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  言

唐人轶事汇编(全4册) 作者:严杰,武秀成,姚松,编 著;周勋初,严杰,武秀成,姚松 编


前言

傅斯年在《史料學方法導論》中説「官家的記載時而失之諱」,「私家的記載時而失之誣」。陳寅恪在《〈順宗實録〉與〈續玄怪録〉》一文中持同樣見解,提出了治史的一項原則,體現了學術思想的進步,文曰:

通論吾國史料,大抵私家纂述易流於誣妄,而官修之書,其病又在多所諱飾,考史事之本末者,苟能於官書及私著等量齊觀,詳辨而慎取之,則庶幾得其真相,而無誣諱之失矣。

這項原則的提出,是他縱觀吾國史料之後得出的結論,符合實際。

公私纂述的常見弊端

「私家纂述易流於誣妄」,這容易理解。考其原因,則有如下數端:

(一) 囿於見聞,易滋誤端 那些出身世家與個人社會地位高的作者,因爲經歷的事情多,接觸的人也多,記載的事情,出於耳聞目見,也就比較可信。例如趙璘撰《因話録》六卷,《四庫全書總目》稱「璘家世顯貴,又爲西眷柳氏之外孫,能多識朝廷典故。《東觀奏記》載唐宣宗索《科名記》,鄭顥令璘採訪諸家科目記,撰成十三卷上進,是亦嫻於舊事之明徵。故其書雖體近小説,而往往足與史傳相參」。 但如《雲溪友議》的作者范攄,本是江湖散人,居留多在吴越一區,交游中乏多聞博識之士,記叙的内容,往往出於道聽途説,不可信從。例如他在《江都事》中叙李紳故事,云李紳治民嚴酷,致使「邑人懼禍渡江過淮者衆」,顯然過於誇張。當然,小説中的記載也不大可能純出編造,往往以一些不可靠的傳説爲根據。《新唐書》卷一八一《李紳傳》言開成初爲河南尹,「紳治剛嚴」,惡少「皆望風遁去」,《雲溪友議》却記作一般平民「户口逃亡不少」了。書中還説「騾子營騷動軍府,乃悉誅之」,尤屬張冠李戴。「騾子營」乃蔡州軍事,見《舊唐書》卷一四五《吴元濟傳》與一六一《劉沔傳》。吴傳云:「地既少馬,而廣畜騾,乘之教戰,謂之『騾子軍』,尤稱勇悍,而甲仗皆畫爲雷公星文以爲厭勝。」可知此事與李紳全然無涉。

(二) 朋黨成見,故意歪曲 史稱唐代之亡,乃由三個問題所觸發:藩鎮、宦官、朋黨。中唐之後,小説言及朋黨之争者甚多。牛李之争此起彼伏,持續數十年之久,把許多文士都捲了進去,他們記叙的東西,難免帶有偏見。例如李黨中人劉軻著《牛羊日曆》,就對牛僧孺等人肆意醜詆;牛黨中人盧言著《盧氏雜説》,也曾引用一些不可信的材料對李德裕肆意攻擊,且對對方政治上的失敗持幸災樂禍的態度。假如輕信這些材料,也就會受到欺騙,從而作出不合實際的結論。

(三) 攘善諱惡,任意抑揚 我國士人常有用文字發泄私怨的情况。例如有人作《補江總白猿傳》,惡意污蔑歐陽詢,云是白猿所生。但也有另一種情况,有人爲了盜竊虚名,宣揚自己的家庭,往往將他人的一些事迹歸在自家身上,形成迷惑不清的情况。例如《鄴侯家傳》中記載德宗時宣武節度使劉玄佐入朝一事,云是出於李泌的勸告,就不符事實。《資治通鑑》貞元二年十一月「壬寅,玄佐與陳許節度使曲環俱入朝」,胡三省注:「韓滉既遺劉玄佐以入朝之資,又大出賞勞以動其一軍之心,玄佐雖欲不入朝,得乎?」又引《考異》曰:「《鄴侯家傳》曰:『韓相將入朝覲,先公令人報:「比在闕庭已奏,來則必能致大梁入朝。今來,所望善諭以致之。」十二月,劉玄佐果入朝。』」司馬光隨後加按語曰:「此蓋李繁掠美。今從《柳氏叙訓》。」可以想見,這類事情如無史家進行考辨,也就會一直混淆不清地傳播下去。

私人著述之所以出現上述情况,容易理解。因爲作者閉門著書,不受任何約束,如果文德不高,也就會出現「誣妄」之弊。即使他文德尚佳,也想努力徵實,但個人見聞有限,終究會有缺失的地方,難免出現「誣妄」的流弊。

「官修之書」的情况應該好些了吧。從史料的來源、史官的待遇、修史的組織措施等方面來説,條件總是要好得多。但史官修史也會出現種種問題,這裏有社會的原因,也有個人的原因。

史官修史一般總是把皇帝的實録作爲基本的史料。我國自周代起,就已建立起了完整的史官制度,記言記事,各有所司,歷代都有相應的建置。按理來説,由日常起居官記下的起居注,再在這基礎上整理出來的實録,應該是最爲可信的了。實際情况並不如此。且不説地方官吏及朝廷禀報的材料是否全然可靠,就在修史的人編纂實録時,也要受到當時政局的影響,增删材料,抹煞事實,甚至徹底加以改寫。例如韓愈撰《順宗實録》,叙宦官的劣迹甚爲切實,隨即遭到宦官的忌惡,以致憲宗、文宗兩朝多所修改,詳見《舊唐書》卷一五九、《新唐書》卷一四二《路隨傳》。

從個人原因來説,史德不佳,而又憑藉高位,那也會出現極爲荒謬的事。例如初唐時期的許敬宗,以迎合高宗、武后而得寵,主持史局後,利用修史謀求私利,竭盡顛倒黑白之能事。《舊唐書》卷八二《許敬宗傳》曰:

