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一 白银时代,穿衣吃饭
白银有价,与时沉浮
“柴米油盐酱醋茶”,百姓开门七件事,件件都离不开一个字——钱。
《儒林外史》中的贵公子杜少卿出门在外,盘缠用尽,中途上岸,拿件衣服去典当。因肚中饥饿,在吉祥寺茶桌上要了壶茶,吃了三个烧饼,“倒要六个钱”,一时竟走不出茶馆门。幸亏遇上熟人,才解了燃眉之急。(《儒林外史》,33回)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在商品交易中,才不管你是公侯冢子,还是乞儿穷汉,只认钱,不认人!——倒也开了“人人平等”的新境界。
明清两代的“钱”(货币)以白银为主,铜钱为辅,参用纸钞。三者的兑换比率,按明洪武初年的规定,是白银一两等同于铜钱一千文(一贯)、纸钞一贯。不过在明代,纸钞因贬值速度惊人,早早退出了流通领域。铜钱也因质重价轻、携带不便,始终处于配角地位。从明中叶直至整个清代,白银成为最主要的流通货币,这状况维持了四五百年之久,在世界货币史上也堪称奇迹。
白银的单位为两——明清时一两约重37克,一斤为十六两,约重590克;跟今天十两一市斤、重500克,有所不同。
有个问题始终缠杂不清:一两白银的购买力到底是多少,相当于人民币几何?上“网”搜搜,答案五花八门。有说600元的,有说300元的——笔者在《食货〈金瓶梅〉》和《物欲〈红楼梦〉》二书中,分别采取了一两白银相当于人民币200元和300元的比率。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在两书中都有交代。
一般而言,贵金属的购买力,多以粮食为基准来推算。然而世有治乱、年有丰歉,粮价是个变量,银价又焉能不变,这从小说里也可看出。
《醒世姻缘传》第55回,狄员外与人谈及粮价说:“……那几年粮食贱,四石粮食值二两银子罢了;这二年,四石粮食值五六两银子哩。……”又同书第90回,作者感慨说:“偏是好年成,人越肯费,粮食又偏不值钱。一石细米,一石白麦,粜不上五六钱银;蜀秫、荞麦、黄黑豆、杂粮,不上二三钱一石。粜十数石的粮食,济不得一件正事。”
即是说,丰年谷贱,一两银能买两石米;若是杂粮,买的就更多。年成不好时,一两五钱银才买一石米,丰歉之间相差两三倍之多。两相准折,正常年景一石米价约为八钱银,大致不差。——这也有个验证,同书第78回,陆长班数说京城物价高,道是“京城里一两一石米,八分一斤肉,钱半银子一只鸡”;由此推想,外省米价低于京城,当在七八钱一石,较为合理。
今天的米价何尝没有浮动呢。前几年,市场上1.5元一斤的大米就很不错;这两年,2元多的大米也不过如此。就让我们按2元一斤来计算吧。——明清时一石为120斤,约合今制142市斤。如此测算,则丰年一两白银的购买力(按二石米一两银计算)可达568元,歉年(按一石米一两五钱银计算)则仅约190元。而正常年景(按一石米八钱银计算)约为350元。
《醒世姻缘传》所反映的银价是否准确?有同时期的文献记载可以稽核。清人钱泳《履园丛话》有一段关于清前期苏松地区米价涨跌的记述:
康熙四十六年,苏、松、常、镇四府大旱,是时米价每升七文,竟长至二十四文。次年大水,四十八年复大水,米价虽较前稍落,而每升亦不过十六七文。雍正、乾隆初,米价每升十余文。二十年虫荒,四府相同,长至三十五六文,饿死者无算。后连岁丰稔,价渐复旧,然每升亦只十四五文为常价也。至五十年大旱,则每升至五十六七文。自此以后,不论荒熟,总在廿七八至三十四五文之间为常价矣。(《履园丛话》卷一“旧闻·米价”)
《醒世姻缘传》所反映的背景较早,涵括明末清初。钱泳所记康熙四十六年(1707)的江北大旱,小说中应无反映。不过钱泳提到大旱之前江北米价为每升七文,却有参考价值——七文铜钱约折白银八厘八,即一石八钱八;按今日的米价核算,那时一两银的购买力约合320多元。——这与《醒世姻缘传》中正常年景的白银购买力(350元)已十分接近。
不过从钱泳所述可以看到,大旱之年,米价涨至二十四文一升,一石米的价值竟暴涨到白银三两!接下来的几年,米价虽有回落,仍在每升“十六七文”“十余文”之间浮动(即一石米约值白银一两五至二两)。半个世纪后的乾隆二十年(1755),灾荒再起,升米更涨至三十五六文(一石米值白银四两)!之后虽经“连年丰稔,价渐复旧”,但升米十四五文已是常价(一石米一两八钱银),再也难回每升七文的好时光。
康熙四十六年那场饥荒发生时,《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只有七岁。他后来经历了“雍正、乾隆初,米价每升十余文”的时期——假定是十二三文吧,则那时一两白银的购买力,应在180—190元之间。《歧路灯》的作者李绿园,则身历了乾隆二十年的那场大饥荒。不过在那之后,升米十四五文,已成常价。只是在李绿园著书的几十年里,铜价有所下跌,例如在《歧路灯》中,一串钱(即一贯钱)可直接兑银一两,因而白银的购买力仍可维持在一两180—190元的水平。
总的来说,《醒世姻缘传》中的白银购买力较高,一两可折合人民币350元;《儒林外史》及《歧路灯》则均按一两185元计算。如此核定,应距事实不远。
白银的购买力在百多年间下降了40%以上,这倒符合康熙末、乾隆初“通货膨胀”的大趋势。其中除了因天灾导致粮食上涨之外,还有人口膨胀以及白银进口猛增等因素。
然而通俗小说压根不是一面光亮平滑的水银镜,它在反映历史图景时,难免夸张变形。而物价水平的涨落,又受着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因而在读小说时,切忌认死理儿、钻牛角尖。
五柳先生自谓“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则欣然忘食”——在任何时候,这都不失为一种读书妙方。
二分银子吃饱饭
卖粮食的人,总嫌粮价低。《醒世姻缘传》第42回,乡村财主狄员外为汪姓塾师助丧,捐了八两银子,说是:“我粜了十二石粮食,方才凑足了这八两银子,岂是容易?”想来这十二石粮食,多应是蜀秫、荞麦、黑黄豆一类吧。若是大米,售价还能高些。
可是换个角度,银贵米贱又是人们所期盼的。小说第56回,作者追忆“太平年景”的物价,说那时从北京回山东绣江,“路上饭食,白日的饭是照数打发,不过一分银吃的响饱,晚间至贵不过二分”。
白天要赶路,午饭只好将就。但也不能饿肚子,“照数打发”即想吃多少吃多少;“响饱”是指撑得打饱嗝吧?晚饭则要吃好,大概有荤有素,但“至贵不过二分”。——照《醒世姻缘传》时代的银钱比计算,午饭一分银相当于3.5元,晚饭“不过二分”即不到7元。一天伙食算下来,10元打住。
同书第69回,狄员外的儿媳薛素姐结识了侯、张两位道婆,随了一帮善男信女到泰安州去烧香。在济南打尖住店,“主人家端水洗脸,摆上菜子油炸的馓枝、毛耳朵,煮的熟红枣、软枣,四碟茶果吃茶。讲定饭钱每人二分,擀油饼,豆腐汤,大米连汤水饭,管饱。”——这是晚餐的饭资,应连茶钱包括在内。全是素食,并无荤菜。此时的物价,显见高于从前的“太平年景”。
到了《儒林外史》时代,米价虽有变动,但涨跌并不明显。书中第11回,乡民邹吉甫受人之托,前去探访蛰居乡间的读书人杨执中,要在他家摆酒备饭,准备迎接两位贵客。邹吉甫知道杨执中是个“穷极的人”,所以预先做了安排,自带了一只鸡,到镇上割了三斤一方肉,还沽了一瓶酒。可他没料到,杨家竟穷到连“早饭米”都没有,于是又连忙掏钱买米:
(邹吉甫)在腰间打开钞袋一寻,寻出二钱多银子,递与杨执中道:“先生,你且快叫人去买几升米来,才好坐了说话。”杨执中将这银子,唤出老妪,拿个家伙到镇上籴米。不多时,老妪籴米回来,往厨下烧饭去了。
“二钱多银子”在乾隆初年可换一百七八十文钱。前面说过,乾隆初年的米价为每升十余文,这银子用来买米,可背回十八九斤来(一升为1.42斤)。
邹吉甫是娄中堂家的看坟人,有娄家荫庇,小日子过得不错。此番他来打前站,正是为了迎接即将来访的娄家两位公子。他拈出二钱多银子买米,可谓恰到好处:待客富富有余,又为主人添了数日果腹之粮。——此刻米价若仍是七文一升,二钱多银子的米,恐怕老妪就背不动了。
不过小说另一处的米价,却便宜得让人摸不着头脑。《儒林外史》第22回写乡下青年牛浦郎初次出门,来到南京,在码头小饭馆用餐:
走堂的拿了一双筷子、两个小菜碟,又是一碟腊猪头肉、一碟子芦蒿炒豆腐干、一碗汤、一大碗饭,一齐搬上来。牛浦问:“这菜和饭是怎算?”走堂的道:“饭是二厘一碗,荤菜一分,素的一半。”牛浦把这菜和饭都吃了,又走出店门。
读书至此,不免生疑:“一大碗饭”仅算二厘银子,什么米如此便宜?——二厘银子按《儒林外史》时代的银价,仅合三角七分。“一大碗饭”至少要用四(小)两米煮成,约合今秤三(大)两。依此推算,今天一斤米煮成熟饭,售价仅为一元三角钱——这个价格是不是太低了点?今天饭铺里一斤米饭要卖到五至十元!
