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2年12月10日,全中国的主流媒体都在报道同一件事:在这一天,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音乐厅里,2012年诺贝尔奖颁奖仪式隆重举行。中国作家莫言从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手中领取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为什么是莫言?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原则给出了明确答案,那就是“在文学方面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
那么,你知道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过程究竟是怎样的吗?
每年9月,负责评选工作的委员会会向世界各地的相关团体和被认为有资格提名的个人发出邀请,征求次年诺贝尔奖候选人。如今,文学奖评委会每年要发出大约600份邀请。当然,并非任何人都有资格成为诺贝尔奖提名人,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瑞典文学院院士和各国相当于文学院士资格的人士,高等院校文学教授和语言学教授,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各国作家协会主席。提名人递交正式提名信,同进还需附上候选人的相关资料,于次年2月1日午夜前送达相应颁奖机构,逾期则列入下一年度名单。按规定,诺贝尔文学奖最多只能由两人分享,因此每位提名人最多可提名两人。
从2月1日开始,包括文学奖评委会在内的各个诺贝尔奖评委会正式开展评选工作。评委会先抽出不够格的提名信,并于同月将有效提名信提交给瑞典文学院审核,通常这份“长名单”上会有约200人。接下来,评委会开始进行初选,淘汰大部分候选人,到4月时提出一份“半长名单”,有15至20人,再次提交文学院审批。5月底,评委会提出一份“短名单”,第三次报文学院审批,文学院有权更换或添加人选。
从6月开始,瑞典文学院全体院士的工作就是阅读5名候选人的作品,每位评委还需要写一份推荐报告。这当中,大多数候选人都是上一年度的最后落选者,因此评委一般只用读一两位新人的作品以及“老候选人”最近一年的新作品即可。这些工作完成后,每位评委还需要写一份推荐报告。
到9月中旬,最终的决选开始了。从这时开始,文学院复会。在这之后的3个月里,也将完成对“决选者”近况的调查。
当然,诺贝尔奖究竟谁能获得,其最后决定权在颁奖机构手中,它可以推翻评委会全体一致的推荐,并且不接受任何上诉。
文学院从复会到公布评奖结果,只有两到四周时间,一切进行得紧锣密鼓。文学院每星期四晚上都会举行会议,进行讨论、评议、表决,直到有一名候选人得票数超过投票数的半数以上,也就是说必须至少获得8票。当然,也有意外情况出现。经过多轮投票,没有一位候选人的得票数过半,这时会出现两种状态:第一种,达成妥协,评选出两人共同分享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迄今为止,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出现过4次这种状况);第二种,无奈之下,当年获奖人只得空缺,留到下一年再评。
时间进行到当年10月,诺贝尔奖得主通常会在15日之前确定。其中,文学奖的公布时间通常是在这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少数情况在第二个星期四。在举世瞩目中,评委会公布最终的颁奖决定以及相关赞辞。不过所有评议和表决纪录都是保密的,保密时间50年。对于颁奖结果所引起的争议,颁奖机构及其成员都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