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版前言

天路归程 作者:(英)C.S.路易斯


第三版前言

PREFACE TO THIRD EDITION

十年后重读此书,发觉主要有两个毛病:无谓的晦涩,尖酸的脾气。这两个毛病,要是在他人书中,我可不会轻饶。

关于晦涩,如今我意识到,有两个原因。就理智进程而言,我自己是从“流行的实在论”(popular realism)到哲学的唯心论,从唯心论到泛神论,从泛神论到有神论,从有神论到基督教。虽然我仍认为这是一条极其自然的路,但我现在才知道,这是一条少有人走过的路。可在三十出头的年纪,我却不知道。要是那时对自己的茕茕孤立略有所知,我就会闭口不言自己的旅程,或者即便描写它,也会更多地为读者着想。事已至此,我所犯的错误,就像一个人要记述自己在戈壁大漠的旅程,却自以为,这条路跟从尤斯顿到克鲁郡的线路一般,英国公众一样熟悉。原本的这个大错,又因我们时代哲学思想的一个巨大变化,而变本加厉。唯心论本身已经过时。格林(Green)、布拉德雷和鲍桑葵的王朝,陷落了。我自己这代学哲学的学生所居住的世界,与后来者之间,隔的简直不是多个年份,而是数个世纪了。

晦涩的第二个原因(绝非故意),是我那时赋予“浪漫主义”一词的“私人”含义。现在,我不会再用此词来形容在本书中占据核心的那种经验。而且说实话,我不会拿它来形容任何事情,因为我现在相信,此词含意之多,已使它成了废词,应该从我们的词汇表里驱除。即便我们排除了它的通俗含意,其中“浪漫”的意思只是“一桩风流韵事”(同侪及影星的罗曼史),我想,至少还能区分出七样事物,我们却都称之为“浪漫”:

1.冒险故事——尤其是在过去或遥远地域的历险——是“浪漫的”。在这个意义上,大仲马是典型的“浪漫”作家,而关于航海、异域以及1745年的起义的故事,通常都是“浪漫的”。

2.不可思议的就是“浪漫的”,只要它尚未成为所信宗教的一部分。这样说来,术士、鬼魂、仙女、女巫、龙、宁芙和矮人,都是“浪漫的”;天使,稍差一点。詹姆斯·斯蒂芬斯先生或莫里斯·休利特先生笔下的希腊诸神,是“浪漫的”;但在荷马和索福克勒斯笔下,就不是了。在这一意义上,马罗礼,博亚尔多,阿里奥斯托,斯宾塞,塔索,拉德克利夫夫人,雪莱,柯勒律治,威廉·莫里斯,还有艾迪森先生,都是“浪漫”作家。

3.艺术有着“泰坦式”人物,超乎寻常的情感,高扬的情操(high-flown sentiments)或荣誉准则(codes of honour),就是“浪漫的”。(现在逐渐用“罗马式”[Romanesque]一词来形容这种类型,这是好事)在这种意义上,罗斯丹和锡德尼,就是“浪漫的”,德莱顿的英雄剧也是(尽管不太成功)。至于高乃依,也有许多“浪漫”之处。我认为,米开朗基罗则是这个意义上的“浪漫”艺术家。

4.“浪漫主义”也可以指耽溺于异常乃至于违背天性的情绪。惊悚作品(the macabre)是“浪漫的”;热衷于折磨,爱上死亡,也是。要是我理解得没错,马里奥·普拉兹和鲁日蒙用这个词,就是这个意思。在这一意义上,《特里斯坦》就是瓦格纳最“浪漫的”歌剧;爱伦·坡,波德莱尔,福楼拜,都是“浪漫”作家;超现实主义也“浪漫”。

5.唯我论和主观论,也“浪漫”。在这个意义上,典型的“浪漫”书籍,是《少年维特之烦恼》和卢梭的《忏悔录》,是拜伦和普鲁斯特的作品。

6.对现存文明和习俗的每一轮造反,无论是前进到革命,还是倒退到“原始”,一些人都称之为“浪漫”。于是冒牌的莪相,如爱泼斯坦(Epstein),D.H.劳伦斯,沃尔特·惠特曼,还有瓦格纳,都是“浪漫的”。

7.对自然物的敏感,既严肃认真又热情洋溢,就是“浪漫的”。这样说来,《序曲》就是世界上最“浪漫”的诗歌。而济慈、雪莱、阿尔弗雷德·德·维尼,阿尔弗雷德·德·缪塞以及歌德,也有很多“浪漫”之处。

