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穿越大清之我是乞丐

一起来逛御花园 作者:西小洛 著


我从放古董的宝库出来,正好遇到了好几天没见到的和轩墨,他的身旁还站着一个绝色美女。一见到我,和轩墨就微笑着朝我招了招手。我也不知道自己中了哪门子邪,立马屁颠屁颠地朝春风满面的和轩墨奔了过去。

“洪公子,伤可好些了?这位是踏雪姑娘,她父亲与我是忘年交,今天得闲来逍遥居逛逛。洪公子若不介意的话,待会儿跟我们一起吃饭吧,正好人多热闹些,踏雪也不用拘谨。”和轩墨指着大美女朝我说道,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吃饭?

“好啊!”我也不客气,立马把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大眼睛还不时地偷瞄那个叫“踏雪”的美女。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脑子里蓦地冒出这么一段话来。

呃,这不是红楼梦里的林妹妹吗?那谁是宝玉哥哥?不会是和轩墨吧?

我瞅了瞅儒雅万分的和轩墨,又瞥了瞥那面带娇羞的踏雪,除了般配还是般配,我突然有了一种危机感。

和轩墨到底从哪里捡到这个大美女的?难不成这踏雪也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呸!我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美女那么瘦小,掉下来肯定会摔烂的。哪像我,皮糙肉厚,掉下来不但没事,还活蹦乱跳的。

不过,她这副天生的柔弱相,我还真不喜欢!

“洪公子好!踏雪第一次来逍遥居,还请多多关照!”

估计被我火辣辣的眼神看得不好意思了,踏雪美女欠了欠身,朝我说道,脸有点红。

被那娇滴滴的声音刺激得全身酥麻,我抖了抖鸡皮疙瘩,还是很有礼貌地朝大美女伸出手自我介绍道:“我叫洪小七,性别男,爱好女。”

我笑得格外灿烂,不过对面大美女的脸色却难看了起来,咧嘴僵硬地笑着,就是不敢握住我的手,敢情我就是一个脸上写着“流氓”两个字的色狼。

“咳咳!”一旁的和轩墨尴尬地咳了两下,扇子一收,面不改色地微笑着,“洪公子一向喜欢开玩笑,请踏雪姑娘不要见怪。时候不早了,我们去前厅用午膳吧!”

谁吃饱了没事干,跟你开玩笑?我跟你很熟吗?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开玩笑?

哼!

我鼓着腮帮子朝前面和轩墨和踏雪的背影翻白眼,但看在美食的面子上,我还是乐滋滋地跟了上去。

住这儿这么久,我还是第一次跟和轩墨这个大帅哥一起吃饭,赫然感觉“癞蛤蟆”与“天鹅”的距离拉近了一些。最起码“天鹅”不再吃独食,愿意分给我这只“癞蛤蟆”吃点。

呸呸!谁是“癞蛤蟆”?我才不是“癞蛤蟆”!都是被青山误导啦!

帅哥有怪癖,美女也有。

和轩墨自恋,把自己的画像装裱起来。而踏雪就喜欢养宠物,让宠物与人同桌吃饭。

我瞪着和我抢花生米吃的蜥蜴,全身的细胞都在颤抖着。这爱好真变态,养宠物就养啊,小猫小狗都可以,为什么偏偏要养这么恶心的蜥蜴?

我端着碗,愣愣地望着手边吃得津津有味的蜥蜴,心里一阵翻涌,再好的胃口也没了。

“墨哥哥,这就是你以前送我的那只蜥蜴生的第八个小宝宝,叫小八,你看它多可爱。”踏雪一脸兴奋地摸着蜥蜴的小脑门,朝着喝汤的和轩墨笑道。

我的鸡皮疙瘩又是一阵颤抖。神啊!这恶心的家伙叫小八,跟我小七有多大区别?

我望着伸着脑袋专心看我的蜥蜴,有种“欲语泪先流”的悲哀感。

看吧!连这小家伙都知道我俩的名字像了。

再看,再看,再看我就戳破你的脑袋!

我皱着眉头朝那蜥蜴使眼色,突然听到踏雪叫我。

“洪公子是家里的第七个儿子吗?所以才叫小七吗?”

