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见喜

见喜 作者:安宁 著


 见喜 

    自序

  开始相信缘分。在我不知疲倦地写了十年,且与“见喜”这样美好的一个词语,不期而遇的时候。

  我相信一定是有一种无形但却柔韧的力量,一路牵引着我,让我来到北京,并在一条繁华的街道上,无意中抬头,看到一家安静的茶餐厅的门口,挑出的黑色底子上,大红色的“见喜”的招牌。我当即爱上了这两个字,并以此为自己十年写作中,最美的一本随笔集,命名。

  这是我的第15本书。我珍爱它,犹如珍爱已经成为记忆的一程又一程的光阴。我认定“见喜”这一个饱满热烈又静寂明亮的词语,它与此书,是注定了的姻缘。恰如一段落下便枝繁叶茂痴缠不休的爱情。

  人生当是由一个又一个“见喜”的中国结,连接起来的一条绵密细软的丝带。有时候我们眼看着它要断了,却总可以在那微弱处,有了见喜的微光,自幽暗狭仄中斜射过来,照亮我们前行的小径,或者迷途的荒野。是这样的“喜”,让我们在微凉的夜晚,觉得温暖,并对生命中这一程寂寞的行走,生出感恩,或者欣悦;觉得只是这一点的“喜”,就足以慰藉大段大段无“喜”可见的晦暗孤独的行程。

  而文字于我,便是这样的“喜”。它们是我过去的十年里,最柔软坚实的结扣;每每在我觉出生命虚无或者荒诞寂寥的时候,无声无息地将我拥住,并把那些细小闪亮的欢喜,一一打开给我。犹如夜晚掀起窗帘的一角,突然看到的一弯明净的月亮,或者满天闪烁的繁星。世界在那一刻,是静谧诗意的。我除了对着这样的“喜”,在夜色里生出忧伤甜蜜的惆怅,再没有其他办法,表达对于尘世的欣喜。

  我知道自己永远都无法轻易地舍弃文字的“喜”,它让我寻到一个可以飞翔和肆意放逐的自我。一如爱情让一对男女,寻到烦恼人生中,最值得眷恋不舍的理由。它让我在一个人的夜晚,可以自由无阻地呼吸;让我觉出生命之行走喧嚣尘世的意义,并清晰地感觉到,灵魂深处那颗始终不安的心,它在怎样热烈地跳动。

  无法舍弃,那便用力地挽留。即便拼尽一生的光阴,及虚名薄利,富贵荣华。

  是为序。

第一卷水流云在

  第01章  三米外的俗世生活

  我的书桌,正对着一扇窗户。隔着三米葱茏的绿意,则是一栋高高的楼房。我从来都数不清这栋楼,究竟有多少层。就像,我从来都窥不到,每一个窗户里,究竟藏有多少无法言说的秘密。我所能做的,就是坐在这里,安静地等待,等待每一则故事,漫溢出芜杂纷繁的枝叶,而且恰好,神秘地抚过我的窗台。

  楼房的每一个窗户,几乎都被以防盗的名义,额外加铸了结实的钢筋,这样便能向无人可以阻拦的半空,伸出半米的私人空间。在城市文明的视线,无法触及的角落,人人都学会将隐藏的“小我”,自由地舒展出来,并把所做的一切,视之为合理。

  我可以看到二楼被绿树掩映下,多出的窗台上,有一只白胖的猫,趴在一盆蟹爪兰上,眯眼延续着夜间没有满足的某个春梦。虎皮兰在半空里,向上伸展着肥硕性感的叶子。一只鸽子偶尔路过,停在生锈的栅栏上,咕咕叫着,不厌其烦地扰着白猫的美梦。北方的阳光,伴着响亮焦渴的声音,落在窗前那株因无人看管,而索性只开花不结果的桃树上。

  窗内的男人,大约有40岁,早早地就秃了顶,常常粗鲁地拉开窗户,将一口粘稠的痰,啪地吐在香椿洁净的枝叶上。而这株倒霉的香椿,除了在风里无奈地摇晃一下,试图摆脱那口在阳光里迅速发酵的痰,或者等着某只麻雀,误食了它,再无它法。

  这个谢顶的男人,有一个15岁的女儿,轻微地智障,常常在夜晚哭喊着,要她的父亲,去买新烤的羊肉串,或者冰激淋。有时候她也会跑到阳台上来,朝我这边眺望,并对于我在电脑上啪啪地打字,有艳羡般的好奇。我偶尔抬头看她,并拿同样好奇的视线与她对视。她常常会惊吓般地转身离开,砰地关门,然后在我看不到的窗帘后,继续她的窥视。

  她歇斯底里哭闹的时候,客厅里只有一个苍老女人哄劝的声音,显然那是她的奶奶或者外婆。厨房里她的母亲,在不耐烦地刷着油锅,急急地做着晚饭。电视里新闻已经接近尾声,她的父亲,终于在她的吵闹里,起身,沉默地走到阳台上来,吸着饭前的最后一支烟。

  男人吸烟的时候,视线无助地落在一株矮小瘦弱的夹竹桃上。那一刻的他,常常让我忍不住同情。我从他晾晒的制服上,猜出他是附近的交警,当是在外面,有无限的威风,遇到违章的车,不管其内的人,如何风光无限,都可以毫不留情地下张罚单,并在他们的苦苦哀求里,有始终如一的威严。可是,当他回到家中,面对俗世生活甩给他的残破的一切,却只有弃掉伪装的尊严,默默地接过。

  三层的主人,是对刚刚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妻。窗户上热烈浓郁的囍字,还残留着几分鲜艳的红色。阳台上一字排开,是活得鲜亮生机的花。有明亮的太阳花,傲然的仙人掌,喜悦的茉莉,优雅的君子兰。而一株茂盛的吊兰,则瀑布一样,流到二楼的窗台上去。

  他们有时候会生出争吵,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漂亮的女主人会负气地跑到阳台上来,哭泣,或者静静地点一支烟,并不抽,只任它燃着,将那薄而轻的烟雾,丝丝缕缕地,随了烦恼,飘散开去。常常不等一支烟燃尽,男主人便会在她的后面,将她抱住。她任性又温柔地挣扎几下,便回转过身,边捶打着他,边在他的怀里,咯咯笑着,进到卧室里去。

  我喜欢这对年轻的夫妻,他们初婚的柔情蜜意,消抵了我对于二楼残缺生活的一抹黯淡。想那人生,有苦有甜,经过层层过滤,终究,是可以调和成一杯能安全饮用的水。不管这其中行走的人,是自私小心,谨言慎行,还是勇敢无惧,豁达大度,都能够透过小小的窗户,窥到外面世界葱笼的绿意。

  我站在窗前,窥视着这一切的时候,这栋楼里,一直有因为装修,而持续不断的尖利的噪音。楼群间的空地上,那些于稀薄的泥土里,自由生长的树木,它们依然在这喧嚣嘈杂的黄昏,有着生命不可缺少的灵性与诗意。那一缕最后的夕阳,照在一株不结果实的桃树上,有一种终生未婚女子的圣洁与高贵。

  噪音突然停下的时候,寂静像一脉清泉,缓缓漫过我的窗户,流溢到每一个黄昏中安静的角落。鸽子飞翔时的哨声,某个场馆里孩子练习跆拳道的健康的喊叫声,墙角小虫的鸣叫,鸟儿私密欢快的啁啾,马路上呼啸而过的汽笛,窗帘在风里海浪一样扑啦啦地起伏声;还有雨后水泥地上,清晰的脚印,砖上盎然的一簇青苔,泥土阵阵扑鼻的清香,此刻,都如那水中的波纹,一圈一圈地,荡漾过来,一直将我的每一个细胞,都浸润在这湿漉漉的黄昏里,许久,都不肯踱步离开。

  我站在窗前,窥视着三米外这方残缺但又真实的俗世生活,忽然心内,充溢了无限的温柔。

  第02章  无法治愈的孤独

  是秋天的傍晚,很凉,在阳台的灯光下坐着看书,突然便传来一声小孩子撕心裂肺般的哭喊,反反复复地,只有一句话,说:妈妈不要我了!妈妈不要我了!

  防盗门砰地一下关上,对面的楼道里,便有冰冷的高跟鞋的声音,咔咔地朝半空里去。那样的无情,只有在俗世之中,变得粗糙冷硬的一颗心,才会生出。那个绝望的小孩,依然在风里哭喊,可是,却没有人回应他的孤单。小区里的人,只当是一个孩子任性,顽劣,觉得这样的冷淡,不过是对他的惩戒,所以便不足为奇,看他一眼,便从他的身旁,凉风一样经过。

  我知道小孩子的哭声,终究会在无人理睬中,渐渐消散下去,犹如一缕青烟,消散在静寂无声的暮色里。所以我也无需从窗口探出头去,看他怎样自己擦干了眼泪,在防盗门旁,犹豫良久,终于还是抬起手来,按下自家的门铃。

  这是无路可走的孩子,唯一可去的地方。或许家中有父母的呵斥,责骂,或许单亲的母亲会拿他撒气,或许饭桌上只剩下残羹冷炙,可是他无钱可以流浪,除了回归,隐匿内心深处的孤独,他别无他法。

  又想起另外一个小孩,跟母亲并肩行走时,不知是因了一句什么话,发生争吵。做母亲的,愤怒之下,便破口大骂了他。他在众目睽睽中,没有争执,也没有放声大哭,而是突然停止了走路,无声无息地蹲下身去。昏黄的路灯下,我看不见他的脸,不知道他是否有眼泪滑落下来。但我猜测,他是没有泪的。他的心里,一片冷寂悲伤,犹如苍茫大雪中,一只寻不到方向的飞鸟,找不到温暖的家园。甚至,连一株可以憩息的枯枝也没有。我走得很远了,还看到那个孩子蹲踞在水泥地上,孤独成一团黑色的影子。就像很多年前,因为被父亲责打,逃出家门,在荒野的草丛中,站到露水打湿鞋子的我。

  成人常常以为,不会有衣食忧惧的孩子,内心最为单纯快乐,所以孤单、绝望、无助、惶恐这样的词汇,与他们毫不相干;不过是三句哄骗,两粒糖果,便可以将他们收买,重绽欢颜。可是,却无人能够懂得,当他们被成人冷落,打骂,甚至赶出家门之时,心内铺天盖地的忧伤,几乎可以将弱小到无力对抗世界的他们,彻底地淹没。

  成人可以用金钱、物欲、情爱来填补袭卷而来的孤独,可是那些哭泣的小孩,却只能任由孤独裹挟着,犹如一艘在大浪之中,颠簸向前的小舟。只有心灵始终纯净不曾沾染尘埃的成人,方能在他们犹如小猫小狗一样无助的眼神里,读出他们内心的惶恐。

  行走在人际疏离的城市之中,很少会遇到儿时在乡村里,大人当众责打孩子,被一群乡邻阻拦的热闹。更多的时候,这样的责打,改在了隐秘的家中,不相往来的邻居,或者对面高楼上的陌客,只能透过窗户,听一听那个被家人孤立的小孩,嘤嘤的哭泣,或者绝望的撕喊。

  世界上最深的孤独,藏在一只流浪狗血流不止的伤口上,一头失去孩子的骆驼的凝视之中,一只被猎人捕获的野狼的惊惧里。还有,一个在城市里走失的孩子的惶恐中。

  这样的孤独,隐匿在弱小的生命之中,除了时光给予它用来自我护佑的粗粝外壳,无人可以拯救,亦无药可以治愈。

  第03章  见喜

  见喜,是一种多么美好单纯的喜乐,一出门,便抬头撞见了挂在人家墙上的浓郁的喜。那喜,比在枝头上雀跃的鸟儿还要欢欣,比风中摇曳的枝叶还要茂密;是你以为永远失去了的初恋情人,带着那么美好甜蜜的笑容,突然出现在你面前时的晕眩;是你在夏日的夜晚,迷迷糊糊地掀起门帘,忽然看到天空上悬着的一弯清瘦的月亮,犹如美人的眼睛,温柔注视着你,让你被暑气蒸腾着的一颗心,瞬间有了一丝的凉意。

  童年时的记忆里,常常有这个词语:出门见喜。是黑色的毛笔字,龙飞凤舞,或者俊秀温婉,写在大红的底子上,一笔一画都看得到眉飞色舞的喜庆。它们大多贴在门外正对着的矮墙上,或者一株向上伸展的梧桐上,再或一垛高高耸立的柴草上。有时春节一过,它们就会被淘气的孩子揭下,并与鞭炮碎屑和残雪一样,在一日日消失的年味里,不知所终。但大多数时候,它们会一直悬挂在那里,犹如一道风景,用褪色的底子,昭示着某种微温尚存的气息。这样的气息,一直到红纸发了白,那黑也愈发得淡下去了,新的一年来到,又一张新鲜的“出门见喜”覆了上去。

  见喜是乡民们在琐碎无边生活里的一小撮葱花,洒在总是平淡无奇的一年四季,调剂着那碗飘着点点油星的温水。在小孩子眼里,那只是代表着糖块,温暖的水果一样的糖块,或者包在手绢里的压岁钱,能换来炮竹铅笔小刀等物件的压岁钱。而大人们则联想丰富,会想到白日里某家娶了新娘子,可以蹭一顿免费的午餐;小卖铺里的油盐酱醋降价了,兴冲冲跑去将节省下的钱换二两好酒;一场比油还贵的春雨淅淅沥沥下了许多天,拖了鞋子也要在田间地头走上一圈,闻一闻麦田里泥土的香味,觉得这一年真是赚了。

  “喜”是一团氤氲的气体,还是糖块一样的固体,再或泉水一样的液体呢?它究竟是有形的,还是隐在有形物体之后的神秘气息呢?人抬头见了这喜,如何就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只是品到母亲乳房上的一点甜,便心满意足咯咯傻笑起来了呢?

  一直觉得,见喜是乡村里才有的事,敞开着的门,容易让人一脚踏出去,便看见那生机勃勃的一汪绿似的喜,悬挂在树梢上。而在城市里,防盗门层层阻隔起来,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俏皮轻盈的喜,而是对门醉醺醺的酒鬼,骂骂咧咧地爬上楼来,或许爬错了楼层,将楼上的某个女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妻子,污言秽语地乱吐出来。有时候开了门,也有发传单的搞推销的卖保健品和壮阳药的,全都是一副口吐莲花的模样,让你被他苍蝇般结结实实地粘住,连返身关门都不能够。有时你明明听到楼上的小夫妻在为自己的婚事欢欣雀跃,却连一粒喜糖也吃不到,他们根本在下楼经过你门口的时候,看也不看一眼,更别说分一点喜气给你。

  这便是我们生活的戒备森严的城市,那团喜气,不会扩散,也不会浓郁到让大街小巷都沸腾起来。你在安静的房子里,而喜气则孤单行走在人群拥挤的商业街上,犹如一个迷路的孩子,找不到那双喜悦纯净的眼睛,可以停留,或者酝酿。

  所以我总是想念乡村。在梦里,或者在城市的车水马龙之中。我在行走中见到悲伤,见到自私,见到伤害,见到肮脏,却惟独见不到闪亮的喜气。世界喧嚣一团,喜悦却隐在暗处,任我四处找寻,也看不到它的踪迹。

  许久之后的一个盛夏,我走在北京的一条小巷中,无意中抬头,看到一个温婉的招牌,写着两个安静素朴的字:见喜。是一家咖啡馆,提供咖啡、发呆、小睡、思念、涂鸦,也接纳忧伤、怀念、淡忘与疼痛。我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窗外散漫走过的时光,它们沿着瘦瘦的巷子,小风一样穿堂而过。我听得到蓝天上鸽哨的声音,那种声音让时间变得安静,甚至有凝固的恍惚。我还闻到一丝甜蜜的馨香,淡远,若有若无的,游丝一样,在空气里弥漫。是这样柔软的气息,让我一度焦灼的夏日,在这个无人打扰的角落里,猫一样眯眼睡了片刻。我还做了一个小梦,轻柔的,喜悦的,释然的梦。

  梦醒后我继续上路,回头看到那家“见喜”咖啡馆,它依然无声无息地站在那里,不招徕,也不告别,喜悦在它的门口,是大红底子上白色的花朵,袅娜着,也质朴着。

  那样的一刻,我终于明白,“喜”,它原来真正的居所,是在我们的心中。不管身在乡间,还是城市,只要可以感觉到心的跳动,那么,即便是黄沙弥漫之中,我们也可以见到那团柔软温暖的喜。

  第04章          沧海一粟

  在冬日茫茫无边的呼伦贝尔雪原上,看到的动物,总是比人要多。

  有时候是一群低头吃草的马,努力从厚厚的积雪中,寻找着干枯的草茎。它们的身影,从远远的公路上看过去,犹如天地间小小的蚂蚁,黑色的,沉默无声的,又带着一种知天命般的不迫与从容。有时候是一群奶牛,跟着它们时刻蹭过来想要吮吸奶汁的孩子,慢慢地踏雪而行,偶尔会扭头,看一眼路上驶过的陌生的车辆。但大多数时间里,它们都是自我的,不知晓在想些什么,但却懂得它们的思绪,永远都只在这一片草原,再远一些的生活,与生命无关宏旨。

  在一小片一小片散落定居的牧民阔大的庭院里,还会看到一些大狗。它们有壮硕的身体,尖利的牙齿,眼睛机警而且忠贞,会在你还未走近的时候,就用穿透整个雪原的浑厚苍凉的声音,告诉房内喝酒的主人,迎接远方来的客人。有时候它们会跑出庭院,伫立在可以看到人来的大路上,就像一个忧伤的诗人,站在可以看得见风景的窗口,那里是心灵以外的世界,除了自己,无人可以懂得。在这片冬日人烟稀少没有游客的雪原上,是这些毛发茂盛的大狗,用倔强孤傲的身影,点缀着银白冰冻的世界。不管它们发出狼一样苍茫的嚎叫,还是固执地一言不发,它们的存在本身,便是这片寂静雪原上,一个野性古老的符号。

  也会看到娇小的狐狸出没,它们优雅地穿越被大雪覆盖的铁轨,犹如蒲松龄笔下的女狐,灵巧地越过断壁残垣,去寻那深夜苦读的书生。它们是银白的雪原上,火红跃动的一颗心脏,生命在奔走间,如地上踏下的爪痕,看得到清晰的纹路。假若无人惊扰,这片雪原,便是它们静谧的家园,不管世界如何沧桑变幻,它们依然是世间最唯美最痴情的红狐。

  远离小镇的嘎查里来的牧民,在汽车无法行驶的雪天里,会骑了骆驼来苏木置办年货。那些骆驼承载着重负,在雪地里慢慢前行的时候,总感觉时日长久,遥遥无期,钟表上的时刻,不过是机械的一个数字,单调而且乏味,只有声声悠远的驼铃,和骆驼脚下吱嘎吱嘎的雪声,以及牧人的歌唱,一点点撞击着这皓月长空。

  麻雀在零下30多度的天气里,依然飞出巢穴,在牧民寂静的庭院里找寻吃食。冬日的雪地上,连硕大的牛粪都被掩盖起来,更不必说从未生长过的麦子和玉米;但麻雀们却可以寻到夏日里牧民打草归来时落下的草籽,或者晾晒奶干奶皮时,抖落的碎屑。也有奶牛和绵羊们吃剩的残羹冷炙,它们不挑不拣,雀跃在其间,自得其乐。很少会见到有牧民来轰赶它们,所以它们亦不惧人,在雪地上踩下一朵朵小花,并和炕上的男人们一样,在酒足饭饱之后,才陆续地飞离庭院,回归高高的鸟巢。

  但最能在冬日的雪原上,顶天立地的动物,还是与牧民的生活亲密无间的奶牛们。它们在白日里走出居所,在附近洒满阳光的河岸上,顺着牧民砸开的厚厚的冰洞,探下头去,汲取河中温热的冰水。有时候它们会在小镇的公路上游走,犹如乡间想要离家出走却又徘徊不定的孩子。小路上总是堆满了牛粪,在严寒里上了冻,犹如坚硬的石头,常有苍老的妇人,挎着篮子,弯腰捡拾着这些不属于任何人家的牛粪,拿回家去,取暖烧炕。而奶牛们并不理睬这些被牧民们捡回去堆成小山的粪便,摇着尾巴,照例穿梭游走在雪原和小镇之间,要等到晚间乳房又饱涨着乳汁的时候,它们才慢慢踱回庭院里去,等待女人们亮起灯来,帮它们减掉身体的担负。

  一个人行走在苍茫的雪原上的时候,看到这样静默而又自由奔放的生命,心内的孤单,常常会瞬间消泯,似乎灵魂有天地包容纳括着,便可以与这些生命一样独立而且放任,饱满而又丰盈,哪怕狂风暴雪,都不必再怕。

  所有的生命,在天地间,不过是沧海一粟,人比之于这些雪原上风寒中傲立的生命,并不会高贵,或者优越丝毫。

  第05章  在指望中要喜乐

  在指望中要喜乐,说出这句话的哲人,当是对于人生,有通达透彻的体悟,知道在漫漫长途中,我们更多的,是活在那似乎没有边际的指望之中,因此要保有喜乐,要用淡定平和之心,去应对那孤独漫长的等待。就像,在爱情没有来临之前,我们缩在青春的壳里,带着一脸寂寞的痘痘,孤单地行路一样。

  许多的指望,在最后,皆会落空。但即便是早有预测,依然是心怀着淡淡的喜乐,一年年不知疲倦地度过。犹如蝉鸣之于短暂的夏日。或者,水上朝生暮死的蜉蝣。年少的时候,常常艳羡那些年轻的女子,哪怕并不貌美,却可以放肆妖娆,看露天的电影,总可以于黑暗中,瞥见她们噼啪燃烧的欲望与激情。而那些被我视为美好禁地的柴草垛旁,密林深处,葡萄架下,芦苇丛里,则是她们生命最隐秘最绚烂的怒放之地。我带着一种无法祛除的忧伤,看她们在外人的指点议论中,愈加地浓郁而且饱满,而我,这样长长的期待,究竟何时才能够结束?

  在20岁可以为一份爱情而羞涩绽放之前的光阴,是淡青色的,宛若黎明前的天光。不去想是否会阴雨绵绵,等不来一日的春光,只是在窗前抬头祈望着,并在心里默默地祷告,希望会有一个男孩,经过我的窗前,哪怕他并不看我,甚至如一阵风,迅疾而过。可是,那随风而至的一缕淡漠的花香,却同样可以温暖卑微瘦弱的我。我暗恋的那个男孩,从未与我说过一句话,可是却在我的心里,有最清晰的影子;就像一片云朵,倒映在清澈的溪中,我小心翼翼,轻划舟楫,怕荡漾的微波,会弄碎了他在我心底的模样。爱情的底片上,只有他一个人,但当我在暗夜里,于微黄的灯光下仰望,却是可以看得到自己青涩的容颜,与他的糅合在一起。就像,冬日里两只依偎着相互取暖的小兽。

  当然知道一切都是我一个人的想象。想象与他一次次相遇,散步,相视而笑。就连一片飘零的树叶中,也有一段柔软的故事。这样唯美又感伤的想象,只是一个遥远渺茫的梦,早已预测会醒来不再,依然不肯停息对他的想念与痴缠。

  几年后各奔东西,果真是再无联系。那个只在梦中陪我度过了一程时光的男孩,晨雾一样,在阳光破云而出以前,便消散在不知何处的角落。那么长久的指望,在高考结束各奔东西的瞬间,便成为失望,曾经怀有的种种只有我才能知晓的喜乐,记录在日记中,亦落满了悲伤的尘埃。

  我一度对耗尽了我整个青春的这一程暗恋,觉得虚度,且了无意义。似乎春光漫漫,原本应该有更明亮的过往与回忆。假若当初不对那份骄傲在上的爱情,怀有希冀,像一切早熟安定的孩子,寻那高处而去,那么或许也不会因此而误了学业,成为一个平凡的女子,任那高处仰望的爱情,如一只大鸟,嗖一下飞离我的视线,且再也不会归来。

  是到某一天,无意中看到了这句话,在指望中要喜乐,方才彻悟,每一程光阴,不管它最终暗淡无光,还是柳暗花明,最重要的,原本是历经中的时光里,保有喜乐,祛除悲伤。人生中大半的指望,不过是归于尘土,成为失望,但是假若因此便虚度一程,不抱喜悦,放任而为,那么行至终途,回身而望,不过是荒漠一片。

  而在指望中喜乐,让这寂寞的人生,因此多一些微小纯净的快乐,犹如茶中沉浮的花朵,溪中飞旋的叶片,空中划过的飞鸟,这样的静寂与喜悦,于任何一程的行走,应当都是值得留恋的美好。

  第06章  原木之爱

  很小的时候,被外出做工的父母丢在家里,常会觉得恐惧,像是有飘来荡去的鬼魂,出没在橱柜的阴影里,花盆的泥土枝杈中,老式八仙桌下纵横交错的蛛网间,或者,是塞满了白菜土豆的黑洞洞的床底。每每觉得害怕,我最常做的,就是躲到家里盛放衣服和棉被的橱子里去。那里是我最温暖的港湾,我躺在层层的棉被之上,一边嚼着甜甜的姜丝,一边听着外面的青石板街上,杂沓琐碎的人声。我能够清晰地分辨出哪是父母的脚步,哪是隔壁谭阿姨哼的小曲。这些远远近近的声音,像傍晚洒满阳光的波纹,一漾一漾地,我便在其上,睡着了。偶尔,会听到有陌生的人来敲门,问有没有人在家。我每次都会从梦中惊醒,吓出一身冷汗。但并不敢动,只是贴得橱柜愈发地紧,又用母亲的衣衫蒙了头,屏息凝神地听门外的动静,直到那急促的敲门声,止住了,院子里再一次陷入天长地久般的寂静。而我,在原木的散淡清香里,又渐至回复到惊惧前的疏懒,沉沉地倒头睡去。

  有时候父母回来,四处寻不到我,发了急,而我却窝在柜子里,暗自掩嘴嘻笑,直到母亲快要哭了,我才悄无声息地打开柜门,蹑手蹑脚地从背后抱住母亲,将她吓得大叫一声。这个秘密,母亲并不知道,我从没有告诉过她,我在橱柜里,怎样放任着想象,将所有看过的、听来的故事,杂糅在一起,创造出一个与齐天大圣一样能上天入地的精灵。更重要的,这个精灵,可以给我安抚,伴我入梦,将那些独自一人的漫漫时光,缩短,变淡,直至像我腮边的泪痕,了无踪迹。

  是的,我如此固执地喜欢着橱柜里隐秘的时光,感觉里时间在此,像是长了翼翅,飞一样便载我渡过了孤单无助的时日。就连那些突如其来的造访者,猫在屋檐上诡异的叫声,风漫过树梢时寂寞的嘶鸣,天色渐暗时穿堂而过的老鼠,我都不必再怕。不大的橱柜,足以将这所有的一切,统统挡在门外。我只从橱柜的缝隙里,便可以知道,外面的光,淡下来了,人声,亦不再鼎沸,而母亲,也快要回来了。

  我整个童年的记忆,似乎都与这个充满了好闻的樟脑香味的橱柜,交织在一起。我记得我在其中,嚼过的槟榔,磕过的瓜子,啃过的香瓜,翻过的小书。偶尔没有零食可吃,也无书可读,我会将机器轧好的长长的面条,捏上一束,漫不经心地嚼上几个时辰。那种咯吱咯吱的脆响,像是寂寞啃噬的老鼠,在记忆中长长久久地遗留下来。我甚至记得那些在其中做过的梦,彩色,或者黑白,带着一股枣花的甜香,和木质的纹理,影像般定格在年少的底片上。

  那个橱柜,是父亲亲手做成的。枣木很硬,要做成结实的家具,就要费很大的力气,经过很多道工序,所以父亲求过许多的木匠,都没有人愿意来做。最终,父亲选择了自己动手。记得他砍枣树的那天清晨,我仰望着深秋里已经疏朗的枝干,和上方明净的天空,突然觉得鼻子很酸,想着再也不能爬到树上,去尽情地找寻那些熟透的红枣,再也不能在八月的午后,将脖子仰得酸了,只盼着看那透亮的枣,在母亲挥舞的竹竿里,啪啪掉落下来,砸得我的脊背,丝丝鲜明的疼。

  但这些感伤,很快便被解木刨光的父亲的热情,蒸发得无影无踪。我会碍手碍脚地帮父亲拉锯,烧火,或者,只奉上自己不着边际的自言自语。父亲将枣木解成大板,放入大锅中沸水蒸煮了三天,然后码放在室内,让其慢慢地自然风干。风干的过程,持续了一整个冬天,最后,我终于不耐烦了,父亲这才不慌不忙地,用刨子一遍遍地打磨,直至那些细腻唯美的花纹,花儿一样,在院子里铺陈开来。我喜欢用手温柔地抚摸那些纹理,感觉里竟像是丝绸,如此地滑润,那样地柔美,一寸寸,看得见昔日蜂飞蝶舞的粲然光阴,和那累累硕果时的喜悦时日。

  父亲说,枣树是最让人钦佩的一种树,它们可以漫天遍野地生长,不挑旱涝,不计人爱。枣花酿出的蜜,是蜜中的上品;枣能实用,亦能酿酒;而坚实的枣木,则因虫不蛀、纹不裂、色极美,而成为旧时做车轮车轴的上上之选。拿来做家具,则实在是委屈了它。我不明白,便问父亲,如此好的枣木,为何木匠们不愿意来做呢?父亲便笑,刮刮我的鼻子,说,只有像我们这样,有耐心经历一道道繁杂工序的人,才能见到最后漂亮的衣橱呢。

  衣橱完成的时候,已经是又一个秋天。我对其膜拜的一个仪式,便是躺在依然可以闻得见细细香气的衣橱里,微闭上眼,美美地睡了一个小觉。醒来时我的头上,已经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它们像猎猎彩旗,在秋日的风里,将那一株枣树十几年的旧梦,扑啦啦地一一卷过。

  后来我便离开了家,去了很多个地方,但不论走到哪里,我最先去买的,便是一个小小的橱柜。我买过可以折叠的塑料橱柜,散发着浓重油漆味又常常爬出小虫的木质橱柜,还有那种过不了一年便生出裂纹的拙劣橱柜。但不论我花多少的钱,都再也买不到手工做成的橱柜的感觉。这个遗憾,像是经年的旧习,天长地久地,便成了一个无法祛除的裂痕,深深地嵌入你的记忆,让你以为,它们从一开始,就是长在那里的。

  再后来,我也有了自己的家,我花费了近十万元来装修自己的房子,又买了与之匹配的昂贵的衣橱。我也曾经想把那个枣木的橱柜,千里迢迢地搬到自己家来,以便将儿时的那个梦,绵绵地延续下去。但却遭致包括父母在内的许多人的阻挡和奚落,他们皆说,多么土的样式,多么笨重的木头,现在还有谁,像你一样恋旧到如此不论和谐的地步?

  我想了许久,终于忍痛放弃。或许,让那一个青烟缭绕的旧梦,暂且锁在原木的清香里,方是最合适的缅怀的方式。只要,我依然记得,记得那段将自己闭锁在柜中的时光,记得我所有的梦与爱恋,记得手工时代的朴质与忍耐,这就足够。

  第07章         水流云在

  阳光好的时候,我喜欢去青城老旧但却安静的古玩街上走走。这里几乎是被城市遗忘的角落,就像那些古旧的仿制品,摆在地上,落满了尘埃,也爬满了时间的痕迹。逛街的人,大多是像我一样的散客,来到这条街上,不过是饭后散步消食,或者遛遛小狗。在古玩店里流连,并不会忘返,随手捎上一件不值钱的物件,也只是兴之所至。

  路边上常会见到三五个人蹲在地上打麻将,吸着烟,说着闲话,顺手还会收一两个顾客挑中了某件古玩的小钱,或者抚摸一下总在脚边蹭来蹭去的小狗。陌生的路人有时也会停驻下来,帮忙在一旁支招,赢了钱的,得意一下,便拿去附近小卖铺里,买了烟来,分给相识不相识的人吸。古玩店里的老板,对待顾客并不会刻意地逢迎,照例在顾客推门进来时,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里的新闻,或者香港的老武侠片子。顾客像在小型超市里,自由翻看货架上的东西,并安静地来去,毫不担心会有服务生上来,喋喋不休地推销店里的商品,或者警惕地跟在你的身后,窥视着你的一举一动。即便是摆在外面门口处的古玩,或者字画,店主也不会探头张望是否路过的人,会顺手牵羊拿了去。

  有尖顶的小教堂,隐在居民区里,不言不语,静寂地站立,似乎天长地久,一开始就在这里,又似乎早已被时间忘记,它又不与之争辩,因此便可以在喧嚣中,淡然而立。偶尔会有容颜沧桑的妇人,从剥落了油漆的小门里走出,在诵经的安静乐曲中,慢慢经过这一条从容不迫的老街,回家煲一份汤给晚归的老伴。街道上并没有一般的商业区里,嘈杂喧嚣的流行音乐,即便是小摊上摆放的盗版碟片,也有着一种上世纪80年代香港老电影里的质朴和纯真。配钥匙的老师傅,因为腿脚不便,坐在具有全套行头的三轮车上,边饮一杯色泽浓郁的茶水,边将对面老伙计摆下的象棋中的一个卒子,先过了楚河去。有客户来了,依然是不慌不忙,将对方一军,才笑呵呵回转身来,操持配钥匙的行头。

  小狗们在这条街上,当是最快乐的生命。它们或奔走在风里,或卧在店铺的门口,有些霸道地懒洋洋横在门槛上,看见人来了,只抬头看一眼,便继续做它的白日小梦。如果有一根店主扔来的骨头,它们可以津津有味地啃上一天的时间,直到那根骨头,在嘴里味同嚼蜡,这才不再玩乐,几口将其吞咽下去。它们看不懂牛皮上王昭君的画像,也不明白那些古玩在时光里所剧增的价值,但它们却懂得在春天的大风里,追逐同伴时,昂扬向前的酣畅与淋漓。有时候它们也会安静地卧在主人的身边,看电视屏幕上闪烁的光亮,或者静听外面的大风,呼啸穿过寂静的小巷与老街。日光斜斜洒落下来,太平盛世下,它们自有打发时日的小喜乐。

  古玩街的尽头,是已经破败下来的民居,昔日乡村炊烟四起的闲散与自得,在高高的烟囱上,依稀可见。时光行到这里,似乎瞬间慢了下来,并不平坦的乡间泥路,昭示着此前曾经历经的风霜和雨雪。抬头看天,淡蓝中飘浮着的,依然是千百年前就以最悠然的姿态,自得其乐的云朵,它们俯视世间轮回上演的种种悲喜,不动声色,犹如一场戏剧谢幕之后,最后离去的那个看客。

  这一条不长不短的街道,隐在市区的繁华之中,像一个智慧的长者,不言不语,但却深悟一切的离合悲欢。水流云在,俗世中上演的种种喧嚣与吵嚷,在它深沉的注视中,不过是一粒小小的尘埃,手指抚过,了无印痕。

  第08章  十字路口处的一匹马

  我是在一个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遇到了这匹马。

  彼时它正被与它一样黑瘦疲惫的主人牵着,等红灯亮起,与行人一样穿过斑马线。我先是隔着马路看到了它晦暗的毛色,像斑驳的墙壁,又像经年不洗的老人身上,一块块的癣。我尽力地将它想象成一匹身经百战的烈马,曾经有过在战场或者草原驰骋的辉煌,不过是因为和平年代的到来,和草场的退化,而与那些失去了草场的牧民一样,迁徙到了城郊,或者是都市,做最卑微的工作。

  它身后的车上,是高高耸起的红枣。那样鲜亮的颜色,将它衬托得愈加地黯淡。假若它的个头再矮小一些,我几乎会将它误认为一头沉闷的驴子。它的主人,显然是属于那些无证摆摊的小贩,自己种了枣林,便每天起个大早,赶着它,奔跑上几十里路,来城市躲躲闪闪地边走边卖。

  它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那里,低头,像一个想着心事的孤单的孩子。我经过它的时候,它甚至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它的眼中,溢满了无助与忧伤。那一刻,它一定像我一样,在人群中,走神,发呆,忘记自己所处的地方。我懂得那样的孤单,在一片喧嚣之中,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只听见自己的心,在胸腔中,啪嗒啪嗒地走路,一直走,一直走,想要走到一个有温暖阳光的草原,或者可以停驻的家园。

  可是它却与我一样,在这个城市里,丢失了自己的家。永远都无法寻到一小块泥土,可以将心植下,长成一株高粱,或者一丛根茎发达的草。

  很快地有人围拢来,买主人的枣。主人欢天喜地地数着钱,全然忘记了给它丢一把干枯的草,或者像它昔日兄弟们的主人那样,爱抚地拍拍它的脑袋,示意它耐心地等待一会。他甚至都没有为它系上缰绳,任那一截绳子,在地上懒懒地搭着。

  而它,却没有丝毫的抱怨。它依然温顺地站在那里,如一匹沉默不语的老牛,或者一座静止的雕塑。有生长在城市里的人,好奇,逗它,主人就哈哈笑着,一拍它的后背,说,老实着呢,不用怕。他说这话的时候,带着杂耍艺人的轻浮,似乎,它成了此刻能够博得顾客一笑的小猫小狗或者猴子,只要是主人一声令下,即刻使出百般武艺,取悦肯掏钱出来的路人。

  可是它却在主人响亮的巴掌里,忧伤地回头,看一眼那些嘻笑着的顾客,便又低头,做了感伤的诗人。是的,那一刻,它是这个城市里流浪的诗人。它本来应该是草原上奔腾的勇士,可是它失去了战场,沦为与牛一样拉着车,在城市里为人的生计奔走的工具。它永远都赶不上汽车,汽车溅起的灰尘与泥土,常常就无情地落满了它的四肢。它还被许多人嘲笑,奚落,指责,呵斥。就像我正经过的时候,它被迎面走来的一个城管,拦住了一样。

  是它无意中拉了一坨粪便,尽管主人早已经在它下面,铺上了一个塑料的袋子,可还是有一些,溅在了马路上。城管不耐烦地让它的主人赶紧将马路擦净,然后立刻离开,不要影响了市容。否则,将不止是罚款了事。它的主人,不断地点着头,一连声地说着抱歉,然后蹲下身去,擦拭地上的粪便。它低头看着主人可怜地跪在地上,一遍遍地擦拭着城市不长野草的马路,眼中再一次掠过一抹忧伤。它微微后退两步,用腹部温柔地噌着主人的身体,似乎,想要给受了城管训斥的他,些许的安慰。

  可是这样的举动,却是换来主人一记毫不留情的鞭子。他气恼地骂着,说它没有眼色,拉屎都不知道找合适的地方!假若今天真的被罚,这一车枣就全赔进去了。

  它并没有因此,发出一声旷野中的嘶鸣,它只是在主人的指示下,啪嗒啪嗒地顺着人流,无声无息地向前走去,而不管,它的背后,是一坨依然散发着热气的粪便,还是主人怨恨的瞪视,或者,我这样一个不相干的路人,带着疼痛的同情。

  我想起一个住在草原上的诗人,他常常就会在外喝醉了酒,然后被人抬上自家的马,慢慢走回家去。每一次,我们这些住在城市里的朋友,都会担心他会在马背上,走丢了家。可是,他却总会被马,安全无恙地送回爬满牵牛花的篱笆小院。

  我们皆称赞他的马是一匹懂得人性的好马,他却摇头,说,生长在草原上的马,与人有一样的智慧。只是它们不像人这样喋喋不休地炫耀,或者自以为是地自夸。它们只有在奔驰中,才会让人懂得那种与生俱来的勇猛与野性。一旦将它们放逐城市,或者促狭逼仄的马圈,它们宁肯保持沉默,也不会像人一样,将过去的光环,一遍又一遍地,提起。它们是草原上的勇士,如果远离了家园,它们则是最真诚的游吟的诗人。

  那匹被当作牛使用的十字路口处的马,它的梦里,有没有过去的时光呢?它会不会怀念草原上的兄弟,羡慕那些可以战死的烈马?哪怕,是在电影拍摄中,被狡猾的人类欺骗着,为一场由摄影机录下来的虚假的战争,而战死沙场的烈马。

  我想它一定会的,不管它的主人,如何地忽视于它,将它等同于所有没有梦想的工具。它在破旧的马棚里,一定会梦到那段飞扬的岁月,梦到无边草原上,鲜美柔软的水草,梦到真正懂它的牧民。就像,我这样一个来自乡村的孩子,梦见故乡的水稻,农田,炊烟,或者,母亲一声声的呼唤。

  因为它与我,都是这个城市里,走丢了家,又时刻寻找着家园的诗人。

  第09章  喝茶的旧日好时光

  有一次逛店,看到一种饮茶的杯子,内里放了一种新式的器具。此器具状如旧时舀油的勺子,不过在勺子上加了一个盖;转开盖子,可以将茶叶倒入其中,合上之后,放入杯中,则茶叶不会上浮下沉,杯中的水,犹如一瓶有了金黄茶色的饮料,你只需放心地喝,丝毫不必担心茶叶梗或者叶子,会像往常那样,喝到口中去;当然,更不必有昔日的烦恼,需要在飘着的一圈茶叶里,左转右转,才能在杯口,寻到一小片空地,吸溜着将芳香的一口茶喝下去。茶叶在暗箱里,不管怎样地发酵,膨胀,舒展,都无法逃出来,阻塞你的嘴。你可以专心至致地看一份报纸,赏一部精彩到不容你分心的电影,或者享受与人辩论的乐趣,且顺手拿起一旁的茶杯,像澄澈的饮料一样,一口喝上半杯。齿间留香,但再也没有这芳香的源头,来扰你心神。

  店里的小姐极力推荐,说,上班族,用这样的杯子,方便呢,既无需清理残余的茶叶,也无需费神口中的茶梗,吐到何处去,连杯子,清洗起来,都不费时呢。我被说得动了心,兴冲冲买了一个回去。而后开始将喜欢的茉莉茶叶,小心翼翼地装入暗箱,再放入杯中,便开始冲入烧开的沸水。我习惯性地在看了一页文字之后,将第一遍水冲掉,可是,我很快意识到,对于这样特殊的杯子,第一遍似乎不再多余,既然茶叶不再四散,那么,其上附着的尘灰,也自是在暗箱里逃逸不出的。我悻悻然地再次冲入沸水,而后便抱着靠枕,倚在沙发上,悠闲地看起书来。

  翻了几页之后,我放下书本,捧起杯子,打开盖,下意识地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我喜欢的茉莉花香,徐徐飘溢过来,先自浸润了肺腑。但不知为何,那香气,似乎有些淡了,好像什么东西,给堵住了,飘散不出;只青烟一样,象征性地,掠过鼻尖,便兀自散开了。睁开眼睛,将嘴唇翘起,吁吁地吹着,吹了片刻,才想起,杯中并没有茶叶,更没有绽放开来的茉莉,我只需要喝白水一样,大口吞下去,就可了。唯一有区别的,就是白水里,加了浅绿色,又附了让你找不到源泉的花香。一种新式的饮料,因了这一小小的暗箱,豁然开启。

  可是,当我喝完一杯又一杯的茶,当我翻完一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当我伸伸懒腰,看着秋日投射进来的温暖的阳光,回味起每一个细节,我突然发觉,这个恬淡的午后,似乎缺少了一种东西,从而让寂静流淌的时光,时断时续地,再没有昔日的流畅。但究竟是什么,我却说不清楚,感觉里像一股氤氲的气,或者铺展开来的连天的荷叶,我站在其上,任心灵飞扬。

  是到懒懒地起身,去倒茶叶的时候,打开暗箱,才看到蜷缩在其中的茶叶、茉莉、叶梗,它们在小小的角落里,挤抱成一团,再没有了昔日尽力铺陈开来的飘逸姿态。而那朵白色的茉莉花,甚至没有来得及绽放,便被死寂地团团包裹住了。我所看到的,不再是恣意的花朵与叶子,不再是生命的花团锦簇,而是暗黑的、没有飞翔便被废弃的一撮。它们在暗箱里,没有将生命展示给品茶的人,就萎缩掉了。

  我突然地有些感伤,为伴我读书的茉莉,为没有空间重生的茶叶,亦为这一段了无灵性的午后时光。

  我依然记得那些品茶的日子,与自己的家人,或者朋友,将上好的茶,拿出来,一个杯子一个杯子地逐一放入,再冲入炉上沸腾的热水,而后便在天南地北的闲聊中,等待茶叶涨开,花儿怒放。有时候我们会在茶中放入玫瑰,或者菊花,它们与茶叶纠缠着在杯中升起,宛如一场热烈的爱恋,徐徐地开启。我与家人,喜欢数各自杯中的叶梗,而且固执地认定,当杯中有竖起的叶梗时,近日必会有亲戚来家做客。我们还会比试谁杯中的花儿,更加地妖娆,或者谁的杯中,有完好无损形如小船的一片茶叶,能给自己载来好运。我们还会在周末,兴致勃勃地拥到朋友家中,借他的器具,喝程序繁琐的功夫茶。茶杯、茶壶、都是用沉郁的紫砂做成,握住的时候,有泥土般滋实的质感。主人有无限的耐性,将一壶茶,由茶壶倒入茶碗,再由茶碗倒入小小的茶瓯,围坐一旁的客人,则用拇指与食指,拈起其中的一个,浸入干渴的心田。

  我始终怀念这样悠闲度过的一段段时光,它们带着茶香,携着盛开的花朵,悠然穿越我们被工作、物欲堵塞了的时日。

  品茶,是一件最急不得的事情,只有一点点慢下来,我们想要的安然、静寂、恬淡与美好,才会如那杯中的茶叶,带着欣悦,舒展开来。或者,像那白色的花朵,悄无声息地,便将重重的花瓣,绽放开来。

  而人生,很多的时候,是需要我们这样慢下脚步的。固然你可以选择缤纷的饮料,畅饮而下,可是更能润泽心灵的,却是那天街上,蒙蒙飘洒的小雨。它们或许要很长的时间,可是,当雨停住,却浇灌出一片最适宜生长的沃土。

  我愿意在忙碌与喧嚣中,弃掉饮料,泡一壶功夫茶,慢慢地品,一直品到,黄昏来敲我的门窗。

  第10章  只是一碗混沌的温度

  于他,我只是一个路人,吃过几次他的油条,说过一些不相干的话,有过手指的碰触,而那,也是因为付钱的需要。于我,他则是心灵上,再也难以消除的印痕。

  那段时间,因为一个暗恋了许久的人,我向公司请了假,千里迢迢地飞往北京,试图用这样的方式,打动那人的心,让他知道我所有的死缠烂打,只是因为深爱。第一次抵达北京,就住在他摊位旁边的一个公寓里。每天清晨,我起床洗漱完后,会到路边的小摊上,吃些早点。他总是第一个到达,最后一个离去。我从来没有见他抬头看过路边的风景,也没有见他像别的摊主一样,互换着尝尝彼此的早点。他的脸,永远都是烟熏火燎的颜色,像是一块黯淡的抹布,在角落里,随意地丢着,除非是有用,没有人会想起它。他的手,也永远在做着揉切翻夹的动作。只有顾客吃完后自动将钱放入旁边的纸箱里时,他才会抬头,谦卑地笑笑,而后点头,说声“慢走”。

  他的油条,色泽鲜亮,入口生津,是这一带出了名的。许多的人,吃了一次,会早起绕了弯,再来。周围的商贩,都有帮手,要么是妻子,要么是孩子,或者老人,唯独他,始终是一个人,骑了三轮车,寂寞地来去。只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悄无声息地走过来,站在他的旁边。他的脸上,即刻有了少见的色彩,像是一株草,突然遇到了温暖的阳光。他欣喜地拿了一条凳子,让女孩坐下,又问她想吃什么。女孩懒懒地抬一下眼皮,说,随便。他的眼睛,飞快地扫视一下周围的早点摊,而后迅速地锁定在相邻摊位热气腾腾的混沌上。

  他要了一碗分量很足的混沌,给女孩端过来,又憨厚地笑笑,说,馅多皮薄,很好吃呢。女孩并没有多少反应,埋头吃了半碗,便将筷子一丢,转身要走。他急急地将女孩叫住,说,上补习班的钱,一块拿着吧,我今天忙,没有时间给你送去了。女孩这才住了脚,接过他手里一沓浸满油渍的零钱,又不耐烦地咕哝了一句什么,便走开了。

  那半碗凉掉的混沌,他抬头看了许多次,眼睛里,带着鲜明的渴盼,直到旁边的摊主,淡漠地走过来,将碗收起,他才失落地重新将视线转移到忙碌的活计中去。

  我暗恋的人,始终对我的热情,提不起兴趣。不管我怎样地努力,那人的心,都像是一块冷硬的坚冰,碰过去,碎的,是我自己。一个星期的假期,很快地过去,走的那天,我拖了行李,去他的摊上,吃最后一次早点。已经是九点,只有一两个顾客,在埋头匆匆吃着早餐。他坐在摊位后面,在春天的风沙里,右手拿着一个馒头,左手捏一块咸菜,低头吃着。筐里的油条,还是热的,但他,却像是没有丝毫的兴趣,看也不看一眼。那顿早餐,因为城管来赶,吃得很是匆忙。走的时候,他一个劲地朝我道歉,说“下次再来”。我笑,想,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有下次。

  一个月后,我出差去京,想起那个始终不忍放弃的人,便私自多停留了一天,想着不管怎样惹那人厌弃,都要再去见上一面,或许,这次,爱情会同情于我。

  照例是住在离那人的公司很近的公寓里。但早晨出门,却没有发现卖油条的摊子。我失落地买了一碗混沌,边吃边等,希望能看到他骑着三轮车的瘦削的身影。但直到付钱要走时,也没有将他等到。忍不住好奇,问卖混沌的女人,他去了哪里?女人只淡淡给我一句:死了,车祸。我吃惊,问,什么时候?女人数零钱的手,慢慢地停住,叹口气,说,半个月前的一个早晨,在我这里吃了一碗混沌,骑车回家的时候,被迎面而来的卡车撞出去十几米远;一年多了,他都没舍得在我这里吃一碗混沌,那天不知怎么地,终于肯花钱,要了一碗,也算是老天怜悯,让他走前,能圆一个愿望,可怜他的女儿,母亲早逝,现在,供她读书的父亲也没有了……我站在风沙肆虐的北京街头,许久都没有动,直到最后,眼睛被沙子迷住,我拼命地揉啊揉,眼泪,终于哗哗流下来。

  突然间明白,什么才是这个世间,最珍贵的,与其费力地追寻,不如守住身边所有。哪怕,只是一碗混沌的温度。

  第11章  我们是房子的什么人

  我们是房子的什么人呢?主人,房权证持有者,借宿者,路人甲,或者旁观乙?

