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回头不做,更待何时?

夏日终曲 作者:[美] 安德烈·艾席蒙 著;吴妍蓉 译


第一章
回头不做,更待何时?

“再说吧!”那字眼,那声音,那态度。

过去从没人道别时跟我说“再说吧”的。听来刺耳、草率、轻蔑,里边挟有一层漠然,感觉能否再见到你,能否再收到你的音信,都无所谓。

这是我关于他的第一个记忆,至今言犹在耳。再说吧!

闭上双眼,念出这句话,仿佛又来到了多年以前的意大利:我顺着林荫车道走时,看着他走下出租车,宽松的蓝衬衫如波浪般起伏,胸口大敞,戴着太阳眼镜,头顶草帽,上下都有肌肤露出来;下一刹那,他就来跟我握手,把背包递给我,然后从出租车后备厢里拿出手提箱,并问我父亲是否在家。

一切或许始于那个地方、那个当下:那件衬衫,卷起的衣袖,浑圆的脚后跟在磨损的布面草底凉鞋滑进滑出的样子,急着试探那条烫热的通往我们家的砾石道,迈开的每一大步都在问:“哪条路通往海边?”

今夏的住客。又一个讨厌鬼。

接着,几乎不假思索地,背对着出租车,他挥了挥手,朝车上另一位乘客,或许是从车站一起拼车过来的,吐出一句漫不经心的“再说吧”。没有称呼,也没有匆匆告别时过渡的俏皮话,什么都没有。他那简短的道别显得轻快、冒失而唐突——随你怎么说,他才不在乎。

看着吧,到时候他也会这样跟我们道别。用那句粗声粗气又鲁莽的再说吧!同时,我们得忍受他漫长的六个星期。

我感受到了威胁。他肯定是那种难相处的人。

不过,我也可能会慢慢喜欢上他。从他圆圆的下巴到圆圆的脚后跟。可是,接下来的几天,我开始恨他。

正是他,几个月前相片还贴在申请表上的人,活脱脱地出现了,而且让人一见倾心。

为了指导年轻学者修改出版前的书稿,我父母每年夏季都请他们过来住。每年的夏天有六周,我必须腾出自己的卧室,搬进走廊那一头的房间,那过去是我祖父住的,要窄小得多。冬天的几个月里,我们去城里住时,那个小房间就临时作工具间、储藏室和通风阁楼用,谣传与我同名的祖父长眠之后仍在里头磨牙。夏季住客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基本上能够随心所欲使用屋内的设施,只要每天花一个钟头左右帮父亲处理信件和整理文件即可。他们最后往往成了这个家的一分子。连续接待了十五年后,我们已经习惯了不只在圣诞节前后,而是一年到头,都会有明信片和礼物如雪片般飞来。他们深深眷恋着我家,每次来到欧洲,总会带着家人特地造访B城几日,到曾经短暂落脚的地方来趟怀旧之旅。

用餐时往往会多两三位客人,有时候是邻居或亲戚,有时候是同事、律师、医生等名利双收人士,在前往自家的夏季别墅前,顺路来拜访我父亲。有时候我们甚至向偶尔来访的夫妻开放自己的餐室,他们耳闻这栋老别墅,纯粹想来一窥究竟。受邀与我们共餐时,他们完全像着了魔一样,跟我们聊很多自己的事情。而这时,总在最后一分钟才接到通知的马法尔达则端出她的家常菜。虽然几杯玫瑰红葡萄酒(Rosatello Wine)下肚后,坐在午后炎热的夏日阳光下,人不免变得懒散迟钝;但是私底下内敛害羞的父亲,最爱听学有专长的早慧之士以数种语言高谈阔论。我们总把这段时光称为“正餐苦役”——过不了多久,那些即将长住六周的访客也会这么说。

一切或许始于他抵达不久后有次磨人的午餐。当时他坐在我旁边,我总算注意到,尽管那年夏初,在西西里岛短暂逗留时,他晒得有点棕褐色,但掌心和脚底、喉咙、前臂内侧都是一样的白皙、柔嫩,因为都没怎么晒过太阳。几乎是淡粉色的,像蜥蜴腹部一样光亮平滑。私密、纯洁、青涩,就像运动员脸上的红晕,或是暴风雨夜之后的一抹黎明曙光。这些透露出的是我死也不会去问的事。

一切或许已经始于午餐后那些无止无尽的空闲时间,人人都穿着泳衣,在屋子内外懒洋洋地躺着,浑身瘫软,打发着时间,直到终于有人提议到礁石那边去游泳。不论是远亲近邻,还是朋友、朋友的朋友、同事,随便哪个人,只要他愿意来敲门询问可否使用我们的网球场,都能在这里四处闲晃、游泳、吃东西;假若待得够久,甚至可以住在客房。