敬宗自掌知國史,記事阿曲。初,虞世基與敬宗父善心同爲宇文化及所害,封德彝時爲内史舍人,備見其事,因謂人曰:「世基被誅,世南匍匐而請代;善心之死,敬宗舞蹈以求生。」人以爲口實,敬宗深銜之。及爲德彝立傳,盛加其罪惡。敬宗嫁女與左監門大將軍錢九隴,本皇家隸人,敬宗貪財與婚,乃爲九隴曲叙門閥,妄加功績,並升與劉文静、長孫順德同卷。敬宗爲子娶尉遲寶琳孫女爲妻,多得賂遺,及作寶琳父敬德傳,悉爲隱諸過咎。太宗作《威鳳賦》以賜長孫無忌,敬宗改云賜敬德。白州人龐孝泰,蠻酋凡品,率兵從征高麗,賊知其懦,襲破之。敬宗又納其寶貨,稱孝泰頻破賊徒,斬獲數萬,漢將驍健者,唯蘇定方與龐孝泰耳,曹繼叔、劉伯英皆出其下。虚美隱惡如此。初,高祖、太宗兩朝實録,其敬播所修者,頗多詳直,敬宗又輒以己愛憎曲事删改,論者尤之。然自貞觀已來,朝廷所修五代史及《晉書》、《東殿新書》、《西域圖志》、《文思博要》、《文館詞林》、《累璧》、《瑶山玉彩》、《姓氏録》、《新禮》,皆總知其事,前後賞賚,不可勝紀。

這些著作,大都已經失傳,有的史書却還在流傳。對待那些經過許敬宗之手的文字,當然應該鄭重檢覈的了。

許敬宗的修史,固然竭盡任意抑揚之能事,但總還有一點事實根據在,還不能説是捕風捉影的編造。而像五代之時南唐的編寫家世,則純出於憑空虚構,更無史實可言。司馬光《答郭純長官書》曰:

李昪起於廝役,莫知其姓,或云湖州潘氏子。李神福俘之,以爲僮僕。徐温丐之以爲子。及稱帝,慕唐之盛,始自言姓李。初欲祖吴王恪,嫌其誅死,又欲祖鄭王元懿,命有司檢討二王苗裔。有司請爲恪十世孫,昪曰:「歷十九帝,十世何以盡之?」有司請以三十年爲一世,議後始定。(《温國文正公文集》卷六一)

南唐立國不久,因而構擬的世系未能列入正史。但可以設想,假如南唐一統天下,政權鞏固,綿延數世,那麽史官依據上述李唐世系而撰寫的歷史,又有什麽信史可言。

從所處的地位來説,史官本人也承受着很大的心理負擔。依常理而言,史官纂修當前的歷史,因爲史料容易徵集,應該更有可能成爲信史;但上至帝王,下至達官貴人,牽涉到父祖或本人的歷史評價,無不竭力給史官增加壓力。《新唐書》卷一三二《吴兢傳》曰:「初與劉子玄撰定《武后實録》,叙張昌宗誘張説誣證魏元忠事,頗言『説已然可,賴宋璟等邀勵苦切,故轉禍爲忠,不然,皇嗣且殆』。後説爲相,讀之,心不善,知兢所爲,即從容謬謂曰:『劉生書魏齊公事,不少假借,奈何?』兢曰:『子玄已亡,不可受誣地下。兢實書之,其草故在。』聞者嘆其直。説屢以情蘄改,辭曰:『徇公之情,何名實録?』卒不改。世謂今董狐云。」可見其時吴兢處境的艱難和守正之不易了。韓愈本以護持道統自命,以爲修史可「誅奸諛於既死,發潛德之幽光」(《昌黎先生集》卷一六《答崔立之書》),但也怕當史官而受禍。他任史官修撰後,在《答劉秀才論史書》中沮喪地説,史官「不有人禍,則有天刑」(《昌黎先生集》卷二)。於此可見史官因職務公開之故,易受人事的糾纏,不像司馬遷那樣:《史記》雖被後代列入正史,但出於一人之手,司馬遷本想藏之名山,傳之後世,因此未受干擾,可以保留更多的個人見解。

韓愈的這種態度,很受時人指責。柳宗元就曾激烈地批判他尸位素餐之不當。但韓愈提到的種種難處,如云「傳聞不同,善惡隨人所見,甚者附黨,憎愛不同,巧造語言,鑿空構立善惡事迹,於今何所承受取信,而可草草作傳記令傳萬世乎?」確實也是令人感到棘手的事。

以上種種,均可爲傅、陳二氏之説提供例證:即私家纂述易流於誣妄,官修之書又多所諱飾。

正史小説的界綫區劃

自唐初起,修史的任務由皇家控制,當時完成的前五史(《周書》、《北齊書》、《梁書》、《陳書》、《隋書》)等都由朝廷遴選人才撰寫,一般由宰相領銜主持工作,如《隋書》一書,就由長孫無忌主持,其中的《經籍志》部分,則由魏徵主持。由此可見朝廷上下對於這項工作的重視。又如《晉書》一書,唐太宗還親自爲司馬懿、司馬師、陸機、王羲之四人撰寫傳論,因此該書署稱「御撰」。儒家向來重視修史,「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統治者以爲抓住修史一環,在正名份和正人心等方面可起巨大作用,因此他們不惜花費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去從事這項工作。自唐代起,修史成了一種制度,後起王朝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組織人力,修前代歷史。五代之時,石晉命宰相趙瑩領銜纂修《唐書》,宋初以爲此書修得不理想,乃命宋祁、歐陽修等重修,於是出現了所謂新、舊兩部《唐書》。元代修《宋史》,明初修《元史》,清初修《明史》,儘管書成後水平未必有多高,但修史的規模更大,組織更健全,刊刻也更爲及時。清亡後,北洋政府也組織人力修成《清史稿》,可見公家修史之事,在封建社會之中已成陳規。

自唐代起,朝廷還把若干史書列爲考試進士的指定用書,《玉海》卷四九引《兩朝志》曰:「國初承唐舊,以《史記》、兩《漢書》爲三史,列於科舉。」這樣士子也就必須精研史書。這類經過皇家核准的史書,其地位也就不同於一般的史籍了。

在封建社會裏,儒家中人特别重視正名份的工作。歷史書的情况千差萬别,確是魚龍混雜。繼前四史之後,由朝廷組織人員編寫,並用皇帝名義頒佈的史書,也都榮膺「正史」的稱號了。這類斷代史採用的都是紀傳體,首列帝王本紀,與其他編年體、紀事本末體不同,這也是這一類書榮獲「正史」一名的原因。

