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辑一 做个高级而有趣的人

心有猛虎 细嗅蔷薇 作者:余光中 著


世界上高级的人很多,有趣的人也很多,又高级又有趣的人却少之又少。高级的人使人尊敬,有趣的人使人欢喜,又高级又有趣的人,使人敬而不畏,亲而不狎,交结愈久,芬芳愈醇。

我是余光中的秘书

“请问这是余光中教授的办公室吗?”

“是的。”

“请问余教授在吗?”

“对不起,他不在。”

“请问您是——”

“我是他的秘书。”

“那,请您告诉他,我们还没有收到他的同意书。我们是某某公司,同意书一个月前就寄给他了——”

接电话的人是我自己。其实我哪有什么秘书?这一番对答并非在充场面,因为我真的觉得,尤其是在近来,自己已经不是余光中,而是余光中的秘书了。

诗、散文、评论、翻译,一向是我心灵的四度空间。写诗和散文,我必须发挥创造力。写评论,要用判断力。做翻译,要用适应力。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才自觉生命没有虚度。但是,记得把许可使用自己作品的同意书及时寄回,或是放下电话立刻把演讲或评审的承诺记上日历,这些纷繁的杂务,既不古典,也不浪漫,只是超现实,“超级的现实”而已,不过是秘书的责任罢了。可是我并没有秘书,只好自己来兼任了,不料杂务愈来愈烦,兼任之重早已超过专任。

退休三年以来,我在西子湾的校园仍然教课,每学期六个学分。上学期研究所的“翻译”,每周都要批改练习,而难缠的“十七世纪英诗”仍然需要备课。退休之后不再开会了,真是一大解脱。大头会让后生去开吧。回头看同事们脸色沉重,从容就义一般没入会议室,我有点幸免又有点愧疚之感。

演讲和评审却无法退休。今年我去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甚至母乡常州的前黄高中,已经演讲了八场,又去香港讲了两场。如果加上在台湾各地的演讲,一共应该在二十场以上。但是我婉拒掉的邀约也有多起。其实演讲本身并不麻烦,三分学问靠七分口才,在讲之外更要会演。真是锦心绣口的话,听众愈多就愈加成功。至于讲后的问答与签名,只是余波而已。麻烦的倒是事先主办者会来追讨讲题与资料,事后又寄来一叠零乱的记录要求修正。所谓“事后”,有时竟长达一年之后,简直阴魂不散,真令健忘的讲者“忧出望外”,只好认命修稿,将出口之言用驷马来追。

近年去各校演讲,高中多于大学。倒不是大学来邀的较少,而是因为中山大学的历任校长高估了我,以为我多去高中会吸引毕业生来投考中山。所以我去高中演讲,有点“出差”的意味。其实高中生听讲更认真,也更纯真。大学生呢,我在各大学已经教了四十年,可谓长期的演讲了。

评审是一件十分重要但未必有趣的事情。文学奖的评审不但要为本届的来稿定位,还会影响下届来稿的趋势,当然必须用心。如果来稿平平,或者故弄玄虚,或者耽于流行的招数,评审委员就会感到失望甚至忧心。但若来稿不无佳作甚至珍品,甚至不逊于当代的名作,则评审委员当有发掘新秀的惊喜,并期待能亲手把奖颁给这新人。被主办单位指定为得奖作品写评语,也不一定是赏心乐事,因为高潮已退,你还得从头到尾把那些诗文详阅一遍,然后才能权衡轻重,指陈得失。万一你的首选只得了佳作,而独领冠军的那篇你并不激赏甚至不以为然,你这篇评语又怎能写得“顾全大局”呢?

另一种评审要看的是学术论文,有的是为学位,有的是为升等,总之都要保密。看学位论文是为了要做口试委员,事先需要保密,事后就公开了。但是看升等论文,则不分事先事后,都得三缄金口,事态非常严重。这种任务纯然黑箱作业,可称“幕后学术”,其为秘密,不能像绯闻那样找好友分享。讽刺的是,金口虽缄,其金却极少,比起文学奖的评审费来,不过像零头,加以又须守密,所以也可称“黑金学术”。这也罢了,只是学术机构寄来的洋洋论文,外加各种资料,尽管有好几磅重,有时并不附回邮信封。我既无秘书,又无“行政资源”,哪里去找够大够牢的封袋来回寄呢?

“你为什么不叫助教代劳呢?还这么亲力亲为!”朋友怪我。

倒好像我还是当年的系主任或院长,众多得力的助教,由得我招之即来,遣之即去。其实,系里的助教与工读生都能干而又勤快,每天忙得像陀螺打转,还不时要为我转电话,或者把各方对我的邀约与催迫写成字条贴在我的信箱上。这些已经是她们额外的负担,我怎能加重要求?

我当然也分配到一位“助理”。礼文是外文系的博士生,性格开朗,做事明快,更难得的是体格之好非其他准博女、准硕女能及。她很高兴也实际为我多方分劳,从打字到理书,服务项目繁多。不过她毕竟学业繁重,不能像秘书一样周到,只能做“钟点零工”。

所以无尽无止无始无终的疑难杂事,将无助的我困于重围,永不得出。令人绝望的是,这些牛毛琐细,旧积的没有减少,新起的却不断增多,而且都不甘排队,总是横插进来。

以前出书,总在台湾,偶在香港。后来两岸交流日频,十年来我在大陆出书已经快二十种,有的是单本,有的是成套,几乎每一省都出了。而每次出书,从通信到签合同,从编选到写序到提供照片,有时还包括校对在内,牵涉的杂务可就多了。像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的一套三本,末校寄给我过目。一看之下,问题仍多,令我无法袖手,只好出手自校。一千二百页的简体字本,加上两岸在西方专有名词上的译音各有一套,早已“一国两制”了,何况还有许多细节涉及敏感问题,因此校对之繁,足足花了我半个月的时间。

同时在台湾,新书仍然在出。最新的一本《含英吐华》是我为十二届梁实秋翻译奖所写评语的全集,三百多页诗文相缪,中英间杂,也校了我一个礼拜。幸好我的书我存都熟悉,一部《梵·高传》三十多万字,四十年前她曾为我誊清初稿,去年大地出版社出最新版,又帮我细校了一遍,分劳不少。

“天下文化”出版了《茱萸的孩子》,意犹未尽,又约傅孟丽再撰一本小巧可口的《水仙情操——诗话余光中》。高雄市文献委员会把对我的专访又当作口述历史,出版了一本《让春天从高雄出发》。不久广州的花城出版社又推出徐学所著《火中龙吟——余光中评传》。九月间尔雅出版社即将印行陈幸蕙在《幼狮文艺》与《明道文艺》上连刊了三年的《悦读余光中:诗卷》。四本书的校稿,加起来不止千页,最后都堆上我的红木大书桌,要“传主”或“始作俑者”亲自过目,甚至写序。结果是买一送一:我难改啄木鸟的天性,当然顺便校对了一遍。