有几个理由,或可解释这一怪现象。一来,清代社会没有今天如此发达的商品流通及物价管控机制。年成不同、地域不同,物价差异可以很大。二来,米价也是随质论价的,绝细的好米与半腐的压仓陈米,价格自然不可同日而语。其三,当年饮食业的招徕手段,多靠荤素菜肴赚取利润,而以廉价主食招揽生意。如《醒世姻缘传》中所谓“照数打发”、“管饱”之类,即是此种模式。直至今天,饮食业仍有采用此种经营手法的。其四,大都市万货荟集、物流通畅,物价反比穷乡僻壤低廉,这种现象,古今皆然,随处可见。
牛浦郎这一顿饭,一个腊猪头肉算是荤菜,价银一分,一个芦蒿炒豆腐干算是素菜,价银五厘,加上二厘一碗米饭,共花掉一分七厘银子,合今日3.15元。两个小菜碟和一碗汤,应是额外奉送。在南京这地方,二分银子的购买力跟几十年前相比,并不逊色。
小地方物流不畅,反导致物价腾贵的例子,在《儒林外史》中也能找到。书中第2回写老童生周进到山东兖州府汶上县薛家集当书塾先生,一年馆金十二两银子,住在观音庵内,“每日二分银子在和尚家代饭”。
有一次,举人王惠路过此地,到庵中避雨。到晚间雨犹不止,举人吩咐把船中的食盒挑上来,叫和尚拿一升米做饭。开饭时,“管家捧上酒饭,鸡鱼鸭肉,堆满春台”;王举人让也不让,独自大嚼起来。待举人吃罢饭,收了碗,老和尚才将周进的寒酸晚饭端上,除了米饭,只有“一碟老菜叶,一壶热水”。第二天天色放晴,王举人拱手上船,扬长而去,“撒了一地的鸡骨头、鸭翅膀、鱼刺、瓜子壳,周进昏头昏脑扫了一早晨”。
作者的用意,显然是在衬托世态炎凉、世道不公。同是读书人,举人老爷的酒饭是“鸡鱼鸭肉堆满春台”,穷塾师则粗茶淡饭,充饥而已。——小地方物流不畅,物价畸高,是伙食低劣的重要原因。
也难怪,一天伙食钱二分银子,只可换十六七个铜钱。其中八九文买多半升老米,余下七八文买些菜蔬,分配到三餐中,又能吃到什么?——周进来到薛家集第一天,就当众宣称吃斋,想来也是从经济角度考虑吧?“穷吃素,老看经”;这句古话,已道出原委。不知他后来当上御史,是否仍然吃长斋、戒荤腥?
两文的烧饼八分的面
比起米价,面价似乎要贵一些。面粉由小麦磨成,小麦的价格与米价不相上下,甚至还要高些。《醒世姻缘传》第54回说到“一石白麦”卖到九钱银。小麦经去壳研磨,制成面粉,还要出许多糠麸。故“头拦的白面……市价一分一斤”——按彼时一分银3.5元计,再核为今天的市斤,相当于2.97元一斤,远高于2元一斤的米价。
《醒世姻缘传》多处提到面食,品种有烧饼、面饼、馓枝、毛耳朵等,只是未提价格。若知价格,还要到《儒林外史》中去搜寻。如前所说,《儒林外史》第33回中的落拓贵公子在吉祥寺茶桌上“吃了三个烧饼,倒要六个钱”。
一个烧饼要两文,折银2.5厘,换算成人民币,是四角六分。三个烧饼一元三角九分。面食价格明显高于米饭。南京码头饭馆的米饭,一大碗才合三角七分!只是那种老米饭,不知吃惯山珍海味的杜少爷能否下咽?
《儒林外史》的面食中还有馒头,又分实心的和带馅的两种。周进初到薛家集,众家长凑了份子钱摆酒接风,席间捧出的汤点,便是“一大盘实心馒头,一盘油煎的扛子火烧”。因是家中自做,未言及价钱。
带馅的馒头,在杭州市上要卖三文一个。书中第18回写杭州胡三公子附庸风雅,邀集一伙“名士”,在西湖宴集作诗。临时预备了鸡鸭鱼肉,又到馒头店里买馒头。“那馒头三个钱一个,胡三公子只给人家两个钱一个,就同那馒头店里吵起来”,结果馒头没买成,只买了些“索面”回去。
带馅的馒头一个三文钱,这应是时价,胡三公子为什么只给人两文?大概此前确是两文,刚涨过价,故胡公子不能接受。作者正是通过这一文钱的争吵,写出胡三公子的鄙吝。——然而此番涨价幅度不小,竟高达50%。有人由此分析,这场小纷争,应是乾隆年间物价开始上涨的旁证。
带馅的面食,还有包子。《儒林外史》第48回,老秀才王玉辉的女儿殉夫而死,王玉辉心中烦闷,出门访友。途中饿了,“坐在点心店里,那猪肉包子六钱一个,王玉辉吃了,交钱出店门”。——一个猪肉包子六文钱,折银7.5厘,在南京码头几乎可买四大碗米饭;王玉辉吃一个便饱,想来包子个头儿不小。
仍说胡三公子,当时没买馒头,只买了些索面回去。索面即挂面,应当比烧饼便宜许多。一般饭馆里也卖面条,是带汤汁的。有位马二先生游西湖,走得饿了,“只得走进一个面店,十六个钱吃了一碗面”。——十六文折银二分,不算便宜。只是马二先生饭量大,一碗面下肚,竟没啥感觉。
还有更贵的面。第28回,一伙人谈论扬州“有钱的盐呆子”(这里是对盐商的蔑称)。其中一人问道:“我听见说,盐务里这些有钱的到面店里,八分一碗的面,只呷一口汤,就拿下去赏与轿夫吃。这话可是有的么?”另一人证实说:“怎么不是有的!”又有人调侃说:“他那里当真吃不下,他本是在家里泡了一碗锅巴吃了,才到面店去的。”
一碗面八分银,汤汁自然是鲍鱼鲜贝之类。八分银算不上天价,但对于衣食不周的底层百姓,却也贵得出奇。这一碗面的价值,便是老塾师周进四天的伙食钱。又据文献记载,乾隆前期一个挑木打炭的佣工,每天工钱十五文,折银还不到二分。这碗面是一个佣工四五日的收入!
今天大城市的最低工资,也应在每月1500—2000元。平均一日可支配50—66元。就是普通打工者,八分银一碗的面(约15元)也不妨来一碗。只是今天这个价位的汤面,上面漂着一两片纸一样薄的牛肉,跟“盐呆子”八分银一碗的汤面,自不可同日而语。
换一种算法,按一碗面合低薪收入者(假如月薪1000或1500元)四五日的工资计算,这样一碗面应合150—220元,也确实高得令人啧舌!
