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降死不降”
大约十五六年以前,我竟受了革命党的骗了。
他们说:非革命不可!你看,汉族怎样的不愿意做奴隶,怎样的日夜想光复,这志愿,便到现在也铭心刻骨的。试举一例罢,——他们说——汉人死了入殓的时候,都将辫子盘在顶上,像明朝制度,这叫做“生降死不降”!
生降死不降,多少悲惨而且值得同情呵。
然而近几年来,我的迷信却破裂起来了。我看见许多讣文上的人,大抵是既未殉难,也非遗民,和清朝毫不相干的;或者倒反食过民国的“禄”。而他们一死,不是“清封朝议大夫”,便是“清封恭人”,都到阴间三跪九叩的上朝去了。
我于是不再信革命党的话。我想:别的都是诳,只是汉人有一种“生降死不降”的怪脾气,却是真的。
五月五日
题注:
本篇最初发表于1921年5月6日北京《晨报副刊》“杂感”栏,署名风声。初未收集。1905年10月《民报》第一卷第一号曾刊载汪精卫的《民族的国民》一文,文中说:“我民族一息尚存,此心不死。……一般国民屈于毒焰,不得自由,然风气所成,有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之说……”其所谓“不降”是指“不降于清”。而在辛亥革命十年之后,仍有一些人以清朝的“封号”为荣。凡此均表明了封建意识和习惯势力的顽固性。针对这种社会现象,鲁迅写作了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