阮孝緖著《正史削繁》九十四卷,這一名詞始見於此。其書已佚,不知他把哪些著作稱爲「正史」。其後的目録書中沿襲不改。史而稱「正」,則其書自尊,與其他霸史、雜史等著作,自有高下之别了。

目下列入正史的史書,有二十四種,亦即所謂二十四史。這些書中,水平高下懸殊,對於史料的處理,也大有出入。例如《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多依實録及各家行狀等材料編纂;與之性質相同的《南史》,就喜採擇小説入史了。五代石晉時張昭遠等編《舊唐書》,因爲唐代中期以前的帝王實録和國史還有留存的,於是在很多地方利用了這類史料,尤其是在一些帝王的本紀中。宋祁、歐陽修等編《新唐書》時,以爲中唐以後記載的史實頗多殘缺,但又没有其他材料可作補充,於是大量吸收雜史及小説入史了。後人對此頗多批評,但也有人公平地指出,正由於宋祁、歐陽修吸收了其他材料,才使此書有關中唐之後的記載比較完整,從而在整體水平上比之《舊唐書》有所提高。

宋祁、歐陽修等人編纂《新唐書》時,利用了哪些材料,因爲没有什麽具體的記載,讀者雖然可以比勘而知,但仍難以確説。司馬光著《資治通鑑》,利用了哪些史料,則可推循而得。李燾在《上〈續資治通鑑長編〉表》中説:

司馬光之作《資治通鑑》也,先使其寮採摭異聞,以年月日爲叢目,叢目既成,乃修長編。唐三百年,范祖禹實掌之,光謂祖禹:「長編寧失於繁,無失於略。」今《唐紀》取祖禹之六百卷删爲八十卷是也(《文獻通考·經籍考》卷二〇引)。

可喜的是,司馬光在定稿時,將材料去取過程中思考的一些問題記録了下來,另編成《考異》三十卷,從而使人可以瞭解到他掌握的是哪些材料。

司馬光在《進書表》中也説他曾「徧閲舊史,旁採小説」,「又參考羣書,評其同異,俾歸一塗,爲《考異》三十卷」。近人對此作了很多研究,張須《通鑑學》以《通鑑考異》所列書名爲主,旁及正文所引,分爲十類,計爲正史二十五種,編年史二十九種,又譜録八種,别史五十四種,雜史六十七種,霸史三十五種,傳記十八種,又碑碣七種,奏議八種,又别集十六種,地理十種,小説十五種,諸子九種,總計三百零一種。但據其他學者的統計,以爲數字還有出入。由於各人對某些書的書名和性質理解不同,統計之時看法必然也有所不同,因此要説哪一種數字絶對正確,甚爲難説,而且有些書用過之後未必都在《考異》中留下名字,因此司馬光掌握的史料,應該比時人標明的書單更爲豐富。

南宋時期的學者也曾談到司馬光運用史料的不拘一格,《容齋四筆》卷十一《册府元龜》中説:

以唐朝一代言之,叙王世充、李密事用《河洛記》,魏鄭公諫争用《諫録》,李絳議奏用《李司空論事》、睢陽事用《張中丞傳》,淮西事用《涼公平蔡録》,李泌事用《鄴侯家傳》,李德裕太原、澤潞、回鶻事用《兩朝獻替記》,大中吐蕃尚婢婢等事用林恩《後史補》,韓偓鳳翔謀畫用《金鑾密記》,平龐勛用《彭門紀亂》,討裘甫用《平剡録》,記畢師鐸、吕用之事用《廣陵妖亂志》,皆本末粲然。然則雜史、瑣説、家傳,豈可盡廢也?

《資治通鑑》是我國編年史中的名著,在封建社會的各個王朝中占有極爲重要的地位,清初修《明史·藝文志》,還被列入「正史」之中。司馬光在處理史料時,就没有什麽先入之見,而是通過比勘考覈,擇其可信者加以吸收。這種處理材料的態度,將私著的地位大大提高了。可見嚴正的史學家都能接受官書與私書並重的觀點,只是在二者分量的估計上還是會有不同。

輕視小説的傳統觀念不易改變

以上所論,説明古代一些傑出的歷史學家在處理史料時已能打破種種偏見,把一些前人認爲不能入史的材料也吸收進去,但從大多數人來説,仍然認爲二者之間的價值大有不同。從這裏可以感受到傳統觀念的力量之悠久與巨大。

大家知道,宋代帝王極爲重視文化建設,宋初曾有四大書的編纂。這四種書,性質有所不同:《太平御覽》爲類書,《太平廣記》爲小説總集,《文苑英華》爲文學總集,《册府元龜》爲政治通史。前三種書,在太宗時編成,後一種書,即《册府元龜》一千卷,則在真宗時編成。

按《册府元龜》原名《歷代君臣事迹》,真宗詔改此名,以爲可作後世君臣的龜鑒。《玉海》卷五四《册府元龜》下載真宗對輔臣曰:「所編《君臣事迹》,蓋欲垂爲典法,異端小説,咸所不取。」因此,這書援引的材料大都出於正史,以朝廷的眼光來看,這是最爲純正可信的歷史材料。小説等等,材料不純,必須排斥在外。

如果説宋初修史時還有宋祁、歐陽修、司馬光等人廣泛地從雜史、小説等文獻中去發掘材料,那麽到了元代之後,也就不大見到這樣的工作方法了。自元代修《宋史》之後,一直到民國之初修《清史稿》,史官依據的材料,不出實録、行狀等等,因此這類史書雖説材料尚有可信處,但在事件細節上時嫌粗率,文字表達上時嫌平板,這應當也是史官執意排斥小説,有意與文學脱離關係的緣故。

爲什麽古人輕視小説,定要將之排斥出歷史範疇之外呢?

