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跳跃式阅读和小说精简本

毛姆的书单 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跳跃式阅读和小说精简本

首先我要告诉读者,这本书中的文章是在怎样的契机下写成的。在美国时,有一天,《红书》的编辑找到我,让我列出心目中十部全世界最伟大的小说。我照他说的列出了书单,之后也没有多想此事。当然,彼时我的态度有些随意。其实我完全可以另选出十部小说,而且,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它们完全不逊色于我之前的选择,甚至我还能给出同样充分的理由来证明它们的伟大。如果我们请来一百个饱览群书、学识渊博的人来列这份书单,恐怕其中至少会出现两三百部小说的名字。不过我相信,我选择的这些书会出现在大部分人的书单上。

对于这样的问题,出现观点不一的情况是很正常的。一部小说,可以由于各种原因吸引人,即便是再挑剔的读者,也会对其优点大加赞赏。可能他读这本书时正处于人生的某一阶段或是某一特定的环境,导致他非常容易受到触动;又可能是由于他的爱好或个人遐想,导致这本书的主题或是情节设定对他产生了非常重要的意义。我能够想象,一位狂热的音乐爱好者或许会将亨利·汉德尔·理查森的《莫里斯·格斯特》列入十佳书单;一个五镇居民则会对阿诺德·本涅特笔下的当地风土人情赞不绝口,他的书单里必少不了《老妇谭》。这两部小说都非常优秀,但是我不认为它们能够入选世界十佳。读者的国籍会让他对某些作品尤为偏爱,以至于对它们做出过高的评价。

18世纪,英国文学在法国很受欢迎,但此后直至今日,法国人对本国以外的所有文学作品都毫无兴趣。我完全不认为一个法国人会像我这样将《白鲸》列入自己的十佳书单,如果他真的涉猎广泛,或许会想到《傲慢与偏见》;不过拉法耶特夫人的《克莱芙王妃》一定是他的必选项。他完全有理由做出这样的选择,因为《克莱芙王妃》一书的确有突出的优点,它是一部伤感的心理小说,而且或许是第一部心理小说。这部小说的情节非常感人,人物刻画到位,语言优雅脱俗,架构简单清晰。它所反映的社会状态对每一个法国男学生来说都再熟悉不过了,而读过高乃依以及拉辛作品的他们对于其中的道德氛围也很清楚。这部小说结合法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显现出了无限魅力,它对法国文学的黄金时代做出了巨大贡献。不过,英国读者则会认为主人公们高高在上的姿态似乎太过于刻板,他们的对话有些装腔作势,而他们的行为简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并不认为这种观点完全正确,然而,只要有人持有这种观点,那么他就绝不会把这部颇受赞誉的小说列入世界十佳。

我在为《红书》列出推荐书单时,写了一条简短的注释:“那些聪明的读者如果能学会跳跃式阅读,他们就能从阅读中获得最大的快乐。”聪明人绝不会把阅读小说当成一种任务,他完全是为了消遣。他对小说中的人物感兴趣,他关心他们在特定的环境里会有怎样的举动,以及他们会有怎样的遭遇。他和他们悲喜与共,将自己置于他们的境地,在一定程度上,他让自己活在了故事之中。故事中人物的言语和行为所体现出的人生观,以及他们对于人类的思考这种伟大命题的态度,都会在读者心中激起波澜——或是惊讶,或是愉悦,或是愤慨。不过,读者还是本能地知道自己的兴趣所在,他凭借自己的本能寻找自己感兴趣的章节,就像猎狗寻觅狐狸的气味一样。某些时候,由于作者的失误,读者会迷失方向,感到无所适从,直到再次发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才会释然,而跳跃式阅读便是这样形成的。

每个人都会跳读,但若想在跳读的同时又不降低阅读质量,并不容易。在我看来,即便跳读不算是一种天赋,也是需要积累大量阅读经验的。约翰逊博士就非常擅长大篇幅地跳读,包斯威尔曾告诉我们:他具有一种得天独厚的才能,可以毫不费力地通读一本书,并获取其中精髓。包斯威尔所指的当然是那些信息类或是教化类的书籍。如果一部小说也让人感到读起来很费力,那就没有必要读了。遗憾的是,几乎没有哪部小说可以让读者兴致不减地从头读到尾,接下来我会讲讲这其中的原因。跳跃式阅读或许是一种不好的阅读习惯,但读者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读者一旦学会了跳读,就很难停下来,并有可能错过很多有价值的内容。

正是由于存在很多这样的读者,在我为《红书》开列书单后不久,就有一位美国出版商提出要以精简本的形式出版我提到的那十部小说,并邀请我为每部小说撰写序言。他的想法是略去所有细节性描写,只保留作者想要叙述的故事以及所要表达的思想、人物性格。这样,读者将更容易接受这些优秀的小说——如果不将书中大量的枝枝蔓蔓去除,读者就不会阅读这些小说。精简后的书中都是有价值的内容,读者便可以尽情享受阅读带来的巨大快乐了。

