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有一种爱叫做感动

真情物语 作者:彬彬编


第一章 有一种爱叫做感动

可敬爱的母亲

好友电话中告诉我他母亲仙逝,我一下子愣住了。我见过许多朋友的母亲,这是一位跟我交流最少、印象却最为深刻的母亲。

老人瘦削,骨感的脸上刻着沧桑。她话很少,为我开过十几次门,一脸灿烂而谦和的微笑,每次都会把她对你的欢迎表露无遗。

儿子衣着典雅入时,且有着目通万里、思接千代的智慧与排山倒海的激情,而母亲却衣着简朴色彩暗淡,更有着内在超乎寻常的冷静。母亲生育了并一直呵护关爱着儿子,但母子性格却向着截然不同的两端伸展;而这两种性格却能恰如其分地融为一体,给人一种美感。起初我暗暗称奇,后来才约略窥得其中的奥秘:在她默默无闻的举止中,透露着母亲内在的大气、豪华与激情。许多人容易在起伏不定的情绪中迷失自己,而老人不会,她善于准确地把握自己的方位;可谓,真正的大气是精妙,真正的豪华是淳朴,真正的激情是冷静。在母子性格中,是大气与精妙、豪华与淳朴以及激情与冷静的美妙和谐。儿子工作繁忙及其特殊的工作性质,很不规律,有时情绪也有起伏。来访者都是约好谈话时间长短的,所以儿子很少在朋友面前跟母亲寒暄和礼数到位。而老人发自内心的微笑,却包容下所有的事情,这是多么真挚的母爱啊!

每个母亲都有很高的热情参与孩子们的事情。而她的参与方式极为独特:不用嘴巴和耳朵参与其中,只用欢快的行动,为儿子做一些后勤。记得每当我跟她儿子的交流到了一定时点,一盘盘削皮切好的水果就会送过来。当你刚好肚饿的时候,热气腾腾的水饺或味道极佳的饭菜会端上来,饭后也没有你动手收拾的机会。她爱自己的儿子,为儿子做任何一点事情,都会让她兴奋不已。儿子有一多半的时间在外地。儿子的老房子里,居住并不宽敞,书房占据最大的一间,另外一间作儿子的卧室。老人本来有舒适宽敞的住所,为了能跟儿子在一起照顾儿子,每当儿子外出归来,她常常在狭窄的过道里搭一张临时单人床。

老人是幸福的。有些人通过占有获得幸福,而一旦占有的东西减少或是脱手,就会掉入悲痛之中;有些人通过炫耀自己获得幸福,而一旦被人冷落或是不再成为圈子的中心,就失魂落魄;有些人通过游山玩水获得幸福,而一旦出游受阻就开始不平衡起来。老人却是通过对儿子没有索取的奉献获得幸福,因为她内心的富有,有取之不尽的母爱,所以幸福永远陪伴着她。她不去索取身外之物,也就没有被任何东西抛弃的失落,因此也就全身心地拥有了孩子们,从而拥有了世界。老人心里只有孩子而惟独没有自己。拖着个病身子,一直忙到最后一天。就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老人从发病到过世,也就只是谦和地占用了孩子们把她从家里送到医院的时间。老人从来不忍给儿女们的生活添加任何额外的东西,而打乱他们的生活秩序。

事情过了几天,我才搞明白当时听到噩耗为什么我这个外姓人会有点发楞,以至于一句关于老人的问候都没有出口。感情,在我内心已经把老人作为最可尊敬的母亲。虽然我们没有说过几句完整的话,但我心仪老人的胸怀、淳朴、爱心极其无声的行动。一个可敬爱的母亲走了,她独特的幸福方式,却活在了我们这些后辈人心中,成了我们可以毕生享用的财富。

有些人活着,却已经死去;有些人仙逝,生命却在我们身上延续。

有一种爱不必等待

我们家居住的老楼有近百年历史了,是早年日本占领青岛时修建的一批日式老房子,木格子窗、木地板、木楼梯,人一走动便咯吱咯吱响。买套新房子搬离老楼,一直是爸爸妈妈的愿望。有一段时间,爸爸和妈妈下定了决心要买房子,一有时间就凑在一起热情洋溢地谈论房子。妈妈告诉我,他们会把向阳的一间给我做卧室,让我每天早晨的第一眼就看见蓝天白云,卧室隔壁是我的书房,放我心爱的书和钢琴。说完,妈妈就满脸期待地等着我的反应,我不敢看他们的脸,只能盯着自己的手指掩藏所有的表情:“我喜欢老房子。”

爸爸和妈妈面面相觑。他们不明白这栋人一走动就四处呻吟的老楼有什么值得我如此留恋,但是我却不能跟他们说起其中的原因。这不仅是我心中由来已久的秘密,也是我和爸爸妈妈之间一直小心翼翼回避着的话题。

他们并不是我的亲生父母。我5岁那年的冬天,一个记忆中并不十分清晰却无比冰冷的日子,亲生父母用单薄的衣衫裹着我,站在爸爸妈妈的客厅里,他们之间交流了什么我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时还不是妈妈的她摸摸我的头,说可怜的孩子。最后,父母松开我,让我叫陌生的他们爸爸妈妈,我拽着亲生父母的衣角不肯松手不肯叫。亲生母亲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摸出仅有的几张毛票塞给父亲,父亲攥着那几张皱巴巴的毛票冲进寒风里。不久,他擎着一支被风吹歪的棉花糖回来了,我松开手去接棉花糖,他们就趁机转身冲出门去……

时光一年又一年地流过去,那时候我把着门喊爸爸妈妈的凄厉哭声却很顽固地留在梦里。我相信总有一天,亲生父母会走出茫茫人海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离开老房子,一旦他们回来,会找不到我的。

所以,每当爸爸妈妈跟我说新房子的事,我总以种种借口表示自己喜欢老房子——爸爸妈妈都是善良的人,一旦知道含辛茹苦抚养了二十年的女儿依旧在想念自己的亲生父母,一定会失落和伤感的。

爸爸妈妈并没有因我的态度而搁浅买房计划。2001年春暖花开时,爸爸妈妈买了新房子,一天到晚忙着装修,不时问我的房间该设计成什么样子。我说随便吧,他们喜欢的我都喜欢。有时,我心里会跳出这样的念头:因为亲生父母知道我们住在这里,所以,他们比任何人更急于搬离这里。我知道,产生这样的想法对爸爸妈妈很不公平。但,很多时候,我愿意用这样的想法平衡一下稍稍有点罪恶感的自私。

春末,新房子装修好了,爸爸妈妈张罗着搬家。我无动于衷,好像搬家根本与我无关。看着搬家工人把所有往事的痕迹一一搬到了车上,对着越来越空荡的老房子,我的心空了,好像在内心闪烁了多年的希冀正随着搬家而烟消云散。我坐在窄陋的阳台上,望着街道,黯然的神伤悄悄袭上心来。

妈妈指挥着搬家工人搬我的小床时,我按着床,流下了眼泪。

妈妈诧异地看着我,那一刻,一个念头是如此的坚决:“妈妈,我要住老房子。”妈妈显得手足无措,打电话叫来了正在新房子里安排家具的爸爸。

我低垂着头,坐在他们面前,他们关切地问我为什么一定要住在老房子里。

我只是哭,不说话。

最后,爸爸和妈妈叹了口气,让工人把搬到新房子的一些生活用品又搬回来。末了,爸爸妈妈说:“小危,不管你因为什么原因要留在老房子里,你知道,新房子里有我们给你留好的卧室还有书房。”

他们慢慢走了。我站在窗口看,二十年了,他们的背影不可遏制地老了,脚步有些蹒跚,我真的不想忘记他们对我的爱,我只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捡回另一份远去的爱。

因为我要上班,爸爸妈妈搬走后,白天老房子的门是锁着的。我担心亲生父母万一找过来,敲不开门失望地离开,我在门上钉了一个小木箱,里面永远放着一张纸条:我是小苊,晚上在家,这是我的联系电话。

下班回来,我常常看见原来有些凌乱的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甚至我没来得及洗的衣服也洗净晒在阳台上,锅里热着我最爱吃的饭菜。

是妈妈来过了,她一直是个隐忍而善良的女人,喜欢用行动而不是语言表达她的关爱。

那阵子,越是一个人越是寂寥,等待亲生父母出现的念头越是强烈,我总觉得离他们出现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对妈妈所做的一切,我有点忽略,甚至我去新房子看他们都是行色匆匆的,好像耽误一会时间就会错过了与亲生父母的相聚。而善良敦厚的爸爸妈妈并没想到这一点,他们以为,我和所有向往过独立生活的年轻人一样,喜欢不在父母身边的一种天马行空的自由。

一晃一年半过去,我期待的场面迟迟没有出现。

我甚至想,或许亲生父母知道我住在这里也没勇气来找我,毕竟是他们抛弃了我,不能肯定我会不会原谅他们。我苦思冥想,怎样让他们明白我的想念?那个著名的黄手帕故事启发了我,我决定做一件事情。

一个周六,我到新房子看爸爸妈妈。饭后,我吞吞吐吐问妈妈我小时候穿过的衣服还有没有。

爸爸和妈妈看着我,很久没说话。妈妈起身,拉开衣橱,从最上面的柜子摸出一个小盒子,她递给我时,手颤抖了一下。我打开,里面装的是我进这个家时穿着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只是上面的花色已经很淡了,像经历了太多的风吹日晒。

小时候穿过那么多衣服,一开口爸爸妈妈便知道了我要的是哪一件。

我知道这样做对他们的感情是一种伤害,想说对不起,却说不出来,只是说了声谢谢。然后是三个人的沉默,漫长漫长的沉默。末了,妈妈摸了摸我的手:“小苊,没什么,我们也希望你能找到他们。”

妈妈告诉我,亲生父母辗转了很久才知道爸爸妈妈想收养一个孩子,他们只说自己实在没有能力抚养我了,他们走的时候没有留地址,听口音好像是广东一带。

妈妈拿着我的小衣服,有些伤感:“当时我就想,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了,谁都不会把孩子送人的,我想或许几天后他们会后悔,回来找你,我担心他们人生地不熟,找不到我们的家,我把你的衣服在阳台上挂了整整一年,如果他们想找你,看着阳台上的衣服就找回来了。

一年里,他们没来,我就把衣服收起来了。这么多年,我们一直不愿意对你重提这件事,是害怕你伤心。”

妈妈把衣服塞进我手里:“你拿去吧,像当年一样挂在阳台上,如果他们回来找你,告诉我和爸爸,我们一起吃顿饭。”

我握着那套衣服,说不出话,心里跳跃着轻微而细碎的疼。

这么多年过去,亲生父母没有来过,我不能否定他们生我养我同样爱着我,只是我怎么就没有意识到,二十年前,那支倾尽了他们的心给我的棉花糖,就凝结着他们所有能给我的爱。从此后,他们把爱的权利移交给了爸爸妈妈。不回来打扰我们宁静的生活,这是他们能够给予我的全部的幸福。

我握着妈妈的手,慢慢说:“妈妈,我想住新房子。”

妈妈抱住我,眼泪洒在我的肩上。

第二天是周末,我找搬家公司帮着搬东西,妈妈不声不响地拿出我的小衣服,挂在阳台上,我又不声不响地将它取了下来,再一次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说:“妈妈,从今天起,我要住新房子。”妈妈凝神地看着我,目光温暖而慈祥,我想跟妈妈说:“妈妈,真的真的,我很爱很爱你,真的,谢谢你对我的爱。”但我咽回去了,因为我已懂了,爱不是说出来的,而是要和岁月一起慢慢释放在生活里。

感恩慈母心

母亲最近病了,病中的母亲依然坚持缝制着一件小夹衣,那是为她的外孙迎接幼小的生命里又一个岁月的交替而准备的。母亲患有严重的气管炎,病发的时候,最怕的就是那些横空漫舞的棉花屑,为避免吸入,母亲特意戴上了口罩,即使这样,也难免不使刚有好转的病情再次诱发。我劝了好几次没有用,便站在一旁看着,帮她穿针引线,铺铺棉花。望着母亲艰难的呼吸和一双粗糙的手,折叠在记忆深处的一些往事浮现在眼前。

我是在一个寒风料峭的冬天参加工作的。那一年,天气特别地冷,晚上经过雨雪的肆虐,到了白天,门外的树木和屋瓦上的积水便凝成了冰挂。刚去的时候,我们白天上班,晚上大都不出门,瑟缩在四个人居住的屋子里。其实屋子里更冷,早上用过的暖水袋,晚上下班后再也打不开,它们早已冻成了冰坨。我从小体弱,便在那些个漫长的冬天里一再感冒发烧,寂寞病痛的时候,委曲的泪水默默流过。

一天,母亲托人给我捎来一个包裹,打开一看,是一件棉背心,黑色软绸的面料,月白色的里子,全都是用旧布料做成。黑色软绸的面儿,洗的已经有些泛白,月白色的里子,也已经打了好几个补钉,母亲还在惟一没有补钉的前襟处,缝了一个贴身的小口袋。那年我十六岁,正是爱美的年龄,和我同宿舍住着的,是一个随同父母从城市转业地方的女孩儿,她衣着鲜艳亮丽,一派城市女孩的装扮,在穿久了一袭灰蓝的日子里,她的装扮很是令人羡慕。她的追求“时髦”的思想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母亲做的那件棉背心我是不屑穿它的,嫌它老气,并带了一种很自卑的心理看待它,一次也没有穿,就悄悄地把它扔进了箱底,一恍二十年。

女儿上初中时,学校离家远,往来需要骑自行车,冬季来临的时候,看到女儿的小脸被冷风浸的发紫,不由心疼起来,翻遍了衣柜也没有找到适合女儿穿的棉衣,一年的时间,女儿长了不少,往年的旧衣已经遮不住那幼芽般猛长的身体了。也曾想自己动手去做,只是苦于手拙,只怕白白剪坏了几块布料,况且时间紧迫,于是告诉母亲,母亲听了略一沉思,说,也先不用做,如果急着穿呢,就把当年我给你做的那件找出来,先穿着。我想也是啊,一阵翻箱倒柜,终于把它从层层旧衣下的箱底翻了出来。幸好我有保存旧物的习惯,棉背心还是和二十年前一样,因为没有穿过,所以不很新,也没再旧,只是放的久了,散发着一缕淡淡的樟脑的气息,又因为经年压在箱底,原先厚墩墩的棉花,现在已显得薄了许多,晚上女儿放学回来,我试着让她穿了一下,还挺合适。令我惊讶的是,几乎和当年的我一样年龄的女儿,却没有表现出嫌弃它的意思,穿上那件棉背心,女儿竟然高兴地跳了起来,一个劲地说,整天穿红着绿的,都穿腻了。

一次回家,女儿依偎在母亲的怀里,一边抻着衣角,一边问:“姥唉,这件棉背心怎么这么软和啊?”母亲这时正在院子里晒太阳,温暖的冬日阳光挥洒在母亲的身上,使母亲饱经风霜的脸上现出少有的红润,母亲抚摸着我的女儿的头发,如同李奶奶述说革命家史一般,意味深长地说:“这件棉背心啊,可有它的来历了!”

原来那件棉背心的面儿,是我姥姥的一件棉袄,姥姥去世的早,是留给母亲的惟一财产,而棉背心的里儿,也不是月白色的,而是洁白的。当年我的母亲先后失去亲人,是本家的三姥姥收留了母亲,并送母亲读书。十八九岁的时候,和母亲同龄的姐妹们都找了婆家,母亲却立志求学。母亲性格倔强,早年受新思想的影响,坚决不缠小脚,曾倍受长辈及乡人的白眼和奚落,前几年我回老家,大妗子还说起母亲的陈年往事。大妗子年长母亲三四岁,却赫然小脚伶仃着。

母亲的故事听来令人几多感伤,也令人破涕而笑。那件棉背心的里子,就是在母亲考上师范学校的时候,三姥姥送给母亲的一件大襟褂子,母亲把它穿了又穿,洗了又洗,直到破得不能再穿了。

破得不能再穿了,母亲便把它们打起个卷,放在衣柜的一角,偶然地,拿它们出来派个用场。我们姐妹小时候的衣裳,多数就是母亲用它们连缀而成,温暖着我们细小的身体。母亲说,不舍得扔掉是有两个原因,一是日子过得的确苦,二是因为每每看到它们,心中便有一种感恩。我参加工作那年冬天,天出奇地冷,母亲知道我棉衣单薄,我前脚走,母亲后脚就着手为我缝制了那件棉背心。可是我不知道,那时我的奶奶正在病中住院,那时我们家里经济还非常拮据,那时,母亲的手里捏着布票,衣袋里却再也拿不出多余的钱……

一行热泪从母亲的脸上滑落,母亲说,我就知道你从来没有穿过。其实,我也穿的,只是在天气冷的让人撑不住了的时候悄悄地穿在棉衣的里面。让母亲感到欣慰的是,她的如小鸟一般快乐着的外孙女儿,竟然穿着那件棉背心愉快地度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季。

从此,一份内疚也便沉沉地压进了我的心底,令我愧疚的是,当岁月的年轮从我身边碾过,并在我的眼角慢慢吹开了浅浅皱纹的时候,那份深藏在心底的感动才如一灣温软的湖水在我心灵深处荡漾开来。

去年的秋时,母亲去集市买回几块上好的布料,给她所有的孙辈儿女做了一件又一件三表新的棉坎儿,还建议我把那件旧棉背心表里以旧换新,母亲说,别看外面陈旧,里面的棉花可好着呢。我没有按母亲说的去做,只是小心折洗了一下,把它重新连掇起来,初冬时节,欣然将它穿在颜色大红的毛衣外面,或配一条长裙,和女儿在街上比肩而行,那一刻,我就仿佛找回了过去的青春岁月,浑身充满了活力与激情。最适益的是穿着它做家务,轻装上阵,干净利落,女儿戏称我是维吾尔族妈妈,温暖的小屋到处晃动着我忙碌的身影。

如今,母亲已经退休,冬天来临的时候,仍然喜欢为我们做一件又一件的棉背心,在母亲的心里,那一件件棉背心,不仅是为我们摭风挡雨用来御寒的服饰,更是母亲丈量儿女生长的标尺,她能在那些密密麻麻的针脚里,触摸到儿女们灿烂成长的轨迹。而那些经了母亲一针一针缝制的棉背心穿在我们的身上,任你行走在怎样的寒冬里也不会冷,因为,母亲所给予我们的,是一片让我们永远感恩的慈母心。

“拉帮套”爷爷

“拉帮套”这个词,几乎已被时代淘汰,尤其是年轻人,多半是不明白其意所指。可是我却对它十分敏感。在几十年前的辽北农村,这个词的含义是低微的卑贱的,只有爷爷这样的男人才被这样称呼。

