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简体字版序言

天真的歌 作者:余光中 著


简体字版序言

父亲刚走的时候,有时因思念他而无法入睡,便起身读他的散文。其文章,尤其是早期的美文,音调铿锵,节奏起伏,我看得感动,便大声诵读。如此一番,觉得对他的文字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英美诗歌对父亲的影响甚深,父亲从高中时期开始接触英诗,据他自己说,无一日不读英诗。也因此,不只是诗,他的散文中也可发现英诗的痕迹,《望乡的牧神》便是一例:

那年的秋季特别长,像一段雏形的永恒。我几乎以为,站在四围的秋色里,那种圆溜溜的成熟感,会永远悬在那里,不坠下来。终于一切瓜一切果都过肥过重了。从腴沃中升起来的仍垂向腴沃。每到黄昏,太阳也垂落南瓜田里,红橙橙的,一只熟得不能再熟下去的,特大号的南瓜。

这段文字多少有英国浪漫诗人济慈的影子。济慈写过一首《秋之颂》(To Autumn),父亲翻译如下:

多雾的季节,瓜盈果饱,

和成熟的太阳交情最深,

与他共谋该如何用葡萄

来加重并祝福茅檐的爬藤;

把屋边的果树用苹果压弯,

教所有的果子熟透内心,

把葫芦鼓胀,榛壳撑满,

用甜甜的果仁;更为蜂群

催晚开的花树越发越艳,

害群蜂以为永远会温暖,

因夏季把蜂巢已填得湿黏。

父亲之文和济慈之诗相类似之处不尽在于文字,而在于意象和气氛。济慈这首诗是以工整的颂体(ode)写成,每行10个音节并押韵,而父亲的翻译之所以能够亦步亦趋跟随其诗体,乃因从小受中国古典诗词之熏陶。一位好的译者,须至少通晓两种语言,故他虽是外文系的教授,却也大力提倡清通的中文,以及文言文的教育。他的创作和翻译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

父亲在2012年出版了《济慈名著译述》,接着又增订了《守夜人》,之后便全心投入《英美现代诗选》新版之编修,一方面增加了70多首诗,另一方面则修改了几首不甚满意之作。英美诗选首次出版是1968年,过了半世纪,他对于英美诗人的看法及喜好多少有些改变,译笔也更臻老练稳健了,增添补强是很自然的。

父亲早年受现代主义的影响颇深,常读叶慈[1]、艾略特、庞德等诗人。中年之后,他融合中国古典文学和西方文学,树立了自己的风格。虽然“摆脱”了叶慈,父亲对叶慈的喜爱不减,因此在新版中又增译了8首这位爱尔兰诗人的作品。另外,《华衣》(A Coat)这首乃旧诗修订,而且较为特别,因为是以文言文译成的。在谈到翻译这门艺术时,父亲不止一次用此诗举例,说明需要时翻译亦可用文言:“叶慈的短诗《华衣》……句法精简,韵律妥帖,我就忍不住要用古朴的文言来对应。”(《译无全功》)读者不妨中英对照来阅读。除了叶慈,另外也增译了好几位诗人的作品,分量最多的就是弗罗斯特的13首。

父亲从高中起就翻译英诗,在台湾大学的那两年,他也翻译了许多首英诗,毕业后持续不辍,从十六世纪到二十世纪的都有。这些诗后来以《英诗译注》为名出版,而后却绝版了,所以半世纪后的这册新版英美诗选,其中几首父亲在大学时代就已译成,即哈代的《冬晚的画眉》、叶慈的《湖上的茵岛》。

此外,除了新添与修订之外,父亲决定将旧版中的两位诗人“迁回原籍”:艾略特原为美籍,后移民并入籍英国;奥登则出生于英国,而后移居美国,成为美国公民。他们到底算是英籍还是美籍?旧版中父亲遵从他们归化的选择,而在新版中,则将他们迁回了出生地。

另值得一提的是,父亲在1969年第三度赴美时,迷上了摇滚乐,大受其影响。记得第二年母亲带我们四姊妹前去丹佛与他会合,下了飞机没两天,时差都还没调过来,父亲就领着我们去戏院连看了四出披头的电影,共6小时。直到晚年他都是披头的“铁粉”,不但喜爱他们的音乐,也欣赏其歌词,所以原本计划在这本选集中纳入披头歌词5首,可惜因翻译授权不易取得而作罢。

译介英美现代诗给读者,是父亲热爱的工作,英美诗选初版问世之后,他并不以此为足,希望还能多译一两百首。此新版共增加了76首,若加上计划中的披头5首,共近一百首,可说是完成了这个心愿。父亲爱写诗爱翻译,也爱教诗教翻译,1999年退休后,仍于中山大学外文研究所兼课,每学期轮流开设“十七世纪英诗”“浪漫时期英诗”以及“翻译”这三门课,如此直至85岁因摔伤而不得不停止。我曾问他:“不觉得累或厌烦吗?”他颇为不解地回答:“做自己喜欢的事,怎么会厌烦呢?”他的生活已经完全和文学相融合,密不可分。尝有人问我,父亲有何信仰?我总答说他的信仰就是文学,在文学中,真善美他皆已寻着。

犹记去年7月父亲收到新版的诗选,坐在沙发上展书阅读,开心地说:“很高兴。”相信他收到了简体字版,也会是那么高兴。多么希望这篇序是他亲自来写,而非由我代笔。

余幼珊

[1]即叶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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