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五斗米折腰
“不为五斗米折腰”原指不为了微薄的俸禄而弯腰行礼。典出于唐·房玄龄等《晋书·陶潜传》:“潜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后比喻为人清高,有骨气,不为利禄所动。
溯源
“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发生在东晋著名诗人、文学家陶渊明身上。
405年秋,陶渊明为了养家糊口,来到离家乡不远的彭泽当县令。这年冬天,浔阳郡派遣督邮刘云到彭泽县来督察。督邮刘云是一个贪婪而又傲慢的人,他一到彭泽的馆驿,就差县吏去叫县令来见他。陶渊明素来蔑视功名富贵,不肯趋炎附势,对这种假借上司名义发号施令的人很瞧不起,但鉴于上司的面子,也不得不去见一见,于是他马上动身。不料县吏拦住陶渊明说:“大人,参见督邮要穿官服,并且束上大带,不然有失体统,督邮要乘机大做文章,会对大人不利的!”这时,陶渊明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他长叹一声,说道:“我不能为五斗米向乡里小人折腰!”说罢,索性取出官印,把它封好,并且马上写了一封辞职信,随即离开只当了八十多天县令的彭泽。从此隐居南山,终身不仕。
后人很欣赏陶渊明这种不向小人低头的品质,于是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名言便流传开来,并被广泛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