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PART 1:少年初识情滋味

晴时有风 作者:一鸣 著


暗恋只是个自娱自乐的游戏,

可退可守,就是不能攻。

第一章 艳阳与白月

想起来,我跟狼子已经认识了十六年,比我一半的人生岁月还多。狼子曾说我们之间是孽缘,肯定是上辈子折腾得不够尽兴,这辈子要再继续折腾,一直折腾到我们老去,死去。

狼子说这句话是有依据的,那就是我们两人的手臂内侧都有一颗朱砂痣,据说这是两人前世缘分未了今生再续前缘的标识。

狼子说这话的时候一脸惋惜的表情:“这一世投胎你把性别弄错了,你要是女的多好。”

我斜着眼问:“这样你就不会风流成性了?”

狼子撇嘴摇头:“当然不,这样我的泡妞战绩可以早一点凑成整百。”

我狠狠骂:“贱人!”

一九九八年,我在老家的小镇上初一。

入学第一天,我坐在陌生的教室中心情既期待又不安,四下张望良久还是没有见到某个人,最后终于接受没能跟她分到同一班的事实,心中感伤不已。也许当时我散发出来的忧郁气质太迷人,以致某些狂蜂浪蝶扑了过来。我的耳边响起某个男生怪声怪气的声音:“嘿,帅哥,把你的座位让给我如何?”有人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我向旁边一望,看见一张贱笑的嘴脸。

我有点儿不太高兴,但也没有过多地表现出来,勉强拧起一丝礼貌的微笑:“前面还有空位,你怎么不坐?”

“因为你这张比较干净。”他说得很坦白,也很无赖。他可能感冒了,说这话的时候吸了两下鼻子。

我将一张用过的黑乎乎的纸巾递到他面前,说:“擦一下。”

他猛地一愣,接过之后展开来粗略看了一下,眉头轻皱,接着放到鼻子下用力一喷。

这突如其来的画面冲击力太猛,我愣了好半天才支支吾吾地对他说:“我的意思是,让你擦一下座位,这样就干净了……”

沉默之中我似乎听见乌鸦飞过的叫声,有两道怨恨的目光向我灵魂深处直刺而去。

这个奇葩的家伙就是狼子,他成了我的同桌,在那天之后我俩背负着同性恋的骂名轰轰烈烈地开始了疯狂厮混的日子。

在认识狼子之前我是一个木讷的孩子,我很少说话,在陌生人面前常常紧张脸红。我总把自己伪装成影子躲在无人留意的角落里,安静地享受着孤独一人的世界,我不愿走出去,别人也难以走进来。通俗来说就是性格孤僻,不善交际。

那时候虽然我常常一个人,可我从不觉得难过或苦闷,因为我忙于构思情节或浪漫或热血的白日梦,沉浸于各种英雄救美的感动中,精神食粮自给自足。

孩童时期常常会想,也许我这一生就是这个样子吧,安安静静地一个人过完一辈子。狼子的高调出场给我这想法狠狠扇了一巴掌,还附上不怀好意的贱笑:“别做梦!”

狼子的出现让我明白了奇葩是一种传染病,而我就是这种病的易感人群。跟狼子同桌之后没多久,我发现自己多年来经营的木讷形象变得面目全非,我也会像狼子那样笑得面容扭曲几近狰狞,也会大呼小叫鬼哭狼嚎。有时候我会怀疑我的身上是不是还藏着另一个性格相反的灵魂,而狼子不知道使出了什么妖术把它唤醒了;又或者狼子灵魂当中的奇葩能量多得用不完,他大度地分给我一半。

遇见狼子后,我的人生画风突变。不知道是不是神打了瞌睡,大手一抖把我的人生轨迹画到一个匪夷所思的方向去。

某个时候他猛然惊醒,大声叫着“我操!我操!”接着眼珠一转,露出一丝神情暧昧的坏笑,趁势将我的命运曲线牵引到原本与之平行的另一条命运轨迹上,两条轨迹曲线被他手法粗暴地糅合在一起。

