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译者序

野果 作者:(美)亨利·梭罗 著


译者序

梁枫

我花费半生方才知晓,该去哪里寻找最早绽开的花。

——《梭罗日记》,1852年6月15日

梭罗在我的心目中,首先是一位有点古怪的邻居。他的故乡康科德镇,与我马萨诸塞州的家相距不远。对于新英格兰这片土地,梭罗始终怀有一种近乎执拗的爱,坚信此地“方圆几十英里,即有世上最美的风景”。他笔下的瓦尔登湖、鳕鱼角、怀特山脉、缅因森林等,格调清冷却又色彩斑斓,是我周末和假期常去徜徉的地方。《野果》书中所描述的各种植物,许多也生长于我的房前屋后,读来自是十分亲切,我也因此格外想把本书译介给中文读者。

译《野果》的过程,也历经春去秋来,方圆数里内果真像书中一样,从早春的蓝莓到深秋的松果,其间穿插着沁凉的西瓜、纷飞的马利筋、丰硕的马铃薯、金灿灿的南瓜等,活色生香,不一而足,与百年之前似乎并无二致。碰到书中某种野果的形态不太确定时,只消起身到后院寻觅一番,多半能找得到些线索和痕迹。

在我心目中,梭罗也是一位高冷范儿的学长。作为他的哈佛学妹,我的脚步比他晚了一百多年。《野果》一书中严谨的学术精神,追根究底不盲从的治学态度,体现出的是一脉相承的精神气度。在梭罗生活的年代,美国植物学研究还远不够深入,相关著作十分有限,学科研究体系也并不完整,他大量精准的第一手观察、认真保存分类的植物标本以及详尽的记录与描绘,为研究19世纪中期新英格兰植被提供了珍贵的资料。与此交相映衬的,又有丰富的史料与旁征博引,梭罗将不同来源的素材相互佐证,以得出尽量准确并经得起推敲的结论。书中将数年经验合并一处,并按野果种类分列成志,观察细致入微,记录准确翔实,笔端又饱蘸诗意。开卷细读,只见自然之画面如一卷轴,在眼前徐徐展开,质地绵密,格调清新,纤毫毕现,万物结实均自有其时节与次序,繁衍传承各得路数并自有妙招儿。

对于喜爱梭罗的读者来说,本书中展示出的,是一个颇不同以往的梭罗。他的影像不再只是瓦尔登湖畔小木屋里的隐士,也不只是因抗拒人头税入狱而后写出《论公民的不服从》的斗士。这本书里更多的是一个日常的梭罗,“上午和晚上伏案写作,用漫长的下午在野外散步”的梭罗,作为博物学家和超验主义者的梭罗。

《野果》是梭罗宏大的“Kalendar”计划的一部分,离世前只完成了冰山一角。本书的写作大约开始于1850年,此时,他已自费出版了第一本书《河上一周》,并宣布了《瓦尔登湖》即将出版,正在寻找下一个题材。在一段时间的求索之后,梭罗在1851年9月7日的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我深信,人所从事的雇佣工作是不适宜的——人不该用那种方式度过一日。倘若凭着耐心的观察,我能找到一线新的光明,发觉自己瞬间飞身跃上了毗斯迦山,令这原本死气沉沉的世界重又变得神圣并焕发生机,那我将何乐而不为——何不从此成为一名守望者呢?倘若在这城墙之上守望一年,即能获得来自上天的讯息,何不让自己的店铺关门歇业,只专心做一名守望者呢?青壮年人,难道还能有比直奔生命之本真更好的活法吗?何必要饱受磨难之后得到一个似是而非的名誉,再去努力求证它呢?我们原本就被一种丰饶的神秘围绕着。何不去探索这神秘,挖掘这神秘,并以此为业——哪怕是微乎其微?究竟要将生命投身于对自然之神性的发现之中,还是吃牡蛎之中:如何选择,结果岂不迥然不同吗?

