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初岁月(1—6岁)
The First Years
目前虽然幸福,但防备欠周。
——弥尔顿
贝尔法斯特与伦敦的相对位置
1898年冬,贝尔法斯特,我降生了。父亲是位检察官,母亲是牧师的女儿。父母只有俩孩子,都是儿子,哥哥长我三岁。两个很不相同的血统,缔造了我们。父亲是他那个家族里获得职业身份的第一代人。他的祖父,是个威尔士农民。他的父亲,白手起家,最初是个工人,迁居爱尔兰,最后则成了麦克利韦恩和路易斯公司合伙人,“锅炉制造商、工程师和轮船建造商”。母亲本姓汉密尔顿,前代出了很多牧师、律师、船员之类人物。而她母亲那一系,从沃伦家族(Warrens)向上追溯,血统一直会追至尸骨埋在“记功寺”的一位诺曼骑士。生养我的这两个家族,其气质差异,一如出身。父亲那一族,地道的威尔士人,多愁善感,激动,夸张,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大哭大笑,并无生活天分(talent for happiness)。汉密尔顿家族则冷静得多。他们清醒,冷峻,生活天分很高——就像常年出行的旅客,一上火车,就直奔最好座位。很小的时候,我就感觉到母亲那欢快而又平静的温情(affection)和父亲那大起大落的激情生活之间的鲜明对立。这就在我长大能给个说法之前,早已在我身上培育了一种对情感(emotion)的不信任和不喜欢,觉得它令人不适,令人尴尬,甚至充满危险。
我的父母,照那个时候那个地方的标准,都是书呆子或“聪明”人。母亲年青时曾有望成为一名数学家,是贝尔法斯特的女王大学的学士。我学法语和拉丁文,就是她启的蒙。她是好小说的贪心读者,我想,传到我手上的梅瑞狄斯和托尔斯泰的著作,就是为她买的。父亲的品味绝然不同。他喜欢演说术,年青时在英国政治舞台上发表演讲。要是他有独立资产,定会瞄准政治生涯。在政治方面,若非他的荣誉感(sense of honour),正好还是堂·吉诃德式的那种,使他变得难于管理,否则,他还有可能获得成功。因为他具有国会议员曾一度需要的很多天赋——举止得体,声若洪钟,心思敏捷,口才和记忆力。特罗洛普的政治小说,对他尤为亲切;他对菲尼亚斯·芬恩亦步亦趋,如今想来,那是在替代性地满足自己的渴欲。他也喜欢诗歌,但前提是其中有文采或悲愁成分,或两者兼备;我想,《奥赛罗》是他所钟爱的莎士比亚戏剧。几乎所有的幽默作家都能给他极大乐趣,从狄更斯到W.W.雅各布斯不等。他本人也是我见识过的最会讲故事的人,几乎找不到对手。自成一家,依次扮演所有角色。扮相、身姿及手势,运用自如。他最幸福的时间,是跟我的一两个叔父,在密室里花一两个小时,“透透气”(我家那时对轶闻的古怪称呼)。我能自个挑书时就对之尽忠的那类文学,无论父亲还是母亲,都没有一点兴趣。他们从未听过仙境的号角。房子里,既没有济慈也没有雪莱的书,而柯勒律治的书则从未翻开。倘若我是个浪漫主义者,那么,这怪不得父母。诚然,父亲喜欢丁尼生,但却是写《悼念集》(In Memoriam)和《洛克斯利田庄》(Locksley Hall)的丁尼生。我从来没有听他说起《吃忘忧果的人》(Lotus Eaters)和《亚瑟王传奇》(Morte d' Arthur)。母亲,听说根本不在意诗歌。
除了好父母,好饮食,以及一个可供玩乐的花园(那时仿佛挺大),我的生命里还有另外两桩福分。一个是奶妈莉齐·恩迪科特(Lizzie Endicott),她给我的童年记忆,无可挑剔,只有亲切、开朗和通情达理(good sense)。在那些日子,根本没有“老奶妈”的唠唠叨叨。由于莉齐,我们的根才扎进唐郡乡村。我们因而自由出入于两个很不相同的社会圈子。拜她所赐,我一生都不会像某些人那样,错将文雅(refinement)等同于德性(virtue)。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已经理解了,一些玩笑可以跟莉齐开,但在客厅却不可能;而且一个人能有多好,莉齐简直就有多好。
路易斯的哥哥沃伦·路易斯
另一桩福分则是哥哥。尽管长我三岁,但好像从来就不是兄长;我们从一开始就是伙伴,更不用说是同伙了。然而,我们却大不相同。我俩最早的画(我都记不起有哪个时间,我们不是在不停画画)就揭示了这一点。他画的是轮船、火车和战斗;我画的则是,没模仿他,我俩所谓的“着衣动物”——儿童文学里跟人差不多的禽兽。他最早的故事——既然是兄长,他从画画转向写作就比我早了——名曰《小王爷》(The Young Rajah)。他已经把印度当作“他的国度”;“动物王国”(Animal-Land)则是我的。我并不认为,幸存下来的所有的画,都可以追溯到我现在所写的六岁之前,但其中有很多,不是以后画的。从这些画来看,我仿佛比哥哥天分好一些。小小年纪,我就能画出动感——那些形象看上去是真的在跑或战斗——而且透视也好。然而,无论是哥哥的作品还是我的作品,没有一笔是在追随美的观念(idea of beauty),不管是多么粗糙的美的观念。有动作,有滑稽,有创意;可要说构图,则一点踪影都没有,还有对于自然形体的惊人的无视。