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国史纲

张荫麟全集(套装共3册)(推荐PC阅读) 作者:(美)陈润成,李欣荣 编


专著

中国史纲

目录

自序一

自序二

自序三

自序四

第一章 中国史黎明期的大势

第一节 商代文化

第二节 夏商大事及以前之传说

第三节 周朝的兴起

第四节 周代与外族

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会

第一节 封建帝国的组织

第二节 奴隶

第三节 庶民

第四节 都邑与商业

第五节 家庭

第六节 士

第七节 宗教

第八节 卿大夫

第九节 封建组织的崩溃

第三章 霸国与霸业

第一节 楚的兴起

第二节 齐的兴起(附宋)

第三节 晋、楚争霸

第四节 吴、越代兴

第五节 郑子产

第四章 孔子及其时世

第一节 鲁国的特色

第二节 孔子的先世与孔子的人格

第三节 孔子与其时世

第四节 孔子与政治

第五节 孔子与教育

第六节 孔子的晚年

第五章 战国时代的政治与社会

第一节 三晋及田齐的兴起

第二节 魏文侯、李克、吴起

第三节 秦的变法

第四节 经济的进步与战争的变质

第五节 国际局面的变迁

第六章 战国时代的思潮

第一节 新知识阶级的兴起

第二节 墨子

第三节 墨子与墨家

第四节 孟子、许行及《周官》

第五节 杨朱、陈仲、庄周、惠施、老子

第六节 邹衍、荀卿、韩非

第七章 秦始皇与秦帝国

第一节 吕不韦与嬴政

第二节 六国混一

第三节 新帝国的经管

第四节 帝国的发展与民生

第八章 秦汉之际

第一节 陈胜之起灭

第二节 项羽与巨鹿之战

第三节 刘邦之起与关中之陷

第四节 项羽在关中

第五节 楚、汉之战及其结局

第九章 大汉帝国的发展

第一节 纯郡县制的重建

第二节 秦、汉之际中国与外族

第三节 武帝开拓事业的四时期

第四节 武帝的新经济政策

第十章 汉初的学术与政治

第一节 道家学说的全盛及其影响

第二节 儒家的正统地位之确立

第三节 儒家思想在武帝朝的影响

第十一章 改制与“革命”

第一节 外戚王氏的专权

第二节 哀帝朝的政治

第三节 从王莽复起至称帝

第四节 王莽的改革

第五节 新朝的倾覆

第六节 东汉的建立及其开国规模

第十二章 汉帝国的中兴与衰亡

自序一(1)

这部书的开始属草,是在卢沟桥事变之前二年,这部书的开始刊布,是在事变之后将近三年。

现在发表一部新的中国通史,无论就中国史本身的发展上看,或就中国史学的发展上看,都可说是恰当其时。就中国史本身的发展上看,我们正处于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转变关头,正处于朱子所谓“一齐打烂,重新造起”的局面;旧的一切瑕垢腐秽,正遭受彻底的涤荡剜割,旧的一切光晶健实,正遭受天捶海淬的锻炼,以臻于极度的精纯;第一次全民族一心一体地在血泊和瓦砾场中奋扎以创造一个赫然在望的新时代。若把读史比于登山,我们正达到分水岭的顶峰,无论回顾与前瞻,都可以得到最广阔的眼界。在这时候,把全部的民族史和它所指向道路,作一鸟瞰,最能给人以开拓心胸的历史的壮观。就中国史学的发展上看,过去的十来年可算是一新纪元中的一小段落;在这十来年间,严格的考证的崇尚,科学的发掘的开始,湮没的旧文献的新发现,新研究范围的垦辟,比较材料的增加和种种输入的史观的流播,使得司马迁和司马光的时代顿成过去;同时史界的新风气也结了不少新的,虽然有一部分还是未成熟的果。不幸这草昧初辟的园林,突遇狂风暴雹,使得我们不得不把一个万果累累的时代,期于不确定的将来了。文献的沦陷,发掘地址的沦陷,重建的研究设备的简陋和生活的动荡,使得新的史学研究工作在战时不得不暂告停滞,如其不致停顿。“风雨如晦,鸡鸣不已”的英贤,固尚有之;然而他们生产的效率和发表的机会不得不大受限制了。在这抱残守缺的时日,回顾过去十来年新的史学研究的成绩,把他们结集,把他们综合,在种种新史观的提警之下,写出一部分新的中国通史,以供一个民族在空前大转变时期的自知之助,岂不是史家应有之事吗?

着手去写一部通史的人,不免劈头就碰到一个问题,以批评眼光去读一部通史的人,也不免劈头就碰到同一的问题,那就是,拿什么的“笔削”做标准?显然我们不能把全部中国史的事实,细大不捐,应有尽有的写进去。姑勿论一个人,甚至一整个时代的史家没有能力去如此做。即使能如此做,所成就的只是一部供人检查的“中国史百科全书”,而不是一部供人阅读的中国通史。那么,难道就凭个人涉览所及,记忆所容和兴趣所之,以为去取吗?这虽是最便当的办法,我怀疑过去许多写通史的人大体上所采的正是这办法,无怪佛禄德(Froude)把历史比于西方的缀字片,可以任随人意,拼成他所喜欢的字。我们若取任何几种现行的某国或某处通史一比较,能否认这比喻的确切吗?但我们不能以这样的情形为满足。我们无法可以使几个史家各自写成的某国通史去取全同,如自一模铸出,除是他们互相抄袭。但我们似乎应当有一种标准,可以判断两种对象相同而去取不同的通史,孰为合当,孰为高下,这标准是什么?

读者于此也许会想到一个现成的答案:韩昌黎不早就说过“记事者必提其要”吗?最能“提要”的通史,最能按照史事之重要的程度以为详略的通史,就是选材最适当的通史。“笔削”的标准就在史事的重要性。但这答案只把问题藏在习熟的字眼里,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什么是史事的重要性?这问题殊不见得比前一问题更为浅易。须知一事物的重要性或不重要性并不是一种绝对的情实,摆在该事物的面上,或蕴在该事物的内中,可以仅就该事物的本身检察或分析而知的。一事物的重要性或不重要性乃相对于一特定的标准而言。什么是判别重要程度的标准呢?

“重要”这一概念本来不只应用于史事上,但我们现在只谈史事的重要性,只探究判别史事的重要程度的标准。“重要”一词,无论应用于日常生活上或史事的比较上,都不是“意义单纯”(Univocal)的;有时作一种意义,有时作别一意义;因为无论在日常生活上或史事的比较上,我们判别重要程度的标准都不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有时用这标准,有时用那标准。而标准的转换,我们并不一定自觉。唯其如此,所以“重要”的意义甚为模糊不清。在史事的比较上,我们用以判别重要程度的可以有五种不同的标准。这五种标准并不是作者新创出来的,乃是过去一切通史家部分地、不加批判地,甚至不自觉地,却从没有严格地采用的。现在要把它们尽数列举,并加以彻底的考验。

第一种标准可以叫做“新异性的标准”(Standard of Novelty)。每一件历史的事情都在时间和空间里占一特殊的位置。这可以叫做“时空位置的特殊性”。此外它容有若干品质,或所具若干品质的程度,为其他任何事情所无。这可以叫做“内容的特殊性”。假如一切历史的事情只有“时空位置的特殊性”而无“内容的特殊性”,或其“内容的特殊性”微少到可忽略的程度,那么,社会里根本没有所谓“新闻”,历史只是一种景状的永远持续,我们从任何一历史的“横剖面”可以推知其他任何历史的“横剖面”。一个民族的历史假若是如此,那么,它只能有孔德所谓的“社会静力学”,而不能有他所谓的“社会动力学”;那么,它根本不需有写的历史,它的“社会静力学”就可以替代写的历史。现存许多原始民族的历史虽不是完全如此,也近于如此;所以它们的历史没有多少可记。我们之所以需有写的历史,正因为我们的历史绝不是如此,正因为我们的史事富于“内容的特殊性”,换言之,即富于“新异性”。众史事所具“内容的特殊性”的程度不一,换言之,即所具“新异性”的程度不一。我们判断史事的重要性的标准之一即是史事的“新异性”。按照这标准,史事愈新异则愈重要。这无疑地是我们有时自觉地或不自觉地所采用的标准。关于这标准有五点须注意。第一,有些史事在当时富于“新异性”的,但后来甚相类似的事接叠发生,那么,在后来这类事便减去“新异性”;但这类事的始例并不因此就减去“新异性”。第二,一类的事情若为例甚稀,他的后例仍不失其“新异性”,虽然后例的新异程度不及始例。第三,“新异性”乃是相对于一特殊的历史范围而定。同一事情,对于一民族或一地域的历史而言,与对于全人类的历史而言,其新异的程度可以不同。例如十四世纪欧洲人之应用罗盘针于航海,此事对于人类史而言的新异程度远不如其对于欧洲史而言的新异程度。第四,“新异性”乃是相对于我们的历史知识而言。也许有的史事本来的新异程度很低,但它的先例的存在为我们所不知。因而在我们看来,它的新异程度是很高的。所以我们对于史事的“新异性”的见解随着我们的历史知识的进步而改变。第五,历史不是一盘散沙,众史事不是分立无连的;我们不仅要注意单件的史事,并且要注意众史事所构成的全体;我们写一个民族的历史的时候,不仅要注意社会之局部的新异,并且要注意社会之全部的新异;我们不仅要注意新异程度的高下,并且要注意新异范围的大小。“新异性”不仅有“深浓的度量”(Intensive Magnitude),并且有“广袤的度量”(Extensive Magnitude)。设如有两项历史的实在,其新异性之“深浓的度量”可相颉颃,而“广袤的度量”相悬殊,则“广袤的度量”大者比小者更为重要。我们的理想是要显出全社会的变化所经诸阶段和每一段之新异的面貌和新异的精神。

假如我们的历史兴趣完全是根于对过去的好奇心,那么,“新异性的标准”也就够了。但事实上我们的历史兴趣不仅发自对过去的好奇心,所以我们还有别的标准。

第二种标准可以叫做“实效的标准”(Standard of Practical Effect)。这个名词不很妥当,姑且用之。史事所直接牵涉和间接影响于人群的苦乐者有大小之不同。按照这标准,史事之直接牵涉和间接影响于人群的苦乐愈大,则愈重要。我们之所以有这标准,因为我们的天性使得我们不仅关切于现在人群的苦乐,并且关切于过去人群的苦乐。我们不能设想今后史家会放弃这标准。

第三种标准可以叫做“文化价值的标准”(Standard of Cultural Values)。所谓文化价值即是真与美的价值。按照这标准,文化价值愈高的事物愈重要。我们写思想史、文学史或美术史的时候,详于灼见的思想而略于妄诞的思想,详于精粹的作品而略于恶劣的作品(除了用作形式的例示外),至少有一大部分理由依据这标准。假如用“新异性的标准”则灼见的思想和妄诞的思想,精粹的作品和恶劣的作品,可以有同等的新异性,也即可以有同等的重要性,而史家无理由为之轩轾。哲学上真的判断和文学美术上比较的美的判断,现在尚无定论。故在此方面通史家容有见仁见智之殊。又文化价值的观念随时代而改变,故此这标准也每随时代而改变。

第四种标准可以叫做“训诲功用的标准”(Standard of Didactic Utility)。所谓训诲功用有两种意义:一是完善的模范;二是成败得失的鉴戒。按照这标准,训诲功用愈大的史事愈重要。旧日史家大抵以此标准为主要的标准。近代史家的趋势是在理论上要把这标准放弃,虽然在事实上未必能彻底做到。依作者的意见,这标准在通史里是要被放弃的。所以要放弃它,不是因为历史不能有训诲的功用,也不是因为历史的训诲功用无注意的价值,而是因为学术分工的需要。例如历史中的战事对于战略与战术的教训,可属于军事学的范围;历史人物之成功与失败的教训,可属于应用社会心理学中的“领袖学”的范围。

第五种标准可以叫做“现状渊源的标准”(Standard of Genetic Relation With Present Situations)。我们的历史兴趣之一是要了解现状,是要追溯现状的由来,众史事和现状之“发生学的关系”(Genetic Relation)有深浅之不同,至少就我们所知是如此。按照这标准,史事和现状之“发生学的关系”愈深,愈有助于现状的解释则愈重要。大概的说,愈近的历史和现状的“发生学的关系”愈深,故近今通史家每以详近略远为旨。然此事亦未可一概而论。历史的线索,有断而复续的,历史的潮流,有隐而复显的。随着社会当前的使命,问题和困难的改变,久被遗忘的史迹每因其与现状的切合而复活于人们的心中。例如吾人今日之于墨翟、韩非、王莽、王安石与钟相是也。

以上的五种标准,除了第四种外,皆是今后写通史的人所当自觉地、严格地、合并采用的。不过它们的应用远不若它们的列举的容易。由于第三种标准,对文化价值无深刻的认识的人不宜写通史。由于第五种标准,“知古而不知今”的人不能写通史。再者要轻重的权衡臻于至当,必须熟习整个历史范围里的事实。而就中国通史而论,这一点绝不是个人一生的力量所能做得到的。所以无论对于任何时代,没一部中国通史能说最后的话。所以写中国通史永远是一种极大的冒险。这是无可奈何的天然限制,但我们不可不知有这种限制。

除了“笔削”的标准外,我们写通史时还有一个同样根本的问题。经过以上的标准选择出来的无数史实,并不是自然成一系统的。它们能否完全被组织成一系统?如是可能,这是什么样的系统?上面说过,众史事不是孤立无连的。到底它们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关系?同时的状况,历史的一“横切片”的种种色色,容可以“一个有结构的全体之众部分的关系”(Relation between parts of An Organized Whole)的观念来统驭,但历史不仅是一时的静的结构的描写,并且是变动的记录。我们能否或如何把各时代各方面重要的变动的事实系统化?我们能否用一个或一些范畴把“动的历史的繁杂”(Changing Historical Manifold)统贯?如其能之,那个或那些范畴是什么?

