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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报“户口”

小岗村四十年 作者:贾鸿彬 著


11.报“户口”

在当时的情况下,给包干到户上“户口”——寻求其政治上的合法化,那是需要极大的政治勇气的。1980年1月3日至11日安徽省委召开的全省农业会议可以说是一次解放思想、大胆改革的大会。就是从这次会议开始,陈庭元将吴庭美倾注心血写出的《一剂必不可少的补药——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包干到户的调查》交给了万里。万里在会议闭幕式上的总结发言,是中国农村改革中一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讲话。它的核心是代表省委明确指出:“包干到户是一种联产承包责任制,应允许同时并存。”它充分反映了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和发自心底的呼唤。万里的讲话一出,立即受到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也给凤阳的包干到户注入了前进的动力。

1980年1月24日清晨,瑞雪初霁,北风还在凛冽地呼啸,天气干冷。万里不畏严寒,在地委书记王郁昭等陪同下来到小岗生产队视察,陈庭元和县革委会主任吉诏宏、板桥区委书记林兴甫、梨园公社书记张明楼等一同前往。万里一进村就问前来欢迎的群众说:“你们小岗现在是怎么干的?”

“我们是单干的。”群众中有人高声回答。

万里说:“哎哟,这个名字不好听,还是‘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好。”他踏着泥泞挨门挨户地走访。当他来到人口多、劳力差的关友江家,见到竟贮存着数千斤粮食,由衷地赞道:“呵!这回讨饭庄不再饿肚子了!”万里又走进了严宏昌家。严宏昌向万里诉苦道:“有人说我们小岗‘包干到户’是‘拉历史车轮倒转’‘挖社会主义墙脚’。”万里显然被激怒了,神情庄重地回答:“谁这样说,我就问问他:如果他有更好的办法能使农民富裕,就照他的干。如果没有更好的办法,谁要说你‘拉倒车’‘挖墙脚’,不准你们干,这个官司交给我给你打好了。”万里一连看了十几户,最后来到严俊昌家。这时全村的人汇聚到这里来了,连步履蹒跚的老太太也一步一步地赶来了。严俊昌把一箩刚炒熟的花生端上,招待万里一行。万里客气地摇摇头说:“不吃,不吃!”“不要钱!”严俊昌幽默地说。在场的人都笑了。

一位老太太说话了:“万书记,以前想给吃的也没有,现在多了,也不在乎了。”严宏昌的爱人段永霞走进来,她用当年结婚时所戴过的墨绿色方头巾,装满了花生,塞给了万里。万里说:“好吧,我把你们的‘大包干’成果带回去给常委们尝一尝!”后来在省委常委会上,万里果真把绿色方头巾解开,把花生倒出来,请常委们吃花生。

在听取小岗1年来取得的成绩汇报后,万里说:“你们这样干,形势自然就会大好。我就想这样干,就怕没有人敢干。地委能批准你们干3年,我也能批准你们干5年吧。”

板桥区委书记林兴甫问:“周围群众都吵着要学小岗,怎么办?”

万里说:“学就学嘛,只要能多打粮食,对国家多做贡献,社员生活能改善,群众要怎么干就怎么干。当领导不要学唐僧,给人家念紧箍咒。他们还没有瓦房,还没有盖高楼呢,让社员富起来,家家都住上楼房,那才称心呢!”

在将要离开凤阳前往嘉山县时,万里对陈庭元说:“‘大包干到户’经过1年的实践检验,能调动群众积极性,能增产,是个好办法。你们还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它,只要群众都要求这样干,就这样干下去。”

万里不仅批准了小岗的包干到户,而且批准了小岗的经验可以学,还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他的讲话,很快传遍了梨园,传遍了凤阳各地,强有力地保护了包干到户。1980年2月下旬,万里被调往北京,成为新成立的中央书记处的成员之一。他在安徽任上两年半多的时间内,全神贯注地调查农村问题,研究农村政策,创新思维,为农村改革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

