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
桂林这地方
桂林在全世界有点名气,在中国没什么名气,尤其在华北东北,名气还不如南边的柳州,人家柳州好歹有工业。有人说桂林没文化,我沉默;有人说桂林人小家子气,我沉默。这些评语有道理吗?有,有的还相当有道理,说到了骨髓里,可是对于我,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有没有文化,或者是不是小家子气,那得看跟哪里比。
比方跟西安南京比,当然没西安南京有文化,人家吃的盐,比桂林人吃的饭还多,跟它们比文化,那叫找抽;跟乌鲁木齐比,当然没乌鲁木齐大气,人家靠着沙漠,一眼望出去茫茫无边,想不大气都不成。可我不会因为想念文化,就去西安南京过日子,跟兵马俑过,跟明孝陵过,也不会因为渴望大气,就迁居乌鲁木齐。
一个城市要想不自卑,找出自己不可替代的特性就够了,没必要去比有多大,有多宽,有多少GDP。桂林的特性是什么呢?很多,临时总结几条吧,假如你出门晒太阳,第一,不会遇见大官,走在街上清爽,不会被前呼后拥的马队踩死,偶尔遇见几个处级或副处级干部,装作没看见就是了,继续散你的步。
第二,不会遇见名人,不会被名头大得惊人的宗师巨匠吓死,有巨匠从外省或外国来,反正也不认识,吓不着,当然也会有本地人士装出巨匠模样,不理会就是了,挡不住你的阳光,继续散步。
第三,没经济压力,下个馆子,喝杯咖啡,打个车,没问题,不会老琢磨兜里的钱够不够,高兴时喝茶,不高兴时喝酒,喝饱了继续散步。
第四,馆子的饭菜还算可口,这点很重要,川菜、湘菜、粤菜等等,档次都不低,吃到尽兴时,真觉得做一流的厨子,把食物把玩出如此花样,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第五,大家都知道了,水还好,空气还好,风景也还好。美丽的风景可以愉悦性情,抑制自杀的念头,这点对思想家尤其重要。思想家时时站在悬崖边上,是距离自杀最近的人。一般人宁可没思想,也要活着,思想家不一样,只要思想活着,人是可以死掉的,所以有思想的人,最好住在有风景的地方,可以多活几年。
可能还有一些特性,我一时没想起来。
那么生活在桂林,图的是什么呢?记得有一年我去云南的一个小城市,看望太太的外公外婆,二老都是外省人,在云南生活了大半辈子。那是一个被两座山夹住的城市,外公领我走到窗前,指着山谷里的云说:这些云,早上从这边飘过来,慢慢的,往那边飘过去。他说这段话时,眼神是安详的,手里还端着一杯茶,好像叙述的,是自家的后花园。
陈毅元帅上世纪60年代来过桂林,留下“宁做桂林人,不愿做神仙”的诗句。陈元帅是诗人,他这样说是为了写出好诗句,自然不会真留下来做桂林人,而我留下了,一留就是半生。▲
发呆的自由
N年以前大学毕业要离开北京,有长辈指着大路和楼宇间围出的绿地挽留我:“想想看,以后你的孩子可以在这里晒太阳。”
当时真的一怔,一来刚刚二十出头,心机还没那么长远,男朋友在哪儿都还八字没一撇,居然可以想到孩子,真是恐怖;二来确实看见有小家庭在那块也就百来平米的草坪上或仰或躺,或教小孩子练习打滚——咱嘴上没说,心里很不以为然:至于吗,旁边车水马龙,沙尘废气,连打滚都需要练习,给逼仄的空间憋傻了吧,做秀高于生活,这又何必呢?本姑娘背单词都不上公园的。
所谓看不惯幸福的贱样,年轻有年轻时的偏激。现在看来,仍然庆幸自己没听从该长辈的劝告:“留在北京扫大街,都能扫出钱来。”大都会就像光芒照四方的金山,那地儿达官贵人是多,可再多,一不留神漏点银子的概率再高,咱扫大街也扫不成富婆吧?如今全国人民都赶着去捡钱,难怪这城市摊大饼似的,三环四环以后又五环六环了,可它就是十环了又能怎样?也不能保证你命中头彩呀。
真想晒太阳,桂林就很好。夏天才过一半,很多人连小麦是什么样的还没见过,皮肤就已经跟国际流行小麦色接轨。小孩在漓江畅游一夏,一个猛子扎下去,再起来好像就蹿了个儿。这里江风通透,在居民楼群间穿行,顶多闻到谁家灶上飘出的新鲜子姜炒鸭味,绝不会有隔夜潲水那种都市欲望普遍过剩的味道来侵染你的嗅觉。
同样是游泳,青岛海滩人群之密有如受惊的蚁穴,南京泳池酷暑季下饺子,而且是竖着下——人都得挨个站好了,否则地方实在不够。人多有什么好,又不是古埃及筑金字塔,垫底的多多益善。与其在大城市垫底,不如在小城市做晒太阳的第欧根尼。况且有时候人多也是一种污染,让人闭目塞听,成为庸众,主动从信息的主人,降格为信息的载体。今天你听他夸夸其谈,明后天你再遇见他,原先说的什么他都忘了,因为他脑子里又换了别的水。就这么着,日历翻得飞快,人生折旧贬值。
我以心安理得的名义,保留在小城发呆的自由。一个人,如果他可以自主的余暇不够多,他的心会慢慢变成沙,干掉,碎掉,脑子也锈掉,直到完成全部的异化。只要不想做大官,不想一夜暴富,在漓江边生活也很安然。●
手工的桂林
桂林有两样东西是谁也搬不走的。第一是山水,所谓鬼斧神工,那是老天爷的手工作业,可能因为比较得意,一直留到今天;第二么,就是桂林米粉,越是小家小户小老百姓的纯手工经营,就越是让人一吃难忘。
别跟我说你在山南海北都可以吃到桂林米粉,米粉离开了桂林还能叫“桂林米粉”吗?有个在深圳做杂志的朋友听我聊“米粉经”听得兴起,约我去那边开店树大旗镇镇各路小妖,条件给得很优惠,可我不敢去。想想看,即使我可以熬出自家老灶秘方配制的卤水,你能空运榨米粉少不了的桂林天然水吗?这水说来也怪,刚能凝千年钟乳石,柔可榨细滑粉。
我2005年在阳朔西街住过一阵子,在那儿赶稿子,记得当时阳朔米粉卖得比桂林贵。然而最好吃的米粉在桂林,到现在也就卖三块五二两。“石记米粉”开在解放西路微笑堂前,我们住在市里,早年常常打的去吃。现在自己有了车,反而去得少了,闹市区停车太麻烦。
从早到晚,店门口排队交钱换粉牌的人少则四五多则数十,把个长蛇阵甩到小而朴素的店门外。店里雇了五六个小工,收钱由老板亲自上阵。十几张简易桌每张坐四个人常常找不着空位,大略算算也知道这家年入五十万不成问题。这么好的生意,就是不见老板扩大规模开连锁店。
原因至少有一:老板天生好嗓,比如收了我的钱,他会用纯正桂林话大声报出“一米一切”,这时千万不可误听为他说你“一妻一妾”,他是说这两客一人吃米粉一人要切粉,以此类推,也有“两米一切、三切一米”的情形。如果开了连锁店,他没法亲力亲为间间关照到,儿子又在外面上大学,谁来喊“一米一切”?●
门户半开时的小城故事
有朋友从朝鲜回来,说去朝鲜的外国人,必须集中住在指定的饭店里,按指定的线路乘车出行,不得与老百姓自由接触等等,这番话让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的一些小事,其实朝鲜的情景,距离我们并不遥远。
我第一次在外国杂志上看见桂林,是在1979年春天,一位随团来访的旧金山游客,带了一本1978年的美国《国家地理》杂志,里面有桂林专号,十几页的篇幅,全是色彩灰暗的图片,青灰的山水、破败的房屋和黯淡的眼神,那种情景,就像如今我们看待卢旺达或者柬埔寨。
后来有个英国的富家小姐,立志要像自己的许多前辈一样,去世界上最贫穷的地方教授英语,她选中了桂林,从伦敦经香港、广州,一路辗转到达当时的奇峰镇机场,天已经黑了,不知为什么,约好前来接机的人错过了时间。可怜的姑娘看着比《呼啸山庄》更荒凉的一座座黝黑山峰,忽然哭了起来,给遥远的父亲打电话,说这里有多么多么可怕,在机场蜷缩了一夜后,乘次日的头班飞机顺原路返回了英国。不知道那位英国姑娘,往后做噩梦,会不会梦见桂林山水?
桂林人在这里住惯了,起初也未意识到这片山,这片水,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眼见国外游客蜂拥而入,就领他们去看小城仅有的几座水泥建筑,或者领到幼儿园,看小朋友摇头晃脑演唱《我爱北京天安门》,以为这样可以赢得游人的欢心。那些狡黠的西方游客,当然不吃这一套,他们揣着相机,想方设法避开导游,去寻找他们想象中的真实,或者钻进小巷,或者混入民居,一次一个澳大利亚人小心翼翼走进一户老百姓家,结果引来好多邻居围观,当中有五六个孩子,有位中学老师懂几句英文,不断催促孩子们叫那老外“uncle(叔叔)”,老外以为要跟他攀亲戚,要他领养这群孩子,吓得连声说“no,no”。
那时管制严厉,民风也淳朴,倒没有发生过抢劫游客的事,非但不会抢劫,连顺手牵羊的行为都很少。我亲见一年轻瑞士女游客在购买绢画时,将一部带有长镜头的高级相机,忘在小摊上,摊主一直守到黄昏等失主来取。两小时后旅游大巴开回来,失主满面惶惑,拿到相机居然有点不敢相信,连感谢都来不及说,紧抱相机就跑回了大巴,结果全车游客都打开车窗,朝摊主鼓掌。
我也见过一年轻美国男游客,好奇心太强,只身摸进一片棚屋区,结果掉进无盖的粪坑,好不容易爬出来,带着一身粪水钻回旅游大巴,上车时连女导游都吓得躲到了一边。
那时正值邓丽君演唱生涯的巅峰期,每当夜幕降临,我们就守着一台小小的收音机,陶醉于她的《小城故事》。▲
“我们走!”
黑鸟当年在漓江边学英语,那时的学习环境跟现在可不能同日而语。
那时他只要在滨江路上跟老外搭上话,如果两个人都停在那里不走的话,不出三分钟,就会被周围老百姓里三层、外三层围个水泄不通,以至外圈继续围上来的不了解情况的人,还以为里面是抓贼抓了个现行。
像他这样狂热的英语爱好者,当时在桂林有一伙人。他们对那些敢于在80年代初期,选择桂林这个窗口对中国进行探头探脑的第一批老外,采取了孜孜不倦的围追堵截战术。可怜这批勇于到刚刚改革开放的中国“吃螃蟹”的老外,要么背着背包走上一整天,面对的全然是警惕而隔膜的眼睛,好不容易遇上个把会对自己说“Hello”的中国人,感觉就像见到了亲人,连眼泪都要流出来;要么刚出酒店没走几步,就被学外语的年轻人逮个正着,随即陷入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仍然逃不脱四处闪烁的警惕的眼睛。
由于老外客源毕竟有限,这伙英语爱好者之间,也存在着微妙的竞争关系,比如其中一位,也不跟大伙扎堆,常常独来独往,每逢众人刚跟老外搭上,正要热火朝天展开会话,他便从斜刺里杀出,冲老外神神叨叨甩出一句“Let'sgo!(我们走)”说来也怪,老外居然就乖乖跟着走。一而再,再而三。
时间一长,只要他一出现,大伙就说:“瞧,那个Let's go又来了。”因为他除了会说“Let's go”,多一句也没让人听到过。有人好奇,悄悄跟过去,看他有什么独门妙招搞定老外,结果发现,此君的broken English(结巴英语)马上露出破绽,多半是老外很快觉得无趣,忙不迭走人。
还有比Mr.Let's go更绝的。有位仁兄是个车工,也在苦学英文。可是他只会照着念字母,不知道由字母拼成的词怎么念,更不知道由一些词组成的一句话该怎么说。于是,每当老外出现,这位勇气可嘉的仁兄就会昂然走上前去,坚定无比而又准确无误地一口气念出:“I,a,m,a,m,e,c,h,a,n,i,c。”(即“I am a mechanic”,也就是“我是个车工”。)老外立马晕菜。●
兄长
我向来觉得自己是年轻的,以往与人交往,身边的人总是以长者居多。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忽然发现周围成了年轻人的天下,我自己也开始被叫作老师,于是我明白我开始老了,叫老师不是因为师,是因为老。虽然心是年轻的,但年纪在往上走。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对长者或强者常常会有依恋,就像藤蔓需要依靠大树才能见到顶端的阳光,聪明的小男孩,会从大男孩的品质中,找到自己的需要。记得自己年幼时,喜欢跟兄长型的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指的兄长型,是指那些能理解年轻人的兄长。我遇到过好几个这样的兄长,他们有学识、不嫉妒,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是我人生的楷模,常让我心生怀念。一个人光是老,是不足以被称为师的,那些被称为师的也不仅仅是因为学问,更重要的是因为品质。
说起来,其实都是一些很小的事,比如童年时在家玩,一次一个高中男生来找邻居家的同学,邻居同学不在家,他走到我面前说,听说你的脑子蛮管用的,考考你。说着拿出一只橄榄问我,如果在一面斜坡上支两根棍子,把橄榄放在上面,橄榄会朝哪个方向滚动?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回答的了,反正他听后哈哈大笑。他还用小红绳变魔术给我看,看得我目瞪口呆。他姓陈,是很聪颖的,可惜遇到的是一个黯淡的时代,后来辍学下乡了,恢复高考后也没能上大学。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好几次在街上看见他,虽然穿戴依然整齐,但表情是漠然的,不再认得我,或者不想认得我。在那个愚昧的时代,他给了我智慧的启蒙,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他过得可好?
