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辑

英格兰流年 作者:高海涛


 

三月的乡村已开始备耕种地了。就连春归的燕子,也是急匆匆的,好像燕子是骑着小白马飞回来的。

英格兰流年

在朋友寄给我的英文书中,有一本淡绿色封面的小开本书特别地吸引了我,书名The English Year,可译为《英格兰流年》,英国Summersdale公司2012年出版。啊英格兰,这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总让我有一种壮志未酬的感觉,说来惭愧,虽然我学过英语,教过英语,却至今没有去过英格兰。

年轻时曾去过美国,后来去过欧洲大陆和俄罗斯,可最想去的地方还是英格兰。莎士比亚的英格兰,勃朗特三姊妹的英格兰,雪莱说过“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的英格兰;读诗歌于其中,读小说于其中,可以从《远大前程》中回望的英格兰;戴安娜的英格兰,伊丽莎白的英格兰,“寂静就像欧菲利亚,通宵为我们歌唱”的英格兰;快乐王子的英格兰,抒情歌谣的英格兰;工业革命的英格兰,蒸汽机车的英格兰;英超联赛的英格兰,贝克汉姆的英格兰;多草坪的英格兰,多城堡的英格兰,多傲慢与偏见的英格兰;徐志摩当年《再别康桥》时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英格兰……

一个人对自己从未到过的地方,也会怀有乡愁吗?这是批评家阿吉特(James Agate)的疑问。我觉得会,对于我,英格兰就是这样的地方。正是这种特殊的乡愁,让我对这本小书无法释卷。书不但小,封面上的彩色木刻也让人心动,一半是宁静的田园,一半是朴素的童话,似乎在着意凸显某种老英国的格调。我点燃了平素收藏的一枚烟斗,一边吸烟斗一边看书,觉得这种老派的方式,或许和这本小书的格调更相适宜,而且,我仿佛到了昔日的英格兰,并在那里流连忘返。

小书还有个副题——穿越四季的文学之旅,其实何止四季,而是一年十二个月,每个月的每一天都有一段话,摘自英国不同时代作家或诗人的日记和信札,读起来就像一本文学的历法书。编者Peter Buckingham先生是个退休的图书馆员,目前隐居在英格兰格劳斯特郡乡间,陪伴他的仅有一位夫人和两只猎犬。总之他是个闲人,是闲人才会编这本闲书。但闲书有闲书的价值,正如编者在序言中说的,这里有“夏天的激情欢愉,秋天的缤纷绚丽,冬天的神奇静美,春天的轮转生机,表达了人们对岁月流转及其所呈现的非凡情境的惊羡和从中感到的乐趣”。

说得好,惊羡与乐趣,其实我们看书和写作,往往也是为了惊羡与乐趣。但我首先感到惊羡的,是他为什么先从夏天说起——夏天、秋天、冬天、春天,颠覆了“春夏秋冬”的惯常次序。这让我想到,中国人有时也不说春夏秋冬,而喜欢说春秋冬夏。据说这是因为中国最早的历法,从先秦开始,一年只有春天和秋天两个季节,所以有个历史阶段就叫“春秋”,而后来随着人们对季节感受的日趋丰富,历法中才又增添了冬天和夏天,春秋冬夏就是这么来的。英国人的历法文化究竟有过怎样的变迁,我们不知道,但如果他们普遍喜欢先说夏天,想必也一定有某种古老的道理。至少这说明英国人对夏天有特殊的偏爱,也说明英格兰的夏天美丽宜人。

于是就先翻到夏天,看看八月有什么记录。随便读到这样一段,作者是Samuel Taylor Coleridge,时间是1800年8月24日——

星期天傍晚,偕萨拉和哈特利步行到莱奇格去,太阳垂落时伴随着雾蒙蒙的光柱,光柱倾斜于落日:一道璀璨的米色之光。沃拉峭壁是绛红色的,德文特沃特湖则是深紫伴着灰蓝,特伦特峭壁,又是一片褐红。而天上的云朵,却华美如焰火……当我们转身返程的时候,看到彩云像巨椽一样在移动,如火如烟,升腾着,弯曲着,渐成拱形,而且飞快。是从怎样的上帝的烟囱里,它如此生出?

这段话描述的景象美轮美奂,我相信那是十八世纪最美的黄昏之一。Coleridge就是《古舟子咏》(又译《老水手之歌》)的作者柯尔律治,著名的湖畔派诗人之一。这段话说的显然也正是湖畔景色,落日辉煌,霞飞云卷,特别是那道“璀璨的米色之光”,让我不禁想起童年故乡的天色——多熟悉啊,那故乡西山的晚霞,有时像一地玉米,有时像荞麦开花,有时则像金黄的水稻。在饥荒岁月乡村孩子的眼中,天空更像是悬在头上的另一种田野。辽西因为干旱,一般是不种水稻的。记得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有篇课文叫《我是金黄的水稻》,好像只有四句话,却在我心中轰然作响,散发着说不尽的美感。晚上回家,吃的是红薯,睡觉之前,我突然泪如雨下,坐在窗台上,哭着要求母亲同意我改名字。母亲说,那你要叫个啥名呢?我大声说,金黄的水稻,我要叫金黄的水稻!母亲笑了,几个姐姐们更是把头蒙在被子里笑得不行。她们后来说,我当时满脸泪痕、义愤填膺,就那样偎在窗台上睡了,可能在梦里私自更换了名字。

“我看见夏天的男孩在毁灭/使金色的地区荒芜/没有粮仓安置丰收/土地冰冻在酷热里”——这是英国诗人迪伦·托马斯的诗句,我喜欢。还有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八月之光》,我也喜欢。实际上,那种据说象征着“人类昔日荣耀”的光,在英格兰民间传说中很早就有。我们辽西没有类似的传说,但每到八月,特别是中下旬,当处暑雨激荡过白狼河之后,记忆中总会有那么几天,老家的天气会突然变得令人感动而忧伤。山坡上,洼地里,阵阵清风翩若惊鸿,飘若游龙,仿佛吹拂的不是风,而是一种十分纯粹的光泽。这时候父亲坐在家门口的老榆树下,听着菜园里蝈蝈的叫声,会用《诗经》般的语调说:“七月在野,八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父亲是以农历说话的,七月就是八月,八月就是九月。他从来不说公历的月份,不是他不知道,而似乎是不屑于。

“人者,无非是其气候经验的总合而已”,福克纳曾如是说。对此英国人肯定是最认可的。据说两个英国人见面,第一句话总要先说到天气——你看这天气怎么样?——嗨,真是个好天儿,不是吗?——天要下雨了,你瞧这风。——下午说会有雾。——还记得那年的大雪吗?伦敦大雪。——没关系,艾略特先生说过:冬天使我们温暖。——我还是更喜欢霜。——知道那首歌吗,《夏天的忧伤无可医治》?等等。所有这些,英文里有个词叫conversation-starters,即谈话的“话头儿”。英国人都特别爱用这样的“话头儿”,他们每个人都像天气预报员,也有点儿像躬耕南亩的农夫,见面就举头望天,谈风论雨。即便在一个人写日记或给远方的朋友写信的时候,天气也是自然流淌的主题。

所以我面前的这本小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共收入三百六十五段话,其中绝大多数都和天气有关。英格兰四季流年,流动的主要是天气。

当然也不仅是天气,还有日记和书信作者的内心生活,以及他们对土地与家园的爱。“都说英国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实际上,他的家也是故乡起伏的青山,蜿蜒的河流,农庄、田野和幽静的村落,千百年来莫不如此(引自该书序言)。”作者大都是英国十八和十九世纪的作家和诗人,其生活的时代大致相当于我国的明清时期。“那是更单纯、更平和的世纪,没有现代生活的匆忙与喧嚣,人们还可以到南部小镇去领略黎明的寂静,可以在自家的菜地上侍弄花草,并简朴地保持着忏悔节和五朔节的古老风习(同上)。”

总之,我很喜欢这本小书,包括书中那些小巧奇妙的黑白插图:一月的猫头鹰与乡间滑冰场,二月的郁金香和高原绵羊,三月的山兔、蝴蝶和军号,四月的女孩与风信子,五月的画眉鸟、蜻蜓和野菊花,六月的麦穗和豌豆,七月的海边垂钓和蚱蜢,八月的小田鼠和凤尾花,九月的胡桃树与骏马,十月的海狸和雨中猎手,十一月的花喜鹊和教堂,十二月的麻雀和风雪中的小屋。这些情趣别样的小物候图,让我对童年和往昔充满了怀念,于是索性从书中每个月选出一段话,并写下自己的回忆和生活感悟,凑成中英合璧的十二月图,附在下面。是否有趣不知道,但我想这本小书的价值,应该不仅仅是让人了解英格兰,更重要的是让人学会感恩岁月——

一月

前天夜里有一场降雪,大约三四英寸深,雪后又下了一场严霜。河面上停着不少的船,船舱白雪盈积,棱棱角角,莫不晶莹。雪后的天空湛蓝,阳光如沐。显然晴好的天气已触手可及。但远方却似有某种雾气,使河岸变得朦胧难辨,河面上的船看上去也很晦暗,摇曳不安。几艘蒸汽船犁水而过,在寥廓的霜天中吸着它们的烟斗……近四十年来,英格兰从未见过这样的霜寒!

——Nathaniel Hawthorne(1854)

一月按中国农历就是腊月。腊月的英格兰往往会下雪,这和东北及辽西是相似的。但与我们乡村腊月里的忙碌和喜庆不同,英格兰的腊月却一派宁静,忙碌的只有天气:前夜有雪,今日有霜,此外还有远方的雾。这就是英格兰的天气,即使在冬天,也给人一种繁华的感觉。特别是河面上的几艘蒸汽船,也学英国绅士那样在吸着烟斗。读到这里我不禁莞尔,因为我也正在吸烟斗。我吸烟斗的姿态很笨拙,样子一定不像英国绅士而像英国的蒸汽船。

在故乡,腊月里最大的事儿就是忙年,而对于出门在外的人,就是忙着回家。多少回“日暮苍山远”,多少家“天寒白屋贫”,多少次“柴门闻犬吠”,多少个“风雪夜归人”,然后,年就来了。年就是年,不管是雪天还是霜天,年总是那么洁白,那么红火,那么令人感动。

霜天——在我的记忆中霜天并没有雪天好看,但霜天很别致,夜里降临的霜如轻软的纱绸覆上大地草木,却并不掩没形体的细节,更觉风姿绰约。这不同于雪,雪像是给一切都盖上棉被。雪是丰美的,霜是高贵的;雪是华丽的,霜是冷艳的,总之,雪的审美和霜的审美是很不同的。冬天的早晨,父亲总是早早起床,然后回屋告诉母亲:“下雪了!”或者:“上霜了!”看得出来,这两种天气都让父亲感到振奋。但何以雪是下的,霜是上的呢?我不明白。可能在父亲的心中,雪是天上降下的花,而霜是大地涌出的花吧。

霍桑,他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并不陌生,就是那位以《红字》传世的美国大作家。霍桑曾于1853年被任命为美国驻英国利物浦的总领事,这段话就是写于当时的日记。美国人基本上是英国人的后裔,他们到了英格兰,有点儿像我们东北人到了山东,看到什么都觉得亲切。因此霍桑俨然是以土著的口气,记下了英格兰四十年不遇的那场霜寒。

二月

清晨真是温润可爱,我要徒步走过几座小山去科尔瓦。随手从兜里掏出午餐,五六块饼干,两只苹果,还有一小瓶甜酒。兜里还有一本书和剧场用的小望远镜,也一并拿出来。走到绿巷山上,走得很热。

——Francis Kilvert(1870)

二月也就是正月。在我的记忆中正月就是串门走亲戚。之所以选择了这段话,也因为那个英格兰人像是出去走亲戚的样子。他给人的感觉是个少年,他要去的地方叫科尔瓦。科尔瓦想必是个庄园或村落,是谁住在那里呢?是他的姑妈还是姨妈?或者是他外婆一家。但也说不定是他姐姐家。小时候正月里串门,我去得最多的是姐姐家。大姐、二姐、三姐、四姐,挨家住上几天,正月也就差不多了。姐姐家都不远,最多十里二十里,可小时候却觉得老远老远了。古诗中有“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的话,应该写的是一种童年感受。看到我去了,姐姐、姐夫往往都迎出院子,甚至迎到村口。进家后忙着烧火做饭,外甥、外甥女又都围上来,叽叽喳喳,把我和炊烟一起捧上了天。

正月也是春天发动的时节,春节之后,紧接着就是立春。春天的音讯最早是梅花传递的,“沙村白雪仍含冻,江县红梅已放春”,这是杜甫的诗,江县在哪里不知道,但肯定不是在辽西,也不是在英国。我们辽西不是没有梅花,而是有很特殊的一种,被称作辽梅,不过开花较晚,正月是见不到的。英国倒确实没有梅花,但他们有报春花。报春花源于中国,十九世纪初传入英国,并迅速成为英国人最喜爱的花卉之一,所以诗人多贝尔曾写过这样的佳句:“报春花出现在高高的河堤上,像一个少女从轩楼里向外眺望。”

然而春天并不是说来就来的,虽然有报春花,但英格兰人还是坚信他们自己的谚语:除非有九朵雏菊碰你的脚,否则不要说春天已经来到。九朵雏菊,这是整个二月需要为春天准备的礼物。

我走在辽西的山道上,望着大地上一条条笔直的雪垄,我的脚下别说雏菊,就连一朵狗尾巴花都没有。远处的丘陵依旧萧瑟苍莽,几只古艳的伯劳鸟从《诗经》飞出来,到我们那里变成了有些俗丽的“胡勃喇”鸟,它们很喜庆地掠过大片的针阔混交林,好像是二月里唯一的花。

三月

我绝不会忘记前天夜里让我们惊讶不已的奇景,大气中有一抹闪闪发光的云,它酷似剑的形状,剑锋指向北方。那云的光芒有如月亮,而别处的天空则一派安宁。它出现的时候大约是夜里十一点,直到凌晨一点多才逐渐消失。整个英格兰南部都目睹了这一壮丽的景象。

——John Evelyn(1643)

三月的插图中有一把军号。

据说在希腊神话中,三月是为纪念战神而命名的,故英文里的March(三月)也同时有出征和前进的意思。而写下上面这段话的人,他关心的显然就是出征。夜云如剑,而剑指北方,这与其说是对天气的记录,毋宁说是某种预言。查英国历史可知,十七世纪中叶的英格兰确属多事之秋,资产阶级革命如火如荼。1642年英王对议会宣战,而后来克伦威尔又率领军队打败王师,翻来覆去,战事不已。至于作者当时站在何方立场,已无可考,也不重要,总之他可能是个预言家,并相信天气就是天意。

天气就是天意,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说法,古今中外都有人相信。但“天意从来高难问”,信或不信,还得看世道人心。现实一点儿,我还是更喜欢另一个说法:世上有天气,人间多乐趣。

天意也好,乐趣也好,三月确实让人有一种出征感。“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什么事儿呢?“田家几日闲,耕种从此起”,三月的乡村已开始备耕种地了。就连春归的燕子,也是急匆匆的,好像燕子是骑着小白马飞回来的。

学生们也要开学上课了。记得每年三月开学,我们都要先到学校的育红山上去劳动,主要是修梯田。山上养了许多兔子,每层梯田上都有,雌兔迷离,雄兔扑朔。有兔子陪伴,给我们的劳动增添了不少乐趣。许多年后读英国作家卡洛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才知道有个词叫“三月兔”(March Hare)。三月兔是可爱的,不仅特别有同情心,而且还灵性超凡,有骑士风度。

那个叫爱丽丝的女孩也叫人喜欢。

不过我更喜欢一个叫Pippa的女孩,这是个真实的女孩,家里很穷,所以她每天都要黎明即起,准时去丝绸作坊里干活,很少歇息。大诗人勃朗宁有一首诗,就是特地为这个女孩写的,我将其译为《碧波歌》。之所以把女孩的名字译成“碧波”,是取古诗春草碧绿,春水碧波的意思,因为诗人正是通过这个贫穷女孩春水般纯净的眼睛,写出了英格兰初春的美妙景色:“云雀展翅欲飞,蜗牛爬过荆丛;上帝端坐天堂,世界如此齐整。”

碧波,这个三月的女孩让人相信,天意和乐趣是可以融合为一的,只要你有一颗感恩的、齐整的心。

四月

礼拜天早晨七点离开柯尔律齐,在走往伦敦市区时心境忧郁,一路沉思默想。我穿过坦普尔巴,越过圣顿教堂,整个行程都一无所见,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而猛然抬头,看到我前面是林荫笔直的舰队街,那么安静,那么空旷,而且铺着淡淡的新落的雪花,看上去洁白无瑕。没有一辆运货或载客的马车驶过,十分静谧,只有喑哑无声、形影暗淡的步行者,这里那里,三点两点。

——William Wordsworth(1808)

这封书信的作者是大诗人华兹华斯,著名的湖畔派诗人领袖,十九世纪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先驱。但在那个距今遥远的四月清晨,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一路上那样忧郁,直到天降瑞雪,他看见一条笔直、安静、空旷的大街,心境才豁然开朗。我记得有谁说过一句话,与这种情形相关,却一下子想不起出处。好半天才理出点儿头绪,赶紧翻书去查,就在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三卷《盖尔芒特家那边》的第二章中:“一场天气的变化足以让世界和我们自己焕然一新!”

实际上,华兹华斯眼中的伦敦舰队街,如今已很难见到了,那种安静得如同处子的街道,我觉得更像是前现代城市的一个标本。不过四月落雪的天气,在东北和辽西却并不少见。

“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四月正当清明时节,这个时节许多地方都会有雨,俗称清明雨。但在我们辽西,有时也能见到清明雪。清明雨又叫梨花雨,而清明雪却无以名之,我只闻到空气中有雀麦草的淡淡香味。我记得母亲头天晚上就蒸好了馒头,上面还用糖水点了红点儿,说这馒头就是供飨,商量我第二天陪父亲去上坟。可清明的早晨,我却说什么也不肯陪父亲去。父亲只好自己揣着馒头,拿了些黄纸,还在肩上扛了个小桌,冒着雪到西山去上坟。我在上学的路上回头张望,看雪花淡淡飘落,不一会儿父亲的背影就白了。我不肯去上坟的理由是我要去上学,而且我还是个少先队员,脖子上戴着红领巾,跟大人去上坟很不光彩。然而我那天的脚步又很迟疑,终于折了回去,沿着山道去接父亲。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许多年了,每到这个时节,我都会想起那个雪天,想起父亲母亲期盼的眼神。实际上我那天并没有接到父亲,等我赶回家,母亲正扶父亲躺在炕上,说因为下雪,父亲在路上摔了一下,还让桌角把头磕破了。我泪光闪闪,却没有解释,也没有认错,只觉得鼻子里雀麦草的香味突然变得馥郁起来。

五月

天气又晴又暖。橡树的嫩叶出得早,有些已差不多半绿了。白桦树也新叶簇簇。田里麦苗青青,整体而言,我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麦子,远胜往年。土地还很坚硬,看不到蛞蝓之类的昆虫活动。不管怎么说,冬天既然摧毁了那么多郁金香,它也必定会消泯掉这些淘气的小东西。橡树看上去很美,大麦还正年轻,我看不出这庄稼的生长会有什么缺陷。

——William Cobbett(1823)

五月在中国的语境中,正是人间四月天。而乡村四月,诗意更浓,“绿遍山原白满川”好看,“子规声里雨如烟”更好看。也许世界上的乡村都是相似的,比如上面所引那段话,说的是英格兰乡村,但如果要转换成画面,也不难让人想起俄罗斯画家希施金那幅著名的《黑麦》——土地坚实,满眼新绿,高大而英俊的橡树,年轻而热烈的麦子,令人对生活与年景充满信心。

英国人看年景,往往是先看树,传统上是以橡树和白蜡树来作比较,如果橡树出叶比白蜡树早,这一年就会风调雨顺;反之,如果白蜡树出叶早了,那就意味着将出现夏涝。所以在英格兰乡间,往往都会有一棵橡树。这就像在我们辽西,每个村子都会有几棵榆树一样。

据说乡村意义上的英格兰是普世性的,或者说,世界上到处都有英格兰式的乡村。有一首老歌是这样唱的:“只要有小路穿过乡间,你就会找到英格兰,或是在村舍前,或是在谷地边。”但是在辽西,在我那干草原一般的故乡,也能找到英格兰吗?