校对似乎是可以交给秘书或研究生去代劳的琐事,其实不然。校对不但需要眼明心细,耐得住烦,还需要真有学问,才能疑人之所不疑。一本书的高下,与其校对密切相关,如果校对粗率,怎能赢得读者的信心?我在台湾出书,一向亲自末校,务求谬误减至最少。大陆出书,近年校对的水准降低,有些出版社仓促成书,错字之多,不但刺眼,而且伤心。评家如果根据这样的“谬本”来写评,真会“谬以千里”。

另一件麻烦事就是照片。在视觉主宰媒体的时代,读者渐渐变成了观众,读物要是少了插图,就会显得单调,于是照片的需要大为增加。报刊索取照片,总是强调要所谓“生活照片”,而且出版在即,催讨很紧。家中的照相簿与零散的照片,虽已满坑满谷,永远收拾不清,但要合乎某一特殊需要,却是只在此柜中,云深无觅处。我存耐下心来,苦搜了半夜,不是这张太年轻,那张太苍老,就是太暗,太淡,或者相中的人头太杂,甚至主角不幸眨眼,总之辛苦而不美满。难得找到一张真合用的,又担心会掉了或者受损。

而如果是出书,尤其是传记之类,要提供的“生活照片”就不是三两张可以充数的了。自己的照片从少到老,不免略古而详今,当然“古照”本来就少,只好如此。与家人的合照倒不难找,我存素来喜欢摄影,也勤于装簿。与朋友的合照要求其分配均衡,免得顾此失彼,却是一大艺术。但是出版社在编排上另有考虑,挑选之余,均衡自然难保。大批照片能够全数完璧归来,已经值得庆幸了。为了确定究竟寄了哪些照片出去,每次按年代先后编好号码、逐张写好说明,还得把近百张照片影印留底。有时一张照片年代不明,夫妻两人还得翻阅信史,再三求证。目前我的又一本传记正由河南某出版社在编排,为此而提供给他们的一大袋照片,许多都是一生难再的孤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浪子回家?

这许多分心而又劳神的杂务,此起彼落,永无宁时。他人代劳,毕竟有限,所以自己不能不来兼差,因而正业经常受阻,甚至必须搁在一边。这么一再败兴,诗意文心便难以为继了。我时常觉得,艺术是闲出来的,科技是忙出来的。“闲”当然不是指“懒”,而是俯仰自得、游心太玄、从容不迫的出神状态,正是灵感降临的先机与前戏。

现代人的资讯太发达,也太方便了,但是要吸收、消化、运用,却因此变得更忙。上网就是落网,终于都被那只狡诡的大蜘蛛吞没。啊不,我不要做什么三头六臂、八脚章鱼、千手观音。我只要从从容容做我的余光中。而做余光中,比做余光中的秘书要有趣多了。

我的四个假想敌

二女幼珊在港参加侨生联考,以第一志愿分发台大外文系。听到这消息,我松了一口气,从此不必担心四个女儿通通嫁给广东男孩了。

我对广东男孩当然并无偏见,在港六年,我班上也有好些可爱的广东少年,颇讨老师的欢心,但是要我把四个女儿全部让那些“靓仔”“叻仔”掳掠了去,却舍不得。不过,女儿要嫁谁,说得洒脱些,是她们的自由意志,说得玄妙些呢,是姻缘,做父亲的又何必患得患失呢?何况在这件事上,做母亲的往往位居要冲,自然而然成了女儿的亲密顾问,甚至亲密战友,作战的对象不是男友,却是父亲。等到做父亲的惊醒过来,早已腹背受敌,难挽大势了。

在父亲的眼里,女儿最可爱的时候是在十岁以前,因为那时她完全属于自己。在男友的眼里,她最可爱的时候却在十七岁以后,因为这时她正像毕业班的学生,已经一心向外了。父亲和男友,先天上就有矛盾。对父亲来说,世界上没有东西比稚龄的女儿更完美的了,唯一的缺点就是会长大,除非你用急冻术把她久藏,不过这恐怕是违法的,而且她的男友迟早会骑了骏马或摩托车来,把她吻醒。

我未用太空舱的冻眠术,一任时光催迫,日月轮转,再揉眼时,怎么四个女儿都已依次长大,昔日的童话之门砰地一关,再也回不去了:四个女儿,依次是珊珊、幼珊、佩珊、季珊。简直可以排成一条珊瑚礁。珊珊十二岁的那年,有一次,未满九岁的佩珊忽然对来访的客人说:“喂,告诉你,我姐姐是一个少女了!”在座的大人全笑了起来。

曾几何时,惹笑的佩珊自己,甚至最幼稚的季珊,也都在时光的魔杖下,点化成“少女”了。冥冥之中,有四个“少男”正偷偷袭来,虽然蹑手蹑脚,屏声止息,我却感到背后有四双眼睛,像所有的坏男孩那样,目光灼灼,心存不轨,只等时机一到,便会站到亮处,装出伪善的笑容,叫我岳父。我当然不会应他。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我像一棵果树,天长地久在这里立了多年,风霜雨露,样样有份,换来果实累累,不胜负荷。而你,偶尔过路的小子,竟然一伸手就来摘果子,活该蟠地的树根绊你一跤!

而最可恼的,却是树上的果子,竟有自动落入行人手中的样子。树怪行人不该擅自来摘果子,行人却说是果子刚好掉下来,给他接着罢了。这种事,总是里应外合才成功的。当初我自己结婚,不也是有一位少女开门揖盗吗?“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说得真是不错。不过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同一个人,过街时讨厌汽车,开车时却讨厌行人。现在是轮到我来开车。

好多年来,我已经习于和五个女人为伍,浴室里弥漫着香皂和香水气味,沙发上散置皮包和发卷,餐桌上没有人和我争酒,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戏称吾庐为“女生宿舍”,也已经很久了。做了“女生宿舍”的舍监,自然不欢迎陌生的男客,尤其是别有用心的一类。但是自己辖下的女生,尤其是前面的三位,已有“不稳”的现象,却令我想起叶慈的一句诗:

一切已崩溃,失去重心。

我的四个假想敌,不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学医还是学文,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一一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嗫嚅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对不起,从此领去。无形的敌人最可怕。何况我在亮处,他在暗里,又有我家的“内奸”接应,真是防不胜防。只怪当初没有把四个女儿及时冷藏,使时间不能拐骗,社会也无由污染。现在她们都已大了,回不了头;我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鬼鬼祟祟的地下工作者,也都已羽毛丰满,什么力量都阻止不了他们了。先下手为强,这件事,该乘那四个假想敌还在襁褓的时候,就予以解决的。至少美国诗人纳许(Ogden Nash,1902-1971)劝我们如此。他在一首妙诗《由女婴之父来唱的歌》(Song to Be Sung by the Father of Infant Female Children)之中,说他生了女儿吉儿之后,惴惴不安,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现在虽然还浑浑噩噩,口吐白沫,却注定将来会抢走他的吉儿。于是做父亲的每次在公园里看见婴儿车中的男婴,都不由神色一变,暗暗想道:“会不会是这家伙?”想着想着,他“杀机陡萌”(My dreams,I fear,are infanticide),便要解开那男婴身上的别针,朝他的爽身粉里撒胡椒粉,把盐撒进他的奶瓶,把沙撒进他的菠菜汁,再扔头优游的鳄鱼到他的婴儿车里陪他游戏。逼他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而去,去娶别人的女儿。足见诗人以未来的女婿为假想敌,早已有了前例。

不过一切都太迟了。当初没有当机立断,采取非常措施,像纳许诗中所说的那样,真是一大失策。如今的局面,套一句史书上常见的话,已经是“寇入深矣!”女儿的墙上和书桌的玻璃垫下,以前的海报和剪报之类,还是披头士、拜丝、大卫·凯西弟的形象,现在纷纷都换上男友了。至少,滩头阵地已经被入侵的军队占领了去,这一仗是必败的了。记得我们小时,这一类的照片仍被列为机密要件,不是藏在枕头套里,贴着梦境,便是夹在书堆深处,偶尔翻出来神往一番,哪有这么二十四小时眼前供奉的?

这一批形迹可疑的假想敌,究竟是哪年哪月开始入侵厦门街余宅的,已经不可考了。只记得六年前迁港之后,攻城的将士便换了一批口操粤语的少年来接手。至于交战的细节,就得问名义上是守城的那几个女将,我这位“昏君”是再也搞不清的了。只知道敌方的炮火,起先是瞄准我家的信箱,那些歪歪斜斜的笔迹,久了也能猜个七分;继而是集中在我家的电话,“落弹点”就在我书桌的背后,我的文苑就是他们的沙场,一夜之间,总有十几次脑震荡。那些粤音平上去入,有九声之多,也令我难以研判敌情。现在我带幼珊回了厦门街,那头的广东部队轮到我太太去抵挡,我在这头。只要留意台湾健儿,任务就轻松多了。

信箱被袭,只如战争的默片,还不打紧。其实我宁可多情的少年勤写情书,那样至少可以练习作文,不致在视听教育的时代荒废了中文。可怕的还是电话中弹,那一串串警告的铃声,把战场从门外的信箱扩至书房的腹地,默片变成了身历声,假想敌在实弹射击了。更可怕的,却是假想敌真的闯进了城来,成了有血有肉的真敌人,不再是假想了好玩的了,就像军事演习到中途,忽然真的打起来了一样。真敌人是看得出来的。在某一女儿的接应之下,他占领了沙发的一角,从此两人呢喃细语,嗫嚅密谈,即使脉脉相对的时候,那气氛也浓得化不开,窒得全家人都透不过气来。这时几个姐妹早已回避得远远的了。任谁都看得出情况有异。万一敌人留下来吃饭,那空气就更为紧张,好像摆好姿势,面对照相机一般。平时鸭塘一般的餐桌,四姐妹这时像在演哑剧,连筷子和调羹都似乎得到了消息,忽然小心翼翼起来。明知这僭越的小子未必就是真命女婿。(谁晓得宝贝女儿现在是十八变中的第几变呢?)心里却不由自主升起一股淡淡的敌意。也明知女儿正如将熟之瓜,终有一天会蒂落而去,却希望不是随眼前这自负的小子。

当然,四个女儿也自有不乖的时候,在恼怒的心情下,我就恨不得四个假想敌赶快出现,把她们统统带走。但是那一天真要来到时,我一定又会懊悔不已。我能够想象,人生的两大寂寞,一是退休之日,一是最小的孩子终于也结婚之后。宋淇有一天对我说:“真羡慕你的女儿全在身边!”真的吗?至少目前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羡之处。也许真要等到最小的季珊也跟着假想敌度蜜月去了,才会和我存并坐在空空的长沙发上,翻阅她们小时的相簿,追忆从前,六人一车长途壮游的盛况,或是晚餐桌上,热气蒸腾,大家共享的灿烂灯光。人生有许多事情,正如船后的波纹,总要过后才觉得美的。这样一想,又希望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生手笨脚的小伙子,还是多吃几口闭门羹,慢一点出现吧。

袁枚写诗,把生女儿说成“情疑中副车”;这书袋掉得很有意思,却也流露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照袁枚的说法,我是连中了四次副车,命中率够高的了。余宅的四个小女孩现在变成了四个小妇人,在假想敌环伺之下,若问我择婿有何条件,一时倒恐怕答不上来。沉吟半晌,我也许会说:“这件事情,上有月下老人的婚姻谱,谁也不能篡改,包括韦固,下有两个海誓山盟的情人,‘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我凭什么要逆天拂人,梗在中间?何况终身大事,神秘莫测,事先无法推理,事后不能悔棋,就算交给二十一世纪的电脑,恐怕也算不出什么或然率来。倒不如故示慷慨,伪作轻松,博一个开明父亲的美名,到时候带颗私章,去做主婚人就是了。”

问的人笑了起来,指着我说:“什么叫作‘伪作轻松’?可见你心里并不轻松。”

我当然不很轻松,否则就不是她们的父亲了。例如人种的问题,就很令人烦恼。万一女儿发痴,爱上一个耸肩摊手口香糖嚼个不停的小怪人,该怎么办呢?在理性上,我愿意“有婿无类”,做一个大大方方的世界公民。但是在感情上,还没有大方到让一个臂毛如猿的小伙子把我的女儿抱过门槛。现在当然不再是“严夷夏之防”的时代,但是一任单纯的家庭扩充成一个小型的联合国,也大可不必。

问的人又笑了,问我可曾听说混血儿的聪明超乎常人。我说:“听过,但是我不稀罕抱一个天才的‘混血孙’。我不要一个天才儿童叫我Grandpa,我要他叫我外公。”问的人不肯罢休:“那么省籍呢?”

“省籍无所谓,”我说,“我就是苏闽联姻的结果,还不坏吧?当初我母亲从福建写信回武进,说当地有人向她求婚。娘家大惊小怪,说:‘那么远!怎么就嫁给南蛮!’后来娘家发现,除了言语不通之外,这位闽南姑爷并无可疑之处。这几年,广东男孩锲而不舍,对我家的压力很大,有一天闽粤结成了秦晋,我也不会感到意外。如果有个台湾少年特别巴结我,其志又不在跟我谈文论诗,我也不会怎么为难他的。至于其他各省,从黑龙江直到云南,口操各种方言的少年,只要我女儿不嫌他,我自然也欢迎。”

“那么学识呢?”