或许一切始于海边。或许在网球场上。又或许就在他刚到的那天,我们第一次并肩同行。我依吩咐为他介绍房子和周边地区,一样样讲过,最后带他穿过那道古老的锻铁大门,走到荒郊里那块偏僻得仿佛没有尽头的空地,然后往曾经连接B城与N城,如今已然弃置的铁轨走去。“附近有废弃火车站吗?”他把目光投向灼热太阳下树林的另一头,或许是想对屋主的儿子提出恰到好处的问题。“没有,附近从来就没有火车站。火车只是随叫随停。”他对这里的火车感到好奇,因为铁轨看起来那么窄。是有皇家标志的双节无顶货车,我解释道。现在,一些吉卜赛人住在里面。打从我母亲少女时期到这儿来避暑,他们就住在那里。吉卜赛人把两节脱轨的货车拖得离海更远了。我问他想去看吗?“再说吧。或许吧。”真是有礼的冷淡,仿佛他察觉出我在以过分的热情去讨好他,便立刻把我推开。

此举刺痛了我。

不过,他倒是说想在B城的银行开户,然后去拜访他的意大利语译者,那是他的意大利出版商为他聘请的。

我决定骑自行车带他过去。

骑车时的对话不比走路时顺利。途中,我们停下来找东西喝。烟草店酒吧里漆黑一片,空荡荡的,老板正用刺鼻的氨水拖地,我们就尽快离开了。一只寂寞的乌鸫栖息在地中海松上,唱出几个音符,旋即被喋喋不休的蝉鸣淹没。

我大口大口喝着大瓶矿泉水,然后递给他喝,自己又接着拿来喝。我洒了一些在手上,抹抹脸,再沾湿手指梳理头发。水不够冷,气泡太少,留下那种意犹未尽的渴。

大家都在这里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是等夏天结束。

那么,冬天做什么?

答案到了嘴边,我不禁露出微笑。他领会我的意思,说道:“别告诉我,是要等夏天来,对不对?”

我乐意被他看穿心思。相较于那些比他更早来我家的人,他会更快意会到“正餐苦役”。

“其实,一到冬天,这里会变得非常灰暗。我们来这里是为了过圣诞,否则这里渺无人烟。”

“除了烤栗子、喝蛋奶酒之外,你们圣诞节在这里还做什么?”

他在逗我。和先前一样,我保持微笑。他都懂,也不说什么,于是我们笑了起来。

他问我平时都做些什么。我说,打网球、游泳、晚上出去玩、慢跑、改编乐曲,还有阅读。

他说他也慢跑。一大早就出门。这附近去哪里慢跑?主要是沿着海边的步行道。如果他想看看的话,我可以带路。

就在我又有些喜欢他的时候,他给了我一记当头棒喝:“再说吧。或许吧。”

我把“阅读”放在清单的最末位,是因为我认为,到目前为止,以他表现出的任性与满不在乎,阅读对他来说应该是敬陪末座。但几个小时以后,当我知道他刚刚完成一本关于赫拉克利特的书,而“阅读”在他的生活中可能并非微不足道时,我才意识到,我必须机灵点,改弦易辙,让他知道我真正的兴趣跟他是一路的。然而令我心烦意乱的,并不是挽回自己形象所要耗费的周章,而是我终于,带着几许让人不快的担忧,迟迟省悟:无论当时,还是我们在铁轨旁闲聊时,我毫不掩饰,但也不愿承认的是,我一直在试图赢得他的心——却徒劳无功。

我提议带他去圣贾科莫(访客都很喜欢那里),登上我们戏称为“死也要看”的钟塔顶端时,我不该笨到只是呆站在那里,连一句反唇相讥的话也没有。我原以为只要带他登上塔顶,让他看看这城镇,看看这片海,看看永恒,就能将他拿下。可是不然。又是一句再说吧!

但一切的开始也可能比我想的要晚了许多,在我浑然不觉的时候。你看见一个人,但你其实没真看到他,他还在幕后,正准备登场;或者你注意到他了,可是没有心动,也没有“火花”,甚至在你意识到某个存在或有什么在困扰你之前,你所拥有的六个星期就快成为过去,而他若非已经不在,就是即将离开。实际上,你在慌乱地接近自己也不知情的东西,它已经在你眼皮子底下酝酿了数周,而且所有的征兆都让你不得不呼喊我想要。你会问自己:怎么没能早点明白?我一向清楚欲望为何物啊。然而,这次它悄悄溜过,不着痕迹。我喜欢他每次看破我心思时,脸上闪现的那一抹狡黠的笑,而我真心渴望的其实只是肌肤,只是肌肤。

他抵达后的第三天晚餐,我向客人解释我还在改编中的海顿《十字架上的基督临终七言》时,感觉到他在盯着我看。那年我十七岁,桌上年纪最小,讲话可能最没人听,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尽可能将最多的信息暗藏于最少的字句中。我讲得很快,给人一种我说话总是慌慌张张、含糊不清的印象。在解释完自己的乐曲改编之后,我感受到左边投来一束最热切的目光。我一阵狂喜,开始飘飘然;他显然有兴趣——他喜欢我。事情并没有那么困难嘛。但当我好整以暇,总算转身面对他,与他四目相接时,看到的却是冷冰冰的怒目相向。那是玻璃般冰冷残酷、蓄有敌意、近乎残忍的东西。