观察,并描述,一切我在自然中发现的神性。

我的职业将永远是在自然中专注地寻找上帝——找到他的藏身之处。

此后,梭罗找到了下一步写作的使命,即细致观察并忠实呈现自然中未经他人过滤的、无中介物的神性。《野果》一书,正是将这一使命付诸实践的代表作品。

译这本书,难点之一是书中大量的植物名称,其中有拉丁学名,但也有各种俗名穿插其间,极易引起混淆。仅举二例:

书中有一章节写的是groundnut,乍看其名,易误以为是落花生,但细读后发现,此乃一种类似于马铃薯的有块根的植物,个头远远大于落花生。经多方查证,终于确定这是美洲土圞儿,又名地栗子,只是在美国俗称为groundnut。

再如,书中有一章节描写carrion flower,望文生义则易误以为是腐肉花,但书中所描写的植物形态与腐肉花明显不同,且腐肉花为热带植物,不大可能生长在气候较为寒冷的新英格兰。反复查询资料后,方确定这是牛尾茶,在新英格兰地区的灌木丛、林下、草丛中十分常见,只在本地俗称为carrion flower。

译者之如履薄冰,可见一斑。书中凡人名、地名、引文等,译者均尽力寻找出处,逐一标明,全书中共加入近四百条注释。但仍有少量上下求索而终不知出处者,还望读者见谅。另外,译文中一定难免有错误与疏漏之处,恳请方家指正。

最后,感谢美国梭罗学会Bradley P.Dean先生将梭罗极难辨认的英文手稿予以整理出版,才令中文版的问世成为可能。感谢中科院植物研究所梁宇先生帮助查询冷僻植物的中文名称并答疑解惑。本书在翻译过程中,亦曾大量查阅中国植物标本馆的材料,在此一并致谢。

希望您喜欢这个中文译本,以及书中渗透出的清冷自然并略带学院派的新英格兰风情。本书为梭罗离世前未能完成之作品,也似海棠无香一般令人不免有些遗憾。书中有些章节,仅寥寥数语,未及详述,仿佛要留待日后深入添加血肉。但斯人已逝,梭罗头脑中的完整版本已不可得。凡此种种,译者均依原文保留其样貌,以便读者得窥原书之真容。

是为序。

在故乡的土地上徜徉时,许多人仍像是水手在汪洋里航行,随时会发现此前不为人知的岛屿。随便哪一个下午,都兴许会有某种不曾见过的果实扑入眼帘,美丽香甜又出乎意料。既然在散步时,我常会遇见一两种叫不出名字的浆果,由此推断,我们未知的比例恐怕是无从得知,甚至无穷无尽的了。

我在康科德这片未知的海域航行,这里众多的幽谷﹑湿地﹑树木覆盖的山丘,于我就是斯兰岛和安汶岛。我们的市集上,也摆着从东方或南方进口来的远近闻名的水果——比如橘子﹑柠檬﹑菠萝和香蕉——我却并不以为然,反而更看重那些名不见经传的野浆果,年复一年,是这些美丽的浆果令野外漫步更有趣味,其味道也颇满足了户外的口味。我们在自家庭前栽下来自异域的灌木,为的是赏其果实之美,殊不知,较之毫不逊色的美丽浆果就在周边的野地里生长,我们却视而不见。

热带水果属于生活在热带的人们。果实中最美最甜的部分无法进口。一旦被运来此地,得到的无非是在市集中穿行的人们的关注。而在新英格兰孩子的眼中,最悦目﹑最美味的并不是古巴的柑橘,而是自家附近草场上的平铺白珠果。因为,决定果实价值的,不是异域出身,不是个头大小,也不是营养程度。

对摆放在桌上的水果,我们不以为意。那是专为高官显贵和讲究佳肴美馔的人们准备的。它们无法像野果一样,为想象力提供源泉,相反,只会让想象力枯竭。而在阴郁的十一月,你在黄褐色的土地上散步时啃着的白橡果,那苦味中渗透的丝丝甘甜,对我来说要远远胜过一片进口的菠萝。还是把菠萝留给南方吧,我们有我们的草莓就心满意足了。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这些草莓都因掺入了“去摘草莓”之乐趣,味道与菠萝相比有了无限的升华。进口到英格兰的柑橘,哪里比得上她自己藩篱中的野蔷薇果和山楂呢?没有前者无关大碍,但没有后者却万万不行。且问问诗人华兹华斯,或是英格兰的任何一位诗人,究竟哪一种果实才是必不可少的。

野果的价值并不在于被人获取和吃掉,而在于其悦目又赏心。“水果”一词的词源恰恰说明了这点。它源自拉丁文fructus,意即“被使用或被享受之物”。倘非如此,采浆果岂不就与到集市上买浆果混为一谈了。毋庸置疑,无论做什么,其乐趣都来自你秉持的精神,洒扫庭除,抑或从泥里拔出只萝卜,莫不如是。桃子自然是风姿绰约,汁水甘甜,但如果摘桃子只是想着要去集市上卖,那就远不如采越橘供自己享用了,因后者更为生趣盎然,更能激发人的想象力。