“学什么都可以。也不一定要是学者,学者往往不是好女婿,更不是好丈夫。只有一点:中文必须精通。中文不通,将祸延吾孙!”

客又笑了。“相貌重不重要?”他再问。

“你真是迂阔之至!”这次轮到我发笑了,“这种事,我女儿自己会注意。怎么会要我来操心?”

笨客还想问下去,忽然门铃响起。我起身去开大门,发现长发乱处,又一个假想敌来掠余宅。

——一九八〇年九月于台北

开你的大头会

世界上最无趣的事情莫过于开会了。大好的日子,一大堆人被迫放下手头的急事、要事、趣事,济济一堂,只为听三五个人逞其舌锋,争辩一件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通的事情,真是集体浪费时间的最佳方式。仅仅消磨光阴倒也罢了,更可惜的是平白扫兴,糟蹋了美好的心情。会场虽非战场,却有肃静之气,进得场来,无论是上智或下愚,君子或小人,都会一改常态,人人脸上戴着面具,肚里怀着鬼胎,对着冗赘的草案、苛细的条文,莫不咬文嚼字,反复推敲,务求措辞严密而周详,滴水不漏,一劳永逸,把一切可钻之隙、可乘之机统统堵绝。

开会的心情所以好不了,正因为会场的气氛只能够印证性恶的哲学。济济多士埋首研讨三小时,只为了防范冥冥中一个假想敌,免得他日后利用漏洞,占了大家的,包括你的,便宜。开会,正是民主时代的必要之恶。名义上它标榜尊重他人,其实是在怀疑他人,并且强调服从多数,其实往往受少数左右,至少是搅局。

除非是终于付诸表决,否则争议之声总不绝于耳。你要闭目养神,或游心物外,或思索比较有趣的问题,并不可能。因为万籁之中人声最令人分心,如果那人声竟是在辩论,甚或指摘,那就更令人不安了。在王尔德的名剧《不可儿戏》里,脾气古怪的巴夫人就说:“什么样的辩论我都不喜欢。辩来辩去,总令我觉得很俗气,又往往觉得有道理。”

意志薄弱的你,听谁的说辞都觉得不无道理,尤其是正在侃侃的这位总似乎胜过了上面的一位。于是像一只小甲虫落入了雄辩的蛛网,你放弃了挣扎,一路听了下去。若是舌锋相当,场面火爆而高潮迭起,效果必然提神。可惜讨论往往陷于胶着,或失之琐碎,为了“三分之二以上”或“讲师以上”要不要加一个“含”字,或是垃圾的问题要不要另组一个委员会来讨论,而新的委员该如何产生才具有“充分的代表性”等等,节外生枝,又可以争议半小时。

如此反复斟酌,分发(hair-splitting)细究,一个草案终于通过,简直等于在集体修改作文。可惜成就的只是一篇面无表情更无文采的平庸之作,绝无漏洞,也绝无看头。所以没有人会欣然去看第二遍。也所以这样的会开完之后,你若是幽默家,必然笑不出来;若是英雄,必然气短;若是诗人,必然兴尽。

开会的前几天,一片阴影就已压上我的心头,成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烦。开会的当天,我赴会的步伐总带一点从容就义。总之,前后那几天我绝对激不起诗的灵感。其实我的诗兴颇旺,并不是那样经不起惊吓。我曾经在监考的讲台上得句;也曾在越洋的747经济客舱里成诗,周围的人群挤得更紧密,靠得也更逼近。不过在陌生的人群里“心远地自偏”,尽多美感的距离,而排排坐在会议席上,摩肩接肘,咳唾相闻,尽是多年的同事、同人,论关系则错综复杂,论语音则闭目可辨,一举一动都令人分心,怎么容得你悠然觅句?叶慈说得好:“与他人争辩,乃有修辞;与自我争辩,乃有诗。”修辞是客套的对话,而诗,是灵魂的独白。会场上流行的既然是修辞,当然就容不得诗。

所以我最佩服的,便是那些喜欢开会、擅于开会的人。他们在会场上总是意气风发,雄辩滔滔,甚至独揽话题,一再举手发言,有时更单挑主席缠斗不休,陷议事于瓶颈,置众人于不顾,像唱针在沟纹里不断反复,转不过去。

而我,出于潜意识的抗拒,常会忘记开会的日期,惹来电话铃一迭连声催逼,有时去了,却忘记带厚重几近电话簿的议案资料。但是开会的烦恼还不止这些。

其一便是抽烟了。不是我自己抽,而是邻座的同事在抽,我只是就近受其熏陶,所以准确一点,该说闻烟,甚至呛烟。一个人对于邻居,往往既感觉亲切又苦于纠缠,十分矛盾。同事也是一种邻居,也由不得你挑选,偏偏开会时就贴在你隔壁,却无壁可隔,而有烟共吞。你一面呛咳,一面痛感“远亲不如近邻”之谬,应该倒过来说“近邻不如远亲”。万一几个近邻同时抽吸起来,你就深陷硝烟火网,呛咳成一个伤兵了。好在近几年来,社会虽然日益沉沦,交通、治安每下愈况,公共场所禁烟却大有进步,总算除了开会一害。

另一件事是喝茶。当然是各喝各的,不受邻居波及。不过会场奉茶,照例不是上品,同时在冷气房中迅趋温吞,更谈不上什么品茗,只成灌茶而已。经不起工友一遍遍来壶添,就更沦为牛饮了。其后果当然是去“造水”,乐得走动一下。这才发现,原来会场外面也很热闹,讨论的正是场内的事情。

其实场内的枯坐久撑,也不是全然不可排遣的。万物静观,皆成妙趣,观人若能入妙,更饶奇趣。我终于发现,那位主席对自己的袖子有一种,应该是不自觉的,紧张心结,总觉得那袖口妨碍了他,所以每隔十分钟左右,会忍不住突兀地把双臂朝前猛一伸直,使手腕暂解长袖之束。那动作突发突收,敢说同事们都视而不见。我把这独得之秘传授给一位近邻,两人便兴奋地等待,看究竟几分钟之后会再发作一次。那近邻观出了瘾来,精神陡增,以后竟然迫不及待,只等下一次开会快来。

不久我又发现,坐在主席左边的第三位主管也有个怪招。他一定是对自己的领子有什么不满,想必是妨碍了他的自由,所以每隔一阵子,最短时似乎不到十分钟,总情不自禁要突抽颈筋,迅转下巴,来一个“推畸”(twitch)或“推死它”(twist),把衣领调整一下。这独家奇观我就舍不得再与人分享了,也因为那近邻对主席的“推手式”已经兴奋莫名,只怕再加上这“推畸”之扭他负担不了,万一神经质地爆笑起来,就不堪设想了。