这令我不安到极点。我何苦受这种罪?我希望他再对我好,再跟我一起笑,就像几天前在废弃铁轨那儿一样,或者就像那天下午,我向他解释 B城是意大利唯一一个,能让卡瑞拉(Corriera),也就是地方公交,载着基督一路飞驰不停的城镇。他立刻笑了出来,听出我在影射卡罗·列维的书。我喜欢我们的心像是在并肩而行的样子,我们总能立刻猜出对方在玩什么文字游戏,却到最后一刻才说破。

他会是个难处的邻居,我想,最好还是离他远一点。想想吧,我差不多已经爱上了他的手、他的胸膛、他那双生来从未接触过粗糙表面的脚,还有他的双眸——当它们以另一种,更加温柔的目光注视你时,就像发生了复活的奇迹一样。看再久也不厌倦,反而得一直盯着看,好知道为什么总看不腻。

我必定也曾经对他投去过同样带有恶意的目光。

有那么两天,我们的对话突然暂停。

即便在我们的卧房共有的长阳台上碰到,也是一味回避,只有应付了事的“你好”“早安”和“天气不错”,都是些无关痛痒的闲扯。

接着,没有解释,又恢复了原状。

今天早上我想去慢跑吗?不,不怎么想。那么,我们游泳吧。

新欢的痛苦、郁热和震颤,眼看就能获得的美满幸福,却仍在咫尺之外徘徊;在他身边总是坐立不安,怕领会错他意思,担心失去他,遇事都要揣测再三;想要他也想被他要,使出各种诡计;架起重重纱窗,仿佛自己与世界之间立着不止一层的纸拉门;急吼吼地把本来就不算事的事儿煞有介事鼓捣一番后又装作若无其事——这些症状,在奥利弗来到我家的那个夏天,全都发生了。这些都印刻在那年夏天的每一首流行歌曲里,在他住下期间和他离开之后,我所阅读的每一本小说里,在暑热天里的迷迭香的气味以及午后发狂似的蝉鸣里——年年伴我成长的、熟悉的夏日气味与声响,那个时间却突然触动了我,听出了一种独特变调,让那个夏天发生的事情晕染上永恒不变的颜色。

又或许一切始于他来的第一周:我狂喜着,他仍然记得我是谁,没有忽视我,因此,我难得在去花园的路上与他擦肩而过时,不必佯装没注意到他。第一天早晨,我们一早就去慢跑,一路跑到B城再跑回来。第二天一早我们去游泳。接着,隔天,我们再次慢跑。我喜欢跟着还有很多货要送的牛奶货车跑,或跟着正准备好要开始做买卖的杂货商或面包师跑,或趁连个鬼影子也没有的时候沿着海岸跑,那时我家的房子看起来就像遥远的海市蜃楼。我喜欢我们俩并列而行,踩着同样的步伐,同时撞击地面,在岸边留下脚印;私下里,我多想再回到那儿,把脚轻踩在他留下脚印的地方。

每天交替着游泳、慢跑只不过是他读研究生时的“例行公事”。安息日那天他跑步吗?我开玩笑问道。他始终保持运动的习惯,生病也一样,必要时他会在床上运动。甚至连前一晚跟刚刚认识的人上了床,一大早他仍然会去慢跑。他唯一一次没运动是因为做了手术。我问他为什么做手术,那个我发誓绝不再刺激他说出的答案,如同面露奸笑的弹簧玩偶般“啪”的一声弹向我。“再说吧。”

或许因为他喘不过气来,不想多说话,或许他只是想专心游泳或跑步,或许这可能是他激励我专心运动的方式——完全没有恶意。

然而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有些令人既寒心又反感的阻碍,悄悄出现在我们之间。他就好像是故意的,让我松懈、再松懈,然后使劲抽掉任何像是友谊的东西。

钢铁般冷酷的眼神总是一再回来。有一天,在后花园游泳池畔,我在那张已经成了“我的专属”的桌子旁练吉他,他就躺在附近草地上,我立刻认出那种凝视。我专注在指板上的时候,他一直盯着我看,等我突然抬起头来,想看看他是否喜欢我演奏的曲子,那眼神出现了:锐利、冷酷,像亮晃晃的刀刃,在被害人瞥见时旋即收回,并给我一个平淡的微笑,仿佛说:现在没必要隐藏。

要与他保持距离。

他一定已经注意到我被吓到了,为了安抚我,他问了我关于吉他的问题。我警戒心太强,无法坦诚回答他。听到我慌乱的回答,他或许怀疑我还有更多没表现出来的差错。“不要解释了,再弹一遍就是了。”可是我觉得你讨厌这首曲子。讨厌?你为什么那么想?我们争论个不停。“你弹就是了,好吗?”“同一首?”“同一首。”

我起身走进起居室,开着大落地窗,好让他听见我在钢琴上弹的同一首曲子。他跟我走到半途,然后倚着木窗框听了一阵。

“你改过。这不是同一首。你做了什么改动?”