起初,我不以为然,但是转念一想,尽管我们当中有些人已经掌握了跳读这项本领,并且获益匪浅,可大多数人却无法做到这一点,如果有一个经验丰富且有辨识能力的人帮他们将书中的内容加以提炼,也是大有裨益的。当然,我也很乐意为这些小说撰写序言,于是我就开始了这项工作。一些文学专业的学生、教授和评论家不免会对这样的删减之举大为震惊,他们认为文学作品必须阅读原稿。而我认为,能否删减关键取决于作品本身。比如说,像《傲慢与偏见》这样扣人心弦的小说,在我看来就容不得半点删减;还有像《包法利夫人》这样结构紧凑的小说亦是如此。见解独到的评论家乔治·桑兹伯利曾写道:“很少有小说能够经得起缩减,就连狄更斯的作品也不例外。”删减文学作品这件事本身无可厚非,许多剧作在排演过程中都经过或多或少的删减。多年前的一天,我和萧伯纳共进午餐时,他告诉我,他的剧作在德国的反响要好过在英国,他将此归因于英国民众的愚蠢和德国民众的睿智。然而,他错了。在英国,他坚持保留剧本中的每一句台词。而我在德国所见的他的剧作,导演将所有与主题无关的台词全部删除了,因此,观众才能完全沉浸于戏剧所带来的享受中。不过,我想最好还是不要告诉他实情。讲到这里,我不免要问,小说为什么就不能做类似的删减呢?

柯勒律治曾这样评价《堂·吉诃德》,他说这本书只要从头至尾读上一遍就足够了,若要再读,随意浏览几页便可。他大概是认为该书的很多篇幅乏味冗长,甚至荒谬,只要你意识到这一点,也就不必花时间再读一遍了。这是一部非常伟大而有意义的作品,一个自诩为文学研究者的人自然要通读该书(我曾从头至尾将这本书的英文译本读过两遍,西班牙文原版我读过三遍),但是我不能不考虑一下那些普通读者,那些为了娱乐而读书的人。即便他们不读那些索然无味的部分,对他们来说也丝毫没有损失。他们会更沉浸于豪迈骑士以及他忠实仆人的那些精彩的冒险和生动的对话中。事实上,就有一位西班牙出版商将该书中所有精彩的故事集结成了一本书,而这本书读起来也很有意思。还有一部小说,虽然谈不上伟大,但也非常重要,是塞缪尔·理查逊的《克莱丽莎》。该书篇幅极长,只有那些最有毅力的读者才能读完。如果不是恰好看见了这本书的精简本,我恐怕是不会去碰这部作品的。而我所读的这个精简本确实不错,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并未感到有任何缺失。

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认同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小说。普鲁斯特的狂热崇拜者们对他作品里的每一个字都读得津津有味,当然,我也是其中一员。我曾经大言不惭地说过,我宁愿读普鲁斯特的作品直到心生厌倦,也不会为了取乐去读其他作家的书。但是,在将他的书读了三遍之后,我不得不承认,他的作品中也并不是所有内容都那么有价值。我认为,因受到时代思潮的影响,普鲁斯特的作品表现得冗长而散漫,这种写作手法如今已遭到一定程度的摒弃,而依然采用该手法写作的作品略显陈腐,未来的读者将不会再对此类作品感兴趣。我觉得,未来的读者或许会将普鲁斯特当作一位了不起的幽默作家来看待,而他所塑造的人物独具特点、丰富多样、栩栩如生,这足以令他的文坛地位等同于巴尔扎克、狄更斯以及托尔斯泰。或许有一天,他的这部鸿篇巨制也会出现精简本,那些没有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篇幅将被删除,只有那些真正有价值的内容才能得以保留,它们是这部小说的精髓,是真正吸引读者的地方。那时,《追忆似水年华》仍然是一部伟大的长篇小说,但是它的精简本可能会更被认可。

安德烈·莫洛亚写过一本很不错的传记作品——《追忆马塞尔·普鲁斯特》,从其复杂的描述中我了解到,作者原本打算将他的这部小说分为三部出版,每部约四百页。然而在后两部即将印刷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因此该书被推迟出版。普鲁斯特当时的身体状况很差,无法参战,于是他花了大量时间为小说的第三部分增加篇幅。据莫洛亚叙述:“增加的内容多半是心理描写以及哲学论述,是智者(我认为指的就是作者本人)对作品中人物行为的评价。”莫洛亚还写道:“我们可以将这些内容编成一系列具有蒙田风格的散文,例如‘音乐的作用’‘文艺的创新’‘形式美’‘稀有性格类型’和‘论医学鉴定’等。”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但这些内容是否能够增加这部小说的价值,我认为还有待商榷,这取决于你对“小说”这种文学体裁的基本功能持何种态度。

