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狂野
我所说的西方只是我对荒野的另一种称呼;我正准备说的是,荒野是世界的最后保留地。每一棵树都尽力伸展着自己的根须去寻找荒野,城市也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这一特色。人类为了它艰难地前进,到森林和原野里寻找珍贵药材和树皮来补养身体。人类的祖先就是野蛮之人。被狼养大的罗穆卢斯和瑞摩斯 的故事,并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神话。每一个国家的缔造者都有类似的经历——从荒野源泉中吸取养分和能量,然后变得与众不同、卓尔不群。没有哪个出生在帝国的孩子是由狼哺育长大的,所以他们会被北方森林里由狼养大的孩子打败。
我相信,森林和草原上的玉米在夜间也不会停止生长。我们需要在茶里注入一些铁杉、云杉或者乔木的生命元素。为了增强力量而进食和因贪吃而暴饮暴食,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是本质性的。非洲南部的霍屯督人十分喜好吸食纰角鹿的骨髓,也很爱吃生的羚羊肉。而在遥远的北方,一些印第安人也爱吃北极驯鹿的生肉和骨髓,以及其他部位,包括鹿角的柔软的顶部。由此看来,他们的厨艺或许出其不意地超过了帕里斯城 的著名厨师。他们通常用火熏烤要吃的东西,或许这种方法可以使食物比人类在厩中养肥的牛和居宰场里的猪肉更加可口。赐予我一种任何文明都无法容忍的野性吧——就像那些以纰角鹿的骨髓和生肉为生的人们一样。
我打算搬去一片没人居住的荒野之地生活,那里就在林鹅的聚集地旁边,但在我看来,我似乎已经适应了那里的生活。
我们从非洲猎人康明那里得知,大角斑羚以及其他刚被杀死的羚羊的皮毛,都会散发出一种类似于绿树和青草的芳香。我真希望每个人都能像这种野生的羚羊一样,成为大自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样,每当他出现的时候,我们都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香甜的个人气息,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他经常在大自然中徜徉。即使猎人的外套散发出麝香鼠的气味,我也觉得这没有什么值得讽刺的:在我看来,这种味道比商人或者学者外套上散发出来的香味更清新。因为当我走进商人们的藏衣室触摸他们的衣服时,根本不会想到绿色的原野和鲜花遍布的草地,反而只能想起商人们那肮脏的交易和手段。
对于一个森林中的居民来说,橄榄色的皮肤比白色更适合他。而且被太阳晒黑的皮肤更值得人们尊敬。“苍白的人啊!”我几乎可以想到非洲人会给予白皮肤什么样的同情。自然学家达尔文说:“一个在塔希提岛旁洗澡的白人,与一株在辽阔的旷野上茁壮成长的优良的深绿色植物相比,更像一株被园丁的工艺漂白了的植物。”
本·琼森 宣称——
“美好就是无限接近好!”
因此,我要说——
“狂野就是无限接近好!”
生命在于狂野。最狂野的事物才是最富有生机的事物。它的存在能振作文人的精神。一个不断积极上进、不会停歇的人,一个成长迅速、对生活有着无限追求的人,总是到新的乡村或荒野中去,总是在生命的原始状态中间,他甚至会爬上原始林木蜿蜒曲折的枝丫。
在我看来,草地和耕种的田野上是找寻不到希望和未来的,乡镇和城市里也一样,希望和未来在那无法进入的、令人却步的沼泽地中。曾经,我去一个相中已久的、计划要购买的农场视察时,总是会发觉真正深深吸引我的是那其实只有几平方杆大的、不知深度的沼泽——它的一角是一个天然水池。在我眼中,那是一颗宝石,令我甘愿为它的光芒沉醉其中。我在当地城镇附近的沼泽地中所获取的生存必需品,远远超过我在乡村栽培的菜园里所获得的。在地球表面最柔软的地方覆盖着低矮而浓密的马醉木铺成的花床,在我眼中,任何花坛都不会比这里更美丽、丰饶。就连植物学家也无法准确地说出在这里生长的灌木的名字——高蓝、锥形仙女花、狭叶山月桂、杜花、石南花——所有这些植物都在沼泽地里茁壮成长。我时常想在我的房前也种上一片暗红色的灌木丛,以取代原有的花园以及路边的花坛,然后把云杉和修剪整齐的黄杨移栽到别处,甚至把用砂砾铺成的雨路也移开——让我窗下的土地呈现出原本丰饶的样子,不再是为了覆盖挖地时掘出的沙子而用手推车推来的一些土料。为什么不把我的房子、客厅都移到这片丛林之后,远离与那个好奇者闲聊的聚集地呢?只不过为了使居所在路人眼里整洁美观,看起来更体面一些,当木匠和泥瓦匠都离开后,屋内的居住者必然要付出同木匠和泥瓦匠一样多的努力。最美观的前院栅栏从来不会是令我满意的研究对象;精心制作的装饰物、优质的橡树屋顶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也很快就会令我失去兴趣。带着你的根基到沼泽地的边缘去吧,尽管那里可能并不适合建造干燥的地下室,但这样一来,就不会再有城镇居民来拜访了。就算你不能从前院走进去,至少还能从后面进入。
你可能会觉得我是个很固执的人,但假如我的居住地要在被人们精心设计的最美丽的花园附近和阴暗的沼泽地这二者中做出选择的话,我一定不会有任何犹豫地选择后者。在我看来,城镇居民,你们付出的劳动是没有意义的!
