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事文艺一辈子
我的心还是当初的样子,还有远山,湖泊,平静的云朵。
有心的人能让衣服拥有灵魂。
衣服的温度
再没有一件事物能像衣服这样,简单直接地展现一个人的爱好、素养、文化、性格等了。
刚毕业那会儿喜欢穿职业套装,整天昂扬着身躯做人,潜意识里其实是特别希望得到承认,紧裹着身体的衣服也帮助呈现出一个紧张的我——不舒展,一副奋力讨好世界的样子。老实说,现在的我一点也不喜欢那时的自己。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一并讨厌穿职业装的人,事实上,有很多人把职业装穿得漂亮又有尊严。
二十八九岁的时候,标配是匡威鞋+牛仔裤+短袖T,可能意识到年龄大了,特别想让自己看起来年轻,走在校园里有人把我当学生会暗自窃喜。
现在呢,穿衣服的第一位是舒服。喜欢穿得有趣,但不会让自己太出格,在细节上有追求,大的方面会考虑环境(比如出现在一群陌生人中时,不会让别人因为你的着装而诧异),分寸感,这很重要。
而身为一个做衣服的人,如果说对这世界还有野心,那就是希望衣服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心,通过衣服告诉别人,你可以选择过这样一种生活。
我的衣柜里有几件保留了十多年并且每年都会拿出来穿几次的衣服,这几件衣服对我有不一样的意义。我穿上它们会有一种“活在这个世上有美好的人事可回忆特别踏实”的感觉。这些衣服中,有某位朋友在一个特别的时刻送的,有某次旅行途中买下的,也有自己织的。这些衣服印证了我对服装的理解:在物质世界里追求精神的含义。物质如果没有精神的投射,那它就只是物质,这就好像商场里一个两万块的名牌包包,它放在那里,它就只是个包包,我不了解这个品牌,它对我没有任何意义。
我也好奇阳光房未来的样子,我想它会越来越独立,越来越宽容,越来越有力量。
人与衣服之间能建立感情吗?答案是肯定的。设计师赋予衣服外在的形式,不同的人让衣服呈现不同的生动。
我固执地相信在一件衣服产生的过程里,从织布到裁剪到缝制,每一个细节,有心的人能让衣服拥有灵魂。也因此,工业化的流水线只能生产单纯的物质,只有手工才会让衣服获得温度。我工作室的同事,他们每个人都能独立制作一件成衣,这和那些待在工厂里可能永远只是在其中一个环节工作完全不同(比如给每件衣服缝扣子或者锁边)。后者是产业工人,而前者,我们叫他们匠人,或者职人。
学茶的时候,老师为什么要求大家做那些就“泡茶”这个单纯的目的而言完全不需要的动作?在我看来,这是因为在这些动作里,你的心会静下来,你会更加珍惜眼前这道茶,你会在一种近似仪式感的自觉里找到人面对物的虔敬心。有心了,茶味自然不同。
我相信衣服也是一样。
某天在一位朋友的微博下看到有人评价阳光房,说我们是一间“文艺”店铺,很快又在一篇关于森系风格的文章里读到了阳光房的名字,类似还有“民国”“日系”等标签偶尔眷顾。
老实说,我对这些标签没太多感觉,要知道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任何一个好词最后都有可能变成坏词,就像多年前大家喜欢说“小资”,现在却能听到“你才小资,你们全家都小资”。所以,阳光房就是阳光房,我尽量不去定义它。它一直在生长,会长成什么样呢?这里面一定有我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有同事的合力,更重要的是穿衣服的每一位姑娘,你们的完善。
