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FEBRUARY 贰月

一万口新鲜 作者:野象小姐 著


FEBRUARY 贰月

☼喜欢一个人千万不要主动追 ☼我今天很喜欢你,可我不保证明天 ☼如果可以,我也想当胆小的笨蛋 ☼原来喜欢人的第一感觉是自卑啊 ☼长大后不敢喝醉,因为没人背我回家 ☼那一瞬间我突然决定放弃喜欢了很久的你 ☼分手后,你会在炸鸡店等一个人多久? ☼我可能不会等你太久 ☼恋爱有什么可谈的!被爱的都是祖宗

喜欢一个人千万不要主动追

“喜欢一个人千万不要主动追,除非你没那么喜欢他。”

野象小姐

为什么不能主动追?因为你越急越追不到。

喜欢一个人,想站在山顶大声告诉全世界我喜欢他。这种放肆告白,很勇敢,很痛快。但如果不先弄懂对方的心意,爽了自己换来的却是长久的窝囊。真的不是吓唬你。

陈晓与陈妍希刚完婚,有记者采访陈晓,你是怎么告白的啊?他也不怕肉麻,大大方方地说:“你怎么那么好看呢?眼睛那么好看,鼻子那么好看,嘴巴那么好看,头发那么好看,额头那么好看,下巴也那么好看。”

好直男的告白,透着可爱。想起婚礼上著名的头纱吻,陈晓迫不及待地掀飞头纱,钻进去吻陈妍希,头纱轻轻落下来罩在两个人的头上。可是,假如陈妍希不喜欢陈晓,这段告白就是结实的骚扰。

为什么不能主动追?因为主动出击成功率低。

有个女性朋友被人一见钟情了。男生喜滋滋地捧着一大束玫瑰在街上大摇大摆,见了路人就吹口哨。在姑娘办公室窗外升起热气球,热情地朝围观的大妈大姐招手。知道姑娘喜欢吃蛋卷儿,秒了十箱寄去她家。

我去她家玩儿,正好见她蹲在物业中心发愁。她说:“我一个女的,这些箱子怎么弄回去啊?想扔掉!”我说那小伙子傻是有点傻,多好玩儿啊,不至于讨厌吧?明明一个月前她还用胳膊肘顶我说,快看,隔壁桌帅哥像不像黄宗泽?现在人家对她发动猛攻,她竟然给我摆出小鹿受惊的模样。

黄宗泽款你也敢皱眉头挑挑拣拣,死女人我们来谈谈人生好不?她说,一开始觉得他挺帅,现在觉得他是智障。他可能偶像剧看多了。

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不要追呢?

一旦用“追”,就充满目标感,想猴急地拥有某个人。“追”,要么苦情戏码、长年纠缠,要么暗戳戳地写日记、心酸酿成汤,要么陪伴左右时刻备胎,要么自我激励越挫越勇——全部都不是带主角光环的故事啊!

假如对方还没进入状态,分分钟就能被吓跑。心机一点的会仗爱行凶,接下来你就乖乖等着被长久地虐。

假如对方也对你有好感,你不分青红皂白地先说喜欢,就变成低位,不论对方条件如何,你都在“高攀”。

假如人家不喜欢你呢,那更惨了,一追入地狱。

条条皆下策啊。

不要追,先享受与对方相处的每一刻。打扮得漂漂亮亮,有事没事在对方跟前晃悠,不动声色地刷存在感,蜻蜓点水地表达关心。等对方有了感觉,再退后一步留一手。反反复复,总会有奇妙的事情发生。

其实最高境界,是与他自然而然地发生任何美好事情。不急着表达,不急着结束。喜欢电影《午夜邂逅》,“美国队长”自导自演的小成本电影。一对各怀心事的男女在午夜的纽约火车站相遇。女人丢了钱包,男人在车站吹小号,两个人就闲闲地轧马路。他没有好好跟前女友说过再见,几年来的心结导致他一直单身。女主鼓励他不妨去见一见。

等电梯时,她随口问道:“分手不顺利吗?”

他笑着说:“还有顺利的分手吗?”

大街上,车水马龙,男生叫停女主,指了指街边的电话亭说,你打个电话给十年前的自己。她说别这么幼稚啦。后来她还是打了。转头对他说,喏,该你了。他说,hey,你会遇见一个女孩,你需要她远远超过她需要你,原来你还有能力爱上其他人。

两个人用奇怪的方式了解着彼此心意。

凌晨经过一个塔罗牌算命店。老板很老,出来扔垃圾。老头说:“第一次在毕业舞会上遇见我老婆,我就知道我完蛋了。我们一生有很多曲折,但每次回忆起她穿过舞池向我走来,我还是选择爱她。”

他还说:“感情总会有曲折,你要做的就是——选择那个你想要一起经历曲折的人。”

电影尾声处两个人坐在清晨洒满阳光的车里,相视一笑。谁也没开口说喜欢,像是害怕破坏什么。女主在回家的大巴上正沮丧,从口袋摸出一张废弃的问卷纸,男主的笔迹,写着“翻过来”。最后的一幕是女主捂着嘴笑了。没有揭晓写着什么。电影结束。

也许是电话号码,也许是see you later.