有人耗巨资装备一条船,雇佣成群结队的男子男童,随船前往西印度,六个月或一年后,船上装满菠萝,满载而归;此时,如果除了实现投机者们的目的外再无其他收获,如果仅仅是一次所谓成功的探险,那这次远航还不如孩童第一次采越橘有意义,因为采越橘让孩子们得见新世界,这经历就是新的成长,尽管他们带回家的只是篮子里一及耳的浆果。我知道,报纸上和政客的观点与此迥异——大谈特谈的是另一种远航,另一种定价——但这改变不了上述事实。我认为,孩子们远足带回的果实比投机者们远航带回的果实更为尊贵。那是更有收获的远行。报纸编辑们和政客们大力强调的,相比之下未免有些愚蠢。

由此可见,任何一种经历,其价值并不取决于从中获得了多少钱财,而取决于我们从中获得了多少成长。如果一个新英格兰男孩从与橘子、菠萝打交道中获得的成长超过了从采越橘和拔萝卜中获得的成长,那么,他自然而然也理所应当认为前者更有价值;反之则不然。与我们更为紧密相关的,绝不是投机者远道运来的水果,而是你在秋实之季伊始,徒步行走的那些漫长下午,你提着篮子,在略远处的山丘和湿地,自己亲手采摘的,带回家中丢给朋友的那些野果。

往往,你得到的越少,就越快乐,越富有。富人之子得到可可豆,穷孩子得到山核桃,但最糟糕的是,前者从未去采可可豆,从未得见它的乳脂,而后者却见过山核桃的乳脂。商业之手所捕获的,总是果实最粗鄙的部分——仅仅是它的皮囊,因为商业之手其实十分笨拙。装满一艘船,被出口又进口,付掉关税,最后又在店里售卖的,无非是这些东西。

一个神圣的事实是,更美妙的果实,或是果实中更美妙的部分,恰恰与买卖无关;你买不到果实的最高层次的享用。你买不到亲手采摘它的人沉浸其中的快乐。你甚至买不到好胃口。一言以蔽之,你可以买到仆人和奴隶,但你买不到朋友。

大多数人总是人云亦云。他们遵循既定的跑道,跑道上挖好的坑﹑设好的陷阱,他们总不免一头栽进去。只要是众多男孩长大后认真从事的营生,都被认为是值得尊敬的,甚至是伟大的,比如牧师和政客。举例来说,原野上的杜松子果,仅仅被看作美丽的东西,对教堂或政府有何意义呢?可能会有放牛娃们欣赏它们——的确,乡间生活的所有人都会——但这些果子得不到任何群体的保护;谁都可以把果实摘个精光;但一旦成为商业买卖的对象,却会得到文明世界的关注。去问必定代表人民利益的英国政府:“杜松子有何用途?”——得到的回答将是,“让杜松子酒香气扑鼻。”我在书上读到,英国“每年要从大陆欧洲进口几百吨杜松子果”作此用途,但作者说,“即使这么多,依然不足以支撑这一烈酒的大量消费,不足部分只能用松脂来补足。”这不是对杜松子果的使用,而是滥用,任何一个有觉悟的政府,倘真有这样的政府的话,绝不应参与其中。放牛娃比政府还要明白事理。我们要明辨是非,恰当行事。

不要以为,新英格兰的水果就都是毫不起眼、无足轻重的,而某些异域的水果就是身价不菲,令人一见倾心的。我们自己的水果,不论是什么,对于我们,都比来自别处的水果重要得多。它们启迪我们的心智,它们适合生于斯长于斯的我们。对我们来说,野草莓胜过菠萝,野苹果胜过橘子,栗子和山胡桃胜过椰子和杏仁,不在于味道,而在于其在我们的教育中起到的作用。

你若只是对它们略逊一筹的口感稍持保留态度,那我们不妨引用波斯王塞勒斯的话,“一片土地无法既生长出甜美的水果,又养育出英勇的战将。”

让我按果实在季节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来逐一描述吧。

  1. 印度尼西亚摩鹿加群岛上的两个岛屿,前者位于新几内亚西部,后者是摩鹿加群岛的商贸中心,位于班达海北部。两者对当时被称为“香料群岛”的经济均有重要作用。
  2. 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浪漫主义诗人。
  3. 及耳,英美计量单位。1及耳等于1/4品脱。英制1及耳合0.1421升;美制1及耳合0.118升。
  4. 语出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Herodo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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