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的父母,我的童年
正如圣贤的断言,任何人的人生故事,只要是真实的讲述,一定会扣人心弦。我的回忆录应该可以达到那样的效果吧,而那些极力怂恿我写自传的亲朋好友们,也理应不会对我感到失望。至少,周围熟悉我的一部分人会对我的故事感兴趣。这足以让我聊以自慰,激励我再接再厉。
我在匹兹堡的朋友梅隆法官几年前就写过类似的传记。他的书我读起来感觉挺开心的,促使我认同了上文所提及的圣贤高见,因为他的书不仅是带给朋友们无穷快乐的源泉,而且定会持续激励他的子孙后代们积极努力地生活。不仅如此,该书的流传度已经超出了作者周边亲朋好友的范围,业已跃进畅销书排行榜之列。梅隆法官自传的核心价值在于揭示人性;在写作过程中,他并没有着意于哗众,而仅仅是为了家人而抒情阐述。和梅隆法官的出发点一样,我只是想和至亲老友无拘无束地聊天,哪怕是聊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也不会感到无聊乏味,因为我们彼此历经了岁月考验而依旧真诚相待。
好吧,言归正传。1835年11月25日,我出生在丹弗姆林一座小平房的阁楼间里,小平房位于摩迪街和普奥里巷的拐角处。“虽出身贫寒但双亲正直、亲朋友善。”这句俗语正好概括了我的家庭背景。丹弗姆林作为苏格兰地区的绸缎贸易集散地,历来都名扬四方。我的父亲威廉·卡内基曾经做过绸缎纺织工;我的爷爷名为安德鲁·卡内基——这就是我名字的由来。
爷爷卡内基生性机智幽默、和蔼可亲、坚忍顽强,当地很多人都知道他。在爷爷生活的那个年代,他可是当地活跃分子的头儿;他因挂着个快乐人生俱乐部“帕提梅尔学院”负责人的头衔而家喻户晓。当年,我回到阔别十四年的故乡,记得有位老人来看我,因为他听别人说我是那位“教授”的孙子(“教授”是爷爷那个圈子的人对他的尊称)。这位老人当时已经老态龙钟,鼻子和下巴的褶皱松垮得就像要掉下来似的。
老人颤颤巍巍地穿过房间向我走来,一只手颤抖着抚摸我的头,说道:“你就是安德鲁·卡内基的孙子呀!你爷爷可是个通情达理、精明能干的人呀!我和你爷爷的乐事儿可多啦。唉,那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喽。”
家乡的好些老人都给我讲起过爷爷的故事。这是其中之一:
有一年的除夕之夜,村子里一位颇有个性的老妇人,猛然看见自家窗户上出现了一张鬼脸,吓了一跳。抬头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她惊呼道:“噢,原来是你这个傻瓜安德鲁·卡内基呀!”她说得没错,爷爷在七十五岁的时候还常常扮鬼去吓唬那些老婆子朋友。
朋友们评价我“具备将丑小鸭变成天鹅的本领”。我感觉自己乐观的天性、排忧解困、笑对人生的能力,一定是禀承于我这位给人带来欢乐的老顽童爷爷。我很自豪自己继承了他的名字。拥有乐观向上的禀赋,比拥有财富更为重要。年轻人应当懂得,这样的性格是可以培养的,心智可以像身体一样,从阴暗的角落移到明媚的阳光里。来吧,让我们将心灵沐浴在阳光里。如果可能,请笑对烦恼,其实,每个人都具备一些哲人的素质,但前提是自责不是出于自己的恶行。烦恼总是存在,这些“该死的斑点”是无法通过自责洗刷干净的。法官虽然成天待在最高法院里,但从来都没有被愚弄。伯恩斯说过这样一句人生的黄金法则:
