正文

喝茶

心若淡定,便是从容 作者:梁实秋


喝茶

我不善品茶,不通茶经,更不懂什么茶道,从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但是,数十年来,喝过不少茶,北平的双窨、天津的大叶、西湖的龙井、六安的瓜片、四川的沱茶、云南的普洱、洞庭湖的君山茶、武夷山的岩茶,甚至不登大雅之堂的茶叶梗与满天星随壶净的高末儿,都尝试过。茶是中国人的饮料,口干解渴,唯茶是尚。茶字,形近于荼,声近于槚,来源甚古,流传海外,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茶。人无贵贱,谁都有份,上焉者细啜名种,下焉者牛饮茶汤,甚至路边埂畔还有人奉茶。北人早起,路上相逢,辄问讯:“喝茶未?”茶是开门七件事之一,乃人生必需品。

孩提时,屋里有一把大茶壶,坐在一个有棉衬垫的藤箱里,相当保温,要喝茶自己斟。我们用的是绿豆碗,这种碗大号的是饭碗,小号的是茶碗,作绿豆色,粗糙耐用,当然和宋瓷不能比,和江西瓷不能比,和洋瓷也不能比,可是有一股朴实厚重的风貌,现在这种碗早已绝迹,我很怀念。这种碗打破了不值几文钱,脑勺子上也不至于挨巴掌。银托白瓷小盖碗是祖父母专用的,我们看着并不羡慕。看那小小的一盏,两口就喝光,泡两三回就得换茶叶,多麻烦。如今盖碗很少见了,除非是到(台北)故宫博物院拜会蒋院长,他那大客厅里总是会端出盖碗茶敬客。再不就是电视剧中也看见有盖碗茶,可是演员一手执盖一手执碗缩着脖子啜茶那副狼狈相,令人发噱,因为他不知道喝盖碗茶应该是怎样的喝法。他平素自己喝茶大概一直用玻璃杯、保温杯之类。如今,我们此地见到的盖碗,多半是近年来本地制造的“万寿无疆”的那种样式,瓷厚了一些;日本制的盖碗,样式微有不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近有人回大陆,顺便探视我的旧居,带来我三十多年前天天使用的一只瓷盖碗,原是十二套,只剩此一套了,碗沿还有一点磕损,睹此旧物,勾起往日的心情,不禁黯然。盖碗究竟是最好的茶具。

茶叶品种繁多,各有擅场。有友来自徽州,同学清华,徽州产茶胜地,但是他看到我用一撮茶叶放在壶里沏茶,表示惊讶,因为他只知道茶叶是烘干打包捆载上船沿江运到沪杭求售,剩下来的茶梗才是家人饮用之物。恰如北人所谓“卖席的睡凉炕”。我平素喝茶,不是香片就是龙井,多次到大栅栏东鸿记或西鸿记去买茶叶,在柜台面前一站,徒弟搬来凳子让坐,看伙计称茶叶,分成若干小包,包得见棱见角,那份手艺只有药铺伙计可媲美。茉莉花窨过的茶叶,临卖的时候再抓一把鲜茉莉花放在表面上,所以叫作双窨。于是茶店里经常是茶香花香,郁郁菲菲。父执有名玉贵者,旗人,精于饮馔,居恒以一半香片龙井混合沏之,有香片之浓馥,兼龙井之苦清。吾家效而行之,无不称善。茶以人名,乃径呼此茶为“玉贵”,私家秘传,外人无由得知。

其实,清茶最为风雅。抗战前造访知堂老人于苦茶庵,主客相对总是有清茶一盅,淡淡的、涩涩的、绿绿的。我曾屡侍先君游西子湖,从不忘记品尝当地的龙井,不需要攀登南高峰风篁岭,近处的平湖秋月就有上好的龙井茶,开水现冲,风味绝佳。茶后进藕粉一碗,四美具矣。正是“穿牖而来,夏日清风冬日日;卷帘相见,前山明月后山山”(骆成骧联)。有朋自六安来,贻我瓜片少许,叶大而绿,饮之有荒野的气息扑鼻。其中西瓜茶一种,真有西瓜风味。我曾过洞庭,舟泊岳阳楼下,购得君山茶一盒。沸水沏之,每片茶叶均如针状直立漂浮,良久始舒展下沉,味品清香不俗。