  都不是。在这样一个疯狂抢购的时代,我们只是房子急红了眼的孙子和儿子,对这个掌控了我们一生命运,并耗尽了我们大部分心血的庞然大物,我们再也不是“家”下面那个眯眼小睡的小猪小狗,而成了“房”上那个想要跳梁的“尸体”,顶着一点残存的体温,躺倒在方方正正无法跨越的房子之上。

  我总是怀念年少时在乡村的时光。那时候的房子是父母和泥瓦匠们一砖一瓦砌起来的,我们不需要为了昂贵的地皮而四处奔走比较选择,亦不需要为了排号等到经济适用房,而像排队买春节返乡的火车票一样,带着被褥铺盖,几宿几宿地熬着;还要提防有人走后门,或者插队,几句话言语不和,便撕扯打将起来。打夯的男人们唱着歌,将地基打到像钢铁城墙般那么结实,而砌墙的师傅们,传递起砖头来,犹如抛起一个个玉米或者土豆,抛与接之间,有着优美的弧线和动感的旋律。男人们吼着歌,时不时停下来,跟院子里帮忙拌水泥抹石灰的女人们调笑几句,小孩子们则风一样奔来跑去,想象着在宽容明亮的房子里,皮球一样卯足了劲,上蹿下跳。有路过的村民们,会站上片刻,帮助主人们一起想象房子建成后的美好生活,并在房间布局上,给予各自有效的建议。

  每一家房子建成的时候,大家都会去“温锅”,男女老少,挤满了喧哗的庭院。吃饭时少了桌椅板凳,邻居家的女人们隔墙便递了过来。不到天黑,从未见各家各户锁过大门,更不会有猫眼里看人的防盗门。谁家男人女人们吵架了,总是左邻右舍的都跑去劝架。窗户里可以看见后面一家女人晾晒的衣服,还有老牛从外面散步回来,与你微笑对视一眼,便闲闲踱回牛圈里去。墙头上鸡们在叫,鸭们在栖息,麻雀嗖一下从这里飞到那里,燕子啁啾着讨论如何将自己的巢,筑得跟主人家的一样结实而且温暖。

  在这样狗吠声从村东传到村西的乡村里,房子与家,是同一个概念。没有人会为房权证上究竟署谁的名字而大动干戈,甚至吵到离婚,女人们嫁给了男人,就自会将这个庭院和庭院里的猫猫狗狗们,当成自己此生的归宿,她们心甘情愿守着它,织着毛衣,熬着粥饭,等着男人们从田地里干活回来。女人们不会争抢房子的归属,实在住不下,去自家桃园里建一个小屋,再养一条大狗,照例活得恣意舒畅。而男人们也不会霸道地将房子据为己有,为女人嫁过来的时候,没在房子上掏一份首付,或者没买一砖一瓦,而在吵架的时候斤斤计较。因为在男人们的心里,女人要嫁的不是这个房子,而是他这个人。

  而今的城市里,女人们不甘心没有房子轻易地与男人们裸婚,男人们也要衡量一下女人家里是否肯为这个房子掏出一半的首付,或者与他共同还款。房子是女人们戴在手上的戒指,没有温度,只是用来人前炫耀或者满足日益膨胀的对于物欲的虚荣。欲望总是无休无止,我们犹如一个馋嘴贪吃的孩子,吃着碗里的,看着盘中的,还贪婪地想着锅里的。房子不再是那个深夜有一盏灯火亮着的温暖的家,而是一个睡觉的死寂的坟墓,假若某一天你不再睁开眼睛,那么它则是埋葬我们的冰冷的棺木。

  新闻上左边在报道疯狂抢购房子的男女老少,右边则是矿难地震洪水枪战中死去的微不足道的人类。被排队购房拥挤得面部扭曲的生者,从不会去想自己假若明天就遇到了地震,那么这个拼死争抢来的房子,或许刚刚住进去,就倒塌掉,并无情地埋葬了自己。

  没有人会去想死后的事情。有钱人在想住豪华的别墅,哪怕花钱买来的是个没有烟火味道的“鬼城”。没钱的年轻人则奋力地要将自己父辈的最后一滴血,榨干,吸净。而当我们疯狂抢购的时候,只有房地产商们,在房子的背后暗自发笑。

  我们终于成了房子的孙子,朝它跪拜,祈求那里有家的温暖。可是,那个水泥砌成的怪物,却在我们的疯狂喊叫声中,始终不发一言。

  第12章  穿越声音窥到你

  文字散落各地文摘期刊,像无家可归的孩子,被人转来转去。我在网上查到,打电话领取样刊与稿费,穿越长长的电话线,与领养了我文字的陌生编辑对话,常常,能从三言两语里,便看清一个人的表情,还有隐藏其下的一颗颗文字里沉浮动荡的心。

  打电话给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文摘杂志,时针不过是刚刚抵达下班的钟点,想象中大家都在收拾了东西,穿好了外套,等着去坐公交,或者买新鲜的蔬菜。有人吵嚷着要去吃新开张的盐水鸭,或者街角的川菜馆。办公室里当是一副喜气洋洋解放了的轻松与怡然,所以这时的电话打进来,不接无所谓,接了,漫不经心也可以谅解。偏偏,与我通话的中年男人,在一片吵嚷中,没等我说完来意,便噼里啪啦朝我开了火,说,也不看看几点了,我们都下班了,还打电话!语气里满是厌烦与怒火,听起来,像是某个机关单位里,前程不得意的老干事,事业上被人百般排挤,于是便将一腔无处可以发泄的怨愤,全都一股脑倾倒在每日用小事扰他的人身上。

  我在他这样的一通训斥里,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只不过,用了假装的平静,淡淡回他,抱歉,我不知道你们现在已经下班了。那人一句硬石块砸在我的棉花上,觉得不爽,又是厉声一句,催债也得看点吧,明天再打吧你!没等我应付一句“谢谢”,那边便啪地一下挂断,只剩了单调的盲音,嘟嘟嘟地提醒着我的耳朵,对面的人,早已用怒火,烧断了线路,所以也不必再枉费心机,要那微薄的稿酬。

  又有一北方小刊,电话说明来意之后,接线的中年女人,即刻用尖锐的声音冷冷道,我们从来不发稿费!语气斩钉截铁,毫无商量余地。遇到许多告知作者没有稿酬的文摘期刊,但大多言语怯懦,语气温柔,怕一不小心,撞上好事者,不怕千难万阻,将杂志告上法庭,所以还是精神安抚为上。但像如此理直气壮、牛气冲冲的期刊,还是首次遇到。

  被好奇与调侃的心理怂恿着,我突然增加了胆量,直截了当地,将昔日被我等清高文人不齿提及的稿费问题,抬上桌面,反问她道,你们为何不给文章作者发放稿费?难道你们一直都在免费办刊么?中年女人也卯上了劲,语气里愈加地强硬,似乎要将我开始露了苗头的嚣张气焰,给强行打压下去。依然是刚才的句式,只不过换了一个词语,成为小孩子无理取闹时的任性之句:我们就是不发稿费!

  我终于在这句话后,笑了,而后拿出一贯的宽容,回她,那么就不发吧,谢谢。中年女人却是懒惰理我的宽厚,连“嗯”一声也不肯给,便挂了电话。我在余音中,想象那个女人,当是有一副冷硬的心肠,已经习惯了如我之类讨债的人,所以才练就了一身铮铮铁骨,任你万箭穿过,也伤不及她的丝毫皮肉。

  也有内敛之人,不发飙,也不冷漠,只按部就班地,照你的指示与要求,像模像样的,说帮你记下联系方式,而后邮寄稿酬给你。只是,看不见他的动作,那声音里,却是透漏了一切秘密。长长的一个地址,每一次你还没有说完,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给出一个“好”字,总让你怀疑,习惯了一目十行的文字编辑,写起字来,也是健步如飞,大有一流速记员的标准。而且,不等你将名字说出来,他就豪迈扔给你一句,我们马上就去办理。我总是怕他尴尬,讪讪说道,可是,您还没有记下我的真实姓名,邮寄稿费,怕是不太方便吧。那端的秘密,终于像一个孩子没有系好的腰带,被一个人抓住了,轻轻一抽,便露出里面私藏的一笔小钱。

  这样“善意”的欺骗,挂掉电话的时候,就已经心内明了,知道不必等如此郑重其事的承诺,那期待中的绿色的稿费单,定是不会上路来找你了。

  俗世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欺骗,而那些给予了世人以精神食粮的文字,很多时候,却是可以成为一件最好的外衣,披上去,我们便似乎有了高尚的光环。可是,新装穿上去的时候,我们却常常忘了,身体可以遮蔽,声音,却是将我们的表情与内心,一览无余地暴露。

  第13章  天真主义

  7岁的小表妹,爱美,不仅与人比糖果的丰富,画书的多少,衣服的华美,还总在镜子前,模特般摆一又冷又酷的姿态,与去串门子的人一争高低。大家都相让于她,并不去跟她计较什么美丑,任她在镜子前站定片刻后,下一还是自己最美的定论,得意而去。

  后来家里寄居一远房亲戚家的女孩,长表妹一岁,也是不甘人后的个性。于是两人经常争来抢去,在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上,都不肯相让。大人常常对表妹谆谆教导,要与人为善,有主人的风范,不可与朋友斤斤计较。表妹不懂主客之礼,自然也不理会大人的苦口婆心,依然是吃饭的时候,跑着去坐自己可爱的小熊座位,用明黄的小碗,和橘红的汤匙,还霸占着遥控器,看自己喜欢的动画片。

  但小表妹还是有一天生的缺陷,就是皮肤太黑,不管用什么东西涂抹,那黝黑,都透亮地将她整个人,从上到下地敷着。她自然不知道这社会崇尚皮肤白皙的美女,也不懂得广告里天天做着的美白面膜与护肤品,对女人有多大的杀伤力。但每次当她被亲戚家女孩得意洋洋地拉到镜子前,比谁的肤色更白的时候,她的自尊心,都会像那腌了的黄瓜,刚刚还是顶花带刺的鲜嫩一条,瞬间便没了骨架,整个蔫了下去。所以每每亲戚家女孩与小表妹争夺不过,便会拉了她朝镜子前一站,张扬道,来,我们比比谁长得白。只这么一句,小表妹的嚣张气焰,即刻连点火星子也迸不出来,一路跌落下去,再也拾不起。

  后来有一天,小表妹又被女孩拉去比白,见我在这儿,便哭哭啼啼,说女孩欺负她,明明知道比不过,还几次三番让她出丑。看着她黑得发亮的皮肤,我笑,而后附在她的耳边,小声道,咱不跟她比白,咱今天跟她比黑,看谁黑过谁!这一句果真是有效,让小表妹即刻茅塞顿开,跳将起来,高傲地一甩额前碎发,便走到女孩面前,嚷道,今天咱们比谁黑!于是不由分说,便将女孩拉到镜子前,嘻嘻笑着掀起可爱的小肚兜,露出自己黑宝石般的小肚皮。我在客厅,看着对面镜子里,犹如清水里卧着的两块黑白分明鹅卵石的小女孩,一个天真嘻笑,一个任性翘唇,不由得扑哧笑出声来。

  本以为小表妹此后会醒悟我这骗人的招数,知道还是白对人来得更加实用,于是继续深陷在那小烦恼里,走不出来。可是7岁的小表妹,自此却是执拗地,认定黑也是一种骄人的资本,可以让自己将白皙的公主打败,并享受一下黑美人的华贵与骄傲。她几乎是每有人去,便要将人拉至镜子前,炫耀似的与人比黑。并在鲜明的对比里,有打了胜仗的开怀。

  这让我想起一次聚会,两个彼此熟识又彼此不屑的女子比拼,说到自己所穿的衣服牌子,一个坚持称国内的顶级品牌并不比国外的差,一个则傲慢宣称有品味的人从来都只选择国际路线。最后两人拼来比去,还是奉行国际主义者略胜一筹,以价格的优势,让国内主义者败了下风。

  但是至此两人却是交了恶似的,在公共场合互相拆台,彼此嘲讽,丝毫不会来点我家小表妹的天真主义,比谁的衣服质优价廉,或者谁更环保,或者爱国,并将此路线忠贞地一走到底。

  人的成长,大约就是这样一个过程,逐渐地祛除那些天真的傻气与稚气,不再执拗地坚持自己的路线,而是渐渐混入人群,犹如一滴水,融入海洋,此后随波逐流,哪管什么个人的喜好,大众的潮流的昂贵的,便是时尚,便是衡量自身价值之圭臬。倘若有谁离了这线路,出了轨道,大抵都会遭人诟病与嘲笑。犹如,我那因为比黑,而被成人们笑话一样屡次提及的小表妹。

  而当我们蝉一样褪去青涩的壳,那天真主义,也便藏在童年枯干的壳里,成为回忆中,一个烟灰色的笑料。

第二卷痴缠

  第14章  有一种友情只留给记忆

  海蓝是我年少记忆里,最温情的那抹橘黄。

  我犹记得那时我们好到亲如姊妹,不过是12岁刚读初一的小女生,心内那些细小的秘密,却是如秋日的菊花,千丝万缕地,一重重包裹着,将那瘦而敏感的枝颈,压弯了。不肯再讲给父母,只把它们隐匿在心内晦暗的角落。幸亏有了海蓝,在那样孤单无助的青春岁月里,紧握着我的手,在风里默默前行。女孩子之间的好,犹如初恋,带着一丝丝甜蜜的忧伤。我们不仅分享从家里带来的糕点、糖果,彼此视若珍宝的手链、发夹,亦分享那些无法给师长们讲述的秘密。常常是宿舍里熄了灯,海蓝在黑暗里轻唤我的名字,我在她的召唤里,如一条小蛇,悄无声息地潜入她温暖的被窝。两个人就这样挤在一张窄小的床上,在窗口温柔漫过来的月光里,看着彼此明亮纯净的眸子,细细密密地说些白日里无法开口的琐碎心事。说到累了,便枕着交缠的头发,闭眼幸福地睡去。

  甚至到后来我们暗恋上隔壁班同一个男孩,竟很奇怪地也没有丝毫的嫉妒。我们将彼此写下的日记,交换来看,我们很多次在路上,羞涩地等着那个男生经过时,会看我们一眼;即便是那个男生从没有注意过我们,依然乐此不疲地在拐角处看他走近又走远。那是一段疯狂的岁月,我们爱上一个骄傲的男生,他对我们一无所知,但我们却熟知他的一切。如果没有海蓝,我无法想象,这样绝望无助的爱恋,将会如何啃啮着我的自尊。是海蓝的这份柔软的情谊,让这一切,着了一层玫瑰色的亮丽的光泽。而那梦一样的青春,就在彼此的慰藉里,安然滑过。

  18岁那年,我考入省城的大学,海蓝则不幸落榜,回到小城,做了一名普通的纺织工人。起初,我们还时常地通信,后来她屡次外出打工,地址无法确定,联系便慢慢中断。直至最后,我们彻底失去了联系方式。这一断,就是十年。这十年里,我恋爱,结婚,生子,在省城有了人人羡慕的房子车子,和安稳高薪的工作。我时常地会给老公和孩子谈起海蓝,谈起那些相依相扶的年少时光。谈到最后,总会因为再无法联系上这个在生命里,已是枝繁叶茂的朋友,而黯然神伤。我曾想,如果上天让我们再次重逢,我将会用加倍的好,来弥补这十年友情的空缺。

  这样的梦想,竟是因为一个远房的亲戚,得以实现。得到海蓝电话号码的那一刻,我的心,如一只困了许久的大鸟,张开翼翅,便倏地飞入蓝天,但还是因为兴奋,而挣落了几根羽毛。海蓝亦是欣喜若狂,在我略带霸道的邀请里,欣然答应即刻来访。

  我请好了一个星期的假,翘首等待海蓝的到来。尽管知道海蓝早早地嫁了人,做起家庭主妇,如今因为丈夫也下岗,两个人日子颇为紧张,但还是没有想到,只大我半岁的她,在我优雅飘逸的衣裙映衬下,竟像是一个从乡下进城来的保姆。我和海蓝,显然都没有预料到时间带给我们的改变,如此残酷,两个昔日原本好到了无隔阂的女孩,今日走在一起,竟觉出一丝的尴尬。好在那旧日的情谊依然浓郁,我还是一下抱住海蓝,在她粗糙的发梢旁,对她哽咽说道:海蓝,我好想你。而海蓝,亦是在我名贵的衣裙面前,略略迟疑,便结实地将我回拥住。

  那一个星期,我开车带着海蓝,四处游逛。海蓝显然是第一次来省城,对那些我司空见惯的繁华与奢靡,诧异万分,时不时地,就让我想起《红楼梦》里,那个初次进城的刘姥姥。但我还是以十二分的耐心,将海蓝那些可笑的问题,一一解释给她。记得在一家档次颇高的饭店里,海蓝拿着菜单,看了很长时间,才最终选择了一个与糖醋鲤鱼做法比较相似的菜。我看了即刻笑她:不要给我省钱啦,换一个珍贵点的菜好不好?海蓝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的感伤,但她却是什么也没有说,就随手将另一个菜名,写了上去。是后来吃完的时候,我才猛然想起,鲤鱼原是年少时,海蓝最喜欢吃的,而我,却是那么粗暴地,就将她的这点爱好,给自以为是地断掉了。

  临走的时候,我将给海蓝买的衣服和化妆品,塞满了她的旅行包。海蓝几次想要拿出来,但都被我制止住了。我希望这样的热情,能够让海蓝体会到我们之间的那份情谊,在漫长的十年里,依然完好无缺;至于时间带给我们的差距,当是可以漠视掉的吧。

  海蓝走后,我在枕头底下,发现了她留下的一千元钱,和一张短短的字条,上面写着:谢谢你的热情,我会一直记得。我的心,在那一刻,突然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粗暴地拉开了,一直拉到与海蓝,再也无法彼此相视的距离。

  此后的海蓝,再也没有与我联系过。我一度在她的冷漠里,难过,迷惑,是很长时间之后,我再一次看海蓝留下的那张字条,才忽然明白,我的热情,曾经怎样深地伤害了海蓝。那段情谊,在我们巨大的差异里,原本只能留在原地,安静地生长;一旦我们人为地将它拔起,移植到如今的热情里,那么,它或许很快地,就会枯竭而死。

  能像海蓝一样“一直记得”,或许是这份友情,最美好的存在方式。

  第15章  有没有阳光温暖过卑微的你

  每天去电影学院蹭课回来,都会路过北京电影制片厂。我有时候,会刻意地走辅路,这样,便能与他们擦肩而过,并闻到他们身上散发的味道。

  他们是北京,卑微的一群人。夜晚住晒不到阳光的地下室,白天,则坐在北影厂门前的台阶上,从日出,到日落,耐心又焦灼地,等待着机会的降临。他们与劳动市场上,等待被挑选的民工或者保姆们一样,渴盼着在某部电影里,饰演一个小小的角色。哪怕,只是一个侧影,一具尸体,一双眼睛,一声叹息,或者,被无情的剪辑师,一剪刀下去,只剩半个臂膀。

  他们在台阶上,边期待着门口有某个导演出来,边无聊地打着哈欠,说着笑话,骂着粗话,或下一盘不知道有没有结局的象棋。他们衣着黯淡,神情沧桑,像日积月累,阳光下灰尘满面的石像。他们之中,有父亲,母亲,妻子,丈夫,儿子,女儿。他们为了几十块钱的一个群众角色,会疯狂地拥挤,争抢。但等待的漫长时间里,他们则会谈起家常,谈起困顿艰难的生活。这样的闲聊,于他们,是一种比电影更温暖的慰藉吧。假若没有彼此的交流,不知道,他们在这里,能够将对于电影的挚爱,与美好生活的期求,坚持到多久。

  有一天,我看到两个18岁左右的少年,他们躺倒在初春黄绿相间的草坪上,微闭着眼睛,看着头顶温暖阳光里,斜伸过灰墙的一株枣树瘦削光秃的枝干。我很想知道,那一刻,他们在风中微微晃动的小梦里,有没有故乡另一株同样枝干虬曲的枣树?或者,是某个初恋时笑容甜美的女孩?我看了他们许久,直到他们睁开眼睛,朝我淡淡地瞥一眼,我才慌慌地,一低头,走开去了。我突然觉得,我是如此地粗鲁,让人讨厌,以如此尖锐的视线,撕开他们不想让外人指点的斑驳的生活。

  我想起在中关村一家电子产品店里,看到的另外一个男孩。大约也是18岁吧,看到我经过,很温柔地喊我“姐姐”,又将我引至店中,倒水给我。我看一眼店内不多的相机样品,知道这样的店,未必可靠,便打算转上一圈,就找理由走人。转至一款佳能的新款相机前时,我问,能给我介绍一下这款的功能么?他忽然就红了脸,低声地朝我道歉:对不起,姐姐,我,我是新来的,还不太懂,您先坐下等等,我们很专业的同事马上就过来为您讲解,好吗?

  我看一眼这个头发还处在高中时代朴质时期,没有被这个城市染成五颜六色的男孩,有一丝的心软,想,要不要,留下来,看一看这款相机?但也就是片刻的犹豫,随即对于相机品质的追求,还是战胜了我的不多的同情心。我客气地向他道别,又撒谎说:有点事,一会再过来看看。他却是一下子被我弄慌了,低低地恳求我:姐姐,再坐一会,就一会,好吗?我们店里肯定有您喜欢的相机,即便是没有,也可以为您去别家调货的。

  我也低了头,不敢看他的眼睛,疾步走出店门,直奔走廊尽头的电梯而去。而他,却是不舍不弃地,跟在我的后面,一声声地,喊我姐姐。他的恳请,不是别家店里,那种近乎地痞似的大声喊叫与拦截,他只是这样喊着你“姐姐”,并悄无声息地一路跟着。像路边的一个小猫,或者小狗。

  电梯终于开了,我快速地钻进去,门关上的那一刻,我看见站在门外的他,一脸的忧伤与失落,为没有将我这样一个潜在的顾客,挽留住。我看着电梯数字不断地变换,突然地心中浮起一丝的难过,我想起自己在外地打工的弟弟,是不是,他也曾这样苦苦地求过一个顾客?是不是,他的第一次与人交往,也曾想过以真诚而不是痞气,换来他们的好感?当他走在不属于他的城市里,有没有过与这个男孩一样,被人冷落的感伤?

  忆起在北京的798艺术区,看到过的一只纯种的波斯猫,很瘦,是被某个有钱的主人,给遗弃了的。我不知道它究竟悄无声息地,在我身后,跟了有多久。我只知道,当我无意中回头,看到它在冰冷的傍晚,被风吹起的脏兮兮的毛发,突然间就心内涌起无法抑制的悲伤。它曾经被人类无情地抛弃,可它还是因为昔日受到的一点好,而记得人的怀抱,并执拗地跟着我,渴盼我能将它领回家去。

  我终究没有将这只流浪猫,抱回去。我只是从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一瓶酸奶,放在它的面前。它温顺地看我一眼,而后低头去喝酸奶,每喝几口,它就会停下来,蹭一蹭我的鞋子。它显然是饿极了,最终埋头像个婴儿一样,香甜地啜饮着。而我,它寄希望于能将它收养的人类,就在它低头的时候,悄悄走开。

  我一直没有回头,但我却知道,背后,是一双忧伤的眼睛,在一直一直望着我冷硬的脊背,不肯低头,再喝那瓶带了同情也含了无情的酸奶。

  这个城市的阳光,日日普照,它分给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温度与热量。可是,当我走在路上,看见那些卑微的生命,看见他们在阳光下为了一份工作,一个角色,一杯牛奶,而向另外的生命,乞求的时候,我总是希望,阳光,会偏心一点,再偏心一点,一直到有足够的温暖,将它们同样具有尊严的生命,温柔地环住。

  就像,一双母亲的手臂,环住柔弱女儿的肩膀。

  第16章  让我们彼此依然不屑一顾

  我与申相识的时候,彼此还是少年。那年申转学而来,听说,是因为打架早恋,被前一所学校开除了,但并没有费多大的力气,便倚靠做领导的父亲,转到我们这所升学率很高的中学里来。

  他一来,便做了我的同桌。我反应强烈,即刻找到老师,说无论如何也要把申从我旁边调走,否则自己宁肯站着听课。老师百般劝说,又道出其中秘密,说申的周围,都是如我一样一心学习不爱废话的优秀学生,他即便想要说话,又有谁会理他呢?时间久了,他觉得无趣,自会终止一些不良的恶习,或许你们能够让他往好路上领,也不一定呢。我对老师的长远计划嗤之以鼻,我根本不相信这样一个斜眼看人的痞子,会“近朱者赤”;当然,我们也不会“近墨者黑”,是这点自信,让我最终,停止了上诉,回到原来的座位。

  他显然对我这个戴一副黑框眼睛的优秀生,同样不屑一顾。上课的时候看见我屡次举手回答问题,很显摆的样子,便撇撇嘴,鼻子里“哼”一声,像是一只苍蝇,触到了鼻尖。如果我答对了,老师忍不住表扬我几句,他的眼角,瞥瞥我神采飞扬的脸,随即便一脸懊丧地俯身趴到桌子上去,手,很无聊地转起笔,在触到书本时,那笔发出轻微的不满的啪啪声。如果我自信满满地站起来,慷慨激昂地发表了一通见解,老师却完全否定掉了,他则得意非凡起来,不住地扫视着我,眼睛里带着那么一点点的同情和惋惜。他显然很清楚这样的同情,最能打击我的自尊和骄傲,那一根根射过来的视线,总是百发百中地,将我鼓涨的自负刺穿,空余一副疲沓的空壳。

  而我,亦是如此。许多的老师,对这样一个有背景的差生,并不买账,他们看重的只是成绩,且认定,只有学习好的学生,才能给他们带来切实的荣耀与光芒;至于申这样于升学率没有任何帮助的学生,多一个少一个,识与不识,是没有多大的区别的。老师们在看到他“劣迹斑斑”的档案时,就已经在心里,将他当成了一团隐匿的空气。我时常地在老师们射过来的冷漠的视线里,士气大振,似乎,我无需费一兵一卒,便能将这个对手,轻易打倒在地。我也会在课间十分钟,借让老师讲题的机会,给企图在课下招摇的他,抬手一个闷棍。

  这只是小而又小的摩擦,像是高手过招前的热身,除了让我们更加地鄙视对方,并没有什么更大的作用。我一直以为,我们不过是在两条互不相干的路上,走着的人,不论时光怎样流转,我们永远都不会相交,但还是有一次,两个人射出去的冷箭,在半空,擦着了彼此,迸射出冰冷刺眼的火焰。

  那是在一次学期末的总结大会上,我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上去发言。而他,则作为劣生典型,去做检讨。两个人在上下台擦肩而过的瞬间,他突然用肩头拦住我,说,放学后,在教室里等我。我没有理他,径直昂头走下去。但是那天大会结束后,我还是丝毫不惧地留了下来。我想如果能用拳头了结我们之间隐形的恩怨,我很乐意奉陪。

  随着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我们之间的空气,也愈来愈紧张,我几乎闻得见浓郁的火药味,蛇一样,吐着芯子,游移过来。只需最后一个离开的人,轻轻关上教室的门,一场恶战,便会爆发。

  可是,并没有刀光剑影。当最后一个学生,转身出门的时候,他站了起来,拿起一只粉笔,在书桌的中间,用力地划下一道线,然后将粉笔潇洒地朝后一丢,冷冷笑道:此后,我们谁都不必再丢白眼,各走各的路,各谋各的职,你有你骄傲的资本,我也有我得意的源泉。如果你非要拿你的标准,鄙视我,那或许不久之后,我们也只能靠拳头解决。但是,我更希望的,是我们之间展开的,是一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他说到这里,为自己借用的这个历史词汇,狡黠地笑了。而我,也忍不住,笑道:好啊,我们此后,非暴力不合作。

  我们至此成为不屑一顾的陌生人,再不关注彼此。他继续他吊儿郎当的生活,我则一心往那更高处飞翔。他依然时不时地惹事生非,依然与每一个优秀的学生形同仇人,但唯独将我,完全丢进了生苔的阴湿的角落。

  高三那一年,我们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班里的气氛始终沉闷,我连要好的朋友都懒得搭理,更不必说他这个被高考判了“无期徒刑”的差生。他早已经不再学习,每日来去,只是象征性地一个形式。除了上课,他基本上不待在教室,他自有他的群落,听说,他跟每一个考学无望的学生,都混得很好,彼此间称兄道弟,很是情投意合。但在我看来,那不过是难兄难弟罢了,过不了几天,他们这群落魄的“贵族”,就会被高考,哗一下冲散。

  暴雨很快地来了又去,发榜那天,我在学校的操场上,看到生龙活虎的一群,那领头最生猛的一个,正是申。我看着他在人群里跳上跳下,时不时地,就被挡住看不见了,我们中间,不过是隔着几十米,但我却知道,那是咫尺天涯的距离。而且,无法逾越。

  听说,申在父亲的奔走下,去了部队,并在那里学会了开车,技术超群,一个人在陡峭崎岖的山岭间驾驶,稳如平地。他依然一副桀骜不驯的模样,即便是如此严格的部队,也没有将他的锋芒,全部去掉。我们从来没有在同学聚会上相见,对于申,我们这帮在大学里混得风声水起的优生,于他,不过形同陌路。他,不过是我们相聚时,一个偶尔提起的话题。

  几年之后的一个傍晚,我在小城的某条喧闹的夜市上,又看见了申。他在一个露天的餐馆前,与一帮人,正大口地喝着扎啤。抬头的瞬间,我们的视线,促然相接。那一刻,我们谁都没有动,只是那样漠然地,看着马路对面的彼此。就像许多年前,我们在空荡荡的教室里,等待着人群走光,了解恩怨一样。

  最终,还是申,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然后淡淡地收回视线,继续与人饮酒。而我,就在那样的瞬间,知道,时光再也不会给予我们,相遇的机会。我们,永远都是两条路寂寞行走的旅者。

  人生中,总会有这样一些人,不会成为息息相通的朋友,亦不会变成剑拔弩张的敌人。我们只是在心灵上,彼此不屑,相互疏离。可是,能够路过,能够在别人提起的时候,漫不经心地说一句“哦,这个人,知道的”,这样一种奇怪的缘分,像是一颗偶尔咯脚的石子,或者一株绊住我们的野草,对于丰富我们单调的旅程,或者平淡无趣的记忆,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而一段旅程的意义,大抵就在这里。

  第17章  与你偶遇在孤单的旅程

  因为工作与学习的原因,每个月,我都会在北京和J城之间往返辗转。在路上,成为我生活的另一种常态。我已经习惯了坐在摇摇晃晃的K45次列车上,打开电脑,塞上耳机看电影。或者,将歌声放到最大,直至湮没了周围的喧嚣。而我的心,则随了寂寞的歌声,飞到窗外的旷野里去。很多时候,我就是这样,明明在嘈杂的人群中,却刻意地将自己封闭在壳里,并常常将这壳中的世界,看作朗朗的乾坤,并以为,除此之外,便都是如火车穿越轨道一样,单调乏味的声响。

  我一度将这样的旅程,当作一种负累,如果了无歌声,我几乎不知道该如何在拥挤的人群里,涯过漫长的6个小时的车程。从晨起奔赴车站,这一天的时间,几乎都交付了这一段旅程;而它,除了耗掉我宝贵的时间,什么都没有留下。

  是的,我一直想要从这样频繁的旅程中,索取到什么。直到有一天,我不经意间回头,发现,原来最璀璨的那片花儿,一直在自己身边;而我,却是费尽心机地,想要借助外力,远远地逃开。

  是先遇到了那群新兵。他们背着统一的军绿色背包,在一个老兵的带领下,一路小跑,从车站入口处齐刷刷地站到检票口前。我当时正随了人群,漫不经心地朝前走着,不经意间向左扭头,恰与一个一脸稚气的小兵对视。他好奇地足足看了我有一分钟,才微笑着将头扭向检票口。他在看我什么呢?胸前名牌大学的校徽?散漫不经的视线?细细长长的耳机?抑或,我的存在本身,于他,便是一种值得观望的风景?

  那是我第一次亲历新兵的入伍。他们从四面八方的小城里聚拢来,彼此陌生,不知道新的队伍,驻扎在何处,亦不知道,谁会与自己坐在一起,谁又会成为生死与共的战友。一切在他们心里,都是远方地平线上的风景,那样地遥远,又如此地迷人。从离开父母亲朋的那一刻,他们的心,便随了旅程,一起上路。正是18岁的少年,一切都是新鲜,一切都是惶恐,步步都是未知的风景。而旅程中的一切,不仅仅是作为旅程,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印迹,嵌入了他们的青春;就像,沙子嵌入贝壳。疼痛,却也必会在日后,有闪烁的光华。

  待那群素朴的新兵经过,我跟着人群,挤上火车,在忙乱中,终于找到自己的位置,安顿下行李,一抬头,看到一个女孩,正站在车窗外,努力地比划着什么。而我对面一个面容平凡衣着粗糙的女孩,则时而抬头视线躲闪地看向窗外,时而低头摘着劣质羽绒服上,飞出的毛毛,或者衣角袖口处,新起的难堪的毛球。这是一个内向的女孩,看她臃肿的行李,便知道她定是在北京的某个地方,打工,但不知为何,无功而返。而那送她的女孩,衣着干净,脸上又有刻意描画的妆容。

  这是一场两个女孩间的告别。我猜测她们或许从同一个偏远的山村走出,只是在竞争激烈的北京,她们昔日的那份真情,与悄无声息的时间一起,有了微妙的变化。其中的一个,在北京如一尾鱼,尽管也觉得渺茫无依,但却有从沟渠到大海的快乐与欢欣;而另一个,终因无法适应北京残酷的节奏,像一块多余的赘肉,被飞速行走的城市毫不留情地抛开去。

  而这样的分别,当是尴尬又冰凉的。就像,窗外干冷的空气,人走在其中,觉得了无依靠,清冷孤单。而就在我为这被北京丢下的女孩,觉得凄凉的时候,窗外的女孩,突然开始用力地在车窗上哈气;待其上有了一层朦胧的水汽,她快速地在玻璃上写道:到家后给我电话,注意安全,路上小心。女孩的字,写得有些稚嫩,但还是看得出,其中的每一个,都是她用了心的。她将那些无言的不舍,牵挂,想念,怜惜,全都融汇到这句很快在冷风里消散的字里。她就这样飞速地写着,哈着,而后又写,又重新哈气。她告诉车内拘谨的女孩,要照顾好自己,有事给她电话,也要记得代她向阿姨问好。对面的女孩,努力地辨识着玻璃上反写的字,又在每一行字逝去的时候,眼圈,红了又红。隔着窗户,她始终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哪怕,一句谢谢。她只是用手势,比划着,告诉外面的女孩,不必送了,走吧。

  当火车终于在20分钟后,启程的时候,女孩又追着火车,跑了一程。但很快,她和那些没有说出的话,一起被远远抛在了后面。而就在此刻,我抬头看对面的女孩,她的眼泪,在我毫无遮掩的注视下,哗一下流出来。

  这段旅程,我想给予她的,当是比在北京漂泊的时日,还要长久,深刻,且再也难以忘记。

  那一次北京到J城的旅途,我依然记得清晰,整个的车厢,被返乡的民工,挤得了无空隙。推车卖福州鱼丸的服务员,需要花费许久,才能艰难地走出一节车厢。而那些民工,因有同伴的陪同,言语,便像炸开的烟花,有肆无忌惮的喧哗,在半空里拥挤。我的耳朵,被那些听不懂的方言,充斥着,直至有被连根拔起的苦痛。

  那当然不是一次愉悦的旅程,窗外萧瑟寂寥,车内则是混杂喧嚣。而我,却很奇怪地,从始至终,都心怀感恩。

  其实生命中那些长长短短的旅程,寂寞也罢,喧哗也好,其中的每一段,都值得我们用力地感激,且深深地铭记。

  因为,那么短的一程人生,走过已属幸运,而能够在旅程之外,看到爱与青春的影子,像窗外飞快退去的树木,一闪而过的溪流,沉默走远的山岚,谁又能说,这不是生命刻意安置的另一种偶遇?

  第18章  蝉蜕

  年少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在知了没有蜕皮之前,将它们捉了来,放入罐头瓶子里,在夏日夜晚的灯下,大人们都睡熟的时候,悄无声息地看那个瓶中的小虫,怎样静静地趴伏在光滑的玻璃上,开始它一生中最重要的蜕变。

  这样的蜕变,常常是从它们的脊背开始的。那条长长的缝隙,裂开的时候,我几乎能够感觉到它们的外壳与肌肉之间,撕扯般的疼痛。它们整个的肉身,在壳中剧烈地颤抖,挣扎,但却没有声息。我只听得见老式钟表在墙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蝉细细长长的腿,扒着光滑的瓶壁,努力地,却又无济于事地向上攀爬。那条脊背上的缝隙,越来越大,蝉犹如一个初生的婴儿,慢慢将新鲜柔嫩的肌肤,裸露在寂静的夜里。但我从来都等不及看它如何从透明的壳里,如一枚去了皮的动人柔软的荔枝,脱颖而出。我总是趴在桌上迷迷糊糊地睡去,及至醒来,那只蝉早已通身变成了黑色,且有了能够飞上天空的翼翅。

  因此我只有想象那只蝉在微黄的灯下,是如何剥离青涩的壳,为了那个阳光下飞翔的梦想,奋力地挣扎,蠕动,撕扯。应该有分娩一样的阵痛,鲜明地牵引着每一根神经。我还怀疑它们会有眼泪,也会有惧怕和犹疑,不知道褪去这层壳,能否有想要的飞翔,是否会有明亮的歌声。我还曾经设想,如果某一只蝉,像年少的我一样,总是害怕大人会发现自己想要离家出走的秘密,因此惶恐不安地在刚刚走出家门,便自动返了身,那它是否会永远呆在漆黑的泥土里,一直到老?

  但是这样的担忧,永远都不会成真。每一只蝉,都在地下历经10年的黑暗,爬出地面,攀至高大梧桐或者杨树上的第二天,为了不到3个月的飞翔之梦,便褪去旧衣衫一样,从容不迫地将束缚身体的外壳,弃置在树干之上。

  这样振翅翱翔的代价,如果蝉有思想,它们应该明白,其实称得上昂贵。但是每年的夏日,它们依然前仆后继,义无反顾,就像每一个不想长大的孩子,最终都会被时光催促着,从视线飘忽不定、局促慌乱,到神情淡定自如、从容不迫。而这样的成长,其中所遭遇的疼痛,留下的伤痕,外人永远都不能明白的苦楚,全都化作沙子,生生地嵌入贝壳的身体,而后经由岁月,化成璀璨的珍珠。

  而今我90后的弟弟,历经着80后的我,曾历经的一切惶惑与迷茫。他在一所不入流的职业技术学院,学一门连授课的老师,都认为毕业后即会失业的技术。他从乡村进入城市,被周围穿着时尚的同学排斥,他的那些自己尚且找不到出路的80后老师,根本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他出门,被小偷尾随,抢去了手机,为了可以重新购买一个新的,他省吃俭用,从父母给的生活费里硬挤,却在一个月后,因过分节食而不幸病倒,只去医院就花去了几百。他在南方那个没有暖气的宿舍里,向我哭诉城市人的冷眼和没有朋友的孤单时,却未曾换来我的任何安慰,因为,我也正在为工作和论文而燥乱焦灼。

  其实我一直认定,他在走出家门独自面对那些纷争、喧哗和吵嚷时,自有一种柔韧的力量,可以让他在外人的白眼、嘲讽与击打中,挣脱出来,就像一株柔弱的草,可以穿越冷硬的石块,甚至是坚不可摧的头骨。他或许为了获得一份真情,一碗粥饭,而抛弃昔日宝贵的颜面。或许这样之后,他依然一无所获。但是这样的代价,犹如蝉蜕,除非他一生都缩在黑暗的壳里,否则,必须要无情地遭遇。

  我知道而今的他,依然不能够原谅我的冷淡与无情。他一次次希望能够从我这里,得到慰藉与帮助,可是我却置之不理,又假装对他的疼痛,一无所知,毫无感触。可是我也知道,当他从那所名不见经传的学院里毕业,在社会中几经碰壁,受尽冷遇,然后终于寻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的时候,他会明白我昔日的种种淡漠,不过是为了让他,在从校园到社会的这一程行走中,能够提前习惯这个俗世总是不能如意的温度。

  这样的习惯,便是疼痛的蝉蜕。代价,永远都不能逃离。

  第19章  光阴里那些手绘的花朵

  那时我已经开始爱美,会在肥大校服的里面,穿碎花的衬衫,天热的时候,将校服的拉链,尽可能低地拉下去,露出那一蓬一蓬散漫开着的花朵。有男孩子看过来,会羞涩地低头,手指轻轻绞着校服的一角,似乎,想要从里面,绞出一丝炽烈的勇气来。

  那时真是单纯任性的小女生,十五六岁吧,总抓住一切可以不穿校服的机会,放任自己妖娆地绽放。老师们在讲台上,看见谁故意地将校服穿得凌乱不堪,就会板起面孔,说一通女孩子要自尊自爱的话来。而我们,则于课下凑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讲这个老师的八卦和坏话,一直讲到心满意足,被批的那点小委屈,终于烟消云散,我们又回复到昔日嘻笑打闹、热爱臭美的一群。

  是上美术课的时候,老师将一盆茉莉,摆在桌子上,说让我们描摹。邻桌叫茉的女孩,却偷偷地将一朵花瓣柔软芬芳的茉莉,画在了自己校服的内侧。画完了她便伸过头来,欣喜地要与我分享。就在我刚刚瞥了一眼那朵呼之欲出的茉莉,还没有来得及惊讶茉的大胆笔法时,老师便一脸威严地走了过来,而后不容分说地,让我和茉站到讲台上去。

  惶恐中与茉肩并肩地站到讲台上,等待老师的冷嘲热讽,和同学善意却刺目的同情。老师冷冷地让茉给大家“展示”一下她的艺术作品,知道这是故意的揶揄,但茉却骄傲地朝老师微微一笑,而后打开校服的一侧,又像鸟儿一样,铺展开另一侧。台下一片哗然,我小心地顺着老师愤怒的视线朝茉看过去,这才吃惊地发现,她右边的校服内侧,竟然开满了大朵大朵绚烂的山茶花。而当她背过身去,将衣领内侧也翻开来,竟是一条长长的绿色的青藤!