还有一个兄长,因为拒绝去乡下务农,把户口本上自己那一页撕了,从此变成了一个城市游民。在那些动荡的岁月里,他经常来找我,虽然我们年龄相差十几岁,但他乐意与我交流对社会的思考。如今想来他来找我,也是因为无处可去,城市虽然大,却没有他的家。很多时候他只是默默抽烟默默坐着,一句话不说,一坐就是一下午,一直看着窗外的云。即使有时候一句话不说,也能让我感受到对方的分量。沉默是需要勇气的,在如今的时代,琐碎的唠叨,苍白的倾诉,要比沉默更常见。后来他去其他城市谋生了,再后来我忽然听说他死了,死于肺癌,死的时候很孤单,身边没有至亲和友人。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天夜晚,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可以想见他这些年独自闯荡的艰辛,我甚至想如果我在他的身边,他会不会多少感受到一点安慰?这只是事后的想象,没有验证的可能。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是男人的坚韧。
还有一位影响过我的兄长,也死了。长篇小说《少不更事》里的苏晓,就是以他为原型描写的。他当年是一个风度翩翩的青年,口才也很好,多少女孩子为他倾倒,倾倒的同时又忐忑,内心的情感被充分调动起来,说爱恨交加一点也不为过,这就叫意乱情迷。他最喜欢跟我探讨如何赢得女孩的芳心,说如果你看见一个女孩的眼里,忽然闪过一丝彷徨,这说明她爱上你了。我倒是从来没在哪个女孩眼里,见证过他说的那种彷徨,但是他说那句话的表情,至今在我眼前游荡,有点狡黠又充满神往。我最后一次碰见他是在一个雨夜,当时马路上空无一人,我独自在雨中行走,这时一个穿雨衣的高个子男人,匆匆从后面赶过我,喊了一声:“沈东子”,也没回头就上了公交车。我听出来是他。他死于一种奇怪的病症,我不知道那种病症是不是跟浪漫有关,但他传达给我的,确实是男人的浪漫。
我曾经发誓等自己老了,绝不做年轻人的敌人,甚至放言四十岁以上的男人没什么交往价值,因为太老了,太老土了。我这样想的时候,是在八十年代中期,在那个年代这个观点有一定的正确性,因为1949年前后出生的人,尤其在五十或六十年代度过青春期的人,脑子几乎是没有皱折的。如今很残酷,我也到这个年龄段了,怎样才能颠覆这个观点呢,得从自己做起。我总觉得,隔代是否能沟通,取决于年长者。我们每个人都有过年轻的时候,年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反叛与创造。我们年轻时也曾经反叛过,反叛的力度也是很强韧的,如初生的牛犊,可以直接把老牛顶死。生活在一无所有的年代,叛逆是唯一的财富,金斯堡的嚎叫,甲壳虫的歌声,都曾温暖过我们的心,所以面对新一代年轻人,我很乐意做一个宽容的兄长,宽容对待反叛的一代,就如同当年的兄长宽容对待反叛的我。依我的人生经验,在反叛的表层下,往往蕴藏着惊雷。▲
木土土木木
我一般两周去一次辛巴在西街上的酒吧,有些心绪就像头发,长乱了就得理一理。今天刚进门,辛巴就迎上来说:“好长时间不来了啵。”辛巴说国语带桂林口音,却从不挟带英语单词。尽管桂林话和英语,辛巴都说得很溜。
在阳朔,如果你看到背在大人背上还不会说话的小孩,见到老外会条件反射,打很响亮的飞吻,你就不会感到奇怪:为什么这儿有一帮年轻人,英语操练得跟母语一样。是的,他们一边说很浓的乡音,一边不知怎么就学会了地道的美式英语和做派,中间过程绝对省略,形成的巨大落差显得既无奈又迷人。
我承认,辛巴有点依恋我,我们比较谈得来。这位二十来岁的小老板气质里有一种帅而不酷的东西,在同龄人纷纷比“酷”的时候,他安静下来,沉淀出一缕透着阅历的绅士气,这是经营酒吧的天赋。辛巴今年最大的愿望是要去北京密云水库蹦一次极,“因为那是全国最高的蹦极点”,他解释说。从小在伏波山鹰嘴岩上往漓江里跳水长大的他,对高度有一种痴迷。“但是现在走不开,要等到十月份生意淡一些才行。”他对他的生意和客人都十分尽心,但是偶尔也有挠头的时候,比如当酒吧里蜂拥着来了一些不知深浅的吃公款者,不是嫌菜上得慢,就是嫌菜少,还嫌没发票。遇到这种情况,辛巴会真诚地内疚,会气喘吁吁地跑去街那端的玛丽的饭店去讨一张发票来。
我和这间中文名字叫做“木土土木木”的酒吧渊源不浅。西街上的酒吧都有很醒目的英文名字和相应的中文译名,只有“木土土木木”和它自己的英文名“M.C.Blues”根本不搭界似的,却独得一分东西合璧的妙趣。我第一眼看见这块招牌就毫不犹豫地对黑鸟说:“这一定是黎桂林的店。”
黎桂林是我七年前认识的一位朋友,我已经有很长时间不见他了。“木土土木木”,乍看像个日本名字,其实不就是“桂林”二字拆成的吗?这几年,我和黑鸟常玩拆字游戏,比如我们养的一对小狗,一只叫春虫虫,另一只叫马叉虫。
说完我就径自走进“木土土木木”。就在那一天,我认识了辛巴。当时他刚给这边留“板寸”的英国老头上了一只红泥小炭炉,那边抱吉他的瑞典女人就招呼他去换CD。辛巴是英文名字。黎桂林也有英文名,但我认识他的地方不是在酒吧。我认识黎桂林的时候,他和丽君是很般配的一对。那时的桂林留成龙头,还会武功,壮得像这儿的山。
“他的英文可好了!”丽君常常不忘向朋友们补充介绍这一句,又羡慕又骄傲的样子。
丽君瘦而纤巧,笑起来贝齿粲然。在这个城市你会不止一次碰上叫丽君的女孩,甚至有一条马路干脆就叫“丽君路”,你一恍惚,就会觉得连邓丽君也到过这个地方……可是这个丽君一直不肯承认她和黎桂林的关系,她说:“有好多女孩子喜欢他的!他还有鬼佬女朋友。”
我和辛巴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儿的老板是不是叫黎桂林?”
他一怔:“是……他已经走了。”
“听说他出去了?”
“他现在在堪培拉。”
果然如此。
见我沉吟不语,辛巴自顾自地说道:“他走的时候,把店交给了我哥,我哥后来去比利时安家,又把店交给了我。”
我忍不住笑起来,“那你呢,准备把家安在哪个国家?”
辛巴腼腆地一笑:“我原来有个英国女朋友的,后来吹了。以后……不好说,我还是舍不得我的店。知道么?黎桂林两年前就和他的悉尼太太离婚了。”
“哦……”世事多变,快得人来不及评说,我只是问自己,“不知道丽君后来怎么样了。”
“你还认识丽君呀?”辛巴大喜,“她还在,一直在,现在在西街那头开‘月牙饭店’,她下个月就要去荷兰了。”
“怎么,又是嫁出去?”
“不,不,那边是有人在追她,下决心以前,她想先去踩踩点。”
辛巴想马上打电话把丽君(也就是现在的玛丽)叫过来,我拒绝了。我决定自己去看丽君,不,去看玛丽。辛巴追出来,把一张写满电话号码的白纸交到我手上。
走在西街暮色中的石板路上,鞋跟轻轻扣打着路面,我有一种奇怪的冲动,想把那张写满阿拉伯号码的纸条卷成一支纸烟来抽,当然要足够修长,可以使青烟更袅袅的那种,这样才能和暮色相配,和蝴蝶的翅膀,和所有被各种颤动的欲望、心痛和想念穿越的日子相配。●
Mao's和Mouse
阳朔西街最早入选全球畅销书《孤独行星》(Lonely Planet)的酒吧有好几家,其中Hard Seat、Minnie Mao's和M.C.Blues三家的创业者,与我都相熟,都是取了英文名的中国小伙。Hard Seat开业于1990年,最早不叫Hard Seat,叫Hard Rock,也就是“硬石”,美国流行音乐的一个派别,又叫“硬式摇滚”。像这样将别人的名字拿来就用,可见当时本地青年对开放伊始所接触到的西方文明的生吞活咽,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果然不久,此名受到质疑,美国驻中国贸易代表亲临阳朔,要求将“Hard Rock”一名当即抹去。
名字不能这么叫了,怎么办?店主麦克想出一个主意,请街上老外免单喝啤酒,让他们每人多想几个名字。最后用删除法投票,黑板上赫赫然只剩下一个“Hard Seat”,也就是“硬座”之意。可见火车硬座这个词,对老外的刺激之深——当年内外有别,不管什么票,外宾价比内宾价至少翻三倍,老外算来算去,这硬座还算小刀割不是大刀宰,也就多半首选买了硬座票。谁知中国的硬座火车可以一坐几十个小时,而且一路挤的那个劲儿,让人吃不了,喝不了,想上厕所都动不了,真正活受罪,哪是他们尝过的滋味。于是对硬座感情复杂,爱恨交加。所以“Hard Seat”一旦横空出世,简直神来之笔,全体鼓掌一致通过。
Minnie Mao's的前身叫MickeyMao's,话说店主欧文1991年新盘一店名叫“1219”,这1219之所以这么叫,也没什么特别的讲究,前主人生日就是12月19号。欧文心想你当你是毛主席呢,下决心要改名。方法同上,因为西街面向的游客最早都是老外,小老板们自觉服务外宾的意识特别强,这便是西街后来自成一脉之酒吧文化的源头动因。有个澳大利亚人帮取了“Mickey”也就是迪斯尼的米老鼠的名字,一个美国人不同意,说他侵权。欧文马上采纳了美国人的意见,可见他比一年前开Hard Rock的麦克,已初具版权意识。但澳大利亚人的建议他也没忽略,米奇老鼠毕竟是西方的大明星呵。精通英语的欧文最后在“Mickey”后面多加了一个“Mao's”(毛氏),把西方人熟悉的中国政治明星和他们自己的明星并列放在一起,而且“Mao's”和“Mouse”正好谐音,巧妙至极。此名效果出奇的好,用这个名字做成的文化衫上,米老鼠米奇戴着一顶八角帽,背景是颗红五星。众人争购此衫,比酒吧本身还叫座。至于后来欧文和合伙人闹翻,净身出门另立门户叫“Minnie Mao's”,米奇变米奇的女朋友明妮,那是后话。
M.C.Blues是上面那位麦克和他的朋友查理合开的,M和C各取了他们英文名字的首字母。Blues,是他们从洋人嘴里经常听到的一种音乐,这俩阳朔小伙朦胧而本能地觉得,取这样一个名字,就是一种风尚和时髦。因此,老外眼中的西街西口有了这样一间奇怪的酒吧,身为山野小子的主人竟然知道欧美蓝调爵士乐,可是进店坐定一问,一盒爵士乐也没有。有位英国人回去将这一情况写在他们的杂志上,于是记不清是哪天,麦克和查理开始收到国外寄来的各式蓝调卡带(那时还没有CD),M.C.Blues终于因为音乐最新、最全,跻身西街酒吧之最。●
土花轿,洋新娘
我跟眼前这男人有一种奇怪的缘分。我们有十五年的交情,却只见过三次面。我们初次见面就一同去往他的家乡,那里有我即将奔赴的人生第一份工作。我们再度见面是在两个月前,他从澳大利亚回老家阳朔在桂林经停,而我写的第一本书刚刚出版三天,偏偏我的书,写的就是阳朔。现在是第三次见面,我来到阳朔北边四十里地的冰山岭小村,参加他和他的金发新娘奈特丽的婚礼。他叫黎桂林。
黎桂林算得上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桂林小伙。当时在从北京开往桂林的火车上,我们其实是四个人,他有一位女伴,我有男伴相随。十五年后我们再次面对,仍然是四个人,但身边都已经不是原来那位。呵呵,命运的故事说来话长,需要另著笔墨,今天不说这些,今天是来看洋新娘上土花轿的。
洋新娘加土花轿,等于阳朔风尚。不过,这风尚行了多年,有点盛极而衰的意思。最盛的时候,吉姆,我阳朔的另一位朋友,说他非洋妞不娶,也果然身体力行。现在,吉姆和他的新西兰太太生的女儿都快五岁了,两人感情却由浓转淡,太太广州、上海地跑去当外教,剩下吉姆一人,带个半洋不中的孩子。孩子身体不太好,执拗地喜欢查看每一个大人的包。吉姆给孩子一勺又一勺喂饭,像个陪着小心的男保姆,然后幽幽地说:“十年以后的事?不去想了,都不知道这孩子那时在哪里。”仿佛孩子跟他的关系,是可以随时摔碎的玻璃瓶。