外界环境越凄凉,我的热情反而会确定无疑地随之升高,所以把海洋、沙漠和荒野都交给我吧!在沙漠中,干净的空气和孤寂的感受能补充水分和土壤肥力的缺失。旅行家伯顿 曾说过:“只要你的精神状态改变了,你就会变得直率、真诚、宽容、坚强……在沙漠中,浓烈的酒精只会令人厌恶。最大的快乐是仅仅把自己当作一种动物。”曾穿越鞑靼地区大草原的人说:“当我们重新回到文明社会,文明的骚动和混乱状态却令我们感到压抑和沉闷:我们似乎不能再呼吸这里的空气,有一种随时随地都可能窒息而死的感觉。”当我想要安静地休息时,我会前往最幽暗而茂密的森林最深处的沼泽地,对城市居民来说,再没有比那里更凄凉的地方了。而沼泽对于我,却是一个神圣的地方,走进它,就如同走进至圣所 一样神圣,大自然的力量与精髓在这里聚集。原始森林覆盖着处女地——滋养着森林的同一片土壤,同样也能滋养人类。如果一个人要保持健康,他就需要经常观赏大草原;如同他的农场需要肥料一样,大自然同样也会给予他赖以生存的养料。一个城镇得以存在,不仅要依赖居住于此的正直的人们,更因为它周围那大片的森林和沼泽为它和居住其中的人提供了养分。城镇是由一个新的原始森林在另一个消亡的原始森林之上兴建起来的,像这样的城镇不仅有适合种植玉米和土豆的土壤,也有能培养出未来的诗人和哲学家的土壤。荷马和孔子等人就是在这样的土地之上成长起来的,而在这样的荒野之地,也曾有过吃蝗虫和野花蜂蜜的改革家。
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在于改善森林的居住环境,以利于它们的生存与繁衍:对于人类来说,也是如此。一百多年前,人们剥下森林里的树皮拿到街上去卖。我认为,在那些原始树木粗壮的外表下,有一种能让人类思想更加坚定的纤维。唉!我时常感到不安,为我的乡村所经历的那相对堕落的年代,当连一车优质的厚树皮都无法收集到时,我们就再也制造不出柏油和松节油了。
文明的国家都保留着原始森林,如希腊、罗马、英国,那些从远古时期就生长在那里的树木。在土壤的肥力耗尽前,它们会一直存活下去。哎,人类的文明啊!有一天,当耕种植物所需的肥沃土壤被耗尽,人们不得不用先人的遗骸作为肥料时,这样的国家还能有什么希望!在那里,诗人仅靠着自己多余的脂肪维系生命,而哲学家则通过自己的骨髓流芳百世。
据说,“去耕种处女地”以及“让任何未知的地方都成为农业用地”是美国人的两大使命。我想,农夫之所以取代了印第安人是因为他拯救了草地,他自身也因此变得更加强大,在某些方面的天赋也显露出来。前几天,我用直数尺为一个人测量了一个有132杆长的沼泽,我觉得把但丁在地狱入口读到的文字写在这个沼泽的入口也很合适——“放下所有的希望,再进来”——意思就是,一旦进入就再也没有出来的可能性。在那儿,我曾看见我的雇主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当时还是冬天,他却在沼泽地中穿行,而且水已经没到了脖子。他还有一个沼泽,与这个相似,但我没有测量出来,因为它已经完全被水淹没了。不过,他还有第三个沼泽,我已从远处测量过了。他告诉我,自己对沼泽的热爱是出于一种本能,任何报酬都不足以让他卖掉沼泽。对于沼泽里面的泥浆,他也想到了解决办法,他打算用4个月的时间在周围挖一条沟渠,后来,他果然履行了诺言,虽然借助了铁锹的魔力。我之所以提到他,仅仅是想要把他作为某一类人的模范。
我们对森林取得重大胜利的武器,不是剑,更不是长矛,而是砍伐灌木的镰刀、割草机、铁锹、锄头,这些武器功不可没,应被我们世代传承。它们因为沾染了太多青草的血液而生锈、腐蚀,最后被原野中的尘土弄得脏兮兮的。风从印第安人的玉米田上吹过,奔向草原,为他们指出一条无法跟随的道路。在这片土地上,最适合固守自己的工具是蛤壳状挖泥机,但是农夫已经将犁和铁锹准备好了。
