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演义”言说方式之探原

明清小说的生成与衍化 作者:杨绪容


“演义”的生成

本文主要探讨《三国演义》的文体要素的形成,以及“演义”与“志传”的关系等。

近数十年来,学术界充分发掘小说史料,并借鉴西方小说叙事学、文体学的思路和方法,对“演义”小说的研究取得了突出成绩。这主要体现在:梳理历史演义与讲史、话本及章回小说的关联,分析历史演义的体式特征,辨别“演义”的类型等。这些成果不仅大大深化了对历史演义体性的认识,还有力地推动了其他章回小说文体的研究。但其中尚有美中不足之处,主要是缺乏对“演义”的生成过程及内在要素的系统梳理。本章的任务就是补充这个研究环节,考述“演义”从释经的言说方式到历史小说文体之生成过程、要素因承与质性凝定。

一、“演义”言说方式之探原

(一)源出经传“演义”及其特征

“演义”源于儒家经传。“演义”或称“衍义”“演绎”“衍绎”,本是动词,特指一种释经的言说方式。《史记·太史公自序》云“文王拘而演《周易》”,指周文王推衍伏羲八卦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并作卦爻辞。司马迁所谓“演”,就是一种言说方式,既包含对某种经典的推衍,又有增广内容和文字之意,已具备后世“演义”的基本内涵。如此说来,《易》卦爻辞就是“演义”之滥觞。

先秦两汉时期,“演义”大量用于阐释儒家经典,朱熹就把“汉儒解经,依经演绎”看成注经的正体(《朱子语类》卷六七),并据以贬斥魏晋人离经自著之书。而汉儒“演绎”的书名多称“传”而不称“演义”,其时儒家六经《易》《书》《诗》《礼》《乐》《春秋》皆有传,多数尚且不止一家。这些释经之作均运用了同一言说方式:依附某部经典,增广内容与文字,发明经义,已确定了“演义”这种言说方式的基本特征。只不过因解经手段不同,早期“演义”有演言、演事、演象的区别。大体而言,以事注经的有《左传》,以象释经的有《易传》,其余多为演言。

在这些经传中,《左传》出现的时间最早,堪称后世“演义”之祖。杜预《春秋左传序》曰:

左丘明受经于仲尼,以为经者不刊之书也。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辩理,或错经以合异,随义而发。其例之所重,旧史遗文,略不尽举,非圣人所修之要故也。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作为中国第一部“演事”之作,《左传》释经方式具有如下特点:其一,《左传》依附于《春秋》,两书“犹衣之表里,相待而成”;其二,《左传》“广记而备言”,叙事详明,文字亦较《春秋》增广十倍;其三,《左传》“随义而发”。刘知幾说“《左氏》之义有三长”,包括:“所有笔削及发凡例,皆得周典,传孔子教”;“广包它国,每事皆详”;“凡所采摭,实广闻见”。其中,前一项“演”周、孔之“义”,后两项“演”事与文,涵盖了“演义”这种言说方式的主要特点。

(二)其他领域“演义”的特征

从汉代开始,“演义”这种言说方式已开始由释经扩展到其他领域。《汉书》曾言:

至宣帝时,汝南(桓)宽次公治《公羊春秋》……推衍盐铁之议,增广条目,极其论难,著数万言(师古曰:即今之所行《盐铁论》十卷是也。),亦欲以究治乱,成一家之法焉。(《汉书》卷六十六)

这段话非常明确地概括了“演义”这种言说方式的三大特征:以某项政治议题为根据,增广内容和文字,发明其义。具体而言,《盐铁论》是桓宽“推演”汉昭帝时盐铁会议纪要之作,如果说“增广条目”与“极其论难”落实到“演”的内容及文字,那么,“究治乱、成一家之法”则是“演”义了。这么说来,《盐铁论》就是一部阐释政论的“演义”。这里的“推衍”也是动词,指言说方式。从桓宽治《公羊春秋》的专家身份,还透露了“演义”与儒家经传的渊源关系。

使用“演义”一词的最早纪录见于《后汉书·周党传》,中有光武朝博士范升弹劾周党的奏语,云“党等文不能演义,武不能死军”等语。范升所言“演义”,指推演发挥儒家经典,也用作动词,指一种言说方式。

最迟至唐代,“演义”已开始从言说的方式衍化为一种文类的专名。光启间苏鹗的《苏氏演义》是今存最早以“演义”名书之作。该书原作十卷,《永乐大典》仅残存二卷。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其“考究书传,订正名物,辨证讹谬”,则知为名物训诂之书,且是推衍书传、增广内容这种言说方式的成果,当属于小学范围之“演义”。其后,“演义”之书多了起来。其中有经学的“演义”,如南宋真德秀的《大学衍义》;诸子学的演义,如南宋张德深推衍司马光《潜虚》而成的《潜虚演义》;诗学的演义,如元张性的《杜律演义》;术数的“演义”,如明陈道生的《遁甲演义》等等。这些“演义”之作,几乎都具有依据某部原著、敷衍内容及增广文字、阐发意义的共同特征,是“演义”这种言说方式的产物。但它们均是“演言”之书,而非“演事”之作。这大概是受孔子“述而不作”、后儒释经偏重于名物训诂传统之影响。

