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命定的人
在人类历史上所有获得过不朽名声的伟大人物当中,没有比格兰特的人生存在更多运气成分的了。而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在军事上取得辉煌成就、在政治上得到回报的人当中,也没有比格兰特这样一个缺乏政治野心的人得到更多回报的人了。格兰特只是一个性情安静、过着简朴生活的人,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落后的西部小镇上。他没有很强烈的想象力,对于人们一般爱好的东西也不是很感兴趣,他甚至没有足够的能力像附近的一些男人那样,为自己的家人提供温饱的生活。他之前的从军经历也没有给他带来多大的触动,似乎这段经历从未出现过一样。最后,命运的转机却给了他一个名扬世界的机会——成为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军事将领。内战结束后,他从未想过要在这样一个陌生的领域内有所成就,他并不熟悉政治,也不懂得政府治理方面的事宜,却因为时势的影响,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成为这个国家最有权力的人。他的人生似乎拥有着数不清的机会,虽然他从未有意地追求这些机会,因为他似乎对这些机会的到来不是那么在乎,但他最终都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冷静地把握。
在面对不得不要处理的纷争时,他选择相信自己的能力,勇敢地处理一些极为庞大复杂的问题。他见证了自己的国家重新团结起来,沿着一条清晰的康庄大道前进,最后他心甘情愿地退下来,过上平凡的生活。此时他拥有从未被玷污的名声,内心没有任何的遗憾与愧疚,不会因为一些悔恨的事情而睡不着。当他获得中将军衔的时候,曾给谢尔曼写过一封信。在信中,格兰特表示正是在许多将领的帮助下,他才能不断地前进。谢尔曼也同样谦虚地回复说:“我认为你是一个勇敢的爱国者,简直与华盛顿一模一样。你是一个无私、心地善良且诚实的人。但你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你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着一种必须要取得成功的简单信念,这样的信念就像一位基督徒对救世主的信念那样强烈。”内战时期,谢尔曼经常目睹格兰特的行为举止。因此当我们回头看的时候,可以发现格兰特在战后的一些行为都展现出一种对他人的孩童般的信任情感。
对格兰特这样一位生性羞涩、安静沉默的人来说,直到中年,他的人生依然是在混沌中度过的。在那个时候,他绝对不会想到自己接下来的人生会充满各种胜利以及各种悲剧,这一切就像一个难解的谜题。在格兰特的心灵世界里根本就没有让步的概念,也没有模棱两可或是圆滑等方面的概念。他的思维方式比较直接,不愿意去想任何诡计去欺骗别人——在战争时期以及许多紧急的行政决策上,这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品质,但在和平时期,政治策略、事关经济的各种问题以及面对谄媚者以及不诚实的随从等方面问题上,这可能就不是一种优点了。无论是作为总统还是作为普通民众,我们可以撕掉任何抹黑他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内容,如果可以的话。我很不想写这一章,虽然这个暗淡的序曲对于我们了解格兰特这个拥有纯洁灵魂的人来说是极为必要的。
第一节 早期影响