小酌席面,凄美爱情
《醒世姻缘传》语言朴实,描摹简练。书中有关酒饭饮食的描写有上百处,多是“整了三四桌酒”、“吃了一回酒”云云。即便说到酒菜名称,也大多是肥鸡鲜鱼、家常做法;类似《金瓶梅》里的“酿蟹”、《红楼梦》里的“茄鲞”,再也不曾出现。
如小说第4回说到市井人家待客的饭菜,是“四碟上菜,一碗豆角干,一碗暴腌肉,一大壶热酒……又端出一碟八个饼,两碗水饭来”。这是武城县萧郎中讨好主顾、招待大户管家的菜单。
明水镇的狄员外请了“乡约”来吃饭,席面要丰盛得多。先摆上“四碟小菜,四碟案酒,四碟油果,斟上烧酒”,边喝边聊。正式饭菜上来,是“两碗摊鸡蛋,两碗腊肉,两碗干豆角,一尾大鲜鱼,两碗韭菜诲豆腐,两碗煎的藕,两碗肉鲊,鸡汤,锅饼,大米薄豆子,吃了个醉饱”——不说菜肴粗细,单看这“两碗”“两碗”的菜量,已见出山东人的热情豪爽。(《醒世姻缘传》,34回)
狄员外送儿子狄希陈到北京“坐监”即到国子监读书,租了沙窝门内童七的房子住。房东童七爷、童奶奶带着个闺女童寄姐过活。狄、童两家从此成了朋友。日后狄希陈还娶了寄姐,两家又成了亲家。
且说狄员外初次做房客,送一份见面礼给童家,有绵绸、棉线、大花手巾等,另有四瓶“绣江县自己做的羊羔酒”。童家的回赠是“一大方肉,两只汤鸡,一盒澄沙馅蒸饼,一盒蒸糕,一锡瓶薏酒”。
狄员外于是又添些菜蔬,让厨子做了,晚上请客,“把肉做了四样,鸡做了两样,又叫狄周买了两尾鱼、六个螃蟹、面筋、片笋之类,也够二十碗,请过童七来坐。又送了六碗菜,一碟甑糕蒸饼,一瓶羊羔酒与童奶奶”。——狄员外是山东明水镇的财主,家里开着旅店,颇为殷实;童家在京城给陈内官当伙计,拿着内官的本钱开了个乌银铺。这样的酒席,要算小康之家的盛宴了。(《醒世姻缘传》,54回)
百姓的家常便饭,其实也蛮有滋味。武城县有个厨子刘恭,人颇无赖,但很会“生活”:“他门前路西墙根底下,扫除了一搭子净地,每日日西时分,放了一张矮桌,两根脚凳,设在上下,精精致致的两碟小菜,两碗熟菜,鲜红绿豆水饭,雪白的面饼,两双乌木箸,两口子对坐了享用。临晚,又是两碟小菜,或是肉鲜,或是鲞鱼,或是咸鸭蛋,一壶烧酒,二人对饮,日以为常”(《醒世姻缘传》,51回)——只是小说作者西周生满脑子等级观念,认为一个厨子如此“摆谱”,很不像话,其实对这样的生活,连作者带读者,又都有点羡慕呢。
小说中最丰盛的一席酒,是当铺“内掌柜”孙兰姬摆下的。原来,狄员外的儿子狄希陈要“廪膳纳贡”,需要换“当十的折子钱”。狄希陈打听得东门里秦敬宇当铺内有当十钱可换,自己跑到店内同秦掌柜讲好,要换三百两银子的。
到约定换钱的那天,秦敬宇吩咐妻子孙兰姬在家“备一个小酌”,请狄希陈吃酒。孙兰姬听了,“甚是欢喜”,于是在家中安排酒席:
将出高邮鸭蛋、金华火腿、湖广糟鱼、宁波淡菜、天津螃蟹、福建龙虱、杭州醉虾、陕西琐琐葡萄、青州蜜饯棠球、天目山笋鲞、登州淡虾米、大同酥花、杭州咸木樨、云南马金囊、北京琥珀糖,摆了一个十五格精致攒盒;又摆了四碟剥果:一碟荔枝、一碟风干栗黄、一碟炒熟白果、一碟羊尾笋篏桃仁;又摆了四碟小菜:一碟醋浸姜芽、一碟十香豆豉、一碟莴笋、一碟椿芽。一一预备完妥。知狄希陈不甚吃酒,开了一瓶窨过的酒浆。
秦掌柜要招待大主顾,内掌柜孙兰姬为什么“甚是欢喜”?原来,这客官狄希陈,竟是孙兰姬的“初恋情人”。——当年狄希陈十六岁,由老师程乐宇带领,到济南府参加童生府考。闲时狄希陈到趵突泉游玩,在一所花园里遇上个穿着蜜合罗衫的十六七岁“磐头闺女”。一来二去,两人竟“好”上了。这女孩儿就是孙兰姬,原是个“唱的”(唱曲的妓女)。
日后狄希陈没事就借故往济南府跑,把孙兰姬接到客店里缠绵,不肯回家。狄妈妈是个火爆脾气的妇人,赶到济南来找儿子,本待把那迷惑儿子的“老婆”痛打一顿;及至见面,竟是个俊俏娇媚、善解人意的小姑娘,“娇娇滴滴的迎将出来,喜笑花生的连忙与他接衣裳、解眼罩,问安请坐、行礼磕头”;听狄妈妈骂儿子,只在一旁“嗤嗤的笑”。狄妈妈哪里还下得去手?竟转变了念头,要把孙兰姬娶回去做儿媳。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老鸨收了东门当铺掌柜秦敬宇一百两银子,将孙兰姬嫁到秦家,做“两头大”(虽是妾,却分家另过,以正妻相待)。狄妈妈派家人给孙兰姬送银子和绸缎,正赶上鼓乐齐鸣、新人上轿。姑娘见了狄家仆人,不由得掉下泪来,从头上拔下一枝金耳挖,托他带给狄希陈,让他转告狄希陈:“不要撩了(引者注:撩,意为丢掉),留为思念。”
此番狄希陈特地来秦家当铺换钱,已与孙兰姬私下见过一面。如今秦掌柜又吩咐摆酒请客,孙兰姬自然喜在心上,恨不得把普天下的美味都搜罗尽了!
可惜她白费了心思,阴差阳错的,两人竟错过了见面机会。“从此一别,便都彼此茫茫,再难相见。”——小说中一段最纯真的爱情,竟是借着痴情女安排小酌的情节来表达,不禁令人唏嘘!
乡民酒席与名士饮馔
《儒林外史》中的饮食描写,城乡有别,又因人而异。
薛家集的学生家长们替老塾师周进接风,在乡民申祥甫家摆了两桌席。每桌八九个碗,“乃是猪头肉、公鸡、鲤鱼、肚肺肝肠之类。叫一声‘请’,一齐举箸,却如风卷残云一般,早去了一半”(《儒林外史》,2回)。——这是乡下最粗鄙的席面,虽然也是鸡鸭鱼肉,但鸡是公鸡,味道不如肥美的母鸡;鱼是鲤鱼,是鱼中最廉价的;头蹄下水也是些不值钱的东西。不过对于乡下的劳动者,已是难得的盛宴,受欢迎的程度,可以从吃饭的速度看出。
乡绅家也不是顿顿七个碟八个碗。余特、余持兄弟俩是五河县的读书人,哥哥是贡生,弟弟是秀才,虽然家业寒素,也算是士绅人家。与之来往的亲戚,也多是乡绅。
余氏兄弟到亲戚家赴宴,“摆上酒来,九个盘子:一盘青菜花炒肉,一盘煎鲫鱼,一盘片粉拌鸡,一盘摊蛋,一盘葱炒虾,一盘瓜子,一盘人参果,一盘石榴米,一盘豆腐干。烫上滚热的封缸酒来”(《儒林外史》,45回),这一席五热四凉,说不上丰盛,比起薛家集的粗劣筵席,顿觉高出一等。
一般城里官绅之家的日常饮馔,也高不到哪儿去。蘧公孙是蘧太守之孙,招赘在鲁编修家,自是衣食无忧、鱼肉常有。一日,他新结识的朋友马二先生前来拜访,蘧公孙备饭款待,“里面捧出饭来,果是家常肴馔:一碗炖鸭、一碗煮鸡、一尾鱼、一大碗煨的稀烂的猪肉”。
跟乡间的酒席相比,这顿饭并无太多不同;唯一的区别,大概是在烹调方法上。那一大碗“煨的稀烂的猪肉”,勾人食欲,甚得马二先生之心,说是:“你我知己相逢,不做客套,这鱼且不必动,倒是肉好。”当下就吃了四碗饭,把一大碗烂肉吃得干干净净。后来又添了一碗饭,“连汤都吃完了”。(《儒林外史》,13回)
同是士人,对饮馔的品味又因人而异,与个人的经济条件、出身修养有关。书中的杜慎卿,人称杜十七公子,是“天长杜宗伯(引者注:宗伯,即礼部尚书)的令孙”。刻图章的郭铁笔当面奉承他说:“尊府是一门三鼎甲,四代六尚书,门生故吏、天下都散满了。督、抚、司、道在外头做,不计其数。管家们出去,做的是九品杂职官……”说得甚是肉麻,倒也都是实情。
杜慎卿生得“面如傅粉,眼若点漆,温恭尔雅,飘然有神仙之概”,书中说他“有子建之才,潘安之貌,江南数一数二的才子”,他当然是自视甚高的。虽然也跟世俗文人来往,那态度却总是居高临下、屈尊俯就。书中写杜慎卿请几位慕名而来的文士赏花吃酒:
杜慎卿道:“我今日把这些俗品都捐(引者注:放弃,排除)了,只是江南鲥鱼、樱、笋,下酒之物,与先生们挥麈清谈。”当下摆上来,果然是清清疏疏的几个盘子。买的是永宁坊上好的橘酒,斟上酒来。杜慎卿极大的酒量、不甚吃菜。当下举箸让众人吃菜,他只拣了几片笋和几个樱桃下酒。传杯换盏吃到午后。杜慎卿叫取点心来,便是猪油饺饵、鸭子肉包的烧卖、鹅油酥、软香糕,每样一盘拿上来。众人吃了,又是雨水煨的六安毛尖条,每人一碗。杜慎卿自己只吃了一片软香糕和一碗茶,便叫收下去了,再斟上酒来。(《儒林外史》,29回)
检点这一顿小酌,杜慎卿酒喝了不少,可吃到嘴的食物,却只有那“几片笋和几个樱桃”以及“一片软香糕”——所谓“不食人间烟火”,杜慎卿庶几近之!