树看上去就像固定在柱子上的棉球,也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我俩知道花园里树叶的形状,我们可是几乎每天都在花园里玩的啊。现在回想起来,这种美的缺席(absence of beauty),是我们童年的特征。父亲这幢房子里,没一幅画引起我们注意,也没一幅值得我们注意。我们从没见过美的建筑,更没想过,建筑还可以是美的。我最早的审美经验,如果它们的确是审美经验,也不是这类;它们已经不可救药地浪漫(romantic),非关形式(formal)。在这些早期岁月里,有一天,哥哥带了个饼干盒盖到婴儿房来,他在上面铺满苔藓,用树枝和花朵装点成一个玩具花园(a toy garden)或一个玩具森林。那是我一生最早见识的美。真实花园做不到的,这个玩具花园做到了。它令我意识到自然——不是作为形式与色彩的宝库,而是作为静冷、易逝、清新、生机勃勃的某种东西。那一刻,我还没想到这一印象特别重要,但它很快在记忆里重要起来。只要我活着,我所想象的“伊甸乐园”(Paradise),总留着哥哥玩具花园的痕迹。每一天,我们所说的“绿岭”(Green Hills)都伫立在那里,也就是婴儿房窗户所看到的卡斯里山余脉。山并不远,但对于孩子,却不可企及。它们教给我憧憬(longing)——希慕(sehnsucht);无论是好是歹,它们使得我在六岁之前,就成了“蓝花”的信徒。
“蓝花诗人”诺瓦利斯
审美体验若说稀缺,宗教经验则可说是付诸阙如了。我的书给一些人的印象是,我在严格而鲜活的清教主义中长大。这不是实情。他们教我常规之事,让我祈祷,也定期带我去教堂。我自然接受了他们所教,可是我记不起来,对之有多大兴趣。父亲,与其说是个严格的清教徒,不如说照19世纪和爱尔兰教会的标准,是个“高派”(high)。他的宗教路数,就像他的文学路数,与我自己后来的路数构成两极。传统的魅力以及《圣经》和《公祷书》的文字之美(所有这些品味,我很晚才获得),是他的天生乐趣(natural delight);可是你很难找到一个同样聪明的人,却如此地不在意形而上学。关于母亲的宗教生活,在我的记忆里,几乎说不出什么。总之,我的童年一点也不“彼岸”。除了玩具花园和绿岭,甚至连想象色彩都没有。在我的记忆里,这段时光平淡无奇。散文般的幸福,唤不起深切的怀旧之情——而当我回顾很不幸福的少年生活时,则常有此情。这段时光,不是现成的幸福(settled happiness),而是荣耀了过往的瞬间悦慕。
总体上幸福快乐,但却有个例外。我最早的记忆,不是别的,而是一些梦魇。虽说这是那个年纪正好都有的苦恼,然而,对我来说依然怪乎乎的是,这么备受宠爱和呵护的童年,怎么经常向跟地狱不差上下的东西打开窗户。我的噩梦有两种,一些关乎幽灵,一些关乎昆虫。这第二种,无与伦比地糟糕;时至今日,我宁愿遇见幽灵,也不愿碰见狼蛛。还是时至今日,几乎还会发现,我打心底还在为自己的恐惧症提供正当化或合理化证明。正如欧文·巴菲尔德有一次给我说的那样,“昆虫之恼人,是因为它们像法国机车——一切机件都露在外面”。“机件”——就是苦恼所在。其棱角分明的肢体,一顿一跳的运动,干巴巴的金属声,这一切都提示我,要么是机器有了生命,要么是生命退化为机械。你也可以补充说,在蜂巢和蚁穴,我们可以发现,这二者都完全实现。这正是我们中间有些人,为我们这一物种最梦寐以求的——女性统治和集体统治。在这段恐惧史里面,有件事值得记载。很晚以后,我十几岁时,因为阅读卢伯克的《蚂蚁、蜜蜂和马蜂》,我才对昆虫有了短暂的真正科学兴趣。别的学业很快就将它挤了出去;然而只要我的昆虫学时期还在继续,恐惧就几乎完全消失,因此我倾向于认为,真正客观的好奇心,往往有此清洗功效。
路易斯家的“新屋”:小里
拿更质朴的一代人都会诊断出来的病因——我的婴幼读物里的一幅可恶插图——来解释我的恐惧,我担心,精神分析师可能不会满意。那图上有个侏儒儿童,一种拇指汤姆,站在毒菌上。其下是一只比他大出好多的鹿角虫,虎视眈眈。这就够糟糕了;然而还有更糟糕的。甲壳虫的两角,用纸板条做成,用一个枢纽固定在纸板上。在其背面拨动一个鬼装置,你可以使得它们像螯一样一开一合——咔嚓咔嚓——我写这段时,依然如在目前。母亲,平素那样明智,怎会容许这种可恶玩艺儿进入婴儿房,真是难以理解。除非,的确(因为现在一丝怀疑掠过心头)除非这幅图景本身就是噩梦的产物。然而,我并不以为然。