其实呢,风轻云淡最容易滋生爱。

只要某个瞬间你我感到自在舒展。

得到一个人太简单,享受一个人才愉快。

我今天很喜欢你,可我不保证明天

“我今天很喜欢你,可我不保证明天。”“我也是。”

野象小姐

好人就该跟好人在一起,世界和平,互相珍惜。

浑蛋就该跟浑蛋在一起,能量守恒,祸国殃民。

那么问题来了。情难自控,七情六欲,谁一定是好人,谁又一定是坏人呢?

有个朋友,一喝酒就会给她喜欢的男孩发信息、打电话。多则十几条,通话两小时。“你来不来看我”“什么时候来”“为什么呢”之类,不依不饶。我说,祖宗你该把人逼疯了吧。

对方要么第二天早上回,要么接到电话后耐心听着。我跟朋友说,你酒醒后是不是特懊恼?怪自己手欠,怕打扰他,被他厌烦;又有些生气,他当下为什么不哄自己?

反反复复,好无望啊。朋友说,还好他不松口,不说喜欢我,不说不喜欢我,不然我可能会做更蠢的事。

我说,还不够蠢啊。

人的潇洒也分真假。

假洒脱的人爱撂狠话,是爱情中的弱者。他们挂在嘴边的话看起来非常唬人。比如,不稀罕遇见真爱;比如,人潮人海,遇人不淑就换一个。

别嘴硬了,不论是火山迸发、星球毁灭、恐龙袭击还是外星人劫持,你渴望出场一万次的人脸永远是他啊。

还有些人,渴望被救赎。

“救赎”是一个我不喜欢的词,认命、悲观,使用泛滥。低谷期的人渴望出现一个人,坐在五彩云上,对着自己微笑。中年玛丽苏渴望出现一个人激活自己,寻找纯粹。

人生在世,你连自身都难保,谁又有能耐救赎你?你渴望的救赎,会不会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懒汉心态呢?

除非你相信爱情是靠谱的信仰。可它不是。一个人可以救赎你,也可以随时走掉啊。

有一部老电影叫《雌雄大盗》,另一个名字也利落,叫《我俩没有明天》。前天半夜,打开阳台门,风吹进客厅,蹲在地毯上又痴痴地看了一遍。电视机屏幕一闪一闪的光,很孤独,很应景。

电影讲了美国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邦妮与克莱德,结伙抢劫银行。一个是性感漂亮的餐厅女服务员,一个是打算偷邦妮母亲汽车的“江湖大盗”。经历了持左轮手枪抢劫、一家接一家的汽车旅馆、一辆又一辆的老爷车、汉堡与风沙、欲望与危险……最后死于警察的枪下。

电影有原型。根据美国历史上著名的雌雄大盗邦妮·派克和克莱德·巴罗的真实经历改编拍摄的。两人全身被射入一百五十多颗子弹。看过新闻照片,邦妮原型是个一米五几的小个子女孩,金发甜心。

当时报纸对他们的评价是:“They're young.They're in love.They rob banks.”(他们年轻,爱得无法无天,他们一起抢银行。

死前一切风平浪静。阳光洒在邦妮金色的头发上,她举着一个一丁点大的陶瓷娃娃,歪着头说:“克莱德你看,好可爱,还有亮晶晶的指甲。”

风和日丽,阳光下相视一笑,被枪打成筛子,浑身弹孔地下地狱。

在时代大背景下,他们用这种方式反抗不公。劫富济贫,反而成了大英雄。逃亡时穷人认出他们,给他们水喝。

两个人一拍即合,不必说我爱你。天翻地覆或者难逃一劫,潇洒或是狂妄,只要此刻两个人在车里笑着吃一个汉堡。这份爱值得一趟不要命的冒险。不需要承诺,不需要明天。也许两个人死前还在想,谢天谢地,你刚好是和我一样的浑蛋呢!

爱,有时候温柔。是《诺丁山》里,安娜站在扎克面前说“I am just a girl,standing in front of a boy,asking him to love her”的时候。

有时候难懂。是邦妮与克莱德,深爱却不屑厮守,最好的献礼是共赴地狱。

我以前纳闷,外国人那么密集地说爱,真的好吗?出门前“I love you”,睡前再一遍,日复一日。会不会跟“吃饭了没”“几点下班”一样失效?后来发现这是普遍的亚洲式顾虑。往往最甜最黏都是头发花白的外国夫妇,老头摸着歪头老太太说“I love you”。

喜欢一只小狗,就揉它鼓鼓茸茸的肚皮。喜欢一个杯子,会不停摩挲,吃饭、走路、看电视都握着它喝水。喜欢一个人,会不由自主地想挨着他坐。

所以,喜欢的话,越肉麻越好,不怕群嘲、不怕被误解。故事结局不会因为肉不肉麻而改变。它也许取决于今天天气好不好,早餐吃饱没,你的帽子和他的夹克撞颜色,以及绝不辜负爱的能力。

“爱情是一出抢劫过后的惊心动魄,而不是躲在黑暗角落里的坐地分赃。”人要活得有血有肉,爱得痛快酣畅。不代表谁要臣服谁,谁要捆绑谁。千万不要仗爱欺人。

“话说回来,爱得坦荡敞亮,不是人人都有天赋。”