对于这一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写过一篇很有趣的散文《当代小说》,他在文中提到:“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发展引发了一系列不可调和的问题,而小说是唯一能够让我们对其中的大多数问题进行讨论的媒介。”在将来,小说会成为“整个社会的协调者,相互理解的渠道,自我反省的工具,道德的体现,生活方式的交流,风俗的汇集地,以及对法律制度、社会教条观念的批判……我们会通过小说来研究政治问题、宗教问题和社会问题”。威尔斯不认为小说只是一种消遣的方式,他曾经明确表示自己无法将小说当作一种艺术形式。奇怪的是,他也非常抵触别人将他的小说称为宣传物。他说:“在我看来,宣传物这个词仅适用于某些党派、教会或是某种学说。”时至今日,这个词的意思已经变得非常宽泛,它表示以某种方式让别人接受你的观点,其中包括口头的言语、书面的文字、广告以及各种千篇一律的媒介,你要想方设法地让别人认为你对事物的真假、好坏、公正与否等方面的判断是正确的,所有人都应当接受并以身作则。而威尔斯的几部代表作都旨在传播某种学说和原则,当然属于一种宣传物。

根本问题在于,小说算不算是一种艺术形式?其宗旨是教导读者还是愉悦读者?如果其宗旨是教育,那它就不算是一种艺术形式。因为艺术的宗旨是使人愉悦。这一点是诗人、画家以及哲学家一致认同的。然而,由于基督教总是教导人们要对带来愉悦的事物保持警觉,将其视为诱捕灵魂的陷阱。不过,我更倾向于将愉悦视为一种美好,但某些一时之乐会酿成恶果,所以避开它们才是明智之举。人们通常会将愉悦视为感官上的满足,这很自然,因为感官上的愉悦比精神层面的愉悦表现得更为强烈。但这无疑是一种谬误,因为感官上的愉悦和精神上的愉悦是同时存在的,虽然精神上的愉悦不如感官上的愉悦表现得那么强烈,但前者更为持久。对于“艺术”一词,牛津词典给出了这样的定义:“与个人审美相关的技能,如诗歌、音乐、舞蹈、戏剧、演讲、文学创作等等。”这个解释很不错,只是应该再做如下补充:“尤其是通过现代工艺,完美地借助对象本身,展现自身的技能。”我认为这是每一位小说写作者的目标所在,不过我们都知道,没有哪位小说家能够真正达到这一目标。我想我们可以将小说称为一种艺术形式,或许它算不上是一种特别高雅的艺术,但终究属于艺术范畴。从本质上说,它是一种并不完美的艺术形式。关于这个概念,我在各地的演讲中都曾提及,如果现在再要我说,也是乏善可陈,我还是简单地借用演讲中的一些内容吧。

我并不赞成有人将小说当成说教场,我认为这样会误导读者,使他们认为这样就能轻易地获取知识。知识的获取是一个非常艰辛的过程。打个比方,我们会将苦涩的药粉裹在甜美的果酱中一口吞下;同样,如果能将有益的信息加入小说中供读者阅读,那固然好。但事实上,在过于甜美的环境中,药粉还是否有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小说家所传递的知识,不免带有个人的主观意识,所以并不可靠。如果只能了解被歪曲的事实,那还不如不去了解它。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小说家除了会写小说,还要在其他方面有所建树。他只要能够写出优秀的小说就足够了。他需要对各类事物都有所了解,但没有必要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那样甚至会阻碍他的小说事业。要知道羊肉的味道,只需品尝一口羊肉,并不需要吞下整只羊。浅尝其味后,小说家便可以通过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向读者描述一顿美味可口的爱尔兰炖羊肉。然而,如果他又进一步地发表了自己对牧羊业、羊毛工业的看法,甚至谈及他对整个澳大利亚的政治观点,这样的作品我们还是不读为妙。

小说家总摆脱不了自身的偏见。他所选择的题材、他所创造的人物,以及他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无一不受到他的偏见的影响。他笔下的一切都是他个性的流露,是他的内在天性、感受以及经历的表现。无论他如何竭力保持客观,他终究受制于自身的偏见。无论他如何竭力秉持公正,他都会有所偏向,这就好比是灌了铅的骰子一样。在小说开篇,他就会诱导你注意某个人物,并对该人物产生兴趣及共鸣。亨利·詹姆斯曾不止一次强调,小说家必须具有戏剧性。这一说法或许表达得不太确切,但实实在在地表明小说家必须用自己的素材吸引读者。在必要时,小说家会牺牲真实性和可靠性来达到这一效果。当然,我们也都了解,小说的创作完全有别于科普类和信息类作品。小说家的宗旨并不是对读者进行说教,而是要让读者感到愉悦。

英国地名,旧时为伯斯利、汉桥、克尼普、朗肖、特恩希尔的合称,如今的五镇已经成为斯托克城。

指20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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