在文学作品中,只有狂野一词能吸引我们;愚钝和温顺其实不过是同一性质的两种说法。狂野是《哈姆雷特》《伊利亚特》以及所有的经文和神话中真正令我们感到愉悦的野蛮的自由和思想,是在学校里学不到的。野鸭十分活跃、漂亮,尤其在沼泽地上扇动翅膀的野鸭,较之驯养的家禽更具有野性的魅力。一本真正的好书就像西部大草原上的野花或东方的丛林,它的完美是天然的、意想不到的、无法形容的。而天才就是在黑暗中闪耀的一道光芒,犹如偶然劈开知识殿堂的一道闪电,绝不是人类壁炉里的火光,绝不是那一点在日光下显得更加暗淡微弱的光亮。
从某个角度来讲,从吟游诗人时代到湖畔诗人时代的英国文学 中的野性是受到了制约的。因为无论是乔叟、斯宾塞、弥尔,甚至包括莎土比亚,都没有呼吸到真正新鲜的空气。英国文学能反映出希腊和罗马的时代特征,实质上这是一种被开化的文学。它的荒野是一片绿林,而狂野的人则是罗宾汉 。对大自然怀有热切的爱有许多,但纯粹赋予大自然本身的却很少。它的编年史告诉我们,它是在狂野的动物时代消亡的,而不是在狂野的人类时代。
洪堡笔下的科学和诗歌是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的两回事。当今时代的诗人,虽然对科学发现都多少有些了解,对人性的认识的积累也很多,但无论如何都无法超越荷马。
哪里有真正描述自然的文学?或许某一位诗人能让微风、小溪都记住并赞叹他的功劳;他把他的语言坚实地钉进人们最原始的感官里,就像春天里农夫会把因为霜冻而升高的树桩敲低一样;他用这些来组织语言形成诗歌——把根上附着的泥土写进他的诗歌里;他的文字是那么真实、清新、自然,就像春天到来时即将绽放的蓓蕾,尽管它们现在躺在图书馆,夹在两片发毒的花之间似乎马上就窒息了——哎,在那里年复一年地开花、结果,即使是它最忠实的读者也会对这周围的自然环境给予同情。
我不知道这里应该引用哪种诗歌,才能充分表达出自己这种对狂野的热切渴望。如果从这方面考虑,那么多优美的诗歌都会变得寡然无趣。我不知道应该在古代还是现代文学中,找到可以满足我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自然信息的愿望的记述。你将会发现,满足我需要的记述,既不在奥古斯都时代,也不在伊丽莎白一世时代,总之,在任何文化中都找寻不到。神话要比任何事物都更为亲切,因为,希腊神话比起英国文学,都是从富有创造力的大自然中诞生的。神话是旧大陆的农作物,那时土壤还未衰竭,想象力还没有枯萎。因此它原始的活力从不曾衰竭,无论长在哪里,都能结出果实。如果说其他所有的文学都像为我们遮蔽房屋的老榆树一样,那么神话就像西方岛屿中巨大的龙血树 ,它和人类的历史一样久远——促使它兴旺的沃土,正是其他文学的腐朽。
西方正准备把它的神话和东方神话并列到一起,一部分果实已经收获了,如恒河、尼罗河以及莱茵河流域,现在只是还不知道在亚马孙河流城、普雷特、奥里诺科河、圣劳伦斯和密西西比河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实。或许,随着历史的逐步演进,有一天美洲文学也会成为一部历史小说,或者在某种程度上也像当代小说一样时,所有的诗人就同样会受到美洲神话的启发。
不切实际并不是狂野之人最狂野的梦想,虽然说在现在的英国人和美国人中,这些狂野之人可以算是最不会推销自己的人群。在常识中,每一次推销也并不都是真实的。大自然为甘蓝准备了生长的地方,同时也不会忘记给野铁线莲提供一席之地。有关真理的一些词汇都是引人深思的,这些词语可以只是一些有远见的短语,也可以是一些有预言性的语句。有些语句甚至是以疾病的形式预言出健康的形式。地质学家们在动物化石上发现了大毒蛇、狮身鹫首的怪鲁、飞龙以及其他稀奇纹饰的原型,只不过这些原型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经灭绝了。这是否预示着“一种隐晦、模糊的学科存在于有机生物体最早的状态中”。
