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胡迁之死

路人甲或小说家 作者:鲁敏


胡迁之死

也,我“也”是先读到胡迁的死亡,之后才读他的一些作品,跟所有那些懒洋洋又不失真诚与精致的眼光一起,通过汩汩的网络推送,像推送其他类似的激起涟漪的艺术家之死一样(大数据思维下的我们,甚至会比较这些涟漪的大小与轻重,或者有种莫名的攀比心,假若死去的是自己,也许会有差不多的涟漪,也许会小得多或者干脆没有呢?那简直算是白死了吧)。我亦不想讳言,胡迁之死——年纪很轻、刚烈自取、拮据日常、女友分手、影视圈倾轧、艺术梦想幻灭等渐次披露或倒推的信息——呈几何级倍数地带动了对胡迁阅读以及这种阅读的投入程度。人们从各个角度带着痛心与愤怒般(这痛心与愤怒,究竟投射于什么,或谁呢?)的惊呼:这是天才的陨落。那整齐的喟叹活像是在惋惜正要端上桌子却不幸被打翻的甜点。其中我读到最刺目的一条微信公号推送,是某别具影响力的书评副刊,在推送胡迁其人其事其作时简约带过的一句背景:胡迁此前的新书,也曾被推荐给编辑部,但因种种原因我们没有关注。“种种原因”——这是一句很诚实的无心之语,却以游鸿一瞥的方式,勾画出世俗与艺术的勾肩搭背之道:从泯然路人到聚光灯下,有一条含混又确乎运转有效的链(别的领域不敢妄言,仅指与大众有互动的艺术门类):媒体、评论、展览或研讨、签约或获奖、版权改编或输出,等等,大致如此。而可堪玩味的在于,这个聚光灯是高频变更的,是流水向前、淘汰如洗的,平均每人三分钟、三天到三个月不等(视吨位与道行深浅不同,有着力学与纳米单位的精准程度),相当于一则微信从开头拉到末尾点赞,相当于一个榜单的投票周期,相当于一个流行季的温度与风向。并且,这被普遍认为很公平,可谓生生不息、有容乃大,是艺术与俗世博弈之后在传媒学意义或未来艺术史册上的最大公约数。不会出现怀才不遇,不会发生出身偏见,不会遭遇审美傲慢,必然会百花争妍、各自芬芳的。嗯,也许差不多算这样吧。挺好。

当然,人们偶尔也会想到,究竟是什么,决定了这一链条的准入环节?像被一只巨大的无形之手从仆仆尘灰里拈起,投放到亮光闪闪的成功学台面上?那个神秘到致命(不是比喻,在胡迁这里,是实指)的契机式推动,取决于什么?艺术家本人的某种姿态,其艺术创作的超凡脱俗,茫茫暗黑中的伯乐之灯,火热俗世中资本控场方闲嗑瓜子般的唇形与口水,永远饥饿又胃口败坏的媒介与媒介审美?不知道。没有人可以回答,并且我想,这是应当藐视、拒绝回答的一个问题——当一名艺术家钻研或思考起这个问题,在那个瞬间,他已经站到艺术的马路对面了,中间隔着马车、自行车、跑车和红尘。马路这边的艺术或那边的世俗,大而化之地讲,本无所谓对立,都是肖像与风景,无非在质地、标准与掌声上有些差异。但有一点,无法回避:艺术家及其艺术,是需要通过辐射来达成光热的,需要目光与回声,需要流淌的牛奶与蜜。此在与彼岸,他们最好、必须、不得不双跨。或谓之:内心飘飘遗世,肉身烟火熏烤——

