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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想明白了才写

王开林自选集 作者:王开林


自序 想明白了才写

作家的写作习惯真是天差地别。有的人一定要躺着才写得自在,比如马塞尔·普鲁斯特、詹姆斯·乔伊斯,放松的状态下更能随心所欲。有的人一定要站着才写得顺当,比如欧内斯特·海明威,绷紧的状态下更能惜墨如金。有的人一定要在清早动笔,别人起了床就赶紧收工,写作似乎是一件令人害臊的事情。有的人一定要在深夜操觚,别人睡了觉才安心从事,文字似乎是一群怕受搅扰的精灵。有的人一定要用铅笔撰稿,失手擦去的文字很可能更有魔力。有的人一定要用钢笔作文,手稿也是财富,那是何等深谋远虑的心机。有的人喜欢缩在车里写作,比如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摆弄几张卡片,奇思妙想招之即来。有的人喜欢藏在林中写作,比如安徒生,倾听半日鸟叫,童话故事轻松成篇。有的人喜欢关在“囚室”中写作,比如萧伯纳,那间花园小屋更像是他的牢笼。有的人非得泡在浴缸里,与自己裸裎相对,才能信笔驰骋,比如达尔顿·特朗勃、阿加莎·克里斯蒂。有的人非得去公墓里走一遭,说服死神,把躲在其背后的灵感捕捉住,才有续写惊悚小说下一章的把握。

其实,对于作家而言,重点在彼不在此,五花八门的写作习惯只是掩人耳目的障眼术,他们脑袋里千奇百怪的想法才是问题的关键。须知,成熟的想法宛如果实,就算作家懒得去采摘,也能等到它们从树上掉落下来。

当年,我还是文学门外的菜鸟,真是个狂热分子,无论白天黑夜,圆珠笔和稿纸始终处于待命状态。灵感未至,我担心它爽约。灵感已来,我又害怕它溜号。灵感就像一阵清风,来无影去无踪,岂是靠得住的?很多时候,我只能捉瞎,逮住一个想法就硬写,抓住一个念头就蛮写,结果无一例外,写完数行就掷笔挠头。

法国诗人夏尔·皮埃尔·波德莱尔有一句教言:“今天应该写得多,因此应该写得快,但要快而不急,因此要弹无虚发,颗颗必中。要写得快,就要多想,散步时,洗澡时,吃饭时,甚至约会时,都要惦记着自己的主题。”此言貌似强调奋笔疾书,实则强调沉思默想。作家真要是把自己的主题想透彻了,想明白了,什么谋篇布局,什么遣词造句,全都水到渠成;什么凤头、猪肚、豹尾,半根毫毛不缺。

如何才能够打开自己的脑洞,想个透彻,想个明白?我需要的是方法和路径。老实说,在漫长的摸索期内,从不开窍到半开窍,与“透彻”“明白”总隔着几百堵厚墙和数十条大街。平日的阅读更像是凿壁偷光,距离内心亮堂相差甚远。从半开窍到全开窍,需要的则是悟性和契机。直到某日,“十字法则”摆在我眼前,浑身遍体仿佛过电。“同情之理解,理解之同情”,没错,就是这十个字。

有时候,对于历史,对于现实,我有了足够的理解,却尚未适配恰如其分的同情。有时候,对于社会,对于他人,我有了足够的同情,却尚未适配恰如其分的理解。理解和同情,任何一方的缺席、隐身或延迟响应都会制约思想的深化和情感的升华。

想透彻了,就是同情呼应了理解。想明白了,就是理解呼应了同情。唯其能够理解,才会用心懂得。唯其能够同情,才会设身处地。理解和同情的接轨,就是智慧头脑与善良心灵的合龙,作家别无利器,这就是得心应手的利器。

没想透彻,率尔成章,所得只是劣作。想明白了,一挥而就,所得必为精品。因此波德莱尔的教言迎刃而解,“弹无虚发,颗颗必中”,那是何等的淋漓尽致,心满意足。

这么多年,我在写作的长路上跋涉,终于找到了“十字法则”——“同情之理解,理解之同情”,确定了自己的路数。理解力是左眼,同情心是右眼,无论哪只眼睛盲了,瞎了,变成“独眼龙”,都是可悲的,也是可惜的。

这本自选集,就是我向“十字法则”的致敬。一切辛苦,悟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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