虽然年轻时的爷爷跟个犍牛一样强壮,但是因为家穷,爷爷直到30岁还没有娶上媳妇,这在当时的农村便等于被婚姻判了“死刑”。太爷太奶亡故,几个姑奶相继出嫁,只剩爷爷守着一个破屋子准备过似乎已注定的“光棍儿”人生。偏巧这一年,我的亲爷爷得了瘫病,一下子就栽到炕上起不来了,奶奶不但要照顾肩挨肩的三个孩子,还要时刻料理爷爷的吃喝拉撒。我亲爷爷和现在的爷爷从小一起长大,好得只多出一个脑袋,所以很自然地,爷爷就成了奶奶家最得力的帮手。后来就有好心的乡亲们来撮合,说秦老大你就给老梁家“拉帮套”吧。在得到我奶奶的默许后,秦老大就成了我现在的爷爷。

尽管当时乡亲们对这样的“拉帮套”是认可和同情的,不过我父亲却把这看成奇耻大辱。父亲不能容许自己的瘫爸爸还活着却有另一个人履行着实际的父亲责任。不管他对自己多么好,父亲始终不跟他多说一句话。不久,我的亲爷爷去世。

父亲不到17岁就同村里的一帮年轻人一起应召到城里去建水电站,三年后娶了母亲,五年后,父亲成了正式工人。我初二那年奶奶去世,爷爷又成了孤身一人,惟一与他作伴的是两头大黄牛。而我,每每和同学谈起家世时,我便绕过那个贫穷的老家,绕过那个瘦弱的老人。我不愿意他跟我有一丝的关联,不愿意“拉帮套”这个词带给我一生也抹不去的耻辱。

住在城里的父亲只有年节的时候才肯带我去看望爷爷。每次去我们都不会在那里吃饭,尽管爷爷总是乐颠颠地忙着去村里的小卖部买豆腐买肉。我不愿意多待在他身边哪怕1分钟,我讨厌爷爷身上那股似乎已进入血液的牛粪味儿。但我明显地感到他对我的喜爱,他看着我,那么专注地看着我——从他的眼中,我感到他渴望像别的爷爷们一样,能抱一抱自己的孙子——这个名义上的孙子。但是,每一次,我都躲开了。我们离开的时候,依然剩下风烛残年的孤独的他,剩下每次他虽然明知道我们不吃却还要坚持买来的菜和肉。

我上高一那年,父母双双下岗了。父亲成了一个人力车夫,母亲则在批发市场替人看管衣服摊儿。他俩每月的收入加起来虽有五六百元,可光是给患有严重糖尿病的姥爷看病就要用去大半。等我高考时,家里的经济状况已是捉襟见肘。

最盼也最怕的那一时刻终于到来:东北林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带着我的梦想飞落在我的手中。但是,录取通知书上那一组标明学费的阿拉伯数字让父母和我的头都大了。只有去借——为了儿子的前程,一向打死也不借钱的父亲终于下定决心去跟几个老工友们借钱。

这个时候,我们听到了敲门声。

门口,站着我的被雨淋湿的爷爷,雨水顺着他的花白头发淌下来,一件我在初二时穿过的旧运动装紧紧地裹在他的身上,显得异常滑稽。还是两年前因为父亲去外地务工,善良的母亲背着父亲把爷爷接来住过一次。只那一次,不识字的爷爷便记住了他的“儿子”的家在哪里,现在想来,他的这份“记性”该是用了怎样的一种心情啊!

进了屋,爷爷看着我,笑眯眯的,表情里有一份表达不尽的喜爱。我却以一贯的冷漠跟他打了声招呼便朝里屋走去。这时候爷爷语气愉快地叫住了我:“斌斌,看爷给你送啥来了!你考上了大学,是咱老梁家的光荣啊,咱村可都传遍啦。说俺斌斌能耐大呐。”我回过头,只见爷爷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塑料包,打开——那是厚厚的一沓钱。我愣了,父亲也愣了。爷爷笑呵呵地说:“瞅你们,还愣着干啥?快接钱呐,5350元,你们没想到吧,我那两头牛还真值两个钱儿!”父亲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根儿,他说:“俺们有钱,不用你的钱。”“得了,你有没有钱我还不知道?别打肿脸充胖子了,花我的钱我乐意,应该的。”说着把钱往茶几上一放,就站起身要走。母亲忙拦着留他吃饭,他瞟一眼父亲和我,见父亲蠕动着嘴唇却说不出话,以为是不愿意让他留下就坚持走了。事后母亲埋怨父亲,父亲干瞪着眼睛,硬梆梆地甩一句:“你就知道我不想留啊!”

以后在我念大学的几年里,爷爷总在我需要钱的时候来到我家,总能乐呵呵地掏出一沓钱给我“零花”。我不知道没有了牛,爷爷的钱从哪来。每次问他,他都说:“我啊,有个挣钱的好门路呢!”然后就像藏着个大秘密似地冲我扮一个鬼脸儿。扮鬼脸儿时,他脸上那粗糙松懈的皮肤就拧成一团,清鼻涕淌到唇沟里——那样子不但不好笑,而且相当地难看。已对他有了一些亲近的我,只好忍受着他这副奇怪的模样。而父亲也不知道他所谓的挣钱好门道在哪里,只想是他多年的积攒罢了。

去年暑假,我跟父亲一起回老家探望病重的三奶。在小站下车时已是黄昏。我们从蜿蜒的土路走向小村,一望无际的大草甸子因为天旱而绿意惨淡。也就是这一望间,我看见了爷爷,正奋力地拢着大约30多头牛。年过七旬的弯了腰瘦得只剩把骨头的爷爷,挥着长鞭,奔跑着,吆喝着,而那群牛根本不听他的指挥——显然他们很不满意这里的草是那么少,它们自顾自地去寻找草地,全然不理爷爷一次又一次的跌倒。

我和父亲都为眼前这一幕震惊了!

我忙跑上前,也不管自己根本没有拢牛的经验,只是帮爷爷从四面围圈着那一头头倔强的牛。等我们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时,牛群终于安静下来。再看爷爷,他坐在滩地上,张着嘴费力地喘着气,脸涨得通红,鼻尖上划破的地方渗着血,衣服上满是草浆和泥土。他大口地喘着气,好半天,才缓过神儿来。

父亲问:“咋整了这么多牛?”爷爷笑了:“都是咱们村儿的。现在放牛不好放了,都嫌费劲,我就张罗着拢到一块儿,我放,一头牛一天5毛钱,这30多头,就是15块呢。一天15块钱,我这老头儿一天挣15块钱,你说上哪儿找这样的好差事啊。有这钱,咱家斌斌上学还愁?”

黄昏的微光照在他那张沟壑纵横的脸上,照着他的得意,混杂的气味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扑进我的鼻孔。我下意识地用手去揽他的肩,爷爷却连忙躲开:“埋汰(肮脏),我身上埋汰!”说着,就去赶牛,回头对父亲说:“快去看你三婶儿吧,我还要等一会儿。草少,牛还没吃饱呢。”暮色渐深了,听着爷爷那声嘶力竭的吆喝声,看着他深一脚浅一脚奔跑着的背影,我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涌出来。

一头牛,从早放到晚,收入5毛钱。我的爷爷就这样5毛5毛地、一点一滴地,积攒起孙子光明的未来啊!

等爷爷把牛一家一家地送走再回到自己的小屋里,时针已指向晚8点。父亲破天荒地为爷爷炒了几个菜,买来一壶酒。爷爷看到他不在家从不会亮的屋子有了灯光,灯光下有他几十年来一直视若己出的“儿子”和倾尽全部心血培养的孙子在等他回来吃饭,老人家竟然倚在门框上挪不动脚步,这样的情景,他盼了多少年!父亲头一次郑重地呼唤他:“爸,爸,过来吃饭吧。咱爷俩喝两盅。”爷爷抬起浑浊的泪眼看着“儿子”,伸出剧烈颤抖的手来。父亲拉过这双苍老的散发着牛粪味儿的手,哽咽难言。我却终于忍不住喊一声“爷爷”,扑到他怀里哭了。

这个“拉帮套”的男人,70岁的时候,终于有人承认他是父亲、他是爷爷。他用无私的爱,感化了父亲坚硬了几十年的心。我发自肺腑的一声“爷爷”,迟到了20年。隔着20年的光阴,我终于紧紧地拥抱了爷爷。

现在,父亲找了一份收入较高也较稳定的工作,我也有了工作去向。爷爷在我们家颐养天年。他有心情的时候会穿上体面的衣服故意往人多的地方凑,说不到几句话,就会说到他的有出息的孙子,别人听得不耐烦了,他也不在意,仍旧带着满脸的笑容回家来。

我知道爷爷的那份满足。

我曾经是个失败者

成功的故事比比皆是,而主角曾经是你吗?

或许,你也曾有和我类似的遭遇。十几岁时,我一个人跟随亲戚到美国留学,初次体验人生,接触到许多成功者的资讯报道,于是心中隐隐有一股想成功的欲望。

于是,我在上学的同时,开始尝试去做各项工作,当餐厅服务员、在电脑店打工、推销菜刀、卖汽车……然而,成绩不佳及被炒鱿鱼的事情一次次发生,我只好频繁地更换工作。

有一天早上,当我提起手提箱正要出门销售时,忽然有一个声音从心中传出:“陈安之,难道你甘心天天敲门卖刀吗?”仍然是心中的回答:“绝不!”

当时,我马上发誓:我一定要做个成功的人!

从那天开始,我拼命找寻致富的方法,阅读各类教人成功的书籍。

八个月后,我仍然工作失败,没有钱,没有朋友,一个人窝在圣地亚哥(美国加州南部城市)的公寓里不断思索。

从16岁开始,我连续五年尝试的所有工作全部失败。每当兴起成功的欲望时,我失败的颓丧模样就不自觉地浮现在脑海,使我不知所措。

一本书、一堂课改变了我的命运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本书,令我震撼不已,很快,我下决心见到了这本书的作者——安东尼·罗宾(Anthony Robbins),并参加了他的一个“激发心灵潜能”的公开课程,我的人生从此改变。

当时,安东尼在一千多人的研讨会上讲了他的故事:

他在22岁时穷困潦倒,住在十坪(一坪约等于3.3平方米)大的房子里,洗碗只能在浴缸里进行,后来因为接触了一门“神经语言”的课程而改变了命运,一年后,搬到四百坪的城堡里,拥有豪华轿车和直升飞机。

他的两句话重新燃起我成功的欲望,他说:“这世界没有失败,只有暂时停止成功”“过去不等于未来。”

他可以,我也一定可以。之后,我开始陆续参加数次研讨课程,1989年,我加入该学院的讲师班,同时,不惧年龄最轻又是惟一东方面孔的挑战,和其它84名优秀而经验丰富的学员竞争讲师的职务。

当时,由于我呈上的简历毫无回音,于是我费尽方法找到负责的总经理面谈,表达了我的工作意愿。谁知那位总经理除了强调工作的难度之外,并质疑常换工作的我是否有恒心和毅力长期从事这份工作。

他说:“你和别人一样,等我明天上午统一发布录取名单吧!”

我回答:“当我把简历交给你的时候,就表示我已经下决心要这份工作了,而且一定要,为了不必麻烦,你还是现在就录取我吧!”

但是,那位总经理仍然摇头,要我等明天的答复。

那时我心想,我不能等到明天啦!便立刻询问他公司里最佳的销售业绩,并保证成为最棒的推广讲师,锲而不舍地推广自己。听到这里,他终于开口:“你7月12号可不可以飞去宾州(美国东部州)工作?”

我大叫一声:“没问题!”随即感动地流下泪来,我知道,我的命运即将改变。

8个月后,我成为公司最棒的销售人员之一。

下定“一定要成功”的决心

我在十几年前,从美国回到故乡来授课。在两年之后,我第一次出版了《自己就是一座宝藏》,并且很快成为畅销书,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

这期间,我四处演说开课,努力把让我改变的学问和别人分享,我看到了许多人因此建立自信,改变生活,更使我愈加坚信要以一套系统激发潜能的方式,来帮助更多的人和团体,并以此作为终生事业。

在这过程里,许多人劝我:“陈安之啊,成功者毕竟是少数人!”“陈安之啊,成功是必须付出极大代价的!”这些我都明白。过去,我认为成功者肯定具有强大的毅力和决心,现在却发现,成功者微不足道,反而是失败者的毅力和决心要来的更坚强——因为他们可以忍受失败一辈子。

成功很难,但不成功更难!

永远记住:

改变任何人之前,改变世界之前,需要改变的是你自己。从决定开始,决定,在行动之前。

因此,在阅读其它章节之前,请您做一个决定:我一定要成为我理想中的人物,为自己活,为他人着想,尽最大能力来发展自我,对人类社会做一番贡献。

记住,是决心,而非环境在决定你的命运。

马上行动!自己的宝藏就会被打开!

好久好久没有回家了

初秋正午,我依然在实验室里奋斗。我是台湾某大学博士班六年级学生。“这个实验非做出成果来不可,今年是一定要毕业了!”我在心里呐喊着,但冰冷冷的机器给我的回应却是如此无情。我叹了口气,茫茫然望向窗外火辣辣的秋阳。

忽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隔邻那栋老旧楼房的楼上窗口冒出,半个身子竭尽所能地探出窗外,喜悦的眼神投向远方。“她简直快要掉下去了!”我紧张地站了起来,还好那个女人没什么下一步的动作,只是专注着不知在观察什么……

“从没看她笑得这么热情……”我喃喃自语。记得三年前她刚到这儿的时候,我也曾被她那甜甜的笑容迷惑。但她常挂脸上的是淡淡的、矜持的,属于礼貌性的那种笑容。眼前这种发自内心、热情专注的笑颜我从未见过。

她到底在看什么?顺着那热烈的眼神望去,前方不过是片芒果树。“现在可不是芒果成熟的季节,难道她看到了什么鸟雀松鼠?”我努力在枝叶间搜寻,但除了两只红蜻蜒外,没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于是我开始欣赏她的脸。

那是张洁净匀称、未施脂粉的脸。说不上美艳,但也端正耐看,尤其迷人的是经常挂在脸上的那抹笑颜。她不是这儿的学生,是职员。三年前系办职员退休,她刚来接手的时候,的确也曾引起这男多女少天地间的待婚男性一阵骚动,尤其是她那源源不绝的甜甜笑容,令系办办公室一时之间门庭若市。我那时也常找借口到系办洽公,有机会和她聊上两句时,甜甜的笑颜总令我情不自禁地产生某种遐思。直到言谈间发现她不但罗敷有夫,甚至已为人母之后,蠢动的心才渐渐平静下来。

但我依然喜欢有事没事溜到系办公室去发发传真什么的,顺便欣赏她那和煦的笑容。但那和今天看到的这种笑颜,是绝对不一样的。我回过神来,望向窗外,她已不知在什么时候离去,只剩下空荡荡的窗户。

当晚我做了个梦,梦到系办小姐笑容满面地向我跑来,那种毫不保留的狂热笑颜幻化成数百张脸,包围着我……是爱情!一定是爱情,才能让女人发出这种笑容。难道她……

第二天正午,我买了个便当晃到实验室。吃着便当,我的眼光不由自主地望向系办公室那栋楼房。那是座老旧的三层建筑,斑驳的墙面,配上极不协调的巨大窗户,令人想起欧式教堂的风格。听说这可是日据时代留下来的旧校舍,再过几年只怕将成为古迹。系办公室的窗户是那栋楼中惟一打开来的。这么热的天,难道她没开冷气?邻近小学校的喧闹声,早令这个学系的人们个个养成紧闭门窗的习惯,更何况在这火辣辣的正午。

看着看着,忽然发现窗边似乎有个人影,难道她又……我仔细瞧瞧,发现系办小姐正拿着份报纸在窗边阅读,但又看得不甚专心,一下子低头看报,一下子抬头张望远方,不知在寻觅着什么。忽然,她又如同昨天般从巨大窗口探出,半个身子撑在窗外,喜悦而专注地露出那最美丽的笑容。

我好奇地站了起来,尽我所能地寻找她所注视的那片芒果树,希望能找出什么秘密情人的影子。但不同的角度、相差一楼的高度和紧闭的窗户令我除虫鸟之外一无所获。她大约看了十来分钟就隐回窗后,只留下满窗的狐疑缠绕着我。

我走出实验室,晃到系办公室窗户下面的空地,顺着她的角度极目望去。芒果树后便是围墙,墙后有排古旧的平房,据说曾是某机构的宿舍,难道其中藏着什么秘密?

那天夜里,我梦见自己走进一栋古宅,漆黑倾倒的废墟里,系办小姐正在那儿等候……

课业的压力将我拉回现实。一头栽进实验室中的我很快便将系办小姐难解的怪异行径抛在脑后。直到某天我去办公室领取物品时,正好撞见系办小姐在窗口眺望。

“在看什么?”

小姐吓了一跳,转过身,露出甜甜的笑容。“在看孩子。”

“什么?”

“对面的幼稚园正在户外活动,来看看!”

我靠近窗口,一波波儿童嬉笑声传来。经由她的指引,透过芒果树,我终于在叶缝间找到几个指甲大的幼小身影在那儿穿梭。

“原来……你在看这个……”

“是啊,你看,骑木马的那个就是我的孩子,我认得他的衣服,他今年刚上幼稚园……”

我没看到什么遥远的木马儿,我看到的是系办小姐可爱的笑容和她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种属于母亲的幸福。

回到实验室,我拿起电话,订了张车票,决定在最近的假日回南部老家。好久好久没有回家了……

母亲的荣誉

在我十一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爸爸在工作中遇到了多特,并且开始频频约会,一年以后他们结了婚。

突然之间,我的童年消失了。这么突然,这么快,另一个女人闯进了我的家,虽然母亲的形象仍然栩栩如生,多特却让人难以理解地做了我们三个孩子的继母,我们分别是五岁、八岁和十一岁。

在我孤独的时候,我爱听那首古老的歌曲《你永远不会独行》。

我确信那是母亲在另一个世界里唱给我听的。在这悲伤的时刻,我多么希望她能走到我的面前,我幼小的心灵多么希望得到母亲的爱抚。

“你想要孩子们叫你妈妈吗?”有一天爸爸问多特。我有某种愿望希望她说“是”。多特困惑了很长一段时间后,说:“不,这样不好。”

血毕竟浓于水。这是祖母一贯的主张,我以前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但从这一刻起,我明白了。我继母的回答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我只是我父亲的一件行李,虽然她介绍说我是她的女儿,但从血缘上来说我不是。

我是水,我做的事情就开始和我的身份不一样起来。

我把自己藏得很深很深,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但无论我多么无理,多特从不用刻薄的话伤害我。

每有机会就去墓地看母亲,去向她倾诉,我从不带花去,因为我母亲的墓地里总是鲜花盛开,不用怀疑,那是我父亲送的。

到我十四岁的那年,我放学回到家里,看见我新出生的小弟弟,我在摇篮边轻轻地抚摸着他软软的肌肤,他的小手抓住我的手放到他嘴里。那一刻,我的眼睛充满渴望:“我可以抱他吗?”