当然,遣烦解闷的秘方,不止这两样。例如耳朵跟鼻子人人都有,天天可见,习以为常竟然视而不见了。但在众人危坐开会之际,你若留神一张脸接一张脸巡视过去,就会见其千奇百怪,愈比愈可观,正如对着同一个字凝神注视,竟会有不识的幻觉一样。

会议开到末项的“临时动议”了。这时最为危险,只怕有妄人意犹未尽,会无中生有,活部转败,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什么新案来。

幸好没有。于是会议到了最好的部分:散会。于是又可以偏安半个月了,直到下一次开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于西子湾

饶了我的耳朵吧,音乐

声乐家席慕德女士有一次搭计程车,车上正大放流行曲。她请司机调低一点,司机说:“你不喜欢音乐吗?”席慕德说:“是啊,我不喜欢音乐。”

一位音乐家面对这样的问题,真可谓啼笑皆非了。首先,音乐的种类很多,在台湾的社会最具恶势力的一种,虽然也叫作音乐,却非顾曲周郎所愿聆听。其次,音乐之美并不取决于音量之高低。有些人听“音响”,其实是在玩机器,而非听音乐。计程车内的空间,闭塞而小,哪用如此锣鼓喧天?再次,音乐并非空气,不像呼吸那样分秒必需。难道每坐一次计程车,都要给强迫听一次音乐吗?其实,终日弦乐不辍的人,未必真正爱好音乐。

在台湾的社会,到处都是“音乐”,到处都是“爱好音乐”的人;我最同情的,便是音乐界的朋友了。像波德莱尔一样,我不懂乐理,却爱音乐,并且自信有两只敏感的耳朵,对于不够格的音乐,说得上“疾恶如仇”。在台湾,每出一次门——有时甚至不必出门——耳朵都要受一次罪。久而久之,几乎对一切音乐都心存恐怖。噪音在台湾,宛如天罗地网,其中不少更以音乐为名。上帝造人,在自卫系统上颇不平衡:遇到不想看的东西,只要闭上眼睛,但是遇到不想听的东西呢,却无法有效地塞耳。像我这种徒慕音乐的外行,都已觉得五音乱耳,无所逃遁,音乐家自己怎么还活得下去,真是奇迹。

凡我去过的地区,要数台湾的计程车最热闹了,两只音响喇叭,偏偏对准后座的乘客,真正是近在咫尺。以前我还强自忍住,心想又不在车上一辈子,算了。最近,受了拒吸二手烟运动的鼓励,我也推行起拒听二手曲运动,干脆请司机关掉音乐。二手曲令人烦躁,分心,不能休息,而且妨碍乘客之间的对话与乘客对司机的吩咐,也有拒听的必要。

在欧美与日本,计程车上例皆不放音乐。火车上也是如此,只有西班牙是例外。我乘火车旅行过的国家,包括瑞典、丹麦、西德、法国、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火车上的扩音器只用来播报站名,却与音乐无关。不知道什么缘故,台湾的火车上总爱供应音乐。论品质,则时而国乐,时而西方的轻音乐,时而台湾特产的流行曲,像是一杯劣质的鸡尾酒。论音量,虽然不算喧吵,却也不让人耳根清净,无法安心睡觉或思考。

听说有一次夏志清和无名氏在自强号上交谈,夏志清嫌音乐扰人,请车掌小姐调低,她正忙于他事,未加理会。夏志清受不了,就地朝她一跪,再次申请。音乐终于调低,两位作家欣然重拾论题。但是不久音乐嘈嘈再起,夏志清对无名氏说:“这次轮到你去跪了。”

夏氏素来奇行妙论,但是有没有奇到为音乐下跪,却值得怀疑。前述也许只是夸大之辞,也许当时他只对车掌小姐威胁说“你再不关音乐,我就要向你下跪了”。不过音乐逼人之急,可以想见。其事未必可信,其情未必无稽。台湾的火车上,一方面播请乘客约束自己的孩子,勿任喧哗,另一方面却又不断自播音乐,实在矛盾。我在火车上总是尽量容忍,用软纸塞起耳朵,但是也只能使音量稍低,不能杜绝。最近忍无可忍,也在拒吸二手烟的精神下,向列车长送上请求的字条。字条是这样写的:

列车长先生:从高雄到嘉义,车上一直在播音乐,令我无法入梦或思考。不知能否将音量调低,让乘客的耳朵有机会休息?

三分钟后,音乐整个关掉了,我得以享受安静的幸福,直到台北。我那字条是署了名的,也不知道那一班自强号关掉音乐,究竟是由于我的名字,还是由于列车长有纳言的精神。感激之余,我仍希望铁路局能考虑废掉车上的播乐,免得每次把这件事个别处理。要是有人以为火车的乘客少不了音乐,那么为什么长途飞行的乘客,关在机舱内十几个小时,并不要求播放音乐呢?

要是有人以为我讨厌音乐,就大大误会了。相反地,我是音乐的信徒,对音乐不但具有热情,更具有信仰与虔敬。国乐的清雅,西方古典的宏富,民谣的纯真,摇滚乐的奔放,爵士的即兴自如,南欧的热烈,中东和印度的迷幻,都能够令我感发兴起或辗转低回。唯其如此,我才主张要么不听音乐,要听,必须有一点诚意、敬意。要是在不当的场合滥用音乐,那不但对音乐是不敬,对不想听的人也是一种无礼。我觉得,如果是好音乐,无论是器乐或是声乐,都值得放下别的事情来,聚精会神地聆听。音乐有它本身的价值,对我们的心境、性情、品格能起正面的作用。但是今日社会的风气,却把音乐当作排遣无聊的玩物,其作用不会超过口香糖,不然便是把它当作烘托气氛点缀热闹的装饰,其作用只像是霓虹灯。

音乐的反义词不是寂静,是噪音。敏锐的心灵欣赏音乐,更欣赏寂静。其实一个人要是不能享受寂静,恐怕也就享受不了音乐。我相信,凡是伟大的音乐,莫不令人感到无上的宁静,所以在《2001太空漫游》里,太空人在星际所听的音乐,正是巴赫。

寂静,是一切智慧的来源。达摩面壁,面对的正是寂静的空无。一个人在寂静之际,其实面对的是自己,他不得不跟自己对话。那种绝境太可怕了,非普通的心灵所能承担,因此他需要一点声响来解除困绝。但是另一方面,聆听高妙或宏大的音乐,其实是面对一个伟大的灵魂,这境地同样不是普通人所能承担。因此他被迫在寂静与音乐之外另谋出路:那出路也叫作“音乐”,其实是一种介于音乐与噪音之间的东西,一种散漫而软弱的“时间”。