“遥思故园陌,桃李正酣酣”,想一想,老家真是这种酣酣的样子。除了没有橡树,我们辽西还基本上不种麦子,只有满山遍野的玉米谷子、大豆高粱,连庄稼都是酣酣的。五月的田野里还往往有一堆妇女,正在那里酣酣地“拔地”。拔地是一项很特殊的农活,也就是通常说的间苗。因为苗都很矮,人必须猫腰或蹲在地垄里去间,很需要耐力。所以这活计更适合女人做,有时也让放农忙假的学生们参加。我在地头累得直不起腰来,就在心里埋怨:上帝啊,为什么总放农忙假呢?不久前读一本洛斯金(John Ruskin)的书,这位英国十九世纪的艺术批评家有句话让我很沮丧,他说:“没有欢乐的劳动是卑贱的……”不过他接着还有话:“没有劳动的欢乐也是卑贱的;没有忧伤的劳动是卑贱的,没有劳动的忧伤也是卑贱的。”体会再三,心里总算释然。

六月

昨天洗海水澡,今天是海水浴。昨天的海非常安静,但今天早晨风向变了,从西往东吹,海水就变得狂暴粗野,跌跌撞撞冲进海湾,带着泡沫扑向海岸,让人心神不安。整个海湾如同有数匹白马奔腾。在尚克林,你必须得接受穿内裤洗澡的陋习,这是令人不快的。如果女士们不喜欢看见男人赤裸,那为什么不干脆躲起来呢?今天别人给了我一条内裤,但却怎么穿也不合适,狂涛巨浪把它从我身上松开,再扯下去直到我的脚踝。因这样戴着镣铐般的束缚,沉重的海浪把我拽住并摔倒,然后迅即撤退,将我赤条条地摆在尖锐的碎石滩上。我从碎石上站起来,身上血流如注,只好脱下了那件卑鄙而凶险的破布。毫无疑问,当我从海水里走出的时候,有好几个女士在一边看我。

——Francis Kilvert(1874)

英格兰有句谚语:五月洗澡死得快,六月洗澡唱起来。这里的洗澡都是指下海。我的故乡没有海,只有一条河,每到六月,我们都去河里边洗澡。那条河是季节河,如果你现在去看,可能只是细流涓涓。但在我们小时候的那些夏天,它却显得连天汹涌,苍苍莽莽,让我们充满敬畏。所以我们洗澡总要挑好天,结伴去,找风平浪静的地方下水。

英国人还说:一只燕子不是夏天。我们去洗澡的时候,头上总飞着好几只燕子,证明夏天真的是到了。可毕竟是乡村的男孩,我们都比较羞怯,到河边一下水就全身下潜,唯恐过路人看见。特别是如果有妇女经过,她就会看到水面上只有几个小脑袋,而且那脑袋也是背过去的。有个叫淘气儿的男孩,平时很淘气,但一下水洗澡就啥也不是了。有时我们都上了岸,只有他不肯上来,告诉他附近根本没有人,他也扭捏着,说虽然没有人,可天上还有燕子啊。于是我们就只好往天上扔石子,替他赶燕子。

我不怕燕子,但是我最怕见到女孩立夏。立夏是林业站站长的女儿,因为她是立夏那天生的,所以就叫了立夏。而因为有了立夏,她的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就依次被站长命名为立秋、立冬、立春。夏秋冬春,这和英国人对季节的排列倒挺一致。不过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

一个女孩名叫立夏,在我当时的想法中,没有比这更诗意、更浪漫的了,简直是浪漫得可怕。所以每次经过林业站,我都担心会碰见立夏。而我们去河边的路上是必经过林业站的,因为河边就是青葱茂密的国有林。我时时有种预感,走着走着,会突然有个人影从树林里跑过来,站在我面前说:我就是立夏。

但事情从来没有真正发生,实际上我至今也没见过立夏的样子。她妹妹立秋是我的同学,从小学到中学都是。许多年之后我们同学聚会,立秋说她不久前去内蒙古看姐姐去了。我说,就是那个立夏吧?立秋看着我,眼神突然变得异样而迷离,就像我们小时候看那条河的眼神。

七月

塞西尔先生,有一天他神采飞扬地说,英格兰能出产堪与任何国家相媲美的桃子。我问他,那么桃子有什么绝美的特性呢?他回答说,桃子有让人感到凉爽和清新的品质,就像西瓜那样。想想吧,世界上的水果多么丰富,风味多么不同,但从未远行的英国人对水果的理解却如同对阳光的理解那样单纯。他认为尝到了一种水果也就品到了另一种水果,二者都同样水分充足。

——Nathaniel Hawthorne(1854)

霍桑的这段话,让我的感受比较复杂。首先我很欣赏那位塞西尔先生,不是为了他的民族自豪感,而是为了他那个朴素而绝妙的比喻:桃子像西瓜一样甜美。记得小时候,父亲也用过类似的比喻,比如他说自家种的高粱米,其实和大米一样好吃。还有一次过春节,五叔到我家来拜年,看见母亲剪的窗花,赞叹说这花儿美得简直像公社康书记写的春联。我没见过康书记写的春联是什么样子,但经五叔一说,就觉得骄傲得不行。然而这些比喻在霍桑看来,可能都不仅土气,而且单纯,显得没有见识,这不禁又让我觉得羞愧。

可桃子和西瓜真的不能相互比喻吗?后来想想,我还是为塞西尔先生深感不平。他也许是个农民,也许是个庄园主,也许是仅仅拥有几亩菜园的人。在那个小菜园里,他辛勤耕作,一边是“天上碧桃和露种”,一边是“又乘微雨去锄瓜”,所以当他向外人说起那些果实,怎么会不激情洋溢,神采飞扬呢?D.W.杰罗尔德有言:“农民的生活由大地的慷慨所喂养,苍天的微风所滋补。”确实是这样,而正因是这样,在他们心目中,水果本身就可以比喻水果,粮食本身就可以比喻粮食,正如大地本身就可以比喻大地。

霍桑是个美国人,他从新大陆来到英国。历史上,美国人早期面对英国人是自卑的,觉得还是老家的文化土层深厚,有传统、有教养,但到了十九世纪中叶之后,美国人的文化自信就上来了,开始有点儿瞧不起英国人。霍桑的这段话就是一种端倪,而在霍桑之后,美国人在欧洲的优越感则成了另一位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小说意味深长的主题。

其实,霍桑的优越只在于见多识广,但塞西尔的精神是有传统的,并非见多识广所能替代,它的根源在于乡村的朴素,英格兰的朴素。这种朴素我们甚至能在莎士比亚戏剧中找到依据。如《理查德二世》中就有一段神采飞扬的台词:“这贵胄的土地,这君王的华冠,这战神的宝座,这集权的岛丸,这福地,这圣域,这英格兰!”莎翁的比喻虽雍容华贵,但我觉得和桃子像西瓜一样甜美并无二致,和父亲与五叔的修辞学也相去不远。然欤否欤,质诸读者。

八月

晚餐后大雷雨骤至。夜色变得漆黑。巨大的雷声和闪电久久不息。我吹灭了蜡烛,坐在窗前注视。闪电覆盖全岛,而雷霆很明显是滚落到大陆上,向东隆隆而去。“战栗吧,你们这些可怜的人!”

——William Allingham(1867)

八月不仅有神奇的光,值得一说的还有雨。英谚说:秋天像贼一样偷走了夏天。可怎么偷呢?那就要借助雨天。八月雨在我的老家,往往被称作秋分雨。秋分雨有的很小,像飘洒的露水,所谓“金气秋分,风清露冷”即是;有的则雷电交加,倾国倾盆,而且一般发生在傍晚,彻夜不停。苏东坡有诗云:“暗中偷负去,夜半真有力。”就在这样的夜晚,夏天像个成熟的少女,被力大无比的秋贼偷走了,连同那朵最后的玫瑰。

“夏天最后的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这是爱尔兰民歌还是英格兰民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她可爱的伴侣,都已凋谢死亡”。这是否意味着,当夏天即将离去的时候,玫瑰是英格兰大地上硕果仅存的花呢?

辽西没有玫瑰,但八月份,我们的山野地头还花事正繁,野菊花黄灿灿地开着,鸢尾花紫苏苏地开着,勿忘草蓝莹莹地开着。我受生产队指派,到东山坡上看地,庄稼都割倒了,正等着大车往回运。我喜欢看地,因为可以一边看地一边看书。《苦菜花》《迎春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我那时最爱看的小说。记得有一幅插图,好像是冬妮娅正在和保尔告别,乌黑的发辫,蓝色的水兵飘带,让人百看不厌,浮想联翩。也许立秋的姐姐立夏就是这个样子吧,我想。后来看了《简·爱》,我又觉得立夏更像书中那个叫海伦的死去的小女孩,她的墓碑上刻着四个字:“我将复活。”

有时正看着书,雨就上来了。风起云涌中,赶紧坐在拉庄稼的大车上回家。有些害怕,却没有战栗,也没有惊奇。许多年后读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笔记》,他说:“如今的闪电比两千年前更常见,但没有人感到惊奇。我们必须清醒过来表示惊奇。”是啊,现在的人怎么对闪电不感到惊奇呢?可是我仍然没有惊奇,只是在这句话下面画了道横线。

九月

他们说今年此地会有大群的鸟儿飞过,也许我能猎获一些。

——Jane Austen(1796)

简·奥斯汀是十八世纪的英国女作家,主要作品有《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以及《曼斯菲尔德庄园》等。据说英国央行不久前决定,将以奥斯汀的头像取代生物学家达尔文的头像,印在新版十英镑的纸币上发行。我见过女作家的头像,说她是英格兰乡村少妇绝不为过,而且是前维多利亚时代的,这样的古典女人,竟然有猎鸟的嗜好,这倒多少令我惊奇。

“鸟的迁徙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这话不知是谁说的,但我相信,鸟的故事一定牵涉着神秘的约定。据说北美有一种鸮莺,每年都会在八月二十五日夜间准时起程,列队南飞。这用我父亲的话说,就是有数的。在父亲看来,一切都是有数的,如果中秋节看不见月亮,他就会感叹: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好像天气比计算机还准,什么都被预先设置了似的。

辽西没有鸮莺,却有一条白狼河。“白狼河畔秋偏早”,这是纳兰性德对辽西秋天的评价,可虽然秋意来得早,要真正看到鸟的迁徙,却要等到中秋前后,也就是九月末、十月初的时候,才会有第一行大雁飞过天空。英格兰纬度也很高,物候应该和东北及辽西接近。所以奥斯汀这封写于九月一日的书信,还是用一种推测的语气在说话,大批的“过境鸟”并没有到来。

过境鸟,对于辽西来说,所有南来北往的鸟基本上都是过境鸟,上千里的辽西丘陵(也叫热东丘陵),不过是它们中转的“停机坪”。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发生。一年秋天,我们放学经过西草甸子,有两个同学捡到一只模样古怪的鸟,但我们谁都叫不出这鸟的名字。恰好在路上碰到了一个赶车的老头儿,样子很土气,却又有点儿像城里的下放干部,他把车停住,只轻轻扫了一眼,就告诉我们说那是只白鹤,别名西伯利亚鹤。——白鹤也能飞到我们这里吗?老头儿说,这是只“迷鸟”……

我一直记着这个词:迷鸟。迷鸟的本质是候鸟,只是因为某种意外,在候鸟迁徙的路上掉队或迷路了,从而变成了临时的留鸟。而那个秋天、那个老头、那只白鹤,则像是迷鸟故事的一个图解,有一种莫名的神秘和象征意味。

九月,正是“一川白露下蒹葭”的时候,我心中总有一首歌挥之不去,歌名叫《我们的田野》:我们的田野,美丽的田野;湖边的芦苇中,藏着成群的野鸭;一会儿在草原,一会儿又向森林飞去……

十月

在草地前方的路上,战争期间,人们会从那里看到停泊在霍斯利海湾的战舰的最高桅杆。我喜欢这样的想法:老式的英国房子,上面有样子奇特的烟囱和风标,面朝大海,而海上有船。我清晰地记得我们大家一起住在纳斯里的日子,从窗前会看到猎犬穿过草地,我父亲和简奈易先生都戴着他们的猎帽,还有他们长长的鞭子,等等。所有陈年往事,此刻都在心在目,如老照片。匆言不赘。

——Edward Fitzgerald(1839)

这段话显然是出自一封书信,表达了一个英国人对往昔的怀念,陈年往事,在心在目,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他的英国梦。现在我们都说中国梦,其实,一个民族的梦想既可以是憧憬,也可以是怀念;既可以是愿望,也可以是乡愁。如果老式的英国房子是美的,那何必追求高楼别墅?如果猎犬穿过草地是美的,又何必让驱车代替散步?

我想起在英格兰的格劳斯特郡,编选这本小书的Peter Buckingham先生也有两只猎犬,一只叫Parker,一只叫Pepys。可能对英国人来说,猎犬意味着一种传统和品位。正如在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笔下,猎犬有一种王者之气:“猎犬们还在院子里戏耍,但那猎物却已无法逃脱它们,尽管它正飞快地穿过一片片丛林。”

英国人喜欢猎犬,不知是否也喜欢鹰。我们辽西丘陵部分属于长白山脉,部分属于燕山山脉和努鲁尔虎山脉,山脉交会的地方,时常可以见到鹰击长空的景象。鹰击长空,鸡栖草窝,鹰有时飞得比鸡还低,那是鹰直冲下来要捕捉鸡,这后来演变为我们童年的一种游戏。

十月最好看的花是向日葵。虽然在我们辽西,没有人把它当成花,但它确实是一种花,而且被称为“花中的鹰”。1978年10月,我去长春上大学,夜行列车奔驰在东北大地上,我和几个同样怀揣录取通知书的年轻人在车厢里几乎聊到通宵,有上海的,有西北的,还有两个北京的。我们要去的大学也不一样,有光机学院的,有地质学院的,还有邮电学院的,但当时我们却有那么多的共同语言,彼此没有一点儿矜持和陌生感。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一起看窗外,远处那一片金黄色,一望无际,全都是向日葵。——你们知道吗?这时一个年轻人站起来,激动地宣告:这叫Eagle of flowers,花中的鹰!他流利的英语,好像一瞬间真让那遍地的葵花展翅飞翔起来了。

如果说向日葵是花中的鹰,那枫树就该是树中的杜鹃吧。杜鹃啼血,片片殷红。十月是金色的,也是红色的,这种红色因为俄国十月革命和我们的国庆节,可以说包含了革命的成分,但毕竟也有一部分是来自漫山遍野的枫叶。特别在东北,枫叶是秋天最值得骄傲的景致。我有一位朋友隐居千山,每到秋天他都打个电话说,如果你枫叶红了的时候不来,那就等红叶枫(疯)了的时候来吧。这就是指十月。

十一月

担心霜冻,把所有的葡萄都收了起来。从八月的第一个星期到现在,我们都处在干爽宜人的季节,没有任何多余的雨落下,大家都很开心。

——Gilbert White(1777)

父亲说“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显然农历的十月已经够冷了。寒露不算冷,霜降变了天,霜降就发生在这个月份。随着英国的葡萄被收起来,中国的蟋蟀也登堂入室,开始躲在农家的屋里鸣叫了。

蟋蟀的别名叫蛐蛐,在辽西,你说蟋蟀没人知道,必须说蛐蛐。蛐蛐是象声词,形容蛐蛐的叫声,蛐蛐——蛐蛐——的。这样蛐蛐在鸣叫的同时,也是在呼唤着自己的名字。整个秋天直到初冬,蛐蛐都在呼唤着自己的名字。

但蛐蛐最怕刮风的天气,一刮风,它们就一声不响,噤若寒蝉。而辽西的风是全国有名的,特别是秋末冬初的时候,风势很大,风向也变幻不定,今天是东南风,明天是西北风,并最终让西北风压倒东南风,主导整个冬天。现在想,人和蛐蛐毕竟是不一样的,比如我,一是我从来不呼唤自己的名字,二是我从小喜欢风。辽西的风吹拂过我的童年,也吹拂着我的记忆。

那年代农村还没有玻璃窗,都是纸糊的窗户,风一吹,窗纸就发出奇特的声响,让人听着心里慌慌的,并耽于幻想。我还有个习惯,爱在窗纸上画小人儿,往往一不小心,窗纸就被戳破了,母亲一边骂,一边赶紧找纸来补上,这样补来补去,窗户就打满了补丁。有时家里来了客人,坐在炕上看窗户上的补丁,也看那些小人儿,就问是谁画的,母亲说,还有谁,我儿子呗!语气中既有无奈也有骄傲。

晚上睡不着,听着风吹窗纸的声响,就觉得我画的那些小人在同某种怪物作战,个个表现英勇,活灵活现。而早晨一觉醒来,发现漫天皆白,上霜了。

英国作家D.H.劳伦斯曾写过一篇叫《美国古典文学研究》的文章,他写道:“只有生活在有养育之恩的土地上,而不是背井离乡到别处流浪,人才能享有充分的自由。”对此许多人都深有体会,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是美国古典文学,而不是英国古典文学,或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结果呢?

十二月

大雪一夜未霁……我们出来的时候,安布尔塞德看上去很惊艳,竟如同异国的村庄。远处的山峦显得轻盈而欢悦,在蓝色的天空下,又如日中天般夺目而清晰。我们听见水禽在湖边鸣叫。木星在安布尔塞德群峰上简直是灿烂辉煌,而在雷代尔河的对岸,还有一颗大星悬挂在山头一角。

——Dorothy Wordsworth(1801)

这段话告诉我们,十二月的天象很美,像一幅梦境中的画。这地方我从未到过,星辰如一团火焰,也像一串耳坠。这样的景致发生在十二月是恰如其分的。星移斗转之间,西方人的圣诞和元旦快要到了。柯尔律治有《新年》诗云:“新年宛如在荆棘丛中结出的鲜红草莓。”

但中国人并不很看重这颗草莓,他们把这颗草莓叫“阳历年”,好像是一种蔑称。在这个月份,中国人更喜欢冬至。冬至是个节气,也是个节日,冬至节。辽西人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这一天头晌要吃饺子,过晌要炖肉喝酒。晚上睡觉前,大人们会对孩子说,天短了,夜长了,早点儿睡。越这样说,孩子们就越睡不着,越睡不着,就越睡。等到天亮后醒来,才知道雪不仅下了一夜,而且是大雪一夜未霁。

辽西的雪和辽西的风是同样有名的。纳兰性德当年途经此地,曾留下著名的《塞外咏雪》词传世:“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寥寥数语,说尽了辽西大雪的精神特质,越冷越好,别具风情。因为是白狼河畔,当地史志上还有一个极美的说法叫“雪落白狼”。雪落在白狼身上,白狼不仅变得更白,也显得更加高贵而冷峻。

在这样高贵而冷峻的雪天,我和树瑟哥一般都在山上,带着自制的火枪,一心想打两只“傻半斤儿”解馋。傻半斤儿就是沙鸡,因样子比较傻,体重不超过半斤而得名。而且也飞不高,下雪天打这种鸟是最佳时机。我和树瑟哥沿着雪地里的电线杆走,一边寻找目标,一边听电线杆。听电线杆是我们当年的特殊乐趣,把耳朵贴在房檩子样的线杆上,听里面的嗡嗡声,就好像有什么人给你打电话似的,就好像你也成了有资格接电话的人似的。我发誓一辈子也忘不了那样的情景:两个很傻的乡村少年,在雪地里寻找一种据说很傻的鸟,耳朵冻得通红,听一会儿电线杆,捂一会儿耳朵,直到大风骤起,纷纷扬扬,将雪粉灌进我们的衣领。

十二月,古老的冬天。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英国,十二月都意味着冬天的正式到来,但令人惊羡的是,这个季节到来的意义却不在于本身,而在于另一个季节。所以雪莱的诗句尽人皆知:“如果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是的,不会远了,虽然“满目山河空念远”是远的,“细雨梦回鸡塞远”是远的,“日落长沙秋色远”是远的,但春天毕竟已经不远。而雪莱,这位伟大的英格兰诗人,他也可能耳朵冻得通红,却早在二百年前就从电线杆中听见了春天的消息。

故园白羽

四月羽书城

我出生的地方叫黑城子,我把它称为羽书城。因为它的地形柔曲土壤丰沃,像极了一片羽毛。从北票县城向北约百华里,你就会看到那片慈光凝碧的祥羽了。

远近闻名的黑城子大洼,南北修长,东西挺括,方圆十几里一马平川。早晨雾起东山,它就像拿出古代的“白纻”罩在身上,显得神秘、俏丽而雍容。等到雾散了,你才会领略我们的田野。大洼的地垄长,就像故乡女孩儿们那又粗又长乌黑闪亮的大辫子,春天刚开犁的时候,你顺着那一条条褐色的长垄,会看得神魂颠倒;三夏时节,满洼苍松翠柏似的庄稼,在汹涌的白云下显得肃穆,让你直想逃避;秋天摧枯拉朽的收割之后,大地裸呈,觅食的鸦阵低旋鸣叫,顽艳如巫舞;冬天可以看雪垄,那是土地的浮雕,朔风掠过,雪粉晶莹,低矮的根茬挺立如林。有时你还会看到几只喜鹊,上下翘着丽尾,春节就快要到了。

这样厚实的土地,会像羽毛吗?美国作家福克纳说,他的故乡很像是邮票——而羽毛,也就是我们中国最早的邮票。书信上插支羽毛,即为“羽书”,上面写的往往是重要的军情和政令。岑参《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的诗里说“羽书昨夜过渠黎,单于已在金山西”,可见羽书绝非轻盈物,而是动辄驱动千军万马的。所以对我的故乡,思来想去,我还是认定它是片形如羽毛,重如羽书的土地。

黑城子古称川州,白川州,记载见于《汉书》。想必古人是看到有条很白的河穿过此地,故名之。现在那条河也很白,却叫成黑城子河了。据说,黑城子出自蒙语“哈拉浩特”,也就是“黑色之城”的意思。川州原本是边地,历来蒙汉杂居,想必初到这里的蒙古人,他们准是一眼就发现,这里的草色比别处的还要绿,绿得有些发黑,于是就欣喜若狂,大喊“哈拉浩特”了。不管怎么说,反正当年的黑城子河流域,应该是农业文明与游牧文明的一处交汇地,黑杨树与白茅草同生,丘陵狼与荒原狼共舞。这片小小的、浅浅的狭长盆地,像是从蒙古草原射过来的飞鸿,也像是从燕山腹地传过来的捷报,合成千年羽书,供后人读解。地方虽小,却能让你读出“风吹草低见牛羊”的丰美,也能让你读出“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

城自然有过,传说始建于辽代,城墙为土筑,现虽仅存城基,却仍依稀可见那拙实的夯印。城体规模是南北东西各二华里。这四四方方的小城,就建在那狭长盆地的正中,好像谁不放心,又在羽毛上嵌入一枚邮票。羽毛形的土地,邮票状的小城,却不知何人,要把何物,寄往何方。

小城内外,包括附近的山沟乡野,人们最喜欢的是四月时光。T.S.艾略特在他的长诗《荒原》中说:“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对此我和乡亲们都深感不平。四月怎么会残忍呢?至少在我们那个地方,四月是美的,也是善的,因为荒地上不仅长着丁香,还长着各种野菜,长着柳芽儿,长着榆钱儿。几场春雨过后,女人们就鲜活了,呼儿唤女去树林采蘑菇,男人们则忙着整地开犁。白嘴鸦绕树三匝,田野上人欢马叫,生产队的麦苗正大面积返青。这成群的、鲜亮的四月,每当四月之光照亮我们的四方小城,那片土地就像马克思所讲的,不仅有莎士比亚的丰富性,也有伦勃朗的强烈色彩!

