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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年

孤帆远影:陈岱孙与清华大学 作者:刘昀 著


庚子年

清光绪二十六年,庚子,闰八月二十七日,公历1900年10月20日,陈,字岱孙,生于福建省闽县南台岛 上的螺洲镇店前村。

螺洲位于南台岛南端的水边,螺女江在此处汇入乌龙江。乌龙江流至三十里外的马尾港,与闽江合流,折向东北,再有八十多里便注入大海。

住在螺洲,出入皆需舟船。极目望去,绝无小桥流水景致,乃是大江大河气魄。《螺江陈氏家谱》上说,“江之滨,水木清华亭旧址岿然。……当夫暑雨乍晴,皓月初上,携斗酒挈良朋,驾一叶之扁舟,凌长江之万顷,风帆沙鸟,水色山光,历乱心目!……既而长歌返棹,徐步江干,则翠屏楼、向若楼、亦窥园诸精舍,诗书之声琅琅也”,“故生于其间者,阔达知大体,而少拘牵龌龊之习,其清淑之气所钟者,然也”。

螺洲文风极盛。世居于此的陈、吴、林三大姓,自明初以降,代代科甲,绵延不绝。至清同(治)光(绪)年间,又以陈氏最为显赫。但与此同时,国运却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陈岱孙出生时,慈禧皇太后和光绪皇帝正在西安避乱,已经住了一月有余。李鸿章则以老弱之躯从两广总督任上赶到满目疮痍的京师,就庚子事变的善后开始与“八国联军”谈判。谈判的最终结果是清政府在来年(光绪二十七年,辛丑,1901年)7月与十一国——奥匈帝国、比利时、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日本、荷兰、俄罗斯、西班牙、美国——签署了《关于赔偿1900年动乱的最后协定》,史称《辛丑条约》。根据条约第六款,中国应付各国战争赔款本金共计关平银 四亿五千万两,按当时汇价(关平一两合0.742美元)合3.339亿美元,年利率4%,分三十九年还清,史称“庚子赔款”,简称“庚款”。

庚子赔款从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7月1日起算,至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6月30日终止。在这三十九年里,中国政府要按照在《辛丑条约》中议定的还款计划,每年向战胜各国支付一定数额的赔款本金,以及未清偿部分的4%的年息。本息合计,庚子赔款总数达九亿八千二百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两,合728,820,707.30美元。

庚子赔款中,美国的份额为本金24,440,778.81美元,本息合计53,551,551.15美元,占总数的7.32%。其他各国,俄罗斯占28.97%,德国20.02%,法国15.75%,英国11.25%,日本7.73%,意大利5.91%,比利时1.89%,其余都不足百分之一。

几年后,在中国驻美公使梁诚(字义哀,号震东,广东黄埔人,1864—1917)的多方游说下,终于促成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美国第26任总统)于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12月3日在国会宣布:“我国宜实力援助中国励行教育,使此繁众之国能渐渐融洽于近世之文化。援助之法,宜将庚子赔款退赠一半,俾中国政府得遣学生来美留学,使修业成器,蔚成有用之材。”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5月25日,美国参众两院联合决议,授权总统批准将中国应付美国赔款本金总数减定为13,655,492.69美元(其中有200万美元属于提留款项,用于审理债务法庭在一年内收到的各类有关庚子事变的申诉以及支付相应的补偿,结余部分退还清政府),同时强调“退款办学”之旨。根据这个决议,中国应付美国赔款本金当中至少有10,785,286.12美元被正式豁免。

四岁时的陈岱孙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年底,美国政府就庚子赔款的部分豁免(或者可称之为部分退还)制定《实施法令》:

(一)将《辛丑条约》项下的赔款偿还计划(本金按24,440,778.81美元计算)定义为“计划A”,将修订后的赔款偿还计划(本金按13,655,492.69美元计算)定义为“计划B”;

(二)中国仍照“计划A”按期支付赔款,美国则将“计划A”多于“计划B”的差额,连同所对应的利息,按期退还中国;

(三)美国向中国退还部分庚款的计划,即“计划C”,从1909年(宣统元年)1月1日起算,至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6月30日终止,历时三十二个年度。

美国退还赔款的本息合计数为28,932,519.35美元。清政府接受美国政府“提议”,将该笔退款专门用于培养中国留美学生。这项兴学计划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在京城外择清旷地方”建立一所留美预备学堂,每年派遣一定数量“质地聪明,性格纯正,身体强壮,身家清白,恰当年龄”以及完成预备课程的毕业生赴美留学,直至退款用毕为止。这所留美预备学堂最初名为游美肄业馆,后来,于宣统三年(1911年)改称清华学堂,于民国元年(1912年)改称清华学校。

由美国退还并用于中国学生留美的这笔庚款,也被算作是官费的一种。

出生于庚子年的陈岱孙,在民国九年(1920年),庚申,二十岁时,在清华学校完成预备课程,经过甄别取得官费留美资格。于是,他成为1911年至1929年间,毕业于清华的967名“庚款留美学生”中的一员。

  1. 南台岛:闽江中的第一大岛。闽江流经福州段时,被南台岛分为南北两支。北支仍称闽江(或白龙江),南支称乌龙江,两支至马尾罗星塔复合,折向东北,在下游的亭江附近又分为两股,绕琅岐岛注入台湾海峡。南台岛在清时属闽县,民国时闽县与侯官县合并为闽侯县。南台岛于1970年划入福州市,属今天福州市仓山区。
  2. 足色纹银·关平银·库平银:足色纹银即纯度达93.5374%的白银。关平银简称关银,又称关平两,是清朝中后期海关所使用的记账货币单位,属于虚银两。一关平两大致相当于583.3英厘或37.79克足色纹银。海关在征收关税时,要依据各地实际采用的虚银两与纹银的折算标准进行兑换,例如,100关平两在上海相当于规元110两4钱,在天津相当于行化银105两5钱5分,在汉口相当于洋例银108两7钱5分。清末各地海关对外国商人往往采用比中国商人更为优惠的兑换率。关平银所规定的含银量高于库平银。库平银,简称库银,又称库平两,是清朝政府征收赋税和国库收支所使用的记账货币单位,也属于虚银两,也要依据各地实际采用的虚银两与纹银的折算标准进行兑换。中央库平一两相当于575.82英厘或37.31克足色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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