我也好奇阳光房未来的样子,我想它会越来越独立,越来越宽容,越来越有力量。这些词语看起来像是形容一个人而不是品牌,但就是这样。
人有魅力往往是从她忘记外表那一刻开始的
做衣服是无中生有,任何创造都是。
对建筑产生兴趣的某一天,想到这个觉得有意思:修一栋房子,是给人住的,通过建筑把人从自然里剥离出来,使人区别于自然界的其他生物。但同时,又希望能让进入建筑里的人与自然产生更好的连接。好的建筑总是帮助人们离开自然,又回到自然。
衣服也一样。
衣服并没有我们以为的那么重要。身为一位做衣服的人,说出这句话多少需要点勇气,但真的就是这样啊。衣服是做给人穿的,衣服和人,人永远排在第一位。衣着和外貌的重要性被夸大了。一个人有魅力,往往是从她忘记外表和衣着那一刻开始的。“她很美,并且对自己的美浑然不觉”,这是我认为的真正的美。
拍照的时候,每当我过分在意自己在镜头前的样子,出来的样子总是别扭的。而只有我彻底把“样子”放下,把“好看”放下,镜头才能捕捉到外表后面,那个真正的自我,有灵魂的自我。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只有身边最亲近的人才能拍出最好的我。喜哥,丸子,还有菲朵,在他们面前,我没有一点防备,自然而然,接纳自己和周遭,可能不够漂亮,但也会让人忘记“不够漂亮”吧。
每当穿上一件中意的布衣,最好的喜欢方式就是忘记这件衣服,或者,让它像皮肤一样成为自己的一部分。不再看见它,也不再在意自己是否好看,这意味着我们正深深地投入到眼前的某件事情里。全然地投入,吃饭好好吃,说话好好说,行走坐卧,十里春风,一抬头,三月的樱花开满南山,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状态更美妙呢?
吃饭好好吃,说话好好说,行走坐卧,十里春风。
很多时候只是因为做得太多
明月村的土陶罐很多,主人弃之不用的那部分横七竖八堆放在老院子门口的菜地旁,捡回来放在工作室,没坏的插上花好看,漏水的就这么摆在那儿也美,是那种不争不抢,朴素安静的无我之美。
这些器具是当地人自己制作的,村子里过去有很多老窑,烧的都是远近乡亲的生活器具,大到储水的缸子,小到装盐巴的陶罐,吃豆花的蘸碟,点煤油的灯盏——无一不是以用为目的而制造的。工匠在制作时自然是把结实好用作为第一要义,好不好看那是其次,更不可能去想“设计”“风格”“个性”这样的诉求,但是你看,那种实实在在的静寂之美,无处不在。
我们租住的老院子,当初走进去的时候,立刻被屋檐下一个看不出年纪的脸盆架吸引。它的样子简单质朴,除了说它是一个脸盆架之外,我不知道还能如何描述它的特别,但它就是好看,无须更多语言,单纯的直接的好看,很难不被吸引。
院子主人见我喜欢,随口就是一句“送给你”,事后才知道这是主人几十年前出嫁的时候,娘家人准备的嫁妆。几十年来这脸盆架就放在这里,风吹日晒,日常起居的点点滴滴,寻常家庭的爱恋悲欢在它眼前经过,到今天沉淀出这副模样。
脸盆架如今就放在我工作室一楼,每次看见它就会生起虔敬之心,它除了无我之美,还提醒我人与人之间如河水般清明透亮的交集。
单纯的直接的好看,很难不被吸引。
好的作品都是天然的无我的。
好的作品都是天然的无我的,工匠通过自然的意志来制作器具,把自我深入到生活之中,放弃了个性,这是一种更深刻更谦卑的美。
最奇怪的说法就是有人表扬一个东西“很有设计感”,“设计感”是一个空词,它可能更近于“不懂”,好的设计应该是看不见设计的,没有执着,没有“请理解我在做什么”的焦虑。很多时候,贫乏的美总是出现在那些很有设计很有技巧的事物上,因为做得过多,你会看见近似疯狂的飞扬跋扈。技巧的堆砌,表面的热闹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了内在的空洞。