1905年,我7岁,发生了生命中头一个大变迁。我们搬家了。我揣测,父亲事业发达,于是决定离开我生于其中的联排别墅,给自家盖一所更大的房子,更深入到那时的乡村。 “新屋”(New House),我们多年一直这样叫它,即便照现在的标准,也的确是座大房子;在一个孩子眼中,与其说像座房,还不如说是座城。就我见识所及,父亲上当受骗,能力过人。这次被建筑商骗得很惨。排水系统有问题,烟囱有问题,每个房间都会漏风。然而这一切,对一个孩子都没事。对我来说,这次搬迁的重要之处在于,生命背景变得广阔了。新屋几乎是我故事里的一个主角。长长的走廊,空荡荡的房间洒满阳光,二楼房间阒无人声,一个人在阁楼上折腾,储水箱和水管隐约咕咕作响,风钻过瓦缝呜呜鸣叫。我就是其产物。我也是无尽的书的产物。父亲读过的书都是买的,而且从来不清理任何一本。书房里是书,客厅里是书,衣帽间里是书,楼梯平台的书架上是书(摆两重),卧房里是书,阁楼上的书摞得跟我肩头一般高。反映了父母转瞬即逝之兴趣的书籍,形形色色,有的可读有的不可读,有的适合儿童有的最不适合。我百无禁忌。在大雨好像无休无止下个不停的午后,我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又一本。我保准总会找到一本新鲜的书,就像一个人走进田野,总会发现新草叶一样。搬到新屋之前,这些书在哪里,直至写这一段,我才想起这个问题。答案,茫然无绪。
就门外风景而言,房屋地点是经过精心挑选。从前门眺望,广阔田野向下延伸,直到贝尔法斯特湾。越过海湾,则会望见连绵不绝的安特林山脉——戴维斯山、科林山、卡弗山。曾几何时,不列颠是世界运输公司,海湾泊满船只;这令我们喜出望外,尤其是哥哥。晚间汽笛声,现在依然能勾起我的全部童年。房屋背后,是比安特林山脉更苍翠、更低矮、距离更近的霍利伍德丘陵。不过,直到很晚以后,它们才赢得我们的注意。西北方的景致,首当其冲;夏日,山后落日霞光万丈,宿鸟归飞。在此四周景致之中,变数悄然而至。
起初,是哥哥打点行囊,远赴英格兰一家寄宿学校。于是每年的大多时日,他都被移出我的生活。他假期归来给我带来的狂喜,我记得清清楚楚;可是别离时他身上有什么沮丧,却一点记忆都没有。他的新生活,没在我俩之间造成间隙。同时,我在家继续接受教育。母亲教我法文和拉丁文,一位优秀家庭女教师,安妮·哈珀(Annie Harper),教我别的。这位温柔而又谦逊的小女人,我那时竟当作怪物。然而就我记忆所及,那是我不义。她是个长老会教友。有一次,她在算数和抄写之间插入的大段讲解,在我记忆里,第一次把有些真实感的彼岸带给我的心灵。不过,还有很多事情,我更想说说。在我的真实生活里——或者记忆所记载的真实生活——孤独与日俱增。的确有很多人,我可与之交谈:父母,跟我们同住、未老先衰有些耳背的祖父路易斯,女仆,有些嗜酒的老园丁。我相信,我就是个让人受不了的话匣子。然而,孤独几乎总是随时待命,有时在花园,有时在房子里。我已经学会读和写;我有一大堆事情要做。
促使我写作的,是我为之苦恼不已的极端手拙。我将这归咎于父亲遗传给我们兄弟俩的生理缺陷。我们的大拇指,就一个关节。最上面的那个关节(离指甲最远的那个)看得见,但是个样子货,无法弯曲。姑且不管原因是什么吧,反正打我一出生,老天就让我在制作物件方面无能为力。铅笔和钢笔,我的手应用自如。我也能很好地打个领结。可对于工具、球拍、枪支、纽扣或酒钻,我往往是孺子不可教也。正是这迫使我写作。我憧憬手工制作,制作轮船,房子,机械。有多少纸板和剪刀被我糟践,最后以无望的失败眼泪而告终。作为救命稻草,或作为权宜之计,我被迫去写故事;朝着我会得到认可的那种欢乐世界,做点小小的梦。比起儿童桌上曾经有过的最好的纸板城堡来,在故事中营造城堡,你更能曲尽其妙。
我很快就宣布一方阁楼归我所有,将它弄作“书房”。墙上挂了些画,或是自己手笔,或是剪自杂志圣诞号的彩色图片。这里,我放上自己的钢笔、墨水瓶、正在写的书和画箱。这里:
受造之物将复何求
赏心乐事予取予夺
我的第一批故事在这里写就,展示,志得意满。它们试图综合我主要的两项文学乐趣——“着衣动物”(dressed animals)和“铠甲骑士”(knights-in-armour)。其结果是,我写的是老鼠骑士和兔子骑士,披挂上阵,要去追杀的也不是什么巨人,只是猫儿。然而,系列化的苗头(the mood of the systematiser)在我身上已经很浓了;这一来头使得特罗洛普为其巴赛特郡系列小说费尽心血。哥哥假期归来,这时诞生的动物王国就成了一个现代动物王国。它若要成为我俩共有的国度,就不得不加上火车,轮船。这样一来,我的故事所写的中世纪动物王国,就必须是同一国度的早期阶段;这两个阶段,当然必须接上茬。这引我从写浪漫传奇(romancing)走向历史编纂(historiography);我着手写一部动物王国通史。尽管这项有益工作(instructive work)的现存版本就不止一个,但我从未将其成功接续到现代;当一切事件都不得不出自史家头脑时,数个世纪的时间都要做填充。不过在这部史书里,还是有个得意之笔。我用来填充故事的那些个骑士冒险,在这里只作约略暗示,读者也就会警觉,它们或许“只是传说”。不知怎地——天知道是怎地——即便在那时我就认识到,对史诗素材,史家应取批判态度。从历史到地理,仅一步之遥。很快就有了一幅动物王国地图——好几张图,大致成为一体。接着,动物王国不得不与哥哥的印度毗邻,其结果是,将印度从真实世界的方位上拿了出来。我们将它弄成一个岛屿,其北海岸就是喜马拉雅山;在它与动物王国中间,哥哥迅速安排了主要航线。很快就有了一个完整的世界及地图,地图将我颜料盒里各种颜料,逐一用过。那个世界里我们自认为属于自己的那些部分——动物王国和印度——渐渐住上了相应居民。