初来台湾,粗茶淡饭,颇想倾阮囊之所有在饮茶一端偶作豪华之享受。一日过某茶店,索上好龙井,店主将我上下打量,取八元一斤之茶叶以应,余示不满,乃更以十二元者奉上,余仍不满,店主勃然色变,厉声曰:“买东西,看货色,不能专以价钱定上下。提高价格,自欺欺人耳!先生奈何不察?”我爱其戆直。现在此茶店门庭若市,已成为业中之翘楚。此后我饮茶,但论品味,不问价钱。

茶之以浓酽胜者莫过于工夫茶。《潮嘉风月记》说工夫茶要细炭初沸连壶带碗泼浇,斟而细呷之,气味芳烈,较嚼梅花更为清绝。我没嚼过梅花,不过我旅居青岛时有一位潮州澄海朋友,每次聚饮酩酊,辄相偕走访一潮州帮巨商于其店肆。肆后有密室,烟具、茶具均极考究,小壶小盅有如玩具。更有娈婉丱童伺候煮茶、烧烟,因此经常饱吃工夫茶,诸如铁观音、大红袍,吃了之后还携带几匣回家。不知是否故弄玄虚,谓炉火与茶具相距以七步为度,沸水之温度方合标准。举小盅而饮之,若饮罢径自返盅于盘,则主人不悦,须举盅至鼻头猛嗅两下。这茶最具解酒之功,如嚼橄榄,舌根微涩,数巡之后,好像是越喝越渴,欲罢不能。喝工夫茶,要有工夫,细呷细品,要有设备,要人服侍,如今乱糟糟的社会里谁有那么多的工夫?红泥小火炉哪里去找?伺候茶汤的人更无论矣。普洱茶,漆黑一团,据说也有绿色者,泡烹出来黑不溜秋,粤人喜之。在北平,我只在正阳楼看人吃烤肉,吃得口滑肚子膨亨不得动弹,才高呼堂倌泡普洱茶。四川的沱茶亦不恶,唯一般茶馆应市者非上品。台湾的乌龙,名震中外,大量生产,佳者不易得。处处标榜冻顶,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冻顶?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

下棋

有一种人我最不喜欢和他下棋,那便是太有涵养的人。杀死他一大块,或是抽了他一个车,他神色自若,不动火,不生气,好像是无关痛痒,使得你觉得索然寡味。君子无所争,下棋却是要争的。当你给对方一个严重威胁的时候,对方的头上青筋暴露,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地在额上陈列出来,或哭丧着脸做惨笑,或咕嘟着嘴做吃屎状,或抓耳挠腮,或大叫一声,或长吁短叹,或自怨自艾口中念念有词,或一串串的噎嗝打个不休,或红头涨脸如关公,种种现象,不一而足,这时节你“行有余力”便可以点起一支烟,或啜一碗茶,静静地欣赏对方的苦闷的象征。我想猎人追逐一只野兔的时候,其愉快大概略相仿佛。因此我悟出一点道理,和人下棋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使对方受窘,当然无所不用其极,如果被对方所窘,便努力做出不介意状,因为既不能积极地给对方以苦痛,只好消极地减少对方的乐趣。

自古博弈并称,全是属于赌的一类,而且只是比“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略胜一筹而已。不过弈虽小术,亦可以观人,相传有慢性人,见对方走当头炮,便左思右想,不知是跳左边的马好,还是跳右边的马好,想了半个钟头而迟迟不决,急得对方只好拱手认输。是有这样的慢性人,每一着都要考虑,而且是加慢的考虑,我常想这种人如加入龟兔竞赛,也必定可以获胜。也有性急的人,下棋如赛跑,噼噼啪啪,草草了事,这仍旧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一贯作风。下棋不能无争,争的范围有大有小,有斤斤计较而因小失大者,有不拘小节而眼观全局者,有短兵相接做生死斗者,有各自为战而旗鼓相当者,有赶尽杀绝一步不让者,有好勇斗狠同归于尽者,有一面下棋一面诮骂者,但最不幸的是争的范围超出了棋盘,而拳足交加。有下象棋者,久而无声响,排闼视之,阒不见人,原来他们是在门后角里扭作一团,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在他的口里挖车呢。被挖者不敢出声,出声则口张,口张则车被挖回,挖回则必悔棋,悔棋则不得胜,这种认真的态度憨得可爱。我曾见过二人手谈,起先是坐着,神情潇洒,望之如神仙中人,俄而棋势吃紧,两人都站起来了,剑拔弩张,如斗鹌鹑,最后到了生死关头,两个人跳到桌子上去了!

