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国新诗研究】

中国现代文学论丛(第13卷·2) 作者:


【中国新诗研究】

“白话能不能入诗”争论再评价

周海波

(青岛大学 文学院,青岛 266071)

内容摘要:有关白话能不能入诗的论争,关系到“五四”文学革命的历史评价,也关系到现代文学文体的认识与理解。胡适所自得的白话入诗并取得成功,给我们提出的问题是,白话成了“诗”的语言还是“诗歌”的语言?当人们有意无意地偷换“诗”、“新诗”、“白话诗”的概念时,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说明白话是不是能够入“诗”。胡适等人是站在启蒙主义的立场上提倡白话文,梅光迪等人则是从诗的文体出发,看重诗的美学特征,讲究诗的格律与语言的法度,保守中国传统文化及其诗词的本性。胡适与梅光迪的话语及其争论,虽然说的是一件事,却不可能说成一件事。梅光迪等人反对白话入诗,正是担忧白话会改变中国文学的美学精神,改变中国文学的文体特征,进而破坏民族的美学精神。

关键词:白话文;新诗;文学革命;文体理论

白话能不能入诗,是“五四”时期“文学革命”论争的主要内容之一,赞成与反对的声音一直没有中断过,即使在白话文学已经被文学史认同的前提下,有关“白话不能入诗”的观点仍不时出现。将“白话不能入诗”的话题再次提出来,不仅仅是为了还原文学史上一桩公案的历史场景,更是反思现代文学理论体系构建过程中所提出来的重要理论问题,尤其是现代文体学在理论与实践层面上所面临的问题。

一、历史如何回到现场

胡适在“文学革命”多年后,白话文学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成为现代汉语文学正宗的时候,曾经不无自得又不无忧虑地说过:“我的以白话文为活文学这一理论,便是已经在小说、故事、元曲、民歌等[文学]领域里,得到实际证明的假设。剩下的只是我的诗界朋友们所设想的韵文了。这剩下的一部分,也正是我那时建议要用一段实际试验来加以证明或反证的。”的确如此,白话文能不能成为现代文学的语言,能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只有白话入诗,在新诗创作中取得了成功,才算是真正的成功。从汉语及其汉语文学的发展历程来看,胡适提倡白话文之前就已经出现了白话文和白话文学,甚至也出现了胡适所认可的白话诗,胡适本人也一再以中国文学史上出现过的白话文学为例,论证白话文是活的文学。不过,无论古代文学还是晚清以来白话报刊的出现,都无法建立起白话文的正宗地位。除文言在古典文学中占有绝对统治地位,白话无法撼动文言的地位之外,白话很少进入诗词创作,不能被文人们所接受,才是最重要的原因。胡适正是看到了这个关键性的问题,意识到白话入诗对于确立白话文地位的意义,所以,后来胡适回忆起当年的这场“文学革命”,仍然对白话入诗的问题耿耿于怀。

对于文学史来说,如何使文学史叙述中的历史事件回到历史的现场中,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胡适提倡的“文学革命”,提出的白话文主张,已经无法真正复原,白话作诗的情景也已经不复存在。或者说,当中国现代文学已经走过百年历程,再去评说处于论争中的“白话入诗”的问题,已经很难回到应有的情景之中。在今天,白话能不能入诗不再需要讨论,白话诗、口语诗被人们广泛接受。在“白话能不能入诗”已不再成为问题的时候,再次讨论这个话题,当然会产生一种历史的错位感。当多年之后的胡适仍然耿耿于怀白话入诗以及他一直致力于尝试创作的白话新诗的时候,实际上说明回到历史现场的不易,也说明回到现场的重要性。1919年,胡适在他的《尝试集》即将印行时曾写下这样的话,现在读来,仍然感到其中丰富的味道:“现在且说我为什么赶紧印行这本白话诗集。我的第一个理由是因为这一年以来白话散文虽然传播得很快很远,但是大多数的人对于白话诗仍旧很怀疑;还有许多人不但怀疑,简直持反对的态度。因此,我觉得这个时候有一两种韵文的集子出来,也许可以引起一般人的注意,也许可以供赞成和反对的人作一种参考的材料。第二,我实地试验白话诗已经三年了,我很想把这三年试验的结果供献给国内的文人,作为我的试验报告。我很盼望有人把我试验的结果,仔细研究一番,加上平心静气的批评,使我也可以知道这种试验究竟有没有成绩,用的试验方法,究竟有没有错误。第三,无论试验的成绩如何,我觉得我的《尝试集》至少有一件事可以供献给大家的。这一件可以供献的事就是这本诗所代表的‘实验的精神’。”这番话中既有胡适的自信,也有他的不自信;既有他对“实验的精神”的自得,也有他对白话入诗的思考。归纳起来,其主要意思就是,胡适那么急于出版诗集,是想用自己创作的“成绩”来证明白话入诗的合理性、合法性。但是,如果将胡适的这种“实验”放到现代诗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来看,也许会重新思考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胡适提倡并致力于实验的“白话入诗”以及他的朋友反对白话入诗,胜败并不一定那么分明。而当年留下的这一桩文坛公案,不同的历史叙述,不同的美学评价,也许会重新打开我们的思路。

