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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故事

那些年,我们犯过的文艺病 作者:邱美煊


同居的故事

凡是人,看到这个题目一定会精神振奋——具体一点来说是“同居”两个字使人精神高度集中。记得张标明的文章里曾经出现过一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偷窥。”这句话说出了人的劣根性——偷窥别人的隐私。

大家稍微注意一下就知道了,娱乐新闻里面啥事也不说,全编排明星乱七八糟的男女关系还有私生子,这样大家就喜欢得很。有人说,当明星发现自己人气下降的时候,就弄出一点绯闻来,好引起人注意。这个我无法证明真假——认真说起来,明星们怎么乱搞,关我们屁事,不过是这些绯闻可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照这样推理,当说起自己身边人的隐私时,一定比说明星的更加刺激。比如说我在宿舍说:“我今天发现我们院花××和一个男人走在一起。”保证全部人会停下手中的事,过来听我说那个男人是谁。这就是个人隐私的魅力。我还是先给大家说个故事:

两个电视节目主持人对话:

A说:“你知道吗?今天我走在大街上被人认出来呢,还叫我要给他签名。真是不爽。”(说这句话的时候却是神采飞扬,手舞足蹈)

B说:“是吗?那你不是很开心?”(啧啧出声,艳羡之意溢于言表)

A说:“哪呢?看来以后上街的时候要戴墨镜了。”(这时候她骄傲得如同公主)

我想这个主持人在逛街的时候也一定是忙着东张西望——她一定在留意有没有人认出她来,而不只为了买东西。在她尾巴翘上天的时候就露出了红屁股。从这里可以看出,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喜欢偷窥别人,一种喜欢被人偷窥。这么写下来我就发现自己说错了话,照此论断我就不是人了——因为我不仅喜欢偷窥别人,还喜欢被别人偷窥。说明我有平常人的阴暗心理,也有明星的虚荣。我想,我写《同居的故事》就是出于这两种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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