她抱起孩子,把他放到我的手臂里。

然而,把我们真正连在一起的还是那个小小的礼包。

圣诞节那天,当我打开漂亮的礼物盒,我看到了那件新羊毛衫和裙子时,多特说:“你喜欢吗?”很快,多特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一个星期天,我无意中听到她告诉我的姑妈:“我不想强迫孩子们叫我妈妈,铱乌林(我母亲的名字)永远是他们的妈妈,这是惟一的权利。”

哦,是这样吗?血浓于水这句话对吗?祖母的话对吗?

很多年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家。多特把我的丈夫当成自己的儿子,在我三个孩子降生的时候,每次都是她为我想办法减轻伤痛,照顾我。在这期间,她自己也断断续续地生了三个孩子,给我们带来了两个小弟弟和一个小妹妹:多么特殊的家庭啊,孩子们一起长大,情同手足。

那一年,我和丈夫搬到了两百里外的地方。悲剧发生了,我们的儿子安吉死于非命。黄昏的时候多特赶到了,她拥抱着我,她的心都要碎了。

我凄凉地度过了葬礼后的几个月。我只想偷偷去死。每个星期五,我木然地看着多特的大众牌汽车驶进我的车道。“你父亲不能来,他得去工作。”她说。她陪我去墓地,牵着我的手,陪我一起落泪。在我不想说话的时候,她就静静地陪着我;如果我说话的时候,她静静地听着。在我绝望的时候她总是用她那柔弱的肩挑起我的痛苦。就这样,每个周末她都要开四个小时的车赶来,来来回回地持续了三个多月。

很快,我就习惯了在星期五的时候在门口等她,慢慢地,生活又恢复过来。

不久后,父亲弃世,把我留在这个世界上。我被噩耗击懵了,悲痛欲绝,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我需要多特——我的家。

自打母亲去世后,冰冷的、巨大的害怕就像要爆炸的炸药,藏在我心里。如今,父亲,我最亲最近的人,有血缘的父亲,走了。多少年来,我在父亲和多特营造的家里过着安稳的生活,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和睦的家庭,现在父亲突然离去,留给我们一道黑色的恐怖的裂痕。

父亲,我想知道,你像粘胶一样有凝聚力吗?粘胶和遗传因子能相提并论吗?

丈夫带着我回家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恐惧。

我失去了家庭吗?恐惧,占据了我的整个心房。

血浓于水,我祖母是这样认为的,多特难道不是这样认为的吗?多特的家,不再是父亲和多特共同的家,难道父亲的离去改变了她吗?她爱我,是的,但是我突然敏锐地感到我们毫无遗传关系,只是常说的那种继子。很多熟悉的面孔来填补这种裂缝,但是站在他们中间,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苏茜,”多特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朦胧中我看见她像海豚一样游到我身边,并把我揽在怀里。我就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小孩,在母亲的怀中号啕大哭。

“亲爱的,他现在和你母亲在一起。”

我啜泣着,凝视着她善良的面孔,“他总是把花放在妈妈的墓地。”

多特花了很长时间,才帮我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我带了鲜花去墓地看母亲,我想告诉她,我的伤痊愈了。令人惊讶的是,墓前摆放着鲜花,和从前一样。

“那么,是谁……”

我全理解了:水是血的一部分,祖母没有理解这一点。

有爱的里面,你怎么能把水从血中分开啊!

最近,我问多特:“是叫你妈妈的时候了吗?”她微笑着,脸红红的,我分明看到她的眼里充满泪水。

我犹豫地说:“可以吗?”

她便咽着道:“我将视它为一种荣誉。”

尊严无价

和朋友闲聊,他说,在所带班级初三毕业的告别班会上他曾有言,“作为你们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才疏学浅,没有教给你们真本事,但是三年里,聊以自慰的是,我精心呵护了你们每个人的尊严。”

这是一段值得深思的话。作为教育者,我们是否如友人所说,精心呵护了每一位学生的尊严?

当学生的时候,每逢劳动,看到男同学们挥汗如雨,女生受到格外关照,心里总不平衡,觉得班主任偏心。

后来当了老师,母亲告诫我,批评男生,话可以过分一些,对女生一定要注意分寸。母亲没有能够说明其中的原因,这话也就没能引起我的重视——不久,我就犯了错误。

班上有个女生,看上去文文静静,寡言少语。期中考试语文成绩高,作文写得尤其好。评卷时,我多次表扬了这个女生。

后来的作文,篇篇都有令人赞许之处,我没有吝啬对她的表扬和鼓励。有一次,我在一本作文刊物上读到了一篇与该女生作文如出一辙的文章,受骗的我没有控制好自己,评讲作文时,我说道:“剽窃别人的文章同偷东西一样可耻!”

第二天,那个女生没有来上课,那天以后,她终止了学业。

后来碰到了她的母亲,那位母亲说:“张老师,你的那句话让姑娘羞得尿了裤子,她没脸再去上学了。”

尽管那位母亲没有流露对我丝毫的怨愤,但我还是陷入了深深的自责——是我的失误伤害了一个学生最宝贵的东西——尊严。

伤害了一个人的尊严,就等于剥夺了他的羞耻感。羞耻感是善心的忠实保卫者,没有了尊严,没有了羞耻感,一个强大的自我教育约束功能就失却了——就像大海没有了自我净化的功能一样可怕。

后来从媒体上看到了越来越多令人发指的伤害学生身心的行为,就觉得挺愧疚。更令我难以容忍的是,我认识的一位女老师,居然以让学生用手掏厕所来惩戒她的学生,而这,仅仅是因为那名学生成绩差,影响了平均分。

关爱培养关爱,罪恶滋生罪恶。当我们因为学生的违逆而声色俱厉,甚至忍不住拳脚相加的时候,我们能否心存一念:作为教育者,我们是否精心呵护了学生的尊严。

一个学生犯了错误,著名教育家陶行知不但没有批评他,反而奖励了他四块糖,以鼓励他勇于承认并改正错误。那个学生的心灵世界因四块糖而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师道尊严,因宽容而厚重博大,反之,也会因野蛮粗暴而荡然无存。

面对学生,我们曾经可能阴云密布,更可能雷电交加。当明白了尊严无价之后,不要吝啬我们的关爱和微笑,给学生一个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在此岸聆听彼岸

灵魂的有无,原先在我常常是模糊的。

小时候喜欢去一位同学家听她的母亲讲鬼故事。具体内容比如是何方鬼氏、干了些什么勾当早已忘却。听故事时大家越挤越拢,生怕漏听一个字。听完故事在惊乍中回家时故事中的情形却历历在目。从同学家出来只要穿过一片小小的草坪就到家门口了,我紧跟着哥哥,他不让我牵他的手或者拽着他的衣襟,我只能时不时地踩掉他的鞋后跟,长长短短的身影,踉踉跄跄的脚步,夜风落地的树叶,草坪里被我们惊动了的蚂蚱,都被我当成无所事事在外游荡的幽灵。进了家,捂着狂跳不已的心,边庆幸没被大鬼小鬼捉了去,边决定明晚还要去听。

现在想来,那样的惊乍并不表明我确信人死后灵魂会脱离肉体化为鬼魂,而是儿童的想象力在需要安全感与渴望发生意外的矛盾中的膨胀与驰骋。童年生活中有这样一些既虚无缥缈又活灵活现的鬼魂陪伴,其实不错。

去云南山寨当知青后,接受了多年的无神观念与乡村里有神、泛神的现象打起架来。山有山神,树有树神,庄稼也有庄稼的神灵,并不看见多人跪拜行礼,只是言行举止里绝不容亵读。当我们渐渐懂得农业耕作很大程度上靠天吃饭,四季的收获是大自然对人们的勤勉的馈赠,心里对自然万物也便存了敬畏与爱惜。

再以后寨子里陆续有人去世。红喜白丧,照例是全寨的人都要参与张罗的。晚上去丧家坐坐,表示一点劝慰的心意,发现全家人敛起泪水,静静地围坐在堂屋里,小孩子困了便悄悄上了床,大人们则一直守候到天明。他们是在等待逝者的灵魂回家,这叫做“收脚迹”。夜里倘有些响动,大家并不作声,只交换一下会意的眼神。天亮以后,还要在院子天井里找找,看看有没有留下灵魂来过的痕迹。倘有,便很欣慰,知道它认得回家的路。倘无,也不沮丧,因为据说要将生前去过的地方都到一到,山高路远一时赶不回来,或者已回来过,只是不想惊动了家里人。我不知道这习俗的由来,我想这是一种不错的悼念的方式,在静默与期待中回想亲人的一生,山山水水伴他一起走过,他不寂寞,家人也得着些安慰。

真正希望有灵魂的存在,是在父亲去世以后。

父亲去世的第三天晚上,因为不想麻烦同事代课,我抱着一捧白菊回到自己家里。我找出父亲夏天在大连海边、冬天在北京定陵的留影,装上镜框,摆放在低柜上,盛开的白菊和我一起静静地陪伴着略带笑意的父亲,昔日一一重现。我神思倦怠,但满心伤悲全无睡意。夜半,仿佛被无形的手拨弄了一下,一朵尚未完全绽放的白菊颤动着,扑簌簌抖落下细长的花瓣。只一瞬间,那白菊又归于静止,白得几乎透明的丝丝花瓣散卧在花瓶边镜框旁。我心里一阵暖意拂过,我知道是父亲看我来了。我轻轻抚弄白菊,希望它再给我一点明示。四围寂寥,白菊默然。

之后的几天,白菊依旧盛开,再无花瓣洒落。再过几天,白菊谢了,一切归于往日的平静。父亲走远了。

父亲走后,我一直觉得能在梦里与父亲重逢。但将近一年过去了,我只在梦中见过父亲一次。是陪父亲出门,等车的人很多,我先上了车,找了座位,正急切盼顾问,九秩高龄的父亲轻捷地走到身边,微微笑着坐下。我从梦中醒来,伸出手想搀扶父亲,夜是静的,空的。我收回冰凉的手,用我的心轻轻抚摸那身影,那笑意。母亲问父亲说了什么没有,我摇摇头,把父亲的动作、笑容描述给母亲。母亲说和健康时都一样,那就好。母亲的面容平和,目光沉静,仿佛正与父亲交谈。

影集里有一张父亲喜欢我也喜欢的照片,父亲背对着镜头,站在江轮的舷旁,眼前是一轮璀璨的夕阳。晚霞烧红了寥廓的天际,也烧红了一江起伏的水波。这仿佛是一个象征,父亲的重要学术成果都是在七十多岁以后作出的。如今,父亲是真的去了人生的彼岸了。我常常走神,想尽量看清父亲在那儿的情形,想再听听父亲的声音。我看了听了,更想念父亲。

飞翔的雪鹀

雪,越下越急。窗户木格的角落里,堆起了积雪。冬日的天空灰蒙蒙的一片。

忽然,一只小鸟扑腾着飞进院子,跌跌撞撞地落在雪里,嘴巴朝下栽倒在地上。接着又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摆摆地走来走去。不时低头在地上啄一下。

男孩趴在窗台上,鼻子顶着玻璃,望着这只小鸟,心里想着:晚上能不能避开家里人悄悄溜出去呢?院子里的那张长椅也落满了雪,应该把它倒扣过来呢……

妈妈在里面喊了他一声,男孩慢腾腾地穿过走廊向厨房走去。他走进暖洋洋的门厅,在餐桌旁坐下等着早饭。妈妈连头都没有往起抬,便命令道:“去把手洗净。”男孩皱皱眉头,可还是进厨房在冷水里蘸蘸手,用力甩甩,又走回门厅。

像往常一样,妈妈又在做简短的饭前感恩祈祷。男孩心不在焉地用指甲在旧桌上划来划去。祈祷一结束,他就拿起勺子,伸进热气腾腾的鸡汤面条盆里。

他把饼干掰开,泡进汤里,勉强抬起眼皮望望对面坐着的妹妹。妹妹的目光一直在跟随着他的脸转。难道她能看守他的心思?有时男孩真觉得这个哑巴妹妹能一眼把他望穿。

他吃完汤面,又一口气喝干他的牛奶:“我可以走了吗?”

妈妈抬起头,迷惑不解:“上哪儿?”

男孩不耐烦地盯着妈妈,觉得她早应该知道:“我想到池塘那边试试我的新冰鞋。”

妈妈瞥瞥身旁的妹妹,温和地说:“稍等几分钟,带上她。”

男孩一把推开椅子,高声叫道:“我一个人去,不带她!”

“求求你,本杰,你从来不给她一次机会,你也知道,她喜欢滑冰。照你的想法,因为她是个哑巴,就可以不理睬她,但这回还是让她跟你去吧。”

一绺灰白的头发垂下来,挂在妈妈苍白的脸上,她疲倦地挥挥手:“妹妹的冰鞋在门厅的壁橱里。”

男孩愤愤地逼视着妈妈和妹妹,声嘶力竭地喊道:“我就是不带她!

说完,他冲到壁橱前,抓起自己的大衣、连指手套和帽子,把门“砰”地在身后甩上,跑到车库,摘下冰鞋搭在肩上,跑进院子。

长椅仍然静静地躺在那儿。男孩走上前,把它们掀了个底朝天,微笑着朝田野跑去。

牧场的尽头,池塘在闪闪发亮,像一只睁大的眼睛。男孩在盖满雪的马食槽上坐下,穿上冰鞋,把换下的鞋系在一起,搭在肩上,朝池塘边走去。他立在池塘边,兴奋得发抖。

忽然,有一只手扯了扯男孩的大衣,他一惊,低下头,发现了妹妹。她的大衣的钮扣歪歪斜斜地扣着,围巾松松垮垮地搭在肩上,拖着两道鼻涕。

男孩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张揉成一团的纸巾,恶狠狠地给她擦干鼻涕,又抓住她的手,粗暴地拉到马槽前。

他把妹妹按着坐下,盘算了一下,想把妹妹送回去,可又想到,如果这样,会招来更多的麻烦。想到这里,男孩给妹妹穿上冰鞋,他狠心用力拉扯鞋带,抬起眼想看看妹妹脸上有没有怕疼的表情,但是没有……一丝变化也没有,尽管鞋带已经深深地勒进了她的肉里,可她还是静静地坐着,注视着哥哥,两只眼睛一声不响地看到他心底的最深处。

“妈妈为什么不生一个可爱的孩子,却生了个你。”男孩瞧着妹妹,好像她是一件累赘讨厌的物品,他甚至因为自己这样恨妹妹而恼恨起自己来。

对他来说,妹妹只不过是他和妈妈造成隔阂的一个原因,是妈妈和他之间的一个障碍。有时,他发现自己甚至记不住妹妹的名字;也许,是他有意忘掉了,他给妹妹系好鞋带,起身走开。

一阵不大的风刮来,吹透男孩的灯芯绒长裤。他溜到池塘中间,开始滑行,裸露的脚踝在寒风里有种舒服的刺痛。他能感到锋利的刀刃噬噬擦过雪被下的冰面。寒气逼人,冷风吹在他的脸颊和耳朵上,冻得生疼。

男孩倒退着滑行,看到妹妹从后面跟了上来,他盯着妹妹以优美的姿势朝他滑来,他也知道,自己永远滑不了这么漂亮。他承认,妹妹是一个极好的溜冰手。可是这个连话都不会讲的女孩,知道不知道自己滑得那么漂亮?也许,滑冰是她天生就有的一种才能。

妹妹的手指动作不很协调,但她却滑得比谁都好。也许正是她的矮小和清瘦让他感到厌恶,这个脸色苍白、灰不溜秋的倒霉东西!

男孩看着妹妹轻巧地滑过池塘,像一瓣削下来的冰片。他打了个弯,朝前滑去。再停下来擦鼻涕时,他觉得有人在扯他的大衣襟,他一把摔开妹妹的手,朝另一个方向滑去。

他经常把同学叫到自己家玩,可妹妹总站在厨房的门后面,盯住他们一直看,直到他们再也不愿意来了。伙伴们说妹妹的目光让人觉得不自在。

她能看出来他什么时候高兴,什么时候生气。他高兴时,妹妹常常轻手轻脚地跟在他屁股后面,拉扯着他的后衣襟。但大多数时间,总是一双眼睛跟着他转悠——一双在他毫无察觉时就看穿他心思的眼睛。

他抬起头,四下寻找她的身影,没有!他滑到池塘中间,四下张望,发现妹妹在池塘的另一头,超出了安全区!虽然没有标志,但他知道,那儿冰薄如纸。

一瞬间,男孩呆住了。可又一转念,一旦出事,很容易解释,他只要对妈妈说当时他不知道妹妹在那儿滑冰……从此,妈妈苍老和疲倦的神情就会从布满皱纹的脸上消去……从此,妹妹卧室里就再也不会传出一遍又一遍耐心和气的劝说;再不会有妹妹拒绝自个儿学着系鞋带时,妈妈脸上出现的那种无可奈何的神情;也再不会见到妈妈的眼泪……

男孩目不转睛,看着妹妹越滑越远。忽然,一只小鸟闯进了他的视线,那是一只笨拙的雪鹀。此刻,它显得更加纤弱,却飞得那么漂亮,它慢慢掠过池塘。男孩正要仔细瞧瞧,它却消失了,但刹那间他还是看清了,它就是早晨在院子里见到的那只小精灵!

男孩的两腿开始加快蹬踩,冰刀发狂地凿在冰面上。妹妹不见了!男孩十分焦急,双腿像着了火,他飞舞双臂,竭力想加快速度,总觉得不够快。泪水从他的眼眶里涌了出来。妹妹不见了!他竟然眼睁睁地看着她滑到薄薄的冰面上。

接着,他听到冰层的巨大的断裂声,并且感觉到了冰面的震颤。男孩拼命滑到塌陷的冰窟边缘,小心地趴在冰上,一把抓住了妹妹大衣的后襟,冰凉的水立刻冻僵了他的手指,他紧紧攥住,用尽全身力气往上拉。

妹妹的头出现了,但大衣却从手里滑了出去,妹妹又向下沉去。绝望中,他把两只胳膊都伸进水里,疯了似的连摸带抓,终于又把大衣抓在了手里,这回,把妹妹拽出了冰面。

仿佛过了很长时间,他盯着妹妹发青的脸,默默祷告她的眼睛能很快睁开。妹妹终于慢慢睁开了眼睛。他的心一阵绞痛。

妹妹浑身发抖,男孩迅速地脱下她湿透了的衣服,把她瘦小的身体紧紧裹在自己的大衣里。他用冻僵的手脱下自己的滑冰短袜,套在妹妹的脚上。刺骨的寒气立刻顺着他的脚心爬了上来。冻僵的双手怎么也解不开鞋带,他把它们胡乱套上,抱起妹妹,朝岸上跑去。怀抱里的妹妹,身体僵硬。他注意到妹妹的嘴唇被划破了,在流血,就从口袋里掏出纸巾,为她擦干血迹。他低下头,想从妹妹的眼睛里找出什么表情,但仍然是什么也没有……没有痛苦,没有责备,什么也没有……只有眼泪。可从前,他未曾见妹妹哭过一次,尽管有的时候,妈妈在妹妹的面前伤心得死去活来,她依然是无动于衷地呆坐着。可现在,她眼眶里涌出了泪水,泪珠从脸上流了下来。男孩终于想起了她的名字——谢丽尔!她挣扎着往哥哥温暖的身上挤,男孩用尽力气把她紧紧搂抱在怀里,他注视着妹妹,轻轻呼唤着她的名字。终于,他发现妹妹的眼里流露出一丝柔情,她认出了自己的哥哥!