可以试想一下,当白话文学已经获得文学史的承认之后,胡适还是这样看重白话与诗的关系问题,说明白话能不能入诗是白话文学能否成立、“文学革命”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胡适的好朋友、语言学家赵元任,在1934年的大众语讨论中曾不无调侃地说过:“早年提倡白话文的人常常说我们一方面要把文章写成白话,一方面也要把白话提高,教它词类变丰富。这种话固然可以用来敷衍敷衍旧派的人,可是看看一般的‘提高’的白话文,实在是也不很高也不很妙。”多年之后,赵元任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白话不能入诗,或者用白话写的诗缺乏必要的韵味。从这些观点来看,很难说白话文学在“五四”新文学运动之后就一定取得了成功,至少并没有证实当年反对白话入诗的观点就一定不能成立。

之所以说胡适尝试白话写诗并出版了《尝试集》之后,仍然不能说白话文一定就取得成功,其原因主要在于如何把握白话文与诗的关系问题,如何回答白话诗与中国文学的关系问题。理解这一问题,不仅仅要从白话是否被作家广泛使用,也不在于白话是否被教育部公布为中小学教科书的语言,而在于白话是怎样成为“国语”,成为文学语言和什么样的文学语言的,在于白话成为文学语言甚至成为诗的语言后,文学美学精神发生了怎样的变异。比如,当我们说经过胡适等人的努力及尝试,白话诗获得了成功,白话真正成了诗的语言。但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白话是成了“诗”的语言还是“诗歌”的语言?作为一种文体的“诗”与“诗歌”是否相同,他们与白话的关系应如何去认识,如何把握白话与诗的关系,等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1935年,胡适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中说:“文学革命的目的是要用活的语言来创作新中国的新文学——来创作活的文学,人的文学。新文学的创作有了一分成功,即是文学革命有了一分的成功。”由良友图书出版公司策划出版、多位新文化运动的元老级人物参与编撰的《中国新文学大系》,是一部对“新文学”进行合理性、合法性确认的文选,具有非常权威的意义。应当说胡适在具有领头意义的《建设理论集》“导言”中对新文学进行的历史性总结,其论断是正确的,他清醒地认识到“活的语言”在新文学中的意义,同时也意识到新文学即他所说的“活的文学”对于白话文的意义。也就是说,只有承认了白话文学即“活的文学”的历史地位,只有承认一部中国文学史是白话文学的历史,承认了白话作的诗歌是文学的文体,白话文才可能算是“成功”的。这种倒置认可的策略反映出胡适等人提倡“文学革命”的一贯方式方法。

中国新文学运动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路程,白话文学已经不再是讨论和论争的对象,这时胡适还如此看重白话文与白话文学的关系,可见编纂一套《中国新文学大系》与文学史重写的重要关系。也许站在1930年代中期的文学场域,回头再看“五四”新文学运动,那场语言上的“文学革命”提出的诸多问题都可能需要重新写过。如果说仅仅是白话能不能写诗,其实无所谓新诗的成功与否;如果说诗这一文体仅仅是语言的问题,那么也无所谓语言的成功与否。由此看来,白话可以入诗,涉及的核心问题,仍然是人们对“诗”这一文体的认识问题。郑敏《世纪末的回顾:汉语语言变革与中新诗创作》在对新诗语言问题进行反思的过程中,提出了对“民族母语、文学写作和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三方面的互相关系”的深入思考,从汉语语言的角度对新文化运动进行了反思。郑敏更多从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上思考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文化出现的问题,在“语言的发展与继承的关系”层面上提出文化继承与发展的问题。郑敏提出的问题是尖锐的,也是新文化运动以及新文学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她仅仅从语言出发批评了胡适、陈独秀白话文运动,简单地否定了白话文学的存在,而落入当年反对胡适的任鸿隽、梅光迪等人的窠臼之中。“五四”新文化运动及其语言上的革命,并不能简单视为对传统的断裂,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语言上的革命虽然是重要的因素,但仅有语言上的革命并不能完成对文化传统的断裂。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那里,白话文不仅仅是作为文学语言而主要被纳入启蒙运动的语言序列之中,更是其社会革命方法之一。正如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所说,创造“国语的文学”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文学的国语”,使国民拥有一套美的语言,改变汉语的官话、官腔的功能。因此,胡适以及后来加入“文学革命”队伍中的新文化运动者,更多是站在启蒙主义的立场提倡白话文;而梅光迪等人则是站在学术的、文学的立场上反对白话入诗,试图以美的文学,有节制的、有纪律的文学来改变国民精神。论争的双方论争虽然激烈,言辞虽然尖锐,但相互之间自说自话,从其开始就没有形成针锋相对的论争局面。