几天前和女朋友们聊天,摄影师菲朵说她拍照,她说:我发现我爱谁,照片拍出来就温柔——就是说脆弱、温柔、柔软,在信任和有爱的前提下能自然流淌出来。
菲朵是一位让人尊敬的摄影师,她镜头下的女人们都有一种天然和开阔的美。曾经有人问身为被拍者的我,菲朵拍照的时候都对你做了什么让你可以那么放松?我的回答是:她什么也没做。反倒是别的摄影师,总想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塑造被拍摄者,总是做得太多。
设计也好,拍照也好,教育也好,很多时候,我们确实做得太多。我见过太多焦虑的家长,被各种教育理念牵着鼻子到处跑,主动放弃生活,放弃作为一个母亲对孩子天然的爱,用那些听起来很厉害的道理养育孩子,陷入迷思。孩子就是他们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作品”,他们摆好了要成为一个优秀设计师的架势,为了制作出好作品投入全部的精力,梦想着孩子能成为自身意志的反射。呵,可孩子就是孩子,每一个生命都来自自然,并带着自然和不可知事物的意志。
反观我的没什么文化的父母,他们什么也没做,除了爱。
不就是这样么?如果知识占据了不当的位置,美和爱就会混乱。停下这一切,学会聆听,试着沉默,自然的只言片语会告诉你应该做什么,如果还不知道做什么就什么也不做,因为不做什么比做得太多好太多。
在袍子里温柔地坚持,做自己
“袍”这个说法最先出现在春秋,《墨子·公孟篇》所称:“缝衣博袍”,就是指汉代一种宽大的外衣之袍。“袍”一开始只作为朝中人士的礼仪用服,后来逐渐深入日常生活,几千年来不断演变成各种款式。而现在说“袍子”则多半指宽松且不收腰也不开扣的长上衣。
穿袍子的女人就像一棵树。一棵树不想被任何东西束缚,只是在四季更迭中自由生长,做自己。从小到大,我们都在按照别人的要求做一个正确的人,我们受的教育、工作、他人的眼光、对成功的渴望……这一切促使我们活得正确,穿衣服当然也不例外,我们尤其害怕在着装上跟别人不一样。
某一天,自我开始觉醒,不想当个乖孩子了,不想只为取悦他人而活着了,这个时候,你也许会爱上袍子,你想先用衣着来解放自己。你会觉得“还有什么比穿戴得规规矩矩更让人厌烦”?
袍子通过去女性化走向更深层的女性意识。女性之美就在这灵动的、宽松的、若有若无的对身体的遮蔽和凸显中产生了。穿袍子的时候,可以不理会别人那一套规矩,活在“体制”之外,不被束缚在条条框框里,不畏被关注也不畏被忽视。
有时候会觉得女人穿袍子就是在发出宣言:老子不甩你们了。脱下细高跟扔掉束腰带,袍子是策反的衣服,是一场女性身体的自我的革命。当然,穿袍子的女人又是温和的,“我只是想温柔地坚持,做自己”。
穿袍子的女人是温和的。
不畏被关注,也不畏被忽视。
训练一颗不受束缚又有觉知的心
那些可以轻易获得的,一抬眼就在眼前的,感官的刺激,炫目的事物早已对我不构成吸引力。需要用心才能体会的细微,读一本有挑战的书,有营养的交谈,不为抵达某处而开始的长途跋涉……通过这些,训练一颗不受束缚又有觉知的心,在日常生活里获得滋养,拥有对抗虚无的力量。
你对事物进入得越深,越能够感受它带给你的美。
可能很多东西你在一开始看到的时候,就只看到它所谓美的样子,但是,就像工作一样,任何工作做久了都是重复(老实说任何生活也都是这样的),一开始看上去美的东西,当你走近了以后,你的视角不同,你对这个事情的认识不同,它一开始被你看见的美就消失了。
但是,你走得再深一些的时候,你又可以从那些很琐碎的事物里跳出来,转过去,转身看到它,也许会发现原来都没有看到的更深的美。
