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苦难的童年
1.孤儿路
1935年3月26日,在辽河南岸长林子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里,诞生了一个男婴,全家人喜出望外,因为这是他们家的第一个男孩,在那个年代,这可是一件大喜事。不幸的是,在这个男孩长到5岁的时候,生身父母双双病故,当时孩子的父亲只有48岁,母亲47岁。留下了他和姐姐、弟弟三人,姐姐7岁,弟弟才3岁。老天就是那么不公平。这三个不懂事的孩子,可怎么活呀!
天无绝人之路。好心的亲人们凑在一起,想出了一个不错的办法:分着养——姐姐、弟弟分在舅父家;我,就是本文开头说的那个男婴,分在伯父家,并按照宋姓的排辈规矩,给我起了一个大名,叫宋广礼。从此,我就成了伯父家的成员。说来这个家族也很怪异,伯父虽然是一家之主,但是他并不“当家”,“当家”的是我的堂兄,名叫宋广贤,我亲热地叫他哥哥。在这个家庭里,我年龄最小,但辈分却很大,宋广贤有个大孙子,名叫宋立山,他比我还大一岁,但也得叫我爷爷。由于在民间的12属相中,我属猪,所以家里大大小小的晚辈们都叫我“猪”叔叔,或“猪”爷爷,小小的年纪,却享受着长辈的身份,我挺不好意思的,但是没办法,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2.堂兄,我的“亲”哥哥
这时的宋广贤已经40多岁了,儿孙满堂,其乐融融,但他对我这个“外来户”却很亲近,从来不把我当外人,凭我儿时的记忆,在他们家的一大群孩子中,我是比较受宠的一个,有时还享受到格外的关照。
年龄小,辈分大(后排左一为作者,后排右一为作者孙辈)
在农村,赶集是一件很荣耀的事,逢年过节总要到集上买点东西,无非鞭炮、年画、蜡烛、供香和一些好吃的东西。有一年春节前夕,哥哥去朱家房子(集市地名)赶集,置办年货,把我带上了,这是小孩们最高兴的事,屁颠颠地跟着大人跑来跑去,手里拎着一大堆购买的东西,也不觉得累。年货置办完了,哥哥有意地走到一个卖油炸糕的摊位前,顺手买了两块炸糕,递给了我,而他自己却不吃。在回家的路上,我手里拿着香喷喷的炸糕,一边走,一边吃,高兴极了。一个农村的孩子,能吃到集上购买的炸糕,这是一般孩子很难想象的。我享受了一次宋广贤的儿孙们不知道的特殊待遇。
在我们村子里,村民有种瓜的传统,大一点的农户还办起了瓜园,种有西瓜、打瓜、香瓜等。哥哥家是一个不大的农户,仅有几亩地,都用来种植高粱、大豆、小麦、玉米、谷子、棉花了。要想“改善”一下生活,尝尝瓜香的滋味,只好花几个钱,到瓜园去买。
在一个瓜果成熟的季节,有一天下午,哥哥刚从地里干活回来,一进门就喊着我的名字。“快!咱们‘下瓜园去’!”听到哥哥的喊声,不大懂事的我高兴极了,这是我多么想去的地方啊。哥哥领着我,来到一个离我们家较近的瓜园。没有限量,不问价钱,我放开肚皮,大吃了一顿,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第一次感觉到吃瓜的满足。
3.谁刺伤了孩子的心
十个手指不可能一样齐。宋广贤有个亲弟弟,名叫宋××,此人个头不高,自私自利,心狠手辣,在他的人生字典中,只有一个“我”字,既不讲父子之恩,也不顾兄弟情面。他和宋广贤虽然已经分家单过,但仍有往来,还经常来哥哥家“说三道四”,弄得大家不得安宁,一家老小都很讨厌他。
有一年冬天,户外的雪下得好大,这正是孩子们玩耍的好时机,堆雪人,打雪仗,滑冰车,大家欢快地玩着,耍着,闹着,兴致勃勃。突然,宋××出现,一件不该发生的事儿发生了:当时我正在雪地上滑冰车,不小心碰到了宋××身上,一下子触怒了他,不由分说,上来就踢我两脚,还骂个不停。一个不满7岁的孩子,哪里是他的对手,只能耐着疼痛,忍气吞声,含着热泪,咽下这颗酸涩的苦果,但心底却埋下了深深的怨恨,我暗想,欺负小孩的人迟早要遭到报应。我真的不敢相信,宋××竟然是宋广贤的亲弟弟,亲兄弟却有天壤之别呀!。