两天后,那几位文士还席,拉杜慎卿到聚升楼酒馆吃酒。因知道他不吃大荤,于是“点了一卖板鸭、一卖鱼、一卖猪肚、一卖杂脍,拿上酒来”。众人盛情劝酒,“杜慎卿勉强吃了一块板鸭,登时就呕吐起来”,闹得大家不好意思。后来“杜慎卿拿茶来泡了一碗饭,吃了一会还吃不完,递与那小小子拿下去吃了”(《儒林外史》,29回)——杜慎卿留给人的印象是:吃的最高境界是少吃甚至不吃!
在南京这样的大都市中,吃的途径很多。最省事快捷的方式,是到酒楼去吃。康乾时期的南京,饮食业格外发达,《儒林外史》第24回中记述,南京大街小巷中分布着大小酒楼六七百座,茶社一千余处!
今天人们“下馆子”,服务员先递上菜单,容你慢慢挑选。从前则由“走堂的”口头报菜单,叠着指头数道:“肘子,鸭子,黄焖鱼,醉白鱼,杂脍,单鸡,白切肚子,生炒肉,京炒肉,炒肉片,煎肉圆,焖青鱼,煮鲢头,还有便碟白切肉……”(《儒林外史》,25回)令人耳不暇听。
类似场景在小说《歧路灯》中也出现过。第88回,败家子谭绍闻将先父书房碧草轩卖给人家开酒馆,客人入内,便有“走堂的”过来拭桌招呼,未及客人答言,便“唇翻舌搅说道:‘蒸肉炒肉,烧鸡撕鸭,鲇鱼鲤鱼,腐干豆芽,粉汤鸡汤,蒜菜笋菜,绍兴木瓜老酒,山西潞酒……’一气儿说了几百个字,又滑又溜,却像个累累一串珠。”——有个传统相声《报菜名》,大概便有着这样的生活基础。
酒楼的酒食还可以“外卖”。《儒林外史》中拜访杜慎卿的几个文士,是为刻书聚在一起的。召集人诸葛天申是个乡下财主,邀请萧金铉、季恬逸两位帮他选文。三人同租了一处房子作为编辑刻书之所。到了晚间,诸葛“称了钱把银子”,托季恬逸去买酒食。不多一会儿,季恬逸便带着酒楼跑堂的回来,“捧着四壶酒,四个碟子来:一碟香肠,一碟盐水虾,一碟水鸡腿,一碟海蜇”,摆在桌上当夜宵。——“钱把银子”不到二十元,诸葛有二三百两银子的资本,这点小钱算不了什么。
不光南京市面繁华、饮食方便,作为大都市的杭州,同样是酒楼遍地。乡下青年匡超人经人介绍,到杭州投靠在布政使司任吏役的潘三,潘三带他到司门口的饭店去吃饭。
潘三叫切一只整鸭,脍一卖海参杂脍,又是一大盘白肉,都拿上来。饭店里见是潘三爷,屁滚尿流,鸭和肉都捡上好的极肥的切来,海参杂脍加味用作料。两人先斟两壶酒,酒罢用饭,剩下的就给了店里人。出来也不算账,只吩咐得一声:“是我的。”那店主人忙拱手道:“三爷请便,小店知道。”(《儒林外史》,19回)
布政使司的潘三爷来用饭,不知日后真的会来结账买单么?
“吃货”马二的庐山真面
马二先生大号叫马纯上,他的饭量,我们在前头已经领教了。其实他也是“文化人”,可长得人高马大,食量惊人。
《儒林外史》第14回,写他袖了几个钱去游西湖,那西湖本是“天下第一个真山真水的景致!……真乃五步一楼,十步一阁;一处是金粉楼台,一处是竹篱茅舍,一处是桃柳争妍,一处是桑麻遍野”;更兼仕女游人络绎不绝,“看点”甚多。然而马二先生对山水、女人全不理会,眼里所见,无非各种吃食。
他先在茶亭里吃了几碗茶,在沿湖的牌楼下坐了一会儿,便又起身向前:
望着湖沿上接连着几个酒店,挂着透肥的羊肉,柜台上盘子里盛着滚热的蹄子、海参、糟鸭、鲜鱼,锅里煮着馄饨,蒸笼上蒸着极大的馒头。马二先生没有钱买了吃,喉咙里咽唾沫,只得走进一个面店,十六个钱吃了一碗面。肚里不饱,又走到间壁一个茶室吃了一碗茶,买了两个钱处片嚼嚼,倒觉得有些滋味。(《儒林外史》,14回)
吃罢出来,一路寻找净慈寺、雷峰塔,又在一处茶室歇脚。“傍边有个花园,卖茶的人说是布政司房里的人在此请客,不好进去。那厨房却在外面,那热汤汤的燕窝、海参,一碗碗在跟前捧过去,马二先生又羡慕了一番。”
过了雷峰塔,来到了净慈寺,里面游客尽是“富贵人家的女客”,绸衣飘飘,香风阵阵。“马二先生身子又长,戴一顶高方巾,一幅乌黑的脸,捵着个肚子,穿着一双厚底破靴,横着身子乱跑,只管在人窝子里撞。女人也不看他,他也不看女人。”跑累了,又找个茶亭坐下:
吃了一碗茶。柜上摆着许多碟子:橘饼、芝麻糖、粽子、烧饼、处片、黑枣、煮栗子。马二先生每样买了几个钱的,不论好歹,吃了一饱。
游湖倦怠,马二先生第二日在下处睡了一天,第三日又去城隍山走走。城隍山又叫吴山,是西湖东南方的一处山岗。一路上去,先在伍子胥庙外吃了一碗茶。东瞧西逛,来到一条街上,街边的房屋后面,能隐隐望见钱塘江。
那房子,也有卖酒的、也有卖耍货的、也有卖饺儿的、也有卖面的、也有卖茶的、也有测字算命的。庙门口都摆的是茶桌子。这一条街,单是卖茶,就有三十多处,十分热闹。
马二先生正走着,见茶铺子里一个油头粉面的女人招呼他吃茶。马二先生别转头来就走,到间壁一个茶室泡了一碗茶。看见有卖的蓑衣饼,叫打了十二个钱的饼吃了,略觉有些意思。
再往上走,到城隍庙中浏览一番,爬到吴山最高处。左望钱塘,右眺西湖,马二先生不由得心旷神怡。又在一座庙前的茶桌坐着,吃了两碗茶,肚子又饿起来。“恰好一个乡里人捧着许多烫面薄饼来卖,又有一篮子煮熟的牛肉。马二先生大喜,买了几十文饼和牛肉。就在茶桌子上尽兴一吃。”
这位马二先生如此迂执贪吃、古板无趣,他究竟是什么人?原来,他是位知名的“选家”,也就是编选时文的专家。——“时文”即八股文,又称“制义”,是明清科举考试的主要文体。选家的工作,便是挑选本届或历年“中式者”的优秀文章,加上批语,刊印出版,以便考生揣摩学习。这类工作今天还有人做,只是将“墨卷持运”等选本名称改为“某年(或历届)优秀(中)高考作文选”。
马二先生在“选界”享有大名,各书坊纷纷请他编选时文,酬以重金。此次来杭州前,他刚刚替嘉兴文海楼书店编选了一部《历科墨卷持运》,收获“束脩”一百两(相当于一万八九千元)。此番游西湖,正应豪饮大嚼、自我犒劳,何以缩手缩脚,一副寒酸相?