《左传》以后,“演事”之书也有所发展。如出现于汉魏之际的《吴越春秋》,本为补《春秋》之阙,却在史实中掺杂神怪异闻,至今被视为历史演义的雏形。唐传奇中有不少作品是关于唐诗本事的“演义”,如《莺莺传》演《莺莺歌》,《长恨歌传》演《长恨歌》,《李娃传》演《李娃行》。它们都含有诗歌本事、内容和文字的敷衍、意义的阐发等特征,是“演义”这种言说方式的成果。清人钮琇说,“传奇演义,即诗歌纪传之变而为通俗者”,其中就包含唐传奇这种基于诗歌本事的“演义”。宋元时期的讲史和话本小说,其事多有所本,又皆出于增广内容与文字、发明其义的“演义”方式,从它们分别被称作“演史”和“演话”的事实,说明早就被视为“演义”的同类之作。后来不少明清文学家把所有通俗小说都称作“演义”,确是渊源有自。这些历史和文学题材的“演事”之作,虽无“演义”之名,却行“演义”之实,是后世“演义”小说的直接渊源。

(三)历史演义的特征

《三国志演义》是首部正式题署“演义”的历史小说。明刊《三国演义》的题名大有意味:嘉靖元年刊本全称为《三国志通俗演义》,其“演义”用作名词,已衍化为一种小说类型;而其余大部分刊本的题名中都嵌有“按鉴演义三国志传”等字,其中“演义”仍作为动词,指示一种针对正史的阐释性言说方式。但无论《三国志演义》中的“演义”是名词还是动词,它们都指向共同的含义:对《三国志》等书事实的推衍、文字的增广和意义的揭示。

《三国志演义》及其后的历史演义,也均是“演义”这种言说方式的成果,包含了“演义”的三大特征。例如,林瀚《隋唐志传通俗演义序》称其书是在“罗氏原本”的基础上,又将“隋唐诸书所载英君名将忠臣义士凡有关于风化者悉为编入”;熊大木《新刊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序》称其书是在“原有小说”(“武穆王《精忠录》”)的基础上,以“王本传行状之实迹,按《通鉴纲目》而取义”;陈继儒《唐书演义序》称其书是据“新旧(唐)书”中的《太宗纪》并杂采“野史事实”和“流俗文词”的演义;甄伟《西汉通俗演义序》称其书乃据“马迁《史(记)》”,“因略以致详,考史以广义”而成;可观道人《新列国志传序》称其书是在《列国志》的基础上,“本诸《左》《史》,旁及诸书,考核甚详,搜罗极富,虽敷演不无增添,形容不无润色,而大要不敢尽违其实”,用以发挥“国家之兴废存亡,行事之是非成毁,人品之好丑贞淫”之“义”。这些演义小说所依据的原书,大都是历史著作或者敷衍历史故事的小说,这就从题材上规定了演义的“历史”性质。

直到近代,“衍义”一词仍可用作动词,指一种言说方式。如《新小说》第八号起连载的《电术奇谈》(一名《催眠术》),标“日本菊池幽芳原著、东莞方庆周译述、我佛山人衍义、知新主人评点”。方庆周原译只有短短六回,却被吴趼人“衍义”成二十四回的长篇,包括内容的推演:“有的地方吴趼人稍做了修改。更加详细地描写了主人公的心理状态,增加了故事里的伏笔,也增加了金钱的描写等等”;以及文字的增饰:“书中有议论谐谑等,均为衍义者插入,为原译所无。衍义者拟借此以助阅者之兴味,勿讥为蛇足也。”这说明,晚清作家吴趼人对“演义”的认识是非常精准的。

显然,无论“演言”,还是“演事”,其言说方式皆具有相同特征,即推演事实、增广文字、揭示意义三项。“演义”从言说方式衍变为文体类型之后,其基本特征仍一脉相贯。然而,目前学术界对“演义”体性的认知仍有诸多模糊之处。大家对“演义”以俗语推演事与义的特征并无异议,其主要疏失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不解“演义”本出于一种言说方式;第二,不解“演义”必要依据某部原作或某项事义。这种疏失并非今人才有,早在明清人对“演义”的论述中,已多偏重于“演”事“演”义及语言的通俗性,实未囊括“演义”的全部或主要特征。

二、“演义”三要素之生成

(一)“演义”的三要素

“演义”作为一种言说方式,这规定制约了“演义”体式的构成要素。中国“叙事起于史官”,而“史之大原,本乎《春秋》”。《孟子·离娄下》说: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