当然,我们也会看到,许多作家不止在一个方面“浪漫”。莫里斯,就既归在第一类,也归在第二类;艾迪森先生,在第二和第三类;卢梭和雪莱,则既在第六又在第五,如此等等。这也许暗示出,在这七者之间,有某种共同根基,无论是历史根基还是心理根基。但是,喜欢这一类却并不意味着会喜欢另一类这个事实,却显示了七者之间质的差异。尽管在不同意义上“浪漫”的那些人,都会转向同一本书,但他们的理由却各不相同。威廉·莫里斯的这一半读者,不知道另一半是怎么生活的。至于你喜欢雪莱,是因为他提供了一部神话,还是因为他许诺了一场革命,二者可是判若天地。因而,我总是喜欢第二种浪漫主义,厌恶第四种和第五种;对第一种,有一点点喜欢;喜欢第三种,那是成人之后的事——是一种后天习得的趣味。

至于我写《天路归程》时用“浪漫主义”表示的意思——以及本书标题上此词的意思——恰好上述七者都不是。我用此词指的是反复出现的特定经验,它主宰了我的童年时代和青春期。我之所以冒昧称它“浪漫”,那是因为激发此经验的那些事物里面,有寂静的自然(inanimate nature)和奇异的文学(marvellous literature)。我仍然相信,这一经验是人所共有,虽常遭误解,却无比重要。不过我现在也知道,在别人心中,它由别的刺激引发,跟别的旁枝末节纠缠在一起,将它带到意识前台没有我一度所想的那样容易。现在,我试图做点补充,以便下文可以理喻。

这种经验是一种强烈憧憬(intense longing)。它跟别的憧憬,有两点区别。其一,尽管那丝想望,也尖锐(acute),甚至痛楚(painful),可是,单单这个想望(wanting),不知怎的就让人感到欣喜(delight)。别的渴欲,只有不久就有望得到满足时,才会有快感:只有当我们得知(或相信)很快就要吃饭时,饥饿才令人愉快。可是这一渴欲,即便根本无望得到满足,也依然被那些曾一度感受到它的人,一直珍视,甚至比这世界上的其他任何事物都受偏爱。这种饥渴,胜过别的任何饱足;这一贫穷,胜过别的一切财富。它一经来过,要是长期不见,它本身就会被渴欲,而这新的渴欲就成了原先之渴欲的一个新实例(new instance),然而,这个人或许一下子没认出这个事实,就在自己重新焕发青春的当儿,还为自己灵魂逝去的青春而哀叹。这听起来挺复杂,不过,当我们体验过以后,就觉得简单了。“那感受何日重来!”(Oh to feel as I did then!),我们呼号;我们没有留意到,甚至就在我们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我们为其失去而哀叹的那种感受,又重上心田,原有的苦涩-甜美(bitter-sweetness)一点没少。因为这一甜美渴欲,打破了我们通常为想望和拥有(having)所作分际。拥有它,根据这一渴欲之定义,就是一种想望;想望它,我们发觉,就是拥有它。

其二,在这一渴欲的对象上,有个独有的奥秘(a peculiar mystery)。没经验的人(心不在焉使得一些人终生都没经过)以为,他们一经感受到它,就知道自己在渴欲什么。所以,倘若它来到一小孩身上,这时他正看着远方的山坡,他立刻会想,“要是我能到那儿该多好”;倘若它来的时候,他正在回忆往事,他会想“要是往日能够重来该多好”。倘若它(过了一小会)又来了,这时他正在读一个“浪漫”故事,或有着“险恶的浪涛,在那失落的仙乡”的一首诗,他会想,但愿真有这样的地方,但愿自己能到了那儿。要是它(再过了一会)又来了,在一个有着性爱暗示的场合,他就相信,自己渴欲的是梦中情人。倘若他攻读这类文学(如梅特林克或早期的济慈),其中写精灵之类东西,还带着一点真信的迹象,他或许会想,他正在渴望着真正的魔法和秘术。当它从他的历史研究或科学研究中飞将出来,击中他时,他或许会将它跟求知欲混为一谈。

然而,这些印象都是错的。本书可以自许的唯一优点就是,它出自一个证明这些印象全都错误的人之手。这样自许,并无虚荣之嫌:我得知它们错误,不是靠理智,而是靠经验——这些经验,我本不会遭遇到,假如我小时候能聪明一点,德行一点,再少一点自我中心。由于我让自己被这些错误答案逐一迷惑,对其做过诚挚思考,就足以发现其骗局。拥抱了那么多假的弗劳里梅艾(Florimels),没有什么可吹的:人们说,只有傻瓜才靠经验来学习。不过鉴于他们最终还是学习了,那就让一个傻瓜将自己的经验,拿到公共仓库,这样,聪明点的人也许会受惠。