笠翁《闲情偶寄》说弈棋不如观棋,因观者无得失心,观棋是有趣的事,如看斗牛、斗鸡、斗蟋蟀一般,但是观棋也有难过处,观棋不语是一种痛苦。喉间硬是痒得出奇,思一吐为快。看见一个人要入陷阱而不作声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如果说得中肯,其中一个人要厌恨你,暗暗地骂一声:“多嘴驴!”另一个人也不感激你,心想:“难道我还不晓得这样走!”如果说得不中肯,两个人要一齐嗤之以鼻:“无见识奴!”如果根本不说,憋在心里,受病。所以有人于挨了一个耳光之后还抚着热辣辣的嘴巴大呼:“要抽车,要抽车!”

下棋只是为了消遣,其所以能使这样多人嗜此不疲者,是因为它颇合于人类好斗的本能,这是一种“斗智不斗力”的游戏。所以瓜棚豆架之下,与世无争的村夫野老不免一枰相对,消此永昼;闹市茶寮之中,常有有闲阶级的人士下棋消遣,“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宦海里翻过身最后退隐东山的大人先生们,髀肉复生,而英雄无用武之地,也只好闲来对弈,了此残生,下棋全是“剩余精力”的发泄。人总是要斗的,总是要钩心斗角地和人争逐的。与其和人争权夺利,还不如在棋盘上抽上一车。宋人笔记曾载有一段故事:“李讷仆射,性卞急,酷尚弈棋,每下子安详,极于宽缓,往往躁怒作,家人辈则密以弈具陈于前,讷睹,便忻然改容,以取其子布弄,都忘其恚矣。”(《南部新书》)下棋,有没有这样陶冶性情之功,我不敢说,不过有人下起棋来确实是把性命都可置之度外。我有两个朋友下棋,警报作,不动声色,俄而弹落,棋子被震得在盘上跳荡,屋瓦乱飞,其中一位棋瘾较小者变色而起,被对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输了”。此公深得棋中之趣。

饮酒

酒实在很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地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畀人以交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们的荒腆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地说“祝兹酒”(停止这样的喝酒),“无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一九二〇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时笔者道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枪,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士风流,以为持螯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

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于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炕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炼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都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粘牙倒齿。唯酒无量,以不及于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酲”,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唯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于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账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青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止,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素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隐私也当众抖搂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兽性之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豁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回的境界。

散步

《琅嬛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只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千米约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给。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辗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触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轻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稹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的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须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慈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而且经常的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地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书房

书房,多么典雅的一个名词!很容易令人联想到一个书香人家。书香是与铜臭相对的。其实书未必香,铜亦未必臭。周彝商鼎,古色斑斓,终日摩挲亦不觉其臭,铸成钱币才沾染市侩味,可是不复流通的布帛刀错又常为高人赏玩之资。书之所以为香,大概是指松烟油墨印上了毛边连史,从不大通风的书房里散发出来的那一股怪味,不是桂馥兰薰,也不是霉烂馊臭,是一股混合的难以形容的怪味。这种怪味只有书房里才有,而只有士大夫家才有书房。书香人家之得名大概是以此。

寒窗之下苦读的学子多半是没有书房,囊萤凿壁的就更不用说。所以对于寒苦的读书人,书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豪华神仙世界。伊士珍《琅嬛记》:张华游于洞宫,遇一人引至一处,别是天地,每室各有奇书,华历观诸室书,皆汉以前事,多所未闻者,问其地,曰:“琅嬛福地也。”这是一位读书人希求冥想一个理想的读书之所,乃托之于神仙梦境。其实除了赤贫的人饔飧不继谈不到书房外,一般的读书人,如果肯要一个书房,还是可以好好布置出一个来的。有人分出一间房子来养鸡,也有人分出一间房子养狗,就是匀不出一间做书房。我还见过一位富有的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书房,也没有书桌,我亲见他的公子趴在地板上读书,他的女公子用块木板在沙发上写字。

