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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明清小说的生成与衍化 作者:杨绪容


自序

笔者从1995年考入西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起,至今已历二十多年。这期间的学术研究可分为两个部分:前十年以小说为主,兼及戏曲;后十年以戏曲为主,兼及小说。故本书所收小说研究成果,横贯了笔者二十来年的学术工作。

在复旦大学读博时,我的一位四川学姐嘱我帮她搜集公案小说的论文。我是一个认真的人,遵嘱便立即放下别的工作,课余天天去中文系资料室查阅各种学报,见到公案小说的论文便花钱复印出来。资料室年长的女老师看我辛苦,邀请我中午在凳子上休息一会儿,至今仍感温馨。一两个月后,学姐来信说,她学法律,不能做公案小说的论文了。我望着地下累积的一大摞复印资料,心疼花去的几百元钱,便想能不能自己做呢?

我的初步目标是写出一部公案小说史。笔者生性愚钝,面对琳琅满目的前贤成果,无从取舍,只得重新考实。用笔者的话来说,这个工作就是“清理”。于是按部就班,先从历代法律文献中了解法律制度及思想意识,次捡阅唐宋元单篇公案小说、戏曲以及描写断案故事的文言小说对生成公案小说的作用。谁料这个工作直到首部公案小说集《百家公案》就打住了。要一一查出近百个公案故事、清官包公形象、公案小说文体、清官文化的渊源,其工作量已是惊人。于是,我的博士论文便以《〈百家公案〉研究》为题,在三年内顺利完成。在博士后期间又进一步修改补充,最终成稿。其间恩师的指教,学友的切磋,即今历历在目,而论其初衷,还得感谢我的学姐啊!

《〈百家公案〉研究》一书,对《百家公案》的作者、版本、成书时间、故事源流、包公形象、清官文化、文体演变等方面作了系统的梳理。广义而言,这些都属于“生成与衍化研究”,具体涉及公案小说成书的方方面面。该书在博士论文答辩时被一位老师戏称是“小题大做的典范”,即今也常听说被年轻博士作为学术门径的参考。《百家公案》是本小书,易于“清理”,其研究成果自然容易一目了然。

撰写《〈百家公案〉研究》一书,使我从两个方面受益:一是从学术理念上坚持“清理”的必要;二是从学术视野上专注于“生成与衍化研究”。这两个方面实贯穿了我后来的学术道路。我的学术研究领域渐次宽广,从公案小说逐步扩展近代侦探小说、人情小说、历史演义,乃至戏曲和诗文。每撰写一篇文章,面对琳琅满目的前辈成果,笔者不揣愚陋,仍固执地坚持以某个作品为中心,探讨某种类型或某种类型的代表作的版本系统、故事源流、思想观念、叙事艺术、文体意识等“生成与衍化”问题,从全面或片面重新加以细致的“清理”。就如同公案小说中的清官一样,我也力求找到让人信服的“真相”。尽管我所得“真相”,往往也是局部的,也有诸多可疑之处,但其过程与结果多是令人踏实的。

本书便是我片面“清理”某些古代通俗小说类型“生成与衍化”问题的结果。例如,在有关历史演义的部分,通过人物、故事及语言的对照,本书认为叶逢春本全名《新刊按鉴汉谱三国志传绘像足本大全》中的“汉谱”指《后汉书》。又,“演义”源自儒家经传,本作动词,特指一种释经的言说方式,具有对原典进行经义推衍、文字增广和内容发挥等三大特征,后来凝定成一种文体形式。“传”与“演义”一样,也是一种阐释方式,但它同时也可以表示一种文体形式。因此,明清历史小说之题名,“演义”与“传”“志传”同义,其间并无根本区别。学术界有种意见认为,《三国演义》与《三国志传》的题名是有本质区别的。笔者则认为,《三国演义》一书的题名,无论是“演义”还是“志传”,其含义都是一样的。至于“演义”系统与“志传”系统确实存在区别,最显著的便是“花关索传”的有无,但那是受版本传承影响所致,不由题名决定。

在有关公案小说的部分,笔者对“公案小说”的概念做了重新辨析,倾向于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公案小说”是古典小说中由题材分类而有别于历史小说、英雄传奇、神魔小说、世情小说而出现的一个题材类型。它具体包括宋代的“说公案”小说及其演变而来的明代的拟话本公案小说、明公案小说集和清代的章回体长篇公案小说。至于说文言笔记中的公案散篇或者章回体长篇小说中的公案片段,只能说写了公案题材,不能算是严格的公案小说。这样的认识,不仅有助于厘清公案小说的概念,也有利于公案小说史的进一步梳理。

在有关侦探小说的部分,本书梳理了晚清新小说大家吴趼人主导的“恢复旧道德”,与周桂笙主导的“输入新文明”,这两种不同的近代文学转型策略,如何在侦探小说领域正面交锋。因为转化旧学与接受新知的分歧,不仅导致两人在理论上对中外公案与侦探小说褒贬互异,还促使他们在创作上具体实践了“新道德”与“旧文明”文学发展观。吴趼人在1906年推出《中国侦探案》,周桂笙于次年在《月月小说》第七号发表了《上海侦探案》,各自开启了清末侦探小说的民族化与西化道路。这不仅是公案与侦探小说发展的重要一页,也是中国小说向近现代转型的精彩一幕。

当然,这些认识是否完全成立,尚有待于学术界的检验。本书拟借出版之机以求正于方家。

书名题作“明清小说的生成与衍化”,实在太大。这虽使我汗颜,却又有不得不如此的苦衷。因为其中内容,确也涉及明清章回体通俗小说在版本、故事、叙事、文体、观念、现代性等很多方面的生成流变,不大不足以囊括全篇。再者,我们若将本书中各个专题研究串而读之,便会发现其中不乏系统性与完整性。这也是本书题名为“明清小说的生成与衍化”的理由。

但本书究竟难免“大而不当”之弊。主要的缺陷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不能顾全大局。在明清通俗小说的主要类型中,本书只涉及历史演义、人情小说、公案与侦探小说三类,对于英雄传奇、神魔小说、侠义小说尚未暇顾及。其次是局部也不能偏全。已出版的《〈百家公案〉研究》算得上是系统研究,本书中即便对于历史演义、人情小说、侦探小说,也未曾在生成与衍化问题上进行系统性的梳理。本书只能看作专题研究,有的篇章偏重于版本与故事流变,有的篇章偏重于文学观念与体式变迁,有的篇章偏重于古今演变。

当然,专题研究也有其优点,就是针对性强,有话则长,无话则略,易于展示真实的考索与辨别。但这不是说,本书就已大功告成。本书只算得是个阶段性成果,待出版之后,作者还将继续拓展“清理”工作,使相关研究得成全璧。

参考书目一项,由于书中有的文章发表较早,没有参考到其后出版的相关研究论著。本书在改编时,大体保留原状,也没有重新列入其他参考书。

本书的出版受到上海市高原学科项目资金支持。特别感谢上海大学同事陈晓兰教授、复旦大学出版社杜怡顺编辑的辛苦努力。

杨绪容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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