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问 《红楼梦曲子》为何不独咏薛宝钗
警幻仙姑为贾宝玉演唱的《红楼梦曲子》共十四支,第一支是引子,第十四支是收尾,正文共十二支,各演一人,我们可以看一下。
第三支《枉凝眉》,写林黛玉。第四支《恨无常》,写元春。第五支《分骨肉》,写探春。第六支《乐中悲》,写湘云。第七支《世难容》,写妙玉。第八支《喜冤家》,写迎春。第九支《虚花悟》,写惜春。第十支《聪明累》,写王熙凤。第十一支《留余庆》,写巧姐。第十二支《晚韶华》,写李纨。第十三支《好事终》,写秦可卿。金陵十二钗,十一钗均有着落。问题就在第二支,《终身误》。许多红学家认为这一支是写薛宝钗,是反写。可是我怎么看也看不出这是写薛宝钗,我先把这一支曲子抄在这里,然后和大家一起讨论: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如果不怀任何先入之见读这一支曲子,我们只能读出这是一位抒情主人公在感叹他对于“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的态度。曲中用了一个极其明确的“俺”字,这很奇怪,别的曲子都是用第三人称写,唯独这一支是用第一人称写,而这位主人公又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他是和林黛玉、薛宝钗鼎足而三的人物,他与这两个人都有紧密之联系却又不是其中任何一人,这一位主人公和薛宝钗根本不沾边,非贾宝玉莫属,可是贾宝玉却是男性,不应在“金陵十二钗”之列,曹雪芹先生不会把人物性别搞错吧?这是疑问之一。
第二个疑问,即使是反写薛宝钗,我们看这里同样写了林黛玉,两个人的笔墨是平均分配,我们同样可以理解为这是在反写林黛玉,可是紧接着在下面就安排了一支《枉凝眉》单写林黛玉,正面来写。既然林黛玉可以这样安排,为什么不可以同样为薛宝钗安排一下?曹雪芹却没有这样做。不但如此,就是在前面册子的判词中,曹雪芹也没有给薛宝钗单独安排一页,而是让她和林黛玉合在一起:“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是为什么?针对这种现象,俞平伯先生曾提出一个“钗、黛合一论”,他说曹雪芹这样处理是要在位置上把钗、黛摆平,不让她们分出先后来。因为其著书原意并非要左钗右黛,非要在人品上把钗、黛分出一个高下来,他是把钗黛同等看待的。这里还有一个例证,就是曲子开头那一支“引子”唱道:“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金即宝钗,玉则黛玉。
这是一种很有见地的看法,可惜长期以来备遭攻讦,原因就在于好多学者认为薛宝钗是封建卫道者,反动;林黛玉是叛逆者,进步。连带而来,薛宝钗之机诈,林黛玉之真率,薛宝钗之无情,林黛玉之纯情,也都摆了出来,很有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味道。
我很赞同俞平伯先生的观点,但是也需要指出,俞先生的解释只能说明册子中的判词,却不能解释曲子中为何不独咏宝钗。曹雪芹在曲子中不为薛宝钗单独成章,并不是为了把钗、黛位置摆平,曲子先在《终身误》中合咏钗、黛,紧接就以一曲《枉凝眉》单咏黛玉,这并没有摆平,而是黛玉明显偏重。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极其奇怪的现象?我在这里先尝试提出两个假设,然后展开讨论。第一个假设,曹雪芹这样处理,是因为薛宝钗这个人太难写了,以一支简单的曲子,怎么写都会把她简单化,因此只约略地点一下她的大致命运就行了。
第二个假设,曹雪芹写出全部《红楼梦》曲子之时,薛宝钗的最后归宿并没有确定,因此先不写她,留待以后再补写。
有朋友会说,你这简直是在胡说,以曹雪芹先生如椽巨笔,什么材料不能处理,何况一个薛宝钗?我说您先别急,听我详说几句。
《红楼梦》曲子,并不是简单介绍人物命运,还要把人物的性格、情绪基调、思想基调和导致悲剧命运的原因加以概括,而薛宝钗这个人物恰恰极难概括。
薛宝钗是封建制度所能培养出来的淑女的典范,她恪守闺范却毫无酸腐气、木讷状,是一个活泼泼的人物。她明察秋毫却含藏不露,富于才干偏能守拙,善体人情却分寸不乱,能容人亦不容辱,上能敬奉长辈,下睦姊妹兄弟,就是对待下人也极富人情亦极有分寸。按照常规,她是通部书中唯一配有一个好命运的人物,可是她却也是薄命司中人,她的命运同样凄惨。在全部《红楼梦》人物中,她是一个最丰富最多面最立体的形象,同时也是一个最具颠覆性的人物。别人的悲剧都有自身原因可找,唯独她的悲剧找不到这种原因。若要找,除了要向外部找,向更大的文化层面找,还要向内找,向最基本的文化基因找。
如果一种制度所能培养出来的最典范的人物,一个最为循规蹈矩甚至主动维护这种制度的人都不会得到好的命运,那么这种制度之糟糕透顶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记得2001年在中国电视剧中心举办的电视连续剧《曹雪芹》剧本研讨会上,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曾对我提出过一个让我汗颜的要求,他说,古希腊悲剧是命运悲剧,莎士比亚悲剧是性格悲剧,那么这部《曹雪芹》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子的悲剧,我希望家惠同志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记得会后曾给周先生写过信,说他老给我的这个任务委实太重了,以我的资质实在无法承担。但是我当时已经约略地感到,曹雪芹的悲剧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的悲剧。
曹雪芹的悲剧也就是《红楼梦》的悲剧,同时也是薛宝钗的悲剧。
一种文化所能培养出的最优秀的人才,同时被这一种文化所扼杀,这个悲剧的意味还不够大吗?这种扼杀不仅仅来自外部,还来自那种深入心灵的文化因素对于心灵本身的扼杀,即自己杀自己,活泼泼的心灵同时体味他杀与自杀的悲苦,这个悲剧的意味还不够大吗?在这种悲苦展示中我们不是能够很明确地看到一种文化的重新改造已经迫在眉睫了吗?
薛宝钗这个人物的最大意义就在此处,所以我说如果曹雪芹先生当真写出了《红楼梦》的后半部,在这后半部中,他最难处理的人物就是薛宝钗。这既是对于第一个假设的说明,也是第二个假设的开端。
在这个思路的基础上,我揣测,在书的初稿中薛宝钗的最终归宿就是不确定的,在以后的几次修改中也没有最后确定下来,所以才没有给她安排单另一支曲子。书中主要女子的生命旅程,都有一个相同的路线,就是先到警幻那里“挂号”,然后下尘历劫,最后到警幻那里“销号”,她们的最后归宿都是一个字:死。唯有全死,才称得上“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才称得上“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可是从目前研究状况来看,我们只知道宝钗最后是在宝玉“悬崖撒手”之后青春守寡,却不知道她何时死,怎样死。前八十回中没有透露任何消息。这也就说明,在最后一次修改中,曹雪芹对于薛宝钗的归宿仍然没有确定。
《红楼梦》这部书不但后四十回是别人所续,就是目前见到的所有前八十回抄本也不是最后定本,它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之矛盾多多。就以这个第五回的判词和曲子来说,秦可卿在判词中是上吊而死,可是小说叙述却是病亡,很明显是小说的叙述改了,判词却没来得及改,这一点我们以后还会说到。所以我们说曹雪芹暂时不在曲子中独咏宝钗,等以后她的结局最后确定再来添写,是有这个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