中国农村改革依然阻力重重,从中央到地方,有不少人对包干到户进行了猛烈抨击。国家农委主办的《农村工作通讯》,1980年第2期和第3期分别发表了《分田单干必须纠正》和《包产到户是否坚持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两文,批判分田单干,导致两极分化;批判包产到户既没有坚持公有制,也没有坚持按劳分配,实际是退到单干。

接着,中央召开了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据杜润生《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纪实》一书记载:会议(对包产到户)争论很大。发言反对的有福建、江苏、黑龙江几省的省委书记,支持的有贵州省委书记池必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周惠、辽宁省委书记任仲夷。会上,当黑龙江省委书记杨易辰以该省农业机械化程度很高,反对搞包产到户时,贵州省委书记池必卿插话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们贫困地区就是独木桥也得过。”这两句话成为概括这次会议的名言,当时为新华社记者的吴象,写了一篇长文《阳关道与独木桥》,阐述了包产到户出现的必然性和发展的必要性,引起了极大的争论。广大农民群众热烈欢迎,但一些没有摆脱“左”倾思想桎梏的人强烈反对。有一个省当时正在召开政法工作会议,会上有些人竟指责作者吴象是所谓“教唆犯”,提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长江边有一个大城市分管农业的负责人,竟在干部大会上宣布:“谁要继续搞包产到户,是共产党员的开除党籍,不是党员的开除公职。公安局的大门敞开着,不希望你们有人进去,但谁一定要往里钻,那也没有办法。”尽管这些逆流而起的泡沫现在看上去显得荒唐可笑,但却充分显示了农村第一步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作为农村改革发源地的安徽,在万里调走后出现了反复。从4月起,安徽省委在几个月内连续召开了蚌埠、芜湖、巢湖会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在这些会议上,省委主要负责人给包产到户扣上了“经济主义”“机会主义”“工团主义”等大帽子。他说,工团主义只顾眼前利益,主张“运动就是一切,主义是微不足道的,为了一个‘戈比’而斗争。包产到户虽然增产,但这不是方向,县以上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能只顾眼前利益,犯机会主义的错误”。指责包产到户不是方向,包干到户是“两包一脚踢”。甚至威胁说迟早有那么一天,要算他们的账。在上述几次会议的影响下,全省农村改革的形势骤然变冷,搞得人心惶惶,生怕秋后算账。当时凤阳包干到户的面最大,受到的压力也最大,在这个“阳关道与独木桥”的争论似乎已经不成问题的地方,又重新成为问题了。对包产到户不理解、不赞成的主张一度又多起来了。

有的认为,“包产到户的关键是分而不是包,是分田单干,不仅退到了资本主义,而且退到了封建主义,倒退了几千年”;有的认为,如果包产到户,“人心一散,各奔前程,集体经营没有了,基本建设也搞不成了,科学种田也搞不起来了,农村的社会主义阵地就被破坏了”;有的认为,包产到户“看产量喜人,看方向愁人”,认为“农民只顾眼前利益,要求包产到户是农民自私落后意识,放弃了社会主义方向”。

这一逆境下,父亲倍感压力山大,但他没有退缩,凤阳县依然执行年初召开的全省农业会议的决议,采用“默许”的方式,为包干到户一直开绿灯。

从“大包干到组”过渡到“大包干到户”,凤阳县首先是在东三区开一个小口子。东三区(板桥、小溪河、总铺)长期低产落后,有的地方还很穷,粮食不够吃,群众要求搞包干到户。根据这些具体情况,1980年初,县委常委、县革委会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统一思想。决定:关于责任制问题,西三区(武店、刘府、大庙)以“大包干(到组)”为主;门台区以“一组四定”为主;东三区是长期落后、偏僻地区,经过区委批准,可以有领导地搞包干到户。但在县委接着召开的区委书记碰头会上征求大家的意见时,未被通过。因为区、社的书记们都清楚知道这样一个现实,只要在生产责任上为包干到户开一个口子,只要允许少部分社队包干到户,那么这种深受干部群众欢迎的责任制,必然如燎原烈火,很快会蔓延到全县各个角落,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住。为了保护“大包干(到组)”不受包干到户的冲击,会议的结局只能是这样。