我父亲就是四月出生的,到他去世的时候,还千方百计地赶在四月。在父亲心目中,好像四月隐藏着他所有的生命秘密。父亲临终前的一件事儿,让我至今耿耿难忘。那是1996年的春天,在沈阳,我事先并不知道父亲的病况,可那天晚上却亲切而悲伤地梦见了他。父亲好像是从一座花园里慢慢走来,背景是巍峨的王宫,他对我说他要走了,因为夏天即将到了,而人在夏天走是不好的。醒来后我看了下表,是凌晨四点过五分,因为睡不着,就打开灯,拿起放在床头的一本书看。那本书是前天刚买的,还从未翻过,是美国作家巴塞尔姆的小说集,英文版。我随手翻开,没有任何选择,就看到这样一个题目——A Palace at Four AM,译成中文,就是《凌晨四点的王宫》!而一个小时之后,我就接到电话,说父亲已在弥留之际。那天是四月十八日,父亲九十一岁。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那个四月凌晨的梦境,是父亲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吗?而令人不解的是,那个梦怎么会和王宫、会和英文连在一起呢?父亲是辽西丘陵的农民,他平生没见过任何王宫,更不认识什么英文。当然我在大学读的是外语系,那是难忘的八十年代。为了供我读书,父亲在七十多岁的高龄上还要做豆腐卖,他每天起早推磨,然后把做成的豆腐挑在肩上,比两桶水还沉,到矿山或集市去卖。那些年我每次放假回家,临行时从母亲手里接过的钱都是零零碎碎的,且浸润着父亲的汗渍和豆浆的水印。有时父亲走在路上,连过路人都有些不忍,就问你儿子干啥呢,父亲大概很喜欢被这样问,总是慢慢撂下挑子,等直起腰才正式回答:能干啥?就会念书,学的是英文!他把“英文”两个字咬得很准。父亲,其实你也是懂得英文的,不管它来自英格兰,还是美利坚,在我心中,都是你赋予了这两个字以最深的爱意,最大的光荣。所以父亲,既然是你的艰难支撑让我学会了英文,那么,我所学会的英文就应该有责任向我传达你的生命信息,以证明它不仅通行国际,而且也是知恩图报、聪明晓事、富有灵性的语言!我想整个事情是这样的,父亲!

至于王宫,故乡没有王宫,但却实实在在有座王府。父亲曾多次向我们说起那王府,在什么位置,种什么花草,养什么骡马。还有这样的民谣:四四方方的黑城子,住着周周正正的小王子……这民谣很像是一篇童话的开头,至今在我的记忆中散发着强烈的预言般的美感。直到上了中学,才明白小王子其实并不小,也并不周正,而是个作恶多端,十恶不赦的家伙。那当然是解放前了,小王子叫沁布多尔吉,时任土默特右旗(即今北票市辖区)旗长,兼国民党热北保安军司令。黑城子虽小,小王子却管着很大很远的地方。人家的王位据说还是乾隆爷封的呢,钟鸣鼎食,世袭罔替,传到其父老王子,又传到他,也不容易。但小王子这人太黑了,黑得连个白茬儿都没有,特别在八路军开进辽西后,他骑黑马,带黑枪,出没山野,形同土匪,表现尤为顽劣。所以小王子气数尽了,解放后他被人民政府怒不可遏地通缉、宣判并执行了枪决。据父亲说,那天老百姓们是连夜行动,手挑肩扛,奔走相告,像发水似的冲进了城内的王府,幸福的混乱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

凌晨,母亲总忘不了喊我上学。我们上学必须要穿过两座小山,它们在城墙西北角约三华里处,南边的叫封山,北边的叫敖包山。两座山都比别的山绿,并大小相似,像女人的乳峰。在当地人眼中,这两座山都有点儿神圣不可侵犯的意思,封山是汉族人追先祭祖的地方,敖包山则是蒙古族人祀神祈福的地方,而且据说也是老王子的陵寝,多次有传闻要考古挖掘,却慑于陵内机关,终未实现。虽然王陵威严,却压不住生命的浪漫,所以每当十五的月亮升起,就会有哪位哥哥到山上去等他心爱的妹妹,马头琴会响起来,套马杆会竖起来。唱《敖包相会》,喝套马杆酒,多年以来,在我的故乡已渐成风俗。

还是继续说上学吧。我们的中学位于城内的东北角,在全县很有名气,样子也是四四方方的。当时是“文革”后期,我们虽戴着红袖标,其实却既不怎么上课,也不怎么造反。对我们而言,“红卫兵”不过是走进中学的代名词,就像俄罗斯小说《早年的欢乐》有时也被译作《初欢》一样,仅仅意味着一种纯正、一种忠诚、一种青涩的早熟,就像四月的杏花。黑城子的杏花多,附近的山沟乡野更多,每到四月就粉墨登场,把山川美化得不成样子。所以,杏花后来被定为北票的县花、市花,至少在我的故乡是极得人心的。中学毕业已三十多年了,有一次,我从省城回乡探亲,下车时看到一位当年的女同学,她就站在那里卖杏花,旁边还跟着一群围上来叫卖的妇女。那水灵灵的杏花让我想起了在中学的青涩岁月,正要上前打招呼,可她却扭过头跟别人说:哎,这车怎么晚点了呢?

其实我当年最喜爱的不是什么桃花、杏花,而是学校北面那片野生林。黑森森的老树林子,好像有上百年了,树种很复杂,我的同乡好友,现在美国杜克大学森林资源系任教授的邵国凡博士曾告诉我,那属于我们辽西最典型的针阔混交林。不过当时觉得挺神秘,挺可怕,像一团不知啥时候留下的黑云,兀自在那里翻滚。黑城子有了那片黑树林,就显得更黑了,可以说黑出了灵魂,黑出了气韵,黑出了许多男孩子雄心勃勃的梦。

曾有许多次,我在中午时间或放学之后,就那样一个人坐在已经颓败的北城墙上,望着远处静穆的黑树林发呆。那片树林也叫高音树林子,高音是什么人?他是最先种下这片树、拥有这片树的人吗?或者他是某个皇帝派来经管这片树的人,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本苏联小说写的,他是个林务官,是美丽的冬妮娅的父亲?现在看来很可笑,当年的我竟如此耽于幻想。终于有一天鼓起勇气,独自走进了那片黑树林。其实里面并不黑,而是疏朗明亮的,树木都高大、挺拔而沉稳,也有丛生的灌木。走到林边,是黑城子河,那是我们全公社的母亲河,正当雨季,水流渐旺,白亮亮地奔东南而去,我知道她将汇入牤牛河,牤牛河将汇入大凌河,大凌河汇入大海,而这和人生的境况是相似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故乡已越来越远,回乡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但在心中,故乡那片羽书还是百读不厌的。前年因为到北票办事儿,又顺便回了趟黑城子。同学相见,自然要说同学的事儿,比如镇上中学的校长去世了,他是我当年最要好的同学。还有那位卖杏花的女同学,听说因丈夫下岗,日子过得挺艰难。当然,也有人混得不错。站在初冬的大洼上,我试图重新找回四月的光芒和气息,却毫无灵感。几天后坐在汽车上,挥别大洼,挥别小城,才觉得那小城更像一枚邮票,那洼地更像一支羽毛了。而俄罗斯叶赛宁的诗句也随之恰当地涌上心头:“我们的田野,在自己的忧伤中变得更加好看了!”

丽达与龙鸟

小时候,上一趟北票县城可是件大事儿,那就像每个孩子的成人礼仪。孩子们一起玩,急了就相互质问:你没上过北票咋的?第一次上北票是在上中学时,学校组织的,是去参观那里矿区的什么展览。但令我们动心的并不在参观本身,而是它很像一次真正的“串联”或“拉练”,从黑城子到北票,来回近二百华里,学校要求我们全都步行,而且要当天往返。那是个晴朗的日子,我们凌晨出发,踏月返回,一路上打着红旗,高歌迅跑,引得沿路百姓好生羡慕。记得那天晚上回到家,进门就先拿起水瓢,喝了半瓢冷水,然后把同学路上送我的一个麻梨递给了母亲,母亲问说哪儿来的,我大大咧咧地回答:还有哪儿?“票上”买的呗!确实,从到过县城的那天起,我自己就觉得长大了。

我们那里把北票也叫“票上”,就像上海人把他们的城市也叫“海上”一样,所以有本杂志叫《海上文坛》,还有本小说叫《海上花列传》。我们票上没多少花,是个矿区,但出的煤却可以跟花相比,都是优质的无烟煤,要不日本人怎么看中了这个地方呢。北票的采矿史可以追溯到清光绪年间,民国以后,北票的矿业更初具规模,声名远播。这可以举个例子,地质学家丁文江,是“五四”时期的大学者,曾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出任过北票煤矿公司的总经理。丁文江,字在君,江苏泰兴人,曾负笈日本,又转学英伦,是中国现代地质学的奠基人,并在1923年的“科玄论战”中,成为科学派的代表人物。关于他到北票任职的情由,胡适在《丁文江传》中有过记述:1921年,由于京奉铁路局经营的北票煤矿“没有成绩”,而改为官商合办的煤矿公司。丁文江因曾在那里进行过矿产调查,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而在他任职不到五年内,北票煤矿就变成一个“很有成绩的新式煤矿公司”了,云云。这样一位在现代中国影响卓著的人物,我想在北票县城,至少在矿区,是应该有座纪念碑的,但是没有。去年回乡,有朋友赠我一部新出的《北票市志》,印刷精美,装帧考究,从历史沿革到现实政绩,工商百业,远近名人,均搜罗囊括其中,但从头翻到尾,却还是不见这位丁文江先生的大名,这就未免是一种缺憾了。关于丁文江的人品与学识,他的挚友、曾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长的地质学家翁文灏先生写过许多诗来缅怀,现摘录一首,以寄乡梓:“一代真才一世师,典型留与后人知。出山洁似在山日,论学诚如论政时。理独存真求直道,人无余憾读遗辞。赤心热力终身事,此态于今谁得之!”

当然,北票人也并非不懂得尊重前贤,比如清代那位杰出作家、被称为“蒙古族曹雪芹”的尹湛纳希,在北票可谓无人不晓。早在十多年前,当地政府就为他竖起了大理石雕像,并竖在县城的中心,俨然一方人文的标志。随便问过路的,只要稍有文化,也知道那老头儿和曹雪芹有瓜葛,而雪芹不是芹菜,不是雪里蕻,人家是大文化人,大到全中国、全世界都佩服。我曾在北票街上碰见一位同乡,谈话间我问他知不知道那座雕像是谁,他把手一摆,以毋庸置疑的口气说: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我当时想,在北票人中,还是我们黑城子人最有气魄,要说就说大的,没工夫跟你往细了掰扯。

尹湛纳希出生在北票下府乡,那里当年有个“忠信府”,实际上是蒙古贵族地主的庄园。那地方我先后去过三次,村落并不大,却显得古旧。据说尹湛纳希的父亲是成吉思汗的第二十七代嫡孙,忠信王府的协理台吉。但当年的王府及台吉府,如今早已化为非物质遗产,只能到这位“塞外雪芹”的遗作《一层楼》《泣红亭》里去找了。好在村口总算还有座惠宁寺,可以凭吊,你或许想问问那株亭亭古柏,是否曾见过那位台吉家排行第七、被称作“七哥儿”的男孩在此攀援?每次到忠信府村,我都像在搜寻某些空气,若有若无的,想体察“七哥儿”当年在这里著书时的心境。同曹雪芹相比,我们的“七哥儿”大概更不容易,他不是出生在六朝古都金陵,也没有流落到皇城巍峨的北京,而就在这古旧荒疏的乡野,某个遥远的清晨或黄昏,他仿佛天意般地读到了《红楼梦》,从此开始了他的写作。这里既是他的“江宁织造府”,也是他的“京郊黄叶村”。在家道中落之后,他用瘦削的肩膀担起了文化使命,用憨直如枣棍、精悍如马鞭的蒙古文字,搭起了边地风格的“一层楼”,乡野况味的“泣红亭”。可以说,尹湛纳希是把《红楼梦》本土化了,边地化了,乡野化了,从而使地处大漠南缘、自古蒙汉杂居的北票人,能从这位“七哥儿”那些尘封的书里找到他们所有情感的历史,并在外乡人面前显得体面、精神而高贵。

比如《一层楼》中有个女孩就叫炉梅,这名字会让你想到,北票人对煤的情感是多么悠久,那还是大清朝呢,就有个梅花般的女孩在伴着炉火静静地开放了。但北票人现在似乎忘了煤,不愿再提煤了。说起当地的物华天宝,他们就开出一副对联:“黑山白水黄金城,龙鸟燕戈一层楼”——里面没有煤。这当然可以理解,煤层枯竭,矿区沉陷,职工下岗,已成为当地政府的最大难题。我有几位同学就是从矿区下岗的,而且都是女生。也许当初她们愿意到矿区或嫁给矿工,是因女孩子对煤的色泽与热力有一种天然的亲近吧。她们也是“炉梅”,现在从她们的眼中,你仍不难看出那种对矿山炉火依依惜别的泪花。

现在我该说“龙鸟”了。北票的煤层是枯竭了,可现在又有了古生物化石,所以不乏后劲儿,差不多已从煤城走向化石之城了。过去是开着卡车到北票买煤,现在是开着小车到北票买化石。特别是“中华龙鸟”化石的出土,使北票这片土地闻名遐迩,更显得风物高闲、神情古朴了。不知什么时候,尹湛纳希雕像已被迁走,取而代之的是以白钢焊制的龙鸟造型,明晃晃地矗立在县城中心,吸引四方的目光。

走进离县城不远处的化石博物馆,你会迎面看到一幅巨照,上面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手里举着一本《美国国家地理》,封面上画的就是北票出土的龙鸟。但人们能否想到,1996年,最初那只“丑小鸭”似的怪鸟,却是个普通农民发现的。考古发现离不开农民,兵马俑是农民发现的,三星堆也是农民发现的吧。所以在那个博物馆,我觉得还应该有幅更大的照片,辽西农民的照片,土地之子的照片,因为土地,皇天后土,不管有多么丰厚的珍藏,都宁愿选最质朴无华者为其代言。远离土地的人是发现不了龙鸟的,龙鸟也不会让他们发现。他们可以题词,可以签名,可以留念,但从本质上说,他们未必能真正理解这些来自土地深处、距今约一亿年前的古生物的灵魂。

如果仍有位置,我还想建议,在那些衮衮诸公似的中外考古学家、地质学家、生物学家的名字后面,能否再加上一位诗人的名字?他叫W.B.叶芝,爱尔兰诗人,192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因为他,曾以诗的形式想象了鸟类进化与人类发展的神秘对应关系。他那首有名的《丽达与天鹅》,是从古希腊神话中汲取了灵感,说天神宙斯看中了人间美女丽达,就变成一只天鹅飞来与她幽会,而由此生下了海伦,由此引发了战争,由此改变了世界。作为神秘主义诗人,叶芝感到,那些被赋予了伟大神性的鸟类,是往往能化育和创生新的历史的。

根据科学家们对那些化石的研究,我们不难想象,亿万年前的北票地区,是龙鸟的伊甸园,也是龙鸟的庞贝城,那一天火山喷发,天崩地裂,龙鸟们的羽翼将丰未丰,但惊飞之际却若垂天之云。未逃出的在瞬间化为永恒,逃出的则遁入了永恒的进化,成为鸟类的始祖。这一幕无比壮丽的灾变,要是从叶芝的观点看,那就不仅是演示了鸟类的进化史,也揭示了宇宙的罗曼史。而亿万年前,龙鸟就是天鹅,从生命进化的角度看,它们甚至更强健,也更有资格被赋予伟大的神性,成为众神之王的化身。

所以,每当我端详化石上那栩栩如生的、渴望天空的龙鸟,想到的却不是天空而是这方曾有过惊慌的土地。没有诗是看不透龙鸟的,龙鸟不是鸟,而是神的某种遗迹。龙鸟的秘密就隐藏在远古天空、太初神性与这片土地的那次无可比拟的交融中。有了那次交融,就能断言北票,乃至整个辽西,曾是太阳下最娇艳的土地,绝世佳丽。因此,她才开出了“世界上第一朵花”,飞起了“世界上第一只鸟”,让当今的北票人即使面对纽约人、巴黎人、东京人、汉城人、莫斯科人,也敢于提起自己的故乡并为之骄傲,因为恰恰不是在别处,而是在我们那个小地方——“时间开始了!”

白羽何处寻

从北票之南再向南,鸡犬相闻的地方,就是被称作“三燕故都”的朝阳了。朝阳——北票——黑城子,这是我生命的三个原点。它们从南到北,一字排开,并且距离差不多均等,都是近百华里。所以有时想,我的故园很像一套阔气的北方三进大院,而朝阳是前庭,是门面。那凤凰山,是影壁墙;那大凌河,是水流觞;还有那温良方正的两座古塔,是栽在院里守望子孙的两棵千年老树。只要望见那两座风铃清脆的塔,你就会像斜阳中披着佛光的燕子一样,踏踏实实地告诉自己:到家了。

朝阳历史的古远深厚,异乡人是想不到的。这里不仅有辽塔,有燕长城,有孤竹国遗址,有红山文化发祥地牛河梁,还留下许多英风豪气的传奇与诗篇。汉代名将李广,据传就镇守过这方地肥草美的州郡(时名“右北平”)。司马迁的《史记》可证,李广那飞将军的名号,也是从这里传开的:“广居右北平,匈奴闻之,号曰‘汉之飞将军’,避之。”《史记》中还同时记下了这位飞将军射虎的趣事儿。辽西原野上林木茂盛,传闻多虎,而李广恰好爱打猎,有一次天晚了他仍在林子里转悠,见草中白石盘亘,误以为虎,就从远处引弓射去。第二天早晨派人去看,才知道射的是大石头,而将军的那支响箭早已穿入石中,只剩一簇白羽留在外面。这件事儿可能经兵士之口传入朝廷,又传给百姓,越传越远,越传越招人喜欢,到了唐代,有位“工于叙事”的诗人叫卢纶,又把这件事儿吟成《塞下曲》,流传至今:“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语气洗练,如勾白描,可谓传神之作。

有了李广,有了卢纶,朝阳的历史也就有神了。她是一片风吹白羽的土地,是燕山之外的白净草原。去年回故乡时,看到大凌河上新建的白石水库,烟波浩渺。就想这白石水库的白石,是否就是当初飞将军所射的那块白石呢?大凌河古称白狼河,河有二源,北出凌源,南出建昌,至北票境内绕白石而东南折,至锦州入辽东湾,古称“白狼入海”。那来自远古的、灵性非凡的白狼,耸身如弧线般,一跃而入蓝海,究竟为何缘由,让人遐想无限。有人仿崔颢《题黄鹤楼》诗赋之:“昔人已逐白狼去,此地空流白狼河。白狼一去不复返,圣水千古泛灵波。”这样说也真是不错,南有黄鹤,北有白狼,而远去的白狼和黄鹤一样,都是怀着千古乡愁,在天地之间昭示着故土家园的意义。

在李广的时代,朝阳称“龙城”,后来又称“柳城”和“营州”。从三国到盛唐,许多诗人都来过这里,没来过的至少是知道这里。比如唐代那位边塞诗人高适,就特别熟悉这里的人情风物。他的《营州歌》:“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提笔就写足了辽西的草木之丰,民俗之悍,而后两句“鲁酒千盅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那种洒脱自在、豪气干云的生活,恐怕连古希腊人也会啧啧称羡。还有纳兰性德,这位清代的大词人、宰相明珠之子、康熙御前侍卫,在他奉旨巡查北方边界的途中,也曾多次经古北口,至白狼河,在这里留下了他打马走过的流连身影。“行尽关山到白狼”,是他的轻叹,是说从京师到这里的路真够远了;而“白狼河畔秋偏早”,是他的低吟,是说这里的节气,刚过立秋,大地就挂上淡淡的白霜了。同是朝阳,但你可以看出,高适眼中的营州原野和纳兰性德眼中的白狼河畔该有怎样的差异。这里固然有生态环境的客观变化,但两个人精神气质的不同,两个时代精神气象的不同,不是也鲜明若揭吗?

不过,大凌河既然当时叫白狼河,想必康熙时的朝阳还是在相当程度上保持了生物多样性条件。因为白狼有灵气,性奢华,生态达不到水准,它们是不会在那里出没的。只是到了晚清及民国,随着草木不再清华,最后那只精瘦的白狼望星而泣,三天三夜后消失,并预言了这片土地将变得连年荒旱,到处都珍惜雨水的景象。

村庄,在五谷丰盛的村庄,我安顿下来

我顺手摸到的东西越少越好!

珍惜黄昏的村庄,珍惜雨水的村庄

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

这是多年以后,一个叫海子的当代诗人写下的诗句,每当它淡入脑海,我都会想起辽西丘陵中的那片田野,想起一个个翘首而立的村庄。十年九旱的朝阳,就像一幅日本的《枯山水》,挂在大东北的西南面,不乏苍凉的意境,却更多久远的忧伤。据《朝阳市志》记载,“文革”期间,毛泽东主席在某个清晨起床后,第一句话就问:朝阳下雨了吗?这一问,本身就像一场好雨,感动了我们每个村庄的父老乡亲。是啊,敬爱的毛主席,我们也天天在盼下雨呢,不过没关系,有您老人家这句话,我们这儿就风调雨顺了,春天有鞭杆子雨,夏天有马莲筒子雨,还有杏花雨、桃花雨、梨花雨,反正多了去了!