我当即狠狠地握住了手中的筷子,抬起头瞪向了笑得一脸天真的踏雪,嘴角剧烈地抽动着。

“我又不是蜥蜴,干吗按照排行取名字?”

我几乎抓狂了,强忍着怒气朝着踏雪说道。

话音刚落,踏雪的眼睛就湿润了,无辜地望着我。忙着喝甲鱼汤的和轩墨当即呛了出来,嘴里的汤恰好喷了坐在他对面的我一脸。

“不好意思,我一时大意,对不起啊!”我的小脸上悲惨地淌着汤,和轩墨轻咳着从怀里抽出一条手帕,一边向我道歉,一边伸手给我擦脸。

“对不起”有用的话,还要县太爷干吗?

我愤愤地从和轩墨手里一把抢过手帕,撇着嘴自己擦了起来。斜眼瞪了和轩墨一眼,那家伙哪有一点抱歉的样子!瞧那笑容,别提有多得意了。

这家伙一定是故意的,就因为我对踏雪说话的语气重了点,他就用甲鱼汤喷我,不带这样的。

一旁的踏雪满脸同情地望着我,手里还抱着她的蜥蜴。

我用力地擦完脸,将手帕朝和轩墨的手里一塞,无视他厌恶的表情,拿起筷子迅速扒饭。

没错,长眼睛的人都知道和轩墨这家伙有洁癖,我就是故意把脏手帕给他的,反正上面的东西也是从他嘴里喷出来的。

和轩墨没说话,只是微笑着将手帕往地上一抖,假装不小心掉下去的样子,然后摆出个怅然的表情来。

不过接下来和轩墨再也没动筷子,手一直搁在一边,直到青山把水盆端过来洗手。

踏雪一直忙着喂她的蜥蜴,自己没吃什么东西,所以,餐桌上就只剩下我和一个小畜生在动嘴巴。

被那只小蜥蜴沾过的菜,我一个都没碰,和轩墨也只喝了一点点甲鱼汤,显然他也不想和蜥蜴同食,只是碍于面子,不好说出来罢了。

荤菜里就这个甲鱼汤没被蜥蜴糟蹋,我正打算舀一点喝喝,踏雪的手就先我一步,将整盆甲鱼汤端了过去,放到她家小八面前。

“小八乖乖,别吃蔬菜了,喝点汤补补!”踏雪舀了一勺子甲鱼汤放到忙着吞咽蔬菜的蜥蜴面前。

我一肚子的火,简直是暴殄天物啊!她这蜥蜴到底是什么品种,怎么什么都吃?也不怕消化不良啊!肯定是基因突变了吧!

我将筷子攥得咯吱响,牙齿紧咬着,却突然发现和轩墨正从容地望着我。

于是我立马低下了头,装出一副大度的样子,眼泪汪汪地咬着我面前唯一没被“毒害”的白豆腐。

苍天哪!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待在房间里,等青山端饭给我呢!虽然菜没有现在这么多,但好歹还荤素俱全呢,总比在这儿吃白豆腐强吧!

我愤懑地扒了几口饭,突然听到踏雪尖利的哭叫声。我抬起头,就看到了惊慌哭泣的踏雪,还有平躺在桌上口吐白沫的小八。

“墨哥哥,小八吃得好好的,突然就不动了。呜呜,墨哥哥,小八这是怎么了?是不是中毒了,有人在菜里下了毒吗?呜呜,墨哥哥,你一定要救救小八啊!”

踏雪哭得梨花带雨,和轩墨看着桌上死尸样的蜥蜴,微微蹙起了好看的眉头。

下毒?我心里咯噔一下,立马将嘴里的豆腐吐了出来。

呸呸!别搞到最后我跟这蜥蜴一样中毒了!

我吐了个干净,抬头正对上和轩墨戏谑的目光。

“呵呵!吃多了,噎着了!”我干笑着解释,和轩墨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菜里不会有毒,每道菜都是青山用银针试过后再端上来的。”和轩墨朝哭个不停的踏雪说道,深邃的眸子却望着我。

我扭过头,翻了一个白眼。

“那小八为什么会这样?墨哥哥,你得救救小八啊!”踏雪急了,拉着和轩墨的衣袖哭着说道。

和轩墨的眉头紧锁,表情有点不耐烦。

我瞥了一眼蜥蜴周边乱七八糟的食物,扑哧一声笑了,这大美女果然只长个子不长脑子,一点常识都没有。

不过这也不能怪她,毕竟不是谁都像我这么博学的!嘿嘿!