“我只是用李斯特的即兴风格来弹。”

“再弹一次就是了,拜托!”

我喜欢他假装恼怒的样子,所以我又重新开始弹这首曲子。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不敢相信你又改了。”

“嗯,不多啦。这类似布索尼在改写李斯特的版本时的弹法。”

“你就不能照巴赫写的来弹吗?”

“可是巴赫从来没写过吉他的版本啊。他说不定甚至没为大键琴写过。事实上,我们甚至不确定这曲子究竟是不是巴赫写的。”

“当我没拜托过你。”

“好啦,好啦,不必这么激动啊,”轮到我假装勉强同意,“这是我改编的巴赫,与布索尼和李斯特无关,是非常年轻的巴赫献给兄弟的作品。”

从第一次弹,我就很清楚这部作品的哪个乐句撩拨了他。每当我演奏到那一段,都把它当作一份小礼物送给他,因为那的确是献给他的,那象征着我生命中美妙的地方,不需要天赋就能理解,而且激励我往乐曲里加入一段长长的华彩乐章。只为了他。

我们在调情,而他必定比我早看出端倪。

当晚在日记里,我写道:我说我认为你讨厌那部作品,是夸张了点。我真正想说的是:我认为你讨厌我。我希望你说服我,事实正好相反,你也的确这么做了一下。但为什么我明天早上就会不再相信?

所以他也有这一面。看过他如何从冷若冰霜变得如阳光般和煦,我对自己这么说。

我或许也问过:我是否一样反复无常?

附记:我们都不是专为一种乐器而谱写的;我不是,你也不是。

我很愿意给他烙上难缠、拒人千里的印记,然后与他再无瓜葛。但他的只字片语,又让我眼见自己,从摆臭脸变成我什么都愿意为他弹,直到他喊停,直到午餐时间,直到我手指上的皮一层一层剥落,因为我喜欢为他效劳,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只要他开口。我从第一天就喜欢上他,即使他以冰冷回应我重新献上的友谊,我也永远不会忘记我们之间的这次对话,以及不乏让暴风雪远去、重新找回夏天的简单方法。

我忘记在那个许诺里加的注是:冰霜和冷淡有的是办法,能立即撤销所有在晴朗日子签署的休战书。

接着是那个七月的星期日下午,屋子突然空了,只剩我们俩,一片火迅速在我的五脏六腑蔓延开来——“火”是当晚我试图写日记理清这件事时,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最简单的字眼。我在自己的房间里,以一种惊恐又期待的出神状态紧缚在床上,等待再等待。那不是激情的火,也不是毁灭的火,而是教人瘫痪的东西,像子母弹的火那样吸光周围的氧气,让你气喘吁吁,因为内脏受到了撞击,而真空状态会撕碎鲜活的肺组织,让你口干舌燥。你希望谁也别讲话,因为你无法开口;你祈求谁都别让你动,因为你的心脏被阻塞,跳得飞快,还来不及让任何东西流过你狭窄的心室,就已经喷出玻璃碎片。那火是恐惧,是惊慌,再多挨一分钟,如果他不来敲我的门我就会死——但与其现在来到,我宁可他永远别来。我将落地窗打开一条小缝,只穿着泳裤躺在床上,全身犹如着火一般。这片火犹如恳求着:拜托、拜托,告诉我,我错了,告诉我这一切都是我的想象,因为这对你来说也不可能是真的;如果对你来说也是真的,那么你就是世上最残忍的人。仿佛是应我的祈祷召唤而来,下午他终于真的没敲门就走进我的房间,问我为什么没跟其他人去海边。但是,但我满脑子都是(虽然我说不出口):为了跟你在一起。为了跟你在一起,奥利弗。无论穿不穿泳裤。我想跟你一起,在我床上,在你床上——那张一年中其他月份里属于我的床。跟我做你想做的事。占有我。问我想不想要就好,看看你会得到什么答案,只是别让我拒绝。

也请告诉我那天晚上我并非做了梦。我听到门边的楼梯平台传来一阵嘈杂声,突然意识到有人走进我房里,坐在我的床尾,思量、思量、再三思量,总算往我这边移来,而后躺下——不是躺在我身边,而是压在趴着的我的身上。我多么喜欢这样子,不敢贸然而动,让他知道他吵醒了我,或让他改变主意掉头离开。我假装酣睡,想着:这不是,不可能是,也最好不是一场梦。紧闭双眼的我只想到“这就像回家”,就像外出多年与特洛伊人和莱斯特律戈涅斯人作战后,回到只有同类的国度,那儿的人明白你,他们就是明白;像在尘埃落定后回到故里,你突然意识到十七年来,你只是一直在跟错的人纠缠。就是在这时,我决定一动也不动,以身体静定的姿态告诉他:如果你施压,我愿意屈服;我屈服于你,我是你的,全是你的;除非你突然离去。尽管一切都太真实,不像一场梦,但我深信从那天开始,我只期盼你对我做你在我睡梦中做过的事,一模一样的事。