孟子已从理论上钩稽出《春秋》叙事的三大要素:事、文、义。

正所谓“六经皆史也”(《文史通义·易教上》),《春秋》成了后世之“史教”。《春秋》所奠定的事、文、义三要素逐渐被论定为历史叙事的通例。宋人吴缜说:“夫为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实,二曰褒贬,三曰文采。有是事而如是书,斯谓事实;因事实而寓惩劝,斯谓褒贬;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章学诚也说:“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文史通义·史德》)也就是说,具备义、事、文方可称“史”。这些意见都是对史学三要素的理论概括,也是对孟子关于《春秋》事、文、义三要素论的因承和发展。

史传的三要素渐次渗透到文学领域,演变为各种新生的叙事文学文体的基本要素。在从历史到历史演义的生成过程中,事、文、义要素的嬗变起了至为关键的作用。张尚德《三国志通俗演义引》曰:

史氏所志,事详而文古,义微而旨深,非通儒夙学,展卷间鲜不便思困睡。故好事者以俗近语隐括成编,欲天下之人入耳而通其事,因事而悟其义,因义而兴乎感。

这就明确概括出首部历史演义的三大要素:事、语、义,并指出历史演义的事、语、义与历史著作的事、文、义有明显的对应关系。下文即以《三国志演义》为中心,具体梳理历史演义三要素的成因及特点。

(二)演义之“事”的生成及特点

《孟子》概言《春秋》“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意是说,《春秋》所记载的是霸业而非王业,其主要内容是“战”而非“礼”。但《春秋》叙事简略,幸得根基于《春秋》的《左传》叙事详明,可推原其理。一千多年后,唐人刘知幾尚称许《左氏》为“叙事之最”。他在《史通·杂说(上)》概括《左传》的叙事成就,曰:

《左氏》之叙事也,述行师则簿领盈视,哤聒沸腾;论备火则区分在目,修饰峻整;言胜捷则收获都尽;记奔败则披靡横前;申盟誓则慷慨有余;称谲诈则欺诬可见;谈恩惠则煦如春日;记严切则凛若秋霜;叙兴邦则滋味无量;陈亡国则凄凉可悯。或腴辞润简牍,或美句入咏歌,跌宕而不群,纵横而自得。若斯才者,殆将工侔造化,思涉鬼神,著述罕闻,古今卓绝。

刘知幾所述《左传》叙事成就几乎都体现在战争描写。这也说明,《左传》忠实地继承了《春秋》以“齐桓、晋文”之霸业为中心的叙事策略。

战争描写亦最能代表《左传》“叙事之最”的成果。《左传》叙写了春秋时期二百五十五年中的四百九十二起战役,俨然一部春秋争霸战争史。作者灵活运用倒叙、预叙、插叙和补叙等多种方法,多角度多侧面地描述了这些大小战争的起因、经过和结局,彼此之间绝无雷同。近人梁启超赞叹说:“《左传》中有名之五大战——泓、城濮、鞌、邲、鄢陵,吾脑际至今犹有极深刻之印象,觉此五役者为我国史中规模宏大之战事。……动辄以之与后世国际大战争等量齐观。”《左传》在战事的组织安排上极具匠心。大致说来,其书正叙战争过程的内容较略,一般把叙事重心放在战争之外。《左传》面对不同的战争,有的侧重于人际恩怨,有的侧重于计划谋略,有的侧重于力量对比,有的侧重于经验教训,乃至把人们的个性心理与道德修养也视为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诚如清人冯李骅所言:“左氏极工于叙战,长短各尽其妙……篇篇换局,各各争新。”

《三国志演义》主要是依据《三国志》《后汉书》和《资治通鉴》的“演义”,其事虽不出于《左传》,但其叙事义例却与《左传》一脉相承。不少人注意到,《三国志演义》之“事”与《左传》之“事”有明显的对应关系。首先,跟《左传》一样,《三国志演义》也以战争为叙事焦点。小说主要描写从汉末各路诸侯争霸,至魏、蜀、吴三国鼎立,再到三家归晋的历史进程,战争描写是其中最为精彩也为最成功的部分。《三国志演义》描写战争的篇幅之长、次数之多、形式之多样、规模之宏大,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属罕见。据有人统计,全书写了大大小小四十多场战事,无论是大规模的战役还是小规模的战斗,都写得各具声色,变化多端。其中,叙官渡、赤壁、彝陵三大战役最为人所称道。作者不仅详细描绘出这三次以弱胜强战役的不同经过,还突出了各自不同的侧面,如以粮草为中心写官渡之战,以外交为中心写赤壁之战,以心理为中心写彝陵之战。这使得《三国志演义》的战争描写千姿百态、趣味横生。

其次,《三国志演义》不仅大量模仿了《左传》战争描写的内容,也大量借鉴了《左传》战争描写的写法。《三国志演义》战争叙事的焦点往往并不局限于战争本身,而是将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外交斗争交织在一起,表现出决战双方综合力量的对比与变化。小说着重突出了军事谋略在战争中的关键作用,如叙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重大战役时,就重点写统帅的运筹帷幄,强调战略战术的运用。《三国志演义》还通过战争描写来突出人物,不仅塑造了诸葛亮、曹操、司马懿、周瑜、陆逊等一大批优秀的军事指挥家,荀彧、荀攸、郭嘉、贾诩、庞统、鲁肃等一批著名谋士,还塑造了关羽、张飞、赵云、典韦、许褚、夏侯惇等一批勇猛武士,组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智慧型人物世界。就战争描写的艺术而言,真可谓《左传》而后,便是此书。