“那四脚东西不过是食物中毒了,死不了!”清了清喉咙,我开口说道。

两道目光齐齐朝我射了过来。

“那四脚怪物刚才吃了苋菜,你又喂它喝甲鱼汤……”

“小八不是怪物!”

我还没说完,踏雪就涨红着脸歇斯底里地朝我怒吼了起来。

我无力地翻了一个白眼,朝着踏雪摊了摊手:“你到底还要不要救你家小八啊?想救的话就听我把话说完,行不?”

踏雪顿时噤声了,只是有点不甘心地撅着嘴瞪着我。

我不看她,拿起一根筷子,翻动着桌上半死不活的蜥蜴。

“俗话说得好,东西不能乱吃。有些食物会相克,比如螃蟹和柿子一起吃就会腹泻,墨鱼和茄子一起吃会损肠胃。你刚才给这四脚小八既喂了苋菜又喂了甲鱼,根据食物相克原理,这两样东西一起吃就会食物中毒,这是基本常识,等你们社会进步个若干年后,就会有人教你们了。”

我得意地扫了一眼惊愕的踏雪,然后朝自始至终保持着招牌微笑的和轩墨眨了眨大眼睛。

和轩墨彻底无视我的小动作,只是脸上的笑容越来越高深莫测。

“那你知道怎么救小八吗?洪公子,你一定要救救小八啊!”

前一秒还瞪着我的踏雪,此刻却拉着我的手臂,可怜巴巴地哀求着。

哎哟,我又不是男的,你朝我抛媚眼也没用啊!

可谁叫我洪小七是菩萨心肠呢,看那只蜥蜴口吐白沫躺了也有大半天了,看它那么可怜,我还是出手吧。

我两手各拿一根筷子,把那只丑得要死的小八夹了起来,走到和轩墨刚刚用来洗手的水盆边,二话不说就将蜥蜴丢进了水里。

“洪公子,你这是做什么?你要淹死小八吗?”踏雪又尖叫了,这丫头就不能安静点吗?

“我在帮它洗胃,用水稀释它体内两种食物经过化学反应产生的有害物质。说了你也不懂,你帮我抓住它,按它的肚子,把水压出来。”我将肚子被水胀得圆鼓鼓的小八从水里夹了出来,朝着踏雪说道。

按我教的方法,踏雪小心翼翼地按着小八的腹部,终于让它吐出来好几口水。

“醒了!醒了!小八醒了!”踏雪一阵惊喜,抱着刚缓过来的蜥蜴又哭又笑。

我瞟了她一眼,然后坐在一旁悠闲地喝着茶,此时和轩墨磁性十足的声音朝我飘来。

“听洪公子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敢问洪公子家在何处?第一次见洪公子时,看你满面风尘,疲惫至极,想必是远道而来的吧?”

噗!

我被吓得一口茶全都喷了出来。

光顾着表现忘了收敛,这会儿和轩墨怀疑我了!不行,在我找到穿越回去的方法之前,我可不能被他踢出去啊!

“洪公子不是京城人?我今天在街上看到和大人正在悬赏捉拿到他仓库作乱的不法分子,领头的好像也姓洪,叫什么洪七公的,就跟洪公子差一个字!现在看看,洪公子跟那案犯还真有点像呢!不过那人穿得跟乞丐似的,可没洪公子这般有气质。”听和轩墨一说,一旁忙着安抚她家小八的踏雪也凑了过来,惊讶地望着我说道。

我一阵头疼,这踏雪是不是跟我八字相克啊?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完蛋了,和珅通缉我,踏雪看到了告示,那和轩墨一定也看到了。虽然踏雪认不出我,但和轩墨一定知道被悬赏的人是我,因为我第一次见他时恰恰穿的就是踏雪嘴里的“乞丐装”啊!

他肯定知道了,不然也不会突然问我是哪里人啦!

