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

方苞姚鼐文选译(修订版) 作者:杨荣样 译注


前言

桐城派是有清一代的一个重要散文流派。其作家队伍之大,影响范围之广,历时之长,都是中国文学史上不多见的。桐城派不仅有鲜明的旗号,还有自己独特的文学主张和文学实践。对这一流派作一定的了解和研究,对于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史,研究中国古代文论,对于整理和批判继承祖国的文化遗产,都是很有必要的。

本书选录桐城派创始人方苞的散文二十二篇,桐城派领袖姚鼐的散文十八篇。这四十篇文章虽不能反映桐城派散文的全貌,但我们试图通过这个选本反映出桐城派,特别是方、姚二家的主要思想倾向、文学主张和散文创作成就。

桐城派的创始人是方苞。方苞(1668—1749),字凤九,一字灵皋,晚年号望溪,安徽桐城人[1]。康熙三十八年(1699)中举人,四十五年(1706)中进士第四名,因闻母病,未预殿试而归里。这时方苞时文、古文皆有名声。康熙五十年(1711),副都御史赵申乔弹劾戴名世《南山集》“语有悖逆”,戴被捕入狱,因方苞曾为《南山集》作序,也被牵连入狱。五十二年(1713),方苞因康熙帝看重自己的文章而免死出狱,并被召入南书房供职,充任皇帝的近身秘书,从此开始了他的仕宦生涯。后又入蒙养斋供职,编校《御制乐律》、《御制算法》等书。

方苞出狱后,对康熙帝感恩戴德,希望能凭自己的学识才华介入政治,常对朝政得失提出一些看法,但康熙一直未授予方苞官职。雍正九年(1731)特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教习庶吉士,督修《一统志》。乾隆元年(1736),官礼部侍郎,前后充经史馆总裁,文颖馆、三礼馆副总裁。乾隆七年(1742),方苞以七十五岁高龄辞官归家,乾隆十四年(1749)病卒,年八十二。

方苞一生恪守儒家的忠义孝道,克己修身,自律很严。在思想上,适应清朝统治者的文化政策,他极力宣扬程朱理学,并以程朱理学为文学创作的指导思想。在政治上,他虽经受过《南山集》案牵连挫折,但始终希望能发挥自己治国济民的才干,利用自己的地位,积极干预政治,曾对河工、漕政、救灾、禁烟、积谷、考试等都提出过自己的一些主张。特别是方苞能关心民生疾苦(如他在《逆旅小子》中,不仅表示了对下层人民的同情,还对统治者不管人民死活表示了不满),这在封建官吏中是难能可贵的。

方苞著述繁富,除《望溪文集》外,还有《周官辨》、《春秋直解》、《仪礼析疑》、《礼记析疑》、《丧礼或问》、《春秋比事目录》等。另外,他以和硕果亲王名义编选的《古文约选》影响较大。《清史稿》有传。

姚鼐是作为桐城派领袖而著称于世的。姚鼐(1731—1815),字姬传,一字梦谷,人称惜抱先生,安徽桐城人。出身于“簪缨世族”。父淑,官朝议大夫,礼部员外郎;祖父孔锳,官翰林院编修;曾祖士基,康熙举人,官湖北罗田知县;高祖文然,官至刑部尚书。姚鼐二十岁中举人,三十三岁(乾隆二十八年,1763)中进士,选庶吉士,改礼部主事。历任山东、湖南乡试考官,会试同考官,至刑部郎中,充四库全书编修官。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十四岁时辞官归里,专力古文创作,并先后在江宁、扬州、徽州、安庆主持钟山、安定、梅花、紫阳、敬敷书院(时间长达三十余年),广授门徒,大倡桐城派古文。

