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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跃式阅读和小说节选

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作者:果麦文化 出品;毛姆 著


跳跃式阅读和小说节选

在为《红书》撰写书单时,我在附带的简短注释中写道:“如果聪明的读者能够学会跳读这一实用的技巧,那么他就能在阅读中获得最大的乐趣。”明智的读者肯定不会把阅读小说当作一项任务,读小说对他来说只是一种消遣。因此他的兴趣自然会落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他会关心他们在既定情境下的举动与后续发展中的境遇,会对他们的不幸抱以同情,也会因为他们的幸福而欣喜。读者会把自己置于角色的立场之上,甚至可以说体验着角色们的人生。不论是通过言语传达还是在行动中体现,故事中角色们的世界观、他们看待人类为何思考这一宏大命题的态度,都会在读者心中激起一丝或为惊奇,或为喜悦,或为气愤的反馈。但读者几乎出于本能地知道自己的兴趣何在,于是他们就像猎犬追踪狐狸一样,敏锐地追逐着感兴趣的内容。而如果作者处理不当,使得读者一时无法寻得自己追求的目标的话,他们会在困惑之下随意翻看,直到找到感兴趣的东西为止。换句话说,读者会开始跳读。

每个人都会跳读,但是想要避免跳读带来的损失也并非易事。在我看来,这种能力如果不是难得的天赋,就必须通过积累大量经验才能获得。约翰逊博士就十分擅长大幅度跳读的技巧。诚如鲍斯威尔所说:“他拥有一种独特的天赋,无须费力将书从头读到尾,就能立刻捕捉到书中内容的精髓。”虽然鲍斯威尔话中所指的无疑是信息类或修养类的书籍,但是倘若将某本小说从头读到尾是件费力的事,那么这本书还是不读为妙。然而不幸的是,出于某些我即将展开讨论的原因,能够让人从始至终保持兴趣不减的小说实在是少之又少。虽然跳跃性阅读或许称得上是一种恶习,但读者往往不得不养成这种习惯。只不过他们一旦开始跳读,就很难停下来了,这会让他们错过很多原本能够提升阅读体验的内容。

在我为《红书》编写的书单发表之后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有一位美国出版商向我提议,他准备将我提到的十部小说以删减版的形式出版,并希望为每一部附上一篇我撰写的前言。他的想法是只保留书中叙述故事情节的必要内容,展示作者与剧情相关的观点,以及他想要在角色身上体现出的性格,除此之外的内容全部删去。在他看来,如果不将书中某些称之为繁枝末叶也不为过的内容砍去的话,读者或许根本就不会去阅读这些杰作;而这样删减一番之后,留下来的只有最具价值的部分,读者也就能在阅读中最大限度地体验到那种知性的乐趣。这个计划一开始吓了我一跳,但是后来一想,鉴于虽然有些人能够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有效的跳读,但是绝大多数人却并不具备这种能力,那么假如能让既机智老练又具备判断力的专业人士代劳,提前替他们做好跳读的工作,也不失为一件美事。因此我欣然接受了撰写序言的邀约,眼下正在准备动笔。一定会有不少文学专业的学生、教授和批评家将删减名家巨作视作骇人之举,并且认定名著必须要原汁原味地阅读。在我看来,这要取决于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名家著作。比如像《傲慢与偏见》这样引人入胜的小说,在我心目中就连一个字都舍不得删,而节奏异常紧凑的《包法利夫人》也很难删减。然而诚如明智的批评家乔治·森茨伯里所言:“很少有小说能经得起精炼与浓缩的考验,哪怕是狄更斯的作品也不能幸免。”删减这一行为本身无可厚非,为了达到更好的演出效果,很少有剧本在排演过程中没有经过或多或少的删减。在许多年之前,萧伯纳曾经在一次共进午餐时告诉我,他的剧作在德国获得的反响比在英国好得多。虽然他本人将其归因于英国民众欠缺智慧,而德国人则在这方面略胜一筹,但是他错了。那些戏剧在英国上演时,他坚持要求自己写下的每一句话都必须原样出现在舞台上。而我也在德国看过他的戏,德国的导演们大刀阔斧地砍掉了所有与戏剧行为无关的冗言和废话,从而把一台从头至尾都令人愉悦的演出呈现在观众眼前。当然,我可不觉得把这一点告诉他会是个好主意。不过既然这种做法在戏剧上行之有效,我认为同样的过程没有理由不适用于小说。