我低着头偷偷瞥了一眼站在一旁依旧笑得很温和的和轩墨,正好对上他射过来的深邃目光。我的头皮一阵发麻,头低得更厉害了。

眼看我就要被逼得摊牌了,突然看到青山端着水要出去。

我灵光一闪,假装脚崴了一下,整个人撞到了青山身上。青山的手一抖,手中的水盆正好像锅盖似的盖在了我的头上。看着浑身湿透的自己,我心里那叫一个乐啊!

“呵呵,真不好意思,我衣服湿了,得先回房换一下,你们先聊啊!”我僵硬地笑着就要逃走,却被和轩墨盯得全身颤抖起来。

“青山实在是太不当心了,害得洪公子这么狼狈。衣服湿了容易着凉,和某就不送你了!”和轩墨笑得跟狐狸似的,我慌忙冲出了门,逃得那叫一个快啊!

身后还传来他嘲讽的轻笑声:“洪公子,走慢点,可别又撞到人了!”

这家伙摆明就是故意的。我握紧拳头,就是不回头。

出来混的人,脸皮不厚怎么行!

事实证明,和轩墨这家伙绝对是一个奸诈的人,一句话就可以让人提心吊胆老半天。

一离开和轩墨的视线,我就捂着胸口拼命喘气。

和珅满大街通缉我,和轩墨知道我是通缉犯,却没有赶我走,说明他心里还有别的打算。

现在最让我担心的不是和轩墨这关,而是我那群“丐帮”弟兄。和珅能画出我的画像,一定是有人被抓了,描述了我的长相。看来我非得回破庙看看不可了。

再说了,大家相识一场,要是他们出事了,我却躲在这里享福,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不过我身上除了从现代带过来的玉佩外,就没有其他东西了,总不能空着手去破庙看大家啊!

那块玉佩我后来鉴定了一下,是块真玉,品相不错,历史也很悠久了,应该是上古宝物,能卖个好价钱。但是我又犹豫了,也许这莫名其妙的穿越跟这块玉佩有关,不然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我早不穿越晚不穿越,一拿到这块玉佩就穿越了!所以这玉佩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卖掉。我得随身带着它,说不定哪天就能穿回现代去。

反正出门没钱是不行的,思来想去,我决定还是向和轩墨借一点。

当然这借的方法有点怪,那就是我不借钱,只借古董——还是偷偷地借。

和轩墨这个人的心思太难捉摸,我总觉得他的笑容背后藏着深深的心机。要是我贸然跟他借钱去看兄弟们,而他趁机向和珅告密,把大家都抓去了,那就完了。所以,我还是决定不告诉和轩墨,先拿他几件小古董,偷偷溜出去。

自从那次一起吃饭后,又好几天没见到和轩墨了。听青山说他出去办事了。那个踏雪也走了,带着她的小八回家去了。

天助我也啊!现在唯一的阻碍就是青山这个死心眼了。

自从上次摊牌后,这家伙就一天到晚盯着我的举动。我一有什么不合规矩的,他立马就像老妈子一样不停地对我唠叨。

为了解除他的戒心,我这几天特别安分,整天窝在房里养精蓄锐,没事去厨房弄点吃的,还不时跟厨师大叔聊几句。

比如——

“青山大哥好像很喜欢吃海带丝,上次他还跟我提起大叔你的手艺好呢!”

“青山大哥上街吃了碗猪血汤,说好吃得不得了,一直跟我说要是府里能做就好了。这几天我看他心情不怎么好,大叔,你给他做点好吃的,缓解一下他的心情吧!”

……

在我有意无意的暗示下,这天中午,厨房里的李大叔果然做了海带丝和猪血汤给青山送过去。

神经大条的青山想都没想就吃了个精光,结果一整天下来,他的脸都因为便秘憋成了猪肝色,一进茅房没有半个时辰出不来。

没错,又是食物相克的原理,猪血和海带一起吃会便秘,而且又试不出毒来。

看到青山可怜巴巴的样子,我礼貌性地探望了一次,然后便在他蹲茅房的时候大摇大摆地跨出了逍遥居。

倒霉的时候连喝水都塞牙。

从逍遥居出来,我刚绕到街上,还没走几步,两把明晃晃的大刀便横在了我的脖子上。

“不许动,抢劫,把身上值钱的都给我掏出来!”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哥扯着嗓子朝我吼道,另一个独眼的大哥用力地抓着我。

我本来想学电视里那些有骨气的人物,头高傲地一扬,不屑地来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可是我那两条小细腿却不由自主地哆嗦了起来。我一边感慨古代的治安太差,一边颤巍巍地抱住装满古董的包裹。

给还是不给,这是个问题。

正当我考虑着给古董还是给命时,手上一空,那两个强盗大哥一把抓过我的包裹撒腿就跑。

“不好啦!抢劫啦!”