二、白话入诗的战略策略

1916年6月,胡适曾提出过这样的观点:“(一)今日之文言乃是一种半死的文字。(二)今日之白话是一种活的语言。(三)白话不但不鄙俗,俗儒乃谓之俗耳。(四)白话不但不鄙俗,而且甚优美适用。”同时他还指出:“凡文言之所长,白话皆有之。而白话之所长,则文言未必能及之。……白话并非文言之退化,乃是文言之进化。”这里有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胡适所谓的“已死的或半死的文言”与“活的白话”,都是指的“今日”的语言现象,是相对于新文学白话语言而言的传统文学中的语言,而不是流传已久的古代文章中的语言。二是要创作出优秀的白话文学作品,必须要去除中国古代文学的“一切弊病”,即骈偶、用典、对仗、滥调套语、摹仿古人等种种毛病。在胡适看来,白话语言与这一切古典文学的“弊病”是对立的,矛盾的,互不相容的。白话与文言是两个不同的语言系统,白话不是从古典的文言中生成的,而是从古代的白话中发展而来。白话要成立,就不能在这种古典文学的语言环境中使用,就不能与用典、对仗、仿古等古典艺术手法联系在一起。承认白话文为文学正宗,就必须要“正式否定骈文古文律诗古诗是‘正宗’”,“这是推翻向来的正统,重新建立中国文学史上的正统”。三是白话入诗需要做到“作诗如作文”。在这里,胡适偷换了“诗”“文”的概念,将“作诗”与“作文”对等起来,再将白话运用于诗文之中。从提倡“文学革命”的角度来说,胡适这样做是无奈之举,也可以说是一种策略,从极端性的否定中求得当下的肯定,促成白话文学在文学中站立脚跟。对此,梅光迪曾给予反驳:“足下谓诗国革命始于‘作诗如作文’,迪颇不以为然。”梅光迪为什么对胡适的“作诗如作文”颇不以为然?主要在于诗与文是两种不同文体,不同文体之间语言文字当然也有本质的差异:“诗文截然两道。诗之文字(Poetic diction)与文之文字(Prose diction)自有诗文以来(无论中西),已分道而驰。”胡适提倡“作诗如作文”其实是将诗文混为一谈,“移‘文之文字’于诗”,以一种评议文字入另一种不同文体之中,在梅光迪看来,这种拉郎配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文学革命”的问题。

如果进一步研究胡适在《逼上梁山》中对提倡“文学革命”的叙述,也可以比较明晰地看到“文学革命”的战略及其战术。

这里首先需要再次明确胡适提倡“文学革命”的背景或者目的。第一,胡适在《逼上梁山》中叙述了一个姓钟的基督教徒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钟姓基督徒在华盛顿清华学生监督处做书记,他每个月寄送庚款留学生的支票时,会夹带一份自己印制的宣传材料,进行简单明了的宣传。这种热心的宣传让胡适感到“真可厌”。胡适并没有说明他是否受到这种宣传的启发或影响,但胡适恰好就在那一年开始关注中国文字的问题,并作了一篇论文:《如何可使我国文言易于教授》。胡适由此开始走向文学革命,“承认白话是活文字,古文是半死的文字”。第二,胡适的观点受到同在美国留学的朋友反对,被逼上梁山。胡适与朋友的笔墨官司开始于1915年夏季之后,到1916年达到最激烈的程度。而其论争的焦点就是胡适在1915年9月20日离开绮色佳之际寄给各位朋友的一首诗:“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这个观点先是受到梅光迪“颇不以为然”的评价,同时也受到任叔永等人的反对。倍感孤立的胡适颇不服气,仍然写信与朋友进行辩论,并觉悟到“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字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只是‘活文字’随时起来替代了‘死文学’的历史”。第三,胡适在后来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说过:“我的《建设新文学论》的唯一宗旨只有十个大字:‘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有文学的国语。”这也就是胡适提倡“文学革命”的方案。胡适这些论述,大体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要点:一是他提倡的“文学革命”并非源于文学,而是文学之外的其他事件;二是提倡“文学革命”的目的是为了创造一种“活的语言”,解决语言工具的问题。把握了胡适文体理论的这两个要点,也就可以明白他极力尝试白话入诗,一定要在新诗写作中引入白话的良苦用心了。