另一条命运曲线上面清楚写着狼子的大名,李天狼。

天狼,古语里用来比喻残暴的侵略者,而现实里狼子确实霸道地侵入到我的生命之中。也许一个人的名字真的会影响他的一生。

在狼子往后的人生里,他真的就像一个残暴的侵略者,不断地攻城掠地,掠夺无数芳心。

在跟狼子厮混的年月里,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不管多么沉闷乏味的事情,经由狼子贱笑的语气说出口,再经过我添油加醋的言语修饰,这样你来我往若干个回合之后总会变得妙趣横生,但也会跟事实真相大相径庭。我们成了技艺高超的编剧,任何事情经过我们的艺术加工都会变成喜剧,成为我们放肆大笑的原料。我们之间有高度的共鸣,很多时候话还没有出口仅仅是眼神一闪就明白对方心中所想。所以旁人总是难以理解,为什么我和狼子常常会毫无征兆突然像疯子一样大笑起来。对于这种质疑,我和狼子总是高调地回击:“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也许这就是知己吧,对方就是自己的灵魂伴侣。如果灵魂是一块块的拼图,那么我和狼子的灵魂就是相邻着的两块,可以完美地拼合在一起。这两块拼图组成了一幅优美的风景,但它的美只有我跟狼子才能领略得到。

在最初相识的那段日子里,有一天狼子突然疑惑地对我说:“最近我感觉自己有点变态。”

我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你应该自信一点,你不是‘好像有点变态’,而是‘已经非常变态’。”

狼子没有回击,神情认真:“最近我回家之后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你,你觉得这样正常吗?”

我顿时倒吸一口寒气:“你怎么跟我一样!”

我知道你们在想着什么,但事情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我和狼子的这种感觉并没有维持多久,那只是初相识之时灵魂共鸣的意犹未尽罢了,与同性之间的情欲完全无关。但后来在我和狼子的探讨当中,我们都达成这样的共识:如果我们都有一点儿那方面的倾向,我们早就好在一起了。

尽管我们如此“洁身自好”,但在旁人眼里我们就是一对模范的同性恋人,时刻放肆张扬地污染着大众的眼睛。这种说法里,有几分玩笑几分认真,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学校的大多数学生骑车上学,一条宽阔的水泥马路是小镇的交通大动脉。上初中那会儿,路边的树还没长高,夏天放学的时候猛烈的阳光迎面照来,地面一片令人目眩的亮白,空气中弥漫着水泥烫热的味道。少年们脸上流淌着温热的汗水,骑着各种颜色的自行车欢快追逐,如同一群五彩斑斓的海鱼出动觅食。到了某个路口,他们娴熟地调过车头冲向直路尽头的人工沙滩,接着宽衣解带,穿着褪色的裤衩扑通扑通地跳进江河中。我和狼子也是其中的两员,迎着斜阳落日,泡在清凉的江水里用力呼吸着夏天的味道。

听镇上的大人说,人工沙滩旁边原本要建别墅的,这沙滩是其中的工程项目之一。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别墅没有建成沙滩却保留了下来,成为镇上孩子们的一个好去处。而对于喜欢游泳的狼子和我而言,沙滩就是一处天堂般的存在。我们对其一见倾心,再见钟情,不论春夏秋冬,沙滩上都印着我们的足迹。我们近乎以一种虔诚的姿态守护着自己的领地,我们走在沙滩上的脚印如果翻译成一种直白的文字,内容就是这么一句话:这地方是咱俩的!