柯勒律治在评价《堂吉诃德》时指出,这本书只需要通读一遍,之后重温时只要很浅地随意翻看就够了。他或许是想借此表示,这本书里有些部分实在是乏味冗长,甚至称得上荒诞无稽,而一旦你意识到这一点,那么对你来说再读一遍这些部分就纯属浪费时间了。《堂吉诃德》无疑是一部伟大而重要的作品,任何宣称自己是文学研究者的人都肯定至少通读过一遍(就我个人而言,英文版我从头至尾完整地读过两次,西班牙语版则是三次),但我却不由得想到,对于那些只为了获得娱乐而阅读的普通读者而言,不读书中那些比较枯燥的部分也没有什么损失。书中那位好心肠的骑士和他质朴的随从之间的对话和冒险既逗趣又感人,而读者们当然也更喜欢以这部分内容为核心的篇章。事实上,一位西班牙出版商就曾经将这样的精彩部分单独集结成一册出版,而这个版本的阅读体验就非常好。还有一本小说不得不提,只是它虽然重要,却未必称得上伟大,那就是萨缪尔·理查逊的《克拉丽莎》。除了最有恒心的一部分小说爱好者之外,绝大多数读者都在它那庞大的篇幅之前败下阵来。如果不是恰好找到了删减版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去读这部作品的。而我读到的删减版处理得非常好,我在阅读时完全不会感到少了些什么。

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承认,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是本世纪内问世的最伟大的小说。普鲁斯特的狂热仰慕者们——这其中包括我本人——自然能够饶有兴致地逐字逐句读完这部巨作。我甚至曾经夸张地说过,我自己宁愿被普鲁斯特无聊死,也不愿意从别的作家那里找乐子。然而在读过第三遍《追忆似水年华》之后,如今我也不得不开始承认,书中有一部分内容的确在阅读价值上有所欠缺。我猜未来的人们或许只会对普鲁斯特笔下散漫无序的思辨越发不感兴趣,因为作者是在他所处时代的意识流思潮影响下进行创作的,而如今意识流这一手法一部分已然被人摒弃,另一部分则早已变得司空见惯。我认为,将来的人们会更多地将普鲁斯特视作一位幽默大师,并且认识到他塑造角色的能力——他塑造生动、独特且多样的角色的能力——足以使他与巴尔扎克、狄更斯以及托尔斯泰平起平坐。也许有朝一日,他的这部巨作也将以删减版的形式出现,其中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丧失价值的部分将被删去,只保留那些一直能让读者感兴趣的内容,因为这些内容才是小说的精华所在。即便经过删减,《追忆似水年华》的篇幅依然会很长,但它也必定依旧是一部卓越的杰作。虽然安德烈·莫洛亚在他那部可敬的传记作品《追寻普鲁斯特》中的记述颇有些复杂,但根据我个人的理解,普鲁斯特原本计划将他的小说分成三部出版,每部长四百页左右。然而第二部与第三部尚在印刷期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这两部的出版也就因此而推迟。普鲁斯特糟糕的健康状况不允许他服役参战,他便利用这段空闲时间为小说的第三部添加了大量的内容。“此时添加的许多内容都是心理学与哲学方面的阐述,”莫洛亚写道,“这位智者(我想他此处所指的是作者普鲁斯特本人)以此来点评角色们的行动。”莫洛亚又补充道:“人们甚至可以从这些额外添加的内容中提炼出一系列具有蒙田风格的随笔,其中涉猎的问题包括音乐的作用、艺术的创新、美学的风格、对医药的鉴别,以及人们性格的类型之稀少等等。”他这些陈述自然没有错,然而这些内容是否能够为小说增添价值,我想就要取决于我们对小说基本功能的看法了。

就这一点而言,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看法。比如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就通过一篇名为《当代小说》的有趣散文传达了自己的观点:“当下社会的发展让我们面对的种种社会问题变得越发纷繁复杂,而在我看来,唯独通过小说这种媒介,我们才得以对多数问题进行讨论。”威尔斯认为,小说在未来“将会成为社会的调停者、相互理解的推动者、自我审视的工具、道德伦理的展现、生活方式的交流、新风俗的塑造者、律法的批评者,以及社会教条与思想的建立者”。威尔斯明显不太认同小说只是一种消遣的观点,而且他曾经直截了当地表示自己无法将小说视作一种艺术形式。然而奇怪的是,他同时十分抗拒将自己的小说视为宣传类的作品,“因为在我看来,‘宣传’这个词只适用于某些有组织的党派、教团或学科所进行的特定活动。”然而不论他怎样想,就当下而言,这个词的含义早已远远不仅限于此。它指的是通过口头表达、书面文字、广告或持续重复某一内容等方式寻求将自己的观点传达给他人,使得他人相信这些观点是正确的,并且是应当被接受且适用于所有人的,这些观点可能包括正确与恰当的标准、对善恶的辨别,以及对公正与不公的判断等等。而威尔斯的小说的确带有传播某些特定道义或信条的目的,因此那就是一种宣传。