原来,这百两束脩早已花得差不多了——不是自己挥霍,而是救助朋友。蘧公孙与马二先生只是萍水之交,两人在书坊中因书结识,吃过两顿饭而已。一日,有个秀水县的差人找到马二先生,说蘧公孙私藏朝廷钦犯王惠的一只枕箱,如今被奴仆讹诈,要到官府告发;蘧公孙又不在家,让马二先生替他想想办法。
马二先生深知“窝藏钦赃”的罪名不小,他替朋友着急,明知蘧公孙将来无钱还他,一时热血涌动,慨然解囊,拿出九十二两银子替朋友消灾,自己只剩不多几两银子,勉强够来杭州的路费。
弄清前因后果,你对马二先生的印象是否有所改观?古板迂执、贪吃悭吝只是表面现象;慷慨正直、侠肝义胆,才是马二先生的本色!
马二先生游西湖的这一段,又恰似为江南美食做了一回“软广告”,展示的小吃名称不下二十多种,颇具地方特色。
譬如他在吴山吃的蓑衣饼,便是江南名吃。清人袁枚的《随园食单》中记录其做法:“干面用冷水调,不可多揉,擀薄后卷拢,再擀薄了用猪油、白糖铺匀,再卷拢擀成薄饼,用猪油煎黄。如要咸的,用葱、椒盐亦可。”
有人说杭州吴山即蓑衣饼的发源地,其实苏州虎丘的蓑衣饼更有名。清人徐仲可《云尔编》引《元和志》说:“蓑衣饼以脂油和面,一饼数层,唯虎丘制之。”又汤传楹《虎丘往还记》:“予与尤子啖蓑饼二枚,啜清茗数瓯,酣适之味,有过于酒。”
蓑衣饼也曾入诗。清代诗人施闰章有《虎丘偶题》:“虎丘茶试蓑衣饼,雀舫人争馄饨菱。”清人赵沺也有《虎丘杂咏》:“便应饱吃蓑衣饼,绝胜西山露白梨。”——蓑衣饼之深入人心,由此可见。
何以叫“蓑衣饼”呢?有人说它层次繁多,状如蓑衣;也有人认为“蓑衣饼”乃“酥油饼”的误听误记,也不无道理。
羊羔酒里有羊羔吗
在《醒世姻缘传》中,一个“酒”字总共出现了674次;《儒林外史》与《歧路灯》则分别出现556次、653次。这从侧面说明,明清官绅百姓的饭桌上,几乎是无酒不成席。
酒又有不同种类名目,如《醒世姻缘传》中便出现了黄酒、烧酒、薏酒、窝儿白酒、羊羔酒等名目。《儒林外史》中则有水酒、烧酒、白酒、封缸酒、羊酒、百益酒、百花酒、橘酒等。《歧路灯》中的名目还要多些,有南酒、帘儿酒、石冻春、二肘酒、建昌酒、郫筒酒、膏枣酒、潞酒、汾酒、金华酒、绍兴木瓜老酒等。
这些名目,有的表达酿造种类(如黄酒、烧酒),有的展示品牌(如百益酒、石冻春),也有以地域、原料命名的,前者如潞酒、汾酒、建昌、郫筒、金华、绍兴等;后者如薏酒、羊羔酒、膏枣酒、木瓜老酒等。
“薏酒”当即薏米酒,是以薏仁米及糯米为原料酿制的,属于黄酒类,用锡壶装了吃。“窝儿白酒”是自制米酒,将糯米蒸熟,拌上酒曲,待其发酵,在米饭上掘一小坑,即所谓“窝儿”。酒汁渗入“窝儿”中,即为“窝儿酒”。——美女脸颊上的笑靥,人称“酒窝”,或即源于此。至于说“窝儿白酒”,或指以此法制作的甜酒,也未可知。
“羊羔酒”之名屡次出现在《醒世姻缘传》中,《儒林外史》里的“羊酒”,应当也指此酒。——京剧《空城计》中诸葛亮在城头唱道:“我早预备下羊羔美酒,犒赏你的三军。”近代电影《逃亡》中有田汉作词的插曲《塞外村女》,唱道:“有钱人家里团团坐,羊羔美酒笑颜开。”一般人理解,羊羔是羊羔,美酒是美酒,殊不知“羊羔美酒”还是一种酒名。
羊羔酒相传晋代已有,流行于唐宋。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中有记,北宋东京的高级酒肆中,一角“羊羔酒”要卖到八十一文!大文豪苏轼也写过“试开云梦羔儿酒,快泻钱塘药玉船”的诗句。
清代皇帝也喜饮羊羔酒。雍正曾亲自写一字条给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内书:“在宁夏灵州出一羊羔酒,当年进过,有二十年宁夏不进了,朕甚爱饮,寻些来,不必多进,不足用时再发旨意,不要过百瓶,密谕。”此字条夹在年羹尧雍正元年(1723)四月十八日的奏折中。灵州即今宁夏灵武。——皇上向臣子索要饮食,传出去有碍听闻,故以“密谕”形式表达;其实雍正还另有用意:以此表示亲密笼络之意。
《醒世姻缘传》写狄员外初到京城、寓居童家时,便送上四瓶“绣江县自己做的羊羔酒”。估计童家女儿寄姐喝得有些上瘾。因为她后来嫁给狄希陈,要丈夫从家乡给她捎响皮肉、羊羔酒回来。狄希陈竟忘记了,寄姐发起飙来,嗔怪说:“你没钱也罢,你只替我买一件儿,或是穿的,或是戴的,难道这点银子儿也腾挪不出来?……住这们一向,跑了来到船上,你把那羊羔酒捎上两瓶,也只使了你一钱六分银;把那响皮肉秤上二斤,算着使了一钱,难道你这二钱多银子的家当也没了?可也是你一点敬我的心!”
狄希陈不服软,反驳说:“这天是多昝(引者注:多早晚,什么时候)?羊羔酒陈的过不的夏,新的又没做;这响皮肉也拿的这们远么?”寄姐道:“我的哥儿!你哄老娘!……羊羔酒可说放的过夏;响皮肉五荒六月里还好放几日撕挠不了,这八九月天气拿不的了?”(《醒世姻缘传》,87回)
参看上下语气,寄姐说“羊羔酒可说放的过夏”,应当为“羊羔酒可说放不过夏”。原来这酒中真的有羊肉。《本草纲目》记录此酒的酿制古方,乃是:
用米一石,如常浸浆,嫩肥羊肉七斤,麴十四两,杏仁一斤,同煮烂,连汁拌末,入木香一两同酿。勿犯水,十日熟,极甘滑。一法,羊肉五斤蒸烂,酒浸一宿,入消梨七个,同捣取汁,和麴、米酿酒饮之。
书中还说这是北宋皇家真方,常饮可“大补元气,健脾胃、益腰肾”。而放了羊肉的酒,当真过不得夏天。连矫情的童寄姐也不得不接受这个解释,而单在响皮肉上纠缠了。
清代小说提到酒价的地方并不多,这里明说两瓶羊羔酒值一钱六分银,一瓶合八分,以当时的银价计算,约合28元。——与今日动辄几百元、上千元的茅台、五粮液相比,只能算小儿科了。不知是今天酒价虚高,还是那时酒价过低?
《儒林外史》中提到的“封缸酒”,是以大米、黍米为原料,按黄酒的方法酿制,又称醅酒,以陈年封缸者为美。——其实何止封缸酒,大凡酒类,总以存放日久、酝酿充分者为佳(当然也有例外,如羊羔酒)。
《儒林外史》第31回,写韦四太爷到天长县杜府做客,接待他的是世侄杜少卿。少卿是慎卿的堂弟,父亲曾为赣州知府,已经故去。韦四太爷便是已故知府的好友。作为世家,杜府的饮馔十分讲究,“那肴馔都是自己家里整治的,极其精洁。内中有陈过三年的火腿,半斤一个的竹蟹,都剥出来脍了蟹羹”。
席上,杜少卿向韦四太爷劝酒,老人答道:“世兄,我有一句话,不好说。你这肴馔是精极的了,只是这酒,是市买来的,身分有限。府上有一坛酒,今年该有八九年了,想是收着还在?”
