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韵易重
【原文】
句末一字之当叶者,名为韵脚。一曲之中,有几韵脚,前后各别,不可犯重。此理谁不知之?谁其犯之?所不尽知而易犯者,惟有“合前”数句。兹请先言合前之故。同一牌名而为数曲者,止于首只列名,其后在南曲则曰“前腔”,在北曲则曰“么篇”,犹诗题之有其二、其三、其四也。末后数语,在前后各别者,有前后相同,不复另作,名为“合前”者。此虽词人躲懒法,然付之优人,实有二便;初学之时,少读数句新词,省费几番记忆,一便也;登场之际,前曲各人分唱,合前之曲必通场合唱,既省精神,又不寂寞,二便也。然合前之韵脚最易犯重。何也?
大凡作首曲,则知查韵,用过之字不肯复用,迨做到第二、三曲,则止图省力,但做前词,不顾后语,置合前数句于度外,谓前曲已有,不必费心,而乌知此数句之韵脚在前曲则语语各别,凑入此曲,焉知不有偶合者乎?故作前腔之曲,而有合前之句者,必将末后数句之韵脚紧记在心,不可复用;作完之后,又必再查,始能不犯此病。此就韵脚而言也。
韵脚犯重,犹是小病,更有大于此者,则在词意与人不相合。何也?合前之曲既使同唱,则此数句之词意必有同情。如生旦净丑四人在场,生旦之意如是,净丑之意亦如是,即可谓之同时,即可使之同唱;若生旦如是,净丑未尽如是,则两情不一,已无同唱之理;况有生旦如是,净丑必不如是,则岂有相反之曲而同唱者乎?此等关窍,若不经人道破,则填词之家既顾阴阳平仄,又调角徵宫商,心绪万端,岂能复筹及此?予作是编,其于词学之精微,则万不得一,如此等粗浅之论,则可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者矣。后来作者,当赐予一字,命曰“词奴”,以其为千古词人,尝效纪纲①奔走之力也。
【注释】
①纪纲:古代指仆人。
【译文】
句末应该押韵的字,叫作韵脚。一支曲当中,有几个韵脚,前后韵脚各不相同,不可重复。这个道理谁不知道?谁会犯这种错误?并不是都知道因而容易犯错误的,只有“合前”的几句。请让我先说一下“合前”的原因。使用同一曲牌写几支曲子的,只在第一支前写出曲牌名,之后的,在南曲中称为“前腔”,在北曲中则称为“么篇”,犹如诗歌的题目中有“其二”、“其三”、“其四”一样。曲子结尾几句,有前后曲子不同的;有前后曲子都相同,不再重写,就叫作“合前”。这虽是填词者偷懒的办法,然而交给演员,实际却有两个方便。初学的时候,可以少读几句新词,少花点记忆的功夫,这是其中一个方便;登台表演时,前边的曲子各自分开来演唱,“合前”的曲子必然要全场合唱,这样既省精力,又不会寂寞,这是另一个方便。然而“合前”的韵脚最容易重复。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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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写第一支曲时,就都知道查看韵脚,用过的字就不肯再用,等到第二、第三支曲时,就只图省力,只顾前边的词曲,不顾后边的语句,早把“合前”的句子抛之脑后了,认为前边的曲子中已经有了,就不再必费心,而不知道这几句话的韵脚在前面的曲子中虽各不相同,但凑到这支曲中,怎么知道不会有偶尔重复的?因此写“前腔”的曲子,而有“合前”的句子的,必须将结尾几句的韵脚牢记于心,不可重复使用;写完后,又必须再检查一下,才能不犯这种毛病。这些就是对于韵脚而言的。
韵脚重复使用,还是小毛病,更有比这严重的,就是唱词与角色不符。为什么?“合前”的曲子既然令全场同唱,那么这几句的词意必然有大家的共同情感。比如生、旦、净、丑四个角色同时在场,生和旦的感情是这样,净与丑的感情也是这样,就能说他们有共同情感,就能让他们共同演唱;如果生与旦的感情是这样,而净与丑的感情不全是这样,那么两种感情不一致,就没有共同演唱的道理了。况且有生与旦的感情是这样,净与丑的感情不是这样,那么怎么会有将情感相反之曲拿来合唱的道理呢?这个诀窍,如果不经说破,那么戏曲作者既要照顾音律,又要协调曲调,心绪万端,怎么顾得上这点呢?我写这篇文章,相对于戏曲的精微之处,就不足万分之一。如此粗浅的言论,可以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了。以后的作者,应该赐给我一个“词奴”的称号,因为我曾经为千古词人奔波忙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