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七、重天命,更重人事

江苏历代名人传记丛书:郑板桥 作者:王同书 著; 宋林飞,王庆五 编


七、重天命,更重人事

郑板桥人生观与天命观紧连,对天命进行了多方面的思考。天,在古代典藉中是一个复杂的观念,有的认为是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总称,带有很大程度的神秘性。后来又逐步发展为至高无上的“神”,能主宰一切,又不能主宰一切。

郑板桥的天命观包括对天、神、命的认识,像先贤一样是复杂、矛盾和变化的。

首先,他认为天最伟大,至高无上,能容纳万事万物,包括丑恶的东西。是一位胸怀最博大,无所不包,无所不能而又深不可测的,一切人的命运的主宰。他在《家书》中借论尧舜之不同,大谈了一通“天”:尝论尧舜不是一样,尧为最,舜次之。人咸惊讶。其实有至理焉。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惟天为大,惟尧则之。”孔子从未尝以天许人,亦未尝以大许人,惟称尧不遗余力,意中口中却是有一无二之象。夫雨旸寒燠时若者,天也。亦有时狂风淫雨,兼旬累月,伤禾败稼而不可救;或赤旱数千里,蝗蟓螟特肆生,致草黄而木死,而亦不害其为天之大。天既生有麒麟、凤凰、灵芝、仙草、五谷、花实矣,而蛇、虎、蜂虿、蒺藜、稂莠、萧艾之属,即与之俱生而并茂,而亦不害其为天之仁。尧为天子,既已钦明文思,光四表而格上下矣,而共工、驩兜尚列于朝,又有九载绩用弗成之鮌,而亦不害其为尧之大。浑浑乎一天也!若舜则不然,流共工、放驩兜、杀三苗、殛鮌,罪人斯当矣。……用人又得矣。为君之道,至毫发无遗憾。故曰:“君哉舜也!”又曰:“舜其大知也!”夫彰善瘅恶者,人道也;善恶无所不容纳者,天道也。尧乎!尧乎!此其所以为天也乎!……(《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书后又一纸》)这里郑板桥说尧胜于舜,因为舜行的是人道,尧行的是天道。尧推崇好人,但也让一些危害人民的,不能为人民办好事的共工、鮌等存在。而舜呢,则处理了共工、鮌等。郑板桥也肯定舜的行为,认为舜虽然仍做到“为君之道,至毫发无遗憾”,但“彰善瘅恶”,扬善惩恶是人道;善恶并存,益人的,害人的都能容纳,存在,这才叫天道,也叫“为天之仁”。可见郑板桥心中的“天”有三方面。(1)天生益物、害物;(2)天容益物、害物;(3)天道即仁道。这才叫“唯天为大”。主要精神是宽容。

其次,郑板桥又常常将天道、人道联在一起,认为人的穷达祸福是天安排好的,可是又是有原因的,可以变化的。《家书》中说:一二失路名家,落魄贵胄,借祖宗以欺人,述先代而自大,辄曰:彼何人也、反在霄汉;我何人也,反在泥涂。天道不可凭,人事不可问。嗟乎!不知此正所谓天道人事也。天道福善祸淫,彼善而富贵,尔淫而贫贱,理也,庸何伤?天道循环倚伏,彼祖宗贫贱,今当富贵,尔祖宗富贵,今当贫贱,理也,又何伤?天道如此,人事即在其中矣。这里提出“天道循环倚伏”,“福善祸淫”,就与谈尧舜时所说天道不同了。那时说天是善、淫并存并荣的。现在则是“天道”也有感情偏爱了,将福给予善,将祸给予淫。这里“天道”又是一位公正的法官,褒贬鲜明。并且这个“福善祸淫”,既是“天道循环倚伏”的结果也是原因;你善就得福,你淫就得祸;你得福就因为善,你得祸就因为淫。这就叫循环倚伏。这个循环倚伏既是天道,也是人道,所谓天道是命中注定,必然的;所谓人道,是如果并不因为自己身陷穷祸而自暴自弃,仍奋发有为,精勤不倦,总是积德行善,那么就会变化,祸、穷就会消失,“有及身而富贵者矣,有及其子孙而富贵者矣”。又特别指出,算计别人,不仅算不到人,反而自己会得祸,“其穷愈速,其祸即来”,甚至殃及子孙,“其子孙有不可问之事,不可测之忧。”这其实是讲的人定胜天,祸转福、福转祸,都是由人自己造成的!这一点的主要精神是天道、人道皆会变化!

第三,郑板桥对天命矛盾复杂的心态。如果说前两点说明郑板桥对天的基本认识,那么,他还有很多看起来互相矛盾,实际上是在特定的时空段表示特定的认识的观点。

郑板桥十分迷信命运。命和运是两回事,对命,郑板桥可算从小迷信到老。他生下来时,就被认为要避阎王猜忌,起名“麻丫头”,郑也欣赏这个小名,自刻的书画闲章“麻丫头针线”直用到老。算命呢,前文述过,算过多次,算了好命,“命章”还捎回去让家人传看,同享快乐!可见他迷信“命”到了何等程度!