从新文学发展的战略上来看,要承认白话文为正宗,就必须否定文言文,宣称文言文为“死的语言”。胡适在《逼上梁山》中记述了他于1915年所作的《如何可使我国文言易于教授》一文中的有关观点:“汉文乃是半死之文字,不当以教活文字之法教之。”为此他举例说:“半死文字者,以其中尚有日用之分子在也。如犬字是已死文字,狗字是活字;乘马是死语,骑马是活语。故曰半死之文字也。”胡适主要从文言如何教授来论述“文言是半死的文字”,并没有完全意识到语言与文学的内在关系。直到与任叔永、梅光迪等人在绮色佳讨论文学问题,他才“从中国文字问题转到中国文学问题”,并引发了“文学革命”的论争。“文学革命”的讨论仍然落脚于语言文字,主要解决的还是文学创作中已死的文言与活的白话的问题。显然,胡适宣称的文言是已死或半死的语言,仅仅是一种论争的方法和文化策略。只有宣布文言是半死的或已死的语言,才能证实白话是活的语言。在宣称文言死刑的同时,胡适也极力从古代文学中寻找白话文学的材料。1916年2月3日的《胡适日记》中记述了他所看到的“白话诗”,如《道州民》、《自京赴奉先咏怀》、《题莲华寺》等,这些发现让胡适非常兴奋。正是这些新发现,让胡适于后来写作白话文学史时提出了“一部中国文学史就是白话史”的惊世观点。胡适的这种努力非常值得敬佩,为了能为白话文学的成立寻找到足够的证据,几乎穷尽古代文学,从大量的古典诗词中寻找到几首白话作的诗,也算是煞费苦心。但我们也发现,在这其中存在着逻辑混乱、概念不清的问题,胡适宣布了文言文是半死的或已死的语言文字,寻找到了古代白话诗的存在,但他没有说明那些文言诗词,那些千古流传、广受文学史和读者关注的诗词的死活问题。另一方面,胡适承认了古代白话诗的存在,却同样没有说明白话诗与文言诗孰优孰劣的问题。这种模棱两可的观点认同,从开始就注定了文言与白话不是在同一评价尺度、同一文化层面上的价值判断,从而也就导致了后来的白话能否入诗争论中的是非不清。当然,学问高深的胡适不是不知道古典诗词的艺术境界,他如此做,更是一种文化策略。

从“文学革命”的效果来看,要承认白话语言已经成为正宗,就必须承认白话诗作为一种文体在创作上的成功及其文学史的合理性与合法地位。胡适说:“我们认定‘死文字定不能产生活文学’,故我们主张若要造一种活的文学,必须用白话来做文学的工具。我们也知道单有白话未必就能造出新文字;我们也知道新文学必须要有新思想做里子。但是我们认定文学革命须有先后程序;先要做到文字体裁的大解放,方才可以用来做新思想新精神的运输品。我们认定白话实在有文学的可能,实在是新文学的唯一利器。”所以,胡适极力论证白话可以入诗并积极尝试白话诗的写作,其目的就是“要作先锋去打这座未投降的壁垒;就是要用全力去试作白话诗”。胡适宣称的白话可以作诗,并非不能成立,但胡适所谓的“诗”已经在概念上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它仅仅是指白话诗或者后来被文学史叙述为“诗歌”的文体。也就是说,胡适所谓的“诗”和梅觐庄、任鸿隽等人所谓的“诗”并不是同一个概念,胡适的“诗”是白话诗、诗歌,是平民化、大众化、世俗化的文体概念,而梅、任所谓的“诗”则是古典诗词的诗,是传统的、贵族的诗。因此,胡适说的有道理,梅、任等人说的同样有道理。“白话可以作诗”与“白话不能入诗”,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因其不同的概念而具有了不同的文体意义。