  老师的脸,霎时像泼了一瓶油彩,红的绿的蓝的紫的,混在一起。而这些颜色被他僵硬的面部肌肉一抖,扑簌簌地,便全都脱落下来。台下开始有人高声地喊叫,唱歌,像一群被束缚太久的鸽子,呼啦啦地,便撞开了笼门,飞向那高远纯净的蓝天。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这场由茉引导的手绘的革命,它在我们那个保守封闭的小城,犹如一道雨后的虹彩,张扬炫目地,挂在天边,让每一个人,都渴望走近它,采摘一片,放入背后的行囊。

  我们手绘自己喜欢的花草,飞鸟,童话,音乐,明星,格言。我们还自创抽象唯美又神秘莫测的图案,而其中蕴含的爱恨,除了那个校服的主人,无人可解。我曾经将对另一个男孩的暗恋,只用一片水中漂泊的绿叶,就含蓄完美地表达出来。而茉,则把对一次测验失利的懊恼,用一个龇牙咧嘴的小人儿,尽情地发泄。男生们呢,则在校服上绘满崇拜的球星、赛车手,或者一个女孩秀美的双眸,一行爱的英文字母的缩写。

  老师们终于无力阻止这股手绘的潮流,任我们将画由内至外,涂满原本单调的校服的每一寸空间。昔日总强迫我们穿校服的体育老师,却是喜上眉梢,因为,我们终于不用他耳提面命地,才勉强穿起校服,绕操场跑步了。那些绘满青春符号的校服,像是猎猎彩旗,陪伴我们,激情地,迎风奔跑。

  几年后我离开校园,来到北京,在一所中学的门口,看见那些出出进进的男孩女孩,与年少时的我一样,穿着肥大的校服,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表情,而所有流行的物语,不必看报上网,只需瞥一眼他们校服的衣领,袖口,肩背,便能管中窥豹。

  而我,站在北京的街头,看见那些青春的代码,在校服上熠熠闪光,犹如我已经远逝的年少时光,那样的鲜明,疼痛,又感伤无助。是到那一刻,我才看清了,自己一路行走奔波,却始终不肯,驻足回望那段岁月的原因。

  第20章  逃之夭夭

  读大学的时候,人渐渐失去中学时的单纯,不再小心翼翼地凡事都遵守规则,亦不再崇尚权威,对于许多事情,常常抱有逃掉的侥幸心理。而且在这一路奔逃里,觉得刺激,似乎,逃掉老师的呵斥,逃掉门卫的检查,是件物超所值的事情。尽管,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自己是那头小学课本里傻笨的黑熊,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

  我记得曾经和朋友去苏州的园林里游玩,信奉逃票主义的我们,当然不肯从前门进入,而是兜来转去,寻到一处可以翻越过去的残墙。两个人费力跳下去的时候,被故意设置的铁丝网给绊住了,朋友划破了小腿,我的手臂,也未能幸免于难,光荣地负了伤。但这并不是最气结的,当我们从疼痛中醒转过来,观察周围的地形时才发现,面前还有一堵更高的墙,需要翻越过去。而墙的高度与其上安插的“机关”,已经超越了我们所能人工解决的范围。

  两个人仰头看着顶上那一抹细长高远的蓝天,还有皇家园林古老但不失气派的城墙,突然间就失了那股子逃票走天下的气魄,想,还是臣服于皇家的森严戒备,原路返回,买票进入吧。

  但就在我们重新爬上那堵破损的墙壁,准备探身跳下的时候,园林的警卫,突然面无表情地走了过来,而且,不偏不倚,在我们的下面,仰起头来。也就在那一刻,我与朋友的心里,充溢了深深的宿命感,回望过去,似乎从那逃票的初始,便已经注定了我们要历经这样的荒诞与难堪。

  这样歪门邪道的逃窜,我又制造过许多次。我曾经在老师点名后,偷偷在课间逃走,去看一场华丽的舞台剧。当我在偶有灯光扫到的观众席上,边嗑瓜子边听台上的男女主人公深情表白的时候,我不知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老师正用上课时间,以测验的形式,来应对中途退场的狡猾学生。而我这样自作聪明的人,当然是在学期末的时候,被无情地判了不合格,不得不可怜兮兮地重新补考。到最后,差一点就丢掉了对我的四年大学,具有决定性考评价值的学位证书。

  我的一位同窗,是当时我们推举出的逃窜之王。但凡有他在,我们便可以看到免费的电影,话剧或者演出。他总能巧妙地逃掉重重的检查,或者寻到那进入侧门的钥匙。而他最出名的,则是一次又一次的逃爱事件。

  那时他人长相颇佳,不似后来胖得不可收拾,再加上有一些小聪明,小浪漫,所以颇得女孩子喜欢。据说给他写过情书的,不下十几个女孩,且一个个如花似玉,让男生们恨不能据为己有。但这位仁兄却是淘气的孩子般,打一杆子新鲜甜枣,便撂下重新找寻新的,让那些刚刚进入爱情幻境的女孩,一下子从云端处,跌落至冰冷水泥地上;心底的失落与忧伤,比之于疼痛,更加深入骨髓。

  这位仁兄当然毫不介意,他在莺声燕语里,流连而不忘返,并乐此不疲,觉得爱情可以时时更新,真是没有荒废大学时光。只是他忘记那杀毒软件能够升级,病毒同样日日更新。他的逃爱功力年深日久,结了厚茧,刀枪刺入,都不见血,而那被他厌倦甩掉的女子们,也不是单纯到他一个眼神,便可以一生回味的仙子。等到后来毕业之时,他历经重重磨难,成功应聘到一家私企,正待大展身手,却不幸在上班的第一天,在老板的办公室里,发现了其中一个深爱过他,却被他无情逃掉的女孩。而这个女孩,则是老板最疼爱的宝贝女儿。

  这一次,他当然是撞到了枪口上。而且那枪口锋利无比,他的逃爱武功,再如何高强,终究还是被一下刺穿,连惨叫都没有来得及有,便倒地而亡。

  此位仁兄倒是善始善终,逃爱之时长了一双飞毛腿,离开老板办公室时,亦是用了逃的姿势。只不过,是抱头逃窜。犹如一只仓惶过街的老鼠。

  年轻的时候,这样的小伎俩,充斥了我们被大把花不完的雾一样的时光,重重萦绕着的生活。我们常常看不清那雾霭遮挡住的路途,以为有千万条小径,可以通幽,却不知,东逃西窜,竟是一次次误入那狭仄阴暗的死胡同。到最后,不得不后退到来时的路上,重新按部就班地,寻那敞亮正途。

  逃之夭夭,原本就是丢盔弃甲,人生里一场最不合算的卖卖。

  第21章  多年之后时光会给我们宽容

  我在校园的食堂里,遇到了他们。

  是新生开学的时候,食堂里挤满了来送学生的家长。橱窗里的菜,以不同的价格,或卑微或高傲地摆放着,等人来买。就像那些在餐桌旁,或惶恐或骄傲地坐着,等父母打饭来的学生。小炒的窗口旁,早已被围得水泄不通,订单已经增至100多个。中高价位的菜前,同样是人满为患。几乎每一个家长,在这时都出手大方,长途跋涉这么久,慰劳一下孩子与自己,理所当然,所以低价位的菜前,除了一些学生,倒是少见家长光顾。

  我在高价菜的窗口,看到一个面容憔悴苍老的男人。他挤在一群西装革履衣着光鲜的父母们中间,一脸拘谨地,看着一份份的菜价。他的视线,在菜价表上,来来回回地,看了很久,最终,他指指一份鸡腿,对服务生,小声又坚定地,说,要这份。服务生习惯性地在喧哗中,高声问他一句:您要几个鸡腿?男人脸微微地有些红:只要一个。话音刚落,习惯了看菜给脸色的服务生,啪地就将一根瘦弱的鸡腿,盛进盘中。

  男人端着这一根鸡腿,又沉默迅疾地挤进另一个窗口。我买了一份牛肉黄瓜,闲闲地溜达着,在人群里逡巡着空的座位。终于在一个角落,找到了位置。我的对面,坐了一个小痞子似的男生,一身韩式打扮,戴着耳机,听的一定是hip-hop,否则腿脚不会那么神经质地,剧烈抖动着,犹如得了抽风。他的面前,满满当当的,全是菜。一份排骨,两个鸡翅,三根羊肉串,一个汉堡,外加一杯牛奶,一瓶可乐。这个歪戴着帽子的小男生,像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将几个盘子,铺排得满桌都是,差一点,就将旁边一个衣着素朴、视线飘忽的小女生,给挤得没有了位置。

  女孩却似乎对于他的霸道,毫不介意,只将眼神,投向窗口拥挤的人群里去。看她与大学校园不匹配的衣饰,和略略拘谨无措的表情,我便知道,这定是一个刚刚来大学报到的新生。

  片刻后,那个买鸡腿的男人,便朝这边走过来。当他端着一份土豆丝,一份豆芽,坐在我身边,并将鸡腿,放在女孩手边的时候,我这才知道,原来他们是一对父女。对面的小男生,依然在津津有味地品着一根羊肉串,嘴里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似乎,美食在他,也是一种音乐的享受。

  身边的男人,一直都没有话,只慢慢啃着一个馒头,夹少量的菜吃。有时候,他会将一口馒头,掰下来,放到菜水里,蘸一蘸,而后很香地嚼着。那根鸡腿,女孩一直没有吃。男人终于开了口:凉了就不好了,赶紧吃吧。

  女孩就在这时,突然站起身,朝人群里走去。几分钟之后,她端来了一大杯扎啤,羞涩地放到男人的手边,说,爸,喝吧。说完了,又将那根鸡腿,用手,认真地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地,并把其中的一半,放到男人的面前。

  男人在女孩温暖的动作里,端起酒杯,一口喝掉一半。他黑瘦的脸上,因了这喝下去的酒,即刻有了一抹慈爱的红光,亮堂堂地,将女孩环绕住。

  我对面的小男生,将营养与质量,皆大于这对父女午餐的东西,津津有味地全部消灭干净的时候,女孩细细拆开的那根鸡腿,还在盘中,剩了一半。小男生推开碗盘,吹着口哨,趿拉着拖鞋,走进餐厅外的阳光里去。而我,不知为何,瞥见那一堆横七竖八的骨头,心里,却浮起些微的忧伤。

  我端起碗盘,起身要走的时候,看到女孩,细心地拿出一小片纸,将男人滴落在衣服上的一滴菜汁擦去。男人微微笑着,说:不碍事,你把那几片鸡肉,快吃了吧。女孩这次很温顺地,轻轻“嗯”一声,夹起鸡肉,很香很香地嚼着。而男人,也端起酒杯,红光满面地,将最后一口酒,全都倒入肚中。

  走出餐厅的时候,我又回头,看他们最后一眼。这一次,我瞥见,原来餐厅里,有许多对这样的父女,父子,或者母女,母子。他们与许多年前的我与父亲一样,来自偏远而贫瘠的山村,在火车刚刚驶入北京这个城市的时候,心里便开始慌乱,手足无措,并有微微的胆怯与自卑。我无法准确地预测这些来自乡村的孩子的未来,但我却从自己从容不迫、自信勇敢的脚步里,知道,时光终会宽容地将他们拉上列车,与一批又一批的城市孩子们一起,去更远的地方,看更开阔的风景。

  就像,许多年前,我与那个女孩一样,为卑微的父亲,在食堂里,打了一杯自己都没有品过的可乐的时候,怎么也不会想到,而今的我,站在人群之中,可以有如此明朗澄澈的笑容。

  第22章  窥见你粗粝成长的弧度

  朋友拍摄短片,我过去帮忙,给他挑选演员。是一部关于小孩子的电影,所以我们在一所中学门口,摆出星探的Pose,等着放学铃声响起,从水一样泄闸而出的90后里,挑选那些适合于不同角色的演员。

  我们很快从一群有着叱咤风云举止的男孩中,锁定了一个目标。是一个神情淡漠懒散的男生,书包的带子,快要耷拉到地下去了,却还是不知不觉,一个人兀自向前走着,有不合群的孤单与骄傲,像极了朋友剧本里写的一个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

  我穿过重重的人群,将他及时地拦截在门口。他刚刚跨上单车,一只脚还踩着地面,看见我一脸的微笑,便停下来,按一下铃声,代替他想要说的问题。我像个骗子一样,拿出朋友的名片和剧本简介,说,我们要拍摄一个短片,想找演员,觉得你合适,不知你有没有兴趣。他将名片随意地丢在车筐里,而后淡淡扫了一眼剧本的名字和内容简介。我很想知道他何时能够给予我们回复,他却没有成人的客套,只用一贯的慵懒的语气回复我说,我看看再说吧。说完也不等我闪身让路,便绕过我,吹了不知名字的口哨,混入人群之中。

  就在我和朋友对这个干什么事情似乎都不会起劲的90后小男生,失望的时候,他突然地打电话过来,也不问我们是否已经招满了演员,一副知道我们在等他的样子,说,已经想好了,答应出演我们需要的那个角色。

  我有些为朋友担心,将这样一个重要的角色给这个明显没有团队精神的男生,是不是一个失误;假若他拍了一半,便任性不再来演,或者即便是参演,也漫不经心,那该如何是好?这种小男生,明显是不会对任何人胆怯,或者听从于任何人的使唤的。朋友却摇头,笑说,我看未必。

  短片很快进入了拍摄。无事可做的午后,我偶尔去探班,会看到那个被朋友叫做阿三的男生,在默记着台词,或者一个人对着镜子,排演着即将需要拍摄的情节。相对于其他男生的吵嚷与喧哗,他的安静,有着让人觉得不可接近的距离感,我很难猜出朋友是如何一遍遍要求他将同一句话,在镜头前,重复说上20遍,却可以始终没有一声抱怨,或者像另外一些男生那样,摔掉台词本,转身就要走人。

  我记得完整地看过其中一段影片的拍摄。讲得是阿三所处的小团体为了各自的利益,牺牲了其中一个朋友的声名,导致这个男生被学校开除,阿三在洗手间里,朝这些所谓的哥们吼叫。不知何故,我与周围的人皆觉得阿三已经演得足够地投入,嗓子都几乎哑了,但朋友始终觉得缺少了几分的疼痛感,于是便让阿三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最后,这一个短短两分钟的镜头,竟是耗费了一下午的时间,才最终通过。拍摄完毕的时候,周围的人皆一脸鲜明的怨恨,说明明没有必要拍摄这么多条,差不多就可以了,要不是去拿什么国际大奖,不过是一个20分钟的短片罢了。

  而作为这场戏主角的阿三,却在散场后,用仅剩的一点力气,嘶哑着嗓子,问朋友他是否是一个合格的演员。朋友像一个大哥,拍拍他瘦瘦的肩膀,说,阿三,你是我遇到的最棒的演员,真的。我在这句话后,看到阿三微笑着,躺倒在地上,闭上眼睛,竟是片刻,便起了轻微的鼾声。

  16岁的阿三,和电影里的角色一样,出身于单亲家庭,父母各自有了新的归宿,他在母亲的新家里,有无所适从的恐慌,却是用冷硬的表情,和轻狂的举止,掩藏住内心的孤单与对温暖的渴求。而一眼看穿了他的伪装的朋友,则用不着痕迹的关爱,让他慢慢地褪下那层坚硬的外壳,将一颗被冰冻了许久的热烈的心,捧出来,给值得他付出的人看。

  短片剪辑的第一个版本出来的时候,我过去看。在黑暗的小小的放映室里,我在屏幕上又看到那个已经许久没有遇见过的阿三。他的第一个镜头,竟是面对着镜头微笑的特写。那样浅淡的笑容,因为近到可以触摸,隔着时空看过去,总感觉有一丝的疏离。就像他原本应该满不在乎,应该在排练时跟朋友耍小孩子脾气,应该迟到早退,应该对微薄的报酬斤斤计较,应该嘻嘻哈哈,应该得意忘形,这才是90后的阿三,所应具有的表情。

  但我还是从这样少有的微笑里,看清了这个小男生,在左冲右突的青春烦恼里,隐藏住的柔韧的光华。是这样的温度,让他于最叛逆的少年时光,可以如一株山野里的柏树,或者梧桐,旁若无人地生长,一直将那稚嫩的枝条,冲出藤蔓的缠绕,或者其他枝杈的阻碍,成为那插入蓝天的张扬的主干。

  而这,便是像阿三一样孤单的少年,成长的粗粝的弧度。

  第23章    当年校草已黯然

  唐是我们大学时当之无愧的校草,当年追求他的女生估计有一个加强连。连带的我们班里的同学也跟着他饱了眼福,天天看到美女在教室门口火辣辣地逡巡。但唐却是从来都不正眼看一下,总是高昂着头,摆一冷酷的姿势,与美女们擦肩而过。

  班里的男生们因此便嫉妒,说,饱汉不知饿汉饥,看他那得意小样,小心哪天发了福,失了这身好皮囊,站在大街上,跪地哀求都没有女人理。唐当然不介意男生们的醋溜风言,照例我行我素,一副孤傲清高的模样。

  但恰恰是唐这样的淡漠表情,反而惹来更多女生的热烈追捧,到最后,发展到围追堵截,严重影响了唐的日常生活,唐除了尽快找个女友,结束单身,贴上名草有主的标签,别无选择。

  唐很快地找了第一任女友,成了人家的专职“打水工”, 兼贴身保镖。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是女孩保护了他,让他免遭被众美女围攻的危险。这时的唐,站在人群里,依然是鹤立鸡群般地出众。常常一眼看过去,便能毫不费力地将焦点锁定在他的身上。

  而唐显然也知道自己这样的优势依然夺人眼球,所以在女友面前,从来都不卑躬屈膝。每次吵架,都要无理争三分,非要那女朋友,哭哭啼啼地求他回心转意不可。这样的好面子,让这场看上去还算郎才女貌的爱情,很快地便夭折了。

  爱情夭折后的唐,继续挺直了腰板,在人群里走路,但不管他怎样扮酷,看上去总是少了一点什么。好似一朵摘下来被人百般爱抚过的玫瑰,怎么看都是褪了色,不复昔日的新鲜。

  所以那时我们大家常常调侃,说男人也与女人一样,有保险期,一旦拆封用过,离枯萎的时日,便不远了。但唐自己不觉得,依然是茂密昌盛地站立在人群中,大有一种发福的将军挺肚巡视的英勇。

  始终坚持不“打折”的唐,倒是像商店里的商品,或者金融危机前的美元,坚挺风光了好一阵子。他也借此谈了一场又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享尽了那些长相歪瓜裂枣的男生们可望而不可即的丰美时光。

  两年后我们大学毕业,唐便成为BBS、校友录或者开心网上的热门人物。每每闲极无聊,大家总会八卦一阵,说起唐当年让人过目难忘的风流英姿,又用毕业后与他交往的点滴,拼凑出一个变化中的唐。

  那时我是唯一一个与唐距离最近的同学,所以也便担负了唐对外发言人的不贰人选。常常就有当年对唐的淡然耿耿于怀的女生八卦问我,而今的唐,还有没有昔日一马平川看过去,瞬间击中人眼球的魔力?也有男生依然嫉妒,说,而今的唐,被工作折磨着,怕是没有了那种闲庭散步便引来无数美女的魅力了吧。

  终于抽出空闲,为了不辜负众多同学的期望,打算会会刚刚当了父亲的唐,将一个全面的他报道给大家。唐不知来意,只以为是老同学,便很快答应见面,但在具体接头地点上,这位一向干脆利落的帅哥,却是磨叽起来,一会说在地铁口,一会说在婴儿用品专卖店,一会又说在公司门口。最后还是我一口咬定,在婴儿用品专卖店好,一则顺路,二则可以给他的宝贝儿子买点东西。唐犹豫一阵,这才答应下来。

  我早早便到了专卖店,等待与唐见面。门口恰好是个公交站牌,来往的行人很多,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车上下来的那些与帅气稍微沾点边的男人,一个一个地检阅,过滤,试图寻找到与唐有关的点滴影子。但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所要寻找的仪表堂堂的校草,却始终没有出现。我终于不耐烦,给唐打电话,手机响起的时候,距我几米远的地方,一个形容晦暗穿着马虎的男人,也同时拿出了手机,并且对着话筒喊出了我的名字。

  我几乎吃惊地几步跨过去,对着这个稍稍有些背弓的男人,迟疑地喊出唐。而唐,这才抬头,看到我,一边兴奋一边抱怨,我都等美女半个小时了。当我说出我也已经等了半个小时却始终没有寻到他的影子时,他的眼睛里,一下子有些黯然,说,当年你可是在人群里一眼便能够将我这头号帅哥揪出来啊。我一耸肩,说,可是,头号帅哥怎么现在看起来有点衰呢。

  而接下来唐的表现,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这个总是胸有成竹的男人,不知是因为做了父亲变得胆怯,还是因为有了老婆凡事都不敢自作主张,不过是买一个小孩的奶瓶,竟是千般比较万般挑选,又打电话给老婆请示,又跟店主费尽口舌,磨蹭了近半个小时,这才买下一款。

  我站在唐的旁边,怎么看都觉得唐变得矮了,一路被风吹得略显蓬乱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睛,也遮住了我看往校草正当茂盛时的路途。

  原来时光真是个残酷的东西,它粗粝的风沙吹过来,我们曾经热爱过的校草,就这样覆上了风尘,在我们的视域中,有了黯然的裂痕。

  第24章  痴缠

  在初春的月亮下走路,常会看到自己的影子,不紧不慢地跟着我的脚步,穿过路灯的昏黄,经过一家即将打烊的花店,越过一片小小的树林,掠过一只机警的野猫,抚过在风里飞旋的落叶。我很轻很轻地走,犹如一只夜间出行的蚂蚁。我甚至不敢回头,怕我的影子,受了惊吓,躲进某片灌木丛里,且再也不肯陪我度过那些孤单行路的夜晚。

  年少的时候,那么害怕自己的影子。它不会吵闹,也不会说笑;它没有温度,也没有魂魄。它的存在,假若保有意义,也只是提醒我,相比于别人闪耀的光环,和成群的朋友,我是卑微又落寞的。形影相怜,说得多么恰切。于是我试图摆脱,在光亮的地方飞快地走,或者沿着可以隐去影子的墙根,悄无声息地走。我甚至祈祷,求影子不要再来追赶,我要向那明亮华丽的前方,我要挤进热闹光鲜的人群,我要一切热浪般袭来的视线与关注。

  可是我却一路孤独地,在青春的路上,走了一程又一程,无人相伴,除了永不会开口说话的影子。记得那时曾经爱过一个人,很爱很爱,可是他并不知晓。我像一个影子,跟在他的身后,注视着光芒四射的他,在人群里穿梭来去。我知道他的一切,细致到他耳廓后一颗小小的痣,我都记得清晰。我常常就在放学的路上,偷偷地跟着他,拐过一条又一条小巷,直到最后,我走丢了他。下雪天的时候,我会踩着他留在雪地上的脚印,一下一下,清晰无误。透过厚厚的鞋子,我却能够感触到他脚掌心的温度,是湿漉漉的,带着玉石一样的温润。当我踩着那些脚印,在纷飞的雪中行走,我几乎有幸福的晕眩。

  这样影子的角色,我做了三年,毕业后我们各走天涯,不曾再见;可是我却再也难忘,那些雪夜的灯光下,我跟在一个从未注意过自己的男生后面,怀揣着满满的幸福和希望,温暖走过的时光。

  此后的许多年,为了俗世中人人都想得到的梦想,奔波行走。可是却渐渐在喧哗的人群中,守着那些只是拿来炫耀的荣光,觉得疲惫。它们给我带来了别人不可企及的光环,却也让我失去了曾经只有影子相伴而行的静寂与淡然。我又开始找寻自己的影子,在寂静的夜晚,在一株树疏朗的枝干间,在路人倏忽而逝的柏油路上,在看得到点点灯光的高楼的阳台上。我想念着我的影子,犹如想念着一个失去音讯已久的朋友,或者爱人。我期待着它重新回到我的身边,给我任何人都无法给予的灵魂的静谧与妥帖。

  我在躁动不安中找了许久,也等了许久,它却迟迟不肯过来见我。直到初春的一个夜晚,我在将城市的噪音与尘埃一重重隔开的树林里,看到一棵高大的桐树。那株树已经枯萎了很久,它的枝杈在半空里,随了冷风,微微地颤动,不知是冷,还是因为惧怕与惶惑。它的身边,偶尔会有一只野猫,嗖一下穿过,即刻便不见了踪影。再或,一只飞鸟,停驻片刻,终究觉得孤寒,振翅飞去。这是一株在生命气息浓郁的丛林中,寻不到丝毫复苏迹象的枯树。它的存在,在尘世间,似乎已经了无意义。

  可是,就在我绕过它,打算离去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了落在它身上的另一株大树的影子。那是一株生命力旺盛到已经顶着寒风,开始绽放出美丽花朵的桐树。它在月光下,散发着一种迷人的葱郁的光泽,而且带着桐花蜜甜芬芳的味道。月光斜射下来,它挺拔的影子,就这样温柔地落在对面那株枯萎沉寂的树上,犹如一棵藤蔓,温柔地,爱怜地,忧伤地,缠绕依偎着它。

  就在那一刻,我终于知道,原来影子也是有温度和灵魂的。它们穿越白日浮躁的尘埃,在有月光的冬日或者初春的夜晚,用这样无人知晓的方式,痴缠地守护着一株曾经有过风华的桐树。

  就像,年少时的我,曾那样热烈地,无悔地,做过一个男生的影子。

  第25章  站在我光环下的你

  他从小便生长在我的光环里,说不清是悲是喜,就那样悄无声息地行走,看着身旁我轰隆隆碾过的得意的车轮。

  我读大学的时候,他才刚刚小学毕业,没有考入重点中学,有人见了便嘻笑说:你姐姐当初读的可是最好的初中,你念的这所,她看都看不上眼呢。他也不争辩,白人家一眼,便用力地甩一下书包,嗖一下跨上车走人。那车也是破旧的,他几次央求家人要辆新的,可是无用,父母总会冷冷丢给他一句:你姐姐当初还没车可骑呢,不照样进了最好的中学,且年年考试第一?他不再言语,只拿起气管,哼哧哼哧地给车打气,好像将自己心里的怨怒,也一并充入其中。

  他在学校里,遇到的老师,有听说过我的,上课的时候看他开小差,偷偷听流行歌曲,便用教鞭敲他的脑袋,挖苦他说:你和你姐姐一个爹妈生的孩子,怎么差别就那么大呢?他红了脸,将CD机关掉,耳机却是塞在耳朵里,始终不肯摘下。下课后有同学围拢过来,将一本最新的杂志放在他面前,指着上面我的笔名,说:看你姐姐又发文章了,写得好棒呢,你那些经常被老师念的文章,不会是她替你写的吧,或者,是将你姐姐读书时的作文拿出来抄了一下?他并不气,拿过杂志,翻到我的那篇文章,趴在书桌上,默默地看完,而后起身去还。

  我和他很少说话,放假回家的时候,看到我来,他都不会喊一声姐姐,却会在父母不在家的时候,笨手笨脚地去厨房做饭,烧了稀粥,炒了青菜,还用油炸了丸子。我坐在沙发上看书,他便端过来,说:吃吧。父母回来看到他烧的饭菜,尝一口,说:真咸,怎么能吃?我替他解围:比我做得好吃多了。父亲便瞪眼:做饭再好吃管什么用?学习要比你一半好我们也知足了。

  我在家的时候,他与父母发生冲突的几率也高。常常便不知怎么,就和他们争吵起来。他不是那种叛逆到跟父母气势汹汹吵闹的孩子,他只是争辩两句,便出了家门。家人从不去找他,也知道他没有钱,根本走不远,顶多是在小城里游逛到天黑,而后踩着稀薄的月光,寂寞地走回家去。开门后会自己去厨房里找吃的,剥一根大葱,啃一个凉了的馒头,老鼠一样咯吱咯吱吃完了,便上床睡觉。

  有时候我会背着父母出去寻他,在家门口父母不会经过的小巷子里,他坐在石凳上,低头用一根树枝胡乱地画着什么,我劝他起来回家,他始终不肯,只说:让我一个人待会。我只好走开,听见后面啪嗒啪嗒地有脚步声,回头,却看到一只毛色灰暗的流浪狗,停住了,用忧伤的目光,安静注视着我。我的心突然很疼,不忍再看,扭头走开。

  年龄愈大,我们的话语愈少。后来他用几十块钱,从同学手里买了二手手机,开始发短信给我。省钱,所以每一条短信都会很长,而我因为懒惰,回复给他,常常很短。大多是学习中的苦恼,或者与父母的矛盾,我总是教育多过沟通,他便淡淡回一句:看来你也不能真正理解我。我并不计较,删掉短信,继续自己的城市之旅,将不知如何寻到出路的他,丢弃在小城。

  他的QQ,一直挂在我的上面,灰色的头像,从未亮起,但签名档里,却是总会更新。也不知是不是写给我看,忽而明亮自信,忽而烦恼厌世。有时他会留言给我,碰到我在,也不多言,得到回复,便即刻止住,说:姐姐你忙,不扰。我总是千篇一律地叮嘱:在父母面前多说几句好话,让他们高兴,你也不会缺了什么,以后出门读书,想听唠叨,怕是还寻不着。他从不回复我这样的说教,也不知是已经关机出了网吧,还是根本不愿提及这个话题。

  有一天在家,我无意中进入他的卧室,打开床前的抽屉,看到一本厚厚的留言册。心内好奇,打开来看,一页页地翻过去,心内便生出丝丝的疼痛,犹如一把小刀,面无表情地割着我的手臂。几乎每隔两页,便会看到别人给他的留言里,千篇一律地,说:真羡慕你,有一个如此优秀的姐姐,有她一路帮扶着,想必你也会有美好幸福的未来。留言册的下面,是一本一本的杂志,我的文字,在其中光芒闪烁。而我出过的第一本书,也不知他从哪儿买到,已经翻看得书页脱落,却在抽屉的最里面,以它夺目的光泽,将他整个的年少时光,霸道地笼罩。

  突然想念十岁以前的他,送我上学,在雨后的泥地里走。我载不动他,他便啪一下跳下车去,踩着软泥,在小路上一边奋力飞奔,一边回头看我,而且兴奋地大喊:姐姐,快点骑啊!你追不上我啦!我看着他两条瘦瘦的小腿,犹如一只鸟儿的翼翅,自由地在风里拍打,心底的温情,慢慢膨胀,成为一朵大大的棉花糖。

  那段记忆,我写入了书里。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看到。而我也会看到,他褪掉沉重的外壳,如一只蓬勃的大鸟,毫不犹豫地,飞离我锐利冷硬的光环。

  第26章  华丽流转梦依然

  我始终觉得,人需要电影院,就像是梦需要夜晚一样,总要有个地方,落脚我们的灵魂。哪怕,你在那一束暧昧的光线下,发呆,遐想,睡觉,或者醉翁之意不在酒地,将湿漉漉的一只手,犹豫着伸向旁边暗恋许久的女孩。当所有的灯光熄灭,宽大的荧幕上,开启一场场华丽缤纷的人生,那些繁杂芜乱的世事,鸡零狗碎的烦恼,尔虞我诈的争斗,且都让它们像电影的一个镜头,隐去吧。

  我最怀念的,是读本科时的电影院。当时的大学,坐落在一个远离城市繁华的小城里。一所大学,两家医院,三个超市,几条跑着人力三轮的小街。对着青石板路,你前脚刚过,后面便有人泼出洗脸水来。广场上不到十点,便人影寥落,灯光清冷。几处年代久远的历史遗迹,除了偶尔的几个游客,基本上,被人遗忘。这几乎便是小城的全部。所以当我在读大学后的第一个星期,发现了那家在不显眼处的电影院时,那种欣喜,绝不亚于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恨不能即刻将这小块地圈了去,归自己所有。

  电影院的生意,算不上好。每次去,都是稀稀拉拉地十几个人,东一片西一片的,像是营养不良的一亩田,无人经营,便荒掉了。但于我这类影痴,倒是好事。可以在灯熄灭的时候,偷偷溜到后排的包厢里去,舒舒服服地享受一场视觉的盛宴。若是赶上一个烂片,看得昏昏欲睡,而隔壁恰好是一对热恋的情侣,那倒有幸赏听到另外一场好戏。且不说连绵不绝的亲吻,打情骂俏的引逗,即便是旁边了无声息,只斜眼看底下两只踢来荡去的缠绵的脚,也足够让你心驰神往,不知不觉间,便将眼与耳,全都侧了去。

  如果心血来潮,赶去看通宵,那最后两排的包厢,绝对是最好的去处。甚至比宿舍的硬板床,还要舒服,伴着港台片女星发嗲的痴怨,和旁边已经响起许久的男人的呼噜,上下眼皮轻轻一吻,便飞快入了梦乡。常常是两三点左右,电影院会有人,拿了手电筒,挨个照过来,查有没有买包厢的票。我早已习惯查票人的规律,知道那个睡眼惺忪的男人,过不了片刻,便会返回房去休息,所以看他晃动着手电,叽叽咕咕地走过来时,便一猫身,转到前排的“硬座”上去,等他的灯光远了,又一个轻盈的“跨栏”,回到梦还没有消逝的“软卧”里来。

  但这也只是淡季的待遇。倘若赶上周末,学校里恋爱的男女无处可去,全奔了过来,我也只有望“床”兴叹的份儿。此时的电影院,像是一个热闹的杂技场,嗑瓜子的,嚼槟榔的,吃冰激凌的,趁着电影开场前十分钟谈情说爱的,街头小混混与校内混世王互相打量着打算干一架的,谁家的小孩走丢了哭闹着找妈的,全在这暂时的舞台上,亮了相。那一刻的荧幕,倒是隐退了,成为可有可无的配角。等到灯光倏然熄灭,舞台便移了位,下面喧闹的一群,终于接到命令似的,集体噤了声。但那嗑瓜子的声音,还是会像一只啃啮的老鼠,无休止地继续下去。

  人多自有人多的好处,若是电影精彩,那好,便因了下面的喊叫声,涟漪似的一层层扩散开来。假若电影很烂,女星哭得矫情,男星替身露出破绽,那台下的嘻笑怒骂声,亦会让这部可怜的电影,有要随了男女主角跳楼的羞愧。等到电影散场,白亮的灯光次第开启,女生的脸上一片潮红,男生手心里浸出汗来,木椅翻转,脚下更是咯吱咯吱地如一场好年景的雪。那厚厚的瓜子壳,踩踏上去,将那电影里没有做完的梦,又温暖地延续下去。我喜欢那种寂寥空落的感觉,意犹未尽里,带着一点点惆怅,就像,一个还没有做完,便被人吵醒了的梦。

  像是所有俗烂的小说里的情节,我与男友的爱情,就是开始于电影院。从最初黑暗中种种的试探,犹疑,到不怀好意地专捡火辣的情爱片去看,再到后来,厚着脸皮在漆黑中一双陌生人的眼睛扫视下,公然地学了电影中的男女,亲来吻去,我与男友的爱情,也终于在流转的光影里,瓜熟蒂落。我依然记得我们看过的第一场电影,是韩国小生张东健主演的《让我们接吻吧》,尽管电影纯洁到只有最后隔着玻璃的深情一吻,但两个人依然看得脸红心跳,且没有阻挡住此片的名字,给我们带来的致命的诱惑,于慌乱中,有了人生中的初吻。及至后来看各国浪漫爱情电影,我们早已能够练到从容不迫地边一只眼看着电影,边用另一只眼,含情脉脉地彼此对望着了。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和男友去看了最后一部电影,法国的《新桥恋人》。当男女主角在塞纳河上狂舞的时候,我知道,那舞尽后的怅惘,将不复再来。

  而今我来到北京,可以在更豪华的影院里,看更多精美的大片,但昂贵的电影票,也让这种享受,成为月末的奢侈品。于是开始疯狂地买碟,而后在每个晚上,将手习惯性地打开电脑,放入碟片,于炽白的灯光下,看到哈欠连连。

  是后来偶尔路过小城,看见电影院的门口,懒散织着毛衣的女人,阿猫阿狗,自由地出入,寻着掉落在椅间的爆米花,或者巧克力;墙上的黑板上,依然标着“两元一场∕学生半价∕通宵5元”的字样;而隔音不好的影院里,正传出小马哥义薄云天的呼喊声。那一刻,我终于知道,我所怀念的东西,依然在流光溢彩中,如一株树,安静地在角落里生长。

  而知道梦还温暖地安放在那里,就好。

  第27章  出逃

  一直都想要出逃。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那时总觉得世界很大,而自己那么渺小。于是我要计划一场浪漫奔放的出逃,来让所有人突然间想起我的存在。我要悄无声息地溜出充斥着父母争吵的庭院,我的书包里没有书和文具,只有我收藏的糖纸,花火,泥人,知了壳。我带着它们,飞奔出小巷,避开有人行走的大道,沿着人家的一排排房子,穿越河沟与树林,走上那条通往外面世界的残破的公路。

  我会不回头地走到再也看不见小镇的炊烟,或者听不见那里沸腾的人语。父母当然追不上我,他们的车子速度很快,却与我出逃的方向,背道而驰。所以我不会再惧怕他们的吼叫,喝斥,甚至是巴掌。也不担心父亲会从天而降,站在我的面前,将我的去路蛮横拦住。我漫无目的地前进,却不会觉得心内惶恐。那一刻,我是个没有人能够阻挡威慑的勇敢的孩子。

  可是这样的计划,却总是被人一次次近乎粗暴地干涉或者消灭。曾经因为考试没有拿到父母期待的奖品,我在他们的讽刺中逃出家门。可是不过走了有十分钟,镇上一个多嘴的女人就飞到我们家去告状,说看到形迹可疑的我,正穿越大片的麦田,朝东南方向而去。父亲即刻跳上车子,呼啸着冲我的方向飞奔。我远远地看到他一脸的狰狞,嘴里气势汹汹地骂着什么,心里便知道这次又逃不掉了,除了羞耻地举手朝大人们投降,我根本无路可去。

  后来,我终于凭借着读书,逃出了小城。我以为自己会在城市里自由穿梭来往,不再有想要出逃的欲望。可是,我发现城市依然不是心灵的家园,这里有车水马龙,有高楼大厦,有疯狂物欲,却惟独没有灵魂栖息的一小片绿荫。我记得那时的自己,一次次逃出城市,独自去乡村旅行。我任由自己的灵魂,放逐在山野,犹如一只飞出笼子的鸟儿。我享受这样的孤单,并不希望任何人来扰。

  可是依然不能如愿。我要拿毕业证书,要寻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要找一个有本事的男人嫁掉,要有一个以平米来计算价值的房子,要以车代步,要为了所谓的社会地位,拼命地向上走。而所有的这些,都不允许我选择出逃。

  有一天,我在城市的某个角落,看见一群人围攻一只跌撞飞行的金丝雀。那是一只据说名贵的鸟儿,不知是被哪个粗心的主人,无意中打开了笼子,于是它忽然与我一样,向往起那片一直透过笼子无聊观望的蓝天,并撞开主人的手,啪一下飞向了梦想中的自由的天空。但它很快遭遇了一场风雨,失掉了继续飞行的力气,而后又路过许多人家窗台上曾经与它一样衣食无忧的同类,它们皆嘲笑它说:瞧那个特立独行的家伙,它以为自己是什么呢,勇猛的雄鹰还是不值钱的山雀?不过是个适应了城市生活的金丝雀罢了!

  它起初还坚持着不输掉那点坚强与气节,要将出逃持续到底,直至自己变成一只翱翔的山鹰。可是还没有等它完全逃出这一片喧嚣嘈杂的城市,它就被那些认出它的世俗价值的人类,给兴奋地驱赶着,追捕着,喊叫着。它飞上了电线,却发现电线在大风中摇晃。它站在某个写字楼的窗台上,却被人猛地推开窗户,撞了出去。它想要飞出人的吵嚷,却发现那几乎是一片无处逃脱的声音的海洋。慌乱之中,它撞在一棵树上,若不是有树干靠下来,它几乎毫无疑问会被人类再次捉住,放入笼中。

  几天后,我路过那株长在城市中的寂寞的法桐,看到树干上,趴着一只金丝雀,我拿起树枝,试图驱赶它,可是它却丝毫不动。最后,我终于发现它已经奄奄一息,饿死在曾经向往的枝头。

  那一刻,我走在城市拥挤的街头,去赶最后一班的公交回家。我的身体,因为一周来的劳累,已经疲惫到极点。除了想要睡觉,我没有了任何出逃的计划。

  也就在那时,我知道自己与这只金丝雀一样,再也逃不掉了。

第三卷贱气

  第28章  良心的利剑

  他是我认识的一个教授,在学术界有很高的威望和声名,他门下的弟子,也都是个个精英。为了保证教授的质量,许多年前,他就奉行一个原则,即每年只招生一个博士。但即便如此,报考他的博士的学生,依然是波涛般,今年败了,明年又卷土重来。而那个叫凡的学生,就是这样进入他的视野。

  凡是个少见的有韧性的人,连续报考了三年,均以几分之差,屈居第二。第四年,凡又来考。他翻到凡的档案的时候,微微一笑,想,这次无论如何,也要给凡这样其实很是优秀的学生,一个机会。这次,凡的成绩,果然高居榜首。但是,就在面试的前一天晚上,校长亲自打电话给他,说,按照惯例,我们总是先要照顾一下自己学校毕业的学生,况且,第二名,也并不一定就比第一名差的,明天面试完后,尽可能多考虑一下,再做定论吧。

  这几句话,其后的含义,他当然是明白的。每年总有一些人,千方百计地左右他的招生视线,但他每次都能做到公平。可是,这一次,他却有些犹豫。校长为了招生,亲自打电话给他,还是第一次;而这个第二名的学生,与第一名,的确是水平不相上下的。这个学生,有较深的学术功底,校长有意栽培,定是想要为学校培养一些后备力量,当然,该生的家庭背景,亦是不容小觑的。但那个一连考了四年的凡呢?难道为了一份私心,就让正处在一份巨大喜悦中的凡,瞬间跌落到冰冷的海底吗?如果这次真的开了先例,那么以后他在学生中,威信将怎样大打折扣?

  那一晚,他枕着这些问题,辗转反侧,想到头疼欲裂,却依然难以入睡。第二日晨起,他打电话给另一个参加面试的教授,竟是得知,校长也已经给这位教授,提前打过了招呼。他知道这次遇到的阻力非同一般,只好希求在面试中,第一名的凡,能够发挥出色,这样才能让那些阻力,减弱变淡。但最后面试的结果,竟是两个学生的表现,不相上下,难分高低。

  面试结束后,他与另外几个教授,就究竟是按初试成绩,还是按照优先考虑本校学生的原则录取,好一番唇枪舌战。最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决定录取。这是为了照顾校长面子的唯一可以选择的方式,在此之前,校长从来不过问他招收学生的情况,基本上是他一个人决定。而这次,他在据理力争之下,很勉强地,接受了这样一种方式。结果,当然是在预料之中,他一直想要招为弟子的凡,在一种无形的压力下,终被PK下去。

  而他就是从那时,开始被一种奇怪的愧疚和不安折磨着。严重到每每看到这个被招收上来的学生,就会想起凡。想起他在面试上,一副意气风发的模样;想起他挤在人群里,看见喜庆的红榜上,没有自己名字时,眼睛里瞬间闪过的失落和哀伤;想起他看到自己走过来时,扭头走开去的尴尬。那一年,他比任何人都要盼望着下一届招生的到来,他想只要凡通过考试,无论如何,他都会将他招到门下,以此弥补曾有的过失。

  但是,凡在那一年,却是没有报名。他在惶惑里,又度过了漫长的一年,而凡,依然没有来。他终于知道,那一次的错误,已经将凡的自信和坚韧,彻底地击垮了。这个如此醉心于学术的学生,或许此后,再不会沿着这条路,坚持不懈地走下去。而他,原本可以“无视”权威,“无视”其他专家的意见,将凡,领入向往的芳香之旅。

  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老态,为什么如潮水一样,唰一下就席卷了来。他在那其后的两年里,面容倦怠,神思恍惚,常常在登上讲台看到下面学生的时候,就将要讲的内容,统统地忘掉。而且走路,竟也是蹒跚起来,不过是63岁的人,却是有了83岁的老者,才有的无法收拾的衰颓和溃败。许多人都以为他身体不好,劝他去医院诊治,他却总是慌乱地找理由推托掉。他的记忆力迅速地减退,可是他却怎么也无法忘记,凡转身时,那淡漠的眼神,它像一把利剑,冰冷地插入他的胸膛。而他的良心,却将那把剑,推得更深;直至最后,他终于无法承受。

  他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才通过许多人,辗转找到几易工作的凡的电话。电话接起的那一刻,他没有来得及介绍自己是谁,便开口道:凡,你今年一定要来报考我的博士,只要你分数过了,我保证,一定让你顺利录取。而在听到凡的应答后,他则立刻便挂断了电话,好像,稍稍晚一秒,凡就会改变了主意。

  凡终于在4年之后,成为了他的学生。而且,是他的关门弟子。他在凡毕业的那一年,因病去世。他从没有告诉过凡,在那四年里,他曾与良心的利剑,进行了一场怎样艰难痛苦的斗争,最终,心力交瘁的他,向这把无形的利剑,举手投降。

  凡至始至终,不知道这其中发生了怎样的故事,所以,凡也从没有告诉过导师,其实,自己从来没有怨恨过他,是他那一年觉得累了,才放弃了继续考试。而当他接到导师电话的那一刻,他心底充溢的,除了巨大的惊喜和感激,就再没有其他。而这位让我始终敬仰的教授,在安详地闭眼离去的时候,却对此,依然一无所知。

  可人不知道的东西,时间与良心的利剑,却会清晰地记得。

  第29章  贱气

  古人造字之时,想必就已经猜透人的本性,所以当人与金钱起了纠葛,需要拿出矛盾剑戈,护卫金钱的时候,也便现出“贱”相。

  因此人常常经不住金钱的试探与诱惑,每次靠近,必落个贱名声。为那点金钱利益,争个头破血流,到最后,才发现,贵的是钱,贱的,是自己。

  我一个朋友,某一年为一个影视名流辛苦写电视剧本,朋友本性善良,又是脸皮薄的文人,所以写剧本之初,签订的合同里,也便没有与名流斤斤计较,想着如果此次能够一炮打响,即便是亏点,也无所谓。反正,时光长着呢,不在乎这一点蝇头小利。

  这样埋头写完三十集后,朋友便等着电视剧拍完,自己的稿费,像合同上写的那样,由名流如期打到自己帐户。可是,左等右等,一直等到电视剧热播过N次,报纸上评论文章已将之嚼得寡淡无味,十万块钱,还是没有到账。朋友耐着性子,又等了半年,那名流,却像是销声匿迹了,再也不跟朋友联系。朋友一边写新的剧本,一边考虑,要不要委婉地提醒一下名流,或许,是人家太忙,把这事给耽搁了。

  正巧,名流路过朋友的城市,在聚会上,名流打着哈哈,说有空找朋友写新的剧本,而且,这个新剧一定比上一次,还要红火。朋友接连喝下两杯酒后,才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名流,那,这次的稿费,和上次相比,能否提高一些?名流端一杯酒过来,砰一声与朋友的酒杯撞在一起,笑道:当然会高,水涨船高,你也出名了嘛。朋友脸微微有些红,他很想戳破那层窗户纸,告诉名流,其实他只是想问一下,上次的稿费,究竟何时能够付给他,总不能,他写那么长时间,最后成了“杨白劳”吧。可是名流却假装智商低下,硬是不提上次的事。

  最终朋友也没有在饭桌上,将名流的面子揭掉,露出他赤裸裸被金钱腐蚀了的一张脸。这样过了一年又一年,最后朋友再也熬不住了,终于学了那臭名远扬的“黄世仁”,决定年底去讨债。朋友想,过一过二不过三,已经三年,这一次,无论如何,名流都会因为愧疚,而有所表示了吧。于是朋友提了两瓶好酒,去了名流家里。

  这次名流倒是痛快,看朋友一进门,即刻起身,说,给他拿钱去。朋友心内惊喜,又有愧疚,想着名流终究是名流,不会真的赖账,倒是自己,频频追问,反而显得贱了。就在朋友自责之时,名流啪地一声,将两沓钱甩到朋友面前。没有数,只是目测一下,朋友也知道,那不过是两万块而已。想着辛辛苦苦几年,本应挣到的十万块,最后却狂跌至两万,朋友的心里,像窗外上了冻的雪天,一片冰凉冷寂。

  恰巧名流的两个孩子过来,朋友一狠心,打算讽刺一下名流,于是将两万块,分给名流的孩子,说,过年了,没给你们带什么礼物,这点钱,算是叔叔给你们的压岁钱。本以为名流会推让一下,将钱重新送到朋友手边,可是,名流却冷淡一笑,对两个孩子说,既然叔叔一片诚心,你们就收下拿着做明年的学费吧。朋友的心,犹如被一块锋利的冰,倏然划过,不仅见了鲜红的血,而且冻到了筋骨,再也无法复原。

  起身离开名流家的时候,朋友在名流的“再见”声里,没有回头,他听见名流在身后贱笑两声,犹如笑他不值一文的尊严与骨气。

  朋友自此之后,便学会了硬起心肠,与形形色色的文化商人,打着金钱上的交道。他开始学会讨价还价,那种丝毫不会脸红的阵势,用他的话说,与菜市场上买一斤猪肉讲价三个小时的街坊大妈,没什么区别。

  后来因为金钱上的诱惑,他还曾经与那个坑蒙拐骗的名流再度合作过。但因为名气,他这次有了叫板名流的资本。他在接下剧本之后,开始实施写两集结一次帐的办法,假如名流不付,那么,他就拒绝继续写下去,尽管,灵感逼迫着朋友不能放手,那些脑中的人物,天天在他的眼前,声嘶力竭地向他喊叫,希望他赶紧将他们完美地塑造出来。但朋友却已经能够做到气定神闲,在与金钱的一场争夺大战中,朋友就这样在时光里,修炼成仙。尽管,他的仙风道骨里,处处透着昔日他不屑一顾的贱气。

  但是,操戈持盾护卫金钱的战争里,谁又比谁,能够多敛住一丝左冲右突的贱气?

  第30章  谁爱针尖男

  A是旧时单位的同事,大家一起咋咋呼呼地在夏日的夜晚练摊,或者去新开张的店铺“打劫”,又或到咖啡馆里小情小调一把,他定要问好是AA制还是有人请吃。若是大家分摊,他会再三犹豫,搬出小学生扯谎请假的本事,忽而身体不适,忽而赶急做活。但如果有人热情洋溢地要请大家吃饭,他定能推开一切事务,欢天喜地地准时赴约。

  我们都以为他要攒钱买房或者娶妻生子,但他却坚定地宣称自己是独身主义者,又在房价嗖嗖地往上飞涨的时候,略带期艾地说,要将租房进行到底。但他的荷包,其实比我们每个人都要鼓涨,发奖金的时候,一看他神神秘秘的笑容,就知道他的业绩,又是第一。我们习惯发了奖金的时候,去撮一顿,他却很少这个习惯,小心翼翼地把钱存成定期,期盼着年底的时候,能多出几千的利息来。

  知道他小气,我们也从不指望他能请我们吃一顿饭,但有一次,大家却集体开了他的玩笑。是在午间休息的时候,他提起姐姐给他邮了上等的碧螺春来,邻座的琪便笑道:不如有空拿来给我们大家尝尝鲜?本以为他会敷衍一句“可以啊”,不曾想,A竟是一本正经地回道:那可不行,茶叶那么贵。大家当即愣在那里,不知如何应答。倒是A,若无其事地走开去,将没有讨得便宜的我们,丢在身后。

  但有一次,素来没有请客习惯的A,却极力要请我和琪吃饭,而且,去了本城颇负盛名的一家酒楼。点菜的时候,也毫不客气,又一个劲地用语言讨好我们。从没有受过他此等待遇的我们,竟是恍若梦中,边吃边用力地想,究竟,他有什么事情,要求救于我们?一直到吃完,我也没有为他的这顿饭,想出一个恰当的理由。稀里糊涂地回家后,半夜三更,手机突然零声大作,打开来便听到琪的尖叫:安,A是不是看上了我们其中一个啊?!我“啊”一声大叫,心底却像是鬼附了身,倏地跌入冰窖之中。

  A后来果真对琪有了一阵热烈的追求,但很快就熄灭掉了。因为琪早已做好了准备,找了一个临时“保镖”,唬走了A。A在偃旗息鼓之后,再也没有请我们吃过饭,甚至见了面,连眼都不正看一下。

  B是我认识的一个博士,狂爱电影和书籍,几乎一网打尽世界上所有知名的碟子,而书架上的好书,也富足得可以开一个小型图书馆。第一次见面,我便对这位仁兄的学识佩服得五体投地。近朱者赤,此后为了学习的缘故,自是时常约他出来喝茶聊天,培养彼此情谊。两个人果然很快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依据以往经验,我趁他谈得兴高采烈的时候,指指书架上一本向往已久的书,说,这本书能否借我一读,我保证一周后就完好无损地还你。B几乎想也没想,便正色道:那怎么行,我不会允许任何人来共享我的书和碟,它们只属于我一个人。

  我尴尬地胡乱找了个理由,就告了辞。我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说服自己,B只是太过爱惜书罢了,否则,如果连朋友都不肯借,或许,也不值得交往吧。但我没有想到,几天后,B又做了一件让我目瞪口呆的事。

  那时我、B还有萱去参观一次画展,三人正好碰上,便打算拼车。车快到目的地的时候,计价器上显示28元,我对师傅说就在前面停吧,而B,立刻问:那多出来的钱,不好分,我们谁多掏?让你们付,我有不怜香惜玉之嫌,如果我来付,那就违背了公平之理。我诧异地瞥一眼B,刚想说我来付,B就以不容辩驳的语气对司机说:继续向前开。计价器跳到30的时候,B果断地叫了停,而后笑道:一人十块,这才叫公平拼车。

  我和萱在后车座上,相视一笑,将钱递给前排的B,也不等他,便径直大踏步往回走。将他落下了十几米远,萱终于忍不住,哈哈笑出眼泪来。

  能够将自私经营到天经地义,不卑不亢,对于本应大度宽容的男人,当是一种难得的“境界”。80后的男人中,不乏A与B一样的针尖男,他们习惯了独占、专属,凡是属于自己的东西,便不会与人分享。你若不理解他们渗入到骨子里去的自私,或许一不小心,便会被他们无情地扎了手。

  所以对于针尖男,最好的办法,当是笑笑走开去。再或,不等他们靠近了,便高喊下课!

  第31章 严于律人,宽以待己

  去参加某个会议,一群专家皆在嘉宾席上正襟危坐,随时做好被主持人叫到做即席发言的准备。而话筒,却也随时都有被一个人霸占着,永远不传下去的危险。台下的人,听得昏昏欲睡,哈欠连连,只盼望着那位喋喋不休发言的人,能够赶紧念完他冗长无边的稿子,换上另外的人。尽管,另外一个,也未必有趣,但,至少新鲜,可以不必因为总是盯着一张激动变形的脸,而让眼球产生审美疲劳,不是么?