为这一渴欲所假想的这些“对象”,每一个都不中用。一个简单实验就能表明这一点。去远方山坡,你要么什么都得不到,要么得到的就是,送你到那里的同一个渴欲。研究一下你自己的回忆——虽相当难,但仍有可能做到——就会证明,回到过去,你拥有不了那个狂喜(ecstasy),过去的某些惊鸿一瞥如今促动你去渴欲的那个狂喜。那些记起来的瞬间,要么在当时本就稀松平常(其全部魅力归功于回忆),要么本身就是渴欲的瞬间(moments of desiring)。至于诗人及高蹈浪漫派(marvellous romancers)笔下的事物,同样如此。就在我们挖空心思认真思索假如它们实有其物就会怎样怎样的那个当儿,我们就会发现这一点。柯南·道尔爵士声称,他拍到了一位仙女,我就不信。不过,单单作出这一声称——仙女仿佛触手可及——立刻让我醒悟过来,即便这一声称就是实话,那与其说是满足了仙女文学所激起的渴欲,倒不如说给它泼凉水。你为之心醉的仙女,梦幻森林,撒缇,法翁,林中宁芙以及青春之泉,一旦假定为“真”,这一发现,就会唤醒科学的、社会的以及实践的兴趣。这时,甜美渴欲(the Sweet Desire)就会消失不见,就会像布谷鸟的叫声或彩虹的末端那样挪了阵脚,又在远山之外呼唤我们。运用黑魔法(魔法已沦落至此,实际上也被如此奉行),我们的遭际就更糟。如果你踏上那条路——如果你用魔法就能招之即来——又会怎样?你会有什么感受?恐怖,骄傲,愧疚,激奋……可是这一切,跟我们的甜美渴欲有何关系?黑弥撒或降神会(seance),都不是蓝花(the Blue Flower)生长的土壤。至于性爱答案,我想,这是再清楚不过的假弗劳里梅艾了。无论取性爱的哪个层面,它都不是我们所向往的。情欲,可被满足。另一个人对于你,可以成为“我们的美利坚,我们的新大陆”。幸福婚姻,能够缔结。可是,这三者任意一个,或这三者之任意组合,跟那无可名状之物(that unnameable something),又有何干?对此无可名状之物的渴欲,有如利剑穿心,此时,我们或闻到篝火气息,或听到头顶野鸭飞过的长鸣,或看到《世界尽头的泉井》这个标题,或看到《忽必烈汗》之开篇,或偶见夏末清晨的一缕蛛网,或耳闻无边落木萧萧下。

因而依我看,要是一个人不遗余力追随这一渴欲,追寻这些虚假对象,直至它们漏了马脚,于是毅然决然加以抛弃,那么,他最后必定会清楚认识到,人类灵魂被造来去乐享的某个对象,在我们当前主观且又囿于时空的经验模式里,永远无法完全给予——甚至像无法给予那样,也无法想象。灵魂里的这一渴欲,恰如亚瑟王城堡中的“危险席”(the Siege Perilous)——这个席位只有一个人敢坐。要是自然不造无用的事物,能坐此席位的那个唯一者(the One),就必定存在。我深知,这一憧憬接纳起虚假对象来何其容易,追寻这些虚假对象将我们领上的道路又何其黑暗。可是,我也看到,这一渴欲本身就包含着对这些错误的校正。唯一的致命错误则是,你伪称自己已经越过渴欲(desire),得到饱足(fruition)。可实际上,这时你要么什么都没找到,要么找到渴欲本身,要么满足了一些别的渴欲。渴欲的这一辩证法(The dialectic of Desire),要是忠实遵循,就会纠正一切过错,就会带你离开一切歧途,迫使你不要去空谈(propound)而要去经受(live through)某种本体论证明。这一活出来的辩证法(This lived dialectic),和我研习哲学时那纯思辨的辩证法(the merely argued dialectic),仿佛是殊途同归;于是,我试图将此二者写入我的寓言。这寓言,因而就既是对(我所说的)浪漫主义的一个辩护,也是对理性和基督教的一个辩护。

这样解释一通,本书的某些艰涩篇章,读者诸君理解起来也就容易一些了(可不是求诸君原谅)。诸君就会意识到,在一个走过我这条路的人眼中,战后时期会是什么样。那个时期,各不相同的思想运动,彼此敌对;不过,就对“永恒憧憬”(immortal longings)共有的敌意而论,它们好像又是一母同胞。弗洛伊德或D.H.劳伦斯的那些追随者,着眼低处(from below),对“永恒憧憬”发起直接攻击,我想,我倒还能容忍;让我容忍不了的是那些嘲讽(scorn),号称是着眼高处(from above),其代言人是美国“人文主义者”,新经院哲学(the Neo-Scholastics)以及《标准》杂志(The Criterion)的一些撰稿人。这些人,在我看来,在咒诅自己并不懂的东西。当他们称浪漫为“怀旧”,我就感到,他们甚至还没跨过“笨人桥”。因为我老早以前就抛弃了,以为渴欲对象就在过去这一幻觉。最后,我忍无可忍。

