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

既非财产、也不容占有:克拉丽莎对男权的抗争 作者:李菊


前言

《克拉丽莎》是18世纪英国小说家理查逊的代表作,也是英国文学史上篇幅最长的小说。本书广泛参阅英美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对《克拉丽莎》的悲剧小说特性进行了界定,并揭示出悲剧的根本原因是哈娄家族财产婚姻观。

本书第一章以财产婚姻观为核心分析了哈娄家族对克拉丽莎的男权压迫和克拉丽莎为维护自己权利而做出的反抗。克拉丽莎的祖父把自己的一处地产遗赠给克拉丽莎,以作为对她孝敬侍候老人的奖赏,但这一事件却成了导致后来一系列不幸的根源。作为依靠婚姻联系和商业活动发家的新富家庭,哈娄家族的其他成员致力于财产的积累和增加,对于祖父遗赠地产给克拉丽莎很不以为然,并力图借克拉丽莎的婚姻获得更多的财富。在克拉丽莎的婚姻问题上,哈娄家族考虑的只是财产积累和女儿服从父亲意志的父权观念,逼迫克拉丽莎接受丑陋的新富索尔莫斯的求婚。面对家族在婚姻问题上的逼迫,克拉丽莎只好求助于拉夫雷斯,由于轻信,受到拉夫雷斯的蒙骗而做出了离家出走的举动。

第二章论述克拉丽莎离家出走之后的遭遇,重点分析拉夫雷斯对克拉丽莎的占有和克拉丽莎对此的抵抗。虽然拉夫雷斯表面上充当了克拉丽莎的救助者和保护人,但是他并不想与克拉丽莎结婚,而是想利用她的不幸处境,诱骗她与自己同居,以达到不结婚而占有她的目的,从而实现对哈娄家族的报复,并证实纨绔子弟对女性的鄙视观念。克拉丽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并没有识破拉夫雷斯的真实面目和意图,而后来她试图逃脱时又再度受骗,被他使用药物后强暴。从表面上看拉夫雷斯取得了胜利,实现了对克拉丽莎的占有,而实际上他对克拉丽莎的强暴是一种失败,是克拉丽莎最终战胜拉夫雷斯的条件。

第三章分析克拉丽莎遭受强暴之后的行为表现和其他人的反应,重点在于论证她是如何以违背常理的举止完成了自我的实现和升华。按照常理来说,对于已经失身的克拉丽莎,最好的结局是与拉夫雷斯结婚,从而成为一个可以被社会接受的好女人。但是,克拉丽莎的选择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她在反思中看到自己的弱点,明白是骄傲和虚荣让她上了拉夫雷斯的圈套,甚至幻想把他改造成一个好人。她对拉夫雷斯的本质有了新的认识,认为与这样的人结为夫妻是对道德良心的犯罪,也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她唯一的出路是死去,离开这个邪恶的世界,以证明自己的清白。虽然她的死在一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悲剧,但在基督教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神圣喜剧,而拉夫雷斯最后在与克拉丽莎表哥的决斗中死去则是悲剧。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