如果可以,我也想当胆小的笨蛋

“我没有接受宠爱的能力,连想一想都觉得羞耻。”

野象小姐

特别羡慕零智商的胆小鬼女生,因为能收获这样的男朋友——

迷路的时候,男朋友会说:“站那儿别动,我来找你。”

看惊悚片,还没来得及尖叫他就急忙捂住了你的眼睛。

无聊翻他手机,看到备忘录,好多车牌号,原来每次打车他都把车牌号记下来怕你被拐卖。

命要多好才能当一个不谙世事、理直气壮的笨女生啊!有个朋友,外表冷冰,独立懂事,最怕给别人添麻烦。我们叫她“冰激凌小姐”。她叹气地说,当我吐槽那种女生“做作”“绿茶”,可能是出于嫉妒吧。因为我没有接受宠爱的能力,连想一想都觉得羞耻。

最近我们都刷了日剧《有喜欢的人》。女主是甜点师,在湘南海岸的日料餐厅打工。主厨黑脸君认为她动机不纯是来泡自己大哥的,因为大哥是富裕的餐厅主理人。于是他对女主各种嫌弃厌恶。

女主很努力,怀有做出一鸣惊人的甜点的梦想。第一次两人合作,一起筹备一个婚礼的餐点,两人通宵做仪式蛋糕和料理。高傲的黑脸君这才稍微瞧得上她一点儿。

女主在婚礼现场被抽中,必须在观众面前扮丑角、跳挖泥鳅舞。女主那时候是喜欢黑脸君的哥哥的,哥哥和哥哥前任都在,试想在这种情况下谁不想美美地扮仙女……吃瓜群众黑脸君见她卖力扮丑,莫名不爽。

女主觉得丢脸,演完躲去了天台的角落。黑脸君找到她,嘲笑:“我看你挖泥鳅比做甜点更有天赋啊,以后简历中可以写上这项技能。”

后来,带她坐船出海,去自己的秘密岛屿。落日余晖,礁石的轮廓都镀上了金边。黑脸君穿着白背心、人字拖,女主吹着海风满脸轻松。也许是因为她令人刮目相看的努力,也许是扮丑令人心疼,黑脸君破天荒地鼓励她,“今天的你,很帅气”。

冰激凌小姐说,好羡慕这样的女生,自己的努力能被人珍惜,陷入窘境能被解救。

不过,冰激凌小姐最近疑似脱单。喜欢她的男孩,人高马大,长手长脚,笨笨的。万圣节,他约她去鬼屋。他本人就像个木讷大南瓜。排队时拍拍胸膛:“别怕,有我在。”进去之后黑漆漆的,南瓜先生开路,回头嘱咐她小心一点。她说:“你别紧张啊,你走快一点啦。”

突如其来的长舌怪,满脸冒血“哇”的一声怪叫直抵南瓜先生的脸。他连滚带爬地反身抱住冰激凌小姐,脑袋钻进她的怀里。剧情反转,哭笑不得。

第二天他照样去她公司楼下的冰店等她,不觉丢脸。1米83的个子,叼着一勺冰激凌。他说,我有夜盲症,黑的地方看不见。

她说,那你干吗约我去鬼屋?

他说,我以为所有女生都害怕那种地方。你平时太能干了,我想被你需要。

我们都被她漫不经心的讲述甜哭了。

千篇一律的爱让人生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软肋。爱的意义取决于——你我对味。如果可以,我也想当胆小的笨女生,被喜欢的人摸头杀、捏脸杀,但生活擅长把胆小鬼逼成女金刚。我渴望一个杀妖降魔的勇士。话说回来,如果你身为男生实在很胆小、很白痴,那我也可以主动抱你的。

只要你也爱我。

原来喜欢人的第一感觉是自卑啊

“暗恋的滋味,尝过的人都说不好,说不好的又说值得。”

野象小姐

当你喜欢上一个人,就变得小心翼翼,对视一眼,妈呀,要我老命了!从此开启规模庞大的自我嫌弃之旅。刘海怎么刚好在他走来时变中分?!我太瘦啦,撑不起衣服!我眼睫毛太长看起来是不是很狐媚?……

爱让人家变诗人,让我变神经病。

《温暖的尸体》里,爱吐槽的萌僵尸觉得作为行尸走肉很烦人,不会讲话只能演内心戏,走路难看,但主要是“我已经死了”。爱上人类女孩后,莫名自卑。救了她,带她回自己家避风头。萌僵尸的家是一个废弃的机舱。怕她受惊过度,给她盖毯子,还知趣地去外边待着,“女孩这时候最需要静一静”(很会哦)。

这个僵尸注定与别人的命运不同。别的僵尸灰不溜秋,他居然穿红色帽衫,很俊美,犯规!习惯动作居然是耸肩,身为僵尸戏太多了吧?!