这书,要是现在来写,我就能将自己跟这些思想家之间的争端,弄得更为尖锐。他们中间有个人,将浪漫主义形容为“溅溢出来的宗教”(spilled religion)。我接受这一形容。我也同意,有宗教信仰的人,不应该将它溅溢出来。可是,难道由此可以推出,要是有人发现它溅溢出来了,就应扭头不顾?要是这里有个人,对他而言,地板上这些亮晶晶的水珠,就是一条路径的踪迹,老老实实顺着这条道路,终将引领他尝到杯中佳酿——这又当何论?从人的角度看(humanly speaking),要是并无其他可能路径,又当何论?这样去看,这十余年我一面跟反浪漫派争战,一面又跟亚浪漫派(本能的门徒,甚至是胡扯的门徒)争战,我相信,这些争战还是有着永久的兴味。我的寓言中的主导意象,就出自此两面争战——“北部”贫瘠冷峻的石原,“南部”发出浊臭的沼泽,两者中间的那条大路,才是人类唯一可以安全行走的。

我用“北方”和“南方”所象征的东西,在我看来,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恶。每一种都藉批评对方来强化自身,显得振振有词。它们从许多各不相同的层面,闯入我们的经验。在农业中,我们不得不惧怕贫瘠土壤,也不得不惧怕那肥得流油的土壤。在动物王国,甲壳虫和水母,代表着对生存问题的两种低端解决(low solutions)。在饮食当中,我们的味觉既反感极苦,又反感极甜。在艺术中,一方面我们发现,那些纯艺术(purist)和空头理论家(doctrinaires),都宁愿丢掉成百的美,也受不了一点点瑕疵(如斯卡里杰),他们无法相信未学之人自发乐享的东西竟还可以是好东西;另一方面我们发现,那些良莠不分、马马虎虎的艺术家,宁愿糟蹋掉整部作品,也不愿让自己沾染一点点感伤、幽默或感觉主义(sensationalism)。任何人在自己的熟人堆里,都可以挑出两类人,可名为北人和南人。一类人,鼻梁深,城府深,面色苍白,冷冰冰,少言寡语;另一类人,没城府,笑得快,哭得也快,喋喋不休,甚至(可以说)巧舌如簧。北方型的人,都有一套僵化体系,无论是怀疑主义的还是教条主义的体系。他们中间有贵族,有斯多葛派,有法利赛人,有严厉派(Rigorists),还有组织严密的“政党”的忠心耿耿的党徒。南方型的人,依其本性,则就有些难于界定了。没骨气的灵魂,虽然不分昼夜,对几乎每个造访者都门户大开,但却最欢迎那些提供了某种迷醉的酒神女祭司(Maenad)或秘法家(Mystagogue)。违禁之事或未知之事的那丝香甜,对他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模糊一切边界,放松一切防范,梦,鸦片,黑暗,死亡,重返子宫。任何感受,只要它是感受,就都合理。而对于北人,同一感受,则基于同一根据都变得可疑。基于一些狭隘的先验根据所作的傲慢而又仓促的选择,使他自绝于生命之源。在神学中,也有北人和南人之分。前者喊叫着,“把这使女的儿子赶出去”;后者则喊叫,“不要吹灭将残的灯火”。前者将恩典(Grace)与天性(Nature)之分,夸大成彻底对立;而且藉着毁谤更高层次的天性(某种准基督徒经验里面所蕴涵的真正福音之准备),使得那些就在门槛上的人举步维艰。后者则抹杀恩典与天性之分际,将单纯的和善恭维成仁爱,将含混的乐观或泛神论恭维成信仰,从而使得有背道苗头的人,出门致命地容易,而且不知不觉。这两个极端,不能跟罗马天主教(归入北方)和基督新教(归入南方)对号入座。巴特,或可置于我所写的苍白人(Pale Men)中间;伊拉斯谟,或许发觉自己跟开明先生(Mr.Broad)血脉相通。

我认为,我们自己的时代由北人主导——写此前言之时,两股巨大的“北方”力量正在顿河相互残杀,将对方撕成碎片。不过这事也蛮复杂,因为僵硬而无情的纳粹体系,在其中心地带,也有着“南方”和有似沼泽的成分;当我们时代真的成为“南方”时代,那就更是如此了。D.H.劳伦斯和超现实主义者之南行,或许抵达人类曾经所及之“南方”的极致。这在你的预料之中。相互对立的恶,远不是相互制衡,而是相辅相成变本加厉。“人最痛恨刚抛弃的异端邪说”;世人皆醉正是禁酒令之父,禁酒令又是世人皆醉之父。自然天性,被一个极端激怒,就藉着飞向另一极端泄愤。你甚至会碰见一些成年男人,他们毫不脸红地将自己的哲学归入“反动”,并不认为哲学因此就折了信誉。