《三国志演义》是小说,终究是跟史传叙事有区别的,其主要表现就是增加了大量虚构故事。如《三国志演义》中“赤壁之战”一节主要出自《资治通鉴》。《资治通鉴》中并没有诸葛亮舌战群儒、蒋干盗书、诸葛亮草船借箭、庞统献连环计、诸葛亮借东风等一系列故事,《三国志演义》却加以大书特书,打造成为最精彩的部分。这些情节主要出自一些汉魏笔记、宋元小说、戏曲与其他讲唱文学资料,不仅其分量远远超过史传,其兴味亦远远超过史传。正是在虚实结合的基础上,《三国志演义》最为集中地展示了古代战争的经验和智慧,成为我国战争文学之翘楚,甚至被后代将领视作军事教科书。

《三国志演义》的叙事从两个方面给后世演义小说体式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其一,《三国志演义》是最早以战争为叙事焦点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受其影响,后来的“演义”也多把战争描写放在显要地位;其二,从《三国志演义》开始,虚构故事就成为“演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演义之“文”的生成及特点

《孟子·离娄(下)》中的“其文则史”一句,赵岐注与孙奭疏均解释为“史记之文”。刘知幾《史通》首列《尚书》与《春秋》,钱大昕《廿二史札记序》赞《尚书》与《春秋》是“史学之权舆”,章学诚《文史通义》说史学本于《春秋》,均视《春秋》为“史记之文”。但这个解释颇有点就事论事的意味,其确切含义仍显模糊。笔者认为,“文”即指“文采”,也含有史家章法即体例的意思。

首先说“文采”。《释名·释言语》曰:“文者,会集众采以成锦绣,会集众字以成词谊,如文绣然也。”“文采”是“文”的本义。因为在《孟子》成书前后,皆概称经史为“文”,尚无文人之文,所以有“文则史”之说。如《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仪礼·聘记》“辞多则史”,《韩非子·难言》“捷敏辨洽,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其中之“史”,皆言“史官多文也”。这样说来,“其文则史”即指史传富于文采的意思。

一般说来,历史演义比史传更注重修饰文采。史传需要讲究文采是不错的,但无论怎么饰辞,均不能脱离史实,也不能抑扬过当。而演义小说则不然,不仅事实可以虚构,遣词造句皆可任意摹拟。《三国志演义》增饰文辞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上:其一是“虚加练饰,轻事雕彩”;其二是“体兼赋颂,词类徘优”

对于史实,《三国志演义》很注意增饰细节,以提升文学趣味。如《三国志演义》中的“舌战群儒”虽出于虚构,但诸葛亮确曾前往东吴游说孙权联合抗曹。《资治通鉴》也载有此事,从“曹操自江陵将顺江东下”,到“权大悦,与其群下谋之”,仅用了453字。其大意如下:诸葛亮向刘备请命“求救于孙将军”,因与前来给刘表吊丧的鲁肃同归柴桑;诸葛亮一见孙权就展开游说;孙权也一拍即合,当即答应联合抗曹。《三国志演义》则用了四则篇幅敷衍相关内容,增改了很多文字。《三国志演义》把诸葛亮主动请求联吴,改写为鲁肃乘给刘表吊丧之机,向刘备“坚请孔明同去”结盟;又增加刘备“诈言不肯”、经诸葛亮亲自请求才勉强应命的细节。又加写鲁肃在归舟中反复叮咛诸葛亮,“切不可实言曹操兵多将广”,惹得“孔明冷笑”等细节。这些细节描写,突出了刘备之机谋、鲁肃之憨厚、诸葛亮之胸有成竹,大大强化了人物性格。

还有借题发挥乃至完全虚构文字的情况。《三国志演义》虚构诸葛亮“舌战群儒”就很成功。在诸葛亮正式面见孙权的前日,《三国志演义》又增叙孙权先后接见张昭与鲁肃,为舌战群儒作铺垫。论战中,吴方主降派张昭、虞翻、步骘、薛综、陆绩、严峻、程秉以唇枪舌剑纷纷来袭,诸葛亮一一反击,场面异常激烈,行文气势磅礴。紧接下文,《三国志演义》又把《资治通鉴》写诸葛亮劝说孙权的话“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不如早与之绝;若不能,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演变为《诸葛亮智激孙权》一则;把《资治通鉴》写周瑜主动向孙权请战的一段对话,附会为《诸葛亮智说周瑜》一则。总之,《三国志演义》不仅在铺叙历史故事时大量增加细节描写,更在虚构故事中大胆放开手脚,精雕细琢。