奈特丽是初嫁,黎桂林却是再娶,第一位太太也是洋妞,悉尼人。当年那场婚礼曾经轰动桂林,令新郎成为阳朔农家小伙迎娶洋媳妇的始作俑者,随后他跟新娘一道,把家安到了澳洲。可是他很快就离婚了,一个人在那边飘了好多年。阳朔娶洋妞的男人多半都曲折,分分合合是常事。倒是嫁老外的几个村姑,嫁了也就嫁了,多年以后回来,带着“中外合资”的儿女,脸上很是满足。反正嫁谁都是嫁,中国传统崇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么随老公也好,随老公的强势文化也罢,并不矛盾。
奈特丽父亲是希腊人,母亲是意大利人,祖上有俄罗斯血统,名字用俄语发音就是娜塔丽。一个有着多重文化背景的女孩,全身心投入一次地道的中国乡村婚礼,穿中国旗袍,坐村里有一百年历史的老花轿,听村民吹唢呐、放鞭炮。花轿旁边,有四个洋人“家长”在跟着跑,亲爸亲妈来了自不用说,继母来了,老妈的男朋友也跟来了。秋日的中国南方还有些燥热,新娘跟新郎一起在灶前用力搅村里提前两天准备的大锅菜,却不敢用力擦汗,怕坏了脸上的妆。
婚礼很热闹,对新郎来说更像一个反复演练的仪式,连媒体都是提前请好了的。四处寒暄张罗的新郎偶尔也面露倦色,跟十五年前那个练武术的精壮小伙相比,已经有些沧桑了。●
把施瓦辛格嫁出去
找黑鸟么?他不在。他今天做媒去了。
笑什么,我们黑鸟今天真的做媒去了,走的时候有点月黑风高,袖剑夜行的架势。我好像听见了他牙齿咯咯打架的声音。
我怀疑直到今天,黑鸟这个著名的“取消主义者”,这个对人间烟火不冷不热,对俗世男女不闻不问,甚至差点就能让我不婚不嫁的家伙,仍然没有分清“嫁”和“娶”的区别。我想他去到茶庄坐定以后,会这样语惊四座地阐明来意:“今天,我想把施瓦辛格‘嫁’出去……”而这位施瓦辛格,先是认识黑鸟,后来就成了我们夫妇共同的一位男性朋友,因为人长得比较武壮,恰好又姓施,故而在朋友圈里得此大名。
就像黑鸟分不清“嫁”和“娶”,施瓦辛格分不清的是“种”(念“肿”音)和“种”(念“重”音),因此他心一横,无论“肿”、“重”,一律都念“肿”。于是我们就常常听得到施瓦辛格这样说:“我肿了一大盆花”,“我肿的花水浇多了,根肿(这回是真的肿)了”。
我们听施瓦辛格“肿”来“肿”去地说话,却一点也不着急的样子,就免不了替他干着急起来,以为就像发痧子,让他一次发个够,说个够,等到说够了,也就改了吧。所以就由我给施瓦辛格布置了一道口语练习题。
我让施瓦辛格翻来覆去念的是小时候听过的一串儿歌:
大红旗,山坡插。
红小兵,种(重)葵花。
种(重)下种(肿)子发了芽。
种种(肿肿)心意都种(重)下。
做小孩那会儿多好的记忆力,听过就记住了。反正记什么都是记,如果不是这会儿派上了用场,也别轻易取笑古代儿童记的三纲五常都是垃圾。
结果可想而知。一连几天,我们被施瓦辛格“肿”啊“肿”的,把经念得头都大了。不等他分清“肿”和“重”,我们自己先犯了“司马缸砸光”的糊涂,恨不得跟着他去念“肿肿心意都肿下”。
施瓦辛格会画画。那次南方一家报纸约我和黑鸟各写一篇桂林印象,发在同一个版面上,就是施瓦辛格配的画。施瓦辛格不光画了黑鸟和我,还画了我们养的两只狗,春虫虫和马叉虫。其实那俩宠物长什么样我也没见过,都是我文章里杜撰出来的。可是既然施瓦辛格画出来了,我也就知道它们长什么样了。因为他画得实在是好。
不瞒你说,黑鸟想把施瓦辛格快快地“嫁”出去,完全是因为Coco的一句话。Coco说,那天他们聚会,来了一个叫施瓦辛格的人,施瓦辛格说他认识我们夫妇,并且他很喜欢我。Coco说这话的时候,我也在场。我一听就乐了。
其实,触动黑鸟的这句话与其说是Coco说的,还不如说是施瓦辛格说的。可又不完全是施瓦辛格说的,是Coco转述的施瓦辛格的话。而Coco之所以这样说,无非是要表明,她对施瓦辛格、对黑鸟以及对我,都有好感。一个人要对周围所有人都有好感,为什么不可以呢?况且那天阳光和煦,春草馥郁。也许人在芬芳明亮的空气里,特别适合对别人表达善意吧。所以那天我一乐也开了口,我说:“施瓦辛格谁都喜欢,他喜欢他(指黑鸟)比喜欢我还厉害,可能喜欢你(指Coco)又比喜欢他还厉害呢。”
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有段时间我和黑鸟喜欢上街溜达,奇怪的是无论走到文昌桥,还是十字街,常常都有个家伙不知从哪里就冒了出来。这家伙正是施瓦辛格,那时已是黑鸟的朋友,可我还不认识他。他一上来就不停地跟黑鸟说话,一说能说老半天。这家伙的身份、背景困惑了我很长时间,我甚至这样问过黑鸟:“你没干坏事吧,要不便衣老跟着?”“你确定吗,感兴趣的是我而不是‘基友’?”
无论如何,听说黑鸟要把单身贵族施瓦辛格“嫁”出去,我心里也特别高兴。黑鸟出门之前,我告诉他,人为什么热衷于给别人做媒,据古代宫廷传物考证,是有原因的,而且其中大有奥妙。“你要好好记住,”我说,“做媒成功一次,人会增寿七年。”
“知道了知道了,不是说‘胜造七级浮屠’吗?”
“什么呀!那是救人,不是做媒。”
一时半会儿,黑鸟也弄不清“增寿”和“造浮屠”孰优孰劣,也许在他看来,做媒跟救人也差不多吧。不过一想到自己给施瓦辛格做媒的决心,以及为此而将要变得年轻七岁,他竟然几乎偷笑起来:“这下我们俩年龄的差距就可以扯平了。”
“别高兴太早,以后日子还长着呢。你会做月老,我就不会当红娘?”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并不以为然。
“难怪,女的都比男的寿命长。”他可真明白。
“你打算把谁介绍给施瓦辛格呢?”我终于问道。
“铃兰。”铃兰是我们俩又一个共同的朋友。
这次轮到我偷笑。铃兰,那个爱练瑜珈的美眉,也自有她的一绝呀,当然只有我才知道:她分不清衣服的量词“件”与“条”,于是健身房更衣室里老听得见她细声细气地说:“谁帮我递递那‘条’毛衣!”●
七夕
七夕,现在又叫“中国的情人节”,但是从来没听说过,西方人把他们的情人节,叫成“咱国的七夕”。可见在中国人心目中,“情人节”比“七夕”更有标识性,可以用来释义。
且不说情人节的节日文化现在比七夕更喧嚣,更高调,在中国,爱情从来都是含蓄的,文化中给它预留的位置不多,七夕算一个,但是很少见,让一对青年男女的相会变成节日。而且哪怕就是牛郎织女相会,也不能独享情人专场——还有很多聒噪的喜鹊来陪,就像现实中成群结队的媒婆。
我刚毕业参加工作时,桂林的单位里有个热情洋溢的大姐,一直踅摸着,想把我嫁出去。其实我那时一点都不老,二十二三,远未进入“大龄女青年”行列。但是大姐着急呵,单位每来新人她都自认为归她带似的,她带她就有责任,而属于我的“新鲜人”时期也就三两年,她要在这三两年内帮我解决问题,还不是一般的问题,是终身大事。
我那时人虽不老,有点心灰意冷是真的。北大四年,别人的爱情我看了不少,没吃过猪肉光看看猪跑,我好像已经被生生腻倒。上周男生帮女生抢着打打开水,这周女生就被男生搂着在自习室的后排偷偷亲嘴。这有意思吗?别看我人瘦小,宿舍里的开水一次可以拎四瓶,不光拎自己的,别人的也捎带上。而且我吃饭就吃饭,不要别人喂。就这样,我既不小鸟依人,也不弱柳扶风,一点怜香惜玉的机会也不给,把那些个小男生献殷勤、秀浪漫的条条道路都给堵得死死的。也有不浪漫的男生前来敲过门,“出国派”说“咱一起考托吧”,“农村娃”说“咱一起学做城里人吧”,我都无动于衷。出国?目标太实在,任务多于爱;至于后者,呵呵,我觉得他聪明到有点狡黠,要追我也不至于把我先拽到跟他同一条起跑线上吧。
来到无亲无故的广西,是我人生中无政府主义大获全胜的一次事件。
儿时在云南个旧,听老阳山脚炼锡的大烟囱下那些“农转非”(在我们那儿就是进城当工人的意思)人家的小屁孩念过一首童谣:“你妈那个,多来米来米。买根收音机,克到广西,买根摩托,克到外国……”当地方言,“根”就是“个”,“克”就是“去”。那是我对广西最早的印象。不明白收音机跟广西到底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买了收音机,就可以去到广西,是边听收音机边去广西,说明路途遥远呢,还是听收音机会听出幻觉,就像今天嗑白粉的人一样,明明在家里,却以为自己已经去了广西?小孩子的歌谣,也许只为押韵,不能深究含义,一深究便有点莫名其妙。但广西好像是一个很遥远、很江湖的地方吧。至于歌谣最后一句,买个摩托,就可以去到外国,那外国也不会是什么远洋国家,只能是跟广西接壤的越南了。
后来中学时,有过一次很奇怪的经历,一本正经的教导主任兼政治老师有次请同学们看节目,地点在学校小院。整个年级的同学席地而坐,看一条据说是从广西来的汉子耍蛇,把些个眼镜蛇、金环蛇、银环蛇、响尾蛇、青竹飙等等从一只普通旧麻袋里一一提溜出来,一时间,汉子身边那青石板地面上,一派群蛇乱舞。而汉子会吹一种尖利的口哨,最奇怪的是,哨音一响,蛇们还会听,乖乖的,并不敢越雷池一步,有的还能够随节奏翩翩起舞。最高潮处,汉子用棍子从蛇阵里挑起一根传说中的五步蛇,也就是被它咬后五步之内必然毙命那款,然后他张开自己的嘴,让它叮了自己舌头一下。
后面情节就流于平淡了,他当然是用自己的药,治好了似乎苦不堪言的舌伤。上世纪80年代中期,最早的推销走穴个案,在我单调、刻板的母校生活里独放异彩。想来那汉子也怪不容易,云南再是什么动植物王国,再怎么遍地龙蛇,城里的中学生买什么蛇药啊!无非赔本赚吆喝而已,也算是对一群半大孩子的免费自然知识普及。但是毫无疑问,耍蛇汉子加重了我想象中广西的江湖气,觉得那里一片蛮荒。汉子的肤色和脸上的毛孔也让我觉得那儿的人头顶心都会冒汗,当时以为所谓瘴疬之气也无非如此吧,想必那里应该是热气蒸腾,毒虫遍野,草木疯长到连美女蛇都留一头长而黑的头发。
毕业时,边疆生源不能留京,不能忍受回云南要么做厂办秘书,要么到越南做间谍的命运(因为云南碰巧也跟越南接壤),不忍看做局长的正统老爸面对女儿分配无比为难的样子,那么,广西就广西吧,何况还是桂林,何况还山水甲天下,何况还是文艺出版社,有很多据说很有意思的书看,山水看得完,书总是看不完的。于是就来了,青春成了一件无处安放的东西,很惹眼,也很麻烦。
没想到我无处安放的青春一来就迎头撞上桂林大姐无处安放的荷尔蒙。她说什么也要给我介绍对象,说一次不成,两次,两次不成……N次,说到我抓狂,敷衍她答应去见一次某记者以图终止这没完没了的纠缠。明着说不成,她就暗着来,以陪她看病为由,去见她事先约好的某医生,人家在暗处,我在明处。反正那段时间,她关心我嫁与不嫁的程度,不光超过我,甚至超过我爹妈——我要是定力不够都会怀疑:难道自己是她失散在云南的亲娃?虚拟一下,如果我真按她的安排顺利嫁了,我会送她一对条幅:“黑米出嫁,与有荣焉”。
有意料之外的后遗症。后来,我自然是有了自由恋爱的男友。有一回陪男友去医院看病,出诊的居然就是大姐牵过红线的某医生!当时两下里一照面,我好像有一种“人赃俱获”、被人坐实的感觉。因为那种情况下,医生是强势,病人是弱势呵,我男友无论病在哪个部位,医生都很值得在心里庆幸上一小回,如果是胃就想:她煮的饭太硬了吧?如果是心脏更简单:这回心跳玩过界了?是肺:小妞太难缠,肺都气炸了?是肝:气得肝疼?总之人体浑身都是零部件,无论如何都有损耗,好在男友病的是牙,总不至于想象是爱到入骨啃出来的吧?
别以为我在大姐心目中有多重要,重要到成了人家生活中为之奋斗的目标,非也!三四年后单位再来美女新人,我这“古灵精怪”外加“不听话”的家伙立刻被抛弃,大姐有了新欢,我就变作透明人,走到她面前她也看不见那种。我那个庆幸呵,简直倒吸一口冷气:好在我没被她成功安排,否则的话,她喜新厌旧而去,而我扛着被她安排的那位,会不会因为被釜底抽薪而冷汗如雨?而且貌似还得扛一辈子。换个立场,那个他又何尝不是如我一样的感受呢?