  原以为台上的人士,会比我们耐心得多,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个领域的人,当然应该更有兴趣听取彼此的发言才是。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台上的人,反而比我们这些听众,更迫不及待地边瞥着手表,边对发言者飞着白眼。也有人用轻微的咳嗽,频频提醒发言的人,时间快要被他一个人给消耗尽了。更有人烦躁不安地哗哗翻着手里的稿子,一副再轮不到自己就起身走人的烦乱姿态。

  终于有一位资深人士出来“主持公道”,提醒主持人说,此后每人发言不得超过15分钟,时间到了,不管有没有说完,一律打断。剩余的发言者,皆长舒了口气,以为终于能够很快地轮到自己畅所欲言。接下来每一个嘉宾说到15分钟的时候,大家都会齐刷刷地望向主持人,主持人在这种非一般的气场里,不得不将说得满面红光的人无情地打断。而几乎每一个被打断的人,都会无一例外地来一句:再说一分钟就完。于是大家耐下心来,等待着这一分钟的结束,但等到最后,才发现,上了当,发言的人,照例会列举出一二三来,滔滔不绝地说下去。直到主持人在“民愤”中,不得不强行将他打断。

  资深人士最后一个做总结发言,大家皆相信这位制定规则的专家,会给所有发言的人,做最好的榜样,如此,这场有些拖沓枯燥的会议,方会因了这恰到好处的结束致辞,而给大家留下美好的印象。但不幸的是,这位发起言来眉飞色舞、唾液横飞的专家,一开口,便如开了闸的洪水,再也收不住。不管下面的听众怎样交头接耳、坐立不安,台上的同行如何眉头紧锁、白眼示之,他都始终视若无睹。最终,在他说到35分钟的时候,主持人用很巧妙的言辞,将他打断,并“及时”地将话筒收了过去,这才避免了一场漫无边际的个人演说。

  又想起在北京S大“博士楼”寄居时的一件趣事。某博女在阳光很好的中午洗了大堆衣服,晾到阳台上去,不想楼下的某博男正在晒被,等到博男发现的时候,被子几乎成了落汤鸡。于是一场口角之争拉开帷幕。博男怒斥博女四只眼还瞅不见东西,一点基本的素质都没有;博女则讨伐博男口吐脏话,白白念到博士,最基本的绅士风度也没有。最后恶战升级,博男扬言要将博女不管用的眼镜砸了,博女则端来一盆脏水,威胁博男说他敢上来,她就将洗脚水全泼到他的被子上去。

  终于有“好事者”出来相劝,说二位都该好好闭门思过,在将难听的话泼给对方的时候,也要好好想想自己恰恰也是如此。难道博女不是一肚子学识,却忘了与人为善的道理?而那博男,在指责博女没有女人味的时候,自己不也恰恰忘了绅士的宽容礼让了吗?况且,二位都是博士,谁都不比谁更有优越感。

  本是相劝的一席话,不想却让博男博女同仇敌忾般地转移了方向,一起将矛头对准了这位好事者。一时间,好事者成了众矢之的,几乎被两个人的唾液湮没掉。而我这热爱八卦的小女子,却站在阳台上,如欣赏了一场好戏般,乐到花枝乱颤。

  很多时候,我们教导别人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却常常一转身,成了“严于律人,宽以待己”。我们总是如此健忘地,就将自己排除在大众之外。

  第32章 买,还是不买

  记得在青岛,与朋友去逛知名的阳光百货,里面的衣服,基本都是上千,价格的标签,并不在显要处,所以每每看到喜欢的,总要四下里瞅瞅,导购的小姐在否,否则,是不敢轻易地从衣服里面,掏出来看的,怕一不小心,被恐怖的数字给吓住,更怕,遭来导购小姐不屑的白眼。

  彼时我与朋友,皆是刚刚毕业的新人,一月不过是千元的薪水,在小店里淘货都要与店主百般饶舌,哪怕砍下一元来,也觉得像是捡了天大的便宜,所以进入这种据说只有大使夫人们才会流连的地方,实在是出于女人那点不便透露的好奇和嫉妒罢了。

  还好导购小姐们都忙着接待有钱的顾客,对于我们这种只看不买的主儿,懒得搭理。还能让我们,拍了一张与一件上万元衣服的合影留念。是到出来的时候,朋友才长舒一口气,说,知道么,有一个保安,一直在暗中跟随着我们,估计,八成是把我们当贼看了。

  起初还愤愤不平,但后来想想自己在一条丝巾昂贵到上千元时,那点没有出息的大呼小叫,以及刘姥姥进了大观园般的眼花缭乱、喜上眉梢,也就在心里,慢慢释然,想,上帝,当是那些在任何昂贵名牌前,都波澜不惊的女子,而如我之类的市井之辈,也只配得上,在弄堂街巷里,自在游逛,那种迈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唯恐能够清晰照得出自己影子的地板,会瞬间塌陷下去的窘迫,是断然上不了台面的吧?

  口袋并不鼓涨的我,在很多时候,似乎都无法理直气壮地,做商家宣传中口口声声尊称的上帝。记得一次在商场,试一双喜欢的鞋子,几乎都要买下了,但打开钱包时,才发现,如果真的买了,怕是这月买书碟的钱,就要扣掉了,想了又想,最终,还是恋恋不舍地脱了下来。导购小姐即刻一脸春风地迎上来,说,给您包起来吗?我的视线,在撞到她热情如火的眸子时,瞬间惶惑不安,惴惴然地,便找了理由,低声道:颜色不是太好,我还是,想想再说吧。我没敢去看那导购小姐的脸,怕她会瞬间变成一头能将我的自尊,吃掉的母狮。但还是从她用力夺过去,而后啪地摆放在柜台上的举止里,知道,若再不逃走,上帝的脸色,定是要发飙的。

  我也一度惧怕去美发沙龙,那些美发师,全都顶着叱咤风云的头发,听让我心脏超负荷运转的重金属音乐,手臂上又纹了恐怖的蜥蜴或者龙蛇,让我总觉得,一旦进去,便被这群老鹰,捉小鸡似的,不折腾掉一身毛,是万万出不来的。假若我只是剪发,他们那三寸不烂之舌,定会劝说着我,做我不喜欢的烟花烫离子烫陶瓷烫纳米烫,让我在起身的时候,被镜子里那个不认识的自己,赫然吓住。尽管每次进去,我都一再为自己鼓劲,消费一定不要超过100元,否则,拔腿就跑。但是,事实证明,我是远远跑不过他们的,不从我的口袋里,另外诈骗掉100元,无论如何,我这孙悟空,都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的。

  后来在北京,看到一家美发馆,贴出招牌来,要为农民工兄弟,低价剪发,每次仅十元,我便笑,想,与其来你这里消费,不如去天桥下的剃头匠那里,理发来得合算。怕是用一下那不知什么来路的洗发液,也不止十元吧。

  至于美容店,我是更不会去的,宁肯自己很麻烦地切了黄瓜片,或者用牛奶,拌了珍珠粉,将一张不再新鲜的脸,抹得如鬼一样。去化妆品店,也是拿了老牌子便走,怕步子慢了,被口舌如簧的小姐揽住,让我免费做什么皮肤测试,而后危言耸听地告诫我说,再不精心护理,怕是不出几年,就落得黄脸婆的下场。直将我最后的马其诺防线彻底击垮,把一大堆瓶瓶罐罐全搬回家去,而后束之高阁。

  所以我最近特爱惜自己,不再那么懒惰,每日清晨必去楼下操场里锻炼。我猜想上帝一定是个身强体壮、健步如飞的运动健儿,而且刀枪不入,武功盖世,任是风吹雨打,都撼他不动。如此,他也就无需华衣丽服,名贵补品,甚至,连喷嚏也不打。偶有小恙,喝一碗姜汤,蒙头睡一大觉,天亮了,又是一个世人敬仰的英雄。

  假若我能修炼成上帝,是不是,感冒了,再去药店,也不会在大夫开的价值50多元的各类药片里,结巴,脸红,手心冒汗,直至在大夫的鄙夷里,捡了其中最便宜的维C银翘片,扭头就走?

  这话,除了上帝,谁知道呢。

  第33章 生为刀俎,师为鱼肉

  在一所大学做老师的朋友,每次聚会,都向我们抱怨,说,越来越感觉,自己这老师,当得像那菜板上的鱼,看上去活蹦乱跳,但却时不时地,就担心那学生幻化成的刀,啪地剁下来,伤及皮肉是小,击穿了脆弱的心脏,也未必没有可能。

  曾经一次朋友上课,因为一个会议,将课推到早晨10点。等到朋友开完了会,心急火燎地赶去给他心爱的孩子们上课的时候,却发现教室里稀稀拉拉地,只坐了几个学生。而这仅有的几个,看见他来,照例在那里谈论明星娱乐八卦,丝毫没有因为他走上讲台,停下喧哗。而当他在扬起的粉尘里,擦着黑板的时候,亦没有一个学生,积极地上去给他帮忙。这些朋友其实已经习以为常,并不怎么介意,他对这些学生,像孩子一样宠爱,所以也便能够理解,他们种种任性懒惰的言行。

  等到已经将课上了5分钟的时候,又有一个学生,趿拉着拖鞋,睡眼惺忪地进了教室,看见朋友站在讲台上眉飞色舞,他毫无掩饰地朝身边的同学嚷嚷,怎么来这么早啊,不是10点才上课的嘛!朋友看着对面墙上已经指到10点零5的钟表,没做声,也没动怒,她只是在心里咬牙切齿地告诫自己:不跟这目中无我的小子一般见识。

  但这小子并没有因为朋友的宽容而消停下来,一屁股坐在第一排,还没听几句,便扭过身去,跟人肆无忌惮地牢骚:这都讲的啥玩意儿啊,这么没意思,你们不记笔记,是不是在听天书啊?!朋友的怒火,终于压抑不住,啪地拍了桌子,冷冷道:你,给我出去,以后不用来上我的课了,我,记住你了!

  本以为这小子顶多白朋友一眼,便乖乖出去,不想,他却高傲地站起来,毫无惧色地对朋友说:好,以后不来上课就是,我,也记住你了!

  朋友当即要气晕在讲台上,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学生砰地打开门,扬长而去。他用尽全力,终于克制住自己,没有追赶出去,与那学生理论一番。他知道,这样理论的结果,只能是因为事态闹大,自己在学校领导面前,落个不懂为人师表的暗淡印象,亦有可能,学生搬来家长或者某位权势亲戚的救兵,炒了自己的鱿鱼。再想想自己这不必考试的科目,如此较真儿,怕是也会被同事们笑话了吧。

  但朋友那堂精心备好的课,却是再也没有欲望精彩纷呈地讲下去,只草草敷衍一下,便装着一肚子气,提前结束,出门找好友安慰那受伤的心灵。

  那时朋友刚刚工作,对于教育,还满怀着一腔浪漫的热情,遇到教过的学生,会主动地给他们打招呼;有学生生病,必定会探望一番;平日里从来不在学生面前摆老师一本正经的架子,总是和风细雨般的平易近人;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自动将自己科目的考试取消掉,还好心地将做好的课件拷给他们,只让他们交一篇文章即可。

  不曾想,这样无私的奉献,换来的,不是学生的感恩,而是他们愈加地,不将他放在眼中。平日里开开玩笑也就罢了,到而今,竟是公然地与他挑战,让他这为师的尊严,如那质量低劣的墙灰,只稍稍一碰,便扑簌簌地落了满地。

  如今朋友是那砧板上受伤的鱼,被学生言行的刀子,一次次地刮擦着,即便是重新回到那水中,也不再有激情,可以欢畅自如地穿行。

  岁月是如歌的行板,但在朋友这里,却成了如火的砧板,他躺在其上,感觉到岁月的刀,冷漠地划过,而他无助地回望一眼那泓清澈的溪水,终于不再反抗,或者挣扎。

  只是,这剥落的师道,如那脱落的鱼鳞,虽不是致命之伤,却还是在俯身去看的时候,有外人不能体悟的失落与忧伤。

  第34章 心残

  残疾有许多种,心残大约是其中,最根深蒂固,且几乎无药可救的一类。

  认识一个喜好旅游的人,因为体魄强健,所以几乎爬遍了天南海北的山,赏遍了全国各地的水,用他自己的话说,心灵是被清泉涤荡过的,与我们这些在俗世中,闭守在家,不亲近山水的人,无法共通。我一度也曾钦佩于他,觉得能在热闹之中,独走南北的人,必是心灵宁静,了无阻碍,且在其中,自由穿行,沾染不上,任何的灰渍。

  是偶尔一次向他感慨,说他有欧洲人的心境,舍得将收入的三分之一,拿来作为出行费用,不似我们这些柴米油盐之人,被飞升的物价撕咬着,始终挣脱不掉物质羁绊,回归纯朴自然。不想他却神秘一笑,道,像他这样喜欢出行的人,当然要有一些省钱秘诀,否则,真的自掏腰包,怕是挣再多的钱,也会心疼。这才明白,原来每次旅行,他都带了许多可以免费游山玩水的证件,其中一个,就是残疾军人证。这张花费不多托人办到的证件,让他在许多景点,皆可以畅通出入。

  当即诧异,看他健壮体魄,了无残疾的影子,问他如何能够逃得过检查人员的拷问视线。他大笑,说,我早已在别人怀疑的视线里,身经百战,波澜不惊,修炼到如此程度,可不是一般人可以企及。

  周围相熟的人,皆羡慕,说何时一定要请他也帮忙,办个记者证或者学生证,这样乘坐公交或者出行游玩,便可以大大节省一笔开支。一群人彼此附和着,说,这世道真好,一个证,便可以畅通无阻地,快乐行走。怪不得人皆说,享受物质的人,很大一部分,是不用自己掏钱的。免费的东西,才可以怡然享受,真正花了钱的,多多少少,都会不舍,且心内疼痛。

  其间他起身去洗手,旁边他十岁的侄女悄声向我们道:知道么,其实我叔叔哪儿都不残疾,就心灵残疾。这一句,犹如一把刀子,哧地一声,就让我们每个人长了厚茧的心,见了血。一群人呆坐在那里,竟是许久,都不知该用怎样的表情,来回应小女孩这无心又无情的一句。

  又记得一次去海边,忘记带相机,正想要如何拍一张照,一男一女便拿了相机走上来,说,照一张留个纪念吧,来一趟,不要有遗憾。问了价钱,十元一张,想想不贵,便答应只拍一张。负责拍照的男人说,可以多拍几张,选一张好看的给我洗出来。说完了不等我回答,便啪啪啪地给我狂拍一通。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拍下了十几张。

  就在我拿了薄薄一张十元的纸币,准备付钱的时候,男人突然冷了脸道,十几张照片,怎能只付十元?我吃惊,争辩道,说好了只拍一张,也说好了可以选一张最好看的,怎么到头来你们反悔?女人脸色当即凶恶,说,我们这可是胶卷相机,照了就删不掉的!我假装带钱太少,拒绝支付他们敲诈的150元。可惜还没等我想好如何逃掉,便被4个人,团团围住,一副我不付钱便立刻抢我书包的恶劣架势。

  终于不愿与这些人纠缠,掏钱买个心静。那些照片,影像模糊,拙劣不堪,忍不住,走之前讽刺那个拍照的男人,不如三流的业余摄影师。男人脸皮厚,嘻嘻笑道,怎么会不好看呢,我可是给人拍了一辈子照片了。我当即心里大笑不止,想,假若人的一生,是一件正待烧制的陶器,劣质的谋生技能,原来还不是其上,最俗恶的疤痕,而心内不自知,且绞尽脑汁地,想着欺骗,才是其上,最粗劣最赫目的一道残缺。

  世间有多少人,像这样,拥有健康的身体,而心灵,在岁月的冲刷中,有了这样那样的残缺。很多时候,我们将同情与可怜,给予那些身体残疾的人,孰不知,真正的残疾,不在身体,而是一颗心,被虚荣,矫饰,伪装,邪恶,凶残,狡猾,一一地侵入,腐蚀,直至最后,千疮百孔,不忍猝睹。

  而一旦心残,任何的良药,皆不能救。

  第35章 无论如何还是厌弃你

  有一熟人,在小城里像一匹鲜艳劣质的绸缎,在风里四处呼啦啦飞,特别扎眼。去饭馆里吃饭,她总会多个心眼,打听你要请谁,这人来历如何,有没有硬的后台,能不能日后用到他(她)做什么事情,再或最近你又在哪里发财,如果有挣钱的买卖,千万别忘了分她一杯羹喝,怎么着,也要让她尝上一口吧。

  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够对她生出好感。尽管借着父母的关系,与她还算得上远房亲戚。每次见她登门拜访,心里总会左右掂量一下,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地方,被她看中,能够为她拿来所用。再或警惕地上下审视她几个回合,想窥出她满脸横溢的笑容里,是否隐藏着重重的杀机。

  她总是有事必求,毫不客气。登我们家门,犹如进自己客厅,出入自由,来去轻松。父母是客气善良惯了的,对这个远房亲戚奈何不得,所以若是能够帮忙,他们基本有求必应,从未回绝。这也助长了她的气焰,愈加地不把自己当外人看待,逢年过节提礼进家,人还未到,声已入耳。

  一次她正与父母相聊,我懒得接待,独自上楼网上畅游。她不知何时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的身后,好奇注视我与人聊天。我即刻有被人窥去隐私的难堪与尴尬,手胡乱点击了一下,便起身去整理房间,留她一人讪笑着坐在电脑旁边,继续好奇地观望。等到她终于起身,干笑两声,说句“你忙我走”的时候,我才发现她竟是无意中将我的一个正写的文档没有保存便关闭了。想到刚刚辛苦写成的东西就这样瞬间消失,我几乎气得肺都要炸了,刚想要将平素对她的不满和讨厌,全都一股脑倾泻出来,母亲便走过来,看见我发青的脸色,即刻转移话题,说:楼下的茶水凉了,再喝一杯吧。她想来已经知道我要发火,快快地下了楼,躲开了我要燃爆的炸药。

  后来问母亲,为何就能够原谅这样一个自私到无休无止打扰我们的女人,我们并不欠她,也没有义务要为她做这做那,仅有的一点亲缘,也不应该任她这样无度索取。母亲莞尔,笑说:哪个人的身边,没有一两个这样蚊虫一样让你烦扰的人呢,你不能消灭所有的蚊虫,也不能让他们不再出现,所以心里装一瓶清凉油,给自己抹抹,驱驱他们带来的小烦恼,就已经是一个舒适的夏天了。再动怒发火,将已经被咬的一个大包,挠破了,化了脓,需要去医院,多不值得。

  还没有明白母亲的话,便又遇到了另外一个同样扰乱了我生活的人。他每日都会用这样那样的琐屑小事,向我请教,并希望我像百度或者Google,能给他一个十全十美的答案,语气里带着十二分的谦恭,一声声喊我老师,并找各式的理由讨好于我,但事实上,他所有的理由,都拙劣而且可笑。我本可以发短信给他,告诉他我不喜欢这样自我空间被人打扰的生活,很多事情,他本可以自己找到答案,而不必求助于我。可是我却用近乎粗暴的方式,在他再一次打扰我的时候,将他骂走。我以为这下终于可以安定,可是孰料,这人却是八卦,将我的坏脾气传播开来,并因此为我招来更多的烦恼,甚至因此失去了一次与人合作的重要机会。这个涂一滴清凉油,就可以解决的红肿小包,最后却是花了更长的时间、精力和药物,来祛除它留在我人生肌肤上的青紫难堪的疤痕。

  终于明白母亲淡定给烦恼去痒消肿的生活哲学,那些无论如何你都厌弃的人,或许永远都不能够摆脱掉他们,更不能够强行地将之甩掉,那么备一瓶清凉油,自设一段清爽舒适的人生旅程,或许是最明智的选择。

  第36章 女人心

  女友小A当初被男友追的时候,正同时被单位里另外一个叫康的男人纠缠。小A讨厌康在她面前,一副谦卑到骨头里的模样,看他那么讨好地屡次到办公室来,送她刚买的咖啡,便烦,对他没有好声气,在我们一帮闺中密友面前,提起康的时候,总是拿言语的棍棒一路夹击过去,直将康批得一无是处,一群女子也被这样的批判大会,逗得花枝乱颤为止。

  所以当男友在追赶进程上,提了速,快马加鞭,一路狂奔,终于将情感暂时空白的小A,追到了手时,昔日那个被小A烦来厌去的康,在我们一群人的口中,更是形象惨烈。都以为他在小A大张旗鼓的爱情里,会罢手,转而开辟新的根据地,可是不想,他休整了几个月后,又卷土重来,照例日日来我们办公室报到,要么带一袋新鲜的碧螺春,要么拿几本小A喜欢的时尚杂志,要么将一盒小A最迷恋的巧克力,悄无声息地放在她的桌上。

  这样的讨好,不仅在小A那里,一文不值,遭致贬损,即便是我们外人看了,也在小A毫不留情的嘲讽里,看轻了他。那时的小A,不知是虚荣,还是为了打击他永不疲倦的追逐,走到哪儿,就将自己幸福的爱情,晾晒到哪儿。而且,愈是他在的时候,愈是讲得热烈,那爱,几乎是流蜜般,从小A的每一个细胞里,以电影的慢镜头,缓缓流溢出来。

  而我们这群八卦女子,因了小A壮胆,对那孤单的男人,也格外嘴狠。遇到他打招呼,常常高昂了头,视线直接扫着天花板而过。口中明明吃着他送的巧克力,却依然刻薄人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看见他笑笑地与我们套近乎,试图从我们这里攻开小A坚固的堡垒,心内便生出厌烦,赶紧躲开去,就像躲开一只嗡嗡叫着的苍蝇,或者蚊虫。

  而小A的爱情,在起初的新鲜与热烈之后,便开始如盛夏阳光下的一朵花儿,开着开着,便有了不可抵挡的倦意。一群人聚在一起大秀自家男友的时候,小A不再抢着发言。昔日眼睛里的光泽,那时也是黯淡下去。问起他们何时领证结婚,与我们分享浪漫的果实,小A则视线躲闪,顾左右而言他。

  后来是我们群里的爱情“侦探”,揭开了小A不愿向我们讲述的秘密。原来小A的这个男友,外表看上去幽默风趣,讨女孩子喜欢,实则内心狭隘自私,常因一点小事,而与小A吵得不可开交。而且每次吵完架后,从不会主动向小A道歉,总是骄傲的小A,弃掉面子,卑微求和。而且在金钱上极其计较,与小A吃顿饭,都要AA制,更是提前下了通知,说将来买房,需要小A掏一半首付出来,否则房权证上,将拒绝写她的名字。

  这样的隐秘,被我们窥视到的时候,小A的心内,定是有疼痛在的,只是小A依然假装爱情甜蜜,绽一脸灿烂妩媚的笑容给我们每一个人看,直到有一天,男友失手打了小A一个耳光,小A将爱情的舟楫,一个急转弯,掉了方向。

  我们谁也没有想到,小A竟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与康迅速地走到了一起,而且,不与我们“商量”,便跟康偷偷地领了结婚证。这样措手不及的结局,让我们对小A恨了许久。而小A,不知是理亏,还是别的什么不可言说的苦楚,竟是在我们视线的拷问里,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甚至在楼道里擦肩过去,她可以做到形同陌路般一言不发。

  这一次小A没有像以前那样,将爱情进行得锣鼓喧天。而我们,在小A的沉默中,想起她昔日对康的种种尖酸的挖苦与讽刺,突然就忍不住笑了,想这小A,无论如何,都有点贱了,怎么可以这样轻易地,就将自己嫁给一个根本瞧不上眼的男人呢?

  半年后小A结婚典礼,意料之中,她没有给我们这群闺蜜下请帖,而我们,也自觉地,假装不知道。等她度完蜜月回来,大家再见面,终于发现,彼此成为无话可说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许久之后,偶然听说,小A之所以选择了康,只是因为康的一句话,他说,他可以给她一座不用她打理的温暖的房子,一个她在其中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公主的家,一份不需要她丝毫回报的最纯粹的爱情。

  但这样的许诺,换来了小A的心,却依然没有能换回小A与我们这群闺蜜,爱情般不怎么牢靠的八卦友情。

  第37章 弄拙成巧

  我所生活的小城,有省内最有名的批发市场。当然,换一句话说,也是省内最大的假冒伪劣商品批发市场。这后一句,并不像人理解的那样,上不得台面,相反,因为假冒的质量极其精良,且几乎可以与之媲美,一决高下,已然成为我们当地人值得对外炫耀的一种骄傲。每每有外人进来,在周游完山山水水之后,总不忘得意地加一句:我们这里的某某产品,可是畅销大江南北哦。

  于是有电视台记者便决定来次暗访,一举揭开小城的造假秘密,并在电视台予以曝光,端掉这个造假小城。这记者人极狡猾,在口袋里放一袖珍摄像头,便扮作某个有钱商人,来小城拜访,说要大批量地购买某个名牌产品的糖果。

  记者问生产商,都说你们这里的糖果极其畅销,能不能告诉我,原因是什么?生产商笑而不答,只道,待会儿你就知道了。记者好奇地跟着生产商参观生产基地,流水车间,职工宿舍,并没有从这热火朝天的小型加工厂里,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记者按耐不住,再次诚恳地追问,并表示只有得到结果,才能放心做成买卖。生产商这才领他到办公室,抓过一把自己生产的假冒名牌糖果,又拿出几粒真货,放入盘中,稍加混合之后,便自信地伸到记者面前,说,呶,尝一尝,告诉我,究竟哪颗,是真的。

  记者很认真地一粒一粒尝过,尝到最后一颗时,他终于无奈地摇摇头,说,实在是尝不出,几乎每一粒,都有一样绵软甜美、让人难忘的味道。生产商豪爽地哈哈大笑,一拍桌子道:能与真正的名牌产品,有丝毫不差的味道与质量,从包装到内里,皆一丝不苟,从形似到神似,这就是我们畅销全国的秘密!而且,比名牌产品低一半多的价格,却可以买到一样品质的糖果,你说,这样优质的假货,你要不要?

  记者连连点头,说,回去立马制定购买计划,大批量购进你们小城的名牌糖果,有钱大家赚,你们可要等着我的订购合同。

  这记者一转身,便背叛了“兄弟”,将偷偷录下的生产商的“豪言壮语”,一字未删地,全部播放出来。这一期节目,被各地N次转播之后,几乎让小城所有的糖果生产商,都惶惶不可终日。有些人痛哭流涕,后悔轻信了那“黑良心”记者的大话;有些人寝食不安,坐等着订单的退回;有些人则神经质地数着腰包里的钞票,似乎只有这样的方式,才能确认那些赚到手的钱,是实实在在的;也有一些,甚至决定立刻停止生产,到外地避避风头。

  就在小城里的造假大户们,都以为在曝光之后,必死无疑的时候,没过多久,却有雪片般的订单,诡异地从全国各地,飞到小城里来。订单的数目,比之于以前,皆大得惊人,让荷包满满的生产商们,一时间不敢下手生产,怕不留神,踩下去,又是一个陷阱。

  惶恐中,生产商们一个个拨通了所有飞来订单的老板,战战兢兢地问他们,究竟为何在假冒糖果曝光后,还敢下这样大的订单?答案,几乎是惊人的一致:电视台都免费为你们做广告了,我们当然信得过。

  生产商们一头雾水:什么广告?对方哈哈大笑:那期曝光的节目可不是变相为你们做了广告?能以一半的价钱,买到与名牌产品相差无二的糖果,且又经过记者的亲自试验,有这样的广告,你说,我们能不信得过吗?

  小城里的生产商们,纷纷奔走相告,并由衷地感谢那个替他们做了免费广告的记者,和多家电视台。并决定奖励那些为研究名牌糖果的配方,做出积极贡献的当地专家们,没有他们的努力,怎能将假冒糖果,制造得如此逼真,并在批发商那里,成为信得过的免检产品?

  而小城人,此后再接待外地宾客的时候,总忘不了适时地炫耀一下此事,说,别的假冒产品,常常弄巧成拙,而我们凭借优异的质量,则是弄拙成巧、弄假成真了呢。你瞧,到哪里,都是质量为先,我们小城的生产商们,没有读过什么MBA,但却深谙这条经济学上的真理呢。

  第38章 逃债夭夭

  文学总是擅长语不惊人死不休地给人涂脂抹粉。

  据说《白毛女》中的杨白劳,在现实生活中,是个好吃喝嫖赌之徒,因输光了家产,被黄世仁好心借账,但最终却因躲债,误喝了卤水不治身亡。而那被文字描写成恶霸的黄世仁,却在历史上,是个勤劳致富接济百姓的仁义之人,好心收养了未成年的胖懒妞喜儿,不再计较杨白劳折合到现在约有十万的巨额欠款,还念及多年同乡情分,厚葬了杨白劳。

  由此看来,欠钱的是惹不起的大爷,这种不公也非今日才有。兜里的辛苦钱,一旦被那甜言蜜语给哄骗去,再想讨要回来,除了低下头去甘愿装孙子,又有孙悟空之七十二变,别想按照昔日约定,如期讨回。

  认识的一个人,是个老板,欠了一屁股小商户的债,却并不妨碍他在我们这些小市民面前,摆阔亮福,大手花钱。据他自己透露,他有多个手机,但对外公开的,却只有一个,而且,必定是永远处于秘书台中转留言状态之中。他的居所,是从来不对公众曝光的。现代的科技,让他可以利用网络,便在家从容遥控公司业务,而不必亲自前往,浪费时日,又被小商户们围追堵截,徒劳花费口舌。至于那些发到他的信箱的威胁邮件,他从来不去搭理。因为他知道再怎么折腾,他们都不至于花费金钱,去打一场未必会赢的官司。只要见不到人,管他们怎么吐他唾液呢。

  一次聚会,途中他接了三个债主电话,他也便一忽儿身在香港,一忽儿飞去新加坡,一忽儿又到了美国。全球通的手机,真真是帮了他的大忙,让他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毫不脸红地撒谎,并让那些债主,失去寻找他的力气。他对这些满世界找自己的债主,基本不会发火,总是不急不躁,一副天生的好脾气,甚至会让债主们因为他声情并茂的诉苦,而心生了同情,硬起来的心肠,倏忽便软了下去,想,大家摸爬滚打,混得都不容易,还是暂且再宽限他些时日吧。

  这样的同情心,他很少会有,否则也不会积累如此丰富的“抗债”经验。问及假若真的有人,到公司捣乱,无法正常经营,又该如何应对?他依旧不疾不徐,说,我早就开始在外地另设一个公司,到时将资金一起秘密转移,彻底离开此地,谁又能够将我奈何?谁能抗债到底,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况且,没有逃不掉的债,在商场上,跟那些比自己小的公司混,这可是一个胜出的法则。

  也曾被人堵在途中,要挟,恐吓,让他拿钱出来。但依然难不倒有雄辩口才的他,每每说到最后,都是毫发无伤,且让那些债主们陪着笑脸,小心翼翼地送到车上;偶尔,为了他那铮铮的诺言,还心甘情愿地为他搭付上打车的路费。

  我对于他的这种在债务之下,活得照例滋润甘恬的状态,一度觉得佩服,想着躲债能躲到如此豁达境界的人,在这世界上,应该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再让他惧怕。后来有一天,我偶尔去他家送一份资料,他一时兴起,带我参观装修得富丽堂皇的房子。在行至卧室的时候,他突然一脸的神秘,说,要让我看一个他的最佳创意。我看着四四方方除了一张床,便只有一排靠墙衣橱的卧室,一时有些迷惑,不知道这里面,藏了什么玄妙机关,让他如此兴奋难耐。

  然后便见他打开了其中一个衣橱,将一排衣服哗一下推到一侧去,露出其中一面颜色普通的内壁。而当他微微笑着,按动一个小得只有他才能发现的按钮的时候,衣橱的内壁,突然缓缓打开,一间敞亮舒适且带有卫生间的小书房,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一面惊呼奇妙,一面踏过衣橱,走进这个利用墙壁边角合理设计出的密室,听他得意讲着如何坐镇其中,一边从容不迫地于网上处理着公司业务,一边躲过那些千方百计跟踪至家中,且翻箱倒柜要查找到他踪迹的债主。

  我看着他脸上毫无掩饰的无限风光,还有这间藏于视线之外的密室,突然间明白,他这个杨白劳,煞费辛苦地躲了这么多年,原也不是毫无惧怕。

  而人一旦惧怕了钱,那份不可告人的恐慌,是一个密室,无论如何,也挡不住的。

  第39章 博士男与宝马女

  身边的一个男博士,30岁了还无家无业,每日里骑一破车,从校园西门晃荡到东门,去吃一碗云南米粉。我常常会遇见他,总是穿一身不得体的红色,似乎一心想着要走鸿运。我有些八卦地猜测,他的内衣一定也是一团鲜艳耀眼的红,取个好兆头,要找一艳丽美女做枕边人。

  事实上我们身边不乏美女,却无人愿意向他引荐,总担心一朵花靠近了他,再出来,就是带着水渍的一碗腌菜,了无色泽,也失了生机。他实在不是一个擅长栽培爱情的男人,甚至对待身边的女同学,也缺乏一个男人应有的风度和体贴。

  我们一行人请导师吃饭,临了大家心照不宣,AA制,但需要一个人先悄无声息地背着导师将帐结掉,随后门口汇合,将钱凑齐,以免与导师前台争执起来,师生彼此尴尬。班里就他一个男士,理应站出来表示一下对女士的尊重,主动结了账。偏偏他装聋作哑,每次都吃得酒酣耳热,只顾着与导师亲密私语,忘了吃后大事。所以两年下来,他竟是从未充当过那个暂时垫钱的英雄。这也罢了,教师节大家去买礼物,他永远都是第一个赞同我们的提议,又最后一个交钱的人。而且,这样少的一笔钱,还需要人再三催促着,方才不情不愿地拿出,每每让我们觉得自己倒像是催债的杨白劳,为了一笔小钱,将他逼到眼泪汪汪,差一点就连当天的饭费都掏了出来。

  所以他不热衷与我们这一群爱热闹的女人们交往,有集体活动,他肯定缺席,而且发短信给他,从不回复,似乎从地球上消失掉,再强的无线电波也将他触及不到。因此我怀疑他在打工的单位也不遭人待见,不要说领导厌烦这样没有眼色的下属,就是身边的女人们,也懒得看他一眼,否则,为何在别的男人绯闻不断,艳遇常有的时候,他却是两袖清风,连点暧昧的影子也寻不见?

  一日班里女同学在MSN上偶遇到他,破天荒他开口说了话,问同学,为何别人都活得如鱼得水,偏偏他事事皆跟人站错了队?随即便讲起当日在路上,他正骑破车叮当作响地飞奔,突然就看到马路对面一辆熠熠闪光的宝马里,走出一个美艳绝伦的女子,他当即就刹车定格在了喧嚣的人行道上,隔着人群看那位妙龄女子同车里的男人来一个妩媚的飞吻,便进了路旁的高档美容馆。他大约是被刺激到了,所以才想找同学倾诉,直截了当问她,为何自己活到了30岁,却还是跟宝马香车美女在两条道上走路?难道他就只有遥遥观望对面风景的份儿么?

  同学不知如何解答他的人生困惑,只好安慰他说,或许不久的将来,他博士毕了业,寻到一份“钱程”似锦的工作,也自有宝马女过来相陪。不知这样的回答是否会让他的心里有些许安慰,但我却在几日后他的QQ空间里,无意中窥到他写的一则日志,说他在某个发廊门口,看到一个老男人心满意足地走出,后面一个年轻的按摩女妖艳地倚门而立,笑着告别说,亲爱的,改天再来哦!老男人一脸的兴奋,回头一个飞吻便送过去,意思是说,以后当然会常来光临。

  这样的一幕,许是又刺激到了他,想想自己书读到了博士,却还不如一个秃头的世俗老男人,至少那一刻老男人是被某个女人惦记着的,尽管这样的女人让他不屑一顾,甚至嗤之以鼻;可是得不到宝马女的他,却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承认,那一刻他的心里,是有微微的嫉妒在的。

  这样的嫉妒,终于让他心里失了衡,成为被热闹生活丢弃了的博士男。

  第40章 文人有价

  群是我的朋友中,最文人的一个。快知天命的人了,还保持着那股子文人的认真劲,凡事总爱讲个是非对错。尤其在对待书的问题上,更是较真到可以与人打架的地步。他在学校里爱书出了名,做他的学生,如果你想在考试时及格,或者打算不劳而获,那么给他送书无疑是比送礼或者拍马屁更有效的方式。

  群对自己的经典形容是,他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教书,三分之一的时间在读书,另外三分之一的时间,一定是在找书。他家里的书,多到上厕所需要侧身而行,否则指不定哪儿飞来的一本书,会砸中他的脑袋,或者如泥石流般倾泻而下,将马桶都给堵掉。据说他的妻子在几次警告未果后,狠心与他分了居,搬出去自己租房另住,因为她实在受不了群将好端端一个家,整成了藏书馆,一屋子旧书的霉味。

  在这样的房子里想要找一本书,可以想象难度之大,耗费时间之长。但群乐此不疲,常常为发现了一本书而欢呼雀跃。这样的习惯,在书店或者旧书摊上,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你在城市的某个旧书摊前,看到某个头发稀疏眼睛却贼亮的老男人,满头大汗地弯腰一本本从故纸堆里挑拣着书,偶尔会惊骇地直起身来,将一本书在太阳光下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就像看一本稀世珍宝,那一定是书痴群无疑。

  所以这样的群,可以想象,对于他自己的书,会爱惜到什么程度。20多年的教书生涯,群的确写出了好几本不错的书,可惜都是放在畅销书边上,人看都不看一眼的学术书,印数不多,影响也不大,稿费更是没有。事实上这几本书,都是群在出版社的学生,争取了几个免费出书的名额给了群,也算是对恩师的一种报答。所以基本书出来后也就被打入了冷宫,连卖出去的那些书的下落都不知晓。

  群却执拗地认定,他的书一定被某个与他一样爱书的人买了去,且好生地珍藏。他对此兴趣盎然,每到书店或者旧书摊,一定先看看有没有自己的书。群当然不希望碰到自己的书一身脏旧地出现在地摊小贩的艳情小说堆里,他之所以找,其实是为了找不到时的一种庆幸。

  但群还是不可避免地遭遇了尴尬。据说某天他在逛夜市的旧书摊,赫然发现自己的一本两年前的书,正躺在一堆武侠言情小说里。群的虚荣心让他忍住强烈的好奇心,拿起书便问正叼着烟读一本黄色小说的老板,这本书怎么卖?他还故意将表情调整得平静自然,好像那不过是一本素常的与他无关的书。在小贩的答案出来之前,群想,小贩一定会将价钱抬得很高,而后又让买主努力压价,至少,他以前买的那些旧书,都是如此。

  群万万没有想到,小贩只瞥了一眼书的名字,便像甩卖大白菜一样迫不及待地丢出一句:两块钱我全给你,说着又抬起屁股,从正坐着的一个箱子里一下子拿出十几本同样的书来,朝群面前哐地一放,一副跳楼贱价大卖的模样。

  群的心即刻被砸出了血,他就在那一刻,吼出一句震惊路人的话来:20块钱一本我统统买走!老板当即被雷倒在地,几乎以为面前站着的群,是一个需要送入精神病院的病人。

  回家后群不死心,又去网上搜索,这一搜索才发现一些旧书网站上,竟然有这本书的签名版,群几乎是愤怒了,照例高价去订购了这些签名版的书,想看看究竟是谁,将自己送给他的书,卖给了那个收废纸的张三或者李四,而后几经辗转,流落到旧书网上。

  群将这些高价买回的自己的书,统统送给了那些期末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他在每一本书的扉页上,都写了六个大字:文人有价,商人无情。每有学生问他缘由,他总是一声叹息,不肯说一个字。

  第41章 等待那只90后的兔子

  一个长我十几岁的朋友,每次在家中接待客人,或者带着自己90后读初中的儿子外出与人就餐,总会战战兢兢,诚惶诚恐,怕一不小心,那牙齿稀疏歪斜的儿子,就会语出惊人,当场雷掉他的伪善虚荣,让他在人前颜面尽失,而且对着那张无辜的脸他还动怒不得,怕有更血淋淋的精辟之语袭击过来。

  一次朋友为了讨好一个领导,好不容易得知领导的孩子热爱绘画,一心想靠绘画走艺考生的捷径。恰好朋友的妻子是大学美术老师,于是便打算借给领导孩子免费指导绘画的机会,来间接“贿赂”领导,以便领导孩子可以在领导面前美言几句,促使领导大发慈悲,尽快解决自己的职称评定问题。

  朋友和妻子可谓对领导孩子尽心尽力,关心至极,甚至朋友自己都觉得那段时间冷落了儿子。但儿子并没有对此表示出异议,相反他看上去根本就不关心,对领导的孩子总是带搭不理。好在每次领导孩子在家补习的时候,儿子都出去疯玩,两个孩子碰不上面,也就生不出多少的冲突。

  但有一次儿子进来的时候,领导孩子正好要收拾画夹走人。朋友看到儿子擦着领导孩子肩膀过去接纯净水喝,对回头说再见的领导孩子视若无睹,便忍不住提醒儿子,快给哥哥说再见。不想儿子却头也不回硬生生扔过来一句:那是你领导的儿子,又不是我领导的儿子,干吗让我对他那么客气!

  朋友当场气得嘴唇发紫,恨不能上去揍他一顿,但当着领导孩子的面,他却不能发作,否则事情闹得大了,对自己的晋升有百害而无一利。他只能尴尬地对领导孩子笑笑,说:嗐,小孩子说话没大没小,你可别跟他一般计较。领导孩子当时没说什么,但朋友还是明显感觉出来,领导自此对自己态度变得淡了,远没有刚刚开始补习时的那番热情。

  这件事之后朋友便很少让与自己前程有重要关系的人来家吃饭,只带一些熟识的朋友到家小聚。但却是防不胜防,冷不丁又被儿子给了当头一棒。那次他在家招待几个旧友,其中一个事业正盛的旧友将自己刚刚结识的女友也带了来,大家出于礼貌,当然要恭维几句,有夸这女子温柔可爱的,有夸旧友眼光好的,有夸女子家境显赫修养不错的,也有人说他们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说这些话的时候,朋友的儿子一声不吭,只顾着埋头夹好吃的菜。朋友看了过意不去,拍拍儿子的肩膀,说,来,给你这位美女阿姨敬一杯酒,祝福她和你叔叔早日结婚生子。儿子端起酒杯,对着女子伸过来的酒吧,砰地撞了一下,而后便来了一句让全桌人尴尬至极的话:嘿,我说你长这么胖干吗,你又不需要上膘。

  那个女子,的确是有些太胖,但因了家境阔绰且有势力,便总有一股子骄傲劲,其实一桌子人都不喜欢这个高高在上的女子,是为了照顾旧友情谊,才那样你一句我一句地恭维不休,不曾想,所有这些不靠谱的虚伪吹捧,却因了朋友儿子一句砸下来痛都来不及喊一声便晕过去的真话,而瞬间化为灰烬。

  朋友一度为了矫正儿子出言雷人大牙的恶习,而给他有意识地读一些做人与处世方面的文章,但90后的儿子却始终是不成器,照例我行我素,还笑话他说迂腐世故,活得像一只壳里的蜗牛,看见人脸色便立马将自己缩进壳里,屁都不敢放上一声,哪像他,是一只撒欢奔跑的兔子,管它什么终点冠军呢,他根本就不在乎,谁爱拿那虚荣的大奖谁就拿去。

  守株待兔的朋友,真担心哪一天还没等他将儿子这只兔子,捉进中规中矩的笼子里去,自己先就被他撞掉了几颗大牙,并当场晕倒过去,任那小子自在逍遥,沿着与他迥异的道路,奔得不见了人影。

  第42章 导师间的那点破事儿

  张导和李导是我们外语学院的两个导师。张导年过五十,头顶微秃,两张薄嘴唇上下一扇,几乎无人能敌得过他珠玉般啪啪射出的妙语。所以上张导的课,总能从他口中,听到外语学院过往老师们的逸闻趣事,或者八卦绯闻。而且他人刻薄,提及谁的时候,从来都是明褒暗抑,语气里鲜明透着一股子文人的醋意与尖酸。所以但凡选修了他的课的学生,在台下坐着,总时时将心担着,怕一不小心,自己导师就被张导给揪上了批判台,而且喋喋不休地,将自己导师那点见不得人的破事儿,全曝了光。

  而李导则是学院里最爱整点事情出来的老师。两个人因为学术和职称上的晋升,曾经有过多次明暗交锋,结果都是不分上下,互不服气;尽管嘴上不说,见面照例称兄道弟,但那镜片后面高傲的视线一瞥,还是看得到刀光剑影。

  所以擅长嘴上功夫的张导,常在课上寻着机会便对李导一番点评。似乎,那李导是他家书橱里摆着的某个瓷器,反正在课堂上没有耳朵,听不见他的贬损,便尽情地口若悬河,从李导做学生时的鸡毛蒜皮小事,说到留校,再到结婚生子,直说得张导唾液横飞,脑门发亮,兴奋不已。

  但总有说到厌倦的时候,等到我们这一级学生都听完了李导的那点不可告人的小秘密,张导自己也觉得再说就有点腻歪了,可惜李导没有新的新闻来供张导娱乐,所以有一段时间,两个人还是相安无事了一阵。

  不久之后,李导便整出一件大事来。他和学院里一个学生闹出绯闻,他的妻子几次三番到学院来闹,试图让陈世美李导回心转意。这一事件,在我们这所民风保守的大学,几乎是爆炸性的。而最先爆料的,当然是与李导住对门的张导。

  张导提及此事的时候,几乎是眉飞色舞,那眉眼里的流光,绝对不亚于自己有了绯闻的兴奋度。当张导说章回小说一样,条分缕析地将李导之所以走上婚外恋之路的原因,讲了整整一节课,差一点,就写成煌煌论著时,台下李导的学生,一个个羞得面红耳赤,似乎那有了绯闻的,不是李导,而是他们自己。而我们这几个张导的直系弟子,也在同学泼了油彩般的难堪脸色里,觉得张导的每一句话,都如针刺,刺在李导弟子的心里,也同样扎伤了我们的颜面。

  大多数李导的弟子,知道张导缺乏口德,况且文人相轻,落井下石,历来也不稀奇,所以便默默地咽下了这口气,不打算与张导斤斤计较。但还是有两个自尊心强的学生,儿不嫌母丑,执意要挽回李导的面子。于是两个学生便去了李导家里,愤愤然地将张导课上所言,全都倾倒给李导。

  这下简直是捅了马蜂窝。李导很快地登门拜访,直接质问张导,为何在课上讲与专业无关的题外话,而且,还花费整整一节课的时间,作为同事,就不能手下留情么?