我们用来统贯“动的历史的繁杂”可以有四个范畴。这四个范畴也是过去史家自觉或不自觉地部分使用的。现在要把它们系统地列举,并阐明它们间的关系。

(甲)因果的范畴。历史中所谓因果关系乃是特殊的个体与特殊个体间的一种关系。它并不牵涉一条因果律,并不是一条因果律下的一个例子。因为因果律的例子是可以复现的;而历史的事实,因其内容的特殊性,严格地说,是不能复现的。休谟的因果界说不适用于历史中所谓因果关系。

(乙)发展的范畴。就人类史而言,因果的关系是一个组织体对于另一个组织体的动作,或一个组织体对其自然环境的动作,或自然环境对一个组织体的动作(Action),或一个组织中诸部分或诸方面的交互动作(Interaction)。而发展则是一个组织体基于内部的推动力而非由外铄的变化。故此二范畴是并行不悖的。发展的范畴又包括三个小范畴。

(1)定向的发展(Teleological Development)。所谓定向的发展者,是一种变化的历程。其诸阶段互相适应,而循一定的方向,趋一定鹄的者。这鹄的不必是预先存想的目标,也许是被趋赴于不知不觉中的。这鹄的也许不是单纯的而是多元的。

(2)演化的发展(Evolutional Development)。所谓演化的发展者,是一种变化的历程,在其所经众阶段中,任何两个连接的阶段皆相近似,而其“作始”的阶段与其“将毕”的阶段则剧殊。其“作始”简而每下愈繁者谓之进化。其“作始”繁而每下愈简者谓之退化。

(3)矛盾的发展(Dialectical Development)。所谓矛盾的发展者,是一变化的历程,肇于一不稳定组织体,其内部包含矛盾的两个元素,随着组织体的生长,它们间的矛盾日深日显,最后这组织体被内部的冲突绽破而转成一新的组织体,旧时的矛盾的元素经改变而潜纳于新的组织中。

演化的发展与定向的发展,矛盾的发展与定向的发展,各可以是同一事情的两方面。因为无论演化的发展或矛盾的发展,都可以冥冥中趋赴一特定的鹄的。惟演化的发展与矛盾的发展则是两种不同的事情。

这四个范畴各有适用的范围,是应当兼用无遗的。我们固然可以专用一两个范畴,即以之为选择的标准,凡其所不能统贯的认为不重要而从事舍弃。但这办法只是“削趾适履”的办法。依作者看来,不独任何一个或两三个范畴不能统贯全部重要的史实;便四范畴兼用,也不能统贯全部重要的史实,更不用说全部的史实,即使仅就一个特定的历史范围而论。于此可以给历史中所谓偶然下一个新解说,偶然有广狭二义:凡史事为四范畴中某一个范畴所不能统贯的,对于这范畴为偶然,这偶然是狭义的偶然;凡史事为四范畴中任何范畴所不能统贯的,我们也说它是偶然,这偶然是广义的偶然。历史中不独有狭义的偶然,也有广义的偶然。凡本来是偶然(不管狭义或广义的)的事,谓之本体上的偶然。凡本非偶然,而因我们的知识不足,觉其为偶然者,谓之认识上的偶然。历史家的任务是要把历史中认识上的偶然尽量减少。

到此,作者已把他的通史方法论和历史哲学的纲领表白。更详细的解说不是这里篇幅所容许。到底他的实践和他的理论相距有多远,愿付之读者的判断。

二十九年(1940)二月 昆明

自序二(2)

作者写此书时所悬鹄的如下:(1)融会前人研究结果和作者玩索所得,以说故事的方式出之,不参入考证,不引用或采用前人叙述的成文,即原始文件的载录亦力求节省;(2)选择少数的节目为主题,给每一所选的节目以相当透彻的叙述,这些节目以外的大事,只概略地涉及以为背景;(3)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贡献,和若干重大人物的性格,兼顾并详。至于实际成就与所悬鹄的之间,有多少距离,只好付之读者的判断了。

这部书原不是作者创意要写的。创意要他写这部书并且给他以写这部书的机会的是傅孟真先生和钱乙藜先生。往在昆明,(3)黄子坚先生、孙毓棠先生曾费心谋刊印此书而未成。比来遵义,(4)张晓峰先生主国立浙江大学(5)史地教育研究室,为石印五百册以广其传。以上诸先生,作者谨于此志谢。

三十年三月于贵州遵义书

张荫麟(6)

自序三(7)

此书再版和初版不同的地方,除多处笔误和刊误的校正,数处小节的增删外,乃是第九至第十一章的添入。第九章的上半作者自觉尚有缺点,却不及修正,读者谅之。

初版的校正,幸得柳定生女士及叶文培君的助力,合于此志谢。

三十一年九月张荫麟于贵州遵义书

自序四(8)

或曰:“稽古励文,本承平之饰;怀旧寄兴,乃闲逸之娱。值陵谷之倾翻,宜儒柔之丕变。抱孤主而讲《论语》,固无救于沦胥;处围城而习《春秋》,亦奚裨于捍御?况乃巨劫所被,文物斯坠。兰台之守,取作胡囊;石渠之藏,践于羯马。赵德父之仓皇奔命,卷轴尽抛;祁幼文之慷慨捐生,缥缃荡散。守残缺于荒陬,望中兴于来日,尼父必归洙泗,始述麟经;子长之在笮邛,畴稽凤纪?勉赓弦诵,只存告朔之饩羊;宣诲文章,有类禳凶之刍狗。是则《史纲》之刊,毋亦可以已也?”

对曰:“子言有见于史之华,无见于史之实;有见于史之敝,无见于史之用。若夫明国族绳绳之使命,庶无馁于任重而道艰;表先民烈烈之雄风,期有效于起衰而振懦;斯今日之所急,舍读史而末由。惟我华胄,卓居族群;导中和之先路,立位育之人极;启文明于榛狉,播光华于黯黮。大任既已降于斯民,大难所以鼓其蕴力。屡蛮夷而猾夏,终德义之胜残。否臻极而泰来,贞以下而元起。斯史实所炳乘,凡国民所宜稔者也。若乃势当危迫,志存忠节。蹈东海而死,义不帝秦;抗绝岛而兴,誓将恢汉;耻偷生之辱,血洗孤城;酬故主之恩,身膏敌斧;凛天地之正气,凌日月而永耀。不有述往,何以绍今?某也摧锋无技,深惭择术之乖;操翰为生,爰尽激扬之力云尔。”

第一章 中国史黎明期的大势

从前讲历史的人每喜欢从“天地剖判”或“混沌初开”说起。近来讲历史的人每喜欢从星云凝结和地球形成说起。这部书却不想拉得这么远,也不想追溯几百万年以前,东亚地方若干次由大陆变成海洋,更由海洋变成大陆的经过。也不想追溯几十万年以前当华北还没有给飞沙扬尘的大风铺上黄土层的时候,介乎猿人与人之间的“北京人”怎样在那里生活着,后来气候又怎样改变,使得他们消灭或远徙,而遗留下粗糙的石器,用火的烬迹和食余的兽骨人骨,在北平附近的周口店的地层中。也不想跟踪此后石器文化在中国境内的分布、传播和进步,直至存在于公元前六七千年间具有初期农业和精致陶器的“仰韶文化”(仰韶在河南渑池附近)所代表的阶段。

这部中国史的着眼点在社会组织的变迁,思想和文物的创辟,以及伟大人物的性格和活动。这些项目要到有文字记录传后的时代才可得确考。

严格地说,照现在所知,我国最初有文字记录的时代是商朝,略当于公元前十八世纪中叶至前十二世纪中叶。本书即以商朝为出发点,然后回顾其前有传说可稽的四五百年,即以所知商朝的实况为鉴别这些传说的标准。

第一节 商代文化

商朝在最后的二百七十多年间,定都于殷,即今河南安阳,故此商朝又名殷朝。我们称这二百七十多年为商朝的后期,我们所以确知商朝已有文字记录乃因为公元一八九九年以来殷都遗址——即所谓殷墟——的发现和发掘。

殷墟出土的遗物,除了大批的铜器、陶器、骨器、石器外,最引史家注意的是无数刻有文字的龟甲和兽骨(至少有十万片以上)。这些甲骨差不多全是占卜所用的,乃王室卜人所保存的档案。原来商人要预测未来的吉凶,或探问鬼神的意旨,便拿一块龟腹甲(间有用背甲的)或牛肩胛骨(间有用肋骨的),在一面加以钻凿,却不令穿透,然后在钻凿处灼火,另一面便现出裂纹,这叫做“兆”。卜人看兆而断定鬼神或一种神妙的势力对于所问的反应。所问的事情,有时连日后的“应验”,就刻在兆的旁边,这可称为卜辞。卜辞的内容以关于祖先的祭祀的为最多,如卜祭祀的日期、用牲的种类、用牲的数目等;有关于气象的,如卜雨、晴、风、雪等;有关于岁收丰歉的;有关于征伐、渔猎和出行涉川之利否的;有关于疾病、胎孕和梦征的;有所谓卜旬和卜夕的,即于一旬之末卜下一旬有无灾害,和于日间卜是夕有无灾害的。还有别的事项这里不能尽举。卜辞以外,甲骨文书中也有少数短短的记事,例如记颁发矛若干,某人取贝若干,某日某人入觐之类;又有田猎获兽的记录,刻在兽头骨上的。甲骨文书全是商朝后期的遗物。根据甲骨文书、甲骨文字的分析、其他商代的遗物遗迹和后人关于商朝的记载,我们可作一商代的文化的速写如下。

商人是以农业为主要的生产方法。农作物有黍、稷、稻、麦、蚕桑。卜辞中“卜黍年”、“贞(卜问)我受黍年”、“贞其登黍”的记录很多,而此等处的黍字从未见有用别的植物名来替代,可知黍为商人主要的农作物。帛、巾、幕等字和若干从糸的字的存在,证明丝织工艺的发达。有酒,以黍酿造。耕种全用人力。农具有耒耜。原始的耒耜,盖全以木为之。耒是一根拗曲的木棒,下端歧而为二,歧头上安一横木,以便脚踏。这是起土用的。耜和耒的分别是下端斜锐而不分歧,利于刺地而不利于起土,大约过于坚实的土,耒不能起便先用耜去刺松。耒当是利用树桠做成。商人是否已用铜做耒耜的下部,不得而确知。

渔猎和畜牧也是商人的盛大的生产副业。鱼的种类不见于卜辞。猎品,除野猪、鹿、狼、兕、兔、雉外,还有象。商王田猎的记录中,获鹿有一次三百四十八头的,获猪有一次一百十三头的,获狼有一次四十一头的。可见殷都附近的开辟程度。供食的家畜,除牛、羊、鸡、豕外,还有狗。牧畜业之盛从王室祭祀用牲之多可见,每有一次用牛羊三四百头的。驯役的动物除牛(旱牛和水牛)、马、犬外,还有象。至迟在商朝末年,商人并且曾利用象去作战。

商人已有铸造青铜(铜锡合金)器的工艺,铸造工场的遗物曾在殷墟找得,有可容铜液十二三公斤的陶制炼锅,有铜制的型范,有铜矿石,有炼渣。商人的兵器及工具大部分已用铜制,但也有一部分仍用石或骨角制。殷墟遗物中有铜制的戈头、矛头、瞿、箭镞、锛、小刀、针;石制的矛头、枪头、箭镞、刀、斧、粟凿;牛角或鹿角制的矛头、箭镞和骨锥。骨角制的兵器也许是仅作明器用的。

商人铸铜技术之最高的造就,乃在王宫和宗庙里所陈列的供饮食和盛载用的种种器皿,如尊、卣(盛酒用)、爵(酌酒用)、觚(饮水器)、罍、(食器)、方彝、巨鼎(盛食物用)等等,都是具有很绚丽的花纹的。可惜写此段时,殷墟的铜器,作者尚无缘寓目。兹根据他人参观(民国二十六年夏教育部第二次全国美术展览会所陈列者)的报告,略记二器,以见一斑。一为提梁卣:器分三层,上层为一盖,以练系于梁间,下层为卣的本体,中层搁上是一盖,取下来却是一觚,提梁的两端,各有一生动的兔形的兽头,全器周围是细致的花纹。一为盂形的器:当中有一柱,柱顶成莲花形,其旁四龙拱绕,两龙锐角,两龙钝角,四龙相连,可以环柱为轴而旋转,盂身和柱周围也是细致的花纹。

此外殷墟铜器之可注意的有盘、壶、铲、勺、漏勺、筷子等,还有战士戴的盔。

殷墟的陶器包括种类繁多的饮器、食器、盛器和烹饪器,其质地有灰色、红色的粗陶,黑色、白色的细陶和一种经高温烧加釉的陶;其纹饰多数是刻划的。细陶的纹饰极复杂,其母题有动物形、几何图案和图案化的动物形。

商人牙、骨、玉、石雕刻工艺在殷墟的遗迹也很丰富,举其特别可注意的:有镶嵌绿松石的象牙鸱尊;有一种雕纹的(也有绘纹的)骨制玩器,仿佛后世“如意”一类的东西,长形略曲,其花纹为龙、凤或蝉形,偶或嵌着绿松石;有各种式的佩玉,或作圆圈,或作半圆,或作长筒,或双龙相对成一圆形,或两鱼相对成一半圆,或状人物、人面、兽头、虎、兔、象、鸮、燕、鸽、鱼、蛙、蝉、长尾鸟、蝙蝠等;又有巨大的大理石的立体雕刻品,状人物、虎、龟、鸮、蟾、双兽等,以供陈设之用的。

从状人物的雕刻品和其他遗物,我们知道商人是席地而坐的;知道当时一部分人的服装是交领、右衽、短衣、短裙、束带,其鞋翘尖;知道当时女人脸上涂朱;头饰极复杂,左右两鬓或额间的头巾上缀一绿松石砌成的圆形物;头发中间束一骨圈;发上戴雕纹嵌绿松石的象牙梳;又簪骨制或玉制的笄,少的一两枝,多的几十枝,笄头雕各式各样的(现已发现四五十种)兽头和花纹;她的头饰比头还高。

关于商人的居室,我们也有一些推想的根据。在殷墟曾发现版筑的遗迹,那是房屋的基址。有一处基址作长方形,四围有许多大石卵,其相互间的距离,大略相等。这些石卵大约就是柱础,原来上面是安柱的。有一基址长三十公尺,宽九公尺,石柱础之外,并有铜柱础十个。殷墟绝无砖瓦,房顶想必是用茅草编成的。古人所谓“茅茨土阶”,大约就是商朝宫殿的写照。又发现一座纯黄土筑成的大台基,面向正南,与罗盘所指的完全相合。台基前十几公尺,也有大石卵,排成弓背形。台基的四周,遗下好些整副的野猪骨,可见这建筑必是和祭祀有关的。又掘出若干长方的坎穴,有阶级可上下,中有破陶片、牛骨、狗骨之类。坎穴内周围用硬土筑成,铁一般坚固。有些坎穴之下又套一个坎穴。这些坎穴是否与上说的版筑柱础同时,不能确定。但我们知道,远距商朝亡后三四百年,还有贵族的地下宫室见于记载(《左传》),则商朝后期之有这种穴居是很可能的。殷墟又掘出一些商王的陵墓。从墓室的情形可以推知王宫内部的情形。墓室一律作亚字形,原是木构,木料已腐化无存,却剩下木构上所装的各种立体石雕,作兽头、双面、牛头、鸟、兽等形的。又从墓中的遗迹推之,可知原来墙壁的内面是嵌镶着许多纹饰和涂着红色的。

商人的交通用具,有牛、马或象驾的车。除普通的车外,又有兵车,其形式大略是舆作半圆形,由后升降,一辕驾四马,两服两骖,与后来周朝的兵车无多差异;这是从殷墟发现的铜质车饰推知的。据卜辞的记载,商人出征有时远行至三四十日。

上面讲的是商人的“物质文明”。其次要讲他们的社会组织,可惜后者的资料远不如前者的详细。

商人是普遍地聚族而居的,而且每族自成为一社会的单位。每族有一名号,即所谓“氏”。所以后来商朝亡后,新朝把商遗民分派给新封的诸侯都是整族整族地分派的:例如以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等六族分给鲁国;以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蔡氏等七族分给卫国。卜辞记商人用兵,每有派某一族或某些族的人去作战的;例如“令斿族寇周”,“令多(众)子族从犬侯寇周”,“命五族伐羌”等。姓和氏的分别,商朝当已有之。姓是旧有的族号,氏是比较后起的族号。因为族人的繁衍,一族可以分成许多族,而散居异地。同源异流的众族保留其旧有共同的族号,谓之姓;同时各有其特殊的族号,谓之氏。姓字甲骨文及周金文皆作生,不从女,以生为姓者,溯生之所从来也。(古人名与姓氏不并举,因为在比较原始的社会里,互相接触的人,以同姓氏为常,自无以姓氏冠其名上之必要。此种习惯直至春秋时代犹然。以姓氏冠名乃是有了五方杂处的大都市以后的事。)

商民族以一个王室和它的都邑为核心。这都邑商人自称“天邑商”。在商朝六百年间,这“天邑商”曾经六次迁徙,最初是在亳,即今河南商丘北四十里;中间五迁皆不出今山东的南半和河南的东半;最后的二百七十余年是在殷,即安阳的殷墟。商王统属着许多部族的君长,即他的“诸侯”。原则上他们对商王的主要义务,是当他需要时,派兵去助他或替他征战,此外也许还有定期的贡献。这些诸侯的来源,大抵是本来独立部族的君长,为商王所征服的,或震于商朝的威势而自愿归服的;似乎还有一部分是商王把田邑分给自己的臣下或亲族而建立的。商王对各诸侯的控制能力并不一致,诸侯对商朝也叛服不常,他们彼此间也不永远是和平的友侣。卜辞里每有商王命这个诸侯去伐那个诸侯的记载。诸侯领土与王畿之间,民族和文化的关系疏密不一。有些诸侯所领的部族与王畿的人民是属同一民族,或原来虽不属同一民族,而已经与商人同化的,这些可以概称为商人;但也有些诸侯所领的部族在语言习惯上皆与商人相异,而始终对商人保存着“非我族类”之感的,例如当商朝末年居于泾渭流域的周人。