一个正常的良好的人家,每个孩子应该拥有一个书桌,主人应该拥有一间书房。书房的用途是庋藏图书并可读书写作于其间,不是用以公开展览借以骄人的。“丈夫拥有万卷书,何假南面百城!”这种话好像是很潇洒而狂傲,其实是心尚未安无可奈何的解嘲语,徒见其不丈夫。书房不在大,亦不在设备佳,适合自己的需要便是,局促在几尺宽的走廊一角,只要放得下一张书桌,依然可以作为一个读书写作的工厂,大量出货。光线要好,空气要流通,红袖添香是不必要的,既没有香,“素腕举,红袖长”反倒会令人心有别注。书房的大小好坏,和一个读书写作的成绩之多少高低,往往不成正比例。有好多著名作品是在监狱里写的。

我看见过的考究的书房当推宋春舫先生的褐木庐为第一,在青岛的一个小小的山头上,这书房并不与其寓邸相连,是单独的一栋。环境清幽,只有鸟语花香,没有尘嚣市扰。《太平清话》:“李德茂环积坟籍,名曰书城。”我想那书城未必能和褐木庐相比。在这里,所有的图书都是放在玻璃柜里,柜比人高,但不及栋。我记得藏书是以法文戏剧为主。所有的书都是精装,不全是buckram(胶硬粗布),有些是真的小牛皮装订(half calf,ooze calf,etc),烫金的字在书脊上排着队闪闪发亮。也许这已经超过了书房的标准,微近于藏书楼的性质,因为他还有一册精印的书目,普通的读书人谁也不会把他书房里的图书编目。

周作人先生在北平八道湾的书房,原名苦雨斋,后改为苦茶庵,不离苦的味道。小小的一幅横额是沈尹默写的。是北平式的平房,书房占据了里院上房三间,两明一暗。里面一间是知堂老人读书写作之处,偶然也延客品茗,几净窗明,一尘不染。书桌上文房四宝井然有致。外面两间像是书库,约有十个八个书架立在中间,图书中西兼备,日文书数量很大。真不明白苦茶庵的老和尚怎么会掉进了泥淖一辈子洗不清!

闻一多的书房,和“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一样,充实、有趣而乱。他的书全是中文书,而且几乎全是线装书。在青岛的时候,他仿效青岛大学图书馆庋藏中文图书的办法,给成套的中文书装制蓝布面,用白粉写上宋体字的书名,直立在书架上。这样的装备应该是很整齐可观,但是主人要做考证,东一部西一部的图书便要从书架上取下来参加獭祭的行列了,其结果是短榻上、地板上,唯一的一把木根雕制的太师椅上,全都是书。那把太师椅玲珑帮硬,可以入画,不宜坐人,其实亦不宜于堆书,却是他书斋中最惹眼的一个点缀。

潘光旦在清华南院的书房另有一种情趣。他是以优生学专家的素养来从事我国谱牒学研究的学者,他的书房收藏这类图书极富。他喜欢用书护,那就是用两块木板将一套书夹起来,立在书架上。他在每套书系上一根竹制的书签,签上写着书名。这种书签实在很别致,不知杜工部《将赴草堂途中有作》所谓“书签药里封尘网”的书签是否即系此物。光旦一直在北平,失去了学术研究的自由,晚年丧偶,又复失明,想来他书房中那些书签早已封尘网了!

汗牛充栋,未必是福。丧乱之中,牛将安觅?多少爱书的人士都把他们苦心聚集的图书抛弃了,而且再也鼓不起勇气重建一个像样的书房。藏书而充栋,确有其必要,例如从前我家有一部小字本的图书集成,摆满上与梁齐的靠着整垛山墙的书架,取上层的书须用梯子,爬上爬下很不方便,可是充栋的书架有时仍是不可少。我来台湾后,一时兴起,兴建了一个连在墙上的大书架,邻居绸缎商来参观,叹曰:“造这样大的木架有什么用,给我摆列绸缎尺头倒还合用。”他的话是不错的,书不能令人致富。书还给人带来麻烦,能像郝隆那样七月七日在太阳底下晒肚子就好,否则不堪衣鱼之扰,真不如尽量地把图书塞入腹笥,晒起来方便,运起来也方便。如果图书都能做成“显微胶片”纳入腹中,或者放映在脑子里,则书房就成为不必要的了。