100年前,在俄亥俄州的北岸沿线散落着一些移民居住点,这些移民是为内河船服务的。其中一个移民定居点在辛辛那提市东南25英里的地方,这里有一个被称为波因特普莱森的河湾。在10多户的人家里,绝大多数人都是从南方移民过来的。一些移民在方圆25英里的范围内居住。在靠近前面河流的地方,有一间只有两个房间的建筑,1822年4月27日,格兰特就出生在这里。
格兰特的父亲名叫杰西·鲁特·格兰特,他是从这个州东北角搬过来的,现在正为另一个移民经营一间小型皮革厂。格兰特的母亲名叫汉娜·辛普森·格兰特,她的父亲是一位节俭的农民,最近也刚刚从宾夕法尼亚州来到这里,距离费城只有几里路而已。格兰特的名字是在一场家庭聚会上取的,时间是在他出生后的第六个星期。据说,当时一位年轻的阿姨从帽子上取出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尤利西斯”的名字,这是格兰特的外婆辛普森的选择,因为她当时正在读费内隆所写的《忒勒马科斯》,非常喜欢里面这个人物的品格:“他的智慧就像是贴在他嘴唇的封缄,只有在面对事情时才会开口说话。‘海勒姆’这个名字之所以加入其中,则是因为要取悦别人。”在格兰特前往西点军校读书之前,他的名字都是“海勒姆·尤利西斯”。带他一起前往西点军校的众议员在帮他报名的时候,因为忘记了格兰特的名字,于是将他的名字改为“尤利西斯·辛普森·格兰特”。这就是格兰特名字的由来。在格兰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邻居都喜欢将他称为“没用的人”(因为useless这个词与ulysses一词发音比较像)。格兰特在西点军校读书时的绰号则是“山姆大叔”或是“山姆”。格兰特手下的士兵则将他称为“只接受无条件投降的人”(Unconditional Surrender,简写就是U.S ,这与格兰特的名字U.S.Grant比较像)。
在格兰特刚满1周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攒下了1100美金的存款,决心要去闯一番事业。他将全家都搬到了临近的一个县,这是一个边远的移民定居点,这个地方在他们原先居住的地方向东20英里,距离河流也有10英里的路程。虽然这个地方要比波因特普莱森的规模还要小,但在格兰特的父亲看来,这里是县政府所在地,很有可能会慢慢发展起来。这个县城在一片橡树森林里面,方便获取更多的树皮。这里有十几座房屋——其中一些是木制结构的,一些则是砖制结构的——这里的生活环境显得那么缺乏生气、原始以及粗犷。格兰特一家在一楼吃饭与生活,晚上则在一座小阁楼里睡觉,一个简易的厨房建在房子后面,是杰西·格兰特用砖砌成的。当手头宽裕一些,他就不时地添砖加瓦,直到这座房子比附近的房子都更加宽敞、整洁。当然,要是按照现在的卫生标准,他们当时居住的环境肯定会被列入黑名单的。格兰特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直到他到了上学的年龄。
对格兰特一家来说,生活条件是非常艰难的,命运似乎并没有垂青他们一家。他们家几乎没有什么家具,墙壁上也没有什么可以悬挂的东西,他们可以阅读的也仅限于一些布道演说、赞歌诗篇以及温姆所著的《华盛顿人生传记》。除非他们跑去邻居那里借书,否则根本没有其他书可以看。格兰特的母亲与村里其他家庭主妇一样,每天勤勤恳恳地做好家务,在一个开放的壁炉里煮饭烧菜,孩子们则唱着歌。他们所听到的唯一一种与音乐相像的东西就是在一座规模很小的卫理公会教堂里听到的赞美诗发出的哀号,或是听到一些简陋的酒馆在旅人打开大门时发出的吱吱声。很多男人都会喝棕榈酒,这可以说是他们唯一的室内消遣活动了。在格兰特的一生里,他几乎都分辨不出《老百首》(这是根据100首诗编成的赞美诗或其乐曲)与《渔夫的舞歌》。在他看来,这两者没有什么区别。
