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家族传承篇

勤俭廉洁的毛泽东家风 作者:孙宝义,刘春增,邹桂兰 著


毛氏家族优良传统

毛氏家族到韶山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必须倾全力解决生存问题,社会生活尚比较简单,人们无多少时间训练礼仪。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家族先贤开始制定严格的文化规范,以指导和约束族人的行为,保证家族的兴旺发达。乾隆二年(1737年),毛氏创修族谱,可惜该谱已经失传,其主要内容不得而知;光绪七年(1881年)毛氏二修族谱制定了家规18条,家训和家戒各10则;宣统三年(1911年)三修时又增加百字铭训和劝戒讼词。另外,二修、三修族谱时,还辑录了古今圣贤格言。毛氏宗祠“聪听彝训”匾额上方抄录有曾国藩的部分家书,以补家族文化规范之不逮。

二修族谱制定的家规18条涉及家庭、社会人伦道德的各个方面,由族长、房长强制执行。家族处理不了的则“送官究治”。如第1条规定:“孝悌为百行之原,固人道之所当尽。凡为子弟者,务宜服劳奉养以事亲,逊顺恭让以尽弟。苟有不孝养父母,不弟事兄长,大则忤逆违悖,小则言语撞触,族长传祠,从重惩戒,训之不悛,送官究治。”又如第5条规定:“子弟之成败全在父兄之教训,故父兄之教不严,子弟之率不谨。凡族人于子弟知识稍开,天真未遭之际,提撕训导以保天性。及长,教以正业。如有听其游荡,放辟不加约束,先以容纵处父兄,后以不肖治子弟。”

家规作为族人的道德生活信条,具有突出的实用价值,必须做到家喻户晓。毛氏家族在制定出家规后,要求“凡各家长当于三余之时,孙子略识书字之际,使之观看,与之讲明,令其和其稽考,遵其法戒,则在家可为一家之令子,在乡可为一乡之善士,在国可为一国之忠良。”

毛氏家规制定于1881年,毛泽东则诞生于1893年,且在韶山生活了17年,因此,家规对毛泽东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从家规的内容来看,排除其极端的封建礼法观念,其中的确存在许多积极因素,如孝养父母、尊老敬长、严格教子、婚丧从俭、怜恤孤寡、清正廉洁等。这些都是毛氏家族的优良传统道德,并在毛泽东身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封建礼法严尊卑,别等级,酿成恃强凌弱的暴虐之风,但排除其极端思想,内中也蕴含着尊老敬贤的可贵精神。毛泽东对老人、对长辈一直是十分尊敬的。在延安时期,毛泽东便提议给“延安五老”祝寿,并给其中之一的徐特立六十大寿写了贺信,称赞徐老是“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毛泽东给人写信、会见宾客,对称呼、对座位都极讲究,虽说是细枝末节,但也证明少年时代的文化习染对人的影响是多么深远!由于与尊长接触很讲礼仪,他身边一些工作人员觉得与他的身份不大适应,毛泽东却戏称自己是“老保守党人,是老顽固”。

勤俭持家是毛氏家族的优良传统。家规中云:“冠、婚、丧、祭,称家有无。俭啬太过,鄙吝失之固;骄奢靡丽,侈浪失之浮。惟其不固不浪,乃得之中,则于礼无悖,于人无议,且足以风世。”毛泽东的父亲持家十分勤俭,甚至有些近乎悭吝。如他不准家人在岁时令节以外的时间吃肉,只对雇工有时破例,农忙时节以肉和鸡蛋招待他们。毛泽东继承了家族勤俭持家的传统。他曾说:“要勤俭持家,作长远打算,什么红白喜事,讨媳妇,死了人,大办其酒席,实在可以不必。”将勤俭持家的思想推广开去,毛泽东又号召“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他身体力行,终生保持着朴素节俭的生活习惯。1945年他去重庆谈判,郭沫若送给他一块欧米伽手表,此后直到逝世,毛泽东都戴着这块手表。其间不知坏过多少次,他都舍不得换新的。

毛氏家族家规认为:“孤儿寡小,最为苦楚,无论亲友同族,务宜一体体恤,无事则共相顾复,有事则力为扶持。”毛泽东所属的震房还办有养济所,专门救助那些孤苦无靠的人。毛泽东的母亲文氏为人善良,常常接济那些穷苦的乡亲。毛泽东终生最看不得穷人落泪,又时时不忘为“卑贱者”鸣不平。究其根源,与家族传统也有一定的关联。

毛氏家族崇尚正直无私的道德风尚,在家族事务中力倡清正廉洁,“厚德流光”,认为侵吞祀产和公项“无异人子食父母之肉”。家规中规定,如有贪墨行为,“要立行斥革论罚”。家族前辈们的“好义趋公”,对毛氏子弟有深远的影响。如民国时期曾任云南易门县县长的毛国翘,在任期内,“凡有关于国利民福者无不尽心力以为之”,但又“无丝毫之暗昧,其公正廉明,洵属难得”。毛泽东终生反对腐败,严惩腐败,既是他作为伟大革命家的真实写照,也是他对传统道德风尚的发扬和光大。毛泽东在淳朴的乡风民俗中长大,汲取了奋斗向上的人生观念,他伟大的人格离不开家族传统的哺育和熏陶。

毛泽东一生中所表现出的优良品质,与家族的规范化教育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参见胡长明:《毛泽东成为一代伟人的“秘密”》,

《党史博览》199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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