唯有自责才让你感到恐惧。
这句箴言是我年轻时候就遵循的座右铭。较之我所听到过的其他说教(那可真不少),这句话对我更有意义。我承认,长大成人的我和老朋友贝利·沃克有几分相似。有一天,医生询问他的睡眠状况,他回答说很糟糕,总是睡不着。可之后他眨巴着眼睛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有时候,我还是可以打个美妙的盹儿的。”
说说我母亲这边的亲戚吧。我的外公托马斯·莫里森比爷爷还要有名气。他是《语体风格》杂志的撰稿人,杂志老板威廉·科贝特是他的朋友,两人一直有通信往来。在我写自传的时候,在丹弗姆林认识外公莫里森的一些老人,至今都认为他是最有才华的演说家之一,并且是他们所认识的人当中最能干的。外公是《先锋》的出品人。虽然其规模不及科贝特的《语体风格》,但是在苏格兰地区开创了激进言论的先河。我读过外公的一些文章,从当今技术教育重要性的角度来看,外公最为引人注目的出版物是一份名为《心智教育对手工教育》的小册子。小册子发表于七十多年前;文章强调了手工教育的重要性,这和我们今天大力提倡的技术教育理念相吻合。外公在文章的结尾写道:感谢上苍让我在年轻的时候学会了做鞋、修鞋。1833年,科贝特将外公的这篇文章发表在《语体风格》上,还加上评论:本期刊登的这篇文章出自我们尊敬的苏格兰朋友托马斯·莫里森记者,这是我们《语体风格》杂志在相关选题中最具价值的文章之一。由此看来,我这喜欢爬格子的习性是父母亲双方的家族遗传——卡内基家族成员既是读者,又是思考者。
外公莫里森是个天生的演说家、热情的政客,还是当地激进党派的党魁。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舅舅贝利·莫里森继任了他的职位。在美国,有不止一位享有名望的苏格兰人找到我,要求和“托马斯·莫里森的外孙”握手。有一次,克利夫兰和匹兹堡铁路公司的总裁法莫尔先生对我说:“你所有的学识和素养都得益于你外公的影响。”《丹弗姆林地方志》的作者埃本尼泽·亨德森也认为自己人生的健康成长,得归功于年轻时有幸在外公的部门任职。
如果没有得到过赞美,我的人生不可能经历磨难、迈向成功;而让我最开心的一次赞美来自《格拉斯哥报》的一名记者,他曾经在圣·安德鲁大会堂听过我关于“美国地方自治”的演说。这位记者大幅报道了苏格兰当地人关于我、我的家族,尤其是我外公托马斯·莫里森的评价。接着,他还作出如此评价:讲台上的这个人真让我感到惊讶,因为他的言谈举止和外表简直就是老托马斯·莫里森的翻版。
虽然不记得自己是否见过外公,但我和他的惊人相似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我清楚记得二十七岁那年我第一次回到故乡丹弗姆林时的情形:舅舅贝利·莫里森和我坐在沙发上,他那黝黑的大眼睛里噙满了泪水。他无法言语,只是走出屋子平缓情绪。不一会儿,他回到我的身旁解释道:在我身上的一些气质,总会时不时地让他想起自己的父亲,这些幻象虽然稍纵即逝,但还是会时常闪现。舅舅说我的举止像外公,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妈妈也不断发现我身上有外公的个性特征,这种微妙的母系遗传迹象时刻都在显现着。我感慨万千!