所以从此知道,原来世态炎凉也会有着热情的旗号和面目,此其一;其二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辈子我坚决不做媒,哪怕以后,多年媳妇熬成婆,熬成什么贼婆娘都行,就不能是“媒婆”的“婆”。铭此为记。●
马路上的绳子
看着如今马路上比蝗虫还多的汽车,我想起有个阿拉伯古代先知说过,地面上爬满铁甲虫时,人类离灭亡也不远了。他所谓的铁甲虫,应该就是现代社会的汽车吧。汽车的好处不用多说,方便快捷;坏处呢,也不用多说,噪音污染,烟尘污染,还塞车,耗油,遇上李刚的儿子还撞死人逃逸等等。可是只要速度快,人类哪怕就为了这一个好处,也绝不会放弃汽车的,不但不会放弃还要研制速度更快的东东,哪怕为此撞死更多的人。
我小时候看见的汽车都是拉货的卡车,拉河沙、煤灰、木材、竹器,偶尔也有拉人的,五六辆车浩浩荡荡从市中心开过——那时有五六辆车连续行进是很壮观的,上面站着一些持枪的民兵,民兵押解着几个面色死白的成年人,胸口挂着打红叉的牌子,我们睁着小眼睛看他们,而他们低垂着脑袋,已经无力看我们。那时很少见到小轿车,小轿车是尼克松来过以后才出现的,而且是清一色的黑色红旗牌,全都挂着窗帘。美国人住在榕湖饭店,记得有一次戴眼镜的基辛格和一帮美国记者走到阳桥百货商店,引来大群人围观,洋人走到哪,哪里的人就如潮水般退开,走过后又如潮水般跟进。我也是那潮水中的一小滴。
我家住在漓江边的一间旧纱厂的院子里,60年代中期沿漓江铺了一条柏油马路叫滨江路,那条路通向滨江幼儿园,四岁那年我从幼儿园逃回家一次,躲在家对面的灌木丛里,很警觉,果然看见女老师追踪而来,问邻居,邻居摇头。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成功逃避追捕。马路修好后可方便了——不是方便汽车行走,而是方便我们睡觉。夏日的夜晚,我们在马路上铺开竹席,听大人讲鬼故事,有时会有彗星掠过,大人总是警告大家千万别看,我们这里把彗星叫扫帚星,说是看了会倒霉的。警告归警告,哪挡得住我的好奇心呢,我总是忍不住多看几眼,看那美丽的尾巴在夜幕中滑过。也不知道我成年后吃那么多苦头,是不是因为小时候看了太多扫帚星。
可能有朋友会问,在马路上睡觉就不怕被汽车压着?不怕,一点都不怕。柏油马路是修起来了,但城里没几辆汽车,好不容易看见一辆从文昌门方向开过来,速度慢得很,你在马路上跑几个来回都没事。到了晚上就没车了,所有的车都是公家的,谁会晚上开车呢,没饭局,没夜总会,没天上人间,没电动车,没摩托——军用摩托是有的,但都送给越南人打美国鬼子用了,打的正是那个戴眼镜的基辛格,所以我们可以放心躺在马路上扇蚊子,蚊子真多呀,多到可以把路灯嗡嗡罩住,不过那种蚊子只是看上去热闹,不叮人的。
不但汽车少,连单车也不多,那年头有单车的人家算富人了,如果有的是凤凰或永久,那要把邻居姑娘羡慕死,嫁给你的心都有。我跟邻居孩子到了夜晚就兴奋,老想做点惊天动地的事,想来想去还是打起马路的主意,找来一根绳子横穿马路,把两端系在两边的树根上,一次晚上黑乎乎的,见有辆单车骑过来,发个暗号就把绳子绷紧,结果把那车绊倒了,等那人站起来,我发现居然是我爸,吓得抄近路一溜烟跑回家,钻床底下躲起来。没过多久我爸推着烂车回来,刚进家门就对我妈说,也不知道哪个小王八蛋干的,害我摔了一跤,真想揍他一顿!▲
桂林叔叔
上世纪60年代中期,父亲从部队转业了,分配到桂林,新单位叫群众文化馆。这里好热闹,唱歌的,弹琴的,画画的,打球的,什么热闹有什么,最热闹的是灯光球场,里面有篮球比赛和歌咏比赛,街上的人要凭票才能进来观看,我不用票就可以到处跑,还可以坐第一排。这地方风景也不错,有桂花树,还有别的树,院子边靠近厕所的角落,有一棵老树,树窝窝里有一种蘑菇,做汤最好喝了,父亲经常举着我伸手进去掏,可是有一次居然掏出一只蛤蟆,太恶心了,我再也不去掏了,连蘑菇汤也不喝了,看见蘑菇我就会想到蛤蟆。
文化馆里的阿姨比叔叔多,那些阿姨不是唱歌就是跳舞,还涂脂抹粉,脸蛋好身材也好,蛮漂亮的,可是我更喜欢叔叔,觉得他们比她们聪明,跟他们在一起有意思,跟她们在一起,意思谈不上,只是有一点小小的快乐。她们的外形好看,看看还是很舒服的,可是如果交谈,就没什么意思了,无非是说你胖呀瘦呀高呀矮呀,没有触及灵魂的话题。父亲第一次带我去上班,在大门口遇到一个眼镜叔叔,还没等父亲开口,我就叫了一声叔叔好。
我是有心叫的,因为觉得那叔叔一定懂不少东西,我想跟他学,都戴眼镜了,想想看脑子里该藏着多少好东西?那些东西要不传给我,就太可惜了。我不是见叔叔就叫叔叔好的,说实话,我对成年人没好感,大概成年人对我这样的孩子,也没什么好感,喜欢捉弄我,既然是这样,那我们就互相捉弄吧,反正来到这世上,我对成年人就没抱过期望。
桂林叔叔尤其喜欢捉弄我,他们自以为好聪明,经常设一些套子让我钻,有次我碰到一个叔叔,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叫狗来问,旁边的人都笑了。我当时没反应过来,心想好怪哦,怎么有人姓狗呢,后来马上明白了,原来他不姓狗,他是变着招儿在骂我是狗呢,你们看桂林叔叔多可恶。我当时真想用一句本地粗话回敬他——这里的粗话跟这里的米粉一样有名,他们不说丢,说操,操字后面可以一口气接上五六个字,最后一个字是逼,逼你认错的逼,操的目的就是要逼你认错。可是考虑到我的身份,我忍住了,体面人家的孩子是不说粗话的,在心里骂骂可以。
我只是说哦,原来是狗叔叔啊,那你别挡我的路好吗,我要走了。旁边的人又笑了,纷纷夸我说得好,因为有句话叫好狗不挡路。对付这种鬼叔叔,就要用鬼办法。在这里我想提醒小朋友们,在鬼叔叔多的地方,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怎么自我保护呢,比如遇上他们老来教训你,你明知大人说的没道理,也别跟大人计较,不吭声就是了,你越想跟大人说个明白,就越说不明白,大人在乎的不是道理,是面子,要想避免被大人死缠烂打,最好的办法是沉默,任他们说什么都假装没听见,懒得跟他们一般见识。他们真的没什么见识,有时连灵川小狗狗都能猜透他们的心思,可他们居然以为我不懂。
捉弄我的叔叔,我当然不喜欢,不过还有一种叔叔,我也不喜欢,什么都顺着我,我放个屁他都乐半天,这种叔叔也没意思,我都懂得3乘3等于9了,他还罗里罗嗦地跟我解释1加1为什么等于2,我要得到成年人的待遇。这种叔叔好碍事的,我想晒太阳,他们老挡住我的阳光,我想淋淋雨,他们赶紧撑起伞。至于桂林阿姨,更麻烦了,分明是自己想不清楚,讲不清楚,却老怪我们小朋友听不懂,还用手指来戳,戳我们的额头,有时还戳太阳穴,遇到这种人,我都尽量躲开,实在躲不开就敷衍一下,嘴上哦哦答应着,眼睛是冷的。都二三十岁的人了,想事情还不如我,老在那自言自语,为什么咧,为什么咧,他为什么不爱我咧,我为什么老想他咧,遇上这样的阿姨,你说我能不心烦吗?好像天底下只有一件事,就是她该不该爱他。还有呢,你说阿姨傻笑也就算了,她们本来就黏糊些,可有的叔叔笑不笑,完全是随阿姨的,跟阿姨的小奴才似的,阿姨笑,他们就笑,遇到这种叔叔,我都不好意思看他们。
还有一个叔叔,好奇怪的,平日见我理都懒得理,唯一一次理我是骂我小破孩——不是小破鞋,是小破孩,破烂的小孩子。这人对我好冷淡,可只要父亲出现,他马上就假装很喜欢我的样子,过来勾我的下巴,还夸我好聪明。我起先有点困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不喜欢就不喜欢嘛——我也不在乎他喜不喜欢,无所谓,可他为什么要装喜欢呢?后来我明白了,看父亲一身军装,他害怕,想讨好父亲,我只是他用来讨好的一个工具,用过后也就不再搭理。
那么我喜欢哪类叔叔呢?隔壁有幢小洋楼,楼里有个叔叔,他的腿有点问题,走路一高一低的,喜欢坐在葡萄藤下玩扑克牌,他的手指好神奇哦,洗牌哗啦哗啦的,都还没看清楚,牌就洗好了,还会变纸牌魔术,无论你怎么换牌,他都能找出黑桃K。他还教我唱桂林儿歌,什么一(驿)门前,二江口,三里店,四(驷)洲湾,五里圩,六合路,七星岩,八角塘,九曲桥,十字街,都是本地的地名,我只知道七星岩和十字街在哪里,其余的都是第一次听说。我问为什么没有三多路和五美路呢,他说路名太多不好听,说着唱起了下一首,老弟老弟,我带你克(去)看戏,我坐板凳你坐地,我吃瓜子你吃屁。这明显是占我便宜的,我听懂了,但装出不懂的样子,这样他才会继续教我。
有次他拿了只鸡蛋问我,怎么样能让这只鸡蛋在石桌上立起来呢?我喜欢这种问题,可抓着鸡蛋在桌子上左放右放也立不起来。他拿过轻轻一磕,磕破了一头的蛋壳,立在石桌上了,说这叫不破不立。为什么这么简单的办法,我就没想到呢?我当时就愣住了,好钦佩他。过了一阵我鼓起勇气问他,叔叔为什么你……走路一高一低的呢?他说那是为了跳得更高。我知道他是开玩笑的,他不可能跳得更高,他跳得还没我高,可是这个回答镇住了我,让我明白了好多东西,那是些什么东西,一下也说不清楚,还得琢磨,而我喜欢琢磨。我好喜欢这样的叔叔,虽然他的腿有点问题。
我上前打招呼的这个眼镜叔叔,也挺不错的。他整天坐在一架钢琴前,一边弹奏一边唱歌,他的左手特别好玩,要么翻乐谱,要么捋头发,要么在空中挥来挥去,总不会闲着,实在没事干,就拿只苹果给我吃。眼镜叔叔负责组织歌咏比赛,站在前面打拍子,比如唱“工农兵,联合起来向前进,万众一心”,唱到“兵”、“进”和“心”时,他的左手向上一扬,所有演员的脑袋也跟着一抬,那些阿姨和留长发叔叔额前的刘海,唱着唱着就甩起来了,又整齐又好看。遇上这种时刻,观众总是爆发出掌声。这里的观众没那么多规矩的,只要觉得好看就鼓掌,哪管你演完没演完啊,还格格笑。有的妈妈抱着小朋友,比我还小的小朋友,一边听唱歌一边喂奶,奶水随音乐灌进小嘴,这样的孩子长大,不成音乐家才怪呢。▲
麻雀与我
记忆中的童年,总跟麻雀有关。那时大人忙着开会,不大打理周边环境,树呀草呀都生长茂盛,麻雀自然也多,常常在房顶上站成一排,有的头朝东,有的头朝西,无比惬意地看着下面忙碌的人,有时还发出唧唧喳喳的叫声,大概是议论某些人的行为不聪明。
那些不聪明的人当中,有一个是我。当然那是麻雀的看法,我自以为自己还是很聪明的,比如趁大人围坐在一起开会,我和一个叫瑞琳的小姑娘,在大人屁股坐的凳子下爬行,无声交换相互爱慕的眼神。瑞琳的妈妈因不堪忍受印尼人的唾沫,60年代中期回到祖国,不想又遭遇同胞的唾沫,说她是“狗特务”,只好再回印尼,留下瑞琳跟外婆过,于是每当大人开会,我们就在大人的屁股下约会。
这还不算最聪明的玩法,最聪明的玩法是抓小麻雀。为了抓到那些唧唧喳喳的小麻雀,我想出了好多妙计,现在写出来告诉大家。只是时代不同了,如今的小朋友,想用这些妙计对付如今的麻雀,恐怕不管用了。
妙计一:在地上挖个小坑,里面放几粒米,上面支一块玻璃,再拉一根细线。玻璃是透明的,小麻雀以为小坑没盖,会飞下来啄米吃,这时一拉线,玻璃落下来,就把麻雀捉住了。
妙计二:在地上撒些米,用细细的钓鱼线打好多活结,一头固定在地上,小麻雀一边啄米,一边跳,爪子跳进活结里也不知道,还继续跳,活结慢慢收紧,就被捉住了,只好眼巴巴见你走过来,怎么扑腾也飞不起来。
妙计三:先用酒把米泡了,然后撒地上,小麻雀一见白花花一片米,又没人看守,一下落下来一群,吃着吃着就醉了,一只只脚步晃悠,东歪西倒,跟喝了酒的武松似的,随后全醉倒在地,睡着了,就等你上去一只一只慢慢捡,好轻松!
也许有人说,啊?这么缺德,三种方法你都干过?