姚鼐在官场的时间不很长,但辞官后名声显赫,社会地位很高,其思想政治倾向和清王朝没有什么矛盾。不过,姚鼐个人生活颇多坎坷,先后两次娶望族张氏女,皆中道死去,这给他感情上带来很大创伤。他宗奉程朱理学,对儒家礼教能身体力行。早年积极用世,满怀经世济民的抱负,中年后自感“既乏经世略”(《城南修禊诗》),便抱着“独善其身”的思想,专力于古文了。

姚鼐的主要著述除《惜抱轩集》(包括文集、诗集),还有《惜抱轩尺牍》、《九经说》、《三传补注》等。姚鼐所编《古文辞类纂》影响很大。《清史稿》有传。

桐城派成为一个文学派别并明确打出旗号,始于姚鼐。他在《刘海峰先生八十寿序》中借程晋芳、周书昌之口,提出了“天下文章,其出于桐城乎”之说,并阐明了其师刘大櫆与方苞的师承关系。因为方苞、刘大櫆、姚鼐,以及在古文理论和创作方面对方苞产生过影响的戴名世,对姚鼐产生过影响的姚范(为其伯父),都是桐城人,故后人称他们这一散文流派为桐城派。

桐城派在哲学思想上宗奉程朱理学,在文学创作上推崇韩、欧古文。关于这一点,方苞有两句名言:“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介韩、欧之间[2]”,并以此提出了他的“义法”说。大致说来,其“义”就是程、朱的理学思想,其“法”就是韩、欧的文章法度。“义法”说后经刘大櫆、姚鼐有所发展和完善,一直是桐城派散文理论的核心和创作实践的指导思想。

桐城派的形成并占据文坛重要地位,有其历史时代背景。有清统治者凭借着武力征服中原后,为稳固其统治地位,采取了笼络汉族士人的文化政策,自康熙朝始极力推重程朱理学,就是其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康熙屡下诏书,推崇以“至圣先师”孔子为代表的而被程、朱发展了的道统,把朱熹尊为“十哲之次”,并言:“道统在是,治统亦在是矣。”[3]桐城派正是为了适应这种“政统”而宣扬自己的“文统”的。

方苞、姚鼐的作品都很注重对程、朱理学的阐发。方苞在《学案序》中,曾将程、朱理学推到了极高的地位。在《与李刚主书》中说:“《记》曰:‘人者,天地之心。’孔、孟以后,心与天、地相似,而足称斯言者,舍程、朱而谁与?若毁其道,是谓戕天地之心,其为天之所不祐决矣。”在《李刚主墓志铭》中,他又对自己的好友,反对程、朱理学的李塨、王源作了委婉的批驳。姚鼐所处的时代,汉学已经兴盛,这时他对程、朱理学则是极力维护。他不能容忍别人对程、朱理学提出异议,这在《复蒋松如书》、《程绵庄文集序》等文中表现得很鲜明。而在《赠钱献之序》中,他不仅指斥汉学为“枝之猎而去其根,细之搜而遗其巨”,认为程、朱才是“得圣人之旨”的“真儒”,还说:“当明佚君乱政屡作,士大夫维持纲纪,明守节义,使明久而后亡,其宋儒论学之效哉!”把理学推到至神至圣的地位。姚鼐还宣称,自己孜孜以求的,就是自己的文章能“明道义维风俗以诏世者”(《复汪进士辉祖书》)。其“道义”、“风俗”,也就是程、朱理学的那一套。方、姚的推崇理学,为整个桐城派的文学创作定下了思想基调。方苞“义法”中的“义”,姚鼐“义理、考证、文章”中的“义理”,基本上就是对理学的阐发和传扬。

作为桐城派的领袖人物,姚鼐不仅上承方苞、刘大櫆,而且在完善桐城派的文学理论、致力于古文创作的同时,广收门徒,扩大影响,创建了一个桐城散文流派的庞大队伍。

姚门弟子多活跃于嘉庆之后。其中,堪称姚氏高足的有吴德旋、方东树、刘开、姚莹、梅曾亮等人。其后一传再传,绵延不绝。至道光、咸丰年间,曾国藩自称为姚鼐私淑弟子,宣称:“国藩之粗解文章,由姚先生启之。”[4]曾国藩政治上得势后,打着桐城派旗号,网罗张裕钊、吴汝纶、薛福成、黎庶昌等桐城派作家为幕僚。直到五四运动时期,林纾还把桐城古文奉为正宗,并以此抗拒白话文运动。