外公莫里森当年迎娶了爱丁堡的霍琪小姐。外婆霍琪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举止优雅,性情温良。可惜因为她英年早逝,夫妇俩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并不长。当时外公是个皮革商,在丹弗姆林的皮革生意做得很不错,因而生活优越。我的贝利舅舅,也就是外公的长子,曾经有匹小马驹,那在当时可以说是奢华的生活了。然而,滑铁卢战役之后的和平时期,却让外公的生意一蹶不振(那会儿,整个国家的经济都跌入低谷),所以贝利舅舅兄妹们的生活也变得艰难起来了。
外公的次女玛格丽特是我的母亲。关于妈妈的好,我一言难尽;她秉承了外婆高贵、优雅和端庄的气质。或许,有天我可以告诉世人这位淑女的点点滴滴,不过恐怕我没有能力做到,因为在我看来,她是神圣不可冒犯的,她只属于我一个人。除了我,没有其他人可以真正理解她。爸爸过世得早,她是我生命的全部。我第一部书的献言是这样写的:“献给我亲爱的英雄母亲。”
祖辈的高贵真是我的幸运。人的出生地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周遭不同的环境和传统能够激发孩子不同的天赋。罗斯金(英国19世纪文艺评论家)就曾真切地评述过:爱丁堡地区每一个聪慧孩童都深受古堡景致的影响。同样,丹弗姆林的孩子都深受苏格兰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影响。这座尊贵的大教堂,是苏格兰的守护神马尔科姆·坎摩尔国王和玛格丽特女王于11世纪初(1070年)建造的。大寺院以及国王们出生的宫殿废墟依然可见;大教堂位于皮滕克利夫河谷,河谷环抱着玛格丽特女王的圣坛以及马尔科姆国王塔。民谣《帕特里克·斯潘思先生》这样唱道:
国王端坐于丹弗姆林塔之上,
畅饮着红艳艳的葡萄酒佳酿。
布鲁斯国王的墓位于大教堂的中央,圣玛格丽特的墓紧随其旁,而好些“皇亲国戚”则长眠在四周。确实,孩子是幸运的,他一睁开双眼就可以感受到这座浪漫小镇的光芒,小镇的高地往北生长着延绵三英里的灌木丛,面朝大海,南面和爱丁堡遥遥相望,而北面的奥奇丽山峰则清晰可见。所有这一切都足以让人感触到丹弗姆林辉煌的历史——苏格兰的政治和宗教中心。
孩子在这样的氛围中成长是相当优越的:呼吸的空气中都凝蕴着诗情画意,目之所及皆镶嵌着历史和传统。所有这一切,就是孩童时代的真实世界——理想总是那么真实地存在着。诚然,孩子长大成人之后,还是要面对真实而严峻的平凡世界,但即便到了那时,甚至直至一息尚存之时,孩童时期的印象会依旧留存,虽然有时候会短暂消失,但也仅仅是被压抑、被强制忘却的结果。孩童时期的影像终究会抬头,让人思想振奋,生活出彩,潜能得以淋漓发挥。丹弗姆林的大教堂、宫殿、河谷熏陶了那里的孩子,激发了他们内心潜在的火花,促使他们出类拔萃。哪怕是出身寒门,也同样可以出人头地。我的父母亲就是诞生在这样富有激情的环境里。毋庸置疑,他们两人身上都弥漫着诗情画意。
由于爸爸的纺织生意做得不错,我们一家从摩迪街搬进了里德公园一处较为宽敞的房子。属于爸爸的那四五台纺织机占据了房子的一楼,我们全家住在楼上,楼上的梯子直接通向街上的人行道。苏格兰的老式房子当时都是这个模样。这是我儿时记忆的起源地。好奇怪,我在这里的第一个记忆是,有天我看见了一幅小型美国地图。地图大约有两平方英尺那么大,是用卷轴卷起来的。记得当时爸爸、妈妈、威廉姑父和艾特肯姑姑都在地图上搜寻着匹兹堡,他们找到了伊利湖和尼亚加拉河的图标。没过多久,姑父和姑姑便乘船向那片充满希望之地进发了。
我记得那会儿,表哥乔治·劳德(乳名多德)和我都被一种面临巨大危险的恐惧笼罩着,因为家里的阁楼秘密存放着一面非法旗帜。我感觉那或许是爸爸,或许是姨父,抑或是家里其他善良的激进分子制作的,用作反对《玉米法》的示威游行。那时候,镇子里已经出现了好几次骚乱,市政大厅四围都有骑兵把守着。爷爷、外公和叔叔、舅舅们分别归属于对立的两派,而老爸则积极参与各种集会、发表演说。这样一来,整个大家庭都处于动荡不安之中。
