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问 宝玉为何撵李嬷嬷
贾宝玉在宝钗处喝多了,回到住处,先是发现留给晴雯的豆腐皮包子让他的奶妈李嬷嬷吃了,继而又发现自己早上沏的枫露茶让李嬷嬷喝了,于是大怒,把手里的茶泼在丫头茜雪的裙子上,茶杯也摔了,大嚷大叫要把他的奶母撵出去。幸得袭人厉言相警,才把事情遮盖过去。
旧日大家公子对于自己的奶妈、保姆这些人,是很有礼数的,不仅不能当作一般的佣人仆妇看待,还要终身倚为心腹,就连她们的子侄都可得到恩惠。我们看《红楼梦》中贾琏的奶妈赵嬷嬷,到凤姐处求事情,两句话就把事情办了,凤姐还要特意给她热上炖得很烂的火腿肘子,让她喝酒。言语之间那一种亲密,自非常人可比。不但这些普通仕宦之家,就连皇帝,对于这等人也是恭敬有加,明朝就有皇上专门为奶妈建立府第,至今北京还有地名曰“奶子府”。
曹雪芹自家也是沾了这个光。他家是皇室包衣,据有些专家考证,曹雪芹的曾祖母就是康熙皇帝的保姆,康熙登极做皇帝,第二年曹雪芹曾祖曹玺就沾光做江宁织造,开启曹家六十余年煊赫生涯。曹家在南京的府第中就挂着康熙御笔亲题的匾额“萱瑞堂”,古人素来用萱草指代母亲,康熙是当真把这位保姆当作母亲一样的人物尊重的,他南巡时驻跸江宁织造署,还拉着曹雪芹曾祖母的手对人说:“这是我家老人。”曹雪芹家世有这种独特经历,按理对于李嬷嬷这类人物应该笔下留情才对,可是却让贾宝玉撵她出去。
她有什么错误吗?从表面看,不过拿走了留给一个丫头的包子,喝了宝玉沏的茶,这算什么错误?奶妈的地位不知比丫头高多少,拿一个丫头的包子得算抬举她呢。至于喝了宝玉的茶,也属小小不言,宝玉还吃人家奶呢。况且贾宝玉平时也不是什么爱小儿的人,一个包子,一碗茶,不至于发火动怒。再有就是贾宝玉喝酒的时候,李嬷嬷偷空回家一趟,没有坚守岗位,这更算不得什么错误,奶妈地位特殊,纪律松弛一些是正常现象。
若说有错误,就在她不让宝玉喝酒。这更算不得什么错误,简直是功绩。因为从书中描写来看,贾府的奶妈在小孩子断奶稍大之后,便兼有保姆之责,不仅要照顾小公子,还要教导他,而纵容一个小孩子喝酒取乐儿,在任何人家也不允许,李嬷嬷管得有理。尽管她对薛姨妈说的一番话含有抱怨之意,但也是实情,一旦宝玉喝醉,贾母怪罪,她就吃不了兜着走。若说她成心与宝玉做对,对宝玉不好,那是万万不能,这些人包括她们子侄的荣华富贵都在一个小公子身上,傻子也不会办那种事。
她的最大错误在于方式方法不对头。我们看她对宝玉说:“你可仔细,老爷今儿在家呢,提防问你的书。”这就像俗话所说,专往肺管子上捅了。宝玉怕他父亲,人所共知,宝玉不喜读书,更是人所共知,若是让父亲来问他的书,那后果可想而知。他因为不读书,肯定挨过很多打,我们看他到太虚幻境后,第一个想法就是:“我就在此过一生,总然失了家也愿意,强如天天被父母、师傅打去。”读书对他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宝玉是因此方对她生了敌忾,借酒撒疯,非撵她走不可。宝玉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性情乖戾,不近常情。对于这个性情乖戾,曹雪芹在摔玉一节写了一笔,在这一回再写一笔,这个印象就深刻进读者心中了。第一次摔玉是黛玉在场,这一回是宝、黛同时在场,他为了姐姐妹妹可以摔那块命根子,何况撵一个奶妈子?这个事情不可小看,他这样小就敢反抗奶妈,稍大一些焉知不敢反抗父母?再大一些呢?所以在第三十三回贾政痛打宝玉时,竟然喊出了“明日酿到他弑君弑父你们才不劝不成”的话贾政看出了这种深刻的危险,在那个时代,这“弑君弑父”四个字岂是轻易下的?宝玉的乖戾实际是一种反抗,摔玉是对于宿命的反抗,大醉是对于礼法的反抗。这种反抗已经远远超出小孩子性情乖戾这个范围,这是一种萌动的理想、追求对于现实的反抗,是一种崭新的生活态度对于现存生存状态的反抗,如果任其发展,岂止弑父弑君,那一种摧枯拉朽的力量,只怕比改朝换代的力量还要大。
所以就宝玉的理想追求来说,这个奶妈非撵不可;就现存生活状态来说,这个奶妈又万万撵不得。宝玉吃她的奶长大,她又成为宝玉第一个反抗的对象,这岂不又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