男孩加快了脚步,朝家里走去。

我与姐姐

姐姐名字叫海棠,比我大不到两岁。小时候,也许就因为姐姐与我年龄相仿、个头等高,我从来都大咧咧直呼其名“海棠”!即使有求于她,她趁机威逼利诱让我“叫姐姐!”时,“姐姐”二字我也讷讷难以出口,对此,她总觉得自己吃了亏,心里一直颇不畅快。

据上辈人讲,姐姐是人见人夸的乖女孩,我则整个一坏小孩。比如说照相时,她准能按照大人的旨意甜甜地笑着,我却比褒拟还不爱笑,而且不肯受任何摆布。又比如玩玩具,她一定能将它们完壁归赵,而任何玩具到了我手里,不出几分钟便会四分五裂。母亲说之所以让我4岁就上学,让我与姐姐同一个班级读书,就是因为没有玩伴的我时常闯进课堂对姐姐胡作非为,而她每回都只是无可奈何地哭泣……

对于这种说祛,我一直很是怀疑。在我的记忆深处,母亲、老师和姐姐曾经是压在我头上的“三座大山”,姐姐对我更是无恶不作:她会悄悄地把我辛苦种植的玉米苗连根拔掉,会偷偷地把我的“百宝箱”摔得粉身碎骨,诸如此类的“罪行”不胜枚举。告状更是她整治我的第一法宝,我生性偏执又倔强,不肯为自己辩白、求饶,因此没少挨打受骂,透过泪水朦胧的双眼,我总能看到姐姐那一脸的幸灾乐祸。

5岁的弟弟倒肯说句公道话。别人问他:“小家伙,你两个姐姐哪个更好?”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没一个好东西。大姐阴着坏,二姐阳着坏。大姐更坏。”当时,姐姐对弟弟的“忘恩负义”恨得咬牙切齿,我则对弟弟的仗义执言感激不尽。

姐姐有理由认为弟弟忘恩负义。为照看弟弟,姐姐曾停学两年,直接从小学一年级升到四年级,于是她的算术一塌糊涂。她在文学方面的天赋则让我暗暗妒忌。从小学四年级起,她的作文就是范本;上中学时,她是闻名遐迩的才女;凭着生花妙笔,她力挫群雄,成为某院编导系在我市张榜的状元。她的家书被父母津津乐道;好友把她的书信装订成册,处处炫耀“海棠是大陆的三毛”;她与男同学相互口诛笔伐时,对方称她为“心狠手辣的王熙凤”,同时又为她的文采所折服。

“王熙凤”自然能当领导者。少先队大队长、班长、团支部书记,这些“官衔”让姐姐从小到大风光无限,让只能当当小组长,顶多是个“文娱委员”的我曾对她高山仰止。中小学老师常夸姐姐:“这女孩真好,文文气气,走路都怕踩着蚂蚁似的。”夸她时还一边用眼睛斜睨着我。他们哪里知道,姐姐振臂一呼,便能应者云集;上课时,就在老师担过头去的瞬间,一溜人马跟着她逃之夭夭,鼠窜而去。上山采野果,下河摸鱼虾,这是“日常课程”;偷红薯、板栗、批把,把河里游泳者的衣裤藏起来,“挑动群众斗群众”,始作确者都是姐姐。我虽为老师的“不辨忠奸”感到十分冤屈,却从不敢对姐姐检举揭发,相反,我是她忠实的追随者。

但我们的和平共处仅限于狼狈为奸时。平常,我和姐姐相互间如同斗鸡,话不投机半句多,且一言不合便你揪我耳朵,我抓你辫子,然后拳脚相向;恼羞成怒的时候,棍棒、凳子、剪刀等都是两人的自卫和进攻武器。常常被打得落花流水落荒而逃的是我,为了报复,我在她睡着后狠命地掐她的腿、脚(两人睡一张床、一床被,各睡一头),于是,被子里又是一场恶战,两人如蛇一般钻过来游过去,你掐我我揪你(还不能发出声响,否则母亲会对我们各打五十大板),最后,以战败方不敢缩回被子、只能横睡在枕头上而告战事结束。成年后的我和姐姐有一次回忆起当年的这般情景时,两人在大街上笑得前仰后合、涕泪纵横,惹得行人纷纷对我们侧目而视。

我和姐姐终于“和为贵”,在她过16岁生日那天。那天,作为市乒乓球选拔赛新出炉女子冠军的姐姐,随团整装出征,参加省乒乓球全民选拔赛赛事。尽管姐姐在团里年纪最小,但她在我的心目中非常伟大——要知道,她是在乡下用土砖搭砌成的乒乓球桌上练出来而一路过关斩将杀入省城的啊。在火车站台上,送行的我一脸崇拜地仰望着已坐在火车上的姐姐;姐姐宽厚地微笑着,对我左叮咛右嘱咐。从那一刻,我感到了姐姐的成熟和来自她的温暖。

实话实说,姐姐以前长得像丑小鸭,这是她最不愿意提及的往事。尽管乒乓球赛事铩羽而归,但姐姐竟出落成海棠花般美丽、有韵致,这可是意外大收获。美丽的女子自信,自信的女子宽容。姐姐开始对我宽大为怀,甚至会由衷赞美我,使我受宠若惊、如沐春风。

不过,姐姐偶尔还会露出她的庐山真面目。在艺术学院念书时,漂亮端庄、气度雍容的姐姐被同学戏称为“国母”。然而有一次,不知被何事惹恼的“国母”在礼堂里一脚将板凳踢飞,把我们吓得鸡飞狗跳。事后,姐姐专门请我外出吃炒粉,名曰为我“压惊”。这次“压惊”,成了我和姐姐关系的转折点。从此,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密友,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我与姐姐总是会与对方一起分享或分担。

正当大家对以优异成绩毕业的“国母”充满期待时,姐姐却很快陷入了情劫,而对方除长相尚可外不堪一提。“名花”归这么个“主”,谁也想不通。一边是满嘴抹蜜的奶油小生,一边是坚决反对的亲人、恩师、朋友,母亲甚至绝食抗议,难以自拔的姐姐无所适从,于是,留下一封“遗书”后准备悄然出走,打算从庐山“舍身崖”上纵身下去殉情,被密切“监视”的我力阻。我本着“我虽反对你的爱情,但我誓死捍卫你恋爱的权利”的宗旨,成为替姐姐传送“鸡毛信”的“海娃”,并竭力帮她游说众志成城的反对派。经过3年艰苦卓绝的抗战,姐姐与奶油小生“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姐姐拘于方寸天地,沉于柴米油盐,与事业誓不两立。一晃7年,在公众视野中早已消失身影的“国母”,带着5岁的女儿净身出户,逃到我处安身立命。

回首往事,姐姐恍若隔世,如梦初醒。梦醒是残酷的,但当初那个梦还是美好的——姐姐仍作如是观。对于过去无怨无悔,只把它当成命中的定数;可以对一个男人失望,并不对爱情失望,继续做着少女般的绮梦,这就是我的姐姐,一个名叫海棠的女子的天生禀性。

对于这样一个女子,我无可奈何,只好听之任之。事实上,我的青春期深受姐姐的影响。信守着姐姐伟大的爱情观,我的脑子里也装满着傻乎乎的念头;我在爱情的旅途中懵懂前行,因而总跌得头破血流。弟弟讥笑我和姐姐:一对“难姐难妹”。

爱情是美好的,不管它是什么样的爱情;但人生仅有爱情是不够的,幸亏这一点姐姐已经悟到。姐姐终于开始埋首文学写作,说是要“待从头,收拾旧山河”,且直言要很快超过我,扬言要尽快名满天下,以多挣些银子供养女儿。“予岂好名乎?子不得已也。”她如孟夫子般摇头晃脑地对我说。我看着她,嘻皮笑脸地,笑了。

爷爷

浩浩人世,我与爷爷的感情最深。我在爷爷身边长大,农忙季节,常常跟爷爷扯牛绳。每到夏季,跟爷爷在地里看庄稼。田野里空气新鲜也凉爽,我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月亮,听爷爷讲古。有时候讲到小半夜。

花开花落,雁秋去春来。光阴流逝,爷爷老了。外出谋生,早不在爷爷身边。但我总觉得爷爷那慈祥的目光在看着我。去年腊月天,我到家乡出差,顺路看望爷爷。下了火车,我就朝爷爷承包的责任田走去。我想,这会儿也许老人家正在田里做活呢。

太阳三杆高了,天晴得好。我贪婪地看着家乡的景色。路很直,也宽阔,两边柳树、梧桐树,很茁壮,已成材了。朝远看,便是梨园、苹果园和桃园。爷爷栽果树也是好把势,土改后,就栽了10多亩,后来果树入了社,70年代搞大寨田,那些果树都砍光了。这几年,爷爷又栽起果树来。

老远,我就看见爷爷了,他戴着狗皮帽,穿着粗布长袍,扎着腰。旱烟杆插在腰间,烟荷包摆来摆去。爷爷手里拿着一把剪刀,在精心修剪果树。我心里一热,上前抓住爷爷的手。

爷爷一下子就认出我来,嘿嘿笑了半天,说道:“爷爷这几天眼皮直在跳,想是你要回来看我了。”

爷爷真的老了,眉毛胡子已经全白,牙齿脱落只剩一枚,那饱经风霜的脸上褶皱一层一层的。可那混浊的老眼里,仍然闪出熠熠的光芒,充满活力。嘴里吐出的热气,凝成水珠,挂在胡梢上,亮晶晶的。我紧紧握着爷爷的手,他的10个手指又粗又短,个个弯曲,骨节间长满疙瘩小刺,指上的裂纹像刀刻一样。我心里涌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鼻子一阵酸楚,说道:“爷爷,你这双手还是闲不住啊!”

爷爷笑着说:“惯啦!”

爷爷一生的习惯就是劳动,打我记事起,就没见他歇过一天。他的活路好是黄河滩上有名的,庄稼行里十八般武艺样样都利落。爷爷苦作一生,到了风烛残年,还这般做活,作为孙子,我无法表达自己的心情。我望了望这茫茫的大地,寒冬腊月中每一个生命,都是那么悄然,那么顽强。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对世界又是多么的赤诚。我用颤抖的手慢慢擦掉爷爷胡须上的水珠。

爷爷儿孙满堂,一人省一口,他也吃不完,可爷爷却说,吃自己刨出来的食才有味儿。村里分责任田,他非要二亩地不可。大伯和父亲都不同意爷爷要地,一是怕爷爷受累,二是怕人家说闲话。

爷爷这位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民,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谁能理解他的心情呢。爷爷气得好厉害,额上青筋勃起老高,胸口一鼓一鼓的,老眼里含满泪水,逢人便说:“我是个庄稼人,种了一辈子地,干活还能累死人?为啥不分给我地?”

爷爷犟起来,几头牛也拉不回来。最后还是分给他二亩河滩地。

爷爷不服老,日出而作,日没而息。二亩兔子不拉屎的老河滩,硬叫爷爷给改造过来了。这年冬天,爷爷要在河滩上栽果树,消息像一股风吹遍全村。有人说,这老爷子真是老糊涂了,这把年纪,等果树挂枝,说不定已成仙去了。也有说爷爷想活两辈子哩!

别人的话,爷爷一句也没听。他常常说:“儿女有不如自己有!”

爷爷想得很远,他不栽那种传统的果树,他栽上的梨树是一个叫“白雪酥”的新品种,听说汁美价高,梨树生长了五个冬春,枝条又黑又粗,已经一蓬蓬了。爷爷说,过年就能挂果了。

爷爷做起活来,还显得十分麻利,一把剪刀在手里运用自如。手指粗枝条,一下子就剪断了。他一边忙活,一边说道:“我记事的时候,咱这百亩河滩就只长草不长粮。现在上面政策好了,荒河滩成了宝地。你看大家见我的树长得好,也都栽上了。要不了几年,这荒滩就变成了金滩银滩啦……”爷爷说着,高兴地笑起来。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上大学的时候,认识了古典文学课的一位老师,她叫曲珊。当年的曲老师很漂亮,不是那种标致美人,但很特别。

我们是师生,也是忘年朋友,那时候的她还是单身。曲珊结婚的时候,已经是37岁,在此之前,没听说她有什么恋爱记录。她结婚的时候,我已经改行做记者,问过她的感情经历,她说:“既简单又复杂,一言难尽。该讲的时候,就会讲给你听。”

2003年初,曲老师回北京,给我打电话。问她此行的目的,她说:“既不是探亲也不是访友,是来参加葬礼。”我想,这是到了“该讲的时候”。

我们在北京亮马花卉市场对面写字楼的咖啡厅见面,地点是她挑选的,她说要买百合,买25枝百合,为了一个她牵挂25年的人。

我一直记得你在我的班上听课的时候那种样子。咱们认识有14年了吧?

还记得我结婚那天吗?好多朋友凑热闹,大家说我老公是个有福气的人,和我结婚,是找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女人,一张纯粹的白纸。我的确是没谈过恋爱,我只是暗中喜欢过一个人,一个长辈,他是我上中学时候的语文老师,年纪比我要大很多,足以做我父亲。

我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一句话,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清,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真正地暗恋过。她只看到了人自我的一面,没看到当一个人抛开自我之后去喜欢一个人的那种幸福。从我第一天感觉到他充满了我的内心开始,我就很幸福,一直到现在,都是这种感觉。

很多人描述自己的初恋对象,都会用英俊潇洒一类的形容词,我从来不这么说,那不符合事实。我的老师,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人到中年的一个小老头了。我愿意说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温和、沉静,他的眼神很纯净,我觉得那是多年来饱读诗书之后沉淀下来的一种修养。我记得那时候的想祛,就是如果他是我的亲人,该有多好!

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们班的班长,她的父母都是这个学校的教师,她家就住在学校的教师楼里。女孩子都是有这种小心眼的,我想接近他,就通过这个同学。我总是到班长家做功课,我们开着门,和筒子楼的楼道只隔着一个布帘,我能听见他下班回家的脚步声,有时候还能看见他的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从市帘外面经过。有多少人从那里经过都没关系,我一看就知道哪双腿是他的。看见他过去了,我就可以收拾书包回家吃饭,觉得这一天没有白过,心里很满足。

从班长那儿,我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他没有孩子,爱人是我们学校校办工厂的工人,原来,他的家乡在江苏农村,他的爱人是靠父母之命、媒的之言结婚的,没有什么文化。他到了北京之后,才把她从农村接出来。刚刚听到这些的时候,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有修养的男人会跟一个农村妇女一起生活?他们有共同语言吗?她能懂得他吗?这种感觉,让我多了一些对他的心疼和惋惜,我想他一定是不想抛弃糟糠之妻被人笑骂才维持这段婚姻的吧。

凭直觉,我知道他喜欢我。在他,那种喜欢没有超出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喜爱和欣赏;在我,我愿意相信,除了师生之情以外,还有那么一点男人对女人暧昧的钟情。我这么多年都是这么想的,如果没有这种像信仰一样的感觉,我也不可能坚持25年对他念念不忘。

因为我勤奋,最终,我做了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在中学时代,可能没有比课代表更小的“官儿”了,但是,当时那就是我的梦想。我终于可以替他做事了——我要收大家的作业、作文、卷子,收齐了交给他,这样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他的办公室;我要把他改完的作业、作文、卷子发给大家,这之前,必然先要到他的办公室去拿。我比别的同学更有理由接近他,这有多好!我不善于写作,虽然这么多年都在教中文,可是高中时代最后那一年,我跟我自己较劲儿,拼命要把每一篇作文写好,为了博得他的表扬。活了大半辈子,我没写过情书,高中时代的我,把每一次作文都当成写给他的情书。他改过的作文本,我一直收藏着,那上面他用红墨水笔写的评语都褪色了。每当拿出来重新看的时候,我还是能体会到当年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虽然我们后来通信,一通就是很多年,但是没有一封信给我的感觉胜过当年他给我的评语。

高中最后一年,我要参加高考。就是在那个最紧张的时候,我得到邀请,去他的家。我还记得那是下午放学之前,他给我们上完最后一节语文自习。他走到我的课桌边上,弯下腰跟我说:“晚上来我家吃饭好吗?我想跟你谈谈高考的事情。”我紧张和兴奋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赶紧点头。他说把地址写给我,我脱口而出说不用了,我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说完了我自己也傻了,这不是把秘密告诉人家了吗?他笑了,笑得特别温柔。

他家虽然小,但是能看得出师母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人,里里外外一尘不染,什么东西都放得井井有条。这么多年,在我的印象里,师母是一个贤惠、善良的女人。而且,在我结婚之前最后一次去看望他们的时候,我意识到师母其实才是最了解我的心思的人,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爱上了她的丈夫,虽然我从来没有以为这份感情能被人看穿。那天师母送了一只工镯子给我,包在一块红色的绸子里,她说:“孩子啊,你终于要出嫁了。这是我当年嫁给你老师时候的聘礼,还有一只,我留下了。等有一天我老了,再交给你。我们没有孩子,这些年,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孩子,当成我们家人。”女人和女人,永远是最能互相了解的,有时候,并不需要互相交代什么。

就是在那天,我决定要考中文系,而且,我要做老师,和我的老师一样的老师。那以后,我就像得到了什么许可似的,可以经常到老师家,他也愿意我去,我能感觉到,他甚至比我更希望我能考上大学,能如愿以偿。我挺顺利的,以我当年的学习成绩,上大学是个奇迹。我更愿意相信这是感情的力量,让我在最后的阶段废寝忘食。

说起来,在那个时代,我应该算是女孩子中比较勇敢的人,我选择了把我的感情说出来,不管能不能有结果。那是我上大学之后的第一个春节,很多同学一起去看老师,我们到了他家。热闹之后,大家陆续告辞,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他执意要送我。我们穿过小小的操场走到学校大门口的一条小路上,他说着一些叮嘱的话。我忽然觉得很感伤,刚刚吃饭的时候,我看见他的头发已经白了很多,在灯下闪着银光。我的老师他老了,我喜欢的这个男人已经开始老了,而我,还是没有真正的长大成人。我拉住了他的胳膊,说我有话说,要停下来,面对着他才能说出来。他没有挣脱我的手,很温和地停下来,说好。他的微笑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很温柔,让我不能平静,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一直站在我面前,等着我说话。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准一能知道的是他的姿势和笑容始终如一。我终于说了。我告诉他我是为了他才拼命学语文的,为了他,我选择了他一辈子从事的职业,为了他,我曾经搜索枯肠要找到一个理由才能到班长家做功课,就是想看着他的双腿从我的视野里穿过……我还说了什么,当时就不记得了。

他一直默默听着,直到我停下来,注视他的眼睛。他把胳膊从我的手中抽出来,慢慢地抬起来,摸摸我的头发。他的手从我的头发上滑下来,落得很轻很轻的。我不能料想他会说什么,更不能料想这些话说出来之后他会怎么看待我。我能做的只有等待,那时候的等待现在想起来比这25年都长。