第二天我们打双打。某次中场休息,我们正在喝马法尔达准备的柠檬汁,他空出手臂搂着我,轻轻以拇指和食指捏我的肩膀,做出好意搂着我帮我按摩的样子,整个过程非常亲密。但我是如此神魂颠倒,反而猛然挣脱他的手,因为只要再多持续一秒,我恐怕就会瘫软,像只小小的木偶,一碰发条,原本就已坏掉的身体就会完全垮掉。他吓了一跳,向我道歉,问是不是压到了我的“神经或什么的”——他不是故意要伤害我。如果他以为伤害了我或让我不舒服,他肯定会觉得丢脸至极。让他却步是我最不愿意做的事,不过我还是含糊地说了句“不痛啦”之类的话,想就此打住。但我也意识到,如果激起这种反应的不是痛,那还有什么理由解释我在朋友面前如此粗鲁地甩开他?我只好装出拼命忍痛却徒劳无功的扭曲表情。

我从来没想到他的碰触会令我如此慌乱,这完全就像处子第一次被心上人碰触时的感受:心上人撩拨了我们体内连自己也从未意识到的神经,产生了令人不安的快感,远远超出了我们的习惯。

他对我的反应似乎仍然感到惊讶,却做出完全相信我的样子,就像我假装隐藏肩膀的疼痛一般。他以此来帮我脱困,同时也假装丝毫没意识到我的微妙反应。后来我知道了他是多么善于理清这些自相矛盾的微妙反应,我相信当时的他必定起了疑心。“来,我换个方式。”他在试探我,继续给我的肩膀按摩。“放轻松。”他当着其他人的面说。“我放松了呀。”“你僵硬得跟这张板凳一样。”“摸摸看,”他对离我们最近的女孩马尔齐亚说,“全是硬块对吧?”我感觉到马尔齐亚伸出双手摸我的背。“这里。”他下令道,并且压着马尔齐亚摊平的手掌用力按我的背。“感觉到了吧?他应该再放松一点。”于是马尔齐亚也跟着说:“你应该再放松一点。”

我当下的反应,就像面对其他事情一样,不知道如何暗示,不知道如何表达。我像个还没学会手语的聋哑人,结结巴巴、东拉西扯,以免吐露心声。我只能如此了。只要还能撑得住,继续隐藏不露,我多少都能若无其事地应付过去。否则,我们之间的沉默或许会使我暴露无遗,因为再怎么语无伦次也比沉默来得好。沉默让我露出马脚,但我在别人面前拼命压抑的模样,铁定泄露了更多。

我不由得对自己失望,想必我的表情也会看起来有点近乎不耐与无言的愤怒。我从没想过,他可能会误以为这些全是冲着他来的。

他一望着我,我就撇开目光,这或许也出于类似的理由:为了隐藏胆怯造成的紧张。我也从没想过,或许他认为我这样回避很失礼,才不时以敌意的眼神回应我。

我希望他没有从我的过度反应中察觉到什么,但那是另一回事。在躲开他的手臂之前,我知道我早已向他屈服,几乎像是贴了上去,仿佛要说:别停(就像那些大人有人从他们身后经过时顺手揉了一下他们肩膀时常常会说的那样)。他是否注意到我不仅随时准备屈服于他,还想与他合为一体?

这也是我那晚在日记里所描述的感觉,我称之为“意乱情迷”。我为什么会意乱情迷?这种情感来得那么轻易吗?只要他碰我,我就双脚发软,意志全消?这是大家所说的“如奶油般融化”吗?

我为什么不愿意让他知道我有多容易融化?因为害怕后果?怕他笑我?怕他到处说?怕他拿我太年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当借口,因而置之不理?或者如果他有那么点起了疑心,他或许会像所有起疑心的人那样,想要采取行动?我希望他行动吗?或者我宁可一辈子渴望,只要双方继续这种你来我往的猜谜游戏:不知道,知道,不知道?保持沉默就是了,什么都别说;如果你不答应,也别拒绝,就说“再说吧”——大家不都这么做吗?即便同意,也要来句模糊的“或许吧”,表面看来像是拒绝,隐藏的真意却是:拜托,请再问我一次,再多问一次。

回忆那年夏天,我不敢相信在我费尽心思去想如何与“欲望之火”和“意乱情迷”共存之时,犹能注意到生活中美好的时刻。意大利的夏季。午后一两点的嘈杂蝉鸣。我的房间。他的房间。把全世界隔绝在外的阳台。微风追随花园里的水汽,沿着楼梯往上吹进我的房间。那年夏天我爱上钓鱼,因为他爱。爱上慢跑,因为他爱。爱上章鱼、赫拉克利特和《特里斯坦》。那年夏天我听鸟唱歌,闻植物的气味,感觉雾气在阳光普照的温暖日子里从脚下升起,而我敏锐的感官总是不由自主地全涌向他。