就好像做衣服,一开始做衣服就是因为自己喜欢穿漂亮衣服,所以做了,但是真正做的时候,要面对很多跟想象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这个过程很多时候是枯燥的、重复的、乏味的,但是走到现在,我觉得我找到了更深层的做衣服带给我的享受,我也能够更加摆正自己,去欣赏做衣服的真正的美。
所以如果问我对美的感觉的话,我觉得是一个相互了解的过程。你对事物进入得越深,越能够感受它带给你的美。
任何工作做久了都是重复,不同的是每个人的内心经历了什么。我不认为所有人都需要离开体制或者单位,天马行空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我觉得那些在一个行业里继续坚持的人更值得尊重,而且是更了不起的。
谁能跳脱体制呢?难道我现在做衣服就不是在一个更大的体制里吗?其实是一样的。
我跟外面的关系越来越少,朋友越来越少(尤其那种见面后只能哼哼哈哈的朋友)。很多时候我只跟自己相处,跟衣服相处,跟文字相处,这过程里的美妙只有我自己能感觉到。我知道这是我的局限,我接受这局限。
无法分享,也无须分享。
我的心还是当初的样子
寒冷不期而至,我是害怕冬天的。
这些天睡觉前已经需要把双脚放在热到烫的水里泡几分钟,不然从下而上的寒意会让人失眠——从小就是这样,没有任何办法。如今睡在两个小棉袄的中间,暗自庆幸她们不像我,两只肉球的温热足以给妈妈安慰。
做了很多新衣服,留下至少一半,气温骤降,有好多秋天的款式眼看着上不了架了。
在这里生活了十八年,还是无法适应冬天。无边无际的阴(湿)冷,见不到阳光,到处湿答答的,模模糊糊的,没有咬牙切齿的爱恨,一切混沌不清……上个星期在院子里种下月季,还有毛莨、鸢尾、绣球和大丽花,冬天还没有真正开始,就在盼望明年春天了。
这样的天气里,连写出的每一个字都是清冷的吧?好在图片不是。我们给工作室的墙壁换了颜色,拍照那天尽管天色灰黄,但心情还是明亮的。那天有个深圳的姑娘专程来阳光房,我们忙碌的时候她就坐在一旁一言不发,静静地看着我们,末了走过来拥抱我,然后带着羞涩的微笑离开去机场了。
这淡而有味的交集,让我确信我们做的一切是有意义的。做衣服的第七个年头,我们看起来都老了不少吧?但请记得,我的心还是当初的样子,还有远山、湖泊、平静的云朵,还没有被琐碎打败,还在庸常的日子里坚持,还是那个最脚踏实地的理想主义者。
就这样微笑着,投入地,拼尽全力。
你做出一个选择,然后为了证明你的选择是对的,你拼尽全力,最后你果然对了。这个逻辑你懂吗?这个逻辑的意思其实是说:这世上没有一个选择是错的,而是要看你做出选择之后做了什么,而已。
就这样微笑着,投入地,拼尽全力。
春天,这欲言又止的静谧
过完年,又到出发的时候,很多心愿,很多计划,很多很多的爱。尽管知道这么多的“很多”播进土壤里并不是都能有收成,但是,仅仅是看着嫩芽从土里钻出来就已经很好了啊。在所有的成语中,我现在最爱“生机勃勃”。
一切都将回到秩序里。院子里绣球花会开,有阳光的天气会越来越多,蓝岸街的玉兰和粉樱也早就准备好了,要等的人和事自然会来。
爸爸还在老家,他站在屋顶上拍了一张村庄的照片发在朋友圈。清晨的太阳正照在村庄后面的山顶上,他写下:早上的太阳,半山绿来半山黄。我看着这些字和照片,想象他站在屋顶上的样子:单手叉腰,眯缝着眼,嘴角包裹着笑意,他身旁的雾气还没有散尽,远处的山坡到处是暖黄色的光。这是春天里多么振奋人心的早晨啊,刚起头,有的是工夫,有的是盼望。