這與儒家傳統有關。宋代之後,儒家學説更向褊隘的方向發展了。

班固根據劉歆《七略》編成《漢書·藝文志》,《諸子略》中分列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横、雜、農、小説十家。班氏把小説置於末位之後,又説:「小説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説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爲也。』然亦弗滅也,閭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可見他對小説家的評價很低。而他隨後在爲《諸子略》作總結時又説:「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則是又把小説一家開除出學術領域了。

自從《漢書·藝文志》借孔子的話爲小説定性之後,後起的目録書上也一直這麽看待,《隋書·經籍志》下的定義是:「小説者,街談巷語之説也。」言下之意,自然認爲小説不足登大雅之堂。但我國古來也有「泰山不讓土壤,河海不擇細流」之説,因此班固、魏徵等人隨後總是援用孔子的另一段話,「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表示可以有選擇地予以採用,這又爲後代個别史家的擴大史源找到了理論上的根據。

不管怎樣,古人認爲小説(包括性質相近的雜史、故事等)的史料價值很低,史官如果不是徹底排斥的話,也只能置於很次要的地位。

如上所述,只有司馬光等具有很高識見的史家,才能在援用所謂正史的材料之外,援用大量的私家著述,用作參證或補證之助。

元明兩代,史學上的成就不大,清代樸學興起,治學注重實事求是,與以前情况有所變化。這裏可以援引一些著名學者的意見,以及他們處理史料的原則,藉以考察清代的史家在這問題上的進展。

考據之學,首求材料的齊備,以及處理材料時態度的客觀。梁啓超在總結清儒考證之學的通則時説:

一、 凡立一義,必憑證據,無證據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擯。

二、 選擇證據,以古爲尚。……

三、 孤證不爲定説。其無反證者姑存之,得有續證則漸信之,遇有力之反證則棄之。

四、 隱慝證據或曲解證據,皆認爲不德。

清儒根據這種精神進行考證工作,自然會擴大資料源頭,不局限於正史一途了。

考據之業以乾嘉爲盛,其時名家輩出,史學方面尤以錢大昕、王鳴盛和趙翼的成就爲大。今即以三人爲例,加以分析。

趙翼《廿二史劄記小引》曰:「間有稗乘脞説與正史歧互者,又不敢遽詫爲得間之奇。蓋一代修史時,此等記載無不蒐入史局,其所棄而不取者,必有難以徵信之處,今或反據以駁正史之訛,不免貽譏有識。是以此編多就正史紀、傳、表、志中參互勘校其有牴牾處,自見輒摘出,以俟博雅君子訂正焉。」此説未免過於絶對,修史史官未必都能像司馬光那樣,對稗官野史一一進行搜集和考覈。趙翼的這種觀點,只是一種正統觀念,因而對小説持排斥的態度。

錢、王二氏則有考據材料不囿於正史的見解。錢氏在《續通志列傳總叙》中説:

史臣載筆,或囿於聞見,采訪弗該,或怵於權勢,予奪失當。將欲補亡訂誤,必當博涉羣書,考唐、宋、遼、金、元、明正史之外可備取材者,編年則有司馬光、朱熹、李燾、李心傳、陳均、劉時舉、陳桱、薛應旂、王宗沐、商輅;别史則有曾鞏、王偁、葉隆禮、宇文懋昭、柯維騏、王維儉、邵遠平;典故則有杜佑、王溥、王欽若、馬端臨、章俊卿、王圻;傳記雜事則有温大雅、劉肅、韓愈、王禹偁、鄭文寶、林坰、馬令、陸游、張唐英、宋敏求、李心傳、徐夢莘、杜大圭、徐自明、王鼎、劉祁、元好問、蘇天爵、陶宗儀、鄭曉、王世貞、沈德符、孫承澤等,遺書具在;以及碑版石刻,文集選本,輿地郡縣之志,類事説部之書,並足以證正史之異同,而補其闕漏。(《潛研堂文集》卷十八)

但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全書仍很少引用小説,例如該書卷六十《孔戣傳》引《新唐書》本傳「戣爲華州刺史,明州歲貢淡菜蚶蛤之屬」,……此事《國史補》卷中《孔戣論海味》亦有記叙,《新唐書》本傳似即出此而錢氏不引,可見他不重引小説以考史。

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序》中説:

二紀以來,恒獨處一室,覃思史事,既校始讀,亦隨讀隨校。購借善本,再三讎勘;又搜羅偏霸雜史,稗官野乘,山經地志,譜牒簿録,以暨諸子百家,小説筆記,詩文别集,釋老異教;旁及於鐘鼎尊彝之款識,山林冢墓、祠廟伽藍、碑碣斷闕之文,盡取以供佐證,參伍錯綜,比物連類,以互相檢照,所謂考其典制事迹之實也。

由上可見,乾嘉學派的大師已經注意到了擴大史源,盡可能地搜集史料,對正史中的記載有所訂正。王氏還曾舉過一個生動的事例,説明小説入史的必要和價值。《十七史商榷》卷九三《歐史喜採小説薛史多本實録》條曰:

大約實録與小説,互有短長,去取之際,貴考核斟酌,不可偏執。如歐史〔朱〕温兄全昱傳,載其飲博取骰子擊盆呼曰「朱三,爾碭山一百姓,滅唐三百年社稷,將見汝赤族」云云。據〔王〕禹偁謂《梁史》全昱傳,但言其樸野,常呼帝爲三,諱博戲事。所謂《梁史》者,正指《梁太祖實録》。今薛史全昱傳亦不載博戲詆斥之語。歐公採小説補入,最妙。然則採小説者未必皆非,依實録未必皆是。

在當時來説,這是一種很進步的觀點。但王氏諸書可惜並不能全部貫徹這種觀點。《十七史商榷》中多次援引小説後,又隨之以訓斥,如卷九一論李紳云:「《南部新書》卷丁乃云『以吴湘獄仰藥而死』,小説家言不可盡信如此。新、舊《唐書》皆言湘之坐贓,乃羣小欲傾紳以及李德裕,而孫光憲《北夢瑣言》第六卷則謂紳鎮淮南,湘爲江都尉,有零落衣冠顔氏女寄寓廣陵,有容色,紳欲納之,湘强委禽焉。紳大怒,因其婚娶娉財甚豐,乃羅織執勘,准其俸料之外,有陳設之具,皆以爲贓,奏而殺之。紳本狂暴,此説恐當得情。紳罪甚大,得良死爲幸。新、舊書皆以湘實受贓,紳殺之非枉者,恐皆非實録。」這裏王氏的態度前後有矛盾,他一方面信從《北夢瑣言》之説,以爲這一小説的記載可信,而對《南部新書》的記載則持菲薄的態度。《南部新書》所記誠誤,但王氏的語氣則透露出了傳統的偏見。

由此可知,王鳴盛在處理史料的問題上曾有很好的意見,但在《十七史商榷》中仍然可以見到他一而再地提出小説不可信的見解。可見封建時代的文人不可能將小説真的提到與正史並列的地位。