不仅是对“命”,对“运”也十分迷信。《郑板桥集》72页有诗曰:唐明皇帝宋神宗,翰苑青莲苏长公。千古文章凭际遇,燕泥庭草哭秋风。“千古文章凭际遇”就是说的运气、机遇。《真州杂诗八首并及左右江县》也说:“抵天只手终何益,运去心枯事总艰。”是“时来风送滕王阁,运去雷轰荐福碑”,不仅普通人如此,皇帝也是这样;郑板桥奇特可贵之处,在于对机遇有辩证的理解。他认为非分的机遇,不是自己之福,反而是自己之祸。这个幸运却是恶运!他说:“昔人谓陈后主、隋炀帝作翰林,自是当家本色。燮亦谓杜牧之、温飞卿为天子,亦足破国亡身。乃有幸而为才人,不幸而有天位者,其遇不遇,不在寻常眼孔中也。”

可是他平时言行、诗文又常常不仅是一副“不语怪力乱神”的模样,还时不时地对神、命运采取蔑视奚落态度。他有许多僧人朋友,他写了不少诗,作了不少画、书法赠他们,其中就有:《赠瓮山无方上人二首》、《弘量上人精舍》、《赠巨潭上人三首》、《寄青崖和尚》、《同起林上人重访仁公》、《逢客入都寄勖余上人口号》、《破衲为从祖福国上人作》、《署中无纸书状尾数十与佛上人》等十几首致十多人(姓名重复的未列),可见僧友之多。对僧友更是充满感情,“乞食山僧庙,缝衣歌妓家”(《落拓》),对他们的品学也颇为崇仰,“自是老僧饶佛力,杖头拨处起灵源”(《访青崖和尚……》),甚至“我已心魂傍尔飞”(《怀无方上人》),可谓情同骨肉。可是在《家书》里却又是另一番说法了,先是“僧人满天下,不是西域送来的,即吾中国之父兄子弟,穷而无归,入而难返者也。削去头发便是他,留起头发还是我。怒眉瞋目,叱为异端而深恶痛绝之,亦觉太过。”(《焦山读书寄四弟墨》)可是下文却说:和尚是佛之罪人,杀盗淫妄,贪婪势利,无复明心见性之规,秀才亦是孔子罪人,不仁不智,无礼无义,无复守先待后之意。秀才骂和尚,和尚亦骂秀才。将和尚与秀才(实为“文痞”)并列,直称之为“佛之罪人”,几乎彻底否定了所有和尚,与前述的尊僧几乎是一百八十度转变。这“骂僧论”实在是“蔑僧论”!不过郑板桥只是骂坏和尚,有罪的和尚,因为他们“杀盗淫妄,贪婪势利,无复明心见性之规”,应该骂。所以这种骂,并不是骂佛。对佛、神他还是尊重的,相信的。对“落魄”神灵,有时还很同情,“无主泥神常趁庙,失群才子且低头”(《真州八首,属和纷纷……》)。对“风水”也是如此。一方面迷信风水,念念不忘风水之泽。《范县署中寄舍弟墨》中说:刹院寺祖坟,是东门外一枝大家公共的,我因葬父母无地,遂葬其旁,得风水力,成进士,作宦数年无恙。他认为他的中进士,做官是叨风水之光,得风水之力。所以,他念念不忘要觅更好的祖坟,并且看中了“郝家庄有墓田一块”,要弟弟千方百计买来,将来“葬吾夫妇”(《家书·焦山双峰阁寄舍弟墨》)。也可谓入迷地相信“堪舆”了。可是另一方面,他又认为风水未必可靠,就是这封信下面写道:夫堪舆家言,亦何足信。吾辈存心,须刻刻去浇存厚,虽有恶风水,必变为善地,此理断可信也。这就是说,只要存心积善行德,“虽有恶风水必变为善地”,这正是“祸福无门,唯人自召”,这些既赞佛,又斥僧;既信命运,又否定命运;既信风水,又否定风水等矛盾认识,仍然都是统一在他的只要修德行仁,福可增加,祸可转福的“人定胜天”总体认识中。这才是郑板桥天命观中的可贵部分。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郑板桥三十岁。这一年国家发生了大事,十一月康熙去世。郑家也发生了大事,板桥的父亲立庵病逝,时间可能是六月底到七月末。因为这一年郑板桥参加考秀才,二月县考、四月在扬州府考、六月在泰州院考,发榜时间则在七、八月之交。而郑板桥《七歌》一开始就说“郑生三十无一营”、后来又说“今年父殁遗书卖”,可见此时尚未有中秀才消息,如果父亲在二月份前去世,则连考试也不可能参加。如果父亲在发榜后去世,则不至于说“无一营”,“皆不成”,也不至于赶快卖父亲的“遗书”。所以,板桥父亲去世时间最大可能是在板桥考试完毕,尚未发榜的七、八月之交。立庵时年50岁,尚未到垂老之年。可能是急症很快去世,家中立刻陷入极大困境,卖遗书可能是为料理丧事。他的心情也极度恶劣,卖尽了遗书,葬完了父亲,面对着一大堆债务,面对着家里无米缺炊的境地,自己今后不知如何来安养这一家老小?而今年的考秀才说不定又像往年一样空忙而已,心中万转千回,满腔幽愤,就像杜甫写《同谷七歌》一样写下了自己的《七歌》:郑生三十无一营,学书学剑皆不成;市楼饮酒拉年少,终日击鼓吹竽笙。今年父殁遗书卖,剩卷残编看不快。爨下荒凉告绝薪,门前剥啄来催债。呜呼一歌兮歌逼侧,皇遽读书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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