桐城派在中国文学史上作为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的散文流派,虽然其指导思想受时代的局限,有些文章的内容甚至是反动的,但其绝大多数作品讲究谋篇布局,讲求语言的雅洁,追求散文艺术的完善,不乏上乘佳作,其成就也是不能一笔勾销的。而方苞、姚鼐的文学主张,对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也有一定的贡献。

作为桐城派的创始人,方苞不仅在文学理论方面提出自己的主张,在创作实践中也取得了很大成就。

方苞文学理论的核心即其“义法”说。他在《又书货殖列传后》中解释说:“《春秋》之制义法,自太史公发之,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又说:“凡文之愈久而传,未有越此者也。”(《书归震川文集后》)

“义法”一说,始见于司马迁的《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孔子……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治其繁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这里的“义法”,当是指孔子作《春秋》的义例笔法,而方苞取为己用时,则是强调在以内容为主的前提下,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即“义以为经而法纬之”。方苞所说的“义”,是对文章内容方面的要求,即要能表现和阐发程朱理学的“义理”,但不能凭空而言,必须“言有物”;“法”指文章的法度,是对文章形式方面的要求。虽然方苞是取用《易·艮》“言有序”来概括,但实际上包括对文章的结构、材料的剪裁取舍、语言的锤炼等方面的要求。“义”决定“法”,“法”体现“义”,也就是方苞自己所说的“法以义起而不可易者”(《史记评语》),“夫法之变,盖其义有不得不然者”(《书五代史安重诲传后》)。方苞的“义法”说,显然是继承和发展了唐代古文运动领袖韩愈“文以载道”的理论。

如何以“法”明“义”呢?对此,方苞给“法”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和说明。第一是结构布局得体,而且不同体裁的文章有不同的要求。“诸体之文,各有义法”(《答乔介夫书》)即指此。这一点可参见本书的《书五代史安重诲传后》及提示。第二是处理好材料的详略虚实、剪裁取舍。本书中所选的《与孙以宁书》和《孙征君传》突出地反映了这一理论及对这一理论的实践。“《春秋》之义,常事不书”,“详略虚实措注各有义法”(《书汉书霍光传后》),也是对此的具体说明。第三是语言雅洁。这一点,方苞和姚鼐都十分强调。“雅洁”不仅应做到材料不芜杂,而且语言必须典范。“古文气体,所贵清澄无滓”(《古文约选序例》),“文未有繁而能工者,如煎金锡,粗矿去,然后黑浊之气竭而光润生”(《与程若韩书》),都是强调“雅洁”。只有“雅洁”,才能体现散文的语言艺术。方苞认为这一点做得最好的是《左传》、《史记》和韩愈文。归有光“辞号雅洁,仍有近俚而伤于繁者”(《书归震川文集后》)。俚就不雅,繁就不洁,这是方苞对“雅洁”所作的最简要的说明。“雅洁”说显然有其合理性,不过方苞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由于过分追求“雅洁”,也给作品带来了缺乏文采、不生动的毛病。

方苞的“义法”说,其“义”是不可取的,但他对“法”的阐述以及对“义”和“法”相统一的强调,则是对古代文论的继承和发展,具有一定理论价值。

方苞的古文创作,是在其“义法”说指导下进行的,所以,“义法”说的优劣,也同样表现在他的作品中。就作品的思想内容来看,一方面他推崇程、朱理学,屈服于清朝统治者的文化政策,不少作品都大肆为清王朝歌功颂德,并明确表示愿以自己的文学活动“以助流政教”(《古文约选序例》);另一方面,也不乏揭露时弊的作品。如有名的《狱中杂记》,揭露狱制的黑暗;《陈驭虚墓志铭》,揭露官场的腐败等等。而且,在清统治者残酷的文字狱恐怖下,方苞还写出了《左忠毅公逸事》、《田间先生墓表》、《送左未生序》、《白云先生传》、《孙征君传》等文,表彰明末的忠臣义士,也颇具胆识。