他們注重正史之外的材料,大都是想用以補正史之缺誤,孰重孰輕,地位還是截然不同的。

小説語言小説筆法入史的問題

上舉《十七史商榷》叙及朱全昱用土語責駡朱温的一番話,涉及史書中是否可用切合人物性格的語言來寫人物傳記的問題。這也就是説,歷史書中是否應該採用一些文學手法來塑造人物形象。

照理來説,這個問題早在實踐中得到解决。司馬遷作《史記》,叙寫的人物栩栩如生。如項羽其人,平日喑嗚叱咤,氣勢磅礴,而叙及項羽陷入垓下之圍時,則又充分表達出了英雄末路之悲,感人至深。他又喜用口語入史,如《陳涉世家》中叙其早年同夥驚嘆之詞「夥頤,涉之爲王沉沉者」,《留侯世家》中叙劉邦斥酈食其曰:「豎儒,幾敗而公事。」都曾博得學界的贊譽。

但當朝廷設局修史之後,常是起用墨守成規的史官執筆。他們只是注重文章典雅,因而反對採用俚詞俗語,由是産生的一些史書,非但文筆不生動,而且反映不出當時的歷史真實原貌。正像劉知幾在《史通·言語》篇中指責北朝修史時的情况所説:「其於中國則不然。何者?於斯時也,先王桑梓,翦爲蠻貊,被髮左衽,充牣神州。其中辯若駒支,學如郯子,有時而遇,不可多得,而彦鸞修僞國諸史,收、弘撰魏、周二書,必諱彼夷音,變成華語。等楊由之聽雀,如介葛之聞牛,斯亦可矣,而於其間則有妄益文彩,虚加風物,援引《詩》、《書》,憲章《史》、《漢》,遂使沮渠、乞伏,儒雅比於元封;拓跋、宇文,德音同於正始,華而失實,過莫大焉。」這也可以説是古時史書中的一種常見病。

在現代人看來,這類採用文學語言的问题,容易得出共識,因爲大家都已認識到歷史記載必須充分反映事實的原狀,那種舞文弄墨陷於虚假的文字,應當淘汰。

清代考證之業興起之後,學界更爲重視辨明事實真相,其時出現的一些名著,如顧炎武的《日知録》、錢大昕的《廿二史考異》等,目的都在辨明古時的一些社會現象和歷史事實。古代筆記小説中的一些記載時有失實之處,在他們看來,也就没有什麽史料價值,不足以作考史之助。可以説,這種情况到了陳寅恪的研究工作中才有根本的改變。

陳寅恪提出過「通性之真實」這一論點,當代其他史家似未涉及,應該認爲,這是一種具有重要價值的觀點,應該引起後人的足够重視。

筆記小説中的某些記載,雖然不合事實,但却反映了當代的社會風氣,從中可見當時人的社會觀念和真實心態,内涵甚爲深廣,具有很高的認識價值。

唐代士子通過科舉進入仕途,進士、明經和制科諸項,最受士子重視。其中尤以重詩賦的進士科爲熱門。明經科僅注重誦習經典,不足顯示才華,故不爲士人所重。陳寅恪在注視二者之間的關係時,視野甚爲開闊。他在考察牛、李二黨形成時,申論曰:

唐代貢舉名目雖多,大要可分爲進士及明經二科。進士科主文詞,高宗、武后以後之新學也;明經科專經術,兩晉、北朝以來之舊學也。究其所學之殊,實由門族之異,故觀唐代自高宗、武后以後朝廷及民間重進士而輕明經之記載,則知代表此二科之不同社會階級在此三百年間升沉轉變之概狀矣。

陳氏隨後舉了三個例子説明這一問題。一出於《劇談録》,叙元稹事;一出於《東觀奏記》卷上,叙李珏事;一出於《新唐書》卷一八三《崔彦昭傳》。陳氏又在第二事下加注曰:「參《新唐書》壹捌貳《李珏傳》及《唐語林》叁《識鑒》類」;第三事下加案語曰:「此採自尉遲偓《中朝故事》。」由此可知,這後面兩個故事都出自小説私記,後爲正史所汲取。第一個故事尤有情致,故陳氏首先予以介紹,其文曰:

元和中,李賀善爲歌篇,爲韓愈深所知,重於紳。時元稹年少,以明經擢第,亦攻篇什,常交結於賀,日執贄造門。賀覽刺,不答遽入。僕者謂曰:「明經及第,何事看李賀?」稹慚恨而退。其後〔稹〕以制策登科,及爲禮部郎中,因議賀祖諱晉〔肅〕,不合應〔進士〕舉,賀遂致轗軻。韓愈惜其才,爲著《諱辯》明之,竟不成名。

康軿撰《劇談録》,頗多侈陳怪異,如神鬼靈應和武俠故事等,屬於傳奇一類,不盡實録。即如上面這條,文字即多疏誤,陳氏爲之補訂數處,始可通讀。而此説之不合事實,後世學者起而駁正者更不一而足。王士禛《古夫于亭雜録》卷二曰:「元擢第既非遲暮,於賀亦稱前輩,詎容執贄造門,反遭輕薄!小説之不根如此。」朱自清《李賀年譜》更用科學的手段論證道:「按元稹明經擢第,賀才四歲。事之不實,無庸詳辯。」可見用傳統的考據眼光來看,此説無價值可言。

陳寅恪以史學名家,考證工作之細密,博得了學術界的一致贊譽,而他在這一問題上則又表示出了另一種史學眼光,超越於事實的真實而探討當時的社會風氣。他説:

《劇談録》所記多所疏誤,自不待論。但據此故事之造成,可推見當時社會重進士輕明經之情狀,故以通性之真實言之,仍不失爲珍貴之社會史料也。

「真實」云云,可分箇案之真實與「通性之真實」兩類,前者人人都能理解,後者則在陳氏之前,似未見有人注意。這一新的見解,予人以啓示,爲史料的活用打開了大門。筆記小説中儘多這類在細節上不合史實的記載,如能深入挖掘其内涵,則可窺測當時人們的共同心理,把握當時的社會風氣,於是那些有睽史實的記載又從另一方面發揮出其作用。從文學的角度來説,這一類文字或許可以説是符合「藝術的真實」的吧。

陳氏所以能够提出這一見解,應當與他獨具的文史高度綜合的研究方法有關。漢代之後,文史分流,史家考史,文士創作,每判爲二途,各不相涉。陳氏史學名家,開創了以史説詩和以詩説史的研究方法,從而針對文學的特點,提出了「通性的真實」之説,進一步溝通了文史的領域。

下面我們把周勛初撰《就〈唐語林校證〉事答客問》中的一段文字引用於下,以説明對這一問題的看法和對這類材料的運用。

問:筆記小説中的記載不管是否真實,都是有價值的麽?