  据说我们本就理亏的张导,被李导当面讽刺得体无完肤,但迫于颜面,还是虚假地给李导道了歉,说自己并无此意,只是为他焦虑,所以才没有守住嘴。李导彼时正被婚外恋搞得焦头烂额,大有辞职另觅新位之意,也便没有太过计较,只告诫张导以后还是少说为好。

  但李导走后,我们的张导,却是做了福尔摩斯,一个个“审讯”李导的几个学生,软硬兼施,终于成功逼供出,那两个告了密的学生的名字。两个学生皆战战兢兢,以为张导会给他们穿小鞋,或者直接将他们驱逐出课堂。但却什么也没有发生,张导只是轻描淡写地告诉他们,以后别再如此多事,便放过了他们。

  可是两个同学自此在他的课上,看见他发亮的脑门,和穿过镜片犀利的目光,便心生惧怕,总感觉,那视线会化作两把锋利的匕首,唰一下向他们飞来,瞬间便刺入胸前。

  这样担惊受怕到学期末的时候,张导都没有再找他们的麻烦。但等到放假回来,一进教室,便听到两个同学凄惨的哭声,细问之下,方知他们期末的考试,没有及格,而且,连补考的机会,都没有给。据说试卷上,张导打下的分数,分外用力,那恨,一看就是积下许久了的。

  两个导师间的这点破事儿,终于还是以这样的方式,做了了结。

  第43章 一只狗的非正常死亡

  我住的公寓楼里,有一个有钱的暴发户养了一只狼犬,体型硕大,牙齿尖利,暗夜里它的眼睛还会发光,犹如草原上一只饥饿的公狼。有时候熬夜写字的晚上,听见它临窗发出的悲凉苍远的叫声,总会恍惚,好像置身于一片茂盛的原始森林,秋风吹过,树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一切都笼罩在神秘莫测的氛围之中。

  所以我对这只狼犬的存在,并没有生出多少的恨意,反而有无限的同情,想着一只本应属于山野的动物,因为一个财大气粗的老板,便被自此拘囿于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没有同伴,也无天敌,更没有森冷的苍柏的气息,犹如被软禁的一个皇帝,不缺吃喝,却有无处排解的忧愁。

  但是同楼的一些人,尤其是跟狼犬相邻的上下左右几个人家,却是恨透了这只狼狗。他们大约都是早出晚归的上班族,时间便是金钱,夜晚需要绝对安静的环境睡眠,才能让神经衰弱的自己,不至于在重压之下垮掉。但这只狗,偏偏喜欢夜间嚎叫,而且叫声凄厉,似乎有什么不白之冤,听了让人恐惧不安。对于我这类倒头便睡的人,这样昼伏夜出的叫声,并没有妨碍,反而衬得夜色愈加静谧,更宜睡眠。但这群神经紧张的上班族,却在这只狼犬入驻之后,便再也无法安眠。

  有些人的指责里明显带着嫉妒,说不过是一只狗,却住着两室一厅的房子,比人的享受级别都高,这世道真他妈不公平。也有的由狗及人,说,听这狗的叫声这么凄惨,它的主人也不会得意太久,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狗招去了魂,家产全部充公。更有人嚷嚷着要写诉状,告到地方法庭去,要求狗的主人给予他们精神赔偿。

  这只狗当然不知道周围人对它的这些非议,它照例每日跟着主人或者主人的老婆儿子,在饭后闲闲地溜达。据说它是一种跟藏獒一样的名贵品种,有着野生的粗犷天性,如果放归山林,大抵会成为狼一样的动物之王。

  它走路的姿势始终保持着狼的警觉和机敏,所以小区里那些哈巴狗、鹿犬、吉娃娃们,看见它常常觉得害怕,会远远地就躲在主人的后面,不敢靠近。但它并不会如想象的那样,欺负同类中的弱小者。事实上它有狼一样的孤单与高傲,不搭理人,与那些被视为宠物的同类,也保持着距离。

  别的狗在散步的时候,会乖乖地跟在主人的后面,听见主人唤它,即刻吧嗒吧嗒地跑上前去,讨好般地舔着主人的裤脚。而它却是始终如一地昂头走在主人的前面,所以看上去倒像是它牵着胖胖的主人散步,那发了福的暴发户,常常就跟不上它的步伐,呵斥着让它停下来,或者慢点走,但它却不听主人的喊叫声,眼睛四处逡巡,好像在寻找可以随时发起攻击的猎物。

  它果然寻找到了一个猎物,是公寓楼三层的一个男人,一日不知是出于嫉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在它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朝它丢了一个石子,它即刻狂奔出来,一口咬在男人的大腿上。男人当即一声惨叫,幸好它的主人在家,及时止住,并将男人送去了医院。

  这件事让小区的人们个个惶恐不安,好像它随时会出来袭击路人。那个被咬伤的男人,在出院后写了一纸诉讼,并挨家挨户寻求签名支持,很快小区的人都联合起来,将狗和狗的主人告到了法庭。但是狗的主人显然早有防备,拿出养狗证和给够打过疫苗的证明书,并花钱买通了对方律师。

  这场官司就这样无疾而终。小区里的男人女人照例对狗和狗的主人又恨又怕,而狗和它的主人,也照例每日在小区里骄傲散步。似乎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就像那个被咬的男人腿上的伤疤,渐渐看不出痕迹。直到有一天,这只狗的尸体,突然出现在清晨小区门口车来车往的马路上。

  狗的主人悲痛欲绝,说无论如何都要将凶手捉拿归案,他花几万块钱买来的这只狗,待它如自己的亲生儿子,让它住两室一厅,每日好肉不断,就这样白白地死了,他怎么也不会心甘。

  警察首先将这起事件列为仇杀,因为在狗死的前一天,小区里曾有人听到叫骂声,说迟早要毒死这只狗。但警察在历经许多天的调查之后,却始终无法找出那个放言说要毒死狗的男人,作案的确凿证据。而也就在同时,警察的另一支分队,终于找到了沾染了狗的血迹的汽车。

  司机与唯一一个经过现场的路人,所说竟然如出一辙。司机说他正开车经过小区门口,突然就从斜刺里窜出一只狼狗来,这只狗冲着他的车头就撞过去,那样决绝的相撞,让他来不及刹车,而且更多的是内心的恐惧滞怠了他一贯娴熟的动作。他说那只狗眼里的孤寂和苍凉,让他觉得像是一个义无反顾要自杀的绝望的男人,除了它自己,没有人能够阻止它内心要死的欲望。

  这起事件,最终被定义为自杀。狗的主人不服,想要上诉,但想来想去,觉得终归是一条狗,有钱还可以再买一条,况且这只狗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忠实于主人,所以还是罢了,全当自己倒霉。

  而小区里的人们,却拍手称快,说终于死了,这下夜晚再也听不到让人讨厌的叫声了。但我却在一个寂静的夜晚,突然地很怀念这只自杀的狗,就像怀念一个回归山林的狼。它的叫声,那样苍凉悲壮,除了山野中的同类,没有人能够懂得它死去时,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无助与忧伤。

第四卷无关风月

  第44章  一个人的残汤剩水

  她怎么也没想到,再遇见他,这个昔日曾经因为过度热情,而被她厌弃的男人,胳膊里温柔挽着的,竟是一个比她还要妖艳明媚的年轻女孩。他眼底的丝丝柔情,犹如一把锋利的刀片,哧一声划开了她对他冷硬如冰的心。

  当初是他先开始追求她的。两个人同在一个媒体圈里,只不过她的声名显赫,追求她的男人因此连她自己都数不过来。当然她也懒得去数,一路走来,她美艳的容颜和耀眼的光芒,犹如一盏华丽宫殿里的灯,无数只飞蛾,为了这一点光亮,从窗外一次又一次地碰向那根本无法通向她的玻璃。所以她对这些为自己牺牲生命都心甘情愿的男人们,从未有过珍惜。她弃之如敝履,并将他们当成宴会后的残汤剩水,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将之扫入垃圾桶里去的。这之中的男人,当然也包括他。

  那时她不只是不喜欢他,甚至于因为他狂风骤雨似的热烈痴缠的爱与追赶,而一度厌恶于他。他几乎每隔一个小时就要打电话给她,有些絮叨地,问她在做什么,有没有想他,肚子饿了没有。她总是极简单地回复于他,像打发一个要饭的叫花子,语气里带着厌烦。有时候她甚至连看也不看一眼,便删掉他的短信。这时的他就像个困兽一样地,一次又一次地打电话,发短信,如果不是工作繁忙,怕是早已打车从这个城市的最南部,赶到她上班的最北部来疯狂找她,只为证明她还活着,而且好好地活着。

  她因此便瞧不起他,觉得他简直是一个囚徒,被爱情捆缚住的囚徒,逃都逃不掉。所以再发短信,她总是出于同情,而额外地多赏赐他几个字。对,就是赏赐。如果他能够感觉到她对他一丁点的好,那也是她可怜他这个被爱缠住的男人,而像一个主人赏赐仆人一样地,施予他的。

  她至始至终,都没有爱过他。在他自以为是相爱的那段时间,她还同时和另外的几个男人,保持着暧昧的来往。她甚至在接着他的电话的时候,在网上跟别的男人开热辣的玩笑。他问她在笑什么呢,她随口撒谎:笑你说的话好玩哦。

  她用谎言为他勾勒的这一段爱情,维持了只有短短的一年。就是这样的一年,将这个蓬勃向上的男人,变成一个焦灼易怒、神经过敏的爱情狂。这样精神上的折磨,几乎整垮了他。终于有一次,在她关了手机,三天没有搭理他的时候,这个可怜的男人,火山一样爆发,主动跟她提出了分手。

  这当然是她求之不得的结果。所以即便是之后她辗转听说他一度精神低迷到患上抑郁症,她的心里,都没有丝毫的同情。尽管在此后的时日里,她再也不曾遇到过像他一样毫不掩藏对爱情痴狂的男人,那些给她说好话请她喝咖啡的男人,大多流星一样一闪而过,不过是沾些她的小便宜,便倏忽不见了踪影。

  所以当她与他重新相遇,看到他与身边的娇羞女孩,眼睛里流溢着的同样浓郁的爱恋,她的心里,是有鲜明的失落和嫉妒在的。她也就是在那一刻,才觉出他的好。这样的好,是他身边那个爱他疼他将他当做宝贝的女孩,传递给她的。她想起他为她做过的那些“傻事”:大冬天里因为她关了手机联系不上,而跑到网吧里去看她是否在线;每天无数次地去看她的博客,平均每十分钟瞥一眼她是否在线;把她快递给他的一份文件的信封完好无损地保存着;将她发给他的那些无用的全是废话的短信,收藏到电脑的专门文件夹里。她视若无睹的一切,他都宝贝一样地珍藏着。

  因为嫉妒,她动过心思,重新联系他,只是想要证明,她在他的心里,是否还有当初的位置。她甚至还翻找出过去的信件,想要提醒他曾经那样深深地爱过她。可是当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过去,他却只淡淡地回复她一句话:谢谢你记得,只是,我已经寻到了真正爱我的那个女孩。

  她的心里,霎时起了风暴,她想不明白,继而恨他,想他原来是和许多无情无义的男人们一样,喜新厌旧,爱过即忘。她甚至想要去找他对峙,问他那些曾经说过的话,是不是都是假的?

  就在她愤怒地想要去找他的那个中午,她在一家快餐馆,潦草地吃完一顿午餐,丢下满桌的残汤剩水去付钱,想起忘在桌旁的上衣,转身去寻,却发现一个穿着破烂的乞丐,正坐在她的座位上,狼吞虎咽地吃着她剩下的汤水和饭菜,那样地大快朵颐,犹如享受一份美味佳肴,或者豪华大餐。

  她一下子怔住,失去了急吼吼去找他对峙的欲望。也就是那样的一刻,让她忽然明白,昔日被她视为残汤剩水的那个男人,而今已经是另一个女人心中的美味佳肴,所以她无论如何地去争去抢,怕是被爱情滋养着的他,都不会再给她了。

  如此,不如止步不前。

  第45章 一段俗世的爱恋

  志邦是我大学时的同学,这家伙读书的时候想谈恋爱想得几乎抓狂,但无奈个不高,人不帅,体重又像非洲难民,没有一丝的男人味道,所以历经了N次恋爱都是未遂。我们兄弟们皆可怜他,每次开舞会,都会将他带上,希望能有某个小巧玲珑的女孩子,不幸会看上他。可惜志邦连这样的机会都抓不住,常常是他还没有做自我介绍,女孩子便要么皱皱眉头,将视线移到别处去,要么嘻嘻笑着跑开去,当然没忘了小声丢下一句:这么青涩又弱小,不会是缩在青春期里,成熟不起来了吧?

  所以志邦的破自行车后面,从来都没有花儿绽放过。就连我们男生,都不屑坐他的车子,怕他那点力气,不小心就让我们这大个子摔个四蹄朝天。志邦本人却从不肯服输,常说,哥们等着瞧吧,我志邦总有一天会飞黄腾达,开个宝马,载个漂亮老婆来气死你们!我们当然都不信,还把他的狂话传给女孩子们听,博得她们千金难买的笑容。

  其实四年大学里,志邦也有过那么一点点的绯闻,是和一个叫田妹的女孩。女孩长得算不上漂亮,但配志邦绰绰有余。志邦那一阵子是下了狠心去追的,很有一种舍身就义的大无畏精神。这田妹倒也并不怎么讨厌志邦,有时候为了一点点巧克力的小私利,还会和志邦逗笑几句。这点儿阳光雨露,足以激励志邦无穷的进取心。谁都知道田妹其实根本看不上志邦,只是因为暂时找不到好的男友,又不舍志邦的小恩小惠,所以勉强应付着他。但志邦却是看不破,傻乎乎地跟在田妹的屁股后边,一副随时为她效劳的殷勤模样。直到田妹后来在毕业之前,火速与一个有为青年谈了恋爱,且跟他去了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志邦才很没出息地,大哭一场后,去了南方。

  再见到志邦的时候,虽然这厮没有开上宝马,但闪闪发光的奥迪,还是羡煞我们这帮没混出模样来的穷弟兄。我们皆带着自己的妻儿来,唯有志邦,还是孤身寡人。气派的车里,并没有像他当年吹嘘的那样,载一个漂亮的老婆来。志邦本人倒是不再对自身形象问题耿耿于怀,反而拿自己38岁了依然未婚的事实,当笑话讲给我们听,说自己每次要填什么表格,婚姻状况一栏里,总是千篇一律的“未婚”两字,收表格的人每次都会惊讶地抬头看他,问他一句:有没有搞错,38岁的大老爷们了还未婚?!志邦估计等到何时他想结婚了,登记处的人准会对他初婚的履历大跌眼镜。哈哈大笑之后,我们皆兴趣盎然地问他,那这几年,你真的是一个人吗,看你红光满面的,不像没爱情滋润的模样啊。

  志邦却是笑而不答,只顾着一杯杯给我们敬酒。众兄弟用眼神一合计,便联合起来狂灌他一通,直到他终于嘴不听使唤,将与田妹又谈上恋爱的事实供认不讳为止。但这样一个消息,并没让我们欣喜,因为志邦是未婚人士,但这田妹,却是背着老公和孩子,和志邦谈起了婚外恋。38岁的志邦,功成名就,而且因为时间的历练,已是有了我们都无法企及的成熟魅力。这样的男人,能吸引到田妹,当然并不稀奇。只是志邦会不会只是因为当年那段没有完美结局的旧情,才接受了已没有多少风情的田妹,却是让我们依然像十几年前一样,为这段爱情担忧。

  几个月后,意气风发的志邦突然蔫蔫地来找我喝酒。酒喝到三巡,才将一肚子的苦闷吐出来。他说,田妹没给我说一声,竟然和老公离了婚,他老公也是个成功人士呢,她怎么就舍得离了,而且也不逼我结婚,真是郁闷啊。我惊讶道,估计田妹是真的爱上了你,而不只是你的财产呢,否则,近四十的女人,不会这么绝决地就走离婚这条路的。志邦听了,却更是愁闷。半天之后才憋出一句让我也无言以对的话来:兄弟我怕的就是她真的爱上我啊,我就是一辈子“未婚”,也不会和一朵快枯萎的花,过下半辈子啊。

  听说后来志邦终没有和田妹结婚,而田妹,也没有回去复婚。两个人的这段与物质有关又无关的爱情,或许真的是造化弄人,开始与结束,始终只是一个人的相思。而我们最疯狂的那段青春,就这样在繁华与世俗里,一路走远。

  第46章 转身忘记不值一提的眼泪

  曾经与一个人,有过一段算不上爱情的交往,只是互生好感,于是便彼此牵挂,将对方当成自己的蓝颜知己,喜欢将心中小小的心思,倾诉给他。他倒也算是个好的倾听者,在我失恋难过或者烦恼的时候,会适时地将肩膀借过来,让我放心地倚靠,并用哗哗流淌的眼泪,将他新买的衬衫浸湿。

  我们当然不是彼此的爱人,知道不可能在一起,做知己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当他一次次去见不同的女孩的时候,我的心底,还是会泛起冰冷微酸的疼痛,好似吃了一枚冰箱里刚刚拿出的青杏,那丝丝缕缕的酸,一直从齿间延伸到肠胃的最深处,并在那里打了个结,成为一个手术也无法祛除的毒瘤。

  记得一次我站在地铁里等车,收到他的短信,说,在去见一个朋友介绍相识的女孩的路上,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又失败而归。我的眼泪,突然间就蜂拥而出,犹如地铁停下时,疯狂上下的人群。我就那样站在地铁的门口,蹲下身去,泣不成声。许多人在我的周围,冷漠地拥挤碰撞着,间或,也会给我一个白眼,指责我堵住了门口。可是我却什么都不再顾及,只是那样咬着手指,绝望地哭泣。

  我从未将这场哭泣,告诉过他,我将之当成一个珍贝一样的秘密,藏在心底,不给任何人看。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另外一个秘密。我辗转从别人口中得知,他之所以接近于我,做我的蓝颜,愿意听我的絮叨,不过是因为他打听到我的叔叔,是一家单位的重要负责人,而他,恰恰与这个单位有着重要的合作项目,他需要从握有实权的叔叔手中,得到他想要的东西。而我,则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成为一枚于他有用的棋子,放在决定命运走向的关口之上。

  我起初并不相信,以为是别人蓄意造谣,或者传播流言。后来有一天,他所负责的项目出了问题,他突然就换掉了手机号码,断掉了与我的一切联系,好像是一夜之间,这个曾经让我为之哭泣失落无助的男人,就从人间蒸发掉了。

  他后来果然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甚至连道歉都没有再给过我。我听说他曾经回来过,给一些人重新联络上,可是他唯独没有再想起我,想起那些我倾听他烦恼的傍晚,或者我倚在他的肩头,向他哭诉的温情的往昔。

  这个人,自此成为我生命的影像中,被冷漠剪掉的那个镜头。当我在喧嚣的地铁里,为他哭泣的时候,我曾经以为,这是一个会被我刻骨铭心记住的男人,我会想念他,就像想念另一个自己。是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那些眼泪与伤痛,被时间的沙漏检阅而过的时候,竟是微不足道,一文不值。所有绚烂的迷人的思念,剥开伪装的肠衣,原是最不堪一击的朽烂的内核。

  那被我用力珍藏的眼泪,不过是人生,给我开过的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它转身忘记,我也不再记起。

  第47章 出轨

  他与她厮守了大半辈子,不曾有过丁点绯闻。事实上,是不曾有过可以绯闻或者出轨的丁点机会。

  他是一家单位的副主任,她则是主任,在同一间办公室,又坐对桌。在他们结婚十年以后,他和她都成了单位的骨干,有了被身边女子们艳羡的资本,他也曾经因为“审美疲劳”,而有过尝尝野果滋味的念头,而且告诫自己,只是尝尝,绝不会留恋不舍。可是想过之后,他却突然心内充溢了忧伤,他竟然连有绯闻的机会,也没有了。

  于是他找理由,给领导说要一间单独的办公室。领导也是一个有家室的中年男人,大约是懂得他时时刻刻都被女人看守住的苦痛,所以很快便将一间与她斜对门的办公室给了他。那是他第一次品尝到自由的滋味,没有了她在身边兜来转去的视线,他的心犹如一尾鱼,欢畅地在水中游弋。有女下属来报文件的时候,他的语气里,可以不再似昔日那样一本正经,毫无情分可言。而女下属,也明显放松了许多,有几个举止轻佻的,还会给他开一些暧昧的玩笑。他嘴上不说什么,可心里却是受用,好像一朵花被施了新肥,每一片叶子里都透着一股子新鲜气。

  但是隔墙有耳,所以他依然不会在单位放肆。那些八卦的女下属,或许刚刚与他暧昧,一转身就嘻笑着将之传播开来。他知道单位的利害,他要靠它养活一家老小,他还要不断地往上走,所以即便是她放开了手,对他不管不问,他也不能放任自己。这是的他,正是壮年,却悲哀地发现,为了前程,他自己为自己设置了一个障碍,他明明看见那些芬芳的野花隔着篱笆爬了进来,可他还是只能假装没有看到其上的风景,一低头,继续埋头赶路。

  这样克制自己安心走路的结果,是他在单位终于谋得了一席之地,可以放松地不必为前程担忧。而她,则比他还要高一个等级,所以这个单位,用同事微微嫉妒的话说,几乎成了他们家的自留地,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反正旱涝保收,不必费心。

  也就在他即将退休的那一年,出现了一点事故,差一点,就让他曾经的清白,付之一炬。是一次出差,本来定好了他和她一起去,就像无数个出差一样,他们买火车的上下铺,或者坐飞机,再或单位司机载着他们两个。可是临到走,她却突然改去参加另外一个活动,所以便派了一个女下属,代她与他同去。

  这是他第一次跟别的女人出差,有一点点异样和不自在。尤其是那个女下属,是单位公认的风骚女子,言行举止里的那股子狐媚劲,让他怀疑她是从聊斋里钻出来的某个狐狸精。火车的卧铺是面对面的,他看着另外一个女人在自己面前穿脱外套,还露出黑色的性感的丝袜,挽头发的时候,会用视线的余稍扫他一下,这一下让他觉得像一个温柔的鞭子,轻轻打在他的心上。他几乎是动了心,他安慰自己说,或许没有一个男人能够逃得掉这样女人的诱惑,所以假若他犯错了,那也是应该原谅的吧。

  但却只是这样想想,终究还是没敢跨越那道禁区。旅途中有人看见她亲密地为他夹菜,就随口问道:你们孩子在哪儿读书?女下属笑吟吟地没说话,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他却是即刻抢过了话头,迫不及待地表白:她是我同事,我们出差呢。等那旅客走了,女下属几乎是笑得喘不过气来,他不知道她笑什么,但却知道那笑里,是有对他的浓郁的嘲讽在的。

  半年后他们两个人同时退休,他在整理文件的时候,突然发现那一天的记录里,她其实并没有参加什么活动,而是一直在单位里守着。他隐隐觉得一股子冷气嗖嗖地窜了上来。他随即关上门,打开她盛放一些隐秘文件的抽屉,并翻找出了她一个类似日记的小本。抖抖索索地翻找到那一天的记录,便赫然看到几行字,写着:有机会都不出轨的男人,究竟是好男人,还是被惯性给控制了的毫无趣味可言的男人?我们的一辈子,就这么在彼此的监视下,毫无趣味地驶过去了,连结束,都平淡地如此了无悬念……他像是第一次,认识了她,也看清了自己。

  第48章 无关风月

  一群女人聚在一起,讲各自历经过的笑话。与爱情有关,或者无关。

  小A说她在去结婚的那天早晨,因为一件琐事,与未婚夫吵了起来。未婚夫是个南方小个子男人,生活上精打细算,斤斤计较,爱情上也没有大度胸襟,从未主动投降向小A求和过,总是性格温和的小A,为了爱情,委屈自己,一次次向他妥协让步。

  可是那天她不知为何,却在父母为他们挑选的良辰吉日里,执拗起来。为了究竟是谁将厕所马桶弄堵了的问题,从起床洗漱开始,一直吵到公交车上,即便是走进民政局的大院,看到一对对喜气洋洋领证的情侣们,也没有停止吵闹。在沿着民政局红色的箭头走到二楼结婚处的时候,未婚夫生气甩出一句:你是你们家娇小姐,我还是我们家大少爷呢,谁欠谁的啊。而小A则在这句话后,任性地将手里的书包砸向未婚夫。

  这一幕恰好让结婚登记处的中年女办事员瞥见,当她看到小A和未婚夫气咻咻地坐在面前时,她只是淡漠瞟了他们一眼,便干练又果断地抬手朝隔壁一指,说:你们坐错地方了,那儿才是你们的位置。小A和未婚夫顺着她的手势看去,见隔壁墙上写着三个大字:离婚处。小A立刻急了,说:你才指错了地方呢,我们是来结婚的,不是离婚的!

  这一句果然吓住了女办事员,她惊愕地抬头,不相信地看着脸上仍有怒气未消的小A和未婚夫,半天才不讨好地挤出一句:吵成这样,还结什么婚?

  果真是应了验,不过是一年以后,小A便和未婚夫离了婚。只是,这一次他们却没有走错地方。

  邻座的小C则谈起自己的前夫,当初他们相爱之时,他还是个一文不名的穷书生,刚刚大学毕业,在这个城市里,不仅没有结婚的任何条件,连份安稳的工作也找不到。是她的父母,托人送礼,给他安排下一家不错的单位。而后两个人的婚礼,也是她的父母一手操办,他们甚至为此累病了一场。等到后来买房子,前夫在农村的家人,依然是帮不上丝毫忙,小C的父母不忍心女儿还贷受累,硬是一咬牙,拿出所有的积蓄,付清了房款。

  可惜两个人并没有像结婚时亲朋好友希望的那样,白头到老。不过是一年多的时间,便生出了裂痕,很快地闹到要离婚的地步。小C一生气,便搬回了娘家去住。她以为这段时间,会让前夫反思,并求她回去,两人敞开心扉,好好谈谈情感冷淡的症结所在,或许能够和好如初也不一定。

  但是她的这一番期待,在回家推门的时候,便彻底地灰飞烟灭。在她离开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前夫竟是将父母和姐姐妹妹全从乡下接了来,把整个家弄得乌烟瘴气不说,他的父母还视她为客人,处处显示出自己身为主人的优越与高傲。

  小C终于铁了心要跟前夫离婚。在向前夫父母挑明了两个人的现状之后,他们即刻毫不客气地回复她说:那你们离婚,这座房子就送给我们吧,反正,你们家有大房子住着,也不用发愁。小C听完,竟是当面笑出了眼泪。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父母,毫无愧疚地索要房子,似乎,一个房子如同他们老家的一个桌子椅子锅碗瓢盆一样,值不了几个钱,就可以轻松买到。

  小C因此,在离婚时无情到自己都不齿,她连一卷卫生纸,都没有留给前夫,便让他携铺盖拿离婚证走了人。

  假若爱情与婚姻,是一场需要正襟危坐欣赏的话剧,这样小小的来去倏忽的笑场,不知会不会让台下的看客,觉出生活的索然。

  第49章 无人会怜你的爱

  我在一列返程的火车上,遇到了他们。

  他的鬓角,已有了细微的皱纹。头发,一眼看过去,便知道那乌黑是精心染过了的。神情有些小心,连起身去洗手间,都会试探性地,先探头看一下过道是否人多,似乎一旦碰上,就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而她,眼底则是水洗过一般地纯净,故意烫起的头发,依然难以掩饰她唇角上翘时,坦露无疑的一抹少女的娇羞。青春走到她这里,不过是刚刚绽放,连那清晨的水露,都看得清晰。但,40岁已有妻女的他,和20岁幼师还未毕业的她,不管在陌生人面前怎样地躲闪,却还是看得出,他们是一对刚刚结束旅程的情侣。

  起初我以为他们是一起出差的同事,因为男人至始至终都将一本《建筑美学笔记》摆在面前,看上片刻,便给她讲上一段,还很细心地在笔记本上写下自己的思考。而她,也像一个虚心的新人,很认真地听他讲起国外的建筑理念,和国内对自然山水的破坏。大约一个小时后,女孩突然羞涩地对他低语:看过这页书,我给你讲件事情好不好?男人的视线,迅速地扫她一眼,便又回到书本上去,而后低头微微笑道:嗯,好。片刻后,男人翻过一页书,女孩终于欢欣地开口道:我想去找一个幼儿园实习,你能给我一些建议吗,怎样才能让他们接纳我?男人几乎没有思考,便很快以一个过来人的语气,告诉她该如何写一份简历,推荐给想去的单位,又该如何将书本中的知识,有效运用到实践中,滔滔不绝地讲了近半个小时后,发现女孩子的视线,始终一动不动地温柔盯着他的眼睛,这才不好意思地住了口,笑道:又说多了,其实这些你自己都会明白的。

  男人又回到书本中去,女孩默默吃了几瓣桔子,突然又叫:牙好痛,似乎酸倒了呢。说完了又让不过是读了几行字的男人,看她整修过的牙齿,细细碎碎地讲起那颗矫正了近两年才撤去牙箍的虎牙,说起拔牙的时候如何地疼痛都能忍住了,为何另外一些疼痛,却在心底,始终无法消除呢?男人看着女孩细瘦手腕上碧绿的一块玉石,有些底气不足地争辩道:其实我觉得不管怎样的痛苦,都是能够找到办法消解掉的,人活着就是学会怎样在一个个痛苦之间,不断地走出来。我坐在对面,装作看窗外的风景,但还是在男人的这句话里,听出了他所谓的痛苦,不过是对这段婚外恋情的暗语。话说到这样的程度,双方都已经明了,这段爱情,如旅程一样,早晚,都是要有终点的,只不过是女孩自己,在自我欺骗罢了。

  男人又陷入书本里去,我始终不知道,这本书,究竟怎样吸引了他,让他在女孩明显不过是为了无事找话与他说的孤单下,依然能够聚精会神地读下去。最后,女孩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打搅”,终于让他叹口气,爱怜地拍拍女孩的手,说,累了吧,躺我肩头睡会儿吧。女孩这一次终于安静下来,倚在男人宽厚的臂膀上,不再说话;但一只瘦弱的手,却是将男人皮肤略微松弛的大手,结实地握住。这期间,男人接了一个电话,语气平淡、神情倦怠地说,不必到站接他,他自己打车回去就可。挂断后女孩很执拗地将他的手机拿过来,翻里面的短信,又说,都删了吧。男人没有吱声,却很淡然地看着女孩啪啪删着短信,神情,有一瞬间的黯淡和无助,但随即,又回复了自然,说,是啊,该删了,空间都占满了,手机反应也慢呢。两个人第一次,像一对真正的情侣,头靠着头,肩并着肩,看那些短信,一条条地消失掉。而后,又闭上双眼,相偎着睡去。

  列车员开始提醒车快要到站的时候,大家纷纷开始收拾行李。他们两个的热情,却在此时,开始燃烧,空气里几乎听得到,噼噼啪啪烧灼的声音。女孩说,快要到站了,不知道下次我们何时才会见面,我到了家,会用公话给你打电话。男人说,上次因为没有给你回电话,你生了气,其实真的是太忙,太累,并不是我把你忘了,否则,这次去北京,也不会想起来给你买这块玉石了。女孩说,我知道的,可还是忍不住会难过。男人说,我也知道的,但你得相信我,我不会把你忘记的……这是列车停住时,男人给女孩说的最后一句情话。但对面的我,却终于在这句看似柔情蜜语的话里,为女孩真正地难过起来。是的,他不会忘记她,但这又能怎样呢?记住与爱,是不一样的。女孩需要的,是他全部的爱,她愿意为此,燃烧掉自己的青春。而他,所能给予的,不过是不负责任的“记住”,他用这简单的一句,便轻易推卸掉了爱情的责任。

  走到列车门口的时候,我听见男人迟疑地低声请求道:我们,分开走好吗?或许,他们会来接我的。而女孩,则在这一句后,背起大大的书包,点一下头,便混入了喧嚣的人群。我回头,看见男人在门口张望了一阵后,便朝着廊柱旁一个中年女人走去。而我的左边,一个一脸幸福的男孩,正拥抱着自己的女友,热烈亲吻着她。那个无人接站的女孩,则在我回头的瞬间,消失掉了。

  或许,永远都不会有人,能够懂得女孩的忧伤。而我这唯一路过此段爱情的人,亦不会给她同情。因为,她心底的伤痕,只不过是她在最初,就走错了方向。而一朵花,明明知道不是绽放的季节,还要将所有积蓄的芳香,全部释放出来,最终遭受那外界的严寒与酷暑,也怨不得他人。

  第50章 爱情的时代症候

  去小剧场再次看孟京辉导演的话剧《恋爱的犀牛》,台上的总结说,A爱B,B爱C,C又爱D,而相爱的两个人,却注定要分离。坐在身边的一对情侣,即刻在幽暗的光里,惶恐地侧头,对视一眼。而后又若无其事地,扭头去看台上激情相拥的演员。但我还是在这一秒钟的沉默里,窥到了身边的爱情,绽放时,花叶之上,细如游丝的裂痕。

  明明与马路对于爱情近乎病症般的执着,在这个时代,几乎成为稀缺的花草。偶尔在阴暗角落里看到,你不会觉得珍惜,或者诧异,反而会对其不合时宜的绽放,生出怜悯与同情。

  马路在这个时代,注定会被我们这些世俗中的人,当作病人,关进精神病院。他本可以与我们一样,在拿到了博士学位后,找一份好的工作,和一个可以过烟火日子的爱人,而后等待着孩子,等待着晋级,等待着该有的和不该有的荣耀与地位。可是他偏偏为一个并不爱他的女孩,痴傻地等待,并放弃所有凡俗的光华。

  想起一个读博士的朋友,曾经痴情地爱过一个来自贫穷山区的女孩。我们都以为,凭借他自身的能力,毕业之后,可以与女孩在这个城市里,过上幸福的生活。他可以去一个大学,做一个老师。而她,则可以在某个单位,谋一份文员的工作。房子车子与孩子,皆可以慢慢地来。

  可是朋友的父亲,却是断然不同意他与女孩的结合。他带她回家,父亲则拒绝与之见面。他不解,不知道如此漂亮可人的女孩,究竟哪儿不能入父亲的眼。等到女孩离开,父亲这才对他谆谆教导,说,你一定要找一个对你的前程,有切实帮助的女孩,要么她工作与你相当,不差上下;要么,她的父母亲朋,有显赫的权势,能够在事业上,助你一臂之力。

  朋友就在这样的引导下,与父母安排的另外一个家世优越的女孩,见面,并很快地走在了一起。女孩的父母,果然在他毕业的时候,帮他寻到了一份好的归宿。而之后的买房结婚评职称,他也一路走来,毫不费力。几年后我们再见,他俨然成了我们这一群人中,最春风得意的一个。言谈举止里,全是上层人士的骄傲与自如。

  有人在私下里,问他,有没有,想起过那个曾经与他爱得悱恻缠绵的女孩?他略略停顿,而后望向那不可知的远方,说,想又有什么用呢?生活,不是谈恋爱,所谓的甜蜜,不过也就是瞬间的感觉,之后过去,照例要为俗世奔波劳碌;所以,现实一点,才是一个男人,成熟且心理健康正常的标志吧。

  原来,耽于爱情,并为之离开正常的生活轨道,这个时代,便会无情地,将一个男人,推进精神病症的手术室。就像,《恋爱的犀牛》中,被俗世隔离的马路。

  对于一些人,爱情是一种疾病,类似于发烧,或者感冒,一旦患上,整个人,便会失去了方向般,头重脚轻,昏昏沉沉。而且,所有的器官,都迟钝起来,你只能闻得到爱情的味道,哪怕,是浅浅细细的一丝一缕。除此之外的一切味道声音与色彩,你皆可以视若无睹。

  而对于另外一些人,爱情,则是路边的一种可供欣赏的风景,任谁走过,都可以采摘下来,把玩一番,一旦到了要启程离去的时间,则能够毫无牵挂地,将之弃掉,去追寻前方更美的景致。

  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那游客,不管怎样地向往,终究,还是在爱情的前方,拐了弯,绕到那条通达开阔的马路上去。而那通幽的小径,权且留给诗人们,去吟唱吧。我们只需在洒满温暖阳光的落地窗前,读着被世人视为病人的诗人们,用一颗备受爱情折磨的心,写下的诗句。

  恰是这样和暖的阳光,洁净的空气,明亮的书房,开阔的落地窗,飘逸的窗帘,可以远眺的阳台,舒适的藤椅,让我们终于可以闭眼,想念那被我们丢落在开满鲜花小径上的爱情。

  而就在这样的时刻,我们突然间发现,疾病一样的爱情,在这样拥挤热闹的生活里,已经晨露一样,蒸发掉,且再也没有了踪影。

  我们成了一个彻底的健康的俗世中的人。

  第51章 对花枪

  读书的时候,她与他都是戏曲学院京剧专业的舞台柱子,每有大型的演出,系里都要点名让他们参加。她的唱腔浑厚雄壮,人也长得有些不太遭男生喜欢的结实,因此就常常被挑去,演诸如佘太君穆桂英之类的义气女子。她每次都能将这些角色演到台下喝彩连连,甚至一向骄傲到目不斜视的他,也偶尔会在散场后,来到后台,对着正卸妆的她,淡淡说一句:唱得不错。她看着镜子里那个一脸油彩的丑丫头,还有背后转身去找那些漂亮女孩搭话的他,想在这一句温暖里低头微笑,却不知为什么,常常是眼泪,早于那笑,把油彩先冲淡了。

  其实,她一直都想饰演一些如《挂画》中的叶含嫣之类的柔情女子的,哪怕,像《春闺梦》里无名的张氏也可以。可是,每次她一提出来,外人都会自上而下将她打量一番,笑道:这样惹人怜惜的角色,形似也很重要哦。她的脸,不由得就红了;心里,也微微地疼,像是戏文里,那些爱上一个书生,却终因自惭形愧而不敢相认的女子。她因此喜欢化了美丽的妆容后,在舞台上甩着长长的水袖,唱着“愿此生常相守怜我怜卿”,或者“去时陌上花似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当然台上只有她一个人,台下,亦是空荡荡的木椅。没有人知道她这个秘密,连学校剧院的钥匙,也无人知晓是她骗来后偷偷配了的。她在同学眼里,一向是个心底透明的女孩,但唯独在这件事上,她骗过了所有人。包括他。

  他那时被许多女孩子吹捧,不仅戏唱得好,也略通武功,饰演《男杀四门》中的秦怀玉,演至高潮处,台下大胆的女孩子,常会高声尖叫起来。那还是有些保守的80年代,但他还是因为英俊因为才气,而成为校园里最耀眼的“武生”。只要有他的演出,哪怕他只饰演一个番兵番将,或是无足轻重的龙套,女生们也会蜂涌到剧院里去,在他上台时,疯狂地高喊他的名字。她在后台听见了,常会下意识地去看他换下来的衣服,它们依然乱七八糟地搭在椅背上,等着她去叠到齐整。这又是一个秘密,她不肯与任何人分享的秘密。包括他。

  在现实里,她永远无法接近高傲的他,他对她,也是语言简洁到节省。常是一场戏闭,他下台来,撞见了正欲上台的她,问一句好,再多,便是一声叮嘱:好好演。他在大学四年,只谈过一次无疾而终的爱情,之后便执着于功课,孤单行走。但她还是不敢靠近于他,怕一近前,连那一句叮嘱的情谊,他也不肯再给。她只希望,能有一次机会,饰演他的妻子;不管,这个角色里,她是丑陋还是凶悍,她都会喜欢。

  这个机会,终于幸运地降临到她的身上。是一出叫《对花枪》的折子戏,剧中的男子罗艺,因一场战争,丢下妻儿在外地生根;40年后,其妻姜桂枝携儿孙来找忘恩负义的夫君,且执意要与他花枪对战;最终那罗艺服输,在他们的定情信物花枪面前长跪,求妻原谅他当年的自私。为了这场演出,他们排练了足有一个月,每次她心里充溢着的,都只有幸福。是的,甚至她唱到“又悲又恨又羞又恼”时,她的眉眼里,也有掩不住的羞涩与欣喜。那白蛇吐芯冷门枪投向他的时候,也是柔情似水的。他并不说什么,只是在老师又来批她“貌不合神也离”的时候,低头捡起被她的花枪掀落在地的帽子,而后悄无声息地递给她一瓶水。她伸手接过来,指尖相触的那个瞬间,她的脸,红了。

  她以为自己真的会带着“神离”的遗憾,结束这场演出。是演到最后,她扶他起身,与他夫妻相认的那一刻,她的眼泪,突然哗哗地流出来。她第一次,抬头勇敢地去看他,将心内所有的泪水和秘密,一览无余地展示给他。按程序他要携她下台,幕布也会徐徐合上。而他,却是毫无预兆地抬起手来,慢慢帮她拭掉脸上的泪水。她在台下疯狂的掌声里,惊诧地看向他。可是,她并没有寻到更多的东西。其实,寻到了,又能怎样呢?因为,第二天,他们就要毕业,各奔东西了。

  此后她与他便断了联系,她只是从同学那里,断续地得知他依然单身,许多的女子主动地向他示好,他却是铁了心地一律回绝。甚至后来为了拒婚,与父母都闹翻了。她在这样的消息里,时而惊喜时而难过,直到有一年他们同学聚会,她作为发起人,给他写一封很短的信,问他是否能去。她一直盼到同学会过去了,也没有见到他的信来。她终于明白,他已经彻底地将她这个卑微的女子,忘记了。

  她很快地结婚生子,过最世俗的生活。只有在日益萧条的文工团,为了糊口,辗转到各个地方,唱一出出戏的时候,她的心底,才会在缤纷的戏服和油彩里,想起那些已逝的旧梦。有一年,她们单位到他的城市里演出,她突然有了冲动,去他工作的文工团找他。他的单位,就在城市剧场的后面。她从萧瑟的剧场中间穿过,突然就听到了《对花枪》里那熟悉的唱词。循声看过去,她一下子便呆住了。她看到他穿了鲜亮的戏服,拿了花枪,在空旷的舞台上坐着,独自悲唱。只是,他的裤管,却是空的。

  她喊他的名字,他侧过头来,静静地笑望着她,就像许多年前排练,她曾经那样笑望着他一样。而后,她听见他说:如果,我们也能像这戏里一样,是团圆的,多好。

  她的眼泪,再一次蜂涌而出。她终于知道,她的那些夹杂了忧伤与欢喜的秘密,他全都懂得。她暗含了团聚之意的信笺,他也收到。只是,初时,他那样骄傲;后来,他又因为车祸,如此自卑。而她与他的爱情,就在这样骄傲与自卑交织而成的岁月里,呼啸着擦肩而过。

  第52章 感动不是感情

  一个将每次爱情都当成初恋去谈的朋友,在一次酒后,向众人倾述,说,这世道是不是变得太快,为什么每一个女孩都会被我感动,到头来,却都以没有感情为由,将我无情地甩掉?

  然后他便说起其中的一个“初恋”,他几乎是第一眼见她,便在心里爱上了这个温柔可人的女孩。随后便展开猛烈的进攻,还从网上下载了恋爱秘笈,照着其上条目,逐一实施。他为她买过999朵玫瑰,浩浩荡荡地提着,在她上班的楼下摆出一个心型,而后等着她在人群的惊呼声中探出头来。他在她每月最痛苦的时候,端水喂饭,心情抚慰,身体按摩,还承包了为她清洁内衣的脏活。他为她在电台点歌,又将自己唱的情歌,录制成光盘,送给她听。他从来不会让她做一丁点的家务,洗碗做饭拖地板,全部一个人揽下。他说要让她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像一个被宠坏了的公主殿下。

  女孩在他最初的殷勤里,果真是有了他想看到的明媚的笑容。就在他以为一切水到渠成,要将女孩带到家中,给父母过目的时候,女孩突然就退缩了。他以为她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却不想,她向他挑明,说,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爱他。

  朋友不解,但也并不气馁,而是一如既往地用似水柔情,感化于她。他相信水滴石穿,总有一天,他的种种努力,会为自己换来爱情的硕果。况且,哪一个女孩,不喜欢浪漫,不喜欢呵护,不喜欢那种被打动的温情呢。

  但女孩却开始躲着他的锲而不舍,像躲避一只发情的公猫的追赶。他跃上墙头,她便跳下草垛;他追至窝旁,她却逃到树上。这样奔来跑去,直将朋友累得气喘吁吁,不堪重负。

  朋友说那段时间他真的像发了疯,脑子里时刻酝酿着浪漫甜蜜的调调,去打动女孩,但心里却满是无处可以倾倒的苦汁。她不再来吃他做的饭,他就在下班后,急匆匆地赶回小屋,算好了时间做好饭菜,又提至她的宿舍,挂在门口。饭菜的温度,在她看到取下的时候,一定还是温暖的。他几乎可以算得出,她从单位到宿舍的时间,是15分零30秒。而他将饭盒挂上门口后,她一定是刚刚拐过第二个拐角,且在三分钟后,便可抵达。

  朋友会躲在树后,偷窥她取下饭盒时的表情,并据此判断,究竟这段感情,还有多少回转的可能。朋友知道她是个心软的女孩,所以他一直认定,诚心所至,金石可镂,她一定还能够回到他的身边。

  可是这样辛苦做送饭工、洗碗工、送花工的结果,是女孩将一盒喷香的蛋炒饭,摔在了他的面前。女孩是哭着求他放手的,她说她很感动他为自己做的一切,她也相信每一个女孩,都会像她一样,被他持之以恒的爱感动,但是,她至始至终,都想告诉他的一句话是,感动不是感情。

  朋友当即犹如被人闷头一棒,竟是不知该如何反驳这似是而非的爱情结论。朋友想拿出自己当年读书时做最佳辩手的雄姿,与女孩争论,如果没有感动,哪来的感情?感情中假若没有彼此细致入微的关爱,并因此心内柔软,又怎会让两颗心,相互爱恋?而感动与感情,一字之差,却是息息相关,因为有“感”,进而“动”“情”,谁又能说,情到深处,不会被哪怕是一个吻的温暖,而内心感动?

  但朋友最终还是失去了这又一次的“初恋”,并因为这精辟的一句爱情的总结,而心生惧怕,此后竟是许久,都不敢近爱情的雷池半步。

  后来的故事,便具有了戏剧性。一向做笨拙猎人的朋友,竟然被一个女孩,死缠烂打般地追求起来。女孩的浪漫招数,比起他“葵花宝典”里的条目,还要纷繁多姿。他在这样密不透风的追逐中,几乎招架不住。周围的哥们皆羡慕于他,说,你小子是好了伤疤忘了痛,有这样的艳福,还不赶紧将女孩娶回家去,这样拖着,小心人家心冷转身。

  朋友却一脸苦相,说,可惜,感动不是感情。说完了便心内惊悚,用力回忆,终于想起许久之前的那场“初恋”,自己曾经被人扔过同样一句。但怎么也没有想到,风水轮流转,轮到自己,竟也如此仓惶着想要逃离。犹如,那只被发情公猫追赶着的,处心积虑想要逃走的母猫。

  那一刻,朋友终于明白,感动与感情,一字之差,却原来,是这般爱恨痴缠的模样。

  第53章 谁惊扰了那段最美的时光

  想起一段在时光里,发了霉的爱情。

  是多年以前,我刚读大学的时候,一个叫凉的舍友,她有个彼此都爱得很深的男友,在家乡的小镇,因为没有考上大学,只能在家做被人鄙夷的待业青年。但这段青梅竹马的恋情,并没有因为学历和距离的相隔,而有了隔阂,反而因此像那醇香的酒,在时间的窖里,愈加地浓郁了。

  我记得那时的凉,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做三个多小时的巴士,回去看望男友。有时她的男友,也会过来,两个人像校园里那些幸福的学生情侣一样,十指相扣,耳鬓厮磨,几乎所有能够留下浪漫足迹的地方,都会有他们抵达的身影。我们这些爱情刚刚启蒙的女孩,一度对他们的这份甜蜜,有微微的嫉妒。晚上的卧谈会,内容,几乎都是关于他们,但凉那时只醉心于爱情的惆怅与温柔,对于我们叽叽喳喳不成熟的探讨和问询,不过是淡定一笑,而后一个转身,背对着浅蓝的帘布,柔情蜜意地去回味日间的娇羞。

  半年后的一个周末,清晨,我正睡意朦胧,突然听见门外有人边急促地敲门,边放声地哭泣,匆匆地下床开门,凉便一下子扑到我的怀里。我小心翼翼地哄着她,说,凉,别哭,别哭,是不是男友惹你生气了?下次他再来,我们姐妹八个,一起敲诈他一顿解解气。凉在我的肩头哭泣了许久,才咬着下唇,艰难地吐出几个字:他,要订婚了!

  这个消息,无异于一颗炸弹,不仅在凉的心底,炸开了一个巨大的缺口,任那些绝望的眼泪,狂泻而出,而且连我们这些不相干的路人,也几乎席卷了进去。

  几乎是每天,凉都疯狂地打电话给男友的父母,请求他们放过这段爱情。起初,凉的父母还客气地劝说她,他们已经不是同一级楼梯上的人,她应该继续往上攀爬,而不必顾虑他们或许一辈子都不会走出小镇的儿子;后来,他们便失了耐心,听见是她,即刻不耐烦地挂断。

  就在凉几乎承受不住的时候,她的男友,在定亲的前一天,偷跑出小镇,来学校找她。犹如一个落入深渊的人,突然抓住了一根救命的藤蔓,即便是手被万剑穿过,也不会再松开一秒。

  凉的最终决定,吓住了我们所有人。为了能够和男友在一级楼梯上,凉决定退学,不再读书。她的男友,也曾有过一丝的犹豫,是否要让凉做出如此大的牺牲,而凉,则只轻轻说了一句话:你能为了我,放弃整个家族的颜面,我也能够为了你,放弃那些与爱情相比,其实不过是过眼烟云的荣耀。

  凉就这样,毅然地办理了退学手续,连跟我们告别都来不及,就与男友,奔赴了西安“蜜月旅行”。尽管对凉的决定震惊,但我们还是有微微的向往和嫉妒,就像看好莱坞的老电影《邦尼与克莱德》,知道他们的每一步,于我们,都是禁忌,但在黑暗里仰头呆呆看着银幕,还是对那样惊心动魄的一对爱人,充满了浓浓的迷恋与深情。

  之后我们便极少得到凉的消息。这个富有传奇色彩的爱情故事,到这里,应该是最好的一个结束。偶尔,想起凉,想起她纯真又火热的眸子,想起秋天的夜晚,虫鸣渐渐凉下去,我们坐在高高的天台上,聊起愿意为之一生奔跑不息的爱情,那样的岁月,我相信凉也一直会记得,就像,曾与她共享过爱情秘密的另外7个女孩,一直将她的这段爱,当成纯真爱情的样板,深藏在心灵的深处,并藉此,劝慰自己偶尔在物欲中迷失的魂灵。

  后来有一天,我在网上,无意中碰到了凉。问及她的近况,她说两家人皆已经同意,他们终于如愿以偿地,结了婚。我紧跟着追问一句:那么,结婚之后呢,有没有什么打算?那边的凉,沉默了许久,才说,暂时,做一些小的生意吧,没有大学的一纸证书,我们,终究还是觉得走的艰难。就像,当初没有那一纸结婚证书,我们在外面四处游逛,心,并不是安的。

  我不知道该如何与凉继续聊下去,是给她安慰,还是同情?人生是他们的,我们这些外人,再如何参与,终归,还是如一滴油,浮在其上,永远无法浸入那深不可测的水底。

  但我还是怀着一种探知秘密内核的好奇,点开了凉的Q空间。而后,我便看到了那篇只有一句话的日志:究竟是谁,惊扰了我大学最美的那段时光?