在作品的艺术手法方面,方苞是严格遵循自己所定的“法”来创作的。如《左忠毅公逸事》,以极精炼的语言,将左光斗的人品、形象刻画得神形兼备;《狱中杂记》,记事虽多,但中心突出,一气贯注,条理清楚。其他如《孙征君传》等人物传记及墓志铭,都能做到取材精审,剪裁得体;《游雁荡记》等记游散文也都文笔洗炼,清通自然。不过,方苞对自己的“义法”说过于拘泥,不少文章都给人以板滞之感。后来的桐城派作家刘开曾批评他的文章“谨严精实则有余,雄奇变化则不足,亦能醇不能肆之故也”[5]。这是很中肯的。

姚鼐在文论上继承和发展了方苞的“义法”说,提出“义理、考证、文章”三结合的主张。他在《述庵文钞序》中说:“余尝论学问之事有三端焉,曰:义理也,考证也,文章也。”在《复秦小岘书》中也说:“鼐尝谓天下学问之事有义理、文章、考据之分,异趋而同为不可废。”姚氏的“义理”,相当于方苞的“义”;“文章”,大致相当于方苞的“法”;而“考证”,则完全是对“义法”说的补充。关于考证,显然姚鼐是吸收了汉学的长处,所以他明确指出:“以考证助文章之境,正在佳处。”(《与陈硕士书》)姚鼐特别强调三者互相结合,认为“言义理之过者”和“为考证之过者”都不是好文章,唯有“能兼长者为贵”(《述庵文钞序》);并认为“义理”和“考证”都是帮助写出至美之文的因素,这是很有见地的。

方苞的“义法”说,其基本倾向是重义轻法。姚鼐的老师刘大櫆看到了这一点,认为:“行文之道,神为主,气辅之。……至专以理为主者则犹未尽其妙也。”[6]强调了为文之法的重要性。姚鼐发展了刘大櫆的观点,认为“止以义法论文,则得其一端而已”(《与陈硕士书》)。并指出:“达其辞,则道义明;昧于文,则志以晦。”(《复汪进士辉祖书》)这就冲破了理学家“文皆是由道中流出”[7]的藩篱,认识到“文”的相对独立性,弥补了“义法”说的不足。

姚鼐在文论方面的另一贡献是提出阴阳刚柔风格论,并探讨了作品风格与作者个性的关系。本书中选录的《复鲁絜非书》、《海愚诗钞序》,都是姚鼐论述这一问题的代表作。以“阳刚”、“阴柔”之美论文,沈约的《宋书·谢灵运传论》、刘勰《文心雕龙》中的《体性篇》、《镕裁篇》、《定势篇》已开其端,其后严羽的《沧浪诗话》、苏洵的《上欧阳内翰书》也都曾涉及,但姚鼐的论述则更为具体全面。而且,他特别强调“阴阳刚柔并行而不容偏废”(《海愚诗钞序》),这是他高出于前人的地方。

在散文创作具体方法方面,姚鼐提出“所以为文者八:曰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的理论,认为“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学文当由粗入精,以至于“御其精者而遗其粗者”(上引均见《古文辞类纂序目》)。这是对我国散文艺术和理论的相当全面的总结,是对“义法”说和“三结合”论的分析性的具体说明,也正是姚鼐在理论上超越方苞和其师刘大櫆之处。