这一切说到底还是要回归那个问题:小说到底是不是一种艺术形式?它的目的到底是给人以指引,还是为人提供娱乐?如果小说的目标是指导的话,那么它就不能算是一种艺术形式了。因为艺术的目标本来就是带来愉悦,想必诗人、画家和哲学家们也会同意这一点。然而这个事实一定会让许多人大为震惊,因为基督教精神的引导让他们一直以充满疑虑的眼光看待娱乐,并把它视作威胁不灭灵魂的隐患。更加理性的做法则是既把愉悦看成一件好事,又在同时牢记某些娱乐可能招致恶劣的后果,有时还是避开它们为妙。主流观点往往认为欢愉仅仅停留在感官层面,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因为感官上的愉悦要比心智上的愉悦更加生动鲜明,只是它显然并不正确。就像肉体上的愉悦一样,心智上的愉悦同样存在,虽然它可能并不如感官刺激那样剧烈,相比之下却更为持久。牛津词典上对“艺术”的定义包括如下这样一条:“艺术是各种以审美为命题的技巧的运用,譬如诗歌、音乐、舞蹈、戏剧、演讲以及文学创作等等。”这是一条非常精确的定义,特别是它接下来如此补充道:“尤其是在当代背景下,在运用技巧的过程中体现出的、此种技巧在工艺和执行方面的完美程度也成为命题本身。”我想这也正是当下每一位小说家的目标,但可想而知,从未有人真正成功过。因此我认为小说也许的确可以被称作一种艺术,虽然可能不够高雅,但终究归于艺术的范畴之内。然而小说却是一种在本质上有所缺憾的艺术形式,鉴于我已经在各地的演讲中多次讨论过这个问题,眼下也很难给出什么更高明的见解,所以我在此处也只好简短地从之前的演讲中引用一些内容。

我认为将小说视作某种布道讲坛无疑是一种滥用,这会对读者产生误导,让他们以为自己能够轻而易举地通过小说获取知识。这种误导可以说相当恶劣,因为想要获取知识,就只有通过付出艰辛的努力这一种途径。如果能把苦药粉一样的知识掺进小说这种甜美的果酱里一同服下自然是不坏,但真相是,如此服药固然可口,我们却很难确定服下的药粉是否依然能够生效。因为小说中呈现的知识终归要受到作者偏见的影响,它的可信度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如果了解某种知识要通过这种经过歪曲的途径的话,那还不如根本就不去了解它。没有理由要求小说家在本职之外兼任什么其他方面的专家,他们只要做好的小说家就够了。小说家应当对许多事情都略知一二,但是完全没有必要成为某一特定领域的专家,何况成为专家有时还有害无益。他们只需要品尝一小口就能知道羊肉的味道,而没有必要把整头羊都吃完,那一小口带给他们的体验,再加上小说家的想象力与创造力,就足以让他们向读者详尽地描述爱尔兰炖羊肉的滋味了。但是假如一位小说家从炖肉说到了他对绵羊的饲养、羊毛产业以及澳大利亚当前的政治局势的看法,那就应当有所保留地看待他的观点了。

小说家往往是被自己的偏见所摆布的,他们对题材的选择、对人物的塑造,以及对自己笔下角色的态度都深受其影响。他们书写的一切都是作者性格的表达,都是他们的天性、经历与感受的体现。不论他们如何努力地想要保持客观,小说家终究是自己个人特质与癖好的奴隶;不论他们如何努力地试图采取公正的立场,他们还是会无法避免地偏向其中的某一方。他们会在事先决定好一切的走向。通过在小说开篇就让读者留意到某个角色这样的手段,他们会吸引读者的兴趣,激发他们的共情。亨利·詹姆斯曾经多次强调过,小说家必须长于营造戏剧化的效果。尽管这种说法略有些模糊,却十分有效地揭示出小说家必须通过能够吸引并抓住读者注意力的方式进行叙事。因此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会为了达成想要的效果而牺牲真实性和可信度。而我们都知道具有科研价值或旨在传达信息的作品不能以此种方式进行创作。在创作小说类作品时,作者的目的并不是为读者提供指引,而是给他们带来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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