这些时日所读之书,虽很少淡出记忆,可不是全都依然钟爱。柯南·道尔的《奈杰尔爵士》,令我初次对“铠甲骑士”心生神往,可我从来不愿重读一次。现在更谈不上去读马克·吐温的《在亚瑟王廷的康州美国人》了。可在那时,这书是亚瑟王故事的唯一来源,我为其中体现出来的浪漫元素欣喜若狂,毫不顾忌流俗对浪漫元素的不屑。比这两本书情况好一点的,是伊迪丝·内斯比特的三部曲:《五个孩子与一个怪物》,《凤凰与魔毯》及《护身符的故事》。最后一本于我,厥功至伟。它让我第一次睁眼看古代,看“过去时光幽暗的深渊”。现在读起来,依然兴致勃勃。配有大量插图的完整版《格列佛游记》,那时是我的所爱。父亲书房里差不多有一整套《笨拙周报》(Punches),我几乎不知翻过多少遍。坦尼尔(Tenniel)笔下的俄罗斯熊、英国狮和埃及鳄鱼等等,则满足了我对“着衣动物”的激情,同时,他画植物时的马虎和因循,则强化了我自己的弱点。接下来就是比阿特丽克斯·波特的书,其美永驻。
显然,这段时日——六七八岁的光景——我基本上活在自己的想象之中;或者至少可以说,这些岁月里的想象经验,在今日之我看来,比别的任何事物都重要。因而,在诺曼底度过的那个假日,也就无足挂齿了(虽然仍记忆犹新);倘若把那个假日从过去切除,我依然是现在的我。不过,想象(imagination)一词太过含混,我必须做几点澄清。想象或指空想的世界(the world of reverie),白日梦,一厢情愿的幻想(wish-fulfilling fantasy)。这我就太了解了。我常想象着自己,剪了一幅好图。不过,我必须坚持,这是与发明动物王国截然不同的举动。动物王国(Animal-Land)根本不是(这个意义上的)幻想(fantasy)。我可不是住在里面的一个人物。我是其创造者,不是获准入境者。发明(invention)与空想(reverie)本质不同;要是有人看不出其间差别,那是因为他们对于二者,全无体验。谁体验过它们,谁就会理解我。在白日梦中,我将自己训练成一个蠢蛋;而为动物王国绘制地图编写历史,我将自己训练成一个小说家。切记,是小说家,不是诗人。我所发明的世界,(对我而言)充满了趣味、喧嚷、幽默及人物;可是,其中并无诗歌,也没有浪漫传奇。它甚至平庸得出奇。因而,如果我在第三种意义上使用想象一词,这也是三义之中最高远的一个,那么,这个发明出来的世界就不是想象的。不过,某些别的经验却是想象的,我现在想努力记述它们。记述这类经验,虽然特拉赫恩和华兹华斯做得更好,可是每个人必须讲述自己的故事。
首先是对一段记忆之记忆(the memory of a memory)。一个夏日,站在繁花似锦的一棵醋栗藤旁,心中突然升起了那段记忆,记起来在老屋里,一大早,哥哥带着他的玩具花园(toy garden)来婴儿房。这段记忆无端而来,仿佛不是几年前的事,而是几百年前。很难找到强有力的文字,来形容心头掠过的感受(sensation);弥尔顿笔下伊甸园的“无限的幸福”(全取“无限”一词之古义),差可近之。当然,那是一丝渴欲(a sensation of desire);可是,渴欲什么?肯定不是渴欲布满苔藓的饼干盒,甚至也不是渴欲昨日重现(尽管为之魂牵梦绕)。“寤寐求之”——尚不知晓我到底在渴欲什么,渴欲本身就已消逝,整个那一瞥(the whole glimpse)消失不见。世界又变得平淡无奇,或因方才停止的对憧憬之憧憬(a longing for longing)而扰攘不安。虽然只是那么一瞬间,可在某种意义上,任何别的事情与之相比,都无足轻重。
第二次瞥见(the second glimpse)则来自《松鼠纳特金的故事》(Squirrel Nutkin)。仅仅来自它,虽然波特的书,我全都爱。其余的书,只是娱乐;这本书则给人当头一棒,它是个麻烦(trouble)。它给我的麻烦,我只能形容为“秋意”(the Idea of Autumn)。说有人会迷恋一个季节,听上去虽奇奇怪怪,可这差不多还就是实情;而且,跟从前一样,这体验也是一种强烈渴欲。我重回此书,不是为满足渴欲(这不可能——一个人如何能坐拥秋天?),而是唤醒它。在这体验中,也有着同样的惊奇(surprise),同样感到其重要无法估量。它跟普通生活甚至普通快乐,大不一样;恰如人们可能会说的那样,是“另一维度”的某种东西。
《泰格纳尔哀歌》之译者朗费罗
第三次瞥见(the third glimpse)来自诗歌。我曾对朗费罗的《欧拉夫王》(Saga of King Olaf)情有独钟:钟情其娓娓道来,深入浅出,钟情其音调铿锵。也就在那时——跟这些乐趣颇不相同,有点像远楼上的歌声——偶尔闲翻此书,发现了《泰格纳尔哀歌》的无韵译文,其中写道:
Elmer Boyd Smith绘制的《任何箭都伤他不着》
我听见一个声音在叫喊,
“漂亮的巴尔德尔
死了,死了——”
我对巴尔德尔一无所知;可是瞬时间,我被提升到辽阔的北方天空,我在欲求着某种无可名状的东西(除了说它冰冷、广阔、严酷、苍白、辽远外)。这欲求之强,几近成病。接着,一如别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在同时既放弃这一渴欲却又期望重回其中。