答:可以這麽説。《唐語林》中的材料,大都是唐人記唐事,從中可以覘測時代風氣,了解唐代社會的一些特殊情况,這就有很高的認識作用和研究價值。例如《幽閒鼓吹》中有一則白居易見顧況的著名故事,並見《唐語林校證》卷三,文曰:「白居易應舉,初至京,以詩謁顧者作況。況睹姓名,熟視曰:『米價方貴,居亦不易。』及披卷,首篇曰:『咸陽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乃嗟賞曰:『道得箇語,居即易也。』因爲之延譽,聲名遂振。」這件事情是否實有,很難説,有的學者就認爲二人不可能在長安見面。但不管怎樣,這件軼事還是可以用來説明不少問題。一、 唐人在應試之前,先要晉謁名流,獻上詩作,求得贊譽。這種行卷的作風,大作家在未成名前也無不如此。二、 京師人口密集,生活水平很高,故有「居亦不易」之説。這使我們想到,杜甫四十三歲時居京,却把家眷安置在奉先,可能也嫌京城裏生活水平太高,因而不得不把家眷安置到郊區去。三、 從顧況的贊語中可知,詩寫得好的人,在京城裏却也不難躭下去。這使人想到李白,他以布衣的身份,只是憑藉詩名,就能在京城裏輕鬆地生活。由此可知,那些内容不見得很可信的記載,有的却也包含着豐富的信息,可以從中了解到唐代文人的特有風氣和複雜心態。

問:這樣説來,筆記小説的情况很特殊,如何發揮其作用,關鍵在於人們的認識,是麽?

答:筆記小説的性質介於文史之間。説它是文吧,記的都是史實;説它是史吧,却又有文的特點,如誇張、渲染,甚至想象、虚構等。這種作品,讀之饒有興味。如果其中某個故事已爲正史所採納,那我還是願意再找原始記録一讀,因爲這像保持原汁的飲料一樣,從中往往可以發掘到更多的餘味。至於如何把這類材料用到科學研究上,那可就要根據使用材料時的特殊要求靈活處理了。

小説私記材料的充分利用

小説私記中的記叙常與正史中的記載不同,人們進行判斷時,常以自己對這一類事情的成見作判斷,或依正史中的記載爲準,而排斥異説。陳寅恪重視小説私記中的材料,他在判斷異説之是否可信時,則將這類文字中涉及的問題放在當時的時代風尚中加以考察,而判斷其是否合乎情理,進而據之立論,闡發自己的新見。這裏可舉韓愈其人作爲例證。

宋代之後,韓文公的形象似已固定下來,作爲道統中的一位人員,必然品德高尚,行爲端方,甚至不苟言笑,望而生畏。但唐宋筆記小説上却是記下了有關韓愈的另一個側面,也就引起了反覆的争論。

李肇《國史補》卷中有《韓愈登華山》一條記載,雖寥寥數語,却引起了後人的激烈争辯,文曰:

韓愈好奇,與客登華山絶峯,度不可返,乃作遺書,發狂慟哭。華陰令百計取之,乃下。

這番描寫,似乎有損於韓愈的形象,於是有人起而維護,根據他們堅持的「情理」而進行推斷,以爲李肇的記載乃不實之詞。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後集曾引用兩家駁論,一爲《歷代確論》載沈顔《登華旨》,一爲《藝苑雌黄》引謝無逸所作《讀李肇〈國史補〉》,以爲李肇的記載「不諭文公之旨」,「不合於理」。顯然,他們不是根據事實而進行辯證,只是認爲韓愈既爲賢者,就不應該有此舉措,立論的根據是很不足的。

沈顔爲五代十國人。《昭德先生郡齋讀書志》卷四中録沈顔《聱書》十卷,云「右僞吴沈顔,字可鑄,傳師之孫。天復初進士,爲校書郎。屬亂離,奔湖南,辟巡官。吴國建,爲淮南巡官、禮儀使、兵部郎中、知制誥、翰林學士。順義中卒。……性閒淡,不樂世利,嘗病當時文章浮靡,仿古著書百篇,取元次山聱叟之説,附己志而名書。其自序云:『自孟軻以後千餘年,經百千儒者咸未有聞焉。天厭其極,付在鄙子。』其誇誕如此。」《登華旨》一文,看來就是《聱書》中的一篇了。魏泰在《東軒筆録》卷一五與《臨漢隱居詩話》二書以及邵博在《邵氏聞見後録》卷一七中辨此事時,均作沈顔《聱書》。沈顔自命爲儒家正統的傳人,自然要極力替韓愈辯解了。

韓愈在《答張徹》詩中曾經叙及登華山之事,且有「悔狂已咋指,垂誡仍鐫銘」之句,魏泰就是根據韓愈自述而斷定李肇的記載爲可信的。這裏還應注意的是,李肇與韓愈同時,且同朝爲官多時。對於同時人不含惡意的記載,後人自當加以重視。

《唐語林》卷六載韓愈的另一軼事,引起了更大的争論。

韓退之有二妾,一曰絳桃,一曰柳枝,皆能歌舞。初使王庭凑,至壽陽驛,絶句云:「風光欲動别長安,春半邊城特地寒,不見園花兼巷柳,馬頭惟有月團團。」蓋有所屬也。柳枝後踰垣遁去,家人追獲。及鎮州初歸,詩曰:「别來楊柳街頭樹,擺弄春風只欲飛。還有小園桃李在,留花不放待郎歸。」自是專寵絳桃矣。