雅舍

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地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地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茅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避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避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避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缘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桌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地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风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否住在“雅舍”!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惊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砉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边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舍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写字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艰苦。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地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武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须受这种折磨。“科举”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地要变成“国粹”了。

当作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教,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小说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字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心经》就有困难。字写得坚挺俊俏,所用大概是尖毫。笔墨纸砚,对于字的影响是不可限量的。有时候写字的人除了工具之外还讲究一点特殊的技巧,最妙者无过于某公之一笔虎,八尺的宣纸,布满了一个虎字,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尤其是那一直竖,顶天立地的笔直一根杉木似的,煞是吓人。据说,这是有特别办法的,法用马弁一名,牵着纸端,在写到那一竖的时候把笔顿好,喊一声“拉”,马弁牵着纸就往后扯,笔直的一竖自然完成。

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子,后来腿坏,以至无扇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读画

《随园诗话》:“画家有读画之说,余谓画无可读者,读其诗也。”随园老人这句话是有见地的。读是读诵之意,必有文章词句然后方可读诵,画如何可读?所以读画云者,应该是读诵画中之诗。

诗与画是两个类型,在对象、工具、手法各方面均不相同。但是类型的混淆,古已有之。在西洋,所谓Ut picturɑ poesis,“诗既如此,画亦同然”,早已成为艺术批评上的一句名言。我们中国也特别称道王摩诘的“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究竟诗与画是各有领域的。我们读一首诗,可以欣赏其中的景物的描写,所谓“历历如绘”。但诗之极致究竟别有所在,其着重点在于人的概念与情感。所谓诗意、诗趣、诗境,虽然多少有些抽象,究竟是以语言文字来表达最为适宜。我们看一幅画,可以欣赏其中所蕴藏的诗的情趣,但是并非所有的画都有诗的情趣,而且画的主要的功用是在描绘一个意象。我们说读画,实在是在画里寻诗。

“蒙娜丽莎”的微笑,即是微笑,笑得美,笑得甜,笑得有味道,但是我们无法追问她为什么笑,她笑的是什么。尽管有许多人在猜这个微笑的谜,其实都是多此一举。有人以为她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而微笑,那微笑代表女性的骄傲与满足。有人说:“怎见得她是因为发觉怀孕而微笑呢?也许她是因为发觉并未怀孕而微笑呢?”这样地读下去,是读不出所以然来的。会心的微笑,只能心领神会,非文章词句所能表达。像《蒙娜丽莎》这样的画,还有一些奥秘的意味可供揣测,此外像Watts的《希望》,画的是一个女人跨在地球上弹着一只断了弦的琴,也还有一点象征的意思可资领会,但是Sorolla的《二姊妹》,除了耀眼的阳光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再如Sully的《戴破帽子的孩子》,画的是一个孩子头上顶着一个破帽子,除了那天真无邪的脸上的光线掩映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至于Chase的一幅《静物》,可能只是两条死鱼翻着白肚子躺在盘上,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也许中国画里的诗意较多一点。画山水不是“春山烟雨”,就是“江皋烟树”,不是“云林行旅”,就是“春浦帆归”,只看画题,就会觉得诗意盎然。尤其是文人画家,一肚皮不合时宜,在山水画中寄托了隐逸超俗的思想,所以山水画的境界成了中国画家人格之最完美的反映。即使是小幅的花卉,像李复堂、徐青藤的作品,也有一股豪迈潇洒之气跃然纸上。

画中已经有诗,有些画家还怕诗意不够明显,在画面上更题上或多或少的诗词字句。自宋以后,这已成了大家所习惯接受的形式,有时候画上无字反倒觉得缺点什么。中国字本身有其艺术价值,若是题写得当,也不难看。西洋画无此便利,《拾穗人》上面若是用鹅翎管写上一首诗,那就不堪设想。在画上题诗,至少说明了一点,画里面的诗意有用文字表达的必要。一幅酣畅的泼墨画,画着有两棵大白菜,墨色浓淡之间充分表示了画家笔下控制水墨的技巧,但是画面的一角题了一行大字:“不可无此味,不可有此色。”这张画的意味不同了,由纯粹的画变成了一幅具有道德价值的概念的插图。金冬心的一幅墨梅,篆籀纵横,密圈铁线,清癯高傲之气扑人眉宇,但是半幅之地题了这样的词句:“晴窗呵冻,写寒梅数枝,胜似与猫儿狗儿盘桓也……”顿使我们的注意力由斜枝细蕊转移到那个清高的画士。画的本身应该能够表现画家所要表现的东西,不需另假文字为之说明,题画的办法有时使画不复成为纯粹的画。