我大可否认许多事——否认我渴望碰触他在太阳下富有光泽的膝盖和手腕,那种黏稠的光泽是我很少见到的;否认我爱他的白色网球裤上似乎总有洗不掉的土黄色,经过几周的耳鬓厮磨,已经化为他的肤色;否认他每日愈发金黄的发色,在早晨太阳完全升起之前已经闪耀着阳光的金色;否认大风吹起时,在游泳池畔,他那件宽松的蓝色衬衫在风中如波浪般鼓胀着飘动起来,那里面一定隐藏着只是想想就能令我震颤的体味和汗味。我可以否认这一切,相信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他脖子上的金项链和带有金门柱圣卷的大卫之星,告诉我,还有比我对他的渴望更具吸引力的东西,因为这条项链将我们联系在一起,提醒我尽管其他的一切都在合力证明我们是最不相似的存在,但至少这一点超越了一切差异。几乎是他到来的第一天,我就看到他脖子上那颗大卫之星。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是什么令我迷惘、让我渴求他的友谊,甚至希望找不出他惹人讨厌的毛病;那比我们渴望从彼此身上得到的任何东西还要广大,所以也凌驾于他的灵魂、我的身体或尘世本身之上。凝视他脖子上的大卫之星以及表明身份的护身符,就像在凝视我、他以及我们俩体内承继祖先的、永恒不朽的部分,祈求从千年沉睡中重燃和召回。

令我不解的是,他似乎不在乎也没发觉我也戴了一颗大卫之星。就像他或许不在乎,或者没注意到我的眼神总在他泳裤上游移,想分辨是什么使我们成为荒漠里的兄弟。

除了我的家人之外,踏足B城的犹太人或许只有他了。但与我们不同的是,他从一开始就展露给人看。我的家人不怎么彰显犹太人身份,而是像世界各地的几乎所有人一样,放在衬衫里,不加隐藏却保持低调——借用母亲的话来说,我们是“谨慎的犹太人”。奥利弗敞着衬衫领口,宣告项链所代表的犹太信仰,以及直接骑上家里的自行车进城,都令我们震惊,同时也教我们知道,我们也可以那样,而且不会遇上麻烦。我几次试着学他那样出门,可是我太沉浸于自我的感觉里了,像一个光着身子在更衣室走动的人原是想让自己更加自然,到头来却被自己的裸体勾起了性欲。由于压抑的羞耻感多过自大的心态,我试着在城里以静默的虚张声势炫耀犹太信仰。而他则不然。他并非从没想过在天主教国家,犹太人身份意味着什么,或犹太人的生活是怎样的。偶尔在漫长的下午,趁着一家老小和客人都晃晃悠悠到空卧房里休息几个小时的时候,我们会抛开工作,愉快地聊天,而我们讨论的正是这个话题。他在美国新英格兰的几个小镇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很清楚身为犹太人与周遭格格不入的感受,但犹太信仰带给我的困扰从不发生在他身上,也并不会在他独处或面对世界时,给他带来那种永恒又形而上的不安。犹太信仰甚至并不包含那些有关相互救赎的兄弟关系的、玄妙而未言明的美好预言。或许出于这个理由,犹太人身份对他不构成困扰,他也不需要时不时就此烦忧一下,不像小孩子经常抠伤疤一样,盼望疤痕早些消失不见。身为犹太人对他而言不是问题。他很能接受自己,就像他接受自己的身体,接受自己写的书,接受自己古怪的反手拍动作,接受自己选择的书、音乐、电影和朋友。他不介意搞丢获奖得来的万宝龙钢笔。“我可以自己买支一模一样的。”他也不介意批评。他拿了几页引以为傲的文章给我父亲看。父亲告诉他,他对赫拉克利特的见解很精彩,但是立论还须加强,他必须接受哲学家思想中的悖论本质,而不是一味找理由去消解悖论。于是他接受立论还须加强的意见,也接受悖论,再重起炉灶——他不介意从头开始修改文章。他邀请我的小姨半夜单独开我们的汽艇去gita,也就是兜风。小姨拒绝了。没关系。几天后他再试一次,再度遭拒,他同样不以为意。小姨也无所谓,若是再多住一周,她或许就会答应半夜出海去兜风,甚至玩到天亮。

在他初来乍到的那几天,只有一次,我感觉到这个二十四岁青年,任性却对环境超能适应,生性闲散,水淹到背也能不急不忙,从容应对,生活中的琐事怎么样都行,但实际上对人对事,都有非常机敏、冷静和精明的判断。他的言行无一不经过预先考虑。他看穿了每一个人,但他之所以能看穿,正是因为他在别人身上最先看到的,恰恰是他在自己身上已经看到却不愿被人发现的东西。我的母亲有一天吃惊地发现,他是个扑克牌高手,每周约莫有两晚会溜进城去“玩几把”。原来这就是他抵达当日就坚持要去银行开户的原因,当时还令我们很是惊讶。因为我们的住客多半身无分文,从来没人拥有过本地银行的账户。