你得相信,世界上很多东西都和精神有关,和情感有关。我平生第一次到朝阳是1978年6月,天很热,可那天偏巧赶上了下雨,而且是那种清清爽爽的细雨。那次我是去参加高考英语面试的,整个过程非常顺利。可以说,正是在那场雨中,我的命运开始了宁静而温馨的转折。高考与细雨,英语与细雨,所以我时常怀念,并从此确立了我对朝阳的情感体认,那是个清爽宜人的城市,雨水充盈的城市,没有风沙,更没有干旱的迹象。

后来我认识了朝阳的许多作家,他们的风格也强化了我的观感。特别是散文家谢子安,我想把他称为辽西的“雨王”。在他看来,朝阳不仅多雨,而且还尽是好雨呢。他的那本散文集《雨走青纱》,把整个朝阳乃至辽西都写湿了,写亮了,写柔丽了,写丰满了。什么《春雨无雷》呀,《雨落丘陵》呀,《霜降雨》呀,他把春天、夏天、秋天的雨都写到了,写得那么滋润,那么神奇,那么沁人心脾。在子安身上,仿佛盛唐诗人对辽西的丰美体验通过某种基因又复活了。“雨走青纱”,多美的意象,这种像回家的孩子那样沙沙走过田野的雨,我想就叫它“子安雨”吧。这应是辽西独有的雨,它会让每个朝阳人都感到喉头哽咽,心头敞亮。

子安天不假年,在新世纪之初英年谢世。去年我到朝阳,朋友们相聚,举杯夜话,我恍惚间又想到了子安,他没来吗?半天才回过神来,痛苦地意识到,我们都再也见不到那个姓谢名子安的人了,他早已“雨走青纱”般地走了,或者,他就像当年李广将军射出的那支响箭,当我们“平明寻白羽”的时候,他早已“没在石棱中”了……

这青铜般的土地,风吹白羽。

这白银般的山水,雨落白狼。

这龙鸟飞过的天空,其翼若垂天之云。

实际上,对辽西那片土地,仅说雨是不够的,还有雪。传说纳兰性德有一年冬天奉旨北巡,至白狼河畔,逢天降瑞雪,于是欣然命笔,在知府衙门写下了那首著名的《塞上咏雪》词:“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这真是绝妙好词,咏的是雪,却足以象征辽西乃至整个东北的历史文化了,那是一片连雪都“别有根芽”的土地,地方独特,人也独特,就是不怕天冷,就是不图富贵,只图活得有根有蔓。你说有什么办法呢?

苏联歌曲

去年春节过后,朋友从美国寄来几本英文新书,其中一本是美籍俄裔诗人米切尔·杜曼尼斯(Michael Dumanis)的诗集《我的苏联》(My Soviet Union)。这多少令我感到意外,杜曼尼斯出生在苏联,是跟随父母政治避难到美国的,目前是维斯里安大学的副教授。以他这样的身世,对前朝故国的苏联,何以会怀念如斯呢?后来我猜测,这可能和他的姐姐们有关,因为这本诗集的题词是这样写的:“献给我的姐姐,莫莉娅和索恩娅。”

莫莉娅和索恩娅的童年是在苏联度过的,甚至不仅童年,也包括一段青春时光。而且她们从小喜欢唱歌,不管上学还是放学,整天哼着那些我们所熟知的歌曲,《灯光》淡淡,《小路》弯弯,《红莓花儿开》在《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在她们看来,这些既革命又浪漫的歌曲,就像风中白桦的叶子,最让她们憧憬初恋和未来的生活;或者这些歌曲也像某种套娃,用音乐制成的套娃,一首套着一首,有的样子羞怯,有的勇敢表白,有的深情宁静,简直可爱极了。这两位俄罗斯姑娘,就这样乘着歌声的翅膀长大了,并出落得美丽而忧伤。许多年后,她们可能再也不想唱或不屑于唱这些歌曲了,而有一天,当她们的弟弟开始写诗的时候,这些歌曲的旋律还是不可遏止地弥漫在字里行间,如同俄罗斯田野上的淡淡春雾。

关于杜曼尼斯的这本诗集,美国批评家波维尔(Powell)的评价可谓独具慧眼,他说:“《我的苏联》确实体现了一种苏维埃式的联盟,那就是非同寻常的音乐性和低能儿英语的融汇。”是的,正像低能儿汉语并没妨碍一些人写出比较好的汉语诗歌一样,杜曼尼斯的低能儿英语也没阻止他成为比较好的英语诗人,关键是你不能也无法忽略那种内在的音乐性,那种由歌声的记忆所赋予的节奏感,那种对故乡和田野,以及对革命和苏维埃精神的既明亮又忧伤的依恋——

那非同寻常的音乐,让昔日的欢笑变成了春雾。

我在这句诗旁边凝视了很久,我的眼前,仿佛也正有一场春雾弥漫开来,在故乡的田野上,伴随着四月野菜的清香,并幻化成许多熟悉的笑脸。

在故乡,那里有我的歌谣。

——西伯利亚古歌

青青的野菜,青青的歌曲。

我对苏联歌曲的记忆是和野菜连在一起的。那大概是1970年的春天,我们公社中学新调来一位老师,是女老师,叫马西萍。印象中是马老师到了,四月也就到了,而四月到了,野菜也开始大面积地生长出来,让乡间的日子充满了别样的幽香。

野菜的成熟期是在四月,清明前后,麦浪滚滚的野菜不仅染绿了山洼,也支撑了人们春光烂漫的胃口。能卷饼的是苣荬菜,好做馅的是马齿苋;荠荠菜又叫清明草,风花菜别名油菜艼;香椿有点儿淡紫,灰菜镶着银边儿,此外还有西天谷、婆婆丁、豆瓣菜、小叶芹以及许多叫不上名来的。似乎野菜们都很懂事儿,知道这时节青黄不接,于是就见义勇为地长出来,并前赴后继地被放在我们的餐桌上,为春天捉襟见肘的日子增添了几分富足和喜气。那落英缤纷的野菜,英气勃勃的野菜,每当回想起来,我总能感到一种道德的力量,仿佛故乡那片丘陵起伏的边地,不仅慈悲宽厚,而且也是很有责任感的存在。

当马老师调来给我们上音乐课的时候,我们的生活就是这样的状况。

马老师本来是学外语的,但那时正值“文革”,学校不开外语课,她就当了音乐老师。马老师的音乐课很有特点,她说话、唱歌都是小口型,有点儿像喇叭花,也像是鸟儿在张嘴儿呢喃。这样的口型在美声唱法中常见,也许是经过训练的。因为有趣,大家就都喜欢上她的课,不仅看鸟儿呢喃是有趣的,听她讲关于音乐的知识更是有趣的。比如她说听贝多芬音乐,能使伤心的人快乐起来,胆小的人勇敢起来,轻薄的人庄重起来。还有,她说音乐的力量即使在战场上也不能低估,知道法国的《马赛曲》吗?那首歌曾击毙德军五万。

马老师教我们唱歌的时候,习惯用手打着拍子,就像鸟儿一边歌喉婉转,一边要展翅高飞的样子。

马老师这样飞着飞着,有一天我们发现,有两首妙不可言的旋律开始在校内外流传,一首是《喀秋莎》,一首是《红莓花儿开》,它们混在《毛主席走遍祖国大地》这样的“战地新歌”里,混在《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这样的“样板戏”片段中,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装扮成革命歌曲的女特务,搔首弄姿,风情万种。

但事隔多年,这两首歌是不是马老师教的,我又觉得难以肯定,因为也有可能是下乡知青们传唱出来的,只不过正赶上马老师教我们音乐课而已。那时候的农村很热闹,除了当地的贫下中农、父老乡亲,还有大连来的知青,沈阳来的“五七战士”,总之是人才济济、文化昌盛,热闹得就像丝绸之路时代的新疆小镇,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所向往的地方。说起来叫人难以置信,我的同学殷玉田家里,竟赫然摆放着一架钢琴。

更叫人难以置信的还有当时的形势,不仅正处在“文革”期间,由于1969年的珍宝岛事件,中苏关系也空前紧张。那时正在吉林某部担任连长的我姐夫,也随部队被调往了黑龙江前线。出发前他还写了封血书寄给姐姐,说是和战友们都做好了为保卫祖国神圣领土和“文化大革命”胜利成果而牺牲的准备。我记得姐姐那些日子整天以泪洗面,既惊恐万状又骄傲万分。真想不明白,在那样的背景下,我们怎么会去唱苏联歌曲呢?但实际上不仅我们唱了,连姐姐也跟着唱了。姐姐唱过《喀秋莎》之后很兴奋,眼睛亮闪闪地说,我得回去给你姐夫写信去,把这段歌词也写上。

有时我们一边吃野菜一边唱歌:“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这样唱着,野菜中就有了梨花的味道。

我要用脚踏住,自己的歌喉。

——马雅可夫斯基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几个春天,可以说,唱歌是我们记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许是因为学校不怎么上课,再加上每天吃野菜,我们个个都变得精力充沛,歌喉婉转。先是唱《喀秋莎》和《红莓花儿开》,后来会唱的越来越多,比如《小路》和《孤独的手风琴》。还有一句歌词没头没尾,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唱起来格外抒情:“我们没有见过别的国家,能像这样自由地呼吸。”

不管是上学还是放学,我都翻来覆去地哼着这句歌词。

有一次我在前边走,听见有人在后面喊:“嗨,别唱了,苏联人!”然后就笑个不停,其中有男生,而更多是女生。那是在放学的路上,我记得很清楚,当时的位置是正好能仰望到那两座小山。那两座小山都苍翠碧绿,一南一北,凸起在西河套的两侧,构成了我梦里乡愁的地标。南边的叫封山,北边的叫敖包山。据说封山是汉族人追先祭祖的地方,而敖包山则是蒙古族人祀神祈福的地方,总之都特别神秘,神秘到我们走近山根儿都不敢大声说话。

现在回想当年的气氛,其实还是有些压抑的。那些歌我们在学校并不敢唱,在家里也不太敢唱,比较能放心唱的地方是那条河套路,但在经过那两座小山的时候还要保持静默。“能像这样自由地呼吸”——呼吸倒是自由的,但唱歌就不那么自由了。

直到后来我们学会了打口哨。打口哨既像唱歌又像呼吸,介于不自由与自由之间,所以就风行起来,不仅男生会打,连有的女生也会打。口哨打时间长了,往往是一首歌记住了旋律,却忘了歌词。

那时候动不动就开批判会。有一段时间,听说学校要开“三闲批判会”,追查看闲书、唱闲歌、说闲话的人,我们就人人自危起来,连口哨也不敢打了,想着自己可能是三闲之一,搞不好三闲都沾边儿,就像鲁迅的《三闲集》。这本书是我们的教导主任王一舜看的,他不仅有资历,人也长得潇洒英俊,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学校的图书室都封了,只有他可以公然拿出来看,而且是一边走路一边看,让我们男生女生都艳羡不已。不过他看的都是鲁迅的书,其中就有《三闲集》。

因为那些闲歌需要偷着唱,狼藏狈掖的,我们心里有一种犯罪感,为了弥补和掩饰,每当开会就表现得更积极,站得笔直,坐得方正,喊口号也往往下了狠劲儿——“打倒美帝!”——“打倒苏修!!”这样一遍遍喊着,就把美国和苏联弄得很像是两个同病相怜的战友,它们在我们的口号声中一边苟延残喘,一边相濡以沫。不过相对而言,我们主要是针对苏联的,美国多少显得有点儿无辜。

这种地下唱诗班式的隐秘激情,许多年后,我在苏联大诗人马雅可夫斯基的诗句中找到了最佳表达,他说:“我要用脚踏住,自己的歌喉。”——人怎么会用脚踏住自己的歌喉呢?这不仅奇妙,而且还隐含一种气概。记得我们当年学过的语文课本上有一首李贺的诗:“端州石工巧如神,踏天磨刀割紫云”,老师是这样讲的,说这首诗讴歌了古代工人阶级的豪迈气概和英雄形象。

后来我们开始喜欢刮风的天气。

辽西的风在全中国是有名的,所谓“山沟老,风沙大”,就是指我们辽西的风色。我的记忆里充满了这样的风,每到春天,就把我们吹得像一面面旗帜,即使穿的是棉衣,也个个都是“当时年少春衫薄”的样子。我们在风中唱歌,风就把歌声吹碎了,碎成杨花柳絮,一路白苏苏地飘荡。

这样的刮风天,正适合我们大声唱歌,风声传送着歌声,也隐匿着歌声。据说俄罗斯画家列维坦当年在伏尔加河沿岸旅行,无意中发现了“坏天气之美”,从而提升了他的风格和境界,当年,我们在放学的路上也无意中发现了“坏天气之美”,只要是刮风天,下雨天,我们就知道可以放开歌喉了。

猫向左转,就会唱起歌,

猫向右转,就会讲故事。

——普希金

除了在风中,还有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大声唱歌,那就是殷玉田家。

殷玉田家是“下放户”,他爸叫殷国胜,是从省城沈阳到我们那儿插队落户的“五七战士”,当着村里的政治队长。殷玉田和我是同班,他还有个姐姐叫殷红,和我五叔家的二姐海芳是同班,比我们高一年级。

现在我终于想清楚了,那些苏联歌曲之所以当年在我们乡村流传,主要策源地还是沈阳的“下放户”,他们举家迁来,儿女如花,无形中就成了乡村的文化中心。殷玉田家的钢琴就是标志。那是一架黑色的英国钢琴,赫然立在墙角。有生以来,我从没见过那么沉静、那么雅致、那么大气的黑色,甚至连殷红那件好看的绿军装也相形见绌。给我的感觉,就仿佛钢琴是黑色的,钢琴弹出的歌曲和音乐也是黑色的,而包括春天、四月、好吃的卷饼、清香的野菜,以及所有让人感动的想法,都是黑色的。

殷玉田他妈是银灰色的。殷玉田让我们叫她胡阿姨,而不是像我们农村习惯的那样叫大姨或婶子。胡阿姨总爱穿一件蓝色工作服,但穿在她身上却像银灰色的,柔柔暖暖。胡阿姨是学音乐的,早年毕业于沈阳音乐学院。胡阿姨的手指很特殊,像十根葱白似的,在钢琴上摆来摆去。

我后来想,胡阿姨可能更有资格做我们的音乐老师。胡阿姨和马老师不一样,首先不管什么歌曲,她都称之为“音乐作品”,而且她还特别喜欢引用一句毛主席语录:“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

就是在胡阿姨的钢琴上,我第一次听到《三套车》的旋律:“冰雪覆盖着伏尔加河,冰河上跑着三套车……”胡阿姨一边弹琴,一边鼓励我们大声唱,特别是唱到“你看吧这匹可怜的老马”的时候,她总要提醒:这是高音,放开唱,提住气。

胡阿姨也会弹中国歌曲,像《毕业歌》《沁园春·雪》《山丹丹开花红艳艳》什么的,但同样的歌,她却能弹出不同的味道,就像同样的茄子豆角,胡阿姨做的菜有一种格外的清香。

胡阿姨有时留我们吃饭,有时还给我们讲故事,比如沈阳有个中街,还有个太原街,大连有个星海公园,是纪念音乐家冼星海的,等等。殷玉田家好像还有一只猫,颜色记不清了,样子雅致而慵懒。

我觉得胡阿姨也像一只猫,一只很神奇的猫,是普希金诗集里的,它被一条金链子拴在海边的橡树下,不仅知识渊博,而且十分有趣,就那样在树下转来转去,一会儿唱歌,一会儿讲故事。

当然,那本普希金诗集我也是在殷玉田家看到的。殷玉田家除了钢琴,还有一个书架,里面摆满了类似的书,为防止落灰,外边还罩着雪白的纱布。有了钢琴,有了书架,虽然同样是农家小院,同样是烧火炕、种菜园,却透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大城市气息。

正是这种气息深深地诱惑并震撼了我和海芳姐。

每次去殷玉田家,如果恰好殷红也在,那就一定有海芳姐。

我和殷玉田成了最好的朋友,就像海芳姐和殷红是最好的朋友一样。殷玉田个子不高,胖胖的,左脸上有一颗憨厚的黑痣。他知道我喜欢看书,就经常让我到他家去看,有时还偷着让我拿回自己家看。印象最深的除了普希金的诗,还有契诃夫的《草原》。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个男孩坐在干草车上,头上是越来越低的云朵,眼睛梦幻般地望着远方。这个男孩在我的梦境里晃荡了很久,就像我和殷玉田两个人模样的变种。

我为我的歌做件外衣,

绣上古老的神话之谜。

——叶芝

殷红其实是绿色的。

那时候我们都非常羡慕军装,却很少有人能穿上。能穿上的往往也不正宗,有的甚至是用家里的绿色被面缝成的小褂,看上去就像一棵地瓜秧,十分土气。在整个公社中学,可以说只有殷红那件军装最正宗,穿上也最显气质。那不是一般的草绿,而是绿中泛黄,黄中泛白,就像“浅草才能没马蹄”那种绿,“草色遥看近却无”那种绿,并且仿佛被洗过多少次,不仅是水洗的,也是革命年代的风雨洗的,淡淡的肥皂香中似乎都能闻出硝烟的味道。

殷红是全校无可争议的校花,她最好的朋友是海芳姐。

海芳姐和殷红形影不离,她为了殷红什么都愿意做。但海芳姐没有绿军装,她就哭着求五叔,五叔没办法,因为当过木匠,就主动上公社邮局给人家修门窗,修了三天门窗,换来一件小号的邮递服。海芳姐穿上这件半新不旧、经过剪裁的邮递服,走路都是带风的,而且几乎是一天一洗,气得五婶骂她好几回。

海芳姐甚至打算进学校的宣传队了。她的小名叫二丫,我没大没小,也跟着大人们二丫二丫地叫,一直叫到中学。有一天早晨,五叔气呼呼地到我家,说海芳姐因为我在学校里叫她小名哭了大半宿,说这么叫下去,海芳姐都没脸进宣传队了。我记得父亲骂我时眼睛瞪得老大,从那以后,我才改口叫了海芳姐。实际上不仅我改口,好像全村的人一夜之间都改口了,包括五叔自己,越是人多的时候,五叔越是要高声提起海芳姐的大名。

我知道,海芳姐要进宣传队是因为殷红。那一年学校为迎接县里的汇演,准备排练样板戏《沙家浜》,据说要让殷红出演阿庆嫂。样板戏的剧情大家都熟悉,里面的除了阿庆嫂、沙奶奶,还有一个女性就是被刁小三把包袱抢走的村妇了。海芳姐想好了,因为自己个子小,不像城里人那么出挑,她决心要扮演这个村妇的角色。总之,只要能把自己和殷红联系在一起,海芳姐是不挑角色的。

不挑角色的海芳姐干什么都是勇往直前的样子。胡阿姨弹琴的时候,她总是站在旁边,把着钢琴盖,两手汗津津的,眼睛眨都不眨。她虽然唱歌跑调,但却完全无视胡阿姨和殷红相视而笑的眼神,总是唱了一遍又一遍。每当海芳姐这样表现,我就知道该走了,或者该和殷玉田一起出去玩游戏了。

夏天我们滚铁环,冬天我们滑冰车。有时也玩撞拐,就是把一条腿搬起来,像金鸡独立那样互相猛撞,前后左右,躲闪腾挪,谁支撑不住腿先撂下,就算输了。

女生们喜欢玩跳房子。就是先用粉笔在院子里画出许多小方格,然后轮流跳,也是用单腿跳,看谁最先跳到“房子”的最高层。海芳姐唱歌有问题,跳房子却无人能比,她一边往格子里扔布袋,一边屈腿而跳,像蒙古族舞蹈中的草原小骑手,往往总是第一个跳到最高层,站在粉笔画的蓝天白云之间,然后笑出一个野山枣般的笑。

海芳姐的笑像野山枣,酸酸的、憨憨的。

春天会传播小小的疯癫,

就连国王也不能幸免。

——艾米莉·狄金森

接下来所发生的是否应该写出来,让我犹豫很久。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件,只是在此之前谁也没有想到,就是那年的春天,当四月已经过去,五月也将要过去的时候,十五岁的乡村少女海芳姐试图自杀。海芳姐自杀的方式是喝卤水,这种方式对辽西女性来说比较传统,没什么新意。我记得五叔一边骂一边老泪纵横,海林哥兔子似的跑到生产队去套车,然后把海芳姐送到了公社医院。经过抢救,海芳姐总算没事儿了,但是留下了后遗症,精神变得恍惚,不能继续上学,见了人也不说话。

一切都来得这样突然,就像辽西的风。辽西的风是奇特的,它起于荒草之末,说刮就天翻地覆地刮起来,有时旋风朵朵,有时长风阵阵(如同我记忆的节奏)。不久前读美国作家麦卡蒙的《奇风岁月》,立刻认同得要死要活,我们那里不就是“奇风镇”吗?正是在故乡,在辽西丘陵与内蒙古草原之间的那个小地方,年少的我们度过了名副其实的“奇风岁月”。

海芳姐就是被春天的风刮倒的,她的事件集中体现了那个年代所特有的春天性,或者说是春天许多个瞬间的结果。当时村里和学校都传言,一是说海芳姐在殷红家受了刺激,她想学钢琴,可胡阿姨说她的手指太短,不具备条件;二是说海芳姐想进宣传队的理想破灭,那天晚上正赶上《沙家浜》在学校礼堂彩排,殷红演阿庆嫂,沙奶奶和村妇也另有人选,都是从沈阳来的“五七战士”家孩子。而最让海芳姐伤心的是,殷红什么情况都知道,却事先没向她透露半点儿。

海林哥偷着告诉我姐姐,我姐姐又偷着告诉我,说海芳姐自杀前还留下过遗书,上面写她如果有下辈子,也要托生成沈阳人,也要当个“五七战士”子女,而且也要家里有钢琴。

总之,海芳姐在那个春天辍学了。整个夏天她沉默不语,坚持一步也不走出家门。这让五叔、五婶愁得没办法,到了秋天和队长谭国相商量,生产队就安排海芳姐去放羊了。

假如没有这些故事,

我们就将一无所有。

——西伯利亚古歌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也给我们送来了苏联歌曲。当年,伟大的苏联风华正茂,长袖善舞,深喉能歌,而刚刚诞生的新中国,则成了她最大的文学、电影与歌曲出口国。那些浪漫抒情、并具有强烈叙述性的歌曲,经西伯利亚,越黑龙江,一路顶风冒雪、热情友好地传入我国,并从此落地生根。胡阿姨说它们是“音乐作品”,其实何止啊,它们可能更像是某种音乐作物,这么多年来,就如同北方的冬小麦和甜菜、土豆,在中国大地上茁壮成长。

而在我们整个辽西和东北,这些歌曲的传播可能更早。东北作家萧军的小说《第三代》,写于1935年,书中有个叫林荣的人,曾在遥远的俄罗斯做过劳工,后来他回到故乡,就每天带着手风琴,像一个哥萨克青年似的在大凌河两岸的辽西乡间游荡,唱着布尔什维克式的辽西歌谣,而在林荣之后,在我的老家,又一个把苏联歌曲唱成辽西歌谣的人,我觉得就是海芳姐。

