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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诗韵

诗词曲格律讲话(典藏本) 作者:吴丈蜀


第三讲 诗韵

前面讲过,诗词曲是要用韵的。我国流传到今天的最早的、收集在《诗经》里的诗,绝大部分是用韵的。但是当时没有研究韵的专门著作,哪一些字是属于同一个韵,没有文字根据,当时的诗歌作者只能根据语言习惯来安排诗歌的韵脚。据历史记载,我国第一部韵书,是公元二至三世纪三国时期,魏国一个名叫李登的人编的《声类》。随着时代的前进,编著韵书的人也多了,据前人考证,在整个六朝时期,有姓名的作者和无姓名作者编成的韵书有二十七种之多,但是都没有流传下来。隋朝和唐朝编成的新韵书,也没有完整地流传下来。北宋年间,官方又先后指定专人参照隋唐韵书编成《广韵》和《集韵》。这两种韵书一直流传到今天。但是这两种韵书对韵目的划分比较烦琐,若干年来主要供研究之用。在今天通行的新韵出现以前,一直被诗歌作者使用的韵书,是七百多年前产生的“平水韵”。下面就分别介绍平水韵和现代的新韵。至于用在词和曲中的韵,另有词韵和曲韵,留待后面专讲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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