这春天,想把整个的自己深深地投入进去,这时光,这早晨,这欲言又止的静谧和生机。更爱自己,更加节制地面对食物,穿得体的衣服,过清简的生活,保持阅读,思考,还有发呆。全情投入工作,热爱它,制定计划,完成它……每一次出发都值得大张旗鼓,放声歌唱。
“愿桥都坚固,隧道光明。”
我需要超越自身去探索
李建国说:“白小莎,我爱你。”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蹲在轻安剧场后台一个小而黑的角落里,剧中人物白小莎已经死了。李建国苍老的脸上流着泪,一个人坐在舞台中央,对着无尽的空茫,没有任何事物能填满他。
李建国说出这句话,戏就结束了,我从白小莎的人生里抽离出来,做回宁不远。
我不过是在燃烧自己。
我知道只有彻底放下的时候,才会获得自由。
掌声响起来。
亲爱的,一切都结束了,而生活才刚刚开始。
白莎莎说:“我不过是在燃烧自己。”
人群中你得体而优雅地笑,只露出上下八颗牙齿,有教养的样子安全又正确。你不愿意面对内心的黑洞,面对那些脆弱、孤独和不堪,尽管它们一直存在。飞蛾扑火需要太大的勇气和决绝,你活得小心翼翼,怕犯错,怕跌倒,怕死得难看,怕老无所依……但是戏里可以,白小莎可以。
演戏是一次探索和治疗。白小莎临死前说的那句“我只是在燃烧自己”是排练中加进去的。有一天上班路上一个人开着车背着台词,这句话就突然冒出来了。
我们谁不是在燃烧自己?生命就是一场燃烧,只是白小莎燃烧得暴烈而痛快,火星四溅,燃尽自己,也灼伤别人。
尘姐说,她在话剧里看见我身上的一股狠劲,谢谢她的懂得。平衡被打破了,那是一股摧毁什么的力量。
白莎莎说:“你已经习惯了那种假象,假得久了就好像成真的了,但是假的就是假的。”
我知道只有彻底放下的时候,才会获得自由。
过去做主持人,我在演那个叫“宁远”的主持人,每次坐在镜头前,很清楚是以什么样的形象呈现,上大学的时候专业课老师说这是一种叫“内心视像”的技巧,我能看见宁远,我那么在意宁远,始终提醒“要做最好的宁远”,一举手一投足都符合定下的“标准”。而在话剧里,我就是白小莎,眼泪与鼻涕齐飞的白小莎。人最怕被自己绑架,被自以为“外界的期待”绑架,但是在戏里,我把自己摆平了,甩翻了。
第一场公演后的第二天才发现小腿上有一条长长的划伤,是在舞台上不知什么时候留下的,而我竟然没有知觉。
白莎莎唱:“儿童节快乐,儿童节快乐,白小莎祝你永远都快乐。”
过去,我一直对世俗生活里的苦与乐抱着隔岸观火的态度,并自认为这是洒脱和超然,事实上不过是“因为得不到,所以不想要”,是在自身周围建造一层坚硬的外壳,待在里面是安全的——害怕受伤害,就先把自己伪装成刺猬。
抽离于生活之外的人可以拥有暂时的平静,可是也就少了多少彻底的悲伤和欢乐啊。
白莎莎说:“天哪,失去爱更让人无法接受。”
剧本里有一段我每排一次就会难以自控的台词:“我一直在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但是你知道吗?我花了一辈子的时间只学会了一件事:拥有就是失去的开始。拥有青春,其实已经开始在失去青春,拥有财富,其实财富也会失去,健康也一样,婚姻也一样,就算养一只狗也一样。拥有爱呢?天哪,失去爱更让人无法接受。如果不曾拥有,那也就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
但是导演要拿掉这段,主创人员都坚持要拿掉这段,他们的理由无可辩驳。我太想讲出这一段了,我和导演为此狠狠地吵了一架,吵得我大喊大哭,吵到我几乎说出“我不演了”的话——最后它还是被拿掉了。
现在想想,拿掉就拿掉了,我连这段台词都失去了,还真是没什么不能失去的。
白莎莎说:“假如现在就是死去的时候,那也是最幸福的时候。”
大幕即将拉开,你准备好上场了吗?