商朝王位的继承,自第二传以下,以兄终弟及为原则。王子无嫡庶之分,皆有继位的资格。至无弟可传,然后传子。但传末弟之子抑传其先兄之子,似无定制;多数是传末弟之子,但有不少例外。每因堂兄弟争位酿成王室的大乱。最后的四传皆是以子继父,似乎已鉴于旧制的不善而有意把它改革了。诸侯的继承法是否也以兄终弟及为原则,无从知道,但至少有例外,如“周侯”的继承,始终是以子继父的。

在商朝的势力范围以内和以外散布着许多文化远较商人落后的游牧民族,不时寇略商朝或其诸侯的领域。商朝后期的最大外敌是西北的鬼方(其根据地盖在山西北部及陕西的北部和西部)。历史上记载商王武丁曾对他用兵至三年之久。此外卜辞所记商人的外敌还有好些,但其中除羌人外都与后来的历史失了联络。卜辞所记商人对外战争,用兵至多不过四千、五千,俘虏至多不过十五、十六,但这些似乎不能作代表的例,因为卜辞曾记一次杀敌二千六百五十六人。

战争所获的俘虏,当有一部分是用作祭祀的牺牲,卜辞中屡有人祭的记录。但那不是常见的事。大多数俘虏当是用作奴隶。卜辞中有奴、奚、臣、仆等字皆是奴隶之称。奴隶除用执贱役外,当亦用于战争,卜辞中有“呼多臣”伐某方的记录,似是其证。又有所谓“耤臣”和“小耤臣”,似是奴隶之用于耕作的。

商人的商业已发展到使用货币的阶段,他们的货币以一种咸水贝为之,小块的玉器似乎也用为货币。从殷墟的遗物可以推知殷都一带商业之盛。铜器、玉器和绿松石饰品的原料都非近地所有;占卜用的消费量甚大的龟也是异地所产;咸水贝也是如此。特别是玉和贝必定是从远方辗转贩运而来的。

关于商人的社会状况,我们所知仅此。其次要估量他们表现于生产方法以外的智力。

甲骨文书包涵单字约三千,可识的约一半。这些文字虽然形体上与今字大异,但已识的字都可依照一定规则译成今字。其意义及用法大体上与今字不殊,习惯的保守性真是可惊的。除形体外,甲骨文字与今字的差异有两点可注意:(一)带有图像性的字无论物体的写生或动作性态的喻示,每随意描写,但求肖似,没有定构。例如龟字,或画正面,或画侧面,或画尾,或不画尾,或画两足,或画一足。又如渔字,或画一鱼,一网,一手;或只画一鱼,一手;或画四鱼在水中;或画一鱼傍水。(二)在意义的分别上,有好些地方比今字为详细。例如驾驭之驭,或从马,或从象,因所驭不同而异字。又如牧字,或从牛,或从羊,因所牧不同而异字,又如一兽的雌雄,各有异名;牝牡二字原指牛的两性,此外马、羊、豕、犬、鹿等,各于本字的边旁或底下加匕或土,以别雌雄。

现存商人的文书只有契刻的甲骨文书。但商人所有的文书不只此种。甲骨文书是先写而后刻的。这从甲骨上一些写而漏刻的朱墨迹可以推知。殷墟又发现一块白陶上写着字。从这些字迹可以推知毛笔的存在。又甲骨文中有册字,像竹简汇集之形。既有笔又有简册,可知当有写在简册上的文书。现存荟聚上古文件的《尚书》中,传说为商朝遗文的有五篇。其中比较可信为真出商人手笔的是《盘庚》三篇,那是记商王盘庚迁都(自奄,即今山东曲阜,迁殷)前后对臣民三次训话的。

古代记载原有“商人尚鬼”的话,证以卜辞而知其确切。在商人看来,神鬼的世界是和有形的世界同样地实在,而且这两个世界关系极密切。鬼神充斥于他们的四周,预知他们自身及其环境的一切变动,操纵着他们的一切利害吉凶祸福,需要他们不断的馈飨和贿赂。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每遇有可容犹豫的事情或不能解答的疑问,照例要听命于龟壳和牛骨。神鬼世界的主要成分是他们的祖先。王室对祖先的祭祀,其名目之众多,次数之频繁,供献之丰盛都非我们所能想象的。用牲的数目有多至一次五十羊、三百牛,或四百牛的。用牲的方法,除置俎中蒸熟或当场生宰以供陈列外,有以火焚烧,或沉于水中,或埋入土中的。祭祀的时日,用牲的种类、数目、方法,有时连牝牡、毛色,都要凭卜人预先向所祀的祖先请示。商人心目中死鬼与现世的关系,从盘庚迁都前对臣民的第二次训词(即《盘庚》中篇所记)很可以看出。兹将其中一段的大意,译白如下:“我念着先王为你们的先人劳碌,就关心你们,要保育你们。我若有失政,先王就要重责我说:为什么虐待我的子民?你们若不知去求安乐的生活,不与我同心,先王便要责罚你们:为什么不和我的幼孙和好?……你们若立心不良,先王便要革了你们的先祖先父在天的职位。你们的先祖先父受了你们的牵累就要弃绝你们.不救你们的死亡了。我有了这样乱政的臣民,只得拿贝和玉去祈祷。你们的先祖先父便会告诉先王:惩罚我的子孙罢!于是先王便大大地降下不祥来了!”祖先而外,商人的神祇,以现在所知,有主土壤的社神,有山川之神,有风雨之神,有蚕神,还有主宰百神的“帝”,即上帝。风神就是上帝的使者,他是凤鸟。卜辞中风与凤同字。

商人不知有没有占星术,但他们已会观察天象而定历法。他们的历法大致与旧时的阴历相同;一年为十二月,月有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有闰月,置于年终,称为十三月。

商人的乐器有磬、埙(有石制、陶制、骨制三种)、鼓、铙(形如铃铎而无舌,持以敲击,大小三枚为一套)、龢(笙之小者)。又卜辞中有从丝从木的樂(乐)字,可见琴瑟之类当时亦已存在。

商代文化的速写止此。

第二节 夏商大事及以前之传说

商朝从成汤创业以后,六百年间,可考的大事,除了六次迁都,除了对鬼方的大战,除了最后直接间接和亡国有关的打击外,便是五度由盛而衰的循环。所谓盛就是君主英武,诸侯归服;所谓衰就是君主昏暗,或王室内乱,而诸侯叛离。前期第一度的盛衰牵涉到汤孙太甲(商朝第四王)和汤的开国功臣伊尹的关系。这有二说:一说太甲无道,“颠覆汤之典型”,伊尹把他放逐于桐,过了三年,伊尹见他悔过修德,又迎他复位。一说伊尹于商王仲壬死后,把法当嗣位的太甲放逐于桐,而自即王位;其后七年,太甲自桐潜出,杀伊尹。肇始商朝后期的盘庚是一中兴之主。在他以后,惟他的侄子武丁曾一度中兴。武丁以降,商朝一直衰下去。继位的君主皆生长安逸,“不知稼穑之艰难,惟耽乐之从”(这是周朝开国元勋周公追数前朝衰亡的原因的话)。他们以畋游荒宴代替了国政的烦劳。在商朝末年,一种叔世的颓废和放纵弥漫了整个商人社会。狂饮滥醉的风气普遍于君主、贵族和庶民。这是他们亡国的主因。

在叙述商朝灭亡的经过之前,让我们回溯商朝所继承的历史线索。

商朝所替换的朝代是夏。关于夏朝,我们所知,远更模糊。例如夏朝已有没有文字?有没有铜器?其农业发展到什么程度?其政治组织与商的异同如何?这些问题都无法回答。在后人关于夏朝的一切传说和追记中,我们所能抽出比较可信的事实,大要如下。

夏朝历年约莫四百。其君位是父死子继而不是兄终弟及。其国都的迁徙比商朝更为频数。最初的君主禹历都阳城、晋阳、安邑,皆不出今山西的西南角(阳城在翼城西,晋阳在临汾西,安邑在平陆东北)。禹子启始渡河而南,居今新郑、密县间。以后除启孙后相因外患失国远窜外,夏主的迁徙,不出今河南的黄河以南,汝、颍以北。当夏朝为成汤所灭时,都于斟,即今巩县西南。夏朝最大的事件是与外族有穷氏的斗争。有穷氏以(今河南滑县东)为根据地,当启子太康时,攻占了夏都(时在斟),以后统治了夏境至少有六七十年。太康逃居于外,有穷氏以次立其弟仲康及仲康子后相为傀儡。后相继被窜逐追杀。后来后相的遗腹子少康收聚夏朝的残余势力,乘有穷氏的衰弱,把他灭掉,恢复旧物。有穷氏是在夏境的东北,后来灭夏的成汤则来自东南,其先世亦发祥于东北。夏朝的外患盖常在东方。

成汤的先世累代为部族长。他的先十四代祖契与禹同时,以蕃(今河北平山附近)为根据地。契子昭明迁于砥石(今河北砥水流域),继迁于商(今河南商丘),“天邑商”,商朝之得名由此。昭明子相土是一雄才大略的君长,曾大启疆宇,以相(在今安阳西十五里)为东都。可惜他的功业的记录只剩下他的后裔的两句颂诗:

相土烈烈,海外有截。

此时的海外说不定就是辽东或朝鲜。后来商朝亡后,王弟箕子能逃入朝鲜而历世君临其地,莫不是因为商人原先在那里有些根据?相土以后两三百年间,商人的事迹无考,也许这是他们的中衰时代(传说相土发明以马驾车,又他的后裔王亥——也是成汤的先世——发明以牛驾车)。到了成汤才复把商人带领到历史上,他从商北迁于亳,继灭了北方的若干邻族,然后向夏进攻,夏主桀兵败,被他放逐于南巢(在今安徽巢县东北五里)而死,夏朝于此终结。

我们若从夏朝再往上溯,则见历史的线索迷失于离奇的神话和理想化的传说中不可析辨了。凡此种种,本书自宜从略。但其中有一部分和后来历史的外表,颇有关系,应当附带叙及。

据说禹所继承的君主是舜,国号虞;舜所继承的是尧,国号唐。当尧舜之世,天下为公,而不是一家一姓所得私有的。尧怎样获得帝位,传说没有照顾到。舜本是历山(在今山东)的农夫,有一串故事(这里从略)表明他是一个理想的孝子和理想的贤兄,又有一串故事(例如他在哪里耕种,哪里的农人便互相让界;他在哪里打鱼,哪里的渔人便互相让屋;他在哪里造陶器,哪里的陶工便不造劣器),表明他是一个理想的领袖。帝尧闻得他的圣明,便把他召到朝廷里来,把两个女儿同时嫁给他,试他治家的能力;并拿重要的职位去试他政治的能力。他果然家庭雍睦,任事称职。尧老了,便告退,把帝位推让给他。尧的时候有一场普遍于全“中国”的大水灾。禹父鲧,因治水无功,被处死刑,禹继承了他父亲的任务,终于把水患平定。禹治水的工作凡历十三年,在这期间,曾三次走过自己的家门,都没有进去,有一次并且听到新产的儿子在呱呱地哭呢。后来舜照尧的旧例,把帝位推让给禹。禹在死前,也照例选定了一位益做自己的继承者。但禹死后,百姓不拥戴益,而拥戴禹的儿子启,于是启践登了帝位(一说益和启争位,为启所杀)。旧例一破便不再回复了。这便是尧、舜“禅让”的故事。

还有一位值得提到的传说中重要人物,那是黄帝。他所占故事中的时代虽在尧舜之先,他的创造却似在尧舜之后。照传说的一种系谱(《史记·五帝本纪》),他是尧的高祖,舜的八世祖,禹的高祖(舜反比禹低三辈,这很奇怪),也是商周两朝王室的远祖,并且成了后来许多同化的外族的祖先。黄帝和他左右的一班人物并且是许多文化成分的创造者,例如他发明舟、车、罗盘、阵法、占星术和许多政治的制度;他的妃嫘祖最初教人养蚕织丝;他的诸臣分别发明文字、算术、历法、甲子和种种乐器。总之,他不独是中国人的共祖,并且是中国文化的源头。他的功用是把中国古代史大大地简单化了。

第三节 周朝的兴起

现在让我们离开想象,回到事实。

当商朝最末的一百年间,在渭水的流域,兴起了一个强国,号为周。周字的古文像田中有种植之形,表示这国族是以农业见长。周王室的始祖后稷(姬姓),乃是一个著名的农师(传说与禹同时),死后被周人奉为农神的。后稷的子孙辗转迁徙于泾渭一带;至古公亶父(后来追称太王),原居于豳(今陕西邠县附近),因受不了鬼方侵迫,率众迁居岐山(在今陕西岐山县境)之下。这一带地方盖特别肥沃,所以后来周人歌咏它道:

周原,堇荼如饴。

以一个擅长农业的民族,经过移民的选择,来到肥沃土地,而且饱经忧患,勤奋图存,故不数十年间,便蔚为一个富强之国。到了古公子季历(后来追称王季)在位时,竟大败鬼方,俘其酋长二十人了。古公在豳,还住地穴,其时周人的文化可想而知。迁岐之后,他们开始有宫室、宗庙和城郭了。季历及其子昌(后来追称文王)皆与商朝联婚,这促进了周人对商文化的接受,也即促进了周人的开化。

至少自古公以下,周为商朝的诸侯之一,故卜辞中有“令周侯”的纪录。旧载季历及昌皆受商命为“西伯”,即西方诸侯之长,当是可信。但卜辞中屡有“寇周”的记载,可见商与周的关系并不常是和谐的。旧载古公即有“翦商”的企图。盖周自强盛以来,即以东向发展为一贯之国策。古公和季历的雄图的表现,于史无考,但西伯昌的远略尚可窥见一斑。他在逝世前九年,自称接受了天命,改元纪年。此后六年之间,他至少灭掉了四个商朝的诸侯国:

一、密 今甘肃灵台县西,

二、黎 今山西黎城县东北,

三、邘 今河南怀庆西北,

四、崇 今河南嵩县附近。

此外商诸侯不待征伐而归附他的当不少。又旧载西伯昌曾受商王纣命,管领江、汉、汝旁的诸侯,大约他的势力已及于这一带。后来周人说他“三分天下有其二”,若以商朝的势力范围为天下,恐怕竟去事实不远了。灭崇之后,西伯昌作新都于丰邑(在今长安县境),自岐下东迁居之。他东进的意向是够彰明的了。

文王死后第四年的春初,他的嗣子武王发率领了若干诸侯及若干西北、西南土族的选锋(中有庸、蜀、羌、、微、卢、彭、濮等族类,其名字不尽见于以前和以后的历史),大举伐商;他的誓师词至今犹存,即《尚书》里的《牧誓》。凭一场胜仗,武王便把商朝灭掉。战场是牧野,离商王纣的行都朝歌(今河南淇县)不远。朝歌是他的离宫别馆所在,是他娱悦晚景的胜地。这时他至少已有六七十岁了。在享尽了畋游和酒色的快乐之后,他对第一次挫败的反应是回宫自焚而死。商兵溃散,武王等长驱入殷。商朝所以亡得这样快,照后来周人的解释是文王、武王累世积德行仁,民心归向;而商纣则荒淫残暴,民心离叛。所谓“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这固然不能说没有一些事实的影子,但事实决不如此简单。周人记载中无意泄露的关于商、周之际的消息,有两点可注意。一说“纣克东夷而陨其身”。可见商人在牧野之战以前,曾因征服东方的外族,而把国力大大损耗了;武王乃乘其疲敝而取胜的。一说“昔周饥,克殷而年丰”。可见牧野之战,也是周人掠夺粮食,竞争生存之战。武王是知道怎样利用饥饿的力量的。

殷都的陷落和商朝的覆亡,只是周人东向发展的初步成功。商朝旧诸侯的土地并不因此便为周人所有,而且许多旧诸侯并不因此就承认武王为新的宗主。此后武王、成王、康王之世,不断地把兄弟、子侄、姻戚、功臣分封于外,建立新国。这些新国大抵是取旧有的诸侯而代之,也许有的是开辟本来未开辟的土地。每一个这类新国的建立,便是周人的一次向外移殖,便是周人势力范围的一次扩展。

但当初武王攻陷殷都之后,并没有把殷都及殷王畿占据,却把纣子武庚禄父封在这里,统治商遗民,而派自己的两个兄弟管叔和蔡叔去协助并监视他们。这不是武王的仁慈宽大。这一区域是民族意识特别深刻的“殷顽民”的植根地,而且在当时交通不便的情形之下,离周人的“本部”丰岐一带很远,显然是周人所不易统治的。故此武王乐得做一个人情。但这却种下后来一场大变的原因。武王克殷后二年而死,嗣子成王年幼,王叔周公旦以开国功臣的资格摄政。管、蔡二叔心怀不平,散布流言,说“周公将不利于孺子”。并鼓动武庚禄父联结旧诸侯国奄(今山东曲阜一带)和淮水下游的外族淮夷,背叛周室。周公东征三年,才把这场大乱平定。用兵的经过不得而详,其为艰苦卓绝的事业,是可想象的。于是周公以成王命,把殷旧都及畿辅之地封给文王的少子康叔,国号卫;把商丘一带及一部分殷遗民封给纣的庶兄微子启,以存殷祀,国号宋;把奄国旧地封给周公子伯禽,国号鲁;又封功臣太公望(姜姓)的儿子于鲁之北,国号齐(都今山东临淄);封功臣召公奭(周同姓)的儿子于齐之北,国号燕(都今北平附近);都是取商朝旧有诸侯国而代之的。周公东征以后,周人的势力才达到他们的“远东”。就周人向外发展的步骤而论,周公的东征比武王的克殷还更重要。这大事业不可没有一些艺术的点缀。旧传《诗经·豳风》里《东山》一篇就是周公东征归后所作,兹录其一章如下: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鹳鸣于垤,妇叹于室。

洒扫穹窒,我征聿至。有敦瓜苦,烝在栗薪。自我不见,于今三年。

假如传说不误,这位多才多艺的军事政治家,还是一个委婉的诗人呢!