若干年后,我们的家乡解放了,我长大参军、结婚生子了。听长辈们说,宋××还霸占着我父母留下的遗产,那是我父母在世时居住的两间草房和一些家具。现在我们长大了,要自己去住,经过多次讨要,宋××都执意不还,只好诉诸法律。在这场官司中,我的妻子陆玉洁功不可没,她作为原告,胸有成竹,以其不凡的勇气和智慧,有理有据地批驳了宋××的歪理和不实之词。新中国成立初期,尽管法制还不太健全,但法律毕竟是公正的,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宋××不得不低头认错,很不情愿地归还了那两间住房和我父母留下的其他遗产。
4.民国24年,我出生
由于父母去世过早,一直没有人告诉我我的生日是哪天。突然有一天,伯父把我拉到他的身旁,好像有什么秘密要告诉我……其实他要我记住的,就是我的生日:生于民国24年,也就是公历1935年,农历3月26日,属猪。后来,为了记忆方便,再没有去换算它,把农历当作公历来记了。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阴错阳差,我的出生日子又变成了1936年3月26日。现在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写的都是1936年3月26日。年轻的时候,对于出生的年、月、日并不在意,到退休的时候遇到了麻烦,人事部门从档案中查到,我出生于1935年,结果我就按照这个年份提前退休,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
谁知道,退休后又遇到了新的麻烦,公安部门不承认单位的档案记录,只承认户口本上的记载,并且以此为依据,办理一切个人事宜。2013年,北京市出台关照老年人的举措,对年满8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优待金,我只能晚一年享受这个待遇了。其实,我并不在意它。最终我只好认可自己的出生年份为1936年。
5.淘气的代价
伯父告诉我生日的那年,我刚满6周岁,正是调皮淘气的时候。记得有一天,我和小伙伴们到辽河岸边的大坝上玩耍,玩着玩着,突然心血来潮,几个小朋友经过“密谋”,一起爬上了高高的大树,并隐蔽起来,等待有人过来一起跳下,吓唬吓唬他们。机会果然来了,一伙人路过树下,调皮的孩子们不约而同地顺势跳下,行人确实吓了一大跳,可是我却惨遭不幸。由于小伙伴们下跳时,相互冲撞,把我挤到旁边的树丛中,我的左腿狠狠地扎在一个尖锐的树杈上,划开一个十几厘米长的口子,鲜血直流,小伙伴们吓坏了,不知如何是好。不懂事的孩子们,一边往伤口上填土,来止血,一边派人往我家里跑,给大人报信。紧要时刻,我哥哥宋广贤急匆匆地跑到大坝上,不由分说背上我就往家里跑,到家后,把我放在炕上,赶紧清洗伤口,把小伙伴们填在伤口里的土,清理干净,又用盐水清洗消毒。
我知道自己犯了错,强忍疼痛,不敢吭声,“手术”总算做完了,我松了一口气,等着大人的严厉批评。然而,出乎我的意料,哥哥并没有责怪我,而是不停地安慰我,关心我,让我好好养着,每天坚持上药。说到药,当时的医疗条件实在太简单了,所谓上药,就是往伤口里抹“万金油”。就这样,我在家里养了一个多月,伤口才愈合,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内疚”。这次意外的不幸,在我的左腿上留下了一块大大的永远抹不掉的伤疤,至今还牢牢地“刻印”在腿上,成为我孩童时期调皮淘气的见证。
6.狗仗人势
俗话说:“祸不单行。”在腿伤之后的第二年,我已经7岁多了,懂得该为家里做点小活了。有一天,我赶着两头小毛驴,准备到野地里去放牧,手里拿着自己做的小鞭子,喊着只有驴儿才能听得懂的号子,蹦着,跳着,哄着毛驴快点走。
当我们路过一家地主老财的家门口时,突然一条恶狗冲出大门,嚎叫着向我扑过来,我一时慌了手脚,拔腿就跑。小孩子哪有狗跑得快,霎时间,恶狗一下子咬住我的右腿,狠狠地撕扯,我哭叫着,脱不开身,直到来了一帮大人,拿着棍棒,打走了恶狗,才算脱险。
在那黑暗的旧社会,地主老财家的狗咬了人,哪有地方去说理呀,只能忍气吞声了。打那儿以后,哥哥再也不敢让我去干活了。然而,我右腿上至今还留着一块对地主老财无比仇恨的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