《三国志演义》还镶嵌了大量的诗赋文章。诸葛亮在智说周瑜时,颂曹植《铜雀台赋》,故意把原文中“挟二桥于东南兮”的“二桥”说成“二乔”,以激怒周瑜,还假意劝导周瑜:“昔匈奴累侵疆界,汉天子许以公主和亲,元帝曾以明妃嫁之,何惜民间二女乎?”当周瑜说明“小乔乃吾之妻也”,孔明仍佯装不知,连声说:“惶恐!惶恐!亮实不知也。失口乱言,死罪!死罪!”(卷九《诸葛亮智说周瑜》)此外,如叙群英会上周瑜舞剑作歌,孔明草船借箭时插入《大雾垂江赋》,曹操视察大军时咏《短歌行》等,赤壁鏖兵中又插入数篇诗赋等,使小说处处洋溢着诗情画意的美感。这些诗词歌赋不仅具有传统的抒情写意功能,又新增了推动情节发展的叙事效应。

以上事例说明,历史演义是从史家之“文”变为文学之“文”的成果。以《三国志演义》为标志,当“演义”从史笔变为文笔之后,审美性超越了对真的要求。受其影响,其后的章回体长篇小说更自觉地致力于文笔的细腻与奇幻。

《三国志演义》号称“文不甚深,言不甚俗”,虽然力争雅俗共赏,但其主要目标乃是粗通文墨的普通读者。语言的通俗化就成了最合理的选择。从《三国志通俗演义》开始,“通俗”与“演义”从未判为二途。

其次,《孟子》所谓“其文则史”,不仅限于史家文笔,还包括史家章法即体例问题。《三国志演义》成功化用了史书的三大叙事体例:“编年体”“人物纪传体”和“纪事本末体”。编年体可上溯到我国现存第一部史书《春秋》,《左传》也沿用了这种“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的序时方法。纪传体为司马迁所创,其优点是可以完整地记叙特定的人物。宋人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大大改进了编年体“一事而隔越数卷,首尾难稽”、纪传体“一事而复见数篇,宾主莫辨”的弊端,成为纪事本末体的先驱。《三国志演义》则兼具各体之长,却无其短,正如毛宗岗所言:“殆合本纪、世家、列传而总成一篇。”

《三国志演义》起于汉灵帝建宁二年(189),终于晋武帝太康元年(280),正所谓“陈叙百年,该括万事”,建构了一个结构宏大、时序连贯又文笔生动的叙事世界。笔者曾对此加以总结说:

《通俗三国志》在对《资治通鉴》《后汉书》和《三国志》吸收的特色上,一般是以《资治通鉴》为骨架,而以《后汉书》和《三国志》为血肉,并兼采其他野史笔记和前人的诗词论赞而成。具体说来,在以事系年和故事框架两方面,《通俗三国志》主要参考了《资治通鉴》,比如,普遍在含叶逢春本在内的志传系统本的各卷卷首标明起讫年代的做法,就是对《资治通鉴》的移植。另一方面,对具体人物事件的描绘及其评价,则又多采《后汉书》和《三国志》等。这样一来,形成了在叙事上既有条不紊而又细腻生动的特点,而这正是该书的显著成就之一。

总之,“按鉴”而分章回、据某史实推演并使之虚构化、大量增饰文辞并使之通俗化,堪可代表历史演义“文笔”的共同特点。

(四)演义之“义”的生成及特点

《三国志演义》究竟所演何“义”?大家对这个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沈伯俊曾说:“不宜简单地说《三国演义》是‘演’《三国志》之‘义’。”沈先生此说可谓别具慧眼,但尚未给出正面答案。笔者认为,《三国志演义》之“义”亦即《春秋》之“义”,同是针对乱臣贼子的诛心之作。庸愚子在谈《三国志通俗演义》的缘起说:

夫史……有义存焉。吾夫子因获麟而作《春秋》。《春秋》,鲁史也。孔子修之,至一字予者,褒之;否者,贬之。然一字之中,以见当时君臣父子之道,垂鉴后世,俾识某之善,某之恶,欲其劝惩警惧,不致有前车之覆。此孔子立万万世至公至正之大法,合天理,正彝伦,而乱臣贼子惧。

庸愚子在此敏锐地看到,《三国志演义》与《春秋》其“义”相通。

在先秦历史著作中,《春秋》尤为注重演“义”。后人据《春秋》总结的“春秋笔法”,成了“春秋学”的核心问题。所谓“春秋笔法”,主要说《春秋》通过一系列“属辞比事”的方法寄寓了孔子的“微言大义”。但其“义”究竟何在?《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这就是说,“春秋笔法”的核心在于“惩恶而劝善”,具体在于抨击“乱臣贼子”。

《三国志演义》之“义”也在于辨忠奸善恶而使“乱臣贼子惧”。毛宗岗读《三国志法》曰:

《三国》一书,有首尾大照应、中间大关锁处……然尤不止此也。作者之意,自宦官妖术而外,尤重在严诛乱臣贼子,以自附于《春秋》之义。故书中多录讨贼之忠,纪弑君之恶。而首篇之末,则终之以张飞勃然欲杀董卓;末篇之末,则终之以孙皓之隐然欲杀贾充。虽曰演义,直可继麟经而无愧耳。