这个落后的小地方除了是格兰特成长的地方之外,还有一个为世人所知的地方。在内战爆发的时候,这里居住的人口将近1000人,绝大多数人都是支持南方联盟的。到教会参加礼拜的时候,格兰特曾经说过,相比于相信《圣经》的真实性,很多人更加热衷于战争以及反对废除黑奴制度。在内战爆发前夕,要是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有投票权的话,那么他们肯定会投票给杰弗逊·戴维斯,而不会投票给林肯。格兰特后来写道:“这个偏远的西部村庄要是将老人与孩子的总人数算在一起,一共才只有1000人——这足以成立一个单独的军团了,当然前提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去使用武器——这个地方有4个人在政府军里成了将军,有1个人成了上校,有许多西点军校的毕业生,还有9名志愿军的将军以及陆军校级军官。”
杰西·格兰特为人正直,但他却有自己的一些癖好,因此他不是很受大家欢迎。他是一位节俭、勤奋且独立的人,对政治问题以及其他议题有着自己坚定的看法,他的立场与观点并不总能得到邻居的赞同,当然他在阐述这些观念的时间以及方式上都不太讲究。杰西·格兰特并没有想过要因此顺应自己所处的环境。根据格兰特的说法,他的父亲很擅长辩论,平时会认真阅读他所能借到的每一本书,并能记住自己读过的内容——这几乎就是他接受到的全部教育了。杰西·格兰特是一位身强体壮的人,身高6英尺,具有强烈的道德勇气,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容易轻信别人、坦率、爱管闲事且爱争辩的人。他喜欢作打油诗,其中的一些诗歌还出现在当地的周报上,至今仍能看到。除此之外,杰西·格兰特还能用非常简洁的文字进行写作,知道如何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他与酒馆里那些游手好闲的人关系不是很好,这些人经常嘲笑他的举止以及他所戴的那一副金色镶边的眼镜。很多人都对杰西·格兰特对年幼的格兰特表现出来的自豪神色感到难以理解,因为他们认为年幼的格兰特是一个很笨的人,与村里面其他孩子相比,既不聪明也不善谈。
杰西·格兰特对自己的祖先充满了骄傲感,耗费了很多心血将自己的家族追溯到新英格兰时期的祖先。他发现马修·格兰特在公元1630年从英格兰移民到马萨诸塞州的多切斯特,没过多久就搬到了康涅狄格州的温莎地区,他的后代一直在这里居住,一直到杰西·格兰特的父亲这一辈。杰西的祖父在英国军队里服役,后来在参加与法国和印第安人的战争中牺牲。杰西的父亲是诺亚·格兰特上尉,曾经参加过邦克山战役,后来在大陆军服役,参加了美国独立战争。在这之后,他首先搬到了宾夕法尼亚州的威斯特摩兰县,接着又搬到了俄亥俄州的迪尔菲尔德。杰西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彼得,彼得去了肯塔基州的梅斯维尔,并且发了财。当时的诺亚并不很富有,后来就搬过去与彼得一起生活,并将自己的孩子带到了迪尔菲尔德附近的家。杰西与贾奇·托德一起经营生意,托德的儿子是现在的州长托德。在了解了这门生意之后,他利用一个偶然的机会去为在奥萨沃托米的约翰·布朗的父亲工作,与当时还是孩子的约翰·布朗生活在一起。没过多久,杰西就下定决心,准备从事制革方面的工作,这样的想法让他回到了波因特普莱森,这里离梅斯维尔不是很远。这样一件看似不走运的事最终对他却变成了一件好事。虽然杰西为人有不少癖好,但他在紧急关头却显得非常从容淡定——他也将这样一种优点遗传给了自己的儿子。
格兰特从他的母亲那里遗传了沉默寡言与自我克制的品质。一些人说他从母亲那里学到了生活常识。他从未见过母亲流眼泪,母亲也很少放声大笑。母亲从未试过有意识地引导他,只是在潜移默化中给他带来积极的影响。他的母亲是一位虔诚的人,但却从未强迫格兰特向自己那样去相信宗教。