先是武王克殷后,曾在丰邑以东不远,另造新都曰镐京(仍在长安县境),迁居之,是为宗周。“远东”戡定后,在周人的新版图里,丰镐未免太偏处于西了。为加强周人在东方的控制力,周公在洛阳的地方建筑一个宏伟的东都,称为成周。成周既成,周公把一大部分“殷顽民”,远迁到那里。从此周人在东方可以高枕无忧了。却不料他们未来的大患乃在西方。周公对被迁到成周的殷人的训词,至今还保存着,即《尚书》里的《多士》。

武王、成王两世,共封立了七十多个新国,其中与周同姓的有五十多国;但这七十余国而外,在当时黄河下游和大江以南,旧有国族之归附新朝或为新朝威力所不届的,大大小小,还不知凡几。在这区域内,周朝新建的和旧有的国,现在可考的有一百三十多。兹于现在可考的周初新建国中,除上面已提到的宋、卫、鲁、齐、燕外,择其可以表示周人势力的分布的十八国列表如下。

本节叙述周人的东徙至周朝的创业,本自成一段落。但为以下行文的方便起见,并将成王后康、昭、穆、共、懿、孝、夷、厉八世的若干大事附记于此。这时期的记载甚为缺略,连康、昭、共、懿、孝、夷六王在位的年数亦不可考(成王在位的年数亦然)。因此厉王以前的一切史事皆不能正确地追数为距今若干年。成、康二世为周朝的全盛时代,内则诸侯辑睦,外则四夷畏慑。穆王喜出外巡游,其踪迹所及,不可确考,但有许多神话附着于他。夷王时周室始衰,诸侯多不来朝,且互相攻伐。厉王即位于公元前八七八年。他因为积久的暴虐,于即位第三十七年,为人民所废逐,居外十四年而死。在这期间,王位虚悬,由两位大臣共掌朝政,史家称之为“共和”时代。厉王死后,其子继立,是为宣王。

第四节 周代与外族

夏、商、周三朝的递嬗,代表三个民族的移徙和发展。大体上说,夏人自西而东,商人自东而西,周人复自西而东,他们后先相交错,相覆叠,相同化,同时各把势力所及地方的土族同化,在一千数百年间,这参伍综错的同化作用团结成一大民族,他们对于异族,自觉为一整体,自称为“诸夏”,有时也被称并自称为“华”。中华民族的“华”字起源于此。这自觉和自号很难说是哪一年哪一月开始,大约,至迟在公元前七七〇年“周室东迁”的前后当已存在。这划时代的大变,一会就要讲到。我们可用这时间做中心点,以叙述诸夏与若干影响重大的外族的关系。至于其他星罗棋布于今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而与诸夏错居的许多游牧或非游牧的种族(周人所泛称为夷或戎的)以及他们不断与诸夏互相龁而渐渐为诸夏同化吸收的经过,这里不能详及,现在也不能尽考。

(一)商末、周初的鬼方,后来周人称为狁,继称犬戎。此族在周初屡出没于丰镐以西和以北。成王时曾伐鬼方,俘人至一万三千余,战争之剧烈可想。参加此役的盂国(近岐山)曾铸鼎刻铭以记其事,至今尚存。穆王时又大败此族,俘其五王,迁其部落若干于汾洮一带。至厉王末年,狁乘周室内乱,又复猖獗;以后四十余年间,不时寇略西陲,甚至深入王畿,迫近镐京,终为宣王所攘逐。这期间出征狁的将士的写怀诗,至今还有留存(即《诗经·小雅》的《采薇》、《出车》、《六月》、《采芑》),兹示一斑(《采薇》六章,录四章)如下: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暮止。靡室靡家,狁之故。不遑启居,狁之故。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

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岁亦阳止。王事靡盬,不遑启处。忧心孔疚,我行不来。(中略)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宣王死,子幽王立。幽王因宠艳妃,废王后及太子宜臼。太子出奔王后的外家,即申国。王欲杀太子,求之于申,不得,王伐申,申侯求助于犬戎。于是犬戎攻陷镐京,追杀幽王于骊山下。方镐京陷落之时,鲁侯、许公及申侯拥立宜臼于申(前七七〇年),是为平王。及幽王既死,虢(当时东虢)公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当在东虢附近)。两王并立了二十一年,而余臣为晋文侯所杀,周室复一。平王因镐京及王畿的西半已为犬戎所据,定都于成周,后来王室一直留在这里。平王把沦陷区交托给一个护驾功臣、原来承袭西垂大夫世职的秦襄公,许他若果能克服犬戎,便领有其地。襄公果然完成了他的任务,在那里建立了秦国。而王畿的西半不复为王室所有了。经这次打击,王室日渐衰微,到后来只保存了一个共主的空名。史家称东迁以前的周朝为西周,以后的周朝为东周(现存鲁国史记《春秋》包括东周第四十九年以下的二百四十二年,史家称这时代为春秋时代)。

(二)入东周后,从公元前六六二至前五九五年间,为诸夏祸最烈的外族,是犬戎的同源异派,当时周人称为“狄”的。狄有赤、白之别,又各分为许多部族。赤狄分布于今河北广平至山西潞城、屯留一带;白狄一部分在今陕北延安一带,一部分在今河北藁城、晋县一带。但这时期的记载并没有分别侵略者为赤为白,或其所属的特殊部族,只笼统称之为狄而已。大约来侵的狄人,赤狄占大多次数,东方的白狄占小数,而西方的白狄不预。在这期间齐受狄侵七次,卫六次,晋五次,鲁二次;邢、宋、温、郑、周各一次。卫受摧残最甚,被逼两次迁都(卫原都朝歌,在河南淇县东北;一迁楚丘,在河南滑县东,再迁帝丘,在河北濮阳),其国境大半沦陷,赖齐桓公之救始免于亡国。邢亦被迫迁都(邢本都河北邢台,迁山东东昌),亦赖齐桓公之救始免于亡国。成周为狄攻陷,周襄王出奔于郑,赖晋文公之救始得复国。结束狄患的是晋国,它于公元前五九三至前五九二两年间,倾全国之力灭赤狄;继于前五三〇至前五二〇年间灭东方白狄的大部分。经这两役,广漠的狄土的邢、卫的沦陷地皆入于晋,晋境盖展拓了一倍以上。

(三)周代以前,中国历史的主要地盘是在今山东、河南、山西,而旁及河北、陕西的一部分。其时长江下游包括湖北、安徽、江苏、浙江等地的历史,几乎完全埋在黑暗之中。到了周朝,这一区域里民族分布的情形才有鳞爪可见。周人的拓殖已达到湖北汉水的东北,其汉水以西南,直至大江,则为楚人的领域。安徽境内部族之可考者有群舒,在舒城至庐江间及六安、霍丘一带;有徐戎,在泗县以北一带。在江苏境内,江北有淮夷,以邳县一带为中心,其江南则为吴人的领域。吴地并跨浙江的浙西,其浙东则为越人的领域。越地并跨江西的鄱阳湖之东。

这些民族中,群舒的历史,吾人所知最少,只知道他在鲁僖公(前六五九至前六二七年)时曾与鲁为敌,鲁人歌颂僖公,有“荆舒是惩”之语,它们自前六一五年以后陆续为楚所灭。

徐戎当周穆王之世,在徐偃王的统治之下,曾盛极一时;东方诸侯臣服于他的有三十六。他晚年力行仁义,不修武备;结果,楚人来伐,他一战败死,他的霸业也随之烟消云散。徐戎每与淮夷联合,以敌对诸夏,特别是鲁。周公子伯禽初就封于鲁时,这两族便并起与他为难。厉、宣之际两族又乘机凭陵诸夏,至劳宣王亲征平定。《诗经》里《常武》(《大雅》)一篇即咏此事,中有云:

王奋厥武,如震如怒。时厥虎臣,厥如虓虎。铺敦淮,仍执丑虏。截彼淮浦,王师之所。王旅啴啴,如飞如翰,如江如汉,如山之苞,如川之流,绵绵翼翼,不测不克,濯征徐国。

后来鲁人歌颂僖公的成功也说他:

保有凫绎,遂荒徐宅;至于海邦,淮夷蛮貊。

淮夷受诸夏同化的程度,现在无征。徐戎至迟在东周时已采用了诸夏的文字。这有现存几件徐国铜器的铭文为证,举其一例如下:

隹(唯)正月初吉丁亥,徐王庚之淑子沇儿,择其吉金,自作和钟。中翰且扬,元鸣孔皇。孔喜元成,用盘(乐也)饮酒,和会百姓。淑于威仪,惠于明祀。(吾)以晏以喜,以乐嘉宾及我父兄庶士。皇皇熙熙,眉寿无期,子子孙孙,永保鼓之。

徐戎于公元前五一二年为吴所灭。淮夷自前五一五年以后不见于历史,其结局无考,大约非被灭于吴则被灭于越。

楚、吴、越三国有一重要的共同点:三国的王族都不是土著,而是从北方迁来的。传说楚王族的先祖季连,其长兄昆吾为夏朝诸侯之一,国于今河南许昌;其后嗣称昆吾氏。昆吾氏之国为成汤在伐桀之前灭掉。季连的事业无考。他的后裔衰微,散在中国和蛮夷。周文王时,有鬻熊,乃季连后裔之君长于楚地者,归附于文王。鬻熊的曾孙熊绎,当成王末年始受周封。吴国王族的始祖是王季之兄泰伯和仲雍(兄弟相继),传说他们因为让国给王季而逃至吴地。越国王族的始祖相传是夏禹之后。这些南向远徙的殖民领袖,怎样犯难冒险去到目的地,怎样征服了土人而君临其上,现在都不得而知了。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既与本土隔绝,渐为当地蛮夷所同化。例如居吴越的便同土人一样断发(诸夏束发,戎狄被发,吴越断发)文身。但经过了长期的隔离之后,当这些国族的发展把他们带到诸夏的世界时,同化的方向都倒转了过来。楚和诸夏发生密切的关系最早,自西周初期以来,便是周室的劲敌;吴次之,入东周一八五年(前五八三年)始与诸夏有使节往来;越则直待前四七三年灭吴以后,始有机会与诸夏接触。楚、吴、越的历史续详于第三章。

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会

第一节 封建帝国的组织

武王所肇创、周公所奠定的“封建帝国”,维持了约莫七百年(公元前十一世纪初至前五世纪末)。这期间的社会概况便是本章所要描写的。自然在这期间,并非没有社会变迁,而各地域的情形也不一致。这纵横两方面的变异,虽然现在可能知道的很少,下文也将连带叙及。这个时期是我国社会史中第一个有详情可考的时期。周代的社会组织可以说是中国社会史的基础。从这散漫的封建的帝国到汉以后统一的郡县的帝国,从这阶级判分、特权固定的社会到汉以后政治上和法律上比较平等的社会,这其间的历程,是我国社会史的中心问题之一。

上面所提到“封建”一词常被滥用。严格地说封建的社会的要素是这样:在一个王室的属下,有宝塔式的几级封君,每一个封君,虽然对于上级称臣,事实上是一个区域的世袭的统治者而兼地主;在这社会里,凡统治者皆是地主,凡地主皆是统治者,同时各级统治者属下的一切农民非农奴即佃客,他们不能私有或转卖所耕的土地。照这界说,周代的社会无疑地是封建社会。而且在中国史里只有周代的社会可以说是封建的社会。名义上这整个的帝国是“王土”,整个帝国里的人都是“王臣”,但事实上周王所直接统属的只是王畿之地。王畿是以镐京和洛邑为两个焦点,其范围现在不能确考,但可知其北不过黄河,南不到汉水流域,东不到淮水流域,西则镐京已接近边陲。王畿之地,在周人的估计中,是约莫一千里左右见方。王畿之外,周室先后至少封立了一百三十个以上(确数不可考)的诸侯国,诸侯对王室的义务不过按期纳贡朝觐,出兵助王征伐,及救济畿内的灾患而已。诸侯国的内政几乎完全自主。而王室开国初年的武威过去以后,诸侯对王室的义务也成了具文,尽不尽听凭诸侯的喜欢罢了。另一方面,周王在畿内,诸侯在国内,各把大部分的土地,分给许多小封君。每一小封君是其封区内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世袭主人,人民对他纳租税,服力役和兵役,听凭他生杀予夺,不过他每年对诸侯或王室有纳贡的义务。

周朝的诸侯国,就其起源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开国之初,王室把新征服或取得的土地,分给宗亲姻戚或功臣而建立的。前章所表列的国家皆属此类。第二类是开国许久之后,王室划分畿内的土地赐给子弟或功臣而建立,例如郑、秦。郑始祖为周厉王少子友,宣王时始封,在今陕西华县。幽王之乱,郑友寄家于郐及东虢,因而占夺其地,别建新国(在今河南中部黄河以南新郑一带)。第三类是拿商朝原有的土地封给商朝后裔的,属于此类的只有宋。第四类是商代原有的诸侯国或独立国,归附于周朝的,例如陈、杞等。旧说周朝诸侯,爵分五等,即公、侯、伯、子、男。此说曾有人怀疑。但现存东周的鲁国史记里确有这五等的分别。其中所称及的诸侯公爵的只有宋,男爵的只有许(今河南许昌);属于第一类的多数为侯,亦有为伯的;属于第二类的秦、郑皆为伯;属于第四类的大抵为子。