风中的味道,浪花的回响,江水的清凉……当年行走在沙滩上的所有触觉已经渗进我们的血脉,即使在多年后的午夜梦回里,我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在江水轻吻的细沙上肆意大笑拔足狂奔。

初一暑假的某天,我和狼子突然发神经顶着猛烈的太阳去游泳。江水中漂来的一株断柳成了我们的遮阳伞,树荫下毒辣的阳光也变得温柔妩媚,光影迷离。我们背靠着平整的石壁,轻闭双眼似睡未睡,惬意得像两个安心等死的老头儿。

那个时候,狼子突然说了一句:“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喜欢陆云玲,喜欢她一个多学期了。”

“哈,好小子,现在才告诉我!”我猛地睁开眼睛,口吻显得又惊又喜。

其实说“惊”似乎也不是那么准确,有点意外吧,在毫无心理准备之下狼子第一次跟我坦白他的情感问题。在此之前,这一直是我们避而不谈的敏感领域。

“喜”的是他喜欢的人并不是我暗恋的对象。

“你呢?”他微微睁开眼睛瞟着我。

我有点慌乱无措,不知道该怎样开口。那一直是我埋得最深的秘密,我从未想过要把它告诉别人。

狼子慢慢将脸凑过来,眼睛越来越亮,明显不怀好意,像是要用眼神逼我在他面前裸奔一样。

“嘿,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肯定有喜欢的人吧?莫非……”他的嘴角微微扬起,脸上的五官瞬间凑成一个淫字,“本大爷魅力太大,你打算当大爷的后宫?”

水流突变,这家伙竟一本正经地摆出猴子偷桃的架势。

“变态!”我大骂一句,然后吞吞吐吐地说出一个名字。

“切,原来真是她。”狼子双手抱着后脑,又恢复那懒洋洋的样子,“大家说你跟她什么什么的时候你表现得这么反感,我就知道这里面肯定有文章。”

我红着脸,心虚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当时脑海中的自己像是在烈日骄阳下裸奔,身影异常高大伟岸。

“学习好,相貌中上,算不错了。当然,她还比不上我的玲玲,嘿嘿!”最后那“嘿嘿”两声笑得极猥琐。

我们接下来的话题很自然地围绕着彼此喜欢的女孩。那是一个新鲜的领域,我们聊了整整一下午。

我一直记得那一天的灿烂艳阳,猛烈的阳光在我们规规矩矩的生命里刺出了好多小洞,从此我们开始小心翼翼地在小洞里窥视一些别样的风景。

我们仿佛一步跨进那个躁动难宁的人生夏季,所谓的青春。

在初中三年里,我跟“陆晴枫”这个名字结下了不解之缘。

年级考试排名前十的名单里,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学校广播员名单里,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学生会成员名单里,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学校文艺会演司仪名单上,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写作提高班的名单上,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语文知识竞赛获奖名单上,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在本班班干部名单上,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

就连班级身高排名榜上,我的名字还是紧挨着“陆晴枫”!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在想,以后我的结婚证书上,我的名字会不会也是紧挨着“陆晴枫”。

那一天在狼子的逼问之下,我说出的名字就是“陆晴枫”。

陆晴枫,女,年龄跟我一样,身高跟我一致,体型跟我无二,学习成绩跟我相近,性格几乎和我相同。我们最喜欢的科目都是语文,最讨厌的科目都是历史,同样的心高气傲,同样的不善辩驳,同样的脸皮薄……

我们有很多相似或相近的地方,最大不同就是性别,这也是最值得庆幸的地方。

陆晴枫是我的同班同学,一个性格乖巧的女生。至今我还记得初见之时她的样子。当时班主任宣布班长的人选,在我旁边一个瘦小的女生站了起来。白皙的脸庞,清秀的五官,整个人散发着浓浓的书卷气。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她的眼睛,灵动而有神,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古典美。她仿如仙山上缓缓流淌着的一缕清泉,宁静自然。望着那样一个人,你绝不会去想象她说脏话骂人的样子。

然后,班主任又宣布副班长的人选,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叫出我的名字。我不敢相信,愣了几秒钟没有反应过来。狼子用手肘推了我两下:“李一鸣,老师刚刚叫的人是你吧?”我这才红着脸站起来,紧张而心虚,好像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发现裤链没拉上一样。

这时候突然有人小声说出这么一句话:“两个班长长得真像!”班上的同学都小声地笑起来。我的眼睛慌乱地扫过众人,刚好跟陆晴枫好奇的目光撞个正着,这匆匆一瞥,陆晴枫的脸也红了起来。这样一来我更是心生不安,像是毁了良家少女的清白一样。

