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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文心雕龙译注疏辨(套装共2册) 作者:张灯 著


凡例

一、《文心雕龍》成書後,歷代傳本頗多。本書以1957年8月中華書局四部備要據原刻本排校之黃叔琳《文心雕龍輯注》爲底本(簡稱“黃注”或“黃本”),蓋是書對《文心雕龍》原文進行了初步的校勘和註釋,且流傳較廣故也。該本所附之紀昀評語(簡稱“紀評”),頗多精到之處,本書亦多有參引。

二、本書之校註,曾參考多種《文心雕龍》版本及前人、今人之專著,舉凡如下:

(唐)敦煌《文心雕龍》殘卷本(據影印件,簡稱“唐寫本”);

(明)梅慶生:《文心雕龍音註》(簡稱“梅註”,初刻本和六次校定本則在必要時纔予標明),明萬曆三十七年刻本;

(明)王惟儉:《文心雕龍訓故》(簡稱“訓故”),明萬曆三十九年刻本;

李詳:《文心雕龍黃注補正》(簡稱“李補”),見楊明照《文心雕龍校注》附錄,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1959年新1版;

黃侃:《文心雕龍札記》(簡稱“札記”),中華書局1962年版;

范文瀾:《文心雕龍註》(簡稱“范註”),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版;

劉永濟:《文心雕龍校釋》(簡稱“劉釋”),中華書局1962年版;

王利器:《文心雕龍校證》(簡稱“王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楊明照:《文心雕龍校注拾遺》(簡稱“楊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詹鍈:《文心雕龍義證》(簡稱“義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陸侃如、牟世金:《文心雕龍譯注》(簡稱“牟注”、“牟本”、“牟譯”),齊魯書社1981年版;

周振甫:《文心雕龍今譯》(簡稱“周注”、“周譯”),中華書局1986年版;

《文心雕龍注釋》(簡稱“周注釋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

趙仲邑:《文心雕龍譯注》(簡稱“趙注”),廣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二版;

(牟、周、趙三本並舉,稱“三注”或“三譯”)

郭晉稀:《文心雕龍譯注十八篇》(簡稱“十八篇”),甘肅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文心雕龍注譯》(簡稱“郭注”),甘肅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向長清:《文心雕龍淺釋》(簡稱“向釋”),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龍必錕:《文心雕龍全譯》(簡稱“龍注”),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張光年:《文心雕龍選譯》(簡稱“張譯”),《中華文史論叢》1983年第3輯;

《騈體語譯文心雕龍》,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版;

張長青、張會恩:《文心雕龍詮釋》(簡稱“二張本”),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張立齋:《文心雕龍註訂》(簡稱“註訂”),正中書局1967年版;

《文心雕龍考異》(簡稱“考異”),正中書局1982年第二版;

王叔珉:《文心雕龍綴補》(簡稱“綴補”),藝文印書館1975年版;

李曰剛:《文心雕龍斠詮》(簡稱“斠詮”),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1982年印行。

(末四種爲臺灣學者專著,臺灣版)

(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簡稱“段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簡稱“朱訓”),中華書局1983年版。

三、本書旨在提供準確的《文心雕龍》本文,非彙校各本之異同,然校勘卻又是不可迴避的問題。本書之校訂,凡有確鑿依據,或原文不能通達而非改不可的,均加方括號列於原文語詞之後,標出應取之正校,如:

“發輝事業”寫作“發輝[揮]事業”(《原道》),“丁儀貪婪以乞貨”寫作“丁儀貪婪以乞貨[貸]”(《程器》);

句中應當校補之字,也加方括號標出,並下加一道橫線,以示與校改之字的區別,如:

“和樂精妙”句宜補“之”字,寫作“和樂[]精妙”(《樂府》),《隱秀》篇有成段補文則整段下加橫線;

屬衍之字,則以圓括號標示,如:

“是以子政論文必徵於聖,稚圭勸學必宗於經”句中,衍六字而又得另補二字,於是寫作“是以(子政)論文必徵於聖,(稚圭勸學)[窺聖]必宗於經”(《徵聖》)。

校勘文字除在原文文本中標示,於註文中簡述外,对歧見眾多或明顯校者,則又引入下編辨析條目中作進一步闡釋,以期有是非正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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