因为传说孔子作《春秋》至获麟而止,故后人又喻《春秋》为“麟经”。毛宗岗直把《三国志演义》比作《春秋》这部儒家经典,揭示出两者寄寓了一脉相承之“义”。

具体而言,在《三国志演义》中,“春秋笔法”集中体现于“尊刘贬曹”这一总思想倾向之中。庸愚子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序》又说:

曹瞒虽有远图,而志不在社稷,假忠欺世,卒为身谋,虽得之,必失之,万古奸贼,仅能逃其不杀而已,固不足论。……惟昭烈,汉室之胄,结义桃园,三顾草庐,君臣契合,辅成大业,亦理所当然。

这就说明,《三国志演义》帝蜀寇魏,在一褒一贬中,寄寓了作者鲜明的道德观念。

《三国志演义》中,曹操是“乱臣贼子”的典型。卷九《诸葛亮舌战群儒》中,诸葛亮骂曹操为“逆贼”;卷十四《魏王宫左慈掷杯》写曹操欲自立为魏王,尚书崔琰力阻之,大骂“篡汉奸贼”。卷十二《曹操大宴铜雀台》写曹操的下属大肆奉承、赞扬他“虽周公、伊尹,不及丞相耳”,此处“不及”寄寓了“一字褒贬”之法,实则暗讽曹操篡权。作者生怕读者体会此意不出,接着写道:

尹氏有诗一首,单道王莽奸邪处,后人读此诗有感,因而可以拟曹操也。诗曰: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

假使当年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

可见,《三国志演义》的作者已明确把曹操比作篡汉的王莽。

另一方面,《三国志演义》把反对曹操的战争一律视为正义战争。当曹操不顾一些人的劝阻,执意自立为王:

时有一人,姓耿,名纪,字季行,洛阳人也。旧为丞相府掾,后迁侍中少府,与司直韦晃甚好。见曹操爵至魏王,出入用天子车服,心常不平。时遇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耿纪与韦晃在私宅中共饮。耿纪起身密议曰:“曹操篡逆,有心多时。吾等为汉臣,岂可同恶相济?”(卷十四《耿纪韦晃讨曹操》)

耿纪、韦晃不仅骂曹操为“篡逆”,还起兵讨伐他。作者书此回目即用“讨”字,曰《耿纪韦晃讨曹操》,也通过“一字褒贬”体现了正反善恶的区别。

在曹操的敌人和对手之中,刘备被看作是继天命之正统。小说写建安四年,汉献帝不满曹操弄权,密赐董承衣带诏,令他联合刘备等诛贼除害,不料事泄。刘备出逃后,组织数万兵力乘虚进攻曹操的老巢许昌。曹操领兵迎击,两军相遇:

玄德出马于门旗下,操以鞭指而骂曰:“吾待汝为上宾,汝何背义忘恩耶?”玄德大怒曰:“汝托名汉相,实为国贼!吾乃汉室宗亲,故讨反贼耳!”(卷七《刘玄德败走荆州》)

曹、刘两人阵前对骂,一据私恩,一据公义,胜负未分,是非已判。

《三国志演义》是怎样上溯春秋之“义”的呢?庸愚子《序》言:

至朱子《纲目》,亦由是也。岂徒纪历代之事而已乎?

此话指出,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忠实地继承了《春秋》之义,而《三国志演义》“尊刘贬曹”之义并非直接源自《春秋》,而是直接出自《资治通鉴纲目》。朱熹编撰《资治通鉴纲目》五十九卷,记事起讫与《资治通鉴》一致。书中大字为提要,即“纲”,模仿《春秋》以明“书法”;小字以叙事,即“目”,模仿《左传》,记评史事;另有凡例一百余条,述褒贬之旨。朱熹编撰此书的目的,除了条理《通鉴》以利阅读外,更主要的是借修史来维护纲常名教,因此行文义例严谨,处处仿《春秋》笔法,极重褒贬进退。例如,《纲目》卷十三写建安四年,“刘备起兵徐州讨曹操”,其后“书法”说:“讨贼义重,《纲目》重以予人也。必若刘备然后可以书‘讨’矣。”可见,《资治通鉴纲目》正如《三国志演义》,也把刘备作为正义的一方,把曹操作为非正义的一方;把争霸的双方,看作是正统对逆贼的战争。这说明,《三国志演义》是直接以《资治通鉴纲目》为中介来远绍“春秋笔法”的。

当然,也得承认,其后的众多历史演义所演之“义”,在《春秋》以“一字褒贬”而诛“乱臣贼子”之“心”的基础上,扩展到以“忠孝节义”为中心的整个儒家道德体系。

(五)演义的“事”“文”“义”之关系

在历史著作中,“义”是灵魂,是核心,“事”与“文”是工具,是手段。章学诚辨之甚详,曰:

载笔之士,有志《春秋》之业,固将惟义之求,其事与文,所以藉为存义之资也。……作史贵知其意,非同于掌故,仅求事、文之末也。(《文史通义·言公上》)