到此,我们可以明白这样一点,经过胡适的提倡和尝试,白话诗获得了成功,胡适、俞平伯、康白情、沈尹默、朱自清等一批白话诗人出现在文坛上。但是,白话诗并非“诗”,当人们完全混淆了两个不同概念的时候,或者胡适等人有意无意地偷换“诗”与“白话诗”的概念时,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说明白话是不是能够入“诗”。胡适尝试的白话诗是否成功的问题,在《尝试集》出版之后曾引起过争论。胡适的同时代人也是他的好朋友钱玄同就曾表示过“小小不满意”,主要在于《尝试集》中的一些诗作未能摆脱旧诗词以及文言的“窠臼”,有些“是文非话”,“有些全是文言”。1923年3月,由胡怀琛编选的《尝试集批评与讨论》一书由泰东图书局出版,收录的是胡怀琛本人“批评《尝试集》,及和他人讨论尝试集的通信”。胡怀琛明确表示,“我的批评,是明确标明旗帜,反对胡适之一派的诗”。1926年,年轻的穆木天也曾对胡适提出批评:“中国的新诗的运动,我以为胡适是最大的罪人。胡适说:作诗须得如作文,那是他的大错,所以他的影响给中国造成了一种Prose in Verse一派的东西。”比胡怀琛与穆木天的批判更系统、更彻底、更具专业特点的是胡先骕。他在《评〈尝试集〉》长篇评论文章中,分别从统计学、诗的性质、声调格律音韵与诗的关系、文言白话用典与诗之关系、诗的模仿与创造、《尝试集》的价值与效用等方面,全面否定了《尝试集》及其胡适提倡的白话诗。现在看来,胡先骕的批评自有其偏狭之处,也有意气用事的地方,但总的来说,胡先骕还是站在学术的立场上,比较客观地分析评论了《尝试集》作为白话诗文体的失败。如果不是从“五四”文学革命发展的角度,而仅仅就胡适的创作而言,《尝试集》作为一种文体的白话诗,在艺术上并无多少可取之处,它说明白话诗的尝试之路还很长,创作不易,成功更为不易。

但是,胡适宣称白话诗获得了成功,认为“新诗的讨论时期,渐渐的过去了……新诗的作者也渐渐的加多了。有几位少年诗人的创作,大胆的解放,充满着新鲜的意味”,也就是说,新诗在渡过了尝试期之后,已经获得了最终的成功。1920年8月,胡适在《尝试集》再版时,曾说过这样的话:“我作白话诗,比较的可算是最早,但是我的诗变化最迟缓。……从那些很接近旧诗的诗变到很自由的新诗,——这一个过渡时期在我的诗里最容易看得出。……六年秋天到七年底——还只是一个自由变化的词调时期。自此以后,我的诗方才渐渐做到‘新诗’的地位。”胡适把自己写诗的过程称为从作“白话诗”开始,到获得“新诗”的地位,区别了“白话诗”和“新诗”两个概念,认为“新诗”比之于“白话诗”是一个进步,是更高的发展。同样的观点,陆志韦也曾表达过:“我的诗不敢说是新诗,只是白话诗。”可见在现代诗人的观念中,“新诗”要高于“白话诗”,“新诗”是更接近于诗的一种文体。“白话诗”是胡适尝试白话入诗初期的文体,仅仅是以白话作诗,主要是语言上的变化。胡适说《尝试集》第一编中除了《蝴蝶》和《他》两首之外,“实在不过是一些刷洗过的旧诗”,一直到《关不住了》“是我的‘新诗’成立的纪元”,再到“《威权》、《乐观》、《上山》、《周岁》、《一颗遭劫的星》,都极自由,极自然,可算是我自己的‘新诗’进化的最高一步”。胡适之所以如此自信地宣布他的创作从“白话诗”进步到“新诗”,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从《关不住了》这首译诗开始,基本摆脱了旧体诗词的局限,而完全实现了自由使用白话语言的新诗文体;二是白话诗作为一种文体获得了“新诗”文体的认同,如果说白话诗仅仅是部分地使用白话语言,在胡适眼中的“新诗”则是全部使用了白话,并通过新文化运动与新媒体的广泛传播,通过《国语文学史》等文学史书写,使这一在古典文学中不受重视、不被承认的白话文体获得了一定的认可。于此,我们看到了白话可以入诗的制作和传播过程。

