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简·奥斯汀与《傲慢与偏见》

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作者:果麦文化 出品;毛姆 著


简·奥斯汀与《傲慢与偏见》

1

简·奥斯汀的生平寥寥数语即可讲完。奥斯汀家族历史悠久,如同许多英国名门一样,他们也是靠羊毛贸易这项支柱产业发家致富的;有了钱之后,他们又像其他显赫人物一样购置土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家族最终得以跻身乡绅地主阶层。但是这笔财富简·奥斯汀家所属的分支似乎没有继承到多少,至少远远不如同族的其他成员。此时他们一家早已落魄,简的父亲,威廉·奥斯汀之子乔治·奥斯汀,只不过是汤布里奇一位外科医生的儿子,十八世纪早期,外科医生这个职业的社会地位与代理人不相上下,而我们又能从《劝导》一书中得知,在简·奥斯汀的时代,代理人也是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虽然拉塞尔夫人“只不过是个爵士的遗孀”,但是当她得知,身为准男爵之女的艾略特小姐居然还和代理人的女儿克雷太太保持着社交关系时,她还是为此震惊不已,因为“她这类人,小姐原本应该敬而远之的”。外科医生威廉·奥斯汀英年早逝,他的兄弟佛朗西斯·奥斯汀把他的遗孤送进了汤布里奇学校,日后又供他上了牛津的圣约翰学院。我是从R.W.查普曼博士的克拉克讲稿中获知这些信息的,他将这些讲稿以《简·奥斯汀的史实与问题》为名集结出版。以下我所叙述的内容完全受惠于他的这部杰作。

乔治·奥斯汀成了他所在学院的神学研究生,得以担任神职之后,他的一位亲戚,葛德马夏姆的托马斯·奈特就推荐他到汉普郡的史蒂文顿去做牧师。两年之后,乔治·奥斯汀的叔父更是就近为他买下了迪恩的牧师职位。可惜我们对这位慷慨大方的人一无所知,只好姑且猜测他像《傲慢与偏见》里的加德纳先生一样是个生意人。

乔治·奥斯汀牧师迎娶了卡珊德拉·雷耶,她的父亲托马斯·雷耶是万灵会成员,同时在亨里附近的哈普斯登担任牧师。用我少年时代经常听到的说法来形容的话,这位女士在出身上和上流社会渊源颇深;换句话说,就像赫斯特蒙苏的黑尔家族一样,她也与乡绅地主以及贵族之间有着明确的亲缘关系。对于外科医生的儿子来说,这桩婚事算是朝上迈了一步。这对夫妻总共生育了八个子女:两个女儿——卡珊德拉和简,还有六个儿子。为了增加收入,已经是史蒂文顿教区长的乔治开始招收学生,并自己在家教育儿子们。其中两个儿子进了牛津的圣约翰学院,因为他们的母亲和学院的创始人沾亲;有一个儿子名叫乔治,但我们对他一无所知,查普曼博士推测他应该是个聋哑人;另外两个儿子加入了海军,并且在事业上颇有成就;而最幸运的一个要数爱德华,他被托马斯·奈特收养,日后继承了他在肯特郡和汉普郡的地产。

简出生于一七七五年,是奥斯汀太太最小的女儿。在她二十六岁那年,父亲决定退休,并将职位留给已经领了神职的长子,自己搬到巴斯居住。他于一八〇五年去世,几个月之后,其遗孀带着女儿们到南汉普顿定居下来。正是在这段时期,在一次陪伴母亲出门拜访之后,简在给姐姐卡珊德拉的信中写道:“我们登门的时候只有兰斯夫人自己在家,她拥有一台气派的钢琴,但是否有子女则不得而知……他们生活的方式很体面,也很富有,而且她看起来也很享受富有的感觉;而我们设法让她意识到,我们家可是一点都不富裕,我想她很快就会认为我们并不值得交往的。”奥斯汀太太确实颇为拮据,但是儿子们给她的钱也足够让她过上还算舒适的生活。在欧洲游历一番之后,爱德华与古内斯通准男爵布鲁克·布里奇斯爵士的女儿结了婚。托马斯·奈特去世于一七九四年,三年后奈特的遗孀将葛德马夏姆和乔顿的地产转到爱德华名下,自己拿着一份年金退居到坎特伯雷。多年之后,爱德华提出,母亲可以在这两处地产上任选其一居住,而她选择了乔顿。于是除了偶尔出门拜访亲友之外(这种拜访有时可能长达数周),简一直生活在那里,直到健康状况让她不得不搬到温彻斯特去,因为那里的医生比在乡下能找到的好得多。一八一七年,简·奥斯汀在温彻斯特去世,并被安葬于温彻斯特大教堂。