  而我,终于从这句话里,明白,爱情,它在人生里,疾驰得愈是激烈,停下的时候,惯性,就愈会将我们的记忆,长长地拉回到,那已经不再可能的美好时光。

  可是,我们常常,明白得那样晚。

  第54章 离婚男女

  一次在民政局,遇到一对离婚的夫妇。

  一定是男人先提出离婚的,想必女人也曾大哭大闹过,但男人决心已下,所以定力极强,犹如一株松树,屹立在她对面的山上,她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将他改变了的。所以男人几乎是在民政局还没有上班的时间,就在门外等着了。待到时针指到了九上,民政局的办事人员还没有坐定,男人便迫不及待地将所有必经的程序都详细问了一遍。

  男人的声音坚定,从容,又透着胜券在握的淡淡喜悦。对面的墙上写着劝慰伤心人的诗句:聚散离合总关情。但对于男人,则是多余了。他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从男人与办事员的对话里,我得知他是个从一家事业单位辞了职的小商人,自己经营一家商铺,算不上好坏。而女人,则是无业的家庭主妇。他们的儿子,还没有大学毕业。这本应是一个安稳的家庭,在一艘不大的船上,走着人生的航线,并没有触礁沉船的意外,却在风和日丽的航行里,出了事。并连最后一点修补的希望,也没有了。

  男人很快地就填好了每一张表格,只等着女人到来,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可。这样的全权代理,或许在他们的婚姻模式里,已经执行了很久。他将生活里的大事小情,都一一打理好。他在下岗的最初,没有人安慰。他拼尽气力挣着生活,犹如在下班高峰期的公交车上,去抢一个位子,却无人看得到他的辛苦。那个在登记处一同出发的女人,渐渐就被他落下,成为幕布上,不起眼的一块褪了色的点缀。

  女人是在半个小时后,才姗姗来到的。果然印证了我的想象,与男人的干净衣着相比,女人几乎是可以用邋遢来形容。那一头蓬乱的头发上,藏着星星点点的头皮屑,有一些,还散落在颜色晦暗的肩头。他们应是年龄相当的夫妇,看上去,女人却比男人,大了至少5岁的模样。男人来离婚,还工工整整地打了红色的领带,不知道的,看他西装革履的装扮,倒以为他是去走廊对面另一个隔间内,办理结婚的。

  彼时我看到隔壁的照相处,有一对年轻光鲜的情侣,在拍摄结婚证上的双人照。两个人的幸福,将小小的照相室,充溢得满满的。连站在门口无意中瞥见的人,都觉得嫉妒。而女人,就这样站在旁边,等着拍摄离婚证上的单人彩色照片。男人是早就准备好了的,女人却还是忘了带。或者,不是忘了,她向来有将生活,弄得一团糟的本事。照相的那一瞬间,女人依然是蔫着的,眼睛里毫无光彩,似乎是很久以前,就向身边的一切,臣服的样子。摄影师对了这样的人,也被传染得潦草起来,只在镜头里匆忙一看,便按了快门。

  女人至始至终,都话语很少。但却用一种特别的声音,吸引了很多人的视线。她的鼻子,总是在让人厌烦地抽动着,似乎是有鼻涕,流了出来,快到唇边了,又觉得不妥,鼻子一吸,又回去了。这样来回抽动的声音,连效率不高的办事员都厌倦了,便不肯再说话,只迅速地将手指移到需要女人签名的地方,那手势,有驱赶来客之意。

  女人的懒惰,当是由来已久。久远到连她自己,都忘记了曾经有过的新婚时的羞涩与洁净。那时他们一同行走,一个撑船,一个划桨,船在江河之上,悠然前行,是别人眼里,很美的风景。后来的一些大大小小的风浪,逐渐地将两个人分散。男人有了更大的船只需要指挥,女人却是固守着那灰旧的一艘木船,懒散滑行。甚至,连浆也不划,听任风浪的吹打,直到一日抬头,看见男人开着大船向她驶来。只是,他不是来接她的,而是向她做永久的辞别。

  民政局的走廊上,贴着塑纸的指示箭头。红色的指向结婚处,蓝色的指向离婚处。两条线长长地并行着,从一楼直到二楼。犹如启航时亲朋送上的红色的腰带,将两个人拴到了一起,却还是在那蓝色的苍茫的大海之上,最终分开,各自撑船行走。

  那被丢弃的女人,只知道暗自哭泣,却不知道被另一个给无情地落下,原本是自己行得太慢,将他给弄丢了。甚至到这离婚处,一切手续办完的时候,他连为她扶一下厚重玻璃门的最后一点情谊,都没有,便砰一下将门松了手,急匆匆下了楼。

  这一扇门关上,便将他们,在这喧嚣的尘世,永久且彻底地隔开了。

  第55章 爱情专家未成年

  90后的小表妹,比我这80后的表姐小了10岁,还在读高中,却时常对我的生活指手画脚,并自称情感专家,让我每交一个男友,都最好带给她过目下,理由是,她可以帮我审核一番,这男友够不够资格、有没有能力将我娶回家去。

  我将男友带回家去的时候,恰好她在。她正窝在沙发上懒洋洋地看书,见到我的男友,只瞥了一眼,便头也不抬地问他:你做什么工作啊?男友笑笑回答:跟你们搭边,人民教师。小表妹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而后说:那多没劲啊,我们一个老师都30多了还没结婚呢。我没明白,问她为何?她意味深长地瞥了男友一眼,半天才吐出一句:老师穷呗。

  这句让我心里有些憋闷,男友则红着脸,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这个眼睛比我妈还贼还刻薄的小表妹。不想她倒是主动,再一次对尴尬的男友发起了攻击:嗨,你们家住市区还是郊区啊?男友搓搓手,憨厚回复:既不是市区也不是郊区,我们家在北方小镇上住。小表妹故作恍然大悟:哦,那你爸妈不是市民而是乡民喽。男友点头:算是吧,原来我们在乡村住的,后来做点小生意,就搬到镇上去了。男友刚刚说完这句,小表妹就朝我不屑一顾地撇撇嘴巴,那意思她不说我也清楚,是嫌弃我这男友乡土气十足,没前程也没钱程,别说是金婚银婚,一年纸婚也不足以委身于他。

  等到男友走了,我恨恨地问她:干吗这么势利眼?小表妹翻个白眼给我:好心当成驴肝肺,他一点都不值得你托付终身,当然啦,现在谁还会一生一世在一起啊,多无聊啊,不过跟他谈恋爱也没意思吧,不能去豪华酒店,也没法出国旅游,他没钱也就罢了,连个有钱的富爸爸也没有,这样的男人,倒贴我都不要。

  我被她的这番理论吓了一跳。问她不缺吃不缺喝的,干吗那么跟钱亲。小表妹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放在眼前晃了几晃,说:跟啥有仇我也不跟钱有仇,有钱多好啊,跟同学去K歌可以要豪华的包间,而不是那种可以听得见隔壁破嗓子的人不要命地干吼的简装房;给老师买礼物都可以买上档次的,校服里面的衬衣也可以穿得很有范,早恋都能去安静一点的水吧里谈。

  我揶揄她:你这样的物质女,有哪个男孩敢跟你早恋。她得意一扬头:他们想跟我早恋我还看不上呢。我笑:那你和你们班女同学眼里的标准男,得是什么样子才可以上得了台面?她将腿翘到桌子上去,总结道:当然首先要起步价高,就像出租车,小县城估计也就四块,咱们省会城市七八块,跟我爸去首都北京则十块,我爸因此抱怨北京消费高,我可不这么想,人家起步价高,那说明人家城市繁华,招人,人多了自然价码就高;这男生的起步价高,那就首先要有个富爸爸,这样将来做什么事,就都顺风顺水了。我挖苦她:有富爸爸的傻瓜男人多了,你要吗?小表妹哼一声:没富爸爸也行,那自己得有钱。我继续打击她:那估计你到30岁也谈不上一场恋爱,除非天生经济头脑的男人,哪个30岁之前能有存款啊。小表妹拿剪刀修一修染成诱惑黑色的脚趾甲,道:所以说我不屑跟班里那帮穷小子们早恋嘛!

  几天后,我在马路边上,瞥见小表妹穿一身火红的连衣裙,坐在一个瘦高个子的男生后车架上,穿风而过。她的手里,拿着最新上市的哈根达斯冰激凌,一脸的骄傲与幸福,像那冰激凌上流下来的冰水,化得满手满身都是。

  我站在初春起了大风的马路边上,突然觉得小表妹的那股子幸福劲,不是源于那个载着她奋力前奔的男孩,而是来自那一款可以满足她所有虚荣心的哈根达斯。

  而那个以为幸福到手的逆风骑车的男孩,我怎么看,都觉得像被小表妹轻而易举剥下来随手丢掉的哈根达斯的包装纸,或许不过是瞬间,就被一阵风来,刮得了无痕迹。

  第56章 诱惑

  在公交车上,看到一对亲密的男女,明显,是婚外的爱情。女人早已经失去了最好的时光,犹如一片在秋天里悬挂着的树叶,带着一点子不纯粹的绿色,招摇在凉风里。她的脸上,挂着很浓的妆容,但那肌肤,粗糙得似一面水泥的墙,霜霜水水在其上,更显出那壁上的老态。

  而那男人,则年轻得多,至少,看上去,要比她新鲜,还有一丝值得品味的帅气。在女人的面前,他还透着一点点稚嫩,朴拙,与生涩。两个人相拥着,并排坐在一起,低声地私语。他们显然是外地入京的人,在这个城市里,无依无靠,所以走在一起,取暖,或者各取所需。

  男人来自于西部的某个城市,女人来自于北方的一个小镇。女人大约比男人早了几年闯荡北京,所以言行举止里,有那么一股从容与不迫,对于北京的大街小巷,也是熟稔于心。而男人,则是初来乍到的生手,看向窗外的视线里,带着新奇与惊异。他的手,始终紧紧地握着女人,似乎,心内充满了惧怕与不安。他很少说话,只安静地听女人讲述身边的事情。他温柔地看着臂弯里的女人,而这个正在老去的女人,也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她的情人。

  那是一辆长途的巴士,所以坐在旁边的我,可以从他们的窃窃私语中,窥到他们的生活。女人大约在一家商场里上班,离了婚,孩子放在老家,一个人在北京生活了几年,做过许多份工作,但都不长久;知道这里不是自己的归宿,但还是惯性似的一日日待下去。而男人,则为了可以挣到多一些的钱,养活在老家的老婆孩子,千里迢迢地跑到北京,四处寻找机会。而他们,就是在这样的艰难中,相遇,并且因为境遇的相似,彼此生出同情,进而有了类似爱情的东西。

  但我还是从点滴的细节里,窥视到这份婚外爱情的失衡。女人是动了真心,而男人的脸上,却有过客的浮躁与孤单。

  快要下车的时候,我看到女人从包里,拿出一沓钱来,放入男人的上衣口袋里。男人非要拿出来,还给女人,却还是被女人,硬生生地给拦下了。我听见女人,只轻声说了一句话:等你混好了,再还给我。

  我几乎可以猜得到这段婚外爱情的结局,男人并没有出人头地,女人,也没有等到他有钱可以娶她。困顿之中,爱情渐渐失去昔日的温度,终于还是凉了。

  又想起昔日公司的一对男女。男人50多岁,已是拼到天下的从容模样。尽管,长相不佳,又提前地衰颓,一副残花败柳的样子,但照例是吸引了一个小他20多岁的女人。两个人的爱情,发展得犹如燎原的火,不可阻挡,连众人的议论与视线,都一块给席卷了去。

  我们都不明白,那男人,究竟是什么地方,吸引了女人,至于让她这样飞蛾扑火般地,在本应安分嫁人的年龄,还缠绕在他的身上?我们也不明白,那男人,又为何要爱上这样一个女人,家里老婆温柔贤惠,孩子优秀可人,何必要出轨,采摘一朵不会长久的花朵?

  但我却是记得一个长相帅气却依然单身的同事,因“愤愤不平”,而惹出的一点趣事。那时我们皆在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一伙单身的男女,每每看到他们坐在一起,你一口我一口地相互喂饭的亲密,总不免指点评说,出一些带着浓浓醋意的馊主意。一日大家看女人单独坐在桌旁,买好了饭,百无聊赖地边玩着手机游戏,边等着男人过来吃饭,于是便推举出帅气的同事,让他利用相貌优势,去诱惑女人。

  同事很快调整好面部表情,意气风发地走到女人身边。隔着两张餐桌的距离,我们看着他挤出一脸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绅士般将自己的名片掏出来,温文尔雅地请求女人交换名片,彼此认识一下。假若是个单身的女人,一定会被同事那一刻的温柔,给打动了的。可是,这个女人,却对同事的明星脸视若无睹,只淡淡一句“没有”,便想要将同事打发了事。同事丢了面子,但依然不肯死心,便说,那么小姐,能否交换一下您的手机号码,以便日后联系?女人冷笑一声:不必,我常常更换,怕是没有时间转告于您。

  同事的尊严,终于被戳破了,一脸灰绿地丧气回来。一桌人看着女人遥遥冲那走进门来的老男人,送一个飞吻,皆忍不住,对着灰头土脸的同事,哈哈大笑起来。

  后来我离开的时候,听说女人升了职,但却是去了外地的分公司。而男人,则哭得眼睛都肿了,却始终换不来女人上飞机前,最后的回眸一笑。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大约最怕的,便是痴情,一痴情,便傻了,看不清感情的分量,甘愿倒贴,甘愿做世俗人的谈资。甚至不如我这样的路人,看得清,这爱,究竟能够在附加的砝码上,被诱惑着,走上多远。

  第57章 愚不可及地错过你

  读书的时候,一个叫藤的同窗暗恋隔壁班的班花茉。每一次上公共课,藤总会早早地就替茉占好位置,但又学习雷锋,做了好事不肯报自己的姓名,而是让班里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将茉指引到座位上去。他自己的位置,并不会靠近茉,而是在茉的斜后方,且呈45°角,这样他就能既看到茉柔美的背部曲线,又能窥到茉秀气的鼻翼,额头的汗珠,湿漉漉的一绺头发。这样的位置,让藤每一次注视,都砰然心动,似乎,目光代替了他的双手,一一抚过茉每一个动人的细节。

  作为班花的茉,最不缺的,当然就是男生们的讨好与奉承。据不完全统计,她的情书摞起来,可以赶得上她的身高,并因此被单身的男生们酸溜溜地称为“情书等身”。所以对于藤潜滋暗长的爱恋,绯闻缠身的茉既没有觉察,也丝毫不去关注。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藤悄无声息的关爱,藤也心甘情愿地继续着自己无私的奉献,一瓶菊花茶,一份麦当劳的炸薯条,一把门口绽放的遮阳的伞,每一份小小的关爱里,都蕴蓄了藤深沉的爱恋。

  这样熬过了两年,眼看着大学过了一半,另外一半也即将毫不留情地过去,茉的身边换了一个又一个护花使者,而藤,却依然是茉身后的一个影子,隔着45°角,不声不响地一路跟着她走。有藤的哥们看不下去,几经劝说,藤这才道出心声,其实自己根本就不奢望能够得到茉的爱情,只要她肯听到自己隐藏的真情,肯与自己在月亮下的操场上走一程路,他这四年的大学,就算没有白过。

  藤的哥们古道热肠,很快就传话给茉。出乎意料,一向骄傲的茉竟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于是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夏日傍晚,藤在学校操场的看台旁,第一次与总是侧面偷视的茉,近距离地靠在一起散步。藤事后回忆起来说,那真是一个最适宜倾吐心曲的夜晚,月亮将轻纱般朦胧的光线倾泻下来,看台,栏杆,花草,旗杆,都在这样的笼罩里,温润柔和起来,就连草丛里的蛐蛐,都在温柔地谈情说爱。

  可就是这样诗意的夜晚,藤却与茉肩并着肩,绕着草虫鸣叫的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谈了一个又一个话题,始终没有将真正想说的话,吐出一个字来。甚至在茉打破尴尬,在宿舍楼下问他是否还有什么话说时,藤依然傻傻笑着,说,没事,都是同学,就想聊聊天而已。

  藤的哥们听说后恨不能揍藤一顿,让他就此可以开开窍,将满肚子爱恋吐一句出来给茉听。最终这位哥们气不过,又帮他制造了一场发生在图书馆的接触机会。

  那日又是茉在藤哥们的央求下,朝坐在隔几个位置的藤走过去,又笑着向藤说道:有时间现在一起去食堂吃自助餐吧,你哥们请客呢。而我们善良诚实不善言辞的热血青年藤,则低头注视着茉一路云一样飘飞过来的裙裾,愣是紧张得连头也没敢抬。而及至茉发出请求来,他则在慌乱之中,说出了一生最后悔的一句话:我还不饿,再看会书,你们俩去吃吧。

  藤纯真的暗恋,至此划上了一个永远不会圆满的句号。后来听藤的哥们说,其实茉对藤,也有好感,她一直等待着能和藤有至少一段纯美的时光,可未曾历经过爱情的藤,却因为一颗没有被俗世沾染过的纯净的心,不会像其他男生们那样,用玫瑰巧克力和烛光晚宴的攻势,大胆霸道地去追求茉,而永远错失了这段还没有开始便已结束的爱情。

  许多年后,我们一群人聚会,当着藤的面,谈起这段被而今的我们,当作笑谈屡屡提及的求爱事件,原本以为藤会羞愧,自己曾经有过这样愚蠢的经历,或者,与我们一样,哈哈一笑,权当是年少无知。却不想,他长叹一声,说:什么时候,上天会让我重新回到这样青涩又虔诚的时光呢?我宁愿再一次愚不可及地错过爱情,也不愿远离那段双眸清澈、心如明镜的年华。

  第58章 慢走,不送

  慢走,不送,当是有过大彻大悟的女子,才会有的淡然,眼看着那爱的人,起身告辞,说,此后再不相见,彼此珍重,她站起只将他送到门口,脸上看不出悲喜,只轻轻道一声:慢走,不送。

  世间的男人,大多是比女人,更能够拿得起放得下的。即便是明明知道心中所爱,并不值得,女人的心,还是柔软到不能将那人忘记,宁肯自己承受此后丝丝疼痛,也不想将那个人,从心里彻底地删除干净,总是想要留那么一丝影子,在日光很好的午后,看着那光影,晃来晃去,想一想前尘往事般的那段情爱。

  所以假若在离别之时,女人能够不送,不泣,甚至在男人还未转过拐角之时,便折了身,继续刚刚忙碌的一份工作,就像送走一个时常过来喝茶的朋友,或者某个还会归来的家人,那么这个女子,必是心内明净淡定,犹如雨后天空,是没有任何杂质的清澈,透明到可以看得到脉络的清晰走向。

  尘世中当然少见这样的女子,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是那凡俗之人,当那个爱到生恨的男人,弃你而去时,内心定是起了滔天巨浪般不能安静,会想要揪住那人,问一个究竟,甚至会一次次地跟踪他,人肉搜索他,翻查他过往的一切痕迹,只差把他的五脏六腑,都割开来细细查看。明明知道与那人不会再有情缘,可是却执拗地不肯将他原谅,怨恨积在心中,天长地久,便生了毒根,再也拔它不去。

  因此怕也只有如聊斋里妖狐般的女子,才会内心植了菩提般,不沾俗世尘埃。在那情爱开始之初,便已经知道必会分离,所以爱时情深意切,别时静寂从容,一场相聚,宛若秋去冬来,不过是四季流转,转瞬间,春天依然会翩然而至。倒是那些爱上妖狐的男人,常有哭哭啼啼的女相,想要极力挽留,却遭来女狐们的斥责。

  但那神色凛然,宛若无情的,并不是心内真的淡若无痕。即便是那些来去自由、不恋红尘的女狐们,也常常是若干年后,骑青骡经过烟火尘世,看到与书生相识的路人,还要停下问一句:生可安好?这样一句,与“慢走,不送”,有极其相似的淡然,是看清了人生变幻浮沉的聪慧女子,方才会有的不悲不喜。

  红楼里的宝玉,是对情缘,真正大彻大悟的男子,历经了生死,所以与父亲在茫茫大雪中相见,都可以只鞠躬道一声珍重,便转身离去,自此不归。情爱想必是世间一株极其旺盛且难以清除根基的植物,一旦植下,那疯狂蔓延不可控制的速度,人力无法阻拦。就连那庵中的妙玉,都不能完全地免俗,要带发修行,与红尘,总是有那么一点藕断丝连,不肯舍弃。

  所以能够“慢走,不送”,已是一个女子,所能抵达的最深的境界。所谓过往云烟,皆不计较,君且慢走,我且不送。此后相忘江湖,各自珍重。

第五卷 时间会告诉你

  第59章 找寻母亲的温度

  我在火车上看到他们的时候,很想知道,再过二十年,他们站立在一起,面露失去女人的孤单,时光缓缓将他们检阅,会不会有比他们更深的忧伤?

  他们是一家三口,还没有多少沧桑之感的父亲,有着年轻青涩面容的儿子,尚在襁褓中吃奶的4个月的孙子。我刚刚踏入11号卧铺车厢的时候,便注意到了他们。准确地说,是婴儿放肆的啼哭声将我的视线吸引了去,然后便是两个大男人在手忙脚乱地又哄又劝,笨拙中透着被人窥去了疤痕的无助与感伤。

  我提着大大的行李箱,小心翼翼地对站在两个床位间的他们说声抱歉,父亲专心地拍着孙子的身体,又哼着没有唱词的曲子,并没有留意到我已经站在他的后面等待片刻。倒是做儿子的一转身,看到我,即刻有失了礼节的歉疚,忙忙地让父亲闪身让一下,又冲我抱歉地点一下头,帮我将行李放到床底下去。

  那是一列从温州开往北方以北的长途列车,他们从上海过来,在我之前,早已坐了七八个小时的车程。推算起来,他们大约是凌晨一点钟,就从上海的乡下早早赶赴到了车站,并在湿冷的夜色下,如一株寂寞的野草,或者树木,站在彼此没有话说的人群之中,等待火车开过来,并像我一样焦虑地祈祷可以补到一张卧铺车票。而那个从没有乘坐火车出过远门的婴儿,则在昏睡中噘着小嘴,又时不时地做出吸吮什么的动作,似乎,在怀念母亲怀中曾有过的吃奶的短暂甜蜜。

  早起赶车的我,上眼皮还依依不舍地时时往下眼皮上靠拢,我很快地爬到中铺,想要睡一个回笼觉。可每次要进入梦乡的时候,都被婴儿无所顾忌的哭声给吵醒。这样三番五次地折腾之后,我终于对能够做一个小梦不再抱有希望。我有些烦乱地坐起来,朝那个抱着婴儿的儿子看了一眼。恰好他也抬了头,与我的视线相撞。他脸上即刻又现出那种属于小城镇的谦卑与内疚,并向我致歉:实在对不起,小孩子总哭,打搅你休息了。

  我看着他怀中明显有些营养不良的孩子,不依不饶地哭着,心便有了微微的软,问他:你们这是去哪个地方?儿子温柔地晃动着怀中的婴儿,抿嘴笑道:山西。停了片刻,又补充道:去找孩子的妈妈。

  我轻轻哦一声,试探问道:她在山西工作么?儿子低头看着哭声小下去似乎要睡的婴儿,摇头:是她老家。我从他的眼睛里,窥到他有片刻的黯然,便大体猜测出,或许他与孩子的母亲吵了架,或者与他一样年轻的母亲,并没有做好抚育孩子的准备,害了怕,逃回千里之外的家中,再或,从一开始,就不满意这个看上去没有前途也不怎么会有“钱途”的丈夫,她与他,不过是在打工时萍水相逢,在某个特殊的时刻擦出了点滴的火花,并稀里糊涂地生下了这个孩子。但这样旅途中的情感,脆弱得如同一根落在水中的稻草,不过是一圈微小的波纹,便将它席卷了去。所以她很快地丢弃了他,连尚在吃奶的孩子都不留恋,便漠然地回了家。

  这样距离真实的故事不会差距太远的猜想,让我对这两个坐30个小时的火车,试图挽回女人的男人,生出了同情。尤其,是这个贪恋一对柔软乳房的婴儿。我柔声问父亲:宝宝第一次外出吧?不想父亲却是即刻回答:好几次了呢,以前他爸爸经常带他去浦西的,不过都是坐汽车,火车还是第一次坐,所以他有些不习惯,这一路上总是哭闹不止,连在睡梦里都会偶尔哼哼几声呢……我突然地有些难过,为这个才出生4个月便常常寻不到妈妈的孩子。他并不知道大人间的恩怨,只是想要寻找一个比奶嘴更温润的乳房,或者一双爱意绵绵的眼睛。而当他躺在父亲粗糙的怀里,在汽车或者轮船的颠簸中,被当作一个砝码,去恳求一个女人的时候,他生命的底色上,便现出人生的苍凉与伤悲。

  我只是一个路过他们尴尬生活的路人,不能给予他们任何的帮助,反而会因为八卦的打探,而伤了他们敏感的心。我所能做的,只是陪他们坐着,看他们为了一个孩子,笨手笨脚地冲着奶粉,挤着甜橙,做着鬼脸,哼着曲子……火车抵达山西大同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但并没有人接站,他们还将抱着唯一可以换回母亲心的婴儿,辗转坐3个多小时的汽车,抵达他们希望的小镇。

  我希望这长长的跋涉,能够让他们寻到一丛微弱燃烧的火苗。

  也只是希望。

  第60章 无法不对你残酷

  弟弟第一次到北京读大学的时候,与我是同样的年龄。在父母的眼里,17岁,只不过是个孩子,而且,又是没出过县城连火车也没有见过的农村少年。母亲便打电话给我,说要不你回来接他吧,实在是不放心,这么大的北京,走丢了怎么办?我想起这么多年来,一个人走过的路,很坚决地便拒绝掉了。我说有什么不放心的,一个男孩子,连路都不会走,考上大学有什么用?!

  弟弟对我的无情,很是不悦,但父母目不识丁,也只能倚靠自己。我能想象出他从小县城到市里坐火车,而后在陌生的火车站连票都不知道去哪儿买的种种艰难,但我只淡淡告诉他一句“鼻子下有嘴”,便挂掉了电话。是晚上12点的火车,怕天黑有人抢包,母亲提前五个小时便把他撵去了车站。他一个人提着大包小包,在火车站候车室里坐到外面的灯火都暗了,终于还是忍不住给我打了电话。我听着那边的弟弟几乎是以哭诉的语气提起周围几个老绕着他打转的小混混,便劈头问道:车站民警是干什么的?!这么晚了还来打扰我睡觉,明天车站见吧。弟弟也高声丢给我一句:车站也不用你接,用不着求你!我说,好,正巧我也有事,那我们大学见。我举着电话,听见那边嘈杂的声音里,弟弟低声的哭泣,有一刹那的心疼,但想起几年前那个到处碰壁又到处寻路的自己,还是忍住了,轻轻将电话挂掉。

  弟弟是个不善言语又略略羞涩的男孩,普通话又说得那么地蹩脚,瞥一下眉眼,便知道是乡村里走出的少年;亦应该像我当初那样,不知道使用敬词,问路都被人烦吧。他一个人在火车上,不知道厕所,水都不敢喝。又是个不舍得花钱的孩子,八个小时的车程,他只啃了两袋方便面。下车后不知道怎么走,被人流裹挟着,竟是连出站口都找不到。总算是出来后,一路上挤公交,没听到站名,坐过了站,又返回去。等到在大学门口看见我笑脸迎上来,他的泪一下子流出来。看着这个瘦弱青涩的少年,嘴唇干裂,头发蓬松,满脸的汗水,额头上不知哪儿划破的一道轻微的伤痕,我终于放下心来,抬手给他温暖的一掌,说,祝贺你,终于可以一个人闯到北京来。

  临走的时候,只给他留了两个月的生活费。我看他站在一大堆衣着光鲜的学生群里,因为素朴而显得那么地落寞和孤单,多么像刚入大学时的我,因为卑微,进而自卑。我笑笑,说,北京是残酷的,也是宽容的,只要你用心且努力,你也会像姐姐那样,自己养活自己。我知道年少的弟弟,对于这句话,不会有太多的理解,他只是难过,为什么那么爱他的姐姐,在北京待了只是几年,便变得如此地不近人情?他之所以千里迢迢地考到北京来,原本是希望像父母设想的那样,从我这里获取物质和精神的多方支持,却没想,连生活费,做姐姐的,都要自己来挣。

  一个月后,弟弟打过电话来,求我给他找份兼职。我说,你的同学也都有姐姐可以找吗?他是个敏感的男孩,没再说什么,便啪地挂断了。顷刻,母亲的长途便打过来。她几乎是愤怒,说,你不给他钱也就算了,连份工作也不帮着找,他一个人在北京,又那么小,不依靠你还能依靠谁?!我不知道怎么给母亲解释,才能让她相信,我所吃过的苦,他也应该能吃,因为我们都是乡村里走出的孩子,如果不自己闯出一条路来,贫困只会把所有的希望都熄灭掉,而且留下无穷的恐惧给飘荡在城市里的我们。碰壁,总会是有,但也恰恰因为碰壁,才让我们笨拙的外壳迅速地脱落,长出更坚硬的翼翅。

  我最终还是答应母亲,给弟弟一定的帮助。但也只是写了封信,告诉他所有可以收集到兼职信息的方法。这些我用了四年的时间积累起来的无价的“财富”,终于让弟弟在一个星期后,找到了一份在杂志社做校对的兼职。工作不是多么地轻松,钱也算不上多,但总可以维持他的生活。我在他领了第一份工资后,去赖他饭吃。他仔细地将要用的钱算好,剩下的,只够在学校食堂里吃顿“小炒”。但我还是很高兴,不住地夸他,他低头不言语,吃了很长时间,他才像吐粒沙子似的恨恨吐出一句:同学都可怜我,这么辛苦地自己养活自己;别人都上网聊天,我还得熬夜看稿子,连给同学写封信的时间都没有;钱又这么少,连你工资的零头都不到。我笑道:可怜算什么,我还曾经被人耻笑,因为丢掉50元钱,我在宿舍里哭了一天,没有人知道那是我一个月的饭费,而我,又自卑,不愿向人借,可还是抵不住饥饿,我在学校食堂里给人帮忙,没有工资,但总算有饭吃。你在现实面前,如果不厚起脸皮,是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的。

  那之后的日子,弟弟很少再打电话来,我知道他开始“心疼”钱,亦知道他依然在生我的气,因为有一次我打过电话去,他不在,我说那他回来告诉他,他在大学做老师的姐姐打过电话问他好,他的舍友很惊讶地说,他怎么从来没有给我们说过有个在北京工作的姐姐呢?我没有给他们解释,我知道他依然无法理解我的无情,且以这样的方式将自己原本可以引以为傲的姐姐淡忘掉。就像我在舍友们谈自己父母多么地大方时,会保持沉默且怨恨自己的出身一样。嘲弄和讽刺,自信与骄傲,都是要历经的,我愿意让它们一点点地在弟弟面前走过,这样他被贫穷折磨着的心,才会愈加地坚韧且顽强。

  学期末的时候,我们再见面,是弟弟约的我,在一家算得上有档次的咖啡馆里,他很从容地请我“随便点”。我看着面前这个衣着素朴但却自信满满的男孩,他的嘴角,很持久地上扬着,言语,亦是淡定沉稳,眉宇里,竟是有了点男人的味道。他终于不再是那个说话吞吐遇事慌乱的小男生,他在这短短的半年里,卖过杂志,做过校对,当过家教,刷过盘子;而今,他又拿起了笔,记录青春里的欢笑与泪水,并因此得到更高的报酬和荣光。他的成熟,比初到北京的我,整整提前了一年。

  我们在开始飘起雪花的北京,慢慢欣赏着这个美丽的城市。我们在它的上面,为了有一口饭吃,曾经一次次地碰壁,一次次地被人嘲笑,可它还是温柔地将我们接纳,不仅给我们的胃,以足够的米饭,而且给我们的心,那么切实的慰藉和鼓励。

  没有残酷,便没有勇气,这是生活教会我的。而我,只是顺手转交给了刚刚成人的弟弟。

  第61章 谁是谁身上难堪的印痕

  他的父母,都是农民,不识字,也无法带给他任何的荣耀。他年少的时候因为成绩出色,被保送至市里读最好的中学,他就是在那时,开始借外人的视线,学会审视自己卑微的出身,和父母粗鄙的言行,无意中给他带来的重重的烦恼。

  他犹记得读高一那年,他与一群人,正在走廊里说笑,母亲突然就走过来。他先自看见了,却并没有立刻迎上去,而是在母亲的东张西望里,尴尬地低下头去。正试图在人群的掩护里,逃开的时候,却是一把被母亲给兴奋地抓住了。他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任由母亲紧紧地拽着胳膊,说着琐碎的家长里短。原本那亲密无间的一群,此刻,陡然就与他有了距离;母亲起了毛球的线衣,土得掉渣的方言,一声又一声唤起他一直羞于对人提起的乳名,手里提的大袋的手工煎饼,无一不让周围的人觉得好奇且热闹。像是一场精彩的戏剧,台下的人,纷纷在他们的表演里笑成一团;而台上饰演小丑的他,却是在拼命的蹦跳里,忽地生出一种几乎将自己吞噬掉的无助与悲哀。他在喧哗嘻笑里,并没有记清母亲说过的话,也忘了母亲是求人才搭了顺路车来,专门看望他,且将一肚子的话絮絮叨叨倾诉给他;他只是清晰地记住了那些外人的“关注”,和走廊里疏离的歌声与打闹。

  此后他便再也不让父母去学校看他,他宁肯浪费宝贵的时间,将不小心丢在家里的课本,自己跑50多里回家去取,也不会让父母送来,连带地将自己晦暗粗糙的一切,重复展览给人。他只是发奋地学习,将那些外人的嘲讽冷漠与不屑,全都踏在脚下;一同踩下去的,当然还有原本让他温暖的父母的关爱。

  这样卧薪尝胆似的努力,终于考入了理想的大学。去读大学的那天,父亲执意要去送他,可是在临上火车的时候,看着父亲挤在一群家长里,那么笨拙地帮他搬着行李,又因为有人无意中踩了他的脚,而差点在车上争吵起来,便终于一狠心,让父亲回家去,一切他自会处理。父亲第一次跟他急了,说这么小,又没有出过远门,一个人怎么行?他也在周围的吵嚷里发了脾气,说,你不也是一样么,没有去过北京,况且你连字不认识,除了给我带来麻烦,还能有什么?!他说完这句话,便觉得心里空了,那些淤积了许多年的泥淖与杂草,倏忽之间,便全都被除掉了。50岁的父亲,在一个又一个人的推攘里,呆愣了许久,后来是火车快要开了,才装做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笑着帮他把行李放好,又去给他接了一杯热水,这才转身走了出去。他在慢慢启动的火车里,看见父亲在送行的人里,拼命地跑着,似乎要跟着这火车,一同跑到北京去,但还是被飞快的车无情地丢在站台上,再也看不见了。

  他在大学里,依然是很少回家。电话,是从来不在宿舍里打的。即便是在电话亭,也要等到最后,人都走光了,才匆忙地插进卡去,与父母说几句闲话。大部分的时间,他都泡在自习室里。家庭的贫寒,让他始终没有勇气,与人自如从容地交际。而爱情,更是如此。他是在被学校保送了本校的研究生后,才开始与暗恋了他两年的媛交往的。媛低他两级,是学校一个教授的女儿,但并没有因此像那些娇生惯养的城市女孩一样,骄横霸道。他应该会主动追求媛的,如果没有媛优越的家境,阻碍了自己。媛也是个矜持的女孩,等了他两年,见他依然无动于衷,这才着了急,一次次地跑来找他。媛的父母,始终是不喜欢他的,尽管见面的时候,也会与他说话,但言语里,明显地带了高傲与骄矜。幸亏媛是善良的,知道他的学费,都是贷款,知道他生活费,全要靠自己打工挣取,知道他的父母,无法给他的前程,带来任何的帮助,但依然执着地爱他。

  是媛的坚持,最终给他们的爱情,带来了春天。媛的父母,为了宝贝女儿,动用关系,将他留在大学,并在他毕业半年后,决定为他与媛,举办盛大的婚礼。他没有告诉媛,在他们家乡,喜宴,是一定要在男方家举办的,否则,必将招来亲戚朋友的嘲笑,认为父母没有能耐,连自己的儿子都留不住。他的父母,也曾一次次无比憧憬地,谈起他的喜宴。但他还是隐瞒了这个秘密,他知道对于媛的父母,喜宴是他们一种变相的交际手段,他们骨子里的骄傲,是绝对不允许他们女儿的婚礼,在破败的山村里举行,遭人耻笑的。

  他的父母,不知何时,学会了沉默。对于这次婚宴,他们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只是托人捎话给他,说一定会坐火车赶去参加他的婚礼。但他还是不放心,甚至睡觉时,都梦见父母在喜宴上,每说一句话,都招来外人的哄笑。他为此曾小心翼翼地打电话给父母,暗示他们到时一定记得不要随便说话,以便惹得岳父岳母生气。

  喜宴终于来了。他在父母迈进豪华宾馆的时候,便红了脸。尽管穿了簇新的衣服,但他们的神态与举止,却是与周围的一切,如此地不和谐。他只将父母安排到饭桌前坐下,便随了岳父岳母,去接待那些身份显赫的客人。忙碌的间隙,他偶尔瞥见父母,在角落里孤单地坐着,像是两个他极力想要摆脱掉,却还是躲闪不及的乡下亲戚。这是他们儿子的婚礼,但却是与他们没有丝毫的关系。甚至,在最终开席时,因为涨红了脸的父亲,始终结结巴巴地说不出一句上得了台面的话,一旁的导师,代表父母作了发言。他依了繁缛的礼节,一桌桌地敬酒,但那心,却是在周围人意味深长的注视里,碎掉了。

  他在父母走后许久,还无法洗清烙在身上的难堪的印痕。半年后,他回家,去小姨家闲坐,聊起他的那场喜宴,小姨突然说,知道么,你的婚礼,给你父母留下了那么深的疤痕,他们从来都不愿在人前,提起你这个留在大城市且富贵起来的儿子。你不愿意他们去看望你,不愿意他们给你打电话,不愿意他们在你的岳父岳母面前露面,甚至是说话;可是,你不知道,他们也同样不愿意让人知道,他们曾有过这样一个忘记了自己根基的儿子……他一直以为,父母是自己笔挺的西装上,难堪的一片菜汁,却是没有想到,原来自己也是父母身上,一团尴尬的饭渣。

  第62章 双程爱

  她是单位里的单身妈妈,离婚后独自一人带着孩子,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工作。起初她没有房子,也租不起,只能借助姐姐的关系,与6岁的儿子一起住在附近一所大学的女生宿舍里。怕儿子夜里睡得不适,她买了一个简易的垫子,自己打了地铺,守候在儿子床边。才很小的一个孩子,就有了羞耻心,每次出入女生宿舍楼的门口,总是低头快步地走;夜晚起来去女生洗手间,也要将她摇醒,让她去看一下里面是否有人。而且还知道讨好同宿舍的女孩子,懂得叫她们姐姐比叫阿姨会让人家开心。有时她看到儿子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乖巧地喊姐姐好,她的心里会突然很疼,好像那一声是根尖锐的针,扎在她的心里,并瞬间见了鲜红的血。

  她的薪水不多,等到后来租了房子,再除去日常的开销,便所剩无几。所以常常想给儿子买一件礼物,都要为难。一次他们在商场里,一个小孩子朝爸爸嚷叫着要一辆电动飞船,那男人立刻二话没说,拿了两个不同款式的飞船便去了收银台。那时她的儿子也正站在旁边,兴奋地抱着其中的一辆,试着在地上发动飞船。尽管儿子并没有让她也掏钱给自己买一辆,但她还是感觉到他在经过那对父子旁边时,眼睛里瞬间燃起的渴盼和羡慕。她犹豫了片刻,想要转身回去将那个玩具买给他,可是儿子却突然摇摇她的手,冲她撒娇,说:妈妈,我饿了,我想吃家门口的豆沙包,你买给我好不好?她的鼻子一酸,眼泪差一点落下来,但还是克制住,蹲下身去,紧紧地抱一抱他,说:傻孩子,当然好。

  半年后儿子读一年级,她有一天下班回来,看见他正蹲在洗水池旁,费力地洗着自己的衣服,小小的人儿,还够不着水泥砌的池子,所以袖子已经湿了大半,身上溅满了洗衣粉的泡沫,鼻翼上还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听见她的脚步声,儿子回头冲她咧嘴一笑,说:妈妈,今天我们老师布置的作业,让回家帮妈妈做家务,我自己洗衣服,算不算数呢?她摸摸他瘦弱的额头,说,肯定算数呀,如果我是老师,会给宝贝打一百分呢。

  第二天她去上班,有同事出国游玩回来,将日本的青豆分发给大家一人一袋,别人拿到后立刻拆开,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来。她也刚要打开,突然想起了儿子,便一脸喜悦地收了起来,并毫不避讳外人的注视,说,回家带给我儿子吃,他肯定会高兴得跳起来,他最爱吃这些小零食了。有人背着她小声嘀咕,说:瞧,单身女人过得可真是心酸,一袋青豆都舍不得自己尝一个,而且穷得连点自尊也没了,这样的话怎么好意思当众说出来?

  有好心人悄悄地暗示她,说,尽管知道你爱孩子,可以后还是最好说话做事内敛一些,别给人留下话柄,也别让人家看了笑话。她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说:可是我对这样的嘲笑,没有丝毫的感觉,那一刻我只是想着我的儿子,就像他那么小小的人儿,为了一个住宿的床位,可以在人前一次次给足我面子一样。

  她知道其实这样的话,也没有必要解释,因为爱从来都是买双程票的,当它们从她的体内,流向孩子的时候,返程回来,携带的只会是更多的爱的蜜甜。

  第63章 时间会告诉你

  她嫁给他的时候,刚刚20岁。而他,则是比她的父亲,还大了两岁。

  这样的结合,当然绝少有人祝福。她的父亲,早已咆哮着与她断绝了关系。母亲忍不住,结婚的时候给她打了电话,人却是哭得说不出话来。他的两个孩子,不仅不来参加他的婚礼,路上碰见了,连招呼也不打。沐在爱河里的她和他,并没有觉出有多少的难过。她照例顶着五彩缤纷的头发,背了绘有卡通熊的背包,啃着可以美容的嫩黄瓜,旁若无人地去上他的课。他是大学里出名的教授,她只是因为没考上理想的大学,任性地来这所学校做了一名服务生。他说要让她跟着他读到研究生,她也觉得闲着无事,于是开始来上他的课。

  有一次,他讲到朱自清,提到那篇出名的《背影》,说父爱是一种长在血液里的东西,除非做父亲的不在了人世,否则他对自己孩子的爱永远都不会停息。她听了,想起几乎是将自己打出家门的父亲,想起对无情的儿女也日渐冷淡下来的他,觉得这是谬论,或者口是心非。父爱怎能是与生俱来、相伴相生的呢?她固执地要打断他的话问个明白,而一向在课上都对她百依百顺的他,却是头也没抬,便给她一句:时间会告诉你的。

  回家后他们第一次有了争吵。吵完了,这个像她父亲的男人,便一个人呆在书房里不再理她。她听见他在与谁打电话,小心翼翼的声音,像在哀哀求着什么。她偷偷拿起分机,听见他说:孩子,你在学校里还好吗?爸爸很想你,真的,梦里都想。你又长胖了吧?别老想着减肥,女孩子胖点招人喜欢。最近,你给你哥哥写信没?他胃不好,记着别让他吃太油太咸的东西。我又给你们卡上打了三千块钱,记着一定别太省俭,不够了打电话告诉我……一直沉默不语的那端,突然一个很陌生的女孩开了口:叔叔,你以后有事直接打到隔壁去吧。别再记错了打给我们听啦,您一次说这么多话,让我们转告她也有点麻烦哦……她一时有些茫然,在他的一声声“谢谢”里,才一下子恍悟:他原是用这种一次次故意打错的方式,让他的孩子们知道,做父亲的,不奢望他们的原谅,却希望他的这份深深的父爱,他们能知道。

  几天后她接到母亲的电话,说给她寄了最新鲜的桃子让她尝。她和母亲叽叽喳喳地谈一些琐事,却是总感觉那边的呼吸时轻时重地有些奇怪。她便在呼吸又变重的时候突然地问:妈妈,您嗓子怎么了?那边熟悉又陌生的一声:嗯?她一下子呆住了,竟是父亲,在那端听她的电话!

  桃子是家里种的。她出生的时候正是桃花开,父亲从别处移来一株小桃树,说要女儿照着漂亮的桃花长。转眼已是21年,桃树依然在院子里年年开出美丽的花,结出甜美的果,她却是被父亲撵出了那个小院,再也不肯回去了。

  特快寄来的桃子,依然是饱满鲜嫩的。她一个个地拣出来放在盘子里,拣到最后一个的时候,泪,一下子涌出来。那个最大最红的桃子上,刻了鲜红的几个字:小艾,21岁。每年取一个最好的桃子刻上她的年龄,给她做“寿桃”,几乎成了父亲的一个习惯。再也没想到,这样一个习惯,在她无情地伤了父亲之后,做父亲的,依然是记着;且那么认真地,将这份被时间沉淀下的爱,一如往昔地,刻给她看。

  她终于明白他的那句话:时间会告诉你的。真的是时间有情。

  第64章 校服里的父辈

  在一个小花园里,碰到一位散步的老人。他的脸上,没有过多的悲喜,表情有些忧伤,经过那些穿着时尚的人,总会略带着艳羡,悄无声息地看上一眼。他的肌肤,因为长年的劳作,已经锈迹斑斑,犹如枯朽的树皮。而裹在瘦弱骨架上的那身独特的衣服,则将他与这个城市的格格不入,衬托得愈发鲜明。

  那是一身中学生的校服。我从侧面,可以看见胸前写有“育才中学”几个小字。这显然是他读中学的孙子丢弃不穿的校服,他一生简朴惯了,看不得浪费,絮叨几句,便自己拾起来穿上了身。或许家人会觉得不妥,说他几句,他却置若罔闻,似乎这一身校服,比儿子买的名牌西装,更让他觉得舒适。

  校服原来的主人,当是一个热爱漫画的小男生,因为背后的空白处,画着一对牵手的小人儿,亲密无间地依偎在一起,旁边飞出一行可爱的彩字,说:我要永远陪你在一起。想来老人的小孙子,一定是心里喜欢上了某个女孩,而且异常大胆地在校服上表露出来。而老人定是看不懂这些的,校服在他这里,只是一件可以避寒的衣服,而且,是一件不应该被弃置一旁浪费掉的华衣美服。

  想起自己年少的时候,最讨厌阔大难看的校服,没有别的学生的勇气,在校服上绘制自己喜欢的图案,或者写下信仰的格言,可以让校服变得另类一些;亦没有勇气,给父母要额外的钱,买喜欢的棉裙,所以只好每日委屈地穿着它,如一只被排挤走失的野猫一样,卑微地走来走去。

  所以中学毕业的时候,几乎是蜕皮一样地,迫不及待地从校服里逃出来,且再也不去动它。而母亲却是从此,眷恋上了我的蓝白相间的校服。她穿着它下地劳作,外出买菜,在路上为一些琐事跟人争吵,或者因为疲惫,在田间地头睡了过去。有时候弟弟会笑话她,说她是我的校友,而且,远比我对学校忠贞和热爱,可以将校服穿上几年而不厌倦。母亲总是笑笑,说:多好的衣服,结实,耐脏,穿起来从不会心疼,野生的一样,不娇贵。

  可是我却因此有过自卑。记得是在路上,与自己的老师相遇。我很迅速地用老师的视线将母亲上下审视打量了一番,而后脸腾地红了。我第一次发现穿着校服的母亲,在路人的眼里,犹如一个傻笨的学生,而且,带着一股子乡野气。之前,校服在她的身上,不过是一件勉强算得上得体的衣服,但在那一刻,我却窥见了校服的滑稽与尴尬。

  我相信老师一定是看出了我的难堪,所以不过是简单寒暄了几句,便告辞走开。而母亲,却不知趣地追赶上来,絮叨着说:你们老师是不是不喜欢我呢,还是觉得我身上有汗臭味,怎么没说几句就走了呢?我飞快地在前面走着,不理会母亲,并将她落下很远。那种混合了卑微、羞耻、和疼痛的少女的心思,到如今,依然清晰地在心里记着。

  后来我走出了小城,并凭借着不息的努力,可以挣钱给自己和家人买到名牌的衣服,可是始终未曾停止过劳作的母亲,却将我给她买的衣服,锁进箱子,继续穿着校服,在小城嘈杂喧嚣的街道上,走来走去。只是,这一次的校服,是被刚刚读了大学的弟弟遗弃在家的。

  在我所居住的繁华的都市里,我常常会瞥见那些穿校服的成人。他们拉着堆满水果的板车,骑着装满了货物的三轮,或者站在十字路口的大风中叫卖,再或夜色下为你端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那些被他们的孩子退休扔掉的校服,裹着他们的身体,犹如秋天里裹着金黄外皮的玉米。

  我知道这个城市里,有很多像我一样的孩子,在明亮的高楼里行走。我也知道,当我们的翅膀,掠过高高的枝头,却不会忘记,将视线温柔又疼痛地,抚过那大地上,穿着被我们遗弃的校服,低头行走的父辈。

  第65章 互不相干的两段青春

  我和晨,只见过一次面,而且那时还是懵懂少年,对于我们之间与生俱来的相似,一无所知。但她却是我亲生的妹妹。真的。

  那是八十年代中期的事了。母亲在接连生下两个女儿后,终于对又一个接踵而至的丫头,感到厌倦。这个女孩,在母亲的怀里,连奶都没有吃上一口,就被一个陌生的女人,踩着惨淡稀薄的月光,悄无声息地抱走。我那时并不懂得大人的忧愁,看到休养中的母亲,吃喷香的鸡蛋,便不觉流了口水。母亲看见了,总是叹口气,招呼我坐到床沿上,将鸡蛋一块块地夹给我吃。我吃到幸福处,总是会问:那个小妹妹去哪儿了呢?母亲从来都是言语含糊,说,当然是去她最想去的家了。这样的答案,并不能让我满意,我所需要的,是具体到细枝末节的描述,就像透明糖纸上清晰的底纹,或是空气里飘溢的年糕的芳香;而母亲所能给的,则只是一个秋日落光了叶子的枝杈,光秃,冰冷,黯然无光。

  十岁那年的夏天,我跟随父亲,第一次进城去卖雪糕。收摊的时候,父亲看看箱子里不多的几个雪糕,便安慰已是热蔫了的我,说,再坚持一会,等到了你远方大伯家,就可以吃了。我就这样一路挂念着那几个雪糕,捱到了城里一栋漂亮的小楼前。出来迎接我们的,除了父亲所说的大伯大妈,还有一个大约7岁的女孩。女孩子的小得意,让我迫切地想要与她分享父亲留下来的宝贝。没曾想,她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便大声嚷道:我才不要吃这样的雪糕!一旁她的父母,含笑看着她说:挑拣惯了,什么东西,都非要最好的,换一家,都养不起这样的丫头呢。而我,并没有因此坏了吃雪糕的情绪,我甚至有些兴奋,想,这个骄傲的丫头竟然不与我争抢,真好。

  那个午后,我一口气吃光了所有的雪糕。回来不停地拉肚子,但在母亲的责骂声里,我还是想念起那个面容秀气的女孩,想起她细细手腕里叮当作响的银镯,她歪头看人时,眼睛里的漠然,她扔得满地都是的文具,她房间里堆满的毛毛熊。她生活得像一个公主,而我,却是因为几支雪糕,便被母亲训斥。第一次,我觉出生活给我带来的惆怅和空茫。也是第一次,我隐约从父母的谈话里,得知,那个女孩,就是七年前被抱走的晨。我记得父亲在夏夜里细碎地谈起晨,说她与母亲一样,爱挑拣,吃饭也不专心,言语亦是刻薄,活脱一个母亲的翻版。母亲躺在凉席上安心听着,突然便翻个身,将一旁昏睡的我,拥进怀里。

  我此后再没有见过晨,但却是断断续续地,从父母的口中,得知了关于晨的许多消息。她在我风尘仆仆地为了高考赶路的时候,疯狂叛逆,与不良少年混在一起;四处骗亲戚的钱花,毫不惧怕父母的责骂;私自逃学去部队里找做军官的哥哥,又差一点爱上一个文艺兵。家境的优越,让她无需像我一样,为了一份安稳的工作,为了让父母过上城市人的生活,而拼命地念书,直念到最明亮的一段青春,落满晦暗的尘埃。我终于如愿考入大学的那一年,晨也初中毕业,在哥哥的帮助下,勉强去了一所技校学习服装设计。

  彼时我依然自卑,在热闹的人群里,常觉得有无处可逃的孤单。而唯一可以拯救我的,就是写字,不停歇地写,将心内郁积的所有的恐惧忧伤和怅惘,都用文字,来一一消解。爱情,只有在我的小说里,才会繁花似锦,一片妖娆。也曾经有过喜欢的男孩,但皆因自己的慌张躲闪,而擦肩错过。比我小了三岁的晨,在另一个城市里,却是俨然成了爱情高手。常常带不同的男孩回家,但并不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生出纠葛。她只是享受爱情,享受被男孩呵护的感觉,具体这个给予爱的男孩是谁,她则不去关注。青春于她,如一块巧克力,绵软,香甜,而且,永远都会有人主动地跑来买单。

  我在这样沉默又倔强的前行里,用文字,慢慢擦拭着一颗卑微到泥土里去的心。当四年的时光逝去,我收获的,除了文字,还有自信从容的芳华。一个从乡村里走出的女孩,她贫穷,她胆怯,她无所适从,但最终,她还是褪去了这层灰色的外壳,在耀眼的阳光下,露出色彩绚丽的翼翅。而晨,在技校毕业后,终因专业不佳,屡遭辞退。最后,她结交了一个有“能力”的男友,干脆丢了工作,只过逛街上网的自由生活。不久,他的男友生意亏损,急需用钱,晨将自己的所有,都借给了男友。而这所谓的男友,也就在此时,销声匿迹,再无踪影。晨在无人相助的异地,被网吧老板赶出,最后身无分文,又差点被人骗走,是好心的民警,帮她拨通了家里的电话,许久都没有她的消息的父母,这才知道她在外所受的苦头。

  母亲向我讲述这些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始终是感伤的。这个一出生,便与她的生活,再无交集的丫头,以为会自此从心里,彻底地忘掉,但还是像那零星的一点小雨,偶尔落在肌肤上,便倏地一下,将那微凉,浸到了心底。晨,这个与我们素不相识的女孩,却是因为那流淌的血液,而被我和母亲,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装作漠不关心地频繁提及。

  后来,我研究生毕业,在喜欢的城市里,找到一份喜欢的工作,又和喜欢的人,相守在一起。而那时在一家工厂,做临时工的晨,也即将结婚。听说,新郎是一个极普通的男人,与晨曾经历经的那些张扬的男孩,没有丝毫相似的地方。母亲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说,那个胖丫头,终于肯安心嫁人了。我诧异,想起十几年前见过的那个秀气柔美的女孩,便说,怎么会是胖丫头呢?母亲叹气,回说,她自回来后,便懒于做任何的事情,当然就很快地发了福,大概,比你要重40斤吧……很多年前那个自卑的女孩,怎么能够想到,她与晨,从同一个原点出发,划出的,竟是这样两段互不相干的青春。而那繁华的,终会陨落;那寂寞的,也终会闪烁。而年少的岁月,就这样结束了。

  第66章 父亲在城市里串门

  住在遥远山村里的父亲,进省城来的第一件事,便是让我带着他去拜访邻居。我为难,问他要拜访哪个单元哪个楼层哪个房间的邻居,父亲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说,六层楼三个单元,总共36家,我估计不出一个星期就能将你的这些邻居拜访完了,要是在村子里,走平坦土路,我一天就能将全村人家逛个遍。我笑,说,可关键是,人家都关门闭户的,连我都不认识,更别说您老人家了。父亲瞪我一眼,说,才进城几天,就把老家的风俗给忘了,你新来的不去人家坐坐,以后在家有困难了,谁来帮你?