原来,当年少卿的父亲到赣州上任,临上船对韦四太爷说:“我家里埋下一坛酒,等我做了官回来,同你老痛饮。”而今父亲已经过世,少卿问遍家人,有个老丫环记得说:“是有的。是老爷上任那年,做了一坛酒,埋在那边第七进房子后一间小屋里,说是留着韦四太爷同吃的。这酒是二斗糯米做出来的二十斤酿,又对了二十斤烧酒,一点水也不搀。而今埋在地下足足有九年零七月了。这酒醉得死人的,弄出来少爷不要吃!”
杜少卿立即派人把那坛酒从地下取出,“打开坛头,舀出一杯来,那酒和曲糊一般,堆在杯子里,闻着喷鼻香”。韦四太爷说要买十斤酒搀上才能吃。到第二天,厨下煨了七斤重的老鸭,主客一同品尝这“九年半的陈酒”:
当下吃了早饭,韦四太爷就叫把这坛酒拿出来,兑上十斤新酒,就叫烧许多红炭,堆在桂花树边,把酒坛顿在炭上。过一顿饭时,渐渐热了。张俊民领着小厮,自己动手把六扇窗格尽行下了,把桌子抬到檐内。大家坐下。又备的一席新鲜菜。杜少卿叫小厮拿出一个金杯子来,又是四个玉杯,坛子里舀出酒来吃。韦四太爷捧着金杯,吃一杯,赞一杯,说道:“好酒!”吃了半日。……韦四太爷这几个直吃到三更,把一坛酒吃完了,方才散。
这要算《儒林外史》中吃得最畅快的一席酒了!——小农经济时代自有其妙处,无论吃的喝的,大多可自家DIY,真材实料,质量可靠,保证“绿色”。今日那些工厂化制作的酒水,尽管打着人工酿造的幌子,盖着“三十年陈酿”的印章,总不如自家酿造喝起来甘醇、踏实。
圆领·道袍·直裰·襕衫
说罢“食”,再来看看“衣”。虽说“民以食为天”,但在“衣食住行”的序列中,“衣”居“食”前,颇难理解。
或因大凡动物都需饮食,而穿衣则是人类的独有需求吧?衣帽除了御寒的功能,更有礼仪的功用。据说亚当、夏娃也是吃了善恶果而萌发羞耻心,才以树叶障体,发明了衣裳。
在衣饰描写上,明清小说家颇费心思。如曹雪芹写《红楼梦》,为了提防文字贾祸,人物服饰只好折中满汉、融会明清。那些公子小姐的装束,倒像是舞台上的戏装。——《儒林外史》和《歧路灯》的作者面临着类似的尴尬。书中借“明”写“清”,在人物服饰上多有含糊其辞之处。
《醒世姻缘传》还好,作者西周生多半是由明入清的人,写起明代服饰颇为顺手,还不时借衣饰做文章,引出人物故事来。——如书中写晁思孝晚年纳妾的情节,便与一件衣服有关。
妾名春莺,本是丫环,自幼被爹娘卖到晁家,爹爹是个裁缝。有一年替武城知县做一套“大红劈丝圆领”,那衣料十分讲究,是县官花了十七两银子托人从南京买来的,连同补子一同交沈裁缝裁剪,预备新年庆典时好穿。
沈裁缝贪小,试图从衣料上偷出几双鞋面来,于是这里偷截尺半、那里裁短三寸,全靠“狠命的喷了水,把熨斗着力的熨开”,才勉强缝上。县官穿上新圆领到各庙行香,结果底摆太短,里面的道袍露出一大截,袖子也露出半截手臂来,两摆竟裂开半尺。县官大怒,命人捉拿沈裁缝,幸亏夫人说情,免了裁缝这顿打,教他照价赔偿。
裁缝又耍小聪明,将这圆领索性裁去一尺半,重新缝好,又买了些吃食,送给一位身长三尺、两臂极短的乡绅。这乡绅是个官迷,见了这件官服,十分喜欢,赏了他二十两纹银。不想沈裁缝去买衣料,途中银子被人偷去!后来又挖空心思凑了十两银子,仍不够衣料钱。狠狠心,把十一岁的女儿喜姐卖到晁夫人家,也只卖得五两银子。还是晁夫人听了裁缝老婆的哭诉,添了二两银子,才帮他们渡过了难关。——喜姐由此改名春莺,这才有了后来收房为妾的结局。
圆领(又作“员领”)是一种长衫,衣领不是通常的Y字形,是围绕颈部镶为圆边,因而得名。早在隋唐时,即已成为官式常服。历经五代、赵宋,至朱明依旧流行。在《醒世姻缘传》中,官员、举人、监生、教官、驿丞、僧官等,都可以穿着。书中第42回,县官劝一富户纳监(花钱捐纳监生),便说:“你纳了监,就可以戴儒巾、着圆领,见了府县院道,都是作揖,唤大宗师……”明代作为秀才常服的“青衿”,也是圆领。
圆领的衣料质地也有高下之分,一件上乘圆领衣料竟需十四两银子(连补子共十六两),三个女孩儿的卖身钱,还够不上一件高档圆领衣料的价值!
除了圆领,宋元明的男子袍服,又有道袍、直裰、襕衫等名目。所谓道袍,本是道家的法服,其形制是斜领交裾,宽袖,衣长过膝,四周镶以黑布宽边;一般士人也穿。
道袍在《醒世姻缘传》中出现得最多,颜色质地各异,书中提到的,就有褐子道袍、荔枝红大树梅杨缎道袍、青彭缎夹道袍、佛头青秋罗夹道袍、姑绒道袍、紫花梭布道袍、油绿机上纱道袍、粗葛布道袍……有绸有布,有夹有单,价值也相差甚远。
《醒世姻缘传》中有位告老还乡的杨尚书,自奉甚薄,“冬里一领粗褐子道袍,夏里一领粗葛布道袍,春秋一领浆洗过的白布道袍,这是他三件华服了”。他家并不贫寒,除了有房有地,还开着酒店,单是大小管家就有一二十位。可管家们说:“(我们)连领长布衫也不敢穿……倒不因穷做不起,就是做十领绸道袍也做起了。一则老爷自己穿的是一件旧白布道袍,我们还敢穿甚么?二则老爷也不许我们穿道袍,恐怕我们管家穿了道袍,不论好歹就要与人作揖,所以禁止的。”——穿道袍要有穿道袍的身份、礼数,因而不能随便穿着。可见道袍属于“上等人”的服饰,穿着是有规矩的。
吴敬梓、李绿园的生活年代,离明代渐远,写起前朝衣饰,已不能得心应手。《儒林外史》写得最多的是“直裰”。如第1回王冕在湖边放牛,见三个人到柳树下铺毡饮酒闲话,三人“头戴方巾,一个穿宝蓝夹纱直裰,两人穿元色直裰”。
再看老塾师周进的出场打扮:“头戴一顶旧毡帽,身穿元色绸旧直裰,那右边袖子同后边坐处都破了,脚下一双旧大红绸鞋,黑瘦面皮,花白胡子。”(《儒林外史》,2回)而老童生范进刚出场时,是穿着“麻布直裰”,在广东十二月上旬的天气里,冻得“乞乞缩缩”。(《儒林外史》,3回)
算卦先生陈和甫,则“头戴瓦楞帽,身穿茧绸直裰,腰系丝绦”。(《儒林外史》,7回)阔少胡三公子是“头戴方巾,身穿酱色缎直裰”。(《儒林外史》,18回)吏役潘三的打扮,也是“头戴吏巾,身穿元缎直裰,脚下虾蟆头厚底皂靴”。(《儒林外史》,19回)大盐商万雪斋的打扮也是方巾、直裰,只是衣料是“澄乡茧绸”的。
直裰至迟在宋代已经出现。一般以素布制作,对襟大袖,衣服边缘镶以黑边。最初也是和尚道士穿的,后来士人也穿。还有人说,直裰即道袍,本是一回事。又有人分说:直裰为长衣,背后的中缝直通下面,因此叫“直裰”,又叫“直掇”、“直身”。——明人王世贞在《觚不觚录》中说:“无线道者,则谓之道袍,又曰直掇。”“线道”是指缝在腰间的横带;有“线道”者,上下分开,也就不合“直掇”之义了。
《歧路灯》中只有两三处说到道袍、圆领,直裰则始终未提,倒是有几处提到“襕衫”、“大衫”。襕衫是指长衫下摆处接一横向布幅,以示上衣下裳之别。后来也有以镶边代替的,应与道袍无异。明代秀才、举人多穿襕衫。
《儒林外史》第27回,才子季苇萧出场时,“头戴方巾,身穿玉色绸直裰”,那正是典型的秀才打扮。——由宋代至明初,秀才的长衫本为白色,故有“白衣秀士”之称。至明洪武年间,长衫(襕衫)改为玉色,由领至衿,缘以青边,即为“青衿”;而“青衿”也因此成为秀才的别称。青衿为宽袖,下摆有镶边,这又是襕衫的特征。
三部小说中提及士人服饰,《醒世姻缘传》说得最多的是道袍、圆领,不提直裰;《儒林外史》则多称直裰;《歧路灯》中襕衫出现得最多。——有人说,道袍、直裰、襕衫,有可能是同一种服饰,只是随着时代推移小有区别罢了。
穿衣戴帽规矩多
明清社会的等级制度,在穿衣戴帽上多有反映。杨尚书的管家不敢穿道袍,便是一例。不过时至晚明,礼仪规矩遭到破坏,《醒世姻缘传》的作者对此深恶痛绝,常常脱离故事主线,站出来大发感慨。
如在第26回,作者即对年轻人的奇装异服大加抨击:
那些后生们戴出那跷蹊古怪的巾帽,不知是甚么式样,甚么名色。十八九岁一个孩子,戴了一顶翠蓝绉纱嵌金线的云长巾,穿了一领鹅黄纱道袍,大红段猪嘴鞋,有时穿一领高丽纸面红杭绸里子的道袍,那道袍的身倒只打到膝盖上,那两只大袖倒拖在脚面;口里说得都不知是那里的俚言市语……
这里所说的云长巾,应即凌云巾,又叫忠静巾,状如圆筒,用细绢制作,嵌以彩线,本不新鲜,但以翠蓝色绉纱为之,就显得十分抢眼,再配以黄袍、红鞋,更觉古怪;而身短袖长的道袍,更是不合体制。——这些年轻人,便是中国17世纪的“嬉皮士”吧?只是高丽纸袍面、红杭绸里子的道袍,就不怕淋雨么?