从历史到“演义”,义、事、文三者关系大体稳定,但在细节表现上又有所差异。

其一,历史演义可以脱离事实来夸大其“义”。《三国志演义》就为突出其义而夸大事实,过甚其词。如叙曹操滥杀无辜,最突出的例子血腥屠杀亲族吕伯奢一家,在知道是误杀以后,他还把吕伯奢也杀死。有关此事的起因经过,裴松之的《三国志注》中共有三条,分别出自《魏书》《世语》《杂记》。罗贯中选择了其中最有损于曹操品格的一条,即孙盛《杂记》中的说法,对另两条则略而不提。《杂记》叙曹操错杀了吕伯奢一家后,怆然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还多少带些痛惜之情。此话在《三国志演义》中变成“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卷一《曹孟德谋杀董卓》)简直成了暴君的宣言。小说中这种不顾事实而夸大其“义”的笔墨甚多,以致给人以“欲显刘备之长厚而近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的深刻印象。可见,历史之“义”建立在史实的基础上,而小说之“义”却建立在文章的基础上。当历史演义脱离历史而“演义”,历史不过是个由头罢了。因此,争论“七实三虚”或“三实七虚”,对“演义”的体式而言,并不具有实质性意义。

其二,在历史演义中,还有“义”与“事”“文”不协调的现象。如《三国志演义》在极力鞭挞曹操之恶的同时,又展示他具有雄才大略、爱惜人才的英雄面目。他以“挟天子以令诸侯”之势,力扫群雄,平定北方,在客观上结束了汉末的动荡局面,有利于人民生活的安定。小说在颂扬刘备之德的同时,又展示出他志在天下的枭雄本色。叙刘备来荆州投奔刘表,刘表有意托付荆州,他却三辞三让,义薄云天。不料他却乘酒兴矢口说出“备若有基本,何虑天下碌碌之辈耳”的话来,露出兼并之意。当阳撤退时,他拒绝诸葛亮“暂弃百姓,先行为上”的建议,说“若济大事,必以人为本”(卷九《刘玄德败走江陵》),又强调“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吾每与操相反,事乃可成耳”(卷十二《庞统献策取西川》)。可见,刘备拼仁义,与其说是道德操守,毋宁说是争霸策略。这说明作者在创作中,遵循的是艺术规律而非历史精神,由此在不知不觉之间造成某些多“义”或歧“义”。

总之,历史演义中“义”与“事”“文”之间发生游离甚至矛盾,是小说艺术自身逻辑的结果。这些笔墨虽有违史传中义与事的严谨和统一,却更全面地反映了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和人物性格的多面性。这种“义”“事”“文”不协调现象对以后小说影响甚大。一方面,它大大拓展了小说的艺术空间,进一步推动通俗小说从史传中独立出来;另一方面,它导致通俗小说中“义”与“事”“文”进一步分离,使充斥于古代小说中的道德劝戒逐渐虚化为空洞的说教。

三、“演义”名义质性之凝定

(一)“演义”与“传”:从言说方式到文体

如前所述,“演义”本是一种用于释经的言说方式,其体式则有“传”“记”等称。“传”即“训释之义”。刘知幾说:

《左传》家者,其先出于左丘明。孔子既著《春秋》,而丘明受经作传。盖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后人。或曰:传者,传也,所以传示来世。案孔安国注《尚书》,亦谓之传。斯则传者,亦训释之义乎?观《左传》之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无而经有,或经阙而传存。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史通·六家》)

这就是说,“传”的本义是转述经义以传后人,也指一种释经方式,跟前引朱熹所谓“依经演绎”原是一回事。但在两汉以前,释经虽行“演义”之实,尚无“演义”之名。而“传”的使用则较为普遍,它既可跟“演义”一样用作动词,表示一种释经的方式;也可用作名词,表示一种释经的体式、一种文类的名称。如《春秋》三传就是“传”体的代表作,它们各有所侧重,《左传》举事实,《公羊传》《穀梁传》析义例,其共同目的均为发挥《春秋》寄寓的“微言大义”。章学诚在《文史通义》内篇《传记》中,除《春秋》三传之外,还列举了《礼经》的大小戴《礼记》、《易经》的“大传”《系辞》等。章氏断言,言“传”言“记”,实无区别,如《春秋》三传“各记所闻,依经起义,虽谓之‘记’可也”;而《大戴礼记》《小戴礼记》“各传其说,附经而行,虽谓之‘传’可也”(《文史通义·传记》)。总之,无论作为释经方式的“演义”与“传”,还是作为释经体式的“传”“记”,都包含推演某部原书、增广内容与文辞、发明意义的共同特征。