王畿内的小封君殆全是王族。列国的小封君原初殆亦全是“公族”(国君的同族);但至迟在前七世纪初这种清一色的局面已打破。齐桓公(前六五一至前六四三年)有名的贤臣管仲和景公(前五四七至前四九〇年)有名的贤臣晏婴都有封地,却非公族,晏婴并且据说是个东夷。晋国自从献公(前六七六至前六五一年)把公族几乎诛逐净尽,后来的贵族多属异姓,或来自别国。秦国自从它的政制有可稽考,自从穆公(前六五九至前六二一年)的时代,已大用“客卿”,公族始终在秦国没有抬过头。但鲁、郑和宋国,似乎终春秋之世不曾有过(至少稀有)非公族的小封君。这个差异是进取和保守的差异的背景,也是强弱的差异的背景。畿内小封君的情形,我们所知甚少,姑置不谈。列国的小封君统称为大夫。列国的大夫多数是在国君的朝廷里任职的,其辅助国君掌理一般国政的叫做卿。卿有上下或正副之别。大国的卿至多不过六位。大夫亦有上下的等级,但其数目没有限制。大夫的地位是世袭的,卿的地位却照例不是世袭的,虽然也有累代为卿的巨室。大夫的家族各有特殊的氏。有以开宗大夫的官职为氏的;有以封地的首邑为氏的;若开宗大夫为国君之子,则第三世以下用开宗大夫的别字为氏。下文为叙述的便利,称大夫的世袭的家业为“氏室”,以别于诸侯的“公室”和周王的“王室”(周制:列国的卿,有一两位要由王朝任命,但此制实施之时间、空间范围不详)。

周王和大小的封君(包括诸侯)构成这封建社会的最上层,其次的一层是他们所禄养的官吏和武士,又其次的一层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庶人,最下的一层是贵家所豢养的奴隶。

第二节 奴隶

关于奴隶阶级的情形现在所知甚少。譬如在全国或某一地域奴隶和其他人中的比例是怎样呢?天子、诸侯或大夫所直接役属的奴隶各有多少呢?我们都不得而知。幸而当时周王和列国君主赏赐奴隶的数目常见于记录。最高的记录是晋景公(前五九九至前五八一年)以“狄臣”(狄人做奴隶的)一千家赏给他一个新立战功的大夫荀林父。其次是齐灵公(前五八一至前五五四年)以奴隶三百五十家赏给他的一个新受封的大夫。荀林父在这次受赐之前已做过两朝的执政,他家中原有的奴隶,至少当可以抵得过这一次的赏赐。可见是时一个大国的阔大夫所有的奴隶会在一万人以上。

这些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争。周初克殷和东征的大战,不用说了,此后诸夏对异族的征讨和诸侯相互的攻伐,每次在战场内外所获的俘虏,除了极小数有时被用来“衅鼓”(杀而取血涂鼓,以祓除不祥)或用作祭祀的牺牲外,大部分是做了胜利者的奴隶。殷亡国以后,殷人被俘虏的一定很多,但究有若干,现在不可确考(《逸周书》所载不可靠)。此后俘数之可知者:对外的例如成王二十五年伐鬼方之役俘一万三千八十一人,又如上说赏给荀林父的“狄臣”一千家就是当时新获的俘虏的一部分。对内的例如前四八四年吴国、鲁国和王师伐齐,俘齐国甲车八百乘、甲士三千人。俘虏的利益有时竟成为侵伐的动机。诸侯对天子,或小国对大国时常有献俘的典礼。诸夏国互获的俘虏可以赎回。鲁国定规赎俘之费由国库负担。但有被赎的幸运的恐怕只是显贵的俘虏,而有时所费不赀。例如前六一一年,宋国向郑人赎那“睅其目、皤其腹”的华元,用兵车百乘,文马百驷(但这些礼物还未交到一半他就逃脱回来了)。奴隶的另一个来源是罪犯。犯罪的庶人和他的家属被没入贵家为奴的事虽然不见于记载,但我们知道,贵家因罪戾被废,或因互争被灭,其妻孥有被系或被俘而用作赏品的,其后裔有“降在皂隶”的。

奴隶做的是什么事?第一,自然是在贵人左右服役。这一类的奴隶包括“小臣”(即侍役)、婢妾和管宫室、管车驾的仆竖;还有照例用被刖的罪犯充当的“阍人”和用被“宫”的罪犯充当的“寺人”。但这些只占小数。大部分的奴隶是被用于生产的工作。每一个贵家,自周王的以至大夫的,是一个自足的社会。谷米不用说是从采邑里来的。此外全家穿的衣服和用的东西,自家具以至车舆、兵器、乐器、祭器,多半是家中的奴隶制造的。这时代用车战,兵车以马驾,养马和管厩又是奴隶的事。此外山林川泽是由贵家专利的。樵、苏、渔、牧和煮盐又是奴隶的事。女奴也有分配到外边做工的;采桑养蚕的叫做蚕妾,做纺织或其他女红的叫做工妾。贵家设有一官专管工人。公室的工官普通叫做工正,惟楚国的叫做工尹。王室和公室的总工官之下还有分管各业的工官:例如以现在所知,周室有所谓“陶正”者,大约是管制造陶器的;鲁国有所谓“匠师”者,大约是管木工的。有专长的奴隶每被用作礼物。例如前五八九年,鲁国向楚国求和,赂以执斫、执针、织纴各百人。又例如前五六二年,郑国向晋国讲和,所赂有美女和工妾共三十人,女乐二队每队八人。

奴隶可以抵押买卖。西周铜器铭刻中有“赎兹五夫用百爰”的话。奴隶的生命自然由贵人随意处置。例如晋献公有一回思疑肉里有毒,先拿给狗试试,狗死了;再拿给小臣试试,这不幸的小臣便与那狗同其命运了。又例如献公的儿子重耳出亡时,他的从臣们在桑下密谋把他骗离齐国,被一个蚕妾偷听了;她回去告诉重耳的新婚夫人齐姜,齐姜恐怕妨碍公子的“四方之志”,一声不响地便把那蚕妾杀了。在周代盛行的殉葬制度底下,奴隶也是必然的牺牲。平常以百计的殉葬者当中,我们不知道有多少奴隶。他们的死太轻微了,史家是不会注意的。但也有一件奴隶殉葬的故事因为有趣而被保留。晋景公的一个小臣有一朝起来很高兴地告诉人,他夜梦背着晋侯登天,午间他果然背着景公但不是登天,而是“如厕”;景公本来病重,他跌落厕坑里死了,那小臣便恰好被用来殉葬。

奴隶是以家为单位的,一个奴隶家里不论男女老幼都是奴隶。他们的地位是世袭罔替的;除了遇着例外的解放。新俘奴隶被本国赎回也许是常见的事。此外奴隶被解放的机会似乎是很少的,历史上只保存着两个例子。其一,前六五五年,晋灭虞,俘了虞大夫百里奚,后来把他用作秦穆公夫人的“媵臣”(从嫁奴隶)。他从秦逃到楚,被楚人捉住。他在虞国本来以贤能知名,秦穆公想重用他,怕楚不给,于是以赎“媵臣”为名,出五张黑羊皮的很低代价,竟把他赎回了。他因此得到“五羖大夫”的绰号。其二,前五五〇年,晋国内乱,叛臣手下的一个大力士督戎,人人听到他的名字就惧怕。公家有一个奴隶叫做斐豹,自荐给执政道,若把他的奴籍烧了,他便杀死督戎,执政答应了他,后来他果然把督戎杀了。

第三节 庶民

我们在上文叙述奴隶的生活时,保留着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奴隶和农业的关系是怎样?换句话说,大多数农民的地位是怎样的?关于这一方面,记载很残缺,现在可得而说的多半是间接的推论。我们可以悬想,周朝开国之初,无数战胜的族长分批地率领子弟来到新殖民地里,把城邑占据了,田土瓜分了,做他们的侯伯大夫,他们于所占得的田土当中留出一小部分,直接派人去管理,收入完全归他们自己,这种田便是所谓“公田”;其余大部分的田土,仍旧给原来的农夫耕种,却责他们以粟米、布缕和力役的供奉;他们的佃耕权可以传给子孙却不能转让或出售给别人。这种田即所谓“私田”。大部分的公田当是由耕私田的农夫兼尽义务去耕种的。他们“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但也有一部分“公田”是由奴隶去耕种的。所以西周的《大克鼎》铭文里记周王赏田七区,其中有一区注明“以厥臣妾”。但由此亦可见奴隶附田的制度在西周已不很普遍了。耕私田的农夫皆是所谓“庶人”。他们的地位是比奴隶稍为高贵些;但他们的生活殊不见得比奴隶好。粟米和布缕的征收固有定额,但不会很轻;什一之税在东周末年还是可望难即的理想。除正税外,遇着贵人家有婚嫁等喜事,他们还有特别的供应。力役之征更是无限的。平常他们农隙的光阴大部分花在贵人的差使上。若贵人要起宫室、营台榭、修宗庙或筑城郭,随时可以把他们征调到在鞭子底下作苦工。遇着贵人要打仗,他们得供应军需,并且供献生命。遇着凶年饥馑,他们更不如奴隶有依靠,多半是“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

西周传下来的《七月》一首民歌描写豳(今陕西邠县)地农民的生活很详细。根据这诗,可以作一个农民的起居注如下:正月把农器修理。二月开始耕种,他的妻子送饭到田里给他吃,督耕的“田畯”也笑嘻嘻地来了。同时他的女儿携着竹筐到陌上采桑。八月他开始收获,同时他的女儿忙着缫丝,缫好了,染成黑的、黄的,还有红洒洒的预备织做公子的衣裳。十月获稻,并酿制明春给贵人上寿的酒。农夫们把禾稼聚拢好,便到贵人家里做工,白天去采茅,晚上绞绳。是月酧神聚饮烹宰羔羊;大家到贵人堂上献酒,欢呼万岁。十一月出猎,寻觅狐狸,为着贵人的皮袍。十二月农夫们会同受军事训练。是月把养肥了的猪献给贵人,又把冰凿下,藏好,预备明年春夏天贵人需用。

《七月》这首歌是贵人用作乐章的,自然要合贵人的口味。诗中的农夫是怎样知足安分地过着牛马生活。但农夫和别的庶民也有不安分的时候,假如贵人太过忽略了他们的苦痛。第一章里已经说过,周朝的第十个王,厉王,就因为久积的暴虐,被民众驱逐出国都,失却王位。和厉王同命运,甚至比他更不幸的封君不断地见于记载。举例如下:前六三四年,当晋、楚两强交争的时候,卫君因为得罪了晋国,想转而亲楚。但卫国离晋较近,亲楚便会时常招惹晋人的讨伐。在这种当儿,首先遭殃的便是人民。他们即使幸而免于战死,免于被俘,他们回到家中,会发现禾稼被敌人割了,树木被砍了,庐舍被毁了,甚至井也被塞了。因此,卫君的亲楚政策是和卫国人民的利益根本冲突的。他们听到了,便大闹起来,把卫君赶到外国去了。同类的事件有前五五三年蔡国的公子燮因为想背楚亲晋给民众杀了。蔡是邻近楚的。经过这些事件的教训,所以前五七七年,陈侯当外患紧急时只好把国人召齐来,征求他们的意见,来决定外交政策。因直接残虐人民失去地位或性命的封君,为例更多。前六〇九年,莒君因为“多行无礼于国”被他的太子率领民众杀了。前五六一年,畿内的原伯,因为详情现在不知的暴行弄到民不聊生,被民众赶走了。前五五九年,另一位莒君因为喜欢玩剑,每铸成一把剑便拿人民来试;又因为想背叛齐国,被一位大夫率领民众赶走了。前五五〇年,陈国的庆氏据着首都作乱,陈侯率兵来围,庆氏督着民众修城。是时,城是用土筑的,筑时用板夹土。督工的看见一两块板倒了,便把旁边的役人杀死。于是役人暴动起来把庆氏的族长通杀了。前四八四年,陈大夫某,因为陈侯嫁女,替向国人征收特税;征收的太多,用不了,他把剩下的为自己铸了一件钟鼎之类的“大器”。后来国人知道,便把他赶走了。他走到半路,口渴,同行的一位族人马上把稻酒、干粮和肉脯献上,他高兴得了不得,问为什么这样现成?答道:大器铸成时已经预备着。

上述厉王以后的民变,全发生在前六世纪当中和附近。这些见于记载的暴动完全是成功的,影响到贵人的地位或生命的,其他失败而不见于记载的恐怕还有不少。这时候民众已渐渐抬头,许多聪明的卿大夫已认识民众的重要,极力施恩于他们,收为己助,以强其宗,以弱公室,甚至以得君位。例如当宋昭公(前六一九至前六一一年)昏聩无道的时候,他的庶弟公子鲍却对民众特别讲礼貌。有一回宋国大闹饥荒,他把自己所有的谷子都借给饥民。国中七十岁以上的人他都送给食物,有时是珍异的食物。他长得很美,连他的嫡祖母襄夫人也爱上了他,极力助他施舍。后来襄夫人把昭公谋害了,他便在国人的拥戴中继为宋君。又例如齐国景公(前五四七至前四九〇年)的时候,当公室底下的人民以劳力的三分之二归入公室,而仅以三分之一自给衣食的时候,陈氏却用实惠来收买人心。齐国的量器,以四升为豆,四豆为区,四区为釜,十釜为钟。陈家特制一种新量,从升到釜皆以五进,仍以十釜为钟,借谷子给人民的时候,用新量;收还的时候,用旧量。陈家专卖的木材,在山上和在市上一样价,专卖的鱼盐蜃蛤,在海边和在市上一样价。这一来民众自然觉得陈家比公室可爱。后来陈氏毫无阻力地篡夺了齐国。此外如鲁的季氏、郑的罕氏都以同类的手段取得政权。

上文所说参加叛变和被强家利用的民众自然包括各种色的庶人。当中自然大部分是农人,其余当有少数商人和工人。庶人和奴隶的重要差别在前者可以私蓄财物,可以自由迁徙。但农人实际上很少移动,除了当饥荒的时候。虽然在前六世纪时人的记忆中,有“民不迁,农不移”的古礼,这似乎不是绝对的限制,礼到底与法禁有别。

第四节 都邑与商业

人民聚居的地方通称曰邑。邑可分为两大类,有城垣的和没有城垣的。有城垣的邑又可分为三类,一是王都和国都(直至东周时,国字还是仅指国都而言);二是畿内和列国的小封君的首邑;三是平常的城邑。周室的西都镐京自东迁后已成为禾黍油油的废墟,其规模不见于记载。东都洛邑(今洛阳)的城据传说是九里(一千六百二十丈)见方,其面积为八十一方里,约当现在北平城之百分之二一·七(北平城面积是今度一百九十四方里,周一里当今〇·七二一五里,一方里当今〇·五二〇五六方里)。城的外郭据传说是二十七里(四千八百六十丈)见方,其所包的面积差不多是现在北平城的两倍。列国的都城,连外郭计,以九百丈(五里)见方的为平常,其面积约为今北平城的十五分之一。一直到前三世纪初,一千丈见方的城还算是不小的。但春秋末年勃兴的吴国,其所造的都城却特别大。据后汉人的记载,那箕形的大城,周围约为今度三十四里,其外郭周围约为今度五十里(今北平城周约五十四里)。卿大夫首邑的城照例比国都小,有小至五百丈至一百丈左右见方的,那简直和堡寨差不多了。这些小城的基址似乎到唐、宋时还有存在。唐人封演记当时“汤阴县北有古城,周围可三百步,其中平实。此东,顿丘、临黄诸县多有古小城,周一里或一二百步,其中皆实”。又宋人陈师道记:“齐之龙山镇有平陆故城高五丈,四方五里,附城有走马台而高半之,阔五之一,上下如之。”此二人所记很像是周人的遗迹。

王城和列国都城的人口不详。但我们知道春秋时大夫的封邑在一千户上下的已算很大的了。平常国都的人口就算比这多十倍也不过一万户。我们从前六八六年内蛇与外蛇斗于郑都南门中的故事,可知当时的国都决不是人烟稠密的地方。前六六〇年比较小的卫国都城被狄人攻破后,它的遗民只有男女七百三十人,加上共、滕两邑的人口,通共也只有五千人。

我们试看列国都城在地图上的分布,很容易发现他们的一个共同点:它们都邻近河流,以现在所知,几无例外。一部分固然因为交通的便利,一部分也因为河谷的土壤比较肥沃,粮食供给比较可靠。城的作用在保卫,贵人的生命和财富和祖先神主的保卫。国都的主要居住者为国君的家族和他的卫士、“百工”;在朝中做官的卿大夫和他们的卫士。大多数国家的朝廷,像王室的一般,内中主要的官吏有掌军政的司马,掌司法和警察的司寇,掌赋税和徭役的司徒和掌工务(如城垣、道路、宗庙的修筑)的司空。国都里的重要建筑,有国君的宫殿、台榭、苑囿、仓廪、府库、诸祖庙、祀土神的社、祀谷神的稷,卿大夫的邸第和给外国的使臣居住的客馆。这些建筑在城的中央,外面环着民家和墟市。墟市多半在近郭门的大道旁。郭门外有护城的小池或小河,上面的桥大约是随时可以移动的。城郭的入口有可以升降的悬门。城门时常有人把守,夜间关闭,守门的“击柝”通宵。货物通过城门要纳税,这是国君的一笔大收入。