给人类女孩听私藏的英伦后摇唱片,提醒自己不要一直盯着她,那样很怪。她饿了,他去找新鲜罐头,还从私藏柜里拿出一瓶啤酒给她。

女孩惊吓过度总是逃跑添乱,被僵尸围困攻击,他一次一次地出手相救。嘴里呢喃最多的单词是“safe”“safe”,潜台词是别再搞事儿啦,一心要保护她。

教她学僵尸走路以骗过其他僵尸的法眼,看她扭曲的肢体,还不忘吐槽“你这样太过了啦”。哈哈,好耿直的汉子。

僵尸不需要睡觉。吃东西,听音乐,做梦,也不会有任何触觉。却因为遇见了她,喜欢她,想努力去感受爱和温暖。下雨的时候,因她的不告而别,他甚至感到了冷。

可是,爱需要很多很多的勇敢。

她走后,因为他太想她,冒着“被一枪爆头的危险”去了人类世界。笨拙地沿着墙根走路,跌跌撞撞地站在阳台下的花坛里,用低沉嗓音喊“Julia”。无助得让人心疼。

说回生活中的暗恋故事,结局却总不那么漂亮。

“他去年早些时候结婚了。”吹吹是个挺活泼的妹子,聊到暗恋,出奇地风轻云淡。当初她喜欢的男生喜欢麦迪、艾弗森,英文好,可以背下美国每个州的名字。两个人升学去了不同学校。有次市高中校际篮球决赛,自己班和喜欢的男生班对决。她假装问班里男生,“对方8号打得不错呀”。班里人说那是队长啊,技巧很多。

毕业之后两人工作搭边。好几次江湖告急,饭局上他打电话求救画图,她通宵熬夜给他做出来。

后来,他结婚,她去了。主持人问他,你最爱的人是谁?所有人在鼓掌,都很幸福。隔着人声鼎沸,她故意不听清他具体答了什么。也跟风更新了朋友圈祝福婚礼,“我们最后都会被爱打动”。

死也不说喜欢你,以为就可以永远不失去。

可是,假如我们一直是自卑的小蠢蛋,又哪里会有好事发生呢?

长大后不敢喝醉,因为没人背我回家

“世界太坏,而你不在。”

野象小姐

昨天下了一场大暴雨。没带伞,和R在雨里狂奔,她忽然回头说咋办,我好想我初恋。跑到便利店,买了两瓶酸奶等雨停。她说她高中那个初恋最爱在雨中打篮球。那时审美还停留在《流星花园》美男刘海上,觉得他的圆寸超土。

她对他说,冒雨打篮球,想耍帅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他说,冒雨打得爽,没人抢球场。

她说,拼命想感冒不就是为了让女生心疼你吗?

他说,那你心疼吗?

他是那种花言巧语,又莫名傻气,攻击力强劲的类型。后来,他跟她告白,她说你那么爱调戏女同学,我不稀罕。他说我以后专攻你。她就扑哧笑了。

他体能好,爆发力强,运动会短跑冠军。课间十分钟,她说想喝汽水,他就光速从五楼飞奔去小卖部。老师喊了起立,他站在门口满头大汗地喊“报告!”然后,在老师和全班同学的目光中,走到R桌前,把冒冷气儿的汽水放在她的桌上,再折回自己的座位。

怦然心动,大概就是蠢到想揍他又被他逗笑。羞耻又美妙。

高考考砸了,R人生第一次喝酒,两瓶啤酒就倒了。同学们起哄让他抱她起来,他没理,一屁股坐马路牙子上陪她。她大哭说我完蛋了,我只能跟你一起上烂大学了。他说太好了,我继续罩着你。

结果分数出来,她上了重点。两人还是分道扬镳。

R对我说,她最郁闷的就是他太优秀。还有,我其实装醉想让他抱我,结果他陪我坐了三个钟头。没法装醉我就装睡,心想总该乘人之危亲我一下吧,结果他背我回家,怕我妈误会还特地撇清说,几个同学一起送回来的,其他人在楼下。

“我记得那天晚上在出租车里,他犹豫很久,手背轻轻碰了一下我的脸,帮我把头发挂到耳后。那种温柔的触感,到现在都记得。我眼睛眯着,车从漆黑隧道出来,街上流光溢彩一直一直涌过来。

“我想这世界上再也没人像他那么宝贝我了。我这辈子竟然被人那样子珍惜过啊!”

R说,他一定也没想过,曾经挨一下怕摔、碰一下怕碎的心爱的女同学,如今能一人扛几十斤的摄影器材,开五十公里的车去海边取景拍摄。

那个傻瓜啊,走着走着就在一起,走着走着又不见了。

R说,现在我心越来越硬,听到人家讲情怀就想笑,相亲时脑子里啪啪开启“车什么牌子?房买在哪儿?”扫描仪。我变了吗?是大家都变了吧。多的是借着买醉去打发空虚寂寞的人,还有顶着千杯不醉的傲人头衔代表全公司去敬一桌客户,间隙跑到马桶抠喉吐,完了继续喝的姑娘。