大概是因为小时候偏食,再加上不爱运动的关系,我的身子一直很消瘦。得益于父母的遗传基因,我这张脸尚可算得上眉清目秀,再加上天生皮肤白皙生性文静,在我小时候常常被人笑话长得像个小姑娘。所以当同学那句话说出来后,我也禁不住在心里一叹:还真有几分像!而就因为那么一句话,我跟陆晴枫在上学第一天就成为同学们茶余饭后谈笑的对象。

因为学习成绩接近,大家又同是班干部的关系,在后来的学习生活中我跟陆晴枫有很多交集,而每一次我们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总会在旁人的言语里激起一些电光火花。

初中那会儿,基本上每个班都一样,所谓的好学生都是一个劲儿地读书,过得忙碌而充实;所谓的坏学生都过得枯燥无聊,总是想方设法找乐子,比如当“媒人”。我和陆晴枫便是其中最大的受害者。

我虽然被狼子改造成奇葩,但我还是一个薄脸皮的人,同学们口中的“风月之事”常叫我难堪尴尬。而我越是表现得尴尬,取乐者便越有成就感,对谣言的编造和散播更加尽心尽力。

初一那年,班主任跟别的老师闲谈时无意中开了一下我们的玩笑,那一句“他俩真是一对金童玉女”被四班的数学课代表小明逮住了,后来小明笑着告诉了二班的小强,小强上课传纸条给同班的小芳,小芳又告诉了同村的小刚,小刚又告诉同班的小军……最后整个年级都知道了,后知后觉的我俩最初面对同学的取笑还一度面面相觑。

于是接下来的事情很自然就这么发展起来了。

“嘿,你们家晴晴的笔芯写完啦,还不快点给她拿一支新的过来?!你这金童怎么当的!”某女生扯着嗓子怪叫。

“嘿,你们家晴晴忘了擦黑板了,金童哥快帮她擦一下呗。”某男生不怀好意地奸笑。

“嗯,谁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金童……哦不,李一鸣你来回答一下。”某老师尴尬地改口。

伴随着整齐的笑声,我和陆晴枫的脸红完了又白,白过了又红。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学生该有多无聊啊,不过也因为这样我们成了明星一般的存在。几十双眼睛整天不倦地盯着我们,我们随随便便的一言一行都可以成为爆炸性新闻。

我们的教学楼男女厕所都是连着的,偶尔上个厕所在走廊上碰到了也能引来大呼小叫:“哇,你们真有缘啊,连上个厕所都能碰上!”后来我跟陆晴枫有了默契,下课十分钟里,前五分钟我上厕所,后五分钟她上厕所。要是哪个老师拖堂超过五分钟……呵呵,我必定在心里对其家属致以热情问候!

就这样,我和陆晴枫之间的“绯闻”已经经过“官方认证”,成为铁一般的事实。我的辩解愈渐无力,到后来我只能用行动去证明:如非必要,我绝不会主动跟陆晴枫说一句话。我刻意画出一条看不见的“三八线”,我和陆晴枫站在界线的两边,默契地互不打扰。

那时候我天真地以为,再过些日子这个话题就会降温,那些感到厌倦的好事之人最终会放过可怜的我们。然而他们却是极有耐心地说足了初中三年。学习怎不见他们有如此毅力!

绯闻这东西,从某程度上来说也算是一种催眠,大家都说我们般配,说多了我也开始觉得“对啊,我们真他娘的般配”!何况我一直是个很好说话的人,既然大家都要我喜欢她,那我就喜欢她好了。

终于有一天,在我眼中的陆晴枫怎么看怎么顺眼,我知道我又被射中了,然后我猛地一慌:“那我跟莉莉算是怎么一回事?”