他说:“孩子,我知道。”他的声音特别平静,没有一点波澜起伏的激动,也没有因为被一个学生爱上而来的那种不安,都没有,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个字。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他问我:“你想知道我和你师母的过去吗?”我像被什么东西勾住了灵魂一样,点头,然后还是等待。他拉着我的手,走到路灯下,示意我坐在马路牙子上。我坐好了,他开始讲一个比我今天告诉你的这个故事更老的故事。

他和师母是同一个村子里一起长大的孩子,他们是青梅竹马。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家人的生活就靠父亲一个人来维持。师母的妈妈是一个非常厚道的人,不忍心眼睁睁看着这一家四个男人衣服破了没有人补、回到家里没有热乎的饭菜吃,竟然做了一个在当时让全村人都觉得震惊的决定,她让自己的女儿在没有婚礼的情况下去做了这个家里的女主人,照顾他们的生活。那年,师母不满16岁,是整个村子里惟一一个没有“名正言顺”的新娘。他家很穷,能给师母的聘礼只有母亲去世留下的一对玉镯子。后来,他得到机会可以到城里上师范学校,师范学校是不需要学费的。即使是这样,也足以让这个清贫的家庭更清贫。师母和他们全家一起供养他这个走出农村的“秀才”,后来,辗转中,他有了更多的机会,能到北京,能当上中学教师。

那天,我知道了他们为什么没有孩子。在他一次回乡探亲之后,师母怀孕了。但是很不幸,那个孩子在3个月的时候流产了,师母当时还在家乡的小工厂里上班。这次流产差一点让师母送了命,结果是她再不能生养孩子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他给我讲他和师母的经历那天是我一辈子最难忘记的日子。我想我还太年轻,还来不及去明白什么叫做责任,什么叫做知恩图报和相依为命,什么叫做无私地去爱一个人。但是,我明白另一个道理,就是即便我对他有最深厚的感情,和师母为他做的一切比起来,也微不足道。

那天晚上之后,我再也没有提起过我对他的感情,我想从心里把他当成一个我敬仰的老师、父亲、朋友。我常常去看望他们,每次去,我会带着新鲜的菜和水果,我会记得他家的煤气罐是什么时候换的,大约什么时候会用完,我会和师母一起拆洗过冬的棉被……师母也会买好看的毛线替我织一件厚实的毛衣……在那天晚上之后,和以后的很多年里,我成了他们的女儿。

我觉得特别幸福,真的。我想我一辈子有幸结识这样的一个家庭、这样的一对夫妻,真的是我的福气。我看着他们一起慢慢地老了,退休之后,老师牵着师母的手,两个人一起去买菜、遛早,老师坐在窗户边上看书,师母在一边择菜或者戴着老花镜做针线,那些情景让我觉得特别温暖。

曾经,我给老师写信,问过他:你爱师母吗?不是那种包含着责任的爱,而是一个男人对一个爱惜自己、懂得自己的女人的爱。他在回信里是这么写的: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不惜生命;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放弃一生只有一次的风光出嫁的机会;一个女人一辈子不会有怨言地默默陪伴你,不管生活是艰苦还是顺遂,她不会因为身处逆境而离开你,不会因为衰老和贫病而厌弃你,她不要求回报,惟愿与你长相守。这样的女人,如果你是男人,你会爱她吗?

我曾经把这封信给我丈夫看,他说:“曲珊,可能今后我们的孩子都已经不能理解这种感情了,但是,我觉得咱们还是会为了这些感动。”我觉得我丈夫说的话也正是我想说的。

是师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老师不行了。她说:“你要是能回家,就来看看他吧。”就这么一句话,我和丈夫放下工作和孩子就回来了。我是在医院里见到他的,已经没有呼吸了,安安静静的一个人,面容特别慈祥。

说到这儿,我要感谢我的丈夫,他了解整个25年的故事,但是他从没有剥夺我保留心里这份爱的权利,他说他和我一样尊重老师的人品,他以我有这样的一个“家庭”为荣。

师母在老师火化那天把另一只玉镯子给我了,还是包在一块小红绸子里,她用那么老的手颤巍巍地打开、拿出来、给我戴上,她说:“孩子啊,要是有下辈子,我宁愿咱们还是一家人。”师母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多少年潜伏的一点惭愧没有了,我想我也应该算是一个高尚的人吧,至少,在我怀疑他们的婚姻的时候,我没有霸道地介入,在我了解了他们的婚姻之后,我被这里面高尚的精神所打动。我还是能够敬佩和维护一种美好的感情的人。

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

曲珊在QQ的留言板里为我的这篇访谈留下了这样的结尾:

那是一段古典的爱情,在这个被时尚充斥、一切都在出现之初就意味着马上要被淘汰的时代,我怀念古典的爱恋,那是我灵魂深处一场永远不会落幕的演出。

现在的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是一个敬业、护家的男人的妻子,我在柴米油盐和为生计奔波之中渐渐体会到幸福的真谛。长相守是每一对恋人的理想,而实现这个理想,需要一辈子的时间、耐心、智慧和包容,还有一辈子的奉献和担当。

我觉得我找对了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找对了人之后,剩下的就是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

外婆的刀削面

差不多七八岁的时候,我被母亲送到了外婆家。

我至今仍不知道母亲为何要将我送到那里去,大约是我太过顽劣的缘故吧。我记得,当时的我很不情愿到外婆家去,曾用了各种啼笑皆非的方法来抵制。但最终,我还是被母亲拖去了那里。虽然我为此忿忿不平了三天之久,然而,现在想起来,我实在是应该感谢母亲的决定的。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外婆那里还没有通公路,我和母亲这一路便好一阵走。待到怀揣糕酒、手携娇儿的母亲走了个七折七回,人困脚乏之际,看见满头白发满面红光的外公,一路小跑着接了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儿时的我很怕外公,怕他满脸的络腮胡子和刀锋一样刚劲的皱纹,更怕他胡萝卜般粗细手指的大手,惟独不怕他抱我。母亲说,我刚出生的时候,外公就抱过我。那时是夏天,他似乎怕我热,便直着小臂抱我,托着我,满村子地绕,逢人便讲:“这是我外孙。”

外公的出现,使我规矩了很多。得以喘息的母亲便和外公说笑着走进村里去。七拐八折地走了好一阵,柳槐相遮映的外婆家便出现在眼前。

花白头发,笑眯眯的外婆早已等在门口。她嗯啊地应着母亲的问候,伸手挡开母亲双手捧过的糕饼,蹲下身拉我到她怀里去,硬硬的手指摸着我的头,笑着说:“俺家亮亮又长高哩。”我却嘟着嘴,老大的不高兴,我不喜欢这里,我觉得这里不是我的家。

一家人笑语欢声地往屋里去,除了被母亲踢了一脚的我。

屁股的疼痛,使我抽着鼻子,满脸的痛苦状,外婆悄悄地塞一块糖给我,然而不管用,我含着精,嘴里呜呜地响。

午饭的时候,外婆端上一盆饽饽来。

饽饽的样子,很像是我们所说的馒头。或者它就是馒头,只不过叫法不同罢了。外婆蒸的饽饽,实在好吃得出奇,刚出锅的时候,带着微微的黄,不似城里食品店的馒头,白得扎人的眼,叫人一见便失了胃口。抓一个饽饽在手里,软软的烫一烫手,整个人都暖了起来,连心都软软烫烫的。就着腾腾的热气,尽着性地咬一大口,嫩嫩的香便流满了嘴,滚滚地淌到胃里去。软软甜甜的滋味,留在舌齿之间,叫人难以忘怀。

然而,我最难忘的,却是外婆精心调制的刀削面。

第一次吃到外婆的刀削面是在母亲走后不久。自小生活在母亲身旁的我,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忽然感到莫大的委屈。嘴一张,外婆的糖块箭拔弩张地飞了出去。还未等外公外婆反应过来,我已哇哇地痛哭起来。

外公古铜色的脸上立时渗出了汗珠,他喂我糖,给我买花花绿绿的贴纸,甚至用肩膀驮着我去看大牛家娶媳妇。我却丝毫不理会急得团团转的外公,自顾自地,张着大嘴嚎啕痛哭。

外婆一声不响地看着我,她悄悄走去了厨房,在那里叮叮当当地忙了起来。当我哭到荡气回肠之时,外婆也颠着小脚送出一碗面来。

一阵异香使我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

“吃吧,孩子。”她挑着面往我嘴里喂。

迟迟疑疑地,我咬了一小口。这的确是一小口,小小的嘴,轻轻地咬,但就是这一小口,却足以令我破涕为笑,我吮着舌头,响响地嚼着面,双眼再也离不开那碗和筷子。

从此,每当我哭闹的时候,外婆总要做面给我吃。

我至今也无法知道外婆是如何将一碗普通的面做到如此好吃的。听外公说,外婆年轻时便长于做面,尤其是刀削面,更是出名的好吃。我曾亲眼见过外婆做面,那的确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得来的。首先,你必须有一身的力气,否则,单是做面条的面你便揉不来。揉得小了,面软,刚一出锅便粘在一起,缩成一坨面糊,吃不出任何味来。外婆揉面的时候,总是用着全身的气力,使劲地压下去,又用力地揪上来……直到那面硬到当当响,外婆才去揭开那口特大号的铁锅。

削面更是一个细致活儿,完全可以用赏心悦目来形容。外婆把笨拙的菜刀灵巧地上下挥舞,飞动的刀片仿佛翻飞的蝶翅,刀刀都险险地擦过手指,却永远不会削上去,闪着寒光的刀口吞吐着粉白的玉片,飞花溅玉地落入滚开的水中,晶莹的水花落到锅沿上。外婆所用的汤料,不过是紫菜海米和葱姜蒜白之类,最多加一个鸡蛋,这一锅的鲜味儿就齐全。滚滚地煮一会儿,热热地捞上来,再浇一大勺油花儿四散的面汤,画龙点睛般地点几滴香油,无上的美味热气腾腾地横空出世了。

抱着外婆家特大号儿的海碗,一路倒着手到屋里去,趁热呼啦啦地吞一气,那滋味儿,玉帝都坐不稳。

举着那碗面,吧卿着嘴去逗邻家的狗子,是我那时最爱做的事了。

做得多了,死没出息的狗子就哭起来,这时候,慈爱的外婆便叫狗子进来,要我分一半给他吃。我若高兴,便挑几根给他,若是心里烦,我就把碗抱在怀里,死也不松手。笑眯眯的外婆也只好另做一碗来。

现在想起来,在外婆家的那几年,大约是我这几十年的生活中最幸福的时光了。

我一天天地长大了,外婆却日渐苍老起来。她挺直的腰杆弯了下去,矫健的步伐也开始蹒跚,无法再时常做面给我吃了。我也渐渐懂事,不再缠着她要面吃。我不想看到她满头大汗地做面的样子,真的不想。

初中快毕业的时候,母亲要我回城去考高中。我不愿离开外婆,便处处躲着母亲。母亲无奈,只得叫外婆来劝我,外婆却一声不响,她佝偻着腰,一步一挪地去了厨房。

中午的时候,母亲喊我吃饭,我没有吱声,外公来叫,同样没有回答。直到外婆来了,我才磨蹭着走出门去。但我被惊呆了,我被桌子上满满的一锅面惊呆了。我回头看着外婆,外婆眼红红的。她捞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细心地调上香油和醋,颤巍巍地递给我。

我无语,我知道外婆的意思,我只是低着头,大口地执着面。饭后,母亲又小心翼翼地说要带我回去,我什么也没说。

回城的那一天,外婆拄着拐杖一直送我到村门。她死死地拉着我的手,丝毫不肯放松,外婆的手还是硬硬的,掌心却有些凉,不似以前的温暖。

班车来了,外婆猛地推开我的手,背过脸去。

我的泪早己蓄满眼眶,但我咬住了嘴唇,拼命地忍着。

车门打开了,我低着头冲上去,木然地坐在座位上,呆呆地看着自己的鞋尖。

车里空空的,像极了我的心。车子动了,飞滚的车轮将外婆远远地抛在后面。我再也无法忍受这感觉,急急地扭过头去。外婆的身影小小的,她挥着手,在脸上抹着什么。我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它自眼眶奔涌而出。

十几年过去了,外婆送我回城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去年春节,我去看外婆。得到消息的外婆早早便坐在村口的青石上等我,旁边站着我的小表弟,外婆的眼早已花了,她已看不清过往的行人。

看到我走出车门,小表弟拍着手叫外婆:“姥姥,姥姥!表哥来了!”外婆颤颤地站起来,她拉住我的手,硬硬的手指去够我的头。

“俺家亮亮又长高了哩。”她咧开了空空的嘴。

外婆不知道,我已有很多年不长个儿了。她够不着我的头,只是因为她的腰越来越弯了。

我的心酸酸的。

到了家中,外婆放下拐杖就去做饭,谁也挡不住。不用说,她一定是去做刀削面了。幸好小姨已经把面做好,外婆只不过把面下到锅里,坐等面熟罢了。

好一会儿,被小表弟扶着的外婆才把面端到了屋里。“吃吧,孩子。”她把面送给我。

我吃了一口,愣住了,面是苦的。

外婆笑眯眯地说:“听说你要来,俺一早儿就叫你姨做好了面。知道你口重,俺就多放了点盐。”外婆的手抖抖地指着柜子上的一个玻璃瓶。

我顺着外婆的手指望去,那哪里是什么盐,分明是满满的一瓶碱。

外婆真的老了!

我似乎应该说些什么,但我觉得我更应该保持沉默。

津津有味地,我把那面吃完。

滴水之恩

紫红色的天空渐渐变得暗黑,我握着桑木棍,孤单地走在村路上。

来时搭的是一辆热热闹闹的赶集的班车,到乡场便去寻找据说矗立在附近田野中的“字库”古塔。

第一次到这个金黄菜花亦开亦败的陌生乡间,绕过好些小桥流水人家,才找到了青麦田里残存的白色石塔。再弯弯绕绕寻回先前下车的小街时,墟场早已散尽了。

街角凉粉摊前头裹苗帕的老妇人的回答更叫我失望:“班车一点过就没有了,要是你早些到,还可以搭摆摊的货车。”我知道那种货车,拖拉机的拖斗上堆满货包,人坐在高高的包垛上,一不小心便会被甩下车来。

现在,便是那样的车,我也情愿冒险搭乘了,然而,这会儿,什么车也没有了。

“在那里住一晚,明早再搭班车走嘛。”老妇人指指对面一家写着“迎宾旅馆”的木楼对我说。

但我无论如何也得赶回去,明早还得上班呢。走三十多里路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我根本不认得返回的路径。老妇人指点我沿这条乡路一直朝东走,别走岔路就可以走回去了。“小心哟,这个季节山里有蛇。”她顺手砍下一截桑木枝给我。雷声从远处沉沉压过来,闪电在天边耀眼地勾勒……我一边走一边看有没有经过的车可搭。一辆卡车嘶吼着爬上山坡。我在路边挥手,司机不知是怕麻烦还是没看见,从我身边呼地开了过去。

山下沟坳里,几户人家的窗格透出昏黄的灯光来。雷声越滚越近,大雨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瓢泼而下。只得加紧步子,快快地走在窄路中央,担心蛇会摹然从路边草丛间钻出。

终于又有一辆小拖车开来了,这次被我拦在了路中央。

车停下来,我跑到驾驶室窗下。

没想到,司机竟会是那个人。

去年夏天在山区小镇见习期间,有一天将散集,在街上闲逛时看见了他。

当时,他衣衫不整地斜靠在土墙根下,胡须很长、头发蓬乱,无神地半翕着眼。人们在他身边窃议着,却不愿多事,怕帮助这样一个来路不明的人会惹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这个潦倒的人并没有在面前放一只乞讨钱币的碗,但我确信,他一定是又渴又饿了。几步之外有个茶水摊,还卖着白糕,我去买了一杯水一块糕递给他。

他无神的眼并没有因我的热心而闪亮,他甚至不抬眼看一看,自顾自吞食起来。

“快散集了,要去哪里,你也该去了。”我规劝了那个流浪汉一句,便走开了。

已过了几个月,眼前这个人虽然整洁而精神,我还是认出了是他。

“去马山吗?”我焦灼地问。

“去马山?”他迟疑了一会,让我上车。

道着谢坐进驾驶室。小拖车颠簸着,他燃着的烟头,红红的亮点忽明忽灭。

“你是马山人?”他问。

“不是,我在那儿见习。”

他有点失望:“我倒曾遇到过一个马山人呢,那真是个好人。”

“你去过马山?”

“去过。”

话题断了,黑暗中,他似乎笑了笑。

四周静静的,只有雨点叩窗的脆响。他忽然说:“说起来那次去马山,怪难为情的。那时我赌输了,输得精光,被撵出来,流落到马山,有个人给我水喝,给我吃的,可惜我不认得她,要不,真得好好谢她。”

“就为了那个人送你一点水一点吃的吗?”

他不屑地看我一眼,深深吸口气:“你不懂,我那时候心灰意冷,没脸回家,她劝我:‘快散集了,要去哪里,你也该去了。’我听了她的劝告,回家了。唉,我真的说不出的感谢她,要不是她那一杯水一块糕一句话,我现在还不晓得会怎样呢。”

他没有认出我来。我心中有掩饰不住的喜悦,想不到那件小事会对他帮助那样大。

我决定不提看见他潦倒情形的就是我,每个人都有尊严,我要让他拥有一份完整的助人的快乐和自豪。

“我也很感谢你,要不是搭上你的车,这会我还在山路上挨雨淋呢!”

他听了果然高兴:“其实你也不用谢我,要谢该谢那个给我水喝的人。那次之后,我才晓得,人有时候是多么需要旁人帮一把。”

“马山到了!”他刹住车。

我道着谢,请他下来喝杯热茶休息一会,他一边倒车一边说:“我还得赶回去运货呢——本来,我的车是不到马山的。再见!”