2

据说简·奥斯汀本人生得很有魅力:“她的身材苗条高挑,脚步轻盈而稳健,整体上给人以健康活泼的印象。她是个肤色白净而气色娇艳的褐发女郎,拥有饱满的脸颊、小巧而精致的鼻子和嘴巴,还有明亮的淡褐色眼睛;棕色的头发在脸颊两侧自然地卷曲垂落。”我只见过一幅她的肖像,画上是个没什么显著特色的胖脸姑娘,长着圆圆的大眼睛和饱满的胸脯,不过也可能是画家画得不怎么传神。

简和姐姐非常亲密,她们从小到大都在一起,直到简去世,她们姐妹二人都共用一间卧室。卡珊德拉去上学的时候,简一定要跟着去,虽然她当时年纪太小,女校里教的东西还听不懂,但是她受不了和姐姐分开。“如果卡珊德拉要被砍头的话,”她们的母亲说,“简也一定会去和她共患难的。”“卡珊德拉比简漂亮,性格也更加冷静镇定,她算不上开朗阳光,感情也不怎么外露,但她的优点是永远能控制住自己的脾气,而简则更幸运,她的性子根本用不着控制。”简留存至今的信札中,绝大多数都是在两姐妹其中之一外出时她写给卡珊德拉的。许多简·奥斯汀最热情的崇拜者都认为这些书信毫无价值,因为它们体现出了她的冷漠无情,以及颇为琐碎无聊的兴趣。这让我相当惊讶,因为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简·奥斯汀从未想过还会有卡珊德拉之外的人去读这些信,所以她也只会在信里讲那些她觉得姐姐会感兴趣的事情。比如她会告诉姐姐人们都穿什么样的衣服,自己买带花样的棉布花了多少钱,认识了什么样的人,遇到了哪些老朋友,又听到了怎么样的闲言碎语。

最近几年,有不少著名作家的书信集出版问世,而就我个人而言,读这些书信集时总是忍不住心生怀疑,怀疑这些作家是不是早就在内心深处打算好了,有朝一日要把书信集结出版。而当我得知他们往往留着书信的复件的时候,我的怀疑基本得到了证实。安德烈·纪德希望把自己与克洛代尔的书信结集出版,而克洛代尔可能不太愿意,便告诉纪德他把往来的书信都毁掉了。纪德却回答说没关系,因为他自己留好了备份。安德烈·纪德本人告诉我们,当他得知太太把自己写给她的情书全部烧掉的时候,他哭了整整一个星期,因为他认为那些情书是自己文学成就的巅峰,更是吸引后人注意力的资本。狄更斯只要去旅行,就会给朋友们写长长的信件,在里面热情洋溢地记述自己的所见所闻。诚如他的第一位传记作家约翰·福斯特所言,这些书信完全可以一字不改地拿去出版。当时的人们自然比今人更加爱看信,但是当你只是想知道朋友是否碰到了有意思的人,参加了什么聚会,是不是会带来你请他捎的书籍、领带或者手帕的时候,对方只是长篇大论地在信中不断给你描绘山川和名胜的壮丽风景,那你一定难免会感到失望的。

在一封写给卡珊德拉的信中,简写道:“如今我已经掌握了真正的写信的艺术,别人总是说,所谓写信的艺术就是口头上怎样说,落笔就怎样写。那么一直以来,我都是用和你讲话一样的速度来写信的。”她这话自然相当有道理;这正是写信的艺术,而她轻而易举地掌握了它。既然她说自己怎样说话就怎样写信,而她的书信中又处处可见诙谐幽默、充满讽刺,甚至有些恶毒的言语,那我们可以挺有把握地断定,与她谈话也一定非常愉快。她的书信中几乎没有一封不能让人面露微笑,乃至于被逗得捧腹大笑的句子。在此我姑且选取几个能代表她这种风格的例子,以飨读者:

“单身女性往往体现出容易受穷的可怕趋势,这正是人们支持婚姻制度的一个强力论点。”

“想想看,霍尔德太太已经去世了!真是个可怜的女人,她终于做了她在这世界上能做到的唯一一件能让人家不再欺负她的事情。”

“谢博恩的黑尔太太由于受到惊吓而早产了好几周,昨天生下了一个死婴。我猜可能是因为她无意中不小心看了自己丈夫一眼。”

“我们出席了W.K太太的葬礼。我不知道有谁喜欢她,因此也不至于对她留下的家人有什么同情,不过现在她丈夫倒是让我感觉有点难过,我觉得他不妨和夏普小姐结婚。”

“张伯伦太太很会打理自己的头发,我对这一点表示尊敬,但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好感了。兰利小姐就像其他矮个子女孩一样,长着宽宽的鼻子和大大的嘴巴,她的穿着很时髦,半个胸脯都露在外面。斯坦霍普将军是个很有风度的绅士,只可惜他的腿太短,燕尾服又太长。”