在历史演义成熟之后,很多作品仍沿袭秦汉经传的成例,以“演义”为动词表示言说方式,以“传”为名词表示文体类型。有多个明刊《三国志演义》的书名同署“演义”与“传”,如万历二十四年诚德堂刊本全称为《新刊京本按鉴补遗通俗演义三国志传》,明万历三十三年联辉堂刊本全称为《新锲京本校正通俗演义按鉴三国志传》,万历三十八年杨闽斋刊本全称为《重刻京本通俗演义按鉴三国志传》等。也有其他历史演义兼举“演义”与“传”为全名者,如《残唐五代史演义传》《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杨家将演义全传》等等。在这些题名中,“演义”是动词,指一种言说方式;“传”是名词,表示文体类型。两者互为补充,构成书名的全称。

也有历史演义单题“演义”或“传”为书名。如嘉靖壬午刊本称《三国志通俗演义》,嘉靖二十七年叶逢春刊本则称《新刊按鉴汉谱三国志传》。再如,明代的《武穆精忠传》又名《武穆王演义》,《唐书演义》又名《唐书志传》,《残唐五代史演传》又名《五代残唐演义》;清代的《梁武帝西来演义》又名《梁武帝传》,《洪秀全演义》又名《洪杨豪杰传》等。在这些书名中,“演义”与“传”均用作名词,同指文体类型,两者不仅同义,甚至可以相互替代。这是“演义”从一种言说方式衍化为一种小说文体的结果。

(二)“演义”即“传”

即使在“演义”成为明清小说的一个独立文类之后,其文体名称也不限于“演义”一端。明清演义不仅可称“传”,也可称“志传”“全传”“书传”“本传”等名。如《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又名《武穆王演义》《武穆精忠传》《精忠全传》和《岳王志传》,《全汉志传》又名《东西汉全传》,《大唐秦王词话》又名《唐秦王本传》《唐传演义》和《大说唐全传》,《南北两宋志传》又名《南北宋演义》和《南北宋传》,《英烈传》又名《大明志传》《洪武全传》及《皇明英烈志传》等等。诸如此类同书异名现象表明,不仅“演义”可称“传”,而且还可称“志传”“全传”“书传”。在这些名目之间亦无实质性区别。

在“传”之外,“志传”之名使用最多。由于使用较为频繁,“志传”之名甚为显赫,其重要性俨然与“演义”相抗衡。“志传”也可称为“传志”,如万历三十三年西清堂刊本全称为《京板全像按鉴音释两汉开国中兴传志》。在文学批评中也用到“传志”之名,如林瀚《隋唐志传通俗演义序》曰:“罗贯中所编《三国志》一书,行于世久矣,逸士无不观之。而隋唐独未有传志,予每撼焉。”“志”“传”不仅可合称,也可分言,如《续英烈传》又名《永乐定鼎全志》和《云合奇踪后传》,《锋剑春秋》又名《锋剑春秋传》和《锋剑春秋后列国志》等。此外,也有单言“志”者,如《(新)列国志》《前后七国志》《东西两晋全志》《东周列国志》等。

还有一些演义小说既不称“演义”,也不称“传”“志传”,而另用他名。其中有称“史”者,如《隋炀帝艳史》;有称“书”者,如《魏忠贤小说斥奸书》;有称“记”者,如《三宝太监西洋记》《台湾外记》;有称“录”者,如《辽海丹忠录》;有称“话”者,如《大唐秦王词话》;有称“评”者,如《梼杌闲评》;有称“文”者,如《隋史遗文》等。虽这些名称各异,其内涵与“演义”或“传”“志传”并无区别,一般也可互换。

志、传、书、记都是正史的体例,正如明陈于陛所谓“考史家之法,纪表志传,谓之正史”(《明史》卷二百十七)。纪(记)、传是史书的体裁,由司马迁首创。《史记》有“本纪”十二篇,为帝王传记,居于全书纲领的地位;有“列传”七十篇,述皇帝以外各方面代表人物的传记,也用来记载少数民族及外国史。“书”亦为《史记》首创,《汉书》改“书”为“志”,主要记述历代典章制度以及社会、经济、文化、地理等方面的历史。所以,志、传、书、记既可分用,也可合称,均是“史”的意思。当然,历史演义与正史终究是不同的。很多“演义”小说称“录”“文”“评”“话”,就明确揭示出其通俗小说的特性。

在“演义”的诸多名称中,当今学术界单把“志传”一词抽取出来,并拿它和“演义”对举,认为两者在内容及体式上具有显著区别。如普遍把明刊《三国演义》分为“演义本”和“志传本”,且认定两者之间不仅有内容的差异,也有体式的区分;还有不少人认为在“演义体”小说类型之外,别有“志传体”小说类型。据以上辨析可知,这些意见是不恰当的。

结论应该是,“演义”和“传”最初是动词,都指一种释经的言说方式;而“传”同时又用作名词,表示一种释经的体式。最迟至唐代,“演义”也用作名词,成为一种文类的体式。《三国志演义》的问世标志着“演义”作为一种小说文体正式生成。在历史小说题名中,“演义”不仅与“传”或“志传”同义,且可与记、书、志、录、文、评、话等词通用。明清历史小说无论作上述何种称呼,均属于“演义”这一类型,其基本质性仍不外乎推演某部原书事义、增广文辞、揭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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