即便是在格兰特日后名声大噪的时候,她也很少谈论自己的儿子或是夸耀他所取得的成就,只是淡淡地说自己为儿子取得的一切心存感激。当格兰特第一次长时间离开家,前往西点军校读书的时候,她为格兰特准备好一切行李,然后淡淡地道别,连嘴唇都没有颤抖一下。之后,她只能偶尔见一次自己的儿子。当格兰特成为美国总统的时候,她从未去过华盛顿。但是,很多之前没有多少往来的亲戚却纷纷前往华盛顿。她还是像之前那样在家里工作。据说,她每天都在为格兰特祈祷,直到她去世的那一天。“在我的记忆里,母亲从来没有用言语责骂我,也没有用棍子惩罚我。”格兰特后来回忆说。格兰特的父母也从来没有对他说过一次斥责的话,他也知道父母这一辈子都没有过任何不正义的行为。无论是在西点军校还是后来的墨西哥,格兰特在给他们所写的信里都是说一些小事以及表达自己的情感,格兰特就像一个自然纯真的男孩。
第二节 童年生活
在格兰特童年时期,他在驾驭马匹方面的本领是最突出的——这样一种本f领日后能够很好地为他所用。格兰特做事有一个特点,就是他始终会想尽一切办法坚持到最后,虽然他在这个过程中会想出很多古怪的方法去支持自己这样做——这样一种性格特点让他能够很好地把控自己的人生。在格兰特闻名世界之后,出现了很多关于他童年时期的有趣故事,当然这些故事几乎都是阐述格兰特这两个性格特点的。村里面那些家庭环境稍微好一些的人都是非常努力的。“只有那些比较贫穷的人,”格兰特说,“才会变得懒惰。”在格兰特的人生起步阶段,他依然还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已。他的父亲拥有一座农场以及一间制革厂,还有50亩树林,树林距离村子有1英里的路程。在他8岁的时候,就经常到树林里搬动木材以及用于建造房子和工厂的制造原料。年幼的格兰特没有足够的力气将沉重的木材搬到马车上,也没有力气将木材卸下来,但他却有驾驶马车的能力。
在他11岁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强壮得足以牢牢地抓住锄头去耕种。“从11岁开始直到17岁,”格兰特说,“我都在利用马匹去做各种农活,比方说犁地、种植玉米与马铃薯,在丰收季节搬运粮食,搬运木材。除此之外,我还要照料两到三匹马,还要照看一两只羊,锯木头来烧火。”至于娱乐方面的活动,格兰特可以在夏天的时候钓鱼或是游泳——他非常擅长游泳与潜水——冬天的时候滑雪与乘坐雪橇出门。当然,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村里的其他男孩都喜欢出去打猎,但是格兰特一辈子都不喜欢打猎这样的活动,也从来没有将火枪当成取乐的一种方式。在他看来,杀死任何动物的念头都让他非常反感。格兰特非常喜欢马匹——经常通过将村里人送到乔治城来赚钱。在他9岁的时候,拥有了一匹属于自己的马匹。在他10岁的时候,他就经常驾驶着马匹独自一人前往40英里之外的辛辛那提,然后将一些乘客送回村里面。他在骑马的时候还会做一些特技表演,指导如何教马匹走马步,指导如何让马匹停下脚步。“只要我骑在马背上,我就能驾驭这匹马。”他经常会这样说。格兰特之所以能够如此轻易地驾驭马匹,就是因为他喜欢马。在他的一生里,他从没有试过要进行赛马比赛,他认为这样的做法是非常残忍的。
在他11岁的时候,他的父亲通过多种方式赚到了一笔钱,获得了要为县城建造监狱的合同。这样一份工作需要他们搬运许多沉重的木材。于是,他为格兰特买了一匹名叫戴维的马匹,让格兰特去帮忙搬运木材。树林距离建造监狱的地点有2英里路,这里的木材有1平方英尺的直径,有14英尺长。11个伐木工人负责砍伐与装上马车,格兰特则负责驾驶马车。某天,天气比较阴暗,伐木工人不在树林里,只剩下格兰特一个人。但是,格兰特还是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顺利地完成了几个强壮男人才能做到的工作。一棵被砍伐下来的枫树斜着挂在另一棵树上。格兰特巧妙地利用这个斜面,用绳子将树木连接着马车,接着将树木完全拉上马车,直到树木在马车上处于一种平衡状态,接着再慢慢地迂回前进。