我也是啊。在KTV马桶上坐着休息,失恋了找朋友撸串儿,跟心怀不轨的客户拼酒量。

长大后喝了数不清的酒。世界太坏,而你不在。我不敢喝醉,因为没人背我回家。

人不脑残枉少年。有的人那个时候简简单单遇上了,没当回事,许多年后再回头看,才发现我这种笨蛋此生只有这一次是被珍惜的。

一起骑过的自行车,生锈歪在楼道里。你能跑能跳,偶尔欺负我的笑脸在梦里晃啊晃啊。买早餐的面包店被铲平,与斗嘴的所有早晨一起消失。

我想放声恸哭,却不能改变什么。青春总和暴雨、篮球、感冒药、考试、拥抱有关。而初恋是一种最遥远又干净的存在,提醒你世界上除了苦情、套路、挣扎之外,你仍然拥有过最柔软的你。

雨停了。R把酸奶瓶扔进垃圾桶,回头对我说:“快走啊。”我没有问他俩当初为什么分手,为什么不能重聚。

在我们步履不停的生命中,初恋最好的结局永远是没有结局。

那一瞬间我突然决定放弃喜欢了很久的你

“他见到我皱了眉头。”

野象小姐

最近常常下雨,想到些难过的时刻。

之前很喜欢一个人,他也喜欢我,但我们没有在一起。

见的最后一面,是夜里11点多,我们喝了一点酒去路边打车。之前说了些很不愉快的话。站在路边,我想示好,说你亲我一下吧。他亲了我额头。我说你抱我一下。他犹豫三秒,抱了,分开,“抱了,现在又能怎样?”

我超级委屈,折身暴走。头顶霓虹灯,身边车流都好像开始扭曲起来在嘲笑我。他在后面大喊我的名字。

我头也不回地沿着深南大道走了十几分钟。当我缓和,第一万零一次妥协,想告诉他我原谅你了。

转头是空空的马路。

人家早打车离开了。

我一厢情愿地以为他会担心我,跟在后面。

突然不知道自己图什么。

那一瞬间,不是你伤害了我,不是我顿悟到什么正确的爱情观,而是我单方面决定我的爱只到这里。

我不想再对你好了。

喜欢一个人,别说什么“止损点”,简直就是自废武功、自废手足。

没尊严的时候,我们也不惧伤害。总是告诉自己,我可以再退让一点,再退让一点,只要他肯爱我。

不被珍惜的时候,期望落空的时候,寄希望于他总有一天能发现我的可爱与勤奋。

可是,“爱”需要勤奋吗?

其实不对的人,是有预兆的。

之前某个雨后傍晚,和他在山顶公园散步,我接电话落在他后面。在我前面10米的距离,他晃着我的长柄伞,在湿漉漉的树影下走。被墨绿笼罩,望着背影,这个人好像梦里来的。

最终会回到梦里去。

多想拥抱你,云水隔千里。

糟糕的预感也可能是因为自己太喜欢了。

但太喜欢原本就是危险。

哪一个瞬间,你突然决定放弃喜欢了很久的人?

他见到我,皱了眉头。

@宏宴

他说反正我哄过你了,回头别说我没哄。

@一只猫啊喵

《金刚狼》散场,他皱着眉说,你哭什么啊。

@∞

零点给他发生日快乐。他说别有下次了,我不习惯别人惦记我。

@天生机智难自弃

把自己遇到的一件件有趣的事情告诉她。换来的只是一个个“哦”。

@成睿博

穿高跟鞋跑着追他,他头都不回。

@YshemeY

我说请他吃饭。他说别浪费钱、浪费时间了,你留着自己吃饭吧。

@草莓味的小Cony

他家人知道我是听障,反应是晴天霹雳。

@哆啦尊比

微博私信里变成只读不回。

@小奶姑娘

当然了,不是每一种放弃都得那么刻骨铭心,

也有非常肤浅的理由。

因为爱与不爱,都是我的事。

他打完球衣服的汗臭味很难闻。我就不喜欢了。

@Max

有一次接吻很投入,他打了个嗝……味儿呛到我,然后分手。

@的

一个局上,他第一次见我初中同学。

女生自己点了一支烟吸一口递到他嘴边……

他没半点犹豫地张嘴把烟叼过来。

@J-helianthus

有天吵架,他突然来句哪次吃饭我没出钱。

我当时就愣了,很多时候都是AA。

他一个大男人把自己那份看那么重。

@grape

多年未见,他说“现在的女生怎么都是向钱看”。

那一刻不仅是放弃喜欢,

还意识到他需要知识改变眼界。

@陆嘉森

和他去吃饭。

那天没打扮,他说跟你说了和我出去化个妆、穿漂亮点儿。

结果吃饭时,房间暖气足,他脱掉上衣,我看见白色衬衣上好大几滴油。

后来他再约我出去,我就拒绝。

我没好好化妆,没穿得特别漂亮,

可是我至少能保证我白色衬衣上一点脏东西都没有。

而你呢?(白眼

@十万嬉皮

当我对另一个人心动的瞬间。

@gigi

爱上一个人就是赋予他特权。

占有我时间的特权。

随便使唤我的特权。

迟到了我不生气的特权。

我喜欢一个歌手、爱吃花椰菜、想去超冷的南极,可是他说不喜欢,我就立刻附和……这种轻易令我失去自我的特权。

可是,他知道自己手握百万被爱的额度吗?