没想到,爱心热心这枚风信子这样快就传来我身边。

夜色中,雨滴在地上,溅出了大朵大朵亮丽的水花…

妹妹的信

我和弟弟离家读书后,妹妹就是家里惟一的“文化人”了。母亲没读过书,父亲读的书不足以将一封信写完整。总之,我们与家里的通信联系全靠妹妹来执笔。

“文化人”是我们送给妹妹的称呼,其实她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她是自己主动弃学的。家里拿不出足够的学费,当时大概也就几块钱吧。老师说,再不交齐学费就不要读书啦!第二天,妹妹就把一张破桌子和一把断了腿的椅子搬回家了。结果挨了母亲一顿骂。母亲骂她时有这样的内容:“今后连给你哥写封信都不会!”母亲骂过之后也没别的办法,她确实拿不出那几块钱的学费来。

妹妹赌气不上学时,确实没认识到“写封信都不会”的严重性。但她马上就认识到了。一个小学三年级没读完的农村女娃,要担负起与两个在外求学哥哥的通信任务。当然,她还得干活。她干完活后晚上伏在煤油灯下写信,像个被老师罚抄作业的学生。实际上,给两个哥哥写信,成了妹妹弃学后特殊的“家庭作业”。

这些情况是我收到妹妹第一封信后才知道的。这封信很短,有很多错别字,她陈述了不再上学的理由:她在家里帮忙做事我们会安心些——她说得不对,我们并不安心,而是更加愧疚。

记得那封信的结尾是这样的:“今天就写到这里吧,我还要给小哥写一封信呢。”

后来我发现,妹妹每封信的结尾都要写上这句话。后来我还知道,她写给弟弟的信的结尾是这样的:“今天就写到这里,我还要给大哥写信呢!”回家后问她:“你是不是每次要同时写两封信?”她想也没想便说:“不是啊,我写一封信要好久的。”

原来,她认为既然是一封信,就应该多写一点字,可又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便有这个“通用式”的结尾。她有两个哥哥,便想到用这个似乎是顺手拈来的句子凑字数。

母亲说,妹妹写信从不让人看。虽然家里谁也看不懂,她还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认认真真地写,旁边摆上她三年级下学期发的课本——一副真正做学问的样子,所以后来我称她为家里的“文化人”。

信写完,也不读给父母听,只是说:“都写上啦都写上啦!”母亲对她说:“你不念,你哥还是要看的啊!”她说:“看就看呗!

我们放假回家,她便提前打招呼:“不要笑话我写的信哦,不然我就不写了。”

我们还是要说:“写得好写得好,错别字越来越少了。”

说真的,妹妹的信中,错别字的确是越来越少了。后来听说,她写信和发信也没原来那么害羞了。我们那儿发信,要走到十几里地的小镇上去发。她出去发信时,不再将信揣在口袋里,而是大大方方地拿在手上,遇到熟人问,她还要将它扬起来,自豪地宣称:“给我哥发信去!”在她看来,这确实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在我们那小村子里,只有妹妹能够说这样的话,因为她有两个哥哥上了大学。

弟弟考上大学后,家里更困难了。妹妹来信的内容也有了变化。这样的句子开始频频出现在妹妹的信中:“哥,这次又让你失望了,家里还是没有钱寄给你,怕你着急,先写一封信给你……”在穷困中长大的孩子心是比较硬的,可每当看到妹妹的信,看到信中的这些句子,就忍不住要掉泪。

妹妹的来信虽然句子不太通顺,可我都能够读懂。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考虑到我的回信妹妹能否读懂。我上小学时写字是很规矩的,后来就越来越不规矩了。后来发现,我竟然一直在用那些龙飞凤舞的字,在对付一个小学三年级没上完的学生!直到妹妹来信说:“哥,你写的字又有好多我不认识……”

此后,我给一些同学写信,怎么笔走龙蛇都没问题。但面对信笺,一旦记起是在给妹妹回信时,我马上就变成了一个端端正正的小学生……

唯一的听众

用父亲和妹妹的话来说,我在音乐方面简直是一个白痴。当然,这是他们在经受了我数次折磨之后下的结论,在他们听起来,我拉的小夜曲就像是在锯床腿。这些话使我感到沮丧和灰心。我不敢在家里练琴,直到我发现了一个绝妙的去处。就在楼区后面的小山上,那儿有一片很年轻的林子,地上铺满了落叶。

第一天早上,我蹑手蹑脚地走出家门,心里充满了神圣感,仿佛要去干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林子里静极了,沙沙的足音,听起来像一曲幽幽的小令。我在一棵树下站好,心剧烈地跳起来。我不得不大喘了几口气使它平静下来。

我庄重地架起小提琴,像一个隆重的仪式,拉响了第一支曲子。但事实很快就令我沮丧了,我似乎又将那把锯子带到林子里。我懊恼极了,泪水几乎夺眶而出,不由地诅咒:“我真是一个白痴!这辈子也甭想拉好琴!”当我感觉到身后有人并转过身时,吓了一跳,一位极瘦极瘦的老妇人静静地坐在一张木椅上,她双眼平静地望着我。我的脸顿时烧起来,心想这么难听的声音一定破坏了这林中和谐的美,一定破坏了这位老人正独享的幽静。我抱歉地冲老人笑了笑,准备溜走。

老人叫住我,她说:“是我打搅了你吗,小伙子?不过,我每天早晨都在这儿坐一会儿。”有一束阳光透过叶缝照在她的满头银丝上,格外晶莹。“我猜想你一定拉得非常好,只可惜我的耳朵聋了。如果不介意我在场的话,请继续吧。”

我指了指琴,摇了摇头,意思是说我拉不好。

“也许我会用心去感受这音乐。我能做你的听众吗?就在每天早晨。”

我被这位老人诗一般的语言打动了;我羞愧起来,同时暗暗有了几分兴奋。嘿,毕竟有人夸我,尽管她是一个可怜的聋子。我拉了,面对我惟一的听众,一位耳聋的老人。

她一直很平静地望着我。我停下来时,她总不忘说上一句:“真不错。我的心已经感受到了。谢谢你,小伙子。”如果她的耳朵不聋,一定早就捂着耳朵逃掉了。我心里洋溢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很快我就发觉我变了,家人们表露的那种难以置信的表情也证明了这一点。从我紧闭小门的房间里,常常传出阿尔温·舒罗德的基本练习曲。若在以前,妹妹总会敲敲门,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说:“求求你,饶了我吧!”我现在已经不在乎了。我站得很直,两臂累得又酸又痛,汗水早就湿透了衬衣。但我不会坐在木椅子上练习,而以前我会的。不知为什么,总使我感到忐忑不安甚至羞愧难当的是每天清晨都要面对一位耳聋的老妇人全力以赴地演奏;而我惟一的听众也一定早早地坐在木椅上等我了,并且有一次她竟说我的琴声能给她带来快乐和幸福。更要命的是,我常常完全忘记了她是个可怜的聋子!

我一直珍藏着这个秘密,直到有一天,我的一曲《月光奏鸣曲》让专修音乐的妹妹感到大吃一惊,从她的表情中我知道她现在的感觉一定不是在欣赏锯床腿了。妹妹逼问我得到了哪位名师的指点,我告诉她:“是一位老太太,就住在十二号楼,非常瘦,满头白发,不过——她是一个聋子。”“聋子?”妹妹惊叫起来,仿佛我在讲述天方夜谭,“聋子?多么荒唐!她是音乐学院最有声望的教授,更重要的,她曾是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而你竟说她是聋子!”

我一直珍藏着这个秘密,珍藏着一位老人美好的心灵。每天清晨,我总是早早地来到林子里,面对着这位老人,这位耳“聋”的音乐家,我惟一的听众,轻轻调好弦,然后静静拉起一支优美的曲子。我感觉我奏出了真正的音乐,那些美妙的音符从琴弦上缓缓流淌着,充满了整个林子,充满了整个心灵。我们没有交谈过什么,只是在这个美丽的清晨,一个人轻轻地拉,一个人静静地听。我看着这位老人安详地靠在木椅上,微笑着,手指悄悄打着节奏。我全力以赴地演奏,也许会给老人带来一丝快乐和幸福。她慈祥的眼睛平静地望着我,像深深的潭水……

后来,我已经能足够熟练地操纵小提琴,它是我永远无法割舍的爱好。在不同的时期,我总会遇到一些大家组织的文艺晚会,我也有了机会面对成百上千的观众演奏小提琴曲。我总是不由地想起那位耳“聋”的老人,每天清晨我惟一的听众……

人狼情

众所周知,狼的本性是凶残的。在人们的心目中,这似乎形成了一个不可改变的观念。而我所经历的一件事,却使我改变了对狼的本性的看法。

那是1964年10月,我们云南省队的一支汽车测量普查小分队,在滇西北地区进行普查找矿。工作车是由一台戛斯—63汽车改装的,车厢为封闭式,测量仪器固定装在车内,接收器放在车厢顶上。我们小分队一共八个人:一名司机,三名技术人员,四名武装警卫战士,他们每人配备一支冲锋枪和一支手枪。

10月中旬的一天早晨,我们离开了纳西族聚集的秀美的小城丽江,依依惜别了巍峨壮丽的玉龙雪山,经石鼓镇向西北方向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所在地——保和镇进发,完成我们普查任务的最后一站,然后返回昆明冬训。出发前,一位纳西族老乡搭我们的车一道去维西。过石鼓镇以后,我们沿着金沙江上游向西北方向前进。10点多钟,我们到了小镇巨甸,稍事休息后继续向正西进发。路上积雪越来越厚,尽管我们工作车的车轮较宽,花纹也大,并有前加力,但仍然不时打滑。下午两点多钟,面对路面上半尺厚的积雪,汽车终于无能为力,喘着粗气,车轮飞转,就是不能前进。但也绝不能后退,控制不住就有滑下山崖的危险。我们的人,包括纳西族老乡,一齐下来推车,并找些干树枝打眼,汽车艰难地一步步前进。正在这时,我们几乎同时发现,在我们车后200米的路上,一群黄褐色的东西慢慢向我们靠近。是牛群?不像;是狼?颜色不对。北方的狼大多是灰褐色的,怎么发黄呢?我们正惊疑、猜测,纳西族老乡急喊:“上克(去),上克,赶紧上车克,这是一群饿狼。”我们不禁大惊失色,急慌慌爬上车,司机小王赶紧发动车,加大油门,前后加力,车还是在原地空转,真急死人了。这可怎么办?这时狼群已靠近汽车,好家伙,一共八只,只只都像黄牛犊儿似的,肚子吊得老高,后腿显得更细。战士小吴抄起冲锋枪奔向后车门,纳西族老乡大喝一声:“干那亚(干什么)!”他一手夺下小吴的枪,高声道:“绝不能开枪打,打也打不着,枪一响,它们或钻到车底下或拐进树林,我们可就完了。狼群会不顾一切先把车轮咬坏,把我们看起来,然后召集更多的狼和我们拼命。”我说:“那可怎么办?”老乡说:“别急,有办法。雪封山了,狼找吃的东西难了,一个个饿疯了,车上可有吃的?”我们几乎同声回答:“有。”“那就扔下去给它们吃!”老乡像是下达命令。我们七手八脚把从丽江买的准备带回昆明的腊肉、火腿,还有十分珍贵的鹿子干巴,一块块、一串串往下丢。八只狼眼都红了,大吼着扑向这些食物,第一批丢下去的东西,一眨眼就吃光了。

但它们不走,八只狼排成一排坐下盯着后车门。老乡继续下达命令:“再丢下一些!”我们车上放的肉品足有100多斤,豁出去了,保命要紧,扔吧!第二批大约50多斤肉品飞出了后车门。八只狼又是吼着扑向食物,但吃的速度明显慢了,眼见每只狼肚子渐渐大了起来,吊得不那么高了。也就一袋烟工夫,八只狼还像刚才一样,整齐地坐着,盯着后车门。老乡看着我们每个人,异常坚定地又发了话:“还有吗?一点儿不留地丢下车,等我们回来从丽江再买,千万别心疼。”我盯着这位我们刚刚相识的纳西族老乡,心里说:我们还回得去吗?按照老乡的要求,我们将车上所有的肉品,包括我们特别舍不得的一点鹿子干巴,还有十几包饼干全都甩下车去,八只狼又是一阵大嚼,吃完了肉又试探性地嗅了嗅那十几包饼干,没动它们。这时我清楚地看到八只大狼的肚子已滚圆滚圆,目光开始变得温顺,不再横排坐着,其中一只狼围着汽车转了两圈儿,又朝车前方跑去,其余七只狼没动。不一会儿,那只狼又跑回来,带着那七只狼朝松林钻去。

我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司机小王也从驾驶室下来,朝我们深深呼了口气,意思是说:“好险哪!”我们又开始推车,仍然无济于事,看来我们今天有可能被困在这里,如果再遇上另一群狼可就彻底完了。

正在这时,我们看见那八只大狼又钻出松林,跳到公路上。奇怪的是每只狼的嘴里叼着一根大树枝,不知它们又想干什么?我们只得又爬上车,警惕地观察着。司机小王干脆把头从驾驶室里探出来,我也打开一扇门窗看着群狼到底要干什么?只见八只大狼把口里叼着的树枝分别放到汽车两个后轮下面。哈哈!狼给汽车打眼了,我高兴得大叫起来,狼见我大叫,只是朝我望了望,我也发现狼的眼光里没有敌意。接着八只狼一齐钻到车底,我正不解其意,却见汽车两侧积雪飞扬,一部分雪飘到山下,一部分雪堆向路边。不一会儿,八只粮又从车底钻出来,跑向车的前方,头朝前,尾朝车头一字排开,嘴一齐拱到雪里,朝前拱去,然后又头对头一边四只,一齐用强有力的后腿向后扒雪,路面渐渐露出来。我眼里滚动着泪花,大呼小王:“狼帮我们推雪了,赶快发动车。”车果然启动了,徐徐向前。纳西族老乡也激动得和我们紧紧抱在一起。车向前,狼向两侧闪开,又一齐朝后跑去把树枝衔了回来,车子刚好行到积雪厚的地方,又空转打滑了。八只狼又重复着刚才的动作:先打眼,后扒雪,就这样每重复一次,汽车就前进一段。大约重复了十来次,车向前行进了一里多地,也就到了山顶,再向前就是下坡路了。

汽车到达山顶后,狼不再叼树枝了,在我们车后仍然是一字排开坐着,不同的是,有一只狼稍稍向前。老乡告诉我们,那是头狼,主意大概都是它出的。我们激动极了,一起给狼鼓掌。可是这八只可爱的狼似乎没有什么反应,只定定地望了望我们,然后头狼在前,其余随后,缓缓地朝山上走去,消失在松林中。

疯娘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媳妇们常对着那女子吐口水,有的媳妇还上前踹几脚,叫她“滚远些”。可她就是不走,依然傻笑着在村里转悠。

那时,我父亲已有35岁。他曾在石料场子干活被机器绞断了左手,又因家穷,一直没娶媳妇。奶奶见那女子还有几份姿色,就动了心思,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我家“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父亲虽老大不情愿,但看着家里这番光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结果,父亲一分未花,就当了新郎。

娘生下我的时候,奶奶抱着我,瘪着没剩几颗牙的嘴,欣喜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带把的孙子。”只是我一生下来,奶奶就把我抱走了,而且从不让娘靠近。

娘一直想抱抱我,多次在奶奶面前吃力地喊:“给,给我……”奶奶没理她。我那么小,像个肉嘟嘟,万一娘失手把我掉在地上怎么办?毕竟,娘是个疯子。每当娘有抱我的请求时,奶奶总瞪起眼睛训她:“你别想抱孩子,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即使不打死,我也要把你撵走。”奶奶说这话时,没有半点儿含糊的意思。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尽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是奶奶一匙一匙把我喂大的。奶奶说娘的奶水里有“神经病”,要是传染给我就麻烦了。

那时,我家依然在贫困的泥潭里挣扎。特别是添了娘和我后,家里常常揭不开锅。奶奶决定把娘撵走,因为娘不但在家吃“闲饭”,时不时还惹是生非。

一天,奶奶煮了一大锅饭,亲手给娘添了一大碗,说:“媳妇儿,这个家太穷了,婆婆对不起你。你吃完这碗饭,就去找个富点儿的人家过日子,以后也不准来了,啊?”娘刚扒了一大团饭在口里,听了奶奶下的“逐客令”显得非常吃惊,一团饭就在嘴里凝滞了。娘望着奶奶怀中的我,口齿不清地哀叫:“不,不要……”奶奶猛地沉下脸,拿出威严的家长作风厉声吼到:“你这个疯婆娘,犟什么犟,犟下去没你的好果子吃。你本来就是到处流浪的,我收留了你两年了,你还要怎么样?吃完饭就走,听到没有?”说完奶奶从门后拿出一柄锄,像余太君的龙头杖似的往地上重重一磕,“咚”地发出一声响。娘吓了一大跳,怯怯地看着婆婆,又慢慢低下头去看面前的饭碗,有泪水落在白花花的米饭上。在逼视下,娘突然有个很奇怪的举动,她将碗中的饭分了一大半给另一只空碗,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奶奶。

奶奶呆了,原来,娘是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心仿佛被人狠狠揪了几把,奶奶也是女人,她的强硬态度也是装出来的。奶奶别过头,生生地将热泪憋了回去,然后重新板起了脸说:“快吃快吃,吃了快走。在我家你会饿死的。”娘似乎绝望了,连那半碗饭也没吃,朗朗跄跄地出了门,却长时间站在门前不走。奶奶硬着心肠说:“你走,你走,不要回头。天底下富裕人家多着呢!”娘反而走拢来,一双手伸向婆婆怀里,原来,娘想抱抱我。

奶奶忧郁了一下,还是将襁褓中的我递给了娘。娘第一次将我搂在怀里,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奶奶却如临大敌,两手在我身下接着,生怕娘的疯劲一上来,将我像扔垃圾一样丢掉。娘抱我的时间不足三分钟,奶奶便迫不及待地将我夺了过去,然后转身进屋关上了门。当我懵懵懂懂地晓事时,我才发现,除了我,别的小伙伴都有娘。我找父亲要,找奶奶要,他们说,你娘死了。可小伙伴却告诉我:“你娘是疯子,被你奶奶赶走了。”我便找奶奶扯皮,要她还我娘,还骂她是“狼外婆”,甚至将她端给我的饭菜泼了一地。那时我还没有“疯”的概念,只知道非常想念她,她长什么样?还活着吗?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离家5年的娘居然回来了。

那天,几个小伙伴飞也似地跑来报信:“小树,快去看,你娘回来了,你的疯娘回来了。”我喜得屁颠屁颠的,撒腿就往外跑,父亲奶奶随着我也追了出来。这是我有记忆后第一次看到娘。她还是破衣烂衫,头发上还有些枯黄的碎草末,天知道是在那个草堆里过的夜。娘不敢进家门,却面对着我家,坐在村前稻场的石磙上,手里还拿着个脏兮兮的气球。当我和一群小伙伴站在她面前时,她急切地从我们中间搜寻她的儿子。娘终于盯住我,死死地盯住我,裂着嘴叫我:“小树……球……球”她站起来,不停地扬着手中的气球,讨好地往我怀里塞。我却一个劲儿地往后退。我大失所望,没想到我日思夜想的娘居然是这样一副形象。一个小伙伴在一旁起哄说:“小树,你现在知道疯子是什么样了吧?就是你娘这样的。”

我气愤地对小伙伴说:“她是你娘!你娘才是疯子,你娘才是这个样子。”我扭头就跑了。这个疯娘我不要了。奶奶和父亲却把娘领进了门。当年,奶奶撵走娘后,她的良心受到了拷问,随着一天天衰老,她的心再也硬不起来,所以主动留下了娘,而我老大不乐意,因为娘丢了我的面子。

我从没给娘好脸色看,从没跟她主动说过话,更没有喊她一声“娘”,我们之间的交流是以我“吼”为主,娘是绝不敢顶嘴的。

家里不能白养着娘,奶奶决定训练娘做些杂活。下地劳动时,奶奶就带着娘出去“观摩”,说不听话就要挨打。

过了些日子,奶奶以为娘已被自己训练得差不多了,就叫娘单独出去割猪草。没想到,娘只用了半小时就割了两筐“猪草”。奶奶一看,又急又慌,娘割的是人家田里正生浆拔穗的稻谷。奶奶气急败坏地骂她:“疯婆娘谷草不分……”奶奶正想着如何善后时,稻田的主人找来了,竟说是奶奶故意教唆的。奶奶火冒三丈,当着人家的面拿出根棒一下敲在娘的后腰上,说:“打死你这个疯婆娘,你给老娘滚远些……”

娘虽疯,疼还是知道的,她一跳一跳地躲着棒槌,口里不停地发出“别、别……”的哀号。最后,人家看不过眼,主动说“算了,我们不追究了。以后把她看严点就是……”这场风波平息后,娘歪在地上抽泣着。我鄙夷地对她说:“草和稻子都分不清,你真是个猪。”话音刚落,我的后脑勺挨了一巴掌,是奶奶打的。奶奶瞪着眼骂我:“小兔崽子,你怎么说话的?再这么着,她也是你娘啊!”我不屑地嘴一撇:“我没有这样的傻疯娘!”