从秋天到冬天,又到第二年春天,海芳姐一直在放羊。出人意料的是,海芳姐放羊不仅十分靠谱,风雨不误,而且羊大为美,舒展自如。十五六岁的姑娘家,早晨把羊群撒出去,就如同撒出一把丝线,晚上收回来,则像收回一抱棉桃。辽西是丘陵地带,除了山梁,就是河套,但海芳姐却像个高原的牧羊女,她总是赶着羊群去很远的地方,去南边的桃花山,去北边的梨树沟。在那里,她站在山顶,往往就一个人面对羊群唱起来:正当啊,梨花呀,开遍那山崖;河上啊,飘起了哇,柔曼的轻纱……这种辽西歌谣版的《喀秋莎》,断断续续,咿咿呀呀,羊群听不懂,却知道低头感动。而在那歌声的空隙里,我看到一只只麻雀惊飞而起,越过灌木丛时纷纷落下小米粒大的眼泪。

人们都说海芳姐疯了。母亲和嫂子们已经开始怀念她的许多好处,比如心灵手巧。海芳姐最会织领衬,这是那个年代很流行的装饰,用白线绳钩出各种图案,然后缝到衣领上,看上去特别文雅、秀气。她还喜欢在自己的衣襟上打个花褶,用针线把从被子上剪下的朱红汇成小碎花缝上去,十分别致。

海芳姐给我织过三条领衬,我把其中的一条送给了米国林。

米国林这名字听起来就像是苏联科学家米丘林的弟弟,他是我的小学同学,也是我们一个村的。米国林爱劳动,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爱笑,笑起来像女生似的。米国林上学晚,年龄比我们大好几岁,家里困难,哥儿好几个。所以小学毕业后,米国林就没上中学,而是直接回生产队干活了。因为米国林很能干,一年后就当上了生产队的车老板,也就是全村唯一的马车夫。

米国林对我特别好。公社中学离家比较远,有时早晨正准备上学,听到鞭子响,就知道是米国林在给我动静,那是他正好顺路要捎我一段。晚上放学回家,往往也能等到米国林,他吆喝着大红马,铃儿响叮当地来到我跟前,像事先约好了似的。见了面就笑笑,随手扔给我一点儿东西,有时是干粮,有时是烤苞米烤土豆什么的。

我坐着米国林的车,远远地就能看见海芳姐站在山梁上。米国林问我:“你二丫姐唱的是啥歌呀?”我说:“你别二丫二丫地叫,是我海芳姐。”听我介绍完歌词,米国林笑了:“说来说去,那喀秋莎就是想对象了,有啥好唱的。”米国林扭头的时候,就会露出脖颈上的那条领衬,一圈很干净的白色,和他那身破旧的黑棉袄构成着对比。

我们最甜美的歌曲,

是那些表达最悲哀的思想的。

——雪莱

1971年春天的风很大,秋天的风也很大。秋风乍起的时候,米国林到哲里木盟的天山去了,从此再没回来。

那年秋天的空气中飘满了《国际歌》。马老师说,上边有指示,全国人民都要把这两首歌唱好,一是《国际歌》,二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同时发生的还有一件事儿,林彪在叛逃中摔死了,地点是温都尔汗。

此刻,我在回想中感到惊奇,当时惊天动地的林彪事件并没让我有任何震撼,而米国林的去向却让我昼思夜想,耿耿难眠。林彪死在蒙古,米国林去了内蒙古。米国林是和谭国军一起去天山的,谭国军回来了,米国林却没回来。他们是赶着生产队的大车去的,中间经过科尔沁草原。

同样值得惊奇的是有个语文老师,他改动了毛主席诗词,说是“国际悲歌歌一曲,林彪为我从天落”。但改动就改动了,一直也没有人追究。

《国际歌》说悲不悲,很适合我们那个年代的口味:“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有时候我们也唱《卖花姑娘》,唱俄罗斯民歌《草原》,把这些歌放在一起唱,觉得特别对路,有一种清晰饱满的忧伤:“茫茫大草原,路途多遥远,有个马车夫,将死在草原……”

整个秋天直到初冬,我都沉浸在对这首歌的迷恋中,快到霜降的时候,我仿佛得到了天启,忽然想明白了这首歌,也想明白了米国林失踪的真相——

《草原》的故事与谋杀有关,这是我在多年前那个初冬午后的重大发现。你看不是吗?这首歌说,在茫茫草原上,有个马车夫就要死了,他将悲惨地死去,就死在那片草原上,或者就死在那首歌里的什么地方。这时候他对同路人说:“请你埋葬我,不要记仇恨”——这句话是特别关键的,“不要记仇恨”,就证明有仇恨,而且是深仇大恨。马车夫说完凄然一笑,那笑就凝固在他的脸上,并在许多岁月里成为他同路人记忆的一部分。同路人永远记得,可怜的马车夫就是被他亲手杀死的。就在那天早晨,当马还在安详地吃草,露珠颗颗圆润的时候,他杀死了他,然后就一个人上路了。

我泪流满面地想,这首歌一定是米国林让我想起来的,因为他和谭国军去天山的整个秘密就藏在里面。米国林一定是被谭国军杀死的,我对此深信不疑。

关于米国林为什么没有从天山回来,村里人当时有两种说法,一是说米国林那次除了给生产队办事儿,也是顺便相亲去了,相妥了,就留在了天山,成了那里的“倒插门”女婿。为什么要“倒插门”呢,是因为米国林家里太穷,没法给兄弟几个都说上媳妇,花不起财礼。米国林是老大,这样做有自食其力的意思,也算给弟弟们树立个榜样。还有第二种说法,是米国林直接从天山下了黑龙江,说他有个舅舅在北大荒,是从部队转业到建设兵团的大官,米国林去了虽然还是赶大车,但已算是兵团战士了。

我相信第二种说法,而且我相信有一天会突然收到米国林的来信,说他跟舅舅讲好了,让我也去当兵团战士,我们俩一起战天斗地,保卫边疆。但时间一天天过去,却始终没有人给我来信。

我去找谭国军,希望他能告诉我米国林的下落和地址。这时候谭国军已经当上车老板了,见了我连车都不下,一甩鞭子,鞭梢差点儿扫到我身上。

现在好了,我根据几句歌词,终于推断出米国林失踪的真相。一连几个星期,我为此激动得彻夜难眠。后来实在忍不住,就告诉了姐姐。

姐姐很严肃,说你有根据吗?我说:“根据就是那首歌,当然还有谭国军对我的态度,不过主要是那首歌,你看不是吗?茫茫大草原,路途多遥远……”

姐姐笑了,她笑了又笑,最后勉强收住,说这样吧,我给你姐夫写封信,他说过有个战友在北大荒,先查查有没有米国林这个人,这样行吧?

姐姐就是这样,不管什么事儿都要给姐夫写信,好像姐夫不是个连长而是团政委似的。

如今没有人爱听歌谣了,

世界已不再奇妙动人。

——阿赫玛托娃

我心爱的七十年代,那时候我们有唱不尽的歌谣。

歌谣和歌曲其实是有区别的,根据《康熙字典》,“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有乐器伴奏的才叫歌曲,没有乐器伴奏的只是歌谣。在神话传说中,歌谣最伟大的先驱应该是西王母,《列子》中记载,周穆王驾八骏巡游昆仑山的时候,曾到西王母的瑶池上做客,“西王母为王谣,王之和”,就是说,西王母为周穆王献上清歌一曲,唱到动情处,周穆王也跟着唱了起来。

西王母所开创的歌谣传统,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被我们前所未有地发扬光大了。除了在殷玉田家之外,我们的歌声没有任何伴奏,连手风琴都没有,连口琴都没有(我那时多么渴望有支口琴啊),唯一可能的伴奏就是口哨,但口哨能算一种乐器吗?如果口哨也算乐器,那么风算不算呢?朵朵旋风,阵阵长风,它们吹过田野和丘陵,吹过我们上学放学的沙路,听起来比胡阿姨的钢琴还要宏大美妙。

总之,歌谣属于清唱,有时甚至属于哼唱。比如京剧样板戏的一些唱段,就需要像牙疼似的加点儿哼哼呀呀的韵味,像“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呀,“家住安源萍水头”啊,等等。还有评剧《列宁在1918》,一边走路一边哼唱更显得格外带劲儿——“列宁我打坐在克里姆林宫,尊一声斯维尔德洛夫你细听分明,前几天我让那瓦西里去把粮食弄,为什么到今日不见回程……”

美籍俄裔作家纳博科夫说过,在一个动荡年代长大的孩子,上帝会送给他神奇的记忆。我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那个与列宁有关的唱段,我记得是一个瘦长个子的大连知青白话给我们听的,他只白话了一遍,我就把唱词滴水不漏地记住了。

还有一些特殊的歌谣,不是靠唱,而是靠喊的,那是属于小学生们的童谣,但我们也同样喜欢——“谁家有小孩,快点儿出来玩”,“这么好的天,下雪花,这么好的媳妇,露脚丫”,“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你有雨伞,我有大头”……这些狗尾巴花似的童谣,也在我们的少年时代随风摇曳着,并让整个世界显得分外迷人。

但我对“大头”是忌讳的。我那时候脑门儿很大,眼睛也很大,同学们给起个外号叫“大眼儿贼”,意思说很像田鼠或土拨鼠。因此我特别怕人提起“大头”,听见谁喊“大头大头,下雨不愁”,我就先愁得没办法,总是绕着弯儿躲开,要不就假装蹲下身系鞋带,故意落在大伙儿后面。

有一天我正在路边系鞋带,看到一双军用大头鞋,硬邦邦、沉甸甸地停在我面前,抬头瞅半天,原来是回来探家的姐夫,穿着军大衣,风尘仆仆地笑着,他的背景是故乡那难以言喻的冬冥。

这是1971年的深冬,很快就过年了。因为有吉林某部连长我姐夫在,我们家的年过得特别体面热闹。只有我太不懂事儿,一遍遍地问北大荒和米国林的消息。姐夫可能和姐姐商量了口径,对我说已经和北大荒的战友通过信,但北大荒实在太大了,兵团有几十万人,人家还在继续打听。为了证明他确实通过信,姐夫还告诉我几句话,说是北大荒的歌谣——“亿吨粮,千吨汗,百吨泪,十吨歌……”

不管怎么说,事情已变成过去。如今回想起当初的表现,因为两句歌词就煞有介事,对车老板谭国军进行“有罪推定”,我觉得自己不仅幼稚,而且简直是可怕的。动不动就推断别人有罪,这难道不可怕吗?

直到不久前我看了有关民歌的研究资料后,才稍感安慰,当我还是个少年的时候,至少对歌谣的理解不乏想象力。从民歌学的角度看,俄罗斯的《草原》最早真有可能是一首有关谋杀的歌谣。历史上,许多歌谣的起源都是为了传递消息,因为当时没有报纸、广播、电视,更没有因特网,特别是关于爱与死的消息,往往就是以歌谣的形式告知故乡与亲人的,其中许多涉及谋杀,比如英格兰民歌《荆棘鸟》,苏格兰民歌《邦诺莉》。而在那片风吹草低,天地苍茫的《草原》上,一种远方的谋杀或许真的也同样以歌谣的姿态发生过。

但不管发生过也好,没发生过也罢,总之,从那个秋天到现在,我再也没见到米国林,我少年时代最好的朋友,他仿佛永久地消逝了,消逝在北大荒的亿万吨粮食里,或消失在草原的茫茫风雪中。

四月是最美好的一个月,荒地上

长着野菜,把回忆和欲望

掺在一起,又让春雨

催促那些迟到的根芽。

……

——仿拟艾略特《荒原》第一节

如果让我从古今中外的诗歌中,选一首最能唤起我乡愁的作品,除了李白的《静夜思》,那就是T.S.艾略特的《荒原》了。艾略特是英国诗人,也有说是美国诗人的,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从大学时代到现在,我曾多次读过这首诗,而每次读,都会感到如归故里,亲切而又陌生。

我想,这不仅因为辽西的自然地理确实有点儿荒原的味道,丘陵起伏,气候干燥,荒草迎风,野菜烂漫,而且在历史文化方面,辽西的积淀很厚,那里的每座山沟,甚至每棵老树下面,都可能隐伏着什么典故。这和《荒原》也是相似的,这首诗引经据典,随处都是古老的神话与传说。所以,《荒原》就成了我的思乡曲,特别在春天的日子里,读着读着,就会感到有一阵风,从字里行间向我吹来,把我的思绪带回家乡,带回春光明媚的四月。

1972年的4月,马西萍老师要调走了。她是在四月里调来的,又要在四月里调走,教了我们整整两年。那天中午,听说马老师的爱人来了,我们就跑过去看。马老师的爱人叫贾老师,说是在师范学院当老师。那是我们第一次见到大学老师,都挤在马老师宿舍门口,骤然收住脚,形成一幅“雪拥蓝关马不前”的图景。马老师那天青春焕发,她给我们发糖果,让我们进屋里说话。贾老师戴着很好看的眼镜,高高大大的,他和马老师相视一笑说:“他们都很腼腆。”

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词——腼腆,我觉得它可能是世界上最文雅的词了。

我们这些乡村孩子是腼腆的,记忆中的四月也是腼腆的。四月的天气乍暖还寒,春风渐起,虽然村庄还不见绿意,却已经充满了柳芽的味道;虽然天空还不见风筝,却仿佛有风筝线在悠悠飘起。

所以我至今想不通,为什么艾略特在《荒原》一开头就写“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呢?四月怎么会残忍呢?许多年来,尽管我特别喜欢这首诗,对此却一直不太理解。也许,说四月残忍本身才是一种残忍吧。大地回春的四月,它除了野菜,什么花儿都没有;除了清明,什么节日都没有。但四月不计较这些,四月很快乐,四月默默无闻,却自有一种纯洁的、初恋般的、风华正茂的生命气息——

吃野菜,唱了一小时苏联歌曲。

我不是苏联人,那些从城里来的,

也是地道的中国人。而且我们从小

住在辽西那边,父亲的山村

……

马老师调走了,我们也快毕业了。

马老师调走之前,没忘了把她在课堂上没收我的书还给我,那本书是我从殷玉田家借的,书名叫《怎么办》。书既然还给了我,我想就应该再还给殷玉田。但殷玉田已连续多天没上学了,而且自从海芳姐出事儿后,我有点儿怕见到胡阿姨。总之,那天我怀里揣着《怎么办》,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当我硬着头皮走进殷家的小院,出来开门的却是殷红。

我怯懦了半天,说自己是来还书的。

——啊,一本书,还不还的。她笑着说,一边随手翻着《怎么办》。

殷红那天没有穿草绿色的军装,而是穿着胡阿姨那套淡蓝色的工作服,显得特别熨帖。她告诉我殷玉田和胡阿姨都去沈阳了,回老家看看。我说,知道,早晚你们都能回沈阳老家。说到这儿,我们就好像突然无话可说了。过了一会儿,她问我毕业后有什么打算,说我可以去当兵,最好去南方。我记得,自己当时使劲儿地点了点头,就仿佛已提前数年,穿越般地读过了艾略特的诗句——

在山上,那里你觉得自由,

大半个晚上我看书,冬天我去南方

……

歌声响亮,却又黯淡莫名,

而时间已经晚得不像话。

——伊丽莎白·毕肖普

殷红的话像是个预言,1972年冬天,我真的要去南方当兵了。

当兵前还发生过一件事儿,大红马跑了。

那是一匹很老很老的马,也是我们生产队唯一的辕马。红马非马,就像一面赤旗,每年从春到秋,在村里村外、山头洼地上飘展。冬天也闲不着,要外出到内蒙古和河北送煤拉脚。而到了年根儿,腊月正月,谁家嫁姑娘娶媳妇,也要用大红马套车接送。男男女女坐在车上,有大红马衬着,不仅添了精神,也显得格外喜庆。这就是我们的大红马,它几十年如一日,忠心耿耿,铁蹄铮铮,为生产队和全村人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大红马突然病了,其实也不是病,而是吃了钢丝。我们村北边的山梁上有个国营煤矿,好几座矿井,因此随手就能捡到锯条、钢丝之类的东西,大红马就是吃了混在干草里的钢丝而面临厄运的。

全村人都为这样的结果深感震惊,队长谭国相对大伙儿宣布的时候,那神情就像莎士比亚《奥赛罗》里的开头儿:“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报告一个无比悲痛的故事。”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队里竟然决定要杀马。这种不仁不义的决定让许多老年人泪流满面,包括谭国相自己,也是甩了好几把眼泪才把话说出口的。没办法,生产队实在太穷了,杀了马,至少还能让大人孩子吃上顿饺子。那是个初冬的下午,雪花镶在我们全村东倒西歪的炊烟上,队里通知晚上夜战,凡参加的除了记工分,还能喝上马肉汤。

当时我们刚毕业,也算生产队的社员了,就跟着都去参加夜战。主要任务是铡草,几个半大小子,半大姑娘,轮班铡,因为干草的气味呛人,讲究的还要戴上口罩。但殷红、殷玉田没有来,海芳姐也没有来,这我记得很清楚。

那天我们干到后半夜,饥肠辘辘,腰都累得直不起来的时候,老会计才姗姗地过来说,都回家吧,大红马跑了。

至于大红马是怎么跑的,第二天、第三天,以至很久之后,都没人能说清,也没有人想说清。仿佛马没杀成,正合了人们的意,或者说,人们的内心却反而尘埃落定,复归宁静了。

但在我心里,那件事儿直到现在,仍有点儿不堪回首的味道。尤其让我感到心碎的是,当我可耻地为喝马肉汤而去铡草的时候,那个被队长派去操刀杀马的人竟然是我本家的树瑟哥。

树瑟哥长得又瘦又小,好像是个天生的牧羊人。从我知道有这个哥哥的时候起,他就给生产队放羊,直到海芳姐出事儿。海芳姐出事儿后也要放羊,树瑟哥二话没说,就把牧羊鞭交给了海芳姐,虽然他为此大病了一场。后来,正好西队缺个羊倌,就过来跟我们南队商量,让树瑟哥去给他们放羊,他才重新焕发了活力。

树瑟哥兄弟三人,从小没妈,他们的父亲我叫三大爷,是土改前从山东过来的,因和我家同姓,就认了连宗。三大爷一口山东话,三天两头就到我家来坐坐,说起三个儿子都是光棍,就骂骂咧咧的。他家的老大、老二也常来,赶上活就帮一把,赶上饭就吃一碗。只有树瑟哥,记忆中很少到我家来过。

树瑟哥活得很有尊严,逢年过节,到各家拜访极有规矩,但要留吃饭,却留不住,他宁可回家吃野菜糠饼。而如果谁去他家,树瑟哥则会立即把正吃的东西收拾干净,然后再出来开门。这情景许多年后,让我在看到那幅俄罗斯名画《贵族的早餐》时几乎要流下眼泪:一个家境败落的贵族少年,听见小狗叫,知有客人来,正慌张地用书本去遮盖他吃了一半的黑面包。

可树瑟哥是贵族少年吗?也许只有一点儿像,他会玩。我们平时不管唱歌还是游戏,树瑟哥都不言不语地跟着,老实得像一段木桩,安静得像一片树叶,但他有自己特殊的玩法,那就是捉鱼和捕鸟。夏天去河边放羊,晚上他能带回一饭盒泥鳅;秋天山肥,他能用自制的土火枪打下几只俗称“傻半斤”的鸟。而所有这些猎物,树瑟哥都乐意与人分享。

树瑟哥最怕的是冬天。他就像一篇英国童话中的“小汉斯”,春天来了,朋友也就来了,而到了冬天,朋友却不见了。辽西的冬天下雪冷,不下雪更冷,这时节的树瑟哥吃没吃的,穿没穿的,白天放羊,晚上就躲在家里的小黑屋里,有时也把羊圈在小黑屋里,羊是他在冬天别无选择的朋友。

也许正是考虑到这种情况,生产队决定要杀马的那天傍晚,队长谭国相找到了树瑟哥。冬天的树瑟哥最像树瑟哥,他就如同一棵枝叶飘零的小树,在寒风中瑟瑟颤抖。

十一

难道不是你,歌声般从我记忆中走过?

——勃洛克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谭国相找到树瑟哥,说要杀马,并承诺操刀的人多得一份马肉,树瑟哥一开始像小树似的颤抖摇头,最后终于吁了口气说行。实际上队里预定操刀的是两个人,树瑟哥和村里的哑巴。但那天不知为什么哑巴没有来,或来了又让他妈喊走了。队长说你自己干吧,哑巴那份马肉也给你。这样树瑟哥的想象中就多出了两份马肉,后来的结果证明,与其说那是两份马肉,不如说那是两份不幸。不幸的是树瑟哥在饥寒交迫中被迫拿起了屠刀,更不幸的是他竟没有完成这场按部就班的屠宰。当尖刀被他怯生生地插进马脖子的瞬间,大红马忽然满怀悲愤,仰天长啸,狼奔豕突,奋然挣脱了绳索,然后像燕子李三那样特立独行,飞檐走壁,骤然消失在夜色中。

大红马在山上重新出现的那天,我正好去公社医院参加征兵体检,体检完了往家走,却在路上碰见了殷红。殷红骑着自行车,好像是去公社粮库领粮回来。那时的“下放户”都是这样,家虽在农村,吃的还是国库粮。殷红看见我就下了车,问我干什么来了,我说是来参加征兵体检的。她下车的样子很好看。

她脸上露出红扑扑的惊喜:“看,让我说着了吧,你就是当兵的料。”

我说还不一定呢。她说:“听说这次征兵是去武汉,那可是南方啊。哎,等你探家时送我一套军装行吗?三号半的就行。”我说那没问题,就怕到时候你们都回沈阳了。她说:“别瞎说,回啥回呀,现在正辟谣呢,还没下来那个政策。”

我让她骑上车先走,她说走啥呀,这么沉,我都骑不动,要不你帮我推着吧,一块走。我只好接过自行车,和她并排走。那条西河套的沙路,确实也没法骑自行车。

“——哎,你知道毛主席说过,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吗?就说大红马这件事儿,还贫下中农呢,多让人恶心啊。那些想吃马肉的人,简直就是无耻!”

