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见喜:山东时期论
“抬头见喜”是岁末年初洋溢着祥和欢悦气氛的一句吉祥话儿。在旧京的民俗中,更有以残烛结穗在墙上形成的形似喜蛛悬垂的图案投影取譬,谓之“抬头见喜”,以示来年喜庆旺炽的。老舍的散文《抬头见喜》(1934年1月)[1]结尾所写:“烛光在壁上幻出一个‘抬头见喜’”,指的就是这种景象。
然而,与“抬头见喜”这种民俗景观寓示的喜悦之感恰恰相反,《抬头见喜》一文却是索寞之情溢满纸面。文章从中秋的愁醉写到少时新春的惨淡凄凉,当结尾的“抬头见喜”幻境出现时,达到了伤感悲郁的高潮。同时,与作者当时的绝大多数创作一致,《抬头见喜》一文显示出一种温和幽默的文风。这不仅表现在“非杨贵妃式”与“王羲之是在我家里”这样的细节穿插,主要还是体现于全文的运思与布局上:“抬头见喜”意象的固有含义对“我”的实际心境直接构成反讽和自嘲,使这篇散文的悲郁与戏谑达到了浑成。如果我们将视线从这篇文章移向一个更广的时空范围,则会发现这种混合着悲郁(有时毋宁说是绝望)与戏谑的幽默是老舍很长一段时期中的主体心态。
这个时期就是本文将重点论述的“山东时期”(1930年7月至1937年11月)。这是老舍创作生涯中的黄金时代,生活安定,创作生命力旺盛,佳作不断(用友人的话说,是几年来“接二连三的养着克家之子”[2])。但与此同时,正在煎熬与折磨着中国作家的内忧外患也使得老舍内心充满焦灼。我们通常从老舍当时的创作中读到的轻松与自如,事实上正是那种普遍性的焦灼经过作家个性的筛滤后形成的。轻轻拨开那层貌似轻松的面纱,我们看到的是老舍面对江山的倾危、人民的苦难、人生的无奈露出的一个苦笑,这就是老舍的幽默之所自与所出。
“山东时期”在老舍的创作生命阶段中之所以可以独立出来,并以幽默作为总特色概括之,是以这一时期的稳定性为保障的。在此前,是老舍创作的起步期。虽然从某些方面讲老舍是个一出手即显露成熟的作家,但一般作家处女作时期的浮露于老舍亦未能免,摸索的痕迹极重时是谈不上真正的特色或者说风格的。而此后,则是抗战时期与随后的“十七年”。抗战时期,由于内忧外患的煎熬超出了幽默二字所能承受的限度,老舍的整个创作面貌呈现出了全新的变异;到“十七年”,更是走上了一条充满痛苦的一波三折的超越、迷失与回归之路。本文选择山东时期的幽默特色解析老舍其人其文,希望在讲清楚“山东时期”的同时兼顾到老舍生命中的其他阶段,给老舍整个心路历程的起伏再提供一个可用的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