有因为领取了VIP卡而感到骄傲与珍惜吗?

好的爱情是不会让人受苦的。是两个人都愉快,彼此互相看见,互相欣赏,吵架后也该抱一抱,不论谁喜欢谁多一点都能感到珍惜。

干吗作践自己?

宣布一下,我决定收回喜欢,放过自己,去爱一个比你可爱的人。

因为我值得。

分手后,你会在炸鸡店等一个人多久?

“说得好像等了就能回来似的。”

野象小姐

前阵子看了则新闻,在成都火车站的肯德基餐厅,一个26岁的女孩,在那里待了一个星期。店员说,餐厅是24小时营业,3天后才注意到她。店员关心地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我还好,只是需要时间思考,然后又要了一份大薯条和鸡翅。

和男友分手后,女孩吃了一个星期的炸鸡。

“我一个人感到难过,就走到这里了。没有打算长期住这里,只是想要一些鸡翅。”被问到为什么不回家,她说:“当我坐下来吃东西,我发现我需要时间思考。不想回公寓,那里充满他的气息。”

一开始,店员以为她精神不正常,可她既没打扰别人,也没闹事,就随她去了。一周后,她厌倦了炸鸡的味道,决定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买了回青岛的车票,回到父母身边。有个叫“sunny”的网友留言:我们不知道我们有多孤独。很高兴她回到了父母身边。

吃炸鸡半桶以上,就会犯恶心。换作是你,会等一个人多久?

一份全家桶炸鸡的时间,

还是忠孝东路走九遍,

约死党喝十顿大酒哭完就死心,

还是信用卡刷透支买买买,

或者是无数个不能寐的夜。

……

就好像等了就一定会回来似的。

等一个不回头的人,无望、孤独又乐此不疲。因为,“等待”与“他会不会回头”之间毫无关联。你只是给自己一个不肯面对的回旋余地。故事结局一定是自言自语一句,“我白痴哦”。

你机械地、反复地、身不由己地做同一件事,对方不会知道。但你停不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你就会崩溃。如果能挽回,早挽回了,此刻势必已经到了死胡同境地。

这段感情没机会了。你心里比谁都清楚。

你愿意花多久时间在“爱而不得”这件事上?

又或者你高估了自己,其实等着等着就忘了。

电影《重庆森林》里,金城武有段独白:“我们分手的那天是愚人节,所以我一直当她是开玩笑,我愿意让她这个玩笑维持一个月。从分手的那一天开始,我每天买一罐5月1号到期的凤梨罐头,因为凤梨是阿May最爱吃的东西。而5月1号是我的生日。我告诉我自己,当我买满30罐的时候,她如果还不回来,这段感情就会过期。”

爱情有保鲜期,等待也一样。

“你会回来吗?”

“你最好别回来。”

爱不是等来的。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但我们无法因为结果而跳过过程。每一个声嘶力竭的片段,与那个起一阵风就心痛到哭的傻子,都是我们为爱付出的努力。

韩松落老师说:“是爱,让人必须在某时某刻,走上一座断裂的桥。人们不可能预知桥会断,也不可能因为有断裂的可能就不走上去。”

不因为傻过,就否定爱的魔力。我不在乎那个人会不会回来,但如果不等,我就没有机会想清楚:我是不惧等待的人,我值得更好的人。

我可能不会等你太久

“不管千山万水有多美,也比不上在他身边徘徊。”

野象小姐

上个星期有事去苏州。苏州没机场,不想转上海折腾,坐了13个小时直达高铁。大中午,窗外一片渐变绿的旷野,飞驰而过的电线杆和小麻雀。看腻了,昏昏欲睡,迷糊中听见广播:下一站,乐清。“砰”,胸腔很轻柔地升起一朵云。

乐清,浙江小城,大学男神L的老家。毕业以后我们再没见过。想不到有生之年这样误打误撞踏足这片土地。

玩心大起,打电话给L说我来看他啦。他接起电话有些诧异,他说他不信。我发了定位给他,还拍站台照片。他信了,问道,你跟团来旅游的?

我说你们这儿有什么可游的,老年团都不来。

他说,等我,我请你吃饭。

实际上,乐清是个小站,列车只停留3分钟,继续飞驰而去。而他真的请了假,取了车,冒着高温正往这边来。我一阵心虚,赶紧阻拦,说别来别来,这么热的天,等你来我妆都晒融了,我打到出租车,等会儿直接去酒店。

他说,我车开出来了,哪个酒店?去那边等你。

再编下去也没意思,就抖了实情。

他是很怕麻烦的人,以我对他的了解,他绝不会真的请假顶着大太阳来接我。或者,我以为像从前那样,以他的智商早就看穿我,假装陪我演着玩儿。我打趣聊别的,他直接不回我了。

好吧,怪我作,可这也不算什么过分玩笑吧!见他还是没回,有些心怯,马上圆场找台阶说,这么想见我啊,哪天有空我特地来乐清看你,请你吃饭。

他说,哦,等你。就结束了对话。

他的意思其实是——随便你。

对于已经无关的人,吃顿饭可以,但开这种没分寸的玩笑就挺没意思的。

那年毕业,他是提前离校的。更早以前的大四冬天,圣诞夜,逛到宿舍楼下的便利店。他问我要吃苹果吗,平平安安。我说我不吃那东西,平安只能自己保。我说想吃雪糕。他指了指冰柜说:“每种你都拿一支,我买给你。”

