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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桑墟镇走出的文艺男孩

文学喜欢我 作者:文浩 著


从桑墟镇走出的文艺男孩

大学毕业一年后,欢哥请我吃饭。地点是江宁大学城文鼎广场的一家湘菜馆。

那晚,我喝了N瓶啤酒。晚饭结束,都准备走了,我突然来了一句:“我还想喝啤酒,可以吗?”

“可以啊!”

结果,我们坐下来,又继续喝了。

1

欢哥,全名张可欢,大学同学,大学舍友,而且在我上铺睡了四年。

通常,凌晨一两点,他都会在床上冒出一句:“浩哥,What are you fuck doing?(你在干什么呢?)”我便迷迷糊糊地回答:“我已经进入深度睡眠的十分之九,你又把我拉回到现实中了!”

为什么凌晨一两点欢哥还不睡觉?因为他喜欢看电影、看动漫,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所以他总是通宵看。

每次和女同学们吃饭,欢哥总能和她们打成一片。聊起什么《火影忍者》,什么《海贼王》,听上去很高端的样子,反正我也不懂,只能坐在旁边默默地听。聊天聊到高潮,他能把对面女生最近发的微博、微信滔滔不绝地说出来,然后加上一句:“我一直在默默地关注你,喜欢上你了,要不我们在一起吧?!”

每次遇到害羞的女孩子,人家会腼腆地笑笑,遇到刚烈的女汉子,人家就大声来一句:“滚蛋!!”

但欢哥不在乎这些,毕竟他是个处处留情的浪荡子。

2

一次不行来两次,两次不行来三次,三次不行来四次……终于,他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那个女孩子,叫七七。其实长相很普通,唯一的特点就是牙有点龅,所以戴着一副银色牙箍。

算了,我还是把“其实长相很普通”这几个字收回,毕竟七七是欢哥大学四年最爱的女生。我跟欢哥开玩笑:“如果你跟七七亲吻,你的舌头碰到她的牙箍,会不会有清凉一夏的感觉?”欢哥奸笑了很久。

人的一生,有太多人从你生命中匆匆走过。青春岁月里,你也许喜欢过好多人,但经过时间之水的荡涤与沉淀,最终发现,你真正深爱的,永远是那一个。


一段时期,欢哥和七七的感情非常好。他每天晚上回宿舍都要嘚瑟一下,“今天跟七七一起吃饭了”,或者“跟七七一起看电影了”,诸如此类,反正就是各种秀吧。

英国诗人雪莱说:“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套用这句话,我想说:“都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了,离开房还远吗?”

3

一个深秋的晚上,11点,我们宿舍五个人都上床睡觉了,只有欢哥没回宿舍。估计是跟七七在一起了吧,我们真心为他鼓掌、为他呐喊。

到了凌晨,也不知道几点了,宿舍门忽然“砰”的一声开了。是欢哥!都把我吵醒了。我分明听见他在哭,一边哭一边在宿舍里找打火机,然后到阳台上点了支烟抽起来。

我静静地躺在床上,没有说话,听欢哥一个人在阳台上哭泣。那一刻,我并没有起床去安慰他、问他发生了什么。就让他一个人哭吧,人,总有一次,会在放声哭泣中长大。

我清楚地记得,那晚的月光格外皎洁,透过玻璃窗倾泻在宿舍地面。而欢哥,一个人,坐在阳台舔自己的伤口。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提七七了。

那一晚,他和七七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到现在也不知道。难道是遭到了七七的嫌弃?

也许是吧。

那段时间,欢哥陷入了长久的寂寞。晚上他和我一起去上选修课,是杨迎平教授主讲的“现当代女性作家”。

上课前,杨迎平教授和我俩闲聊,她说她很喜欢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一句话,“人生就像钟摆,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摆动”。欢哥问:“那么,人如何摆脱痛苦和无聊呢?”杨迎平教授说,就是要多看书,多学习,在艺术世界里不断追寻。

4

从那以后,欢哥好像受到了点化。他不再沉湎于失恋的苦痛,相反,他力挽狂澜,他勇往直前,他那颗年轻的心,如骏马飞驰在茫茫草原。

他又结识了一个女朋友。

这个女朋友可不简单。比我们大一届,是个学姐,好像还是复姓,叫“欧阳”什么的。

据娱乐圈爆料,她和欢哥是在图书馆认识的。当你在图书馆遇到一个一见钟情的人时会怎么办?无非就是用微信搜一搜附近的人,然后查看头像,看有没有跟她长得一样的,找到了就加个微信。

然后就是约出去吃饭、看电影呗(都是套路)。行,就上,不行,就“拜拜”。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谁还有空慢慢闲耗啊。


那段时间,欢哥的魂真的被这个“欧阳女子”勾住了。

南京的冬天,很阴冷。当我们如“春卷”一样被裹在棉被里的时候,欢哥早上六点就起床了,去买汉堡、买奶茶,然后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等那位欧阳女子。

当欧阳女子要吃水果时,打个电话给欢哥,欢哥果断买!当欧阳女子要喝酸奶时,打个电话给欢哥,欢哥还是买!