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一问题,白话能够入诗并不是以白话写诗获得了怎样的成功,从而使新诗能够站立于中华诗词之林,而是为了证实白话可以入诗,在经过了一定的白话诗的实验之后,从文学史的角度确认白话诗、新诗文体的合法性存在,以白话诗、新诗文体的成立确认白话入诗的成功。这也就是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所说的:“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有文学的国语。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的国语才可算得真正的国语。国语没有文学,便没有生命,便没有价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发达。”这也就是胡适所说的“有了国语的文学,自然有国语”。对于白话所写的“新诗”,后来俞平伯曾有过比较明确的概括,“我底大意,平民性是诗底主要素质”。也就是说,当代表平民和平民精神的白话文通过新诗文体表现出来时,作为一种文体的诗已经发生了本质性转化,白话与新诗在文体创造上达成了一致,呈现出新诗在精神上趋向平民,在艺术上滑向世俗的现象。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胡适等人提倡白话入诗和梅光迪等人反对白话入诗,并不是在一个文学范畴内的对话,胡适等人是站在启蒙主义的立场上,从启发民智,改良中国文化、中国社会的角度提倡白话文,所以,他们讲究的不是语言自身是不是优美,白话入诗是不是合乎文体的要求,而是让更多的国民读得懂文字,看得懂书报,从而达到启蒙的目的。而梅光迪等人则是从诗的文体出发,看重诗的美学特征,讲究诗的格律与语言的法度,保守中国传统文化及其诗词的本性。可以说,两股道上跑的车永远不可能走到一起,胡适与梅光迪的话语及其争论,虽然说的是一件事,却不可能说成一件事,此语言文字非彼语言文字,此“诗”也非彼诗。

三、白话为什么不能入诗

胡适在《逼上梁山》中比较详细地记录了远在美国的“文学革命”论争的一些细节,其中“文之文字”与“诗之文字”是论争的焦点之一。有关两种不同文字的论述,出现在他所抄录的自己于1916年2月3日的日记:“吾所诗论,固不徒以‘文之文字’入诗而已。然不避‘文之文字’,自是吾论诗之一法。……古诗如白香山之《道州民》,如老杜之《自京赴奉先咏怀》,如黄山谷之《题莲华寺》,何一非用‘文之文字’,又何一非用‘诗之文字’耶?”他认为,反对他提出“白话入诗”主张的梅觐庄、任叔永等人固执在“诗之文字”和“文之文字”的区别,而不能理解他所提出的“文字形式是文学的工具”的真正意思。在胡适看来,文字有“死”、“活”之分,而无“文”、“诗”之别,死文字作不出“活文学”。所以,“活文字”的白话可以创造出活的文学。胡适的言论是适应时代发展而提出的,尤其当报纸期刊等现代传播媒体出现之后,他将语言变革以及文学变革提到议事日程。但就文学而言,也许梅觐庄、任叔永等人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

胡适也承认梅觐庄、任叔永等人并不反对白话文,而且胡适总能够从梅觐庄或任叔永的来信中寻找到支持他的“文学革命”的意思。梅觐庄在给胡适的信中,承认文学因“文章体裁不同”而可以使用不同的语言:“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任叔永在给胡适的信中也说道:“要之,白话自有白话用处(如作小说演说等),然不能用之于诗。”这说明梅觐庄或任叔永并不反对白话文,同时也可以说“五四”新文学运动也不一定如文学史所描绘的那样,是白话与文言的斗争。某种程度上讲,“五四”新文学运动主要是两种文体所引发的两种不同文学观念和美学原则的论争,梅觐庄或任叔永反对的是白话入诗,而不是反对白话。俞平伯是深受胡适影响而主张新诗平民化的,但他明确表示白话是不能作诗的:“中国现行白话,不是作诗的绝对适宜的工具。我这句话,很容易引起误会,好像我对于白话作诗,自己也不很能相信的,其实不然,我觉得在现今这样情形之下,白话实在是比较最适宜的工具,再寻不到比它更好的工具;但是另一方面,我总时时感到用现今白话作诗的痛苦。”这说明白话与诗这种文体之间有较大的距离,或者说白话作为诗的文体语言并不能很好地传达出诗所能呈现的美学价值,甚至会破坏诗的美学精神。俞平伯虽然在理论上反对白话作诗,但他主张平民化的诗,也就是用白话作的新诗。这说明白话、诗、新诗三者之间存在着关系结构上的矛盾,白话不能入诗,但白话可以作新诗,也就是说诗与新诗作为两种不同的文体存在于文学史,承认了新诗也就可以承认白话文学的胜利。反对白话入诗则是在坚守着古典文学应有的文学梦想,坚守中国文学未被现代传媒侵蚀的最后一片领地。