读者诸君若在这三桩轶事里找不到丝毫兴趣,大可不必再读本书,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我生命的核心故事不是别的。至于仍打算往下读的读者,我只会重申一下这三种体验的共同品质:它关乎一种未满足的渴欲(unsatisfied desire),这一渴欲本身比任何别的满足更为可欲(desirable)。我称之为悦慕(joy)。这是个专门术语(a technical term),必须与幸福(Happiness)与快乐(Pleasure)明确区分开来。(我所说的)悦慕,与幸福及快乐二者之共通之处,其实有一个,而且只有一个:任何人只要体验过它,就还想再体验一次。除了这一事实,就悦慕之品质而论,几乎最好称之为某一特定种类的不幸或悲伤(a particular kind of unhappiness or grief)。可那正是我想要的。我拿不准,任何人尝过悦慕滋味,假如悦慕与快乐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会不会用尘世的一切快乐来换取它。只不过,悦慕从未在我们的掌控之中,而快乐往往则是。
我一点都拿不准,方才所谈之事,到底是发生在我现在必须去谈的巨大变故之前还是之后。一天晚上,我病了,因头疼和牙疼而啼哭,为母亲没来看我而伤心。那是因为她也病了;而且奇怪的是,她房间里有许多医生,人声嘈杂,出出进进,房门开了又闭闭了又开。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个小时。接着,父亲来到我的房间,满脸泪痕,想向我受惊的心灵传递从未想过的事情。母亲患的绝症,绝症自行其道;手术(那时手术就在病人房间里做),康复迹象,病魔卷土重来,病痛变本加厉,死亡。父亲从这场变故中,从未完全回过神来。
跟长辈相比,孩子们所受折磨一点不轻(我想),只是不一样而已。对于我们这两个孩子,母亲辞世之前,其实就有了丧亲之痛。当她慢慢退出我们的生活,落入护士和吗啡之手,神志不清,当我们变得像个外人,变得碍手碍脚,当房子里充满了怪味、喧嚷和不祥的悄悄话时,我们就渐渐失去了她。这就有了两个进一步的结果,其一特别的恶,其一特别的善。它让我们既与父亲分隔,又与母亲分隔。常言道,共同悲伤会让人更加亲近;当共此悲伤的人年龄悬隔之时,我则很难相信,它常会有此果效。假如我可以信赖自己的亲身经历,那么,眼见大人们的悲苦及恐惧,在孩子们心里的效果就只是吓呆(paralysing)和疏远(alienating)。这或许是我们的错。假如我们这两个孩子再乖一些,那时,我们或许能减轻父亲所受的折磨。我们当然没有这样。他的神经从来就不是最坚强的那种,他的情感总是失去控制。焦虑之下,他脾气反复无常;说话粗野,行事不公。因而,由于命运出奇地残酷,这几个月里,这个不幸的男人,要是他知道的话,其实不只失去妻子,而且失去了儿子。我们弟兄二人,为使生活差可忍受,越来越相依为命,越来越排外;我们只信赖彼此。我料想,我们(或者说我无论如何)当时已学会跟他撒谎。曾经使得这座房屋成其为家的每样东西,都光景不再;除了我们彼此。我们一天天地愈加亲密(这是其善果)——在冰冷的世界,两个吓坏了的刺猬依偎在一起,彼此取暖。
童年之悲伤,因别的苦痛(miseries)而变得复杂。那时,我被领到卧室,母亲躺在那里,死了;他们说,让我“去看她”,而我即刻认识到,实际上是“去看它”。大人们称之为“失形”(disfigurement)的东西,母亲没有。可是,死亡本身就是整个失形。时至今日,我还是不知道,当人们口称遗体美丽,是什么意思。相比于最可爱的死者,最丑陋的生者也是个美丽天使。至于棺木、鲜花、灵车、葬礼,接下来的这些全部行头,我的反应只是反感(horror)。我甚至给一位舅妈,大讲一通丧服之荒唐。那说话神气,在绝大多数大人看来,既全无心肝又少年老成。要知道,那可是我们亲爱的安妮舅妈呀,舅舅的加拿大妻室,几乎和母亲本人一样通情达理,一样阳光。从那时起,我就对葬礼之小题大做(fuss)和循规蹈矩(flummery)感到厌恶。由此厌恶入手,或许会追溯至我身上的某样东西——虽然我现在会认为它是缺陷,但却从未完全克服。这就是反感一切公众行为,反感一切集体事务,对仪式的土包子式抵触。
一些人(但不是我)会以为,母亲辞世是个机缘,诱发了我的首次宗教经验。就在宣布她的病情无望之时,我记起了我曾被教导说,诚心祷告会得应允。于是,我靠意志力,让自己树立牢固信念:为母亲康复祷告会如愿以偿;如我所想,牢固信念是树立了。当她还是离我而去之时,我就换个阵地,力图使自己相信会有神迹。有趣的是,除了失望本身,我的失望再没产生任何结果。神迹并未发生。不过,不管用的事情,我已经习惯了,于是就再没多想过它。现在想来,真相就在于,我当时自以为有的那个信念,本身太过非宗教(irreligious),因而不会产生任何宗教革命(religious revolution)。我接近神或我对神的观念,没有爱,没有敬畏,甚至没有惧怕。在我心中的神迹画面里,祂之出现,既非救世主,也非审判者,而只是一个魔法师;我想,当祂做了我祈求于祂的事,祂就会——这么说吧,利利索索走人。我从未想过,我恳请的这种非同一般的接触(tremendous contact),其后果,可不止是恢复原样。我想,这种“信仰”常常诞生在儿童身上,其失望在宗教上无足轻重;那些所信的事情,即便如儿童所构想的那样,如愿以偿,这些事也没有宗教份量。