某天午餐时,父亲邀请了一位年少时对哲学稍有涉猎的记者,这位记者想证明虽然他从没写过关于赫拉克利特的文章,但还是能针对太阳底下的任何事与人进行辩论。这记者与奥利弗完全合不来。事后,父亲说那记者“很机智,也很聪明”,奥利弗却打断问道:“您真的这么想吗,教授?”奥利弗不了解我父亲,他虽然个性随和,却未必喜欢别人反驳他的意见,更讨厌别人称他“教授”,即使他对这两件事往往悉听尊便。“是,我是这么想的。”父亲对自己的见解颇为坚持,奥利弗却模仿那记者正经八百的样子说道:“我恐怕难以苟同。我认为他妄尊自大、迟钝、笨拙又粗野,有点哗众取宠,那是因为他完全无法有理有据地讨论一件事。怪腔怪调这一点实在太过火了,教授。大家被他的幽默逗笑,不是因为他有趣,而是因为他无意间流露出了企图有趣的渴望。他只不过是用幽默来拉拢自己无法说服的对象而已。”

“你说话的时候看着他,他却总是撇开目光,没专心聆听,他只想趁忘记以前,赶紧说出你发言时他在心里演练过的话。”

除非他自己已经很熟悉同样的思维模式,不然怎能凭直觉去洞悉别人的想法呢?除非他自己以前也这么做过,不然怎能察觉到别人内心那么多隐秘的曲折呢?

令我讶异的不仅是他惊人的识人天赋,能够深入他人的内在去探寻,发掘出其人格的精确轮廓;还有,他对事物的直觉能力与我简直难分伯仲。原来这才是我难以自已地被他吸引的原因,凌驾于欲望、友谊和共同的信仰之上。“去赶场看部电影如何?”一天晚上,大伙儿聚在一起时,他脱口而出,仿佛突然想到了好点子,来排解夜晚枯守屋子的无聊。奥利弗才来没多久,在城里也没熟人,我似乎是他的最佳观影同伴。但是奥利弗这随口一问,显得突如其来,仿佛想让我们认为他几乎不在看电影上花钱,而且其实很乐意在家里修改文章。他提议时那种随兴的语调,也是在向我的父母示意:他不是真的想去看电影。但是,他轻松活泼的说话方式,也只是想在不让我起疑心的情况下,帮帮我,因为他之前听到,我父亲在餐桌上抱怨我看上去有点阴郁,病恹恹的。

我笑了,不是因为他的提议,而是因为他两边讨好的策略。他立刻看到我笑了,便回以微笑,近乎自嘲般地,他察觉到,如果透露出任何迹象,表现出他猜到了我已经看穿他的心思,他就得认错;既然我已表明自己早就看穿了他的意图,他还是拒绝承认,那更是错上加错。所以他微笑承认自己已经被识破,但也想以此证明,他够上道、肯认错,而且仍然乐意一起去看电影。这令我非常兴奋。

或许他的微笑可能是他以自己的方式,以牙还牙地反对我的解读,而且心照不宣地暗示着:如同我识破他企图若无其事提出邀约的表象,他也发现了我的趣味所在,也就是,那些我从两人难以察觉的相似性中得来的,机灵、狡黠又有点邪恶的乐趣。这一切或许都不是真的,只是我无中生有的想象,但我们俩都知道对方已经察觉到了什么。当晚,我们骑车去电影院,我乐得像是在云端上飞,而且丝毫不打算隐藏这样的心情。

既然他那么善于察言观色,又怎么可能不知道我为何突然躲开他的双手?怎么可能不注意到我已为他所倾倒?怎么可能不明白我不希望他放开我?怎么可能察觉不到,他替我按摩时,我僵硬的身体是最后的避难所、最后的反抗和最后的伪装,而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抗拒,只是装个样子,无论他做了什么或要我做什么,我都无法抗拒也从来不想抗拒?那个周日下午,除了我们俩之外没人在家,我坐在床上,他走进我房间,问我怎么没跟其他人去海边,如果我拒绝回答,只是在他的凝视下耸耸肩,他又怎么可能不明白,那只不过是为了隐藏我无力说话的事实?只要我发出声音,恐怕就会不顾一切向他告白,或者忍不住啜泣。从小到大,从来没人让我陷入这样的困境。我拿过敏当借口。他说他也是。我们或许有同样的毛病。我又耸耸肩。他一手抓起我的泰迪熊,把熊的脸转向自己,在玩偶耳边低语了几句,接着把泰迪熊的脸转向我,变换声调问道:“怎么回事?你心情不好。”他一定注意到我只穿着泳裤——我的裤腰是否太低了?“想去游泳吗?”他问。“再说吧,或许吧。”我模仿他的措辞,也想在他发现我呼吸困难之前,尽量少说话。“我们现在去吧。”他伸手扶我站起来。我抓住他的手起身,却转身面对墙,避开他的视线。“非去不可吗?”这是我最想说的话。别去。留下来陪我。任你的抚摸四处游移;脱掉我的泳裤,占有我。我不会发出一丝声音,不会告诉任何人。我将至顶峰,你心里明白。如果你不愿意,我要立刻抓着你的手,滑进我的泳裤里……

他什么都没察觉到吗?