是的,三种方法我都干过,不过从来没抓到过一只小麻雀,哈哈。前面抓到小麻雀的场景,只是我的想象而已。想象只是想象,小麻雀是不会配合的。它们也会有它们的想象,大概在小麻雀的想象中,没准哪天会趁我走在路上,准确无误地朝我的脑门发射一泡屎,用现在的话说,叫精确打击,或者定点清除吧。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确实好几次遭遇过空中袭来的鸟屎,抬头看却什么也没有,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遭到了小麻雀的报复。
我们人总以为自己聪明,其实小麻雀才不傻呢,那些鸟眼早就看穿了我的诡计,根本不上当。麻雀的眼睛好锐利的,我有什么坏心思,它们清楚得很。当然那是四十年前的麻雀,如今的麻雀,眼睛是不是依然那么锐利,我就不知道了,因为如今的房顶上,根本就没麻雀了。▲
童年记忆
一、小姐姐
许多许多年前,这次真的是很久以前,远到连“文革”都还没发生,大约是60年代中期,那时我还不到四岁——确实还不到四岁,因为这件事情过后,有一天我挥着一面小红旗,一边在院子里走,一边喊:“我四岁了!我四岁了!”那时都好这一口,遇到什么事都要挥旗帜喊口号,我也染上了这种习气,一点屁大的事都要嚷嚷。还是说回来吧,这是一座医院职工的大院子,孩子们的爸爸妈妈要么是医生,要么是护士,于是小朋友玩游戏,也会跟医学沾点边。那天我们五六个小朋友,全都是小男孩,有三四岁的,有五六岁的,在一个小姐姐的指挥下,齐刷刷坐一排,小姐姐也就七八岁,但是在那个年龄段,大个一两岁,威望就大多了,我们都听她的。
她要我们一个个露出小鸡鸡,随后她呵呵双手,上前搓一下,搓完这个搓那个,说这叫体检,医院都这样。游戏结束大家一哄而散,也没当回事。可是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小朋友,什么事都要告诉妈妈,妈妈知道了,没多久妈妈们全知道了,都很生气,不过也只是生气,毕竟只是小姐姐搓了小弟弟们,如果是小哥哥摸了小妹妹们,那可不得了。那件事情过后,小姐姐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后来随全家搬走了。又过了十几年,一次我在街上看见她,她穿白色裙子,骑车风一般从我身边掠过,回头给了我一个笑容。
二、冰棍
小时候过夏天,离不开大葵扇和凉席。那葵扇就是葵树的一片叶子,不但可以扇风,还能驱蚊虫,记得以新会产的最好。凉席也是好东西,找块清凉地儿一铺,就可以入睡。小孩子最喜欢的是冰棍,那时候没冰箱,也没空调,整天热乎乎的,吃根冰棍是莫大的享受。冰棍分几种,两分钱的叫果味冰棍,是最便宜的,其实也没什么果味,加了点色素,红黄绿都有,小贩吆喝“冰棍冰棍,两分钱一根”,指的就是这种。
三分钱的是豆沙冰棍,绿豆沙一般占冰棍的四分之一,但因为是人工随手放的,也有占到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的,我吃过一根绿豆沙占四分之三,可以直接叫豆沙棍了。还有一种叫牛奶冰棍,最贵了,要五分钱,说是牛奶的,可不是我们想象的全是牛奶,只是加了一点牛奶或奶粉,稀稀薄薄的,跟洗奶锅的水差不多。想想也是,那时连牛都没几头,哪来奶,不过意思意思而已。后来国营商家不好意思了,改叫奶味冰棍,名字倒是挺贴切的,不过价钱没变,还是五分。
三、青工
在“文革”期间度过童年,可看的书是很少的,可偏偏又认得字,于是经常到十字街、阳桥一带找字看,标语横幅大字报都看,不过那些内容骂骂咧咧的,没意思。最好看的是布告,不是如今的商品介绍,而是死刑判决书。每次处决犯人时,都会贴出判决布告,公布犯人姓名、年龄和犯罪事实,同时在姓名上打一个红叉。罪犯有各种各样,政治犯居多,比如搞暴乱呀,搞阶级报复呀,里通外国呀等等,是真是假也不知道,最引人眼球的是强奸犯。那时候描述流氓行径是不会用性侵、猥亵这种含蓄字眼的,用的都是很直接的动词,比如摸、捏等等,还有一个词叫抠弄,当时年纪小,字认得不少,毛没长几根,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明白,为什么要抠弄?抠哪里,弄哪里,不明白。
还有一个词叫奸尸,也很费想象力。至今记得当时轰动全城的一桩案子,说一老师傅收一青工做徒弟,徒弟爱上师傅的女儿,师傅也有意以女相许。一次徒弟带师傅女儿上月牙山采药,在山上僻静处提出性要求,被女羞涩拒绝,结果一时兴起强逼女就范,缠斗中将女勒死随后奸尸。去过七星公园的人都知道月牙山,那地方林木葱郁风景独好,不想却发生这样的悲剧。小城人展开了想象的翅膀,把这件事渲染到极致,一时间谁也不敢再上月牙山了,而童年的我除了不明白抠弄,更不明白既然爱,为什么要勒死、要奸尸。
四、三个蛋
“文革”后期大局已定,在军方的支持下,誓死捍卫主席的甲派,战胜了誓死捍卫主席的乙派,社会总算安定下来了,我们又可以上课了。院子里搬来了一户新人家,家中有兄弟两个,弟弟跟我一样大,都读三年级,成了隔壁班同学。我要说的不是同学,是同学的哥哥。这小哥哥比我们大两三岁,自然也比我们懂事,想得也比我们多。我们就知道吃饭,小哥哥除了吃饭,还要想一些道理。
一天吃中饭时,他忽然来到院子里,一个人痛哭起来。我们闻声赶紧跑出去,问他怎么啦,他也不说,我们也不会安慰人,只好围着他跟着难过。那年头难过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我们都习惯了。没多久同学的妈妈出来了——对啦,同学的父母都是东北人,我们叫“南下干部”。她说这是咋整的啦,哭什么呀?小哥哥见妈妈来了,哭得更厉害了,一边哭一边说:“我们老师……说了,旧社会……贫下中农……的鸡,好不容易生下……一个蛋,十天半月都舍不得……吃,可我爸刚才……一口气就吃了三个蛋!”
五、孔老二
上小学时正遇上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学校的墙壁上挂了好多漫画,都是讽刺孔子的,比如画孔子分不清稻子和麦子啦,见了南子夫人流口水啦等等。对了,那时不兴叫孔子,叫孔老二,因为他在家排行老二。我当时暗想,要是按这种叫法,我也应该叫沈老二的,只是我没什么名气,没人这样叫我。
“批孔”归“批孔”,我也管不着,可是我喜欢看书,到处找书看——书店里倒是蛮多书的,光是马恩列斯毛就有好几排,可那些书没人看,都起灰尘了。我想看小说,比如《红岩》什么的,说实话《红岩》还是蛮好看的,尤其是小萝卜头的故事。一次我进新华书店,里面黑乎乎的没人,售货员不见了,我站在柜台前发了一会儿呆,就见一个邮递员进来,把一包书放柜台上转身就走。我当时就起了占有的念头,谁知道里面是不是一大包小说呢,何况我的浙江老乡孔乙己早就说过,窃书不能算偷!我抱住那包书一口气跑到文化宫僻静处,打开一看,是十本一模一样的《剥开孔老二的画皮》。
六、胖阿姨
我从小是吃食堂长大的。父母太忙了,尤其是“文革”后期,要么斗别人,要么挨别人斗,基本没时间做饭。我那时甚至觉得,人生来就要去食堂打饭,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有个同学天天在家吃,问他为什么不吃食堂,他说食堂的饭菜不够味。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必须吃食堂的。我吃的是医院食堂,那食堂位置没变过,但窗口变来变去的。不过无论怎么变,里面总有个打菜的胖阿姨,排在长长的队伍里,远远就能看见她忙来忙去。
食堂的菜通常是分开炒的,青菜归青菜,肉归肉。所谓肉,往往是一种类似肉酱的东西,别小看那勺肉酱,舀一勺浇在青菜上,吃着比什么都香,一天的力气也有了,那是我们每餐的精华所在。所以每次排队到窗口,我都眼巴巴的看着那只装肉酱的大盆子,巴望胖阿姨给我多舀点。勺子在她手里,舀多舀少全凭她兴致的大小。可要想人家多舀点,你总得有所表示呀,比如平日给她家小娃娃塞个梨。我们小孩子家家的,哪有这本事,自己都没梨吃,怎么塞?那我给她什么呢?笑。每次排到窗口前,我的脸上都堆满了给她的笑。▲
邻家打渔人
我小时候住在漓江边的一座大杂院里,院内有十来户人家,除了一户上岸的渔民,其他都是单位职工。渔民本来在漓江打渔,为什么会上岸呢?因为市区的河段变浅变窄了,没几条鱼可打,加上渔船也破了,不好住,于是政府给这户船上人家在岸上找了个住处,就在这院子里,靠外边的头一家,可以看见河。渔民家的男主人是个老渔夫,我一直以为他很老,其实只是长得老而已,也就四五十岁,想想整天在风雨里撒网,自然比一般人要黑些,也老些。他很沉默,喜欢蹲在一块石头上,望着河抽闷烟,粗砺的赤脚紧紧抓着石头。他以前可以蹲在竹排上,指挥鹭鸶抓捕深水里的游鱼,现在只能蹲在石头上抽烟,当然闷。
渔翁的儿子没念过什么书,但长得蛮帅的,留撮小胡子,属于港星郑中基那款。儿媳挺妖冶的,一双眼睛左顾右盼、艳光流溢。夏夜经常敞开衬衣在暮色中进出,白色的胸衣若隐若现,或者撩裙子扇凉快,露出两条白花花的大腿,看见我的眼睛直了,她还冲我坏笑。我觉得她好有姿色,至少符合我那时的口味。我那时13岁,口味蛮重的。不过这小两口经常吵架,还打架。我们小伙伴一听见尖叫声,就兴高采烈地往渔翁家跑,挤到门缝前看热闹。那时的门缝隙可大了,别说挡风,连老鼠都挡不住,里面的情景可谓一览无余。
那情景也够奇特,只见女的缩在男的胯下,两手死死揪住男的命根,男的则抓住女的头发,一拳一拳往下砸,可往往一拳砸下去,嚎叫的是他自己,因为他每砸一下,女的就狠揪一把,有点像开山打炮眼的动作。这样交战数十个回合,男的告饶了,说放手吧,放手吧。女的在他裆下闷声问,还打我不?男答不打了。还打不?不打了。真不打了?真不打。女的这才披头散发钻出来。
接下来轮到媳妇鬼哭狼嚎了,至少是十来分钟的痛殴,伴随着男的恶骂,你抓,你抓,看你抓,看你还抓!骂声和拳头声交替响起,女的东躲西藏,但始终躲不开如雨的拳点,挣扎中肩带都落到胳膊上。遇上这种情景,渔翁还是很沉默,照旧蹲在门口抽烟。我们把看到的场面转述给大人听,大人听得比我们还津津有味,不过每次听完后都厉声斥责:“小孩子,懂什么,做作业去!”其实那时哪来什么作业呀,唯一的作业是听广播,而院子里的喇叭总是嗡嗡的,好像播音员每天都带着重感冒坚持上班。有次广播里响起哀乐,可听不清楚死者名字,几个大人好焦急,互相问谁死了?谁死了?还是我耳尖,告诉他们是陈毅。
小两口每过三五天就要闹上一回,过程基本类似,只不过时间有些变化,有时下午有时傍晚。有文化的人大概以为,这种日子过不长了,光天化日之下揪扯给人看,太丢人了,丢人丢到家了。可渔家孩子不这么想,打归打,日子还是要过的,打过后两人的感情还更好呢,双双手拉手在院子里进出,男的胳臂上有乌青的抓痕,女的脸蛋上有粉色的娇羞。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可见人家这对夫妻既是一日,也是百日,当中的奥妙,光有文化也未必懂。
渔民家有渔夫,自然还有渔妇。那渔妇终日操持家务,长得很庞大,我们都叫她渔婆。她喜欢搬一只木盆到院子中央,坐在那里搓衣服。那是很大的木盆,大到像一只船,可以坐进去洗澡。渔妇一边搓一边自语——说自语是不准确的,她的声音很大,各家各户都能听见。她大概也希望各家各户听见:搭傍毛主席他老人家,我们才有房子住云云。我们不懂什么叫搭傍,傍是傍大款的傍,估计是依靠的意思,用如今的话说,就是傍上毛主席,才有房子住。这院子里的住户,除了渔民家,其余原来都是有房子住的——住的还是更好的房子,被从不同的地方撵到这儿来,所以她这样说也算属实。
毛死后,大杂院十来户人家,只有一家哭了,对,就是渔民那家。渔民家也只有渔妇一个人哭,眼睛都哭肿了,老渔夫依旧像鹭鸶那样,蹲在门口抽闷烟,粗砺的赤脚紧紧抓着石头。▲
我的沙葫芦情结