随着母亲离世,一切现成的幸福(settled happiness),一切平静又可靠的东西,都从我生活中消失了。生活中还会有许多欢笑,许多快乐,还有悦慕的多次刺痛(many stabs of Joy);却再也没了以前的安全感。生活如今成了海洋和岛屿,大陆已像亚特兰蒂斯一样沉没了。
- 原文为:“Happy,but for so happy ill secured.”语出弥尔顿《失乐园》卷四第370行。其语境是,魔王撒旦看到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时的一番心理独白:“啊,优婉的一对情侣,你们不曾想到你们的变故已经迫近,这一切的欢乐都将幻灭,陷于灾祸;现在享乐愈多,将来受祸也愈多;目前虽然幸福,但防备欠周,难以长久继续;这么高的地方就是你们的天堂,作为天堂,你们的防御未免欠周,不能防止现在已经闯进来的仇敌……”(朱维之译,译林出版社,2013,第130—131页)
- 路易斯出生于1898年11月29日,去世于1963年11月22日。贝尔法斯特(Belfast),位于爱尔兰岛东北部的贝尔法斯特湾以内,现为北爱尔兰首府所在地。
- 路易斯的外祖父,名叫托马斯·汉密尔顿(Thomas Hamilton),是位受人尊敬的牧师。1864年担任邓德拉的圣马可大教堂的教区长,此前曾在罗马领导一个教会。(参《纳尼亚人》第17页)
- 路易斯的哥哥沃伦(Warren Hamilton Lewis)生于1895年6月16日。
- 路易斯的父亲阿尔伯特·路易斯(Albert James Lewis),是“贝尔法斯特公众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人物。1929年他去世时,报纸上讣闻醒目、篇幅长而且感情横溢”。(《纳尼亚人》第18页)
- “麦克利韦恩和路易斯公司”,原文是the firm of Macilwaine and Lewis。
- 路易斯母亲本名弗洛伦斯·汉密尔顿(Florence Hamilton),人都称她弗洛拉(Flora)。
- 记功寺(Battle Abbey),1095年为纪念黑斯廷斯战役而建。
- 关于贝尔法斯特及路易斯家族在路易斯出生时的地位,《纳尼亚人》做过这样的介绍:
一百年前,贝尔法斯特是只有两万多人的小镇;到杰克·路易斯出生时,已经发展成一个35万人以上、充满活力(不过政治上是分裂的)的城市。造船业是这个城市发展的关键——在杰克的童年期间,贝尔法斯特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男子在船坞干着这样那样的工作——而如果说都柏林是爱尔兰的政治和文化首都,那贝尔法斯特显然是它的工业与经济发电站。贝尔法斯特成为新兴富人和新型资产阶级繁荣发达的地方,而路易斯家族在这两个集团之间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他们成为热爱书籍和艺术的小圈子的一部分,这批人将文化的丰富性和敏感性带到这座钢铁和船坞的城市……(第18—19页)
上文中的杰克·路易斯,即C.S.路易斯。四五岁时,路易斯就向家人宣布,以后他不叫“克莱夫”(Clive),叫“杰克”(Jack),此后,亲友均称路易斯为杰克。 - 路易斯的母亲弗洛拉于1885年,获得女王大学逻辑学一级学位和数学二级学位。
- 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1828—1909),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小说家、诗人。
- 特罗洛普(Anthony Trollope,1815—1882),英国文学家,《巴赛特的最后纪事》(The Last Chronicle of Barset,1867)之作者。
- 菲尼亚斯·芬恩(Phineas Finn),特罗洛普的同名政治小说的主人公,是英国议会一位野心勃勃的爱尔兰青年。
- 雅各布斯(W.W.Jacobs,1863—1943),英国短篇小说家。早年住在泰晤士河的一个码头,父亲是码头管理员。他本人未曾当过水手,但根据幼年记忆创作的以航海者和码头工人为题材的小说,使他一举成名。他写的不是海上的水手,而是他们在岸上的奇遇和不幸。(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8卷494页)
- 关于“仙境的号角”(the horn of elfland)的典故,《纳尼亚人》第一章做过注释:
“仙境的号角”一语出自英国诗人丁尼生的一首诗——
听,听啊!多么清脆,又多么清晰,
又清脆了些,清晰了些,那声音渐渐传远!
