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致李蕙仙[1898年11月26日]

梁启超家书:南长街54号梁氏函札 作者:汤志钧,汤仁泽 著


致李蕙仙
[1898年11月26日]

九月二十三日书悉一是。吾在此乃受彼中朝廷之供养,一切丰盛,方便非常,以起居饮食而论,尤胜似家居也。来书问有立足之地,当速来接云云。立足之地何处无之,在此即无政府之供养,而著书撰报亦必可自给。然卿之来,则有不方便者数事:一、今在患难之中,断无接妻子来同住,而置父母兄弟于不问之理,若全家接来,则真太费矣,且搬动甚不易也。二、我辈出而为国效力,以大义论之,所谓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若以眷属自随,殊为不便。且吾数年来行踪之无定,卿已知之矣。在中国时犹如此,况在异域?当无事时犹如此,况在患难?地球五大洲,随处浪游,或为游学,或为办事,必不能常留一处,则家眷居于远地,不如居于近乡矣。三、此土异服异言,多少不便,卿来亦必不能安居,不如仍在澳也,此吾所以决意不接来也。此间情形及我心事,具见于大人安禀及二弟书中,可以取观。来书谓想吾必非一蹶不振之人,然待吾扬眉吐气时不知卿及见否云云。卿本达人,志气不同凡女子,何必作颓唐语乎?此次之变,以寻常理势论之,先生及我皆应万无生理,而冒此奇险,若有神助,种种出人意外,是岂无故哉?益信天之所以待我者厚,而有以玉成之也。患难之事,古之豪杰无不备尝,惟庸人乃多庸福耳,何可自轻乎?卿固知我,然我愿卿之自此以后,更加壮也。先生之教,道理极多,吾间未以语卿,卿如有向学之志,盍暇日常与二弟讲论之。卿家居无甚事,经此变后,益当知世俗之荣辱苦乐,富贵贫贱,无甚可喜,无甚可恼,惟有读书穷理,是最快乐事。有时忽有心得,其乐非寻常所可及也。卿盍从事于此乎?若有志则常就二弟及薇君相与讲求,久之当想吾言之不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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