要记得注视月亮
如今我早已过了“一本小说塑造部分人生观”的年纪,读小说有时是消遣,有时是探索,有时仅仅是好奇——想看看他或她是如何架构出一个世界的。就像最近重读毛姆的这本《月亮和六便士》,和很多年前第一次读到它的时候不一样了。如今,我与这本书保持着适当的距离,这距离,是一个相对成熟的读者与一本成熟的小说之间的距离。
多年前,我是把这本书当作成长励志类书来读的,我清楚记得二十三岁的那次阅读,从早晨开始到太阳落山,从翻开书时的兴奋异常到合上书时的泪流满面。很显然,和少年时读金庸读三毛一样,我在小说里放进了自己的人生,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眼泪。
是在一个旧书摊上很偶然翻到的《月亮和六便士》,那个时候我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一切都不是我想象的样子”,觉得周遭的世界了无生趣,看不见更好的未来,对于自己将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没有哪怕一点点方向。这时候遇见的《月亮和六便士》,像是一种指引。它提醒着我:除去我们每天面对的现实世界,还有一个由内心建构的幽深迷宫,我可以在这个迷宫里探寻,游走,自得其乐。它又好像在对我说:勇敢些,你想的都是对的。
《月亮和六便士》可以归纳成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位股票经纪人,家庭美满幸福,孩子乖巧可爱,妻子优雅得体。但是突然有一天他抛下拥有的这一切,只身去巴黎拿起了画笔,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之后又去塔西提小岛,在岛上过完自己作为一位画者的余生。
但毛姆显然不止在讲这样一个故事,他通过小说语言表达对艺术对人生对爱情的态度,他通过小说去观察,通过小说向世界发问。
翻看旧书,我发现十多年前自己用铅笔写在书封上的一段话:生活有各种可能性,但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又似乎无从选择,就像书中的画家一样,不是他选择了艺术,而是上帝选择了他。他说:“做出这件事的不是我,是我身体里一种远比我自己的意志更强大的力量……我由不了我自己。正如一个人跌在了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无关紧要,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这段话并不是整本书当时给我的最大感受,可能只是其中一个点,刚好记下了,而如今读来,又有了更深的懂得。
当年读完这本书之后,会觉得“人生又有些不一样了”,之后,每年我都会给新教的学生推荐这本书。我告诉他们:读毛姆的书,你可能学不会毛姆的幽默,也不需要像他那样刻薄,但要记得在庸常的物质生活之上,还有更为迷人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就像头顶上夜空中的月亮,它不耀眼,但是散发着宁静又平和的光芒。
在遍地六便士的世界里,要记得仰望天空,注视月亮。
在庸常的物质生活之上,还有更为迷人的精神世界。
关于那本叫《丰收》的书
此文成稿于2010年,我的第一本书《丰收》出版后半年。这次收录进来是觉得文字里有很多有意思的痕迹。特别骄傲的是,六年过去了,我还在不停地写。
三十岁的我,读十八岁的弗朗索瓦兹·萨冈写下的《你好,忧愁》,一边读一边绝望:这世界真有一种作者,叫作天才。
而我不是。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不是那种文思如泉涌的作者,写作只源于对文字的依赖。从一个读者变成一个作者是一段成长的过程:从在别人的文字里照见自己到希望有一天能在自己的文字里面对自己。
也许你不相信,生活中我是个木讷的人,口头表达能力差,小时候还口吃,容易紧张,在人群中永远是个听众(如果按我的意愿而不是应该如何)。这样的一个人,有一天竟然成了主持人,这样的一个成了主持人的人,当然会对阅读和写作有依赖了。只有面对文字的时候,我才觉得是安全的。
《丰收》中的大部分文字写于2009年,2009年对于我来说是值得感激的一年,这一年我怀孕了,我将自己完全放空,推掉所有事务,以一颗纯洁之心面对写作,一开始我不知道会写出什么样的文字,写着写着,竟然和童年、乡野联系上了,这得感谢肚子里的孩子,是她让我的生命与土地和自然产生了连接。
《丰收》中有许多对往事的回忆,事实上回忆是不可靠的,回忆是在当下的心境里有选择性地回到过去,现在再看《丰收》,我惊讶于它的温情和美好,我的童年并不全然如此,只不过因为在2009年,我是个快乐的孕妇。
书刚上市,出版人阿康说他希望(并相信)这书能卖十万册。我不信。我说,真要卖十万册,我就不当主持人了,我要当“坐家”,坐在家里靠写书养活自己。我真是这样想的,但我知道他也不信。(结果呢,书没卖到十万册,我也没再当主持人了,这是后话。)
一位朋友说,《丰收》是一本尴尬的书,是一本不会一出版就卖得好的书,如果读者想读一本主持人写的书,他们不会想到你(你不够有名),如果读者是想读一本散文集,他们不会想读一个主持人写的散文集(主持人能写出什么好文字?)。他这句话说完,我真想骂一句:你们全家才主持人。
我不相信会有那种出版了一本书而不关心销量的作者。几天前我在博客上表达了对《丰收》销量的悲观,一位读者安慰说,这是一本让人宽慰、释然、温情和欢趣的书,不功利也没有再教育,这些已经够了。我说,不够啊,要是多有几个你这样的读者不是更好?