《唐語林》是纂輯唐宋兩代五十種筆記小説而成的,此説出於何書,已無法考出,宋代好多類書和詩話中都提及此事,均云出自《唐語林》,想來王讜根據的是前代的某一記載。

此説隨後又引起了很多異説。邵博《邵氏聞見後録》卷一七:「孫子陽爲予言:『近時壽陽驛發地,得二詩石。唐人跋云:退之有倩桃、風柳二妓,歸途聞風柳已去,故云。』」則是斷言韓愈確有此事的了。二侍妾名字不同,或係傳聞之誤。但也有人起而反駁,以爲不足置信,蔣之翹輯注《唐韓昌黎集》卷一〇引《唐語林》、《邵氏聞見後録》後,加按語曰:「然其説甚不足信。退之固是偉人,歸來豈别無所念,而獨殷殷於婢妾。假思之,亦不過作懷人常語耳,更何必切名致意若此。况所云發地得詩石,則當時必韓公自立,他人豈便以去妾爲言,此韓公之意,蓋感慨故園景色,如《詩·東山》『有敦瓜苦,蒸在薪栗。自我不見,于今三年』同旨。其説宜不攻而自破也。」則是從迴護的立場出發,否定上述記載。

我國學界向有比興説詩的傳統。韓愈此詩本以美人香草的手法寫出,能否指實,無法確論,因此儘管歷代有人辯難,但還是得不出一致的結論。

五代陶穀《清異録》卷上:

昌黎韓愈晚年頗親脂粉,故事服食。用硫黄末攪粥飯啖鷄男,不使交千日,烹庖,名火靈庫。公間日進一隻焉。始亦見功,終致絶命。

這一記載,言韓愈因服食而死,與韓愈在文字中表明的態度似絶不相容。他在《故太學博士李君(于)墓志銘》、《故監察御史衞府君墓志銘》等文中曾强烈地反對服食,儘管各人服食的内容有所不同,但韓愈對此態度甚爲鮮明,似乎不大可能説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蹈他人之覆轍而食苦果。

但白居易《長慶集》卷六二《思舊》一詩中有云:

閒日一思舊,舊游如目前,再思今何在,零落歸下泉。退之服硫黄,一病訖不痊,微之練秋石,未老身溘然;杜子得丹訣,終日斷腥膻;崔君誇藥力,經冬不衣綿。或戾及暴夭,悉不過百年,唯余不服食,老命反遲延。

這裏説到的「退之服硫黄」,又可與《清異録》中所説的韓愈服火靈庫之説聯繫起來,似乎韓愈確是因服食而死的了。但又有人起而力辨。如錢大昕在《十駕齋養新録》卷一六《衞中立字退之》條中轉引方崧卿辯證,云白詩中的退之,即韓愈所作《衞府君墓志》中的衞中立,衞中立字退之,這與韓愈本人的態度也可以一致起來。陳寅恪則又起而駁正,他據當時的社會風習和時人的行文格局立論,以爲白詩中的「退之」定屬韓愈無疑。他説:「樂天之舊友至交,而見于此詩之諸人,如元稹、杜元穎、崔羣,皆當時宰相藩鎮大臣,且爲文學詞科之高選,所謂第一流人物也。若衞中立則既非由進士出身,位止邊帥幕寮之末職,復非當日文壇之健者,斷無與微之諸人並述之理。然則此詩中之退之,固舍昌黎莫屬矣。」隨後他就舉張籍《祭退之》中「乃出二侍女,合彈琵琶筝」等語爲證,説明「韓公病甚將死之時,尚不能全去聲伎之樂,則平日於『園花巷柳』及『小園桃李』之流,自未能忘情。」因此他的結論是:「鄙意昌黎之思想信仰,足稱終始一貫,獨於服硫黄事,則寧信其有,以與唐代士大夫階級風習至相符會故也。樂天於煉丹燒藥問題,行爲言語之相矛盾,亦可依此解釋。」應該説,陳氏對韓、白二家思想行爲的分析,結論更爲可信。

《唐語林》卷三《方正》上有另一種記載:

韓愈病將卒,召羣僧曰:「吾不藥,今將病死矣。汝詳視吾手足支體,無誑人云『韓愈癩死』也。」

這一軼聞從未見人引用過,但似亦可與火靈庫之事聯繫起來考察。硫黄乃劇毒之物,中毒之人,皮膚潰瘍,類似癩病(麻瘋),而癩病向稱惡疾,冉伯牛染此病後,孔子哀稱「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所以韓愈唯恐與之敵對的僧人混稱他得癩病而死,從而有此申明的吧。

由此可見,筆記小説中確是記載着許多不經見的軼聞,雖似與常識有違,實則更爲可信,可補正史之不足。這類軼聞常是反映出當時的民情風俗、時代風氣,更能表現文士的心態,在正統史家的筆下是很難見到的。當代的文史研究工作者必須克服輕視小説私記的傳統偏見,充分利用這方面的材料,才能突破前人的成説,而對一些複雜的史實作出新的解釋。