我一激动,撒开小腿,一边喊一边急急地朝那两人追去。

人家毕竟是专业的,我追了大半条街还是没追到。眼看着我千辛万苦从和轩墨的藏宝阁里偷拿出来的古董,就要彻底跟我说拜拜了,我顿时捶胸顿足,想死的心都有了。

突然,两个耀眼的身影从天而降。电光石火间,几个快动作,那两个虎背熊腰的强盗大哥就被人打倒在地,四脚朝天,口吐白沫,就跟踏雪家食物中毒的小八一个德行。

看到我的古董被救了下来,我立马对见义勇为的两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再看到那两个人都面如冠玉、目若朗星,我的敬意就更加如绵绵江水滔滔不绝了。

这两个绝色的帅哥年纪都不大,穿着打扮看上去很像富家公子。

一个长着一张明显的娃娃脸,五官精致,肌肤胜雪,笑起来还露着小虎牙外加超可爱的小酒窝。

另一个面容清冷,五官俊朗,却长着一双魅惑的桃花眼。如果说和轩墨是妖中带冷的话,那么这人就是冷中带妖。一句话,都是人间极品。

被打倒在地的强盗大哥虽为人不厚道,但锲而不舍的精神实在让人钦佩,一次又一次地被打倒后爬起,爬起再被打倒。

打斗场面一片混乱。我只看到我的包裹在空中飞啊飞,看得我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突然,我那花包裹朝我这边飞了过来。我正要伸出手去接,哪知道那个打得热血沸腾的“娃娃脸”飞起一脚,正好踢在了我的包裹上。我顿时听到了瓷器碎裂的声音和我那小心脏崩裂的响声。

不带这样的啊!

我泪流满面地朝躺在地上惨不忍睹的布包扑过去,望着唐朝花瓶的碎片,眼睛霎时充血,目光凶狠地朝已经结束打斗、正在整理衣服的娃娃脸帅哥瞪了过去。

碎的不仅仅是古董,还有我一颗期盼的心啊!

呜呜!还我古董!还我钱啊!

我恨不得冲上前去,捏着他的娃娃脸,叫他吐出金币来。

正在这时,一个好听的声音惊讶地响起:“快看,这布包里有先帝遗失的墨宝。”

先帝?

完了,和轩墨家买什么不好,偏偏买了皇家丢失的东西?这两人想必是皇家的人吧!不然也不会这么识货啊!不行,我得快点走,不然他们追究起来我就完蛋了!

那帅哥还在疑惑,我三下五除二地收拾好东西,朝天一指,大呼道:“看,飞机!”

两个大帅哥齐齐地仰着脑袋朝天上望去,借此机会,我抱着包裹立马开溜了。

唉,一个在现代价值几千万的小花瓶就这么碎了,我心疼得不得了。不过还好,我为了方便携带,挑的几样古董都很小。除了花瓶是易碎品外,其他像经文、袖珍字画什么的都没坏。

不过,花瓶已经碎了,我到时候就算有钱了,也没办法还给和轩墨了。现在我只希望那家伙不会发现古董少了。

他的藏宝阁里有几百件古董,少了几件小的应该不会发现吧!

我自我安慰道,收拾好东西就开始沿街寻找当铺。路上正好看到一家字画店,于是我将那些字画和经文都做了仿制品,打算回去以假乱真。来到当铺,掌柜见我年纪小,就想骗我。

没门!我从小跟着我家老爷子,眼睛刚睁开就学着看古董,行情能不知道吗?