对于“北方”和“南方”,愚以为,我们只关心一点——避开二者,走大路。我们切莫“听信过于聪明的巨人或过于愚蠢的巨人”。我们之受造,既非“脑人”(cerebral men),亦非“腹人”(visceral men),而是人。既非禽兽,也非天使,而是人——既有理性又是动物的造物。

假如要说点什么来解释我所说的北方和南方,我就不得不说这么多——这一事实,有助于我们看到关于象征(symbols)的一项相当重要的真理。在这一版中,我试图藉每页之眉注,让本书易懂一些。不过,这样做,我极不情愿。给一部寓言,提供一把“密钥”(key),或会怂恿对寓言的一种误解——对此误解,身为文学批评家,我曾在别处加以抨击。这或许会怂恿人们以为,寓言是个障眼法,是将本可以说得明白的东西,说得晦涩而已。可事实上,一切好的寓言之存在,不是为了遮掩,而是为了彰显;藉着给内在世界(the inner world)一个(想象出来的)具体体现,使它变得更可触。我加眉注,只因为我的寓言失败了——部分是我的错(对98页那华而不实的荒谬寓言,如今我满怀羞愧),部分是因为现代读者不熟悉这种写法。不过,象征在哪里臻于一流,密钥在哪里就最不济事,这倒是实话。因为当寓言臻于极境,它就接近于神话,这就必须用想象(imagination)来把握,而不是靠理智(intellect)。倘若真像我偶尔仍希望的那样,我笔下的北方南方以及善感先生,触到了一些神话生命(mythical life),那么,再多的“解释”,都不大会捕捉它们的含义。这种东西,你从定义里学不到:你要了解它,必须像了解一丝气息或一股味道那般,必须像了解家庭“气氛”或乡镇气氛,像了解个体人格。

另外还有三点提醒。1.尾页地图将一些读者给弄糊涂了,因为,如他们所说,“文中没有提及的地方,它全都标示出来了”。不过,一切旅行手册,都是这样。约翰的路线,用虚线标示:对不在路线上那些地方不感兴趣的读者,用不着为此太费心。它们差不多是一种异想天开的企图,想给这世界的“北方”和“南方”,各填上相应的属灵现象。绝大多数地名,都可以顾名思义。在中古英语里,Wanhope 意为绝望;WoodeyLyssanesos,意为“疯人岛”(Isle of Insanity);Behmenheim 因雅各·伯麦(Jakob Boehme或Behmen)而得名,不过这不公平;Golnesshire(盎格鲁-撒克逊人拼为Gal),是淫荡之乡(the country of Lechery);而在Trine -land,人感到“跟无限同在”(in tune with the infinite);Zeitgeistheim,当然是时代精神的居住地。Naughtstow,则是“无善之地”。两条军用铁路,是用来象征从地狱而来的对人性的两面夹击。我曾希望,从敌人的两个终点站延伸出来的那些道路,就像爪子或触须一般,伸进人的灵魂。假如你喜欢,就在七条北方道路上画上指向南方的黑色小箭头(照着报纸上战争地图的样),在六条南方道路上画上指向北方的箭头,你对我所看到的圣战(the Holy War),就有了一幅清晰画面。你满可以自娱自乐,去决定箭头画在哪儿——这问题容许不同答案。在北方战线,比如说,我会让敌人占领残酷乡(Cruelsland)和骄傲原(Superbia),从而对三个苍白人形成钳形攻势。不过,我并未以知情人自许;况且,阵线无疑每天在变。2.用柯克妈妈这个名字,是因为用“基督教”作人名,不大有说服力。其缺陷就是,它会自然而然带领读者,将一种太过明确的教会立场(Ecclesiasticalposition)加在我头上。我哪敢以此自诩!本书只关心跟无信者相对的基督教。“宗派”问题,不纳入考虑。3.在此前言中,不得不强调一下约翰身上我的自传成分,因为晦涩的源头就在那儿。不过你切莫以为,本书中一切都是自传。我是试图一般而论(to generalise),而不是给人们讲自己的生活。