随着群众日益高涨的搞包干到户的强烈要求,凤阳县委采取分区开会的办法,2月初,召开板桥区、社书记座谈会。首先为东三区的板桥区的包干到户开了绿灯。从此,板桥区成为东三区和全县实行包干到户的突破口。为了更好总结、宣传和推动包干到户,4月下旬,县委向全县印发了县委政策研究室《关于板桥区实行“包产到户”情况的调查》和中共板桥区委会《关于农业生产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几点意见》,对包干到户给予肯定。《关于农业生产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几点意见》可以说是中国农村第一个关于包干到户的管理办法。这两篇材料尽管写得粗糙,很不完善,但这毕竟是在当时反对声浪中,艰难地发出了声音。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与中央负责人《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发表:“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1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这篇谈话一锤定音,如同春风一样,为彻底扫清长期禁锢人们“左”的思想铺平了道路,为凤阳实行包干到户清除了障碍。此时,包干到户在凤阳县的东三区基本上全部实行,在西四区成倍增长。在这种局势下,虽遇各种干扰和阻力,但县委终下决心,于6月23日正式决定,东三区可以搞包干到户,西四区一般只搞包干到组。8月9日,县委又决定,除城西、城南两个公社不搞包干到户外,其余的地方均可实行。随着包干到户在全县绝大部分地区的广泛推行,父亲觉得,与其跟在群众后面让其自发地搞,不如尊重群众的意愿,因势利导,站在群众前面去领导他们干。9月1日,凤阳县委正式颁布了《关于农村生产包干到户的管理办法(初稿)》。从此,包干到户在凤阳县正式落了“户”,并进入不断完善的新阶段。

1980年,凤阳县虽遇各种自然灾害(麦收前后连续两个多月的阴雨天,七八月份发生多年未遇的洪涝灾害,中晚稻又出现严重的虫害等),但仍获得农业丰收。全县粮食总产达50247万斤,比1979年增长14.2%;油料总产2063.8万斤,增长65%;农副业总收入达10310万元,增长14%;人均收入180元以上,增长20%;人均口粮由去年的650斤增长到750斤。实践充分证明了包干到户更能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完善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1981年5月16日,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的文件,向全县农村基层下发,指导全县的工作。

1981年春夏之交,杜润生以国家农委名义组织国家农业有关部门成立17个联合调查组,赴全国15个省、区调查包产到户问题。现在担任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三农”问题专家陈锡文,当时还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学生,他来到了小岗村,一住就是18天,和在生死状上按红手印的18户农民朝夕相处,了解了实行包干到户以前农民贫穷到什么程度,包干到户为什么受农民的欢迎,农民对于政策反复地担惊受怕等。9月,陈锡文和马苏元撰写了《巨大的变化,深刻的启示——安徽省凤阳县小岗、雁塘生产队包干到户的典型调查》,向国家农委反映了第一手鲜活的包干到户情况,从理论上探讨了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符合社会主义方向,称“大包干”是“农村的曙光,中国的希望”。

这年冬天,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形成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肯定了多种形式的责任制,特别是包干到户、包产到户,深受群众欢迎,现在应该进入总结、完善、稳定阶段。所有的责任制形式,包括包产到组、包干到户、包产到户,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统一制度的实现形式,它不同于过去的单干,更不能当着资本主义去反对。土地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这个纪要1982年初作为中央1号文件发出。至此,“大包干(到户)”终于有了全国“户口”,昂首走进了改革开放的时代浪潮,“大包干”精神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40年,一路高歌,方兴未艾。

随着1982年中央1号文件的出台,凤阳县委对1980年9月1日制定的《关于农业生产包干到户的管理办法(初稿)》进行修改、完善,重新制定了《关于包干到户的管理办法》。“大包干”在凤阳县从此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1. 选自《邓小平文选》第275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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