让西周生愤慨的还有庶民百姓“若有几个村钱”,便“穿了厂衣,戴了五六十两的帽套,把尚书侍郎的府第都买了住起。宠得那四条街上的娼妇都戴了金线梁冠,骑了大马,街中心撞了人竟走”。
“厂衣”即官服。“帽套”为冬日加于帽外的毛皮饰物。明人刘若愚《酌中志》有“内臣佩服纪略”云:“至于外廷,如今所戴帽套,谓之曰云字披肩。”帽套一般用贵重貂皮制成,价值甚昂,五六十两一顶,相当于两万元,那是十几亩地的价格!何况这本是勋贵高官的服饰,若寻常百姓佩戴,便属僭越。而“金线梁冠”是用金丝编织的鬏髻,又有五梁、七梁之分,也是贵妇的发饰。如今娼妓居然公然佩戴、招摇过市,骑马撞了人,竟不顾而去,作者自然不能容忍!
《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一身反骨,对当时的种种世相及科举制度持激烈的批判态度;但却难以跳出尊卑观念的框框,对人群中的服饰“僭越”现象,既有冷静客观的描述,又不乏挞伐之词。
书中第22回,写牛浦郎跟随清客牛玉圃前往仪征,在大观楼酒馆中遇到一位方巾客,叫王义安。三人同桌而食,忽然从楼下走上两个戴方巾的秀才来:
前面一个穿一件茧绸直裰,胸前油了一块;后面一个穿一件元色直裰,两个袖子破的晃晃荡荡的,走了上来。两个秀才一眼看见王义安,那穿茧绸的道:“这不是我们这里丰家巷婊子家堂柜的乌龟(引者注:乌龟,旧时对妓院老板及妓院男性仆役的蔑称)王义安?”那穿元色的道:“怎么不是他!他怎么敢戴了方巾,在这里胡闹!”不由分说,走上去一把扯掉了他的方巾,劈脸就是一个大嘴巴,打的乌龟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两个秀才越发威风。……
这里两个秀才,把乌龟打了个臭死。店里人做好做歹,叫他认不是。两个秀才总不肯住,要送他到官。落后打的乌龟急了,在腰间摸出三两七钱碎银子来,送与两位相公做好看钱,才罢了,放他下去。
方巾又叫角巾,属于软帽一类,下圆上方,平顶,据说有“平定四方”之意。方巾配青衿,是明代秀才的标准服饰。不过社会上各色人等,也有随意穿戴的,时当明末(书中应影射清代雍乾时期)礼制崩坏之时,大家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民不举官不究。
只是王义安乃是“乌龟”,属下九流,居然也戴起方巾来,岂可容忍?因而一旦有人较起真来,理亏者只好磕头求饶、破财免灾了!
别看两个真秀才衣衫褴褛,可他们属于高人一等的士绅阶层,遇上这有违“纲常”的事,自然是义愤填膺,说话行事理直气壮。——作者吴敬梓抱什么态度呢?从这段貌似冷静的客观描写中,不难看到他挂在嘴角的一丝嘲讽:两个秀才分明是在小题大做、借机讹钱!
至明末,方巾的样式也有所变化,愈发高耸,人们形容“顶着个书柜”。《儒林外史》24回,戏班老板鲍文卿在茶馆中便遇见一位戴“高帽”的同行:
(鲍文卿)才走进茶馆,只见一个人坐在那里,头戴高帽,身穿宝蓝缎直裰,脚下粉底皂靴,独自坐在那里吃茶。鲍文卿近前一看,原是他同班唱老生的钱麻子。……鲍文卿道:“我方才远远看见你,只疑惑是那一位翰林、科、道老爷错走到我这里来吃茶,原来就是你这老屁精!”当下坐了吃茶。钱麻子道:“文卿,你在京里走了一回,见过几个做官的,回家就拿翰林、科、道来吓我了!”鲍文卿道:“兄弟,不是这样说。像这衣服、靴子,不是我们行事的人可以穿得的。你穿这样衣裳,叫那读书的人穿甚么?”钱麻子道:“而今事,那是二十年前的讲究了!南京这些乡绅人家寿诞或是喜事,我们只拿一副蜡烛去,他就要留我们坐着一桌吃饭。凭他甚么大官,他也只坐在下面。若遇同席有几个学里酸子,我眼角里还不曾看见他哩!”鲍文卿道:“兄弟你说这样不安本分的话,岂但来生还做戏子,连变驴变马都是该的!”钱麻子笑着打了他一下。
鲍文卿是吴敬梓极力褒奖的正面人物,其最突出的表现,便是严守上下尊卑的界限,不肯逾越半步。吴敬梓褒奖他,也正因他的“自甘微贱”吧?不过吴敬梓并不认为唱戏的低人一等,他以生动的笔致,叙写了“戏子”鲍文卿与高官向鼎的生死交情。
鲍文卿死时,家人遇到了棘手问题:铭旌如何题写?——“铭旌”又称“灵幡”,古人在丧礼上将死者的官阶、名号书于铭旌,用竿挑起,以示对死者的纪念和表彰。人们还记得,《红楼梦》中贾蓉之妻秦可卿病故,为了铭旌写得好看,贾家临时花了一千两银子,为贾蓉捐了个“五品龙禁尉”的官衔,于是铭旌上才有了“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宜人之灵柩”的写法。——然而生为地位微贱的“戏子”,鲍文卿的铭旌又该如何题写?
正在发愁之际,忽传“福建汀漳道向太老爷”前来吊孝。这位道台老爷便是向鼎,当年鲍文卿对他有恩,他一直铭记不忘,视这位“下九流”的戏班老板为老友。一番哭祭之后,向道台亲自挥笔题写铭旌:“皇明义民鲍文卿(享年五十有九)之柩。赐进士出身中宪大夫福建汀漳道老友向鼎顿首拜题。”——在吴敬梓眼里,鲍文卿之所以值得尊敬,正因为他恪守尊卑界限,不肯稍有逾越!
一个人所以高尚,是因他甘于卑贱。吴敬梓给出的这道悖论难题,不知谁人能解?