“无耻”,这个词由殷红说出来,我觉得特别有批判力,真想扔下自行车逃走。我自己不就属于这种无耻的人吗?无耻啊无耻,这简直是整个村子的无耻,整个农民的无耻!我心慌意乱地走着,不看殷红,只是想着她家钢琴的样子,书架的样子,还有胡阿姨教我们唱歌的样子——“你看吧这匹可怜的老马……”

殷红看我半天不说话,也不再说话。快接近那两座小山的时候,她突然喊道:“你看,那不是大红马吗?不是封山,是敖包山,看山顶上……”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影影绰绰地,有个马头在山顶上晃动,红鬃毛,白脑门都依稀可见。我全身惊怵,而殷红干脆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十二

所罗门说了三千句箴言,

唱了一千零五首歌谣。

——《旧约·列王纪上》

Y牧师说,圣经有言:“所罗门的歌,是歌中的雅歌。”

Y牧师是我的大学同学,在美国传道多年,我有篇散文《美国的桃花》就是为他而写的。我们的联系主要在网上,有一次我提到七十年代唱过的苏联歌曲,他却谈起了所罗门。Y牧师说所罗门在位期间,平均每说三句箴言,就唱一首歌谣,最后他的箴言说尽了,又一口气唱了五首歌谣。

在某种意义上,Y牧师的故事和我的故事也并非毫无关系,我想。

杀马事件之后,树瑟哥在村里的尊严受到了空前的挑战。那些反对杀马的人说他不义,而赞成杀马的人又说他无能。不过后来有人猜测,大红马也许是树瑟哥故意放走的,他在把刀插进马的胸膛的同时,也割断了捆住马腿的绳子。这个说法很像一个及时的拯救,却又似乎不太可信,因为当时在场的不仅有树瑟哥,还有队长和老会计。

没有人再找过大红马,甚至也没有人再提起它,而关于它在敖包山上惊鸿一瞥的出现,听起来更像是一种传闻。有人说大红马本来就是蒙古马,所以它出现在敖包山而不是封山。还有人说胡马依北风,这是有数的,大红马从敖包山下来就奔向北边的草原了。

而树瑟哥的处境却从此每况愈下,人们对他主要是轻蔑,此外还有疏远。在那个大冷的冬天,树瑟哥除了每天放羊,似乎还只剩下了一件事儿,那就是听电线杆。

听电线杆是我们小时候的特殊乐趣,不管上学还是放学,把耳朵贴在路边的电线杆上,听里面传出的嗡嗡声,就好像能听出人家在电话里说什么话似的,而且你可以尽情去猜,是男人给女人打电话,还是县里给公社打电话;是煤矿给学校打电话,还是地方给部队打电话,其中说不定有很大的机密,也或许有不大不小的私密、亲密,都在你的玉思琼想中变成了独属于自己的秘密。尤其对于树瑟哥这种整天与羊共舞的乡村少年来说,一个人在野地里听电线杆,不仅是消遣,也几乎是他们所能制造的唯一风景。

1972年冬天,辽西大地雪落丘陵,当我已穿上军装,打好背包,准备到遥远的南方去保家卫国的时候,树瑟哥却在故乡的田野上每天制造着这样的风景。他一边听电线杆,一边唱歌。树瑟哥本来不会唱歌,但他在那个冬天却大声地唱了又唱,而且不像海芳姐,他的音调竟然很准,只是棉衣太旧了,胳膊肘上都露着棉花。母亲看着我穿上军装后换下的棉衣,眼圈红了说,等你明天走了,这棉衣我去送给树瑟吧。

出发的日子终于到了。一辆解放牌汽车,停在公社门前。我提着背包站在车上,向来送我的哥哥姐姐们告别。我看到了殷红和殷玉田,都扎着围脖朝我招手,殷红的围脖是深红的,她身边站着那个白话《列宁在1918》的大连知青,围脖是银灰色的,他们优雅地站在一起的样子显示了特殊的文化气息。我寻找海芳姐和树瑟哥,虽然明知道他们不会来。接兵班长向司机挥手示意出发,然后车就开动了,路上纯白的积雪被汽车碾压成残雪,继而变成泥泞,宽大的车辙是黑色的,笔直地向后伸远。

这时我忽然领悟了一种美,就像《怎么办》的作者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说的“美是生活”的那种美。

是的,美是生活,这句话本身就是美的,甚至,说出这句话的那个俄罗斯作家的名字也是美的。你看,这绿湛湛的汽车,热腾腾的积雪,黑黝黝的泥泞,还有耳朵冻得通红的我们,全神贯注的司机,合起来不就是车—尔(耳)—尼(泥)—雪夫—斯基(司机)吗?也许世界上就有这样一种很特殊的天气,叫“车尔尼雪夫斯基”天气。它会发生在从十冬腊月到四月阳春的任何日子里,只要有离别,就有这种天气。姐夫探家归队的时候就是这种天气,那次我们送马老师走也是这种天气。这种天气就像生活,至少像我们那个年代的生活。

十三

如果我知道一首非洲的歌,

非洲知道我的歌吗?

——电影《走出非洲》

四十多年过去了,这期间我在外面当兵、上大学、参加工作,很少能回一趟老家。偶然回去,也是为了给父母上坟扫墓,匆匆来去,大都在清明节前的四月份。可以说在我对故乡的记忆里,四月成群。

今年春节过后,当年中学宣传队的同学倡议要搞一次毕业四十年重返母校活动,时间也定在四月,并说同行的还有几位沈阳“下放户”的同学,我虽从未参加过宣传队,但考虑反正清明节快到了,就和大家一起踏上了还乡之旅。

对这些同学们来说,回到辽西那个当年的公社如今的小镇,真如同回到了沙家浜,几乎所有演过那出戏的同学都到了,演郭建光的靳红卫,演刁德一的王守信,演沙奶奶的何焕芝,演胡传魁的张彦民,甚至演刁小三的吕宁和演那个被抢走包袱的村妇的孙英丽,都坐在车上,就差演阿庆嫂的殷红没来。有人问殷红为什么没来,不知谁回答说早出国了,在美国,你想找都找不到。还有人知道殷玉田的情况,说他一般化,从企业下岗干了个体,生活比较艰难。

到了镇上的中学,校园看上去比过去整洁多了,而且还新盖了教学楼,但校长和老师都是年轻人,我们一个都不认识。大家开始拍照片,还在校门口拍了几张合影,有一张是当年宣传队那种造型的,摆出斗志昂扬、奋勇前进的样子。然后就纷纷上车,说是在县里当局长的一位同学都安排好了,到县城吃饭,当地许多同学都能参加。我说那你们去吧,毕竟这里是我的老家,我想一个人走走。

顺着西河套走回养育我的小山村,我感到这春天的风好像比当年变得轻柔了,温润了,不再是旋风朵朵,长风阵阵,但味道还是当年的味道,如同沙路还是当年的沙路。

风是携带着记忆的。一阵阵的风,就像是一瓶瓶名贵的葡萄酒,标着不同的年份和产地。只是风不会静静地摆在那里等你品尝,它们是游荡的,满世界游荡。当你走在路上,或在夏天打开窗子,或在冬天抬头看雪,不期而遇地,你就会闻到一阵很特别的风,携带着一段很特别的记忆,而那记忆就恰好属于你。

而现在是正当春天,我闻到的风青涩而不乏性感,它来自故乡的丘陵和大洼,年份却属于七十年代初。是的,这风来自我生命中的七十年代,特别是那熟悉的野菜味道,让我的记忆闻风而动,就如同“闻颦鼓而思良将”那样,一下子又想起了那个年代的歌曲和往事。

我参军后没几个月,也就是1973年的春天,姐姐来信说树瑟哥死了,在春节前。具体怎么死的没有细说,只说树瑟哥那天晚上唱了大半宿的歌,一个人在他的小黑屋里,全村人都能听见他唱。他唱了好多苏联歌曲,也唱了不少中国歌曲,姐姐说有几句她听得特别清晰,那就是“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百鸟齐飞翔。若是有人来问我,这是什么地方?我就骄傲地告诉他,这是我的家乡……”

树瑟哥第二天早晨就断气了,陪伴他的只有冬天圈在黑屋里的那群羊。

我参军一年之后,也就是1974年的春天,我收到殷红的来信,说他们家已经搬回了沈阳。临走那天全村老少都出来送,让他们全家非常感动。

如果我知道一首非洲的歌,一首关于非洲新月普照下的长颈鹿的歌,一首关于田中的犁和满脸汗水的摘咖啡的人的歌,非洲知道我的歌吗?平原上的微风会不会因我对它生动多彩的描绘而颤抖?或者孩子们将以我的名字来做一个游戏?或者满月会在石子小路洒下像我一样的影子?或者恩贡山上的鹰会来找我?

这是电影《走出非洲》里的歌词,我不知道是小说的原作者写的,还是电影的制作者加的,但歌词的确很美,走在回乡的村路上,它笼罩了我整个的心境。

如果我知道一首苏联的歌,苏联会知道我的歌吗?

如果我知道一首故乡的歌,故乡会知道我的歌吗?

又走到了那两座小山脚下,抬头望去,它们还是像当年那样青葱而神秘,但当年的歌声还在吗?那些歌声,就像当年的许多精神和思想,早已有的娶妻,有的嫁人,有的已离开了这个世界。记得当年在这条沙路上,有谁曾喊过我苏联人。真有意思,想到苏联早已解体,仿佛那个称谓也随之解体了一样,如同一堆精致的碎片,星光灿烂地同时指向俄罗斯人、白俄罗斯人、格鲁吉亚人、乌克兰人、阿塞拜疆人、吉尔吉斯斯坦人等,在我的记忆中发出微暗的、可疑的光芒。

快到老家的小村了,在村口的山梁上,我坐下来歇息。路边的荒地上长着荠荠菜和小叶芹,都是小时候最爱吃的。还有几丛野花,那淡黄的,应该叫野菊花,浅蓝的,可能是勿忘草,四月的春风吹过,让我刹那间想通了艾略特的诗意:“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荒地上长着丁香”——艾略特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因为荒地上长着丁香,所以四月看上去才是残忍的。如果像我家乡现在这样,荒地上不长丁香,只长野花和野菜,那就谈不上残忍了。

但家乡的荒地上毕竟曾经长过丁香,就是那些从城里来的男孩女孩们,她们或叫殷红或叫姹紫或叫别的什么。而如今一切都复归了秩序,丁香们义无反顾地去了远方,老实的野菜和本分的野花则留在荒地上。

想起我当兵复员的时候,为了殷红特意换了一套小三号的军装带回家,但却再也没有机会送给她。而且即使有机会,她还会需要这身军装吗?是哪个诗人说过,当我们回头,青春早已并非原有的色调,而且看上去毫不真实。

如果我知道一首苏联的歌,一首关于伟大的列宁领导我们前进的歌,一首关于辽西、乡村、野菜,以及海芳姐的喀秋莎的歌,苏联知道我的歌吗?树瑟哥的山楂树会不会因我对它们的生动描绘而颤抖?或者三套车将以米国林的名字跑过冰河?或者田野上的白桦会洒下殷红的影子?或者高尔基的海燕会来找我?

我摘下几朵野菊花和勿忘草,细心地放进我的挎包,挎包里有杜曼尼斯那本英文诗集,还有我准备送给姐姐和海芳姐的礼物。

记恋列维坦

一本书由于多次传阅而变得书页翻卷,这样的书如今是很难见到了,但在我读中学的时候,差不多所有的书都是这样的面貌。对此英文有个形象的说法——“dog-eared”,直译过来就是“耷拉着狗耳朵”。一本书既然能“耷拉着狗耳朵”,那么这本书也就很像一只狗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我们所能看到的书基本上都是这样脏兮兮的可亲可爱的“耷耳狗”。原因很简单,一是当时的书太少了,二是不允许公开阅读,只能偷偷摸摸地借着传阅,这样传来传去,书就不可避免地变成了“耷耳狗”,或可称之为书狗,大书是大书狗,小书是小书狗,都耷着耳朵,像牧羊犬,也像丧家犬——它们大部分来自图书馆,却又无法回到图书馆,在这个意义上,它们也确实属于无家可归的一群,只能在我们手上到处流浪。

但有一些书不是这样的,那就是画册。画册都是铜版纸,纸质坚挺,不易折卷,而且有画册的人,往往都是藏家,轻易也不会把书借给谁,所以画册的面貌就总是高大精美,清洁华丽,一般不会变成“耷耳狗”,如果非要说是狗,那也是出身高贵的名犬,耳朵总是优雅地竖着的。

我的老师冯之异,就有这样一本画册。

在我们辽西老家那个偏远的黑城子中学,冯之异老师就像他的名字所昭示的,属于异类。比如他二十七八岁了,还是单身,住在学校的单身宿舍;他作为男老师,走路却是袅袅婷婷的样子;他讲课时常常会笑,并且总是用教科书掩面而笑;他是教语文的,却喜欢画,尤其喜欢那些很少见的外国油画。

列维坦的《三月》,就是我在他的画册里看到并终生难忘的一幅油画。

冯之异老师是大学毕业从省城沈阳分配到我们农村的,那还是“文革”前,听说他来报到之后哭了好几个星期。但冯老师很有才,上大学时就在《辽宁日报》发表过作品,而且课也讲得好,对此我们有切身体会,都特别爱上他的语文课。后来冯老师很欣赏我,他经常拿我和张晓红的作文当范文给大家念,有时还顺带着夸我的字写得带劲儿。他的声音我现在也清晰记得,柔柔细细,如同沈阳的小雨隔着几百里斜斜地飞过来,落在我们辽西的山洼里,散发着带有城市味的泥土气息。

那年春天,学校决定要办一张油印小报,由语文组负责,具体由冯之异老师负责,同时还让他选两个学生做编辑兼钢板刻写员。冯老师当即拍板,选中了一班的张晓红,又略一沉吟,选中了二班的我。

背后有同学跟我说,其实冯老师最欣赏的是张晓红,人家是沈阳下放户子女,而且人也长得漂亮,戴着黑边的小眼镜,脸上还有几颗恰到好处的青春痘,是那种最有气质的城里女孩。而你不过是个配角,因为你是男生,学习较好,老实听话,又是根红苗正的贫下中农后代,选了你,别人就不会说什么了。

我不管这些,编辑兼刻写员,这荣誉可不是谁都能得到的,它的光芒几乎把我整个中学时代都照亮了。而且还有个好处,办小报可以适当逃避一些劳动。那时候的中学生上课少,劳动多,每当听说要去学工学农了,我和张晓红就会不约而同地去敲冯老师办公室的门,问是不是有什么稿要编,或者要刻。

就在冯老师的办公室,好逸恶劳的我们看到了那幅举世闻名的杰作。

《三月》是列维坦最重要的作品之一,这幅画给人最难忘的印象就是春天的美,大地的美,劳动的美。你看,虽然那厚厚的白雪仍覆盖着山间洼地,天空却已变得瓦蓝瓦蓝的,是早春那种让人心颤的绿阳天。白桦树——多美的白桦树啊,被几片去年的金黄色叶子缀着,显示出生命记忆的坚强。白嘴鸦已绕树三匝后飞去,土地开始大面积解冻,近处木屋上的积雪正沐浴着七米阳光,盘算着即将融化的时间和方式。还有那匹站在画面中心的小红马,它简直就像一面旗帜,不,它更像一个安详的梦境,一副“倚银屏,春宽梦窄”的样子。在小红马的梦境里,回响着大地无声的召唤,显示着大地对劳动和耕作的渴望,表征着大地从冬冥中醒来的明亮与欢快。

是谁说过,一切都变了,一种可怕的美已经诞生。对于当年的我来说,这种美就叫《三月》,就叫列维坦。

许多年后,包括此时此刻,回想在七十年代那个特殊岁月最初看到这幅油画的情景,我依然激动难抑。特别是那匹小红马,它是那样的踏实安稳,又是那样的奇美灵幻。它不仅让整个画面、整个风景活了起来,也让我的整个心、整个人活了起来。记忆看见我手捧冯老师的画册,就像捧着一座无以言表的圣殿。我呆呆地坐在那里,张晓红也呆呆地坐在那里。冯老师问,你们在想什么?我们也不说话。冯老师把画册轻轻拿走,掩面而笑说,这是俄罗斯风景画,你们看就看了,不足为外人道也。

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对画册充满了敬意,并彻底记住了列维坦的名字。中学毕业我到南方当兵,后来又当教师、上大学,上大学之后还是当教师,但不论何时何地,《三月》都让我保持着对生活的初春的感觉。在大学读英语系的时候,有一次听老师讲美国诗人弗洛斯特的《雪夜驻马林边》(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我突发奇想,站起来发言说:毫无疑问,诗歌和艺术是相通的,弗罗斯特在创作这首诗之前,肯定在什么地方见过列维坦的那幅画,所以他才写得这样生动传神:“马儿摇着身上的串铃,似问我这地方该不该停(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不是吗?这正是《三月》中的小红马呀,它驾着挽具,望着木屋,摇响串铃,好像是停在这地方,特别让它难以置信。很显然,小红马的主人就在木屋里,可主人在木屋里干什么呢?是在准备出门,还是刚回到家里?是在拜访亲戚,还是与姑娘调情?他可能正守着轻沸的茶炊,卷起一支莫合烟,和谁商量着开春后黑麦的播种,抑或,是在商量着什么计划和行动,酝酿着一场初春的革命……而所有这一切,都通过小红马的神态让人猜测和联想。小红马表达了对劳动的渴望,也象征着对改变世界的期冀,它就像一把英勇的、紫铜色的小号,响亮地传达着大地回春、万物新生的情绪。

实际上,许多人都看过冯老师那本画册,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1976年,我从南方复员回乡,也到母校中学去当了两年教师,民办的。当时冯老师已经调走了,很多老师都调走了,语文组只剩个夏老师,像夏天最后的一朵玫瑰。

有一次,我和夏老师聊起了冯老师。夏老师说冯老师有许多怪癖,但最严重的不是走路的样子,不是掩面而笑,而是他特别喜欢白色,特别不喜欢红色。他所有的衬衣都是白的,他的宿舍就像医院病房,床单是白的,被罩是白的,窗帘是白的,就连他花瓶里的花也总是白色的野菊花。这种情况,“文革”刚开始就被人揭发了,贴出大字报,说冯之异留恋“白专”道路,梦想白色复辟,已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他害怕和仇视革命的红色,连批改作文都不用红墨水,而用蓝墨水,把作文改得像黑暗的旧社会。更有甚者,人人都要随身带的《毛主席语录》,也就是“红宝书”,他却用白手绢给包了起来,真是用心何其毒也,婶可忍叔不可忍!云云。

夏老师说:“你们是1967年上中学的吧,在那之前,冯老师被‘群专’过,挨过批斗。你们可能不了解。还有闫老师,都被归入过‘黑五类’。”我问:“闫老师怎么会呢?她是教物理的,又是女老师。”夏老师说:“闫老师是因为人太傲气,另外她出身不好,是资本家的女儿。你不知道吧,冯老师和闫老师都是单身,全校老师中就他俩单身,听说他们处过对象,但后来拉倒了。总不能一个‘黑五类’再找一个‘黑五类’吧?”

我恍惚听说过,夏老师也曾追求过闫老师,但被闫老师拒绝了。所以,夏老师那次显然不愿多谈闫老师,他继续说冯老师挨批斗的情景:“当时红卫兵们把冯老师押上会场,全校师生都在,口号声此起彼伏。红卫兵不问别的,就让他坦白为什么喜欢白色。冯老师哼唧了半天,最后终于讲出了理由,说在湖南杨开慧烈士的故居,有陈毅元帅的亲笔题词:‘杨开慧同志和白色一样纯洁。’”这个理由莫名其妙,让人啼笑皆非,因为当时陈毅元帅和所有的元帅都靠边站了,他的话代表不了什么真理。再说谁也没去过湖南,无法证实他的话。不过因为杨开慧,白色毕竟还是和革命沾上了一点儿关系。红卫兵们想起毛主席“我失骄杨君失柳”的诗句,想起杨开慧生前喜欢穿白色衣裙的样子,就都有点儿感动,觉得冯老师的理由固然荒谬可笑,却也多少有些可爱,就没给他宣布更多罪状,只是勒令他以后不许喜欢白色,要接受革命红色的洗礼。几个月之后,等到你们那届入学,学校就让冯老师重新上课了。

那冯老师的习惯后来改了吗?我问。夏老师说:“表面上改了。他宿舍的窗帘换成了绿格布的,红宝书不拿手绢包了,批作文也用红墨水了,而且你没发现吗?你们那届学生之中,凡是名字里带‘红’的都和他比较接近,刘红卫,墨占红,还有那个戴眼镜的女生张晓红。当然他对你也不错,这我知道。你看过他那本画册吧?俄罗斯的,里面有一幅画小红马的,对,就是那本!他见了谁给谁看,故意的,就是想证明他也开始喜欢红色了。其实那匹小红马并不是真正的红色,而是深褐色,是俄罗斯土地的颜色,可能那个列维坦画了白白的积雪之后,又想让大家看到积雪下面的土地,怎么办呢?他就又画了那匹小红马。”

这真是振聋发聩,相隔不过三四年时间,我在母校中学的语文组再次被惊呆了。既因为冯老师,也因为夏老师。我想起张晓红,也想起我们办的那份油印小报——《黑中红雨》,莫非这些“红”字,连同列维坦的小红马,它们对于冯老师的意义,仅仅在于向别人证明他色彩观的转变吗?我有点儿幻灭,又有顿悟之感。还有夏老师,他竟然能对列维坦的画做出如此漫不经心而又深刻精辟的点评。都说“文革”前毕业的大学生有才,可谁会想到他们是这样有才呢?