  我费了好大劲,才让父亲勉强明白,城市里住在你对面防盗门里的那个人,或许一辈子也不会跟你说一句话,邻居在这个喧哗的都市,已经只剩下最表层的意思,否则不会在门上按一个猫眼,防贼,也偷窥对面那个总在夜晚回来的男人。

  但父亲还是拧不过理来,憋在家里沉默了几天,终于忍不住,决定去拜访邻居。他先敲开的,是对门晚归男人的家。男人照例不在家里,只有一个与他差不多同龄的退休老头和四五岁的男孩。父亲将从家里捎来的晒干的柿饼拿给孩子几个,说以后左邻右舍的,多多照顾。据父亲说老头看上去像个有知识的人,还让他进屋去聊。当然他跟父亲没多少可聊的,父亲说的猪鸭羊牛,他插不上话,他说的老战友老同事父亲也听不明白。但父亲却为此得意,说,最起码在小区花园里散步的时候,可以有个人打招呼了,而且,还能逗引他那可爱的小胖孙子说说话。

  随后父亲又敲开了同单元的101房间,这家可没有对面老人的好脾气,是个中年男人,开了门,看见父亲手里让我在电脑上打印好的一沓“致邻居书”,以为是发传单的,防盗门也没开,便隔着“栅栏”说:什么事?父亲看着“监狱”里的那男人,点头一笑,将一张纸递了过去,说:我是六楼房主的父亲,刚从乡下来,没带什么东西,过来拜访一下。男人警惕地看父亲一眼,冷淡“哦”一声,便关了门。

  父亲吃了闭门羹,并没有泄气,照例一家家敲门。有人估计只从猫眼里看了父亲一眼,便将父亲认定是个闲杂人员,不予开门。有人将父亲插在门口的“致邻居书”,当成某个小孩搞怪,看一眼便丢进了门口的垃圾箱里。有人则看也不看,丢一句国骂,便踩在了脚下。但也有一些,觉得奇怪,也不上楼,直接在单元门口的电话上,狐疑地问一句:你家老爷子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怎么挨家挨户发什么传单?如果有病,最好还是送到医院里去,要不让左邻右舍觉得心里不安。

  我没好意思将这个人的话告诉父亲,但却委婉地将别人不喜欢这样的打扰解释给他听。父亲闷头吸了一支烟,脸上又现出走街串户才会有的轻松来。我有些担心他又有什么新的结识邻居的花招,试探着问道:爸,你以后不会再去敲这些邻居的门了吧?父亲很爽快地答应道:爬楼那么累,我才不会再将那些发出去的传单捡回来呢。

  我的心还没有放下,便又接到了新的投诉。是三单元的一个住户,说父亲每天在小区花园里跟着录音机唱京剧,或者拿一自制的快板说唱,严重打扰了作为SOHO一族的他在家上班。一个尖嗓子的女人则说父亲唱得实在难听,他可以去公园里练嗓或者表演,在小区里,则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构成了噪音污染,女人还扯着嗓子警告我说,如果再不阻止父亲的行动,他们会请小区的管理人员帮忙解决。

  我知道父亲其实是在用这样的方式,吸引那些“志同道合”的老头老太们走出家门,与他唠唠嗑,聊聊家常,或者什么也不说,杀盘棋也成;但为了完全阻止父亲的行动,我还是用大声训斥的方式,让不想给女儿惹祸添麻烦的父亲,接受了我的观点:此后不再跟人乱套近乎。

  几天后,我下班经过天桥旁边的一个小店,远远地,便看到了父亲,正挤在一群老头老太的外面,半个身子探进去,目不转睛地看着什么。我走近了,才知道那是互不相识的老头老太们,自发组织的一个小规模打牌赌钱活动,输赢不过是几块钱,却让一群被社会忘记的老人们,在马路边上飞扬的尘土里,玩得不亦乐乎。

  我没有打扰父亲,因为他在专心致志地跟别人学着牌技,他的手,揣在裤兜里,不停地掂量着,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一些他买菜剩下的钢镚。我隔着一些来往的人群,看着这个在城市里一直没有停止过热情的父亲,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忧伤,为父亲,更为那些将父亲的一腔热情,轰到马路边上的邻居们。

  第67章 穿越思念的时空

  每次出行,乘坐火车穿越广漠孤单的农田、树林、江河,总会从窗户里,瞥见那些寂寞的坟冢,它们立在田间地头,或者偏于安静的一隅,就像那些不知名的树木、花草、飞虫,不过是几秒,便消失在旅者的视线之中。

  这样的坟冢,大多都极简单,素朴,只用凸出的一方土,告诉路人,埋葬在其下的人,也曾经在这个世上,有过生命,曾经与我们一样,历经过曲折、磨难、苦痛,也安享过天伦、幸福、喜悦。许多,连墓碑也没有,若是走过,从长满青草遍开野花的坟头,我们很难猜测出这个人的身份、年龄、姓氏、男女,甚或最初降临尘世的籍贯。或许,其中葬着的,是一位慈祥的母亲,一个夭折的孩子,一位孤寡的老人。不管他(她)有怎样的身份,此刻,都归于尘土,只留思念,给世间的亲朋。

  这样的坟冢,在我生活了许多年的乡村,随处可见。那时我一直以为,人走了,便会葬在自家田里,像昔日在世时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怡然守护着这方飘满轻烟、植满庄稼的土地,在清明年节时,还会有儿女供奉的瓜果菜蔬。在我儿时的记忆里,这些坟冢,犹如我所熟悉的溪流、果林、山坡、麦堆,尽管没有墓碑,但我知道里面躺着的,是谁。我常会将夏日夜晚随风而动的磷火,与这些人在世时的音容,自然地联系起来;生病或者受了惊吓的时候,父母亦会“迷信”地,去坟头烧纸,请求老人的魂灵,不要将世间子孙的手,拉得太紧。这是乡村,最常见的习俗,人们固执地认为,逝去的人,是有灵魂的,他们同样如尘世中的我们一样,会有思念与忧虑,所以尽管已处阴阳的两端,村里的人,依然会将他们视为具有生命的一员。

  后来走进城市,才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在走后,拥有一方可以让子女凭吊的坟冢。城市里寸土寸金,生前为金钱、房子、儿女奔前走后、力尽筋疲的人,或许在死前的苦痛中,还要为安身的坟冢,费尽心机。曾经去过城市中一些价格不菲的墓地,俨然一个高档的小区,不仅有看护的门卫,负责的清洁工,勤劳的园林工人,还有播放乐曲的播音室,曲折的廊道,整齐的阶梯。人走在其中,看着一个个精致的墓碑,想,原来人在逝后,也是可以如世间一样,享有对人炫耀的资本,或者被人艳羡的荣光。墓地的大小、奢简、价格,犹如世人所穿的衣服,栖息的房屋,只是迅速地一瞥,便可以猜出,主人的地位与身份。一个墓地,原是一张名片,尽管人已不在,但却浓缩了我们在尘世不肯停歇的追逐。

  而那些在行走的旅途上,一闪而过的荒冢,它们没有名姓,亦无面容,犹如人群中某个模糊的背影,不过是瞬间,便消失不见。我们所知道的,除了其内的人,曾经来过这个尘世,便再无任何的细节。生命的来与去,一样的卑微。

  许多时候,逝去的人,已寻不到坟冢。祭日的时候,思念他(她)的人,便在城市愈来愈稀薄的的空地上,烧一些纸,默默地凭吊。或者,在房间里,对着逝者留下的遗物,忧伤回忆。那个曾经与我们一起生活过的人,他(她)生前风尘仆仆,走后,却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城市,找不到一块可以让儿女,为自己掸去尘土的墓碑。

  也有生前相隔天涯,无法团聚,逝后亦因为世人的阻挠,无法葬在一起的爱人,他们的坟冢,遥遥相望,继续着生前的相思。所以,很多时候,我宁愿相信人有灵魂,可以在凡身走后,不再受任何的约束,自由地在世间穿梭,寻找无法牵手的爱人。

  有忙碌奔走的儿女,生前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为自己无法亲自孝敬父母,找合适的推辞;而及至自己生命将熄时,才想起那已经不在的父母,于是便留下遗嘱,无论如何,都要让后人,将自己与父母合葬在一起,这样,就可以永远地,守在他们身边。这样的弥补,假如父母上天有知,会不会,觉得感伤?生前他们需要的,不过是一杯茶,一缕微笑,一顿晚餐,一日闲聊,可是,那时的我们,要么在追寻功名的路上,要么在即将启程,去寻找利禄的岸边。至于日日牵挂我们的父母,则因为老迈无用,而被世俗的我们,淡漠地忘记。是到自己将逝,才想起,相守,原是我们生命,最初和最终的原点。

  一直在想,究竟以怎样的方式,为自己的人生,化一个句号。究竟,能否在生命的最后,丢弃掉一切的俗念,犹如一朵花的凋谢,或是一株草的枯萎,安静地离去?我曾经来过,这个过程,无人可以替代,而那豪华或者素朴的坟冢,不过是一件衣服,有,或者没有这一件,上面,是镶嵌的钻石,还是印染的花草,都已经毫无意义。只要,我在这一程里,爱过人,亦被人爱过,生命,便有了最动人的翼翅。

  而这样的翼翅,可以让我们,穿越思念的时空。

  第68章 那个掉光了牙齿的老头

  从你开始长牙的那一天,他几乎天天注视着你嘴里的变化,看你咬着妈妈的奶头,吮吸自己的手指,还总是在手边可以触及的玩具上留下浅浅的印痕。他喜滋滋地注视着你牙齿的新鲜萌动,又抱着你自言自语地轻声吟唱,小乖乖,快快长,长大跟我去航海。

  他抱你的时候,脚步总是很轻,拍打总是很柔,你的妈妈还会微微地嫉妒,说,没有见过这么粗鲁的他,曾经对谁如此温柔过。那时的你,会拿手好奇地去抓他的下巴,那里总是有让你发痒的硬硬的胡渣,你看他轻俯下来,装作要扎你小脸的样子,总会咯咯地笑,笑到他的脸上,满是幸福的柔光。

  你开始学习走路的时候,他买了最好的学步机给你,又半弓着腰,引领你一步一步向前迈步。你总是走得不亦乐乎,一圈下来,你嚷嚷着还要走,他却捶捶累酸了的腰,笑骂你一句,兔崽子,等你能跑了,你老爸怕是想追都追不上你了。你听不懂他的话,只兴奋地指着前面一株漂亮的花朵,示意他带你去采。

  你终于可以自如地走路跑跳,你满大街疯跑着追赶一只蜻蜓,他则满大街追赶着你。你跟小伙伴玩得大汗淋漓,听见他喊你回家吃饭,你躲到一堵墙后面,又示意小伙伴帮你撒谎,说不曾看到过你。你拿他给你造的弹弓,打碎了隔壁家的玻璃,他拿一块新的玻璃去给人家赔礼道歉,你则嘻嘻笑着从他兜里偷几个钢镚去买雪糕。你跟人打架,捂着被砸破的脑袋嗷嗷哭叫着回家,他一边心疼地给你包扎,一边骂你,臭小子,下次再惹了事,别想进这个家门!你知道他说的都是假话,所以也便一次次在外惹是生非,而后由他处理“善后事宜”。

  你还经常地生病,一次次地让他在半夜里骑车载你去医院,你在昏暗的医院走廊里,坐在连椅上,看他奔来跑去地给你拿药,他的脊背温暖而且结实,已经读小学的你,还可以借生病的理由,趴在他的后背上,让他背你上楼。你还傻乎乎地问他,你会不会死,他便笑你,说,老子还没死呢,你急什么?说完了便扭扭你的耳朵,你哎哟哎哟地叫着,一抬头,看见他正慈爱地注视着你。

  后来有一天,你们沉默寡言地面对面坐着吃一顿平常的午饭,他突然走到镜子旁,左照右照,又将两根手指伸到口中去,蹙眉拨弄一会,终于还是微微叹口气,重新坐回到餐桌旁。你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吃饭的时候,咀嚼动作渐至缓慢。他还抱怨你的母亲,说菜怎么越炒越生,让人连咬都咬不动了。那时你的牙齿,正有力地嚼着一块只有七层熟的牛排,而视线,则目不转睛地盯着最新的一场足球比赛,你甚至都没有听到他究竟在絮叨什么。

  事实上,你们之间很少再有交流。你不常在家吃饭,你记得最新爱上的女孩喜欢吃油焖大虾,爱穿艾格的粉色小衫,钟情梁家辉所演的电影;但当你的母亲偶尔让你给他买一些东西时,你总是理直气壮地说,谁知道他喜欢什么呢,不中他的心意,生了气抱怨我,还不如不买。

  他过生日那天,你被母亲提醒着,好歹提了两瓶好酒回家。他见了眯眼笑得合不拢嘴。你恰好站在门口,回头看他,突然发觉他的嘴巴里有东西在闪闪发亮。你这才发觉,他不知何时竟是镶了三颗金牙。你没有问他在哪儿换的牙齿,却是背着他偷笑着对母亲说,他干吗镶金牙呢,真是俗气,看上去像个没文化的暴发户。

  你的儿子开始会走路了,四处调皮地乱跑,他闲着没事,便过来帮你们看孩子。你总是看到你的儿子在院子里飞跑,从来都不会喊累,他却坐在椅子上,让这个小屁孩跑慢点,否则小心跌倒了将牙齿磕掉。你让儿子听爷爷的话,儿子却说,不听不听,是爷爷走不动了,才不让我乱跑!说完了儿子又一转眼珠,嘻嘻笑着对你说,爸爸,你把那个我用过的学步车给爷爷用吧,他走得快了,就能陪我一起出去跑了。他听了哈哈大笑,你却瞥他一眼,看见他双腿上,曲张的静脉,像一条条骇人的水蛭,不动声色地吮吸着他最后的汁液。

  某天他坐了轮椅,在医院的走廊里微微闭眼晒着太阳,你拿着一沓子化验单,去找医生。经过他的时候,看见几个小孩子正将石子偷偷放到他脱下来的鞋子里,你气恼地追赶着那几个小孩,他们却笑着满医院跑,一边跑一边还唱着童谣:老头儿老头儿玩火球儿,烫了屁股抹香油儿;老太老太玩火筷,烫了屁股抹香菜。周围的人皆跟着大笑,你看见他也咧嘴在阳光里笑了。然后你便听见其中一个小孩尖声叫道:嘿,看那个糟老头,牙齿全掉光了!

  你看见他下意识地去捂住自己的嘴巴,而你,则扭过身去,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可是,你却清晰地感觉到,那一刻你的心,正代替了眼睛,穿越一重又一重繁盛无边的光阴,一直回到你曾经张着没有几颗乳牙的小嘴,含混不清地喊他“爸爸”的那个原点。

  第69章 当父辈的爱情来到城市

  父亲五十三岁的时候,被一个远房的亲戚招到城市里去做园林工人。他怕母亲一个人在家里憋闷,便将母亲一起叫了来。两个人在工作的市郊租了间小平房,自此便开始了他们的“打工生涯”。

  这个城市发展得很是迅速,父亲每月400元的工资,除去租房和吃饭,几乎没有剩余。但母亲还是很满足,她打电话给我炫耀,说今天你爸带我去了“银座超市”,还坐了电梯,那么大的超市,要不是你爸领着,我非得走丢不行。我问母亲,那爸给你买什么东西了没啊?母亲便笑,说,我不缺什么东西啊,就是想看看城市是什么样子的,你爸说只要有空,他就带我出去逛,走走城市的大马路,看看晚上漂亮的路灯,过过城市人的生活。我知道母亲是虚荣,一心想像我的几个姨妈一样,住到城市里去。尽管她也知道城市的喧嚣和繁华,于他们并没有什么用,但能住在斑斓的城市里,看看她曾经向往着的生活,亦是开心。

  我问父亲要不要钱,两个人在市里住,比不得乡下,出门就需要花钱。父亲说,你们留着供房用吧,我和你妈,过得很好,还能像人家城里的退休老人一样,晚上吃完饭去广场上溜达一圈呢。我现在又多兼了一份活,每月还能攒下点钱呢。我笑,说,有钱花掉多好,攒钱干什么,你们又不需要像年轻人一样供房子。父亲狡黠地笑了两声,悄声说,这可是个秘密哦,你妈我都不告诉的。

  我不知道父亲究竟有什么样的计划,连母亲都不肯告诉。但猜想不过是等到母亲生日的时候,给她买份礼物,让她觉得惊喜吧。除此之外,他一个园林工人,在这么大城市里,除了混得上饭吃,还能有什么能耐呢?

  几个月后我去父母居住的郊区去看他们,很惊讶父母的生活方式竟是与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父亲需要每天早起去上班,母亲便也陪着他起床,做饭给他。父亲骑车走后,母亲开始收拾房间,还在房前房后的小片空地上,种了青菜,这样便可以省下一笔买菜的钱。白天母亲没事,便帮助附近做生意的夫妻看孩子,每月竟也可以赚到一些钱。下午父亲下了班,吃完了饭便带着母亲去散步。过马路的时候,他总是紧紧牵着母亲的手,有车过来了,还老远呢,他就拦住了母亲。我在他们后面,看他们悠闲地走着,说笑着,跟这个城市有闲有钱的老人们一样地自在,似乎这里的一切,原本就是属于他们的。我们这一代人在城市里所承受的恐慌、压力和寂寞,于他们,竟是没有一丝一毫。他们对每一棵树,每一株草,每一栋楼,都充满了好奇,满怀了热爱;似乎他们自己居住到哪里,哪里便血液一样注入他们的生命。城市的生机,与他们个人的欢欣,便这样融为一体。

  这样的心态,是我所没有想到的。我本以为他们会像我一样,在巨大的买车供房的压力下,活得心力交瘁,进而两个人互生反感;没曾想,他们却比以前,愈加地旺盛且欢喜。

  等到我把父亲的秘密套出来的时候,又是大大地吃了一惊。父亲说,他要努力攒钱,买一室一厅的二手楼房给母亲住。我开始还笑他,说怎么可能呢,你都五十多岁的人了,怎能和我们年轻人比,还是别做这样不切实际的美梦了吧。父亲便急,拿出他崭新的钱包来给我看,说,我都开始行动了,怎么能说是做梦呢?我早就看中了一套二手的小房子,在郊区,可是交通好,周末我可以骑车载着你妈去市里逛街;虽然旧,不过我自己粉刷一下,跟新的没什么区别,加上以前我们攒的一些钱,再挣上两年,我就能让你妈住进去了!

  记得母亲曾经跟我说过许多次,住楼真好。我总是不耐烦,说有什么好呢,那么死贵的房子,每次想起来要还贷款,都觉得烦乱,怕是房子供下来了,两个人的感情也淡到虚无。从没有想到,原来母亲的向往,并不只是虚荣。她与许多将孩子送进城市里的父母们一样,其实是希望在自己的后半生里,能有楼房可以住的。

  而父亲,却是对母亲的话,默默记在心里,且一点点去实践着的。他没有更多的钱可以买名贵的衣服给母亲,可是他会牵着母亲的手,领她一点点地将整个城市逛遍。他没有几十万的存款可以让母亲住明亮宽敞的楼房,可是他会拿出仅存的几万块,给她买二手的楼房住。他无法让母亲过像退休老太太一样有保障的生活,可是他会在饭后,陪他散步,而且告诉她,两年后,他会让她和姐妹们一样,住进可以看得见城市风景的高楼里去。

  当我们的爱情在打拼里,变得伤痕累累,皱纹横生;当我们将最美好的30年,献给了房子车子和物欲;当我们的双手,只记得钞票的温度,却忘记了牵手的温情,那么我们在飞速向前的城市里,怎能将缠绕相依的根,深深地扎进水泥里去?

  而曾让我们不屑的父辈们的爱情,在田地里,是一株挺拔结实的玉米;在水泥地上,亦可以做根根相连、枝蔓相接的法桐,任岁月再怎么冲刷和吹打,依然是唇齿相依,不弃不离。

  第70章 尘世里最美的相守

  楼下的小饭馆里,常会看到一对相扶相依来吃早餐的父女。父亲满头白发,走路蹒跚,大约,有70岁的样子。做女儿的,30多岁,却是神情羞怯,视线卑微,基本,略略智障的她,除了父亲,是不会与任何人对视相聊的。

  他们每次来,都坐在最靠角落的位置。老板显然已经与他们相熟,假若他们未到,有人要坐那里,他即刻会阻拦住,为客人另寻座处。即便是他们不来,那位置,也会空着。有人便提意见,说,他们要没有买下来,何故不许别人来坐。况且,他们来了,现起身相让,也不为迟。老板对这样的争执,并不做解释,只说,让他们坐在那里,不被人扰地安静吃一顿早餐,也算你我行一件善事,所以,大家还是体谅一下吧,实在心里憋屈,就当成老板我包了不成?

  这个位置,自此,便少有人再争。这对父女,当然不知道背后的摩擦,每天清晨,做女儿的,像个小女孩,打扮一新,要么躲在父亲身后,要么低头挽着他瘦弱的胳膊,从家里行至饭馆。一路上,总有人朝做父亲的,打招呼,说,身体还好吧。父亲总是微微笑着,点头简洁地道声好,便少有言语。这样日常的问好,对于做女儿的,却似乎是种煎熬。每每有人看过来,她便将头,埋得更低,就像一朵敏感柔弱的含羞草。

  所幸从家至饭馆的距离,并不算远,大家都忙着上班,晨练,排队买早点,无暇他顾。这倒让做女儿的,一路可以欣悦赏赏风景。偶尔,还会细声细气地,问父亲一些天真的问题。这样安静的一程行走,对于他们,是种幸福。父亲满足于女儿一脸稚气的提问,似乎,她的单纯的信赖和倚靠,让这个老到无用的男人,又成为年轻时那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而女儿,则始终像靠着一座坚毅挺拔的大山,她的智力,或许尚不能明白生老病死,乃是人生的一种自然,亦不能想象,假若有一天,父亲离开了她,又该如何生活。她只是安然享受着这样每日有父亲相陪的散步,享受在拥挤的饭馆里,父亲为她掩住人群的视线,又将韭菜花,细细洒在她的碗中。

  我曾经仔细观察过他们吃饭时的神态。父亲慈祥,和蔼,牙齿不好的他,嚼蒸饺的时候,总是很慢,就像一个电影里抒情的慢镜头,时光在那一刻,有感伤的静寂。他显然已经老了,老到拿汤匙的手,都显出迟钝。但他并不会忘记帮对面的女儿搅搅热烫的豆浆,或者给她的小碟里,倒一些辣酱。他还随手带着她爱吃的腐乳,看她像个几岁的孩子那样,用一根筷子蘸一蘸,而后放到口中用力地吮吸干净,总会怜爱温柔地笑笑。

  而女儿,总有一个剩饭的习惯,每每喝到一半,便任性地将碗推到父亲面前,看父亲一口口喝下去了,才心满意足地绽开笑颜。她吃饭快,吃完了便听课的小学生似的,安安静静地坐着,等着父亲。吃不完的油饼,她还会用自己带的饭盒,盛起来,放入军绿色的书包里。至始至终,她的视线,都不会离开父亲,就像,那里是一个安全的港湾,一旦驶入,她一生都不愿离开。

  我从未见过女儿单独出来过,但饭馆老板却给我讲了一次例外。是去年的秋天,父亲下楼为女儿买饭的时候,不幸跌落下来,小腿骨折。尽管请了护工,女儿不必担忧,但那天她却例外地,出了门,到饭馆里,要父亲喜欢喝的豆腐脑。老板知道她怕人,让她去角落里坐等,她却执拗地,不肯去。她就那样低头站在人群中,被许多人有意无意地看着,脸上,是努力要隐藏住的慌乱和惊惧。老板很快地将父亲爱吃的早餐打包,交给女儿。女儿接过来,看了一眼,并没有转身离开,而是低低地,恳求老板:能不能,多加一些韭菜花?老板当即心底一软,拿了一个小袋,温柔地拨了大半的韭菜花进去。

  老板说,究竟还是做女儿的,尽管智障,却记得,做父亲的,最喜欢吃韭菜花。而那样一个恳求,几乎让老板这个粗心大意的东北汉子,差一点,就流下泪来。

  听说,曾经有人,好心地要给女儿,找个人家,这样当父亲不在了,也会有人照顾。可是做女儿的,把自己锁在屋里,绝食许多天,是到父亲答应,不将她嫁出,她才乖乖地再次跟父亲下楼。这个日渐老去的父亲,在老伴走后,本可以跟着南方的儿子,去安享晚年,但却因为女儿始终不肯离开北京,而拒绝了儿子的孝心。他宁肯自己一步一歇地下楼买菜做饭,也不愿,丢下这个完全将他当成臂膀倚靠的女儿。

  这对父女的彼此相扶,对于外来居住的人,或许只是一道残缺的风景;而对于经年居住此地的人,则是一种幸福的彰显。没有人,能够像他们那样,给予我们如此生动细腻的爱的启迪,每一天,看到他们,出现在小区的花园里,人们的心底,便会品出真实恬淡的幸福。

  而我们居住的尘世,亦因此,始终值得我们留恋,珍惜。

第六卷一抹忧伤抵达的月光

  第71章 寻找唐放

  她一直记得唐放,不是因为仰慕,亦不是因为他曾经多么地偏爱于她。事实上,他差一点就忘记了曾经有过她这样一个学生。

  她只做了他很短一段时间的语文课代表,是前一任课代表闹情绪,非要辞职不做,她才被他点了名,接过了这一相当于秘书的职务。她那时还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生,对于他的那种豪放不羁,丝毫不能理解,只是隐约觉得他与一般安分守己的老师,是不一样的。他喜欢写诗,常常在下班后,别的老师都回家吃饭时,在洒满夕阳的办公室内,伏案写作。他的字龙飞凤舞,所以为了投稿时编辑可以看清,他会让她帮忙在方格稿纸上抄写一份,而后再为他装入信封,投到邮局门口的绿色信箱里去。她不知道那些文字,究竟会不会被编辑们仔细地阅读,她总怀疑她帮助投出去的那些稿件,全都石沉大海,因为她从未听他提起过它们的命运。而且那时的他,特别凶地抽烟,是蹲在办公室门口的台阶上,她每次去办公室取批改好的作业,看到他蹲在那里抽烟的姿势,总是莫名其妙地觉得难过,似乎那一刻的他,是个无人领取的迷路的孩子。

  他还饮酒,常常喝得半醉,忘了该上的课;她便去喊他,绕大半个校园,在家属区最后一排红砖青瓦的房子后面,轻轻敲打他的窗户,叫他起床。有时候会恰好碰到他与妻子吵架,鸡毛蒜皮的小事,大约是因为经济上的困窘。这当然是她猜测的,因为后来她无意中看到他的妻子,在食堂里开了一个小小的窗口,卖自己做的饼或者粥饭。冬天的早晨,天还很黑,她透过路灯,看到他的妻子在窗口里探出头来,将饭交给学生,又哆嗦着手,收好零碎的钞票,那时的她,突然明白为何他会蹲在地上,而不是放眼四望去看这个世界。

  但这样黯淡的生活,依然掩不住他的横溢才华。她毕业的那一年,听说他的文字,开始在全国的各大报纸上,频繁地出现。她偶尔看到,依然是熟悉的那种沉郁和忧伤,犹如他上课时,时常会在学生的读书声里,走神,似乎是在想着渺远的心事,又似乎什么也没想,只是惆怅窗外那片即将凋零的樱花。

  她那时晚熟,一心只顾着埋头学习,丝毫没有像别的女生那样,热烈关注着诗人气质的他,所以毕业的时候,她考入当地最好的高中,而且语文得了最高的分数,却并没有想起去给他致一声谢谢,或者送一张小小的卡片。

  这一过就是十几年。这一程漫长的人生里,她历经了闪婚闪离,还去国外走了一圈,回来后换了几次工作,最终在北京一家待遇不错的科研单位,谋得一个算是长久稳定下来的职位,而且,因为科研的成绩,被许多家媒体争先地报道。而关于他的消息,则只是从同学口中,偶尔得知终于辞了职,去了上海,听说,是在一家声名很盛的晚报。

  如果没有他的来信,她想这个叫唐放的男人,将永远都会消失在她的视野之中。那封来信,没有署名,只是说最近看了她的一篇报道,为她所做出的成绩,感到欣慰。她经常收到陌生的仰慕者的来信,所以权当是同样的一个青睐者,只轻松几个字,便回复了此信。此后这样简短的信件,她又陆续收到过几封,直到其中的一封里,他突然说:那时你是一个多么柔软的孩子,每一次在教室里看到你,都觉得像一尾小小的鱼,我不知道谁会能够温暖地保护于你。她读到这里,才突然间猜测,写信来的这个人,有可能是他。

  此后的一个星期,她一直执拗地寻找并确认着这个陌生的来信者,便是唐放。她用百度将他的信箱搜索出来,看到一些散落的剧本、连载的小说、短篇的评论,所有的署名,都是隐匿的,不知道是不是他,还是另外的一个人。可她还是在搜索到那个紧跟着信箱的MSN后,立刻去加了他。

  那边竟是很快地通过了,而且,他还在线。她语气里带着一股子想要得知结果的急迫,匆忙地问他,是不是唐放。她一连问了四次,都没有得到他的任何回应。她不死心,一遍遍地回忆那些与他有关的细节,告诉他同学录上,曾经有许多学生,都怀念他写过的诗歌,或者发表的文字;告诉他听来的那些与他有关的消息,又问他是否依然待在上海,还是去了其他的城市;告诉他自己以及那些他教过的学生华丽缤纷的生活。她觉得自己近乎于一个喋喋不休的老人,在这里与一个回忆中相关的人,絮叨那些过往,并为过去,编制出一个瑰丽的而今。可是网络那边的他,却至始至终,都没有回复她一个字。似乎,那边根本就是一个素不相识的人。

  她终于通过层层关系,打通了一个依然还在那所中学任教的老师的电话,又装作漫不经心地,聊起了他,然后便惊讶地得知,唐放在辗转了许多的城市之后,曾经试图回到当地的那所中学,可是却因为再一次与领导闹翻,而被免职,之后便一直待业在家,靠在马路边上,做一些时刻提防城管严查的小生意,维持生计,他依然写诗,或者小说,依然抽烟喝酒,而且比之于从前,更甚。他断绝了与许多过去友人的来往,成为那个小城里,一个近乎颓废无用的男人。

  她终于止住了继续询问MSN上那个头像忧郁的男人,究竟是不是唐放的脚步,也不再费力地去网上搜索一切关于唐放的信息。她想其实他在网上的闭口不言,包括她在认出他后,再也没有回复过她只言片语的沉默,就已经证明了他的落魄和无助。继续寻找,满足的是她的好奇,刺伤的却是他不堪一击的灵魂。

  或许,让唐放在俗世生活里安静地吸一支烟,或者饮一杯酒,才是给予一个曾经热情奔放,而今却穷困潦倒的诗人,最真诚的怀念。

  第72章 疾行之病

  朋友讲一个山东人急性,是读书时交过的笔友,第一天刚刚收到他的信,介绍自己兴趣爱好种种,想要与朋友做精神上的子期和伯牙,第二天便又收到他的第二封信,急忿忿地指责他说:我给名人写信还很快收到回复了呢,给你这无名之辈怎么就一去杳无音信?!朋友惶恐,恨不能插翅飞过去,安抚他那颗快马加鞭飞驰着的心。

  想起几年前大学毕业的时候,一个人在城市里奔走,同样性急,每日上班,谨记新人法则,兢兢业业之外,做事走路总是一路小跑,试图将前辈落下的距离,飞速赶上去,让总也记不住自己的领导,可以在视线扫过人群时,在我的脸上留下片刻赞许的目光。我记得自己总是单位里第一个赶来上班,又最后一个带着疲惫离去。我对领导或者前辈布置的每一个任务,都以飞驰的速度交差,并在他们心满意足的笑容里,觉出自己的价值。

  可是这样的付出,却并没有换来同事领导的认可。单位的车轮,照常运转,并不因为我的加速,而让我脱离新人轨道,一步跨入优秀员工行列,反而遭来新人嫉妒,和前辈的神经紧张;而领导也几次暗示,不必如此追赶,让同行的人跟着一起生出压迫。终于在一次提交某个项目的方案时,因为连日加班加点,而身体无法承受疲惫,某一天清晨起来,再也无法在自己规定的十几分钟内洗脸刷牙吃饭下楼,去赶公交。

  只能请假赶去医院看病,依然是心内焦虑,想着无论如何,都不能在关键时候,落给其他同事,让别人抢了先去,否则前功尽弃,一切都付诸东流。于是便急急地挂号,去找看病的大夫,可惜进门后只有一个护士,悠闲地剪着指甲,看到我来,便努一下嘴,示意我坐下。我却直接一步跨到她的面前,说:我赶时间,大夫在哪儿?我想尽快开药后回去上班。护士看我一眼,慢慢道:你赶时间,可是时间并不赶你,先坐下等吧,大夫开会呢,最快也得半个小时,已经病了,何必急这点时间?

  我几乎与她争吵起来,我说耽误了我的上班时间你们负得了责么?疼痛不在你们身上,你们当然不急!她淡淡瞥我一下,并不与我计较,只是扫一眼走廊坐在连椅上同样等待的病人或者家属,说:这里已经够好,有些人为了去好的医院看病,只是排号就要排半个月呢,医院有医院的运行速度,总不至于为了某个人,就修改了时间吧,那样,怕是又众口难调了;所以还是心平气和坐下等待,着急上火,也于病无补。

  大夫终于等来的时候,只看了一眼,便让我尿检,而后又是缴费,拍片,等化验结果,就连中途去厕所,都需要排队等待。折腾下来,当初的急躁,快被磨平,知道即便是插上翅膀,也不能在一秒钟内,将所有程序办完,所以还是耐下心来,慢慢去走。

  拿到所有检查结果的时候,大夫终于下了定论,说我是心焦过度,引起身体发生病变,内分泌系统紊乱,各项机体功能也受到影响,所以除了吃药,最好还是回去好好吃饭,慢慢调理,否则病难以根除。大夫是个温和年长的男人,看我气色苍白,心内焦灼,便劝慰道:这么年轻,急什么呢?知道疾病的疾是什么意思么?就是你平日走得太疾,又心内焦急,所以身体才罢工不行,落了下来;跟我比起来,你还差着30多年呢,慢行去走,既能欣赏风景,领略世情,又能有益身心,交得知己,所以何必着急?

  那是我从大夫那里,得到的最有用的药方,比之于其他一大包用来调理的中药西药,它的疗效,最为显著。出门的时候,在走廊里遇到的病人,神色里几乎有同样的焦躁不安。有人想要急迫知道肚中7个月胎儿的性别,于是四处托人给医生送礼;有人因为开车过快,撞上墙壁;有人吃饭过急,将食物呛入气管;有人喝酒太急,引发胃部出血;有人长大过急,吃各种促进发育的所谓良药,却引起病变;有父母盼孩子成龙成凤太急,反而让孩子厌学出逃,甚至割腕自杀。

  而这样的急迫,终于让我们及其周围的人,付出了身体或者精神的代价。常常等到停下脚步,因为急促“刹车”,引发新的事故,并连医治的药方,也无处寻到。

  第73章 爱之养与痒

  报载,青岛一女子,在路边发现一受伤白鸽,遂带回家中,悉心调养,待其康复如初,女子便准备放生。不想,却是再也放不掉了。白鸽不仅原路寻回家门,而且此后与女子左右相随。甚至女子上班、散步、打车、逛街、办事,白鸽皆安静站在其肩头,既不扰乱,也不离弃。这段人与鸽的奇缘,被好事记者拍下,发于报章,竟是引来喝彩一片,皆说,此鸽真真是通了人性呢。

  但记者只重了鸽恋上人的结果,独独忘了报道,这女子在此鸽受伤之时,究竟如何在外人的漠视里,温柔地将其捧回家去;又花费了多少气力,为其包扎伤口,喂水吃药,安置窝巢;而到完全康复,为博其信任,女子又耗去了多少爱与时间,这些,皆被记者隐去了没有报道。读者只知,鸽如此依恋一个人,是世间奇事,但奇事之后,却不再深究。其实天下所谓奇事,皆有根源,女子的付出,如若深探,断不会低于鸽的眷恋。作用力总是等于反作用力,爱的付出与回报,大抵也是如此。爱没有奇迹,之所以称奇,只是世人未绕到爱的背后,看其究竟。

  闲日去买紫砂的茶壶,逐一看过去,被造型和材质弄到眼花,竟是不知该选哪个。小姐便笑,其实紫砂壶重要的不是选择,而是如何去养。一盏壶犹如一个人,只要在起初,你能够用好茶,精心去泡,让其充分吸纳茶的清香和精髓,直至最后从内到外,都浸润好茶的芬芳,那么,两年之后,即便你日日放一般的茶叶,也能喝到上品茶的味道。反之,如若不善饲弄,则会坏了你其后的品茶之日。

  但小姐没有说明,这两年的时间,究竟要付出多少的气力,来养这盏壶,方能在以后长长的午后,品到上等茶的甘甜。这每一缕味道,怕是要花费十份的细心,来养的。一个“养”字,只从构字法上,就可知道,需要人勇闯三关,方能达其畅通无阻的境界。

  而一块玉,一枚银饰,亦是如此。玉佩戴时日长久,会吸纳人的温度,通达经脉,更现其温润澄碧之色;而那精心爱护的人,也会得其精华,颐养肌肤。在玉,此处之“养”,常称为“盘”,盘玉即人用手指反复抚摸,如此,一块活玉便会绽放最美丽的光华。银饰可称最为费时的饰品,每日洗澡,皆要取下放好,而且还需时常清洗,以防氧化。但人的汗液,却能养它,让其渐次呈现迷人色泽。

  玉与银饰,和人相比,本是没有生命之物,但若是给其体温,悉心调养,竟是通灵似的,用最晶莹的光芒,回报人的关爱。

  人与自然之物,即是这样奇妙的关系,一分田,一株花,一棵树,一只鸟,甚至一段爱情,大抵都离不开一个“养”字。田的肥沃,花的妖娆,树的茂盛,鸟的精灵,爱情的相依相偎,是回报给“养”的果实。所谓有因才有果,当报章报道诸种奇事,譬如人死宠物自杀,鸟儿于险境中解救主人,花儿在抚摸之后奇异返生,其实都是在此之前,有漫长的养之路,不过就是人只看奇异转折后的结果,未追根溯源,查其根本。

  一份爱,养得好,自有奇迹,养不好,便也只剩了痒,各自丢弃,再不想念。

  第74章 谁弄醒了做梦的小孩

  对门新来了一个6岁左右的小男孩,尽管穿了一身簇新的衣服,但那口浓重的河南方言,还是掩不住他初来乍到时的羞涩和紧张。在楼道里遇到过他和对门男主人几次后,便知道他的父母都在北京打工,他又到了上学的年龄,便被父母接了来,暂时住在舅舅家里,并借读于附近的小学。

  这显然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农村里的孩子,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他会爬到小区树上,折了柳条做成哨子,吹出一首嘹亮的曲子。他的书包里还装着乡下带来的弹弓,一不留神,就朝那青天上用力射出一粒石子,嗖地一声恰好击中一个麻雀的要害。起初还有一两个同龄的孩子出于好奇和新鲜,千方百计地接近于他,并讨好他教授一些好玩的游戏。但那新鲜劲一过,再加上男孩土里土气的方言,跟痞味浓郁的北京话有些隔阂,周围的小孩子们便纷纷地远离了他。

  但男孩并没有因为这样的孤单而显得寂寞,他似乎开始慢慢习惯了北京的生活,或者,是习惯了被人孤立的无助与失落。我很少见过他的父母来这里看他,周末的时候小区花园里到处都是陪孩子散步玩耍的父母,而男孩却是一个人坐在花园深处的一张木椅上,沉默不语地抬头看天。我不知道他究竟如此专注地在看什么,天上不过是飘着几朵慵懒的白云,还有鸽子迅疾地飞过。我猜想他其实是借这样的方式,来掩盖自己被人遗忘的孤独。有时候我刻意地想要走近,与他聊几句话,却每次还没有在他身边坐下,他就条件反射似地结束了自己的观望,背起书包快步走回家去。

  他的舅舅大约在一个单位做着不大不小的官,常常就有人提了东西,在没有月亮的晚上,贼头贼脑地过来送礼。每一次我都看见是男孩在开门,有时客人为了搭讪,客气地说句废话,问他陈科长在吗,他就冷冷地闪开身,朝沙发上一努嘴,算是做了答复。他这样的举止,常常会换来舅舅的呵斥,说,小孩子怎么那么不懂事,说句话还累死你不成?!但有时候,做舅舅的也会冷淡着脸,装作品茶,对来客连欠身迎接的力气都没有;这大抵是因为他的舅舅一眼扫过来者带的东西并不贵重,心里先自不屑了几分,所以也便不计较男孩的无理。

  男孩的舅舅显然是一个擅长办事的人,否则也不会隔三岔五地便有人来敲他家的门。男孩当然没有自己的书房,要挤在茶几上,边听大人们谈话,边写老师布置的作业,所以难免走神,在作业本上弄些错误出来。有一次我在楼道里,遇到他的舅舅,正在接听男孩班主任打来的电话,说他上课心不在焉,作业也应付了事,竟然还在上面画起画来。他的舅舅便问画的什么,老师便回说,画了一大瓶茅台,一小瓶二锅头,还有个一只眼睛兴奋发光一只则冷淡白眼的男人脸。这件事的当天晚上,我便听到对门传出男孩被打的委屈的哭喊声,还有他的舅舅气愤的责骂声。

  几天后我便见到了男孩的父母,他们的穿着告诉我,这是一对在某个粉尘飞扬的工地上干活的夫妇。他们提了东西小心翼翼地敲着对面的门,我从猫眼里看到他们将手里的水果紧张地提起放下,又放下提起,还不住地拍打着身上的灰尘。片刻之后门打开来,男孩首先冲出来,抱住了他的母亲。男孩的舅妈客气地将东西提过去,又假装唠闲话似的,说,这孩子不知道是想你们了,还是不适应北京的生活,上学上得没他舅舅那时带劲啊。这句话立刻让做父母的,局促不安,一个劲地说这孩子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实在不行等过阵子还是把他送回河南老家去吧。

  但也只是这样说说,男孩还是留了下来,一天天背着书包往返于学校与家之间,并变得愈发地沉默寡言下去,连小区里爱逗他说河南土话的大妈大爷们,也懒得再跟他搭话。只有花园里那条流浪的小狗,倒是跟他相处融洽,还能常常从他那里领到一份小笼蒸包的恩惠。我也只有在他和流浪狗玩耍的时候,才能够从他的脸上,瞥见一抹孩子才会拥有的童真。

  暑假到来的时候,男孩终于有机会回河南老家,他即将离开的前一天,我又在花园里遇见了他。不知是因为要回家的兴奋,还是因为他与流浪狗玩得开心,竟然没有介意我坐在他的旁边,并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搭讪。

  我记得当我试探着问他喜不喜欢自己的舅舅时,他给了我一句意想不到的回答。彼时他头也没抬,就冷冷道:他就会装模作样!说完了便不理会我的惊愕和更多的问题,带着流浪狗走开了。

  我在夏日傍晚蒸腾着暑气的路灯下,看着这个背影瘦削孤单的男孩,无声无息地穿过一丛灌木,又经过几株法桐,最后拐过一个楼角,消失不见。我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这个本应舞着刀枪棍棒,在父母怀里撒娇的童心未泯的男孩。每一个小孩都曾经盼望着快快长大,可是这样被俗世里摸爬滚打的大人们一路逼迫着,催熟了的冷漠小孩,我却宁愿他在童真的温暖躯壳里,待上一会儿,再待上一会儿,一直将这个童年的梦,做到天光大亮自然醒。

  第75章 那个与你共穿一件西装的朋友

  名人在全国大红大紫的时候,朋友乔的地位,也在我们心中如日中天。因为在名人未红透文化圈之前,我们这帮人便知道,乔跟名人是响当当的铁哥们,铁到可以一说借钱倾家荡产也要给兄弟解难。所以名人蒸蒸日上,名人的朋友乔在我们眼里,当然也跟着有了耀眼的光芒。

  乔跟名人之所以有这样深的友情,源于当年他们两个人在新疆一个农场当知青时,结下的缘分。那时两个人住一个宿舍的上下铺,吃一个盘子里没有油水的白菜土豆,啃一个偷摘来的带着露水的苹果,用一块肥皂洗头洗脸。那时候手头拮据,但两个从城市里来的年轻人,还是保持了一点穿着体面的虚荣。但无奈带来的衣服,在常年的劳作之中,早已严重磨损掉色,如果碰巧出门遇到城里稍有姿色的女孩子,他们常常就觉得羞愧难当,为自己满腹的经纶却没有像样的衣服遮体。

  后来两个人终于想出了一个完美的计策,每人掏出一半的钱来,买了一套在那个年代属于时髦衣服的西装。如果谁出门,就将衣服穿上。这一招果然让两个人不再灰头土脸,女孩子看过来的视线里,也有了异样的情愫。