“我在楼下等你。”他说他要去换衣服,然后走出了我的房间。我看看裤裆,这才惊觉自己湿了。他看到了吗?他当然看到了。所以他才想要我们一起去海边。所以他才走出我的房间。我握起拳头敲自己的头。我怎么这么不小心、这么欠考虑、这么愚蠢?他当然看到了。

我应该学学他的反应:耸耸肩,不在乎他是否看见我湿了。但我不是那种人。我永远不可能觉得“就算他看见又怎样”。这下他知道了。

我从未想过,在我最亲近的世界里,竟然有这么一个人,如同其他夏季访客一样住在我家,陪我母亲玩牌,和我们共进早餐、晚餐,纯粹为了好玩而在周五背诵希伯来祷词,睡我们的床,用我们的毛巾,结识我们的朋友,雨天和我们一起坐在起居室里,盖着一条毛毯看电视(天气冷了,大家聚在一起听雨滴轻拍着窗户,感觉暖乎乎的)——这个人可能会喜欢上我所喜欢的,渴望我所渴望的,并且成为另一个我。我真的从没这么想过,因为除了在书上读到的、从流言里推测到的和无意听到的荤段子之外,我一直有这样的错觉:我这个年纪的人不会想要同时扮演男人和女人的角色,或是同时跟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我也曾经对同龄的男孩怀有渴望,也跟女孩子睡过。但在他下了出租车、走进我家之前,从来没有那么一丁点迹象表明,像他这样年轻又完全自洽的人,竟然想要和我分享他的身体,而我同样渴望把自己给他。

然而,大约在他抵达两周后,每到夜晚,我满脑子只希望他离开自己的房间。不是从正门,而是穿过阳台的落地窗,到我的房间。我想听他推开落地窗的声音,听他布面草底凉鞋轻踏阳台的声音,然后是我这边从不上锁的落地窗被推开的声音。众人就寝后,他走进我的房间,钻进我的被窝,不由分说脱下我的衣服,让我前所未有地渴望着他。在听到我内心已经预演多日的话之后——当我说“请不要伤害我”,我其实是想说“尽管伤害我吧”——轻轻地,温柔地,带着犹太人给予彼此的喜爱,他正要进入我的身体,轻轻地,温柔地。

白天我很少待在自己房间里。过去几年夏天的白日,我习惯占用后花园泳池边一张有阳伞的圆桌。前一位夏季住客帕维尔喜欢在房间里工作,偶尔才走到阳台看看海或抽支烟;再前面一位住客梅纳德也是在自己房间工作。奥利弗喜欢有个伴,起初他和我共享桌子,最后却渐渐喜欢在草地上铺一条大床单,躺在上面,两边放着他零散的手稿,还有那些他喜欢称为“小物件”的东西:柠檬水、防晒乳液、书、布面草底凉鞋、太阳眼镜、彩色笔和音乐;他戴着耳机听音乐,除非他先开口,否则听不到别人对他说话。有时候,我早上带着乐谱或一些别的书到楼下,他已经穿着红色或黄色的泳裤,汗涔涔地在太阳底下躺成大字形。我们慢跑或游泳回来后,早餐已经做好了。后来他习惯把“小物件”留在草地上,躺在铺了瓷砖的游泳池畔。他称那里为“天堂”,也就是“这儿是天堂”的简称,因为午餐后他常说“现在我要上天堂”,然后补上一句“去晒太阳了”,当作拉丁学者的圈内笑话。每次他躺在游泳池边同一个地方,我们便取笑他会花无数个钟头泡在防晒乳液里。“你今天早上在这里待了多久?”母亲问道。“整整两个小时。不过中午我打算早点回去,下午可以晒久一点。”“触碰天堂的门阶”也意味着,他可以躺在游泳池畔,一条腿晃晃悠悠搭在池边,泡进水里,戴着耳机,脸上盖着草帽。

这是一个没有缺憾的人。我无法了解这种感觉。我羡慕他。

“奥利弗,你睡着了?”当游泳池上方的空气变得越来越闷热寂静时,我问他。

沉默。

接着传来他的声音,几乎像叹气,身体一动不动。“是的。”

“抱歉。”

他那泡在水里的脚——我原本可以亲吻他的每一根脚趾,吻他的脚踝和膝盖。他拿帽子遮住脸时,我盯着他泳裤看的频率有多高?他不可能知道我在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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