纯粹是出于一种怀旧,1997年冬天,当我在沈阳北三好街的鲁迅美术学院看到一大册的《俄罗斯风景画》(Russian Landscapes),立即爱不释手,不惜花了几百元把它买回家,堂皇地放在我书架的显眼处。这本画册要比冯老师当年那本厚多了,里面收入著名画作近四百幅,而其中列维坦的就有八十五幅,占全部画作的五分之一还多。其他入选作品较多的画家还有希施金,五十五幅;萨符拉索夫,三十七幅。萨符拉索夫是列维坦的老师,他被选入的作品量虽不及其弟子的一半,但这本画册的封面还是能让他感到欣慰,因为那正是他的代表作——《白嘴鸦飞来了》。

《白嘴鸦飞来了》和《三月》一样,都是对春天即将来到俄罗斯大地的弥赛亚式的预言。但相比之下,我还是更欣赏《三月》。列维坦笔下的春天,就像乡村孩子的目光,不仅是温暖的,也是清澈的。在他的《春潮》《春汛》《五月新绿》和《春日艳阳天》中,似乎都有这样一个三月的孩子,目光炯炯。《春汛》的英文是High water,意思是“涨高的水”,也可译作“春水”。这幅画如同一首诗,一曲轻快透明的音乐。初春季节,涓涓的春水涨满了低地,映照着蓝色的苍穹,亭亭白桦,悠悠碧空,在这广袤宁静的春水中,细密的树影简直就像男孩眼中邻家少女的发丝。还有《春日艳阳天》,画面上是几所寂寂寥寥的木屋,但草地上几只欢跳的小鸡却啄起了一粒粒阳光的温暖,或者它们已听到了客人来访的脚步,就像杜甫《羌村》诗中所写“群鸡正乱叫,客至鸡斗争。驱鸡上树木,始闻叩柴荆”,而那叩响柴扉的客人,说不定正是春天。

当然我知道,列维坦的作品更多还是表现秋天的。但多年以来,我一直喜欢他的春景画,而不太亲近他的秋景图,除了那幅《索克尼基公园的秋日》。这幅画在我看来,可以说是“不似春光,胜似春光”,特别是画中那个郁郁独行的黑衣女人,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三月的精魂,她在秋日的公园里踏着无边落叶,唱着怀念田野、乡村与春天的歌——

我的歌让你情意绵绵,

却又让你泪珠涟涟。

这是列维坦十八岁时听到的歌声。那是他生命中最艰辛痛苦的一段日子,在一个叫萨尔特克夫卡的外省小镇,不仅生活压抑,天气也异常沉闷。但整个夏天,几乎每个傍晚,衣衫褴褛、满身油彩的少年列维坦,都能听到一个女子在唱歌,歌词好像出自普希金的诗,就这样被那个无名女子反复唱着,被一文不名的列维坦听着。这个少年学徒赤着脚,歌声使他时而战栗,时而满怀惆怅。

列维坦渴望看到那女子的眼睛,但直到夏天即将过去,在黄昏的小雨中,他们才有机会彼此惊鸿一瞥。一个撑着绸布雨伞,一个赤着脏兮兮的脚。列维坦在雨中跑回自己破烂不堪的小屋,躺在床上哭了很久。

关于列维坦的生平,苏联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的著名散文《伊萨克·列维坦》(Isaak Levitan)应该是最权威的读本。这个以《金蔷薇》感动过全世界几代读者的散文大师,其卓越的文笔是无可挑剔的。他在追溯了上面那段感人的故事之后,淡淡地写道:“就在那个秋天,年轻的列维坦画出了他的《索克尼基公园的秋日》。”

这是列维坦第一幅表现金色秋天的风景画,也是他所有作品中唯一出现人物的风景画。一个年轻的、身穿黑衣的女子沿着公园中的小路缓缓走着,旁边是一簇簇斑斓的落叶。她独自走在秋日的树丛中,仿佛正是那孤单,赋予她一种忧郁和沉思的气质。

这个不知名的女子,我从第一眼看到,就想起当年的闫月华老师。闫老师教我们物理课,记忆中她总是那样独自走着,从校门口穿过操场到上课的教室,从大礼堂绕过城墙到老师们住宿的小院,仿佛是一个不合群的、脱离了引力场的电子。闫老师是高傲的。记得有个学期,学校说要把物理课搬到公社的农机站去上,讲柴油机原理,但这个决定被闫老师无声地拒绝了。她每天和我们一起去农机站,却不讲课,甚至看都不看柴油机一眼。闫老师走路的时候也不讲话,总是默默的,而她与画中女子最相似的神态,是走路时会偶尔把手指弯起,拄一下腮。这神态曾引起许多女生的模仿,那拄腮独行,支颐漫步的样子,在当年显得多么文雅秀气而与众不同。当然,闫老师从不穿黑衣,她喜欢穿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显得熨帖而丰满,但在我此刻的回想中,她那“黑五类”的身份可能也相当于某种精神上的黑衣。可那是无形的黑衣,你看不出来,就像画中的女子,黑衣飘飘,如燃烧的火焰,如诞生的舞蹈,给人的感受不是绝望而是期冀,不是凄凉而是春天般的暖意。

巴乌斯托夫斯基说,列维坦是描绘忧伤风景的大师,他钟情于秋天,虽然他也画过美妙的春天风景,但是除了《三月》,这些春景画几乎全都或多或少地带有秋天的韵味——这句话影响很广泛,几乎是一种定评。但不知为什么,我的体会却和他恰好相反。在我心目中,列维坦的风景始终是明亮的,比如《白桦林》《科莫湖》《杂草丛生的池塘》《阳光和煦的乡村》,以及《风平浪静的伏尔加河》《伏尔加河上的清风》等,虽然画面的主题未必都是春天,但在丛林的边角上,或水面的光影中,总会或多或少地显露出明亮的春意,淡淡几抹,风致毕现,恰如小提琴的颤音,美得让人心疼。即使在他最凝重的《深渊》和《弗拉基米尔路》的远景上,你也会找到一种特殊的、况味别传的春天感。这就像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中的女主角娜塔莎,她身上那种别样的“春天感”,足以激励人们去投身改变生活的事业。

这是审美趣味的问题,也是情感记忆的问题。因为我是在《三月》中认识的列维坦,所以在后来的感受中,就觉得他全部的画作都散发着《三月》的味道和光芒。惠特曼有一首诗——There Was a Child Went Forth,也许正好能说明我的心路——

有个孩子每天走来走去

他最初看见什么东西,他就变成那东西,

在当天,或当天的某个时刻,他会被赋有那东西,

或连续多年,或一个个年代与世纪。

许多年前,在故乡的中学,我就是这样的孩子。甚至连我的老师,冯老师、闫老师、夏老师,也还都算是孩子——我现在的年龄已远远超过了当年的他们。他们对颜色有着那么犀利的敏感,他们对艺术有着那么奇异的理解,他们对生活有着那么安静的坚守,他们是高傲的,也是屈从的,因此他们的爱情都不了了之。闫老师在我们毕业之前被调走了,去县里的中学。然后是冯老师。夏老师说,冯老师是在闫老师调走后才宣布他打算结婚的消息的,对方是我们上届的女生,叫万红梅(不是张晓红,这让我有点儿意外)。冯老师和万红梅结婚不久,他的调令就下来了,也是去县里的中学。

早春的紫丁香会变成孩子身上的馥郁,

还有那青青绿草,那红的白的牵牛花,

红的白的苜蓿,还有那菲比鸟的歌声,

那三月的羊羔,或淡粉色的一窝小猪,

以及黄的牛犊,红的马驹,还有欢乐的

小鸡一家,叽喳在池塘边或谷仓空地,

还有池中好奇的小鱼,以及那奇异的

春水,还有水草,摇曳着它们优雅的扁头,

所有的这一切,都已变成了这孩子的气息。

老师们后来的情况如何,我觉得并不重要,总之是都老了,从人生的三月到了秋天,甚至到了冬季。但三月的春光毕竟照亮过他们,并变成了他们特有的气息,弥漫在我关于列维坦的记忆中。

寻找男孩克拉克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在长春的一所大学教英语,有个叫奥巴赫的美国外教老太太,送我一套绘本大师谢尔·希尔弗斯坦(Shel Silverstein)的诗集,还说了一句简略的英语:“这里都是些男孩子,没有女孩的事儿”——那是她任教期满准备回国前的一个下午,她把书递给我,语气中弥漫着美国中部雨季的暗淡与伤感。奥巴赫来自南伊利诺伊大学,而接替她的是来自威斯康星大学的史密斯先生。

我知道,这套书是对我两年来与她合作教课的回报。谢尔出生在芝加哥,也是伊利诺伊州人,参加过越战,后来自学成才,凭一支笔和一把吉他闯世界,在美国是妇孺皆知的儿童书作家,同时还是剧作家、词曲作家、插画家、诗人、歌手和电影配乐人,被称为“文艺复兴”式的全才人物,用他自己的话说,“棒到都不需要自吹自擂了”(I’m so good that I don't have to brag)。就连他的书,也都出得那么棒。谢尔很在乎出书,不仅坚持自己做插图,而且坚持只做精装书。每次付梓,都要亲自检点,挑选版型和纸张,包括装帧的细节,从封面到封底,甚至每一个画面和跨页的编排,都力求唯美。

奥巴赫送我那套诗集是Harper Collins的特别版,封面是彩色的漫画,里面是黑白的漫画,一共七八本的样子,紫色封套上印着烫金花草,精美极了。我记得奥巴赫女士的手指(像几根粉笔似的)划过封套上其实已经很抽象的花草图案,说你知道吗,这是native violet(野紫罗兰),我们伊利诺伊的州花。如果你见过芝加哥河流入莫希干湖,那里的草都是高草,有的高达六英尺,就像你的姓氏:tall,high。当然,我们还有bloodroot(血根草)和dogtooth violet(狗牙兰)。这些野花每到April(四月)就没头没脑地开,像没记性的孩子,把December(十二月)的寒冷全忘了。

奥巴赫对故乡的自豪感让我很快就沉浸在谢尔的这些书里。并且我第一次意识到,世界上除了诗人,还有儿童诗人,就像美国除了惠特曼、弗罗斯特、史蒂文斯、朗费罗、休斯,还有这个叫谢尔·希尔弗斯坦的家伙。照片中的他总剃着光头,就像个难得有幸被谁委托照料孩子的流浪汉,于是就受宠若惊、欢天喜地、多才多艺、奇思妙想、趣味横生地为孩子们写诗。八十年代初,那时谢尔的儿童诗应该还没有被译成中文,作为英语教师,就像报春的燕子,我可能是他在中国最早的读者之一。有段时间,我简直迷上了谢尔,每天晚上都要读几页才能入睡,并且一边读一边想象着他故乡的草原。

确实,谢尔的诗是非常伊利诺伊的。有一首《橡树与玫瑰》,橡树说:“我并没有长得那么高,只是因为你还是那么小。”在我的想象中,这橡树一定又高又白,因为奥巴赫说过,伊利诺伊的州树就是白橡树。还有《谁要一只便宜的犀牛》,说有一只犀牛被拉到镇上叫卖,胖墩墩的,羞答答的,但要是买回家的话,它可什么事情都能替你做。伊利诺伊是“草原之州”,风吹草低的地方,可能到处都能见到这样的犀牛。还有《鳄鱼的牙疼》,一条鳄鱼哭咧咧地去看牙医,张开大嘴让牙医进去拔牙,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奥巴赫说,伊利诺伊州有个雁湖(Goose Lake),那里的鳄鱼样子并不凶猛,却喜欢流泪。中国古诗中有“一曲伊州泪万行”的句子,想想有趣,这一万行的伊州泪,至少有五千行是属于鳄鱼的吧。

在谢尔的诗集中,我认识了许多男孩。奥巴赫说得对,这里是男孩的世界,虽然也有女孩,但主要是男孩。比如有这样一个男孩,认为自己是父亲最聪明的儿子,父亲给了他一美元,他跑到镇上去和别人兑换,先换到两枚镍币,接着又换成三枚小币,总之是不断以少换多,换来换去,最后是用一美元换到了“整整五个便士”,回去向父亲炫耀,得意地看着父亲为他骄傲得半天说不出话来。还有一个男孩,整天向天上抛石头,有一次竟然把太阳击落了,世界变得一片漆黑。还有一个男孩,希望自己只有一英寸高,这样他就可以骑着昆虫去上学了。还有一个男孩是斑马的哥们儿,他这样问斑马:“你是有白条纹的黑马,还是有黑条纹的白马?”斑马听了,也反过来问他:“你是个有坏习惯的好孩子,还是个有好习惯的坏孩子?”这样的对话,真的很有意思,由此我开始喜欢斑马。我觉得一匹斑马的美,就在于它的黑白分明,看上去如同一幅漂亮的中国书法,而其中最好看的,应该就是斑马版的《兰亭序》。

柏拉图有句名言:“美是难的。”但可能不大有人知道,柏拉图还说过:“男孩也是难的。”我查过英文,原话是of all animals the boy is the most unmanageable,出自柏拉图对话录的《律法》篇,译过来就是:“在所有的动物中,男孩是最难弄的。”先不说这个范围状语,何以要把男孩放在动物中作比较,至少在古希腊人心中,美的难度和男孩的难弄想必是有一定关联的,可谓“美之难,如少年”。

英语中的boy,中文可译成“男孩”,也可译成“少年”。反之,中国人所说的少年,很多时候也可理解为“男孩”或“boy”。杜甫诗“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那是一个喜欢饮酒的男孩;李贺诗“少年心事当拏云,谁念幽寒坐呜呃”,那是一个喜欢幽思的boy。还有辛弃疾的“少年不识愁滋味”,蒋捷的“少年听雨歌楼上”,如果把少年改成男孩或boy,似乎也无不可:男孩不识愁滋味,boy听雨歌楼上,好像更有一种洒脱别致的趣味。

但谢尔诗中的男孩,都既不洒脱,也不别致,而是多少都有点儿犯傻,有点儿赖皮,有点儿顽劣,有点儿懦弱。可正是这样的男孩,最能让我们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

比如有个男孩是收藏家,整天收集零零碎碎、古古怪怪的破烂,旧门铃、老砖头、锈指环、破船板、坏椅子、烂袜子、猫耳朵、狗尾巴。他是那样珍爱他的宝贝,乐颠颠地去喊他的邻居们来参观,可那些不识货的傻子,竟然说这些都是垃圾,于是他伤心地哭了。我也曾那样哭过,不是因为人们不识货,而是因为我的宝贝被人偷走过。我出生的小山村有一座昼夜轰鸣的煤矿,到矿山捡东西从小就是我最大的乐趣。我的宝贝中有阿拉丁一样的旧矿灯,三套车一样的破电闸,还有金光闪闪的细铜丝、蓝光耀眼的小钢锯和用电焊条打制的锋利的飞刀。记得我最后一次翻弄这些宝贝是1976年,那是我当兵复员之后,上大学之前,在老家小耳屋的角落里,我再次找到了它们。童年时代的阳光穿透记忆的灰尘,恍如隔世,我独自在小耳屋里坐了大半个上午,与破破烂烂的它们举行着为了告别的聚会。

谢尔还写了一个long-haired boy,即“长发男孩”,但我觉得叫“长发少年”更好。说在一个小镇上,有个长发飘飘的男孩,因为头发长,他每次走到街上,都要遭到人们的哄然嘲笑,有的对他指指点点,有的对他大喊大叫,有的向他伸舌头、做鬼脸,还有的跑回家关上门,从窗口向他窥视。有一天,男孩实在无法忍受了,就坐在街上大哭起来,哭得浑身颤抖,长发旋动,后来男孩就被自己旋起的头发揪着,升上天空飞走了。

这个可怜的少年之所以有那么可笑的长发,我觉得他可能有“护头”的习惯。所谓“护头”就是怕剃头,大人一给剃头就躲起来,这是许多人童年共有的经验。但这个习惯我是在上中学之后才有的。那时候在我们乡村中学,有许多城里去的孩子,也就是所谓的“五七战士”子女。农村的男生一般都剃光头,而城里去的男生却留长发。我们几个同村的男生,出于羡慕,就也留长发。只不过我们的长发总是乱蓬蓬的,压得耳朵边儿通红,用我姐姐的话说就是“长毛挓挲”,而根本不像城里男生的长发那么文雅、顺溜、飘逸。更何况我们穿的衣服也不行,不仅是旧和破的问题、有补丁的问题,而是怎么穿也不合身,显得土气,即使穿新衣服也显得土气。总之,作为农村的长发少年,当年的我们就像是城里少年的一个等而下之的变种。但尽管那样,我们还是坚持留长发,因为那是一种羡慕,一种向往,是对城市和美的向往。

也许世界上所有的长发少年都是真正的蒲公英,正是可笑的长发揪着我们上升,并把我们带向远方。

在谢尔那里,我认识的一个最重要的男孩叫克拉克。

比较小的男孩,叫少年就不合适了。克拉克就是这样的小男孩,也许正因为小,他才怕黑。那年夏天我有时回宿舍很晚,夜风清凉中偶然读到了他的故事。小男孩说他叫克拉克,因为怕黑,每天晚上他总是哭闹着不让大人把灯关掉,而且睡觉前必须要听三个故事,让妈妈亲他五次,还要做两次祈祷,上两回洗手间,即使这样,他也还是睡不着,小男孩最后直接恳求读者:“请千万不要把书合上,我叫克拉克,我怕黑。”诗的旁边还有漫画插图,小男孩用手抓着盖得很严的被子,仅露出两只大眼睛期盼地看着你,眼神仿佛还会转动,克拉克、克拉克地转动。

这首诗我印象极深,记得当时真的不忍心把书合上,就那样开着灯等小男孩入梦。而且连续许多个晚上,我都把那本诗集放在床头,并打开把那一页折起来,就像在书里搭了个小阁楼。我想这样,小男孩就不用怕黑了,同时我也消除了一些寂寞。那时候我们住青年教师楼,一人一个房间。白天上课、开会、跑图书馆,晚上回到宿舍还要备课、看书、记日记、洗衣服,总之是比较孤单,但整个夏天和秋天,谁也不知道,Harper Collins特别版的那套谢尔诗集却给了我许多特别的乐趣。尤其是那个叫克拉克的男孩,我们之间几乎结下了一种默契和友情,一间宿舍,许多夜晚,书中的男孩和现实中的青年彼此做伴,现在回想起来,真像极了一首拉普兰小调所描述的情景——“男孩的意志是风的意志,年轻的思想是悠长的思想”(A boy's will is the wind's will/And the thoughts of youth are long, long thoughts)。

许多年过去了,我从一个城市迁徙到另一个城市,并早已离开了大学校园。但谢尔的诗集始终跟随着我,包括那个紫色烫金的封套,不管我搬了多少次家,奥巴赫所说的野紫罗兰都在我书架的角落里静静地开放。不过我很少有空再去翻弄那些诗,也不大再想起那些难弄的男孩。

直到不久前,有个旨在激励青年创业的“身影”在线访谈栏目,让我给他们写几句话,我才又记起了谢尔的诗,记起了那个怕黑的小男孩。我想重新读读那首诗,然后把它译出来。

可是,我从书架上拿下谢尔的那套诗集,一本一本地翻,总共七本,翻了三遍,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首诗了。那个每天晚上赖着不睡觉、名叫克拉克,眼神也会克拉克、克拉克地转动的小男孩到哪里去了呢?我问伊利诺伊草原上的白橡树,也问了斑马和犀牛。斑马还是那样黑白分明,犀牛还是那样勤劳憨厚,但它们都不知道克拉克的去向,甚至不知道我说的是哪一个男孩,毕竟谢尔笔下的男孩太多了,许多男孩都不知去向,收藏家男孩不见了,长发男孩飞走后压根儿就没再回来。白橡树像个中国诗人,感叹道:“最是少年离别时,若离去,便无期。”

这诗句让我顿然感伤。后来我给《身影》栏目这样写道:也许克拉克已经长大了。所有怕黑的小男孩都会长大,变成少年,变成青年。他们不再怕黑,所以也不必继续彻夜不眠地躺在家里。而当他们开始满怀自信、奋发进取的时候,就会在家以外的世界留下他们可以照亮别人的身影。

不管怎么说,怕黑的小男孩是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它诉说着恐惧,也隐喻着勇敢,它既是男孩的童话,也是成长的寓言。世界上哪个男孩没有过怕黑的经历呢?我想起一个画面,是在汶川地震的时候,从电视上看到的,一个小男孩被战士们从废墟中抬出来,在担架上举手敬礼的瞬间。地震中的小男孩同样是怕黑的男孩,但骤然的、比夜晚黑一万倍的地震的黑暗,却让他们学会了坚强和感动。或许在地震发生的刹那,他们也曾经恳求——他们来得及恳求吗?以怕黑的名义,恳求谁千万别合上书,别合上大地的书,田野的书;别合上村庄的书,校园的书;别合上生命的书,时间的书……难道不是吗?世界是一本书,而书存在的理由不是被合上,而是被打开,不断地被打开,并让熟悉光明的眼睛阅读,一遍一遍地阅读。

我在美国芝加哥的同学听说我为找不到一首诗而烦恼,在网络的QQ空间里大笑不止。他说,这件事儿交给我吧,你的谢尔诗集肯定丢了一本。很快,几天后我就收到了他寄来的国际快件,是一本崭新的谢尔的诗集《走过人行道》(Where the Sidewalk Ends)。正是这本诗集,翻开就找到了那几个男孩——收藏家男孩,长发男孩,让父亲骄傲的聪慧男孩,还有那个最胆小的、最怕黑的男孩,他完整的姓名是雷吉纳尔德·克拉克(Reginald Clark)。他还是那样幼小,两只眼睛还是那样左顾右盼。

可问题在于,我和我的同学都忽略了版本,原来他用了周末大半天时间从芝加哥最大的书店为我买到的这本书,是Simon & Schuster 2005年推出的青春阅读版,不仅开本比奥巴赫送我那套Harper Collins版的要小,设计风格也很有差异,虽然封面仍是谢尔自己的漫画,色彩却显得鲜艳而夸张。但尽管如此,我还是深感欣慰,找到了男孩克拉克,就如同找到了我似是而非的童年和青春。

美国的桃花

大学时的同窗好友Y,到美国已经二十年了。他的故事是这样的,开始是被公派到美国进修,学语言,可学着学着他却进了神学院。具体什么原因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是个学习狂,反正是学呗,学什么不是学呢。而后来又听说,他在神学院虽然成绩极好,信仰却不够虔诚,好像总惦记再学点儿别的,比如美国文学什么的,并不准备从事神职。美国人多聪明啊,院方早已看出他心怀异志,就想出办法,做了精心安排。这样Y在大洋彼岸的学习生活就变得很寂寥,可谓“寂寂寥寥神学院,年年岁岁一床书”。他前后负笈美国六年,仅神学院就有五年,在此期间,他年轻的妻子携年幼的女儿多次申请赴美陪读或探亲,都被大使馆以种种理由婉言拒签。直到最后一年,寂寥的Y以十分引人注目的成绩和十二分不同凡响的论文在神学院毕业。毕业典礼上,当他正要从院长兼地区主教的手中接过荣誉证书的时候,他的妻子和女儿,就像一大一小两个天使,在鲜花和掌声中被簇拥着来到现场。那一刻,Y仰起头,泪光闪闪地大声说:“主啊!”从此坚定地受洗,信仰了基督,并留在美国当牧师。

神学院的那些牧师政治家们,他们把整个事情安排得像一朵桃花。

这些都是我在十年以前听说的,偶尔想起,心里总替这家伙泛起一抹乡愁。乡愁这个词的英文是homesickness,法文是mal du pay,希腊文是nostalgia,据说希腊文的原意是“难归之痛”,可以追溯到荷马史诗《奥德赛》,说英雄奥德修斯怎样在外漂泊,历尽艰辛,二十年后才回到故乡。二十年,这和Y是一样的。因此Y也就多少像是我们同学中的奥德修斯了,至少在我心目中,他是。

也许二十年是乡愁的极限吧,今年春天,他突然在网上找到了我。大概是先看到了我博客上的信息,有天夜里很晚了,他用“特拉华”的网名给我发来字条:我是Y,多年不见,你是H吗?——简直难以置信,奥德修斯竟是以这种电子的方式归来的!而虽然是电子,我也似乎听到了,他那行驶了二十年的老船和疲惫的水手们悄然靠岸的声音。

——特拉华,你为什么网名叫特拉华呢?