有一天去一家书城,在花花绿绿五花八门的各类书籍中找了很久,终于看到了几本《丰收》,它们安安静静地立在那里,封面是白色的,上面淡淡地写着土黄色的两个字:丰收。它们也有腰封,但腰封上没有名人推荐,只有我自己的一张照片,黑白的。照片中的我站在一片菜地里似笑非笑地注视着看书的我。
看到它们那个样子,突然有些心疼,我把它们全部拿起来带回了家。
只有面对文字的时候,我才觉得是安全的。
雨
下雨,出租车上下客点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我举伞走过去的时候,前面站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清汤挂面的头发,皮肤白白的,嘴角噘着。她手里没有伞,她把头埋在她前面一个男孩撑起的伞下,男孩高鼻梁,有好看的侧脸。他们无话。
女孩一直低着头,伞不大,男孩尽量把伞往女孩这边举,自己淋湿了一边肩膀,队伍往前走,他们也往前移动。轮到他们,来了两辆出租车,他们各上一辆,她上得晚些,往他上的那一辆看了看,他们都想说什么又都没说。车子一前一后往两个方向开出去了——原来他们不认识。
缘来,又悄悄走了。这两人的短暂交集引得一旁的路人我浮想联翩。此刻,雨中,他们一定坐在各自的出租车里怅然若失吧。
另一次搭车,路边站了二十分钟没打到出租,坐上一辆迎面开来的野的。行至半路雨点落下,野的师傅靠边停车,说正好路过他家,要回家收衣服,要我等他,很快就回来。说完快速下车,一路小跑钻进路边小区消失不见,留下我,车,以及车钥匙。我就坐车里等他,五分钟后他回来了,我们继续往前走。
车子在城市的细雨中穿行,尽管也像任何一座城市一样走走停停,但就是因了刚才这五分钟的相互信任,平添了些爱上这城市的理由。
若干年前,一个男孩写信给我:“成都的雨,更多的时候像今晚,温婉,悄然,不会让你看到,地却湿了。空气中弥漫着湿润,知道你在,但又捉不到一个雨点来证明是在下雨。雨伞好像是多余的,收起雨伞,头发就感觉到你了。”
我和这个男孩都不是成都人,我们只是在这座别人的城市里相遇,在这里挥霍着我们浓烈又混沌的青春,生活与未来都无着无落,这细雨一样的温柔是我们能拥有的最大奢侈。
某年夏天,一场大雨将城市变成海的那个有名的夜晚。
我驱车从我家所在的城西前往城东,雨点大颗大颗地落下,挡风玻璃一片模糊,任雨刮器如何用力也看不清前面的路。那天我和另外两个女孩约好了要拍照,他们俩是我在这个城市里最要好的朋友,我们约好每年穿同样的衣服摆同样的姿态拍一张照片。大雨中有些害怕,但想到那头有两个人在焦急等待,心里又是暖的。
这个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了,我一直说不清楚为什么一直在成都待到这个时候,我一直以为离不开这里只是因为找不到一个离开的理由,但显然不是。
我家小姑娘三岁了,有一天我问她天是什么颜色的,她说是白色的,她是诚实的,她很少见到蓝色的天空,她一直在成都。
我告诉她,最美的天空是蓝色的,她不同意,偏要说不是不是就不是。我看着她一脸坚定的表情,心想我这个住在成都的外地人终于(到底还是)生出了个成都女孩。
我出生在云贵高原一个多太阳少雨水的地方,却在成都这座阴郁的城市生活了十多年。
有一天早晨我躺床上发了条微博:今天成都没出太阳,我决定心情不好。
发完微博其实心情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