在我二十几年的人生岁月里,我一直为一个问题感到困惑:遇上周莉莉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周莉莉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我在六年级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对她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叫情窦初开。如果丘比特之箭分等级的话,那我中的肯定是威力最猛的一种,日思夜想、心如鹿撞、呼吸困难什么的一应俱全。

当时我还是个小屁孩,丝毫不敢往爱情这方面去想。从小到大看过的电视剧和童话故事里,爱情只会发生在大人之间,所以这样简单推导一下,我对莉莉的感觉断不会是爱情了。就算那时候我知道这是爱情,我想我也不会向莉莉表白吧。

在我们那个偏僻而封闭的乡村小学里,不知道从何年何月开始流传着一股奇怪的风气,小屁孩们平日里总喜欢唱着“谁喜欢谁”的调调,在那种互相咒骂的上下文语境里,“喜欢”这个词的意思跟它的本意完全南辕北辙,仿如最狠毒的诅咒。

那时候“喜欢”这样浪漫的字眼常用在骂人上。所以,如果我跟莉莉说我喜欢她,不知道她会不会认为我在骂她,又或者在言语上占她的便宜。夸张一点儿,也许我的深情表白只换来她激愤的回应:“我喜欢你全家!”

多年之后回想起来,我还是很怀念那一段时光,那是我第一次动情,而且还是一种深入骨髓触动灵魂的汹涌情感。那样深刻的感情在我往后的人生里再也没有遇到过。

初中入学的第一天,在狼子出现之前我正满怀伤感地想念着莉莉。我分在三班,莉莉分在六班,相隔几个班就像隔着天涯海角。虽说我们在同一个年级,但六班的位置有点特殊,我们平日里并没有太多机会经过六班,我跟莉莉一星期也见不了几次。我是班上的数学课代表,每天都要把班上的数学作业本送到教师办公室去。借着这职务之便,有时候我会兜远路溜到六班那边,在窗边偷偷向莉莉望上几眼。每次看见她跟班上的男生说话我都禁不住心酸,好像自己心爱的珍藏被别人抢走了一样。

后来我跟狼子坦白了这一段情感过往,当时狼子把眼睛笑得弯弯的,眼神邪邪的,像是看穿了我的灵魂。之后,狼子每每碰见莉莉都会流露出坏笑,有时还抛去几个媚眼,看得一旁的我心跳加速。

我总害怕莉莉误会是我把她的情报出卖给一脸流氓相的狼子。

我问狼子为什么老是在莉莉面前笑得这么淫荡。

狼子:“我们是不是最铁的哥们儿?”

我:“是。”

狼子:“我们曾说过,我的东西就是你的东西,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对不对?”

我:“对。”

狼子:“嗯,所以,你的妞就是我的妞。”

我:“……去死!”

小孩子的想法很单纯,谁先喜欢一个女孩就像谁先发现了一个新大陆,恨不得也在女孩身上插上旗子向全世界宣布,这女孩是我的!所以在狼子眼中,周莉莉也已经是我的人。

尽管曾经我一度渴望如此,但事实上,我跟莉莉之间的关系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单相思。多年之后,我跟莉莉说起过这一段往事,当时她认为我在开玩笑,甚至取笑我在使着低劣的泡妞手段。是的,对于我们之间这一段过往,唯一的见证者就是我自己。

而随着年月渐逝,我的一腔深情开始慢慢降温,一年多下来,不知不觉之间,我对莉莉的相思渐渐变淡了。

初二那年,学校组织了一次文艺会演,莉莉的班主任突发奇想,要我跟莉莉搭档表演一个朗诵节目。那时我才清楚发现自己对莉莉已经没有了那种心如鹿撞的感觉。

我的第一次暗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结束了,只是当初那份情太浓烈太深刻,以致成了一种诅咒:干吃完蜂蜜之后,可乐就不甜了!