桐城派自方苞始即非常看重作者的道德修养对创作的影响,姚鼐更是如此。方苞曾指出:“文者,生于心而称其质之大小厚薄以出者也”;“古之圣贤,德修于身,功被于万物,故史臣记其事,学者传其言,而奉以为经,与天地同流。”(《杨千木文稿序》)姚鼐则明确强调不可“以言行分为二事”(《稼门集序》),认为只有做到“艺与道合,天与人一”,才能创作出好的作品(见《敦拙堂诗集序》)。这一点,姚鼐在《荷塘诗集序》一文中阐述得很清楚,兹不赘述。方、姚如此看重道德修养,一方面与他们恪守儒教有关;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认为“气”是文章的统帅(见姚鼐《答翁学士书》),而作者的道德修养,正决定着作品的“气”之高下。人品和作品的关系历代文学批评家都很强调,虽然评价“人品”高下的标准各不相同,但强调这种关系,从文学理论的角度来看,显然是正确的。

姚鼐四十四岁辞官后,致力于诗文创作,成就斐然。与方苞、刘大櫆相比,姚鼐的散文给人以平和自然、淡远而不乏沉厚的感觉。姚门弟子陈用光曾评价三家古文说:“望溪理胜于辞,海峰辞胜于理,若先生,理与辞兼胜。”[8]认为姚鼐的散文兼有方、刘的长处,事实上大体如此。

姚鼐的散文,基本上贯彻了他的“义理、考证、文章”三结合的理论。以“义理”为核心,做到了“言有物”;以考证发挥义理,使文章充实浑厚;讲究文章的法度,做到了结构谨严,言辞雅洁。如《登泰山记》、《李斯论》、《翰林论》都可以说是其三结合的代表作。姚鼐的散文不像方苞那样念念不忘突出“义理”,相反,在讲究文章的神气韵味、音调节奏方面做得更为出色,这一点在他的记游散文中表现得比较突出。姚鼐以阴阳刚柔论文,从理论上说,他偏爱于阳刚之美,但他自己的文章则以“阴柔”见长。如《游媚笔泉记》、《游灵岩记》中的景物描写,都表现出一种阴柔之美。姚文中多反问、设问句,行文多迂回曲折,也是其“阴柔”风格的体现。

由于姚鼐与现实生活很少矛盾,生活面窄,接触社会少,所以文章的思想内容显得贫乏,几乎没有能够真实反映现实生活、社会矛盾的作品。在形式上,姚鼐也没能避免桐城派拘泥形式、过于追求古雅的通病。

本书所选方苞、姚鼐文,侧重于能反映他们的文学理论和创造实践方面的作品,其他能反映他们各自的政治观点、思想倾向、生活经历等方面的文章,限于篇幅,选得较少。

方苞的文章主要据《四部丛刊》初编集部《方望溪先生全集》选录,原文个别传讹据文义径改。《南山集序》一篇据《戴南山先生全集》卷首序收录。姚鼐的文章主要据《四部丛刊》影印嘉庆原刻本《惜抱轩集》选录,有些刻印讹误据文义径改。《古文辞类纂序》录自《古文辞类纂》(光绪间李承渊刊本)卷首。

本书编写中参考了能见到的一些古代作品选注本以及报刊杂志上的有关文章,未能一一注明。蒋绍愚先生帮助解决了不少疑难问题,唐作藩先生校订了全稿,在此一并致谢。

由于我们水平有限,错误多所不免,敬希专家读者指正。

杨荣祥(北京大学中文系)


注释

[1]苏惇元《方望溪先生年谱》。

[2]王兆符《望溪先生文集序》引方苞语。

[3]《清实录》康熙十六年十二月庚戌上谕。

[4]《曾文正公诗文集·圣哲画像记》。

[5]见《刘孟涂集·与阮芸台宫保论文书》。

[6]见《刘海峰文集·论文偶记》。

[7]见《朱子语类》卷一三九。

[8]见《太乙舟文集·姚姬传先生七十寿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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