都邑也是商业的中心。至迟在春秋下半期,一些通都里已可以看见“金玉其车,文错其服”的富商。他们得到阔大夫所不能得到的珍宝,他们输纳小诸侯所不能输纳的贿赂。他们有时居然闯入贵族所包办的政治舞台。旧史保存着两个这样的例子:(1)前五九七年晋军大将知在战场被楚人俘了。一位郑国的商人,在楚国做买卖的,要把他藏在丝帛中间,偷偷地运走。这计策已定好,还没实行,楚国已把知放还。后来那位商人去到晋国,知待他只当是他救了自己一般。那商人谦逊不遑,往齐国去了。(2)前六二七年,秦人潜师袭郑,行到王城和郑商人弦高相遇。弦高探得他们的来意,便一方面假托郑君的名义,拿四张熟牛皮和十二只牛去犒师,一方面派人向郑国告警,秦人以为郑国已经知道防备,只好把袭郑的计划取消了。这两个故事中的商人都是郑人。如故事所示,郑商人的贸易范围至少西北到了王城和晋国,东到了齐国,南到了楚国。郑国最早的商人本是镐京的商遗民,当郑桓公始受封的时候,跟他们一同来到封地,帮他们斩芟蓬蒿藜藿,开辟土地的。郑君和他们立过这样盟誓:“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郑当交通的中心,自东迁时便有了一群富于经验的商人,他们又有了特定的保障,故此郑国的商业特别发达。但这时候商人所贩卖的大部分只是丝麻布帛和五谷等农产品,加上些家庭的工艺品。以佣力或奴隶支持的工业还没有出现。

周人的货币,除贝以外还有铜。西周彝器铭文中每有“作宝尊彝,用贝十朋又四朋”一类的记录。也有罚罪取“金”(即铜)若干爰(字亦作锾)的记录。传说周景王(前五四四至前五二一年)已开始铸大钱。但贝和“金”似乎到春秋时还不曾大宗地、普遍地作货币用,一直到春秋下半期,国际间所输大宗或小宗的贿赂还是用田土、车马、布帛、彝器或玉器,而不闻用贝或用“金”,钱更不用说了。

第五节 家庭

庶人的家庭状况自然不会被贵人身边的史官注意到,因此现在也无可讲述。只是这时代的民歌泄露一些婚姻制度的消息:

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艺麻如之何?纵横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少年男女直接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的自由在这时代已经被剥夺了。在樊笼中的少女只得央告她的情人: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

甚至在悲愤中嚷着:

之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这种婚姻制度的背景应当是男女在社交上的隔离。诗人只管歌咏着城隅桑间的密会幽期,野外水边的软语雅谑,男女间的堤防至少在贵族社会当中已高高的筑起了。说一件故事为例:前五〇六年,吴人攻入楚国都城的时候,楚王带着两个妹妹出走,半路遇盗,险些送了性命。幸运落在他的一个从臣钟建身上,他把王妹季芈救出,背起来跟着楚王一路跑。后来楚王复国,要替季芈找丈夫,她谢绝,说道:处女是亲近男子不得的,钟建已背过我了。楚王会意,便把她嫁给钟建,并且授钟建以“乐尹”的官,大约因为他是一个音乐家。

周初始有同姓不婚的礼制,但东周的贵族还没有普遍遵行,庶民遵行的程度,今不可知。

贵族家庭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多妻。至少在周王和诸侯的婚姻里有这样的一种奇异制度:一个未来的王后或国君夫人出嫁的时候,她的姊妹甚至侄女都要有些跟了去给新郎做姬妾,同时跟去的婢女还不少,这些迟早也是有机会去沾新主人的雨露的。陪嫁的妾婢都叫做媵。更可异的,一个国君嫁女,同姓或友好的国君依礼,要送些本宗的女子去做媵。在前五五〇年,齐国就利用这种机会把晋国的一位叛臣当作媵女的仆隶送到晋国去,兴起内乱,上文提及的斐豹的解放就是这次变乱中的事。

媵女而外,王侯还随时可以把别的心爱的女子收在宫中。他们的姬妾之多也就可想。多妻家庭里最容易发生骨肉相残的事件,在春秋时代真是史不绝书。举一例如下:卫宣公(前七一八至前七〇〇年)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了急子。后来急子长大,宣公给他从齐国娶了一个媳妇来,看见很美,便收为己用,叫做宣姜。子通庶母,父夺子妻,在春秋时代并不是稀奇的事。这时代男女礼防之严和男女风纪之乱,恰成对照。宣公收了宣姜后,夷姜气愤不过,上吊死了。宣姜生了两个儿子,寿和朔。宣姜和朔在宣公面前倾陷急子,这自然是很容易成功的。宣公于是派急子出使到齐国去,同时买通一些强盗要在半路暗杀他。寿子知道这秘密,跑去告诉急子,劝他逃走。他要全孝道,执意不肯。当他起程的时候,寿子给他饯行,把他灌醉了;便取了他的旗,插在船上先行,半路被强盗杀了。急子醒来,赶上前去对强盗说:“卫君要杀的是我,干寿子甚事?”他们不客气地又把他杀了。

第六节 士

有两种事情打破封建社会的沉寂,那就是祭祀和战争。所谓“国之大事,惟祀与戎”。二者同是被认为关系国家的生存的。先说战争。

周室的分封本来是一种武装殖民的事业。所有周朝新建的国家大都是以少数外来的贵族(包括国君、公子、公孙、卿大夫及其子孙)立在多数土著的被征服者之上。这些贵族的领主地位要靠坚强的武力来维持。而直至春秋时代,所有诸夏的国家若不是与戎狄蛮夷杂错而居,便是与这些外族相当的接近,随时有受其侵袭的危险。再者至迟入东周以后,国际间的武装冲突和侵略战争成了旦暮可遇的事。因为这三种原因,军事成了任何国家的政治的中心,也成了贵族生活的中心。贵族一方面是行政的首脑,一方面也是军事的首脑。农民每年于农隙讲武,每逢国家打仗都有受征调的义务。此外有一班受贵族禄养着专门替贵族打仗的人,也就是战场上斗争的主力,那叫做“士”,即武士。

到底每一国的“士”有多少呢?这不能一概而论。据说周朝的制度,王室有六军,大国三军(《齐侯镈钟》:“余命汝政于朕三军”;又“穆和三军”),中国二军,小国一军。周朝行车战,军力以乘计。大约一军有车一千乘,每乘有甲胄之“士”十人。事实自然与制度有出入。例如周室东迁后六十三年,周桓王合陈、蔡、卫的兵还打不过郑国,此时的周室决不能“张皇六师”。又例如在春秋末叶(约前五六二至前四八二年),头等的大国如晋、秦、楚等,其兵力总在四五千乘以上。

士字原初指执干(盾)、戈,佩弓、矢的武士;其后却渐渐变成专指读书、议论的文人。为什么同一个字,其先后的意义恰恰对极地相反?懂得此中的原因,便懂得春秋以前和以后的社会一大差别。在前一个时代,所谓教育就是武士的教育,而且惟有武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在后一个时代,所谓教育,就是文士的教育,而且惟有文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士字始终是指特别受教育的人,但因为教育的内容改变,它的涵义也就改变了。

“士”的主要训练是裸着臂腿,习射御干戈。此外他的学科有舞乐和礼仪。音乐对于他们并不是等闲的玩艺,“士无故不彻琴瑟”。而且较射和会舞都有音乐相伴。“士”的生活可以说是浸润在音乐的空气中的。乐曲的歌词,即所谓“诗”。诗的记诵,大约是武士的唯一的文字教育。这些诗,到了春秋末叶积有三百多篇,即现存的《诗经》。内中有的是祭祀用的颂神歌,有的是诗人抒情的作品,大部分却是各国流行的民歌。较射和会舞都是兼有娱乐、交际、德育和体育作用的。较射是很隆重的典礼,由周王或国君召集卿大夫举行的叫做大射,由大夫士约集宾客举行的叫做乡射。较射的前后奏乐称觞。预射的人揖让而升,揖让而下。这是孔子所赞为“君子之争”的。会舞多半是在祭礼和宴享的时候举行(不像西方的习俗,其中没有女子参加的)。舞时协以种种的乐曲,视乎集会的性质而异。这时期中著名的乐曲,如相传为舜作的“韶”,相传为禹作的“大夏”和武王所作的“大武”等,都是舞曲。“大武”的舞姿,现在犹可仿佛一二,全部分为六节,每一节谓之一成。第一成象“北出”,舞者“总干(持盾)山立”;第二成象“灭商”,舞容是“发扬蹈厉”;第三成象南向出师;第四成象奠定南国;第五成象周公、召公左右分治(周初曾把王畿分为两部,自陕而东,周公主之;自陕而西,召公主之,陕西省之得名由此),舞者分夹而进;第六成象军队集合登高,最后舞者同时坐下。六成各有相配的歌词,皆存于《诗经》中,兹引录如下。

六成不必全用,第二成单行叫做“武”,第三成叫做“勺”,第四、五、六成各叫做“象”。幼童学舞,初习“勺”,次习“象”。“大武”是周代的国乐,是创业的纪念、垂教的典型、武威的象征,其壮烈盖非“韶”、“夏”可比。舞者必有所执,在“大武”中舞者执干戈,此外或执雉羽,或鹭羽,或斧钺,或弓矢。执羽的舞叫做“万”,这种舞,加上讲究的姿势和伴奏,一定是很迷人的,可以一段故事为证。楚文王(前六八九至前六七七年)死后,遗下一个美丽的夫人,公子元想勾引她,却没门径,于是在她的宫室旁边,起了一所别馆,天天在那里举行“万舞”,希望把她引诱出来。她却哭道:“先君举行万舞原是为修武备的,现在令尹(楚国执政官名,公子元所居之职)不拿它来对付敌人,却拿它用在未亡人的身边,那可奇了!”子元听了,羞惭无地,马上带了六百乘车去打郑国。

理想的武士不仅有技,并且能忠。把荣誉看得重过安全,把责任看得重过生命;知危不避,临难不惊;甚至以藐然之身与揭地掀天的命运相抵拒。这种悲剧的、壮伟的精神,古代的武士是有的,虽然他们所效忠的多半是一姓一人。举两例如下:(1)前六八四年,鲁国和宋国交战,县贲父给一个将官御车。他的马忽然惊慌起来,鲁军因而败绩。鲁公也跌落车下,县贲父上前相助。鲁公说道:“这是未曾占卜之故。”(照例打仗前选择御士须经占卜。)县贲父道:“别的日子不打败,今日偏打败了,总是我没勇力。”说完便冲入阵地战死。后来国人洗马,发现那匹马的肉里有一枚流矢。(2)前四八〇年卫国内乱,大臣孔悝被围禁在自己的家中。他的家臣季路(孔子的一位弟子),听到这消息,便单身匹马地跑去救应,半路遇着一位僚友劝他不必。他说,既然食着人家的饭,就得救人家的祸。到了孔家,门已关闭,他嚷着要放火。里头放出两位力士来和他斗,他脑袋上中了一戈,冠缨也断了。他说:“君子死,冠不免。”把冠缨结好才死。

王公大夫的子弟至少在原则上都得受武士的教育。王室有“学宫”,王子和他的近侍在内中学射,周王和他的臣工也有时在内中比射;又别有“射卢”,周王在内中习射,作乐舞。公室也当有同类的设备。

武士的地位仅次于大夫。他们虽然没有封邑,却有食田。出战时“士”是穿着甲胄坐在车上的主要战斗力。但他们底下还有许多役徒小卒,这些多半是临时征发农民充当的。

第七节 宗教

周人的神鬼世界我们知道得比较殷人的详细些。这其中除了各家的祖先外,有日月星辰的神,他们是主使雪霜风雨合时或不合时的;有山川的神,他们是水旱疠疫的原因;但最重要的,人们生存所赖的,还是土神和谷神。前者关系土壤的肥瘠,后者关系五谷的丰歉。土神叫做社,或后土;谷神叫做稷,或后稷。供奉社稷的地方,也叫做社稷。稷只是谷的一种,而以名谷神,以名“田祖”,这里似乎泄露一件久被遗忘的史实:最初被人工培植的野种是稷。

像封建社会之上有一个天王,主宰百神的有一个上帝。他是很关心人们的道德的,会赏善罚恶。但他也像天王一般,地位虽尊,实权却有限,他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很少发生关系,人们也用不着为他破费。祀上帝的典礼叫做郊祀。举行郊祀礼的只有周王和鲁君。上帝的由来不知周人曾涉想到否。至于自然界各部分的神祇,在周人的信仰中,多半有原始可稽的。他们多半是由人鬼出身;而且,像封君一般,他们的地位是上帝所封的。例如汾水的神,传说是一位古帝金天氏的儿子,他生时做治水的官,疏通汾、洮二水有功,因而受封。又例如永远不相会面的参、商两个星座,其神的历史是这样的:古帝高辛氏有两个不肖的儿子,他们死了,住在荒林里还是整天打架。上帝看不过,便把大的迁到商丘,做商星的神,把小的迁到大夏,做参星的神。这段神话的历史背景是商人拿商星做定时节的标准星,故此它名为商星。古人在没有日历之前,看一座恒星的位置的移动来定时节的早晚,这叫做“观象授时”。被选作目标的恒星叫做辰。

周人的稷神是一位农业的发明者,同时又是本朝的祖先。但到底稷神是周人的创造呢?抑或周室不过搬旧有的稷神做祖先呢?现在不得而知。社神却确是在周代以前已经有的。周人称殷人的社为亳社。至少在鲁国的都城同时有亳社和周社。朝廷的建筑,就在两社之间。大约原初鲁国被统治的民众大部分是殷的遗民,新来的统治者顾忌他们的反感,只好让他们保留原来的宗教,而别立自己的新社,叫做周社。一直到前五世纪初,鲁国大夫尚有盟国君于周社、盟“国人”于亳社的故事。社神的来历现在不得而知了。祀社的地方照例种着一棵大树,据说夏代的社用松,殷代用柏,周代用栗。

从天子到士都有宗庙。天子和封君的庙分两种,合祀众祖的太庙和分祀一祖的专庙。除太祖外,每一祖的专庙,经过若干代之后,便“亲尽”被毁,否则都城之内便有庙满之患了。宗庙社稷是每一个都会的三大圣地。它们年中除了临时的祈报外都有定期的供祭。宗庙的供祭尤其频数。其他的神祇则只当被需求的时候,才得到馈赂。但他们可不用愁,这样的机会是很多的。虽然水旱疠疫和风雨失调是比较的不常,虽然众神各有各的领域,但任何神鬼在任何时候,都能给任何人以祸难,尤其是疾病。在这些当儿牺牲和玉帛是不会被人们吝惜的,疾病的原因都推到鬼神。他们的欢心胜过医药,巫祝就是医生。周人事神似乎不像殷人的烦渎,但也和殷人一样认真。祭祀之前主祭的人要离开家庭,到庙旁清净的地方斋戒几天;祭某祖的时候要找一个人扮成他的模样,来做供奉的具体对象,这叫做“尸”。祭宗庙社稷的牺牲,虽然也照后世的办法,只给鬼神嗅嗅味道,而“祭肉”由预祭的人瓜分,但在其余的祭典中也有时把整只的牛、羊、猪或狗焚化了,埋了或沉在水里给鬼神着实受用的。焚给一切鬼神的布帛,也通是真的而不是纸做的。献给鬼神的玉,不能摆一下就算了,要捶碎了,或抛入河中。但鬼神也像小孩子一般,可以用“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一类的话(这是周公对祖先说的话)来试诱的。盛大的祭典是一种壮观,在丹柱刻椽的宗庙里,陈列着传为国宝的鼎彝,趋跄着黼黻皇华的缙绅,舞着羽翰翩跹的万舞,奏着表现民族精神的音乐,排演着繁复到非专家不能记忆的礼仪(周朝始避讳祖先之名,因而王侯有谥,大夫士有别字)。