“嗬,你真是越来越不象话了。看我不打你!”奶奶又举起巴掌,这时只见娘像弹簧一样从地上跳起,横在我和奶奶中间,娘指着自己的头,“打我、打我”地叫着。

我懂了,娘是叫奶奶打她,别打我。奶奶举在半空中的手颓然垂下,嘴里喃喃地说道:“这个疯婆娘,心里也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啊!”我上学不久,父亲被邻村一位养鱼专业户请去守鱼池,每月能赚50元。娘仍然在奶奶的带领下出门干活,主要是打猪草,她没再惹什么大的乱子。

记得我读小学三年级饿一个冬日,天空突然下起了雨,奶奶让娘给我送雨伞。娘可能一路摔了好几跤,浑身像个泥猴似的,她站在教室的窗户旁望着我傻笑,口里还叫:“树……伞……”一些同学嘻嘻地笑,我如坐针毡,对娘恨得牙痒痒,恨她不识相,恨她给我丢人,更恨带头起哄的范嘉喜。当他还在夸张地模仿时,我抓起面前的文具盒,猛地向他砸过去,却被范嘉喜躲过了,他冲上前来掐住我的脖子,我俩撕打起来。我个子小,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被他轻易压在地上。这时,只听教室外传来“嗷”的一声长啸,娘像个大侠似地飞跑进来,一把抓起范嘉喜,拖到了屋外。都说疯子力气大,真是不假。娘双手将欺负我的范嘉喜举向半空,他吓得哭爹喊娘,一双胖乎乎的小腿在空中乱踢蹬。娘毫不理会,居然将他丢到了学校门口的水塘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娘为我闯了大祸,她却像没事似的。在我面前,娘又恢复了一副怯怯的神态,讨好地看着我。我明白这就是母爱,即使神志不清,母爱也是清醒的,因为她的儿子遭到了别人的欺负。当时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声:“娘!”这是我会说话以来第一次喊她。娘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那天,我们母子俩第一次共撑一把伞回家。我把这事跟奶奶说了,奶奶吓得跌倒在椅子上,连忙请人去把爸爸叫了回来。爸爸刚进屋,一群拿着刀棒的壮年男人闯进我家,不分青红皂白,先将锅碗瓢盆砸了个稀巴烂,家里像发生了九级地震。这都是范嘉喜家请来的人,范父恶狠狠地指着爸爸的鼻子说:“我儿子吓出了神经病,现在卫生院躺着。你家要不拿出1000块钱的医药费,我他妈一把火烧了你家的房子。”1000块?爸爸每月才50块钱啊!看着杀气腾腾的范家人,爸爸的眼睛慢慢烧红了,他用非常恐怖的目光盯着娘,一只手飞快地解下腰间的皮带,劈头盖脸地向娘打去。一下又一下,娘像只惶惶偷生的老鼠,又像一只跑进死胡同的猎物,无助地跳着、躲着,她发出的凄厉声以及皮带抽在她身上发出的那种清脆的声响,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最后还是派出所所长赶来制止了爸爸施暴的手。派出所的调解结果是,双方互有损失,两不亏欠。谁在闹就抓谁!一帮人走后,爸看看满屋狼籍的锅碗碎片,又看看伤痕累累的娘,他突然将娘搂在怀里痛哭起来,说:“疯婆娘,不是我硬要打你,我要不打你,这事下不了地,咱们没钱赔人家啊。这都是家穷惹的祸!”爸又看着我说:“树儿,你一定要好好读书考大学。要不,咱们就这样被人欺负一辈子啊!”我懂事地点点头。

2000年夏,我以优异成绩考上了高中。积劳成疾的奶奶不幸去世,家里的日子更难了。恩施洲的民政局将我家列为特困家庭,每月补助40元钱,我所在的高中也适当减免了我的学杂费,我这才得以继续读下去。

由于是住读,学习又抓得紧,我很少回家。父亲依旧在为50元打工,为我送菜的担子就责无旁贷地落在娘身上。每次总是隔壁的婶婶帮忙为我抄好咸菜,然后交给娘送来。20公里的羊肠山路亏娘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奇迹,凡是为儿子做的事,娘一点儿也不疯。除了母爱,我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应该怎么破译。

2003年4月27日,又是一个星期天,娘来了,不但为我送来了菜,还带来了十几个野鲜桃。我拿起一个,咬了一口,笑着问她:“挺甜的,哪来的?”娘说:“我……我摘的……”没想到娘还会摘野桃,我由衷地表扬她:“娘,您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娘嘿嘿地笑了。

娘临走前,我照列叮嘱她注意安全,娘哦哦地应着。送走娘,我又扎进了高考前最后的复习中。第二天,我正在上课,婶婶匆匆地赶来学校,让老师将我喊出教室。婶婶问我娘送菜来没有,我说送了,她昨天就回去了。婶婶说:“没有,她到现在还没回家。”我心一紧,娘该不会走错道吧?可这条路她走了三年,照理不会错啊。婶婶问:“你娘没说什么?”我说没有,她给我带了十几个野鲜桃哩。婶婶两手一拍:“坏了坏了,可能就坏在这野鲜桃上。”婶婶问我请了假,我们沿着山路往回找,回家的路上确有几棵野桃树,桃树上稀稀拉拉地挂着几个桃子,因为长在峭壁上才得以保存下来。我们同时发现一棵桃树有枝丫折断的痕迹,树下是百丈深渊。婶婶看了看我说,“我们到峭壁底下去看看吧!”我说,“婶婶你别吓我……”婶婶不由分说,拉着我就往山谷里走……

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我悲痛得五脏俱裂,紧紧地抱住娘,说:“娘啊,我的苦命娘啊,儿悔不该说这桃子甜啊,是儿子要了你的命……娘啊,您活着没享一天福啊……”我将头贴在娘冰凉的脸上,哭得漫山遍野的石头都陪着我落泪……

2003年8月7日,在娘下葬后的第100天,湖北大学烫金的录取通知书穿过娘所走过的路,穿过那几株野桃树,穿过村前的稻场,径直“飞”进了我的家门。我把这份迟到的书信插在娘冷寂的坟头:“娘,儿出息了,您听到了吗?您可以含笑九泉了!”

丑女孩的友情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大学开学的第一天,宿舍里的一位女生一边整理床铺一边用甜得近乎童音的声音问我:“阿姨,你送的是谁?”天啊,她竟把我当成了送学生的家长!我涨红了脸,像一个吃多了辣椒的孩子哼哼哈哈地说:“峨,不,不……”话未说完眼里早就浮上了一层水雾,那是一种近乎心碎得无地自容。

我不知该不该向老天讨回公道,我不仅长得丑,偏巧一场病毁掉了我的眉毛、睫毛,连头发也稀疏得只能勉强盖住头皮。更让我伤心的是,我年纪轻轻,额头、眼角处却布满了骇人的皱纹。一声“阿姨”就像一把刀,轻易戳破了因为高分考上大学而勉强包在我心上的一层极薄的自信。

深夜躲进自己的小帐子里,我尽情地哭。我仿佛看到无限湿重的空气布满我所出现的每一片空间。未来、青春、爱情,所有这些女孩子值得骄傲和喜欢幻想的东西,只会让我自卑、孤独和伤感。我渴望别人的理解和关怀,渴望有人越过我毫无光彩的脸真诚地感受我火热的内心。

这一切终于不可置信地实现了——一个天使般的男孩子用灿烂的微笑在我少女的花园里洒满珍珠般的光芒。

数学系召开第一次全系会议,会上宣布了系里录取成绩的前三名。我没想到自己居然是第二名,心里不觉涌动着一股惊喜的安慰。可是这一点可怜的骄傲却被大家的目光从敬佩迅速转为惊讶而扫除了。我低着头,比挨批评还难受。散会后为了避开别人的眼光,我故意留在后面,准备只有我一个人时再走。

突然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我回头看见是“第一名”。他笑起来很文雅,让人不能不感到亲切。但我还是故意问了一下:“你是谁?”他的嘴角浮起一抹更浓的微笑:“我是九七计算机专业的孙伦。”我的心一沉,他和我是一个班。在学习上我一向独占鳌头,现在明明地多出了一个竞争者,我心里不觉生出一股敌意。他仿佛对我的“巨变”毫无察觉,仍旧和颜悦色地问:“你呢,你也是九七的?”我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这“嗯”里全部是胜过他的决心。

在班里我很怕跟人接触,而坐在我前排的孙伦一下课就转过头来问东问西,常常弄得我窘迫不安。我不知是因为我不能给他骄傲女孩的感觉才使他坦然自若地跟我接近,还是因为他想借此“侦探”我的学习状况。总之我不太相信他的善意,我的长相决定了我没有这么宽容的心。

一次自习课上,我又拿出了心爱的《红楼梦》。不是没看过而是因为总看不够。乔阳转过来,他很随意地从我手里拿过书,然后笑起来:“这么唬人,我看你都伤感成林妹妹了。”“我?林妹妹?你开什么玩笑?”羞愤的眼泪直往外涌,他竟这样戏弄我!我知道自己丑,可他也不能含沙射影地说我东施效颦呀。孙伦吓得手足无措,面带尴尬不住地说:“对不起。”我伏在臂弯里,久久不肯抬头。说实在的,与孙伦的频频接触虽使我窘迫,但并不反感,尤其想到那么出色的男孩单单喜欢跟我接触,心里便有一点小小的骄傲和虚荣。可我没料到他根本就不尊重我。我发誓不再理他。

此后孙伦频频转头,但一看见我阴沉的脸便欲言又止。有一次他转过头来无声地想拿我桌上的一本书看一看,我一把摁住,满脸愠怒。他毫不介意也不放弃,无奈我只得松手。乔阳送回的书里多了一封厚厚的信:“洋洋,系里第一次开会,我就佩服你,一个女孩能考出那么好的成绩,需要付出多少汗水,拥有多少坚强!可是我从你脸上没有读到一丝应有的自豪,也从那一刻起我就想做你的朋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不管别人怎么看你,怎么待你,你在我心里总是和谐而美好的。请你不要让自卑的海浪将你重重包围,抛开一切顾虑,相信自己的能力……”一时间,我的眼泪恣意流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从来没有人给过我这么大的鼓励和安慰。

期中考试我稳拿第一,乔阳不得不屈居第二,这使我在扬眉吐气之际略有不忍,但孙伦却大度地微笑着冲我竖起了大拇指。一段干戈就这样轻易地化作了玉帛。此后,我和孙伦一起下棋,一起讨论问题,一起嘀咕某某老师的讨厌,因为我们都是俗人。可这些简简单单的俗事里也隐含着危险——我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他,并期望整天跟他在一起。强烈的感情和内心的无望时时噬咬着我的坚强,脆弱的我甚至听到一首伤感的歌都要泪流满面。有一次我梦见孙伦不知为何打了我一个巴掌。我哭着用刀划开了手腕,汩汩的鲜血染红了我的梦。我惊悸得满身冒冷汗,我想我这样的丑八怪喜欢他连老天也会在冥冥中惩罚我。有时我又大真地想我可以为他去整容,只要他肯等我,于是我开始积攒每一笔稿费。可现实还是彻底地把我从想入非非中击醒了。

一次去收发室取信,隔着密密匝匝的长青藤,我听到孙伦和他的老乡在谈话。依稀有一句“溟濛”让我立刻支起了耳朵。我终于明白他的老乡是想确证一下他是否在跟我谈恋爱,又想明白为什么偏偏选择丑陋的我。孙伦的话一句句落在了我等待判决的心里:“我和她只是好朋友,她人很好,她需要友谊,对她来说一份真正的友谊比爱情更重要。我想帮助她,让她有信心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期中考试我故意做错题就是想让她考第一,让她有一份战胜自卑的力量……”我难过得几乎要哭出声了,可我心里却是感动的,温暖的。

年终我和孙伦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两人的奖学金加起来足有两千元。我和他在一家饭店美餐了一顿。餐间有位卖花小姐经过,看看我看看孙伦,似乎在一刹那被我们之间的关系搞昏了头。但为了生意她还是试了一试:“先生,给小姐买一束花吧。”这个“小姐”说得迟迟疑疑,但我快乐的心清已不再计较它。孙伦付给她五元钱,挑了一技含苞待放的玫瑰微笑着递给了我。伸手接花时,我的手因激动而微微颤抖。这是一技与爱情无关的玫瑰,却是我生命里最初也是最珍贵的一首友情绝唱。

穿越时空的朋友

我们那个年代是和苏联和要好的年代,于是交一个苏联笔友是当时很时髦的又很有意义的事.我个从一本俄国杂志上认识了个俄国女孩伊沙诺娃为写信对象,还买了一本很贵的信纸簿。我班上一个女同学曾告诉我打动女人芳心的秘诀。她说她喜欢看写在粉红色信纸上的信。所以我想应该用粉红色信纸写信给伊沙诺娃。“亲爱的笔友,”我写道,心清紧张得像第一次考试的小学生。我没有什么话可说,下笔非常缓慢,写完把信投入信箱时,觉得像是面对敌人射来的子弹。不料回信很快就从遥远的国度寄来了。她的信上说:“我不知道我的通信地址怎会列入贵国杂志的笔友栏,何况我并没有征求笔友。不过收到从未见过和听过的人的信实属幸事。反正你要以我为笔友,好,我就是了。”

我不知道我把那封短信看了多少次。它充满了生命的美妙音乐,我觉得飘飘欲仙!

我写给她的信极为谨慎,决不写那位不相识的俄国少女觉得唐突的话。俄文是她的母语,写来非常自然,对我来说却是外语,写来颇为费力。我在遣词用字方面颇具感情,并带羞怯,但在我心深处藏有我不敢流露的情意。伊沙诺娃用端正的笔法写长篇大论的信给我,却很少显露她自己。

从万余公里外寄来的,有大信封装着的书籍和杂志,也有一些小礼物。我相信伊沙诺娃是个富裕的俄国人,也和她寄来的礼品同样美丽。我们的文字友谊颇为成功。

不过我脑中总有个疑团。问少女的年岁是不礼貌的,但如果我问她要张相片,该不会碰钉子吧。所以我提出了这个要求,也终于得到她的答复。伊沙诺娃只是说她当时没有相片,将来可能寄一张给我。她又说,普通的俄国女人都比她漂亮得多。

这是玩躲避的把戏吗?唉,这些女人的花样!

岁月消逝。我和伊沙诺娃的通信不像当初那样令人兴奋。时断时续,却并未停止。我仍在她生病时寄信去祝她康复,寄圣诞片伊沙诺娃,也偶尔寄一点小礼物给她。同时我也渐渐老成,年事较长,有了职业,结了婚,有了子女。我把伊沙诺娃的信给我妻看。我和家人都一直希望能够见到她。

然而有一天,我收到一个包裹,上面的字是陌生的女人的笔迹。它是从伊沙诺娃的家乡用空邮寄来的。我打开包裹时心中在想,这个新笔友是谁?世上最大的乐事,无过于相互的情谊、关心和帮助。包裹中有几本杂志,还有一封短信。“我是你所熟知的伊沙诺娃的好友。我很难过地告诉你,她在上星期日从教堂出来,买了一些东西后回家时因车祸而身亡。她的年纪大了——七十八岁——没有看见疾驶而来的汽车。伊沙诺娃时常告诉我她很高兴收到你的信。她是个孤独的人,对人极热心,见过面和没见过面的,在远处和近处的人,她都乐于相助。”

写信的人最后请我接受包裹中所附的伊沙诺娃的相片,伊沙诺娃,说过要在她死后才能寄给我。

像片中是一张美丽而慈祥的脸,是一张纵使我是一个羞怯的大学生,而她已入老境时我也会珍爱的脸。

最好的药方

我们村有个孩子方方十岁那年因为输血不幸染上了爱滋病,伙伴们全都躲着他,只有大他五岁的胜利依旧像从前一样跟他玩耍。离德诺家的后院不远,有一条通往大海的小河,河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有人说把这些花草熬成汤,说不定能治他的病。于是,胜利就天天些花草熬成汤给方方喝.