哦,甜美的天籁,远离悬崖绝壁,
仙境的号角已若隐若现地吹起。
——它包含了日后对于路易斯是亲切的某种东西,浸透在《纳尼亚》故事里的某种东西,而且它的确浸透了他生活中的许多时光。(第30页)
关于“仙境”究竟何意,可详参《纳尼亚人》第30—33页。 - 济慈(John Keats,1795—1821),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1792—1822),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均为英国浪漫主义运动中的著名诗人。
- 阿佛烈·丁尼生,第一代丁尼生男爵(Alfred Tennyson,1st Baron Tennyson,1809—1892)。1850年,华兹华斯逝世,他继任英国桂冠诗人。1884年,丁尼生被授予男爵封号,他是英国因诗歌创作之成就获得爵位封号的第一人。
- 唐郡(County Down),北爱尔兰的一个郡,其北边就是贝尔法斯特郡。
- 这里,路易斯用的是浪漫和古典之间的古老对立。浪漫主义美学强调活力,而古典主义美学强调形式。关于浪漫一词之意涵,路易斯《天路归程·第三版前言》有详细交待。
- 这段话意味深长,译文殊难传神,兹附原文如右:It made me aware of nature — not,indeed,as a storehouse of forms and colours but as something cool,dewy,fresh,exuberant.
- 《裸颜》一书中,“阴山”(the Grey Mountain)是个重要意象。赛姬对姐姐奥璐儿说,她“一直对死怀有一种憧憬,至少,从有记忆以来便如此”。她说:“你不了解。这与一般的憧憬不同。每当最快乐的时候,我憧憬得更厉害。可记得那些快乐的日子,我们到山上去,狐、你和我三人,风和日丽……葛罗城和王宫在眼前消失。记得吗?那颜色和气味,我们遥望着阴山。它是那么美丽,使我油然产生一种憧憬,无止境的憧憬。那里必有某处地方可以满足我的憧憬。它的每一样景物都在呼唤我;赛姬,来!但是,我不能去,还不能去!我不知道去哪里。这使我难过,仿佛我是一只笼中鸟,而其他同类的鸟都归巢了。”(曾珍珍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第59页。)这一憧憬,正是赛姬和奥璐儿的分歧所在。
- 蓝花(the Blue Flower),诺瓦利斯(1772—1801)的小说《海因里希·封·奥夫特丁根》(Heinrich von Ofterdingen,1802)里浪漫憧憬的象征,诺瓦利斯因而在德国浪漫派中被称作“蓝花诗人”。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在《19世纪文学主流》第二分册《德国浪漫派》中这样解释“蓝花”:
憧憬是浪漫主义渴望的形式,是它的全部诗歌之母……诺瓦利斯给它起了一个著名的神秘的名字“蓝花”。但是,这个名字当然不能按照字面来理解。蓝花是个神秘的象征,有点像“ICHTHYS”——早期基督徒的“鱼”字。它是个缩写字,是个凝炼的说法,包括了一个憔悴的心所能渴望的一切无限事物。蓝花象征着完全的满足,象征着充满整个灵魂的幸福。所以,我们还没有找到它,它早就冲着我们闪闪发光了。所以,我们还没有看见它,早就梦见它了。所以,我们时而在这里预感到它,时而在那里预感到它,原来它是一个幻觉;它刹那间混在别的花卉中向我们致意,接着又消失了;但是,人闻得到它的香气,时淡时浓,以致为它所陶醉。尽管人像蝴蝶一样翩翩飞舞于花丛之中,时而停在紫罗兰上,时而停在热带植物上,他却永远渴望并追求一个东西——完全理想的幸福。(刘半九译,人民文学出版社,第207—208页) - 原文是:it is not the settled happiness but momentary joy that glorifies the past.这里,路易斯说的是一种他称之为“追溯既往的异象”(retrospective vision)。这种“返照”的道理,路易斯多处谈及。比如在《空间三部曲》第一部《沉寂的星球》里:
一种乐趣,只有在回忆中才会变得成熟。……按你的说法,就好像乐趣是一件事,回忆是另一件事。其实都是一件事。……你所说的回忆,是乐趣的最后部分……你和我相遇的时候,会面很快就结束了,什么也没有,事后我们回忆起来,就慢慢有了点什么。但我们仍然对此知之甚少。当我躺下来死去的时候我会怎样回忆它,它在我生前的所有日子里对我的影响——那才是真正的会面。刚才说的会面只是它的开始。(马爱农译,2011,译林出版社,第100页)
最精彩的诗句,只有通过后面的所有诗句才会变得精彩完美。(第101页) - 欧文·巴菲尔德(Owen Barfield,1898—1997),英国诗人、作家和评论家。路易斯之挚友。对路易斯之归信,颇多助力。详见本书第十四章。
- 卢伯克(John Lubbock,1834—1913),考古学家,生物学家,政治家。对科学的贡献,主要在昆虫学和人类学。
- 至于为何有此功效,本书第十四章第8—10段,有详细论述。
- 路易斯家原先的联排别墅,位于贝尔法斯特的邓德拉(Dundela)。路易斯的新家,位于斯特兰德顿(Strandtown),是座独栋别墅。他们将这座房子称作Leeborough,意为“自治的庇护所”,或亲切称作“小里”(Little Lee)。
- 卢龙光主编《基督教圣经与神学词典》(宗教文化出版社,1997)Presbeterian Church(长老宗教会)辞条:“基督教教会的一支,源于16世纪由加尔文(J.Calvin)在日内瓦和诺克斯(J.Knox)在苏格兰所领导的宗教改革运动。长老宗教会在管理上容许长老(受按立的平信徒)与牧师一样在教会行政上发挥主要作用。”
- 原文为:“What more felicity can fall to creature/Than to enjoy delight with liberty?”语出斯宾塞(Edmund Spenser,1552—1599)的长诗《蝴蝶的命运》(Muiopotmos)第209—210行。