贝利·莫里森舅舅被捕入狱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对此我记忆犹新。有一天夜晚,好几个男人敲响了我家的后窗,告诉爸妈由于舅舅违禁集会而锒铛入狱。舅舅他们是在镇外数英里的一个地方开会的,治安官在士兵的协助下抓捕了他,并连夜拉进了城里。围观的大批民众一直尾随着他们。
人们担心场面无法控制、麻烦接踵而至,因为老百姓威胁说要营救舅舅。不过,我们事后了解到,镇长劝服了舅舅;舅舅走到面朝高街的窗前,请求众人散去。他对大家说:“如果今晚我的朋友所做的是正义之举,那就请放下武器收兵吧。”民众听从了舅舅的劝导。过了一会儿,舅舅下令:“平静地撤离!”与我们家里所有成员一样,舅舅有道德教养,严格遵从法律,不过他骨子里具有激进的精神,崇尚美国的共和国策。
可以想象,舅舅的劝导在民众中口口相传之际,人们内心里该有多么愤愤不平、难以接受。我从小便接受了这种理念的熏陶:人人都拥有这样的权利——痛斥帝王将相、王孙贵族的专制特权,对共和体制这一美国优越制度的向往,对自己民族居住地的自治以及对享有自由家园的追求。孩提时期的我,就想着要把国王、公爵和郡主杀了,认为他们的灭亡是对国家的一种贡献,而行刺他们则是一种英勇的行为。
正是由于孩提时期所受到的影响,促使我很早就形成了对特权阶层或个人的看法:只有不是通过捷径而获得公众认可的人,才能受到尊敬。那时候,人们对家族血统嗤之以鼻:“他算老几?他一事无成,只不过是仰仗着世袭的运气,打着高贵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他就是运气好,含着金汤匙出生而已。他们家族的大人物就像马铃薯还深埋在地底下呢!”我那会儿真不明白,在这个某些人一出生就可以享受特权的世界里(那并不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利!),那些具备聪明才智的普通人该如何生存呢?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引用下面的诗句,因为它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我的愤慨。
曾经有个布鲁图,他无法容忍暴政;
那个不朽的魔鬼,想要如国王般轻易地统治罗马。
可是,国王就是国王,并非虚幻的影子。国王所有的一切都是承袭来的。以上感想只不过是我儿时对家中所闻产生的一些共鸣。
我明白,尽管丹弗姆林的细毛披巾很出名,但在这个国度享誉久远的,或许是其极致的激进。那时候,镇上大多数的男人都是小作坊主,或多或少拥有些织布机,这就让激进主义的思潮在丹弗姆林更加浓郁。由于按件计酬,他们不必在固定时间内劳作,只要从大作坊主那里接活,然后回家织布就是了。
那是个充满着紧张政治情绪的时代。有好一阵子,午饭后,一群群扎着围裙的男人,在镇上扎堆探讨国家大事,人人嘴边挂着的都是休谟、科布登、布赖特这些名字。尽管年纪尚小,但我已经深深被这个圈子吸引,常常是他们忠实听众中的一员。他们的讨论总是完全倾向于一个派别,惯常的结论是这个国家必须有所改革。镇子里有人成立起了社团,还订购了伦敦的报刊。每天晚上,他们都向民众宣读报刊的主要社评,不过,宣读者是镇上的牧师。这真是奇怪。舅舅贝利·莫里森也常常为大家读报;读完报纸,舅舅就和其他人一起评论起来,聚会因而变得相当热烈。
这样的政治讨论会时常举行。不出家人所料,我和他们一样深入其中,参加了好多次集会。爸爸、舅舅和叔叔们都不乏听众。记得有天夜晚,爸爸要在大型的户外集会中发表演说。我在大人站立着的双腿间挤来挤去;有个观众的欢呼声比其他人都要响亮,我挤到他的身旁,内心的激动难以抑制。我抬头望着这位给予我双腿倚靠的男人,告诉他演说人就是我的爸爸。于是,他把我举起来,让我坐在肩膀上倾听。