托马斯·曼在《魔山》里曾说:“音乐不但鼓动了时间,更鼓动我们以最精妙的方式去享受时间。”这当然是指精妙的音乐,因为精妙的音乐才能把时间安排得恰到好处,让我们恰如其分地去欣赏时间,时间形成的旋律与节奏。相反地,软弱的音乐——就算它是音乐吧——不但懈怠了时间,也令我们懈怠了对时间的敏感。我是指台湾特产的一种流行歌曲,其为“音乐”,例皆主题浅薄,词句幼稚,曲调平庸而轻率,形式上既无发展,也无所谓高潮,只有得来现成的结论。这种歌曲好比用成语串成的文学作品,作者的想象力全省掉了,而更糟的是,那些成语往往还用得不对。

这样的歌曲竟然主宰了台湾社会的通俗文化生活,从三台电视的综艺节目到歌厅酒馆的卡拉OK,提供了大众所谓的音乐,实在令人沮丧。俄国作曲家格林卡(Mikhail Glinka)说得好:“创造音乐的是整个民族,作曲家不过谱出来而已。”什么样的民族创造什么样的音乐,果真如此,我们这民族早该痛切反省了。

将近两千四百年前,柏拉图早就在担心了。他说:“音乐与节拍使心灵与躯体优美而健康;不过呢,太多的音乐正如太多的运动,也有其危害。只做一位运动员,可能沦为蛮人;只做一位乐师呢,也会‘软化得一无好处’。”他这番话未必全对,但是太多的音乐会造成危害,这一点却值得我们警惕。

在台湾,音乐之被滥用,正如空气之受污染,其害已经太深,太久了。这些年来,我在这社会被迫入耳的音乐,已经够我听几十辈子了,但是明天我还得再听。

明天我如果去餐馆赴宴,无论是与大众济济一堂,或是与知己另辟一室,大半都逃不了播放的音乐。严重的时候,众弦嘈杂,金鼓齐鸣,宾主也只好提高自己的嗓子慷慨叫阵,一顿饭下来,没有谁不声嘶力竭。有些餐厅或咖啡馆,还有电子琴现场演奏,其声呜呜然,起伏无定,回旋反复,没有棱角的一串串颤音,维持着一种廉价的塑胶音乐。若是不巧碰上喜宴,更有歌星之类在油嘴滑舌的司仪介绍之下,登台献唱。

走到街上呢,往往半条街都被私宅的婚宴或丧事所侵占,人声扰攘之上,免不了又是响彻邻里的音乐。有时在夜里,那音乐忽然破空而裂,方圆半里内的街坊市井便淹没于海啸一般的声浪,鬼哭神号之中,各路音乐扭斗在一起,一会儿是流行曲,一会儿是布袋戏,一会儿又是西洋的轻音乐,似乎这都市已经到了世界末日,忽然堕入了噪音的地狱。如果你天真得竟然向警察去投诉,一定是没有结果。所谓礼乐之邦,果真堕落到这地步了吗?

当你知道这一切不过是几盒廉价的录音带在作怪,外加一架扩音器助纣为虐,那恐怖的暴音地狱,只需神棍或乐匠的手指轻轻一扭就招来,你怎么不愤怒呢?最原始的迷信有了最进步的科技来推广,恶势力当然加倍扩张。如果我跟朋友们觅得一个处女岛,创立一个理想国,宪法的第一条必定把扩音器列为头号违禁品,不许入境。违者交付化学处理,把他缩成一只老鼠,终身囚在喇叭箱中。

第二条便是:录音机之类不许带进风景区。从前的雅士曾把花间喝道、月下掌灯的行径斥为恶习。在爱迪生以前的世界,至少没有人会背着录音机去郊游吧。这些“爱好音乐”的青年似乎一刻也离不开那盒子了,深恐一入了大自然,便会“绝粮”。其实,如果你抛不下机器的文明,又不能在寂静里欣赏“山水有清音”的天籁,那又何苦离开都市呢?在那么僻远的地方,还要强迫无辜的耳朵听你的二手曲吗?

回到家里,打开电视,无论是正式节目或广告,几乎也都无休无止地配上音乐。至于有奖比赛的场合,上起古稀的翁妪,下至学龄的孩童,更是人手一管麦克风,以夜总会的动作,学歌星的滥调,扭唱其词句不通的流行歌曲。夜夜如此,举国效颦,正是柏拉图所担心的音乐泛滥,民风靡软,孔子所担心的郑卫之音。

连续剧的配乐既响且密,往往失之多余,或是点题太过浅露,反令观众耳烦心乱。古装的武侠片往往大配其西方的浪漫弦乐,却很少使用箫笛与琴筝。目前正演着的一台武侠连续剧,看来虽然有趣,主题歌却软弱萎靡,毫无侠骨,跟旁边两台的时装言情片并无两样。天啊,我们的音乐真的堕落到这种地步了吗?许多电影也是如此,导演在想象力不足的时候,就依赖既强又频的配乐来说明剧情,突出主题,不知让寂静的含蓄或悬宕来接手,也不肯让自然的天籁来营造气氛。从头到尾,配乐喋喋不休,令人紧张而疲劳。寂静之于音乐,正如留白之于绘画。配乐冗长而芜乱的电影,正如画面涂满色彩的绘画,同为笨手的拙作。

我们的生活里真需要这么多“音乐”吗?终日在这一片泛滥无际的音波里载浮载沉,就能够证明我们是音乐普及的社会了吗?在一切艺术形式之中,音乐是最能主宰“此刻”最富侵略性的一种。不喜欢文学的人可以躲开书本,讨厌绘画的人可以背对画框,戏剧也不会拦住你的门口,逼你观看。唯独音乐什么也挡不住,像跨栏高手一样,能越过一切障碍来袭击、狙击你的耳朵,搅乱你的心神。现代都市的人烟已经这么密集,如果大家不约束自己手里的发音机器,减低弦歌不辍的音量和频率,将无异纵虎于市。

这样下去,至少有两个后果。其一是多少噪音、半噪音、准噪音会把我们的耳朵磨钝,害我们既听不见寂静,也听不见真正的音乐。其二就更严重了。寂静使我们思考,真正的音乐使我们对时间的感觉加倍敏锐,但是整天在轻率而散漫的音波里浮沉,呼吸与脉搏受制于芜乱的节奏,人就不能好好地思想。不能思想,不肯思想,不敢思想,正是我们文化生活的病根。

饶了我无辜的耳朵吧,音乐。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

失帽记

二〇〇八年的世界有不少重大的变化,其间有得有失。这一年我自己年届八十,其间也得失互见:得者不少,难以细表,失者不多,却有一件难过至今。我失去了一顶帽子。

去年十二月中旬,香港中文大学图书馆为我八秩庆生,举办了书刊手稿展览,并邀我重回沙田去签书、演讲。现场相当热闹,用媒体流行的说法,就是所谓人气颇旺。联合书院更编印了一册精美的场刊,图文并茂地呈现我香港时期的十一年,在学府与文坛的各种活动,题名《香港相思——余光中的文学生命》,在现场送给观众。典礼由黄国彬教授代表文学院致辞,除了联合书院冯国培院长、图书馆潘明珠副馆长、中文系陈雄根主任等主办人之外,与会者更包括了昔日的同事卢玮銮、张双庆、杨锺基等,令我深感温馨。放眼台下,昔日的高足如黄坤尧、黄秀莲、樊善标、何杏枫等,如今也已做了老师,各有成就,令人欣慰。