我想画的最高境界不是可以读得懂的,一说到读便牵涉到文章词句,便要透过思想的程序,而画的美妙处在于透过视觉而直诉诸人的心灵,画给人的一种心灵上的享受,不可言说,说便不着。

闲暇

英国十八世纪的笛福,以《鲁滨孙漂流记》一书闻名于世,其实他写小说是在近六十岁才开始的,他以前的几十年写作差不多全是以新闻记者的身份所写的散文。最早的一本书一六九七年刊行的《设计杂谈》(An Essay Upon Projects)是一部逸趣横生的奇书,我现在不预备介绍此书的内容,我只要引其中的一句话:“人乃是上帝所创造的最不善于谋生的动物;没有别的一种动物曾经饿死过;外界的大自然给它们预备了衣与食;内心的自然本性给它们安设了一种本能,永远会指导它们设法谋取衣食;但是人必须工作,否则就挨饿,必须做奴役,否则就得死;他固然是有理性指导他,很少人服从理性指导而沦于这样不幸的状态;但是一个人年轻时犯了错误,以致后来颠沛困苦,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健康,他只好死于沟壑,或是死于一个更恶劣的地方——医院。”这一段话,不可以就表面字义上去了解,须知笛福是一位“反语”大师,他惯说反话。人为万物之灵,谁不知道?事实上在自然界里一大批一大批饿死的是禽兽,不是人。人要适合于理性的生活,要改善生活状态,所以才要工作。笛福本人是工作极为勤奋的人,他办刊物、写文章、做生意,从军又服官,一生忙个不停。就是在这本《设计杂谈》里,他也提出了许多高瞻远瞩的计划,像预言一般后来都一一实现了。

人辛勤困苦地工作,所为何来?夙兴夜寐,胼手胝足,如果纯是为了温饱像蚂蚁蜜蜂一样,那又何贵乎做人?想起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的一段话:

在天亮的时候,如果你懒得起床,要随时作如是想:“我要起来,去做一个人的工作。”我生来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我来到世间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那么现在就去做那工作又有什么可怨的呢?我既是为了这工作而生的,那么我应该蜷卧在被窝里取暖吗?“被窝里较为舒适呀。”那么你是生来为了享乐的吗?简言之,我且问你,你是被动地还是主动地要有所作为?试想每一个小的生物,每一只小鸟、蚂蚁、蜘蛛、蜜蜂,它们是如何地勤于劳作,如何地克尽厥职,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那么你可以拒绝去做一个人的工作吗?自然命令你做的事还不赶快地去做吗?“但是一些休息也是必要的呀。”这我不否认。但是根据自然之道,这也要有个限制,犹如饮食一般。你已经超过限制了,你已经超过足够的限量了。但是讲到工作你却不如此了;多做一点你也不肯。

这一段策励自己勉力工作的话,足以发人深省,其中“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一语至堪玩味。使我们不能不想起古罗马的文明秩序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有劳苦的大众在那里辛勤地劳作,解决了大家的生活问题,然后少数的上层社会人士才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大多数人是蚂蚁、蜜蜂,少数人是人。做“人的工作”需要有闲暇。所谓闲暇,不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之谓,是免于蚂蚁、蜜蜂般的工作之谓。养尊处优,嬉邀惰慢,那是蚂蚁、蜜蜂之不如,还能算人!靠了逢迎当道,甚至为虎作伥,而猎取一官半职或是分享一些残羹剩饭,那是帮闲或是帮凶,都不是人的工作。奥勒留推崇工作之必要,话是不错,但勤于劳作亦应有个限度,不能像蚂蚁、蜜蜂那样地工作。劳动是必需的,但劳动不应该是终极的目标。而且劳动亦不应该由一部分人负担而令另一部分人坐享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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