我几句话就把掌柜惊醒了,掌柜看到我是行内人,也不好再骗我,两个人一加一减,成交。我拿着几十万两的银票容光焕发地走出了当铺,向着刚穿越过来时的那个破庙走去。

我一路逛着,转眼手上、身上就挂满了东西,赫然有一种回家探亲的感觉。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有点想现代的家了。老妈还没看到我的荣誉证书呢,我还没听到老妈的称赞呢,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穿越过来了!

逛了一路,我也看到了不少踏雪所说的通缉画像。

我有点庆幸穿越过来的时候被炸弹轰了一下,导致脸上黑黢黢的,不仔细看还真认不出是我。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决定从破庙回来后,换上女装保险点。毕竟这画像上的我看上去跟男的无异,而我现在也正穿着一身男装。

想着想着,我就来到了破庙,可是那些难民全都走光了。一时间,我不知道他们是自己离开了还是被抓了。

我正疑惑着,就看到前面有很多乞丐聚集,赶紧碰运气地跑去瞎问一番,希望能找到我带领的那帮人。

说了无数遍“不要迷恋哥”的暗号后,终于有个穿着破烂的小孩回了我一句“哥只是个传说”,然后认真地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便带着我七弯八拐地来到了一条阴暗的胡同里。

胡同里全是旧屋子,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有几个人在忙活着。一见到我,大家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所有人都丢下了手中的东西,激动地朝我奔了过来。

“是七爷吧?你没被抓可真是太好了!”一个瘦骨嶙峋的大叔两眼放光,惊叫道。

我仔细一看,才认出是那个躺在我身旁抠弄脚趾的大叔。果然是人靠衣装,换了件干净的衣服,我都差点认不出来了。

“我们大家都担心你被和珅抓了呢!来,七爷,进屋说话!”

然后我就被一大群人簇拥着进了屋。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我的思路渐渐地清晰了起来。

果然,没有不流血的革命。那次抢劫粮食逃跑时,有几个人体力不支,被和珅的人抓住了。经过严刑拷打,他们终于受不了惨烈的折磨,将我供了出来。和珅让人画了我的画像,满城通缉。

因为这几天我一直待在逍遥居,没有跟其他人联系,大家都以为我被抓了,心里着急但又不知道能做什么。他们只好一天到晚关注着衙门那边的消息,看看有没有人去领赏金。

没想到我今天主动来找他们了,让他们激动不已。

和珅因为粮食被抢,大发雷霆,对我的悬赏金都已经高达十万两了。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对我虎视眈眈呢!为了不连累大家,我把身上的钱和买的东西都给了他们,然后叫大家尽早整理好东西离开京城。

在胡同里耽搁了一会儿,吃了个便饭,我就向一个大姐姐借了一套衣服,并且叫人帮我梳了一个古代女子的发髻。

大家见到女孩子打扮的我,惊愕了许久,但谁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不停地嘱咐我小心。

虽然跟那帮淳朴的人不熟,但我还是很珍惜这份情谊的。

我洪小七在人生最落魄的时候遇到了这群人,过了从未有过的饥寒交迫的一天。我们曾一起为口粮奋斗过,一起逃亡过。即使时间不长,但这是我在古代的第一份记忆,所以,我会永远想念他们的。

从胡同出来,我发现我根本没地方可去——除了回和轩墨的逍遥居。

和轩墨那么有钱,应该不会为了那区区十万两就干出卖朋友的事吧?虽然,我也不知道和轩墨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算了,先溜回去再说。现在是非常时期,和珅的犬牙满街都是,我在现代买的保险也没签到古代,随便乱跑实在是太危险了。

和轩墨不在家,我也不担心自己的女装会被他看见,而且我走的又是后门,应该不会有人发现的。

想到这儿,我的小腿跑得更快了。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和轩墨家的后门离我越来越近了,我激动地跑过去,突然后背感到一阵凉意,有什么冰冷的东西抵住了我。

“不要乱动!”一个虚弱而又清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僵硬地转过头去,一个穿黑衣的蒙面男子进入了我的视线,手中寒光逼人的匕首晃着了我的眼。

不会这么倒霉吧!早上被人用刀架着脖子劫财,现在换了女装又被劫了!天哪,长成我这样还能被劫色,我该感到荣幸还是悲哀呢?

黑衣人一手用刀抵着我,一手捂着自己的胸口,剧烈地喘息着,黑亮的眼眸死死地盯着我,隐隐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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