有一次,爸爸把我带到由约翰·布赖特主持的集会上。布赖特支持J.B.史密斯参与斯特灵市自由党的选举。回到家里,我批评了布赖特先生,认为他口齿不清,把“一个人”(man)说成了“好些人”(men),他没有将我们苏格兰人浓重的“a”音发好。毫无疑问,浸染在那样的环境中,年轻的我后来会成长为一名激进的共和党党员,而我的口号则是“打倒特权”。其实,小时候那会儿,我还不知道何为“特权”。不过,爸爸是明白的。
姨父劳德最为精彩的故事也和这位约翰·布赖特的朋友J.B.史密斯有关。史密斯是丹弗姆林议会成员,姨父是其委员会中的一员。有一天,人们揭发说史密斯是“同一神论者”,这下可不得了了,镇子里的海报发起了质问:你会投票给信奉“同一神论”的人吗?史密斯的委员会主席是名铁匠,来自坎内希尔村;他公开宣布永远不会投史密斯一票。姨父驱车来到村里,在深谷旁的一家小酒馆向他发出劝诫。
“伙计,我可不会投票给信仰‘同一神’的家伙。”主席说。
“可是,梅特兰(对手方候选人)信奉‘三位一体’的基督教呀!”姨父回应道。
“真该死。那可是要打架的呀!”主席说。
就这样,铁匠投了支持票,史密斯以微弱优势在选举中获胜。
手动织布后来被蒸汽机纺织所取代,这样的变革对我们一家来说是场灾难。爸爸那时没有意识到迫在眉睫的变革,仍然在老旧的运作系统里苦苦挣扎,他的纺织机大大贬值。在这样的紧急关头,我们家需要一种永不言败的精神力量;妈妈站了出来,为家庭的前途重整旗鼓。她在摩迪街开了间小商店,用以贴补家用;商店收入虽少,但已经足以让我们一家“体面”舒适地过日子。
记得之后不久,我便开始体会到贫困的滋味。那天真是令人感觉痛楚:爸爸把最后一批纺织物交给大纺织商,妈妈焦急地等待着,看爸爸是否可以带回新的订单,要不然我们全家就只有坐吃山空了。那会儿,我心急如焚。虽然爸爸“既不绝望,也非卑劣”,但还是要“乞讨这世间的仁兄,给予他一份苦差度日”(伯恩斯语)。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下定决心:自己长大成人时一定要拯救家人。不过,和邻居相比,我们那时的生活还不算贫困。我不知道物质匮乏的日子要持续多久,妈妈之前也没有经历过,不过她总是会让自己的两个男孩儿穿得整洁、漂亮。
爸爸妈妈曾经于不经意间向我承诺:只有在我自己有上学要求的时候,他们才会送我去上学。后来我才了解到,这个许诺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不安,因为尽管我一天天地长大,可就是没有想学习的意愿。他们请求校长罗伯特·马丁先生给我多加引导。有一天,马丁先生带着我和一些已经上学的小伙伴们去远足。之后不久,我便提出要去马丁先生的学校上学,爸爸妈妈深深地松了口气。那年我已经八岁了,所提申请爸妈当然会同意。后来的人生经验告诉我,八岁的年龄上学是够早的了。
我很喜欢校园生活;要是有什么事情发生而耽搁了我去学校,我会不开心。而这样的情形总会时不时地发生,因为每天早晨家人给我的任务,就是去摩迪街的另一头打井水回家。水井供水量不足,时断时续的,有时候要等待好久井水才会冒出来。一群老妇人围坐在井边;她们已经在前一天晚上就把一些不值钱的罐子码成了一条排队的线,以确保早点轮到取水。可以料想,我和她们发生了无数次的争执,而且从来都不会向这些受人尊敬的老太婆低头。为此,我还赢得了“坏小子”的美誉。或许,我就是打那时开始养成了能言善辩、争强好胜的个性,并且这样的个性伴随了我整个人生。
就是由于要帮家里打井水,我常常上学迟到,不过校长知道原委后也就原谅了我。还有一件事我要在这儿提一下:通过熟人的介绍,我有份放学之后在商店打杂的差事。现在回想起自己的人生,我有种心满意足的感觉,因为自己刚刚十岁就可以成为父母的帮手。很快,我得到顾客的信任,为他们记录与商店之间生意往来的各类账目。就这样,我早在孩提时期就略微知晓了生意经。