但方方的身体并不见好转,谁也不知道他还能活多久。胜利的妈妈再也不让他再去找方方了,她怕一家人都染上这可怕的病毒,但这并不能阻止两个孩子的友情。一个偶然的机会,胜利在杂志上看见一则消息,说某大城市的一位医生找到了能治疗爱滋病的植物,这让他兴奋不已。于是,在一个月明星亮的夜晚,他带着方方,悄悄地踏上了去城市的路。

他们是沿着那条小河出发的。胜利用木板和轮胎做了一个很结实的船。他们躺在小船上,听见流水哗哗的声响,看见满眼闪烁的星星,以为到了找到医生,方方就可以像别人一样快乐生活了。

不知走了多远的路,船进水破了,孩子们不得不改搭顺路汽车。为了省钱,他们晚上就睡在随身带的帐篷里。方方的咳嗽多起来,从家里带的药也快吃完了。这天夜里,方方冷得直发颤,他用微弱的声音告诉胜利,他梦见二百亿年前的宇宙了,星星的光是那么暗那么黑,他一个人呆在那里,找不到回来的路。方方把自己的球鞋塞到胜利的手上:“以后睡觉,就抱着我的鞋,想着我肯定就在附近。你不要怕”孩子们身上的钱差不多用完了,可离省城还有三天三夜的路。方方身体越来越弱,胜利不得不放弃了计划,带着方方又回到家乡。不久,方方就住进了医院。胜利依旧常常去病房看他。两个好朋友在一起时病房便充满了快乐。他们有时还会合伙玩装死游戏吓医院的护士,看见护士们上当的样子,两个人都会忍不住地大笑。胜利给那家杂志写了信,希望他们能帮忙找到医生,结果却杏无音讯。

秋天的一个下午,方方的妈妈上街去买东西了,胜利在病房陪着方方,夕阳照着方方瘦弱苍白的脸,胜利问他想不想再玩装死的游戏,方方点点头。然而这回,方方却没有在医生为他摸脉时忽然睁眼笑起来,他真的死了。

那天,胜利陪着方方的妈妈回家。两人一路无语,直到分手的时候,胜利才抽泣着说:“我很难过,没能为德诺找到治病的药。”方方的妈妈泪如泉涌:“不,胜利,你找到了,”她紧紧地搂着胜利,“方方一生最大的病其实是孤独,而你给了他快乐,给了他友情,他一直为有你这个朋友而满足……”

三天后,方方静静地躺在了长满青草的地下,双手抱着胜利穿过的那只球鞋。

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我大三,玩摇滚的,恋爱对于我而言,就像一场游戏,女友呢,则是无聊时的玩伴而已。

在学校,我和几个哥们儿组建了一个乐队,我是吉他手兼主唱。平日里大家出去喝酒、泡吧,身边都要带个女孩,但大都常换常新,在我们的观念里,似乎只有这样才够有面子。虽然明里不说,大家暗中都在攀比谁的女友最漂亮。所以,我们身边的女生,总是时常变换着不同的面孔。

和我交往的女生,也都是很看得开的那种。大家共同的信条是“合则来,不合则去”,在一块儿玩,图的就是开心。彼此在一起,会觉得很自由、毫无压力、毫无负担,完全没有爱情小说里那种压得人喘不过气的责任与痛苦。很多人说我们在玩弄感情,其实不是,起码我认为不是。我们谈恋爱时也会付出感情,只是我们不想让这种感情变得过于压抑、过于沉重,成为彼此的负担。

去年,一个和我交往的女生告诉我:“你只适合谈恋爱,不适合结婚。”我承认这一点。像我们这样的人,一切没个定性,未来对于我们来说等于虚无。我们活得很放纵,也很自我:会为买一个效果器把生活费全花光,然后买一箱苹果啃一个月;喝醉了酒会打架斗殴、惹是生非,被派出所关几天,出来还是无所谓。“没有安全感”是女生对我们常有的评价。

但我们也很懂浪漫,会送大把大把的玫瑰,会为女友写歌,在她们宿舍前为她弹吉他,会为她安排浪漫的烛光晚餐。我想,这就是我们能吸引她们的地方吧。

欣欣是和我交往最久的一个女生,从认识到现在时隔一年零三个月。认识她那天,我坐在未名湖边的草地上练琴,她则坐在旁边听,那段时间我天天练,她就天天去听,在旁边也不讲话,乖巧而恬静。以后的日子,每每我们乐队有演出,她都是忠实的观众。后来我得知她是外语系的“系花”,漂亮而聪慧。

和乐队里的人在一起,大家总是闹哄哄的,讲些无聊的事,开些无聊的玩笑。而欣欣,总是微笑地坐在我身边,有一种天生的宁静与温柔,和圈中别的女生都不相同。她了解我的一切,也理解我的一切。曾经有段时间,她看了《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后,告诉我:“我们也约好毕业那天一起失恋吧,我觉得那样很美。”的确,我给不了她幸福,这,她很清楚,我也很清楚。听了她的话,我抚着她的头发回答:“好,一言为定。”

现在我们还在一起,只是因为有了那个约定,我们更珍惜现在每一个在一起的日子。这样的感觉、这样的生活让我们感觉很轻松:为爱而爱,而不是为责任、为婚姻而爱。

学时代的“后补”同桌

认识她,是因为不习惯身边的人。喜欢她,是因为自己破碎的爱情。

她是我大学时代的“后补”同桌。怡琳。所谓后补,是因为我们的感情是在所剩不多的日子里建立起来的。

那时,我与女友热恋着。忽略了人生许许多多美丽的风景,就像她,这个可爱,善良的同桌。或许是因为涉世末深吧,总会毫不犹豫的将爱情放在第一位。而不顾还有其它重要的物质。就像友情。今天,提起笔,权且算是回忆一下这个可爱的女子吧。因为我怕,某一天的离去,我将失去对文字的热爱,不再有机会怀念。

女友说要看我的小说。在网络下载了几篇较长的小说,裱着小册子。带到班上。

女友拿到小说后,便一头钻进了小说之中。然后,几个与女友关系较好的女生便要借阅,一睹我的文采。我是个比较低调的人。虽然很不愿意,但为了不让女友为难,于是便答应了她们的请求。而她,那时她还不是我的同桌,当小说传到她手中时,我将它取了回来。当时全然没想到她的颜面,我的举动会让她难堪。后来,女友无意间说起此事,说,新,那天你得罪怡琳了。从那一刻起,她的名字第一次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日子相安无事的过着。因为不习惯原配同桌自私的性格,于是便有了换同桌的念头。适逢班级大调整,中间经过一次的辗转颠簸,她成了我的同桌。

虽然时隔多时,但我一直没忘记那天的事。想对她说对不起,但始终鼓不起勇气。所以好一段时间内,我们处于冷战状态。更准确的说是我内心的冷战。

非典时期,女友回家团聚去了。因为我与怡琳的老家都不在北京,于是都留下了。

我终于爬出了女友的生活圈。而她,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走进我的生活圈的。与她在一起的时候,感觉无丝毫的心痛与难为。只是彼此的鼓励与欣喜。比我小的她,经常会扮演长辈的身份。那时,仅仅是因为我的手指不小心划伤了,她便楼上楼下的跑着,就为了帮我买一个邦迪创可贴。那时,仅仅是因为我的一个短信,她会放下手上的所有事,跑来帮我。于我心中,除了感动,别无其它。冷阑人静时,会想到做些什么报答她,但阳光下的岁月,我全身心的投入爱情。即使爱情不在身边,我的爱依旧澎湃。女友走了,在一个冷深的夜晚,因为感冒发烧。她来了,在处处是阳光的校园里,因为青春热情。

非典后,女友回来了。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怡琳又被我打入了冷宫。

那一天,我买了一本散文集准备送给怡琳,当我发信息问她在那里时,她回来的信息让我陷入了深思。

“同桌,说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那一刻,我的心像是被什么刺中了一样。胸中闷得发慌。感叹自己如此的麻木不仁。她就像一个默默无闻,任我差遣的而无需任何报酬的奴俾。我凭什么?我不断的问自己。

在爱情中,我飞快的成长,懂的了很多。就像现在我坚信地球是圆的,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它从你身上拿走了多少,它还会在某一时刻悄悄的补偿给你。在我转学的一个月后,我失恋了。女友说她爱上了其它人。她否决了所有曾经的信誓旦旦。那时,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岁月。在那时,我惊奇的发现,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平日内与我交往不错的人都不再真实。他们都各自有事情去忙碌。突然间,感觉这个世界很惘然,异乡没有一个知心的朋友。而这时,她看出了我的不快,悄悄的向我走近。一路上陪着我走过这段黯淡的岁月。有时我会感觉我的生命是她给于了它很快的延续。在一段幕剧的背后,她做着数以万计的杂役,她一路奔波忙碌而无丝毫的记怨也不求得到些许的回抱,她只是做个自己,一个在生命中一路飘香的女子。

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它从你身上夺走多少,也会给你多少。就像我失去爱情,得到同桌。两个在异路相逢的女子,有一个在我生命中错过,有一个向我的生命中走来。在网络上,我写过许许多多没有结局的小说,或许是因为我生活中太多的错过吧。而这份情谊,我想我会十分珍惜的。一直记得她说过的一句话:“朋友与亲人,当然还有一个她是你将来生活中的主线,但你是最棒的。打开窗外,让阳光走近来,或许一切都会不同。振作起来。看到你难受,我也会感觉忧伤。”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开始笑望人生。走在商业化的校园里,我开始懂得了社会的现实与人世的残酷。我渐渐的让自己变得开朗起来,尽力的与身边的人接触。给自己一个机会去走进大家。这是同桌喜欢看到的,她喜欢我走在最前面,她希望我过的比她好。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她是一个凡尘落尽的女子,在尘事中艰辛的付出,她为身边的人与这个世界付出了所有,而自己就像蜡烛一般燃烧着自己照亮了别人。而我,就是其中一个循着她的光走过黑暗的人。

我想,现实生活中也应如此吧。

大学时代能够拥有这样的同桌,真好!

有一种幸福……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青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

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返照。"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狼行成双

他们在风雪中慢慢走着。他和她,他们是两只狼。他的个子很大,很结实,刀条耳,目光炯炯有神,牙齿坚硬有力。她则完全不一样,她个子小巧,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有一种小南风般朦胧的雾气,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似的。他的风格是山的样子,她的风格是水的样子。

刚才因为她故意捣乱,有只兔子在他们的面前眼巴巴地跑掉了。

他是在她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征服了她的。然后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整整9年。这期间,她曾一次次地把他从血气冲天的战场上拖下来,把伤痕累累昏迷不醒的他拖进荒僻的山洞里,用舌头舔他的伤口,舔净他伤口的血迹把猎枪的砂弹或者凶猛的敌人的骨头渣子清理干净,然后,从高坡上风也似的冲下去,去追捕獐獾,用嶂脐和獾油为他涂抹伤口。做完这一切后,她就在他的身边卧下,整日整夜的,一动不动。

但是,更多的时候,是由他来看顾她的。他们得去无休无止地追逐自己的食物,得与同伴拼死拼活地争夺地盘,得提防比自己强大的凶猛的对手的袭击,还得随时警惕来自人类的敌视。这真的很难。

有时候他简直累坏了。他总是伤痕累累,疲于应战。而她呢,却象个不安分的惹事包,老是在天敌之外不断地给他增添更多的麻烦。她太好奇而且有着过分的快乐的天性。她甚至以制造那些惊心动魄险象环生的麻烦为乐事。他只得不断地与环境和强大的敌手抗争。他怒气冲天,一次又一次深入绝境,把她从厄运之中拯救出来。他在那个时候简直就象一个威风凛凛的战神,没有任何对手可以扼制住他。他的成功和荣誉也差不多全是由她创造出来的。没有她的任性,他只会是一只普通的狼。

天渐渐地黑下去,他决定尽快地去为她也为自己弄到果腹的食物。

天很黑,风雪又大,他们在这种状况下朝着灯火依稀可辨的村子走去,自然就无法发现那口井了。

井是一口枯井,村子里的人不愿让雪灌了井,将一黄棕旧雪被披在井口,不经心地做成了一个陷井。

他在前面走着,她在后面跟着,中间相隔着十几步。他丝毫也没有预感,待他发觉脚下让人疑心的虚松时,已经来不及了。

她那时正在看着雪地里的一处旋风,旋风中有一枝折断了的松枝,在风的嬉弄下旋转的如同停不下来的舞娘。轰的一声闷响从脚下的什么地方传来。她这才发觉他从她的视线中消失了。她奔到井边。他有一刻是昏厥过去了。但是他很快就醒了过来,并且立刻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他发现情况不象想的那么糟糕。他只不过是掉进了一口枯井里,他想这算不得什么。他曾被一个猎人安置的活套套住,还有一次他被夹在两块顺流而下的冰砣当中,整整两天的时间他才得以从冰砣当中解脱出来。另外一次他和一头受了伤的野猪狭路相逢,那一次他的整个身子都被鲜血染红了。他经过的厄运不知道有多少,最终他都闯过来了。

井是那种大肚瓶似的,下畅上束,井壁凿的很光溜,没有可供攀援的地方。

他要她站开一些,以免他跃出井口时撞伤了她。她果然站开了,站到离井口几尺远的地方。除了顽皮的时候,她总是很听他的。她听见井底传出他信心十足的一声深呼吸,然后听见由近及远的两道尖锐的刮挠声,随即是什么东西重重跌落的声音。

他躺在井底,一头一身全是雪和泥土。他刚才那一跃,跃出了两丈来高,这个高度实在是有些了不起,但是离井口还差着老大一截子呢。他的两只利爪将井壁的冻土刮挠出两道很深的印痕,那两道挠痕触目惊心,同时也是一种深深的遗憾。

她爬在井沿上,先啜泣,后来止不住,放声出来。她说,呜呜,都怪我,我不该放走那只兔子。他在井底,反倒笑了。他是被她的眼泪给逗笑的。在天亮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她离开了井台,到森林里去了,去寻找食物。她走了很远,终于在一棵又细又长的橡树下,捕捉到一只被冻的有些傻的黑色细嘴松鸡。

他把那只肉味鲜美的松鸡连骨头带肉一点不剩全都嚼了,填进了胃里。他感觉好多了。他可以继续试一试他的逃亡行动了。这一次她没有离开井台,她不再顾忌他跃上井台时撞伤她。她趴在井台上,不断给他鼓劲儿,呼唤他,鼓励他,一次又一次地催促他跳起。隔着井里那段可恶的距离,她伸出双爪的姿势在渐渐明亮起来的天空的背景中始终是那么地坚定,这让井底的他一直热泪盈眶,有一种高高地跃上去用力拥抱她的强烈欲望。然而他的所有努力都失败了。

天亮的时候她离开了井台,天黑之后她回来了。她很艰难地来到了井边,她为他带来了一只獾。他在井底,把那只獾一点不剩的全都填进了胃里。然后,开始了他新的尝试。

她有时候离开井台,然后她再折回到井台边来。她总觉得在她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奇迹更容易发生。

她在那里张望着,企盼着她回到井台边的时候,他已经大汗淋漓地站在那里,喘着粗气,傻乎乎地朝她笑了。但是没有。天亮的时候,她再度离开井台,消失在森林里。

天黑的时候,她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井台边。整整一天时间,她只捉到了一只还没有来得及长大的松鼠。她自己当然是饿着的。但是她看到他还在那里忙碌着,忙的大汗淋漓。他在把井壁上的冻土,一爪一爪地抠下来,把它们收集起来,垫在脚下,把它们踩实。他肯定干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他的十只爪子已经完全劈开了,不断地淌出鲜血来,这使那些被他一爪一爪抠下来的冻土,显得湿漉漉的。她先是楞在那里,但是她很快就明白过来了,他是想要把井底垫高,缩短到井口的距离。他是在创造着拯救自己的生命的通道。

她让他先一边歇息着,她来接着干。她在井坎附近,刨开冰雪,把冰雪下面的冻土刨松,再把那些刨松的冻土推下井去。她这么刨一阵,再换他来,把那些刨下井去的冻土收集起来垫好,重新踩实。

他们这样又干了一阵,他发现她在井台上的速度慢了下来。他有点急不可耐了。他不知道她是饿的,也很累,她还有伤。天亮时分,他们停下来。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如果事情就象这样这么发展下去,他们会在下一次太阳升起的时候最终逃离那可恶的枯井,双双朝着森林里奔去。但是村子里的两个少年发现了他们。

两个少年走到井台边,朝井下看,他们发现了躺在井底心怀憧憬的他。然后他们跑回村子里拿猎枪来,朝井里的他放了一枪。

子弹从他的后脊梁射进去,从他的左肋穿出。血象一条暗泉似的往外窜,他一下子就跌倒了,再也站不起来。

开枪的少年在推上第二发子弹的时候被他的同伴阻止住了。阻止的少年指给他的同伴看雪地里的几串脚印,它们象一些灰色的玲珑剔透的梅花,从井台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森林中。

她是在太阳落山之后回到这里的。她带回了一头黄羊。但是她没有走近井台。她在淡淡的橡树籽和芬芳的松枝的味道中闻到了人的味道和火药的味道。然后,她就在晴朗的夜空下听见了他的嗥叫。

他的嗥叫是那种警告的,他在警告她,要她别靠近井台。要她返回森林,远远离开他,他流了太多的血。他的脊梁被打断了,他无法再站起来。但是他却顽强地从血泊中挣起头颅,朝着头顶上斗大的一方天空久久地嗥叫着。

她听到了他的嗥叫,她立刻变的不安起来。她昂起头颅,朝着井台这边嗥叫。她的嗥叫是在询问出了什么事。他没有正面回答她,他叫她别管。他叫她赶快离开,离开井台,离开他,进入森林深处去。她不,她知道他出了事儿。她从他的声音中嗅出了血腥味儿。她坚持要他告诉她到底出了什么事,否则,她决不离开。

两个少年弄不明白,那两只狼嗥叫着,呼吸吡连,一唱一和,只有声音,怎么就见不到影子?但是他们的疑惑没有延续多久,她就出现了。两个少年是被她的美丽惊呆的。她体态娇小,身材匀称,仪态万方,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弥漫着一种小南风般朦胧的雾气,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似的。她的皮毛是一种冷凝质的银灰色,安静的,不动声色的,能与一切融合且使被融合者升华为高贵的。她站在那里,然后慢慢朝他们走过来,后来其中一个醒悟过来。他把手中的猎枪举起来。

枪声很闷。子弹钻进了雪地里,溅起一片细碎的雪粉。她象一阵干净的风,消失在森林之中。枪响的时候他在枯井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嗥叫。他的嗥叫差不多把井台都给震垮了。在整个夜晚,她始终等待在那片最近的森林里,不断地发出悠长的嗥叫,他知道她还活着,他的高兴是显而易见的。他一直警告她,要她别再试图接近他,要她回到森林的深处去。永远不要再走出来。她仰天长啸着,她的长啸从那片森林里传出来,一直传出了很远。

天亮的时候,两个少年熬不住打了一个盹。与此同时,她接近了井台,她把那只冻的发硬的黄羊拖到井台边上去。她倒着身子,刨飞着一片片雪雾,把那头黄羊,用力推下了枯井。他躺在那里,不能动。那头黄羊就滚到他的身边。他大声地叫骂她。他要她滚开,别再来烦他,否则他会让她好看的。

他头朝一边歪着,看也不看她,好象对她有着多么大的气似的。她爬在井台上,尖声地呜咽着,要他坚持住,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她就会把他从这该死的枯井里救出去。

两个少年后来醒了。再接下去的两天时间里,她一直在与他们周旋着。两个少年一共朝她射击了7次,都没能射中她。

在那两天的时间里,他一直在井里嗥叫着,他没有一刻停止过。他的嗓子肯定已经撕裂了,以至于他的嗥叫断断续续,无法延续成声。

但是在第三天的早上,他们的嗥叫声突然停止了。两个少年,探头朝井下看,那头受了伤的公狼已经死在那里了。他是撞死的,头歪在井壁上,头颅粉碎,脑浆四溅。那只冻硬了的黄羊完好无损的躺在他身边。

那两只狼,他们一直在试图重返森林。他们差一点就成功了。

他们后来陷进了一场灾难。先是他,然后是她,其实他们一直是共同的。现在他们当中的一个死去了。他死去了,另一个就不会再出现了,他的死不就是为这个么?

两个少年,回村里拿绳子。但是他们没有走多远就站住了。她站在那里,全身披着银灰色的皮毛,皮毛伤痕累累,满是血痂。她是精疲力竭、身心俱毁的样子,因为皮毛被风吹动了,仿佛是森林里最具古典性的幽灵。她微微地仰着她的下颌,似乎是轻轻地叹了口气,然后,她朝井台这轻快地奔来。

两个少年几乎看呆了,直到最后一刻,他们其中的一个才匆匆地举起了枪。

枪响的时候,停歇了两天两夜的雪又开始飘落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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