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二 最硬的血,最诗的汉
我没有赶上老家的好时候——那个把荷尔蒙拴在自行车前梁、把柔情织进毛衣的年代。据云老家也确实是被织过很多毛衣的。在著名的吉大七舍墙前留下的一帧相片里,他穿着刘文正式毛衣,梳着肖恩?潘式发型,只有迷茫又不屑的目光是郭力家牌的。
这样的目光在和他初次见面时分解成了无所不在的悬浮颗粒。席上的空气都是老家味儿,故谁也不敢摆士大夫或精英姿态;我也略领会了他寸铁杀人不留行的话语功夫,不大能想象老家转向生活的庸常和琐细时是何种态度面目。
后来我读了老家的诗。从苍莽草原(不是席慕蓉的)出发到遍植白桦的工业城市,跟着他一瓢雨泼进了大学,在斯大林大街和东朝阳路浪荡,红砖缝抹一把不要钱的青春;他啸聚京城也是客星,他告天还乡再做东道,他编书编年编朋友圈,让东北一隅稳稳压弯诗意版图的秤杆子。
我有一个僭越的判断:自朦胧诗而起的近数十年新诗史其实就是对传统新体诗乃至汉语的解构历史(当然代际间或有模糊和重叠)。第一代诗人敲松了汉语表层即经验与逻辑;第二代诗人顺势撬开了语法和双音节或多音节的单词;第三代诗人轻重兵器齐发,击碎了字义、词性,直到一切解无可解,齑粉扬天。以解构阐释新诗可能显得偷懒,然而舍此则也不能概括新诗人们前赴后继地撕毁戒律,再造生命,从而使汉语散发出的那种错位、失衡、延异的美。老家应处于二三代之间,不会闪了胳膊腿,又不致迷了眼,正是手段最纯熟、气息最现代的那一群。
那一群人——也不仅指诗人——有的远遁海陬,有的骑桨而去;有的以朝为家,有的上了讲台;有的发了大财,有的箪食瓢饮;有的一退再退困守心城,有的闭目息听却得了千里之外的奖……他们各自背负着的那一小块汉语的命运,难免不同程度地锈蚀剥脱了,而其中最重的、泛着血色的那一块,自始至终地托在远东以东一个不服三界管的散兵游勇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