不过,我在学校里也有烦恼事。男孩子们给我取了个绰号,叫我“马丁的宠物”;而有时候我走在大街上,就可以听到这个讨厌的名字。小时候的我,不怎么明白这个绰号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感觉似乎是对我最大的羞辱。现在我明白了,正是这个绰号妨碍了当时的我和校长无拘无束地沟通,为他做些本该做好的事情。我对自己唯一的校长、优秀的老师心存感激,很遗憾自己没有机会在他生前报答他。
在这里我要提及一个人,我的姨父劳德,也就是乔治·劳德的爸爸;他对我一生的影响至深。爸爸在纺织厂一刻不停地工作,白天几乎无暇顾及到我。而姨父呢,他在高街开了间小商铺,日子过得比较清闲。注意了,高街可是贵族店主的聚集地,甚至称得上是丹弗姆林的高档商业区。西顿姨妈在我刚刚开始上学的那年便去世了,这对姨父的影响颇深,只有他的独子乔治和我的陪伴才得以慰藉。姨父非常擅长和小孩子沟通,教会了我俩好些知识。我记得他是这样教我们英国历史的:想象各个朝代的国王在房间的某个地方,做着熟悉的事情。就这样,今天的我还能感觉到,约翰国王就坐在壁炉台的一旁签署着《大宪章》,而维多利亚女王呢?她抱着孩子坐在门外。
难怪多年之后,我可以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牧师会礼堂找到所有君王的名册。大教堂里的一个小礼拜堂里有块平板,上面的文字告诉人们,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尸体就是从那抬出的。我从姨父膝旁学到的历史是:这位伟大的共和君王给罗马教皇去信,通知这位神圣的教皇,“如果继续迫害新教徒的话,梵蒂冈将听到大不列颠轰鸣的炮声”。毋庸多言,我们冠以克伦威尔“领袖”的头衔是名副其实的。
正是从姨父那我学到了苏格兰的早期历史知识:关于华莱士、布鲁斯、伯恩斯其事其人的,关于布莱德·哈里的历史,关于斯科特、拉姆齐、坦纳希尔、霍格以及弗格森等等。坦诚地说,那时正是伯恩斯的诗句激发了我对苏格兰人的偏爱(或者也可说是爱国激情),这样的情怀贯穿我整个的人生。当然,华莱士是我们的民族英雄,他的血脉里洋溢着英雄气概。可悲的是,有一天在学校里,一个可恶的大男生告诉我说,英格兰的面积比苏格兰的大多了。我向姨父求证,他宽慰我说:“根本不是那样的,奈格(卡内基的乳名),如果把苏格兰平展开来,她可就大多了。可是,你愿意把我们的高地碾平吗?”
啊?!那可不行!姨父的话只是对我这年轻爱国者的安抚而已。后来,就英格兰人口多于苏格兰这个问题,我又向姨父求教。
“没错,奈格,人口比例是七比一。可是,在班诺克本战役中我们赢了,当时他们的士兵人数比我们多得多。”于是,我又高兴了起来——英格兰出兵不少,可最终输了,胜利的荣耀是我们苏格兰的。
有这么一句至理名言:战争引发更多的战争,因为每一次战役都为将来的开战埋下了孽种,从而导致民族之间世仇延绵。美国男孩的成长经历和苏格兰的相仿,他们是读着华盛顿和福吉谷战役的故事长大的;他们知道英国人雇用黑森人杀害了美国人,因而他们憎恨英国人。这也是我和我那些在美国成长的侄甥们之间情感的写照。苏格兰在那次战役中是正义的,战争是英格兰人挑衅而起的,英格兰人是坏蛋。只有等到我的侄甥们长大成为真正的男子汉的时候,他们的偏见才可以被根除;否则,偏见有可能根深蒂固。
自打我向姨父求教之后,他便经常把客人带回家,向他们保证他可以通过诗歌和歌曲的感染力调动起多德(乔治·劳德)和我的一切情绪:要么哭泣,要么大笑,要么握紧小拳头随时准备开战。华莱士被叛徒出卖的故事,是姨父的一张王牌,他的讲述总是让我们呜咽不止,我们幼小的心灵完全被那恒定不变的结局撕碎。姨父每次说起这个故事,我们都是如此反应。当然,姨父在每次的讲述里都会不断添加绘声绘色的修饰语,不过他从来都不使用任何道具。英雄人物对孩子的影响是多么神奇啊!