之所以记得,是因为他给予我的慷慨少得可怜。

大多数时候这个人笑而不语。

我想找他,他却总关着灯。

“我没有温柔,唯独有这点英勇。”杨千嬅的歌是这么唱的。喜欢他四年,每年开学都挥着崭新小旗子给自己加油。他心里有喜欢的人,我告诉自己,我可以等他,就整天拽着他做些无聊事,强行占用人家时间。吃饭、打游戏、泡图书馆,还要他教我打篮球减肥。用现在的热词条来形容就是,“真是一个磨人的小妖精”(宠溺感是给自己加的戏)。

我可以等你。

这种大话我竟然也说过。等什么呢?等他在心里把别人剔名,等他懂得欣赏我的可爱,等有一天我拉他浮游太空他终于高兴起来吗?好像花时间等,就能柳暗花明似的。

现在想想,爱情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锤定音的事。“可以or不可以”雷达,第一时间就能发出哔哔声。你遇见一个心动的人。在暴雨天或是晴天。起风了或者花开了。戴皮手套还是拿左轮枪。

“总有一天能感动你”的宣言,是自我洗脑。日久生情也是骗人的。偶尔成功,是因为对方也自欺欺人以为行得通。结果都一样。

千山万水有多美,比不上在他身边徘徊。其实道理很简单:你看他他不看你,你就越发觉得他好看,如此陷入一个快乐的死循环。你以为爱情是琥珀,拿千年慢火细细地烤,融化树脂,得到真心。仔细一看,真心竟然是毫无生机的昆虫尸体啊。

6月,毕业季伴随潮湿炙热,人闷闷的总想喝酒。

那一年我俩没吃上散伙饭,没有正式告别。不过有什么不同呢?爱而不得,哭笑淋漓,吃过的每一顿饭都像告别。

不过,白白等过,才明白什么叫值得。

《老友记》第二季,瑞秋和罗斯终于在一起了。第一次约会,本打算去一家很特别的餐厅吃一顿烛光晚餐。可罗斯在博物馆那边的工作出了状况,瑞秋只好等他。忙完,餐厅已经关门了。罗斯说:“Oh sorry,我们的约会……”瑞秋说没关系,我们回去吧。

罗斯突然拉她去了多媒体教室。瑞秋说干吗呀。他给她放映星空的影片,一瞬间仿佛坠入浪漫星河。因为爱瑞秋,一向迟钝的罗斯也好像开窍了,懂得制造甜蜜的事哄她开心。瑞秋开心得惊呼。

罗斯说,对不起,让你等太久。

瑞秋扭头说,你值得我等候啊。

恋爱有什么可谈的!被爱的都是祖宗

“我们一生,会遇到不少还不错的人,不是每个人,都非得用恋爱来收尾。”

野象小姐

你相信水逆那一套吗?我不信。张口闭口怪水逆本身就散发着浓浓loser气息了。但人倒霉起来的确可以传染。半个月前的一天半夜,我肚子疼,生气地在微博上写道:“听说水逆来了,我们一起主动放弃自己吧!主动暴肥,主动感冒,主动丢钱,主动将硬盘清空。叫到的车我偏不上,该签的合同撕个粉碎。不去公司,坚持旷工。陌生人给饼干马上塞嘴里。恋爱该吹的吹,想伤害谁千万别客气。然后屏息以待,看看水逆还能耍出什么花招儿。”

然后,果然中招。朋友和她处了三年的对象分手了。我真是乌鸦嘴。她说,这三年她明白了一个道理,下次找对象,“如果你没有钱,能哄人开心也可以啊”!

恋爱除了浪费时间、浪费钱、搅乱奋斗进度、放大空虚、比赛孤独,究竟有什么好的?!

我们一生,会遇到不少还不错的人,不是每个人都非得用恋爱来收尾。

特地搜集了许多网友对于“恋爱教会了你什么”的回复,一针见血。

“女生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是浪子终结者。”

@By装作有女粉丝的样子

“与前任复合,结局就是重蹈覆辙。”

@By谢倩

“男生不擅长说分手,但他擅长逼你说分手。”

@恩好的

“被爱的都是祖宗。”

@况小头

“劈腿不要原谅,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狗改不了吃屎。”

@港岛男友

“出轨只有零次和万次。”

@南鸢晓

“比起谈恋爱,还是酒好喝,手机好玩。”

@单辰浩

“恋爱给我唯一的教训是别恋爱了。”

@飞机飞远了

“电话打了几遍没人接,别再打了。短信发了几次没回,就别发了。

对方没死,只是不想理你。”

@只爱兰博基尼

“不要经常在朋友圈秀恩爱,分手了打脸挺疼的。”

@陈贝予

“如果总是纠结于爱不爱一个人,傻瓜,那就是不爱。”

@灵魂伴侣

“不想公开关系,就是瞧不起你。想一边和你处对象一边被别人追。”

@刘剑锋

“还是追星踏实!”