对“白话为什么不能入诗”这一问题思考比较深入的并不是梅光迪,而是梅光迪和胡适共同的朋友胡先骕。胡先骕发表于《学衡》创刊号上的《评〈尝试集〉》,超越了梅光迪、吴宓、曹慕管等人的论争思路,主要是从学理上对《尝试集》进行分析批评。文章除了“第平心论之,无论以古今中外何种眼光观之,其形式精神,皆无可取”,不可避免地带上了感情色彩之外,基本理论方法和批评态度都是学术的,是他所主张的“以中正之态度,为平情之议论”的实践。如对胡适提出的作诗不避俗字俗语,胡先骕认为“实则不然”,作诗固然可以不避俗字俗语,但他同时提出,“不必避文言又如何”。当然,胡先骕不是从辩论的角度来解决问题,而是从诗的文体创作的角度,即站在“诗之功用”的立场分析白话文言与诗的关系:“诗之功用,在能表现美感与情韵,初不在文言白话之别。白话之能表现美感与情韵,固可用之作诗。苟文言亦有此功能,则亦万无屏弃之理。”但是,在胡先骕的眼中,白话是直白的、粗俗的,缺少诗的功用,因而是不能入诗的。

十几年后,易峻在《评文学革命与文学专制》一文中对文言白话论争有更理性的反思。这篇文章是针对胡适发表于《新月》杂志上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而发的,同时又是对新文化运动的反思。易峻的文章发表于1933年7月,这时,不仅文学革命早已偃旗息鼓,而且有关“文白之争”也已失去了论争的意义,论争的双方都可以静心思考问题。易峻是明确站在反对白话的立场上说话的,所以他认为白话文对中国现代文化带来的恶果是“文风日趋靡坏”,正如他说的:“言之无文,行之不远也,是所赖于以白话行世者,反而窒碍文化之流传与沟通,愈失学术垂久远之道。”至此也就可明白,以梅光迪、吴宓为代表的学衡派反对白话入诗,并不在于白话本身,白话作为一种语言不仅可以进入口语交流,而且也可以运用于小说等文体的创作。在梅光迪等人看来,白话不能入诗主要在于白话对语言文字所承载意义的消解,是语言文字的转化对传统文学文体的强行改变。胡适对提倡白话文、白话入诗最为自得的,是白话对新诗文体的精神解放。“国语的文学”就是胡适所要的“活的文学”,是“诗体大解放”,是新内容、新精神的表现。胡适最为沾沾自喜的却恰恰是梅光迪等人最为担心的,担忧白话会改变中国文学的美学精神,改变中国文学的文体特征,进而破坏国民精神。概括起来说,梅光迪等学衡派诸公所谓的白话不能诗,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语言文字是稳定的,不易变化的。正如易峻在《评文学革命与文学专制》中说的:“夫文字者,世间最传统,最守旧之物也,时愈久而愈固,可因革损益,而不可革命推翻者也。”易峻的这个观点也许是保守的,却道出了语言文字的特点。以革命的方式推翻文言文的文学正宗地位,代之以白话,这本身就存在着简单粗暴之嫌,而以白话入诗,不仅改变了诗的文体性质,使作为一种文体的诗转向了新诗,再转向诗歌,而且因文体的改变而改变了中国文学的美学精神。

二是白话文缺少法度声律,缺少艺术精神。易峻认为:“文学之有法度格律声调,乃文章神韵气味之所以寓托,乃文学艺术进步之结果,皆所以陶铸文学美感之要素,自有其文学的艺术需要之根据,并非古人为文,故作茧自缚,而乃‘凭空加上’也。”其实,胡适也承认文学是有韵律的:“现在攻击新诗的人,多说新诗没有音节。不幸有一些做新诗的人也以为新诗可以不注意音节。这都是错的。”这说明胡适也把音节韵律视为新诗最重要的因素。只不过胡适所说的韵律与学衡派所说的法度声律并不完全是一回事。胡适所论主要在于音节,而学衡派所论则主要在法度韵律,即要以一定的法度格律规范人的精神,以一定的音韵格律提升人的道德品行。对此,梁实秋也曾指出:“伟大的文学作品都是有‘建筑性的’,最注重的是干部的坚固,骨骼的均衡。”在这方面,白话是难以达到的。鲁迅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在致友人的信中说:“可惜中国的新诗……没有节调,没有韵,它唱不来;唱出来,就记不住,记不住,就不能在人们的脑子里将旧诗挤出,占了它的地位。”同时他又指出:“新诗先要有节调,押大致相近的韵,给大家容易记,又顺口,唱得出来。但白话要押韵而又自然,是颇不容易的。”可见白话作诗,实属不易。