我小时候住的地方,靠着杉湖,也就是本地人俗称的环湖塘。窗前用竹篱笆围了一块地,可以在里面种东西。我喜欢种豆种瓜,种过西瓜、香瓜、丝瓜、南瓜,还有葫芦瓜,见过植物生长的全过程,瓜子变成瓜苗,再变成瓜花,最后变成瓜,知道种瓜确实只能得瓜,不能得豆。不过我在这里说的沙葫芦,跟葫芦瓜无关,世上也没有叫沙葫芦的品种。
人长大了,就得去读书,想不想去,都由不得你,所谓小呀小儿郎,背着书包上学堂。我上学堂时,周围有四座小学,距离我家都差不多远,分别是民主路小学、文明路小学、杉湖路小学和滨江路小学,当中数杉湖路小学最好,与榕湖路小学并列全市重点。如果去问院子里的大哥哥大姐姐,你上哪个学校呀?凡在杉湖路小学上学的,都会很骄傲地如实回答,当然是杉湖路小学。如果不是呢,就顾左右而言他,什么?上学?哦,在那……边,说着就走开了。可那时候我还年幼,加上那些哥哥姐姐发音也不太准,我总把杉湖路小学听成沙葫芦小学。既然猪八戒有个朋友叫沙和尚,世上哪个地方长出沙葫芦,也是可能的。
沙葫芦小学原来是福建会馆,曾经有过雕栏玉砌的气派。民国时开办小学,取名叫黄花岗小学,以纪念30多年前牺牲的黄花岗72烈士。不过我上学时,只见到门口的两头石狮子,还有一片青石铺就的庭院。传说中的白龙池被填掉了,因为害怕苏联人空袭,在下面挖了防空洞。不知道白龙池里有没有放养乌龟,如果有,现在也成忍者神龟了。碰上初夏时节,有时上学去得早,校园里没人玩,我就坐在庭院的大树下,看一种豆荚。豆荚旋转着从高高的树冠上掉下来,像一顶顶小小的降落伞。苏联人没下来,豆荚下来了。
我在这所学校上完了小学,又上了两年初中,中间还停课一年,一共学了八年,比上完本科再上研的时间还长,是一生中待的时间最久的学校。小学里怎么会有初中呢?大概那几年遇上大跃进人口高峰期,小学生特别多,中学装不下了,就在一些教师素质相对高的小学办初中部。
我的初中班主任是湖北人,总把“日”发成“儿”音,今日是今儿,日记簿是儿记簿,日本鬼子成了儿本鬼子,至今印象深刻。她把家藏的《红岩》、《林海雪原》、《青春之歌》偷偷借给我看,也不怕被人揭发传播坏书。其实那些书一点都不坏,如今回过头看,我还觉得太好了,好得过了头。上历史课的是位男老师,个子瘦高瘦高的。他给我们讲鸦片战争,讲关天培、陈化成、邓世昌,讲到动情处,声音都是哽咽的,而我们只是呆呆地看着他,一副不知亡国恨的傻样。
上完初中二年级,全班同学集体转学,有去松坡中学的,有去中山中学的,我去了逸仙中学。最远的去了汉民中学,要坐船过漓江,走路穿越訾洲,到穿山脚下,一礼拜回一次家。一次见一女同学把席子、被子、蚊帐、脸盆、水壶背背上,沿江边行走,那份坚忍的神情,在现在的孩子脸上很难见到。
就在我转学的第二年,沙葫芦被拆掉了,盖起了如今叫大瀑布酒店的那个庞大玩意。那玩意不但吞食了沙葫芦,同时还吞食了沙葫芦周围的许多庭院楼阁。那些楼阁本来是抗战时期文化城的见证,少了那些见证,自然也少了文化。我至今还记得,学校西侧紧邻着市曲艺团,坐在教室里都可以听见演员排练地方剧目,比如桂林渔鼓、文场、零零落。听多了自己也会哼哼那调调,索索索拉哆来咪,哆来哆拉索咪来。在学校和曲艺团之间,有一条幽长的小巷,可能叫边隅巷,巷子里围着一排排竹篱笆,上面爬满了牵牛花。我最喜欢的一个女同学文慧,每天都由那巷子出,又回那巷子去。▲
十三岁的迷离眼神
同事刘先生的孩子刚上初中,就开始恋爱了,整天围着一个小姑娘转。刘太太非常头疼,说:“才十三四岁,懂什么呀,还挺认真!”我听了只是笑笑,不便说什么。我知道正因为是十三四岁,所以一定是很认真的,要比那些二十三四岁或者三十三四岁的成年人认真多了。是的,孩子或许确实不懂什么,没见过伟哥,没见过避孕套。可是没见过伟哥,并不等于就不懂情哥哥,别忘了当年的贾宝玉和林黛玉,也都只是十几岁的孩子。
一个人一生结识的人,可谓不计其数,平日交往的朋友是些什么人,稍加注意也能一目了然,可是在你的内心深处,往往还会有另外一些隐秘的朋友在陪伴你。那些朋友结构非常奇特,有的是情人,有的只是梦中情人,有的是童年伙伴,有的是电影里的角色,还有的甚至是远古的圣贤豪杰,他们来自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形象各异,背景繁杂,可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他们可以安抚你的灵魂。
人的灵魂是极其孤独的,并不因生活在人群里就可以得到抚慰。如果长久得不到抚慰,就会渐渐失去感知能力,这就是我们周围经常会出现狐疑目光的原因。多少清澈的眼神因为孤独而变得狐疑,而后又变得混沌乃至干涸。好在人不会等死,人有超越现实的能力,陷入孤独时会本能地去寻找灵魂的朋友,从人群中寻找,从电影中寻找,从书本和想象中寻找。只要寻找,总能找到,于是那些隐秘的朋友便从八方而来,悄悄进入你的内心,成为你的知己,忘年知己或红颜知己,于是你便不再感到孤独。
我不时会回忆起一位叫文慧的女孩。她是我想象出来的,但又不完全是我想象出来的。我在杉湖路小学初中部念书时,确实有过一位叫文慧的女同学。那座古老的校园二十多年前就被拆掉了,可是文慧一直是我心中抹不掉的记忆。她眼神清澈,个子修长,已经初显少女体态,尤其难得的是,口齿还异常清晰。比方说吧,学校里土生土长的本地女孩,遇上什么烦心事时,常常会软软地冒出一句:做(zou)什么哪?有点愠怒,有点撒娇,可文慧遇上同样情况时不这样说,她总是说:干吗哪?虽然也是用地方话发音,可那时的我每每听见她这样说,真是觉得非常洋气。为什么呢?就因为喜欢,喜欢是没有道理的。我并且以此断定她在家里一定是说普通话的。
我不知道在与她同窗的那两年时光中,她有没有哪怕一次感受到我热烈的目光,可能没有吧,倒不是她缺少少女的敏感,而是那时的我实在太不起眼了。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也正因为再也没有见到过,她留在我脑海里的样子,永远是那么文静而聪慧,就如同她的名字一样。以至于后来我写小说时,如果遇上初恋的情节,常常会想到她,好像初恋的女孩,必定长着一双文慧的眼睛。
我之所以会提到文慧,因为那时候的我,就跟如今朋友的孩子一样,只有十三四岁。这当然不是什么初恋的故事,我那时也还没有读过《洛丽塔》,我只是遥遥注视了她两年罢了。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发现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我心中占据了一个位置,用她永远年轻的眼神,安抚我已不再年轻的灵魂。▲
怀念七叶一枝花
小时候喜欢读书,但没书可读,家里的古书都被当作坏书没收了,只剩下一些新书。那时的出版业,可不像如今这么发达,一两年前出的书,就算新书了,而且所谓的新书,也不多,我家除了马恩列斯著作和雄文四卷,最常见的书,要数中草药手册,因为母亲在医院工作。没有武侠,也没有言情,连小说都没有,我最喜欢看的是什么书呢?这是如今的孩子怎么猜也猜不到的,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叫《赤脚医生手册》。
赤脚医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背着药箱,打着赤脚,走在田埂或山间的小路上,虽然不够洋气,但向老百姓普及了许多医学常识,给农村带去了实惠,与菲律宾的水稻革命一道,曾得到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高度赞扬。我不学医,也不打赤脚,但很喜欢翻看那本书,因为里面配了很多逼真的插图,尤其是有关中草药的那部分。每种中草药的介绍,除了文字,还有用工笔仔细绘制的植物形状,从花卉到叶片,从果实到根须,都画得细致入微,便于赤脚医生在野外辨认采摘。
这些图画非常漂亮,纤毫毕见,栩栩如生,有的还是彩色的,也不知道那时哪来这么优秀、这么敬业的画家。许多普普通通的中草药,像是马齿苋、奶母草、车前草、七叶一枝花等等,我就是那时认得的。那些草有些什么药用价值,我现在记不得了,但那些美丽的花卉、果实和草叶,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就说七叶一枝花吧,这是一种通常长有七片椭圆形小叶子的草本植物,据说可以治疗肿痛。在七片小叶子中间,开出一朵淡黄色的小花,远远看上去亭亭玉立,有一种卓尔不群的典雅。那时候要是在漓江边见到一朵这样的花,我和我的邻家小伙伴,会像农村孩子见到干牛粪一样兴奋,扑上去就一阵猛揪,将整株草连根拔起,放进随身携带的筐子里!学校曾经组织我们到郊外采药,上缴给医院。
我们究竟拔掉了多少朵七叶一枝花,数也数不清,总觉得这样的花朵,遍地都是,永远也揪不完的。漓江边揪光了,就到杉湖边揪,杉湖边揪光了,就到七星岩周围的树林里揪,一直揪到郊外的田野,遇上瞪眼的牛群才算罢休。如今这些漂亮的草叶,是再也见不着了,我们可以见到各种温顺的花,见到各种在温室和花圃培养出来的乖乖的花朵,红的、蓝的、黄的,一盆盆摆放在公园里、马路边和阳台上,但是我们看不见那些富于野性的美丽生命了,而正是那样的生命,才是大自然的精灵。▲
一种死于诗歌的寄生虫
提到七叶一枝花时,我说到过一本《赤脚医生手册》。那本手册里画了许多花朵,也画了许多细菌和寄生虫,像什么链球菌、大肠杆菌、葡萄球菌等等,形状怪异可怕。那时倒不怎么介绍引发性病的什么螺旋体、双球菌,因为据说性病已经绝灭。
比细菌更可怕的,是那些寄生虫,说是只要进入人体内,就会在里面长期生存,加上也见过蛔虫、猪囊虫,联想起来不免吓人。那段时间恰好毛泽东写了一首《送瘟神》的诗,赞扬江西余江消灭了血吸虫,于是奉“送瘟神”的最高指示,全国人民都要行动起来全力消灭血吸虫。这种本来距离我们很遥远的寄生虫,一下子变得家喻户晓了。
如今我们都知道,血吸虫属于蠕虫类,钻进人的身体内,人就会浮肿,肚子大起来,像孕妇一样。这种寄生虫在我的老家江南一带,是很多的,那里是水乡,适合血吸虫生长,“送瘟神”里的“瘟神”,指的就是血吸虫。据说血吸虫躲藏在一种尖尾的螺蛳里,那种螺蛳外壳呈圆锥形,像螺丝钉,因此得名叫钉螺,感染了血吸虫毛蚴的钉螺,叫感染螺。钉螺是日本血吸虫的中间宿主,这种寄生虫就是引起血吸虫病的病原。
但那时候没有多少血吸虫的知识,对所有的螺蛳都很害怕。漓江虽然没发现过血吸虫,但谁敢保证这种“瘟神”就不会窜到清澈的河水里呢?于是消灭血吸虫的活动,照样必须在漓江里展开。当时动员全市医务人员下江找钉螺,我小小年纪也跟着母亲去了。漓江水真叫清呀,一边在浅水里走,一边就能看见水底的各色卵石,各种花纹的小鱼儿。鹅卵石密密麻麻铺在河底,一点淤泥也没有,有时还会长出一朵朵灯笼状的水草,在水里荡漾,那些小鱼就在水草间穿梭。
但我们可不管这些,用铁锹、铁铲对付它们,就为了找到那该死的钉螺。因为不太容易区分钉螺和别的螺蛳,许许多多的螺蛳跟鹅卵石一道,被铲上来扔在阳光下,与水草一起晒干晒死。
几天过去后,任务胜利完全——钉螺找没找到,谁也不知道,反正任务完成了。至于河床被破坏成什么样,死掉了多少水草,掘出了多少沙坑,谁都不关心,就跟拔草砍树一样正常。此后因为建筑需要,漓江上出现大量挖沙船,将河底刨出一个个深坑,夏日淹死许多外地来的游泳者,则是后话了。顺便补充一句,据最新的调查材料显示,像性病一样,血吸虫也没有在中国绝灭,它只是在诗歌里绝灭了,从来也没有在大地上绝灭,非但没有绝灭,近些年又开始肆虐,祸害长江流域湖泊沼泽边的老百姓。▲
第一次听说Computer这个词
Computer就是电脑,如今这玩意儿就像水,一天都离不开,天天都得冲浪,看新闻,写邮件,玩游戏。因为它的出现,许多行业都受到冲击,报业、邮政不用说,图书出版也大受影响,既然在网上能阅读,何必还买书,何况书价还那么贵!