@松果牌老干妈拌饭

“不要和同班同学谈恋爱,分手了连作业都不好抄。”

@陈周一呢

忘不掉的人就当他挂了吧,没事儿别瞎找对象玩儿,这是我们为了生存达成的共识。恋爱美好的部分让你心驰神往,稀烂的部分却令你窒息身亡,不要贪图体验感把自己搞得千疮百孔。好了,都清楚了吗?

综上所述,还是好想谈恋爱哦。

一餐一拌嘴

为什么我们这么美还单身?

野象小姐:

我有很多可爱、貌美又会赚钱的女性朋友单身。大家平时很忙,遛狗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遛男友。但是谁不想摆脱单身呢?可惜现在优秀的男孩子都有女朋友了,该死的不婚主义也很流行,直女实在是弱势群体。约会APP被妖魔化得严重,用它来找正经对象的人很少,工作和生活中朋友圈有限,所以,这是一个不怎么乐观的概率问题。

至于我自己为什么单身,都怪阿飞!作为工作伙伴,作为不可失去的钱褡子,他长得过于“拈花惹草”。倒不是真的拈花惹草,而是他这种playboy的长相,所有人都觉得我俩应该发生点故事才合理。但我俩完全不来电!可是苦于他环绕在我周围,追我的男子还没靠近就退散了。所以第一条,奉劝大家,千万不要找帅哥当男闺密。

我想了想,第二个重要原因是,大家花太多时间沉迷于“虚幻老公”。比如我的朋友,大美,她出了名的爱南柱赫。以为只是私下舔舔屏,但有一次她坐在沙发上说到南柱赫,突然就脸红了,我觉得超级诡异。大龄少女们醒醒吧,你们单身怪谁呢?陈伟霆、胡歌、鹿晗、南柱赫、易烊千玺……天天看他们在屏幕上晃,现实中的男生根本入不了法眼啊!毕竟与陈伟霆、胡歌、南柱赫对戏的都是迪丽热巴、王凯(没错,毕竟霍建华结婚了)、金福珠哦。哪怕嘴上说“追星归追星,找对象归找对象,我分得可清楚了”,但潜意识的审美已经被拔高到外太空了。

第三个终极理由,“为什么我这么美还单身?”这个问题是针对美人的,因为我们美人要维持美可是要花很多时间的!研究口红啦,减肥塑形啦,多看书丰富内涵啦,多旅行长见识啦……做美人很忙的!!总之,也许等我们变丑,变得普通,大概是爱情来临的那一天。微笑。

“单身久了便成狗”“踢翻这碗狗粮”“汪汪汪”……这些笑话也很烦,单身意味着在最美好的年纪不去谈恋爱,大多数姑娘还没缓过劲来就被舆论绑架着随便嫁了一个安全牌的人。这样一想,单身很严重,一点都不好笑。我们总在逃避细想“单身”的实质,用开玩笑的口气柔化这种可怕感。但我已经早早想通了,要趁肉体还没松弛、肌肉还很紧致、能跑能跳能笑的年纪,加速遇见一个互相珍惜的人。我必须、立刻、马上恋爱!江湖告急,谁家有适龄优质小哥哥请来微博找我:@野象小姐来看花。

阿飞:

野象问我,这么多年,徒拥美貌,是为了女友粉们而保持单身状态吗?我想说,我有这么多女友粉还不够吗?人生也不能太贪心(实际上我恋爱也不会告诉你啊)。认识野象这么久,她恋爱没少谈,追求者络绎不绝,最后陪在她身边最多的还不是我这个钱褡子吗?钱褡子还要身兼为她击退牛鬼蛇神的角色。心累。

现在放眼望去80分的女生搭配的都是60分的男生。现在的社会把大家逼得太紧了,美貌都贡献给客户、上司、金主了,忙完以后直接想回家瘫着,谁还想穿着西裤梳着头发啊?你们女孩子还要洗头、化妆、戴美瞳!难道不是更可怕吗?

我知道大家都是怎么想的,“见客户要化得美美的,因为努力就能有结果。找对象这个事,努力了也没办法……”这又暴露出了单身的另外一个原因,不愿意付出,觉得恋爱就应该是天上掉下来的。天真!我们要是能把对于工作和生活的紧迫感用在爱情上,也不至于成为“母胎单身”啊,完了还要用“爱情全靠运气”当借口安慰自己。这是不是该打?

野象说因为忙着变美,所以没空恋爱,就是胡扯。变美和恋爱根本不冲突,口红可以找男友试色,减肥能拉上男友练肌肉,看书还能互相鼓励,旅行就更不用说了,一起出去玩儿还有人给拍照呢。美人很忙,是因为没恋爱,所以只能很忙!要是等到变丑那一天啊,估计不是爱情降临,而是随便找个人凑合过日子吧。你想想,哪个更可怕?

警告野象,别借着新书打征婚广告,这里都是单身的少女,要是有适龄的小哥哥哪里还轮得到你啊!唉,少女对恋爱的期许太高了,哪有那么多好心人给你碰上啊,除了你永远的真心人:@阿飞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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