演讲的听众多为学生,由中学老师带领而来。讲毕照例要签书,为了促使长龙蠕动得较快,签名也必须加速。不过今日的“粉丝”不比往年,索签的要求高得多了:不但要你签书、签笔记本、签便条、签书包、签学生证,还要题上他的名字、他女友的名字,或者一句赠言,当然,日期也不能少。那些名字往往由索签人即兴口述,偏偏中文同音字最多。“什么惠?恩惠的惠吗?”“不是的,是智慧的慧。”“也不是,是恩惠的惠加草字头。”乱军之中,常常被这么乱喊口令。不仅如此,一粉丝在桌前索签,另一粉丝却在你椅后催你抬头、停笔,对准众多相机里的某一镜头,与他合影。笑容尚未收起,而夹缝之中又有第三只手伸来,要你放下一切,跟他“交手”。

这时你必须全神贯注,以免出错。你的手上,忽然是握着自己的笔,忽然是他人递过来的,所以常会掉笔。你想喝茶,却鞭长莫及。你想脱衣,却匀不出手。你内急已久,早应泄洪,却不容你抽身疾退。这时,你真难身外分身,来护笔、护表、护稿、扶杯。主办人焦待于漩涡之外,不知该纵容或呵止炒热了的“粉丝”。

去年底在中文大学演讲的那一次,听众的盛况不能算怎么拥挤,但也足以令我穷于应付,心神难专。等到曲终人散,又急于赶赴晚宴,不遑检视手提包及背袋,代提的主人又川流不息,始终无法定神查看。餐后走到户外,准备上车,天寒风起,需要戴帽,连忙逐袋寻找。这才发现,我的帽子不见了。

事后几位主人回去现场,又向接送的车中寻找,都不见帽子踪影。我存和我,夫妻俩像侦探,合力苦思,最后确见那帽子是在何时、何地,所以应该排除在某地、某时失去的可能,诸如此类过程。机场话别时,我仍不死心,还谆谆嘱咐潘明珠、樊善标,如果寻获,务必寄回高雄给我。半个月后,他们把我因“积重难返”而留下的奖牌、赠书、礼品等等寄到台湾。包裹层层解开,真相揭晓,那顶可怜的帽子,终于是丢定了。

仅仅为了一顶帽子,无论有多贵或是多罕见,本来也不会令我如此大惊小怪。但是那顶帽子不是我买来的,也不是他人送的,而是我身为人子继承得来的。那是我父亲生前戴过的,后来成了他身后的遗物。我存整理时所发现,不忍径弃,就说动我且戴起来。果然正合我头,而且款式潇洒,毛色可亲,就一直戴下去了。

那顶帽子呈扁楔形,前低后高,戴在头上,由后脑斜压在前额,有优雅的缓缓坡度,大致上可称贝瑞软帽(beret),常覆在法国人头顶。至于毛色,则圆顶部分呈浅陶土色,看来温暖体贴。四周部分则前窄后宽,织成细密的十字花纹,为淡米黄色。戴在我的头上,倜傥,有欧洲名士的超逸,不止一次赢得研究所女弟子的青睐。

但帽内的乾坤,只有我自知冷暖,天气越寒,尤其风大,帽内就越加温暖,仿佛父亲的手掌正护在我头上,掌心对着脑门。毕竟,同样的这一顶温暖曾经覆盖着父亲,如今移爱到我的头上,恩佑两代,不愧是父子相传的忠厚家臣。

回顾自己的前半生,有幸集双亲之爱,才有今日之我。当年父亲爱我,应该不逊于母亲。但小时我不常在他身边,始终呵护着我庇佑着我的,甚至在抗战沦陷区逃难,生死同命的,是母亲。肌肤之亲,操作之劳,用心之苦,凡她力之所及,哪一件没有为我做过?反之,记忆中父亲从来没打过我,甚至也从未对我疾言厉色,所以绝非什么严父。

不过父子之间始终也不亲热。小时他倒是常对我讲论圣贤之道,勉励我要立志立功。

长夏的蝉声里,倒是有好几次父子俩坐在一起看书:他靠在躺椅上看《纲鉴易知录》,我坐在小竹凳上看《三国演义》。冬夜的桐油灯下,他更多次为我启蒙,苦口婆心引领我进入古文的世界,点醒了我的汉魄唐魂。张良啦,魏徵啦,太史公啦,韩愈啦,都是他介绍我初识的。

后来做父亲的渐渐老了,做儿子的长大了,各忙各的。他宦游在外,或是长期出差数下南洋,或担任同乡会理事长,投入乡情侨务;我则学府文坛,烛烧两头,不但三度旅美,而且十年居港,父子交集不多。

自中年起他就因关节病苦于脚痛,时发时歇,晚年更因青光眼近于失明。廿三年前,我接中山大学之聘,由香港来高雄定居。

我存即毅然卖掉台北的故居,把我的父亲、她的母亲一起接来高雄安顿。

许多年来,父亲的病情与日常起居,幸有我存悉心照顾,并得我岳母操劳陪伴。身为他亲生的独子,我却未能经常省视侍疾,想到五十年前在台大医院的加护病房,母亲临终时的泪眼,谆谆叮嘱:“爸爸你要好好照顾”,实在愧疚无已。父亲和母亲鹣鲽情深,是我前半生的幸福所赖。

只记得他们大吵过一次,却几乎不曾小吵。母亲逝于五十三岁,长他十岁的父亲,尽管亲友屡来劝婚,却终不再娶,鳏夫的寂寞守了三十四年,享年,还是忍年,九十七岁。

可怜的老人,以风烛之年独承失明与痛风之苦,又不能看报看电视以遣忧,只有一架古董收音机喋喋为伴。暗淡的孤寂中,他能想些什么呢?除了亡妻和历历的或是渺渺的往事。除了独子为什么不常在身边。

而即使在身边时,也从未陪他久聊一会儿,更从未握他的手或紧紧拥抱他的病躯。更别提四个可爱的孙女,都长大了吧,但除了幼珊之外,又能听得见谁的声音?长寿的代价,是沧桑。

所以在遗物之中竟还保有他长戴的帽子,无异于继承了最重要的遗产。父亲在世,我对他爱得不够,而孺慕耿耿也始终未能充分表达。想必他深心一定感到遗憾,而自他去后,我遗憾更多。幸而还留下这么一顶帽子,未随碑石俱冷,尚有余温,让我戴上,幻觉未尽的父子之情,并未告终。