格兰特是整个村子里最喜欢旅行的男孩。他在一次游玩的过程中来到了肯塔基州的平岩地区,用自己的一匹马换了一匹带有马鞍的马,这件事让他印象深刻。后来,格兰特自己也绘声绘色地讲过这个故事:“当时,我离家差不多有70英里,准备驾驶着马车回家。佩恩先生说他不知道自己的马匹之前是否套过颈圈。我对他说,最好将这匹马拴在一辆农场马车上,我们就可以看看这匹马之前是否拴过颈圈了。很快,我们就发现这匹马之前从来没有拴过颈圈,但这匹马却没有表现出任何恶意。我对佩恩说,我有信心能够驾驭这匹马。我们立即达成了交易。最后,我赚到了10美元。”第二天,格兰特与在乔治城的一位邻居交换了马匹,就开始回家。这匹马一开始感到非常恐惧,两次想要逃跑。“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看到了半英里之外的地方有一个收费站,于是我们就开始绕路走。附近的地方有一个河堤,河堤下面是20多英尺深的河水。我让马匹停在了河堤边上。我的这匹新马感到非常恐惧,就像山杨树的叶子那样颤抖着。但是它并不像在面对我的朋友佩恩那样感到恐惧。说到佩恩,自从上次见面之后,他就不管我了,独自乘坐货车前往梅斯维尔了。每当我想要骑上这匹新马的时候,这匹马都会奋力地踢着。在某段时间,我都几乎陷入两难的境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当我来到梅斯维尔的时候,我跟一位住在这里的叔叔借了一匹马。因为此时我出去游玩已经超过一天了,最后我从裤袋里掏出印花大手帕……用手帕蒙住这匹马的眼睛。我就是用这样的方式在第二天安全到达梅斯维尔的。”
格兰特赚的第一笔钱,就是通过将一马车的破布运到辛辛那提去售卖赚到的,他赚到了15美元。当时他还不满12岁,就开始从事这样的销售活动了。后来,格兰特在维克斯堡对托马斯·基尔比·史密斯透露说:“在我上西点军校之前,这是我接受过的最好训练。”
还有另外一个故事也是格兰特的传记作家经常会阐述的,用来表明格兰特这个人是多么朴实无华。这是关于格兰特要出去购买一匹马的故事。他的父亲之前已经出价20美元,想要购买这匹马,但卖家拉尔斯顿想要25美元。“我的父亲说,这匹马就值20美元,并且告诉我只能出这个价。如果对方认为无法接受的话,我要准备出价22.5美元。听父亲这么说,我立即骑上马,前去拉尔斯顿那里购买马匹了。当我来到拉尔斯顿的家,我对他说:‘父亲说,我只能出20美元去购买你这匹马,但是如果你不接受这个报价,我还准备出22.5美元。如果你还不接受的话,我将会出25美元!’对拉尔斯顿这位精明的康涅狄格人来说,最后这匹马成交的价格是不言自明的。”
这个故事后来被村里的很多男孩知道了,过了很久才最终消停了。但我们必须要明白一点,那就是格兰特那个时候才只有8岁而已。如果我们必须要找一件事情说明格兰特对他人过分纯真的信任的话,我们可以找到一件之后发生的事情。格兰特在1859年10月24日给在圣路易斯的弟弟辛普森的信里这样写道:
我之所以迟迟没有给你写信,就是希望能够将马匹还给你——但我到现在依然还不知道那匹马的下落。大约两周前,一个人跟我谈到了这匹马的事情,说他想在第二天试试这匹马,如果他认为合适的话,就愿意出100美元购买这匹马。我之前从未见过这个人。但在一个星期前,也就是上个星期六,他来到了马棚,牵走了那匹马,还拿走了马鞍与缰绳。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看到那个人与那匹马了。我只能假设这个人真的很喜欢这匹马。我知道这个人住在弗洛里桑特,距离这个县城大约有12英里路……
附注:那个牵走了你的马匹的人在那个县城里有一间三层高的砖房。他的本意可能是想在拿到第一个月的租金之后再将这匹马的钱还给我。无论怎样,我认为这匹马现在还是非常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