編纂《唐人軼事彙編》的一些考慮

正史與小説理應並列爲重要史料的原則既已確定,那就可以將每一個朝代的筆記小説按科學的方法分段彙輯,以供學者閲讀正史的同時,了解到民間對於這些人物的不同記載。

按民國初年坊間曾有前人編纂的《宋稗類鈔》和《清稗類鈔》等書出現,但印製粗糙,工作草率,引文不注出處,時或篡易原文,因此難作學術資料看待。丁傳靖輯《宋人軼事彙編》二十卷,可以説是首次出現的一部較好的斷代史方面的筆記小説總集。這書問世後,曾給研究宋代文史的人帶來不少方便。《宋史》篇幅甚巨,但囿于史書體例,只能讓人看到每個人的生平履歷,而看不到這些人的音容笑貌和思想活動。丁傳靖將筆記小説中的有關文字彙集起來,提供了不少以文學手法記叙下來的生動文字,讀之可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例如卷一叙太祖臨崩軼聞,引《燼餘録》記玉斧斫地事,又引《湘山野録》叙燭影斧聲事,就對太祖、太宗禪代之際的複雜情勢提供了不見正史的另一記載。又如卷一二叙二蘇事,引用多家記載,介紹東坡豪邁不羈的性格和機智詼諧的作風,研究蘇軾的人,閲讀這些文字之後,對於這位宋代第一文豪的豐富思想和複雜心態,一定會有更深的領會。但丁氏此書編纂時所訂體例不太嚴格,諸如引書不標卷數,書名每用省稱,文字隨便删節等,都會增加引用時的困難,甚至降低這些材料的價值。而且丁氏引書常出錯誤,例如卷一二引《清波雜志》曰:「崇寧、大觀間,海外詩盛行,朝廷雖嘗禁止,賞錢增至八十萬,禁愈嚴而傳愈多,往往以多相誇,士大夫不能誦坡詩,便自覺氣索,而人或謂之不韻。」實則此文原出朱弁《風月堂詩話》卷上;又如卷一引《詩話總龜》曰:「章聖常宴羣臣於太清樓,忽問市店酒有佳者否?中貴人對『唯南和仁酒佳』,亟命沽賜羣臣。又問近臣曰:『唐時酒每升價如何?』無有對者,唯丁晉公奏曰:『唐時酒每升三十錢。』章聖曰:『何以知之?』晉公曰:『臣嘗記杜甫詩曰:速來相就飲一斗,恰有三百青銅錢。』章聖大喜曰:『杜甫詩,自可爲一代之史。』」然今遍檢《詩話總龜》,無此文字。査錢謙益注《杜工部集》,首載諸家詩話,中引《古今詩話》,即此文。《詩話總龜》屢引《古今詩話》,不知丁氏所見之本是否確有此文?如果確有此文,也需向讀者有所交待才是。况且此文原出文瑩《玉壺清話》卷一,趙次公注《杜詩》亦曾引用,今《九家注杜詩》引趙次公注尚可見,該書雖然不注明出處,但亦當出於《玉壺清話》。丁書引作《詩話總龜》,即使有根據不能算錯,但未注明原出處,總嫌草率。這些不足之處,後人編纂類似著作時,應當避免。

唐代史書的編寫比較多樣,新、舊《唐書》並行,可互相補充,《資治通鑑》中的《唐紀》部分,又編寫得很出色。因此,後代學者研究唐代史實,瞭解唐代人物的活動,利用史書中的材料,有其方便之處。唐代筆記小説的寫作也極繁榮,不但著述的品種多,而且内容豐富,文字可觀,利用這方面的材料,可以大大地提高我們對唐代社會習俗和人物風貌的認識。只是唐代距今畢竟年代已遠,而且其時印刷術還未普遍利用,比之宋、明以後的著作,傳下來的相對來説就要少些。况且在世人輕視小説的情况下,唐代的一些筆記小説在流傳過程中經常遭人篡改,因此整理唐代筆記小説,也就更有其困難之處。

宋初錢易彙輯許多唐代筆記小説中的材料,成《南部新書》十卷;北宋王讜彙輯唐代和宋初的五十家筆記小説,成《唐語林》十卷,也因與上相同的原因,未能傳下完整的本子。《太平廣記》、《紺珠集》、《類説》、《説郛》以及其他一些類書中也留下一些筆記小説的片段文字,雖然也有許多有用的材料,可以幫助後人瞭解唐人的某些史實和唐代的某些人物,但也因同一主題的文字分散各處,學者即使想要多方搜集,一時也難以做到。針對這一情况,我們决定從事這項一人勞而萬人逸的工作,編纂這部《唐人軼事彙編》。

這項工作由南京大學古典文獻研究所的四名成員承擔。周勛初任主編,負責全書設計、通讀並整齊全稿和撰寫前言;嚴杰負責擬訂工作計劃,編製目録;姚松負責編製索引;嚴杰、武秀成和姚松從頭到尾參加了全書的編纂,但姚松因任所裏學術秘書,工作較繁,所以大部分的工作由嚴杰、武秀成擔任。經過四個寒暑的努力,前後三易其稿,始告完成。這是大家同心協力的結果,也是我古籍所在全國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的支持下完成的一項較大的項目。我們熱誠地希望學術界予以批評和指導。


 參看拙撰《趙璘考》,載《古代文獻研究集林》第一集,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版。

 參看拙撰《盧言考》,載《學術月刊》一九八七年第四期。

 《舊五代史》卷一三四《僭僞列傳》云:「〔李〕昪自云唐玄宗第六子永王璘之裔。唐天寶末,安禄山連陷兩京,玄宗幸蜀,詔以璘爲山南、嶺南、黔中、江西四道節度採訪等使。璘至廣陵,大募兵甲,有窺圖江左之意,後爲官軍所敗,死於大庾嶺北,故昪指以爲遠祖。」《新五代史》卷六二《南唐世家》:「〔昪〕自言唐憲宗子建王恪生超,超生志,爲徐州判司;志生榮。乃自以爲建王四世孫,改國號曰唐。立唐高祖、太宗廟,追尊四代祖恪爲孝静皇帝,廟號定宗;曾祖超爲孝平皇帝,廟號成宗;祖志孝安皇帝,廟號惠宗;考榮孝德皇帝,廟號慶宗。」於此可見南唐李昪僞造世系所造成之混亂情况。

 《明史》把編年體的史書也列入了「正史」,但清代乾隆年間纂修《四庫全書》時,明令僅以紀傳體爲「正史」,而將編年體剔出單列。《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五「正史類」下提要曰:「正史體尊,義與經配,非懸諸令典,莫敢私增,所由與稗官野記異也。」

 《通鑑學》卷上第三章《通鑑之史料及其鑒别》,開明書店一九四八年版。

 陳光崇《張氏〈通鑑學〉所列《通鑑》引用書目補正》,以爲實有三百五十九種,高振鐸《〈通鑑〉參據書考辨》,以爲實有三百三十九種。二文均載劉乃和、宋衍申主編《〈資治通鑑〉叢論》一書,河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第一版。

 此語出於《論語·子張》,實爲子夏之語。

 《清代學術概論》十三,《中國近代思想文化史史料叢書》,復旦大學出版社一九八五年九月第一版。

 《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中篇《政治革命及黨派分野》,三聯書店一九五六年版。

 「祖」當爲「父」之誤。李賀父名晉肅,新、舊《唐書》及其他文獻記載均無異説。

 載《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中篇《政治革命與黨派分野》。

 載《書品》一九八九年第一期。

 上引陳文,均見《元白詩箋證稿》附論(乙)《白樂天之思想行爲與佛道關係》,古典文學出版社一九五八年版。

 見《論語·雍也》。

 郭紹虞《宋詩話輯佚》中《古今詩話》部分漏輯此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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