诸神中最与民众接近的是社。每年春间有一次社祭的赛会。这时候鼓乐歌舞、优技、酒肉和乡下的俏姑娘引诱得举国若狂。在齐国,也许因为民庶物丰,礼教的束缚又较轻,社祭特别使人迷恋,连轻易不出都城的鲁君有时也忍不住要去看看。每逢打仗之前,全军要祭一回社,祭毕把祭肉和酒分给兵士,叫做受脤。衅鼓就在这时候举行。这以壮军威的饷宴,这拼命之前的酗醉,这震地的喧嚣,是全国紧张的开始。得胜回来的军队要到社前献俘,有时并且把高贵的俘虏当场宰了用作祭品。此外遇着水灾和日蚀,则在社前击鼓抢救,同时用币或献牲;火灾之后,也要祭社,以除凶气。遇着讼狱中两造的证据不能确定,也可以令他们到社里奉牲发誓,而等候将来的奇迹。

除了上说列在祀典的鬼神而外,还偶然会有陌生的精灵或是神话上的英雄,或是被遗弃了的旧鬼新鬼,或是来历不明的妖魅,降附在巫觋(巫是女的,觋是男的)身上。巫觋是神灵所钟爱的。他们能和降附的神灵说话,因此人们若有求于这些神灵得先求他们。王侯大夫都有供奉巫神的。被人驱逐去位的周厉王有使卫巫监谤的故事,春秋时代的第一个鲁君隐公就是一位佞巫者。他未即位之前曾做过郑国的俘虏,被囚在尹氏家中。这家有一个著名灵验的钟巫。他串通尹氏私去祈祷。后来郑人把他放归,他便把钟巫都带到鲁国来。他被他的兄弟派人暗杀,就在他出外斋宿预备祭钟巫的时候。

巫觋是某些鬼神的喉舌,所以能直接知道这些鬼神的意旨和未来的吉凶。但其余的人,要知道鬼神的意旨和未来的吉凶,除问巫觋外,只有凭间接的占测方法。周代的占测方法,除了沿袭自商代的龟卜(兽骨卜在周代似已不通行)外,还有周人所发明(约在商末周初)的筮。要说明筮法,得先说明筮时所用的一部书,即《周易》。这部书包涵六十四个符号和他们的解释。这些符号叫做卦。每一卦有六层即所谓六爻。每一层都是一横画,或一横画中断为二,前者可说是奇的,后者可说是偶的。卦各有专名,例如六爻皆奇的()名为乾,六爻皆偶的()名为坤,六爻中第二五爻为偶(从底数起)余皆为奇的()名为离。每卦的解释分两种,解释全卦的叫做卦辞,解释各爻的叫做爻辞。筮的时候取五十茎蓍草,加以撮弄(有一定方法,这里从略)以得到某一卦,再加以撮弄,看这一卦中那些爻有“变”,例如筮得乾卦而第二五爻有变则为“遇乾之离”。筮者应用卦辞及变爻的爻辞而作预言。至于怎样应用法,那就有点“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卦爻辞包涵许多关于人事的教训,有些是很深刻的,例如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那是说明“物极必反”,教人不要趋极端的。

巫觋的神通只限于降附他们的神灵的势力范围,他们并不管宗庙社稷等有常典的祭祀。他们即使被王侯供养的,也不是正常的职官。

王侯的朝廷中管理和鬼神打交涉的正常职官有诸祝、宗、卜、史。祝的主要任务在代表祭者向鬼神致辞,因此他特别要知道鬼神的历史和性情。宗是管理宗庙的司祭礼的程序,祭坛的布置,祭品的选择、保存等等。卜是掌卜筮的,但有些国家于卜之外别置筮官。史的主职在掌管文书,记录大事,占察天象,但也兼理卜筮和祭祀的事。这四种职官的首长,在王朝分别名太祝、太宗、卜正、太史;在列国大抵如之;惟楚国名卜长为卜尹,又有左史、右史而似乎无太史。祝、宗、卜、史等长官的地位史无明文,但我们从下面两件故事,可以推想。楚平王(前五二八至前五一七年)即位之初,曾把他所尊敬的敌人观起叫来,要给他官做,说唯汝所欲。因为他的先人曾掌卜,便使他做卜尹。可见卜长的地位是很高的。卫献公(前五六七至前五五九年)出奔归国,要颁邑给从臣而后入。从臣有太史柳庄者,恐其偏赏私近,致失人心,力加谏阻。献公从之,以为他是社稷之臣,等他临死之时,终于给他田邑,并写明“世世万(万世)子孙毋变”的约言放在他的棺中。可见太史得世有田邑,宗长、祝长等当亦如之。至于低级的祝、宗、卜、史等官则皆有食田,而且有时多至值得王室或世室抢夺的食田。但拥有强力的大夫很少出身于祝、宗、卜、史,或同时充任着这些官职的。

这时期的国家大事,上文已说过,不外打仗和祭祀。而打仗之前,照例要“受命于(宗)庙,受脤于社”,照例要来一番卜筮。故此没一次国家大事没有上说的四种专家参与。他们又是世业的,承受着愈积愈丰的传说。因此他们都是多识前言往行的。史官因为职在典藏与记载,尤熟于掌故和掌故所给人的教训。他们成为王侯时常探索的智囊。周初有一位史佚,著过一部书,后人称为《史佚之志》的。这大约是夹着论断的历史记载。春秋时有知识的人常常称引这书,可惜后来佚了,但至今还保存着其中一些名句,如“动莫若敬,居莫若险,德莫若让,事莫若咨”。

第八节 卿大夫

封君当中,不用说以大夫占多数。他们是地主而兼统治者的阶级的主体。虽然各国在任何时期的氏室总数,无可稽考;但我们知道,在鲁国单是出自桓公的氏室已有三桓,在郑国单是出自穆公的氏室已有七穆,宋国在前六〇九年左右至少有十二氏,晋国的一小部分在前五三七年左右已有十一个氏室。

氏室的领地,或以邑计,或以县计。言邑自然包括其附近的田土。县本来是田土的一种单位,但言县也自然包括其中的都邑。

一个氏室的封邑有多少?这不能一概而论。前五四六年,卫君拿六十邑赏给一位大夫,他辞却,说道:“唯卿备百邑,臣六十邑矣。”这恐怕只能代表小国的情形。我们知道,在齐国,管仲曾“夺伯氏骈邑三百”;又现存一个春秋以前的齐国铜器(子仲姜宝镈),上面的刻辞记着齐侯以二百九十九邑为赏。

县的名称一直沿到现在,在春秋时似乎还只秦、晋、齐、楚等国有之。最初秦、楚两强以新灭的小国或新占领的地方为县,直属于国君,由他派官去治理。这种官吏在楚国叫做县公或县尹。他们在县里只替国君征收赋税,判断讼狱。他们即使有封邑,也在所治县之外。这种制度是后世郡县制度的萌芽。秦在前六八八年灭邽、冀戎,以其地为县,次年以杜、郑为县。楚国在前五九七年左右,至少已设有九县,每一县即旧时为一小国。晋、齐的县制较后起,它们的县不尽是取自它国的土地,也不尽属于公室。晋国在前五三七年左右有四十九县,其中九县有十一个氏室;直属公室的县各设县大夫去管,如楚国的县尹。前五一四年,晋灭祁氏和羊舌氏,把他们的田邑没归公室;分祁氏的田为七县,羊舌氏的田为三县,各置县大夫。在晋国,县肥于郡。前四九三年,晋国伐郑,军中曾出过这样的赏格:“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田(下田字原作万,盖误),庶人工商遂(得仕进),人臣隶圉免(免奴籍)。”齐国在春秋时有县的惟一证据,乃在灵公时代一件遗器(齐侯镈钟)的铭文,内记灵公以三百县的土地为赏。显然齐国的县比晋、楚等国的县小得多。

县郡的区分在春秋时代还不普遍。在没有县郡的国里,公室和较大的氏室都给所属的邑设宰。邑宰的性质和县尹县大夫相同,不过邑宰所管辖的范围较小罢了。

上文有点离开叙述的干路,让我们回到列国的氏室,它们的土地原初都是受自国君。国君名义上依旧是这些土地的主人。虽然氏室属下的人民只对氏室负租税和力役的义务,氏室对于国君年中却有定额的“贡”赋,所以有“公食贡”的话。国君或执政者可以增加贡额。举一例如下:鲁国著名圣哲臧武仲有一次奉使去晋国(前五五一年),半路下雨,到一位大夫家里暂避。那位大夫正要喝酒,看见他来,说道:“圣人有什么用?我喝喝酒就够了!下雨天还要出行,做什么圣人!”这话给一位执政者听到了,以为那位大夫自己不能出使,却傲慢使人,是国家的大蠹,下令把他的贡赋加倍,以作惩罚。

大夫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土地。至少有些阔大夫把食邑的一部分拨给一个庶子,另立一个世家,叫做“侧室”或“贰宗”。别的被大夫宠幸的人也可受他赏邑或求他赏邑。例如前五〇〇年,宋公子地拿自己食邑的十一分之五赏给一个嬖人。又前四八六年,郑大夫某的嬖人某向他求邑,他没得给,许他往别的国里取,因此郑军围宋雍丘,结果全军覆没。大夫也可以受异国君主的赐邑,例如前六五六年,齐桓公会诸侯伐楚,师还,一位郑大夫献计改道,为桓公所喜,赐以郑的虎牢;又例如前六五七年,鲁大夫某出使晋国,晋人要联络他,给他田邑,他不受;又例如前五六三年,晋会诸侯灭偪阳国,以与向戌,向戌也辞却。大夫又有挟其食邑,投奔外国的,例如前五四七年,齐大夫某以廪丘奔晋;前五四一年,莒大夫某以大厖及常仪奔鲁;前五一一年,邾大夫某以滥奔鲁。

大夫私属的官吏,除邑宰外,以现在所知,有总管家务的家宰,这相当于王室和公室的太宰;有祝,有史,有管商业的贾正,有掌兵的司马。这些官吏都受大夫禄养。家宰在职时有食邑,去职则把邑还给大夫,或交给继任的人。氏室的官吏有其特殊的道德意识:“家臣不敢知国”;“家臣而张公室,罪莫大焉”。

氏室和公室的比较兵力没有一个时代可以详考。现在所知者:春秋初年郑庄公消灭国内最强的氏室,用车不过二百乘。当春秋中叶,在鲁、卫等国,“百乘之家”已算是不小的了。但大国的巨室,其兵力有时足与另一大国开战。例如前五九二年,晋卻克奉使齐国,受了妇人在帷后窥视窃笑的侮辱,归来请晋侯伐齐,不许,便请以私属出征。而卻克的族侄卻至则“富半公室,家半三军”。鲁国的季氏从四分公室而取其二以后,私属的甲士已在七千以上。

具有土地、人民和军队的氏室和公室名分上虽有尊卑之殊,事实上每成为对峙的势力。强横的氏室俨然一个自主的国。原则上国君的特权在(1)代表全国主祭,(2)受国内各氏室的贡赋,(3)出征时指挥全国的军队,(4)予夺封爵和任免朝廷的官吏。但至迟入东周后,在多数的国家如齐、鲁、晋、宋、卫、郑等,末两种权柄渐渐落在强大的氏室,甚至国君的废立也由大夫操纵。

第九节 封建组织的崩溃

我们对于商朝的政治组织,所知甚少,所以无法拿商、周两朝的政治组织作详细的比较。但其间有一重大的差异点是可以确知的。商朝创建之初并没有把王子分封于外,以建立诸侯国。商朝王位的继承,是以兄终弟及(不分嫡庶)为原则的。但到了无弟可传的时候,并不是由所有的伯叔兄弟以次继承(由末弟诸子抑或由其先兄诸子以次继承亦无一定)。在这种情形之下,第二世以后的王子总有许多不得为王的。这些不得为王的王子是否有的被封在外建国?这问题无法确答。但周朝的旧国当中,从没听说是商朝后裔的。而惟一奉殷祀的宋国,却是周人所建。可知王子分封的事在商朝若不是绝无,亦稀有。但在周朝,则不然了;王位是以嫡长子继承的;王的庶子,除在少数例外的情形之下(如王后无出,或嫡长子前死),都没有为王的资格;所以文王、武王的庶子都受封建国,其后周王的庶子在可能的限度内也都或被封在畿外建国,或被封在畿内立家。这商、周间的一大差异有两种重大的结果。第一,因为王族的向外分封,周朝王族的地盘,比之商朝大大的扩张了。王室的势力,至少在开国初年大大的加强了;同时王的地位也大大的提高了。周王正式的名号是“天王”,通俗的称号是“天子”,那就是说,上帝在人间的代表。第二,王族的向外分封也就是周人的向外移殖;这促进民族间的同化,也就助成“诸夏”范围的拓展。

嫡长继承制把王庶子的后裔逐渐推向社会的下层去,而助成平民(即所谓庶人)地位的提高。周王的庶子也许就都有机会去做畿外的诸侯或畿内的小封君;他的庶子的庶子也许还都有机会做畿内的封君;但他的庶子的庶子的庶子则不必然了。越往下去,他的后裔胙土受封的机会越少,而终有侪于平民的。所以至迟在前七世纪的末年,畿内原邑的人民便会以“此谁非王之亲姻”自夸。随着贵族后裔的投入平民阶级里,本来贵族所专有的教育和知识也渐渐渗入民间。

周朝诸侯和大夫的传世也是用嫡长继承制。(以现在所知,诸侯位之传袭曾不依此例者有吴、越、秦、楚。楚初行少子承袭制,至前六三〇年以后,始改用嫡长承袭制;秦行兄终弟及制,至前六二〇年以后始改用嫡长承袭制;吴亡于前四七三年,其前半世纪还行兄终弟及制。)在嫡长继承制下,卿大夫的亲属的贵族地位最难长久维持。大夫的诸儿子当中只有一个继承他的爵位,其余的也许有一个被立为“贰宗”或“侧室”,也许有一两个被国君赏拔而成为大夫;但就久远而论,这两种机会是不多的。一个“多男子”的大夫总有些儿子得不到封邑,他的孙子更不用说了。这些卿大夫的旁支后裔当中,和氏室的嫡系稍亲的多半做了氏室的官吏或武士,疏远的就做他属下的庶民。故一个大夫和他私家的僚属战士,每每构成一大家族:他出征的时候领着同族出征,他作乱的时候领着整族作乱,他和另一个大夫作对就是两族作对,他出走的时候,或者领着整族出走,他失败的时候或者累得整族被灭。

氏室属下的庶民也许就是氏室的宗族,否则也是集族而居的。氏室上面的一层是国君和同姓卿大夫构成的大家族,更上的一层是周王和同姓诸侯构成的大家族。其天子和异姓诸侯间,或异姓诸侯彼此间,则多半有姻戚关系。这整个封建帝国的组织大体上是以氏族为经,家族为纬的。