幻觉依靠这灵媒之介,犹可贯通阴阳,串联两代,一时还不至径将上一个戴帽人完全淡忘。这一份与父共戴帽的心情,说得高些,是感恩,说得重些,是赎罪。不幸,连最后的一点凭借竟也都失去,令人悔恨。

寒流来时,风势助威,我站在岁末的风中,倍加畏冷。对不起,父亲。对不起,母亲。

另有离愁

学者作家之流,在今日所谓的学府文坛,已经不可能像古人那样“目不窥园、足不出户”了。先是长途电话越洋跨洲,继而传真信函即发即至,鞭长无所不及,令人难逃于天地之间。在截止日期的阴影下,惶惶然、惴惴然,你果然寝食难安,写起论文来了,一面写着或是按着,一面期待喜获知音的快意,其实在虚荣的深处,尽是被人挑剔,甚至惨遭围剿的隐忧,恐怖之状常在梦里停格。

截止日期终于到了,甚至过了。你的论文奇迹一般,竟然也寄了出去,跟许多不相干的信件一起,在空中飞着。不久你也在空中飞着,跟许多不相干的旅客挤在一起。

机场、巴士、旅馆、钥匙、餐券、请帖,你终于到了。接着你发现自己握着一杯鸡尾酒或果汁,游牧民族一般在欢迎酒会的大厅上“逐水草而——立”。其实,人潮如水,你只是一片浮萍,跟其他的“贵宾”萍水相逢而已。你飘摇在推挤之间,担心撞泼了人或被人撞泼。一只手得紧握酒杯,另一只手得在餐盘与“友谊之手”之间不断应变。还要掏名片,就需要第三只手了。人影交错、时差恍惚之际,你瞥见有一片美丽的萍在远处浮现,正待拨开乱藻追过去,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友谊之手”无端伸来,把你截下,劫下。于是互道久仰,交换名片,保证联络,甚至把身边凑巧或不凑巧的诸友都逐一隆而重之地介绍遍了。再回头时,那人早已不在灯火阑珊处。这种盛况,王勃早已有言:“十旬休假,胜友如云;千里逢迎,高朋满座。”在重聚兼新交的欢乐气氛中,论文的辛苦,长途的折磨,甚至行李下落不明,都似乎变得不太重要,连学界的二三宿敌也显得有点亲切了。

真正开起会来,不少学者虽然大名鼎鼎,却是开口不如闻名。学术界常有的现象,是想得妙的未必写得妙,写得妙的未必讲得妙。古人有“锦心绣口”之说,其实应该三段而论,就是“锦心”未必“采笔”,“采笔”未必“绣口”。所以论文而要宣读,如果那学者咬字不准,句读不明,乡音不改,四声不分;或者是说得太慢,拖泥带水,欲吐还吞;或者是说得太急,一口滔滔,众耳难随,那锦心不免就大打折扣,而采笔也就减色了。

大型的研讨会之类,其实也是一种群众场合,再深刻的论文,再隆重的宣读,也不妨多举实例,偶用比方,或故作惊人之语,或穿插一二笑话,来点“喜剧的发散”。如果一味宣读下去,则除了沉闷之外,还会有这么几个恶果。反应慢的听众会把尊论翻来掀去,苦苦追寻你究竟读到了哪里。反应快的,早已一目十行超过了你,不久已经读完,不必再听你晓晓了。剩下的一些只觉心烦意乱,索性把论文推开,在时差或失眠的恍惚之中,寻梦去了。有一位朋友就说过:研讨会上,正是补觉的好去处。而且,他补充一句,台上一人自言自语,正好为了台下众人催眠。这缺德话令人想起王尔德消遣同行皮内罗的某剧,说是教他“从头睡到尾的最佳剧本”(the best play I've ever slept through)。

除此之外,会场上还有两样东西令人不安:一样是催魂的计时铃,另一样是摧耳的麦克风。计时铃是由一位少女的纤指轻轻点按,其声叮咛悦耳,但是传到当事人的耳里,却惊天动地,变成时间老人的警钟,警告他大限到了。这是截止日期的化身,截止的不是悠悠的日期,而是匆匆的分秒,可以称为dead-minute。叮咛一响,时间好像猛一抽筋。机警的当事人当机立断,悬崖勒马。差一点大势已去,无心恋战,没几个回合,也就落荒而逃了。碰到麻木的或是霸道的,对一迭连声的警铃根本充耳不闻,对时光的催租讨债完全无动于衷,简直要不朽了。这时,主席早已扭颈歪头,对他虎视眈眈。台下的众人更是坐立不安,只差大吼叫他下台。“世界上有这么不识相的人!”下一位讲者在心里咒着,也转头向独夫怒目。过了一个世纪,独夫终于停了。从永恒的煎熬中解脱,大众已经无力愤怒,只有感激。

麦克风更是全场成败的关键。一架好麦克风,遇弱则弱,遇强则强,其实是无辜的。可惜济济多士,竟有一大半不知道如何待它,不是把它冷落在一旁,只顾自言自语,害得所有的耳朵都竖直如警犬,便是过分重用,放在嘴边,像在舔甜筒,更像在吹警世的号角,害得所有的耳朵迅雷难避。美国人把麦克风前的怯场叫作mike fright。重用麦克风的讲者却相反,只顾对着它杀伐嘶喊,喊得全场的听众刺耳摧魂,六神无主。麦克风变成了麦克疯,摧人欲疯。好不容易那麦克狂风终于停了,宇宙顿然恢复了安宁。听众也才恢复了自己呼吸的节奏。

计时铃叮叮,麦克风隆隆,不觉研讨会已经“圆满闭幕”。满座高朋就将风流云散,离愁顿生。大型国际会议的“离愁”别有所指,不是指沉重的别情,而是指沉重的书。原来行装初整,论文稿件之外,总不免带些书来,无非是自己的新著,好与学友文朋交换一番。每次都天真地自我安慰:“等送完了,回程就轻松了。”不料热情的朋友送书更多,加上二三十份论文,不知有多少公斤。眼看着又要提得肩酸手痛,想起家里书斋的书灾,还得把这一批书带回去,变本加厉,心情只有更沉,哪有什么“满载而归”的喜悦?

这一大堆沉甸甸的巨著,带回家去是不智,不带回去是不仁。就这么丢在旅馆里扬长而去吗?太绝情了吧?丢人书者,人亦丢之。想想看,你自己送给别人的呕心之作,忍令流落在异国的垃圾箱底吗,别提什么心灵的结晶了,即以形而下观之,当初造纸牺牲了多少美丽的树啊。既然提得起,就不该放下。于是满载而归。

——一九九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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