C.S.路易斯

  1. 20世纪初,唯心主义者在与主流经验哲学的持续论战中,在英国名噪一时。他们成了一个学派,自称为唯心主义,而外界则称之为“新康德学派”、“黑格尔学派”或“新黑格尔学派”。
  2. 宁芙(Nymph),希腊神话中居于山林水泽的美丽仙女。
  3. 詹姆斯·斯蒂芬斯(James Stephens,1882—1950),爱尔兰诗人,小说家。
  4. 莫里斯·休利特(Maurice Hewlett,1861—1923),英国历史小说家,诗人。
  5. 马罗礼(Sir Thomas Malory,创作时期约1470)。英国作家,身份不明,因《亚瑟王之死》(Le Morte Darthur,1485)一书而闻名。此书是英国第一部叙述亚瑟王成败兴衰及其圆桌骑士们的伙伴关系的散文作品。
  6. 博亚尔多(Matteo Maria Boiardo,1441—1494),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诗人,以史诗《恋爱中的奥兰多》(Orlando Innamorato)而闻名。
  7. 阿里奥斯托(Ariosto,1474—1533),意大利诗人,长篇传奇叙事诗《疯狂的奥兰多》(Furioso)之作者。
  8. 斯宾塞(Edmund Spenser,1552?—1599),英国诗人,六卷本长诗《仙后》之作者。
  9. 塔索(Torquato Tasso,1544—1595)意大利诗人,文艺复兴运动的晚期代表,史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Gerusalemme Liberata)之作者。
  10. 拉德克利夫(Ann Radcliffe,1764—1823),英国女小说家,哥特小说(Gothic novel)之先驱,被沃尔特·司各特誉为“第一位写虚构浪漫主义小说的女诗人”。
  11. 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1834—1896),英国作家、艺术家、设计师、印刷商和社会改革者,被认为是维多利亚时代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代表作有《乌有乡消息》(News from Nowhere,1891)。
  12. E.R.艾迪生(Eric Rucker Eddison,1882—1945),英国作家,古典奇幻小说《奥伯伦巨龙》(The Worm Ouroboros,1922)之作者。
  13. 罗斯丹(Edmond Rostand,1868—1918),法国诗人,剧作家,《大鼻子情圣》(Cyrano de Bergerac)之作者。
  14. 菲力普·锡德尼爵士(Sir Philip Sidney,1554—1586),《阿卡迪亚》(Arcadia)之作者。
  15. 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英国诗人、剧作家和文学评论家。其文学成就为当时之冠,文学史家将他所处的时代称为“德莱顿时代”。
  16. 高乃依(Pierre Corneille,1606—1684),法国剧作家,《熙德》(Le Cid)之作者。
  17. 米开朗基罗(Michelangelo,1475—1564),与达·芬奇和拉斐尔齐名,被誉为“文艺复兴三杰”。
  18. 曾焱《黑色浪漫主义》(《三联生活周刊》第743期,2013年7月15日):
    最早提出“黑色浪漫主义”概念的人,现在被认为是意大利文学批评家马里奥·普拉兹(Mario Praz)。1930年,他在论著《肉体、死亡和魔鬼》(LachairLa Mortet Le Diable)中第一次用到这个词,不过未做进一步阐述。究竟如何定义“黑色浪漫主义”?法布尔认为所涉很广,“黑色浪漫往往和人的潜意识及深层欲望相关,同时也包括对上帝之疑,对生死之惧”。
  19. M.D.鲁日蒙(M.Denis de Rougemont,1906—1985),瑞士作家,文化理论家,以法语写作,《西方世界的爱》(L'Amour et l'Occident)之作者。
  20. 瓦格纳(Richard Wagner,1813—1883),德国歌剧作家,歌剧《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Tristan und Isolde)上演于1865年。
  21. 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美国浪漫主义诗人,小说家。
  22. 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1821—1867),法国诗人,《恶之花》(Les fleurs du mal)之作者。
  23. 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1821—1880),法国小说家,现实主义开山之作《包法利夫人》(Madame Bovary)之作者。
  24. 《少年维特之烦恼》,德国大诗人歌德之成名作。
  25. 拜伦(Lord Byron,1788—1824),英国浪漫派诗人,《唐璜》(Don Juan)之作者。
  26. 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法国小说家,意识流小说《追忆似水年华》(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之作者。
  27. 莪相(Ossian),传说中3世纪时爱尔兰的武士、诗人。