第一次听说Computer这个词,是20多年前的1982年,那年夏天的一个黄昏,我在杉湖边的漓江饭店前,碰上一个姓黄的美籍华人,他很健谈,话语滔滔,说自己是Computer Engineer(计算机工程师),说美国现在正在进行计算机革命。他问我听说过加州的硅谷(Silicon Valley)吗?我说我听说过加州,知道那里阳光好、橙子大,没听说过硅谷。他问我听说过Computer吗?我说No。他就用怪怪的中文说,是计算机的意思。说他的中文怪,是因为那基本上是粤语,粤语也是中文,只不过是我不怎么听得懂的中文。
既然是计算机,那就比较好懂了。我们上中学时就听说过计算机,老师说是用来运算数学公式的,每分钟能运算几百次,甚至几千次,比我们的脑子还好用,还说要是陈景润有计算机,哥德巴赫猜想早就解决啦。初三那年去一家无线电设备厂实习,看工人师傅用计算机编制程序。那计算机比如今的家用电冰箱还庞大,有一些小灯和显示数字的按钮,摁不同的按钮,会亮起不同的灯。几乎所有的同学都比我厉害,都能多少编出一些简单的程序,我一个程序也没编出来,老实说,也没什么兴趣。
这位黄姓美籍华人对我说计算机,我同样也没兴趣,只想跟他谈谈约翰·丹佛(John Denver)和迪斯科,那时还有一个叫唐·莎麦(Don Summer)的女歌手,我也很着迷。他见我这副模样,说着说着,忽然哭了起来,说美国人都已经用上计算机了,可中国人还在开会,开会,开不完的会!你知道计算机革命是什么意思吗?以前一百个人做的事,现在十个人就可以做完,以后一个人都能做,想想看,中国和美国的差距,会不会越拉越大?我看见眼泪从他那张沧桑的脸上淌下来,感到很震惊。
大概在他看来,用“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这句诗来形容当时的我,是很合适的。那时我整天想着怎样去美国,去享受合众国土地上免费的阳光,甚至觉得哪怕做猪崽被卖出去,也很幸福,当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哭。他当时也不会明白,为什么一个人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却没有创造的机会和表达的权利,只能在黑暗中冒出漂洋过海做猪崽的念头。我们彼此都不明白。
如今Computer这个词,在美国似乎也不怎么常用了,我几次问酒店有没有Computer出租,对方一下都没听明白。他们现在喜欢说Laptop,直译是“膝盖头”,大概是电脑都做成了笔记本大小,更小巧也更普及了,可以放在膝盖上用的缘故。▲
我的湖南邻居
看报道说湖南邵阳自来水公司一退休女职工,在领导班子开会时,闯进会议室,洒汽油把公司领导全烧死了。很震惊,虽说也曾料想,社会矛盾积攒到一定火候,会以激烈的方式爆发,但一旦真正爆发还是很震惊,震惊之余也深感湖南婆娘厉害,以前只知道湘女多情,现在得加一句,湘女不好惹。为什么这样想呢?因为桂林人中,湖南人占十分之五,剩下几分分属江西、广东、贵州等周边省份,还有柳州、河池、玉林等省内县市。土生土长的桂林本地人是不多的,也就是说,在桂林生活,你总会遇到湖南人,在桂林恋爱,很可能遭遇湖南女人。
世人对湖南人的看法,分成两个极端,欣赏者称赞湖南人勇于创新,敢作敢为,敢为天下先;贬损者则说湖南人脸皮厚,手段辣,发音发不准。早年持后一种观点的人居多,我童年时代住的大院,有户湖南人,老头没什么爱好,就喜欢读报,拿一份报纸可以翻来覆去读一天,读破才作罢。他有两儿子一女儿,吃饭时经常会朝院子里喊,幺乃噶,回来恰饭了!湖南人把小叫幺,儿子不叫儿子,叫乃噶,吃叫恰。
最厉害的是他女儿,长相秀气口齿清晰,性格还泼辣,天生就是唱歌的料,若跟邻居吵起架来,可以站在院子中央骂,直把邻居骂到缩家里三天不出门。还有呢,长到十七八岁时,她喜欢去漓江游泳,每到傍晚就身穿连体泳衣,披一块浴巾,胸脯挺得高高的,光腿在院子里扭呀扭,走呀走,老男人不用说了,目光像抹了胶水,死死粘她身上,连我们这些小男孩都看呆了,哪见过那么白的腿呀。她上面有两个哥哥,谁也不敢打她的歪主意。后来女儿找了个机关干部,在市政府做秘书,时常来跟老丈人喝酒,一喝酒就说各种内幕消息,老丈人自然觉得长脸,喝得满面红光。
那都是陈年旧事了,这些年湖南人数量增多,在城市的各行各业身居要职,加上近年湖南辣妹子出尽风头,于是乎持前一种看法的人慢慢多了,也就是称赞湖南人敢作敢为的人多了,也没谁笑话湖南人了。由此想到广西本地人,觉得广西人还真特守规矩,不管是什么烂规矩,只要是规矩就守,管它合理不合理。
这也难怪,历史上广西人干过几件惊天动地的事,比如金田起义,比如桂系军阀,但都干不过湖南人,太平军被曾国藩灭了,李宗仁被毛泽东收编了,面对湖南人,广西人自然怕三分。墨西哥有个大作家叫富恩特斯,他曾说墨西哥人最大的不幸,就是与美国为邻。估计广西人也有同感,最大的悲哀就是北边被湖南人霸着,那些霸蛮不但霸着还向南渗透,把广西人打得落花流水,政治精英、商界翘楚、学业名流,到处都是湖南人的影子。
湖南人说话呐勒不分,吃饭满嘴辣油,可你不得不承认,脑子确实精明好使,你想不到的,他们想到了;你想到不敢做的,他们做了;你做不成的,他们做成了。你还不得不承认,大街上那些面容姣好身段窈窕的桂林婆娘,一问上面两代准是湖南人,不是衡阳、邵阳,就是祁阳、耒阳,她们妖妖娆娆地走在杉湖旁、漓江边,时时会掠走你的目光。▲
雪花那个飘
桂林位于亚热带,十年也难得下一次雪,那还得遇上东北风特别大,把雪花吹过了越城岭和都庞岭,才会纷纷扬扬落下来,落在城市四周的山峰上。1980年桂林没有下雪,可是我们院子里的人也见到了雪花,而且是在夏天。那年入夏没过多久,院子里的一家李姓住户抱回来一台国产九寸电视机!说是国产货,其实厂家就在本市西部,应该算作市产货更准确。本来院子里有一只破喇叭,每天都准时播放,清晨六点半播《东方红》,傍晚九点半放《国际歌》,我们连钟都不要,听见歌曲就知道自己是该起床呢,还是该睡觉。
我们已经习惯于享受它提供的快乐了,虽说那快乐的声音有些喑哑。可是现在忽然出现了电视机,生活中又出现了新情况。电视机虽然是李家买的,但李家是我们的老邻居,而且人又厚道,因此李家的电视机也就成了我家的电视机,成了我们大家的电视机。每天晚上七点刚过,全院落的人都准时汇集在李家门口,等候那台电视机被抱出来,安放在大院楼梯拐角处。随后几十颗脑袋围成扇形,几十双眼睛齐刷刷投向雪花纷飞的屏幕。
为什么说雪花纷飞呢?可能是因为电视机质量不过关,也可能是因为四周多山吧,接收信号不太稳定,不过我们一般都相信原因是后者。反正不管怎么说,我们可以看见雪花了。既然电视机是大家的,大家自然对它格外爱惜,它小是小,而且仅有黑白两色,可大家都觉得里面的风光无限美好,从来没有谁抱怨过它的收视效果,连屏幕上那些飘忽闪烁的斑点,我们也称为雪花点,意思是像雪花一样漂亮。
有次喜儿在里面唱“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雪花那个飘/春来到……”时,我们都觉得效果真好,比去剧场看演出还满意。可是不久问题就出来了。电视机有好几个频道,不同频道播出的节目还不一样,表面上看提供了选择的自由,实际上却造成了麻烦。比方我喜欢看足球,国平喜欢看动画片,国平他爸喜欢听相声,他妈喜欢看电视连续剧,她奶奶喜欢看京剧,而李家叔叔想看新闻,李家阿姨喜欢李谷一等等,结果一个晚上下来没有一个人是高兴的。大伙儿都骂李家自私,有人还说“哼,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一台电视机吗,我不看电视还不是照样活了几十年,也没死”!看的人也慢慢少了,好端端的邻里关系,就这样被一台电视机给毁了。有人想把那只破喇叭修好,重新听听《东方红》和《国际歌》也好,可是未能如愿。
看来选择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有时候有选择,还不如没选择呢。看的人越少,我就越高兴,这样我就可以专心看足球啦——谁不知道看中国队比赛划算呀,每次一场球看下来,连饭都不想吃了。不过看球是很需要耐心的,那只小小的皮球在雪花飘飞的屏幕上四处乱窜,你要是不专心就会找不到它,有时候你哪怕很专心,也不一定能把它立刻捕捉到,因为雪花也是有变化的,一阵稀疏,一阵密集,碰到它落得密集时,你会连球门在哪里都看不清楚,当然要找到球就更困难了。这还算好的呢,看足球毕竟要比看乒乓球方便多了,你要是观看乒乓球比赛,常常会觉得有千百只小小银球在眼前来回穿梭。可是哪怕就是千百只银球在穿梭,我们也觉得要比每天只听一两首歌要快活。▲
女店员
八十年代中期,我开了一家小店,地点选在举世闻名的象鼻山对面,那里风景好,游人多,是做买卖的好地方。小店卖什么呢?卖字画、文房四宝和古玩,这种店其实并不少,但我有我的招,比方卖铜钱吧,别人单个卖,那时候清朝的铜钱蛮多的,什么康熙通宝、乾隆通宝根本没人要,一块钱一枚都没人要。我把铜钱按朝代顺序串起来卖,洋人哪见过这阵势呀,花几百块钱买走一个朝代,真叫值。
那是卖,有卖就有买。一次来了个乡下小伙子,跟我年纪差不多,肩上扛了个麻袋,问我要不要铜钱。我问哪个朝代的?他说他也认不得,刚从古墓里挖出来的,原来他是盗墓的。这城市东郊有片著名的明代陵墓,乱世没人打理,那些年常被偷盗,盗出许多稀世珍宝,所谓稀世珍宝不是泛泛而指,而是专指明代的青花梅瓶,一种用来插梅枝的花瓶。古人的贵族生活是很讲究的,插梅花都有专门的瓶子。我当然不敢收购梅瓶,那是犯法的,收几枚铜钱问题不大。他见我有兴趣,准备打开麻袋给我看,我阻止了他。
我说我没看过里面是什么东西,你也不认得是什么东西,就说个价吧,我全要了。结果我们以一个整数成交,并没有细算哪枚铜钱多少钱。这世界之所以盗墓不绝,就是因为有我们这些奸商在撑腰。我后来数了数那堆铜钱,有一百多枚,多数是道光以后的,连光绪的都有,可见掩埋的时代并不久远。但里面也有几枚陌生的铜币,比如开元通宝、宽永通宝等,不清楚是哪个朝代的。当然也不排除一种可能,这些钱币并非从一个穴里出土,是小伙子从各家各户收集来的。
我请了一个女售货员帮忙看店,她看上去挺年轻,其实是个离婚女子,看人时眼神飘飘的,还喜欢低头一笑,从眼角瞟你,露出一线眼白。我那时初出茅庐,只觉得她的表情蛮招客人喜欢的,哪懂得最是那温柔的一笑,实际上是狐媚的一刀,会把成年男人刺得鸡飞狗跳。过了不久,小店外出现了一个瘦瘦的男人,他很少进店来,只在外面晃荡,有时摸一根烟出来抽,眼神不时往店里瞅。我是小本生意,最怕被人偷呀摸呀的,摸掉一块玉就损失好几百。有的古玩是人家寄卖的,虽说辨不清真伪,可要是丢了,人家才不相信是丢的呢,一口咬定是真的,说我卖了大价钱不承认,想独吞。所以我对那瘦男人特提防。
就在我严防死守之际,一个兄长来了,这个兄长我以前提到过,就是宁可把户口簿撕掉也不去云南插队的那位。我把我的不安告诉他,他看看那瘦男人说,你担什么心,我认识他,他刚从牢里出来。我一惊,更不安了。他问我,一个刚从牢里出来的人,最想要什么呢?我立刻回答最想要钱呗。我那时整个人都钻在钱眼里,满脑子想的都是钱。兄长笑笑说,一看就知道你没坐过牢,一个刚从牢里出来的人,最想要的是女人,他在外面转悠,是想把你店里这个女人带走,她走了,他也就消失了。兄长说的一点都不错,没过几天眼神飘飘的女人向我请辞,说另找了一份工,离家近。那个瘦男人我就再也没见到。▲
水样桂林
小时候曾碰到一位爱好摄影的香港人,他走过世界不少地方,希腊、埃及都去过,谈到同为文明古国的中国,他这样表述自己的拍摄感受:不知为什么,拍出来的照片,色彩都很暗。那时人的穿着,自然不用说,都偏灰偏蓝,建筑也很旧,加上盖了许多中小工厂,城市上空常年笼罩着厚厚的烟尘,天空是铅灰色的,人的眼神也是铅灰色。
去年夏天,一位家住南方丘陵小镇的小表妹,第一次来桂林,说:桂林的每个角落,都像是花园。我听了很惊奇。长期住在一座城市里,有时会忘记城市的变化,就像朝夕相处的人,不会注意到对方有了鱼尾纹,或者白发。尽管尚有许多不满意,但这座城市确实变了许多,至少它已经明白,自己的命运与漓江的河水,与沿岸的山峰绿野息息相关,爱护这些大自然的天赐景物,就是爱护自己。
大家都知道,北方有些地方缺水,一盆水要洗脸洗脚,还要冲厕所。有个作者朋友从北方来,说他最受不了的一件事,就是看见南方人开着水龙头洗脸漱口,这边洗着漱着,那边水哗哗地流。确实,桂林水多,从来就没有缺水的时候,人们常说夜上海,秋北京,雾重庆,雨桂林,说的是景色。我觉得说雨桂林,不足以形容桂林的湿,水桂林才更准确,因为桂林的水质,确实是无与伦比的。
记得少年出游,头一次到华东各城市,很惊奇喝到的水有那么强烈的漂白粉味,而喝水的本地人,已经习以为常,不觉得异样。又记得小时候养鱼,每次换水都要拎桶走几百米,到漓江中央去取水。那时的鱼是很挑剔的,如果换的是自来水,很快就死掉,只有在清澈的漓江水中,才会悠然逡巡。