于是,这些搞艺术的大家伙与小家伙就会在马路两侧交叉跑动,反复地横穿马路,可能大多数人,随着熟,随着老,随着角质变厚、脑子变钝,头发稀白落光,他们掌握了穿梭马路而毫发无损的技巧,甚至会因为这种高段位的穿梭而形成大境界的冰裂纹与隐身衣——同时,我们也会眼睁睁看到,有一些人,年轻到没来得及学会,或年长得执意不肯去学会那跑动之术,乃或认为这世界竟可以飘逸飞翔。他们坠落了倒下了,愚蠢或笨拙,主动或被动,无意或蓄意。胡迁是其中之一。由于身为导演(以原名胡波自编自导四小时长片《大象席地而坐》)、身为作家(以笔名胡迁出版中短篇集《大裂》与长篇《牛蛙》,生前遗作《远处的拉莫》也已出版)、得到大奖(生前获台湾华文世界电影小说奖首奖、身故后获柏林电影节最佳处女作奖特别提及奖)等关键词的传播效应,胡迁之死多少还惊起几只雀儿,震落几朵野花。而更多的坠落与倒下者,只是像灰尘绊倒在灰尘中那样,从生到死,从有到无,从始到终,都在不为人知处。那些可能怀有亦可能诞生的伟大艺术,像从来没有落下的雨点,是无稽的、不存在的,于是也被认为是无世俗意义的。胡迁之前,亦有多例。胡迁之后,不会中止。这是哪里出了错(如同人们那些无所指、无法指的痛惜与愤怒),还是艺术在向俗世流动中的折损与成本?以生命的方式,以骄傲的残酷,以纤尘般的力量。

具体到胡迁,以可憎的后来的眼光来看(因我们无法假装无视他的死去,否则我们甚至都不会打开他的书),正可以感受(加强版的逻辑)到那无法或拒绝与世俗勾搭的气息,他对艺术这件事,有着不自知的令人敬畏的绝对顶真与迷信,艺术成了他飞行的扫帚,他在空中,或者只能在空中,一旦落到马路的对面,世相的那种热腾、甜美与务实,便与他彼此侧目,互相伤害了。

这里,我想觍着早已变厚的脸皮说一句:我能体悟到这种极具伤害性的隔阂与打击。即便而今我已人到中年——用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地下室手记》里的说法:只有傻瓜才会活到四十以上,并成为这个,成为那个。四十岁,这就是整个一生,就已经是风烛残年,就已经卑鄙了,不道德了——但在俗世与艺术的马路两侧,我也依然没法摸索到真正安全的周到地带,我仍会频频遭遇撞击与险情,会滑倒,会倒退,会迷路,会迈出夸张僵硬的步伐,会因为走形的飞升而更加堕落。但因为努力的麻木和足够的鲁钝,我还是在左冲右突、别别扭扭中,侥幸又可疑地抵达到世俗的局部。

因此,假如说,艺术、俗世与死亡是一个“可回收标识”的三角关系,那么我想稍作延展,像一切可恶的世故者那样,我们总在追求面面俱到的说法。

一、在一定的高度、角度和一定的圆融手法上,艺术与俗世,亦可如盐入水,混沌如一。例子很多,多得站满了所有的纪念碑、博物馆或广场,比如名人堂、大师雕像、终身成就或德艺双馨——虽然看上去像,但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是讽刺,世界上的确有许多这样的双全者。艺术本身,绝对是慷慨大方、无限宽广的,它护佑并解救着所有那些受苦或以为自己在受苦、简直过不去了的人们。

大约就在半个月前,我看过一部法国纪录片,纪录的是法国新浪潮祖母阿涅斯·瓦尔达在八十九岁高龄与街头艺术家JR合作进行的一项艺术活动,他们进入乡村,把农夫与农妇的面孔拍放成巨幅照片,张贴在山墙、谷仓、礁石、码头集装箱或长途大货车上……瓦尔达在影片里对着镜头说(大意如此):艺术就是这样,你要寻找一个方式让它去进入更多人的生活,与此同时,你也能够巧妙地夹入和实现自己的想法(私货)。瓦尔达做到了,她顶着一头并不好看的蘑菇型双色发,她矮胖,八十九岁之老。也许,这种兼达的谐和,得足够老衰才能抵达,得向长寿去努力,去与时间并肩,进行消耗战与持久战,这会让年轻人感到陈腐吧,哪怕那陈腐即意味着肥沃,如同特供给艺术家的野心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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