一套顾绣衣料的故事
与男人服饰相比,女人服饰的形制规定要宽泛得多。《醒世姻缘传》第36回,小春莺为晁家生了继承人,晁夫人格外高兴。正值春暖换季,晁夫人为她添了不少衣服首饰,“与春莺做了一套石青绉纱衫、一套枝红拱纱衫、一套水红湖罗衫、一套玄色冰纱衫,穿了一条珠箍,打了一双金珠珠排、一副小金七凤、许多小金折枝花、四个金戒指、一付四两重的银镯”——这里的绉纱、拱纱、湖罗、冰纱,都是衣料名称。
同书第68回,写狄希陈之妻薛素姐随侯、张两道婆到泰山烧香,“穿了一件白丝绸小褂,一件水红绫小夹袄,一件天蓝绫机小绸衫,白秋罗素裙,白洒线秋罗膝裤,大红连面的缎子譆鞋,脊梁背着蓝丝绸汗巾包的香,头上顶着甲马”,一路骑着驴,还要丈夫狄希陈给他牵着牲口,引得“一街两岸的老婆汉子,又贪着看素姐风流,又看着狄希陈的丢丑”。
素姐这身打扮,不但衣料好,而且颜色搭配也讲究,白衣白裙,水红色的夹袄,大红的缎子鞋面,绸衫及背的汗巾包都是蓝调子的。上面绣的花又格外精致。“洒线”即指衣料上的刺绣。
妇人衣装,一看衣料,二看式样。素姐这套衣服为什么鲜明好看?原来衣料用的是南京的“顾绣”!——书中第66回介绍顾绣说:“且只说南京有一个姓顾的人家,挑绣的那洒线颜色极是鲜明,针黹甚是细密,比别人家卖的东西着实起眼。”
先是狄希陈的同窗张茂实,托人到南京买了一套顾绣衣料,请高明的裁缝裁制,做成“鲜明出色的裙衫”,让张茂实的妻子智姐穿着。薛素姐见了,格外羡慕。智姐故意骗素姐说,你丈夫狄希陈也托我家掌柜花八两银子从南京带了一套顾绣衣料回来,难道没给你做吗?
原来,狄希陈素喜恶作剧,此前曾编造谎言,说自己与智姐有染,惹得张茂实将智姐痛打了一顿。智姐怀恨在心知道狄希陈怕老婆,因而有意如此说,欲报前仇。
素姐果然中计,回家后对狄希陈百般摧折,逼问那套顾绣料子藏在何处、给了何人。狄希陈被逼无奈,只好四处寻觅,先寻得两套“仇家洒线”回去搪塞,被素姐摔在脸上,让他再去找。
狄希陈打听得张茂实买了两套顾绣衣料,于是到张家店中好说歹说,匀得一套。张茂实与伙计李旺做局,骗他说这一衫一裙的原价是二十一两五钱银。狄希陈如获至宝,火急回家粜了米粮,“高高的兑了二十二两纹银”,送到张茂实店里,将顾绣衣料捧回家中。
过后张茂实又故意当着狄希陈的面跟李旺叨念,说衣料按原价给了狄希陈,没赚到钱。狄希陈又忙将“大斗两石细米”驮到张茂实家,张茂实虚情假意称了三两六钱银子给狄希陈,他还推托不受。——小说评论道:“张茂实合李旺做了一路,将五六两的一套裙衫,多得了三四倍的利息,你不感激他(指狄希陈),倒骂了许多‘呆X养的’。”
素姐得到这套顾绣衣料,心满意足。不过她的结论是:“人是苦虫!要不给他两下子,他肯善便拿出来么?我猜你这衣裳情管是放在张茂实家,我若要的不大上紧,你一定就与了别人。论起这情来,也甚恼人,我还看菩萨分上罢了。你看个好日子,叫裁缝与我做了,我穿着好赶四月八上奶奶庙去。”——这才有了后来的一路张扬。
顾绣起源于明代嘉靖年间,相传有进士顾名世在上海修建别墅露香园,其儿媳缪氏,精于刺绣,尤其擅长模仿名人画作,用彩线绣出山水人物。所用丝线细于毛发,针脚细密,配色讲究,技法多变,颇能得原画神韵,因而受到江南士绅商贾的一致推崇,又因其姓氏及所居,称“顾绣”或“露香园绣”。
至清代,顾氏后人开设刺绣作坊,收徒传艺;商人也开办绣庄,专门收购顾氏绣品,高价出售。《醒世姻缘传》撰写之际,正值顾绣在江南声誉鹊起、官商之家竞相购买之时。这一信息被一位北方作者摄入小说、编为故事,说明顾绣的影响已辐射全国。
《醒世》中另一位讲究穿戴的妇人,是晁源之妾珍哥。珍哥原是女戏子,其服饰品味,不离舞台戏装。第1回,晁源要去打猎,珍哥也要跟着凑热闹。晁源让她把一件石青色洒线披风找出来,用一匹银红素绫做里子,找裁缝缝好,让珍哥打猎时穿。
珍哥不干,偏要“戎妆”出马,并向戏班子讨要“金勒子、雉鸡翎,蟒挂肩子”。晁源一团高兴,索性要她全做新的,“与珍哥新做了一件大红飞鱼窄袖衫,一件石青坐蟒挂肩;三十六两银子买了一把貂皮,做了一个昭君卧兔;七钱银做了一双羊皮里天青劈丝可脚的譆鞋;定制了一根金黄绒辫鞓带;带了一把不长不短的譇银顺刀;选了一匹青色骟马,使人预先调习”。
待打猎那日,珍哥戎妆骑马,众多丫环使女也都骑了马前呼后拥,“分明是草茆儿戏,到像细柳规模”,众人见了,齐声喝彩!——这场玩闹,不知又花了多少造孽钱!
至于京城贵妇,穿戴反而并不复杂。《醒世姻缘传》第78回,写两位国公太太的装束,“二位太太俱穿着天蓝实地纱通袖宫袍,雪白的雕花玉带”;“徐太太当中戴一尊赤金拔丝观音,右边偏戴一朵指顶大西洋珠翠叶嵌的宝花。吴太太当中戴一枝赤金拔丝丹凤口衔四颗明珠宝结,右戴一枝映红宝石妆的绛桃。”——贵妇人的衣饰简洁而华贵,又非财主商贾的女眷可比了。
- 明代两为36.9克,一斤为590克。清代一两为37.3克,一斤为596.8克。
- 明代一石为70800克,相当于141.6市斤;清代一石为71616克,相当于143.2市斤。
- 钱泳(1759—1844),江苏金匮(今无锡)人,一生长期做幕客。另著有《说文识小录》《守望新书》《履园金石目》《梅溪诗钞》《兰林集》等。
- 有研究者考证,《醒世姻缘传》描写的大饥荒情景,主要依据应为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及崇祯十三年(1640)的灾荒事实。
- 明初白银一两可兑换铜钱千文,这属于官方规定。而银、铜的实际兑换率波动很大,一般而言,呈铜贵银贱的趋势。康熙年间一两银仅能兑换八百文铜钱。
- 只是这里的数据,是以眼下2元一斤的米价为基准推算的。若按米价1.5元测算(那是《食货〈金瓶梅〉》所用基准数),则《醒世姻缘传》中一两白银购买力应为244元,而《儒林外史》及《歧路灯》中一两白银仅值128—135元。
- 当十钱是指一种形制较大的铜钱,上铸“当十”字样,一枚当十钱可当十枚铜钱用。朝廷规定援例纳贡(用钱捐功名)者要用当十钱交纳,借此回收当十钱。这样的钱,又称折子钱。
- 清袁枚《随园食单》有专门谈“酒”的章节,录以备考:大概酒似耆老宿儒,越陈越贵,以初开坛者为佳,谚所谓“酒头茶脚”是也。炖法不及则凉,太过则老,近火则味变,须隔水炖,而谨塞其出气处才佳。……四川郫筒酒:郫筒酒,清冽彻底,饮之如梨汁蔗浆,不知其为酒也。但从四川万里而来,鲜有不味变者。余七饮郫筒,唯杨笠湖刺史木簰上所带为佳。……山西汾酒:既吃烧酒,以狠为佳。汾酒乃烧酒之至狠者。余谓烧酒者,人中之光棍,县中之酷吏也。打擂台,非光棍不可;除强盗,非酷吏不可;驱风寒、消积滞,非烧酒不可。汾酒之下,山东膏粱烧次之,能藏至十年,则酒色变绿,上口转甜,亦犹光棍做久,便无火气,殊可交也。尝见童二树家泡烧酒十斤,用枸杞四两、苍术二两、巴戟天一两、布扎一月,开瓮甚香。如吃猪头、羊尾、“跳神肉”之类,非烧酒不可。亦各有所宜也。此外如苏州之女贞、福贞、元燥,宣州之豆酒,通州之枣儿红,俱不入流品;至不堪者,扬州之木瓜也,上口便俗。
- 又北宋朱翼中《北山酒经》卷下有“白羊酒”制法:“腊月,取绝肥嫩羯羊肉三十斤。连骨,使水六斗已来入锅煮肉,令息软,漉出骨,将肉丝擘碎,留着肉汁。炊蒸酒饭时,酌撒脂肉于饭上,蒸令软,依常拌搅,使尽肉汁六斗。泼凡了再蒸,良久卸案上,摊令温冷得所,拣好脚醅依前法酘拌,更使肉汁二升以来,收拾案上及元压面水,依寻常大酒法日数,但曲尽于酴米中用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