当欢哥想和欧阳女子牵手时,欧阳女子果断拒绝!当欢哥想和欧阳女子接吻时,欧阳女子还是拒绝!

(亲爱的你们,还看得下去吗?!)

就算我们的欢哥人再好、再怎么老实,你,一个欧阳小女子,也不能欺人太甚啊!

终于,纸包不住火,我们的欢哥终于“男人”了一次。

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欢哥和欧阳女子在义乌小商品城逛街。欧阳女子把所有服装店礼品店逛了一遍又一遍,欢哥跟在后面非常累。就在这个时候,欧阳女子居然让欢哥帮她买一件价格不菲的连衣裙。

欢哥从皮夹里掏出两张100块,往欧阳女子脸上一甩,大声叫道:“自己去!”

这个画面,如果被哪个美国记者拍到,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世纪之甩”。说不定还能得个普利策摄影奖啥的。

从此,欧阳女子变成了欢哥的“一个历史,一个故事,一个回忆,和一个惨痛的经验”。

5

还记得我在这篇文章前面说过的一段话吗?让我再重复一遍吧:

人的一生,有太多人从你生命中匆匆走过。青春岁月里,你也许喜欢过好多人,但经过时间之水的荡涤与沉淀,最终发现,你真正深爱的,永远是那一个。

大学毕业后,欢哥在微博上写了一系列文章,回忆以前的人和事。在这个系列的最后一章,欢哥花了很长的篇幅谈他深爱的第一个人,相信也是唯一的人——七七。

我把其中的一部分抄下来,给大家看看。这部分,欢哥主要写他在一个下雨天等七七送伞的过程:

雨依旧很大,我站在楼梯口,等着远方的伞。

很远的时候,我就看到了她的伞。

碎花细纹,带着淡淡的粉色,伞略小,在伞群中,可以一下子认出来。

伞在慢慢地向我靠近,那一刻,我像是摆渡人,在等着我的船靠岸。


我先是看到了她的脚,穿着人字拖,脚下雨水溅起,滴滴落在脚面上、脚踝上。她的脚很白,很瘦,走路的时候,能看到她脚面凸起的骨,很有质感。她走得离我越近,我越是能感觉到,她的脚像是湖里的莲花,踩着大地的叶,雨点摇落,盛开出一朵粉色的花。

光看些语句,就可以感受到欢哥文笔之细腻,观察之入微,当然,最重要的是,欢哥对七七满满的爱。否则,小小的脚,他怎么看那么长时间?

“雨依旧很大”,为这段恋情营造了浪漫的意境。那一刻,全世界好像都停止了,只剩下两颗悸动、青涩的心,被淅淅沥沥的雨淋湿着,直到天荒地老。

6

说了这么多,几乎都是关于欢哥情情爱爱的方面。如果这篇文章就这样结束了,岂不是显得我很八卦、很无聊、很不知趣?

所以,接下来,让我谈谈欢哥的内在层面,谈谈他的文学世界。

前面说过,大学毕业后,欢哥在微博上写了一系列回忆性文章。其中有一篇,专门写了我。他把文章写好发给我看,我当时正在吃饭,但我很快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我的眼睛被他的文字吸引住了。读到其中一些段落,我的心都在颤抖。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吧!

我们一起再来看一段欢哥的文字,这是他对我的评价:

他看起来就是逗逼,他自己有时候也甘愿做一个逗逼,但是那也仅仅是他自己的一部分,他可以做金·凯瑞,但是,他还有梁朝伟,他文艺得像是失足少女皈依佛门,他深沉得像是叛逃小兵当成了大将,他内敛,但放荡不羁,他举止不定,但气息稳稳。这样的人,真的很有意思。

说实话,我是一个对文字要求相当高的人,很少有人写的东西能打动我。但欢哥,他是一个极具文字天赋的人,加上大学四年的磨砺,他的文学羽翼已然丰满。

欢哥,不仅拥有高超的表达能力,更重要的是,他对人的把握、对生活的观察,有一种穿透力。这也许就是文学的终极价值——重塑人们看这个世界的眼光与方式。

他热爱电影,热爱动漫。所以,他的文章,常常有着电影的画面感和动漫的想象力。两者相互融合,非常到位。

我突然想起,大一刚开学时,有一天,我在宿舍地面上捡到一张身份证。正是欢哥的,上面的家庭住址有“桑墟镇”三个字。我当时想,难道这个人出生在一片废墟上吗?废墟后面,还长着一棵桑树?

现在想想,应该是的。他出生那晚,估计有一个文艺女神站在空中,对着他妈妈指了一下,然后一道光注入他妈妈体内,致使欢哥成了一个文学奇才。

俄罗斯有本关于文学创作的著作叫《金蔷薇》。里面有段很有名的话:“对生活,对我们周围一切诗意的理解,是童年时代给我们最伟大的馈赠。如果一个人在悠长而严肃的岁月中,没有失去这个馈赠,那么,他就很有可能是个诗人或作家。”

相信欢哥就是这样的人。

7

我们把镜头拉到文章开头,就是我跟欢哥在一起吃饭的画面。地点在江宁大学城的文鼎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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