  28. 爱泼斯坦(Jacob Epstein,1880—1959),英国雕塑家,王尔德墓碑之设计师。
  29. D.H.劳伦斯(D.H.Lawrence,1885—1930),英国小说家,诗人,成名作是《儿子与情人》(Sons and Lovers)。
  30. 惠特曼(Walter Whitman,1819—1892),美国浪漫派诗人。
  31. 《序曲》(The Prelude),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的自传体长篇叙事诗。
  32. 阿尔弗雷德·德·维尼(Alfred de Vigny,1797—1863),法国诗人,小说家,剧作家。
  33. 缪塞(Alfred de Musset,1810—1857),法国诗人,剧作家。
  34. 原文是“perilous seas and faerie lands forlorn”,语出济慈的《夜莺颂》(Ode to a Nightingal e,1819)第7节最后一行。拙译采查良铮先生之译文。
  35. 拙译路易斯《惊喜之旅》第11章第15段:“我喜欢经验(experience),因为经验是非常诚实的东西,不管你做了多少次错误的选择,只要你睁大眼睛,保持警醒,走不多远,警戒的信号就会亮起。你或许一向都在欺骗自己,但是,经验并不想欺骗你。只要你的实验方法恰当,无论你在什么地方试验,宇宙总是信实的。”(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36. 斯宾塞《仙后》中的美女,亦译“弗罗丽梅尔”。
  37. 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作者。
  38. 撒缇(Satyr),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人半羊。
  39. 法翁(Faun),罗马神话中的林牧之神,对应于希腊神话中的撒缇(satyr)。
  40. 青春之泉(well of immortality),疑指威廉·莫里斯《世界尽头的泉井》(The Well at the World's End,1896)一书中主人公所寻找的不老泉。
  41. 黑魔法(Magic in the Darker sense),应指黑巫术(Black Magic),与白巫术(White Magic)相对。后者指普通百姓求晴、祈雨、驱鬼、破邪、除虫、寻物、招魂,甚至使不孕妇女生子,使没有感情男女相爱的巫术。
  42. 卢龙光主编《基督教圣经与神学词典》(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黑弥撒”(Black Mass)辞条:“宗教礼仪。(1)天主教教会的追思弥撒或亡者弥撒,因主持者身穿黑色衣服而得名。(2)黑弥撒也可以指一种渎神的宗教仪式,不是敬奉神而是崇拜撒旦。”路易斯此处应在第二义上用“黑弥撒”一词。
  43. 蓝花(the Blue Flower),诺瓦利斯(1772—1801)的小说《海因里希·封·奥夫特丁根》(Heinrich von Ofterdingen,1802)里浪漫憧憬的象征,诺瓦利斯因而在德国浪漫派中被称作“蓝花诗人”。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在《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第二分册《德国浪漫派》中这样解释“蓝花”:憧憬是浪漫主义渴望的形式,是它的全部诗歌之母……诺瓦利斯给它起了一个著名的神秘的名字“蓝花”。但是,这个名字当然不能按照字面来理解。蓝花是个神秘的象征,有点像“ICHTHYS”——早期基督徒的“鱼”字。它是个缩写字,是个凝炼的说法,包括了一个憔悴的心所能渴望的一切无限事物。蓝花象征着完全的满足,象征着充满整个灵魂的幸福。所以,我们还没有找到它,它早就冲着我们闪闪发光了。所以,我们还没有看见它,早就梦见它了。所以,我们时而在这里预感到它,时而在那里预感到它,原来它是一个幻觉;它刹那间混在别的花卉中向我们致意,接着又消失了;但是,人闻得到它的香气,时淡时浓,以致为它所陶醉。尽管人像蝴蝶一样翩翩飞舞于花丛之中,时而停在紫罗兰上,时而停在热带植物上,他却永远渴望并追求一个东西——完全理想的幸福。(刘半九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第207—208页)
  44. 《世界尽头的泉井》(The Well at the World's End,1896),威廉·莫里斯最著名的奇幻作品。该书主角劳夫(Ralph)是一个小王国的年轻王子,决定逃离皇宫,前往神秘的世界尽头,寻找青春之泉。这口井具有魔力,可以让饮水之人拥有好运与长寿。路上,王子遇见了曾经饮过井水的女人、神秘的隐士,历经种种冒险,终于找到了这口井。饮过井水的人也面临着精灵们的困惑:长寿到底是赐福还是一种诅咒?该书对路易斯影响巨大,据说,《纳尼亚传奇》中有该书的影子。
  45. 《忽必烈汗》(Kubla Khan),柯勒律治(Coleridge)的未竟诗作。
  46. 在亚瑟王传说中,圆桌骑士的坐席中,有一个位子永远空着。据说,坐上这把椅子的骑士,会在找到圣杯以后死去,圆桌骑士时代亦将随之结束。故而,这把座椅就叫作the Siege Perilous(坊间通常汉译“危险席”)。
  47. 原文为“nature makes nothing in vain”,这是亚里士多德的名言,见亚氏《政治学》(1253a8)。拙译参吴寿彭译本。