因此这个大帝国的命运也就和一个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差不多。设想一个精明强干的始祖督率着几个少子,在艰苦中协力治产,造成一个富足而亲热的、人人羡慕的家庭。等到这些儿子各各娶妻生子之后,他们对于父母和他们彼此间,就难免形迹稍为疏隔。到了第三代,祖孙叔侄或堂兄弟之间,就会有背后的闲话。家口愈增加,良莠愈不齐。到了第四、五代,这大家庭的分子间就会有仇怨、有争夺、有倾轧,他们也许拌起嘴,打起架甚至闹起官司来。至迟在东周的初期,整个帝国里已有与此相类似的情形,充满了这时代的历史的是王室和诸侯间的冲突,诸侯彼此间的冲突,公室和氏室间的冲突,氏室彼此间的冲突。但亲者不失其为亲,宗族或姻戚间的阋争,总容易调停,总留点余地。例如前七〇五年,周桓王带兵去打郑国,打个大败,并且被射中了肩膊。有人劝郑庄公正好乘胜追上去,庄公不答应,夜间却派一位大员去慰劳桓王,并且探问伤状。又例如前六三四年,齐君带兵侵入鲁境。鲁君知道不敌,只得派人去犒师,并叫使者预备好一番辞令,希望把齐师说退。齐君见了鲁使问道:鲁人怕吗?答道:小百姓怕了,但上头的人却不怕。问:你们家里空空的,田野上没一根青草,凭什么不怕?鲁使答道:凭着先王的命令。随后他追溯从前鲁国的始祖周公和齐国的始祖姜太公怎样同心协力,辅助成王,成王怎样感谢他们,给他们立过“世世子孙无相害”的盟誓;后来齐桓公怎样复修旧职,纠合诸侯,给他们排解纷争,拯救灾难。最后鲁使作大意如下的陈说:您即位的时候,诸侯都盼望您继续桓公的事业,敝国所以不敢设防,以为难道您继桓公的位才九年,就会改变他的政策吗?这样怎对得住令先君?我们相信您一定不会的,靠着这一点,我们所以不怕。齐君听了这番话,便命退兵。又例如前五五四年,晋师侵齐,半路听说齐侯死了,便退还。这种顾念旧情、不为已甚的心理加上畏惧名分、虽干犯而不敢过度干犯的矛盾心理,使得周室东迁后三百年间的中国尚不致成为弱肉强食的世界。这两种心理是春秋时代之所以异于后来战国时代的地方。不错,在春秋时代灭国在六十以上;但其中大部分是以夷灭夏和以夏灭夷;诸夏国相灭只占极少数,姬姓国相灭的例尤少。而这少数的例中,晋国做侵略者的占去大半。再看列国的内部:大夫固然有时逐君弑君,却还要找一个比较合法的继承者来做傀儡。许多国的君主的权柄固然是永远落在强大的氏室,但以非公室至亲的大夫而篡夺或僭登君位的事,在前四〇三年晋国的韩、赵、魏三家称侯以前,尚未有所闻。故此我们把这一年作为本章所述的时代的下限。

宗族和姻戚的情谊经过了世代愈多,便愈疏淡,君臣上下的名分,最初靠权力造成,名分背后的权力一消失,名分便成了纸老虎,必被戳穿,它的窟窿愈多,则威严愈减。光靠亲族的情谊和君臣的名分去维持的组织必不能长久。何况姬周帝国之外本来就有不受这两种链索拘束的势力。

第三章 霸国与霸业

第一节 楚的兴起

江水在四川、湖北间被一道长峡约束住;出峡,向东南奔放,泻成汪洋万顷的洞庭湖,然后折向东北;至武昌,汉水来汇。江水和汉水界划着一大片的沃原,这是荆楚民族的根据地。周人虽然在汉水下游的沿岸(大部分在东北岸)零星地建立了一些小国,但他们是绝不能凌迫楚国,而适足以供它蚕食的。在楚的西边,巴(在今巫山至重庆一带)、庸(在今湖北竹山县东)等族都是弱小得只能做楚的附庸;在南边,洞庭湖以外是无穷尽的荒林,只等候楚人去开辟;在东边,迄春秋末叶吴国勃兴以前,楚人亦无劲敌。从周初以来,楚国只有侵略别国别族的份,没有惧怕别国别族侵略的份。这种安全是黄河流域的诸夏国家所没有的,军事上的安全而外,因为江汉流域的土壤肥美,水旱稀少,是时的人口密度又比较低,楚人更有一种北方所仰羡不及的经济安全。

这两种的安全使得楚人的生活充满了优游闲适的空气,和北人的严肃紧张的态度成为对照。这种差异从他们的神话可以看出。楚国王族的始祖不是胼手胝足的农神,而是飞扬缥缈的火神;楚人想象中的河神不是治水平土的工程师,而是含睇宜笑的美女。楚人神话里,没有人面虎爪、遍身白毛、手执斧钺的蓐收(上帝的刑神),而有披着荷衣、系着蕙带、张着孔雀盖和翡翠的司命(主持命运的神)。适宜于楚国的神祇不是牛羊犬豕的羶腥,而是蕙肴兰藉和桂酒椒浆的芳烈;不是苍髯皓首的祝史,而是彩衣姣服的巫女。再从文学上看,后来战国时楚人所作的《楚辞》也以委婉的音节,缠绵的情绪,缤纷的词藻而别于朴素、质直、单调的《诗》三百篇。

楚国的语言和诸夏相差很远。例如楚人叫哺乳做“谷”,叫虎做“於菟”。直至战国时北方人还说楚人为“南蛮舌之人”。但至迟在西周时,楚人已使用诸夏的文字。现存有一个周宣王时代的楚钟(“夜雨楚公钟”),其铭刻的字体、文体均与宗周金文一致。这时楚国的文化盖已与周人相距不远了。后来的《楚辞》也大体上是用诸夏的文言写的。

第一章里已提及,传说周成王时,楚君熊绎曾受周封。是时楚都于丹阳,在今湖北秭归之东。至昭王时,楚已与周为敌。周昭王曾屡次伐楚,有一次在汉水之滨全军覆没。后来他南巡不返,传说是给楚人害死的,周人也无可奈何。周夷王时,熊渠崛起,东向拓地至于鄂,即今武昌县境。渠子红继位,即都于鄂,以后六传至熊不改。上文提到的楚钟即熊的遗器,发现于武昌与嘉鱼之间,熊与宣王同时而稍后。当宣王之世,周、楚曾起兵争,而楚锋大挫。故是时的周人遗诗有“蠢尔蛮荆,大邦为雠。方叔元老,克壮其猷”之语。四传为武王,其间楚国内变频仍,似无暇于外竞。武王即位于周平王三十一年,从他以后,楚国的历史转入一新阶段,亦从他以后,楚国的历史才有比较详细的记录。他三次侵随;合巴师围鄾、伐郧、伐绞、伐罗,无役不胜。又灭掉权国。他的嗣子文王始都于郢(即今湖北江陵)。在文王以前,楚已把汉水沿岸的诸姬姓国家翦灭殆尽。文王更把屏藩中原的三大重镇,申国、邓国和息国灭掉(息、邓皆河南今县,申即南阳),奠定了楚国经略中原的基础。中原的中枢是郑国。自从武王末年,郑人对楚已惴惴不安。文王的侵略的兵锋终于刺入郑国,但他没有得志于郑而死。他死后的二十年间,楚国再接再厉地四次伐郑。但这时齐国已兴起做它北进的第一个敌手了。

第二节 齐的兴起(附宋)

齐国原初的境土占今山东省的北部,南边以泰山山脉与鲁为界,东边除去胶东半岛。这半岛在商代已为半开化的莱夷的领域。太公初来,定都营丘(后名临淄,今仍之)的时候,莱夷就给他一个迎头痛击。此后莱夷和齐国的斗争不时续起,直到前五六七年齐人灭莱为止。灭莱是齐国史中一大事。不独此后齐国去了一方的边患,不独此后它的境土增加了原有的一半以上,而且此后它才成为真正的海国。以前它的海疆只有莱州湾的一半而已。

但远在灭莱之前,当春秋的开始,齐已强大。前七〇六年,郑太子忽带兵助齐抵御北戎有功,齐侯要把女儿文姜嫁给他,他便以“齐大非吾偶”的理由谢绝。原来文姜和她的大哥即后日的齐襄公,有些暧昧的关系。她终于嫁了鲁桓公。有一次桓公跟她回娘家,居然看破并且说破了襄公与她之间的隐情。襄公老羞成怒,便命一个力士把桓公杀了。讲究周礼的鲁人,在齐国的积威之下,只能哀求襄公把罪名加给那奉命的凶手,拿来杀了,聊以遮羞。这时齐国的强横可以想见。此事发生后四年(前六九〇年),襄公灭纪(在今山东寿光县南,为周初所封与齐同姓国)。这是齐国兼并小国之始。襄公后来被公子无知所弑,无知僭位后,又被弑,齐国大乱。襄公有二弟:长的名纠,由管仲和召忽辅佐着;次的名小白,由鲍叔牙辅佐着。襄公即位,鲍叔看他的行为太不像样,知道国内迟早要闹乱子,便领着小白投奔莒国。乱起,管仲也领着公子纠逃往鲁国,纠的母亲原是鲁女。无知死后,鲁君便派兵护送公子纠回国,要扶立他。齐、鲁之间,本来没有好感,齐人对于鲁君的盛意十分怀疑,派兵挡驾。同时齐的巨室国、高二氏暗中差人去接小白。鲁君也虑及小白捷足先归,早就命管仲带兵截住莒、齐间的道路。小白后到,管仲瞄准他的心窝,一箭射去,正中目标,眼见他应弦仆倒。小白的死讯传到鲁国后,护送公子纠的军队在庆祝声中,越行越慢,及到齐境,则齐国已经有了新君,就是小白!原来管仲仅射中他的带钩,他灵机一动,装死躺下,安然归国。

小白即桓公,他胜利后,立即要求鲁人把公子纠杀了。召忽闻得公子纠死,便以身殉。管仲却依然活着。他同鲍叔本是知友,鲍叔向桓公力荐他。桓公听鲍叔的话,把国政付托给他,称他为“仲父”。此后桓公的事业全是管仲的谋划。桓公怎样灭谭、灭遂、灭项;怎样号召诸侯,开了十多次的冠裳盛会;怎样在尊王的题目下,操纵王室的内政,阻止惠王废置太子,而终于扶太子正位,这些现在都从略。他的救邢、救卫,以阻挡狄人的南侵,给诸夏造一大功德,前面已说过。现在单讲他霸业中的一大项目:南制荆楚。在前六五九年即当楚文王死后十八年,当齐国正忙着援救邢、卫的时候,楚人第三次攻郑。接着两年中,他们又两次攻郑,非迫到它和楚“亲善”不休。郑人此时却依靠着齐国。桓公自然不肯示弱。前六五七年,他联络妥了在楚国东北边,而可以牵制齐兵的江、黄二国。次年便牵领齐、鲁、宋、陈、卫、郑、曹、许的八国联军,首先讨伐附楚的蔡国。蔡人望风溃散。这浩荡的大军,乘胜侵入楚境。楚人竟不敢应战,差人向齐军说和。桓公等见楚方无隙可乘,亦将就答应,在召陵(楚境,在今河南郾城县东)的地方和楚国立了一个盟约而退。盟约的内容不可考,大约是楚国从郑缩手,承认齐对郑的霸权,但其后不久,周王因为易储的问题,怨恨桓公,怂恿郑国背齐附楚,许以王室和晋国的援助,郑人从之。于是附齐的诸侯伐郑,楚伐许以援郑,因诸侯救许而退。但许君经蔡侯的劝诱和恐吓,终于在蔡侯的引领之下,面缚衔璧,并使大夫穿丧服,士抬棺材,跟随在后,以降于楚。次年齐以大军伐郑,郑人杀其君以求和于齐。其后终桓公之世,郑隶属齐的势力范围。在这期间楚不能得志于北方,转而东向,灭弦(都今湖北蕲水西北),灭黄(都今河南潢川西)。齐人无如之何;继又讨伐附齐的徐戎,败之,齐与诸侯救徐,无功而退。

召陵之盟是桓公霸业的极峰。其后十二三年,管仲和桓公先后去世。管仲的功业在士大夫间留下很深的印象,他死了百余年后,孔子还赞叹道:“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做戎狄)矣!”到了战国时代,管仲竟成了政治改革的传说的箭垛;许多政治的理论和一切富国强兵善策、奇策、谬策,都堆在他名下,这些理论和方策的总结构成现存《管子》书的主要部分。

桓公死后,五公子争位,齐国和诸夏同时失了重心。于是宋襄公摆着霸主的架子出场。他首先会合些诸侯,带兵入齐,给它立君定乱。这一着是成功了。接着,他拘执了滕君,威服了曹国,又逼令邾人把君杀了祭社,希望藉此服属与不睦的东夷。接着他要求楚王分给他以领导诸侯霸权,楚王是口头答应了。他便兴高采烈地大会诸侯。就在这会中,楚王的伏兵一起,他从坛坫上的盟主变作阶下之囚徒。接着他的囚车追陪楚君临到宋境。幸而宋国有备,楚王姑且把他放归。从此他很可以放下霸主的架子了,可是不然。自从桓公死后,郑即附楚,郑君并且亲朝于楚。于是襄公伐郑。他的大军和楚的救兵在泓水上相遇。是时楚人涉渡未毕,宋方的大司马劝襄公正好迎击,他说不行。一会,楚人都登陆,却还没整队,大司马又劝他进击,他说,还是不行。等到楚人把阵摆好,他的良心才容许他下进攻令。结果,宋军大败;他伤了腿,后来因此致死。死前他还大发议论道:“君子临阵,不在伤上加伤,不捉头发斑白的老者;古人用兵,不靠险阻。寡人虽是亡国之余,怎能向未成列的敌人鸣鼓进攻呢?”桓公死后十年间,卫灭邢;邾灭须句;秦灭芮、梁;楚灭夔。

第三节 晋、楚争霸

桓公的霸业是靠本来强盛的齐国做基础的。当他称霸的时代,晋国和秦国先后又在缔构强国的规模,晋国在准备一个接替桓公的霸主降临,秦国在给未来比霸业更宏大的事业铺路。话分两头,先讲晋国。

晋始封时都于唐(今太原县北),在汾水的上游;其后至迟过了三个半世纪,已迁都绛(今翼城县),在汾水的下游。晋人开拓的路径是很明显的。不过迁绛后许久,他们还未曾占有汾水流域的全部,当汾水的中游还梗着一个与晋同姓的霍国,当汾水将近入河的地方还碍着一个也与晋同姓的耿国。前七四五年晋君把绛都西南百多里外的曲沃,分给他的兄弟,建立了一个强宗。此后晋国实际分裂为二。曲沃越来越盛,晋国越来越衰,它们间的仇隙也越来越大。这对抗的局面终结于前六七九年,曲沃武公灭晋并且拿所得的宝器向周王买取正式的册封。老髦的武公,受封后两年,便一瞑不视,遗下新拼合的大国给他的儿子献公去粘缀、镶补。

献公即位于齐桓公十年(前六七六年),死于桓公三十五年。他二十六年的统治给晋国换一副面目。他重新修筑了绛都的城郭;把武公的一军扩充为二军。他灭霍、灭耿、灭魏、灭虞、灭虢,使晋国的境土不独包括了整个的汾水流域,并且远蹠到大河以南。但献公最重要的事业还不止此。却说武公灭晋后,自然把他的公族尽力芟锄,免遗后患。我们可以想象晋国这番复合之后,它的氏室必定灭了许多,但在曲沃一方,自从始封以来,公子公孙们新立的氏室为数也不少。献公即位不久,便设法收拾他们。他第一步挑拨其中较穷的,使与“富子”为仇,然后利用前者去打倒后者。第二步,他让残余的宗子同住一邑,好意地给他们营宫室,筑城郭;最后更好意地派大兵去保卫他们,结果,他们的性命都不保。于是晋国的公族只剩下献公的一些儿子。及献公死,诸子争立。胜利者鉴于前车,也顾不得什么父子之情,把所有长成而没有继位资格的公子都遣派到各外国居住,此后的一长期中,公子居外,沿为定例。在这种制度之下,遇着君死而太子未定,或君死而太子幼弱的当儿,君权自然失落在异姓的卿大夫手里。失落容易,收复却难。这种制度的成立便是日后“六卿专晋”、“三家分晋”的预兆。话说回来,献公夷灭群宗后,晋国的力量一时集中在公室;加以他凭藉“险而多马”的晋土,整军经武,兼弱攻昧,已积贮了向外争霸的潜能。可惜他晚年沉迷女色,不大振作,又废嫡立庶,酿成身后一场大乱,继他的儿孙又都是下等材料。晋国的霸业还要留待他和狄女所生的公子重耳,就是那在外漂流十九年,周历八国,备尝艰难险阻,到六十多岁才得位的晋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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