三是白话文是大众的、平民的,在某些方面“迎合普通一般人之低级趣味”,缺少向上的贵族的精神气息。诗的文字应该是干净的、纯洁的,是能够净化人的心灵的。易峻在他的文章中特别提到白话文与平民文化的关系:“白话文学尚有一最大理论,谓白话文为平民文学,便于普及教育,统一国语,说明科学思想,及传播新文化,而文言文无能为役焉。”对此,易峻认为“文章大业,本存乎文人相与之间,非可以期于人人者”,文学也并不是人人都可以为之,“平民识字之未能,遑谈文学”。在这方面,新月派诗人、批评家有大致相同的观点。诗并非人人能作的,也并非什么样的语言文字都可以为诗。胡先骕引用阿诺德的话说:“一国诗之优劣多系于其通行作高格诗之体裁之合宜与否,……考之吾国,则五言古诗实为吾国高格诗最佳之体裁。”五言古诗之所以能够在胡先骕的眼中是高格诗中的最佳,就在于它整齐讲究的格律所规范的人生形式,诗的体式所内含着的生命与精神世界的存在。

事实上,“五四”前后有关“白话能不能入诗”的争论,反映了20世纪初期面对急遽变化的中国社会,反映出传统文化、现代文化交织一体,民族精神在文化转型的大动荡中面临衰竭的危机,面对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文化转型不同声音杂陈出现,反映出现代知识分子所选择的不同文化道路以及不同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的评判体系,也反映着现代文化建设过程中不同方式、不同道路的表现。新文化运动及其白话文运动走过一百年历程的今天,有关白话文言的问题已经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再去讨论。白话文留下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文化的问题越来越尖锐,汉语如何回到优美的时光,尤其当人们不断忧虑中国文化的败落以及民族文化的自信时,历史留给我们的可能更有味道。

  1. 作者简介:周海波,文学博士,青岛大学文学院教授。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现代文学文体理论整理汇编与研究(1902—1949)”(17ZDA275)的阶段性成果。
  2. 胡适:《胡适口述自传》,《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18页。
  3. 胡适:《〈尝试集〉自序》,《胡适文集》(第九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1页。
  4. 赵元任:《赵元任先生的复信》,《社会月报》1934年第1卷第3期。
  5. 郑敏:《世纪末的回顾:汉语语言变革与中新诗创作》,《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
  6.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9—150页。
  7. 梅觐庄致胡适的信,见胡适《逼上梁山》,《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5页。
  8.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3页。
  9.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6页。
  10. 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胡适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5页。
  11.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1—142页。
  12.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3页。
  13. 胡适:《〈尝试集〉自序》,《胡适文集》(第九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2页。
  14.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5页。
  15. 钱玄同:《〈尝试集〉序》,《胡适文集》(第九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7页。
  16. 胡怀琛:《〈尝试集批评与讨论〉序》,泰东图书局1923年版,第1、2页。
  17. 穆木天:《谭诗——寄郭沫若的一封信》,《创造月刊》1926年3月第1卷第1期。
  18. 胡适:《〈尝试集〉四版自序》,《胡适文集》(第九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1页。
  19. 胡适:《〈尝试集〉再版自序》,《胡适文集》(第九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4页。
  20. 陆志韦:《我的诗的躯壳》,王永生主编:《中国现代文论选》(第一册),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6页。
  21. 胡适:《〈尝试集〉再版自序》,《胡适文集》(第九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4、85页。
  22. 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胡适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5、47页。
  23. 俞平伯:《诗底进化的还原论》,《诗》1922年2月第1卷1号。
  24.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5页。
  25.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4—155页。
  26. 俞平伯:《社会上对于新诗的各种心理观》,《新潮》1919年10月第2卷第1号。
  27. 胡先骕:《论批评家之之责任》,《学衡》1922年3月第3期。
  28. 易峻:《评文学革命与文学专制》,《学衡》1933年7月第79期。
  29. 胡适:《谈新诗》,《胡适文集》(第二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0页。
  30. 梁实秋:《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浪漫的与古典的·文学的纪律》,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9页。
  31. 鲁迅:《致窦隐夫》,《鲁迅全集》(第十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56页。
  32. 胡先骕:《评〈尝试集〉》,《学衡》1922年1月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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