  48. 原文为拉丁文pons asinorumpons 的意思是“桥”,asinorum 是“驴子,笨人”的复数属格。拉丁文pons asinorum 直译就是“笨人桥”(bridge of fools)。欧几里得《几何原理》里的第五命题因其难证,而得此绰号。该词喻指那种对新手形成严峻考验的问题。
  49. 语出英国哲学家、意象派诗人休姆(T.E.Hulme,1883—1917)的名文《论浪漫主义和古典主义》(Romanticism and Classicism,约写于1913—1914年)。文中说:“人的固定天性的那部分就是对上帝的信仰。这对每个人来说是与相信物质的存在、相信客观世界一样地固定而真实。它是与嗜好、性的本能和所有其他固定的品质相同的。现在,有些时候,由于使用武力或花言巧语,这些本能已受到压制……正与其他本能一样,天性要报复。在宗教上寻找正确和适当的出路的那些本能必然会用别的办法出现。你不信上帝,于是你就开始相信人就是神。你不信天堂,于是你就开始相信地上的天堂。换句话说,你就接受了浪漫主义。在它的本身范围内是正确而恰当的概念被传布开来,这样就使人类经验的清晰的轮廓混乱起来、变成不真实的和模糊不清了。就像把一瓶蜜糖倒在餐桌上一样。这样,浪漫主义就是溅溢出来的宗教(spilt religion),这是我所能给它下的最好的定义。”(刘若端译,见戴维·洛奇主编《二十世纪文学评论》上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第173—174页)本书卷六第2章所写的“三个苍白人”(three pale men),其中有一个就有休姆的影子。
  50. 斯卡里杰(Scaliger),疑指意大利人文主义者Julius Caesar Scaliger(1484—1558)。
  51. 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编著《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人民出版社,2001)释“感觉主义”(sensationalism):指这样一种观点,主张感觉是知识的唯一源泉;所有的观念都可在感觉中找到根源;所有的陈述都可以还原为关于感觉之间关系的陈述,除了感觉之外,别无可说;感觉也是证实所有知识的最终标准。总而言之,感觉主义可以归结为一句话:“世界是我的感觉。”……
  52. 卡尔·巴特(Karl Barth,1886—1968),被誉为20世纪基督新教最伟大的神学家,《罗马书释义》之作者。关于路易斯为何批评巴特,无疑是一个值得深味的研究课题。
  53. 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约1466—1536),文艺复兴时期著名人文主义者,《愚人颂》之作者。
  54. 原文是:“The heresies that men leave are hated most.”典出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第二幕第2场第138—139行。剧中人物拉山德说:“一个人吃饱了太多的甜食,能使胸胃中发生强烈的厌恶,改信正教的人,最是痛心疾首于以往欺骗他的异端邪说。”(《莎士比亚全集》卷一,译林出版社,1998,第341页)
  55. 路易斯《返璞归真》卷四第6章:“魔鬼总是将错误成对地打发到世界上来,总是怂恿我们花很多时间来考虑哪种错误更甚。你肯定看出了其中奥秘,是不是?他藉你格外不喜欢一种错误,来逐渐地将你引入相反的错误当中。”(汪咏梅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181—182页)
  56. 切斯特顿《异教徒》第一章:当今时代我们反常地使用“正统”这个词,没有什么比这更奇怪地表明了现代社会中一桩巨大而又无声的罪恶。从前,异教徒以自己不是异教徒而自豪。……可是如今,几个现代的术语就已经使他为自己是异教徒而自吹自擂了。他故意笑了笑,说:“我想我的思想非常异端。”然后环顾四周,寻求掌声。“异端”这个词现在非但不再意味着错误,实际上还意味着头脑清醒、勇气十足。“正统”这个词现在非但不再意味着正确,实际上还意味着错误。所有这些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人们现在不太在意自己的人生哲学是否正确了。(汪咏梅译,三联书店,2011,第2页)
  57. 原文是:hearken to the over-wise or to the over-foolish giant.典出济慈(John Keats,1795—1821)的无韵体史诗《海披里安》(HyperionA Fragment,1820)卷二第 309—310行。
  58. 即拙译本书第195—197页。
  59. 【原编者注】本书此版的地图是重新画的,略去了郡名和铁路。
  60. 雅各·伯麦(Jakob Boehme,名字亦作Behmen,亦译雅各·波墨,1575—1624),德国路德宗神智学家。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三部第一篇对其思想,做过详细介绍。
  61. 据路易斯的挚友欧文·巴菲尔德(Owen Barfield),路易斯的突出特点就是,对写自己或谈自己,很不感兴趣。他写的《惊喜之旅》,大多数人都当作路易斯自传,其实不是。他在该书序言中明确交代:“本书旨在讲述我归信的故事,因而不是一部自传,更不是圣奥古斯丁或卢梭的那种‘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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