我喜欢陆晴枫,却不如当初喜欢周莉莉那么强烈,这大抵不是爱情吧。既然从一开始就不是爱情,那就没必要跟她开始了。

我真可爱,傻得可爱,好像只要自己愿意就真能发生点什么浪漫故事一样。很久之后,我知道了这种神经质心理还有一个专门的网络名词:中二病。

虽然我没有打算跟陆晴枫发生点什么故事,可我也止不住偷偷喜欢着她。那种偷偷想念的味道清清的,淡淡的,让人想起夏日阳光里青草的气息,温暖,清甜。

夏天是一个万物疯长的季节。教室窗外的小树每天都在长高,每一刻都在伸展的叶子企图吃掉树影里所有的光斑,小草们则疯狂地攻城掠地,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抢夺地盘。少年们的个子像小树那般迅速拔高,他们私处的阴毛就像疯长的小草那样越来越茂密。他们开始偷偷躲在一起看A片,开始留意女生隆起的胸部。“坏学生”们光明正大地谈恋爱,“好学生”们在一旁窥看,或鄙视或羡慕。他们身体里像是有一座火山猛烈爆发,巨大的能量改变着他们的体格也改变着他们的灵魂。

有一次上厕所小解,狼子突然把手递向我,手指上捏着一两根弯弯曲曲的毛。他咧着嘴笑得一脸诡异:“瞧,又长了!”

我白了他一眼,“至于要拔出来炫耀吗?”

“这是自然脱落的好吧!”狼子以高傲的姿态鄙视了我一下,接着翻起眼睛若有所思,“拔出来会是什么感觉?”忽然他大手一扬扯起一声凄厉的惨呼,“操!真他妈疼!”

处在青春发育期间的男孩常常爱在同性面前炫耀自己的私处。小时候常常比谁尿得更远,一群小屁孩拿着自己的“工具”迎风扫荡,颇带几分消防员拿着高压水炮救火的英姿。长成少年,又会比谁的比较长,会为一毫米的偏差争吵半天。成年后,又开始在意自己的器具尺寸和持久时间。

初二是我和狼子长得最快的一年,那一年我俩长高了七八厘米。穿上喇叭牛仔裤,再踩着新潮的皮鞋,头发用定型喷雾精心打理,这就是我们那时候最帅气的造型,浑身上下散发着浓浓的臭美味道。

两年来陆晴枫的样子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她一直是那娇小可人的样子,微微胖过一段时间,后来又瘦了回去。她留了长发系成马尾辫后,显得更清秀。我一直比较喜欢长发的女生,不知道是否受了她的影响。

有段时间,狼子的座位在陆晴枫的身后,狼子偶尔坏坏地扯一下她的马尾辫,然后向我堆起一脸贱笑:“嘿!手感一流,你要不要试试?”

初中时代,我的世界里除了狼子就是晴枫。在整个初中生涯里,我和狼子的友情放肆而张扬,如同在夏日天空里熊熊燃烧着的艳阳;我对晴枫的暗恋内敛而隐蔽,仿如夜空中的一轮静谧的白月。

在我心里她就像一阵清凉动人的夏风。是她,这个风一样的女子,让少年每个寂寞的夜晚如此诗意。

我们几个班干部经常会组织一些主题班会,我常幻想着在某次主题班会中出现这样的情景:阳光明媚的窗外突然响起一连串杂乱的声响,漂亮的白鸽扑翅而飞,如同密集的流星雨迅速掠过视野。黑板上方的广播音箱开始播放婚礼进行曲,站在讲台上的班主任像变魔术般换上一套神父的服饰,他以平和的笑容注视着我和晴枫并肩缓缓上前,待我们站定之后念出那一段熟悉的台词。在众人见证之下,我和晴枫都认真说出那三个字,接着交换戒指深情拥吻。所有同学热烈鼓掌,为我们的幸福而感动得落泪。

我不止一次想象我和晴枫结婚的样子,不管在哪个情景她都是那么美,脸上的笑容都是那么温柔甜蜜。我们相握的双手是世上最坚固的牵系,没有力量可以将我们分开。

以现在的感觉来看,三年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只因为那些生机蓬勃的岁月里填充着太多值得回味的记忆而拉长了时光的脚步。在回忆的房间里,四壁都贴满她的照片,她的温柔甜笑烙在我身心疯长的年月里,明媚了整个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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