“伊莉莎上次见到克雷文勋爵是在巴顿,这次可能就在肯特伯里了,他计划这周要在那里待上一天。她觉得他的行为举止十分讨人喜欢,他身上唯一一个让人不快的地方,可能就是有个在亚士敦公园跟他同居的情妇这个小小的缺憾了。”

“W先生大概二十五六岁,长得不难看,但是也不怎么和气。他肯定不是什么小人物,有点那种冷静淡定的绅士风度,但是非常不爱说话。人家说他的名字叫亨利,这堪称上天的恩赐不公的明证,我见过不少叫约翰或者托马斯的人,他们都要和气多了。”

“理查德·哈维太太要结婚了,不过这可是个大秘密,街坊四邻里也只有一半的人知道,你可千万别提起这件事。”

“黑尔博士穿着那么重的一身丧服,看来他的母亲、他的太太和他自己之中一定有一个不幸过世了。”

奥斯汀小姐很喜欢跳舞,她经常向卡珊德拉描述自己参加过的舞会,比如:

“总共只有十二支舞曲,我跳了其中的九支,因为找不到舞伴,我才没有跳剩下的几支。”

“有一位先生是来自柴郡的军官,他是个非常英俊的小伙子。我听说他很想认识我,但是这个意愿也没强到让他采取行动的程度,所以我们最终也没有打招呼。”

“舞会上没有几个美女,仅有的那么几个也不是特别漂亮。埃尔芒戈小姐看起来气色不太好,所以布朗特太太就成了唯一被追捧的对象。她看起来还和九月的时候一样:宽脸、钻石发带、白皮鞋、红脸膛的丈夫和肥胖的脖子。”

“查尔斯·鲍莱特这周四办了一场舞会,在邻里之间引发了好一场骚动。当然,你也知道,这帮人都对他的经济状况保持着经久不衰的兴趣,巴不得能亲眼看到他马上破产。而他们也发现,鲍莱特的妻子刚好就是邻居们希望她是的那种人:愚蠢又暴躁,而且花钱大手大脚。”

由于某位曼特博士不检点的行为,奥斯汀家一位亲戚的妻子回了娘家,这引发了一阵闲言碎语。而简就此写道:“不过因为M博士是一位牧师,所以他们的私情不管多么不道德,也多少具有一丝高雅的气息。”

奥斯汀小姐言辞犀利,幽默感绝佳。她既爱笑,也爱逗得别人开怀大笑。要让一个幽默家把他或者她想到的有趣的话憋回去,那未免也太难为人了。何况只有上帝才知道,想要不带一点恶毒地逗乐儿是有多难,人类的良善品质里可实在找不着什么乐子。简十分热衷于观察他人身上的可笑之处,比如他们的自命不凡、矫揉造作和虚情假意,但值得称道的一点是,这些不但不会令她厌烦,反而会让她觉得有趣。她性格温柔和蔼,不会当面讲可能伤害他人的话,但她很明显也不觉得拿这些人跟卡珊德拉寻寻开心有什么问题。不过即便是从她最为尖锐辛辣的言论里,我都看不到什么恶意,她的幽默感建立在观察和智慧的基础之上,这也正是幽默应有的样子。不过在必要的场合下,奥斯汀小姐也可以很严肃。虽然爱德华·奥斯汀继承了托马斯·奈特在肯特和汉普郡的地产,他绝大多数时候还是生活在坎特伯雷附近的葛德马夏姆花园。卡珊德拉和简经常来这里小住,有时会住上三个月左右。爱德华的长女范妮是简最疼爱的侄女,她最终嫁给了爱德华·克纳奇布尔爵士,两人的儿子日后晋升入贵族阶级,受封为布拉伯恩伯爵。他也是最早将简·奥斯汀书信出版的人。这些书信中有两封是写给范妮的,当时这位年轻姑娘正在考虑如何应对一位因为有意向她求婚而大献殷勤的小伙子。这两封书信既冷静理智又充满温情,着实令人钦慕。

几年之后,彼得·昆奈尔先生在《康西尔杂志》上发表的一封信令简·奥斯汀的崇拜者们大为震惊。这封信是范妮——当时已经是克纳奇布尔夫人了——在多年之后写给她妹妹莱斯太太的,她在信中提到了自己这位颇具盛名的姑母。它既令人震惊,又很能够体现出那个时代的典型特色。在征得布拉伯恩伯爵的同意之后,我将这封信转载在本文中。其中的斜体字为写信人特意强调的内容。爱德华·奥斯汀于一八一二年将姓氏更改为奈特,因此我需要在此指出,克纳奇布尔夫人文中所指的奈特太太其实是托马斯·奈特的遗孀。从书信的开头部分不难看出,莱斯太太显然是听到了一些关于她的简姑妈教养的传言,并因此非常不安,于是写信询问这些传言是否存在属实的可能。而克纳奇布尔夫人是这样回信作答的: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