深更半夜,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不,应该说他那里是中午。大洋彼岸的中午,我看见阳光正照在Y很中国的脸上,他无声地笑了——哈,还以为你知道。Delaware,特拉华州,我就在这个地方,别看面积不大,可是美国的“第一州”呢,他们的议会是最早批准承认《独立宣言》和联邦宪法的。

——啊,那不是德拉瓦州吗?还有德拉瓦河。当然译法不同,是趣味问题,说到趣味无争辩。特拉华也很好听。你为什么去了那里呢?

——不为什么,我就喜欢这儿,我妻子也喜欢。我们住在这儿已快十五年了,也可能是因为桃花吧,你忘了那首歌吗?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多么诗意的理由,因为桃花。

查资料可知,特拉华州位于特拉华半岛,大部分地区属于大西洋海岸平原,气候相当温润。州花是桃花,州鸟是蓝母鸡。Y说,他从纽约的神学院毕业后就直接选择去了那里。莫非那里是美国的桃花源?或是美国的桃花岛?总之那里一定很美,特别是春天,从远处看,蔚蓝的海岸线上桃林簇簇,桃花朵朵,像极了原住民的印第安神话;从近处看,大西洋那没日没夜的波涛,到此也似变得文静和羞怯,或竟有点儿“桃花流水鳜鱼肥”的风韵了。桃林边往往是广阔的农场,一群群驯良的蓝母鸡,赤脚站在大地上;桃林深处,一匹白马静静地望着一辆淡绿色汽车的地方,那就应该是Y工作的教堂了吧。Y对我说过,他的汽车是淡绿色的,而他常去布道的教堂却常有一匹比他的汽车更漂亮的白马。他猜想马的主人应该是某个信众,来自附近的农场或林区,但好几年了,马就在那儿,可马的主人却从未出现过。他的教堂很大,信众很多,“白人中男的女的,黑人中老的少的,华人中穷的富的”,他们都喜欢听他布道,桃花朵朵地传扬主的福音和真理。Y作为牧师是很成功的,原因就在于他自信。这家伙干什么都非常自信,上大学时他曾宣称自己将来也能编一本英语教材,超过《张道真语法》,这事儿虽然至今未见实现,但他那种豪情满怀的样子仍历历在目。

有时候,他甚至自信到这种程度,认为那匹白马也是他忠实的信众之一。他说他最难忘的一种美,就是在雪天,看到有几瓣硕大的桃花,轻盈而匀称地落在那匹马的颈部和背部。怎么会是雪天呢?我问。他说你不懂,有雪地芭蕉,也有雪地桃花。他说,其实桃花落在他那辆淡绿色汽车的引擎盖上也很美,不过那匹马充满耐心的、异常俊美的眼睛更让他心动,简直就像诗人布罗茨基说的,仿佛“它在我们中间寻找骑手”。

这么多年,他还一直保持着对美国文学的热忱。他对美国诗歌尤其熟悉,从惠特曼、弗洛斯特到狄金森、毕肖普,皆能记诵。狄金森有一首写草原的诗,他仿照下来,写了一首《制作故乡》发给我:

制作故乡,需要一只燕子:

一只燕子,一些桃花,

假如没有燕子,

只有桃花也行。

我说,难道美国没有燕子吗?他说,这是诗,你不该这么问。

其实他没理解,我主要不是关心燕子,而是考虑那匹马,既然桃花的垂落已经把它显得很美,要是再有一只燕子飞落的话,岂不就更美了?“马踏飞燕”,那匹马说不定就会腾空奔跑起来。我觉得正像世界上许多事情一样,燕子,有时也能成为马奔跑起来的动力和原因。

Y在美国是用英语布道,这是规则,必须的。除了和华人私下交流,他基本上不能用母语诉说,只能用继母语。这是我们大学时代的一个幽默,说中国人学英语,汉语是母语,英语就是继母语了。Y的家住在威明顿,每周末自己开车到那个教堂去。只有在家里,他才能和妻子尽情地用汉语表达。这种情形很怪诞,就好像母亲躲在家里,而外面的世界都是让继母管着。但我说过,他是个非常勤奋好学的人,有学习癖,在大学我是班长,他是学习委员。这样慢慢地,华裔牧师Y在美国宗教界就显得很有出息,就像是有的继子比亲生的更有出息一样。不仅当地的信众都敬重他,在牧师同行中也颇有威望,被看作学者型牧师,经常有人向他请教。有一年春天,他们到威明顿附近著名的白兰地酒溪(Brandywine Creek)游览,有个当地牧师指着正盛开的桃花说:看啊,Peach blossom,我们的州花,Y牧师一定知道它的希腊词源吧?

这本来很正常,学者型牧师就该像哲学家一样,词源学是很基本的学问,而且那位牧师的语气也不乏谦恭。但这一次Y却显然有点儿问题,他站起身来,目光中不无睥睨,一字一顿地用汉语说:“桃——花!”见众人无语,过了一会儿,他又旁若无人地背起了中国古诗——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杜甫的“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映浅红”;高蟾的“天上碧桃和露种,日边红杏倚云栽”;徐俯的“双飞燕子几时回,夹岸桃花蘸水开”;李贺的“况是青春日将暮,桃花乱落如红雨……”

可以想见,众人最终还是无语。他们后来觉得他多少有点儿民族主义倾向,而这对于神职人员是不恰当的。实际上,Y说,他付出了一个很小的代价,是为了证明一个很小的事情,那就是:并非一切东西的词源都在希腊,至少桃花,它的词源在中国。“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中国关于桃花的诗句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诗经》里就有了,而在他看来,这说不定还是他如今在大洋彼岸安身立命之地的词源呢。所以他别出心裁,把Delaware译成了特拉华。特拉华,就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意思。

我和Y毕竟二十年没见了,总的看,他的话语不像以前那样多了,但亲切感还在,想象力还在。他让我看到了一种远离故土,也远离尘嚣的特殊生活,可因为那是一个桃花盛开的地方,这生活又似乎并不太远。后来我突发奇想,Y,他这名字,本身不就很像是一株桃树吗?一株中国北方的桃树,怀揣信仰,头顶乡愁,在美国大西洋海岸的桃林深处行走。春天也好,冬天也罢,他心里的桃花都会涌出,有时落在别人的马上,有时落在自己的车上,有时,就像现在,又落在我作为他的老同学,写在电脑上的字里行间中。

春天的告别

它的飘然而至,就像没有一丝云而落下的一滴雨。

——(美)约翰·巴勒斯《醒来的森林》

2014年5月16日,本来是个很寻常的日子。我像平日一样黎明即起,然后是洗漱,然后是晨读,然后是吃饭,然后准备去上班。晨读,是我坚持多年的习惯,随意从书架上拿一本书,再随意翻开,这样就有了一种乐趣,随意的乐趣,突出了读书的偶然性、天意性、不确定性,以及书和书之间的自由平等精神。

但那天早晨的情况有点儿特殊,我看的书是美国自然主义作家约翰·巴勒斯的代表作《醒来的森林》,而且一边是英文原著,一边是中文译本。英文原著是去年网购的,中译本则是不久前朋友寄赠的(朋友还特别强调,译者是李克强总理夫人程虹女士),将两种版本对照着看,情况就多少变得不太寻常了。至于怎么不寻常,我至今也想不清楚。

先翻中文的,第一章就是“众鸟归来”,巴勒斯从描写鸟儿们开始,动情地讲述了美国北部地区的初春景象,而程虹女士的译笔也非常精湛,先说小冬鹪鹩,在篱上跳来跳去,然后就写到了蓝鸲鸟,说这种鸟飞来很早,而且会十分突然地落在你面前,“就像没有一丝云而落下的一滴雨”——这个比喻是如此之美,让人震惊,于是就翻英文版对照,只一行字:it falls like a drop of rain when no cloud is visible。

这就是那天早晨的情况,然后我像每天一样,到了单位,一坐就是大半天。工作也是一如既往,无非是编编稿,处理些材料。中午吃过饭,有一刻我站在办公室里发呆,想早晨看到的那句英文,如果让我来译,也许会加强一点儿语气,比如:就仿佛万里无云的天空落下的一颗雨点儿。

而这颗雨点儿果真就忽然降落了。下午三点左右,电话铃响起,是省作协的同事王晶打来的,她似乎正在路上,带着哭腔说:“谢江威,谢江威——”我忙问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她说,好像走了,好像没有了……

昨天还在一起的人,怎么会没有了呢?我想到了失联的马航班机,并心怀侥幸地赶往医院,万一不是真的呢,万一还有救呢,江威,我的好兄弟,你不要走,一定等我们再想想办法!然而江威毕竟走了,我看到他独自躺在医院的一角,身上穿着好看而帅气的运动衣。

实际上,事情是在早晨发生的。江威那天和我一样,起得很早,然后就去公园里跑步。他的晨练如同我的晨读,也是多年坚持的习惯。但就在这次一个人的晨练中,他倒在了公园的一条小路上,旁边是亭亭白桦、茵茵绿草,还有几丛好看的野花。

直到中午被路人发现,下午被送进医院,所有人都知道已无力回天。

王晶把江威的钥匙链递给我看,说那是江威身上仅有的遗物,链子上只有两把钥匙,一把开家里的门,一把开单位办公室的门。此外就什么也没有了,没有手机,也没有一枚硬币。

拿着江威的钥匙链,我的眼睛迅速被泪水注满。“中国,我的钥匙丢了”——这是谁的诗句我忘了,但美国女诗人艾莉丝·弗瑞曼的诗句我没有忘,因为那是我不久前亲自译出的:“今天我开始寻找灵魂,昨天我是寻找钥匙。”正是这钥匙,带着逝者的体温,仿佛咔嗒一转,瞬间打开了我的记忆之门。

1987年10月,我从长春来沈阳,到辽宁省作协当编辑,报到的第一天,就认识了谢江威。当时省作协在张学良的大帅府办公,《当代作家评论》编辑部在二楼,一个大套间,五六个编辑,而江威的办公桌,则紧靠着门口。当我一脚迈进那个后来令我魂牵梦绕的办公室,第一个站起来打招呼的就是江威,他一米八几的个头,自然卷发,年轻、帅气而不失敦厚,一笑起来竟然还有些脸红。那时我才三十出头,江威不过二十八九岁,就在那座欧式风格、中国气派、乡愁款款、旧思绵绵的“大青楼”里,我和他初次见面,就像早已是兄弟,连不善言谈都是彼此相似的。

的确,江威不善言谈,他当时负责刊物的编务工作,一应杂事儿,全力承担,但从来不多说什么,总是微笑地、默默地、不知疲倦地如期完成。我那时还是独身,晚上一个人住在套间里面隔出的小屋里,往往因看书到深夜,早晨起不来。而几乎每个工作日,我记得,最早打开办公室的总是他,我能在朦胧中听到那道民国老式木门锁孔的咔嗒声,很慢也很轻。等我起床后从小屋里出来,偌大的办公室和宽敞的阳台都已被江威收拾得干净清爽,光洁的地板上还恰到好处地画着一抹新鲜的阳光。

我说,嗨,你真早啊。江威就脸红了,说没影响你吧。

1992年,为了建张学良纪念馆,省作协从大帅府迁出,因工作调整,我和江威也不在一个办公室了,但我知道,不管省作协在哪条街上、哪个院里、哪座楼内,他总是最早打开办公室的人。随着他的钥匙磬然有声地一转,我们的工作就迎来了新的一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现在他却走了,没有了!一连几天,我都不忍走过他办公室的门,一种忧伤,说“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不准确,说“寂寞空庭春欲晚,满地梨花不开门”也不恰当,我觉得这几乎是冥冥中的悖论,当你要为这个生前为文学而勤勉工作的人写点儿什么的时候,除了疼痛,竟然任何文学性的表达都会显得无力、造作而可耻。

但是又不能不涉及文学。在这个文学越来越不值钱,而各种名目的人物传记却越来越繁盛的时代,难道不应该为一个并不是什么人物,却坚持数年奉献的文学工作者写下几行非虚构的诗吗?在江威猝然离世后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都在译诗和读诗,出版了译诗集《北方船》,读完了里尔克的《杜伊诺哀歌》和木心的《云雀叫了一整天》。特别是木心的诗,许多都代我说出了一种思念,比如这首《五月》——

你这样吹过

清凉,柔和

再吹过来的

我知道不是你了

江威是个朴实无华,却又很有风致的人,这包括三方面,长得很有风采,办事儿很有风度,说话很有风趣。用我女儿的话说,“江威叔是永远的大男孩”。这个大男孩不仅长得年轻,而且每天都面带微笑,朝气蓬勃,虽然不善言谈,说起话来又不乏机智,总之从内到外都十分阳光,十分风致。年年岁岁,他就像浸透阳光的风一样从我们的生活中吹过。省作协网络文学部的韩晶,听说我要为江威写点儿怀念文字,主动从网上给我发了个电子邮件,谈及江威留给大家的难忘印象,其中有段话可直接引在这里——

在机关,他是我们的大哥,可是又常常不把他当作大哥。

一是他长得年轻,二是他特别勤快。有些搬杂志或者发杂志的累活,他听到动静了,就从办公室跑出来搭把手。看到我们发杂志,他进来就帮着装订,还说怎么不喊大哥一声。机关里有些忙里忙外的事情,总是会出现他的身影。直到他去世,我才意识到他也是年过五十的人了。

这里其实还应该加个细节,那就是他在随叫随到,忙里忙外的时候,总是西装革履,领带飘飘。江威在省作协楼里,可以说是穿着最讲究的人,他从不吸烟,也很少喝酒,每天上班,都是穿得整洁而熨帖,总给人一种光彩照人、文明美好的感觉。他就那样衣冠楚楚、乐此不疲地忙碌着。

2006年春天,省作协组织了一个作家团,由我带队去欧洲观光考察。那次有江威同行,我非常高兴,一路上他主动承担起联络员的职责,上车下车忙着清点人数,旅途上帮人拿包照相,让所有的同行者都感动不已。就连陪我们走遍欧洲的巴士司机都感动了,他对着江威竖起大拇指,用英语说了好几个OK。我知道这是夸赞江威的工作精神,也是夸赞江威的帅气和着装的得体。有这样的同事和兄弟,我觉得很骄傲,无论中国外国,该讲究时讲究,该工作时工作,都是值得赞美的,而不应该像我这样,仿佛只要忙了一点儿就有了落拓不羁的理由。

欧洲十国之行,每到一地,我俩都住同一个房间,当然都是江威拿着钥匙,负责开门锁门。欧洲的宾馆,往往都有免费赠送的《圣经》,而我恰好有收藏不同版本的嗜好,江威知道了,每次住下之后,他都主动替我搜寻,让我先去洗漱冲澡。一路上英语的、法语的、德语的、荷兰语的、意大利语的,共攒了十多本,回程时看我的提箱装不下,江威又帮我拿了多半,行李塞得鼓鼓的。此刻,当我环顾家里书架上那一排烫金镶花的《圣经》,心中不免又泪如泉涌——

主啊,兄弟离开我,原谅他七次够了么?

江威唯一的嗜好是在工作之余玩几把扑克,那往往是在中午的时间。在经常凑在一起的几人中,脾气最好的是江威,对家打得如何,他从来不埋怨,但也最认真,输牌的时候他会默默地脸红。而不管输还是赢,只要有人喊“江威,出来帮个忙”,他就会立即撂下牌,应声而出。

江威就是在这些小事儿中,悄然无声地表现着他对工作、对生活、对文学事业的深沉挚爱的。

省作协杂志较多,《鸭绿江》在五楼,《当代作家评论》在六楼,《辽宁作家》在七楼,《文学少年》在九楼,楼上楼下的编辑们,谁找他帮忙都没问题,但我知道他最关心贴心的,还是《当代作家评论》杂志。也难怪,这是他投身文学工作的第一个部门,从1983年到2000年,他从青年到中年,从助理编辑到杂志社主任,为杂志发展付出了很多心血和汗水。虽然他后来调到作协人事老干部处工作,但对杂志还是充满了感情。他从没搞过理论批评和文学研究,但却喜欢看这本纯学术的杂志,每期都要翻一翻,很认真很郑重的样子。特别是最近几年,他没事儿总爱到我办公室坐坐,主要就是聊这本刊物。听说杂志进入了核心期刊,评上了CSSCI期刊,他似乎比谁都高兴。今年三月他不知听谁说的,进屋就要我请客,说要祝贺《当代作家评论》获中国出版政府奖,那种激动的神情,好像又回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们还都很年轻的时光。

在新世纪以来的十多年时间里,江威的主要职责是老干部工作。省作协的老干部较多,离退休人员中,不乏副省级、正副厅级待遇的作家和诗人。有从延安来的,也有东北沦陷时期、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要为这些老同志做好服务工作,诚非易事。但江威却偏能做得很好。老同志们谁家有个大事小情,修个房子,报个药费,过个生日,都喜欢让江威到场,好像他来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江威能如此受到老同志们的欢迎,我想一是因为他敬业,办事儿精心,任劳任怨,二是因为他的出身,可以说,他从小就是在省作协院里,在老同志们的眼皮底下长大的。他的父亲谢群,生前是省作协的办公室主任;母亲肖贲,也是离休干部,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因此,老同志们不论是当面还是打电话,都会亲切地喊他“小江”,就像是招呼自己的孩子。这样听习惯了,有时连他的同龄人,如像我这样的,也跟着小江小江地喊,好像这是一个特别值得叫响的昵称或乳名,二三十岁可以这样叫,四五十岁也可以这样叫,等到六七十岁还可以这样叫。而江威这样被少年般地叫着,也果然就年轻,就不显老,就朝气蓬勃。于是在省作协的楼里,你会经常看到江威陪着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出现,一老一小,老的白发似雪,气宇轩昂;小的衣着鲜亮,风度翩翩,如此蔚成风景,令人望之嫣然。大男孩者,美少年也,精神不老之谓也。

可是,谁能想到他会走呢?而且走得这样突如其来、猝不及防、如有神助,没留下任何遗言和嘱托,就像是男孩的出走,就像是少年的别离。“最是少年离别时,若离去,便无期。”

人需要多么好的心情,多么强的心志,才能抵御这样的打击!

就连他的夫人,最能办事儿、最善言谈、大半生献给戏剧事业,也应最懂“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之哲理的刘华荣女士,也在几天后的告别仪式上痛哭失声。

还有他九十岁高龄的母亲,没有人敢告诉她这个可怕的消息,人们已经商量好要暂时瞒过这个历经坎坷的老人,如果她要问起江威,人们就会很一致地说,你的儿子,他到很远的雪域高原去援藏了。这是个很恰当的理由,因为江威从来都这样,总是很愉快、很勤快地接受任务。但没有告别的远行,那么远的远行,老人家真的会相信吗?

为了给突如其来的悲伤敷上一点儿安慰,大家开始不约而同地想起某些巧合,比如,在他出事儿的那一周,江威每天都穿得分外整齐,这个平时就很讲究衣着的人,那一周更给人以登峰造极之感,从星期一到星期四,每天都有所不同,或淡粉色的西装,或金蓝色的领带,或酒红色的裤子,或米白色的皮鞋,就仿佛他要出席什么盛典似的,然后就到了五月十六日,那个既晴朗又黑暗的星期五……

大洋彼岸的美国人相信,如果在春天,赶上星期五,神奇的蓝鸲鸟都会飞走,据说它们是要去拜访大地之神,而作为礼物,它们会随身携带一粒沙子。但这美国的传说与江威有什么关系呢?我只后悔那天早晨,不看那本书而看另一本书就好了,因为,这是多么生动而让人伤心的话呀——“它的飘然而至,就像没有一丝云而落下的一滴雨”。

我还后悔没有在前一天,以他曾提过的杂志获奖为由,请他出去吃点儿饭,吃到很晚,这样他在次日就不会早起,不会晨练,不会轰然倒地……难道不对吗?根据新历史主义的观点,生活中一个细节的改变也许会改变后来的许多程序乃至结局。对不起,江威!我最好的同事和兄弟,在许多事情、许多细节上,我都没有对你尽到最好的责任,我对此深感内疚。不过,你还记得三月份我和你说起的一本英文书吧,因为觉得书名很怪,我直接译给你听:“If You Are Not Here,Put Up Your Hand ——如果你不在这里,请举手!”当时你笑了,可事到如今,为什么你也没有做到呢?

告别仪式简朴而庄重。这是春天的告别,五月的沈阳杨柳依依,落花烟重,一场阵雨之后,更显出惠风和畅的样子。其实树和花,应该都是很悲伤的,只是它们强忍着呢,而雨后的天空是淡蓝色的,好像在说,又不是我自己要蓝的。但不管怎么说,遗像上的江威还是那么年轻而英俊,他微笑的样子最像一缕春风,让所有的人都悲而不戚,心中像雨后的土地一样温暖而湿润。

尼采说:“瞧,这个人!”他活着时的每一天,几乎都是这样微笑的。

春天的告别可以简称春别,春别者所能获得的最好补偿,就是可以给世界长久地留下春天般的感觉,这是一种补偿,一种思想,一种深爱,一种绝美,而在他所认识的人全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他的爱和美都是不会被轻易淡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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