社会在发展,现在的鱼,跟现在的人一样,都培养出了承受力,在浑浊的水中也能存活。人其实也一样,空气就像水,我们就像鱼,只是水比空气更稠些,我们比鱼更傻些。鱼碰上不清洁的水,可以逃避,去上游或者下游,寻找新的生存地,而我们当中只有少数人可以远走高飞,多数人贫贱不能移(民),只能忍受,继续生活在原地。
这里说的,还只是视觉上的影响,至于声、光、震动、压力、磁性等等的影响,还没有提及。这里说的,也只是对人的影响,至于大的生态环境中,对大熊猫、小昆虫的影响,在一个追逐经济效益的社会,更没有条件提到桌面上商榷。
似乎现代人只考虑自己,也只有能力考虑自己,至于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那是不存在的,不把它们拿来吃掉,就算仁慈了。▲
吃什么认什么
有句话叫作“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讽刺的是横竖不认账的家伙。我可不是这种人,我这人最认吃的账了。就像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把去年吃的羊肉都长在脸上。可如果你问我,现在是四月,去年、前年以及再往前数的四月,我都吃了些什么,你会一下把我给问住。
其实吃什么还不都是桂林水滋养出来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据说有人在北欧生活时间长了,皮肤会白一点,鼻子会高一点,是否属实不得而知,我想皮肤白是因为少见阳光,鼻子微微隆起么,可以方便大冷天呼吸时将冷空气在鼻腔里多蓄一蓄、暖一暖。我在桂林住下不久,脸上之前的“豆腐肌”便开始无休无止地冒些“小山丘”——桂林这地方地势低湿,水也硬,侵蚀地表会长出刀砍斧削的这山、那山,喝到肚里脸上就此起彼伏地长痘子。当地人生孩子,有条件的家庭母婴都搽食珍珠粉,这样孩子长大后皮肤据说会比较光洁,免了一天到晚“战痘”的麻烦。
各人有各人的体质,要是我说所有到桂林定居的外地人都要付出在脸上冒几座“象鼻山”、“叠彩山”、“独秀峰”的代价,桂林市负责未来新移民拓展计划的官员一定跟我急。本人没有店开,桂林迁来多少万人跟我不相干,我只希望这座城市葆有独得一份的清静。
还真的在旧日记里查到一份我们二人小家的四月菜谱。2000年4月下旬某日晚餐:1.鸡汁豆腐。头天准备好一只下过蛋的老土鸡,配放红枣、香菇和生姜,以焖烧锅熬制一夜。等到做这菜时,将煮好的鸡汤连同鸡块舀出一些,加水兑得略清,和半斤嫩豆腐切成的小块一起放入锅中,上炉用文火煮。沸前加盐,好入味,最后撒小葱末。此菜烹饪要诀:豆腐不要翻动,成品才既有煮的甘甜,又有炖的香浓。2.凉拌韭菜。这是我引进的云南家乡凉菜,桂林人把韭菜当香辛调味小菜吃,量并不大,不像在云南餐桌上,韭菜颇有一席之地。这个菜就是把摘好洗净的韭菜放滚水里焯半分钟,取出切段,加盐、生抽、白醋、糖、鸡精、麻油及酸红辣椒一拌,就可以吃了。当天老公对这顿饭的评价是:一荤一素,相得益彰。
鸡汁豆腐说是荤菜,其实唱主角的是鸡汁和豆腐。这道菜如果是在水质污染严重的城市,一定煮不出我说的味道。就像桂林人吃鱼,同样是鱼,可是开车到近郊去吃回水湾渔家现烹出来的鱼,味道就是不一样。前几天我们刚去了一趟,男客已经有人在饭前下到江里去游泳了,女客么,就一边透着竹影看江上风景,一边吃刚从树上摘下来的乌紫甜美的桑葚。
在桂林,好像什么菜都是水唱的主角,我无论吃什么,认的就是这一口漓江的水。●
桂林米粉PK云南米线
云南是我娘家,桂林是我婆家,我在两边各生活了十来年。这两边的吃食,都有我最好的那一口,不用说,那就是云南的米线和桂林的米粉。如果你问我,到底是桂林米粉爽口,还是云南米线好吃,这个问题嘛,呵呵,手心、手背都是肉,你可别指望我会偏袒哪一边。我在哪边就吃哪边好吃的,鱼肉和熊掌,我一个也不会落下。
米粉和米线本身是同一种东西,都用大米磨成米浆,按一定比例加水勾兑,再放到机器里榨出来,这种圆溜溜的线状食品,英文都叫“rice noodle”,也就是“米做的面条”,很是贴切生动。我就经常用桂林菜市上买回的生米粉,在家自个儿做云南过桥米线吃——这足以证明,两样东西从主料上是可以不分家的。
桂林米粉论个卖,也就是将粉团成一团独立成形,出厂前厂家就按斤两分好了,方便而干净,每箱25个,每个2两。相比之下,云南米线卖得较为写意,大箩出厂,无论二两三两,店家随手估摸着扯多少算多少,童叟无欺。从卖米线看淳朴民风还有一例,主妇去早市买生米线回家做早点,卖家会在米线筐旁搁一堆香韭菜,供买家免费自取,拿回家做配料。
在云南,米线好不好讲“筋骨”;在桂林,米粉好不好看“细滑”。云南米线分干、水两种,各有各的拥趸。干米线方便携带,吃时用水发开,口感柔韧有嚼头;水米线在当地消费,口感绵软有弹性。用我老妈亲自体验后的感触来说——桂林米粉更像是云南的水米线。
其实我一直和稀泥两边讨好的那个问题,早被我老爸一锤定了音。他和我妈来这儿小住一段后一口咬定,桂林米粉比云南米线好吃!我知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却万没料到阵前倒戈、投到桂林米粉这边来的,竟会是老爸这个地道的云南人!
二老每天一早准点去“报到”的那家粉店,是他们精确踩点后一致认定的,说我这儿周围十几家粉店,就数那家的米粉最好吃,最堪回味,简直乐坏了那家的湖南籍女老板。会吃粉的人都认店,认时间,从这点上看,我父母已经是很合格的“米粉发烧友”。店不同,卤水配方大异不说,各家配料也不一样。去得晚了,无论米粉还是米线,刚刚做出时表面上那层肉眼看不见的粉膜会慢慢破掉,吃起来,所谓“细滑”就没有保证了。
我老爸从老年人的角度最欣赏桂林米粉的地方,是它适合细嚼慢咽,“每一口都有回味”。进店坐下的客人一碗在手,都自然而然吃得安静仔细,不像云南米线宽汤足料,吃时稀里哗啦,场面之热烈,据说吓跑过前来投资的港商,直说云南人太排场,不够节约。
桂林米粉是我爸的“告别演出”,每次离开桂林,哪怕拉着行李箱,也要到粉店去吃上一碗垫底,心里才踏实。云南米线是我的“登台亮相”,每次回到昆明,第一天的第一餐饭,要找我很容易,雷打不动在过桥米线馆里坐着呢。云南米线就像我富足而豁达的娘家人,桂林米粉则是我精明又贴心的小姑。●
头上的事
我云南老家曾经最熟的理发室名叫“三八”,桂林市中心曾经最牛的理发店名叫“七三”,都跟数字有关,却是前数字时代的故事。
三八理发室跟现在港片里拿来骂人的那种三八一点也不沾边,它是真诚地三八着:打我记事开始,里面的理发员就是清一色的女子,穿洁净的工作服,送上来的毛巾永远蒸出香喷喷的热气,我被按着头让电推子啃后脖颈的滋味痒酥酥的,店堂里此起彼伏嗡嗡着吹风机的声音,让人昏昏欲睡。我家那时就住这理发室楼上,确切地说,是小学学校和这理发室分享小城里的一套旧式财主宅院,常常是,理发室大锅炉的水开了,她们自个儿不知道,几个老师的孩子却趴在楼上走廊的木栏杆上齐声高喊“三八理发室的水涨了”,一直要喊到她们应声。
三八理发室并非女生宿舍男客勿进。老妈自己烫头,也带我吹头的时候,常能看见些叔叔伯伯躺在店里很专业的皮面铁帮理发椅上,被理发员阿姨用带保龄球瓶底形木柄的白毛刷招呼得满腮帮子都是白花花的肥皂沫,乖乖等着人家动剃刀。在野外修路架桥的老爸难得回来,胡子拉碴地进一趟理发室,出来就变个齐整干净的俊小伙。
小孩不知大人头上那点事有多重要。初中时,女同学们都不让穿奇装异服,只有小玲平安无事地长年烫着短鬈毛,穿着喇叭裤。N年以后才知道,小玲她妈当年就在三八理发室上班。想想我那严厉的女班主任,可是发型无小事的哦。
桂林的七三理发店,据说得名于毛泽东发表在某年七月三号的一个指示,那指示是制止“武斗”的。我刚到桂林时,这店还没散,还在市中心,但已经有点江河日下、难以为继的意思,收费不高,做的发型也中规中矩,洋不起来。很快,我跟城里的熟女一样,在其他时髦的店里有了长年认定的发型师,他们多半操着生熟不同的粤地口音,取的店名么,不是“大香港”,就是“小九龙”。
这一阵,我爸在桂林住着什么都好,就是找不着合心的理发店。他说了,发廊就是发廊,装修再漂亮,他也不进去,他认的就是那把哪怕皮子破了个角,里面也能抽出棕毛来的专业理发椅,理发师傅可以不论男女,但一定要不止懂理发,还懂修面,不糊弄人。
那天我穿着出门礼鞋随老爸从七三原址阳桥一带一路找到桂剧院的后巷里,脚尖悄悄磨起了泡,总算找到一家自号“七三顾师傅”的小店。看他心满意足躺在那儿享受传统理发全套把式,我坐在一边想,俺老爸什么时候出落成个老派绅士了,在乎我出门的淑女模样,还把头上的事,坚持成了一种信仰。●
我的专属发型师
说真的,我一直不相信他是广州仔,我只在私下里认为,他来自广东。
他在桂林的时间不会比我短,小二十年是起码的。他跟本地顾客能说桂林话,虽然带着他家乡的口音,但本地人好像还就好他这一口,因为粤地的风尚在本地很吃香。他跟他搭档的伙伴说粤语,是不是正宗广州话,我有所怀疑,但也没法识别。
他叫阿贤,我的专属发型师。这个专属不是谁派给我的,是我和他共同用岁月打熬出来的,我用我的信任,他用他的手艺,我的信任中偶有用到过坚持,他的手艺则不断翻新,但并不出奇。就这样,我跟他没有任何约定,只是凭着默契,把这种专属关系维系了十余年。到底是十几年,我记不清了,也有可能是十年,反正就是从某一天开始,我忽然决定把自己头上的事全部交由他来打理,没人发出口令,也没有任何仪式,我们的关系从那个时间点延伸出来,不知不觉,居然就超过了一些人婚姻的寿命,可是一回头,却找不到开始的纪念日。
这实在是一种没有任何负担的关系。他从不推销美发用品,也不会让他的洗头小妹向客人兜售什么月卡、年卡。从始至终,他不主张我烫发,哪怕在烫发很流行、很赚钱的年份里。他说我的发丝细、发质柔,不烫有很好的光泽度,烫了发质就伤了,而且人还老气。有一阵流行蘑菇头,我到他那儿试着提过几次申请,他拒不帮我剪,说我的脸型适合下发略尖,圆了就不好看了。又有一阵流行爆炸头,他连小爆炸都不让我尝试,最后被我吵烦了,宁可只赚十块钱帮我做“一次烫”,就是洗过就变直的一次性烫发,也不肯收我眼巴巴想送上去的几百大元,做个“有毒”发型。没错,他说那发型配别人也许合适,配我就成了毒药,实在有害于他所强调的“气质”。
事实证明他每次说的都是对的,他简直成了我头上的主宰。因为有了阿贤,我蓄发的过程变得前所未有地从容——在短发开始一点点留长的过程里,每个月找他修一次头发,每次他都修出在那个长度上适可而止的小碎。直至有一天,我波澜不惊、循序渐进的发型引起了挑剔女伴的注意,她对我说:“你现在的发型,是你梳过的所有发型中最适合你的。”是呵,在喧嚣嘈杂的世间,我跟我的发型互相找到,它就已经不只是发型,而变成了某种冲淡的生活方式。我开始相信,发型也是一种软雕塑,要经过多次打造才能成型,要是这人剪一下,那人剪一下,就永远不可能完成一件作品。我很享受这样一种平静,走在闹市的人流里,再也不用操心、烦恼,我是烫发呢,还是不烫?是留长呢,还是剪短?虽然是些世俗琐碎的问题,却常常很让人牵肠挂肚。我对阿贤的依赖达到这种程度:他要是忙着,换别人来为我吹头,我会觉得吹出来的头都是方的。
我刚到桂林的那几年,桂林妹流行嫁广州发型师,几乎每一家广东仔开的发廊都门庭若市,像我这样初来乍到的生客,甚至有点不得要领似的挤不进去。后来听说,有个妹仔嫁给了阿贤的伙伴之一阿明,阿明带她去了美国。阿明在美国干的营生还是发廊,专给唐人街的华人做头发,几年以后回来探访,小两口坐在一间休闲餐吧里吃饭,碰巧在我和朋友邻桌。他们默默地吃,除了身边多了个孩子,没有任何高潮迹象,甚至还少了些许出国前有过的聒噪和热闹。
阿贤没出国,他觉得国外的钱也不是那么好挣,就一直在桂林待着,不知不觉就过完青春期步入了中年。他娶的桂林妹先是赌钱,后是吸毒,最后扔下个孩子长年住进了戒毒所。所以,阿贤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女孩子还是要有工作,没工作就会打牌,一打牌就会赌钱,输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十几年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说过一句话,当时我不以为意,以为那是他对顾客的殷勤所致,一来二去,发现他的赞美是真心的,他说:“你那么年轻就那么能干,真厉害!”他对小城中像我这样的职业女性好像接触不多,我因而在他那儿赢得了少有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