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则
人心统耳目官骸[1],而于百体为君[2],必随处见神明之宰[3];人面合眉眼鼻口,以成一字曰苦(两眉为草,眼横鼻直而下承口,乃苦字也),知终身无安逸之时。
【注释】
[1]统:统领,管理。
[2]百体:指人体所有器官。
[3]神明:指人的精神、心思明智如神。
【译文】
人的心统领着五官和身体,在人的所有器官中居于首要地位,必须随时随地体现出明智的心神作为主宰;人的脸是集合眉、眼、鼻、口而成形,恰巧组一个“苦”字(若将两眉当做是部首的草字头,把两眼看成一横,鼻子为一竖,下面承接着口,正是一个苦字),可知人的一生苦多乐少,始终没有安闲享乐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