印度人认为地球是由一头大象驮着的,这头大象又站在一只乌龟的背上,乌龟又被一条大毒蛇驮着——虽然在这里讲述这些似乎不太合适,不过在亚洲却真的发现了一种大到足以承载一头大象的乌龟化石。尽管这可能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巧合。不得不承认,我对这些凌驾于时间和进化限度之上的狂野事物有着过多的偏爱,它们是智慧最壮观的创造。鹌鹑喜欢豌豆,但是它们不会为了吃豌豆而掉进罐子里。
总之,一切美好事物都源自于狂野和自由。高强度的旋律,不管是乐器奏出的音乐,还是人类的歌声,其中总是蕴含着一些特别的东西,就像夏夜里的军号声,实事求是地说,它的狂野总能让我联想到森林里那些野生动物的号叫声。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狂野。请给予我一些性格狂野的朋友和邻居吧,我不需要处处温顺的人。原始人的野蛮更多是那种好男人与情人约会时所表现出的令人畏怯的野性的无力象征。
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家畜们已经完全丧失了自己与生俱来的原始习性和活力。我总是希望家畜们能够重新获得它们已丢失很久的野性。早春时节,邻居的牛就像穿越密西西比河的美洲野牛一样,冲出牧场,冲进寒冷的河里勇敢地游泳,那条涌动着灰黑色水流的河有25至30杆宽,融化的积雪使河水涨高了许多。在我看来,这英勇的行为正赋予它一些尊荣和威严。可见,在牛马厚厚的皮毛之下依然深深隐藏着本能,就像深埋在大地里的种子,总会有生根发芽的时刻。
牛群总会有一些我们人类意想不到的嬉闹活动。一天,我看见一群数量约12头的牛,它们正摇头摆尾地在山上来回奔跑,它们的姿势与动作,一会儿像是巨大的老鼠,一会儿又像是乖巧的小猫,再过一会儿就变成了一群鹿。但是,转眼之间,随着一声沉重的叹息,它们的热情立刻消退,最后不得不从野兽变成了牛肉,侧腹和肌肉变得像火车头一样坚硬。对人类大声叫喊的,除了奸佞之徒,还会有谁呢?实际上,牛的生命与很多人的生命一样,仅仅是一种位置的变换——人类坐在交通工具里,它们在路边行走,双方在半路上相遇。不管车夫鞭打牛的哪个部位,它的身体都会一阵抽搐。当我们谈及牛的侧腹时,谁又会想到温顺的小猫的这个部位呢?
牛马被驯服的时候,还没有成为人类的奴隶,让我感到很高兴的是,人类在自身成为顺从的社会公民之前,还保留了一些原始的野性。关于这一点,毫无疑问,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样适应文明的教化;大多数人都继承了温顺的天性,就像狗和羊一样,没有任何理由去破坏他们的天性,使人们都处于同一水准。大部分人类的本性都是一样的,只有极个别的一些人保持着与众不同的本性。如果一个人提供给社会的是一种较低级的个人价值,那么他所做的就会与其他人基本相同或者完全一样;但如果他提供的是一种比较高级的个人价值,那么这就被认为是个人的不同凡响之处。每个人都懂得堵上洞口避风的道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卓越之士那样为社会做出杰出的贡献。孔子说:“当虎皮和豹皮被晒干后,与晒干的狗皮和羊皮放在一起,并不能看出区别。”但使老虎变得驯服的并不是真正的文明,更不用说使已经驯服的羊变得凶猛了。当然它们最好的用途也并不是将它们的皮晒干制成鞋子。
瑞摩斯,罗马神话中战神玛尔斯之子,由母狼哺育长大。
得克萨斯东北一城市。
本·琼森(1572—1637),英国作家、诗人评论家。
伯顿,英国探险家、作家,多次到北非地区探险,发现了非洲坦噶尼喀湖。
犹太神堂和庙宇内最里面的神龛,是最神圣的场所。
指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英国消极浪漫主义诗歌流派。
罗宾汉,12世纪英国民间传说中以勇敢、具有骑士品质和劫富济贫而闻名的人。
加纳利群岛的一种树,具有粗壮的树干、剑形的叶子和柑橘一样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