  这一套西装,最终让两个人成功吸引到自己喜欢的女孩。而他们两个的兄弟情谊,也因此在农场里出了名,都知道如果找他们办事,只要说通了其中一个,另一个肯定就会痛快答应。这样的交情,即便是在此后名人结束了知青生涯,回到广东,并且升官发财之后,也没有断掉。

  名人的出名,来得有些突然,因为策划的一套书正中了市场,一时间大卖,他本人也因此成了当下文化的代表,屡屡被各地请去剪彩,作报告,演讲,上节目,几乎混到家喻户晓。远在新疆的乔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名人,即刻打去电话,开玩笑说,兄弟,苟富贵,勿相忘,这么长时间不联系,不会是因为出了名的缘故吧。名人打着哈哈回应乔说,哪能呢,咱可是同穿一套西装混出来的兄弟呢,借钱借名你尽管说。

  其实乔也只是这样说说,他是个珍惜缘分胜过声名的人,在名人未出名之前,远在新疆的他,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却很少拿自己的私事打扰过名人;而今名人成功了,他更懂得应该谨言慎行,不能给朋友添出额外的麻烦。

  所以当周围的人以这样那样的诱惑,求乔帮忙牵线搭桥,让名人来给自己单位或者公司的某个活动,增添光彩的时候,乔总是无一例外地拒绝。后来有一天,一个跟乔私交很好的朋友来拜见,并将一套即将出版的很有思想价值的丛书带来,希望乔能够让名人给签名推荐一下。乔在认真翻阅了丛书之后,当下就被书的内容打动,决定为朋友争取名人的签名。

  乔打了许多次电话,才找到了名人。说明来意之后,名人立刻拒绝,说,不要说是乔,即便是他的顶头上司来求,他也不会答应。乔心里袭过一阵莫名其妙的难过,他淡淡道,你可以不答应这个签名,可是我也不能答应你将我与你的上司相提并论;我们是什么样的朋友,你读书多,阅历深,应该比我更清楚。

  名人想必被乔说得红了脸,于是求和道,那么先让我看看书稿再说吧。乔其实听出了名人的语气里,那种世故的推诿和应付,但也不想再多说什么,只一个轻描淡写的“好”字,便挂了电话。

  几天后乔寄出的快递却被退了回来,打电话给快递公司,才知道送货员明明听到客厅里有人在大声地说话,可是他敲了很长时间的门,都没有人来开,而打电话给名人,名人也拒绝接听,发短信,更是没有一个字的回复。送货员委屈地说,即便他是美国总统,也不至于忙到连门都不开吧,明摆着就是瞧不起人嘛。

  乔忍着一腔的愤怒,给名人电话,问他有没有收到书,或者送书员的短信。名人满嘴假装出来的无辜,说,没有啊,从来就没有人给我打过电话或者发短信说书到了嘛。准备好要大骂一顿名人的乔,突然在话筒那边名人一派火热的嘈杂和应酬声里,觉得如果真的大骂当年那个与自己共穿一身西装的名人,是一件无聊也无意义的事情,有时间,他还不如静下心来,与楼下那个卖菜的大爷下盘象棋,或者跟一个与自己一样有闲没钱的茶友,喝杯最新采摘的碧螺春。

  这样想着,乔便淡淡说一声“再见”,轻轻挂断了电话。这一挂,乔知道,断掉的不只是通话,还有他与名人,曾经那份共穿一件西装的真情。

  第76章 人心的距离

  人与人之间,有时候近在咫尺,却恍若隔着天涯。那永远无法相通的心,让我们在尘世中,艰难跋涉,却始终,无法抵达那对方的彼岸。

  你曾经在火车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坐在你的左侧,右侧,或者对面。你可以看得见对方鼻孔里伸出来的不雅的鼻毛,脸上粗大的毛孔,嘴里某颗被蛀虫噬坏了的牙齿,或者瞬间闪过的忧伤。可是你却不知道,他将去往的城市,究竟是故乡,还是异乡。不知道那里有没有一个人,在遥遥期盼着他的到来。不知道他是去奔赴一场爱情的约会,还是某个老友离开人世的送别仪式。

  即便是你们有过交流,或许你与他,会不约而同地撒谎,将工作失意的自己,说成春风得意。你会向他夸夸其谈自己行业的美好前景,工资待遇,每年一次的酣畅旅行。你也会将不爱运动的自己,说成一个运动健将,并吹嘘自己篮球比赛投球的非凡记录。而对面的那人,也会不失时机地炫耀自己某一个很铁的哥们,以及自己在单位说一不二的威严,或者爹妈身边朋友的显赫势力。你们常常吹得天花乱坠,唾液星子喷到对方的脸上,鼻尖几乎擦着对方的额头。可是,等那火车抵达终点,你们出了车站,各自水珠一样融入茫茫人海,即刻将彼此忘记,再不想起。

  你在工作上,也会有很多的人,每日打着交道。你与他们每日清晨准时在打卡机旁碰面,你对他们说“早上好”,又说今天要抓紧将剩下的活做完。你们在工作闲暇的时候,也会在单位楼下的咖啡店里坐着喝一杯咖啡,甚至像朋友一样聊上一会。可是你却不会对他袒露自己的心胸,你怕他会将之传播给每一个同事,或者上报到领导那里。他亦不会告诉你额头的那道伤疤,究竟源于哪一次事故。你们在阳光里,喝着醇香的咖啡,说着近日的国际新闻,或者明星绯闻,但却始终,不肯脱掉心的重重盔甲。

  与你牵手的那个人,你们每日在一个饭桌上吃饭,有共同的孩子,或许已经同床共枕三十多年。可是,你却不知道她在下雨天的时候,喜欢站在阳台上慢慢饮一杯茶,并不是因为窗外雨点打在花丛里的声音,真的那么悦耳,而是她在这样的时刻,想起年少时的一段初恋,最初的开始,便是在这样安静的雨季。而她,也不懂得你在吵架的时候,突然间一言不发,不是因为你向她妥协,或者心内歉疚,而是你对这样鸡毛蒜皮的琐碎生活,产生了厌倦,连带地,觉得与她的争吵,真是无聊可笑。

  那个你叫做父亲的人,你却可能见他的次数,还没有家门口卖水果的小贩的次数多。他住在乡下,你则在省城。你也曾试图将他叫到身边,可是他常常住不到两个星期,便硬要回去。你不知道他只是喜欢走在土地上的踏实的感觉,城市里的柏油路面,夏日很烫,冬日又很冷,他在车水马龙里,每一次出门,都会迷失了方向。你以为他吵嚷着回家,真的是因为你的妻子冷落了他,或者儿子又被妻子教唆着给他要钱,买最新的电动玩具。或许你还会因此在心里生出怨恨,觉得从小到大,他都偏心于弟弟,现在你比弟弟出息了,却还不能获得他更多的爱。而他,或许也会觉得你在妻子的唠叨面前,所保持的沉默,是因为惧怕于她,就像当初结婚时,他惧怕你有权有势的岳父一样。等到他终于回到了乡下,你们彼此,除了每个星期例行公事般的电话,再也不能够敞开胸怀。甚至彼此的话,还要靠一个路过的同乡,给捎过去。

  这样直到有一天,你突然觉得,有很多的话要对他说,于是你跪在他的面前,将过去种种的误解,哭诉给他。你说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你以为他会懂得,可是,他在墓碑上的那张脸,却威严着,始终不发一言。你们终于,被时光真正地隔在天涯海角。

  也就是这时,你隔着一个墓碑,看清了人心之间,那段近在咫尺,却始终无法跨越的距离。

  第77章 你那急需公证的安全感

  在公证处,遇到形形色色来寻求安全感的男人与女人。

  其中一个打扮疏懒的女人,进来便迫不及待,说,能否将她公公的一套房子公证一下,归到她与丈夫的名下?因为公公去世之前,就几次说要将这套房子送给他们,但不巧一场大病袭来,他还没有来得及立下遗嘱,便离开了人世。昔日几个儿子便以合法继承人为由,要瓜分这套房子,可是公公生前一直与其余几个儿子有隔阂,还曾因与他们吵架而病倒过一次。所以她这次来不过是想圆了公公生前的梦,办个公证,说明这套房子是公公想要送给她与老公的财产。

  工作人员耐心等她说完,这才解释道,这个公证他们没法办,其一不知道她的所说究竟是否属实,其二此类问题他们应该去房产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其三他们其实更应寻求律师而不是公证处的帮助。

  女人一听便有些失望,但依然不肯放弃地追问一句,你们真的没有办法证明这套房子是公公想要赠给我们的吗?那要是被那几个要钱不要命的儿子们分去了该怎么办?老爷子生前我们可是付出了很多啊,只看病就快把我老公的工资给折腾没了。

  工作人员的再次否定答复,终于让这个女人无力地站起来,朝外走去。进来时眼睛里闪烁的火花,已经不复存在,成为一撮燃灭了的冷的灰烬。

  还有一个男人,一进来便急吼吼地说要公证,将妻子的签名权委托给自己,因为他要急着出手一套正炒的房子。工作人员说那必须有他妻子或者妻子代理人持她的身份证、户籍证、结婚证等同来才可以。男人一听便脸红脖子粗地争辩道,那怎么行,她死活都在南方不肯回来,而且走的时候还将身份证和结婚证都带走了,我根本就弄不到。

  工作人员问,那她为何不肯回来?是不同意你卖房子吗?男人看看四周,降低了声音道,她还不是怕我跟她离婚另娶别的女人么。不过怕有什么用,我们两人八字不合,这婚熬到现在已经是让我扒了层皮了,再走下去也只有两败俱伤。所以我实在是想将这有着她的影子的房子卖掉,拿这笔钱整点生意,反正,这房子她只投入了几万块,其余全是我挣下的。

  工作人员依然坚持,要等证件全了才可以办理委托。男人急了,说,可是我得等多久啊,我还要与新的女友结婚生子建立温馨家庭呢,要是她这样冷硬无情地拖着,那我岂不是要打一辈子光棍,房子也空耗着变不成钱,甚至房价降了赔钱么?

  但他显然还是知道希望渺茫,所以自顾自地说了一阵,便觉得无趣,转身走了人。

  又有一个老太太,颤颤巍巍进来,便絮絮叨叨唠家常似的拉住工作人员说,闺女,你帮我公证一下吧,我儿子刚刚买下的那套房子,全部都是我出的钱。工作人员说,那您叫您的儿子儿媳一块过来吧,或者拿一些有力的证据过来。老太太听了便叹气道,儿子儿媳才刚刚结婚,要是让他们知道了,那心里岂不是落下一个解不可的结啊,说不定以后儿媳教唆着儿子不孝顺我呢。

  工作人员便笑,那您老还是别公证了。老人即刻道,那可不行,现在的年轻人说离就离,要是这儿媳妇心眼多,过一年便离了,那不是将我辛苦一辈子买的房子也给分去了吗?我可不能让我那傻乎乎没心眼的儿子赔了老婆又赔房子。虽然我年级大了,活不了多少年也享不了什么他们的福,但这当妈的,心却不能少操了一分,该狠心时,就得六亲不认,不管这媳妇在你面前多么低眉顺眼,甜言蜜语;我走的路多,吃的盐也不少,虽然眼花了点,但这年轻人的事,我看得也透着呢。

  但工作人员还是委婉劝她,年纪大了,还是多享一些清福,多爱自己一点,年轻人的事,让他们自己去处理吧,你不放手,儿子何时也不能长大。况且,公证与情感还不能完全地分开。只要是明事理的女人,大都不会撒泼耍赖过度索要财产的。

  但那老太太临走的时候,还是不停地自言自语,房子上写着是他们两个的名字,这离婚了房子也一起给分了可咋办?

  公证处的几个工作人员,耐心里总有一股子淡漠,不知是天性使然,还是这人间的悲欢离合、公平却无情的事情看得多了,人也跟着有了一张张公式条文化的脸?

  这样的面孔日益地增多,人与人之间存有的信任感,却是愈发地少了。

  第78章 给别人看的简历

  编一套书,收到几百篇文字的同时,也读了几百个人的简历,并从中窥见几百个人的俗世表情和半生足迹。

  最简单的,不过是一行字,说,某某某,小学毕业,无业,出书若干。我相信文字后的这个人,一定有着最丰富的阅历,走过坎坷的道路,于是便淡定如水,对于名利,已不介意,知道这些看似光芒万丈的东西,不过是一件衣服,披在身上,并不能让你的灵魂,跟着也荣耀起来;人生很短,来时赤诚相见,去时也是如此,所以那些华衣彩服,除了招蜂引蝶,让自己的安静旅程,生出喧哗与聒噪,并无大益。如此简历的主人,大多作品沉稳大气,有大家风范,一行行读下去,犹如与此人对面,无需多言,便能让你品出茶之沉郁味道。

  而那些文字短短一页,简历却是长达五百字的人,窥其人生,却是乏味如久泡后的茶水,看似绚丽多彩,喝一口下去,毫无滋味。那些履历,细到连小学曾经得过的一次奖励也写了进去。获过的某项荣誉,除了将名称写上,还会絮絮叨叨地,将那颁奖的机构,在当下文艺界的地位,也一块纳入其中,似乎唯有如此,才能让人了解这奖项的重要性,及其他本人的横溢才华。

  而对于那些所获奖项多到无法细数的人,列入简历时的选择,也可窥见此人的一两点小心思。有些人会在简历里,将国内的荣耀,全部剔除,只留那国际的奖项若干,昂头挺胸地立在那里,只等看见的人,投过去仰慕艳羡的视线。这样的人,大多是有崇洋媚外的心理,觉得玫瑰都是国外的香,于是乐意弃掉国内的大奖,只留那外人没有听说过,但一窥见“英法德日意”字样,便生出赞叹的国际小奖。

  也有人,善于断章取义,在百度里搜来无名报章的评论,只取那提及自己名字或者作品的关键一句,大张旗鼓地列入简历,并将评论中其他人的名字,毫不留情地去掉,似乎,那些概括整个行业的前瞻性句子与荣耀,只是给他一个人的,他取一瓢饮,便可以吞下整个江河。

  还有人,完全相反,把凡是有与名人共同出席的会议,全部列入简历,尽管,自己的名字,常常在最不起眼的角落;但好歹是与名人并列过的,所以,也可以沾些名人散落的光泽,让自己看上去喜气洋洋,昔日晦暗的容颜,可以红光满面地伸出去见人了。

  有热爱职位的,会从少先队大队长写起,将沿途大大小小的官职,一一列来,你会从那些一本正经的理事、主任、主席、副科长、荣誉教授等等的头衔上,看到此人脸上对于世俗职位的垂涎。似乎,他退休前的大半生,就为了这些职位而生。他从入幼儿园的那天起,就开始了对那一个高于一个的座椅的征服。一步步爬上去,那些阶梯,便是他一生的印记。至于途中那些芬芳的花朵,或者茂密的森林,清亮的溪水,则与他无关。

  那些实在是无光辉事迹可写,但又不甘心在简历上,平庸过他人的,便会用最华丽的辞藻,为自己粉饰。譬如他会说自己曾经为某知名人士做过翻译,深得名人的信任与认同。又说在业务上勤奋专研,做出的某项成绩,无人可以匹敌。还说因为业绩突出,曾受邀参加京城某知名会议,与国内行业翘楚做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这样的词语修饰下,原本灰突突的某个人,犹如到了四壁辉煌的宫殿,灯光照耀之下,带褶皱的衣服上,也跟着流光溢彩起来。

  后来有一天,我偶尔路过城市的某个公墓,走过一个个墓碑的时候,便再一次想起了那些或简约或奢华的简历。原来我们许多人,生着的时候,想要荣华富贵,死去的时候,依然想不明白,于是在那小小的墓碑上,用各式的文字,提醒着经过的后人,这泥土里埋葬的,乃是一个功名显赫的人物。而那些一路行走,始终朴实无华的人,在人生的终点,也如流水行云,给你最安静的一个句号。

  我喜欢其中一个墓碑上的文字,很短,说:我曾经来过。我们每一个人,原都是这样,曾经来过,并成为渐渐被人忘记的过去。所以每一程人生,对于别人的意义,不过是瞬间逝去的风景,平淡也好,绚丽也罢,这一程的滋味,真正能够品出的,也只有自己。

  而那给别人看的简历,一笔一划写的人,亦是自己。

  第79章 你有没有最珍贵的

  北京S大的两个学影视的小师妹,为了完成毕业的作业,扛着摄影机在北京的大街小巷上,逮人就问:能不能告诉我,你认为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这种拍纪录片的状态,让我想起了几年前一个出名的独立电影《北京的风很大》,被采访的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面对突如其来的摄影机,脸上的表情没有来得及调整,伪善的外衣也没有来得及穿上,便被硬生生地记录下来。但正是这样原生态的采访,让我们接近了问题最真实最本真的答案。

  采访几乎涉及了奔走在北京的每一个群体,严肃的男人,温柔的女人,毫无世界观的孩子,晨练的老人,匆忙行走的白领,晒太阳的流浪艺人,等待朋友的街头小痞,孤单的清洁工人,着制服的广场士兵,穿囚服的犯人,来旅游的老外,一本正经的官员,卖盗版碟的小贩,形形色色的人,在突兀的问题面前,给出了各式各样的答案。其中包括最传统的亲情友情爱情,最实用的时间,最根基的生命,最抽象的爱。这是成年人的答案,采访到的一个毫无心机也对世界认识混沌一片的小孩子,很羞涩地指指脖子里的红领巾,说,今天我入队啦,这就是我最珍贵的。而更小的一个女孩,则努力地歪头想了片刻,摇摇头,诚实地说不知道。

  相对于孩子的认真,大人则世俗功利得多。有夹皮包的男人,边快步疾走边头也不回地说,没空跟你们闲聊,我最珍贵的,就是时间。有打扮精致艳丽的女人,对于提问的人,看也不看一眼,便一阵风似的走过。有天生戒备的中年女人,上下扫视一遍,反问两个师妹究竟是做什么的,待费一番口舌解释是完成一份作业,才淡漠回答问题,说,最珍贵的当然是能够挣钱的能力。而有些疲惫的一个抱孩子的女人,几乎是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最珍贵的,当然是结婚后的自由,没有哪个女人不向往呢。一个在天桥旁吹箫乞讨的残疾人,指指自己的乐器,说,最珍贵的,就是我的乐器,还有,能在冬天没有风的太阳下在这里唱歌。天安门广场上站岗的质朴士兵,回答问题时眼神依旧直视前方,说,我最珍贵的,就是军帽上的徽章,我戴上它,就有了责任。已经退休的一个70多岁的看孙子的老人,用年轻人不习惯的虔诚,说,最珍贵的,是还能为国家贡献点余热。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则更是神情郑重,说,她认为最珍贵的,就是不管什么时候,都能拥有理想。

  也有很多让人心生感动的答案。一个打扮另类的街头小痞,叼烟站在街头等他的朋友,面对摄像机,他有几秒钟的诧异,随即因为问题,表情变得难得的单纯,看得出装扮嘻哈的他,其实还是个了无城府的孩子,他很小心地说出自己最珍贵的,是约请的朋友都能来,因为,今天是他18岁的生日。一个正在与家人沉默会面的囚犯,则视线躲闪地回答,最珍贵的,是出事之前,和家人在一起团聚的日子,虽然每天都千篇一律似的单调乏味,但现在回忆起来,却觉得每一秒钟都那么美好。而一对牵手散步的老人,两个人的答案,竟是一模一样,在他们心里,最珍贵的,就是还有时间,能够牵着对方的手散步。

  摄影机记录的,不只是答案,从中亦可以看出人在匆忙的行走中,各自的心态。有人忙碌到最珍贵的,真的只剩了时间,认为如此“幼稚”的问题,不值得停下脚步去思考哪怕是几秒钟。有人从骨子里,不屑回答,以为生活就是一天天往上走,至于跳脱出来,看一眼自己行走的目的,则纯属浪费。也有人蹙眉想了片刻,丢一句“太过深奥”,便继续赶路。更有人认为这是两个无聊学生的无聊问题,生活是实实在在的,想提炼出一个内核来,实在是最没用的哲学家才会干的事。

  但,还好,大多数的人,没有拒绝两个师妹的问题,尽管镜头前的人,毫无掩饰原生态的生存状态:焦虑,审视,怀疑,不屑,冷淡,或者如孩子似的无忧无虑,天真烂漫,了无戒备;但正因为如此,这些答案,反而具备了一般采访所没有的打动人心的原始朴质的力量。

  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在一片喧嚣繁华中,于拐角处不显眼的地方,开书店的男人,朴实地站在柜台后面,笑着说,他最珍贵的,就是自己这几年努力攒钱的结果,在今天终于有机会,开了这一家小小的书店。这是一个在生活的艰难打拼里,依然怀着理想的男人,他的素朴如一朵风雨中摇摆的野花的理想,让他的答案,显得如此地真实且动人。

  真的像那位老人说的,拥有理想,才是最珍贵的。我想这不是一个我们在小学作文里,常说的空洞矫情的词汇。有了它,我们才有了活下去的无穷尽的动力。尽管,很多的时候,我们像忽视空气的存在一样,将它忽略掉。

  最珍贵的东西,真的是我们生命中的空气,而此刻,你有没有将它想起?

  第80章 岁月里你沉淀下什么味道

  几乎是每天,在公交上,地铁里,网络中,马路边,都会与数不清的人,擦肩而过,如果无缘,此后我们再不会相识。其中的大多数,都不过是路边的风景,经过便已忘记,他们在我的生命里,无色,无味,无形,除非是刻意,不过是瞬间,他们便化为模糊的一团,甚至,连这样的一团,也没有。

  但也有时候,他们比任何一个我所熟识的朋友,都更为清晰地,印入我的生命,犹如水泥未干时,花瓣落下的痕迹,永久地,存留下来。他们在时光的小道旁,洒下种子,而后悄无声息地成长,只等某一天,我在梦里,与他们再次重逢,欣喜或者淡漠地,一一辨识出他们的味道,清香,浅淡,刺鼻,俗艳,麻辣,或者朴质。

  曾经在路边的报亭旁,看到一个傍晚收工的年轻人。是个在街巷上做饼的青年,一辆三轮车,一口锅,一罐气,一袋面,一个钱盒,便是他全部的家当。他显然是在北京,闯荡了许久,对于报刊亭的老板,也是熟悉。将车刚刚停住,老板便朝他喊,嘿,你要的杂志,今天终于来了!

  这样一个头发蓬乱、衣服上沾满了面粉的年轻打工者,我猜想他所喜欢的杂志,当是火车站旁经常出售的那些纯粹刺激感官的低劣报刊吧。但让我吃惊的是,他竟然拿了一本心灵小品类的杂志,而且,那一期上,恰恰有我刚刚发表的一篇文章。

  我站在一旁,看着这个风尘仆仆的年轻男人,想他在灯光昏暗的出租屋里,于周围人此起彼伏的划拳声、哈欠声和恶俗笑话中,连唇边的饭粒也来不及擦,便倚在床头,翻看起最新买来的杂志。

  这样的夜晚,整个城市正在灯红酒绿中,沉醉迷离,有人吞云吐雾,有人酒吧买醉,有人迷失街头,唯独他,用一本安静的杂志,将喧嚣屏蔽在心灵之外。或许,还没有家庭的他,也会在日后慢慢成为一个世俗的男人,但那一刻,我还是愿意,将他异乡捧书夜读的安然,看成是一朵槐花,在农家的院里,在有月亮的夜晚,将朴实无华的香味,传给哭啼不眠的孩子。

  也常在网上,闻到许多辛辣刺激且呛鼻的味道。记得一个热闹的漫画群里,有一个人,看到新来的我,得意洋洋地将头凑过来,说,知道么,我边玩边画,很轻松地,一月便可挣到过万银子,而且,是要有人一次次求我找我,才肯画的,不像你们写字的人,那么辛苦地熬夜,眼里熬出血丝来,还未必有人会用。我在群里,看着他跟一些新手,傲慢地夸耀着,犹如一个打着饱嗝、财大气粗的商人,觥筹交错中,看得见镶嵌的金牙上,韭菜的痕迹。

  这样在人面前,将视线高傲扫过的人,我曾一次次地遇到。譬如在会议上,将别人的观点批得一无是处的某个专家;譬如MSN上,只肯用英语与我交流的在国外的某个镀金者;譬如心情不好,无缘无故地冲自己下属发脾气的领导;譬如有了一点的成就,便自恃甚高而不肯与比自己低的人闲聊的所谓名家。当我与他们遇到,听见他们夸夸其谈,常常会下意识地,想要掩鼻走开。我总是会从他们的身上,嗅到一股浓重的韭菜包子或者大蒜的味道。这样的味道,经由一个发酵许久的隔了夜的饱嗝打出来,愈加地俗恶不堪。

  曾经在市区的公园里,看到一对父女。是周末清爽的早晨,女儿牵着父亲的手,默默地向前移动。父亲显然患过脑瘫,神情有些呆滞,但还是在女儿的牵引下,一小步一小步地,挪动着。周围,是鸟语花香,而做女儿的,却只是注视着父亲的脚步。他们之间,并没有语言,甚至在这样一个活力充沛的清晨,他们的出现,显得有些略略不合时宜。

  行了不过是几十步,做父亲的,便累了,不管女儿怎样哄劝,都孩子似的不肯再前进一步。30多岁的女儿,就将随身携带的小板凳放在路边,让父亲坐下,而后,她蹲下身去,为父亲脱下鞋子,轻轻地按摩着他的脚掌。这当是他们生活中,最普通的一个镜头吧,但那一刻,我还是被这样一对父女,深深地打动。在那样一个几十种花竞相绽放的清晨,我却只闻得到茉莉的浅香,它们温柔缭绕着,如一股溪水,浸润着我的心田。

  我们每一个人,都曾与成千上万的人,擦肩而过。我们将别人视作可逃或可亲的花香,而也必有人,从我们身上,闻到同样馥郁或者刺鼻的味道。而你,在人群中,于时光里,究竟,想要沉淀出哪一种?

  第81章 谁采走了我的决明子

  去一个朋友家,看她在喝一种叫决明子的茶。

  茶包装在精美的小袋子里,上面写着,可以减肥,明目,清热,润肠,降压。朋友饶有兴趣地说起儿时常常看爸爸饮用这种茶,并不知道是为了降压。但这种从药店里取来,煎炒而成的茶,却是因了其微凉微苦的香气,而在她的童年之中,留下深深的印记。

  她记得那时常常牵着爸爸的手,行走在夜晚城市安静的马路上,坐两站公交去药店取决明子。她还记得公交车上,一年到头都穿中山装的司机师傅。那个师傅的口袋里,还像爸爸一样,别着一支“英雄”的钢笔。如果他没有坐在车上,而是走在马路的人群中,朋友会将他当作一个文化人。事实是,司机不认识几个字,托了层层关系,才来车站上班。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成绩也总是拖着班里的后腿。司机因此便心里烙下了病根一样,对于有文化的人,格外亲热。每次上车,司机总会与爸爸响亮地打一声招呼,说,林老师,坐好喽。每每这时,朋友也会跟着挺一挺胸脯,似乎,爸爸的荣耀,连带地让自己,也有了光芒。

  像有默契似的,药店总是等着朋友与爸爸来了,才关门打烊。所以那盏在小小药店里的灯,也便温暖了朋友整个童年的记忆。药店里的瘦猴子叔叔,总会提前将决明子和其他给妈妈煎服的中药装好,等着他们去拿。决明子装在塑料袋子里,朋友提着,走在路上,她会听见它们像小小的昆虫,在夜色里窸窸窣窣地唱歌。有时候她会侧起耳朵,倾听它们的私语,哗啦哗啦,又像是溪水的流淌。有那么几次,她淘气,将它们甩来甩去,一不小心,便将它们全洒在马路上。于是在爸爸温柔的嗔怒里,她跪在地上,嘻笑着将那些细小的宝贝,全又收拢到袋子里去。

  而今,朋友没有想到,她与身边的白领们,竟然也开始喝起这种茶,而且,还有一个流行的名字,叫“亮眼八宝茶”。只不过,他们皆是为了一种减肥保健的时尚,而不像父辈们,单纯为了治病。他们还尝试其他的茶饮,玫瑰,百合,芦荟,菊花等等。这些据说美容养颜减肥的东西,被他们全部拿来,泡在杯子里,日日啜饮着,犹如啜饮一杯伤感又气质高贵的咖啡。

  当我好奇地将决明子,倒入掌心,用指尖,微微抚过的时候,二十年的时光,突然就被这种宛若绿豆的绿棕色菱方型草药,给唤醒了。

  我想起的,是家乡长在荒野里的一种叫夜合草的植物。它们生在荒郊野外,或者路边墙根,甚至人家檐下。我去上学的路上,它们在沿途与我作伴。夏天的时候,它们会开出黄色的花朵,满山坡地看过去,犹如美人头上的花环。我有时会采摘下这些指甲一样小的花朵,戴在头上,或者别在耳边,而后等着人来夸赞。

  但这种植物,伴随了我整个的童年,却并不是因为,它们的花朵,多么美丽,或者妖娆;而是由于,它们秋天的果实,可以为我换来漂亮的发夹,鞋子,袜子,甚至是裙子。每年秋天来到的时候,我放了学,便将书包一丢,提了大大的尼龙袋子,疯跑出去,与村里大几岁的姐姐们,沿着长长的河岸,或者山坡,采摘夜合草的果实。它们的果实,像是豆荚,细细长长的,包裹着其中小小的颗粒。我有时候会将它们小心翼翼地剥开来,看一粒又一粒的种子,拥挤在一起,在壳里婴儿般安睡的乖巧模样。

  我们一路采摘过去,常常就走到了外村的领地上去。我会看到外村里一样的牛羊,车马,田地,我觉得这样的出行,与去课本上的北京天安门,一样的兴奋,欣喜。我会飞奔在陌生的田间地头,惊异地看那些新鲜又让我慌乱的面孔。我还会偷偷地在背后指点人家,如果那人不小心回头张望,则立刻小老鼠一样,躲到姐姐们的背后去。而那些处在花季的姐姐们,则大胆得多,她们唱歌,歌声热烈又迷人,总会惹来路边男孩子们的嘻笑注视。她们从来不像我一样胆小惧怕,她们戴上招摇的花环,一边采摘一边拿眼,斜觑着那路过的男孩。听见他们“嗨”一声大叫,则会飞一个白眼,给他们一个骄傲华丽的转身。

  这样的出行,我乐此不疲,不仅仅是因为,回来将这些种子晒干了,拿到小镇上卖掉,可以换来让父母高兴的零钱,更重要的,是我可以飞进田野,做一株自由自在地仰望蓝天的夜合草。

  我并不知道,这些种子,卖掉之后,可以做什么。它们对于我来说,除了换来小小的零用,便再无其他的价值。而我的父母,有时候会将它们剥开来,装入布袋中,给我做成松软的枕头。我每晚睡在其上,从不会考虑它的药用功效。我的梦里,永远是田野高远的天空,充满果实芳香的大地,明净的小溪,起伏的山岭,还有女孩子们纯美的笑脸。

  而这样一种串起我整个童年的植物,我从来都没有想到,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决明子。是我从朋友家回来,路过药店,去问一个中药的医师,他告诉我,夜合草,不过是决明子众多名字中的一个。就像,一个孩子,他一路走来,会因为乳名,学名,绰号,网名,笔名,艺名,而被不同的人,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记着一样。

  而决明子自己,它从荒野之中,走进药店小小的柜台,这一个行程里,会不会像我的朋友,想起这个城市的马路,汽车,行人,影院?或者,像我一样,忆起麦田,蜂蝶,阳光,雨露,花草,农人?

  我一直固执地认定,不管它们是在枕中,还是白领高档的杯中,梦里,总会有我奔跑的影子。

  因为,我们生命的最初,曾经以这样温柔的方式,历经过彼此。

  第82章 倾听是心灵的慈悲

  晨起在小区楼下的早点铺子里吃饭,听见几个东北口音的中年女人,围坐在一起,说起在北京打拼的艰难。

  其中一个,说每次有客人来,若家里其他人都出去了,女主人总会当着她的面,对客人说:家里就我一个,没有别人,多坐会吧。这样一句,每次都会让她伤心上许久,她很想告诉女主人,难道,在他们眼里,她真的和那些洗衣机、电饭煲、除尘器一样,只是没有生命的工具么?她可以一刻不停地干许多的话,而不说一个累字,她也可以在吃饭的时候,永远都不上桌子,只在厨房里凑合一日三餐。可是,她却不能忍受雇主在言语上,带给自己的轻慢和忽视。那种积习在思想深处,因而成为一种习惯的冷淡,带来的伤痕,是比刀子刻下的,还要尖锐且持久。

  另外一个,在做保姆之前,明明说好了只负责与孩子有关的事,但一家人,每每却忽略了她的身份,将她当成一个全职的家庭保姆,既负责老人,还负责家务,有时候她表现出劳累的疲态,言语刻薄的女主人,就常常一句话扔过去,说:看,再多都是废话,已经不听你指令了。她原本是个停不住的人,除了有些累,并没有对多出来的活,抱怨过什么,可是这样的苦干,换来的,不是安慰,或者一抹感激的笑容,却是愈加苛刻的指责。

  这是一群说着同样的方言,在同一个小区里工作,却彼此因为忙碌,而互不相识的女人,是这样一顿早餐,将她们聚在一起,且有机会,彼此倾述心内的苦楚。她们没有多少的钱,像我们这些白领,在鸡尾酒会或者时尚Party上相识,留下名片,若有利益,此后继续来往。但她们在这个夏日清晨的谈话,却是内心最真诚的袒露。这样的安慰,既与金钱无关,也与利益相背,她们只是恰好在北京的一个小吃铺里,碰到了,做彼此,最好的倾听者。

  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忘记了倾听,且因此,失去了彼此的信任与尊重。这个城市,散落着许多这样在我们眼里,被视为可以遗忘的音符。我曾在一条街上,碰见一个被城管追得气喘吁吁的男人,他的脖子里,挂满了要出售的围裙、手套、还有叮叮当当的勺子。这是一个在城市里,艰难讨生活的男人。或许,他手里出售的东西,还曾给城管的妻子,提供过小小的方便。或许,他们也曾有擦肩而过的缘分。可是此刻,他们彼此,只有追赶与逃跑的关系。

  我很想拦住那个城管,问他一句,你有没有想过,这个男人,其实是和你一样,有尊严的一个父亲,或者丈夫?若是他这样的尴尬与辛苦,恰好被他的妻子碰到,那么,她的心底,该有怎样的心酸?他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已是在最底层小心翼翼地生活,如果我们无能为力,那么,为何连倾听的微薄的机会,也不给他?很多时候,我们在最软弱的时候,需要的,或许不是帮助,而是一双温暖的手,或者懂得慈悲倾听的双耳。

  我喜欢天桥下面的那一片空地,天气好的时候,常会有一些骑着三轮,载着简单的剃头担子的老人,来这里给人理发。理一次头发,只收三元的费用。生意说不上好,但总是有人会来。看得出,来的,都是无钱去理发店的民工、或者卖水果杂货的小商小贩。阳光洒落下来,有风,徐徐地吹过,剃头匠的小狗,在清凉的风里跑来跑去。他们彼此,素不相识,却在这样一个舒适的午后,毫无芥蒂地聊着小成本的卖卖,待养的老婆孩子,碰到的沟沟坎坎。只是短短的十几分钟,可这样的闲聊,在结束的时候,却带给他们,春风抚慰般的愉悦和知足。也正是这样的满足,可以鼓励着他们,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如一株承受着风雨雷电、沙尘酷暑、高楼挤压的法桐,继续坚强地站立下去。

  假若,你在城市的某一个角落,遇见一个孤单又专注地吹奏萨克斯的男人,你能否安静地站立片刻,听一听他曲中的忧伤?假若,你在通往马路对面的地下走廊里,看到一个乞讨的老人,你能否,弯下身去,将一枚硬币,轻轻地放到他面前的盒中?假若,你在堵塞的公交车里,抬头看到那些在高空里作业的民工,你能否,将视线,调整到真诚仰望的角度?

  而这样的注视与停留,其实,是另一种善良的倾听。而当我们的心,像双耳一样,学会了倾听,那么,还能有什么,可以阻止宽容、信任、爱与希望的游走?

  第83章 你的善良是一把尖锐的刀

  他是我看到的这个城市中,跪地乞讨的孩子中的一个。有轻微的智障,无法确知在抵达这个城市之前,他有怎样的生活。也无法想象他在被父母抛弃之后,是如何艰难地成长到10岁的年龄。我只知道,现在的他,靠乞讨为生,随便住在马路边上破旧的拆迁房里,生活无以为继,却是养着一条毛色发亮的大狗。

  是的,他之所以吸引了我的视线,让我在出门上班的时候,关心地看他两眼,放他手边一元钱,买一份早餐送到他的面前,或者在他傻傻冲我笑的时候,回他一个善意的微笑,最重要的原因,便是这条与他相依为命的狗。

  这条狗是他捡来的,一直养在身边。他将乞讨来的一多半吃食,都分给了它。热的时候,他带它到护城河边洗澡。夜晚天凉,他依偎在狗的旁边,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盖在它的身上。他乞讨的时候,狗趴在他的脚下,一副温顺安静的模样,似乎,是在替主人赚取同情。

  他与这条狗,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在城市的喧嚣和功利中,并不会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更不会有好事的媒体,拥来采访,并将他的照片与采访录像,公布在大街小巷的报亭和户外屏幕上。

  偏偏,他的狗,在某一天吃坏了肚子,病倒了,站不起来,连叫一声的力气,都没有。他无法像正常人那样,带着他的爱犬,到宠物医院里就诊,但又不忍心,看它一日日被病痛折磨,消瘦下去。他想要给它买干净的食物吃,并认定不远处的面包店里,有他的狗狗,喜欢吃的喷香卫生的香肠面包。可是他没有钱,无法天天买到狗狗爱吃的食物;而跪在路边乞讨,又几乎不会被人注意。

  为了狗狗可以尽快地好起来,他终于想出一条妙计。他在车水马龙的公路上,躺倒在车辆必经的路口,任人如何拉他骂他劝他,都不起来。除非,车的主人,可以给他钱。不论多少,都可以,只要给,他就会开心地放行。

  他这样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当然不会长久。第二天便有人将电话打到交通部门,请他们给予阻止。同时来的,还有不放过一切热闹的媒体记者。

  我是下班后,在地方台的频道上,看到记者通过镜头,记录下的这一切的。彼时记者将话筒对着躺在地上的他,问他为何不肯起来。他沉默不语,不肯配合记者的提问,直到有附近熟悉他的居民,让记者给他一元钱,他才恢复小孩子的天性,笑嘻嘻地跳起来,奔向他的狗狗。

  记者又问,愿不愿意把他的狗狗送人,跟他们到福利院去?他听了即刻恐慌地抱住他的狗狗,连连地摇头,又轻声但却坚决地吐出一个“不”字。但摄影的记者显然不愿意放弃这样生动的素材,频频地将镜头对准他无助的双眼,孤单的后背,与狗狗的相依相偎,喂食狗狗香肠面包时的快乐,外人对他同情的注视,看客眼中的好奇,他低头数钱时的喜悦,对除狗狗与钱以外世界的淡漠。

  而我,则在这样带了猎奇与八卦的注视中,觉出了一种以善良的名义,给弱者所带来的撕裂般的疼痛。

  那个地方栏目的主持人,向来擅长用方言讲述家长里短和马路新闻,并以这样琐碎八卦的话题,作为增加收视率的噱头。他在饶有兴趣地讲完这段最终也没有结果的新闻后,习惯性地说,希望会有好心人收养这个孩子。可是,他不知道,这样的希望,自他的口中说出,是多么地虚弱无力。而且,我看不出,他的这个采访,除了给饭桌前的人,增加新奇的谈资,还能予人更多的启发和同情。而访谈结束,电视关闭,那个为了给狗狗买香肠面包吃而乞讨的孩子,他照例在他的生活里,没有丝毫的改变。那一次镜头的聚焦,给予他的,除了躲避与惶恐,并没有更多的意义。

  我们以善良的名义,探过去的视线与镜头,它们骄傲地俯视下去,以为会照亮那阴暗里的花朵,却是因为如此强烈刺眼的光线,而让那柔弱敏感的花瓣,愈加地脆弱不堪。

  而世间哪怕最卑微的生命,它可以忍受忽略、忘记、击打,却唯独不能够,被如此傲慢冷漠的善良,尖锐地刺痛。

  第84章 尘世中你是谁眼中的风景

  常常在路上,遇到许多与人有关的风景。

  阳光很好的冬日,会看到小区的花园里,有坐在轮椅上的老人,他们被各自的保姆推出来,晒温暖的阳光。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已经老得无法言语,或者近乎呆滞。时光在他们身上,像是停止住了。他们在各自的时代里,冥想,或者沉思,不理会外界的纷扰。就像,他们在农村来的几个保姆谈笑里,视线依然空茫又飘渺,看着那不可知的远方,连落在身边温情脉脉的阳光,都可以忽略。

  而他们打扮朴实的保姆们,则生机勃勃地拉着家常,时不时地,过去帮他们整整衣领,又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夸着他们乖,肯吃饭。他们与保姆之间,几乎没有交流,偶尔几句,也是保姆们哄小孩一样的自言自语。

  我每次经过,总喜欢看他们在那里微闭着眼睛,神情单纯地晒着太阳,喜欢那些嗓门粗犷的农村保姆们,坐在他们对面,谈天说地。这些老人年轻的时候,或许彼此都曾经熟识,在这样好的天气里,也会下楼来,聊聊工作,和儿女的烦恼,憧憬着儿女长大之后,安度晚年的幸福。可是而今,他们在如此适宜散步遛狗的冬日里,却是因为不可扭转的衰颓,而无法走动,亦无法言语,甚至,连在对面轮椅上,当年把酒话青天的老相识,都不能够再认出。

  与这样的风景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每天早晚,背着书包,上学放学的小孩子。我喜欢跟在他们身后,看他们昂首挺胸地,在晴朗的天气里走路。有时候他们三三两两,有时候他们孤单一人,有时候他们排成长队唱着儿歌,也有时候,他们牵着父母的手。

  我对于这样朝气蓬勃的一群,总是充满了感激。感激他们让我想起我曾有过的童年,寂寞的,纯真的,美好的童年。我曾在一次下班的路上,碰到小区里一个背着大大的书包,趿拉着拖鞋,低头沉默不语又倔强走路的小男孩。我在他的身后,跟了许久,他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与他开玩笑,在他身后嘻笑着喊:嗨,小孩,你叫什么名字,几岁啦?我以为他至少会停下来,白我一眼,可是没有,他依然悄无声息地走着,像一个成熟的思考者。

  这是一个少言寡语的小胖孩,或许刚刚在幼儿园里,遭受了老师的训斥,或许他的家里,有不幸福的音符。总之,这个冬日寒冷的黄昏,他没有父母接送,没有爷爷奶奶迎接,他的落寞,犹如傍晚最后一缕的阳光,或者风中飘摇的一片树叶,人只紧着衣领急行,根本无暇关注到他的失落。在那一刻,他是一个被世界遗忘的小人儿。而我,只不过,是恰好窥见了一个小孩子,脆弱无助的内心。

  我还记得小区旁边的自助店里,见过一个打扮光鲜的女子,她面无表情地,夹了一些菜后,让忙碌的服务生,帮忙给她端一杯果汁到餐桌上去。服务生繁忙之中,抬头冲她抱歉地一笑,说,这是自助餐,请您稍后自己来取好吗,我们将会有更新鲜的果汁,对顾客提供。

  换作别人,定会谅解此刻忙得分不开身的服务生,况且,自助店里,当然以自理为主。可是这个女子,却突然将手中的东西,狠狠摔在地上,而后厉声喊叫:不吃了,退钱!那一刻,所有人的眼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她怒气冲冲地转身去收银台,顺便,又带倒了几张无辜的椅子。

  没有人知道这个女子的怨气,究竟从何而来。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言行失控的女子,一个浓妆艳抹却掩不住愤怒与焦躁的职场白领,一个因服务生的一点不如意,便意欲投诉的上帝,一个在享受美食的时候,依然一脸晦暗的中年女子,或者,是一幅色彩混乱、人物突兀的风景画。

  而我们每一个人,也都曾这样,被人当作风景,远远欣赏或者审视着吧。当我们看到一个人失魂落魄的背影,当我们窥见一个人苍老容颜后的悲喜,当我们看到一群人狂欢背后的孤单,当我们在拐角处,偶遇一个人隐匿的哭泣,或许,那一刻,也正有人,这样经过我们,并窥见我们不肯示人的忧伤,疼痛,或者,故意炫耀的欣喜,荣光。

  尘世之中,不长不短的这一程路,你究竟,想要成为,怎样的风景?

  第85章 一抹忧伤抵达的月光

  我是在一个寂静秋天的夜晚,关了灯,从客厅到卧室的一小段距离,突然发现了很多年前,乡下的那抹月光。

  其实那月光,在我的卧室里,已经流溢了许久。只是我一直以为,那是对面高楼上,某家定时开关的白炽灯,投射到阳台上,又透过一扇门,照亮了床前安静憩息的一双鞋子。是我无意中去阳台上看我种下的雏菊,有没有悄无声息地背着我,在夜色里偷偷绽放,一抬头,便看到了飘在两座高楼之间,那一轮温润迷人的月亮。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踩着的那片清亮温柔的光,原来是许多年前,我在乡下迷恋不舍的月光。想要关闭阳台门的手,就这样倏然地停住。我在深秋傍晚伴着微弱虫鸣的凉风里,注视着那缓缓游动的月光,穿过阳台的绿纱,爬过雏菊含苞的花朵,游过雕花的窗棂,抚过卧室洁净的地毯、壁橱、床单、棉被,并最终,在一面宽大的落地镜前,好奇地停下。

  我不知道如何才能一步就跨到床上去,从而将那片柔软透明的月光,完美地,留在绘有风情花朵的地毯上。最终,我选择脱掉鞋子,翘起脚跟,轻柔地,淌过月光汇成的溪水。但我还是听到了水流的声音,看到溪水般明净清凉的月光,在我的脚踝处,一圈圈地荡漾开去。

  我的记忆,在涉过那片月光,回身去看的那个瞬间,便逆流而上,回到了许多年前,我嬉戏玩耍的乡间的夜晚。

  我记得深秋的月光下,我穿着薄薄的小衫,奔跑在已经空旷的田地里,为将最后一车的玉米,拉回家去晾晒的父母,加油鼓劲。我当然是什么忙也帮不上的,甚至连玉米,也剥不了几个,便在月亮安静注视下的玉米堆上,呼呼地睡去。每每都是母亲,喊我的乳名,让我起来喝熬好的玉米粥,我才睡眼惺忪地揉一揉眼睛,眯眼看一看梧桐树上,吊着的那一轮饱满莹润的月亮,听一听角落里蟋蟀的鸣叫,这才哼哼唧唧地,在母亲不耐烦的训斥里,踩着被露水打湿的玉米,高一脚低一脚地,去吃因为困倦,而忘记了滋味的粥饭。

  乡下的月光,是有轻盈的翅膀的,它从高高的烟囱,飘到青灰的瓦上,又落在静默的灶台上,而后融入薄如蝉翼的霜中。它还有清泠的声音,细碎的,窃窃私语的,微凉的,似夜里母亲哄孩子睡去的小曲,或者路上夜行人清晰短促的呼吸,再或影院散场之后,杂沓寂寞的脚步声。而月光的味道呢,当然是一盏茉莉茶的浅香,或者晚间青草的香气,细细的,一丝一缕地,经由那天地间安静的生命,传递出来。

  而今我在蒸笼般喧嚣巨大的城市里,已经很多年,忆不起这乡下的月光。我一直以为,乡下的月光,它永远穿不透幽深的地铁,越不过林立的高楼,飞不进拥挤的公交,跨不进狭仄的楼道;更溶不进,日日奔波在路上无暇抬头看天的城市人的心中。我在跨入城市立志在城市扎根的那天起,就不再有抬头看天上星辰的习惯。我要飞速地向前冲啊,我要赶上那些有房有车的人,我要为加薪提职而埋头苦干,我要将别人头上的光彩,争抢到自己的身边。况且,当我在下班后的路上,为鲨鱼罐头般的车上,一个歇脚的位置,而眼神尖锐神经紧张的时候,我怎么会可能,透过窗户,看一眼被蛛网般密集的线路,笼罩住的天空,并确认,霓虹闪烁处,究竟有没有一片光亮,是来自于静谧的月光?

  我将遗忘掉月光的缘由,推给了给我金钱亦给我巨大压力的城市。我认定月亮不会光顾这片繁华魅惑的地带,我一心地想着挣到足够的钱,而后去山水间找寻心灵的宁静,却唯独忘了,如水的月光,它也必如潺潺的溪水一样,可以毫无阻碍地,穿越山石,丛林,灌木,原野,峻岭。当它抵达拥塞的城市,并没有因此,而有丝毫的吝啬,照例将那清冷的光,蒲公英般,温柔地,落入每一个角落。它藏在公交飞旋的轮上,落在地铁出口处湿滑的台阶上,隐在下班后窗台那盆无人照管的水竹的叶间,停在一只流浪狗孤单的眼睛里,亦流进我入梦后安静的枕边。

  只是,我的眼睛与心灵,不是被喧哗的灯光充塞,就是被俗世的物质占满,唯独忘记了,关上白亮的灯,祛除心灵的负累,在某个夜晚,倚在床头,看一看,那悄悄潜入卧室的月光。

  这样的月光,它从经年的隧道中穿梭而至,抵达我心中的时候,并没有忘记,给我一抹年少时田野中奔跑,被我绊倒的一株玉米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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