我在高街与姨父一家的相处,开启了我和多德终生的兄弟情谊。多德、奈格是我们在家中的相互昵称;我不叫他乔治,他也不叫我卡内基,我们一直到老都相互直呼多德、奈格,没有其他名字可以蕴涵我们之间那么深厚的情谊。
从高街的姨父家回到镇子尽头的摩迪街自己家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要经过阴森森的教堂墓地,那里夜晚没有灯光;另一条路则灯火明亮,沿途还要经过“五月门”。每当我要回家的时候,姨父总是露出坏笑,问我会走哪一条路回家。而我呢,总是回答说要走经过墓地的那条路,因为我脑子里会想起华莱士的英勇气概。我很满意自己经受住了“五月门”十字路口灯光的诱惑,从来都没有改变回家的路径。通常,在经过黑漆漆的墓地、穿过修道院门拱的时候,我的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黑暗中,我吹起口哨壮胆,一边缓慢地挪着脚步,一边思索着假如华莱士遭遇到敌人、天灾或者鬼怪的时候该会怎样出击。
多德和我在小时候从来都不喜欢罗伯特国王。在我们看来,他仅仅是个国王而已,而华莱士则是人民的第一英雄。约翰·格拉姆爵士名列第二。如我这般受熏陶而来的强烈苏格兰爱国情结,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如果要探察我那突出个性——勇敢——的根源,我相信终究会落到华莱士这位苏格兰民族英雄身上。对于男孩子来说,英雄就是一座精神力量的高塔。
来到美国之后,当我发现原来其他国家也有他们值得骄傲的东西时,我甚至曾有过心痛。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华莱士,没有布鲁斯,没有伯恩斯,那有啥可骄傲的呢?我发觉,由于苏格兰地区罕有游人到访,因而当地人至今仍然保留着我这样的想法。只有随着年岁的增长和阅历的拓宽,人们才会意识到,其实每个国家都拥有其独特的英雄、传奇、传统和成就。然而,若干年之后,不管这个星球上有多少国家比苏格兰强大,真正的苏格兰人都不会找出任何理由来降低他对祖国业已形成的高度评价。当然,他会找出充足的理由来抬高其他国家,因为这些国家都有许多引以为荣的东西,这些骄傲足以激励他们的子孙后代恪尽其力,为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争光。
经年之后我才发觉,美国这片新大陆于我来说只不过是个暂时的居所,我的心留在了苏格兰。我的心境和彼得森校长的小儿子的相仿:小男孩在加拿大时,有人问他是否喜欢那个地方,他的回答是,加拿大“作为观光之地非常不错,但我永远都不会生活在离布鲁斯和华莱士的遗骸那么遥远的地方”。
- 罗伯特·伯恩斯(1759—1796),苏格兰民族诗人。——译注(本书注释如无特殊注明皆为译注)
- 马库斯·朱尼厄斯·布鲁图(前85—前42),古罗马的政治家和将军,图谋暗杀恺撒。后来与马克·安东尼和屋大维争权,在菲利皮战役中失利并自杀。
- 《大宪章》首次规定了英国政治自由和公民自主权,由当时的国王约翰于1215年6月签署。
- 班诺克本,苏格兰中部小镇,位于格拉斯哥东北偏北的班诺克河畔,该河为福斯河的一个支流。1314年6月23日,布鲁斯旗下的罗伯特在此打败了爱德华二世领导下的英格兰军队。