- 特罗洛普(Anthony Trollop,1815—1882),英国文学家。其巴赛特郡系列小说包括《养老院院长》(1855),《巴彻斯特钟楼》(1857),《索恩医生》(1858),《佛雷姆利牧师住宅》(1861),《阿林顿的小庄园》(1864)和《巴赛特的最后纪事》(1867)。
- 柯南·道尔(Conan Doyle),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作者。《奈杰尔爵士》(Sir Nigel,1906),讲述奈杰尔早年在英法百年战争中为国王爱德华三世效力的传奇故事。
- 马克·吐温的小说《在亚瑟王廷的康州美国人》(Yankee at the Court of King Arthur,1889),据说是第一本“时间旅行小说”。故事讲的是一个人被击昏,醒来,发觉自己已在古代英格兰,遇上了亚瑟王、梅林等。
- 内斯比特(E.Nesbit,1858—1924),英国儿童故事作家、小说家、诗人。19世纪90年代开始为儿童写小说,共写了60多部。
- 原文为“dark backward and abysm of time”。典出莎士比亚《暴风雨》第一幕第2场,见《莎士比亚全集》(译林出版社,1998)第七卷第309页。
- 约翰·坦尼尔爵士(Sir John Tenniel,1820—1914),《笨拙周报》的漫画家,《爱丽丝漫游仙境》(Alice in Wonderland)的插图作者。
- 波特(Beatrix Potter,1866—1943),英国儿童读物作家。主要作品有《兔子彼得的故事》(1900)、《松鼠纳特金的故事》(1903)、《小兔本杰明的故事》(1904)。路易斯在《文艺评论的实验》第三章一开头就说:“童年时期,我的一大乐事就是,看比阿特丽克斯·波特为其《故事集》所配插画。”(邓军海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 【原注】对于我的儿童读物之读者,最好的说法应是,动物王国(Animal-Land)与纳尼亚毫无共同之处,除了其中拟人的禽兽。动物王国,总体而言,排除了一切奇迹(wonder)。【译注】关于二者之不同,详参《纳尼亚人》第28—29页。
- 托马斯·特拉赫恩(Thomas Traherne,1637—1674),英国玄奥的散文作家、诗人及神学家。其著作《百思录》(Centuries of Meditations),直至1908年才付梓出版。书名中的century一词,并非世纪之意,而是100之意。
- 原文是“enormous bliss”,语出弥尔顿《失乐园》卷五第297行。更长一点的引文是:“这里的自然,回荡她的青春活力,/恣意驰骋她那处女的幻想,/倾注更多的新鲜泼辣之气,/超越乎技术或绳墨规矩之外;/洋溢了无限的幸福。”(朱维之译《失乐园》,译林出版社,2013,第173—174页)其中“enormous bliss”一词,刘捷译为“巨大的福佑”,陈才宇译为“幸福无穷无尽”。
- 【原注】Oh,I desire too much.【译注】原文为希腊文:。路易斯译为:“Oh,I desire too much.”不知语出何处,暂藉《诗经·关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之语意译。
- 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angfellow,1807—1882),美国19世纪最著名的诗人。
- 《泰格纳尔哀歌》(Tegner's Drapa),原是一首悼念瑞典诗人泰格纳尔(Esaias Tegnér,1782—1846)的一首北欧古体诗。路易斯读到的是美国诗人朗费罗的译文。路易斯引用的是该诗第一节的前半段:“I heard a voice that cried,/Balder the beautiful/Is dead,is dead ——”后半节诗文是:“这声音,透过迷梦的雾,/像飞向太阳的苍鹭/发出的悲哀啼叫。”(And through the misty air/Passed like the mournful cry/Of sunward sailing cranes.)
- 巴尔德尔(Balder):古斯堪的纳维亚神话中主神奥丁与妻子弗丽嘉所生的儿子。他长相俊美,为人正直,深受诸神宠爱。关于他的大多数传说讲的是他的死。冰岛故事则谈到诸神如何向他投掷东西取乐,因为他们知道他不会受伤。黑暗之神霍德耳受邪恶的洛基的欺骗,把唯一能伤害他的槲寄生投向巴尔德尔,将他杀死。某些学者认为巴尔德尔消极忍受苦难的形象,是受了基督形象的影响。(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2卷161页)美国著名的“古典文学普及家”依迪丝·汉密尔顿(1867—1963)在《神话》一书中写道:“光明之神巴尔德耳是在天上和人间最受爱戴的神祇,他的死亡是诸神所遭遇的第一个重大灾难。”(刘一南译,华夏出版社,2014,第348页)
- 路易斯的母亲弗洛拉,1908年8月23日辞世,享年36岁。《纳尼亚人》里的这段记载,也许可以说明路易斯母亲辞世对家里的影响,虽然文字颇为含蓄:
弗洛拉·路易斯有一份日历,上面的每一天都引有莎士比亚的句子;她去世那一天的日历上写着出自《李尔王》(King Lear)的一段话:
人们的生死
都不是可以勉强得到的,
你应该耐心忍受天命的安排。
路易斯家族保留了这一页,以此纪念阿尔伯特所称的“上帝赐给男子的最好的女子、妻子和母亲”。五十五年后,沃尼将前面几个字——人们的生死都不是可以勉强得到的——刻在了他兄弟的墓上。(第24页)
其中阿尔伯特是路易斯的父亲,沃尼是路易斯的哥哥。 - 亚特兰蒂斯(Atlantis),传说中拥有高度文明的古老大陆,最早的描述见于柏拉图《蒂迈欧篇》和《克里底亚篇》两篇对话录中,最后沉没在大西洋海底。亚特兰蒂斯后来成为文学创作中先进史前失落文明的灵感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